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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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二条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有具体如下: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有:1、强行进入场内的;2、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3、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4、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5、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6、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综上所述,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

法律分析: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从制裁的角度看,中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中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从处罚主体看,中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准备日后归还而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把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归纳为5种: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和妨害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选举秩序。对于这5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具体分为三档:一般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初五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聚众实施这些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单位秩序具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里所说的单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单位。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有暴力手段,也有非暴力手段。行为结果要造成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等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如果行为人经有关人员劝阻后,停止了扰乱行为,没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可以不予处罚;如果聚众扰乱单位秩序,情节严重,造成了严重损失,对于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可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和组织非法聚集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扰乱公共场所的秩序具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公共场所的概念,公共场所是指公众聚集的场所,比如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等,还有是供不特定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比如礼堂、食堂、游泳池、宾馆、饭店等。其次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具体行为包括:第1类是故意违反公共场所的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第2类是阻止或者是抗拒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维护秩序;第3类是在公共场所的人群聚集地进行煽动性的演讲、游说、静坐、示威等;第4类呢就是冲击会场、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共场所。三、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它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两个方面。具体的行为有抢夺方向盘;殴打司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叫嚣,辱骂,大声喧哗;还有拒不支付车费,携带危险物品乘车,进入专门的驾驶舱、驾驶座等区域等不遵守乘坐的规则,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等等。这里所说的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公交车、公共汽车、电车、火车、大中型的出租车、船舶、地铁、民用飞机等等,特指的是正在运营当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停止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在此列。四、防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我们这里所说的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是指为了个人目的拦截交通工具,这里的交通工具不仅指公共交通工具,也包括私人使用的交通工具。具体的行为就是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天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和妨害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是两个不同的行为,一个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面,一个是在路面不让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一个指的是公共交通工具,一个指的是一般的交通工具,具体行为也有很大的区别。五、破坏选举秩序。破坏选举秩序侵犯的是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的正常秩序,具体有三个方面的意思:1.依法进行的选举,包括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到最基层的村居委会组成人员的选举;2.选举活动,指的是从选民登记,提出候选人,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整个的选举过程;侵害的对象不仅包括选民和被选举的代表还包括选举工作人员。3.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方式有很多:有用暴力手段的,就是对相关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或者捣乱选举场所,毁坏选举设施;有用威胁手段,就是以暴力伤害,毁坏财物,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要挟相关人员;有用欺骗手段的,就是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也有用贿赂的手段,就是利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的物质利益,甚至女色勾引收买相关人员;还有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情况资料等选举文件的;也有虚报选举票数的;还有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资料,在选票和名单上面涂写侮辱性的词句,对持有不同意见的选民进行打击报复等其他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法有哪些种类

法律主观:治安管理处罚 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 违反治安管理 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法律主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理的; (四)对 证人 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主观: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治安管理法第43条怎么规定的?

治安处罚第43条规定了对于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情节一般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属于加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是关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罚规定。第一款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的一般情形;第二款在一般情形之上单独规定了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加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他人的,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强凌弱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就是针对这一行为的处罚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法处罚法

法律主观: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 行政拘留 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对于执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以及扣留是有区别的,行政拘留一般只有县级以上的执法机关才能行使权利。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法律客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共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除铲除其所种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运输、买卖、使用罂粟壳的,除处以收缴、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除处15日以下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本法共六章节一百一十九条。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名词解释

治安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治安管理主要研究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实际工作能力。简单来说,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①维护社区治安秩序;②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③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事故;④为民排危解难。该专业一般在专科(高职)提前批招生,需要单独体检、政审。课程体系:《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行政法》、《犯罪心理学》、《射击》、《擒拿格斗》、《查缉战术》、《公安应用文写作》、《刑事侦查学》、《刑事技术》、《侦查讯问》、《国际交往礼仪》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特警 森林警察、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治安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措施有: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的目的是???

  关于法律上规定大体是这样的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意义是:  维护社会主义安定健康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

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导语: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1)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   (2)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   (3)治安管理是公开的依法管理。   (4)治安管理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   (5)治安管理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和行为相适应原则;   (三)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1、性质是行政处罚。   2、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内容是依法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

如何做好治安管理

  导语:如何做好治安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通过基层安全创建、平安建设等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要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严格公正执法。   如何做好治安管理   (一)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约定物业保安服务的责任    1.在健全安保制度之前,应该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物业保安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使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详尽地了解。之后,各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保服务制定完善详尽的规章制度。这不仅是对物业的安保工作的约束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修改和完善,最后制定出最符合实际操作的岗位制度,降低安全保卫工作不当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的风险。    2.在文件体系中,还要通过对公司岗位的实际操作情况, 把物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详细的记录下来、然后保存,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及时地调整、修改,并进行总结。这不仅是管理规范的体现,也是日后追溯责任的重要依据。如:安全巡逻记录、来访出入登记制度、物品放行制度等等。   (二)加强对物业安保人员的培训,建立专业化的安保队伍    1.管理人员须花大力气开展培训与思想教育。 只有掌握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安全保卫管理知识和服务技巧,才能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风险,保障物业安全。需要通过专业的培训加强物业管理知识、消防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2.组织安保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保卫知识,熟悉并能正确使用各种安保器材。 同时应管理好管辖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器具,如消防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大修、更新,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严格贯彻执行安保法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物业管理企业应由主要的领导组织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安全管理的工作。 同时还要建立具体的物业安全管理机构,如保安部或委托专业的保安公司,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安全管理的具体领导、组织和协调,而不能把它作为一个附属的机构放在某一个其他部门里。而且要把安全管理提到日常的议事日程,并选派得力的干部出任保安部的经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人员。   (三)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和组织区内群众接受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辖区社区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紧密合作,与当地片警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了解当地治安情况,掌握犯罪分子动向,确保辖区物业的安全。 如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巡逻发现有作案嫌疑的人员应及时询问并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发生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将不法侵害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果不法侵害已经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等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外来第三人的不法行为导致业主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比如深圳某物业公司由辖区派出所组织的片区联防会议,通过定期验收辖区治安状况,通报治安情况,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氛围,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扩大治安力量,从而降低案发率,保证物业辖区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在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如住用户家中和办公区域,发生火灾、煤气泄漏、跑水、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等,要善于借助第三方的力量, 虽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做法,但在采取其它方式(例如破门前)时,寻求第三方(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业委会或业主指定人等)见证,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   (四)加强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   应急突发事件:可分为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消防事故等,对于这此事件关键要做好预防工作。对于自然灾害,作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本地区自然环境,熟悉当地气候、地质等状况。比如暴雨,季节性台风等,对物业小区易造成损害的地方及时采取预防及应对措施;对于突发事件,要本着及时、高效,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用户至上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消防管理,必须建立一支快速、灵活的战备队伍,平时加强训练及消防培训,季度性地进行消防演习。这样不仅能检验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而且可以进一步锻炼义务消防员的业务技能,还可进行消防宣传,使业主和用户增强消防意识,树立消防的观念,减少火灾事故发生频率。   如何做好治安管理   一、安全保障——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确保安全,是物业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网络,保证小区安全管理品质,实现小区零发案,实现小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是安保工作追求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科学合理安排小区的保安岗位,形成小区门卫岗、守护岗、巡逻岗的点、线、面最佳组合,这是组成严密安全防控的基础;   2、保安员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岗位职责,在岗位上恪尽职守,百倍提高警惕,是做好小区安全防控的关键;   3、根据物业小区地理环境和安防薄弱环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守护巡查,是做好物业小区保安护卫工作的主要措施;   二、预防隐患——安全管理的基本手段   高水平的安保工作,绝不仅仅是看门护院和站岗巡逻,而是在做好保安服务的同时,通过管理者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收集社会治安信息、动态,发现那些可能给小区和业主安全带来危害的潜在隐患,并能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向业主事先提出警示,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维护秩序——安全管理的有力措施   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各类影响治安和交通秩序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物业保安人员在值勤中,通过对闲杂人员的清理,对进出小区车辆的疏导指挥,对各类违规行为的纠正等,达到保持小区整体治安秩序良好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为业主和小区提供一个安全、祥和、有秩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加强对外来人口听管理。建立登记薄册,随时掌握外来人口听变动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门卫室,设专职保安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凭居民身份证或证件登记入院。   加强私房出租管理。出租户应按规定与暂住人口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对承租人负责教育,督促他们遵纪守法。   开展以五好家庭为内容的邻里互助活动,把看家护院邻里安全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   四、紧急应对——安全管理的处理机制   治安、火灾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有许多的不确定因素,难以避免。物业保安服务在各种危害业主和小区安全的危险发生时,应能及时组织力量对正在进行的犯罪活动予以制止,对已经发生的事态予以控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制定消防应急行动方案,消防员均为保安,领班为兼职防火组长。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方法:   1、原则:在工作中会遇到很多问题需要处理,在维护公司、业主的安全和利益的同时,应遵循依法办事、不徇私情,以理服人的原则。   2、方法: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争取不同的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内容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

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具体而言,寻衅滋事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结伙斗殴的。一般是指出于私仇宿怨、争霸一方或者其他动机,而以结成团伙的方式打群架。二,追逐、拦截他人的。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他人,以及追逐、拦截异性等。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法列举行为以外的其他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是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企图通过寻衅滋事行为的实施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欲念的满足。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为了寻求精神刺激,为了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为了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显示威风,或者为了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等。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行为的侵犯客体主要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者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1 .结伙斗殴行为的认定及处罚(l)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2)本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打群架。结伙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3)根据本条的规定,有结伙斗殴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参加结伙斗殴的,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等情形。2 .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及处罚寻衅滋事,是指一人或者多人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无故殴打他人,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l)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又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2)本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①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即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耍威风等不健康目的,无理追赶、拦挡、侮辱、漫骂他人;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即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拿走、强行索要市场、店铺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没有目的和理由地损毁、占用公私财物;③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即没有任何理由殴打不特定的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行为人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目的,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秩序。(3)根据本条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情节比较恶劣的,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等情形。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21条

法律分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尤其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门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但考虑到行为人具有法定的特殊情况,而实际上不执行行政拘留。既包括不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送达拘留所执行,也包括不搞所外执行。不执行行政拘留与所外执行行政拘留的主要区别是,后者是执行处罚的一种特殊方式,前者是不执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_(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_(三)七十周岁以上的;_(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保证,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任务,它体现了治安管理职能的本质要求。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公共复杂场所(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等。(二)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管理的重要的、长期的任务。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直接危害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区安定,是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三)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是治安管理日常的艰巨的任务,它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减少、挽回损失和防止进一步危害,都有着重要意义。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治安事故,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的灾祸,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车祸(交通事故)、挤压伤亡、翻沉船、放射性事故。治安事件,是指群体或个人出于某种需要或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特定场合引发并导致冲突加剧、事态扩大,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越轨行为。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包围、冲击重要机关、部门、机构和单位,聚众堵塞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聚众哄抢,在文体商贸活动中聚众滋事,聚众械斗,聚众闹丧等。(四)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是物业保安的管理职能决定的。治安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为民排危解难的工作,可以奠定治安管理的广泛的群众基础。为此,要经常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尽力予以帮助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之下时,应当立即救助;对人民群众提出的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迷路儿童、老人要帮助其返家;要帮助港澳台同胞、华侨、海外华人寻找亲友;对走失人员和下落不明人员要负责查找,并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负责受理、查找遗失物品;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范围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国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新的治安管理条例的全文

就是这样的,我们单位每个支部都发了这本书的

社会治安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治安管理范围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1、警告;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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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范围

法律分析:治安管理的范围主要有:户政与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110接处警与巡逻勤务、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监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

治安管理名词解释

题库内容:治安管理的解释 国家 为 维护 社会 秩序 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 交通 管理、特种行业管理、 危险 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词语分解 治安的解释 ∶国家与社会的 安宁 扰乱治安 ∶治理,使社会安定治安保卫工作详细解释.谓治理百姓使之安定。《管子· 形势 解》:“生养万物,地之则也;治安百姓,主之则也。”《韩非子·显学》:“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 不知 悦 管理的解释 ∶ 主持 或负责某项工作祖母是 家庭 的 组织 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回忆我的母亲》 ∶经管,料理把企业管理好管理仓库 ∶ 约束 ;照管管理车队管理牲口详细解释.料理;治理。 明 刘兑 《娇红记》:

治安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措施有: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的性质是什么?

一般包括以下职责:1.维护管区治安秩序,依法管理,文明值勤;2.负责管区内的治安防范、情报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纠纷调处;3.负责管区内交通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协助刑事案件的侦破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2. 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共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除铲除其所种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运输、买卖、使用罂粟壳的,除处以收缴、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 3000元以下罚款;对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除处15日以下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目的和意义

法律分析:1、目的: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2、意义:(1)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权,规定了对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依据。(2)治安管理处罚法设定了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的具体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处罚程序一章详细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遵守的各项程序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什么是治安管理员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员是专门管理街道、村间的人员,不是国家国务院,其职业等级相当于保安仔、治安仔。说好听点是治安管理员,其实为治安仔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意义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意义是维护社会主义安定健康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保证,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任务,它体现了治安管理职能的本质要求。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公共复杂场所(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等。(二)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管理的重要的、长期的任务。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直接危害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区安定,是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三)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是治安管理日常的艰巨的任务,它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减少、挽回损失和防止进一步危害,都有着重要意义。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治安事故,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的灾祸,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车祸(交通事故)、挤压伤亡、翻沉船、放射性事故。治安事件,是指群体或个人出于某种需要或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特定场合引发并导致冲突加剧、事态扩大,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越轨行为。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包围、冲击重要机关、部门、机构和单位,聚众堵塞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聚众哄抢,在文体商贸活动中聚众滋事,聚众械斗,聚众闹丧等。(四)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是物业保安的管理职能决定的。治安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为民排危解难的工作,可以奠定治安管理的广泛的群众基础。为此,要经常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尽力予以帮助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之下时,应当立即救助;对人民群众提出的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迷路儿童、老人要帮助其返家;要帮助港澳台同胞、华侨、海外华人寻找亲友;对走失人员和下落不明人员要负责查找,并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负责受理、查找遗失物品;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扩展资料: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范围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国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

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职责

法律主观:公安局在治安行政方面的职权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追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以及对较轻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调解。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1、警告;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为行政法?

是行政法

治安管理属于什么类专业

【法律分析】:属于公安类。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介于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科科目下的公安类学科。部分警校生在学校里学的治安管理专业方向,所领的毕业证是治安学专业的毕业证,授予的学位是法学学士学位。治安管理主要研究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实际工作能力。简单来说,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①维护社区治安秩序;②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③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事故;④为民排危解难。该专业一般在专科(高职)提前批招生,需要单独体检、政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治安管理措施有哪些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措施有: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什么是治安?治安管理的方式,手段主要有哪些

治安,治安管理的方式,手段主要有::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派御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保证,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任务,它体现了治安管理职能的本质要求。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公共复杂场所(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等。(二)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管理的重要的、长期的任务。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直接危害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区安定,是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三)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是治安管理日常的艰巨的任务,它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减少、挽回损失和防止进一步危害,都有着重要意义。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治安事故,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的灾祸,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车祸(交通事故)、挤压伤亡、翻沉船、放射性事故。治安事件,是指群体或个人出于某种需要或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特定场合引发并导致冲突加剧、事态扩大,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越轨行为。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包围、冲击重要机关、部门、机构和单位,聚众堵塞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聚众哄抢,在文体商贸活动中聚众滋事,聚众械斗,聚众闹丧等。(四)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是物业保安的管理职能决定的。治安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为民排危解难的工作,可以奠定治安管理的广泛的群众基础。为此,要经常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尽力予以帮助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之下时,应当立即救助;对人民群众提出的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迷路儿童、老人要帮助其返家;要帮助港澳台同胞、华侨、海外华人寻找亲友;对走失人员和下落不明人员要负责查找,并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负责受理、查找遗失物品;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1、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范围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国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任务

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治理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管理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二、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名词解释

治安管理的解释 国家 为 维护 社会 秩序 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 交通 管理、特种行业管理、 危险 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词语分解 治安的解释 ∶国家与社会的 安宁 扰乱治安 ∶治理,使社会安定治安保卫工作详细解释.谓治理百姓使之安定。《管子· 形势 解》:“生养万物,地之则也;治安百姓,主之则也。”《韩非子·显学》:“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 不知 悦 管理的解释 ∶ 主持 或负责某项工作祖母是 家庭 的 组织 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回忆我的母亲》 ∶经管,料理把企业管理好管理仓库 ∶ 约束 ;照管管理车队管理牲口详细解释.料理;治理。 明 刘兑 《娇红记》:

什么是治安管理?学习治安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防止恐怖袭击

治安管理的内涵是什么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介于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科科目下的公安类学科。主要面向公安基层治安管理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在社区警务、巡逻警务、治安管理与执法办案等岗位,从事执法办案、治安管理、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扩展资料:需要具备的能力: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公安事业,有奉献精神;2、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警务体能锻炼标准,掌握警务驾驶、武力使用等基本警体技能,具备公安实战需要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警务英语等通用能力;3、熟悉公安工作基本法律法规和公安治安管理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掌握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法律文书制作、纠纷调处、群体性事件现场前期处置以及警务技战术等通用技能,具备安全防范、人口管理、巡逻盘查、常见警情处置、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案件办理等核心能力;4、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理论与警务运作规范,熟悉相关工作程序规定,具有较高的执法管理水平。

治安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治安管理的含义及范围

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实行的行政管理行为,其范围非常广泛。一般来说,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主要涵盖四大方面。一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例如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例如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三是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例如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四是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例如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治安管理范围有哪些

治安管理范围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等。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1)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2)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3)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什么是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包括:户籍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边防工作、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

治安管理是什么

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治安管理,也叫治安行政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而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治安管理名词解释

治安管理的解释 国家 为 维护 社会 秩序 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 交通 管理、特种行业管理、 危险 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词语分解 治安的解释 ∶国家与社会的 安宁 扰乱治安 ∶治理,使社会安定治安保卫工作详细解释.谓治理百姓使之安定。《管子· 形势 解》:“生养万物,地之则也;治安百姓,主之则也。”《韩非子·显学》:“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 不知 悦 管理的解释 ∶ 主持 或负责某项工作祖母是 家庭 的 组织 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回忆我的母亲》 ∶经管,料理把企业管理好管理仓库 ∶ 约束 ;照管管理车队管理牲口详细解释.料理;治理。 明 刘兑 《娇红记》:

如何理解治安与治安管理

法律分析: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共秩序管理,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

 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如下: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二、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警告是一种最轻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申诫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比较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警告处罚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充分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二是警告使用方便。  2、罚款  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目的是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从而受到触动、教育,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罚款的幅度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档次:①200元以下;②500元以下和200元以上500元以下;③1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④2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⑤30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⑥5000元以下和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公安机关在决定罚款处罚时,根据每个具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态度等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的罚款档次,在法定幅度内,合理确定罚款数额。公安机关在适用罚款处罚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罚款要力求客观合理,符合错罚相当原则。二是要严格履行罚款的法律手续。  3、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强制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关押在专门的处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治安管理处罚。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尤其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儿童和老人实施行政拘留也是非常严格的,特别注意对其权益的保护。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一种资格罚。该处罚是剥夺行为人已经拥有的某种资格,使其永远或者在一定时期内丧失实施特定行为的资格。“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的实施主体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只能“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5、收缴和追缴  收缴,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财物收回并上缴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统称为“非法财物”。  追缴,是指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追回,并上缴到公安机关。违法所得,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当非法所得表现为一定的物时,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物外,还包括该物所可能发生的天然孳息,以及利用该物进行经营所获得的物质利益。当非法所得表现为一定的货币时,非法所得除包括一定的货币外,还包括该货币所可能发生的法定孳息。公安机关追缴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中,如果属于被侵害人的合法财产,即被侵害人依法享有民事上的所有权或者占有权、经营权的财产,公安机关予以退还。  6、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通过上述叙述,相信大家此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避免触碰到法律雷区。

治安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措施:对行为人处警告;对其处罚款;将其送至拘留所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以及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但是该处罚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的)。1、对科室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遵纪守法。2、对职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增强防范观念,做好防范工作。3、鼓励职工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做好各类纠纷的调解和转化工作,防止因此引起的案件发生。5、向病人、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宣传,提高其防范意识,严谨在病房吸烟和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的使用,不要将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带到病房,以免发生火灾事故和丢失被盗。6、组织文体活动,要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7、医院的浴池(室)更衣室应有柜子保管衣物,自行车、电动车、汽车应放在规定的位置,防止盗窃案件发生。8、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无条件整改的,应将情况报告给医院治安负责人,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9、对医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及时报医院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查处。10、配合公安保卫部门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依法执行监督、考察教育。11、加强对工作单元出入人员的管理,及时清理无关人员,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卫处。12、工作单元离人时应及时锁好门窗、衣柜等,做好防盗工作。对工作单元内出现的商贩、三无人员、医托、散发宣传品者及时清理、打击。13、加强检查,严谨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等带入医院。14、严谨影响医疗秩序、医院环境的物品等进入诊疗区域。拓展资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是多久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规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时效为六个月。即六个月后违法行为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措施有哪些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措施有: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治安管理?学习治安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学习治安管理的意义:治安管理学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扩展资料: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82条规定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方面,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主观:治安管理是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活动。法律客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正常工作不能进行;扰乱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非法制造。贩卖、带管制刀具,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拒不改正等。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如殴打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诽谤他人,虐待家庭成员等。4.侵犯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偷窃、骗取,抢夺少量财物;哄抢他人财物: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如窝赃、买赃、吸食、注射毒品、倒卖票证、利用封建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拐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如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反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告而拒不改正的。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如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驾驶证;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酒后驾车等。8.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分证管理。如涂改户口证件;不按规定申报户口、领取居民身份证,拒不改正。9.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尚不够成犯罪的。10.违反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或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11.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秽录像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治安管理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1.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2.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其中行为与处罚法定兄吵冲原则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羡歼用治安管理处罚;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指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原则指实施处罚的依据应当公之于众且不得偏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碰轮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急急急。。什么是治安管理?为什么要学习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介于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科科目下的公安类学科。学习原因:1、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2、公安基层工作能力和各种治安专业核心能力:具有较强案件、事件的处理能力。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较全面的社会管理知识和治安管理能力,能适应治安工作需要的应用人才。4、培养具有系统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可适应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及其他单位安保管理部门工作。扩展资料治安管理主要学习课程:1、邓小平理论、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大学语文、警察伦理学、逻辑学、外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犯罪心理学、社会学、警察体育、法学基础理论、刑法、刑诉法、民法。2、治安管理学基础理论、治安秩序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处罚条例、治安防范、出入境管理、道路警务、查缉战术、安全防范、侦查技术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治安管理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法监督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常识

1.什么是治安管理 关于法律上规定大体是这样的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意义是: 维护社会主义安定健康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 2.安全文明的知识 一)建立健全学校综治工作管理制度1.修改、制定保卫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奖惩方案,并与所有保卫人员签定责任目标书和聘用合同,使之有章可循,增强工作责任感。 2.校园内成立治安联防小组,并完善治安管理制度,提高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隐患意识。 3.保卫科切实履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不讲情面,坚持原则,要始终如一地做好此项工作。闲杂人员一律谢绝入内。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治安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1.坚持一月召开一次保卫人员工作会议,在会议上由保卫干事汇报本月工作,提出存在问题,由校长室布置下阶段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2.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报告会和一次安全知识讲座,以提高师生的法制观点和安全意识。 3.校长室、德育处每学期不定期地对照保卫人员签定的工作责任书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建立保卫人员重大事件汇报制度。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如出现重大治安事故要及时汇报。由学校采取紧急措施,将事故尽快解决、制止。 (三)加大校园内部环境整治,杜绝安全隐患 1.实行全天候的门卫值班制度和值周老师、学生干部结合的值日制度以及治安人员夜间的巡逻制度,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 学校上课时间,严禁学生中途离校(如有家长监护等特殊情况例外。)严禁学生家长、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 3.保卫科与骑车上学的学生签定安全协议书,并办理骑车证。十二周岁以下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车上学。 4. 总务处定期加强电线电路、消防设施的管理与检修,及时更换破损、老化的电线。 5.班主任要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工作,关注学生中不良苗头的出现,工作要细致深入,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继续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1.依靠 *** 执能部门,加强对学校东门因附近居民摆摊所造成的脏、乱现象。要制止周边门市在学校围墙旁乱倒、乱扔。保持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 2.继续加强对校门前各种车辆停放位置的管理。 3.继续与东风派出所建立警校联防,加强社区联系,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以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各类争创活动。 1、开展读书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要求,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等基本常识,让学生增强安全观念,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在特定时期内围绕一定的主题开展集体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伴我行”、“我是文明小学生”、“今天我当交警”等活动。 3、深入开展“五创”活动,即:争创新三好学生(学生);争创五星路队(小队);争创文明班级(班级);争创最佳科室(部门),争创平安校园(学校)。 3.安全常识,关于的内容 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中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 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中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中小学生很有必要学会正确认识遇到的人和事,明辨是非,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 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一、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如何报警 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二、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者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人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三、外出或在公共场所自我防范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 1、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 2、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3、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 4、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5、不把家中房门钥匙挂在胸前或放在书包里,应放在衣袋里,以防丢失或被坏人抢走。 6、不独自往返偏僻的街巷、黑暗的地下通道,不独自一人去偏远的地方游玩。 7、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 8、外出的衣着朴素,不戴名牌手表和贵重饰物,不炫耀自己家庭的富有。 9、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存好,不委托陌生人代为照看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 10、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同行或做客。 11、外出要按时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设法告知家长。 四、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某种目的,常会以中小学生作为侵害对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l、发现被歹徒盯上,不能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同时,根据自己的体力和心理状态、周围情况、歹徒的动机来决定对策、2、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那里人来人往,歹徒不敢胡作非为;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 3、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雨伞和就地拣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 4、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民警或公安部门报告。 5、如果遇到凶恶的歹徒,自己又无法脱离危险,就一定要奋力反抗,免受伤害。反抗时,要大声呼喊以震慑歹徒;动作要突然迅速,打击歹徒的要害部位,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寻找机会脱身。 6、应切记,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 五、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 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也常常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 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应注意: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2、晚上人睡前要关好门窗,并检查插销是否牢固。 3、夜晚有人来访,不轻易开门接待;陌生人生来访,一定不要开门,坚决拒之门外。 4、夜晚到室外上厕所,要穿好衣服,结伴同行,最好携带电筒以及防卫用具等。 5、假期不回家的学生,应集中就寝,避免独居一室。 6、宿舍中可以准备一些木棍等防卫用具,一旦遭受袭击,要团结一致;坚决自卫,与坏人搏斗;同时大声呼救或者设法报警,以求得援救。 4.安全小常识 安全生产小常识 之一:防火小常识 为避免火警发生,您须注意以下事项:(1)用电时切勿超负荷或将太多电器具连接在同一插座上,火警往往因用电负荷过重而引致;(2) 请勿存放任何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于房屋内;(3) 火柴、打火机及其它同类物品应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4) 任何时间均不得放置杂物阻塞道路和楼梯;(5) 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您可通过电话向管理处报警或拨打119,并进行扑灭;(6)不能扑灭时,请立即通知他人迅速疏散,远离着火点,生命无价,疏散时请勿携带大件物品;(7) 不能疏散时,请关闭所有门窗,以防止火势及烟雾蔓延;在可能条件下到阳台、窗口求救或自救;(8) 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遮掩口鼻部;(9) 请您不要在工业区内的非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张。 之二:防地震小常识 (1)保持镇定,切勿离开处身地方。(2)躲在桌子或坚固结构物下寻求掩护。 (3)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有悬挂物件处。(4)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5)准备应付更多次余震。(6)如您的房屋受到损坏,请立即通知管理处。 (7)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的报告。之三:防汛小常识 (1)请您搬离放在阳台上的花盆及各类杂物。 (2)请您关紧门窗,留在房屋中不要四处走动。(3)请您留意广播、电视台及管理处通知,密切留意有关消息。 (4)请您留意家中的地漏、下水道有无堵塞现象。(5)有可能发生水浸时,把可能会受损的贵重物品移往高处地方;在水浸出现前,切断所有电器用具的电源。 之四:液化气泄漏小常识:① 如发现管道气体泄漏,应立即关闭供气阀门,并熄灭现场所有火焰;② 打开所有门窗,使房屋或楼道内空气流通;③ 切勿吸烟或按动电器开关、门铃,切勿拨打电话,以免电器触电产生火花,引爆泄漏气体;④ 应在室外附近设法通知管理处和液化气公司,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9。之五:防雷小常识 室内防雷注意事项: 1.注意关闭门窗,预防雷电直击室内或者防止侧击雷和球雷的侵入。 2.人不要站立在电灯下。 3.尽量不要拨打、接听手机和座机,或使用电话线等上网。 4.不宜用淋浴器、太阳能热水器,因水管与防雷接地相连,雷电流可通过水流传导而致人伤亡。 5.远离建筑外露的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 6.雷雨来临前,要把线路断开,并拔下电源插头,别让电视机、电脑等引雷入室,损坏电器引发火灾事故。 户外应遵守以下规则: 1.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高楼平台、山顶、山脊或建(构)筑物顶部,不宜停留在小型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车库、车棚、岗亭及附近。 2.远离建筑物外露的水管、煤气管等金属物体及电力设备。 3.不宜在大树下躲避雷雨,如万不得已,则须与树干保持至少5米距离,下蹲并双腿靠拢。 4.如果在雷电交加时,头、颈、手处有蚂蚁爬走感,头发竖起,说明将发生雷击,应赶紧趴在地上,这样可以减少遭雷击的危险,并拿去身上佩戴的金属饰品和发卡、项链等。 5.如果在户外遭遇雷雨,来不及离开高大物体时,应马上找些干燥的绝缘物放在地上,并将双脚合拢坐在上面,切勿将脚放在绝缘物以外的地面上,因为水能导电。 6.在户外躲避雷雨时,应注意不要用手撑地,同时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下头,因为头部较之身体其他部位最易遭到雷击。 7.当在户外看见闪电几秒钟内就听见雷声时,说明正处于近雷电的危险环境,此时应停止行走,两脚并拢并立即下蹲。 之六:家庭防盗小常识1、邻居互相关照,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应经常串串门,交流感情,熟悉彼此之间的家庭成员和经常来往的亲友,一旦遇到有可疑的人或陌生来客在附近徘徊,要打听个清楚,在邻里交往中尤其要重视同老年人搞好关系,因为他们闲暇的时间较多,常和他们打招呼,一旦你不在家,遇有异常情况他们也会帮你。 2、门、窗、锁要牢固,一、二层楼的窗口,应装上防盗网,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对外的门应安装防盗门;搬进新居时,外门的锁具最好更新,以防有人事先配有钥匙,一旦丢失钥匙,最好还是更换锁具;不要轻易将钥匙借给他人。 3、要教育孩子不要在学校里炫耀家中的财物和父母的职位和权力。不要让孩子把钥匙挂在脖子上,不要让外人看出只有孩子一个人在家,陌生人叫门嘱咐孩子不要随意打开;不要把现金,存折存单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放在箱、柜里,也不要放在褥子底下,这些地方都是窃贼翻找的目标。 4、要养成随手关门、关窗、锁橱的防盗习惯。对于不了解底细的交往者,不要随随便便让进家做客滞留;要警惕不速之客,对声称是送货或上门维修等人员,要提高警惕,在查明其身份之后方可开门;平时要注意避免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和人多的场合谈论个人的财富,以免招惹盗贼的注意;当家里的电话 *** 响了,但拿起话筒问话,对方却不答话时,这很有可能是盗贼在用电话试探家中是否有人,此时应倍加警惕;外出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倘若是全家外出,除关好所有门、窗外,装有门铃的应切断电源,门口放一两双鞋;晚上外出,最好亮一盏室内灯,也可打开收音机,让盗贼不明虚实,不敢贸然作案。 之七:防抢小常识1、在公路边候车、。 5.有什么安全小常识 安全小常识: 1、使用燃气时不要离家外出,用完后及时关闭。 2、选用合格的电器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 3、正确使用烫熨机、取暖器等,窗帘和其他可燃物远离电加热器。 4、定期对家中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及灶具进行检查,保证阀门接头牢固、密封,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管路。 5、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火柴,处理烟嘴、烟缸之前确定香烟已经熄灭。 7、加强对老人和儿童的监护,对独居老人要经常看望和陪伴。教育小孩不要玩火,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孩子们拿不到的地方。 8、严禁在家中放置、储存汽油、松香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在阳台、过道、屋顶堆放可燃杂物。 扩展资料: 安全规律: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 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这是一个链条,传统、社会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失误、事故伤害。 又像一张张多米诺骨牌,一旦第一张倒下,就会导致第二张、第三张直至第五张骨牌倒下,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相应的损失。按照“事故链”原理的解释,事故是因为某些个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安全体系的失效,酿成大祸。

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治安管理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治安管理主要包括: 1、公共场所管理 (如:公共娱乐场所、歌舞厅、运动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影剧院等) 2、枪支管理 (如:枪支、弹药) 3、危险品管理 (如:爆炸物品、易燃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等) 4、特种行业的管理 (旅社、印刷业、旧货业、信托寄卖业、典当业等) 5、查禁违禁物品 ( 淫秽物品、迷信物品、毒品 ) 6、治安案件查处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立案、调查、裁决处罚和处罚的执行) 7、妨碍治安人员管理 (包括流浪乞讨为员、上访闹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等管理)一、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治安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四、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是什么意思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意思。治安管理是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活动。治安管理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该专业主要研究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定义治安管理主要研究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实际工作能力。

治安管理的概念

指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而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治安管理,也叫治安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概念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而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行为。治安主要指社会秩序的安宁,也指维护社会秩序安宁。

治安管理是干什么的

治安管理主要是: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3、处置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4、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是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活动。

治安管理的内容

 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维护社区治安秩序,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重要保证,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任务,它体现了治安管理职能的本质要求。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公共复杂场所(地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等。(二)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管理的重要的、长期的任务。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直接危害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公共利益,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区安定,是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因素。(三)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治安事故,处置治安事件,是治安管理日常的艰巨的任务,它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减少、挽回损失和防止进一步危害,都有着重要意义。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治安事故,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和有关安全规定,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的灾祸,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车祸(交通事故)、挤压伤亡、翻沉船、放射性事故。治安事件,是指群体或个人出于某种需要或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特定场合引发并导致冲突加剧、事态扩大,扰乱、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越轨行为。例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包围、冲击重要机关、部门、机构和单位,聚众堵塞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聚众哄抢,在文体商贸活动中聚众滋事,聚众械斗,聚众闹丧等。(四)为民排危解难为人民服务,帮助群众排危解难,是物业保安的管理职能决定的。治安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多,联系最密切,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为民排危解难的工作,可以奠定治安管理的广泛的群众基础。为此,要经常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尽力予以帮助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之下时,应当立即救助;对人民群众提出的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迷路儿童、老人要帮助其返家;要帮助港澳台同胞、华侨、海外华人寻找亲友;对走失人员和下落不明人员要负责查找,并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负责受理、查找遗失物品;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治安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管理的内容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治安管理的解释

治安管理的解释 国家 为 维护 社会 秩序 和社会治安而进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户口管理、 交通 管理、特种行业管理、 危险 物品管理、消防管理等。 词语分解 治安的解释 ∶国家与社会的 安宁 扰乱治安 ∶治理,使社会安定治安保卫工作详细解释.谓治理百姓使之安定。《管子· 形势 解》:“生养万物,地之则也;治安百姓,主之则也。”《韩非子·显学》:“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 不知 悦 管理的解释 ∶ 主持 或负责某项工作祖母是 家庭 的 组织 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回忆我的母亲》 ∶经管,料理把企业管理好管理仓库 ∶ 约束 ;照管管理车队管理牲口详细解释.料理;治理。 明 刘兑 《娇红记》:

治安管理是什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介于法学和公共管理学科科目下的公安类学科。治安管理主要研究社会管理和治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户籍管理、治安防范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实际工作能力。简单来说,治安管理的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①维护社区治安秩序;②预防、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③辅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事故;④为民排危解难。该专业一般在专科(高职)提前批招生,需要单独体检、政审。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你知道《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细则原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铁序,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的所有宾馆、旅店、车马店;营宿的饭店、浴池、贷栈、办事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军队对外营业的招待所等均按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设旅馆的地点,应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厂、库保持安全距离;   二、房屋建筑要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必须坚固安全,无倒塌危险,无漏雨现象,应有安全、消防等各项设施,出入口和通道必须便于人员疏散和通过;   三、具有相应数量的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四、具有店簿室、寄存处等必要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由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安全检查合格并核发《旅馆业登记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检查合格并核发《卫生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铁路系统在铁路站、段、厂(场)内开设旅馆,由铁路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发证管理。   第五条、《旅馆业登记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按照《吉林省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条例》有关管理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条、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合并、迁移地址、变更负责人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备案。停止经营旅馆业的,应将《旅馆业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七条、经营旅馆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承担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从业人员的治安岗位责任制,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八条、旅馆接待旅客,必须凭旅客的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进行登记,登记簿存留三年,以备查验。   会议集体包房,可由会议承办单位按店簿项目统一登记。   夫妻包房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无证件旅客由公安机关指定的旅馆接待。   城镇个体旅店不准接待军、警和其他携带枪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十条、旅馆应设置旅客财物保管柜、箱或者保管室、保险拒,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奇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寄存设备差的旅馆,不得接待携有巨额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旅客。   第十一条、旅馆从业人员治安职责:   一、严格执行住宿登记、验证、会客、寄存等项安全制度,积极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二、对违反住宿规定的旅客,要报告旅馆负责人,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通缉的罪犯和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及其他行迹可疑人员,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相关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会)、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除按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文体市场管理条例》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客房原则上不准出租,确需出租的,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根据当地情况,可由县以上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定专门旅馆承办出租业务。   第十四条、旅馆客房不得作为职工家属宿舍和单身宿舍,如确有需要必须另辟通道,严禁与客房混杂。   第十五条、居民住宅内开设的旅馆,出入口、通道及其他安全设施必须单设,不得与居民混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安全。   第十六条、接待机动车辆的旅馆,须经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接待机动车辆投宿。   第十七条、旅馆内严禁存放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   第十八条、旅馆内严禁进行卖淫嫖宿、赌博、吸(扎)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旅馆内严禁酗酒闹事、大声喧哗等妨害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是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维护旅馆的"治安秩序,依法惩办危害治安和侵犯旅馆及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第二十一条、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礼貌待人;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协助。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馆违反安全规定经指出不加改正的,公安机关可发出警告通知书或传唤负责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构成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旅馆应予查封,缴回《旅馆业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八、九、十七、十八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自觉遵守本细则,在安全管理、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旅馆和从业人员,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都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经营旅馆业,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蓉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蓉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浴室、酒店、渡假村等(以下简称旅馆)。第五条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第二章 开业和审批第六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报当地区(市)、县公安公安机关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申请开办涉外旅馆,应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日内,向原批准同意的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 经营旅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旅馆的开设地点要远离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工厂、库房等场所。  (二)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消防安全。  (三)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  (四)旅馆营业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  个体、私劳经营旅馆的,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符合以上要求外,其客房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第八条 旅馆登记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业务、户口登记管理等培训后,方准上岗工作。  定点接待外国人的旅馆,应配备懂外语的登记、服务人员。第九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等娱乐场所的,应遵守本办法和我市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第三章 治安管理第十条 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入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完善登记、保管、门卫、会客、值班、查房、报告等制度,负责落实治安责任制;  (四)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赃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第十一条 旅馆工作人员在旅馆治安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和通报查找的财物,以及行迹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控制工作;  (二)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  (三)发现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听候处理。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依法查处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旅馆工作人员协助查缉犯罪分子和查寻赃物;  (四)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验证(或换证),保障其合法经营,对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法规的责任人员及旅馆负责人进行查处,对已成为违法活动场所的旅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三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项目逐人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卡或旅客登记薄。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对外国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表。  如发现了上述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馆业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维护旅馆、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式公寓、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渡假等经营场所。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选址、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和住宿人员财物保管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安全保卫机构或者安全保卫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保卫负责人身份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名录;  (二)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旅馆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经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七条 旅馆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第八条 旅馆应当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向公安机关传送住宿人员信息。  住宿人员住宿时,旅馆应当指定人员查验住宿人员本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住宿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房间号,并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措施,将住宿登记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  旅馆新招用工作人员的,应当将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第九条 旅馆服务台、安全保卫、监控室必须建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当掌握旅馆进出人员情况。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事先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旅馆应当保障按照规定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全天24小时运行,并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图像信息保留10天以上。第十条 旅馆必须建立住宿人员财物保管制度,并注意查询和发现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加强所属餐饮、娱乐场所的管理,维护住宿人员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得要求旅馆的所属餐饮、娱乐场所独立经营。第十二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或者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隐瞒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三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保守住宿人员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不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毒品、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四川省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经营旅馆业,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第三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蓉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蓉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浴室、酒店、渡假村等(以下简称旅馆)。第五条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第二章开业和审批第六条申请开办旅馆,应报当地区(市)、县公安公安机关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请开办涉外旅馆,应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日内,向原批准同意的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经营旅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旅馆的开设地点要远离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工厂、库房等场所。(二)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消防安全。(三)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四)旅馆营业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个体、私劳经营旅馆的,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符合以上要求外,其客房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第八条旅馆登记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业务、户口登记管理等培训后,方准上岗工作。定点接待外国人的旅馆,应配备懂外语的登记、服务人员。第九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等娱乐场所的,应遵守本办法和我市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第三章治安管理第十条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二)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入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完善登记、保管、门卫、会客、值班、查房、报告等制度,负责落实治安责任制;(四)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赃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第十一条旅馆工作人员在旅馆治安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和通报查找的财物,以及行迹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控制工作;(二)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三)发现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听候处理。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三)依法查处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旅馆工作人员协助查缉犯罪分子和查寻赃物;(四)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验证(或换证),保障其合法经营,对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法规的责任人员及旅馆负责人进行查处,对已成为违法活动场所的旅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三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项目逐人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卡或旅客登记薄。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对外国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表。如发现了上述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聚集进行社会活动的下列公共场所:(一)歌舞、游艺、棋牌等娱乐场所二)洗浴、按摩、美容美发和酒吧、茶座、咖啡馆等服务场所三)影剧院、音乐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和体育场馆四)游览、游乐场所五)大型集市贸易场所六)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的公共交通场所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公共场所的发展进行规划。公安机关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文化、体育、建设(城管)、旅游、环保、价格、经贸(安全生产监督)、质监、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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