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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2022年审计师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3-07-31 13: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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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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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师考试# 导语】 我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得知,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健康,确保2022年9月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0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随申办市民云”APP完成),并下载打印《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书》(附件1,以下简称《考生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二、建议考生考前7天在沪且不离沪,并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当次考试第一个科目的考前24小时内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确保每个科目考试开始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在48小时内。24小时内、48小时内均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证明上无出具报告时间的以证明上实际显示的检测时间和采样时间较晚的为准,下同。

  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有关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书内容。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书》(每个科目一份)、④本人上海“随申码”、⑤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⑥符合本告知书第二点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或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均可)。经核验,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阴性证明符合要求,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四、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考生书》,每科目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在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交给监考人员。例如:注册测绘师考试,参加“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考生书》。

  五、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7天内,有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3.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

  4.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

  5.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

  6.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

  7.考试当天,经现场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8.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者。

  9.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六、考生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还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相应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考前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非阀门式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cn/spta.shtml)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书内容。

  附件:

   docx1.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书(点击下载)

  2.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

  3.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

  附件2:

  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

  1.考生在哪里可以获知参加考试的最新防疫要求?

  答:可以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rsj.sh.g*.cn/spta.shtml),查看阅读相关考试项目的《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2.考生参加考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应当提供“两证两码一一证明”。“两证”是指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报名时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两码”是指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是指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纸质《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书》(每科目一份);“一证明”是指符合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或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均可)。同时,考生现场体温查验须<37.3℃。

  3.哪些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答: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②考前7天内,有上海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③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下辖区县)旅居史;④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⑤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⑥考试当天“随申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当日更新);⑦考试当天,现场查验及复查后体温≥37.3℃;⑧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无法出示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⑩无法提供符合考试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存在告知书中说明的其他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或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时效性如何界定?

  答:考生须于本人当次考试第一个科目的考前24小时内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并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确保每个科目考试开始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在48小时内。24小时内、48小时内均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证明上无出具报告时间的,以证明上实际显示的检测时间和采样时间较晚的为准,如果证明上只有采样时间或检测时间则以该时间为准。

  例如,考生本人当次第一场考试开始时间为9月3日上午9:00,则核酸阴性证明的出具报告时间最早为9月2日上午9:00;最后一场考试开始时间为9月4日下午14:00,则核酸阴性证明的出具报告时间最早为9月2日下午14:00。

  考生应随时确认所持核酸阴性证明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如所持证明无法满足考试防疫要求,须及时再次完成核酸检测并在后续科目考试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

  (2)考前进行的核酸检测采样结果未出怎么办?

  答:入场核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间,合理推算采样时间,确保在入场核验时可查询该检测结果,且出具报告时间在首场考试开始前24小时内,并确保每个科目考试开始时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在48小时内。

  (3)核酸检测应该去哪里采样?

  答:本市的采样点可以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点击【核酸采样点】或首页点击【随申码】—【采样点】进入查询。各采样点的服务时间、服务对象均有区别,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采样点。

  (4)必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吗?

  答:“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或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均可

  5.考生安全考试书怎么准备?

  答:可以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rsj.sh.g*.cn/spta.shtml),查看《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

  6.考生是否需要在《考生安全考试书》进行体温登记?

  答:不需要登记,但考生应在考前10天内每日早晚自测体温,做好自主健康监测。若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特别提醒:相关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附件3:

  原标题:上海市2022年9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www.rsj.sh.g*.cn/xxzsp/ksy/kstx/202208/t20220825_1311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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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我、助理技术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10月15日   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科目,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出版一科”。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生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0:00-8月30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出版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出版一科”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   报名点代码:8181   咨询电话:64838573、64828539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00,13:00-16:00),非考试地点。   (五)核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务必准确)、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0月11日10:00-10月14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七、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以下文具: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2、《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12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   (五)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2023-07-31 07:17:241

上海2022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工作安排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我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得知,2022年上海高级经济师补考时间为11月5日举行,考试形式为机考,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安排,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于2022年11月5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待补考确认结束后划分)  二、参考确认  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经报名并通过资格核查的人员,须在9月16日至9月22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补考,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   确认办理流程如下: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核查的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2.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确认)”,进入个人界面。   3.在个人界面左侧“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4.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考试。   5.完成确认。确认参加考试成功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注意:确认结果无法修改、撤回。  三、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1日10:00-11月4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   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生须知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应试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铅笔。   2.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5.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上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七、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子印章制发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八、咨询方式   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咨询电话:31263858-205   电子邮箱:jingjishi02@126.com   咨询时间:确认期间工作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7-31 07:17:311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指定的外国驻沪领事机构、新闻机构中国雇员劳动用工管理和外国机构综合性服务部门。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1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5日至1975年9月15日出生)。 3、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富有积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精通西班牙语和英语。 4、持有人才中介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和方式及笔试时间和内容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告。 2、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面试考生。 3、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考生还须接受用人单位复审和外语水平测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三、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和考察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者,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62496720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 2010年8月3日
2023-07-31 07:17:381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www.spta.gov.cn

   点击图片即可进入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04年4月正式成立,主管部门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以建立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框架为目标,旨在建设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它是在有机整合原上海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和上海市任职资格评价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将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积极与国内外考试机构加强合作与交流,全面推进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各类人才提供专业服务。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发展方向、改革路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负责在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各类人事考试的考务政策和信息,组织和管理各类考试的实施、相关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调任和培训等考试,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业)水平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竞争上岗等考试。   三、负责制定各考试项目相应的标准体系和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编制各类考试题库,编写或指定相关教材。   四、负责建设人事考试数据资源的信息平台,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提供决策咨询。   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开展境内院校(机构)颁发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工作。   六、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七、负责开展与境内外考试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八、受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委托,承担有关的人才考试和评价等工作。   九、负责履行投资企业出资方管理责任。   十、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Shanghai Professional Testing Authority   地 址: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   邮政编码:200235   电 话:(021)61969000   网 址: www.spta.gov.cn
2023-07-31 07:17:451

请问上海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评如何报名,费用多少

(一)本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信息、网上付费、准考证下载)。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从第一天8:00至最后一天22:00。报名可登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站(http://www.spta.gov.cn)进行。网上付费可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带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实现。(二)网上填写完报考信息后必须立即付费。若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没有及时进行网上付费,此报考信息视为无效信息,系统将自动删除,以方便其他考生报考。(三)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对网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四)报名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额满即止。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编排生成,不能更改。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上表规定时间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考务费每个模块60元。收费票据可于考试期间在考点领取。
2023-07-31 07:17:541

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公告?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2年9月9日发布通知,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0日,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0:00-9月21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6:00。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级别进行报名。(二)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增报考生应持有经考试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三)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3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2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次考试年度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0:00-9月21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报名点代码:5858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报名点代码:2827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报名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65703069、4008888544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咨询点代码:1208咨询电话:64942806、64941314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缴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务费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15日10:00-11月18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国台办〔2018〕1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四)考生须知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以下文具: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六)证书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增报专业”为电子考试合格证明)。电子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附件:1.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docx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pdf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209/t20220909_1311393.shtml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07-31 07:18:131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共青森林公园是隶属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日常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具 体进行作业项目的招投标;对进入公园服务的作业企业,按照管理和服务的行业化、社会化、标准化的要求,实施监管、检查和考核。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管理(行政事务)、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人员、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安全管理(行政事务)岗位各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经营管理(游艺机、法律)岗位:有对游艺机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对特种设备管理有经验,懂国家法律、法规能处理公园法律方面问题有一定经验者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法律类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基础设施管理(水电方面):有强电、弱电、电信、电器设备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或懂基建项目的建设程序(计划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方案手续报批、项目的组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兼有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为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工程、电力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安全管理:负责公园安全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行政专业学历,年龄25-35周岁,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详见www.spta.gov.cn。   2、笔试   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市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确定,再按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进入初定面试对象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组织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春霞     联系电话:65740710  监督电话:52567707
2023-07-31 07:18:201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一 安全员资格证书和安全C证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 区别如下: 1、安全员资格证书只是一个从业资格,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2、安全员C证属于一种上岗证明,证明你拥有在该行业领域工作的能力,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 安全人员证书是建筑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书。指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安全员资格证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员C证也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三类人员C证。安全员c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门颁发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全国通用。 二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哪些证书 需要安全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安全资格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内督管理总局容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三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哪些资格证书是必须拥有、强制性的,有没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名字 根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根据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规定。 资格证样式: 四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全国通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回国同类型的生产经答营单位中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内容如下: 1、单位类型。填写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经营等。 2、资格类型。填写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证书编号。。安全资格证全国统一编号,共14位。 二、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单位安全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五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到市安监局报名,准备参加安全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就发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了。还要准备培训费,以前是500元,2014年还没有新的规定。具体情况你可到当地安监局咨询就可以了。 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和初级安全主任证是不是取消了 当初报名、花费、学习、请假、考试,好不容易取得证件了,说取消就取消了?再出来个证,谁还去,指不定哪天又取消呢? 七 主要负责人证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证有什么区别 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证书类型是安全生产资格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单位安全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八 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员c证有什么区别 1、证件类型: 安全员证是建设企事业专业管理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记录证书和岗位合格证书。 安全C类证是建筑施工企事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发的证书,如果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是要吊销安全考核证的。 2、作用 安全员C证属于一种上岗证明,证明你拥有在该行业领域工作的能力,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 安全员资格证书只是一个从业资格,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8)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考试方式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十条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九 安全资格证书 A证 B证 C证区别是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分ABC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证分三种: 1、安全员A证——企业安全负责人考取持有的上岗证。 2、安全员B证——项目负责人考取并持有的上岗证。 3、安全员C证——施工安全管理员考取并持有的上岗证。 一般由建设部或交通部通过考核后颁发。 十 上海如何办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很遗憾抄.都是全国统袭考的.不管是人事局还是劳动局.. spta.gov.cn或者12333sh.gov.cn.你可以具体看看那个有这个职业资格考试.
2023-07-31 07:18:301

2022年5月上海注册建筑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通知

【 #建筑师考试# 导语】2022年5月上海注册建筑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关于本市暂停举行2022年5月监理工程师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暂停上海地区原计划于2022年5月举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上半年初、中、高级)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后续考试工作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请已报考考生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通知。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本市暂停举行2022年5月监理工程师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本次上海地区暂停举行的是哪些职业资格考试?   答:本次暂停举行的考试,后续是否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若后期确定恢复举行的,不再重新组织报名,报考人员信息锁定为已完成报名的考生。   若后期确定不再举行的,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考务费将原路退回(报考人员无需申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具体安排请报考人员后续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通知。   三、若考试恢复举行,已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怎么办?如何申请退考退费?   答:已报名缴费的,目前暂不办理退费。若后期确定考试恢复举行,将发布有关通知。已报考人员确定无法参加的,可根据通知要求申请退考退费;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已成功报考的考生,能否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目前全国相关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不能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五、考生如有其他问题,如何咨询?   答:因疫情管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暂无法接听,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目前如有紧急事项,可向电子邮箱(spta2004@126.com)发送邮件,说明相关事宜并留下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予以回复。
2023-07-31 07:18:371

我是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 可以考一级建造师吗? 能考的需要看些什么书 以及报名流程 考试科目

可以的。
2023-07-31 07:18:555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 #执业药师# 导语】 考 网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获悉,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已公布,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进行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   六、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1、药学类:   (1)上海医药职工大学   报名点代码:4646   联系电话:62524558   (2)复旦大学药学院   报名点代码:4747   联系电话:51980019   2、中药学类: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报名点代码:4848   联系电话:54231340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19日10:00-10月22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七、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发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建议考前21天回沪且不离沪。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大纲   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lp.org.cn)公布。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等其他文具。   2、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答题时必须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指定区域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附件: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023-07-31 07:19:191

上海市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2009年计划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并轨的方式,选拔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基层工作人民警察(以下简称: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100名,女性比例为10%。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监狱、劳教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考生应具备的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2)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3)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一次,且成绩合格。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和缴费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的方式。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的时间:2009年4月20日、21日9:00--16:00。   现场报名审核和缴费的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二)实行告知制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表》、《考生报名个人信息确认书》和《上海政法学院2009年“专升本”报名表》。如提供本人情况不属实,责任自负。   (三)定向招考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的考生,只能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监狱学专业“专升本”。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法理学》。《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以及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www.shupl.edu.cn/zhaosheng)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5月9日、10日。报考人员应于5月5日至5月7日自行登陆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下载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6月上旬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司办通[2003]第30号)的有关精神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经面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参加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   体检合格后,上海市司法局将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录取方式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上海政法学院发送入学录取通知书,并与录取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签定协议书,明确学员在校期间相关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   六、招考职位及工作地点   详见《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学制两年。在校期间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在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实行淘汰制。毕业后,由上海政法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上海政法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由上海政法学院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毕业生由上海市司法局进行定向分配,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报到后,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同时应参加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详见《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021-39225175,021-39225065   考务咨询电话:021-64049005   监督电话:021-64742001   附件:   1. 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问答   2. 上海市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简章.xls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
2023-07-31 07:19:261

上海202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经济师考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综合性、专业性、管理和技术性强的专业人才。经济师考试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应用技术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拥有经济师职称的人员能够在企业和政府机构具有活跃的作用。关于上海地区2020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请关注以下内容: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至5月30日报名对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政区域内有效经济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申请获得经济师职称的人员。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市经济师管理网站(http://www.shjjs.org)完成在线报名。2.现场报名:考生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格,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费用:400元/科目(含考前教材),每个考试科目报名时需缴纳。考试科目:包括《经济基础理论》、《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网络与信息化》、《企业管理学》、《财务会计》、《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经济化》和《市场营销学》等九个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至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如有关于上海2020年经济师考试的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师管理部。
2023-07-31 07:19:412

2014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有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122名)已经发布,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招122名,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10:00—2月21日18:00,考试内容如下: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10:00—2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并于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用人单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其中2月21日18:00前,报考申请尚未递交送审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8:00至2月23日18:00期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10:00—2月21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18:00  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8:00前  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8:00至2月23日18:00期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8:0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7-31 07:20:074

上海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报名公告-考务工作-沪人考〔2020〕32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至4月10日(17:00截止)。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sh.lm137(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8号建滔大厦3楼三、报名条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且获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学位或教育部认证的学科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2、有在经济、贸易、金融、会计、税务等领域从事工作的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获得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证书。四、考试时间:2019年5月17日至5月18日。五、报考费用:1、报名费:500元/人。2、考试费:2000元/人。注:考生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考试通过后再缴纳考试费。六、其它注意事项:1、考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考生报名信息一旦填写确认,将无法修改。以上是上海2020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考生可根据要求进行报名。
2023-07-31 07:20:152

上海建造师怎么报考

LZ你去问了怎么样?他家环境和老师知道怎么样嘛?俄也想报建造来着,正不知道报哪个机构呢。。。
2023-07-31 07:20:266

请教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待遇问题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公告 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是经国务院批准建设、我国唯一的国家级航海博物馆,为上海市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上海南汇临港新城滴水湖畔。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人力资源、学术研究、开放管理、信息化管理、物业管理、文物管理、社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人员13名。凡有志于中国航海文博事业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士均可报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文博事业,政治可靠,好学上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抗压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和常用办公设备,具有一定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4、24至40周岁。身体健康。持有上海市常住城镇户口。 5、文博、航海史及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应聘岗位相关职称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岗位职责详见《招聘简章》,另可通过“中国航海博物馆”门户网站( www.mmc.gov.cn )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 www.spta.gov.cn ,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考试报名费自理。 3、准考证下载时间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网址为: www.spta.gov.cn 。 4、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通过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阶段。若因考生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动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不满公布比例的,则该岗位后续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填补。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11月27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合格分数线按职位分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12月10日后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www.spta.gov.cn ,予以查询。 6、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资格):38287777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满意请采纳
2023-07-31 07:20:481

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http://www.spta.gov.cn/怎么打不开?

http://www.spta.gov.cn/index.html,点入即开,也许是你的网络问题
2023-07-31 07:21:031

为什么打不开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

哎,确实,不是一般的烂,搞了好久,就是进不去啊!
2023-07-31 07:21:253

2015上海社会工作者报名通知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15〕1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5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 号),现将《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和 21 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 的 “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5 年 3 月 6 日   上海市 2015 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从事社会工作满 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3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15 年 6 月 14 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15 年 6 月 13 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5 年 6 月 14 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2013、 2014 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 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无需现场审核,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审核   4 状态,打印报名表备用并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 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 10:00-3 月 25 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 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点,办理现场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3月25日 (每天9:005 -11:00,13:30-16:00),现场审核点地址为: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 41 号汇嘉大厦 24 楼 D 座,近徐家 汇审核(咨询)点代码:2101   咨询电话:64187030 转 8005、8006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A 楼 515 室,近南泉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102   咨询电话:50327010、50327117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汇区中山西路 2230 号 1 号楼 1 楼,近宜山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一号楼 603 室(虹口区西江湾路 574 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咨询电话: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 138 号,近天等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64252761、6425286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   6 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审核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12 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对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 、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现场审核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8 日 16:00。   7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5 年 6 月 5 日 10:00-6 月 11 日16:00 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 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 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考生须知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橡皮、2B 铅笔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科目为主观题,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 2014 年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15 年起,考试将使用全面修订和重编后的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和教材将于 2015 年 2 月出版,有关事宜请于审核点联系或直接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 (电话: 010-58124839, 58124840, 58124841,58124842)。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六、成绩查询   8 (一)考生可于 8 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spta.gov.cn 或zg.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点
2023-07-31 07:21:321

2020年上海初级统计师考试合格标准为72分

   合格标准   根据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家统计局,现将2020年上海初级统计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0年上海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   2020年上海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阅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考试成绩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应考人员可以登录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成绩查询”,输入正确的证件号码和考生姓名进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届时请查询上海统计网(http://tjj.sh.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rsj.sh.gov.cn/spta.shtml)、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tongji-shanghai)。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统计网(http://tjj.sh.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rsj.sh.gov.cn/spta.shtml)、上海统计微信公众号(tongji-shanghai)公示。    【原公告截图】
2023-07-31 07:21:511

2014年上海市崇明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报名时间和地点在哪?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上海崇明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10:00 至2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职位,并于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其中2月21日18:00前,报考申请尚未递交送审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8:00至2月23日18:00期间,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准考证下载:201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其他有关事项:报考职位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本县高层次储备人才、“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工作单位和个人简历等栏目醒目位置注明个人身份及服务经历,以备资格审查。上述三类对象如系在岗或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本县所辖单位工作的,则户籍不作要求。  5.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并对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上海崇明县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10:00 至2月21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月17日10:00至2月23日18:00  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8:00前  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月21日18:00至2月23日18:00期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8:0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7-31 07:21:592

现在英语什么证书比较管用?社会认知度高

BEC高级还是挺不错的,还有高级口译。很不错的!
2023-07-31 07:22:096

请问上海社工资格考试什么时候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近日下发通知,上海市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8日至29日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须于4月1日至11日登录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 www.spta.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资格审核表》,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再持身份证明等于4月10日至13日进行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6月5日10:00-6月9日16: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23-07-31 07:22:285

事业单位考试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考试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备考→面试→体检→政审→录用与上岗笔试结束后呢需要开始等待招录单位通知进行面试,面试结束之后还有体检与政审阶段。笔试面试成绩出来后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分以一百分折算。 笔试面试成绩不对外公布。(计算公式:笔试*0.4+面试*0.6)招录单位不公布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不合格是没有参加体检的资格的。1、体检时招录单位会自行通知并出体检公告,考生一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有时间冲突等问题的考生可事先联系招录单位进行解决,一般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会开始通知体检。2、体检合格后招录单位一般不会进行通知了,不合格的考生医院一般会直接联系,对体检检结果等。
2023-07-31 07:22:534

上海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最新疫情防控告知书?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了最新版的《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公告指出,考生入场时提供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的《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报告符合要求,体温查验<37.3℃,才可参加考试。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9月更新)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一、考生一般应于考前14天前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二、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并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健康云随申办等显示的电子报告均可,复印件或截图无效)。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或健康云随申办等显示的电子报告)。经核验,上海“随申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报告符合要求,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四、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每科目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在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交给监考人员。例如:社会工作师考试,参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打印填写并携带3份《考生承诺书》。五、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2.考前14天内,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且结果为阳性的考生。3.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本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省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考生。4.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5.考试当天,上海“随申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6.考试当天,经现场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考生。7.考前14天内,有发热症状的考生。8.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一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9.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的考生。六、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和考前48小时内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七、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1.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2.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3.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九、考生参加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应告知书、承诺书内容。附件:1.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9月更新)2. 上海市202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3.上海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stx/202109/t20210918_1310775.shtml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07-31 07:23:321

GIS如何把ArcMAP里线的字段数据赋给线上的点?

1、 用arctoolbox anaglist ----> overlay ------->sptatial join 工具,可以把点属性赋值到面上,即可解决。  2、在ArcGIS中可以对点、线、面数据进行批量拓扑处理。具体操作情况详见http://www.dsac.cn/Development/Detail/21983,上面有具体步骤。
2023-07-31 07:23:401

怎样报考社工证

可以等考试安排出来后进行网上报名、审核,报名成功之后去考试就可以了的。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0年8月10日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单位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一)助理社会工作师2020年11月1日 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二)社会工作师2020年10月31日 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2020年11月1日 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三)高级社会工作师2020年11月1日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023-07-31 07:23:501

Spta抛光机怎么样

Spta抛光机好,Spta抛光机结实、可靠性高、运行成本低、多种不同的应用。spta抛光机是德国品牌彼特沃尔特斯公司生产的。主要部件的模块化设计、新的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和测量技术提供了工艺的可靠性,并使得整个系统易于操作。设备的内衬部件容易拆卸,加工区域被防护装置完全覆盖,使设备的维修更加容易,同时保证了工业安全性。设备可搭配自动上料、下料装置,上旋转臂可自动旋进旋出
2023-07-31 07:24:101

2022年上海高级经济师考试暂停通知?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本市暂停举行2022年6月注册计量师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受疫情影响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考试的暂停,后续安排需等待进一步通知。关于本市暂停举行2022年6月注册计量师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暂停上海地区原计划于2022年6月举行的注册计量师(一、二级)、翻译(一、二、三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高级)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后续考试工作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请已报考考生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通知。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2年5月20日关于本市暂停举行2022年6月注册计量师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本次上海地区暂停举行的是哪些职业资格考试?答:本次上海地区暂停举行的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具体如下:     二、本次暂停举行的考试,今年是否还将恢复举行?是否需要重新报名?已缴纳的报名考务费如何处理?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如何处理?答:本次暂停举行的考试, 已无法按原计划时间举行。后续是否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 另行确定。若后期确定恢复举行的,不再重新组织报名,报考人员信息锁定为已完成报名的考生,恢复后的考试时间和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若后期确定不再举行的,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考务费将原路退回(报考人员无需申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具体安排请报考人员后续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通知。三、若考试恢复举行,已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怎么办?如何申请退考退费?答:已报名缴费的,目前暂不办理退费。若后期确定考试恢复举行,将发布有关通知。已报考人员确定无法参加的,可根据通知要求申请退考退费;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已成功报考的考生,能否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答:目前全国相关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不能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五、考生如有其他问题,如何咨询?答:因疫情管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暂无法接听,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目前如有紧急事项,可向电子邮箱(spta2004@126.com)发送邮件,说明相关事宜并留下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予以回复。原文链接:https://rsj.sh.gov.cn/tgsgg_17341/20220519/t0035_1407082.html高级经济师考试上海高级经济师考试2022年上海高级经济师考试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07-31 07:24:171

上海2022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报名网址-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入,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上海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尚未公布,预计报名时间在8月,报名入口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者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入报名系统。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11月19、20日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地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上海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流程参考: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报名点代码:5858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报名点代码:2827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报名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65703069、4008888544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近桂林路)咨询点代码:1208咨询电话:64942806、64941314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缴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务费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一建报名入口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07-31 07:24:25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一 安全员资格证书和安全C证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 区别如下: 1、安全员资格证书只是一个从业资格,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2、安全员C证属于一种上岗证明,证明你拥有在该行业领域工作的能力,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 安全人员证书是建筑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书。指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安全员资格证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员C证也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三类人员C证。安全员c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门颁发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全国通用。 二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哪些证书 需要安全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安全资格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内督管理总局容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三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哪些资格证书是必须拥有、强制性的,有没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名字 根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根据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规定。 资格证样式: 四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全国通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回国同类型的生产经答营单位中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内容如下: 1、单位类型。填写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经营等。 2、资格类型。填写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证书编号。。安全资格证全国统一编号,共14位。 二、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单位安全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五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到市安监局报名,准备参加安全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就发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了。还要准备培训费,以前是500元,2014年还没有新的规定。具体情况你可到当地安监局咨询就可以了。 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和初级安全主任证是不是取消了 当初报名、花费、学习、请假、考试,好不容易取得证件了,说取消就取消了?再出来个证,谁还去,指不定哪天又取消呢? 七 主要负责人证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证有什么区别 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证书类型是安全生产资格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单位安全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八 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员c证有什么区别 1、证件类型: 安全员证是建设企事业专业管理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记录证书和岗位合格证书。 安全C类证是建筑施工企事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发的证书,如果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是要吊销安全考核证的。 2、作用 安全员C证属于一种上岗证明,证明你拥有在该行业领域工作的能力,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 安全员资格证书只是一个从业资格,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8)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考试方式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十条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九 安全资格证书 A证 B证 C证区别是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分ABC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证分三种: 1、安全员A证——企业安全负责人考取持有的上岗证。 2、安全员B证——项目负责人考取并持有的上岗证。 3、安全员C证——施工安全管理员考取并持有的上岗证。 一般由建设部或交通部通过考核后颁发。 十 上海如何办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很遗憾抄.都是全国统袭考的.不管是人事局还是劳动局.. spta.gov.cn或者12333sh.gov.cn.你可以具体看看那个有这个职业资格考试.
2023-07-31 07:24:321

2022年5月上海监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举行通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暂停上海地区原计划于2022年5月举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上半年初、中、高级)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后续考试工作安排,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请已报考考生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通知。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本市暂停举行2022年5月监理工程师等4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本次上海地区暂停举行的是哪些职业资格考试?   答:本次暂停举行的考试,后续是否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若后期确定恢复举行的,不再重新组织报名,报考人员信息锁定为已完成报名的考生。   若后期确定不再举行的,报考人员缴纳的报名考务费将原路退回(报考人员无需申请);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具体安排请报考人员后续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通知。   三、若考试恢复举行,已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怎么办?如何申请退考退费?   答:已报名缴费的,目前暂不办理退费。若后期确定考试恢复举行,将发布有关通知。已报考人员确定无法参加的,可根据通知要求申请退考退费;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四、已成功报考的考生,能否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目前全国相关考试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不能申请转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五、考生如有其他问题,如何咨询?   答:因疫情管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暂无法接听,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目前如有紧急事项,可向电子邮箱(spta2004@126.com)发送邮件,说明相关事宜并留下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予以回复。
2023-07-31 07:24:461

上海市2022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上海市2022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已发布!2022年上海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6:00。根据《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可知,2022年上海考区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6: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2年4月12日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重要提示★考试工作将严格贯彻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本次考试相关工作,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国有关考试计划安排,可能适时调整直至取消。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相关信息,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一、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详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附件。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6月18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8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考生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 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 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资格证书等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专业,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报名未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后需根据提示上传资格证书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并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核查通过的,可完成报名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3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楼1111室,地铁1、12、13号线汉中路站2号出口)报名点代码:1031咨询电话:请在原文查看。电子邮箱:请在原文查看。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 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核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 (特别注意报考专业务必准确)、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 2022年4月24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6月14日10:00-6月17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5月中旬左右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 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21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至少于考前25天回沪且不离沪。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四)考生须知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生时须携带且仅能携带铅笔。2、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3、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4、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5、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五)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2年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六)成绩合格证明领取2022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子印章制发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咨询电话:请在原文查看。电子邮箱:请在原文查看。因疫情管控,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考务咨询及工作电话自2022年3月15日起,均暂无法接听,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报名中如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间联系上述报名点咨询。原文链接:https://rsj.sh.gov.cn/tgsgg_17341/20220413/t0035_1406745.html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07-31 07:25:011

2020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编辑推荐: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报考信息汇总根据上海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报名等考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18日(现场审核)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缴费时间: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16:00(2020年上海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10:00-10月22日16:00具体通知内容如下: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括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括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或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在中专层次,“药学、中药学专业”包括药剂和中药。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0年10月24日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020年10月25日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二)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四)符合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级别为“考全科(中专)”),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中专)”。六、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生原则上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一)注册核验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核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验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核验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验: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注册核验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见(三)资格核验。(二)考试报名经注册核验的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0:00-8月18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保存报名表。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免二科(中专)”的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并等待在线核查结果。在线核查结果为“不通过”的,应及时联系相应报名核查咨询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并由本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考信息,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资格核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注册信息和资格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人工核查。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人员提供相应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职称资格证书(报考免试科目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核查通过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核查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须知的说明为准。现场提交核查材料同时,还将核验考生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费信息,请考生提前下载手机“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人社”APP并实名注册,现场提供实时电子数据信息用于比对核验。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8月18日(每天9:30-11:30,13:30-16:00),核查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上海医药职工大学(杨浦区飞虹路525号)报名点代码:4646咨询电话:62524558考生前往报名点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手续时应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为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只允许考生本人(代办人)进入报名点,其他人员请勿陪同。考生可于现场人工核查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资格核验,请考生及时联系报名点确认相关事宜。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四)缴费确认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五)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0年10月20日10:00-10月22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七、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yjj.sh.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行公示。(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八、其他相关事项(一)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将在考前三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二)考试大纲202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三)考生须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各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答题时必须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上指定区域作答。(四)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考生可于2020年12月底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以上就是2020上海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的分享,想要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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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2年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考 网我根据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上海市2022年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得知,2022年上海经济师报名时间为8月3日10:00-8月1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7月29日   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机考)。   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0:00-8月1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名系统中为“地市”选项)。全市设市中心考区(含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和黄浦)和浦东、宝山、闵行、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考区,考场一般安排在相应考区考点,如遇报名人数超过该考区限额,将统筹调整安排。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报名点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8日10:00-11月11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   (四)考生须知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生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不得携带任何其他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和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2、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3、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4、考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   (六)证书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附件:报名咨询核查点一览表   附件
2023-07-31 07:25:341

上海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上海人事考试网发布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确认上海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事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2年7月29日上海市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一、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二、报名范围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机考)。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全部在线进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已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二)考试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0:00-8月1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名系统中为“地市”选项)。全市设市中心考区(含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和黄浦)和浦东、宝山、闵行、嘉定、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考区,考场一般安排在相应考区考点,如遇报名人数超过该考区限额,将统筹调整安排。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三)告知承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报名成功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四)现场核查(全部在线进行)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16:00。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或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报名点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五)缴费确认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联系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六)准考证下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8日10:00-11月11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五)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七、其他相关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前至少10天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根据要求做好考前自我防护、考前自主健康监测、考前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应当按照管控要求提前回沪且不离沪。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1、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对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四)考生须知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生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不得携带任何其他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和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2、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3、考生可提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4、考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不得自行处置。(五)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满分分值详见当年度考试大纲)。(六)证书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2022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制发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wap/202208/t20220801_1311349.shtml初中级经济师考试上海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07-31 07:25:411

2020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报考条件-资格审核?

2020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一、报名时间2020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至5月11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专业学历或者同等学历,并且已经取得建筑工程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年龄在35周岁以下;3.无不良记录,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资格审核1.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考试报名网站(http://cj.exam-sh.cn)进行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2.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参照《上海市重要岗位人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细则》(沪人社厅〔2013〕23号)的规定,按区县(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的资格审核;3.审核通过者进入网上选岗环节。四、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上海市建设工程考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符合报考条件;2.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和招聘入职;3.请注意遵守报名网站操作规范,避免操作失误和其他异常情况。
2023-07-31 07:25:502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 #审计师考试# 导语】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本文介绍了2021年上海审计师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时间、科目、报名相关事宜等内容。具体2021年上海审计师报名信息详情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1年6月9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四)报考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日期定于2021年10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初、中级: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各级别考生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无需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者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0:00-6月24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职称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制、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方式及不实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对已作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报考高级者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高级”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高级为核对确认),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上海市审计科学研究所(黄浦区陆家浜路1388号,制造局路进)   报名点代码:4411   咨询电话:63128063,63128051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报考高级为核查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45元。高级资格考试不收费。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9月28日10:00-9月30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详见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发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提前发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沪且不离沪,旅居国(境)外的考生建议考前21天回沪且不离沪。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审计署主页(www.audit.gov.cn)“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   (四)考生须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届时请关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
2023-07-31 07:25:571

2020年上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相关单位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20年11月1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20年10月31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0年11月1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2020年11月1日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五、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验(在线核验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考生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做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生原则上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一)注册核验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核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验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核验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验: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注册核验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详见(三)资格核验。   (二)考试报名   经注册核验的考生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0:00-8月2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保存报名表。   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并等待在线核查结果。在线核查结果为“不通过”的,应及时联系相应报名咨询核查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并由本人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报考信息,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核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资格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注册信息和资格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可直接完成报名确认,无需现场人工核查。   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使用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人员提供相应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社保缴费清单(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表提供)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核查通过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核查材料具体要求以报考须知的说明为准。   现场提交核查材料同时,还将核验考生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费信息,请考生提前下载手机“随申办市民云”和“上海人社”APP并实名注册,现场提供实时电子数据信息用于比对核验。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每天9:30-11:30,13:30-16:00),核查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   1、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地址:徐汇区漕溪北路41号汇嘉大厦24楼D座,近徐家汇   报名点代码:2101   咨询电话:64187030、64187031   (2)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A楼515室,近南泉路   报名点代码:2102   咨询电话:50327117、50327010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普陀区三源路175号B座201室)   报名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54256766   3、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138号,近天等路)   报名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64252761、64252861   考生前往报名点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手续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考生可于现场人工核查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核验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资格核验,请考生及时联系报名点确认相关事宜。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非考试地点。   (四)核对确认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资格核验通过、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核对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16:00。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0年10月27日10:00-10月29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六、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核验、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考生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二)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还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于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通过上海市民政局网站(mzj.sh.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行公示。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将在考前三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二)港澳台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现场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2、《社会工作实务(中、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联系电话:010-58124852、58124856、58124841、58124842   2、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五)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于8月25日(9:30-16:00)致电61969080,按照要求提供审核材料,并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考生可于2021年1月上旬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领证时间一般为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四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领证通知”栏目。
2023-07-31 07:26:111

2014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招聘招考报名时间和地点在哪?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10:00—2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参考:http://v.huatu.com/news/20140213/94939.html 3、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2023-07-31 07:26:193

安全c证是安全资格证吗?

一 安全员资格证书和安全C证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 区别如下: 1、安全员资格证书只是一个从业资格,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2、安全员C证属于一种上岗证明,证明你拥有在该行业领域工作的能力,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 安全人员证书是建筑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书。指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安全员资格证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员C证也称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C证、三类人员C证。安全员c证是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门颁发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全国通用。 二 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哪些证书 需要安全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安全资格证书:国家安全生产监内督管理总局容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 英文译称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简称CSE。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等岗位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三 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哪些资格证书是必须拥有、强制性的,有没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名字 根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根据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规定。 资格证样式: 四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全国通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回国同类型的生产经答营单位中通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一、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内容如下: 1、单位类型。填写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经营等。 2、资格类型。填写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证书编号。。安全资格证全国统一编号,共14位。 二、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单位安全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五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到市安监局报名,准备参加安全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就发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了。还要准备培训费,以前是500元,2014年还没有新的规定。具体情况你可到当地安监局咨询就可以了。 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和初级安全主任证是不是取消了 当初报名、花费、学习、请假、考试,好不容易取得证件了,说取消就取消了?再出来个证,谁还去,指不定哪天又取消呢? 七 主要负责人证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证有什么区别 安全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证书类型是安全生产资格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2、4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 3、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单位安全任职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八 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员c证有什么区别 1、证件类型: 安全员证是建设企事业专业管理人员参加岗位培训的记录证书和岗位合格证书。 安全C类证是建筑施工企事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发的证书,如果万一出现安全事故,是要吊销安全考核证的。 2、作用 安全员C证属于一种上岗证明,证明你拥有在该行业领域工作的能力,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 安全员资格证书只是一个从业资格,是建筑、剧毒危化企业进行生产,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从业资格的象征。 (8)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扩展阅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考试方式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试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特殊情况经考试机构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第十条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九 安全资格证书 A证 B证 C证区别是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分ABC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证分三种: 1、安全员A证——企业安全负责人考取持有的上岗证。 2、安全员B证——项目负责人考取并持有的上岗证。 3、安全员C证——施工安全管理员考取并持有的上岗证。 一般由建设部或交通部通过考核后颁发。 十 上海如何办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很遗憾抄.都是全国统袭考的.不管是人事局还是劳动局.. spta.gov.cn或者12333sh.gov.cn.你可以具体看看那个有这个职业资格考试.
2023-07-31 07:26:261

2020年上海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2020年上海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尚未发布,建议密切关注上海市建设工程人员考试网站和相关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一般来说,上海市一级建造师考试通常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举行。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以官方发布为准。
2023-07-31 07:26:452

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及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2011年嘉定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企业人事代理性质人员)260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工作表现突出,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及岗位所需相应的资格条件;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上海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必须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当年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本区当年度部队退役士官和驻区部队的随军随调家属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上海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提供虚假材料和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10:00—4月25日18:00。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5月11日10:00—5月13日18:00,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5、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和阅卷。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基本素质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于2011年5月15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cn)查询和下载。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1年6月13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cn)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资格审查 1、区人社局根据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3比例且不低于本市第二次事业单位考试的全市平均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 2、区人社局于2011年6月19日组织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携带在网上自行打印本人的《上海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并带好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准考证等)和相关证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3、各招聘单位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负责面试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复审。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下一名次替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进行岗位调剂,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命题。 2、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及区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3、区人社局在面试结束的15日内,将面试结果在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cn)公布。 四、聘用方式 区人社局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拟考察人员参加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录用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学历认证后报区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考生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招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应聘本区事业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人事代理聘用手续。由区人社局在2011年8月中旬发放“聘用通知”。对企业人事代理性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两年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手续,须在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统一办理。 五、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cn)和嘉定门户网站(www.jiading.g*.cn)查询。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59529407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监督电话:69530353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注:4月15日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cn)查询。 附件:2011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2023-07-31 07:27:091

演出经纪人资格证怎么考,在哪里报名,考什么呀

这个就只有北京和上海两个地方可以报名,并且名额有限,要及时关注,报名要快。北京演出行业协会http://www.bjycxh.com/w70930.jsp上海演出行业协会http://www.spta.org.cn/index.htm打开这两个网站仔细看看,关于考前培训,报名流程,考试内容,各种时间都在网站又公布,且是合法正规的。我刚刚打开看了的,我觉得给你复制粘贴过来没有必要的,还是你自己去看看吧。希望能帮到你,祝你大展宏图......
2023-07-31 07:2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