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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哪些

2023-08-30 1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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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 国务院)。

16.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

17. 放射性同伴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1989年10月24日 国务院)。

18.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 国务院)。

1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11日 卫生部第11号)。

20.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国务院)。

21.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月起施行)。

22.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年5月25日 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国务院)。

24.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4年7月18日修正)。

25. 职业病目录。

26.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0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7.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7年11月5日 卫生部等)。

28.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9.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30.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9日)。

31.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6月2日 卫生部)。

32.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1992年1月1日)。

33. 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1963年10月30日 劳动部、卫生部、全总工会)。

34.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 劳动部)

35.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1960年7月1日 卫生部、全总工会、劳动部)。

36.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1999年12月24日 卫生部)。

37. 有色金属工厂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1988年12月12日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劳动部[88]中色安字958号)。

38.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2001年12月20日 国家经贸委第30号)。

3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4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

41.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

42. 高温作业分级(GB4200-84)。

43. 冷水作业分级(GB/ T14439-93)。

44. 低温作业分级(GB/T1440-93)。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30日 劳动部)。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1月6日 国务院)。

51. 矿山安全条例。(1982年2月13日 国务院1982年7月1日实施)。

52.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1982年2月13日 国务院1982年7月1日实施)。

5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

5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

5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2月22日 国务院第75号发布)。

5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 国务院)。

57.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5月12日颁布 2003年7月1日施行)。

58.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995年10月1日)。

59.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995年4月7日 劳动部)。

60.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1996年2月6日 劳动部)。

61.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

62. 安全预评价导则。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1日 环境保护部发布)。

71.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0号)。

73.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年1月5日 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

74.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5.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2年7月7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7.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988年5月9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7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7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8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

8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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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高温作业制度!~~~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编辑本段高温作业工作主要有冶金工业,包括炼钢、炼铁、轧钢、炼焦等;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玻璃与耐火工业的窑工、炉工等。此外还有造纸、制糖、砖瓦工业、发电厂、火车和轮船的锅炉间以及潜水舱等,均属高温作业。国家对高温作业制定有《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 对炼钢等特殊行业,国家专门制定《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管理规程》。 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023-08-27 15:46:121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2012]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2011.12.26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66号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1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 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依法对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进行指导。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高温天气预警预报制度,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后,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 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设施,保证生产现场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应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第九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第十条 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作业场所温度低于35℃的(不含35℃),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第九条规定。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十三条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高温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高温天气必需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并加强对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下设立休息场所,并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 配备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对患有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者室内高温工作疾病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的,应当采取应对突发疾病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配备常用防暑药品。劳动者出现中暑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病情严重的,应当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标准落实通风、降温、隔热等防暑降温措施的; (二)未设立休息场所的。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企业工会或者所在地总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有关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摄氏度(℃),除已注明的外,均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温津贴向社会征意见 每月最高150元 2012年03月22日 (记者 吴瑕)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从本月起正式实施。作为法规的配套内容,由广东省人社厅起草的《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草案)及《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草案)从昨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草案规定,广东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9元。 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草案)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此外,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非高温作业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标准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用人单位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发放。 津贴发放由单位负责举证 过去,由于维权成本较高,职工往往不敢跟企业较真,导致高温津贴成为了“纸上津贴”,劳监部门只能“督促”企业执行。今后规定,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最高处罚1万元。 同时,《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办法》(草案)明确指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目前上述两个草案正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今年4月1日前登陆省人社厅网站,就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也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
2023-08-27 15:46:201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怎么定义?

武汉高温津贴每人每天8元 不得以降温饮料充抵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针对原来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新办法对于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温度界限划定更加明晰: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一天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此外,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时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23-08-27 15:46:325

广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2

2022年,广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对高温作业人员、养老院、孤儿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特殊群体实行全额补贴。广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根据《广东省职工防暑降温办法》和《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具体来说,2022年广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补贴的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此外,对于高温作业人员、养老院、孤儿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特殊群体,广州市实行全额补贴。在享受高温补贴的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防暑降温设施使用记录、高温津贴申请表等,以确保补贴的公正合理。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并非所有地区、行业都有,并且补贴政策标准也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关注当地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及时了解最新的高温补贴政策。哪些人可以享受广州市高温补贴?广州市高温补贴主要针对高温作业人员、养老院、孤儿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特殊群体。根据《广东省职工防暑降温办法》和《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也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且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工作期间使用防暑降温设施并能提供有效证明。广州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2年为每人每天30元,发放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享受补贴的人员需要按照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确保补贴公正合理。需要注意的是,高温补贴政策标准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建议关注官方消息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法律依据】:《广东省职工防暑降温办法》第十三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应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并制定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作为基本工资的组成部分。
2023-08-27 15:46:491

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

u2003u2003当紧急事故来临时,人们会提前将应急预案制定好,好的应急预案能够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害,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篇一) u2003u2003一、范围与依据 u2003u20031、范围 u2003u2003本预案针对在建工程可能出现的中暑事件,适用于工程项目部的所有人员。 u2003u20032、依据 u2003u2003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等制定。 u2003u20033、事件发生的条件及严重程度 u2003u20033.1事件发生的条件 u2003u2003在工程项目暑期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员在高温炎热环境中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发生中暑事件。 u2003u20033.2事件的严重程度 u2003u2003中暑事件属工程施工的二级事件,一旦发生,报应急总指挥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u2003u2003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u2003u20031、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自救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u2003u20032、以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u2003u20033、任何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u2003u2003三、应急救援体系 u2003u20031、应急组织体系 u2003u2003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略】 u2003u20032、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u2003u20032.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u2003u2003组长:项目经理 u2003u2003副组长:副经理总工 u2003u200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队(班组)负责人及司机等人组成 u2003u2003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u2003u20032.2.1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u2003u20032.2.2现场事故评估。 u2003u20032.2.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u2003u20032.2.4控制紧急情况和应急专项资金的落实。 u2003u20032.2.5做好与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及对外信息的发布。 u2003u20033、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u2003u20033.1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u2003u20033.1.1现场进行中暑人员必要的急救及做好其他人员的保护措施; u2003u20033.2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u2003u20033.2.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u2003u20033.2.2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u2003u20033.3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u2003u20033.3.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u2003u20033.3.2提供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u2003u20033.3.3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u2003u20033.3.4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u2003u2003四、联络方式 u2003u20031、应急救援有关电话: u2003u2003项目部:电话*********** u2003u2003医疗急救中心:电话*********** u2003u2003**市(县)人民医院:电话*********** 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篇二) u2003u2003一、应急事项: u2003u2003为了使中毒、中暑人员尽快地摆脱头痛、头晕、乏力、胸闷心悸、虚脱以及休克、热痉挛等病情的折磨,尽早康复身体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制定本预案。 u2003u2003二、上报程序: u2003u2003发现人员有中毒、中暑现象,立即报告副组长,并按照要求逐级上报。 u2003u2003三、应急措施: u2003u2003(一)、食物中毒: u2003u20031、催吐:如果有毒事物吃下去的时间在2小时以内,可以用催吐的方法。取食盐20克,加开水200毫升,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再喝两次,直至呕吐为止。取生姜100克,捣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冲服,也是催吐方法之一。如果吃下去的是荤食,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此外,还可用手指等刺激咽喉引吐。 u2003u20032、导泻:如果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时间较长,已超过2小时,但精神较好,则可服用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除体外。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 u2003u20033、利尿:大量饮水,稀释血中毒素浓度,并服用利尿药。 u2003u20034、解毒:如果是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饮料或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 u2003u20035、病人经过急救,如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轻,拨打120,尽快送医院治疗。 u2003u2003(二)、液化气泄露: u2003u20031、迅速打开门窗通风; u2003u20032、如果泄露严重,发生火灾,同时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并拨打119。 u2003u2003(三)、中暑: u2003u20031、发现人员中暑,队长应立即把中暑人员扶到阴凉处休息。 u2003u20032、报告副组长,在副组长指导下给患者服用解暑药品。 u2003u20033、副组长组织人员给患者进行物理降温(冰水、冰袋冷敷头及腋下等),加强通风及散热。 u2003u20034、对重症中暑者,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u2003u2003四、应急物资: u2003u2003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担架、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 u2003u2003五、协助上级调查取证并做好善后处理: u2003u20031、向调查组提供相应材料,配合取证。 u2003u20032、填写记录 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篇三) u2003u2003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u2003u2003一、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u2003u2003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xx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u2003u2003二、xx措施 u2003u20031、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u2003u20032、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u2003u20033、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xx,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u2003u20034、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xx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u2003u2003三、技术措施 u2003u2003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u2003u2003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u2003u20033、在地下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篇四) u2003u20031. 总则 u2003u20031.1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高温及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中暑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中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常备不懈,快速响应”的原则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预防、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各专业应急力量相互配合、有机联动。现场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提高应对和处置高温中暑事故能力。 u2003u20031.2 编制依据 u2003u2003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 u2003u20031.2.2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493号)。 u2003u20031.2.3 国务院《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xx年)。 u2003u20031.2.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u2003u2003(GB/T29639-20xx)。 u2003u20031.2.5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20xx年电监会4号令)。 u2003u20031.2.6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u2003u20031.3 适用范围 u2003u2003适用于中国电力新能源海林公司。 u2003u20031.4 工作原则 u2003u20031.4.1本着及时、快速的判断病情、处理病情,保证高温中暑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各级应急救援人员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坚守岗位,正确履行应急预案所赋的职责和执行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u2003u2003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u2003u20031.4.3 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u2003u20031.4.4 夏季前做好各生产场所、值班室、通风设备的维护,确保职工良好的工作环境。 u2003u20031.4.5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调整作业时间,防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生产现场的饮用水应供应充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u2003u20031.4.6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u2003u20031.4.7在夏季高温期间管理人员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 处理。 u2003u20031.4.8 对从事风机检修等高温环境内作业的人员,首先要确保设备的温度尽可能降低,在安排工作时要考虑其身体的健康状况,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换,同时 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定时轮岗制,对进入风机塔筒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时轮换,确保检修人员得到充分的休息。 u2003u20031.5 应急预案的启动 u2003u20031.5.1 当在高温条件下,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有人出现先兆中暑或轻度中暑症状时应迅速处理,立即采取急救,同时联系医护人员,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由总指挥宣布启动 A 级应急预案。 u2003u20031.5.2 如出现重度中暑、中暑人数较多或病情较重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处理,同时联系医护人员,并汇报高温中暑人身伤亡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启动 B 级应急预案。 u2003u20031.6 高温中暑事件处理 u2003u20031.6.1 A 级应急预案 u2003u20031.6.1.1 迅速将中暑者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同时联系医护人员; u2003u20031.6.1.2 用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若病人能饮水时可给病人大量饮水,水内加少量食盐; u2003u20031.6.1.3 病人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口对口呼吸; u2003u20031.6.1.4 医护人员到达后,施救工作由医护人员接手; u2003u20031.6.1.5 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 u2003u20031.6.1.6 危急状态消除,由场长宣布 A 级应急行动结束; u2003u20031.6.1.7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现场工作是否继续。 u2003u20031.6.2 B 级应急预案 u2003u20031.6.2.1 将所有中暑人员立即抬离工作现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并联系医护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工作; u2003u20031.6.2.2 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找出中暑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确保设备机组安全运行; u2003u20031.6.2.3 负责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安排人员顶替中暑人员的工作,保障生产的连续性; u2003u20031.6.2.4 病情严重者立即联系车辆,并由边抢救边护送至医院。必要时可拔打120医院急救电话求助; u2003u20031.6.2.5 领导小组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组织对该工作场所的人员进行疏散; u2003u20031.6.2.6 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协助处理; u2003u20031.6.2.7 危急状态消除,由总指挥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u2003u20031.6.2.8 认真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u2003u20031.7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u2003u20031.7.1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u2003u20031.7.2 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u2003u20031.8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u2003u2003组长:公司总经理 u2003u2003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u2003u2003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u2003u2003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 u2003u2003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 u2003u2003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 u2003u2003电话:0453-6943452。 u2003u2003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 u2003u2003电话:0453-6943453, 0453-6943491 u2003u20031.9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u2003u20031.9.1 发生中暑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u2003u20031.9.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u2003u2003(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u2003u2003(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u2003u2003(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u2003u20031.9.3 生产运营部的主要职责 u2003u2003(1)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 u2003u2003(2)负责本预案的培训、演练、完善工作。 u2003u2003(3)为中暑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 u2003u2003(4)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 u2003u2003(5)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u2003u20031.9.4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u2003u2003(1)发生冬季暴雪应急响应时,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冬季暴雪应急救援。 u2003u2003(2)做好发生冬季暴雪灾害的准备,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u2003u2003(3)配合生产运营部协调应急物资。 u2003u20031.9.5 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u2003u2003(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u2003u2003(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u2003u20032. 附则 u2003u20032.1 术语和定义 u2003u2003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u2003u20032.2 应急预案备案 u2003u2003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u2003u20032.3 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u2003u20032.3.1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林公司中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三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u2003u20032.3.2 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u2003u20032.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u2003u20032.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u2003u20032.3.2.3其他原因 u2003u20032.4 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u2003u2003本应急预案由海林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与解释。 高温中暑现场处置演练方案(大全5篇)(篇五) u2003u2003一、目的: u2003u20031、防止作业过程发生高温中暑事故,给公司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保障分公司安全生产; u2003u20032、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避免和减轻因高温中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 u2003u20033、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能力,检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 u2003u20034、本演练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有从事生产的员工,在工作场所有人员中暑时,承担对他人中暑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现有人中暑时,承担对外人中暑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u2003u2003二、模拟演练基本情况: u2003u20031、一线员工在货场堆垛旁作业时,因高温,装卸组一名员工发上中暑倒在地上。 u2003u2003三、演练时间: u2003u2003演练时间定于xxx年6月日 u2003u2003四、预案演练组织机构及职责: u2003u20031、高温中暑事故组织机构 u2003u20031总指挥:吴靖斌主要责任: u2003u2003a、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急救工作; u2003u2003b、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u2003u2003c、指挥应急急救工作。 u2003u2003副总指挥:傅成主要责任: u2003u2003a、组织应急急救工作; u2003u2003b、协调现场人员统一调度工作; u2003u2003c、负责调查、监测及急救方案的确定。现场指挥:孙佑昶主要责任: u2003u2003a、传达、联络各班组演练人员,负责交通救援路线的畅通及现场警戒; u2003u2003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事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u2003u2003c、负责演练资料搜集、整理等工作。 u2003u20032、各组职责: u2003u2003⑴、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确定救援方案并组织人员车辆施救,抢救中暑人员。 u2003u2003⑵、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抢救中暑人员,视伤情决定在现场或者就近医院急救,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u2003u2003⑶、警戒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指令和疏道路交通,对外联络告知现场发生事故的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记录演练全过程。 u2003u2003⑷、后勤保障小组:主要任务是听从领导的指令,安排救援演练使用的担架,及中暑药品保障供应。 u2003u2003五、演练程序: u2003u2003模拟事故:由(模拟作业人员中暑。模拟事故: u2003u20031、事故发生时间,作业人员中暑倒在地上。处置过程: u2003u20031、时间同事发 u2003u20032现险情后,立即通知现场指挥。 u2003u20032、时间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各组成员。 u2003u20033、时间现场人员将中暑员工抬至阴凉通风处,防止二次伤害,等待医疗救护组。 u2003u20034、现场警戒组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保护事故现场。 u2003u20035、救护组立即携带急救箱到演练现场,迅速判断病情;急救步骤:①搬移:迅速将患者抬到通风、阴凉、甘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头部抬高,并解开衣扣,松开或脱去衣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衣服。 u2003u2003②降温:患者头部可捂上冷毛巾,可用50%酒精、白酒、冰水或冷水进行全身擦浴,然后用扇或电扇吹风,加速散热,但不能直接对着病人吹风,防止造成感冒,每10—15分钟测量1次体温。 u2003u2003③补水:如果中暑者神志清醒,并无恶心、呕吐,可饮用一些清凉饮料、茶水、绿豆汤等,以起到既降温、又补充血容量的作用。在补充水分时,可加入少量盐或小苏打水。但千万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否则,会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u2003u2003④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u2003u2003⑤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必须立即送医院诊治。搬运病人时,应用担架运送,不可使患者步行,同时运送途中要注意,尽可能的用冰袋积极进行物理降温,以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脏器。可采用头部冷敷,应在病人额头、枕后、胸口、腋下、腹股沟等大血管处放置冰袋(用冰块、冰棍、水激凌等放入塑料袋内,封严密即可),并可用冷水或50%酒精擦浴直到皮肤发红。 u2003u20036、中暑人员缓慢苏醒,演练结束,此次无人员受伤,重在抢救过程。 u2003u20037、现场指挥人员向组长吴靖斌同志报告演练完毕,由组长作简单的演练总结,宣布结束! u2003u2003六、救援设备及物资: u2003u2003担架一个、医药箱(50%酒精、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各种消毒液及物品、手电筒、对讲机、),毛巾、脸盆、冷饮水瓶 u2003u2003七、注意事项: u2003u20031、警戒联络组要认真详细的记录演习得时间、汇报时间、人员伤情、现场人员情况。 u2003u20032、后勤保障组在时间之前把所有演习人员及物资运送到演练场所,后勤相关物资安排到位。 u2003u20033、施救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施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事故应急小组的命令,开展急救工作。施救结束后将所有人员带出事故现场撤到安全区域。 u2003u20034、总指挥作完演练总结宣布演练结束后,所有演习人员撤出演习地点,恢复作业秩序。 u2003u2003通过此次演练使我们全体作业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应急救援预案的救援程序。在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时保证急救预案实施的有序进行,为抢救争取了时间,达到了演练的目的xxx
2023-08-27 15:46:571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

 2022年7月20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1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36元,月平均工资为7478元。 2022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8-27 15:47:072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通用7篇)   时间过得真快啊,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转眼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有得有失,这时候,最关键的自查报告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自查报告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1   xx公司关于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的自查报告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和xx省统计局《全省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20**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各级统计部门的文件要求,本次自查主要是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信息化统计填报要求》中各项指标的定义和填报口径,核查企业对各项指标理解的正确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了解指标数据变化的主要原因。   具体包括:期末使用计算机数量,使用计算机人员、使用互联网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情况,使用和接入互联网的情况,拥有网站的数量,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具体金额,本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平台交易金额等。   本单位全称xx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成立,位于xx,主要经营xx等产品。   二、自查结果   截至20xx年年底本公司信息化情况如下:   本公司期末使用计算机数量为xx台,有xx名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计算机;没有专职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通常由办公室擅长信息技术的人员兼任;已接入互联网,没有局域网;暂时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不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业务交易,不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本公司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人员主要从事企业日常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的统计;企业财务状况的统计;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的统计工作。   本公司主要通过日常的统计及记录等方式获取企业信息化统计指标数据。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自查发现,本公司在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的过程中存在数据之间逻辑关系掌握不明确的错误,但统计年报平台软件会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因而避免了上报错误。   本公司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并制订了相关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公司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指标解释,杜绝人为失误;二是与各级统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统计信息动态;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整理相关资料,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合理性,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报送错误。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2   按照《xxxxx(文件名)》(xx〔20**〕x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结合实际工作,对照保密工作检查目录、检查表和自查情况统计表,逐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建设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公司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员、保密工作人员为成员,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公司领导班子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我公司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基本素质较高,大部分成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都能熟练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熟悉本公司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   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能认真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公司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安全保密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上级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规划,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为做好我公司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保密管理及涉密载体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对保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办公室、品质部和档案室等部门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专题研究,有效地防止了失密、泄密。   (二)加强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全年无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加强对计算机上网检查工作,在管理上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涉密的计算机,明确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上互联网,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   1、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及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计算机使用及网络安全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对系统漏洞缺乏有效防范措施,今后将逐步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计算机的使用程序。   2、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不强,导致工作较为被动。今后将加大工作和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意识和遵守各项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觉性,坚持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不松懈。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3   我委根据文件精神,从12月上旬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状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状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工作自查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思考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状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状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到达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职责,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职责,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透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状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透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透过自查,我委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到达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4   根据市经贸委关于开展对融资性担保么司合规经营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成员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由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领会精神   20xx年6月17日公司又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组织学习《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部委令xx年第3号)、省经贸委《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确认)和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暂行)的通知》(闽政办[xx]1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领会精神。   二、确立自查整改指导思想   根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能促进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执行,能促进更加合规稳健经营,能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公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养,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广泛招聘文化程度高、思想品德好、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人才。公司员工从成立初期的2—3人,中、小学文化程度,发展到现在的xx人,全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但是由于人员变动较大,非专业人员多,各项业务技能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培养、提高。   2、贷款担保“三查”制度落实不够。   特别是保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全面、专业,有依赖贷款银行专业人员的思想;保后跟踪检查力度不够,没有严格按制度规定定期深入贷款企业跟踪检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财务情况、还贷能力评估等跟踪检查报告不全,缺乏专业水平,有走过场现象。   3、担保业务发展不理想。   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经营户的贷款担保风险防范难度加大;   ②业务拓展能力不足;   ③担保品种单一。   四、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自查发现的问题,为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重新确认近期工作,全面提升我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力,增强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屡查屡犯、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防控能力。整改如下:   1、公司不存在虚假注资和抽资问题。   2、公司已建立了担保评审委员会,完善了保前审查机制,建立了风险部处理事后追偿和处置管理制度   3、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   4、已经聘请具有金融相应专业技术的担任总经理一职。和金融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风险部经理。   5、对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和修订,存在的缺陷的立即补充完善。   6、加强全员风险防范意思,全面落实贷款担保“三查”制度,严格执行贷款担保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担保手续,加强保前调查和保后跟踪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担保贷款按期收回。   7、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海纳专业人才充实经营管理队伍,在规范担保手续的同时力求简便快捷。为适应新形势下人们不断增长的需求,我们将积极努力开发新的担保品种。如:票据承兑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财务顾问、中介服务等。   8、积极寻求政府及金融部门对担保企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理解。密切与银行、政府及各乡镇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配合。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共同开创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新局面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五、并严格规范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1、按标准收取担保费。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3、完善金融企业财务和企业会计准则。   4、建全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   5、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   6、按规范填送报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5   本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册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级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资质xx级,证书编号为:xxx;并于同年x月x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xx。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建、桥梁脚手架安装、总承包(凭资质经营);塔吊、钢模板、吊车、搅拌机租赁;土石方工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建筑业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xx年度资质监督检查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建筑安装相关规定,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承包工程全部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公司各项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分显眼墙上,牢固树立诚信经营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所有员工一律持证上岗。从脚手架进场、安装、拆除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公司拥有各项专业技术人员等xx人,全都持证上岗。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分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业绩:承建xx工程,建筑面积约xxx㎡,脚手架搭建总造价xx万元;以上工程全部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得到总承包单位的一致好评。   五、20xx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xx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xxx万元。年末资产总计xx万元,固定资产原值xx万元,年末存货xxx万元。   六、公司自成立以来,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处于良好状态,自我鉴定合格。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6   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6月21日我分公司召开分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由经理惠剑武主持,积极展开了安全生产讨论,研究相关对策,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精心部署,重点针对防暑降温及夏季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6月22日~25日由工程科科长张加朝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排查隐患,并要求现场值班人员按要求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月26日由工程科科长张加朝主持工程例会,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通报,并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通过此次活动,我公司发现施工现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施工队伍防暑降温安全意识不强;   2、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分公司强化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主要负责人积极监督落实情况,重点加大防暑降温工作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坚持“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定人员”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加大排查的力度。要求各施工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场值班人员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在检查中,勤发现,勤纠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措施。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要求施工单位对作业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定期发放凉茶等降暑食品。对于高温达到35℃工人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暑降温工作。   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长抓不懈。通过这次检查自查活动,我分公司发现了一些问题,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员工安全意识、道德修养、责任心意识和工作技能的培养,让员工时刻牢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统计自检自查报告7   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转发国家电网华北电力调控分中心关于开展电网二次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厂电气二次系统实际情况,针对丰镇发电厂#3—#6机组、220KV系统、500KV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尤其对涉网设备,安排相关继电保护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相关问题制定整改计划,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 继电保护运行管理   1、 反措管理:我厂国家电网及内蒙电网下发的各项反措文件齐全,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满足国调印发的专业检测要求。   2、 软件版本管理:我厂所有线路保护、发变组保护软件版本都有台账,所有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都升级记录   3、检修管理:现场继电保护设备检验记录、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工作记录齐全,并严格执行。现场检查保护作业指导书齐全,但现场工作记录不完整,需要整改。   4、现场运维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管理规程齐全,保护日常巡视记录齐全,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软、硬投退压板与调控机构一致,定值单与调控机构一致。   二、 继电保护设备管理:   1、设备台账管理:设备台账记录齐全、保护动作、记录异常分析齐全,满足要求。   2、反措文件落实到位,文件齐全,保护年报、月报齐全。   三、 安全自动装置:   1、安控装置软件本版管理:齐全。   2、安控台账管理:我厂有高周切机1套,分布稳定装置1套。台账齐全。   3、 安控系统策略造册与管理;我厂分布稳定作为执行子站,策略造册按执行总站执行,按内蒙网调策略执行,高周切机有定值单执行记录,现场打印与定值单一致。   四、 网源协调管理:   1、 重点机组涉网控制系统参数:我厂励磁系统、调速、PSS、一次调频、进相等试验报告齐全,试验项目齐全。   2、 重点机组涉网保护参数:保护参数、保护定值与系统一致。   五、 厂站自动化设备运行与管理:   1、 厂站自动化设备供电电源和运行环境情况:我厂自动化设备供电电源满足要求,环境、消防设施满足要求。   2、 厂站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满足要求。   3、 并网机组自动化管理:我厂机组AVC满足规定和规程要求,根据电网调度要求投入实际运行。我厂机组AGC满足规定和规程要求。   六、 自动化通道数据网:   1、自动化通信通道:我厂自动化通信通道有2路,双通道可以切换,数据网采用独立的电力专用通信网。   2、 调度数据网和电力系统二次防护;调度数据网和电力二次系统加装二次物理隔离,各区域安全。   七、 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1、 厂内保护装置还未实现同步功能,但网控和各台机组已安装了GPS装置,近期厂家来调试后,就可以完成同步功能。   2、 我厂550KV升压站开关失灵重合闸保护有检验超期和超服役情况,但已申请升级改造,费用下来就可以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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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单位集体合同范本

  签订集体合同自然要保障相应的权益,因此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从而确保合同内容的规范性。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0单位集体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0单位集体合同范本(一)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业工会)名称: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企业工会(以下简称乙方)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   一、总则   1、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甲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方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3、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4、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开展工作,听取乙方对生产经营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及建议,与乙方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5、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教育职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圆满完成甲方各项工作任务。   二、劳动合同   1、甲方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甲方与职工订立,解除,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乙方帮助和指导职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甲方新招用职工,其试用期限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劳动报酬   1、甲方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   2、甲方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依法安排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职工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职工工资。   4、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5、甲方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保证职工收入的相应增长。   四、休息休假   1、甲方依法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工种和岗位,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安全卫生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______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2、甲方必须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应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4、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5、职工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按照国家和______省有关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甲方根据经济效益状况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3、甲方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费,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当年福利费使用情况。   4、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七、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培训规章制度,规范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八、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1、甲方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   九、裁员   1、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乙方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甲方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十、奖惩   1、甲方按照国家,______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职工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2、甲方对职工进行处分时,应事先征求乙方意见,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因一方过错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过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______省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单位集体合同范本(二)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______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2、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3、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劳动报酬   1、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2、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月薪。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______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3、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4、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______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5、公司对被评为______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三、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1、公司实行每周______小时,每日______小时工作制。   2、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3、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1)本企业工龄满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天休假;   (2)本企业工龄满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职工,享受______天休假;   (3)本企业工龄满______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______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4、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6、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8、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四、劳动安全和卫生   1、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3、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5、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6、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7、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8、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9、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10、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11、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2、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五、保险福利   1、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2、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3、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______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4、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5、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______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6、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六、劳动关系协调   1、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2、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3、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4、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______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1)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______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七、附则   1、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5、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6、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______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7、本合同终止前______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8、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企业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单位集体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与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 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 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为______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______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______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______小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降到______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______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______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______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______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______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 工资级别、报酬计算、报酬支付   1、有关薪金、工资级别以及报酬数额由特别的集体合同予以规定。   2、根据雇员实际从事的工种将其列入相应工资级别。如一雇员长期同时从事多种工资级别不同的工种,则依据工作时间上居多的工种确定工资级别;如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居多的工种,则将其工资列为较高的工资级别。   3、如某一雇员替代别人从事4个星期以上,且工资级别较高的工作,则应支付其替代期间的协调报酬,数额为两工资级别之差。   4、曾受过商业的或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职业培训的职员计算职业工龄时,不受其以前从事工种所在的经济部分的限制。   2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一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3年的职业培训结业考试通过后,方能提出第二职业年中的薪金要求。   5、在培训合同约定期限届满至结业考试通过期间支付薪金级别ⅰ或工资级别ⅱ的报酬。   6、没有通过职业培训结业考试的职员的薪金,依据有关薪金集体合同而定。   7、计算职业工龄时,劳动关系中断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不予以考虑。如能证明因转业培训而中断了工作,则这一期间也应计算在职业工龄之内。   8、职业培训结束后服兵役或替代民事役的时间也应计入职业工龄。如女职员因分娩中断其工作则同样适用以上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9、根据集体合同产生应予提高报酬的情况时,在产生该情况的当月第一日开始提高报酬。   10、雇员收入改变时,须交付雇员一份有关薪金或工资级别、收入构成及应扣除的各类款项的书面证明。    第五条 失效条款   1、所有基本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要求最迟须在其到期后6个月内提出。   本失效条款不适用于基本应受到惩罚或不允许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要求,此类权利要求适用于有关法律规定。   2、上款所述6个月期限为最后期限。如雇主未考虑到第2条第1款的情况,则上句不适用。   第六条 解雇   1、任何解雇须有书面形式。   2、如无其他规定,职员的解雇期限为6周并至季度末。如已协商一个较短或较长的解雇期限,则其长短对双方应相同且解雇期限至少为1个月并至月底。   工商业雇员的解雇期限如无其他规定则为2周并至月底。雇员企业工龄满5年,解雇期限为1个月至月底,满10年为2个月至月底,满20年为3个月至季度底。   3、解雇期限期间或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结束前,应根据雇员要求给予其适当寻找工作的时间。这种情况下不能扣除报酬。   4、劳动关系结束时,雇员可申请取得一份工作证明。该份证明应说明雇员从事工作的性质和期限,并可根据雇员要求说明其工作表现和成绩。   5、雇员可申请要求一与第4款所述事项相适应的中途工作证明。   第七条 解除性合同   解除性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拟定。任何一方可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撤销。   第八条 最后条款   1、此集体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州零售业雇员之总集体合同同时失效。   3、此集体合同可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遵守3个月的解雇期限的条件下首次解除。如到此时仍未解除,则以后的解雇期限为3个月并至季度底。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4、现有的对雇员有利的、超出本集体合同范围之外的协议不受本集体合同的影响。   5、每名雇员应获得一份本集体合同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如张贴)使其了解本集体合同。   6、本集体合同在解除后至新的合同签订前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08-27 15:47:271

职业病防护的措施

要多锻炼吧
2023-08-27 15:47:384

办幼儿园需要的资格证吗

⑴ 办理幼儿园需要办理什么执照 一、申请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联合举办幼儿园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和协议,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中、小学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独立的园舍和活动场地,收支账目单列。 四、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园出资义务,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3个班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4个班及4个班以上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五、中外合作办园(项目)除具备本规定中的相关条件外,同时还要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规定的有关要求。 六、方圆在1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举办幼儿园;如租用场地须签3年以上租用协议,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七、幼儿园的名称须规范,应当明显地表明所在行政区域,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辽宁”等字样。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也不得冠以“沈阳”、“沈阳市”等字样。 八、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环境无污染、无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 1.5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场),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25%。 九、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招收儿童不少于3个年龄段,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即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以上)35人,混合班30人。3周岁以下班级每班一般不超过20人。 十、园内设活动室、寝室、盥洗室、保健室、厨房、隔离室、消毒室(处)、教工办公室、财会室、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教工厕所等。 十 一、活动室、寝室、盥洗室每班各一间。活动室与寝室合用的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如活动室与寝室分设的,活动室、寝室面积分别不少于54平方米),地面铺设地板,通风良好,自然光充足,玻地(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比为1:5。 十 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建构室、美工室、科学常识室等。 十 三、按国家要求,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安全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书、桌、椅、床、玩具柜、厨房设备、卫生保健设备、环境消毒设备及儿童用品消毒设施等。 十 四、按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各类人员。园长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健医应当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士)、护师(士)资格证书;保育员应当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并受过婴、幼儿保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炊事员应受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 五、举办者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办园申请和方案。 2.沈阳市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园园长、教师、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及健康证明书。 4.联合办园协议书。 5.房产和场地证明。 6.幼儿园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7.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饰装修,用途变更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8.沈阳市开办幼儿园卫生保健审查登记表、食品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9.社区或街道证明。 10.幼儿园章程及理事会(或董事会)名单。 11.其它有关文件或证件。 12.中外合作办园(或项目)除提供上述1—10项相关材料外,还应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可到辽宁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十 六、凡中国公民、合法组织(单位)举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实地检查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沈阳市幼儿园开办许可证》。 十 七、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沈阳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学前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幼儿园(或与幼儿园开展的合作项目)的举办者,首先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开办许可证,按属地管理原则,日常工作仍归所在区县(市)管理。 十 八、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教育局于2003年4月1日颁发的《沈阳市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沈教发[2003]29号)、2004年10月20日颁发的《沈阳市家庭幼儿园管理细则》(沈教发[2004]152号)即行废止。 二、县劳动局关于如何办理《失业证》答复 根据沈劳社发(2006)14号文件第3条,办理《失业证》的范围与对象:凡具有我市城镇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并有就业要求或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劳动者。应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险和就业科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具体对象包括: 1.新成长劳动者,包括职业学校毕(肄)业生。技工学校毕(肄)业生。 2.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3.末就业的复转军人、退役士兵。 4.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5.在市和区县(初)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劳动殒代理机构保存档案对于失业状态人员; 6.有就业要求的自由职业者; 7.末就业的两释解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办理《失业证》,如果大专已经毕业一直末参加工作可以办理《失业证》。失业人员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申请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所需相关证件: 1.户口本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2.新生劳动者的毕(肄)业证书;失业职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等证明;退出部队现役人员提供《复员退伍证》; 3.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持“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 4.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停保证明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近期一寸挽冠照片2张。 ⑵ 申办幼儿园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章,开班幼儿园条件如下: 1、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4、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5、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6、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 *** 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办幼儿园需要的资格证吗扩展阅读 幼儿园收费: 随着民办幼儿园(包括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的兴起。 “入园难、入园贵” 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12日,黑龙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 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 *** 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据悉,该《细则》将于2012年12月23日施行,试行一年。 细则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上限标准,示范幼儿园780元/月、人,一级幼儿园520元/月、人,二级幼儿园350元/月、人,三级及以下幼儿园200元/月、人。 寄宿制幼儿园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半日制幼儿园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对2周岁以下幼儿可在同级全日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幼儿园的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其收费标准实行 *** 定价。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主要包括看护人员工资、水电消耗等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⑶ 开办一所幼儿园需要做哪些准备 需要教师资格证或者幼师证吗 怎样取得园长证 可以直接去职易网上面考园长证,特别方便,在线报名考试就可以了 ⑷ 申办民办幼儿园需要什么资质 办园条件 (一)园所安全 1、园舍独立设置,园址安全,周边无危险、无污染(含空气、水源、噪音污染)无各类安全隐患;园内建筑安全,教学、活动场所在三楼以下,日光充足。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2、园舍建筑符合幼儿特点及安全卫生要求,无危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布局合理。 (二)用房配置 教学、生活等类用房布局合理;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活动室(农村幼儿园不少于45平方米)及与之配套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辅助用房,厨房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的,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三)户外场地 1、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户外场地面积的20%;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2、有适宜幼儿户外运动的体育器械、大型玩具。 (四)设施设备 1、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定期补充;有配套的教师用书、教学图片、录音带、光碟、幼儿操作教材和幼儿图书。 2、活动室内有实用、卫生、齐全、安全的教学设备、桌椅、教玩具充足,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 3、寝室内有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床铺设备,每人一床,有较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4、盥洗室设施完善、安全。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房等。 (五)经费投入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保障工作人员工资等按月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性待遇的落实。 (六)办园规模 1、规模适当,控制在3—12个班之间。 2、班额合理。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 (4)办幼儿园需要的资格证吗扩展阅读: “普惠性幼儿园”是一个新生概念,它至少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一是公办幼儿园;二是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提供普惠 *** 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一般注重园所安全、用房配置、户外场地、设施设备、经费投入、办园规模这些问题。“普惠性幼儿园”应该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达到市教委规定办园基本标准;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三是收费实行 *** 定价或接受 *** 指导价。 保教队伍 (一)园长资质 园长取得园长资格证,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教师资质 教师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辅人员 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四)人员编制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达到两教三保。 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成立由园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有各类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签订各岗位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经常对幼儿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有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幼儿园活动安全及各类生活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且证照齐全。 4、加强校车管理工作,建立校车管理制度。 ⑸ 办幼儿园需要园长资格证吗还是只要有教师资格证就可以了 教师资格证是必须的,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职业唯一的准入证,教师必须持证上岗,而且园长属于特殊岗位,还需要考取园长资格证。如无此资格证不允许就任幼儿园园长。 ⑹ 个人举办幼儿园需要教师资格证,幼师证吗没有这些资格证能不能开幼儿园 开幼儿园需要到当地教委报备,您作为开园投资者或管理者,需要具备一定资质,而想要开学,您招聘的教师、保育员都应该具备证书(幼师证、保育员证)。 开园后,还要定期接受教委抽查检验,所以没证的幼师或保育员还是不要贸然聘用,否则一旦被教委查出教师无证上岗,轻的处罚一下通报批评,严重的停止办学整顿。 ⑺ 办幼儿园需哪些资质 一、前置条件 (一)办学必备要素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和行政负责人。 5、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7、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0、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二)学校办学专业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二、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五年一换,一年一审。不接受年审的民办学校(机构),视作自动注销。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组织机构代码。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向县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 其它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7、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8、办学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9、设学校董事会的,应提供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成员名单;联合办学的,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除应当提交上述第 (一)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第 (二)条中3---9项材料。 注:上述部分项目可参照市教育局设计的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制作。 (一)领取材料。申请人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办事指南和《成都市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 (二)报送申请材料。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三)审查申请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考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将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审批机关将予以书面说明理由。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考察,并组织专家小组对其办学条件进行评议。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予批准正式设立的将说明理由。专家小组评议所需时间和需依法报上级机关审批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审批时限内。 (四)办理其它事项。申请人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到质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 ⑻ 开办幼儿园需办学许可证吗 开办幼儿园需办学许可证。 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8)办幼儿园需要的资格证吗扩展阅读: 幼儿园用房一般包括: 1、儿童活动的室内部分,一般包括活动单元(活动室、卧室、卫生间(厕所、盥洗、洗浴)、贮藏及衣帽等)和全园大活动室(全园或几班共同活动室,雨雪天作室内操练、音乐舞蹈大教室)。 2、医务管理用房,主要有医疗保健、病儿隔离室、晨检、管理及教师办公室、会议室。 3、后勤用房,主要有厨房、烧水和消毒、洗衣、木工等。 4、儿童活动室外部分,主要有每班活动场地、全园活动场地(大操场,对所有儿童开放,采用草地,此外有沙坑、戏水池、滑梯、平衡木)和种植园等。 ⑼ 幼儿园办证一定要幼师资格证书吗 一下是开班幼儿园的流程,希望能帮助到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 *** )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 *** )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 *** 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三)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⑽ 申办民办幼儿园需要什么资质 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1、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当地规定的幼儿园标准。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10)办幼儿园需要的资格证吗扩展阅读 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 *** )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 *** )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区教委。 3、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发证:已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西安市幼儿园等级证》。
2023-08-27 15:47:491

军队文职现在开始招聘了吗?

2020年战略支援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报名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根据具体岗位联系方式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8:00-11月25日18:00。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2020年国防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19日08:00至11月29日18:00止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报考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2020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8:00起至11月25日18:00止。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按要求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驾驶证正本、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等提交用人单位。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自负
2023-08-27 15:48:1215

餐饮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区别?

对于开具企业:餐饮业开具的发票交纳营业税,属于地税。增值税发票交纳增值税,属于国税。 对于收到发票的企业:餐饮业发票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按照发票金额的60%允许税前扣除,但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0.5%。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23-08-27 15:48:445

如何防范高温作业伤害

(一)技术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时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对热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尽量布置在车间外面;②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③采用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④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⑤使工作地点易于采用降温措施,热源之间可设置隔墙(板),使热空气沿隔墙上升,经过天窗排除,以免扩散到整个车间;⑥热成品和半成品应及时运出车间或堆放在下风侧。   2、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尤其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通风降温:①自然通风,通过门窗和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但对于高温车间仅靠这种方式是远远不够的。②机械通风:a.采用局部或全面机械通风或强制送入冷风来降低作业环境温度;b.在高温作业厂房,修建隔离操作室,向室内送冷风或安装空调。   (二)保健措施   1、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工人应该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饮料的含盐量以0.15%-0.2%为宜,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适当增加高热量饮食和蛋白质以及维生素和钙等。2、个人防护:高温作业工人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按照不同工种需要,还应当配发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个人防护用品。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凡有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血管舒缩调节机能不全、持久性高血压、溃疡病、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疾病,明显内分泌疾病(如甲状腺机能亢进)、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过敏性皮肤疤痕患者、重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三)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高温作业卫生标准搞好防暑降温工作,如按照《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中的方法和标准,对本单位的高温作业进行分级和评价,一般应每年夏季进行一次。(2)宣传防暑降温和预防中暑的知识。(3)合理安排工作时问,避开最高气温。轮换作业,缩短作业时间。设立休息室,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从分的睡眠和休息。   相关阅读: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如下: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2023-08-27 15:49:241

退休职工有取暖费,有防暑降温费吗?

企业退休职工不享有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2012〕89号)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是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退休职工早已退出劳动岗位,不存在高温作业,不属于发放范围。扩展资料: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
2023-08-27 15:49:341

【公司注册】高温来袭,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财税处理应该怎么做?

这几天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热浪也追着仲夏的步伐如约而至!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南方省份近日普遍迎来高温天气,局地将达39-40℃,大部分地区体感温度超40℃。小伙伴们注意防暑降温哦!时值盛夏,烈日炎炎,不少劳动者仍然冒着高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应根据使用方向、发放手段,分别财税处理。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单独发放,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许多人认为,无论会计还是税法,都明确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但笔者认为防暑降温费不一定都属于职工福利费。(一)全体职工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很多企业,无论职工是否在高温下工作,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和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所有人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二)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只给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支出,是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而非职工福利,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非货币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少企业在夏天发放饮料,如何界定也很重要。(一)企业所得税首先,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因此,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用品,应视同销售。文件还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大多数企业的防暑降温用品是外购的,因此不产生视同销售所得。其次,费用界定。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称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职工福利费;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饮料,属于劳动保护支出。(二)增值税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非货币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综上所述,对于防暑降温费,应区别处理。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则无须区分,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则需区分:向全体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属于工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因此,应正确区分防暑降温费的性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有其它财税相关问题,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私信我们,我们将及时回复解答您的疑问
2023-08-27 15:49:481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有什么区别?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类收入。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在性质上有一些区别:1.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类收入:高温津贴被视为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用于补偿他们在高温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努力和风险。它通常计入工资总额,受到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影响。2. 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类支出:防暑降温费是为了帮助工作人员在高温天气下采取防暑措施而提供的费用。它一般视为一种福利或津贴,用于购买防暑用品、饮料和改善工作环境的设施。防暑降温费通常不计入工资总额,不受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区别和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这些概念的具体定义和适用范围会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查阅当地的法规和规定,以了解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在您所在地的具体情况。
2023-08-27 15:49:5915

江西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到33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到200元。对于在室内空调房工作的人们来说,炎热的夏季可能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对于一些工作环境在室外或没有空调的劳动者来说,夏季劳动十分辛苦。所以国家制定了高温津贴的福利制度,在每年夏季,企业会发放一定的高温津贴给员工作为福利。而我国各地由于政策不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不同的。另外,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物资充当高温补贴。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目前江西省仍执行以前的发放标准,按照6月、7月、8月、9月四个月份来发放高温津贴。根据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其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3-08-27 15:50:451

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哪些

一、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哪些1、高温劳动保护的措施如下:(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2)加强个人防护;(3)加强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4)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2、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三十五度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二、企业在高温期间要采取哪些措施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依法调整劳动和休息制度,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及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和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3-08-27 15:50:531

夏季防暑降温用品必须要发放吗?我们单位都没发,国家有没有硬性规定呢?

随你便~没发去草他!国家有没有不是问题~!问题是在你自己去选择!
2023-08-27 15:51:033

高温补贴没发归哪个部门管?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相关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扩展资料:《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高温津贴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如果劳动者确实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如对劳动仲裁决定不服的,还可诉至人民法院。
2023-08-27 15:51:312

温度超过多少度就应该停止户外作业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高温作业工作主要有冶金工业,包括炼钢、炼铁、轧钢、炼焦等;机械制造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玻璃与耐火工业的窑工、炉工等.此外还有造纸、制糖、砖瓦工业、发电厂、火车和轮船的锅炉间以及潜水舱等,均属高温作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法》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国家对高温作业制定有《高温作业分级标准》.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对炼钢等特殊行业,国家专门制定《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管理规程》.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023-08-27 15:51:552

夏天那么热,几度可以不用工作,国家规定了吗,

真不好意思,国家没有这条规定
2023-08-27 15:52:523

夏天来了我们单位没有防暑措施怎么办

首先你们单位符合高温工作的条件吗?《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企业应为高温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未发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强迫劳动者(或者从业禁忌人员)违反高温作业禁令劳动的,由卫生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63条予以处罚;或者由安监部门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另外,安监部门会将企业防暑降温情况纳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对安全信用差的企业,在银行贷款、用地审批等方面设置障碍。
2023-08-27 15:53:191

防暑降温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按照财企[2009]242号 规定: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应该进福利费,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8-27 15:53:287

因企业破产造成劳动者失业等结果,企业应给劳动者何种补偿措施?法律有无这方面的规定?谢谢!

那么后须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怎么交
2023-08-27 15:53:583

高温补贴法律规定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这条法规也成了截至目前唯一生效的对于高温劳动保护具有指导性意见法规。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第十四条,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第十六条,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023-08-27 15:54:391

高温期间公司应该停止上班吗?

如果是露天作业,公司会要求在中午到下午的时段暂停露天作业,否则万一有员工中暑了公司要承担责任的
2023-08-27 15:55:032

当气温高于多少度时,停止高处作业

当气温高于40c。
2023-08-27 15:55:202

劳动法中恶劣环境怎样界定

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说“劳动条件恶劣”?http://zhuanti.fabei.net/articles/104
2023-08-27 15:55:303

每天在40度高温车间干活对身体好吗?为什么?

肯定不好的。。。。。。标准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法律条款 国家对高温作业制定有《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   对炼钢等特殊行业,国家专门制定《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管理规程》.   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023-08-27 15:55:401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

 2022年7月20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1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36元,月平均工资为7478元。 2022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8-27 15:55:502

天津防暑降温费2022标准

 2022年7月20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1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36元,月平均工资为7478元。 2022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8-27 15:56:002

高温来袭,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财税处理应该怎么做?

这几天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热浪也追着仲夏的步伐如约而至!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南方省份近日普遍迎来高温天气,局地将达39-40℃,大部分地区体感温度超40℃。小伙伴们注意防暑降温哦!时值盛夏,烈日炎炎,不少劳动者仍然冒着高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应根据使用方向、发放手段,分别财税处理。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单独发放,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许多人认为,无论会计还是税法,都明确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但笔者认为防暑降温费不一定都属于职工福利费。(一)全体职工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很多企业,无论职工是否在高温下工作,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和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所有人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二)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只给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支出,是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而非职工福利,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非货币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少企业在夏天发放饮料,如何界定也很重要。(一)企业所得税首先,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因此,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用品,应视同销售。文件还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大多数企业的防暑降温用品是外购的,因此不产生视同销售所得。其次,费用界定。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称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职工福利费;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饮料,属于劳动保护支出。(二)增值税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非货币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综上所述,对于防暑降温费,应区别处理。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则无须区分,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则需区分:向全体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属于工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因此,应正确区分防暑降温费的性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有其它财税相关问题,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私信我们,我们将及时回复解答您的疑问
2023-08-27 15:56:331

【线上代理记账】高温来袭,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财税处理应该怎么做?

这几天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热浪也追着仲夏的步伐如约而至!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南方省份近日普遍迎来高温天气,局地将达39-40℃,大部分地区体感温度超40℃。小伙伴们注意防暑降温哦!时值盛夏,烈日炎炎,不少劳动者仍然冒着高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应根据使用方向、发放手段,分别财税处理。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单独发放,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许多人认为,无论会计还是税法,都明确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但笔者认为防暑降温费不一定都属于职工福利费。(一)全体职工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很多企业,无论职工是否在高温下工作,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和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所有人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二)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只给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支出,是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而非职工福利,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非货币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少企业在夏天发放饮料,如何界定也很重要。(一)企业所得税首先,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因此,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用品,应视同销售。文件还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大多数企业的防暑降温用品是外购的,因此不产生视同销售所得。其次,费用界定。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称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职工福利费;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饮料,属于劳动保护支出。(二)增值税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非货币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综上所述,对于防暑降温费,应区别处理。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则无须区分,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则需区分:向全体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属于工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因此,应正确区分防暑降温费的性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有其它财税相关问题,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私信我们,我们将及时回复解答您的疑问
2023-08-27 15:56:521

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标准2022

 2022年7月20日,根据天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2021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36元,月平均工资为7478元。 2022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8-27 15:57:022

温度超过多少度就应该停止户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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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15:57:303

高温天气作业有哪些具体规定

 标准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法律条款 国家对高温作业制定有《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   对炼钢等特殊行业,国家专门制定《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管理规程》。   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023-08-27 15:57:381

请教高温作业的标准

 标准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高温作业是指以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平均温度为参照基础,其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而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温度2℃或2℃以上的作业。 法律条款 国家对高温作业制定有《高温作业分级标准》。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规定工矿企业应采取包括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隔热措施以及通风等各种措施,降低高温作业场所温度;对高温作业工人(包括新工人、临时工)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医务人员应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现中暑患者,及时进行救治;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工间休息;高温作业车间应设有通风良好的工间休息室。   对炼钢等特殊行业,国家专门制定《冶金企业高温作业职业管理规程》。   除此以外,各地对高温天气下作业也有相应规定,如深圳市专门出台了《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气温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等等。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02378号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为,夏天每人每月补助60元(含离休人员),交通干警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023-08-27 15:57:481

江西省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22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到33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到200元。对于在室内空调房工作的人们来说,炎热的夏季可能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对于一些工作环境在室外或没有空调的劳动者来说,夏季劳动十分辛苦。所以国家制定了高温津贴的福利制度,在每年夏季,企业会发放一定的高温津贴给员工作为福利。而我国各地由于政策不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不同的。另外,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清凉饮料费是企业职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物资充当高温补贴。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目前江西省仍执行以前的发放标准,按照6月、7月、8月、9月四个月份来发放高温津贴。根据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拓展资料:其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3-08-27 15:57:551

【嵩明代理记账】高温来袭,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财税处理应该怎么做?

这几天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大暑,热浪也追着仲夏的步伐如约而至!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消息,南方省份近日普遍迎来高温天气,局地将达39-40℃,大部分地区体感温度超40℃。小伙伴们注意防暑降温哦!时值盛夏,烈日炎炎,不少劳动者仍然冒着高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应根据使用方向、发放手段,分别财税处理。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因此,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全额税前扣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单独发放,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防暑降温费贷:银行存款许多人认为,无论会计还是税法,都明确规定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但笔者认为防暑降温费不一定都属于职工福利费。(一)全体职工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很多企业,无论职工是否在高温下工作,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件规定,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和职工交通补贴等。因此,不随同工资一并发放、所有人都有的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二)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防暑降温费有些企业只给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支出,是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而非职工福利,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应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非货币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少企业在夏天发放饮料,如何界定也很重要。(一)企业所得税首先,视同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因此,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用品,应视同销售。文件还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大多数企业的防暑降温用品是外购的,因此不产生视同销售所得。其次,费用界定。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所称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职工福利费;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饮料,属于劳动保护支出。(二)增值税全体职工都有的饮料,属于职工福利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才有的非货币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综上所述,对于防暑降温费,应区别处理。若随同工资一并发放,则无须区分,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则需区分:向全体职工发放的,属于职工福利费,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向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的,属于工劳动保护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因此,应正确区分防暑降温费的性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有其它财税相关问题,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私信我们,我们将及时回复解答您的疑问
2023-08-27 15:58:031

退休职工有取暖费,有防暑降温费吗?

每人年480元执行的仅限于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过“夏季防暑降温费”。对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均为自筹,原则上根据单位自身情况自行发放。财政全供人员的工资改革并不影响这种原则。有关文件为人社局社保中心发放,请向该单位索取。
2023-08-27 15:58:144

高温津贴是不是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发放

高温津贴(High temperature subsidy)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由来  众所周知,当人体体温超过37.2℃时就会出现发热症状,当体温超过39℃就属于高烧。当外界气温超过37℃时,人体就会感觉难受,容易中暑;当外界气温高于40℃时,人体代谢、调节功能就会受到影响。高温天气里,坐着不动都会出一身汗,如果还要到户外劳动,很容易被晒晕。因此,除了一些无法停工的特殊行业外,政府部门应为“高温天气”立法,强制在高温时段停止户外作业,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措施历史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表示保护职工权益的善意,也确实颁布过一些高温天气中强制停工办法,只是由于一无法律依据,二无统一标准,以至于这些善意规定成了劳动者充饥的“画饼”。  当今高温作业中劳动保护参照的,还是1960年7月1日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且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只对防范高温作业引起的危险后果作了模糊规定,并未明确规定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可以停工,哪些工种应该停工或采取什么措施等。截至目前,该《条例》已运行49年,劳动工具、劳动条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该条例却没有进行过任何修改,使得保护高温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从谈起。  到了2007年6月8日,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虽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由于具体标准仍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致使目前大多省市尚未落实。
2023-08-27 15:58:558

国家规定有高温补贴没有?

有,温度达到38度以上,就该享有高温补贴。
2023-08-27 15:59:295

国家规定温度超过多少就会停止上班

国家没有规定高温就会停止上班。因为国家层面对于防暑的规定只见于60年代初,当时的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但也没有具体规定在超过多少度时就停止工作。该《暂行办法》已经实施了近46年,不仅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其中的许多规定也早已不合适宜,亟待修改,但我国各省市倒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不少地方性规定。地区规定1、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9摄氏度时,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8摄氏度时严禁加班加点;以及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视为工伤等等。2、重庆和南京等有火炉之称的城市也有不成文的规定,当当地气温达到40℃以上时劳动者不用上班,39℃时只上半天班。3、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温劳动保护
2023-08-27 15:59:451

防暑降温通知

防暑降温通知3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各地、州、市劳动(劳动人事)处(局),省级各有关厅、局(公司),中央在甘各企业(单位):   今年高温季节已来临,为了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合理安排高温期间的劳动力投放,适当调整高温、露天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严格限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和休息时间。   二、加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别要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火灾事故发生。   三、各级领导要关心职工生活,尤其要加强对集体宿舍、托儿所、食堂的管理,切实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四、适当提高职工夏令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四十五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四十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三十五元,发放时间为七、八、九三个月。(其他保健品的发放标准仍按甘劳护〔1992〕436号执行)。   费用列支渠道:企业单位计入成本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包干结余或预算外收支结余中列支。   20xx年7月17日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高温季节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和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车间(工区)、班组,切实加大防暑降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结合高温期间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工区)、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落实责任,加强保障,依法依规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各项措施   各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伤害。   三、加强监督,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对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工作的特点,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性因素较大的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   四、以人为本,关心职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本单位防暑降温好的做法,并将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送安全运行管控中心。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学院,各位同学:   因连日来酷暑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减少因高温不适产生的不利因素,学校一、二食堂自即日起在午餐时间向在校学生免费供应绿豆汤、菊花茶等饮品,供学生消暑解渴。请各单位及时告知每位学生,也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暑假期间,饮食服务中心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随时免费提供上述饮品,不再另行通知。   x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
2023-08-27 16:00:001

高温40度以上 国家规定

法律分析:要根据工作性质是否为高空、露天等来判断。温度超过40℃以上应停止户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法律依据:《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四条 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第十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抢险救灾、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确保防暑降温设备、器材正常运行。2.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应按照安监总安健〔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并暂停12—16时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3.强度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根据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记录情况,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23-08-27 16:00:141

防暑降温工作

1、针对近几年夏季温度持续居高不下,中暑事故易发、高发,防暑形势严峻的情况,我公司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总经理的关心支持和各部门主管的协调指挥下,通过积极开展深入有效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了职工人身健康,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生产,实现了高温中暑事件零发生的目标。2、统一认识,强化管理,完善防暑制度。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高发季节。公司总经理要求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关爱职工生命和健康的理念,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各部门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结合自身实际修订与完善了各自的劳动保护与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了防暑降温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合作,确保了平安度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的落实。3、宣传教育,增强意识,提高应急能力,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使每人都能了解、掌握防暑降温的安全小常识。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厂报、广播等形式,教导工人正确的施救方法,在发生中暑等情况时,及时进行急救,增加作业人员对这种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急救箱配齐各类防暑降温药品,要求现场施工人员随身携带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物品。同时,针对高温天气易引起火灾的特点,为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防火意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遇到火灾时自救逃生能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预控能力和处置能力。
2023-08-27 16:00:241

防暑降温通知

防暑降温通知4篇   在生活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各有关单位:   本市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是高温、台风和雷电暴雨多发季节,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本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夏季施工高峰期间的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的防台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以对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夏季防台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责任制,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对地处沿江沿河防汛墙沿线的工地;地势低洼、地质条件差,工地出土不方便、有堆土现象的工地;目前在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工地;市郊地区易受台风侵袭、空旷地带的工地;市中心高楼密集区域的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高温、台风和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   (一)做好防汛相关工作,保障排水管网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的防汛工作,避免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污水必须先沉淀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各施工单位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以及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的窨井,保证排水畅通。   (二)加强防台工作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总包单位即日起应对工地大临设施(宿舍、仓库、食堂等)组织一次针对性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整改。当台风风力超过临时设施设计承载力时,总包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台风、暴雨前后,各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的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的锚固和限位装置,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及电箱,大临设施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完好有效。   3、台风、暴雨期间,施工单位要确保24小时的现场值班制度落实到位。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沟槽支护、塔机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等情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沟槽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情况。要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项目经理要及时关注市建筑业管理应急短信群发系统的信息,要确保工地项目经理的到岗尽责,发生突发性灾害事故事件后,施工单位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将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   各工地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与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结合起来,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在市中心气象台预报当天气温达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抢修作业等特殊要求外,白天高温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5:00),暂停所有的户外高温时段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可由此顺延施工工期)。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避免高温天气的露天室外作业。   (二)配合做好紧急限电工作。各工地应自觉配合电力部门做好建筑工地夏季紧急限电等工作。   (三)控制夜间施工。建设工程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施工扰民,切实保障职工基本的`作息时间。   三、做好饮食饮水及卫生管理工作   (一)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工地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因食品变质引发的群发性中毒事件。   (二)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确保施工人员的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的需要。   (三)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备好含盐清凉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   (四)食堂要严格执行职工食堂卫生标准,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严格食品留样待检制度,防止职工向周围无证摊贩购买食物。   (五)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现场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站要组织对建设工程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隐患严重,或不及时整改的,要依法处理。   (三)监督站要及时维护更新项目经理的手机号码等基础数据,掌握所属工地的各类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认真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xx年六月四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近段时间以来气温持续攀升,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是施工事故频发的高峰期。面临高温,施工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注意力分散,很容易产生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长时间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尤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此公司要求各项目部以施工班组,质安部为首开展夏季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真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各单位根据本班的具体施工情况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合理安排工作,降低高温期工人的劳动强度。   2、各单位必须有充足饮水供应,同时工人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保证充足的体力,身体虚弱时容易中暑。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多处吸烟亭处备有开水,开水桶必须上锁、凉水,供员工引用。   3、项目部应备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十滴水、防暑降温药材(二十四味凉菜)可以煮水喝、其他药品,各班组可以领取,发放给员工。   3、各班组长、负责人时常注意工人的精神状态,发现有中暑迹象的人员,要及时安排休息。   早期中暑征兆:大量出汗、全身乏力、头晕、胸闷、恶心、动作不协调、手发抖、脉搏细弱而快等。   解决措施:此时将患者移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喝一些含盐清凉饮料。重症中暑则送往医院。   4、各项目部做好食堂卫生,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给工人。 做好食堂消杀并保持原始记录。   XXX分公司   20xx年7月16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学院,各位同学:   因连日来酷暑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减少因高温不适产生的不利因素,学校一、二食堂自即日起在午餐时间向在校学生免费供应绿豆汤、菊花茶等饮品,供学生消暑解渴。请各单位及时告知每位学生,也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暑假期间,饮食服务中心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随时免费提供上述饮品,不再另行通知。   x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加强监督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6月6日 ;
2023-08-27 16:00:551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会依法建立劳动保护监督组织设立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各地规定具体发放,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社部 、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社部 、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第三条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第四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第八条 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第十四条 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第十五条 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第十六条 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第十八条 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九条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二十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用人单位整改或者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第二十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摄氏度(℃)含本数,“以下”摄氏度(℃)不含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0年7月1日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3-08-27 16:01:081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

u2003u2003夏季到来气温高,降温防暑别忘了。骄阳似火的夏天马上到来了,如果发觉有中暑的迹象,需要及时到阴凉处休息,补充足够的水分。那么你知道防暑降温的温馨关心语有哪些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篇一】 u2003u2003盛夏将至,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预防高温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u2003u2003一、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实施。防暑降温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要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狠抓任务落实。要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努力减少高温中暑对职工安全健康的危害。 u2003u2003二、开展防暑降温工作的督促检查。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监督职责,及时反映职工对防暑降温工作的.意见建议。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机制,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等,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高温作业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落实高温津贴及中暑职工工伤保险等待遇。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筑工地、室外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 u2003u2003三、积极做好职工防暑降温服务工作。要广泛开展“送清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工作指导。要深入基层企业,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走访慰问一线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提供防暑健康服务。利用“爱心驿站”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职工提供避暑休息等服务,使“送清凉”活动更贴近职工的实际需要,为广大职工送去工会组织的关心。要积极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载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暑降温基本知识,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关爱高温天气作业职工安全健康的良好氛围。 u2003u2003请各地将开展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及时报全总劳动保护部。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篇二】 u2003u2003公司各单位: u2003u2003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u2003u2003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u2003u2003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u2003u2003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u2003u2003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u2003u2003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u2003u2003五、其他情况说明: u2003u2003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u2003u2003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u2003u2003特此通知! u2003u2003xx煤焦有限公司 u2003u2003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篇三】 u2003u2003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 u2003u2003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本部各部门、事业部: u2003u2003为了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明*[20xx]2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集团下属各单位、直管项目部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u2003u2003一、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针对今年夏季极端高温天气,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各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各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各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u2003u2003二、各单位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深入作业场所实地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 u2003u200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企业关爱职工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把“双爱”活动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u2003u2003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u2003u200320xx年8月8日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篇四】 u2003u2003园区各企业: u2003u2003进入盛夏酷暑季节,高温天气持续,为改善企业职工作业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职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维持园区稳定,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u2003u2003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职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u2003u2003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特别要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对于孕期、哺乳期的职工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职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u2003u2003三、积极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特别是高温作业车间,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职工提供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应急药箱,补足常用药品,配备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u2003u2003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职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科学搭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一线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职工平安度夏。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u2003u2003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篇五】 u2003u2003各单位、各部门: u2003u2003根据《关于调整陕西省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xx]77号)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u2003u2003一、发放范围 u2003u2003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 u2003u2003二、发放时间 u2003u200320xx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共计93天。 u2003u2003三、执行标准 u2003u2003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930元,其他人员每人558元。 u2003u2003四、经费自筹单位人员按照以上标准由学校代发,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参照以上标准自行发放。 u2003u2003五、接到通知后,请各单位以20xx年6月15日在岗职工人数为准,如实填报《西安科技大学降温费发放审批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xx年6月29日(周一)17:00前报送人事处。 u2003u2003六、报送地点 u2003u2003临潼校区行政楼406室人事处劳资科。 u2003u2003联系电话:xx u2003u2003联系人:xx u2003u2003特此通知。 u2003u2003xxx u2003u200320xx年xx月xx日 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通知(通用6篇)【篇六】 u2003u2003为应对夏季高温天气,保障劳动者相关权益,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u2003u2003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u2003u2003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将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确保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安全。 u2003u2003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u2003u200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防暑降温主体职责意识。 u2003u2003一是要合理调整高温天气工作休息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工作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u2003u2003二是要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日最高气温到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到达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u2003u2003三是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签订团体合同时,异常是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条款中,应当明确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相关资料,切实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u2003u2003三、认真执行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u2003u200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一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u2003u2003四、统筹安排好职工带薪年休假 u2003u2003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用人单位要关心职工工作生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进取性,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u2003u2003五、加强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 u2003u200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对各类企业的监督检查,将涉及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景,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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