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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惠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2023-07-30 0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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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惠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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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08:56:311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广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广州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8:56:381

2022年广东省财政厅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核公告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此次选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面试、专业测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具体职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我厅将同步通过电话、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二)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本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录系统上传资格审核资料。   上传资料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17:00。我厅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14日17:00。   逾期未上传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考录程序。   (三)需要上传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审核盖章版);   3.《广东省202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   4.国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5.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已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已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一并提供认证函。   6.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7.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请考生用照片格式(JPG格式)上传,上传照片需清晰、准确,以便审核。   2.考生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录用审批为准。   三、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如有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及其他事项   面试及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并注意及时查看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财政厅等网站信息公告。同时,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试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联系电话:020-83170677、020-83170691。   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2022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023-07-29 08:56:561

广东省财政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广东省财政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一、主动公开(一)公开信息分类广东省财政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广东省财政厅制发的非涉密公文类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省财政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文。具体参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广东省财政厅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或广东省财政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3.行政执法主要包括广东省财政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4.办事指南主要包括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表格及获取方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受理地址等信息;5.工作动态主要包括部门会议、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6.财政预决算主要包括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8.其他(二)信息编排体系广东省财政厅公开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发文日期发布机构(三)公开的方式广东省财政厅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辅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广东省财政厅公开的政府信息。二、依申请公开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一)工作机构、受理机构广东省财政厅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二)受理方式向省财政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填写《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复制有效。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目前只受理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的书面申请。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或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进入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选择广东省财政厅,填写《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提交。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三)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将按规定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四)收费标准依照广东省物价部门与广东省财政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按“收支两条线”管理。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广东省财政厅负责对本指南进行解释。
2023-07-29 08:57:391

广东省财政厅的财政厅领导

省财政厅曾志权党组书记、厅长1963年1月出生,广东五华人,硕士研究生,职称高级会计师,2010年7月任现职。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地方财政处(两处合署办公),暂管工贸发展处。欧 斌党组成员、副厅长1958年10月出生,广东雷州人,硕士研究生,职称副教授,2008年2月任现职。分管法规税政处、综合处、经济建设处、会计处、投资审核中心、票据监管中心、省会计函授职业技术学校。沈梅红党组成员、副厅长1962年10月出生,广东大埔人,研究生学历,2008年2月任现职。分管社会保障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公务用车管理处、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郑贤操党组成员、副厅长1966年9月出生,广东陆丰人,研究生学历,2008年8月任现职。分管教科文处、政府采购监管处、国际金融组织债务管理办公室、财政科学研究所、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叶梅芬党组成员、副厅长1968年10月出生,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硕士研究生,职称高级会计师,2013年5月任现职。分管国库处、农业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农业综合开发评估中心,暂管绩效评价处、省资产评估协会,协管工贸发展处。项天保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967年7月出生,河南光山人,硕士研究生,2014年1月任现职。分管省纪委派驻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厅监察室、监督检查局,暂管人事教育处。钟 炜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1970年2月出生,广东紫金人,本科学士,职称经济师,2013年5月任现职。分管厅办公室、行政政法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国库支付局、政务服务中心、财政数据信息中心,暂管外经金融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丁跃文副巡视员邹清莲副巡视员
2023-07-29 08:57:531

广东省财政厅的介绍

属广东省级财政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内设21个内设机构。
2023-07-29 08:58:061

广东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二)法规税政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地方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三)预算处。研究提出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代编年度全省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核拨;管理省级财力;拟订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省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省财政与中央财政结算、对市县财政总决算的批复等工作;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四)地方财政处。参与拟订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方案;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工作;承担省级有偿资金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管理工作;承担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结算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工作;指导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市县财政收支平衡工作。(五)国库处。拟订国库管理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省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省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省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六)综合处。承担交通、物价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财经形势;拟订全省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省级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承担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拟订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交警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工作;承担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监督省驻穗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七)行政政法处。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省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车辆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八)教科文处。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九)工贸发展处。承担工交、地质、安全生产、电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承担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工作;承担省财政支持现代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资金管理工作。(十)农业处。承担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国土、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及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十一)经济建设处。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参与国债资金的安排、审核和监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工作;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十二)社会保障处(与省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管理办公室合署)。承担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研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参与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拨付、核算等管理工作。(十三)外经金融处。承担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和执行涉外、地方金融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十四)会计处。承担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依法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有关业务的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十五)绩效评价处。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的建议。(十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提出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工作;承担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十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十八)农村财务管理处。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监督村级债务管理工作。(十九)政府采购监管处。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参与审核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方式;承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承担全省统一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二十)监督检查局。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二十一)人事教育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合署)。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管理厅属学校。
2023-07-29 08:58:201

广东省财政厅公物仓管理中心为什么要值夜班

因为要保护公物安全。仓库管理员的工作其实并不是很容易,很多情况之下都是需要在晚上盯着仓库的。不过工资总体来说还算是比较不错的,并且在管理仓库的时候也不需要做任何的体力劳动。
2023-07-29 08:58:351

广东公务员岗位津贴7800 地区差距仍很大

政府内部率先实现公平分配   广东公务员收入两年改革初获财政部肯定。   “我们办的案比以前多了,奖金却比以前少多了,因为诉讼费都上交财政了。”珠三角地区某中级法院一位法官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说。   韶关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了对该政策的认可:“在实行这个政策之前,我一个月只有2000多元。现在算上年终奖,平均每月收入接近4000元。”   这个让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公务员产生不同评价的政策,便是在广东多数地区试行了3年的公务员津贴统一发放制度改革,广东省官方又称其为“公务员政策外补贴的规范工作”。财政部纪检组近日的一份调研报告对这项改革下了结论:“打开前门,堵住后门。”规范了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了依法行政。 岗位津贴明确为 1550~7800 元   怎样使公务员收入管理更规范?“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把所有资金纳入财政监管渠道。”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向记者解释改革政策的出台背景时说。   2002年,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的物价指数、生活指数和个人所得税对实际工资收入的影响等因素,广东省财政厅会同省人事厅研究制定了统一省直机关公务员岗位津贴的方案。   该方案的要旨是简化工资结构,将现行国家和省统一发放的各项津、补贴及各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种补贴统一归并为“岗位津贴”。这样,公务员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均年终奖(广东省规定,年终奖相当于3个月的基本工资)三部分组成。政法机关、纪检等特岗人员另有250元/月的特岗补贴。   这个方案制定了按职务分档的统一的岗位津贴标准:正省7800元/月,最低新参加工作人员1550元/月。人均每月岗位津贴为3800元。加上其他部分,公务员月人均收入5200元。 先查“小金库”再查经营性资产   统一岗位津贴后,为解决资金来源,盘活存量,堵住漏洞,广东省政府作出部署,对省直机关的银行账户及其资金余额进行了全面清理、收缴。仅2003年上半年,由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人民银行四个部门组成的16个清查小组,对省直各部门自查自报银行账户及资金情况作了详细核查后,就核实银行账户1690个,资金余额110亿元。   为彻底堵住后门,2003年10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又对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次清理的对象是各单位采取自营、出租、参股、合作等形式经营,从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房地产。“清理办”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还组织了11个核查小组、共500多人次,对各单位自查上报的资产清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省直机关的做法迅速在全省得到推广。截至2003年底,广东大部分地区均推行了公务员岗位津贴统一发放的做法。   财政部纪检组近日对广东省2年多来规范公务员政策外补贴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向中纪委、监察部递交的调研报告中,财政部纪检组称:广东的做法规范了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各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促进了相关改革。   报告同时也指出了一些问题:由于财政情况的差异,不同地区的公务员,津贴差距较大,“如省直部门人均月津贴3800元,而韶关市人均月津贴只有540元,相差7倍多。另外,工作量大的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一样实行统一的津贴标准,对这些部门的积极性有一定影响。”   不过,报告结尾处表示:“广东作为经济发达省份,清理、规范政策外补贴后,规定的统一岗位津贴标准较高,这一点其他大部分省区不可简单类比。” 相关背景 “好机关”收入曾五倍于“差机关”   广东省最早试行公务员津贴统一发放制度改革的是省直机关。问题显露于2002年。当时,在异常“惨烈”、录取率达到40:1的省直机关公务员录取中,省人事厅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个怪现象:某些部门报考者如云,录取率达到百里取一;某些“清水衙门”却报考者寥寥,报名人数甚至还不及拟录取人数。   这种现象反映出由于各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资金“自留地”,因此即便同属省直机关,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在收入上却相差甚远。广东省人事厅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好机关"的工作人员一年下来,收入是‘差机关"工作人员的5倍。都说要改革分配制度,其实政府内部的分配就存在着不公平。”   而广东省财政厅的资料显示,2002年以前,广东省各政府部门自行发放的政策外补贴普遍存在以下两个问题:首先是补贴标准不统一,导致公务员之间收入差距不合理拉大,心理失衡,不满增多,同时也不利于干部的交流使用。如省直机关2001年在职人员政策外补贴发放的单位年人均达4.3万元,最低的才0.4万元,相差11倍。   其次,补贴资金来源情况复杂,直接催生了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各地政策外补贴资金的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预算外收入、物业出租收入、所属企事业单位上缴收入和工会收入等。这些资金来源中,绝大部分不能通过正常的会计核算“见光”。为规避财政监管,各部门纷纷建立“账外账”和“小金库”。这在扰乱会计秩序的同时,还易滋生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也阻碍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2023-07-29 08:58:411

现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有谁?

林楚欣 钟炜
2023-07-29 08:58:513

广东省财政厅的直属单位

国库支付局国际金融组织债务管理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广东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投资审核中心票据监管中心广东省财政信息中心广东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评估中心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会计函授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07-29 08:59:011

广东省财政厅网站

  http://www.gdczt.gov.cn/广东省财政厅网站  一、查询成绩的方式  (一)网上查询  1、网上成绩查询开通时间:12月22日下午15:00时起。  2、查询路径:“查询服务”→“成绩查询”→“会计专业知识成绩查询”。  3、操作方式:选择正确的考试名称并输入证件ID(即身份证号)及姓名,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二)电话查询  1、电话号码:16842168。  2、可通过固定电话、小灵通或中国联通拨打该电话号码查询成绩,中国移动暂无此功能。  3、各地市考生应通过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08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考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具备免试《会计基础》,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成绩复查  1、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省属考生可于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6日办公时间内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将于09年2月初通过电话通知考生复查结果。  2、复查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考试名称以及申请复查的考试科目,落款需加上考生签名确认。  四、合格成绩有效期  2008年下半年省属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的成绩有效期为2008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2日。  五、领取成绩合格证明及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省属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依照以下原则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部门:  1、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或本人报考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省财厅会计服务大厅负责对中央在穗、银行系统在穗、省属在穗单位在职人员,以及未就职的省属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选择到服务大厅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需领取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证明,直接上网申请即可,具体办理程序请阅《广东省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须知》(路径:从业办理→从业资格申请→从业申请须知)。  选择到其他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于12月29日起,可持身份证原件到会计服务大厅领取成绩合格证明,代领证须一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团体领证请将团体信息(团体账号、团体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领证人员名单)传真至020-83188554进行团体预约领证。
2023-07-29 08:59:281

现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是哪里人

曾志权,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广东五华人,研究生学历。 2003年5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4年9月兼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07年2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兼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10年7月23日,广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广东财政厅全面工作,协管人事教育处,分管办公室、工贸发展处、外经金融处、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省资产评估协会,代管国库处、行政政法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监管处、国库支付局、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财政信息中心。
2023-07-29 08:59:361

现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是谁?哪里人?

现任广东省财政厅长 刘昆(1956.12 )男。汉族。广东饶平人。1984年7月入党。1973年6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初厦门大学财政金融专业毕业后分配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1982年至2001年,在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历任综合处副处长、综合一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2001年任省府副秘书长。2002年起至今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财政厅全面工作,并分管预算处、人事教育处,代管法规税政处、综合规划处、教科文处、票据监管中心、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 第十届广东省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23-07-29 08:59:451

现在还可以报考广东省财政厅吗?会不会来不及?

现在报考还来得及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8︰30至7月24日24︰00。报考方式采取的是网上报考,具体可以查看相应的公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4.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详情可以前往查看相应的公告!祝您报考顺利!
2023-07-29 08:59:521

广东省财政厅的办公时间?

正常都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半到六点半…像这些单位…一般都会迟来半小时上班…下班早半小时
2023-07-29 09:00:002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年审吗?继续教育一定要参加吗?

从业资格证是长期有效的吗? 广东省财政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审但财政厅是鼓励继续教育的你可以打电话过去询问你所在地继续教育的地点。如果你要
2023-07-29 09:00:564

曾志权的简历

曾志权,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广东五华人,研究生学历。2003年5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4年9月,兼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2007年2月,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兼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2010年7月,广东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23-07-29 09:01:152

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佛山财政局

不知道,不好意思,谢谢!
2023-07-29 09:01:353

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是什么

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是广东省财政厅主办的广东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是广东会计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管理综合平台。网站提供广东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考试动态,同时提供广东会计证申请调入调出调转、档案查询、会计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等功能及会计信息。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考试报名前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kj.czt.gd.gov.cn/
2023-07-29 09:01:441

2022年广东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工作通知

【 #高级会计师# 导语】 我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得知,2022年广东高级会计师申报范围、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评审方式、申报途径等内容如下: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内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广州、深圳市所辖单位相关人员)。   (二)中直、部属和外省驻粤单位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所属评委会申报评审。如确需委托评审的,须经其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二、评审条件和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9号)附件《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附件1)。   (二)职称资历年限计算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评审方式   1.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2020、2021、2022年度),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实行评审方式。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须进行面试答辩,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认定不需参加面试答辩。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申报人需完成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含公需课、专业课),并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会计专业系列)。   (五)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广东省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六)申报转系列评审。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从事财务会计实务工作满1年可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七)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照《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申报评审和确认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八)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九)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   我省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一)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申报人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以下简称会计职称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安排及要求   (一)账号注册   1.单位账号注册(2023年2月6日9:00至19日17:30)。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会计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单位账号[系统原注册单位账号均调整为待审核状态,待单位完善信息并补充上传单位证书(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经省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后可继续沿用]。   2.个人账号注册(2023年2月7日9:00至19日17:30)。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会计职称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号(系统原注册个人账号可继续沿用)。   (二)个人申报(2023年2月7日9:00至19日17:30)   申报人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填报,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三)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17:30)   1.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每份均须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和注明审核时间(复印件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传会计职称评审系统。   (四)省直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7:30)   省直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五)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30)   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对省直主管部门、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六)申报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30)   申报人应在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受理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审。   (七)纸质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1.申报人须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所在单位、市级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等盖章)。   (2)《()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A3纸单面打印、不要超过1页纸;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经所在单位盖章)。   (3)《2022年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表移交登记表》1份(A4纸打印)。   2.地市所属申报人报送要求。地市所属申报人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地的市财政局(附件3)。地市财政部门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核实汇总后报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高评委会办公室不接受地市所属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   3.省直单位所属申报人报送要求。省直单位所属申报人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直接快递至省高评委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2楼西侧省会计学会。   联系电话:020-83170315、83170155、83170310、83170400。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如下:   1.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700元/人(含评审费50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   2.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840元/人(含评审费50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答辩费140元)。   无论评审结果通过与否,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六、评审结果公示   (一)评审通过名单公示。评审通过名单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发布。   (二)评后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评后公示,评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署名举报。   七、材料清退和证书领取   (一)评审通过人员材料清退。评审工作结束后,地市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地的市财政局负责统一领回并发放。省直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到省高评委办公室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二)职称证书(电子证书)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附件 :1.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3.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理单位一览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28日  原标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kj.czt.gd.gov.cn/zyjszgksxx/8211
2023-07-29 09:01:511

广东省财政厅课题结题有什么作用

省级课题具有评职称的作用。根据查询广东省财政厅官网,获得评审单位给予的加分分值,也可以判断出该课题的含金量如何。评审单位认可的课题,从市厅级课题开始的,省级课题比市厅级课题更高一级别,不管是在评的职称等级上,以及获得的职称加分上,都要比市厅级课题更胜一筹,但肯定是不能跟国家级课题相比较。
2023-07-29 09:01:581

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在广东省财政厅和广州市财政厅报名,两个什么区别?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部网站管理从业考试,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财政局管理从业考试。 2012年财政局网站从业一年招生两次:上半年的1月1日至15日 [下半场] 7月1日至15日,2009年 > 2012年财政部网站从业招生部两次: [上半年] 4月20日上午,5月6 [下半场]公告并没有公布具体的考试时间尚未确定如果您想知道最新的从业考试动态,你可以[新浪微博] [@广东好会计,继续从业者提供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最新的考试动态。
2023-07-29 09:02:084

广州财政局属于广东的市级主管单位吗?

广州财政局肯定是市级单位了,它又不是某个区的财政局。
2023-07-29 09:02:162

广东省直机关有哪些

问题一:广东省的省直机关有哪些呢?谢谢 省直党群 、 *** 机关: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省法院 省检察院 省纪委 省委政法委 广东省女子监狱 广东省阳江监狱 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广东省罪犯收押中心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审计厅 省海洋与渔业局 省旅游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 *** 发展研究中心 除深圳和珠海 以外 所有市的工商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红十字会 省政协办公厅 省民盟 其他 民主党派 …… 问题二:广东省都包括哪些市? 广东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广州市: 越秀区 荔湾区 海珠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区 番禺区 花都区 南沙区 萝岗区 增城市 从化市 深圳市: 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宝安区 龙岗区 盐田区 光明新区 珠海市: 香洲区 斗门区 金湾区 汕头市: 金平区 龙湖区 濠江区 潮阳区 潮南区 澄海区 南澳县 韶关市: 浈江区 武江区 曲江区 乐昌市 南雄市 始兴县 仁化县 翁源县 新丰县 乳源瑶族自治县 佛山市: 禅城区 南海区 顺德区 三水区 高明区 江门市: 江海区 蓬江区 新会区 台山市 开平市 鹤山市 恩平市 湛江市: 赤坎区 霞山区 坡头区 麻章区 廉江市 雷州市 吴川市 遂溪县 徐闻县 茂名市: 茂南区 茂港区 高州市 化州市 信宜市 电白县 肇庆市: 端州区 鼎湖区 高要市 四会市 广宁县 怀集县 封开县 德庆县 惠州市: 惠城区 惠阳区 博罗县 惠东县 龙门县梅州市: 梅江区 兴宁市 梅 县 大埔县 丰顺县 五华县 平远县 蕉岭县 汕尾市: 城 区 陆丰市 海丰县 陆河县 河源市: 源城区 紫金县 龙川县 连平县 和平县 东源县 阳江市: 江城区 阳春市 阳西县 阳东县 清远市: 清城区 英德市 连州市 佛冈县 阳山县 清新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连南瑶族自治县 东莞市: 莞城区 东城区 南城区 万江区 虎门镇 长安镇 后街镇 沙田镇 道镇 中堂镇 望牛墩 厚街 大朗 黄江 中堂 麻涌 高 石碣 石龙 企石 石排 常平 洪梅 道 沙田 凤岗 谢岗 横沥 寮步 桥头 东坑 清溪 塘厦 大岭山 樟木头 中山市: 潮州市: 湘桥区 潮安县 饶平县 揭阳市: 榕城区 普宁市 惠来县 揭东县 揭西县 云浮市: 云城区 罗定市 新兴县 郁南县 云安县 我的答案你满意吗? 问题三:广东省的市都有哪些 2个副省级市(广州、深圳)、19个地级市(珠海、东莞、佛山、中山、惠州、汕头工江门、茂名、肇庆、湛江、梅州、汕尾、河源、清远、韶关、揭阳、阳江、潮州、云浮) 问题四:广东省有哪些市? 2个副省级市:广州市、深圳市 19个地级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江门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23个县级市:增城市、从化市、南雄市、乐昌市、英德市、连州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四会市、兴宁市、陆丰市、阳春市、普宁市、罗定市 问题五:广东省有哪些市区? 2005年辖:21个地级市、54个市辖区;23个县级市、41个县、3个自治县。 广州市 辖10个市辖区,代管2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越秀区。 越秀区 海珠区 荔湾区 天河区 白云区(景泰街道) 黄埔区 花都区(新华街道) 番禺区(市桥街道) 南沙区(黄阁镇) 萝岗区(夏港街道) 从化市(街口街道) 增城市(荔城街道) 深圳市 辖6个市辖区。市人民 *** 驻福田区。 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宝安区(新安街道) 龙岗区(龙岗街道) 盐田区(盐田街道) 珠海市 辖3个市辖区。市人民 *** 驻香洲区。 香洲区 斗门区(井岸镇) 金湾区(三灶镇) 汕头市 辖6个市辖区、1个县。市人民 *** 驻金平区。 金平区 龙湖区 濠江区 澄海区(凤翔街道) 潮阳区(文光街道) 潮南区(峡山街道) 南澳县(后宅镇) 韶关市 辖3个市辖区、4个县、1个自治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浈江区。 浈江区 武江区 曲江区(马坝镇) 乐昌市(乐城街道) 南雄市(雄州镇) 仁化县(仁化镇) 始兴县(太平镇) 翁源县(龙仙镇) 新丰县(丰城镇)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 佛山市 辖5个市辖区。市人民 *** 驻禅城区。 禅城区 南海区(桂城街道) 顺德区(大良街道) 三水区(西南街道) 高明区(荷城街道) 江门市 辖3个市辖区、4个县。市人民 *** 驻江海区。 江海区 蓬江区 新会区(会城街道) 台山市(台城镇) 开平市(长沙街道) 鹤山市(沙坪镇) 恩平市(恩城街道) 湛江市 辖4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赤坎区。 赤坎区 霞山区 坡头区 麻章区 廉江市(罗州街道) 雷州市(雷城街道) 吴川市(梅街道) 遂溪县(遂城镇) 徐闻县(徐城镇) 茂名市 辖2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茂南区。 茂南区 茂港区(南海街道) 高州市(中山街道) 化州市(河西街道) 信宜市(东镇镇) 电白县(水东镇) 肇庆市 辖2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端州区。 端州区 鼎湖区(坑口街道) 高要市(南岸街道) 四会市(东城街道) 广宁县(南街镇) 德庆县(德城街道) 封开县(江口镇) 怀集县(怀城镇) 惠州市 辖2个市辖区、3个县。市人民 *** 驻惠城区。 惠城区 惠阳区(淡水街道) 惠东县(平山镇) 博罗县(罗阳镇) 龙门县(龙城街道) 梅州市 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梅江。 梅江区 兴宁市 梅 县(程江镇) 蕉岭县(蕉城镇) 大埔县(湖寮镇) 丰顺县(汤坑镇) 五华县(水寨镇) 平远县(大柘镇) 汕尾市 辖1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城区。 城 区 陆丰市(东城镇) 海丰县(海城镇) 陆河县(河田镇) 河源市 辖1个市辖区、5个县。市人民 *** 驻源城区。 源城区 和平县(阳明镇) 龙川县(老隆镇) 紫金县(紫城镇) 连平县(元善镇) 东源县(仙塘镇) 阳江市 辖1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江城区。 江城区 阳春市(春城街道) 阳西县(织镇) 阳东县(东城镇) 清远市 辖1个市辖区、3个县、2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人民 *** 驻清城区。 清城区(凤城街道) 英德市(英城街道) 连州市(连州镇) 佛冈县(石角镇) 阳山县(阳城镇) 清新县(太和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东莞市 市人民 *** 驻莞城街道。 中山市 市人民 *** 驻东区松苑路......>> 问题六:广东省包含哪些市? 【广东省的地级市】 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常韶关市、佛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广东省的县级市】 广州市:增城市、从化市 韶关市:乐昌市、南雄市 江门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 湛江市: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 茂名市: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 肇庆市:高要市、四会市 梅州市:兴宁市 汕尾市:陆丰市 阳江市:阳春市 清远市:英德市、连州市 揭阳市:普宁市 云浮市:罗定市 【广东省的县城】 汕头市:南澳县 韶关市: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 湛江市:遂溪县、徐闻县 茂名市:电白县 肇庆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 惠州市: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 梅州市:梅 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 汕尾市:海丰县、陆河县 河源市:紫金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东源县 阳江市:阳西县、阳东县 清远市:佛冈县、阳山县、清新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 潮州市:潮安县、饶平县 揭阳市:揭东县、揭西县、惠来县 云浮市: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 问题七:广东省直属机关党委与工委有什么区别 “广东省直机关党委“就是象省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内部的机关党委;省直机关工委是省委的派出机构,代表省委专门负责对省直那些委、办、厅、局内部的机关党委的领导。在省直一级,机关工委和机关党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问题八:广东省都有哪些城市 截止2008年11月,广东省内辖19个地级市2个副省级市(广州、深圳),23个县级市,41个县,3个自治县,54个市辖区。   广州市:越秀区 荔湾区 海珠区 天河区 白云区 黄埔区 番禺区 花都区 南沙区 萝岗区 增城市 从化市   深圳市: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宝安区 龙岗区 盐田区 【有光明新区 坪山新区 (功能区)】   珠海市:香洲区 斗门区 金湾区 【高新区,横琴区,万山区,高栏港经济区(功能区)】   汕头市:金平区 龙湖区 濠江区 潮阳区 潮南区 澄海区 南澳县   韶关市:浈江区 武江区 曲江区 乐昌市 南雄市 始兴县 仁化县 翁源县 新丰县 乳源瑶族自治县   佛山市:禅城区 南海区 顺德区 三水区 高明区   江门市:江海区 蓬江区 新会区 台山市 开平市 鹤山市 恩平市   湛江市:赤坎区 霞山区 坡头区 麻章区 廉江市 雷州市 吴川市 遂溪县 徐闻县   茂名市:茂南区 茂港区 高州市 化州市 信宜市 电白县   肇庆市:端州区 鼎湖区 高要市 四会市 广宁县 怀集县 封开县 德庆县   惠州市:惠城区 惠阳区 博罗县 惠东县 龙门县   梅州市:梅江区 兴宁市 梅 县 大埔县 丰顺县 五华县 平远县 蕉岭县   汕尾市:城 区 陆丰市 海丰县 陆河县   河源市:源城区 龙川县 和平县 连平县 紫金县 东源县   阳江市:江城区 阳春市 阳西县 阳东县   清远市:清城区 英德市 连州市 佛冈县 阳山县 清新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连南瑶族自治县   东莞市:南城街办 莞城街办 东城街办 万江街办 〖石碣 石龙 茶山 石排 企石 横沥 桥头 谢岗 东坑 常平 寮步 大朗 黄江 清溪 塘厦 凤岗 长安 虎门 厚街 沙田 道 洪梅 麻涌 中堂 高 樟木头 大岭山 望牛墩〗(省略“镇”)【东莞和中山都是全国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另外两个是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亚市)】   中山市:石岐区 东区 西区 南区 火炬区 五桂山区 小榄镇 古镇镇 横栏镇 东升镇 港口镇 沙溪镇 大涌镇 黄圃镇 南头镇 东凤镇 阜沙镇 三角镇 民众镇 南朗镇 三乡镇 板芙镇 神湾 广东省政区图 镇 坦洲镇   潮州市:湘桥区 潮安县 饶平县 枫溪区   揭阳市:榕城区 普宁市 惠来县 揭东县 揭西县   云浮市:云城区 罗定市 新兴县 郁南县 云安县 问题九:广东省一共有几个城市,分别是什么? 广东省(粤)---省会广州市,全省总计 3自治县18地级市73县1县级市。 广州市 花县(新华镇) 从化县(街口镇) 增城县(荔城镇) 番禹县(市桥镇) 深圳市 宝安县(新安镇) 珠海市 斗门县(井安镇) 汕头市 澄海县(澄城镇) 饶平县(黄冈镇) 南澳县(后宅镇) 潮阳县(棉城镇) 惠来县(惠城镇) 晋宁县(流沙镇) 揭西县(河婆镇) 揭阳县(蓉城镇) 韶关市 仁化县(仁化镇) 南雄县(雄州镇) 始兴县(太平镇) 翁源县(龙仙镇) 曲江县(马坝镇) 新丰县(丰城镇) 乐昌县(乐城镇) 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 河源市 和平县(阳明镇) 龙川县(老隆镇) 紫金县(紫城镇) 连平县(兴城镇) 梅州市 梅县(扶大) 蕉岭县(焦城镇) 大埔县(湖寮镇) 丰顺县(汤坑镇) 五华县(水寨镇) 兴宁县(兴城镇) 平远县(大拓镇) 惠州市 惠东县(平山镇) 惠阳县(淡水镇) 博罗县(罗阳镇) 龙门县(龙城镇) 汕尾市 海丰县(海城镇) 陆河县(河田镇) 陆丰县(东海镇) 东莞市 中山市 江门市 新会县(会城镇) 台山县(台城镇) 开平县(三埠镇) 恩平县(恩城镇) 鹤山县(沙坪镇) 佛山市 南海县(桂城镇) 顺德县(大良镇) 高明县(高明镇) 三水县(西南镇) 阳江市 阳西县(织箦镇) 阳春县(春城镇) 湛江市 吴川县(梅录镇) 徐闻县(徐城镇) 海康县(雷城镇) 遂溪县(遂城镇) 廉江县(廉城镇) 茂名市 高州县(高州镇) 信宜县(东镇镇) 电白县(水东镇) 化州县(化州镇) 肇庆市 高要县(南岸镇) 广宁县(南街镇) 四会县(四会镇) 新兴县(新城镇) 罗定县(罗城镇) 云浮县(云城镇) 德庆县(德城镇) 郁南县(都城镇) 封开县(江口镇) 怀集县(怀城镇) 清远市 英德县(英城镇) 佛冈县(石角镇) 连县(连州镇) 阳山县(阳城镇)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 省直辖行政单位 潮州市
2023-07-29 09:02:231

2022年广东梅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梅州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梅州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梅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2:301

广东省会计服务平台是什么

广东省会计服务平台是广东省财政厅为规范化管理广东省会计工作人员所设立的多功能服务平台。网站提供广东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考试动态,同时提供广东会计证申请调入调出调转、档案查询、会计继续教育、政策法规等功能及会计信息。会计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广东省会计服务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证书继续教育、信用查询、会计咨询、总会计培训报名、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等操作。
2023-07-29 09:02:371

广东省财政厅干嘛的?

管理整个省的财政收入
2023-07-29 09:03:262

2022年广东清远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清远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清远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清远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清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3:411

广东省财政厅大楼的渊源

财政厅大楼前身为明清两代的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即藩司衙门),乃朝廷派驻广东省的最高行政机构。明初设置时 , 布政使(俗称“藩台”“藩司”),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后来在布政使之上设督抚一职。清代则正式定为督抚属官,机构仍旧。司衙内设经历司、照磨所、理问所、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等机构。所以布政使实际掌握全省行政事务、财赋出纳、兴办水利、征调赋役、督促生产;向所辖府、州、县宣布国家政令;向督抚汇报重要政务;每10年将全省户籍、税役、民数、田数等报于户部的职责。民国后在此筹建“广东省财政厅”。孙中山于民国十年(1921年)4月13日曾在财政厅大楼与国会议员举行茶话会。4月24日孙中山在财政厅欢迎援闽粤军回粤。5月5日,他宣誓就任非常大总统后,又在财政厅阳台检阅庆祝游行的群众队伍。民国十一年(1922年)6月12日,孙中山在财政厅举行新闻记者会,揭露陈炯明反对北伐的阴谋。1993年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7月广东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3-07-29 09:03:531

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汕头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汕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4:431

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云浮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云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4:591

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阳江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阳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5:121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山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5:241

找广东省财政厅的电话号码

打了114查询后广东省财政厅客服电话为(020)83188555
2023-07-29 09:05:442

哪里可以下载《广东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办法》?或者其他方法可以找到这个文件?

省市图书馆看看呢?那里的电子资料也会有吧
2023-07-29 09:05:583

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肇庆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6:241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河源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7-29 09:06:401

广东省农业土地开发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基本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欢迎阅读!   完整版全文   广东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49号***和《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174号***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为规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和使用管理,加强对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是指省、市、县***区***、自治县从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比例划出的专账管理的资金。   第三条根据广东省人民 *** 《转发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2004]59号***规定,我省从各市、县***市、区***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中划出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其中:70%作为本级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0%集中到省统一使用。   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计算公式为: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对应所在地征收等别***×各地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20%***。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是指地方人民 *** 出让土地取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的平均值。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已根据全国城镇土地等别、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建设用地供求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进行了制定、联合释出,并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附后。   第五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办理的土地出让合同,按季统计土地出让面积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抄报省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出让面积、城镇土地等别、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和省 *** 规定的土地出让金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计算应从土地出让金中划缴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第六条根据财政部规定,调整现行 *** 预算收支科目,将“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5类“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下的850101项“土地出让金”取消;增设850103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反映从“土地出让金财政结算专户”中划入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增设850104项“其他土地出让金”,反映从“土地出让金财政结算专户”中扣除划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专账后的土地出让金。在“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第85类“土地有偿使用支出”下增设8503款“农业土地开发支出”,反映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农业土地开发支出。   第七条 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应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照专账管理的原则和土地出让金缴交情况,由财政部门在次月5日前办理土地出让金清算。清算时,按预算级次分别开具缴款书,办理缴库手续,将属于本市、县***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20%部分中的70%缴入同级国库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账;30%部分按就地缴库方式缴入省国库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账,上划时请使用“一般缴款书”***收款单位全称:广东省财政厅;预算级次:省级;收款银行:国家金库广东省分库;帐号:2550001-23***,预算科目填列 *** 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5类第850103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   第八条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账核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对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规定,保证土地出让金专户资金优先足额划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专账,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并实行社会公示制度。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业土地开发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和复垦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有组织地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及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及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   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的前提下,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基本农田建设是指:采取相应措施对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改良和保护,促进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持续利用。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的建设;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建设;对中低产田的改造;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国务院和各级人民 *** 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的建设等。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是指: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独立进行的农田道路、电力通讯、水源、给排水等生产设施的建设。   第十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专案预算编制、初审、申报。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的专案预算的稽核批准、下达、资金的拨付和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专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省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监察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提取比例、预算管理、支出范围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除通报外,对提取比例不足的,负责督促其限时足额划入,督促未果的,依法强行划入专账;对于违反专账管理的,负责督促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对于违反支出范围的,除负责督促其在7个工作日内纠正外,应将超出本办法规定支出范围的资金收回专账;对挪用专账资金的,由省财政厅负责追缴,并报省监察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开展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情况每年二次进行统计填报。“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表”于上半年***6月***终了后20日***即每年7月20日***和年度终了后20日***即次年1月20日***前以地级市为单位***分县、区***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   一. 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 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 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 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该条目中所提到的40%没有法律依据,纯属引用别人错误理论,请更正。从2002年开始,土地招拍挂条例就明确了,出让金就是全部地价,没有40%之说。
2023-07-29 09:06:521

广东哪里初级会计补贴

广东目前没有初级会计补贴,所以是领取不了补贴的。广东省财政厅答复: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前没有申领补贴的政策。初级会计可以做哪些工作?1、出纳:是负责公司资金的相关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础。日常工作主要是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相关单据和审核报销凭证。2、会计助理:工作主要围绕着协助主办会计展开,包括了会计业务、会计核算及分析、账务核对、物资盘点等具体内容。会计助理主要负责协助会计处理相关会计事项。3、会计: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如何?客观来说,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并不算很高,但是,这个证书用处是非常大的。对于会计从业人员来说,考取初级会计证书可以增加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对于外行人来说,初级会计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证书。初级会计证书还有什么用?1、帮助城市落户在一些积分制的地区,初级会计证书可以帮助我们累计落户积分。比如在成都,初级会计证可以为落户成都加20分。2、抵扣继续教育学分由于从事会计工作或相关会计职称的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而按照规定拿到初级会计证书或者只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的1个科目,就可以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的90分。3、抵扣个税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表明: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税务师,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可以选择“继续教育”进行申报扣税。
2023-07-29 09:07:101

广东一年财政收入多少

13279.73亿元。广东省财政厅官网显示,2022年广东省全省公共预算收入13279.7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增长0.6%,自然口径下降5.8%。全省公共预算支出18509.93亿元,增长1.6%。
2023-07-29 09:07:321

2023年广东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广东省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考后资格复核。全部科目通过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过复核才能颁发初级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者资格复核未通过人员,不予颁发初级证书。2023年广东省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复核条件2023年广东省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复核条件即报名条件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2023年广东省初级会计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2023年的广东省初级会计资格审核的详细安排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22年的。2022年广东省初级会计考后资格审核所需要的材料有: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生承诺书。初级考后审核主要审核什么呢?1、填写的报名信息是否真实考生需要提供:初级会计报名信息表、身份证。2、考生是否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考生需要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3、是否遵循报名地点属地管理原则4、报名照片是否符合规定因为地区差异,各地区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所要求照片尺寸、背景都有所不同,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5、初级会计成绩合格单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合格成绩单,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考试政策为准。
2023-07-29 09:07: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