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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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计划管理人需要做私募投资管理人备案吗 相关法律法规

资管计划的全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融资工具的一种,也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就其定义来讲,顾名思义就是集合投资人的资产,由专业的操作人(券商)进行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最早的资管计划是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试先行的。法规有《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后,资管计划也开始在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中推广。但是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投资范围和形式上有诸多法律上和行业上的限制。比如:《商业银行法》第43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8条明确规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和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很显然,我国的四大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是分业管理、分业经营,互设防火墙,银行不能干证券的业务,保险公司也不能干证券的业务,信托公司也不能干证券业务。但这几大“金刚”又要求开展证券业,怎么办?规避和改革,干了在说。但在法律没有修改前,这样干可能违法违规,于是脑子灵光的人通过开发渠道和工具迂回进入了证券业。资管计划就是最好的工具和通道。法律上有人认为:资管计划是一种委托关系。一方面客户委托银行为其理财期望取得更好的收益,另一方面银行将其理财产品委托券商进行管理以达到保值增值,保险公司将其万能险的保险金或准备金、保费委托券商进行管理也期望保值增值。也有人认为资管计划是一种信托关系,基于《信托法》而建立的信托理财的关系。一个信托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三方当事人。资管计划正是基于信托关系确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第2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很显然,资管计划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且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

券商发行的专项资管计划是独立法律主体吗

不一定是 ,依形式而异,但可风险隔离民事主体/独立法律主体图示如下:法条:《合同法》(1999)第2条、《著作权法》(2001)第2条、《商标法》(2001)第3条、《保险法》(2002)第7条,《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特殊目的载体,是指证券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第三条因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入专项计划资产。因处理专项计划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专项计划资产承担。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券商发行的专项资管计划是独立法律主体吗

不一定是 ,依形式而异,但可风险隔离民事主体/独立法律主体图示如下:法条:《合同法》(1999)第2条、《著作权法》(2001)第2条、《商标法》(2001)第3条、《保险法》(2002)第7条,《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适用本规定。前款所称特殊目的载体,是指证券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第三条因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归入专项计划资产。因处理专项计划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专项计划资产承担。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保险公司 资管计划

管计划的全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融资工具的一种,也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就其定义来讲,顾名思义就是集合投资人的资产,由专业的操作人(券商)进行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最早的资管计划是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试先行的。法规有《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后,资管计划也开始在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中推广。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资管计划管理办法

资管计划的全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融资工具的一种,也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就其定义来讲,顾名思义就是集合投资人的资产,由专业的操作人(券商)进行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最早的资管计划是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试先行的。法规有《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后,资管计划也开始在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中推广。但是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在投资范围和形式上有诸多法律上和行业上的限制。比如:《商业银行法》第43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8条明确规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和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很显然,我国的四大金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是分业管理、分业经营,互设防火墙,银行不能干证券的业务,保险公司也不能干证券的业务,信托公司也不能干证券业务。但这几大“金刚”又要求开展证券业,怎么办?规避和改革,干了在说。但在法律没有修改前,这样干可能违法违规,于是脑子灵光的人通过开发渠道和工具迂回进入了证券业。资管计划就是最好的工具和通道。法律上有人认为:资管计划是一种委托关系。一方面客户委托银行为其理财期望取得更好的收益,另一方面银行将其理财产品委托券商进行管理以达到保值增值,保险公司将其万能险的保险金或准备金、保费委托券商进行管理也期望保值增值。也有人认为资管计划是一种信托关系,基于《信托法》而建立的信托理财的关系。一个信托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三方当事人。资管计划正是基于信托关系确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第2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很显然,资管计划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且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期货资管计划可以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吗

不清楚,你到好买基金网上看看吧,那边信息全

信托贷款和信托集合资管计划的区别

首先要理解这二个概念的意思以及业务范围:信托贷款也叫贷款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集合信托计划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可以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单独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是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指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二个或二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依据委托人确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行为。明白定义以后他们的主要区别就很明显了:1信托贷款可以接受单个委托人的委托。2.信托集合是至少二个人的信托委托才能形成一个集合托管计划。3信托集合资管计划当中也可以包括进行信托贷款业务。4信托贷款只是信托众多业务当中的其中一个。

陈湛匀:企业如何理解夹层式资管计划与风险预警机制的关系?

资产管理是一项针对证券及资产的金融服务,以投资者利益出发并达致投资目标。投资者可以是机构譬如保险公司、退休基金及公司或者是私人投资者。投资管理包含了几个元素,例如金融分析、资产筛选、股票筛选、计划实现及长远投资监控。资产管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管理自己的资产。 陈湛匀从案例中指出:华澳信托在自信托计划满两年后,每隔六个月都可以有退出的权利,正是体现夹层融资股债转换的灵活性,因此北京丰科建的收益既可以看作是华澳信托的股东收益,也可以看作是贷款利息。以下是陈湛匀的部分观点实录: 华澳信托在自信托计划满两年后,每隔六个月都可以有退出的权利,正是体现夹层融资股债转换的灵活性,因此北京丰科建的收益既可以看作是华澳信托的股东收益,也可以看作是贷款利息。九通投资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力,但也根据北京丰科建的收益自由选择是否继续持股。 还有一种似夹层融资的模式—夹层式资管计划,华夏幸福曾多次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此类资产管理计划来进行融资。如图,华夏幸福旗下的京御地产和华夏新城与大成创新和湘财证券签署的资管计划,大成创新资本向华夏幸福旗下子公司华夏新城增资4亿元,持有华夏新城66.67%的股权。这4亿元投资额来自于由华夏资本设定的华夏新城股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管计划由湘财证券资管产品或其客户认购。该专项计划的投资人通过华夏新城的股东现金分红或是股权溢价转让的方式实现收益。大成创新资本可以选择在一年之后自由退出,京御地产可在一年后回购华夏新城的股权。 皮肤感应风险预警:人头部的七大器官中,第六个器官是感觉器官皮肤,皮肤要感应风险机制,要学会一个技巧:风险机制。 皮肤与企业风险预警机制——皮肤与企业风险预警机制有什么关系呢? 天气变冷时,皮肤感觉到寒冷会提醒人们要增加衣服;而对企业来说,就好比外部经济环境衰退,这时企业应当通过自己的风险预警机制来提醒自己减少投资。天气变热时,皮肤会感到温热,进而提醒人们要减少衣服;类似地对企业来说,就好比外部经济环境复苏,这时企业就应增加投资。人们生活在一个天气不断变化的空间,企业也是如此,在一个多变和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中经营。 著名经济学家、全球共德CEO陈湛匀教授简介: 著名经济学家,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首批统计学博士点专业博士。现任中国上海市投资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中国首创拟人化资本运营专家,上海电视台”夜话地产湛匀妙语“栏目主持人,已获近20项国家、省部级优秀科研奖。任上市公司一百、巴士、百联等企业及跨国公司董事。陈湛匀教授擅长可操作性的方案并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特别是运用金融专业技术知识提升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和赢利能力,放大企业价值,不断创造价值,推动企业成功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