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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矛盾观点是什么?

2023-08-09 21: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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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辉

唯物辩证法矛盾观点是:

  1.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2. 坚持两点论、两分法、一分为二,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3.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

唯物辩证法

  • 原理定义: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又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形成的结构组成的纽带。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永远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 原理起源:

    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实”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马克思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而创造出“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

  • 原理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 原理分析: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所谓矛盾分析法,就是运用矛盾的观点来分析处理问题的哲学方法,是对立统一等基本规律的综合和延伸。

再也不做稀饭了

唯物辩证法矛盾观点就是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

  1.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原理。

  2. 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3. 第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 一方面,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同一是包含着差别、对立的同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 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是同一中的斗争,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成立。

  1. 第二,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最终导致同一性的分解,有条件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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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遍联系的原理 1.联系的观点 ①定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 ②定义: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2.普遍联系的原理 (1)联系是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性。 ①内部联系:每一具体事物都是由内在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 ②外部联系:每一事物都与他事物处于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体联系: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普遍联系中的一环。 (2)方法论意义: 普遍联系的原理是科学发展观中的重要观点“协调发展”的哲学基础。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正确地处理和协调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的关系,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正是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的具体体现。 二、系统的整体性原理 1.系统的涵义 ①系统是由普遍联系而形成的事物的存在状态。 ②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功能的有机整体。 2.系统的性质 (1)整体性。 系统具有其部分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整体特性和功能。 ①系统的整体性和功能只能存在于各个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之中,而不是各孤立要素的简单相加。 ②要素的性质、功能要所处的系统整体的制约,离开整体,其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2)结构性。 系统的性质不仅取决于其构成要素的性质,更取决于这些要素的结合方式即结构。系统结构对于系统的功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层次性。 系统的结构具有依次隶属关系,不同层次的地位作用不同。 (4)开放性。 系统与周围环境处于相互作用之中。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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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体现如下:①唯物辩证法是对整个物质世界的本质属性的高度概括,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世界怎么样;   ②唯物辩证法认为,万事万无都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条件性,孤立和静止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要求我们要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题;   ③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矛盾是世界,万事万物都包含着矛盾,不包含着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认识矛盾就是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就是处理问题。要求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要敢于承认矛盾,发现矛盾和处理矛盾。这样,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④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个世界总体上都是有低级向高级不断的发展,它的发展是由量的不断积累,超出度的范围,达到质的飞跃。这要求我们在学习和生和中要重视量的积累,以便突破质的飞跃;   ⑤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我们在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时,要以唯物辩证法作思想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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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包括哪些原理

辩护辨认账法包括哪些原理?想要知道的话,上网查询,百度搜索看看是有哪些原理,借鉴一下,网上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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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内容及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部分主要讲述了三大观点: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矛盾的观点。这三大观点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着紧密地联系。联系、发展、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重要概念。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总特征,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联系、发展、矛盾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就是联系。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一切事物都和周围其他事物有条件地联系着,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矛盾双方的联系。 (2)发展是指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联系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正是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才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没有联系就没有世界,也就没有发展。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联系就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的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 总之,联系、发展、矛盾三者是统一的。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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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方法论要求: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片面地看问题。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扩展资料: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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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哲学的基础问题,忘了具体阐述,我已经到了忘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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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①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②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及人类认识发展不断在曲折中前进的辩证实质。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③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2、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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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包括以下原理: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原理。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同一是包含着差别、对立的同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是同一中的斗争,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成立。第二,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最终导致同一性的分解,有条件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发展。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属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互相转化。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区别:主要矛盾是指在同一事物中存在的许多矛盾中,有一对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它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这对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它的矛盾不处于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也不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这些矛盾就是次要矛盾。次要矛盾虽然不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对事物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作用。(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为存在的前提。首先,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互为存在条件,主要矛盾之所以是主要矛盾,是相对于次要矛盾而言它才是主要矛盾,没有次要矛盾,也就无所谓主要矛盾。同样,次要矛盾之所以是次要矛盾,它也是相对于主要矛盾而言,没有主要矛盾,也就无所谓主要矛盾。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主要矛盾的解决规定者次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解决的好,次要矛盾就容易解决。反之,次要矛盾的解决又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次要矛盾解决的好,又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4、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二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没有主要方面,无所谓次要方面,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方面的解决,次要矛盾方面的解决也影响着主要矛盾方面的解决。二者在一定的调价下互相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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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认为,现实世界的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包含着三个方面的内容:①任何一个具体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现象有着某种联系.②从整个世界来看,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普遍联系是客观世界的固有本性,联系是普遍的.③任何事物,现象都是统一的物质世界这个有机整体的不可分割一个部分,一个方面.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与这一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2)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原理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理论基础,对外开放政策则是普遍联系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二者是一致的.因为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就世界的经济发展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已成为世界性的了,闭关自守只能停滞落后,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经济,科学,生产等等世界性的普遍联系,要求我们必须把对外开放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3)党的十一届三中以来,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它充分证明了对外开放政策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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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有哪些?

基本原理一、 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2、方法论要求: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反对从主观出发,反对“上帝创世说”。二、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但会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会不同。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结构不同。2、方法论要求:只要我们端正立场,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来观察事物,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为指导,不断充实我们的科学知识,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我们就一定能够在正确认识世界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三、意识反作用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反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既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又要反对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错误。四、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阻碍作用。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既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第二课基本原理一、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2、方法论要求: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片面地看问题。二、因果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在每事每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2、方法论要求: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反对倒因为果,倒果为因。三、整体和部分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各个局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局部离不开整体,整体也离不开局部,全局高于局部。2、方法论要求: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办事情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观念。四、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2、方法论要求: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弄清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反对形而上学静止地看问题。五、规律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 原理归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方法论意义: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按客观规律办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否则会遭到规律的惩罚。六、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一方面,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另一方面,由于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所以,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2、方法论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认识客观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才是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的统一。------------------------------------------------第三课基本原理1、矛盾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对立和统一不可分割。(2)方法论要求: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的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分析,防止片面性。善于创造和利用条件,促使矛盾双方向有利的方向转化。2、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客观的。(2)方法论要求:不仅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反对一点论。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诸种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构成这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2)方法论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反对千篇一律、一刀切。4、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1)原理归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在不同场合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2)方法论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我们认识事物时,就必须把这两方面辩证地统一起来,既要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导下去研究特殊性,也就是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造了许多科学的工作方法,如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等,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的运用。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我们遵循科学的认识秩序,要求我们遵循正确的工作方法,要求我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5、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的。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反过来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既要反对不分主次“眉毛胡子一把抓”,又要反对只抓主要矛盾、忽视次要矛盾的“单打一”。6、矛盾的主次方面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反对把矛盾双方同等看待,甚至颠倒主次,混淆事物性质的错误倾向。------------------------------------------------第十二讲 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张江英考试要求:一、内因和外因: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二、量变和质变: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三、事物发展的趋势: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四、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知识整理:基本概念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做外因。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量变: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仍然是这个事物。质变: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由一种性质的事物向另一种性质的事物的根本转变。基本原理一、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2方法论要求:我们在观察分析问题时既要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忽视外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影响,或否认内因对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作用都是错误的。二、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的两种状态,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当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两种状态,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2方法论要求:要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反对忽视量的积累,急于求成,急噪冒进;反对忽视质的飞跃,条件具备时瞻前顾后,畏缩不前,贻误时机;反对不顾分寸,盲目乱干,做事过头。三、事物发展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任何事物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2方法论要求:正确对待社会主义事业前进中的困难,把自己的命运与改革大业紧密联系起来,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既要反对把事物发展的道路设想成一帆风顺,盲目乐观,又要反对看不到事物发展前途,一遇困难和挫折便灰心丧气、悲观失望的倾向。四、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分歧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形而上学则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它根本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因而看不到事物的联系、发展和发展。2方法论要求:它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切忌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努力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命题研究:一、考点简析考试要点 出题方向 解题策略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选择题或论述题,考查内外因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要求 ,这几年考查较多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结合扩大内需,实施“走出去”战略等,无论是企业的改革还是农民生活的提高、国内经济的发展,都有一个正确处理内因和外因的问题,只要这部分知识掌握好了,一般是可以应付高考的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以选择题为主,注意适度原则的掌握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结合经济结构调整等热点问题,深刻理解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及适度原则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一般出选择题,了解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原因及新事物的成长壮大要经历艰难曲折过程的原因 解此类题目要注意明确新事物的成长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明确如何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定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选择题或论述题 ,考察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与根本分歧 本部分内容是高考的重点,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不自觉地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问题,因此,必须深刻理解两者的分歧与根本分歧,对分析和解决问题会有很大的帮助一、 考点分析与展望[知识点理解]1、为什么说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内部矛盾的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围的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所以,事物的发展不可能离开一定的外部条件。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外因对事物发展所起的作用,表现在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影响上,即通过促使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可能撇开内因单独地起作用。2、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怎样正确对待内因和外因? 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个人的成长首先要靠自己的主观努力。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善于捕捉和利用机遇,做到身处顺境头脑清醒,身处逆境,不悲观、不消沉。 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因此,不能忽视外部环境对个人成长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对周围环境作“一分为二”的分析,做到趋力避害。3、为什么说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1)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2)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3)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这样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向前发展。4、量变引起质变有哪两种情形?(1)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即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的变化能够引起质变。(2)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5、为什么说量变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引起质变?这是因为,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当矛盾双方在斗争中力量的增减还没有引起依存关系的破裂时,事物处于量变状态。而当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的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这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和限度之内的量变并不影响事物的存在,不会改变事物的性质。量的变化只有超过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事物才会发生质变,由一事物变为他事物。6、为什么说新事物必定能够战胜旧事物?(1)因为新事物符合客观事物,代表了事物的发展方向,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它的成长壮大。(2)因为新事物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3)在社会领域里,新事物从根本上符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7、为什么新事物的成长壮大一般都要经历艰难曲折的过程?(1)新事物的成长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2)旧事物决不会自行消亡,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地方,它总是要竭力扼杀和摧残新事物,阻止新事物成长壮大。这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有表现尤为明显。(3)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人民群众对新事物的认识、理解和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8、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表现在哪里?(1)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们的分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联系的观点与孤立的观点的对立;发展的观点与静止的观点的对立;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2)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最根本的分歧,就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9、青年学生为什么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1)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高中时期的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唯物辩证法的基础知识,看问题往往容易偏激,容易绝对化。青年学生要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就要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3)坚持唯物辩证法与反对形而上学,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才能真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能在学习和工作中减少失误,少走弯路,作出更大的贡献。[拓展延伸]1、区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据和条件(1)事物发展的动力是矛盾,包括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即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2)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内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引起的,内部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如果将事物发展的动力说成是源泉,就会混淆内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作用。(3)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也即源泉、根本原因、根本动力,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也即第二位原因。2、“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和“内因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的说法是否矛盾?(1)两种说法不矛盾。他们是从不同侧面思考同一问题,前者是从静态来看,后者是从动态来看。(2)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也分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外部矛盾的影响下,内部矛盾双方的力量及地位发生变化,使主、次方面发生转化。一旦这种转化实现,事物的根本性质就会发生根本改变。因此,这两种说法是有内在联系的。3、澄清在内外因关系问题上的几种错误观点(1)不能认为外因有时也能起决定性作用事物的发展首先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和变化,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而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又总是和事物外部的影响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是通过加强或削弱矛盾双方的某一方面而表现出来的,即通过促进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外因的作用再大,也必须通过内因,而决不能撇开内因单独起作用。(2)不能认为内因的作用可以离开外因。内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但不是惟一的原因。(3)不能认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外因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不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内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不能认为内因决定着外因。4、有质变不一定有发展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但质变是一种根本性质的变化,有两种方向。可以是上升的、前进的质变,也可以是下降的、倒退的质变。只有向上的、前进的质变才是发展。5、澄清量变和质变关系问题上的几种错误观点(1)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量变比质变更重要。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因此,就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说,质变比量变更重要。(2)只要有量变,就一定会发生质变。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引起矛盾双方地位的变化,从而使依存关系破裂,才会发生质变。(3)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是事物变化发展的终结。 质变是原来量变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的开端;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着新的量变。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正是这两种状态的相互交替,才构成了事物永恒发展的过程。(4)质变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量变根源于事物的外部矛盾。 质变是由于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它们的力量增减和地位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导致双方依存关系破裂、统一体瓦解,从而使事物的根本性质发生变化;量变是矛盾双方的斗争引起它在力量上的增减,但这种变化是在统一体内部进行,还没有引起矛盾双方依存关系的破裂和统一体的瓦解,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但无论是质变还是量变,都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当然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的作用,将其割裂开来是错误的。6、把发展的实质等同于发展的总趋势。发展的实质构成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发展的总趋势包含着发展的实质,但二者不能等同。发展的实质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和变化,即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是指事物发展全过程的总方向和总趋势,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各个具体阶段的方向。7、发展的含义、原因、状态和趋势的内在联系 发展作为哲学概念,指事物的运动和过程。发展作为一种运动,从性质上讲,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从内容上讲,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陈代谢;从状态和形式上来看,是从量变到质变;从动力和原因上说,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矛盾;最后从趋势和途径上讲,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8、为什么说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1)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饿根本内容,即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辩证法承认矛盾,就必然承认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主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相反,形而上学否认矛盾,也就必然否认事物的普遍联系,主张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2)它揭示了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即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所以,唯物辩证法必然承认事物的发展,主张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由于否认矛盾,也就否认了事物的变化发展,只能用静止的观点去看问题,它否认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不能理解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力的推动。所以,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9、坚持唯物辩证法和坚持唯物论是统一的(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与辩证法是统一的。这是因为,它们的研究对象是统一的,即客观物质世界。只不过两者研究的角度有所不同罢了。唯物论所要说明的是世界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而辩证法所要回答的是世界的状况究竟“怎么样”的问题,两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是坚持辩证法的唯物论,它在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时是贯穿着辩证法的。因此,唯物论离不开辩证法。(3)同样,辩证法也离不开唯物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辩证法,而不是唯心的辩证法。它在解释世界状况“怎么样”的问题时,是从唯物论原则出发的,始终贯穿着唯物论。(4)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每一项原理之中。必须坚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10、如何理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这“两个对子”?哲学中的这“两个对子”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1)二者的区别表现在:它们所回答的是哲学中的两个不同的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凡是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的,都属于唯物主义的观点;凡是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是世界本原的,都属于唯心主义观点。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根源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的问题所作出的不同回答。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世界,属于辩证法;采取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世界的,属于形而上学。二者的联系表现在: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又受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影响和制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所以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因为,第一,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一般说来,首先需要解决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然后才进一步解决这个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第二,如何解决世界的本原问题,规定了在世界的状况怎么样问题上的方向。第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作为两种思想观点从来不存在游离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外的独立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哲学派别。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唯物?
2023-08-06 23:46:343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和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一、基本特征1、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2、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二、三大基本规律1、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2、质量互变,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3、辩证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扩展资料:唯物辩证法指出: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贯通、或相互渗透的性质和趋势,表现了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内在的统一性;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相互分离或互相批评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有对抗性斗争,也有非对抗性斗争。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两者相互制约: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制约,因为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也要靠斗争来实现;另一方面,斗争性又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因为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2023-08-06 23:46:411

唯物辩证法包括那几个方面?

唯物辩证法包括:一、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嫌李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二、质量互变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三、辩证否定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扩展[tele.47s47.cn/article/806427.html][tele.jydhy.cn/article/642079.html][tele.47s47.cn/article/134762.html][tele.cdbaite.cn/article/863249.html][tele.soufto.cn/article/035718.html][tele.cdbaite.cn/article/865390.html][tele.soufto.cn/article/394156.html][tele.magic61.cn/article/645087.html][tele.kkvideos.cn/article/104732.html][tele.0319yy.cn/article/493278.html]
2023-08-06 23:46:552

分析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一、 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 普遍联和永恒发展 ) ◆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二、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2)、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3)、斗争性是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享的性质和趋势.(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第一,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第三,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3、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当中,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4、 矛盾分析法根本认识方法:包含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指着与继承下统一的方法等.◆ 质量互变规律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度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量娈和质变的辩证关系: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辩证的否定观: (1)辩证的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3)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4)辩证的否定是“扬弃”.克服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它的积极因素.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三、 五对范畴 ◆ 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和形式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四、 四种思维方法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关系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2023-08-06 23:47:044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创造来源辩证唯物主义的直接思想来源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德国古典哲学。马克思和恩格斯打破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保守的哲学体系,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革命的因素,即联系和发展的思想,矛盾是发展的内在动力的思想,批判地继承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摒弃了它的社会历史观、宗教、伦理的唯心主义杂质,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的社会主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的形成是一个相互促进相互论证的统一过程。
2023-08-06 23:47:121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与总特征分别是什么

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
2023-08-06 23:47:333

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谈谈对世界本质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总说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编辑本段]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论的区别   1 内涵不同   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思维领域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在坚持唯物论观点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的运行状况、形态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回答客观世界究竟“怎么样”的问题.   2 二者所对应的哲学范畴不同   唯物论是与唯心论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者对立的根源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凡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的观点都是唯物论的观点;反之,认为意识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意识第一性的观点则属于唯心论.   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在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所做出的不同回答.其中,承认矛盾,坚持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的回答属于辩证法;否认矛盾的存在,主张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的回答则属于形而上学.   3 二者的基本观点不同   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观点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主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同时,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承认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同时又是变化发展的,联系和发展是辩证法的总特征.而承认矛盾、运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并由此揭示了万事万物发展所包含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4 方法论要求不同   辩证唯物论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就要防止主观主义.   唯物辩证法从承认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出发,要求我们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要坚持对立统一,就要反对形而上学. [编辑本段]辩证唯物论与唯物辩证法的联系   1 二者同属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辩证唯物主义是由辩证的唯物论和唯物的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三部分组成.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特别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诞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它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真正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   2 二者相互渗透.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中,唯物论是基础,辩证法是核心,认识论是灵魂.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充满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如果只承认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否认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那么这就是形而上学的唯物论.   在承认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辨证唯物论还揭示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而关于辩证法的思想又是建立在唯物论的基础上的,即在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物质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原因、状态及发展趋势.如果否认世界的物质性来谈联系、运动、发展,那就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掌握唯物论,要从最基本的概念——物质人手.物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概念,要正确理解物质概念的内涵,就必须抓住它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这里的“客观实在性”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所涵盖的万事万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是万事万物所具有的共同本质,是共性,是意识所没有的.   要理解辩证法,就要从辩证法的最基本观点——矛盾的观点出发,因为矛盾是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根源.首先,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事物之间的联系说到底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联系;同时,矛盾又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所在,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认识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总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整个世界的看法以及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看法不仅是唯物的而且是辩证的.辨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是贯穿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条红线.二者的研究对象是相同的,但是研究的角度不一样.研究世界的本质要用辩证法的观点,否则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研究辨证法要在唯物论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就会陷入唯心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彻底的唯物论,又是彻底的辩证法,体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统一. [编辑本段]唯物辩证法原理以及对应的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运动和物质关系原理:   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编辑本段]三个基本规律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2023-08-06 23:48:231

唯物辩证法的原理

在政治学科的复习过程中,哲学部分相对比较难理解,而哲学中唯物辩证法相关哲学原理是重点中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因此需要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下面把考试中经常考到的唯物辩证法相关原理给各位考生总结一下: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这一原理解决的是事物特征问题。主要原理:世界普遍联系原理;发展的实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原理;量变和质变关系原理。从近年考试趋势来看,尤其是材料题越来越重视考生运用教材中的原理分析解释现实生活中的时政热点问题。哲学本来就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所以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事件都可以和哲学原理联系起来。所以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一定要从总体上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加以理解和把握。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事物内部矛盾,这一原理解决的是事物发展动力问题。主要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主次矛盾原理;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这一部分内容是政治考试中的高频考点,所以对于这些原理的掌握要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我们在复习这一部分内容时,可以把这一部分原理概括为“四矛”和“四性”。“四矛”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考生在运用“四矛”时,一定要认真分析材料,如果材料是讲多个矛盾问题,则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原理答题,如果材料讲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问题,这时我们就要运用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答题。“四性”主要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这两个原理在考试中广大考生比较容易区分,在这里我们就不再赘述。3.辩证的否定观,这一原理解决的是事物发展方向和道路的问题。主要原理:否定之否定原理。对于这个原理的掌握需要考生重点关注事物的发展方向和道路问题,这个问题极易和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结合起来,要引起考生的注意。通过对唯物辩证法相关原理的整理,我们对这一部分内容有一个整体了解,从宏观上对知识有一个把握,这样在遇到考题时,就可以迅速把考点与知识点联系起来,针对试题侧重点,准确选择相关哲学原理组织答案,从而在政治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2023-08-06 23:49:472

唯物辩证主义包括哪些原理?

唯物辩证法部分的主要原理包括:  1、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  2、因果关系原理  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3、物质和运动、静止辩证关系原理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4、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8、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9、质量互变关系原理  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023-08-06 23:49:581

唯物辩证法原理 唯物辩证法原理是什么

1、对立统一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2、相互转化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3、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4、特殊性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3-08-06 23:50:061

唯物辩证法11个原理

一、 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2、方法论要求: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反对从主观出发,反对“上帝创世说”.  二、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但会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会不同.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结构不同.  2、方法论要求:只要我们端正立场,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来观察事物,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为指导,不断充实我们的科学知识,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我们就一定能够在正确认识世界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意识反作用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反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既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又要反对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错误.  四、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阻碍作用.  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既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023-08-06 23:50:172

唯物辩证法的原理。

对立统一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2、相互转化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3、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4、特殊性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3-08-06 23:50:262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内容及方法论意义是什么?

一、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 2、方法论要求: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片面地看问题。 二、因果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在每事每物的具体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有严格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 2、方法论要求: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反对倒因为果,倒果为因。 三、整体和部分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各个局部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局部离不开整体,整体也离不开局部,全局高于局部。 2、方法论要求: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办事情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方法论要求: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弄清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反对形而上学静止地看问题。 五、规律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 原理归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方法论意义: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按客观规律办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否则会遭到规律的惩罚。 六、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一方面,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另一方面,由于意识具有能动作用,所以,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并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2、方法论意义: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认识客观规律是前提和基础,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才是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的统一。
2023-08-06 23:50:502

唯物辩证法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部分的主要原理包括:  1、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  2、因果关系原理  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3、物质和运动、静止辩证关系原理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4、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8、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9、质量互变关系原理  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023-08-06 23:51:091

运用唯物辩证法相关原理,说明为什么只有拥抱新生事物

只有拥抱新生事物,和新生事物一起成长,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的原因: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认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基本原理:联系观;①联系的普遍性原理;②联系的客观性原理;③联系的多样性原理;④联系的条件性原理;⑤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⑥系统和要素关系原理。发展观:①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原理;②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③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④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矛盾观:①对立统一原理;②矛盾的普遍性原理;③矛盾的特殊性原理;④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⑤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⑥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⑦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创新:①辩证否定观原理;②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原理。
2023-08-06 23:51:331

唯物辩证法有哪几大原理?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要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是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方法论:我们要坚持唯物辩证法这个观点,就要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分析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明确事物处于怎样的阶段和地位;要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成长。  运动和物质关系原理:  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2023-08-06 23:52:232

唯物辩证法有哪些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2、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及人类认识发展不断在曲折中前进的辩证实质。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3、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扩展资料: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指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组成的纽带。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2023-08-06 23:52:311

什么叫唯物辩证法,什么叫辩证唯物论?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辨证唯物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里对世界是什么,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回答,主要原理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原理(包括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唯物辨证法是对世界是怎样的作的回答,1.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有三个方面:联系的客观性、因果联系、整体和部分的联系2.事物是发展的3.矛盾观4.事物发展的状态、原因、趋势原理是内外因、量变质变、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2023-08-06 23:52:471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有什么原理组成?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包括以下原理:1、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原理。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一方面,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同一是包含着差别、对立的同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是同一中的斗争,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成立。第二,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最终导致同一性的分解,有条件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发展。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属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互相转化。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1)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区别:主要矛盾是指在同一事物中存在的许多矛盾中,有一对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它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趋势,这对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它的矛盾不处于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也不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这些矛盾就是次要矛盾。次要矛盾虽然不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对事物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作用。(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为存在的前提。首先,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互为存在条件,主要矛盾之所以是主要矛盾,是相对于次要矛盾而言它才是主要矛盾,没有次要矛盾,也就无所谓主要矛盾。同样,次要矛盾之所以是次要矛盾,它也是相对于主要矛盾而言,没有主要矛盾,也就无所谓主要矛盾。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主要矛盾的解决规定者次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解决的好,次要矛盾就容易解决。反之,次要矛盾的解决又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次要矛盾解决的好,又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4、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二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没有主要方面,无所谓次要方面,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方面的解决,次要矛盾方面的解决也影响着主要矛盾方面的解决。二者在一定的调价下互相转化。
2023-08-06 23:52:561

唯物辩证法有哪些基本原理?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正反合离规律(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2023-08-06 23:53:212

高中政治必修四知识点总结中的唯物辨证法的原理,方法论是什么

一: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 (1)〖原理内容〗: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幅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丰富多彩的画面,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2)〖方法论〗:联系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既要看到事物之间的联系,又要看到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 二:联系的客观性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联系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u2022 (2)〖方法论〗:u2022 A、联系的客观性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u2022 B、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三:联系的多样性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u2022 (2)〖方法论〗:联系的多样性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因此,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要注重客观条件,又要恰当运用自身的主观条件;既要把握事物的内部条件,又要关注事物的外部条件;既要认识事物的有利条件,又要重视事物的不利条件。总之。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四: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u2022 整体和部分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 u2022 (1)〖原理内容〗: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整体和部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u2022 2)〖方法论〗: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五:系统优化的方法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u2022 (2)〖方法论〗: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认识事物和系统,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六:发展的观点及方法化u2022 (1)〖原理内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发展之中,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u2022 (2)〖方法论〗:发展的观点要求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 七: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前进性与曲折性)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这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总趋势。u2022 (2)〖方法论〗: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积极鼓励、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幼芽,促使其成长壮大,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在曲折的道路上问鼎事业的辉煌。 八: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u2022   (2)〖方法论〗:我们在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九:矛盾(客观性)的观点及方法论 u2022 (1)〖原理内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矛盾即对立统一。矛盾具有斗争性和同一性两种基本属性。u2022   (2)〖方法论〗:矛盾的观点要求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变。 十: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每一事物从产生到灭亡都存在着自始自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u2022   (2)〖方法论〗: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十一: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 u2022 1)〖原理内容〗1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u2022 (2)〖方法论〗: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十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u2022 (2)〖方法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十三:主要矛盾和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其中必有一种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u2022 (2)〖方法论〗:方法论要求: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十四: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u2022 (2)〖方法论〗: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重视主流,但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 十五:主次矛盾、矛盾主次方面的辨证关系原理u2022 1)〖原理内容〗: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处于支配作用,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主次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主次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u2022 (2)〖方法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十六:辩证否定观原理及方法论u2022 (1)〖原理内容〗: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u2022 (2)〖方法论〗:辩证的否定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因此,我们不仅要尊重书本知识,尊重权威,还要立足于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
2023-08-06 23:53:346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的定义唯物辩证法是继古代朴素辩证法和近代唯心辩证法之后的辩证法的第三种历史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证法部分。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学说,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精神的一般规律的学说。2、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地位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根本是相对于枝叶而言的,是指树木最有用的部分,引申为事物最重要的东西。①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基础的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辩证关系原理也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方法。包括透过现象认识本质的方法、重视内容兼顾形式的方法、调整结构优化功能的方法、追溯原因预见结果的方法、通过偶然认识必然的方法、有利可能变成美好现实的方法。③各门具体科学的方法都离不开唯物辩证法所论证的六对基本哲学范畴:(回答完毕,若有价值,请予采纳)
2023-08-06 23:53:521

你知道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是什么吗?

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2、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及人类认识发展不断在曲折中前进的辩证实质。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3、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扩展资料: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指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组成的纽带。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2023-08-06 23:54:041

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包括哪些内容

辩证唯物论:4、5课认识论:6课唯物辩证法:7、8、9、10课[唯物辩证法包括唯物论和辩证法]历史唯物论:11课价值观:12课辩证唯物主义在高中学习阶段包含 唯物论(物质与意识),辩证法(联系、发展、矛盾的观点)和认识论(透过现象识本质)一、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一)物质决定意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达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一原理与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1)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事实)作为根本出发点。即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主观思想,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反对从主观出发的错误观点与做法。(2)如何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不是轻而易举的。既需要我们坚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反对主观主义,又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同时还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自觉地用科学理论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分析和处理我们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达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从而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3)主观与客观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具体的统一是从静态讲的,历史的统一是从动态来讲的。因此,我们既要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统一,又要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实现主观与客观的历史的统一。(二)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意识不仅能正确地反映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而且能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这一原理及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以下几点:(1)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上没有不可以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受实践的限制,受客观事物自身的限制,每一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有限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总是在扩展、在加深。(2)从主观方面来看,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构成不同,这些因素制约着意识能否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3)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改造世界,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二、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辩证关系(一)客观规律制约着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的客观性,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因此,客观规律始终制约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正确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就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人们是否按规律办事,决定着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否收到积极的效果;人们按规律办事的程度,决定着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收到积极效果的程度。(二)按客观规律办事,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们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人们能够利用对规律的认识,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指导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人们也可以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或创造条件,限制某些规律发生破坏作用的范围,使人们少受其害或免受其害,直到变害为利,为人类造福。辩证法一、坚持联系的观点:根据2005年的高考考试大纲,这一部分内容要求把握以下几点。(一)联系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分析问题时必须坚持联系的观点,既要看到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横向联系,又要看到任何事物的内部联系,反对形而上学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二)联系的客观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联系是事物配制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就要求我们:(1)既不能否认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的联系强加给事物。(2)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3)人们要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三)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现象都会引起其他现象的产生,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由其他现象所引起的,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叫做因果关系。因果联系是普遍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科学地认识事物和有效地进行实践活动时必须认识和掌握客观事物的因果联系。根据2005年的高考考试大纲,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1)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因果联系是普遍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一事物时,既要看到客观存在的产生是有客观原因的,即它一定是由某种现象所引起,又要看到它还会引起一定的结果。(2)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所谓“自觉性” 就是要求们从结果中分析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以利于发扬成绩,避免重犯同类性质的错误。所谓“预见性”就是要求我们预见某一现象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有对后果进行科学预见,才能正确指导自己的具体行动,促使事物向人们所期望的结果发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体现的就是这一哲学道理。(四)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1)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一是二者的内涵不同。不能把事物及其过程与构成它的部分等同起来。二是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2)整体和部分是相互联系的。一是二者不可分割,整体由部分组成,没有部分就没有整体;部分是整体的部分,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二是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中,整体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反之,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起决定作用。三是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首先,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即要求我们应该有全局观念和整体观念。其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即在强调局部要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必须十分重视局部的作用,只有把局部搞好了,才能达到整体的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理想结果。根据2005年的文综考试大纲,删除了“必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 这一知识点。二、坚持发展的观点。根据2005年的高考考试大纲,这一部分内容要求掌握以下两点。(一)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就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1)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2)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3)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促进新事物的成长。根据2005年文综高考考试大纲,这一部分知识点删除了“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准”这一知识点,同时增加了“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这一知识点。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发展是一种运动变化,但决非任何运动变化都是发展,只有那些上升的、向前的、进步的运动变化趋向才是发展。(二)按客观规律办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而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具有不可抗拒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要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反对不讲科学,不顾客观规律的冒险蛮干的主观主义。根据2005年文综高考考试大纲,这部分内容增加了“科学发展观”这一知识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新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伟大成果,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主旨在于更好地发展。国家的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要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本世纪头20年,我们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这个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必须更好地把握和运用现代化建设规律。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着眼点,就在于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我们才能紧紧抓住和充分用好战略机遇期,顺利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三、坚持矛盾分析法。根据2005年文综考试大纲,这一部分知识必须掌握以下几点。(一)坚持两分法。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矛盾具有普遍性,即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彻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同时,矛盾又是客观的,矛盾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这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其次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两点论,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片面的观点看问题。(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不同事物的矛盾都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的时候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反对形而上学不管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千篇一律地用一种方法去解决不同事物的矛盾。(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必须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的统一起来,既要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普遍性,又要在普遍性的指导下去研究特殊性,也就是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四)主要矛盾和和次要矛盾。唯物辩证法认为,复杂事物发展过程包含许多矛盾,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种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或影响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但次要矛盾反过来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同时,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是绝对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要学会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五)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每一个矛盾中,矛盾的双方也有主次之分。客观事物内部的双方,其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一定的影响,是事物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时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四、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根据2005年文综考试大纲,这部分内容要求掌握以下四点。(一)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包括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部原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外部原因。在事物的发展中,内因和外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但是,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其中,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必须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二)量变、质变及其二者的关系。这一部分要求考生掌握以下知识。(1)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泊统一。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而质变则是事物根本性质的改变,是由一种性质的事物向另一种性质的事物的根本转变。(2)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要特别注意量变引起质变的另一种形式,即事物在总体上数量不变,只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了变化,,也能引起质变。(3)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把握适度原则,防止和克服不顾分寸、盲目乱干的思想和行为。(4)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但是,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新出现的事物会在新的质变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再一次引起质变。事物不断地经过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永不停息地变化,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三)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发展是指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和变化,即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的,新事物必然代替旧事物。但新事物的成长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过程,其间必然经历艰难曲折,甚至遭受失败。要支持新事物,培养创新精神。(四)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看问题。 认识论(1)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2)真理是客观的,真理只有一个。(3)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真理与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4)人是具有反复性和无限性,在实践中追求和发展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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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

整理了下,大致有几下几个重点:①对立统一原理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②相互转化原理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③普遍性原理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④特殊性原理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⑤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方法论:学会正确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⑥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原理: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次矛盾互相依赖、互相联系。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方法论:既要抓中心、抓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⑦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原理:矛盾的主次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规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影响。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方法论:认识事物既要全面,又要抓住本质和主流。⑧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原理原理: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方法论: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也就是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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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唯物辩证法全部内容

 唯物辩证法基本内容概括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两大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范畴是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思想  一、唯物论部分(主要原理、观点)  1、自然界的客观性原理: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有意识地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前提。我们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学会与自然和谐相处。  2、规律的客观性原理:规律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但人们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为人类造福。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按规律办事。  3、物质和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1)辨证唯物论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意识能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意识的作用,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  4、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客观规律性始终制约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尊重客观规律是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辩证法部分  (一)联系的观点(普遍性、客观性、条件性、可变性、多样性)  1、事物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  2、整体和部分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系统和要素的关系中,整体或系统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所以在一切活动中,要求我们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从整体出发,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整体或系统的最优目标。部分也制约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  态起决定作用,整体和部分存在着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的关系,所以要达到整体的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理想结果,就必须在强调局部要服从整体的前提下,十分重视搞好局部,以便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3、原因和结果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原因和结果是辨证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二)发展的观点(规律性、原因、状态、趋势)  1、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培养创新精神。  2、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有规律的(规律的含义)  3、内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看问题,充分重视内因,同时不忽视外因。  4、量变与质变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新质的基础上又进行新的量变。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重视量的积累;坚持适度原则;不失时机的促成飞跃)  5、事物发展道路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新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有创新精神,支持新事物的发展壮大,同时,正确对待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准备走曲折的道路。  (三)矛盾的观点  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不仅具有普遍性,还具有客观性,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反对一风吹,一刀切。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意义)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通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是  没有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不同的场合又是可以变化的。  学习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有什么指导意义  (1)对于正确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2)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依据。  4、主次矛盾的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二者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善于抓住重点,又要学会统筹兼顾。(l)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2)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5、矛盾的主次方面辨证关系原理:(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6、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  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我们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起来,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三、价值观、人生观部分(历史唯物主义)  1、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原理:一方面,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非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重大的阻碍作用。  2、价值观的导向作用:(价值观的含义、本质、作用,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哲理内容:价值观是对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不同的价值观,对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对人们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不同的导向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集体主义价值观,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等)  3、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辨证关系原理:二者是辨证统一的,两者互为前提而存在,相互促进而发展。方法论要求: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发生矛盾时,以全局利益、根本利益为最高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原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个人活动对社会发展产生能动的影响;社会发展制约个人活动。要求: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有利条件,推动社会发展。  5、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人生价值的含义(贡献和索取),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奉献,这是因为: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是人生价值的基本标志;是人生价值的可靠标志。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  6、理想与现实的辨证关系:(内容及方法论要求)  哲理内容:理想与现实是辨证统一的,理想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奋斗中实现理想。(把握艰苦奋斗的精神实质)  7、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要求:同群众实践相结合,实现两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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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唯物主义包含哪些原理

原理:在哲学基本问题的认识上,辩证唯物论批判了唯心论和唯物论抽象的、僵死的形而上学的认识观点和方法,以辩证的理论思维方式发展了唯物论,既承认了世界的本源是物质,也承认了意识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辩证唯物论科学的解决了哲学的基本问题,为人们解决疑难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一.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1.〖原理内容〗:(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能指导人们提出实践活动的正确方案,因而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不符合事实本质规律的错误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2.〖方法论〗:要求我们首先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认识;还要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3.〖反对〗:反对脱离实际的夸夸其谈;反对把人们的思想观点作为检验认识的标准;反对不以认识为指导的盲目的实践。反对只承认实践决定作用忽视认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错误,也要反对片面夸大认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错误。二.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原理1.〖原理内容〗: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可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2.〖方法论〗:(1)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要求我们,如果不顾过程的推移,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只是照搬过去的认识,或者超越历史条件,把适用于一定条件下的科学认识不切实际地运用于另一条件之中,真理都会转化为谬误。(2)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表明,真理和谬误往往是相伴而行的。在人们探索真理的过程中,错误是难免的。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对待错误。三.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1.〖原理内容〗:认识具有反复性,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认识具有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的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人类的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2.〖方法论〗:这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展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起源发展:"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最早出在J·狄慈根在1886年出版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在哲学领域中的漫游》一书中,狄慈根用这一概念表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后来г·В·普列汉诺夫也是这样表述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在讲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时,还用过 "完备的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 等概念。这些概念的实质完全一致,只是侧重点有不同。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它们的有机统一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是客观世界的最一般规律的自觉反映。它看到物质的原因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基础,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它认为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这一高度组织的物质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又是彻底的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系和相互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是一切现象自我运动的根据的客观真理。辩证唯物主义是人类认识发展史的科学总结,它建立在现代科学和先进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并随着科学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的产生,它是人类认识史和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它把伟大的认识工具给了人类,特别是给了工人阶级。它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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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定义、原理以及意义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   一、 世界的物质性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马克思主义哲学把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叫物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的本质是物质.  2、方法论要求:这一原理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反对从主观出发,反对“上帝创世说”.  二、意识能够反映客观事物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但会受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会不同.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立场不同、世界观不同、人生观不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结构不同.  2、方法论要求:只要我们端正立场,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来观察事物,以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为指导,不断充实我们的科学知识,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我们就一定能够在正确认识世界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意识反作用的原理及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一定要重视意识的反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既反对否认意识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又要反对片面夸大意识能动作用的唯心主义错误.  四、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要求   1、原理归纳: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阻碍作用.  2、方法论要求:要求我们既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2023-08-06 23:55:261

唯物辩证法有哪些内容

1、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①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②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及人类认识发展不断在曲折中前进的辩证实质。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③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2、基本范畴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有五对,即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现实性和可能性、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
2023-08-06 23:55:374

唯物辩证法是什么?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思维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即人脑的机能,人脑是思维的器官。思维是社会中的人所特有的反映形式,它的产生和发展都同社会实践和语言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思维是人所特有的认识能力,是人的意识掌握客观事物的高级形式。思维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和综合,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造成合乎逻辑的理论体系,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思维过程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其目的是在思维中再现客观事物的本质,达到对客观事物的具体认识。思维规律由外部世界的规律所决定,它是外部世界规律在人的思维过程中的反映。扩展资料唯物辩证法起源黑格尔指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实”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马克思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而创造出“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哲学中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理论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发现的哲学原理。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指出:世界万事万物是永远运动和普遍联系的, 而运动的法则主要是依据一切事物内部的客观存在的“一分为二”的矛盾性构成的辩证运动法则,联系的纽带与方法主要是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为核心的一系列辩证原理组成的纽带。这个哲学的基础是唯物论,主导则是辩证法。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一。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学思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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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辩证唯物论?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他们有什么区别

1 内涵不同  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思维领域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在坚持唯物论观点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的运行状况、形态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回答客观世界究竟“怎么样”的问题。2 二者所对应的哲学范畴不同  唯物论是与唯心论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者对立的根源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凡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的观点都是唯物论的观点;反之,认为意识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意识第一性的观点则属于唯心论。   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在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所做出的不同回答。其中,承认矛盾,坚持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的回答属于辩证法;否认矛盾的存在,主张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的回答则属于形而上学。3 二者的基本观点不同  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观点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主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同时,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承认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同时又是变化发展的,联系和发展是辩证法的总特征。而承认矛盾、运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并由此揭示了万事万物发展所包含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4 方法论要求不同  辩证唯物论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就要防止主观主义。   唯物辩证法从承认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出发,要求我们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要坚持对立统一,就要反对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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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论

方法论:学会正确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⑥主、次矛盾关系原理原理: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次矛盾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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