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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

2023-08-29 10: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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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孙剑

一、建立政执法人员随机测评制度 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首先,通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测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大庆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为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测试制度,测试的内容主要涵盖了公共行政法律知识、专业执法知识等多个方面。在试题选择上,事前邀请了国家行政学院及我省高校的一些专家学者,专门设计了试题库,力争紧密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实际,全面而系统地检测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

其次,采取计算机化在线考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试。今后,将逐步完善网上培训和自测系统,进一步将自我培训和组织定期测试相结合,并将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参加能力测试,接受培训,提升素质。每次参加测试的人员由市法制办根据执法人员名册随机抽取,试题由题库自动生成,采取集中组织上机考试的方式,成绩由测试系统当即揭晓。每次测试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各单位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对测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安排其离岗培训,择日补考;对补考不合格的,建议该单位取消其执法资格。

当前,大庆市正处于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面貌和各项工作日新月异。行政执法人员在各自的专业执法领域承担着极其繁重的执法任务,对维护市场规则、规范社会秩序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亦要不断更新和提升,以更好地适应发展的需要。因此,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测试是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试点 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过去,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较少,大多都是委托代理人或者一般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行政首长怕输官司,丢面子,有损于自己的形象。二是官位意识强。大多行政案件的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行政首长出庭诉讼,感觉拉不下架子。三是不懂法律。许多行政首长在行政管理方面可能有一定的能力,但对于出庭方面及相关的法律不懂或一知半解,生怕出庭诉讼时出洋相,于是干脆不出庭。四是抵触情绪,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事实上, 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它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首长出庭诉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提高领导者的法律意识。首长亲自参加诉讼,不仅能够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而且还能提高尊重法律、严格执行法律的观念。二是有利于领导者总结经验教训,进而改善工作方法。三是有利于提高行政首长的履政能力并从中受到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四是有利于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行政首长出庭诉讼,体现出对法律的尊重,从而带动整个单位乃至整个社会尊重法律,对法律的执行起着促进作用。

三、先行审查政府合同 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正确决策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加强有效监督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大庆市在城市建设、国企改制、土地征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上,规定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还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建立了相关纠错和惩处机制。为加强对政府合同的审查监督,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了一些市政府合同法律审查规定。来明确市政府合同法律审查的八种类型:国有土地、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租赁、承包、出让合同;房屋等国有资源的建设、养护、出租、承包、买卖合同;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政府借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各类招商合同;需要纳入审查的其他合同。明确政府法制机构或部门法制机构是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机构,未经法律审查的政府合同草案,不得呈送领导审定或提请会议审定;规定出审查机构对政府合同的审查内容;审查机关和承办机关的权力义务;规定了对未经法律审查签订政府合同的责任追究。

四、规范行政权力 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机制,市、县区政府每年都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三是建立了依法行政奖励机制,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决定以后每两年以市政府名义开展一次评比表彰;四是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四是成立依法行政研究会,研究会除参与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以外,每年就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讨活动。研究会组织课题组,重点对市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旨在通过对法治政府的精神实质进行深入剖析和科学概括,把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和量化,转化为一个个可以测评的指标,组成一个体系和系统。在深入调查研究、详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试评、修改完善,最终由专家学者会同政府法制部门组成的课题组,确定并完成了这套指标体系。

依法行政指标体系是一个高度概括和综合的有机整体,是理论与实践的有力结合,是对依法行政的最科学把握,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和深刻的指引作用。

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过去,对同一违章违规行为,比如违章驾驶,受到处罚的金额可能多些也可能少些,这种同案异罚的现象,为促进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做出更细致明确的规范,让自由裁量不再信马由缰。

一是各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对本单位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对含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的违法行为、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强制措施、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及自由裁量幅度等)编制目录,使得罚有依据。二是在梳理行政处罚执法依据的基础上,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合理行政、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事实要件等,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同时方案给出了统一标准,使得处罚公平公正。比如,实施方案中规定,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选择多种行政处罚的,应当确定一种行政处罚;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应阐明不同情况,并相应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拘留期限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应阐明不同情况,并相应确定一个固定的行政拘留期限;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阐明在何种具体情况下执行,不得增设或创设条件;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情形的,一般可按相应处罚幅度下限执行;符合法定减轻处罚情形的,应当明确具体的处罚标准;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幅度应当保持一致。三是方案要求建立自由裁量说明制度,这就要求不仅要按统一标准处罚,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还要说个明白。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都应当在处罚决定中予以说明。被处罚的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此外,方案还规定要建立自由裁量审核、自由裁量集体研究、,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以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六、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为政府提供更好更多服务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市政府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在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日益推进,市政府所属部门也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政府的法律顾问和政府所属部门的法律顾问是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队伍,把这支队伍加以适当整合,就可以根据需要迅速形成整体合力,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为政府提供更多、更好、更高效的服务,也就有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那么,怎样整合?怎样搭建必要的平台?经过研究,确定市法制办为牵头单位,采取案例研讨、专题调研、法制讲座、诉讼代理等多种形式,将这支队伍整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市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联动机制,确保各项法律事务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对于涉及政府的各类涉法、涉诉事务的研究处理,复杂、疑难以及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全程参与处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或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论证,对涉及市政府的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代理,对于招商引资、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重大项目谈判的全程参与等。

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做好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为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大庆又好又快发展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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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06:38:021

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人民政府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确定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三个部门为示范活动单位。示范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以及区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着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探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途径和办法。要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制定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是统一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调研、中期论证和后期审查工作。二是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合法性原则,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有效期制度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有机整合。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x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通知》(绵游府发[XX]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的规定,认真审查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区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四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巩固清理成果。五是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在被正式通过后应当在游仙政务网上公布,尽快让群众了解和知晓。(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四、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特别要把游仙政务网和今日游仙办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保密局、区信息办), 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求,加大行政调解工作的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制定行政调解办法,明确调解原则、调解范围及调解程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调解流程,设计配套的调解文书,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调解优先意识,科学、规范、高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政府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听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内选择-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听证。二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比例达到%。三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定评估机制,采用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定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效果评估制度,内选择-件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 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核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相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中介活动,防止“变相审批”和“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现象。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通过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推广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 二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积极推进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和综合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两个加快”,针对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加大依法治理力度,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灾后重建正常秩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局、区重建办、国土三分局、区房管局、区建环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 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二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堵塞行政执法漏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五是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政府法制机构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对推进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研究,探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部门) 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拓宽行政复议范围,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简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健全区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和行政层级监督,注重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区政府每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各部门要向区政府报告当本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强化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一内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组织开展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度案卷总数的%。本度末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 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十一、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广电局、区政府法制办) 十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细则(试行)》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部门及乡镇法制机够健全、人员短缺等问题,确保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宣传培训和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监管等工作顺利开展。没有法制股的要确定专人从事法制工作。要对全区法制机构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凡是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落实到位。逐步增加法制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保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逐步改善政府法制工作条件,建设行政复议审理和听证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办案装备。大力推进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责任单位: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2023-08-27 06:38:151

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一】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局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较好地为发挥了法制工作的作用,推动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走上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为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商务执法工作   1、酒类监管。自2011年我局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为确保全区人民喝上放心酒,我局执法队平均每年组织大检查15次,酒类专门执法12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90份,发放酒类台帐200余本。   2、牲畜屠宰。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于不符合定点屠宰厂资质的白庙屠宰场依法进行关闭,对各大宾馆、酒店、学校等发放“放心肉”登记表,重点检查检疫章、定点章。根据12345热线、群众反映和实际调查,我局共取缔平旺、新区、恒安新区的5个私屠滥宰摊点。   3、成品油管理。我区加油站共2家,平均每年巡查10次,主要检查企业资质和供油协议。同时,根据一岗双责制度,我局还对加油站的安全进行监管。另外,我局定期组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黑”包括黑加油站、黑加油车、黑加油点。近日,根据市局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牵头成立区领导组,进行专项整治打击工作,维护我区成品油市场安全平稳。   20xx年我局无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克服职能多任务重、责任大等诸多困难,从抓学习,挖潜力,促业务入手,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工作的重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局定期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及时上报局党组进行集体讨论,保证每个案件的处罚适度、公平、合理,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将责任落实到人,使依法行政责任制真正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廉、纪律严明、行政快捷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培训,坚持每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一次,做到学习有心得有笔记;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对照工作实际对案例进行分析讲评,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讲座,解答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四是认真学习《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    四、立足职能,全力整治乱源   (一)钻研法律条例,制度过硬   今年我局为认真贯彻 《食品安全法》、《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全区开展了整治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行业,成品油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作为规范行业秩序的主管机关,局党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整治方案,着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力整治乱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规范行业秩序,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针对我区酒类流通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对制售假冒伪劣和无随附单经营进行重点清理与打击,督促经营者建立经营台帐,在专项整治期间对那些仍然违法经营的从严查处,确保酒类流通经营行为规范。    五、全面落实制度,严格依法行政   (一)依法实施行政认可,按规定做好了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事项全面上墙公布和网上公布,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多做法律法规宣解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和上诉案件。   (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做到了持证亮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规范了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    六、严格工作纪律,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开展“深入一线履职”活动,认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各项依法行政制度,从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在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我们严格办案依程序避免因程序不当或错案引起上诉案件而改诉,一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二】   一年来,我局紧密围绕《20xx年xx县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在组织建设、学习培训和宣传、落实管理职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了由局长蒋玮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唐明珍为副组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务工作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自觉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公务活动。一是制定下发了《县商务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按照《xx县商务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条款进行了细化;三是整顿和规范酒类市场。开展对全县酒类经销商、酒店、宾馆的酒类流通进行备案登记,对无证经营,无随附单、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打击,进一步规范酒类经营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目前已登记备案网点100余家,累计售发《酒类流通随附单》100多本;四是督查肉品安全。在坚持肉品日常稽查的同时,积极会同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在检查现场同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县商务局今年共出动执法队伍200多人次,对城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没收病害肉、白板肉500公斤,确保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五是加强成品油监管。积极开展成品油年检工作,查处纠正加油站违法行为;六是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市场繁荣和稳定。   3、公开政务,提高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如办事指南、流程等,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在xx县商务之窗设立政务公开栏、信箱,公开监督电话和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   4、建设队伍,提升素质。围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求局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制定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5、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制度,科学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体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强化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严格按要求清理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根据我局法定行政许可执法事项,进行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执法标准和要求,确定相关股室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向全社会公布。为保证依法行政监督到位,大力推进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对局里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我局的酒类执法和生猪定点屠宰执法职能,成立了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开展商务执法行动时,均亮证执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法定权利及有关执法信息,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和申辩,并就有关事项说明理由。按照商务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结制度、办事时限分解制度等。我局每年都要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平时注重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从源头上堵塞用肉漏洞,确保居民用肉安全。积极开展酒类执法活动,严格实施酒类经营许可和溯源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酒类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等不法行为,有效整治了酒类市场。加大特许行业管理,严格拍卖、典当等特许经营企业新设立报批程序,加强对包括废旧汽车拆解回收、旧货经营企业在内的特许经营企业年审审查,积极开展报废汽车、典当等特许行业行业执法,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xx年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员不够。在具体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内容多、人员少或不到位的现象尤为突出。二是经费不足。我局业务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专项行政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给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不便。三是执法难度不小。由于我县是一个山区小县,人情关系较为复杂,在执法过程中,阻扰、说情、干预执法的现象司空见惯,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执法,对于公正执法有一定难度。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xx年工作打算   在明年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一是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二是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总之,依法行政工作是标准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至关重要,关乎石门县法制化进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不断努力,强力推广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为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做出积极的奉献。   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三】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强化指导,狠抓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了商务工作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商务工作法制建设进程,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一把手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在每年年初的商务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同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当前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   (二)加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工作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以局领导、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为学法重点,不断加强法律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局领导班子年内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专题研讨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二是学习《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在加强中层干部集中学习和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工作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努力形成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三是采取岗前教育、集中研讨、参加上级培训、查案受训、以老带新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和案例分析制度,实行以会代训、以案施教,针对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统一解决思路、执法的尺度和处理的口径,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xx年,我们结合本局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本局行政权力、行政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了行政权力和部门职责清理规范工作(四张清单一张网),确定清理出各类行政职权共19项,其中:行政许可类2项,行政处罚类9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此举使我局所有行政审批类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审批时间不超过15天,实现了为民服务提速增效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的要求,对各项行政事项细化填写行政事项办理标准一览表,并按照依法、精减、效能的原则,重新绘制了工作流程图,实现更加便民高效的目标。   (四)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按照“十二五”依法治理的要求,组织编印了大量宣传资料,运用网络等媒体刊载商务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使各单位、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关注商务部门相关法规,更加理解和支持商务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开展专门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我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市区企业、重点项目、街道社区等各类单位,上门宣讲相关政策法规,累计发放宣传单(册)5000余份;积极参与市直法制宣传日活动,用展牌、宣传册和现场讲解的办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三是酒管部门统一印制了“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明示标牌,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酒类经营场所进行悬挂、张贴,在县城区域明示率已达到100%。    二、取得的成效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们一方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许可项目内容等利用网站和专栏向社会进行公布,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服务对象;另一方面,我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通了12312商务综合执法电话。确保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对商务行政法律意识。二是法律宣传教育还有薄弱环节,经费相对紧张,法律宣传教育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三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对法制机构建设一直较为重视,但目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已不能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监督的新方法、新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普法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职责,确保法制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管理模式,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商务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   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四】   今年以来,县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在组织建设、学习培训和宣传、落实管理职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建设,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依法行政,落实行业监管职能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务工作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自觉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一是制定了《商务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二是制定了《商务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条款进行了细化;三是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加强成品油监管。积极开展成品油年检及专项整治工作,协助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管理,查处纠正加油站违法行为;四是积极会同县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内容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五项制度执行情况。在检查现场同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认真把好食品安全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问题食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五是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指导工作,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市场繁荣和稳定。   三、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重点,利用各类会议安排学习《纲要》、《意见》,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12.4”宪法宣传日、“3.15”国际消费杈益日、食品安全周等联动宣传商务工作法律法规及规定等法制知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反映商务法制建设进程,传播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增强商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商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为建设和谐XX、法治XX提供良好的商务环境。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办法和内容   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如办事指南、流程等,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达到群众直观、方便,办事程序简化,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在灵璧县商务之窗设立专栏、信箱,公开监督电话和办事流程,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围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安排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省市商务部门举办的“商务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求局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制定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科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要求清理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根据我局法定行政许可执法事项,进行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明确了执法工作流程、执法标准和要求,确定相关股室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向全社会公布。为保证依法行政监督到位,大力推进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对局里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商务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结制度、办事时限分解制度等。我局每年都要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实施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建设经营等不法行为,有效整治了成品油市场。有效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有待进一步培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一是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二是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我精心推荐
2023-08-27 06:38:331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开头结尾模板范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漯河市法制办着力推进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以依法用权、依法控权为中心,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部署。年初,我市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对新一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机关部门普遍通过召开依法行政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意见等形式,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 二是以考核促工作。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考核工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年度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日常考核、目标任务考核、社会评议三位一体的方式,全面掌握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一一反馈考核结果。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县区及部门进行整改。 三是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漯河市政府领导班子组成以后,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为民、廉洁、干事政府的前提,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入手,提出每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都要确定一项议题,利用30分钟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以来,漯河市坚持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学法内容与全市中心工作相结合,政府常务会议相继学习了《行政强制法》、《预算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服务型行政执法、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学法,使领导干部了解了法律规定,增强了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市政府的带动下,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普遍建立了会前学法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形成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四是加大法制信息宣传力度,全年组织采编各类法制信息383篇,向省政府法制办上报360篇,有力地宣传了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围绕中心,科学立法。紧紧围绕加快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资源保护、保障群众民生等重点工作,在充分收集整理各部门条件成熟、急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基础上,将急需要的项目遴选出来,起草并以市政府文件发布了《漯河市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先后审查出台了《漯河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管理办法》、《漯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漯河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一批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和重点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大力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方式。为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所有规范性文件在审核过程中都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还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问题。实施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既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也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措施。但实施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一些群众因为种种因素,不愿搬迁,推进难度大。为解决此问题,我们先后组织居委会、搬迁群众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征求大家意见,集思广益,并组织建设、国土、规划、房管、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多次讨论,最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符合群众利益、操作性强的《漯河市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办法》。在这一文件指导下,漯河市已经启动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16个,完成投资近133亿元,征收房屋面积28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房248万平方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统计,全年法制办共审查各类政府文件、会议纪要180多件,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强规范性备案和清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增强主动意识,落实责任人员,及时做好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全年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备案文件38件,且全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下发了《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漯政办[2015]132号)文件,召开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 1 2
2023-08-27 06:38:521

(2)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_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顺利履行新职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慈溪市政府关于《慈溪市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2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机关为目标,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 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着重 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参加上级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凡考试不合格、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不得上岗执法,并将执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严格执法人员网上公示、查询制,方便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遵循下列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反映客观规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 策,具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规范,条理清晰,征求、听取公众意见,以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并以局行政办公自动化系统为平台,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签发、 报备等程序实现网上操作。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执工作 一是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局各执法科室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的,一般案件由法制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重大复杂案件提交局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向宁波市局报备。同时,严格执行宁波市局下发的《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按违法的主观故意、危害后果等的不同,在实施财产罚时进行区别对待,细化规范。 二是完善药品市场监管制度,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管制度,根据职能调整情况,整合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源,依法开展有关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药品 生产经营企业按照GMP、GSP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认证后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督,强化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 相关的决策,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四是继续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把说理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说明违法事实的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自由裁量的幅度理由,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和谐执法、效能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通过学习,执法人员要明确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确保《行政强制法》的贯彻施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六是继续完善OA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建立健全推行电子政务机制,扎实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建设,确保行政审批增效提速。 (四)依法化解防范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短信平台。组织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定期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广大群众发送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消费提示等内容的 短信,让群众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营造关注食品药品安 全工作的文化氛围。 二是媒体互动。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创新信息发布形式,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开放发布信息。与慈溪电视台、慈溪日报等多家媒体继续合作,办好“食品药品知识专栏”和节目。 三是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着力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三定”职能,修改网站公布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高度重视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到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零距离与信访人交心谈心,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现场答复和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高度重视食品药品举报工作,做到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适当进行奖励。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是贯彻《条例》,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以慈溪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网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通过 文件、网站、报纸等媒体,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安全教育培训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群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促进行政权力的阳光运作。 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继续执行本局于2010年3月1日试行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试行)》,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开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三是案卷自纠自查,确保办案质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迎接宁波市局、市法制办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自觉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三、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例会制度,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保证各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 高效、灵敏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制工作。加强行政许可、稽查办案、日常检查等各执法环节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检查与立案等内部工作流程的监督,完善案件移交文书。确保法制人员落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中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为动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我镇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2、按照“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流域,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领导,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根据我镇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法制宣传 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法制氛围。 3、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每年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制法规的学习。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建立法律培训制度。通过自学、法制讲座、集体学习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5日,并组织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测试。 5、围绕《纲要》和《决定》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的一系列基本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重大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众评价机制等,并认真抓好落实。 6、根据《纲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畅通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完善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 7、结合本镇实际,明确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范围。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数量达到100%。 8、推行决策事前审查制度,实行决策案卷管理制度,加大决策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规划和价格调整、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领域中存在的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等问题。 9、对《纲要》和《决定》要求建立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如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论证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 10、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做好清理工作。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废止的要及时废止。及时下发我镇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做到出台前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出台后通过规定的 形式公布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向社会公布后评估实施效果,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深化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权力清单,除涉密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动态管理,未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逐步推动权力网上运行,实行信息共享,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12、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13、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度认真落实《霍山县行政机关规范必文件备案监督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异议处理工作,备案机关要对备案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1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查利用执法之便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强化行政问责。 15、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建设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通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处理结果,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及时将处理结反馈举报人、投诉人。
2023-08-27 06:38:591

农业执法工作还需要改进的方面的意见?

请参照农业部农政发[2011]001号《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以下部分有省略)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农业依法行政取得了积极进展,农业领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是涉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完善《农业部工作规则》,健全集体决策制度,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干部提拔任用等都要集体研究决定。……二、完善制度建设突出立法重点。农业立法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中心工作,努力将符合科学发展观、反映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体现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农业管理方式创新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权益。加强对立法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研究,既要坚持完善法律制度,也要充分发挥政策措施、法律解释和行政执法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三、加强农业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既要重视生产服务,也要重视行政执法;既要重视事前审批,也要重视事后监管;既要重视检测检验,也要重视案件查处。部内各司局要对照检查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确保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和落实。……四、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建立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五、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各级农业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心中有法、自觉学法、办事依法、带头守法。……各级农业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加强与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协调配合。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涉农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上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农业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以上供参考。
2023-08-27 06:39:071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有哪些

《纲要》主要有七大任务,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23-08-27 06:39:163

国务院于哪一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要建设法治政府

2004年发布的,2004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2023-08-27 06:39:522

2010年11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

(1)我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1分)①我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府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应该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3分)②我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建设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够促进政府依法执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政府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3分)③我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能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尊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顺利发展。(2分)  ④我 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有利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分)总之,我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1分) 略
2023-08-27 06:39:591

法治政府考核不好会处理人员吗

法治政府考核不好会处理人员吗市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查找扣分原因,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对策及整改措施。同时,从三方面入手,切... 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任务, 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进一步查找短板,做好各项...中国嘉兴2019-06-28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2017 - 豆丁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通报2017。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 规范了市司法局依申请 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 作要求和办理...豆丁2017-08-05大家还在搜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法治政府的内涵7点处理人事争议的四种途径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个人述法学法情况法治政府的价值追求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原因及改进建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法治建设自查报告事业单位人员法治考核法治考核表法治考核表学法情况法制工作考核学法情况处理公务员人事争议事业单位法治考核表整顿的三个原则法治政府建设是什么和什么法治政府知识点法治政府的标准有哪些方面法治考核用法情况怎么写如何建设法治政府知识点建设法治政府的6个标准医务人员法治考核登记表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法治政府什么一体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和主体法治政府建设是重要保障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是要率先突破处理人事争议的四种途径 法治视角下政府绩效管理问题探析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相对薄弱,缺乏统一的监管;行政体制排斥竞争,P 区政府对政... 对于各项业务的考核指标难以量化,导致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难以推动.综上,广州市 P 区...查字典网2022-08-28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履...组织接受上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 (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基层政府法治工... 基层政府法治工作机构和基层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四)严格执行...中国苏州网2018-04-20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019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 法治政府建设...1.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对兼任的其他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了解.2.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注意了解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3.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其交流任职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www.taiqian.gov.cn查看更多法治政府考核不好会处理人员吗_相关推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法治考核法治考核表学法情况处理公务员人事争议市法治政府考核组考核交通运输局市法治政府考核组开展交通运输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考核工作.此次考核,主要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法治政...此次考核,主要依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首先各家单位汇报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然后采取集中查阅台账资料的方式,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用情况、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情况、内部执法人员行政处罚培训开展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情况、收发文登记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卷宗评查(行政处罚,无处罚卷宗的其他也可,连号三份)等事项....微信2021-06-22《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 的 重要参考。( ) 单选题 《 国务院 关于 加强 法治 政府 建设 的 意见 》规定 的 “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 的 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www.eguotiku.com县法政办考核组考核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图文] 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以及部分执法人员参会.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会上,林业局副局长...西峡县政府网2022-02-23地方政府法治考核标准及实施对策 - 豆丁网仅作为定性分析之用。(三)提供实施的保障措施保障地方的法治政府考核标准落到实处豆丁2016-03-122013年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 - 豆丁网2013年度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新文秘网www.wm114.cn提供考核内容和基本要... 未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有一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11(三)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豆丁2013-12-15下一页相关搜索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人事争议的途径个人述法学法情况法治政府的内涵7点处理人事争议的四种途径法治考核表学法情况法治政府的价值追求法治考核用法情况怎么写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原因及改进建议法治政府建设是什么和什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治政府知识点事业单位人员法治考核法治政府的标准有哪些方面法治考核表法治建设自查报告处理公务员人事争议建设法治政府的6个标准法制工作考核学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和主体事业单位法治考核表法治政府的六大特征法治政府建设是要率先突破法治督查自查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内容信访考核和奖惩办法表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政府能否完善法律法规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如何建设法治政府知识点 法治政府考核不好会处理人员吗首页-免责-用户反馈
2023-08-27 06:40:121

市2018年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市2018年依法行政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XX〕3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XX年度依法工作的意见》(竹府发【XX】47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我市城管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和良好社会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 “全国一流,群众满意” 目标定位,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群众满意城管” 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XX年度依法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法的理念,以依法执法、合理执法、高效执法、透明执法、诚信执法、廉洁执法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水平,适应城市化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建立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调查研究,提出和制定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各单位落实本实施方案。 三、基本目标 到XX年底,局各科室、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素质明显提高,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依法履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行政处罚职能,破解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街面管控水平明显改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基本健全、科学、完善;分工科学,权责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正确率达到100%以上,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成绩在全市和市局系统名列先进。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1.健全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涉及年度执法工作意见、重大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等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应当建立队员参与、分级论证和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依法公开制度和逐级报告、备案制度。 2.建立行政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进一步深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完善城管处罚自由裁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科室、各单位起草拟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执法事项的,应经局领导班子合法性审查方可按规定报批制发。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策实施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要加强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和反馈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决策评估办法,定期对决策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1.加强局系统干部的学习。建立局系统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全面打造学习型机关。通过学习,及时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2.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局系统干部和科室站所负责人要带头学好行政执法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七个方面的专业法律知识,全面理解和精确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熟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常用规定和有关政策,不断提高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指导、监督本级机关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系统其它工作人员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增强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的知识素质,提高自身依法协调、依法处理信访投诉、依法宣传、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执法业务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法奖惩机制,完善考试制度,激励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实行考试积分制度,并与考核挂钩。继续举办培训周活动,通过集中授课、座谈讨论、典型案例剖析、模拟执法、专题辩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务实管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水平。举办第一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城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4.坚持和完善激励机制。开展星级中队、星级队员、办案能手、信访服务明星、最佳案例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效应,激发广大执法人员学先进、赶先进的积极性,促进执法队伍建 设。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XX年将继续利用各种宣传载体,使电视正常有画面、电台正常有声音、网络正常有资讯、街头正常有阵地。 1.继续开展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月活动。深入中心广场、街头、居民区,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社会服务活动,现场向广大市民做好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 2.积极开展“城管文明共建”活动。与学校师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与街道、居委会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3.进一步开展“城管贴民心”工程。继续围绕城管执法“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工作主线,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管理,将惠民措施件件落到实处,并进一步挖掘城市管理惠民举措,以品牌建设的理念,加强宣传造势,在全市打响“城管贴民心”品牌效应。 (四)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体系。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逐级审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和核审、备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范,罚缴分离,暂扣罚没物品处理,立案监督,处罚听证,错案责任追究,国家赔偿等系列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月报等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文书化,执法结果案件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着力加大对违法占道经营执法结果的监督。 2.严格制度的贯彻执行。教育全体执法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执纪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通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执法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有序,执法形象良好,执法绩效明显,政府、人民满意的目的。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1.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按照“阳光政府”、“透明执法”的要求,在现有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事条件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暂扣罚没物品的处理结果、去向的公示工作,逐步公开处罚结果,公开信访投诉处理进程和结论,公开强制拆违进程,公开执法工作统计数据等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要创造条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执法政务,扩大公开范围,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奠定基础。 2.自觉接受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要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检查、评议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积极改进;认真、及时地处理好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并及时反馈。 3.认真接受复议机关的行政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要正确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正当行为,按要求积极做好复议申请的答复和出庭应诉工作,按时向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执法依据。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坚决执行。 4.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诚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信访部门、12319、6202222、政府网站、城管网站、网络、新闻媒体对城管执法系统各项工作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批评和建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取信于民,不得推诿拖拉;对确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或不能整改到位的,也要坦诚相待,如实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谅解,不得闪烁其辞,模糊不清;对确实不属城管执法机关管辖的事项,要认真向投诉人告知正确的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或者代为转办、移送,不得不闻不问,态度生冷。开展聘请志愿者和继续做好聘请行风监督员工作,进一步广开监督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六)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整合信息资源,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步伐。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能在XX年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年底达到“全面覆盖、重点监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数字化城管执法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为高效准确的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大的科技保障。
2023-08-27 06:40:201

怎样做到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 对如何治理国家,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在努力探索。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迄今为止,法治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模式。“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无不奉法治为治国之道。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期缺乏民主和法制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治理国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曾走过一段弯路,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适时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以此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写入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予以保障;党的十六大又将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立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目标必然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约束政府。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本届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为了更扎实、更有成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在集中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智慧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思想。为了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际形势对我国总体有利,我们有可能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建设环境。国内也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经过多年持续不懈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同时,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在新的形势下,要加快发展,尤其是经济要上一个新台阶,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四个问题:一是降低经济活动中的行政管理成本;二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创业积极性,利用各种制度和机制构建一种只要付出辛劳就能获得成功的社会预期;三是打破因行政管理而形成的垄断,以更加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四是维持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政令畅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裁。就政府而言,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转变职能、改革体制、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协调,更需要厉行法治,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解决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与矛盾。总之,要加快发展,要富民强国,就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法治政府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基于民意、依靠法律实施统治,是当代政治统治的最为普遍的准则和规律。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第一,确保我们的政权不变质、不变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任务。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如果我们不能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人民的公仆就可能变成人民的主人,人民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由此就会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甚至站到群众头上作威作福,就会产生消极腐败现象。行政权力在本质上是非平等的,是一种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公共力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维护公共利益最有效的工具,又可能成为侵害公民个人权利最严重的手段。同其他权力一样,行政权力是一种非人格化的权力,其本意是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其主体在本质上应该是非人格化的(这一点与权利是不同的,权利的主体应该是而且必须是人格化的,这样才能使支撑权利的利益在取得、分配和维护上落到实处)。但是,行政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又必须靠有意识、有利益偏好的特定人来行使,因而又有一种本能的人格化倾向。这种倾向是行政权力往往成为谋取私利的主要根源。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的设立和运作真正顺民心、合民意,真正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第二,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政府工作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任务繁重,要求很高。政府既要维持社会秩序、提高管理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及时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又要公正执法、尊重并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还要瞻前顾后、相对稳定,考虑行政管理的社会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推进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的能力。其中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总之,要完成宪法、法律赋予政府的各项职责,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以此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 第三,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出现多元化的趋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突出多变。如何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是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长期任务。矛盾可遇不可躲,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堵。政府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的总的要求是:风险分散,责任分担,瞻前顾后,及时处理。经验证明,只有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纠纷、矛盾,才能符合这一要求,才能使纠纷、矛盾的解决更具理性、更有预期,而且后遗症较少。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也好,依法行政也好,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对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更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是人类追求的重要价值。人们在社会中工作、生活,都希望有一个稳定、理性的预期,有一个为多数人所认同、遵守的是非标准(准则)。这是人类对规范的本能渴求。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这种渴求,更多地表现在人们希望了解自己的政府是如何为大众谋利益的,明白在与强大的公权力打交道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不被侵犯。这是现代法治重在治“权”、治“官”的人文基础,也是现代文明得以永续发展的制度保证。因此,一个文明国家、进步的社会必须要有一套完备而又得到良好实施的法制,而且这种法制能够真正地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取得和运作。 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当前,需要结合实际,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确保法律实施、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等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保障。为此,需要抓紧四项工作: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三个优先”原则。“三个优先”原则是行政许可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其基本内涵是: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落实“三个优先”原则,首先需要认识三个问题:(1)人民的政府,并不意味着人民群众的一切事情都要政府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2)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成为一个“经济人”。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市场是第一位的,政府是第二位的,尽管市场中的一些问题有时需要超市场的力量——政府权力去解决,但总的来说,政府不能凌驾于市场之上,更不能试图改变市场的运行规则。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善待各类市场主体。(3)社会中介组织通过自律来解决某些问题,比政府通过行政权力来解决更有效、成本更低廉、副作用更小、更具亲和力。我们的政府要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克服两个“不放”:不放心、不放手。 第二,恪守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现代宪政的重要基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发布的政策和作出的决定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确需改变的要尽可能给相对人合理的预期,由此造成相对人损害的,行政机关要依法予以补偿。落实这个原则,要求政府想问题、办事情务必缜密、周到、慎重,切忌出尔反尔。做到这一点,实践中会有难处,也要付出一定代价。但是,该负的责任、该承担的风险、该付出的代价是躲不过的。分散风险、分别解决矛盾总比积攒风险、集中解决矛盾要好得多。因此,遵守信赖保护原则说到底就是化解风险、分散责任的有效办法。 第三,公开透明。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晓、执行的政策、决定,都要公开;凡是老百姓比较关注且需要他们遵守执行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应当多听老百姓的意见。这是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的保障,是决策得到老百姓认同并执行的社会基础。公开透明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行政机关的信息资源应当尽量共享。这是树立规则权威(由服从组织到服从规则的转变)、克服部门保护主义、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 第四,创新管理方式。我国现行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以权力导向型管理为特征的,这种管理方式的缺点是随意、没有预期、强调命令,而且副作用大。规则导向型的管理方式的优点是比较稳定、规范、有预期且副作用小。其具体要求是: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之间,重在事后管理;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总之,规则导向型的管理方式要求具有间接、选择、协商的特点。政府管理方式体现这一特点,就会最大程度地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而引起的问题。 三、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高包括立法在内的制度建设质量 (一)对制度建设要有科学认识。制度建设是一门科学。制度建设是国家机关的权力活动,具有权力的一般特性;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家权力,它属于决策权范畴,具有决策的一般特性和理论基础。从认识论上讲,制度建设是一种认识活动,制度建设的过程是一个认识过程。从事制度建设工作,研究制度建设问题,必须善于认识、把握制度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规律。 第一,制度建设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这是认识、把握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论前提。从根本上说,制度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反映,一方面,制度是依据人的主观认识来制定的,一项制度制定的好与坏,与制度建设者的认识水平和能力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制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客观的。因此,制度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能从本本、概念出发,不能搞土教条,也不能搞洋教条。 第二,制度建设是应然性与实然性的统一。应然性是指所确立的制度应当是什么样,实然性是指所确立的制度实际上是什么样。制度建设的应然性要求:所确立的制度必须符合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符合人们本来的价值追求,具有公认的道德基础。制度建设的实然性要求:一切制度必须符合客观现实的需要与可能,对客观条件不具备或者目前还过高的一些要求,在制度建设中就要注意加以避免,否则,所确立的制度就会行不通,改革时期制度建设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矛盾非常突出。理想与现实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也正是这一矛盾,制度才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因此,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必须善于发现问题和矛盾。一方面,要力求实现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使制度符合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对一些问题由于实践经验不足,人们的认识还难以统一,可以暂不予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补充。 第三,制度建设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制度所规范的社会现象是纷繁复杂的。做好制度建设工作,首先,必须善于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及个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把握,以从中抽象出普遍使用的规则。其次,任何普遍规则都有例外,要在确立普遍规则时,妥善地规定例外,以保持制度的适用性。第三,在研究、确定规则时,对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是非分明,态度明确,敢于坚持,同时又要注意照顾各种具体情况和不同意见,实事求是地灵活处理各种矛盾。 第四,制度建设是民主性与集中性的统一。多谋才能善断,体现多数人的智慧是制度优越性的表现。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单位、基层群众、基本群众的意见。集中性主要是把各种意见集中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二)认识、把握衡量制度建设质量的标准。衡量制度建设质量的标准,是一个复杂、动态的体系。从实际情况看,这个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以维护法制统一。“法不公则不善”,立法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上位法,避免各自为政、相互矛盾。(2)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包括该制度所调整事项的规律,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要避免一些法律规范成为影响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阻碍社会财富增加的绳索。(3)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任何制度都应当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多数人所认同,而不是相反。这是制度得以实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社会基础。(4)制度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应当采取的措施。 第一,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立法项目。立什么法要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把握立法规律。要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需要明确:制度是要解决问题的,但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是主观想象的;必须是反复出现的,不能是偶然发生的;必须是普遍的,不能是个别的。对需要用制度调整的事项,也要“当时而立法”。要特别注意,不能事事都要求助于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避免法律对社会的过度干预。 第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制度建设是科学性、规律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握规律,才能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为此,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1)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制度建设必须维护公共利益,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到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平衡。为此,要对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合法权益,都要切实维护。要确立这样的观念,只要是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不应受到制度的干预。(2)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责任是行政权的核心。制度在赋予行政机关必要行政权力的同时,必须规定其相应的责任,并有严密的程序作保证。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确保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3)正确处理强制与引导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特别注意发挥制度的引导功能。为此,我们的制度建设要重在为解决问题提供一种供人们自己判断是非、自己承担风险、自己分配责任的规则来解决问题。要鼓励、引导市场主体之间以契约等自治形式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4)正确处理立足现实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当前,我们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如果制度建设不顾现实,就会行不通;如果不加区别地把现实肯定下来,有可能妨碍改革。因此,制度建设要立足现实,着眼于未来,把制度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体现改革精神,用制度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对现实中合理的东西,要及时肯定并采取措施促进其发展;对那些不合理、趋于衰亡、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东西,不能一味迁就。总之,制度建设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力求在体制、机制、制度上不断有所创新。(5)正确处理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实体与程序都非常重要,且相辅相成。当前,制度建设要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要下功夫研究如何通过设定程序制约权力的行使、保障权利的实现。 第三,改进工作方法和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制度建设的参与程度。为此,需要建立以下制度:(1)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确保制度能很好地反映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这也是确保制度得以很好实施的基础。(2)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这里的成本主要是制度得以实施所需的成本。(3)专家咨询制度。(4)争议协调制度。(5)定期清理制度。这项制度旨在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提高制度的适应性。 四、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理顺执法体制、确保法律实施 法律得以顺利实施,一般取决于三个条件:(1)该法律本身是一部良法;(2)有一套比较健全的法律实施机制;(3)具有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基础。其中,良好的实施机制是确保法律得到实施的关键。从理论上讲,法律由预期效益到实际效益客观上是递减的。因为法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有成本的,成本支付带来的往往是效益递减。法律实施机制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整合各种成本(支付必要成本、降低甚至取消不必要的成本),以确保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将效益递减降到最低。我们现行的法律实施制度,往往重在机构的设立,而不重视机构的保障,包括人员与经费保障,更不重视法律运行机制的建设。结果是,没有机构法律效益要递减,有了机构法律效益递减有时甚至更快。因为机制不畅,就往往从增加人员上找对策,这势必增加法律运行成本;经费无保障,执法人员又往往只好“自费”执法,甚至搞“执法者养违法”。就行政机关而言,确保法律实施,需要从理顺体制、完善机制着手,抓紧以下工作: 第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体制的总的要求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1)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尽量改变“大盖帽”满天飞的状况;目前需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2)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改变行政执法“上下一般粗”的状况。目前可考虑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实施。上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能要分解。基层行政执法机关重在解决事实问题,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在解决法律问题。(3)行政执法权与执法者的利益要彻底脱钩,执法经费必须予以保障。(4)下大力气建设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第二,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乱执法与不执法是目前行政执法中最突出的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严格按程序办事。要克服“运动式”执法的弊端,纠正领导批示才执法、领导不批示就不执法的现象。要公平、公正执法,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第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应当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这是确保法律实施的重要举措。这项制度的核心是:记录真实,立卷归档,公开查阅。凡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以及对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有签字,有关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连同有关记录都要立卷归档。归档的案卷必要时可以公开,供有关人员依照规定查阅。这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历史责任感,促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兢兢业业、依法办事。 第五,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3)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4)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5)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五、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下大力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关乎依法行政进程,关乎行政机关的形象,关乎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关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养成,关乎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客观地说,法律素养的提高是一个漫长过程,在我们这样一个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的国家更是如此。当前,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要掌握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知识,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自己所从事专业的法律知识等。通过掌握这些知识,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知道手中的权力从哪里来?权力边界在哪里?(2)要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法律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工具,而且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组成部分。在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信仰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信仰,对法律的忠诚就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3)要培育法律思维和能力,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律思维就是一种权衡利弊、瞻前顾后、照顾其它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既要考虑解决眼前问题,又不能给将来埋下隐患;既要考虑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又要顾及所支付的成本;既要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也要考虑其他相关人员的利害得失。越是情况紧急,越是问题突出,就越要用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备较高能力的标志。
2023-08-27 06:40:371

结合工作,政策,法制层面,对推进法治建设有何建议

1.“法治”精神新要求 今年1月7日,他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法治”精神,综合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了新的法治建设目标。 法治中国,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结合体;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之日,便是法治中国建成之时。 他于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2013年2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都反复强调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十六字”方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标准。科学立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防线,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四者缺一不可。 比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新“十六字”方针有了三大发展。一是,立法从解决“有无”问题,转变为解决“科学”问题。30多年前,中国面临的是“无法可依”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的今天,其主要问题已是“立法是否科学”。二是,将“司法”列入“法治元素”,将“公正”明确为司法的价值目标。三是,提出和强调了“全民守法”的要求,没有全民守法的基础,法治是空中楼阁。 新“十六字”方针的提出,是我们党对30多年来法治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体现,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从基础打造到系统建构的演进。从重点突破向全面展开的战略推进,是实现“中国梦”“法治梦”的重要步骤。2.科学立法——法治中国的前提 他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他强调,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体现了对立法结果与立法过程的双重要求。 科学立法,首先要求继续立法。虽然中国于2010年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立法任务已全部完成。有许多重点领域还需加强立法,个别领域尚有“立法真空”。当前,特别要重点加强在深化体制改革、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及网络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立法。 科学立法,还要求所立之法必须符合“科学性”,追求“立法结果”的科学性,即所立之法必须符合正义性、规律性和可行性。同时,科学立法,要求我们追求“立法过程”的科学性。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我国立法法对立法程序作了严格规范,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立法的公众参与。为了科学立法,必须坚持民主立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广泛听取各种利益群体的意见,建立起事先和事后的立法评估机制。要学会“立法先行”,只要有条件的,都要“先立法、再行为”,让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可以预期,让各种社会主体在有序的轨道内各行其道,和谐相处。3.严格执法——法治中国的关键 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的关键。他指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这是针对当前执法不严导致法律形同虚设等情况,所提出的新要求。执法不严,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地方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执法者的腐败,执法者的执法手段不足,执法者人身安全保障不力,都是导致执法不严的重要原因。 针对中国的现状,重点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建立交叉执法制度。对于一些重要领域,如食品、药品、环境等问题严重的领域,可以实施异地交叉执法,由外地执法部门来本地执法,本地执法部门到外地执法,以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第二,为执法者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要提高对执法者及其家属的有效保护,对于报复执法者及其家属的违法者要予以严惩,使其不敢想不敢为。 第三,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民的权利,要做到尊重、保护、规范、限制并举。而有的地方还存在“两手软”:对于公民的权利尊重、保护不够,规范、限制也不够;或者“一收就死”、“一放就乱”。 第四,要树立政府的权威。法治政府必须是个严格执法的政府,是有效执法的政府。应该看到,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不力,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放任,都会导致社会成员安全感的丧失,导致对公民的合法权利乃至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害,同时执法者无视公民的合法权利违法执法、粗暴执法,与执法者自身人身安全保障不力,都不是法治状态。4.公正司法——法治中国的防线 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的防线。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首次提出“确保”司法“依法独立公正”,体现了党中央的决心。 他多次强调,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他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实现司法公正,应当让司法成为真正的司法,让司法回归司法,既不能让司法机关变成立法机关以司法解释代替国家法律,更不能让司法机关成为行政机关。让司法机关真正地从事司法工作,实现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要实现司法公正,需要建立起社会监督机制。要实现司法公正,还要建立司法权威,不让一份判决成为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5.全民守法——法治中国的基础 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他指出,“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公民的守法意识、守法程度有关。中国是在13亿人口中搞法治,任务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重。况且,中国人长期以来重礼轻法,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各类不信法不守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全民守法,要继续抓好法治宣传和教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活动。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严格规范公民自身行为,引导公民学会在享受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时,尊重别人的权利和自由。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使每一个普通群众都真正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更为关键的是,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唯有加快推动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进程,才能为构筑法治中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2023-08-27 06:41:001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有哪些环节

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决定的作出必需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弥补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方面的法律空白。为此谨归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这方面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建设项目的立项需要选址,选择地址无疑要对拟征收范围内建筑、居民、环境等社情、民情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较,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从而选择征收成本最低、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和公共利益最大的方案,为制定补偿方案提供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项目在选址后就要进行规划审查,发现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应当喊停。如是规划依法可以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方可实施下一步工作。3.建设项目的立项既然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是为了用地,所以用地项目依法立项是第一关。在该项目报请立项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确定最佳方案。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两方面,具体内容应当有征收的详细理由、如何补偿、补偿的落实等诸多方面。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条例规定对于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有关部门,广义的理解则是实现公共利益有关系的部门都应当参加。比如是一个环境保护项目,那么环保部门则应当参加。是一个教育项目,那么教育部门则应当参加。狭义的理解,则至少是立项、土地、规划等部门必须参加。既然是论证,那么在形式上论证会应当形成论证报告供政府参考。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除了论证,条例规定对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前则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至于公布的形式应当以保证公众能知晓。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7.修改征收补偿方案修改征收补偿方案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后,市、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能全面反映征求意见的内容、意见是否采纳、采纳的理由、修改的原因等方面。二是举行听证会后的修改。根据条例的规定,在旧城区改建中征收房屋中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的规定要举行听证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8.听证依照国务院2010年10月10日通过的建设法治政府的29条规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的每个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决定都应当举行听证。政府的每个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决定都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那么就必须组织听证。此外,条例在因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中,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则应当组织听证会。听证会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被征收人应当是指所有的被征收人,不是被征收人代表。对于公众代表如何产生、听证会如何召开条例没有规定,有待于相关的实施细则对此予以明确。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条例第12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定过去是没有写入法律的。那么评估报告谁来写?有关规定没有明确。实务中很久不是律师来写,而是政府信访局、拆迁办,维稳办等机关来写。但最后他们都不写了,因为不好写。有的地区请律师来写。对此,我是支持的,我认为不论是律师个人来写还是以中介组织来写,肯定比政府机关写要好。10.讨论决定如果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被征收人数量较多,那么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过,数量较多如何把握又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仅以人数的多少作为是否需要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是不够的。比如对于一个企业厂房的征收中被征收人仅有一个,但其影响的自然人可能更多。公民的利益要慎重对待,法人、其他组织的利益同样应当慎重对待。然而,如果涉及的被征收人数量较多,而作出征收决定前没有经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则是违法的。反之被征收人数量不多的项目,也要按照领导干部的分工和职务权限,民主决策。11.落实征收补偿费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政府对于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有所研究,在讨论决定征收时该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12.公告与进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要依法公告和委托实施单位进场开展工作。自此,该项房屋征收决定生效,征收活动就展开了。
2023-08-27 06:41:142

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文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1999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解决这些问题,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提出法律议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4.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6.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要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引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  7.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8.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9.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要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政府部门之间应当尽快做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  10.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应当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五、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  13.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应当确定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4.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要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体现、推动和保障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要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15.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和对外开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要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正确处理好政府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16.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积极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行政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当在政府公报、普遍发行的报刊和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府公报应当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  17.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18.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适时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实施机关应当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要定期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七、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0.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要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21.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  2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  八、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24.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矛盾纠纷要依法妥善解决。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要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  25.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对民事纠纷,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渠道。要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  26.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完善信访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压制、限制人民群众信访和举报,不得打击报复信访和举报人员,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人。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27.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有关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法规、规章;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8.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履行。  29.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或者实施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研究处理。  30.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要探索建立简易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其他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1.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要按照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严格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赔偿费用核拨的规定,依法从财政支取赔偿费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要探索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引入听证、协商和和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  32.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33.加强专门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拒不履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34.强化社会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要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十、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35.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列入各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要实行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36.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  37.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38.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39.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40.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方、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落实本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将本纲要的规定落到实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本纲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本纲要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41.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42.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领导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023-08-27 06:41:381

如何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株洲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株洲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株洲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建设“法治湖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改善党的执政方式,加快推进株洲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多年来,市委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民主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株洲法治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当前,株洲正处于大转型、大投入、大调整、大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既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日益增强,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加强株洲法治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省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具体行动,对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社会”建设、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株洲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民主更加完善、法制更加完备、人民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法治社会,使法治建设整体上走在全省前列,为推进株洲“两个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3、株洲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法为民。 坚持公平正义。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坚持法治统一。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结合株洲实际开展执法、司法工作。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以德治国的重要作用,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4、株洲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 年,基本实现我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基本建成民主健全、法制完备、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权益切实保障的法治社会。“十一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 加快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主制度化和规范化。党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得到提高,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化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增强党内团结和活力,扩大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化“民主恳谈”制度,深化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实现形式。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到2010年,国务院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全面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各部门的职权及行政程序,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队伍。 维护司法公正,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确保司法权的依法独立行使,到2010年,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要求在全市各地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积极推进各级政法机关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把各项执法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建立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制定和实施株洲市“五五”普法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为我市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 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持续开展依法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的维权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5、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株洲法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6、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树立司法权威。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确保司法公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成为株洲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宣传者。 7、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党章,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有株洲特色的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坚持“两个务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按照“七个减少”和“四个不”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纠风治乱。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扩大和深化党代会常任制,坚持实行党代会年会制度,下半年全市乡镇党委换届,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坚持和完善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制度,进一步发挥全委会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中的作用,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鼓励和维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8、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适时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使市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预算审查、执法检查、执法评议等形式,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明确界定重大事项范围,规范重大事项决定程序,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定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政府、法院、检察院应依法及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政府、法院、检察院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完善任免监督机制,把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9、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完善代表候选人公示制度,优化人大代表的知识、年龄、专业结构。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制度和选民、代表联名提名推荐候选人制度,尊重、维护和保障选民、代表的选举权利。规范和创新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增强代表履职实效。各级政府和“两院”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知情知政的机制。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建立落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和承办单位办理建议工作领导负责制,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人代会闭会期间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工作。代表在闭会期间要积极开展活动,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和辞职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人大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接受评议制度。 10、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代表作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公民旁听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提高专职比例。健全学习和培训制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办事机构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四、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1、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经济发展社会等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积极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同时,积极探索政治协商新形式,拓宽政治协商途径,使政治协商开展得更加生动活泼,更加富有成效。 12、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明确民主监督的内容,完善民主监督的形式,健全民主监督的机制,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切实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和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认真贯彻市委批转的《关于实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的意见》精神,支持政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方式,努力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13、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各级人民政协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积极建言献策,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 14、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的团结面,增强人民政协的包容性,认真探索发挥各阶层、各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依法保障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议政建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着眼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加强人民政协机关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全面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减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严格核定和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编制,强化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乡镇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着力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核准制,健全备案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投资项目绩效评估制度。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财政风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及管理,建立健全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和专项审批制度。 16、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经济调节机制,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和改善金融管理,积极推进资源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深度推进民营经济的国际化进程,创建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和经济运行的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行业的市场监管,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维护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税务、工商、金融、卫生、公安、质监等部门全方位监控的信用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公开评价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强化社会管理,落实社会管理的各项法定职责,依法查处损害公共利益、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优化公共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对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积极探索和快速推进保障城乡公民教育资源平等的权利;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社会福利体系;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行公共服务社会化,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进入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高效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1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完善行政许可定期评价和清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行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起草、审核、发布程序,完善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聘请律师、法学专家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决策咨询,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决策事项跟踪反馈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加快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内部办公业务专网建设,扩大网上办公范围,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政府管理自动化、信息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公众信息咨询、申请许可等提供便利条件;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加大对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事项、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引导和规范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发展,逐步将行政机关承担的行业标准制定、资信资格认定、检验检测、信用评价等移交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降低行政管理的服务成本。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按照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的原则,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和执法程序,合理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积极筹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推进文化、交通、农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同时,调整规范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能。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创新层级监督方式,支持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18、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队伍。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建立健全公务员学习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实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为民的观念;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实行上岗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对于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严格依法惩处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等行为,继续加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法制员培训教育制度和联系制度,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 六、加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19、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市和县、市、区两级法院、检察院改革,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改革司法机关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审判权、检察权与内部行政事务相分离。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严厉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20、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司法审判行为,坚持和完善立案与审判、审判与监督、审判与执行三个分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的制约机制,完善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审判责任制以及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坚持和完善行政诉讼异地交叉审判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严格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加强对刑事侦查行为的监督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健全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建立健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制度,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1、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民商事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管理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完善律师监管机制,规范律师执业活动,确保律师依法参与各项诉讼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公证管理和公证服务,建立公证行业诚信保障体系,提高公证的公信力。规范民商事仲裁,提高仲裁水平。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明确司法鉴定人的主体责任,建立面向社会的统一的司法鉴定体制。进一步规范城乡基层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
2023-08-27 06:41:481

依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依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度省的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省的政府对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现将马鞍山市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我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发《马鞍山市人民的政府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马府法领〔〕1号),部署全市依法行政 9个方面32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并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对各责任单位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的重点。至年底,全市32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   2、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12月15日,我市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张晓麟代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金庆丰、市政府秘书长魏正平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马府法领〔〕3号)。,领导小组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分工协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3、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在度机构改革中,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机构,加挂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综合科(依法行政指导科)、法规科、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受理科、行政复议审理科等五个正科级科室,编制11人。市政府部门中,又有5个重要执法部门增设了法规科,并适当增加了法制工作人员编制。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为保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充足,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多年来,我市依法、科学、合理界定上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4月30日发布了《马鞍山市人民的政府工作规则》(马政秘〔〕17号)、7月31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9月 7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马鞍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办法(试行)》,规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在实施前,应当对其合法性及对群众利益的影响程度性进行评估。   由于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我市未出现因违法决策而追究责任的情形。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大力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经国务院批准,我市6月6日成为安徽省首个开展试点城市。,当涂县成为安徽省首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县。,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功效,我市将市行政执法局的执法力量下放到三个区,分别成立了区行政执法局,并进一步充实了区行政执法局力量。、,以全省行政处罚权检查、全省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为契机,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行政执法局着力规范我市市、县、区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权,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为适应城管执法新情况,对城管行政执法程序做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全市城管执法水平有了整体性提升。   2、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国务院、省的政府的相关规定,我市公务员参加省的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上岗执法。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资格证过期的,其执法证件一律不予年审。   ,在省的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县、区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并在省的政府法制办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3、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纲要》和《决定》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7月至12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完成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第十一次清理工作,清理结论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6件、自行失效48件、明令废止10件、需要修订31件。市政府法制办将根据本次清理结果,更新我市已公布的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明确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4、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   12月10日,市政府发布《马鞍山市规范和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政府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此项工作列入当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今年,我市又逐步对行政许可等行政裁量权进行了规范。   5、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方面,市政府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权力,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6、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自以来,我市每年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除在全省行政处罚权检查、全省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时,组织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外,9月至12月,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12月下旬,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我办组织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抽查了36个部门的230余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之后,我办组织工作人员对抽查情况进行复核,将评查意见反馈给参评单位,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评查的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进行考评。   7、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市自1999年开始在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了市直35个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及法定职责梳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相关部门将经审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的科室、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并确定执法的具体程序、办理时限和执法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再次组织了市级机构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对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进行了梳理。在执法职责梳理时,同步进行了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清理结束后将公布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全市审批项目进行目录管制,凡不在审批目录的项目,不得进行。本次清理(梳理),确定市直行政执法主体44个,行政执法职责3908项,涉及的“执法依据”共计1138件。   在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梳理的基础上,8月5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至12月底前,全市行政执法机构都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布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并绘制了权力运行的流程图。   目前,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及执法职责明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具体。   经自查,,我市未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1、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发布的36件规范性文件都已报省的政府和市人大备案,报备率100%;本年度未收到省的政府和市人大对我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的意见。   2、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的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情况,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或者意见。   3、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行政务公开一系列工作部署,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迎难而上,以贯彻落实相关条例为核心,着力基础建设,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公开网络平台和监督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在全省兄弟城市中走在前列。   4、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我市各级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我市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和效能评议,首次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公共服务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效能评议活动。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涉及征迁拆违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启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试行廉政风险点管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5、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探索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建立健全了保证试点工作稳步实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切实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截至12月底,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三是妥善处置市政府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案件处理过程中重大事项。   五、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培训   1、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初,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即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组织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全市在编公务员需按规定学满72个学分,其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行政许可法等被列为必修课;市委组织部和市行政学院还定期开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市政府法制办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不少于四天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参加集中考试合格后,其行政执法证件方予以年审;此外,我办还结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力度,11月8日至9日,我办组织了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研修班,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干部、市委党校第三十五期处干班、第三十六期青干班共200余名学员参加研修,研修班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周佑勇教授应邀讲授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最新研究成果。   2、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参与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报送的参选论文《务实、创新、增效--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工作的思考》获得一等奖;编辑印发《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信息》,对重要的.依法行政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稿等进行交流;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制信息网法制宣传功能,全年共刊发各类宣传稿件163篇,其中在国家级、省级156篇,市级7篇,共刊发部门法制机构信息221篇。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为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我市自已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12月9日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马政秘〔〕97 号)。,我市又将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列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标准。组织了四期常务会议学法,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六、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推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经过周密筹备,4月2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原市长周某某、省的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军共同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揭牌,会议表决通过了《马鞍山市人民的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规范性文件,陈军主任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的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信息》专文介绍了马鞍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情况,并专报国务院法制办。目前,试点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2、创新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9月31日,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2013年)》。,经过全面调查研究和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我市分别出台了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吸纳了包括依法行政、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考核标准,共八大类166小项,该考评体系,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12月份,经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以《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评体系》为标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度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工作,经自查自评、提交报告、现场考核、问卷测评、社会测评等步骤,目前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与过去开展的依法行政考核相比,对法治政府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举措,在全国亦属首次。   3、建立行政(决策)权力预警机制。行政审批、行政规划和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权力,往往涉及重大的行政决策。,我市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目的是通过此项工作,构建风险防范系统、监控管理系统、效责处置系统。通过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全面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进行科学的识别和评估,按照分级、分类预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预警防范措施,从而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范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使权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目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0家单位已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创新社会矛盾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结合的文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矛盾争议的发生。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出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引入保险机制,使复杂医疗矛盾得以妥善处置,对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有良性促进作用,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推行土地征迁纠纷调处机制,以及对被征迁群众实行全面救助帮扶的制度,有效缓解土地征迁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与征迁工作的良性秩序。 ;
2023-08-27 06:41:591

执法资格考试2016年什么时候考

各个省区考试时间不一,具体请参见对应省区的官网,如福州市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方案》(闽政办〔2014〕143号)明确今后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中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实施。根据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16年初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综合法律知识,下同)。现将考试组织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49号令)第七条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从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但还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含行政执法机关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二、考试内容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仅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内容、时间、方式由省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行政执法需要确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业考试(含高新区、自贸区综合执法机构)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组织安排。本次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须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3月新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新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0.《法规规章备案条例》;11.《信访条例》;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3.《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14.《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15.《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16.《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17.《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18.《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19.《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2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2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23.《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4.《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三、考试时间  初定2016年2-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生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9日。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报名。(1)填写报名表。报名参加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如实填写《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2)提交相片。报名者另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制作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制作行政执法资格证)。上交的照片背面应当注明报名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县级及以下执法人员要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具体单位)。上交的照片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按单位分信封装好后,交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级以下单位由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汇总),自贸区、高新区所属执法单位由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汇总。2.资格初审。各行政执法机关人事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二)报名信息汇总、审核1.各行政执法机关汇总。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于2015年12月11日前将报名者的《报名表》1份、1寸和2寸免冠彩色近照各1张以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1份(含电子文本)送交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县级以下单位由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核)。2.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报。县级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认真核对其上交的照片是否注明报名者身份后,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本级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每个报名人员的《报名表》1份、1寸和2寸免冠彩色近照各1张以及本地区《2016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1份(含电子文本),报送至福州市政府法制办。《报名表》和照片以行政执法机关为单位进行装袋。  六、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考场设在福州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县(市)不设考场。  考场组织事宜、监考要求、考生纪律要求等均参照高考标准执行(考场规则见附件4)。  七、考题形式及出卷、评卷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判断题、选择题,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试卷分为A、B卷。考试试卷由省政府法制办在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统一印制加封后,于考试前一天送交市政府法制办,按机密级材料保管。评卷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统一进行。考试成绩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公布。八、组织保障为加强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与协调,市政府成立考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为成员。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对接落实。九、其他事项准考证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编排。考务费用按照闽政办〔2014〕14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市)区和各单位如在开展此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执法监督处联系(电话:87118673、86291650)。  附件:1.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16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3.专业执法类别代码     4.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2023-08-27 06:42:141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什么政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23-08-27 06:42:242

《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有哪些现实意义

推荐答案回答得很好。
2023-08-27 06:42:363

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县镇事权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佛山市顺德区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县镇事权改革,扩大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县镇政府)行政管理职权,规范和监督其职权行使,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管理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第三条 县镇事权改革应当坚持科学发展、权责统一、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的原则,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为重点,增强县镇政府财政支配能力、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县镇事权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推进县镇事权改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镇事权改革工作要求,依法授权或者委托(以下统称调整)行政管理职权,加强对下级机关职权行使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县镇事权改革的具体工作。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法制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镇事权改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扩大行政管理职权,依法规范和监督职权行使。第六条 县镇事权改革应当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与县镇政府行政管理职权相适应的人事、财政管理体制。第二章 简政扩权第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但未具体明确分级管理权限的行政管理职权,除需由上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除需由上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应当按照本规定依法调整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  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特大镇,可以依法赋予其人民政府行使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的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的授权,可以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管理职权。  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的授权,可以决定特大镇人民政府行使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可以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  省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可以决定特大镇人民政府行使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第十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行使省政府规章规定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特大镇人民政府可以行使省政府规章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第十一条 实行省直管县试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直接行使省政府规章规定的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第十二条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其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部门行使。  不设区的地级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其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  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机关和委托实施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受委托机关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第十三条 下列行政管理职权不得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  (一)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  (二)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或者专业技术组织实施的、需要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进行审定的行政许可;  (四)省人民政府认为不得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其他行政管理职权。
2023-08-27 06:42:431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什么政府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  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联,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即为法治政府。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要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基本治国方略,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其中执法是关键。国家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各级政府来实施,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决策与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不仅关系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也关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能否落实。因此,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如果能够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在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方面有切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产生重大作用。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作为权力主体和管理者,政府部门极易主观行事,而多年来又没有形成对政府行为的有效制度约束。因此,一方面,要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调整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与监督的立法角度,即从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性立法转变为允许性立法: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做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允许的一律视为不允许。与此同时,要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约束政府行为。  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是一项十分紧迫的改革,必须抓住时机,积极推进。但也要看到,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重要的是坚持方向,把握原则;重要的是不浅尝辄止,延搁拖沓。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多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继1999年颁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后,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提出了此后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目前,中国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权力已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政府权力取得和运行的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取得了重要进展。  行政主体法律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国实行五级政府管理体制,分别是: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于国务院。  行政行为法律制度  一是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的事项和程序等作了严格限制和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一般不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还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合法、公开、公正、便民,遵循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二是行政征收、征用制度。按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三是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只能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一律无效。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行政监督、救济法律制度  一是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理,可以依法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或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等情形的,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三是行政赔偿制度。《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并对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作了规定。四是行政监察和审计制度。《行政监察法》规定,由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监察。《审计法》规定,由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  国家公务员法律制度  公务员是行政行为的主要实施者。《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了公务员的任职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障、辞职与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以及法律责任等,确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和职位聘用制度,并确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一是加快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25件专项预案、80件部门预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本地区的总体预案,初步形成了全国应急预案体系。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阳光”政府。国务院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于2006年正式开通,目前全国80%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了门户网站。74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三是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逐步推行行政问责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责任。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7月印发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职权,清理不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据不完全统计,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共追究行政执法责任28万多人次。  在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中国政府不断加强行政监督责任,积极解决行政争议。加强对制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国务院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人民政府、三级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2003年3月至2007年底,国务院对有立法权的地方和国务院部门报送备案的8402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中央政府(国务院)各组成部门规章进行了审查,对存在问题的323件法规、规章依法进行了处理。国务院制定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各级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力建设。自1999年国家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全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8万多起行政争议纠纷。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方面:决策机关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的,未答复听证申请,造成不良影响;听证机关在公告听证事项、遴选听证代表、主持听证会议、撰写听证报告和办理听证事项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听证报告严重失实的;决策机关或决策发言人不出席或不派员出席听证会,或者在听证会上作不实陈述,以及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错误资料等。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就要启动问责。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方面:县级及其以上行政机关,对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务员录用、职称评定、重要的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事项,在实施前是否向社会进行公示,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采纳合理部分。如果该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虚假,或不采纳群众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应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方面: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等。其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其成效、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政府部门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等,要求每季度通报1次,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当向群众通报的重要事项,要适时进行通报,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对应当通报或按时通报但没有通报的,或通报情况失实、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要进行问责。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方面: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要通过“96128”政务信息电话专线、政府网站、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等设施、信函和来访等方式,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县(区)政府和市、县(区)政府职能部门要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要求,认真办理和解答公众查询事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的,不积极开展政务信息查询服务工作的,不提供或不及时更新政务信息目录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的,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提供本机关已经决定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故意提供虚假政务信息的,在提供政务信息时,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等情形,应当进行问责。第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决定》指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加强党内的监督,健全党内的各种监督措施,包括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提高权力监督机构的地位,重点确立人大法制监督的核心,突出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和履行司法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行政监控整体效能,构建严密完备的权力监控网络机制。
2023-08-27 06:43:032

请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如何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对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通过市场机制运行;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依法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制约。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申请事项。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制度,规范程序,责任到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要高度重视、依法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和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要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能。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完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有效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依法有统一制式服装的要着制式服装;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执法执行力。要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探索建立多部门执法的协同配合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审批前调研、审批后监督检查制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尽早实现全省各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精神,在城市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34号)要求,建立“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机制,结合实际探索适合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与市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七)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搬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关闭企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八)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把行政调解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对法定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并制定行政调解规程。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处理污染纠纷、土地纠纷、采矿纠纷、水事纠纷、治安纠纷等。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事争议、专利纠纷调处等机构也要发挥调解作用,依法、公平、高效处理争议。(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每年要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清理、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不合格人员从事罚款、收费、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违法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要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2023-08-27 06:43:111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统一是在哪个文件里规定的

2011年7月22日,《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160 号)提出: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等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对外实现行政执法形象的“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标志标识一致、醒目,人员服装、场所外观统一。
2023-08-27 06:43:213

如何提高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就是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2023-08-27 06:43:434

如何做好 20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法制工作

以下内容非原创,但非出自一处,建议加以整理,修改加创新。2015是法制宣传"六五规划"的后期检查评估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教育相结合,突出学习宣传重点,强化学习宣传对象,创新学习宣传载体,提高学习宣传成效,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局面,为推进转型升级提速,发展环境优化,民生福祉增进“三大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广泛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依法统计的观念,推动统计科学发展,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统计工作目标,加快“四大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服务统计科学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面积加大的特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着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人员和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4、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法治并重,共同推进。  5、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十二五”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切实提高“六五”普法的实效性。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统计调查工作,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常识,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统计调查队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了解其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保障全市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4、深入推进统计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统计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阳光权力运行机制,提高统计调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包括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  (二)普法要求  1、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市各市、县、区级领导同志、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人员要按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明确自身在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中的职责,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在机构改革中,依法设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统计人员,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工作正常开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等各类学习班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制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对辖区内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进行至少一次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2、扎实推进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宣传,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增强责任意识,将推进“三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增强保密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要把统计法列入新任干部任职培训的学习内容。通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岗位知识培训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小时。  3、切实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进一步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统计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4、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通过统计“六五”普法,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统计机构要紧密围绕普查、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把统计“六五”普法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要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企业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统计“六五”普法期间,要通过以会代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每年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统计法制培训。  5、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深入进行统计“六五”普法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利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统计日、“江淮普法行”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传媒的同时,进一步发挥网络、手机、电子显示等新兴传媒的作用,建立较为固定的统计“六五”普法栏目,创新普法手段,提高宣传效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作为“十二五”时期统计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找准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抓好协调配合。积极协调和争取组织、宣传、人事、党校、法制和普法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合力。  (四)注重普法实效。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把开展统计“六五”普法贯穿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将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与统计巡查、统计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合肥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县(市)、区相结合,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把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纳入统计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年度和专项考核,表彰奖励先进,确保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再创佳绩。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具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实施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各项学习制度,组织协调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学习制度推进干部法制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等。深化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结合公务员培训规划,将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公务员公开招考、岗位培训及知识更新培训的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三)创新学习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公务员培训、岗位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各种人事培训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机关日常学习阵地,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开辟法律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普法,增强普法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开辟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及时发布人事政策法规,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人事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2023-08-27 06:43:571

为何建设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同时也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目标要求。未来5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难以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法治是改革发展的可靠保障,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和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使国家和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近些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和严格公正实施法律法规等方面亟待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迫切要求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具体化、措施系统化,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6/0105/c40531-28012567.html
2023-08-27 06:44:071

有关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重心;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为着力点;以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进步为动力;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合府法领〔20**〕1号),现将我县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 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情况(自查得分14分)。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明确各单位的行政首长对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的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全年按季度共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2.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调研活动。我县结合省政府法制办来我县调研乡镇行政执法工作之际,针对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对乡镇行使行政执法权进行了梳理,并形成《调研报告》和《行政执法职权依据目录》。   3.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听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五年工作计划以及2012年度依法行政县级单位和个人的表彰;二是听取全县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汇报;三是听取,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   4.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和考核工作。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组要求和《关于印发《XX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的通知》(长政〔2013〕11号)文件规定,我县制定《关于印发XX县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43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细则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51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度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发〔2013〕27号)和《关于印发XX县2013年度乡镇(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发〔2013〕26号)文件中,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5.强化学法培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XX县委《关于印发《2011-XX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长发〔2011〕53号)等文件精神,按季度认真组织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并于今年6月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和11月举办“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培训班”。根据法制办《关于印发XX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办法的通知》(长府法〔2013〕2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能够做到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率100%,合格率95%以上。其中县公安局开展全体公安干警轮训XX县交通运输局季度培训工作独具特色,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   6.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为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县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形式固定下来,定期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XX县政协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5月下旬县政协组织开展对全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12月中旬县人大专题听取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我县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增加党委和人大的支持力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   7.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县在《2012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中已经将创建示范单位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下发《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12〕123号),要求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根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的要求,我县于2013年8月向上级推荐下塘镇、县交通运输局等十家单位参加创建迎检工作,8月下旬我县还组织相关创建单位赴黑龙江省参观学习示范单位的创建,同时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赴重庆、成都的创建学习活动,我县能够按照规定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各创建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示范要求,积极准备迎检资料,通过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真正做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   8.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法制交流活动。今年我县参加了市法制办在XX市组织召开“市县推进依法行政交流会”、“XX市行政复议工作交流会”和赴成都、重庆外出学习培训;同时还撰写论文参加了省法学会组织“鲁豫皖2013年度民商法学研究会暨论坛”和“第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等法律宣传活动,其中我办报名参加市依法行政研究会的《试谈行政执法规范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获得优秀论文三等奖。今年我县共向省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24篇,其他县直单位报送信息40多篇,对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一定贡献。   9.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县级法制机构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了县政府法制办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和经费等问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5年就将法制办升格为正科级单位,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增加内设法制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2个科室,核定编制6人,县级法制机构力量进一步加强。二是县直部门法制机构基本建立。县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农业、烟草等部门均设立了法制科室,明确了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乡镇(区)法制机构逐步建立。乡镇(区)也按照要求,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依法行政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网络全面健全。  (二)关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自查得分10分)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县2011年制定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长政〔2011〕31号),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程序、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信息公开、实施效果评价、责任追究制度等,从而避免了决策的盲目性,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2.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我县在规划审批、土地征收和拆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项目投资等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执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参与研究讨论,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举行了听证活动。   3.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2012年又制定了《XX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长办〔2012〕26号),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避免了因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在土地整村推进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依照规定办事,既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调动了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   4.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我县成立重大项目专家论证领导组和招商引资项目审核组等机构,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和规划使用、重大合同审核等方面,必须经过专家组的充分论证并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方可实施。   5.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法制办固定列席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土委会、县规委会、县安委会、县重大工程项目领导组等全县一系列重大会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同时我县还组建县政府法律顾问组,聘请4名专职优秀律师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和合法性论证。   6.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我县成立政府常务会、县土委会、县规委会、县安委会、县重大工程项目领导组和专家评审组等机构,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发挥集体智慧和有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公正。   7.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我县对因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失误以及产生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在土地违法、政府投资项目等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或者决策失误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   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价制度。根据《XX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县对涉及征地拆迁、政府重大项目、五年规划落实等重大决策实行实施效果评价制度,认真对照前期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及时修正不确定和不合理的规定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目标任务,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决策科学化,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和其他重大损失发生。   (三)关于制度建设情况(自评得分20分)   1.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完善。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省市《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X县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以精简、统一、服务、高效为原则,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立“审管分离、批管并重”和“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平台,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报备工作。一是规范制定程序。前年,我县被市政府列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点,对促进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起到重大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各个环节,均按要求进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通报、年底有落实结果,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无序性和随意性,使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对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规范性文件,不予立项起草;对已列入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加强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备案审查。我县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要求凡是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报上级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各乡镇、县直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我县报送市政府法制办XX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县政府法制办严格落实对乡镇XX县直单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落实,逐件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促进乡镇XX县直单位规范性文件质量的提升,目前乡镇XX县直单位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15件。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策现象。   4.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异议审查和有效期制度。我县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合政办〔2007〕75号)文件精神,所有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和评审等均由法制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还要求政府法律专家组出具审查意见,使我县的规范性文件更加合法、科学和可操作。同时我县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通过审查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以及组织和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按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规定,向县政府法制办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县政府法制办将依法进行审核处理。对发现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知起草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或者废止,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保障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经县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能做到有效期制度,及时修改、废止到期的规范性文件。   5.加强规范性文件信息的公开和统一发布工作。我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办公系统、《长丰报》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我县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发文管理程序制度,经历发起、起草、调研论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政府文秘机构统一登记、编号、印刷、盖章、发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6.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11月29日,我县在《关于公布2012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长政办〔2012〕32号)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93号),目前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待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7.积极做好上级部门立法征求意见反馈工作。今年我县先后对《2013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讨论稿)》、《XX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XX市行政听证办法》、《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和《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XX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3—2017年)》(草案)等11件立法草案进行了审核修改,并及时做了反馈。   (四)关于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工作情况(自评得分26分)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界定工作。今年我县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和职能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认真做好上级下放、委托行使的行政权力承接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以及行政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关于公布XX县2012年度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长政办〔2012〕27号)文件基础上,结合省市清理结果,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步清理,并报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于9月下发了《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长政〔2013〕17号),在政府网站和《长丰报》以及各政务服务大厅对外公布,接受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高效、透明、依法办事。   2.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全面开展。我县于2011年在全市县级单位率先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2012年6月份向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铺开,要求所有行政单位采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按比例举办公议活动。2013年8月1日我县还举办第二期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培训会,对通过向社会公开选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充实公议员队伍,强化公议员的管理。今年我县共举办群众公议会24起,公议案件86件,涉及行政执法单位14家。通过群众公议工作,使群众参与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高效、公正,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行政执法工作。   3.强化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程序的规范化建设。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X县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连续两年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办理条件和精简程序,采用图片的形式进行公布,同时编印成册在政务服务大厅供申请人免费领取和查阅。   4.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我县结合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要求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并用文件形式对外发布执行,其中县交通局《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办法》被市交通局转发为全市交通系统统一标准;县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环保局、烟草局、文广新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均制定和细化了裁量权,保障处罚案件统一、公平、正义。   5.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今年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能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执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执法理念深入人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规范、文明。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化建设。我县将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执法能力的基础,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县监察局、法制办经常到各行政执法单位检查执法质量情况,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法律要求,坚决杜绝聘用人员、合同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县拥有执法证件人员1542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和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还有辅助执法人864人,主要协助执法人员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7.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合府法〔2013〕37号)的要求,我县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长政办秘〔2013〕83号),并于2013年10月下旬至11月初,对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卷宗进行评查。为保障评查工作客观、公正,县政府法制办邀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法学会以及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等10名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各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印发《关于2013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长政办秘〔2013〕91号),对10个优秀卷宗进行通报表扬,也将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向有关单位送达《执法监督函》,通过评查进一步了提升执法案卷的质量。;
2023-08-27 06:44:151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执政理念,全面推进我街道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按照《关于XX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XX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成员的倞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街道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按照“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流域,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理念,根据我街道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街道上下形成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确保政府的经济监管、市场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每年组织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4次,从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制法规的学习。   (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加快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步伐,提高法制机均工作人员的素质,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确保每位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5日,并组织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测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五)结合本街道实际,明确职权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范围。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确保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数量达到100%。   (六)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八)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内部管理。   1.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对象。要加大对群众反映热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运用专项督查和重点调查等方式,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主要手段,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   2.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在继续坚持和落实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迫究。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决策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对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重大行政违法案件督查制度等,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实行依法行政,是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和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2.积极探索,创造经验。要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促进街道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继续将街道的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及时在服务窗口、政务公开栏等上公布,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街道工作动态,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街道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4.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要在工作中要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及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街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023-08-27 06:44:221

政府政策制定规定

法律分析:明确要求健全规范政策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第二条 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2023-08-27 06:44:441

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各部门应该怎么做(从多方面回答,如国家。政府,行政机关,等)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纲要》实施6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3.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5.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6.突出政府立法重点。要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对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攻关,尽早出台。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涉及重大意见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8.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9.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10.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对违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请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1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13.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15.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7.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全部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都要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18.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要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19.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20.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2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2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建立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2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26.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27.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28.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29.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与深入贯彻《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1]国务院二○一○年十月十日
2023-08-27 06:44:551

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各部门应该怎么做(从多方面回答,如国家。政府,行政机关,等)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纲要》实施6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3.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5.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6.突出政府立法重点。要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对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攻关,尽早出台。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涉及重大意见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8.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9.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10.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对违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请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1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13.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15.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7.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全部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都要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18.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要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19.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20.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2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2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建立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2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九、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26.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27.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行政首长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28.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政府或者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29.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特别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与深入贯彻《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1]国务院二○一○年十月十日
2023-08-27 06:45:061

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着力点是什么

程序公正
2023-08-27 06:45:175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是什么

1、加强政府干部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批思想素质过硬,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能依法办事,能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干部队伍;2、加强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3、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2023-08-27 06:46:005

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和工作实际,谈谈你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政府常务会前学法、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各级行政学院要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每年年底前要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同级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要把法律素质确立为公务员的必备素质,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科目中所占比重。实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务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由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由政府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改进政府立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制定政府立法计划要多渠道征集立法项目建议,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政府立法听证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都要组织听证。所有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协调机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法规规章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起草部门在起草阶段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阶段要对不同意见进行协调,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本级政府决定。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尤其是经济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加强政府规章解释工作。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实施《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当地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从2011年开始,政府规章一般每隔5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失效的政府规章目录。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修订政府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级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坚持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2011年在所有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逐步向其他县(市)推广。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同级政府决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县级以上政府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适时启动我省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在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部门中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县级以上政府要把所属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定期组织评议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所在地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所在地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所在地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程序,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指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公开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要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各级政府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每年年底要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县级以上政府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将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要注重和解、调解方式的运用,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适时启动我省行政调解立法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市、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上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有关政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要向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政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从2011年开始每年年底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省政府每年遴选若干个考核结果优秀的市、县(市、区)政府,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遴选若干个工作部门和单位,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县(市、区)政府可在政府机构限额内单独设置,也可在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的牌子,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广泛宣传各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3-08-27 06:47:031

对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 谈谈如何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目标既定,重在践行。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纲要》的精神实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这一伟大工程。  坚持发展为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经济动力和基础。市场经济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法治紧密相连。法治要得以坚持,在各种可供选择的经济体制之中,惟有市场经济才能提供最强有力的支持。我国法治也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并与市场经济的启动大体同步的,是在改革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形成的。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时,即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1992年,十四大将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取向于市场经济后,1996年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后,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这说明,法治是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相联系的,市场经济越发达,对法治的需求层次也越高,市场经济是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经济动力。所以,要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大力培育市场经济。当前,我市经济结构层次还不高,民营企业发展相对不足。针对我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市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坚持既定的发展思路,大力招商引资,加大市场开拓,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着力治理和优化发展环境。要在加快改善投资硬环境同时,着力加强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政务环境建设。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主体;要按照“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逐步完成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收缩政府权力的覆盖范围,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更多的自由;要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平等创造条件,营造自由、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一切从客商出发,一切为客商着想,一切对客商负责,一切让客商满意”的原则,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要树立诚信是兴商之本、依法办事是最大的诚信的思想意识,善于从法律的角度与外商洽谈项目,依法签订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依法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要以公正执法为重点,强化对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严肃处理向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的人员。总之,要通过多方努力,有效地吸引投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鹤壁经济发展。  坚持民主决策、民主施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是与民主相生的,是与专制不相容的。没有充分而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实践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主制度越发达,它的法治化程度就越高。因此,必须推进和发展民主。当前,我市少数地方、少数单位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等现象还存在。这是人治观念在实践中的反映。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推进民主建设。今后,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科学和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要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对一些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要完善听证程序,提高听证质量,重视听证结果。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社会影响大的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之符合客观规律,体现社会正义,反映广大人民的利益。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作用,充分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体现民主精神的方法实施行政管理。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职责公开、工作流程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时限公开、工作纪律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着力打造“透明政府”。真正做到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容,又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所以,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前,我市行政管理领域还存在着交叉管理,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少数部门、工作人员的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改革和完善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三个优先”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下决心交给企业、市场或者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我市已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除依法保留的234个项目外,凡是没有合法依据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这要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执法执纪部门要依法追究责任。二是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我市行政执法主体。在加强调研、学习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真空问题,切实推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城市管理。三是要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解决“皇粮”、“杂粮”并存的现状,使行政执法权与执法者的利益彻底脱钩。要全面推行“罚缴分离”和“收缴分离”制度,坚决杜绝“以权生财”、“以权谋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要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纲要》落到实处。贯彻实施《纲要》,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不单是政府法制机构的事情,而是政府所有部门的共同职责;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所有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纲要》的要求,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
2023-08-27 06:47:142

如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 对如何治理国家,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在努力探索。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迄今为止,法治是治理国家最好的模式。“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今世界发达国家,无不奉法治为治国之道。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长期缺乏民主和法制的传统。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治理国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曾走过一段弯路,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适时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以此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写入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予以保障;党的十六大又将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是法治国家,社会是法治社会,政府是法治政府。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建立法治国家,依法行政的目标必然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就是用法律来规范、约束政府。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本届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之一。为了更扎实、更有成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在集中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智慧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 (一)建设法治政府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战略思想。为了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我们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际形势对我国总体有利,我们有可能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建设环境。国内也具备加快发展的条件,经过多年持续不懈的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同时,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在新的形势下,要加快发展,尤其是经济要上一个新台阶,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四个问题:一是降低经济活动中的行政管理成本;二是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创业积极性,利用各种制度和机制构建一种只要付出辛劳就能获得成功的社会预期;三是打破因行政管理而形成的垄断,以更加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四是维持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政令畅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裁。就政府而言,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转变职能、改革体制、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有待进一步协调,更需要厉行法治,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来解决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与矛盾。总之,要加快发展,要富民强国,就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府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法治政府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 (二)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基于民意、依靠法律实施统治,是当代政治统治的最为普遍的准则和规律。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第一,确保我们的政权不变质、不变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任务。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由我们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如果我们不能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人民的公仆就可能变成人民的主人,人民的权力就有可能转化为个人的权力,由此就会产生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甚至站到群众头上作威作福,就会产生消极腐败现象。行政权力在本质上是非平等的,是一种超越于个人之上的公共力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维护公共利益最有效的工具,又可能成为侵害公民个人权利最严重的手段。同其他权力一样,行政权力是一种非人格化的权力,其本意是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其主体在本质上应该是非人格化的(这一点与权利是不同的,权利的主体应该是而且必须是人格化的,这样才能使支撑权利的利益在取得、分配和维护上落到实处)。但是,行政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又必须靠有意识、有利益偏好的特定人来行使,因而又有一种本能的人格化倾向。这种倾向是行政权力往往成为谋取私利的主要根源。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的设立和运作真正顺民心、合民意,真正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第二,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政府工作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任务繁重,要求很高。政府既要维持社会秩序、提高管理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及时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又要公正执法、尊重并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还要瞻前顾后、相对稳定,考虑行政管理的社会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加快推进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统筹协调的能力。其中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总之,要完成宪法、法律赋予政府的各项职责,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历史使命,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以此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 第三,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环节。随着社会出现多元化的趋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突出多变。如何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纠纷,是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长期任务。矛盾可遇不可躲,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堵。政府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的总的要求是:风险分散,责任分担,瞻前顾后,及时处理。经验证明,只有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纠纷、矛盾,才能符合这一要求,才能使纠纷、矛盾的解决更具理性、更有预期,而且后遗症较少。 (三)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也好,依法行政也好,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对经济发展、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更在于它们本身就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是人类追求的重要价值。人们在社会中工作、生活,都希望有一个稳定、理性的预期,有一个为多数人所认同、遵守的是非标准(准则)。这是人类对规范的本能渴求。不仅如此,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这种渴求,更多地表现在人们希望了解自己的政府是如何为大众谋利益的,明白在与强大的公权力打交道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不被侵犯。这是现代法治重在治“权”、治“官”的人文基础,也是现代文明得以永续发展的制度保证。因此,一个文明国家、进步的社会必须要有一套完备而又得到良好实施的法制,而且这种法制能够真正地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取得和运作。 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当前,需要结合实际,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确保法律实施、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等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保障。为此,需要抓紧四项工作: 第一,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三个优先”原则。“三个优先”原则是行政许可法确定的重要原则,其基本内涵是: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落实“三个优先”原则,首先需要认识三个问题:(1)人民的政府,并不意味着人民群众的一切事情都要政府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2)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成为一个“经济人”。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市场是第一位的,政府是第二位的,尽管市场中的一些问题有时需要超市场的力量——政府权力去解决,但总的来说,政府不能凌驾于市场之上,更不能试图改变市场的运行规则。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善待各类市场主体。(3)社会中介组织通过自律来解决某些问题,比政府通过行政权力来解决更有效、成本更低廉、副作用更小、更具亲和力。我们的政府要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克服两个“不放”:不放心、不放手。 第二,恪守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现代宪政的重要基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发布的政策和作出的决定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确需改变的要尽可能给相对人合理的预期,由此造成相对人损害的,行政机关要依法予以补偿。落实这个原则,要求政府想问题、办事情务必缜密、周到、慎重,切忌出尔反尔。做到这一点,实践中会有难处,也要付出一定代价。但是,该负的责任、该承担的风险、该付出的代价是躲不过的。分散风险、分别解决矛盾总比积攒风险、集中解决矛盾要好得多。因此,遵守信赖保护原则说到底就是化解风险、分散责任的有效办法。 第三,公开透明。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晓、执行的政策、决定,都要公开;凡是老百姓比较关注且需要他们遵守执行的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应当多听老百姓的意见。这是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的保障,是决策得到老百姓认同并执行的社会基础。公开透明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行政机关的信息资源应当尽量共享。这是树立规则权威(由服从组织到服从规则的转变)、克服部门保护主义、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 第四,创新管理方式。我国现行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以权力导向型管理为特征的,这种管理方式的缺点是随意、没有预期、强调命令,而且副作用大。规则导向型的管理方式的优点是比较稳定、规范、有预期且副作用小。其具体要求是: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之间,重在事后管理;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总之,规则导向型的管理方式要求具有间接、选择、协商的特点。政府管理方式体现这一特点,就会最大程度地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而引起的问题。 三、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提高包括立法在内的制度建设质量 (一)对制度建设要有科学认识。制度建设是一门科学。制度建设是国家机关的权力活动,具有权力的一般特性;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家权力,它属于决策权范畴,具有决策的一般特性和理论基础。从认识论上讲,制度建设是一种认识活动,制度建设的过程是一个认识过程。从事制度建设工作,研究制度建设问题,必须善于认识、把握制度建设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规律。 第一,制度建设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这是认识、把握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论前提。从根本上说,制度是人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反映,一方面,制度是依据人的主观认识来制定的,一项制度制定的好与坏,与制度建设者的认识水平和能力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制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客观的。因此,制度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能从本本、概念出发,不能搞土教条,也不能搞洋教条。 第二,制度建设是应然性与实然性的统一。应然性是指所确立的制度应当是什么样,实然性是指所确立的制度实际上是什么样。制度建设的应然性要求:所确立的制度必须符合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必须符合人们本来的价值追求,具有公认的道德基础。制度建设的实然性要求:一切制度必须符合客观现实的需要与可能,对客观条件不具备或者目前还过高的一些要求,在制度建设中就要注意加以避免,否则,所确立的制度就会行不通,改革时期制度建设的应然性与实然性矛盾非常突出。理想与现实是一对永恒的矛盾,也正是这一矛盾,制度才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因此,做好制度建设工作必须善于发现问题和矛盾。一方面,要力求实现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使制度符合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对一些问题由于实践经验不足,人们的认识还难以统一,可以暂不予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补充。 第三,制度建设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制度所规范的社会现象是纷繁复杂的。做好制度建设工作,首先,必须善于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及个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把握,以从中抽象出普遍使用的规则。其次,任何普遍规则都有例外,要在确立普遍规则时,妥善地规定例外,以保持制度的适用性。第三,在研究、确定规则时,对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是非分明,态度明确,敢于坚持,同时又要注意照顾各种具体情况和不同意见,实事求是地灵活处理各种矛盾。 第四,制度建设是民主性与集中性的统一。多谋才能善断,体现多数人的智慧是制度优越性的表现。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单位、基层群众、基本群众的意见。集中性主要是把各种意见集中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二)认识、把握衡量制度建设质量的标准。衡量制度建设质量的标准,是一个复杂、动态的体系。从实际情况看,这个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以维护法制统一。“法不公则不善”,立法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上位法,避免各自为政、相互矛盾。(2)遵循并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包括该制度所调整事项的规律,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要避免一些法律规范成为影响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阻碍社会财富增加的绳索。(3)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任何制度都应当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多数人所认同,而不是相反。这是制度得以实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社会基础。(4)制度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应当采取的措施。 第一,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科学安排立法项目。立什么法要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把握立法规律。要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在继续加强有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的同时,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需要明确:制度是要解决问题的,但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是主观想象的;必须是反复出现的,不能是偶然发生的;必须是普遍的,不能是个别的。对需要用制度调整的事项,也要“当时而立法”。要特别注意,不能事事都要求助于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避免法律对社会的过度干预。 第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制度建设是科学性、规律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握规律,才能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为此,需要处理好以下关系:(1)正确处理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制度建设必须维护公共利益,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做到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平衡。为此,要对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合法权益,都要切实维护。要确立这样的观念,只要是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不应受到制度的干预。(2)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责任是行政权的核心。制度在赋予行政机关必要行政权力的同时,必须规定其相应的责任,并有严密的程序作保证。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确保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3)正确处理强制与引导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特别注意发挥制度的引导功能。为此,我们的制度建设要重在为解决问题提供一种供人们自己判断是非、自己承担风险、自己分配责任的规则来解决问题。要鼓励、引导市场主体之间以契约等自治形式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4)正确处理立足现实和改革创新的关系。当前,我们正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如果制度建设不顾现实,就会行不通;如果不加区别地把现实肯定下来,有可能妨碍改革。因此,制度建设要立足现实,着眼于未来,把制度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体现改革精神,用制度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对现实中合理的东西,要及时肯定并采取措施促进其发展;对那些不合理、趋于衰亡、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东西,不能一味迁就。总之,制度建设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力求在体制、机制、制度上不断有所创新。(5)正确处理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实体与程序都非常重要,且相辅相成。当前,制度建设要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要下功夫研究如何通过设定程序制约权力的行使、保障权利的实现。 第三,改进工作方法和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制度建设的参与程度。为此,需要建立以下制度:(1)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确保制度能很好地反映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这也是确保制度得以很好实施的基础。(2)制度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这里的成本主要是制度得以实施所需的成本。(3)专家咨询制度。(4)争议协调制度。(5)定期清理制度。这项制度旨在及时消除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提高制度的适应性。 四、建设法治政府,必须理顺执法体制、确保法律实施 法律得以顺利实施,一般取决于三个条件:(1)该法律本身是一部良法;(2)有一套比较健全的法律实施机制;(3)具有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基础。其中,良好的实施机制是确保法律得到实施的关键。从理论上讲,法律由预期效益到实际效益客观上是递减的。因为法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有成本的,成本支付带来的往往是效益递减。法律实施机制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整合各种成本(支付必要成本、降低甚至取消不必要的成本),以确保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将效益递减降到最低。我们现行的法律实施制度,往往重在机构的设立,而不重视机构的保障,包括人员与经费保障,更不重视法律运行机制的建设。结果是,没有机构法律效益要递减,有了机构法律效益递减有时甚至更快。因为机制不畅,就往往从增加人员上找对策,这势必增加法律运行成本;经费无保障,执法人员又往往只好“自费”执法,甚至搞“执法者养违法”。就行政机关而言,确保法律实施,需要从理顺体制、完善机制着手,抓紧以下工作: 第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体制的总的要求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1)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尽量改变“大盖帽”满天飞的状况;目前需要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2)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改变行政执法“上下一般粗”的状况。目前可考虑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实施。上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能要分解。基层行政执法机关重在解决事实问题,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在解决法律问题。(3)行政执法权与执法者的利益要彻底脱钩,执法经费必须予以保障。(4)下大力气建设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第二,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乱执法与不执法是目前行政执法中最突出的问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严格按程序办事。要克服“运动式”执法的弊端,纠正领导批示才执法、领导不批示就不执法的现象。要公平、公正执法,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第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应当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这是确保法律实施的重要举措。这项制度的核心是:记录真实,立卷归档,公开查阅。凡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以及对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有签字,有关证据材料、执法文书连同有关记录都要立卷归档。归档的案卷必要时可以公开,供有关人员依照规定查阅。这有利于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历史责任感,促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兢兢业业、依法办事。 第五,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3)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4)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5)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五、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下大力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关乎依法行政进程,关乎行政机关的形象,关乎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否符合人民的意愿,关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养成,关乎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客观地说,法律素养的提高是一个漫长过程,在我们这样一个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的国家更是如此。当前,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要掌握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知识,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自己所从事专业的法律知识等。通过掌握这些知识,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知道手中的权力从哪里来?权力边界在哪里?(2)要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法律不仅是解决问题的工具,而且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组成部分。在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的信仰就是对党和人民的信仰,对法律的忠诚就是对党和人民的忠诚。(3)要培育法律思维和能力,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律思维就是一种权衡利弊、瞻前顾后、照顾其它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既要考虑解决眼前问题,又不能给将来埋下隐患;既要考虑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又要顾及所支付的成本;既要考虑当事人的利益,也要考虑其他相关人员的利害得失。越是情况紧急,越是问题突出,就越要用法律思维、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备较高能力的标志。
2023-08-27 06:47:241

如何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

这个很深奥。。
2023-08-27 06:47:323

交通运输部有文件要全国统一交通执法的制服车辆吗?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里面有规定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政法发[2010]789号)和部领导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大力推进全行业行政执法形象的统一和规范,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部组织制定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总体目标:  1.统一标准,提升形象。  按照部有关执法形象建设规范的要求,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行政等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对外实现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做到标志标识一致、醒目,人员服装、场所外观统一。  2.强化管理,提高素质。  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和执法风纪建设,提高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2023-08-27 06:47:551

为打造法治政府提几条合理的建议

法治是以法的观念高于一切为特征和原则的国家治理制度。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从政府自身做起。政府的职权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定的界限,这一界限可以保证政府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同时这个法定的界限也可以区别政府是否侵权。当然政府在行使其法定的职权时也要通过合法的程序。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只有保障每个主体在程序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可能更切实地保障每个主体实体上的合法权益。因而政府的法定程序也应该是公开的,可以监督的。然而要保证政府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法定的范围内却更重要,由于社会生活的纷繁复杂以及法律不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才有了自由裁量权的产生,它的行使要求只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而且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和幅度内。  其次,以建设公开透明政府,促进法治政府的全面建设。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建设公开透明政府的基础。1983年4月23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政府的透明,便于公众的监督,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将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公之于众,使公众了解政府,才能关注政府,理解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8-27 06:48:062

自己的思想里有哪些不符合法治思维

不敢说
2023-08-27 06:48:172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范文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范文,对于工作的情况是要定期进行汇报的,这样有利于个人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还可以及时的记录已完成工作内容,下面是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范文。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1 办公室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切实履行“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等职能,有效服务和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近期工作执行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工作。针对国土资源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能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文字材料的政策理论水平,共起草各类通知、报告材料16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综合文字任务。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公文登记、阅办、传递、处理等工作流程,准确规范处理各类文电,无积压、拖拉、误事现象发生,共接收各类公文120余件,发文20件,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是牵头做好目标管理工作。代区政府起草了____年度各乡镇政府、分局____年度目标责任书。以文件格式分解了市局____年目标责任书,牵头做好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与部署和局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印发分局工作安排与部署5期,确保各项目标完成符合时序进度的要求。积极为参加市两会【代表】委员建言献策,《合理优化规划布局 促进“三化”协调发展》议案有望被采纳。 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为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是加强与市局信息中心协调沟通,完成了国土资源主干网内外网终端安装调试工作,为进一步实现网上办公、网络传输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与市局文宣办和区信息科的联系,并结合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实际,拟定《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努力提高全系统对土地调控政策、解决用地难题、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四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____年度的文书档案立卷编目、计算机录入工作有序进行,接收各科室移交的档案工作正在开展,积极配合《厚土中原》大型文献纪录片摄制组完成采编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国土资源年鉴、凤泉区年鉴的编纂上报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在会议安排、日常接待、安全保障、会场布置、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都能周密安排,逐项落实。对会务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实施,做到筹划缜密、安排细致、组织精心,并主动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确保各个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运转正常,共组织“____年度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等会议3次,通知各类会议20余次。接待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团及省厅、市局考察凤凰山6次,在公务接待工作中,节省行政经费,杜绝浪费,做到既热情大方,又简朴节约。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暂行办法》,车辆保险、用油、维修、调度使用等进一步规范。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围绕具体事务抓协调服务,确保有效推进工作。 3、围绕新形势新要求,搞好调查研究,为促进工作建言献策。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2 一、市法制办基本情况 市法制办在这轮机构改革中,由原来的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综合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和备案审查科4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管理、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工作。现有编制13名,其中县级干部职数4名,科级干部职数5名;实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人,工人4人,编制紧缺,人员偏少,不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一些正常业务不能有效开展。近期拟通过统一招考的形式,配备两名科级干部。现办公地址搬迁至市政府一号楼三楼西侧,办公用房7间。 二、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xx—xxxx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加快陇南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代市政府起草下发了全市xx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了xxxx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建立了依法行政统计台账制度,下发了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通知》。由市政府与各个县区政府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了48个市级依法行政考核单位。列席了所有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决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制审查把关。及时安排部署《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督查指导各县区有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举办各级各类学习培训班,基本达到了对《行政强制法》“原则熟悉、法条熟知、程序熟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上网加载发布工作,并及时报送省市有关媒体,挖掘思路,宣传典型,积极宣传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动态,基本实现了开阔视野,相互学习,整体联动的效果。结合省政府在去年依法行政考核中对我市提出的整改意见,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门力量,组成督查调研组,对各县区政府和20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xxxx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中期督查。通过督查,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了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 二是扎实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半年来共审查市直各部门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5件,提出修改意见37条,办理违规退件3件,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市政府“问题文件”的产生。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对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和解释权严格把关,落实5年的有效期,由制定机关行使解释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格式规范、文本数量和相关要求,及时将正式公布后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共报备11件,省法制办全部予以登记认定。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备案审查监督。开展全市涉及征地拆迁和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各类文件1680份,经法制部门审查,有规范性文件275份,其中拟保留234件(市政府189件,部门45件),拟定失效31件(市政府1件,部门30件),拟定废止10件(市政府4件,部门6件)。分年度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整理汇编,向各县区和市直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免费发放,既方便群众办事查阅,又强化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第三轮持证执法学习培训工作为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严格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定期做好清理和确认工作,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100%。与财政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对于未经我办审核并经市政府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直相关单位,财政部门暂不发放罚没收入票据,从机制上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武都区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审批;成县、西和县、宕昌县的方案已上报,拟待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康县、文县、礼县、徽县的方案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上报之中。为迎接省级依法行政中期督查,对各县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调研督查,并向市政府撰写上报了专题调研报告。 四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着眼于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应对行政争议当事人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涉法涉诉案件,半年来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97人次。依法办理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争议案件5件,按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100%。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的公信力。参与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信访复查复核案件4件。通过解答疏导和审查办理工作,做到了行政层级监督、实施法律救济和保障群众权益相统一,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严肃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法制办作为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抓总部门,在机构建设和条件保障上欠账较多,目前迫切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我办现有工作力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在现有干部职工中,仅有2名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人员,工勤人员比例偏高,尚有2名缺编干部,不能确保工作有序运转,急需调整和配齐。二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今年以来,市财政对我办工作经费保障比往年有较大提升,但在一些常规工作的财政预算上,还有待加强,一些工作有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办公用房十分紧张。我办现有办公用房紧张,无会议室、文印室、档案资料室,待2名新增人员到位,则无处办公,急需增加办公用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式,丰富学法内容,增强学法实效,不断加大法制工作相关政策业务层级培训力度与学习深度。邀请省内外法学界有关专家来我市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各级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是组织各县区、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市级示范点,争创省级示范点,总结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整体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 三是修订完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事前合法性审查、事中审签审查、事后备案审查,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分年度组织编印上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四是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督促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梳理和公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尽力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空间。 六是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交叉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选优秀执法案卷,进行相互观摩学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是深入做好市委安排部署的集中法制宣传指导督查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组织实施效能风暴行动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工作。 工作推进情况报告3 进公司一年以来,在陈总的领导与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密切配合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现简要回顾总结如下: “忙并收获着,累并快乐着”成了心曲的主旋律,常鸣耳盼。对我而言,XX年的工作是难忘、环境记最深的一年。工作内容的转换,连环境着工作思想、方法等一系列的适应与调整,(包括工作上的适应与心态上的调整)压力环境来了累的感觉,累中也融进了收获的快乐。 一、进公司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一)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我们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 (二)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环境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工作中的不足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与客户沟通还在基本格式上徘徊,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督查事务杂、任务重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积极适应各种艰苦环境,在繁重的工作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二)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辩证的思维方法、正确的思想观点、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当好助手。对各项决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2023-08-27 06:48:271

如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本届政府组成以来,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突出强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准则,并认真贯彻落实,取得明显效果。国务院制定并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确立了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切实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方式,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依法行政的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必须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推进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 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加强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健全社会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加强环境治理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范围,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完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有关法规的建议。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撤销的坚决撤销。 三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责任追究等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行政决策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坚决防止随意决策、违法决策,搞各种形式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情况紧急的外,作出决策前必须经过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提请决策时必须有社会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以及决策建议。否则,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严格执法的问题。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继续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搞人情执法、随意执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坚决纠正下达罚没收入和收费指标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执法听证程序、规范听证行为,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错误做法。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公正处理。 五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等优势。各级政府都应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机关内部。抓紧制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提高行政复议效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切实解决一些基层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偏低、人员不足等问题。 六是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对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后应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所占的比重。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带头学法、懂法并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国研室提供)
2023-08-27 06:48:481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就加强

⑴必要性:①我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②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意义: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②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③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⑵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还应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本题以国务院颁布加强依法行政决定为背景,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考查范围政治生活,考查知识点政府依法行政。本题的背景话题只不过是引出设问,和设问没有直接的联系,学生不用到材料中提取相关信息,故本题的难度大大降低,学生只需根据设问,对应教材问题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措施,关于这一点,教材有明确表述,故只需熟练记忆,便可从容作答。
2023-08-27 06:49:051

政府应怎样做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

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要求所以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同时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严格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加强民主监督机制!
2023-08-27 06:4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