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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近10年来中国重大事故都有啥??

2023-08-31 08: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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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Cloud
我国汽车保有量只占全世界的2-3%,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的20%左右,已成为世界上道路交通事故最为严重的国家,也是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在我国,根据国家交通部门的相关统计,疲劳驾驶是头号杀手,每年造成数十万人的死亡和伤残,为无数家庭带来巨大痛苦!相比超速和酒后开车等显性违法犯罪行为,疲劳驾驶的鉴定和防治都是无法解决的难关,且任何人任何时间均可能发生,因此危害更大!目前没有任何防治疲劳驾驶的有效方法,除睡觉休息。

小吧辛苦搜集了下资料,下面列举了近年来在中国发生的最悲惨的交通事故,大部分是由疲劳驾驶造成的!请广大开车的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家庭,也为了他人,珍惜生命!千万不要疲劳驾驶!
10、贵州“5.7”贵毕公路特大交通事故
2007年5月7日凌晨在贵州省黔西县境内贵毕公路上一辆从浙江省金华市开来的双层巴士在上坡时冲出左行车道前面的波形防护栏后,翻到斜高137米的路坎下。翻车造成21人死亡25人受伤。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后得出结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

9、湖北恩施7·16特大车祸
2005年7月15日17时左右,司机邓长清、罗运福(已在事故中死亡)轮换驾驶渝AN1029号峨嵋牌大型卧铺客车,载客55人由重庆市开县临江镇驶出,沿318国道驶向深圳。7月16日凌晨3时55分,当车行驶至318国道1528公里+60米上坡缓弯路段时,因邓长清长时间驾车,极度疲劳,致车撞击行驶方向左侧路边3个警示墩并向前冲出十多米后触地,翻入崖下,酿成17人死亡、38人受伤的特大车祸。

8、广东韶关“8.26”特大车祸
此次事件最早被网友在猫扑贴贴论坛曝光。事件大概经过如下:2006年8月26日凌晨,在京珠高速韶关乳源段一满载铁矿石的湘L90715大货车因车辆发生故障,在路边停车维修,但没有及时在车尾处设置警示标志;随后的大客车司机因长时间疲劳驾驶处于精神恍惚状态,误以为大货车是处于缓慢行驶状态,于是加大油门想超过大货车继续行驶,没想到大客车此时的车速较快,未能敏捷地“越位”,发生碰撞导致大客车半边车身都被铲掉。8.26特大车祸共造成50余人死伤,其中丧生的17人中竟有3名是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去报到的准大学生,在人生即将展开灿烂篇章的时刻殒命黄泉,可悲可叹!由于死的有几名大学生,此次车祸在猫扑等知名论坛引起广泛的讨论。
7、黑龙江哈同公路“3.19”交通事故
2009年3月19日下午16点到17点,黑龙江省哈同公路哈尔滨去往佳木斯447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多人受重伤。当时哈同公路上首先是一辆轿车由于路滑撞到公路的护栏,随后一辆车号为“黑B29033”的货车发生轻微的碰撞,停在路边,这辆车停车以后设置了标志,但是一辆从哈尔滨开往方正县方向车号是“KL49970”的大客车,因司机疲劳驾驶打瞌睡,直接和货车相撞,造成了19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新疆库车“12.2”特大交通事故

2010-5-7 17:35 回复 _干姐姐 Mr_Focus 2楼 2008年12月2日8时30分左右,国道314线库车县境内762km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重伤。据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委宣传部提供的消息说,一辆从阿图什开往乌市的卧铺客车与一辆相向行驶的拉煤货车相撞。拉煤货车满载煤块,车上有3人。客车上载有司乘人员及乘客共30人。在距事故发生地前7公里处,货车司机因疲劳驾驶曾被执勤交警强制休息20分钟,但仍未能挽救这次悲剧的发生。另外从事故照片中看到,客车的左半部(司机驾驶位)被整齐地从头到尾削掉一半,由此推断客车司机在事发当时也极可能处于熟睡状态,根本没有做出本能的保护躲避动作!
4、河北“12.19”京石高速特大交通事故
2005年12月19日下午5时20分许,京石高速路河北望都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两辆正在由南向北行驶当中的大货车追尾后先后飞越护栏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中巴车相撞,当场造成三辆车上共20人死亡,其中13人为中巴车上的乘客。
据河北省公共安全专家厅高速交警总队政委刘东介绍,经“12·19”特大交通事故专案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已初步认定发生事故的原因为辽P41215大货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以及冀HN0576大货车所载货物(钢管)超长。
3、贵阳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造成23死22伤
2006年2月24日上午6时30分许,贵州省贵阳市境内的贵新公路12公里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从广东方向开往四川的双层卧铺大客车失控撞破护栏冲出路基,翻下7米多高的路坎,坠入一条小河中。车内45名乘客,23人当场死亡,另22名受伤乘客被当地警方送往医院抢救。伤者中,一名年仅2岁的小女孩,脸部受重创,伤口缝了100多针。事故发生后,贵州省gov-ern-ment、安监局、交警、高速公路管理局、医疗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相继赶到现场,组织施救。经过警方初步调查,因客车司机经过一整夜的驾驶没有休息,警方初步认定为疲劳驾驶引发事故

2、四川巴中“9.13”特大交通事故―――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交通事故
2008年9月13日13时30分左右,四川巴中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川Y08668号大客车行至南江县境内陈家山时,在S101线525KM+700M左右处,撞击左侧波形护栏,翻入100米左右深的悬崖下溪沟中,所载51人全部遇难。因车上所有人员均遇难,难以准确判定是否存在人为因素造成车祸,但在大白天路况良好的情况下坠入悬崖,疑为司机疲劳驾驶或刹车失灵所致。
1、 山西“11.14”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建国以来最悲痛的交通事故
2005年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郭道镇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冲向路边跑操的学生,造成21名师生遇难,堪称建国以来最悲痛的交通事故,震惊全国!!!在货车撞向学生的一瞬间,学校青年教师姜华舍身把两名学生推向路边,学生得救了,姜老师却英勇牺牲。
在宣布事故调查结论时山西沁源县委宣传部部长杜天云沉痛地说,“11·14”沁源特大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司机疲劳驾驶。”据悉,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李孝波处于完全睡眠状态! 此次事件影响尤为广泛,猫扑论坛的网友对肇事司机纷纷宣泄自己的愤怒情绪。青年教师姜华舍身救人的英雄行为受到mopper的纷纷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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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律师解答特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造成特大事故,并是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27 21:42:151

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标准,规定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面临行政追责;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如果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述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惩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轻重无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2023-08-27 21:42:242

特大交通事故的定义

法律主观:特大事故的定义是指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特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标准为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27 21:43:021

特大交通事故标准是什么

特大交通事故的标准,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二条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2023-08-27 21:43:091

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重特大事故认定标准如下: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两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的事故;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两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如下: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综上所述,特别重大事故标准为: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8-27 21:43:191

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如何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 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
2023-08-27 21:43:261

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一、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如下:(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二、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2、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2023-08-27 21:43:341

重大交通事故与特大交通事故

法律主观: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分类标准如下: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客观:《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
2023-08-27 21:43:541

特大交通事故是什么

特大交通事故 的标准是: 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重伤11人以上;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8-27 21:44:041

特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特大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 警告 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 交通事故 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 管制 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 证人 ,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 法规 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 证据 ,控制 犯罪嫌疑人 ,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2023-08-27 21:44:271

特大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1、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2023-08-27 21:44:371

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判刑视情况而定: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根据实际的违章行为给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27 21:44:471

京港澳高速公路发生过什么特大交通事故

京港澳高速公路发生过什么特大交通事故 2012年10月5日0时25分许,京港澳高速韶关乳源段南行1921公里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7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2012年07月23日京港澳高速公路17.5公里处积水救援现场了解到,截至23日14时30分,救援部门已经清理出被积水淹没的47辆车,23日未再发现被困人员。 2014-01-22 韶关高速交警一天共处置事故48起。京珠北路段车流总量为53688辆次,为平常的3倍多。 2015-02-11京港澳高速公路938公里时,因乘车人携带的大量危险化学品在车厢内突然发生爆燃,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 2013-06-03京港澳高速公路明港至确山段,确山服务区向南1000米内发生8起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无小事,行车请注意安全! 2013-6月4日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段的连环撞车事故,共造成36辆汽车受损,49人受伤。49人中,经医院抢救无效先后死亡14人,重伤5人(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出院6人,24名轻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现场附近是团雾多发路段,仅去年就发生两起撞车事故,造成3死12伤。 资溪是发生过什么特大交通事故 你提出的问题涉及的时间跨度太大,即使是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也得花上时间去查询档案才能有结果。 高速公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业主应承担怎样风险 这些情况都会由 *** 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分清责任,然后按照责任给予处理的。 15号晚陈旗交通事故海拉尔附近陈旗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三死二伤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商丘4.13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发生的? 310国道河南商丘民权县境内,一辆商丘开往郑州的客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客车坠入路旁一鱼塘,造成9人死亡,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至此,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2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 特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 的建议;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历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滨保高速天津界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学生是哪的? 大都是河北省唐山学院保定籍学生 滨保高速天津界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35人死亡吗? 是的 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往往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相伴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 团雾并非高速公路的伴生物,言辞不严格;团雾与事故之间不存在“相伴”的关系,而是“引发”、“造成”的关系。建议修改为“漂浮在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往往引发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 “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缺主语;人们概念太大,应该是“过往人车”;前句用句号不妥。建议修改为:“漂浮在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往往引发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它严重威胁著过往人车的生命财产安全“。 徐州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为什么现在才公布? 7·16徐州特大交通事故:由东至西的八集枣园-徐州食品城的客车与一辆从北向南的货车发生相撞,当场导致多人死亡,若干人受重伤,客车只剩下后下半部分,货车翻掉在路边的深沟里。许多死伤人员和行李当场被抛向路面,尸横满地,惨不忍睹! 你可以百度搜索 小嘴巴大胃口 她的部落格里有当时的实拍和事件的详细报道。 京港澳高速656公里处归哪个地方,发生交通事故诉讼找哪个法院 您好,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可以是事故发生地,也可以是任一被告所在地;原告起诉可以任选一个法院诉讼。
2023-08-27 21:44:571

柳州公交车掉江事故是哪年

柳州公交车掉江事故是2000年,7·7广西柳州壶东大桥特大交通事故是指2000年7月7日,广西柳州市壶东大桥发生的一起公交车坠入柳江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车内司乘人员79人全部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事故原因经查是由于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驾驶员未遵守安全行车规则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依法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检察机关认为,于志华等9人主要地、间接地导致了“7·7”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分别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2023-08-27 21:45:051

现在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划分标准分别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8-27 21:45:152

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

一、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重大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交通事故多久出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驶证会吊销吗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8-27 21:45:331

2011年重大交通事故有哪些

  1月 1日:晚9时40分左右,云南省镇雄县坡头镇一微型客车发生翻车,造成4人死亡、7人受.  1月11日:18时30分左右,河南平顶山运输公司一客车在许平南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23人受伤,其中6人伤势严重。  1月26日:8时,广西河池大化县发生翻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  1月29日:14时40分,宁夏区西吉县红耀乡境内一辆客运车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  1月31日:下午,云南泸水县大兴地乡一辆双排客货两用车,翻下山箐,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  2月 4日:福建南平邵武,中巴车避让摩托车翻落水库12人死亡。  2月 7日:14时10分,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一辆违法超载农用摩托车发生侧翻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2月10日:下午2时14分,廉江市石角镇失控大货车连撞7摩托车2汽车,致7死8伤。  2月15日:雷州市龙门镇境内的207国道德地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大客车相撞的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  2月19日:凌晨,广东省广(州)佛(山)高速发生小汽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2月21日:沈海高速广东阳江段21日凌晨发生大客车与相撞事故,7人死亡,1人重伤。  3月 6日:2时16分,浙江台州市东矶岛水域一渔船触礁沉没11人遇难。  3月11日:0时0分,新疆喀什地区一辆大客车坠入山下造成16人死亡。  3月12日:10时10分,吉林白山市万良镇附近,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加长货车相撞,大客车坠入万良河套,造成21人死亡。  3月12日:1时0分,贵州六盘水市盘县发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9人死亡。  3月14日:7时50分,西藏昌都地区一辆客运车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6人死亡。  3月16日:5时30分, 山西临汾地区发生大型半挂货车与大客车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重伤,10人轻伤。  3月16日:凌晨1时20分左右,沈海福建高速泉州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7死39伤。  3月23日:4时左右,新疆连霍公路客车起火,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4月 4日:6时30分左右,广西大货车与小车相撞致6人死亡。  6月 2日:北京平谷面包车撞入小学生队伍3人死亡21人受伤。  6月 4日:15时左右,广东省长深高速惠河段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1人受伤。  6月24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广东遂溪县境内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中巴相撞事故,至少4死5重伤。  6月26日:四川德阳,成绵高速发生车祸致6人死亡16人受伤。  6月27日:17时50分许,甘肃定西技校教练车从桥上翻下6死16伤。  7月 2日:3时50分左右,山西太长高速路(太原市-长治市)827公里处,坠入路边沟壑,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  7月 4日:3时50分,湖北仙桃市境内,一辆货车在随岳高速公路珠玑站附近,与一辆客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两车翻至护栏外并起火,造成包括货车司机在内的23人死亡,29人受伤。  7月 5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发生扶梯逆行事故,造成1名少年死亡,20余乘客受伤;  7月17日:下午,京沈高速公路辽宁盘锦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  7月21日:凌晨4点49分左右,浙江甬台温高速(宁波往福州方向)发生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半挂货车事故,9人死亡,3人伤。  7月22日:凌晨4点,京珠高速信阳明港附近一辆大客车发生燃烧,41人死亡。  7月22日:四川乐山电业局电力抢险车在金口河区发生交通事故5人死亡8人受伤。  7月23日:20时34分,两列动车在温州发生追尾,致车厢脱轨坠桥,造成40人死亡,192人受伤;  7月25日:上午,广东顺德105国道大良古楼路口,发生一起大货车翻侧事故,造成2死3伤。  7月25日:7时30分许,海南三亚东线高速发生重大车祸。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  7月26日:下午,北京西五环主路,北京两车在应急道追尾造成3死9伤。  7月27日:凌晨,广州开往杭州客车在江西凌晨在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追尾,4人死亡,28人受伤。  7月27日:6时40许,四川德阳市中江县通济镇发生货车与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  7月28日:清晨06时55分,江西樟吉高速今晨警车与货车相撞,  事故造成警车上2名押解工作人员、2名移送服刑人员死亡。  7月29日:6时许,京藏高速公路宁夏吴忠市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  7月29日:下午3时左右,距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50余公里的s105国道上发生一起面包车与越野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  7月31日:20时许,甘肃省国道309线永靖县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  7月31日:15时许,广西隆安县境内国道324线1759km+100m处,大客车翻车,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  8月 4日:凌晨5时多,沈海高速茂名段(茂名往湛江方向)的鉴江大桥路段发生一起面包车追尾撞上一辆重型大货车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面包车上7人全部当场遇难。  8月 4日:晚9时许,福银高速襄州区龙王段发生一起银灰色轿车与面包车追尾的特大交通事故,面包车侧翻,造成7人死亡,多人受伤。  8月 5日:8时20分,河北隆化县境内发生一起轿车货车相撞事故。造成轿车内4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8月 5日:晚9时11分,广西三江至北海高速宜柳段一辆大客车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追尾,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8月 6日:清晨4时30分左右,沪昆高速江西上饶境内发生两辆半挂车追尾侧翻后撞上一辆货车和一辆小客车的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4人受伤。  8月 9日:15时15分许,江西省信丰县大塘埠镇境内,发生大客车与中巴车相撞事故。致7人死亡、20人受伤。  8月 9日:下午,广西柳城县独山水库库区发生中型客车坠崖,造成7死12伤。  8月11日:下午5点50分左右,北京东四环小武基桥附近,一辆小客车撞上停在应急车道内的金杯车,致3死2伤。  8月12日:早上7时许,北京通州,班车撞上面包车,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  8月12日:上午,浙江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发生一起大客车侧翻的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30余伤。  8月12日:14时许,广西国有黄冕林场发生施工作业车翻倒,致3死14伤。  8月12日:云南昭通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客车翻落深沟事故,不幸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  8月12日: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发生一起煤矿跑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8月13日:凌晨,一艘载有7人的渔船在浙江台州路桥海域失事。5人遇难,2人失踪。  8月14日:18时16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越野车相撞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8月15日:14时30分左右,一辆台湾旅游团乘坐的旅游客车,在在吉林珲(珲春)乌(乌兰浩特)高速公路九台境内与一轿车相撞后侧翻至路边沟内,造成4名台湾游客当场死亡(其中1男3女),17人受伤。  8月17日:凌晨3时48分,新疆阿勒泰发生客车与前方停靠路边的重型货车追尾的事故,造成6死3伤。  8月17日:中午12时许,陕西省关中平原中段的312国道乾县段发生中巴车侧翻事故,造成4死15伤。  8月18日:凌晨,京藏高速内蒙古自治区兴和县段发生31辆货车相继追尾事故,造成至少6死5伤。  8月22日:中午12时许,四川蓬溪县发生一起中巴车与开往蓬溪县的黑色小轿车相撞车祸,  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2人轻伤。  8月26日:上午6点15分左右,上海郊区一辆货车撞向一长途客运巴士,两车先后侧翻,大巴侧翻后压到一侧电动三轮车,致三轮车上两名老人当场死亡,相撞两车上29人受伤。  8月26日:18时20分,浙江舟山海域万吨货轮撞沉渔船,致使渔船上8人下落不明。  8月28日:凌晨5时许,河北尚义县,一中巴车与路边停靠的半挂车追尾,造成18人死亡,16人受伤。  8月29日:凌晨零时30分许,新疆217国道克拉玛依乌尔禾境内发生一起小轿车与重型自卸货车尾部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5人当场死亡。  8月29日:上午8时许,四川内江威远县新场镇裕河村,一农用三轮车冲下山坡,造成4死6伤。  9月 3日:20时许,广西来宾市铁路路段发生一起火车与摩托车相撞交通事故,致电动摩托车上3人死亡。  9月 6日:上午9时许,312国道河南信阳发生一辆面包车钻进货车底部事故,造成面包车上两人当场死亡。  9月 9日:12点55分许,新疆哈密省道303线31公里处,1辆半挂货车疑刹车失灵连撞6车致6死6伤。  9月11日:下午,宁芜(南京-马鞍山)高速公路马鞍山段发生一大客车与水泥槽罐车相撞事故,造成9人死亡27人受伤。  9月11日:下午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定卫路镇发生面包车与摩托车相撞事故,致摩托车上3人死亡。  9月12日:凌晨2时许,新疆阿克苏一尚未正式投入使用的支线公路发生两车相撞事故,致使4人死亡。  9月13日:凌晨,河北省大名县,一辆城市越野车冲进路边沟里,造成车上6人全部死亡。  9月14日:清晨,包茂高速公路(内蒙包头-广东茂名)陕西省榆林无定河大桥段接连发生6起追尾事故, 共涉及19辆车,事故导致3人死亡4人受伤。  9月14日:20时54分,上海外环线近发生一起员工班车侧翻事故,造成11人死亡,13人受伤。  9月16日:16时30分,湖南娄湘公路三轮施工车、的士、大货车三车追尾致4死6伤。  9月17日:13时50分,四川阿坝州松潘县黄龙雪山旅游车侧翻,致7人死亡,30多人受伤。  9月18日:14时许,广西象州发生一辆大客车与一辆牵引车正面碰撞的车祸,致3死4伤。  9月21日:凌晨4时许,广西柳州市境内,贵阳至深圳大巴车与大货车追尾,致3死7伤  9月22日:8时左右,贵州遵义市汇川区境内,一辆从广州开往南充的大客车发生翻车事故,致7人死亡。  9月24日:凌晨2时许,贵州六盘水凉都大道,一轿车司机酒驾追尾致4人死亡。  9月26日:6时50分左右,山西灵石县冷泉村接送学生面包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  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  9月27日:上午6点57分,贵州省铜仁市玉铜公路,运输货车失控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并侧翻,  致4死1伤(摩托车两人死亡,货车2死1伤)。  9月27日:14时许,上海地铁10号线发生追尾,致271人受伤(无危重伤员,无人员死亡)。  9月28日:凌晨,新疆东部的鄯善县境内发生一起客车追尾大货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34人受伤。  9月28日:上午,安徽蒙城县板桥西新三关村,一辆客车与大型货车相撞,导致2人死24人伤。  9月30日:上午10时许,湖南浏阳市太平桥镇浏跃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2死2伤。  9月30日:下午17时10分左右,四川通江一商务车坠桥造成2死5伤3失踪。  10月 1日:下午,一辆载有34名乘客的大型客车在湖北兴山境内S312省道坠入三峡库区支流香溪河。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伤。  10月 3日:上午9时许,京藏高速进京方向南口出口,一客车和一大型货车追尾,至少30人受伤。  10月 3日:晚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目前已确认7人死亡。  10月 6日:凌晨1时12分许,浙江台州一辆载有8人轿车与货车相撞致轿车上7死1伤。  10月 6日:10月1日至6日,广东共发生交通事故259起,造成61人死亡,331人受伤。  10月 7日:上午7时许,连霍高速(河南郑州方向285公里处)发生24辆汽车连环相撞事故,  截至目前事故至少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  10月 7日:11时40分左右,河南社旗县境内,一辆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11人死亡。  10月 7日:15时30分许,天津境内一高速路,一辆大客车与小轿车追尾后发生侧翻滑行事故,  造成大客车上35人死亡,18人受伤。  10月 8日:上午6时许,在浙江沪昆高速诸暨段发生三起货车相撞事故,8辆货车追尾。5人死亡。  10月10日:15时40分许,一辆长春籍大客车在吉林省农安县境与同向行驶的一辆货车追尾。  事故造成3人死亡,24人受伤。  10月10日:中午,四川广安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致3人死亡。  10月11日:下午,黑龙江鸡西市1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3人被困井下。  10月12日:凌晨1时20分许,甘肃兰州市南滨河东路一小轿车失控翻入河滩,致车内3人死亡。  10月12日:凌晨3时30分,高速公路g30甘肃武山县山丹乡段发生3辆大型车辆相撞事故,致4人死亡。  10月13日:0时12分, 广西南宁地区宾阳县境内,一辆面包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4死1重伤。  10月13日:凌晨3时50分,二广高速湖北荆门沙洋县境内发生大客车爆胎侧翻事故,致34人受伤。  10月13日:凌晨4时许,湖北荆州一辆大客车,冲出高速困住43人,致9人轻伤,2人重伤。  10月13日:中午,广西柳州市柳江县境内,一无牌大货车连撞两大客车,致1死14伤。  10月13日:深夜,福建南安,一辆小型越野车追尾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越野车上7人全部死亡。  10月16日:下午4时许,一辆湖北荆州籍大客车在湖南吉首市永顺县青坪镇境内侧翻,致10死33伤。  10月17日:0点20分,上海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发生两辆相向行驶的轿车迎头相撞事故,造成5死2伤。  10月20日:8时许,包茂高速公路陕西洛川境内20余车相撞,造成5死20余伤。  10月20日:上午,山西襄垣县一大货车闯闹市与公交等相撞,致1死7伤。  10月20日:20时30分许,重庆内环货车侧翻撞上小轿车4人死亡。  10月22日:上午6时许,安徽金寨县,一半牵引挂货车与面包车迎面相撞,造成2死9伤。  10月22日:上午6点多,荣乌高速天津境内30多辆汽车连环相撞,致8人死亡,多人受伤。  10月23日:上午11时左右,广东韶关北郊河边厂附近发生4车相撞交通事故,致3死3伤。  10月23日:11时53分,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一3岁男童被货车碾压致死。  10月23日:18时13分,4年轻男子翻越广深铁路被飞驰列车撞倒2死2伤。  10月23日:21时30分,新疆和田墨玉县,一辆中巴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致12死2伤。  10月24日:17时许,广东增城市新塘牛仔城附近,一3岁女童被小轿车碾压致死。  10月27日:21时许,贵州锦屏一小区发生爆炸 事故致2人死亡2人受伤。  10月28日:凌晨,安徽省长丰县连环车祸,致2名抢救交通事故伤员的见义勇为村民1死1伤。  10月29日:凌晨1时35分,深圳一轿车车主醉驾与泥头车相撞致泥头车侧翻,轿车内4人身亡。  10月29日:7时30分许,兰渝铁路甘肃临洮一运输车翻车坠谷致24死4伤。  10月29日:7时到8时之间,京港澳高速河北沙河段发生7起追尾事故,造成3人死,多人伤。  10月29日:下午3点左右,河南省汝南县1名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发生事故,致5死3伤。  10月30日:2时15分,广州黄埔大道隧道一挂假军牌小客车撞死4名道路施工人员。  10月31日:18:30左右,京藏高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段,发生3车追尾,致4人死亡。  11月 1日:11时30分许,贵州黔南州福泉市,两辆装载炸药的货车发生爆炸,致9死260余伤。  11月 1日:16时20分许,304国道辽宁本溪歪头山镇段,一辆货车和客车相撞,致5死27伤。  11月 2日:凌晨1时03分,京港澳高速广东韶关段客气货车追尾,致2死2伤。  11月 2日:凌晨1时,吐库高速公路新疆库尔勒段,一辆小型客车与重型货车追尾,致5死4伤。  11月 2日:6时50许,京藏高速内蒙古包头境内三车追尾,造成1死1伤。  11月 2日:13时17分,云南省罗平县山坡落石致一辆农村客运面包车坠入深沟,致4死2伤。  11月 2日:19时许,沈海高速福建省宁德市路段发生四车追尾事故,致2死5伤。  11月 4日:22时43分许,青海民和县109国道享堂大桥以东约1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致7人遇难。  11月 5日:上午9时59分,四川苍溪县龙山镇河地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并引发火灾,致5人死亡。  11月 6日:23时50分许,沪昆高速(贵溪段)发生六车连环相撞 4名男子当场身亡。  11月 7日:凌晨4点左右,江苏南通沈海高速连发两起车祸,共3辆挂车相撞,致3死1伤。  11月 7日:晚9时50分许,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大巴车雨夜翻入100米深沟,致1死28伤。  11月 8日:上午8时许,贵州遵义县南白镇发生一起车祸,造成2人失踪、2人受伤。  11月 9日:上午10点17分,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一重型罐式货车与客车相撞致6死12伤。  11月11日:吉林延边延三公路一客车翻入深沟已致6人死亡25人伤。  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云南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6死25伤。  11月15日:上午9时20分,河南伊川县一辆公交车与一辆中巴客车相撞,造成36人受伤。  11月15日:21点06分,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吐乌大高速发生13辆车连环相撞事故,致4死9伤。  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庆阳市正宁县一幼儿园校车被撞,致21人死亡(其中19名幼儿),44人伤。  11月18日:凌晨4时15分左右,湖南常德临澧县一客车撞向收费站 造成3死23伤。  11月18日:上午7时左右,安徽省全椒县合宁高速今晨发生5车相撞事故 已致4人死亡  11月21日:沪昆高速公路贵州三穗县境内发生一起6车追尾事故,造成3死6伤。  11月21日:早晨6时40分左右,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洞口县境内20多辆车连环追尾,致5死多伤。  11月22日:5时30分许,京藏高速公路包头段,一半挂车与小客车追尾相撞,造成7人死亡。  11月23日:8时30分左右,武汉至宜昌高速公路仙桃境内发生40多辆车追尾事故,致6死24伤。  11月23日:13时35分左右,四川雅江县恶古乡境内一辆载19人的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7死2伤。  11月23日:14时许,宁夏灵武市发生轿车与客车相撞事故,导致7人死亡、1人重伤。
2023-08-27 21:46:041

交通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主观:交通事故的等级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有等级之分,等级的划分有一定的标准,并非凭感官和生活经验判断得出。划分标准是: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客观: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2023-08-27 21:46:161

中国交通事故有哪些?

2015年重特大交通事故如下:三月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一、3月2日,河南一民间演出团队雇用无证人员驾驶的包租客车、行至弯坡路段时,因超速行驶导致客车翻坠,造成20死13伤。交警提示,包车出行,请到正规专业交通运输单位租用有营运资质、安全性能可靠的车辆,配备驾驶经验丰富、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二、3月1日凌晨,黑龙江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放置警示牌,导致后方大客车未能及时发现,紧急制动避让时发生侧翻,造成4死17伤。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停留。四月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4月4日,甘肃临夏一辆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违法乘载17人,行驶至一村道时翻坠崖下,造成12死5伤;贵州毕节一辆中型普通客车乘载24人(核载19人),行至一村道时坠落河床,造成21死3伤。交警提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是严重违法行为,事故风险高,农用车载人安全隐患大,请不要搭乘不安全、不合格车辆,注意出行安全。五月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一、5月4日,一辆装载76吨(超载340%)瓷砖的重型货车行至江西景德镇一斜坡路段时发生侧翻,将一小轿车埋压,造成车上6人全部死亡。交警提示,货车超载导致车辆重心升高,翻覆风险增大,请货运驾驶人自觉抵制超载运输,为人为己留一份安全。交警提示,春夏之交,天气复杂多变,遇恶劣天气请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转向。三、5月9日,一辆重型货车拉载30吨货物(超载150%)行驶至云南省蛮金公路时,因超载制动不及刮撞路旁车辆、行人,造成5死1伤。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会严重影响车辆操控性能,加大刹车距离,并容易发生制动失效,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货运驾驶人请不要超载运行。四、5月9日,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违规拉载9人,行至湖南省祁东、祁阳两县交界处时,翻入路侧水塘,造成5人死亡。交警提示,无牌、超载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请农民朋友出行时选择正规营运车,拒绝超员车,拒绝货车载人。五、5月11日,一辆载8人的面包车行至云南省巧家县一在建通乡油路时,翻下300米悬崖,造成6死2伤六、5月11日,湖北十堰市发生一起小型货车违法载9人在乡村桥梁翻落的事故,致驾乘人员全
2023-08-27 21:46:321

交通事故四人死亡属于多大事故

一、交通事故四人死亡属于多大事故1、交通事故四人死亡属于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就属于特大事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023-08-27 21:46:411

交通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交通事故四个等级:(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2023-08-27 21:47:082

盐城高速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致11人死亡,如何避免此类事故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几乎家家户户都赔上了小轿车,然后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然而要怎么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呢?盐城高速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021年4月4日0时51分许,沈海高速江苏盐城段898公里处发生四车相撞交通事故,已致11死19伤,通报称,4日0时51分许,一辆大货车行驶中突然穿越中央护栏与对向一辆大客车相撞,致大客车侧翻,造成大客车上7人死亡,19人受伤,大货车上2名驾乘人员死亡。随后,大客车后方行驶的两辆货车为避让前方事故相继发生追尾致侧翻,造成货车2名驾乘人员死亡。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受伤人员均已送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当地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和卫健部门全力开展现场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受伤人员正在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4月4日,沈海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已知造成11人死亡,受伤人数仍有待统计。一辆大货车穿越中央护栏后与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大客车翻车,现场交通单向中断。其后,后方2辆货车又相继发生追尾碰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做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预防特大交通交通事故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地开展下去。然而,有的基层交警部门和民警,对事故的预防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及缺乏工作恒心,工作被动,不积极,严重影响了事故预防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因此,基层交警部门应联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提高民警对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的认识,增强民警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转变观念,端正工作态度。各级交警部门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事故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民警们要坚持苦练基本功,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事故防范工作的能力。绝不超速行驶超速行驶高速行驶极易破坏汽车的操纵稳定性,车速过快,往往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使驾驶员判断和躲避险情的时间缩短。所以人们常说“十次事故九次快”,是有道理的。避免在恶劣的天气下驾驶下雨或下雪时总是开着雨刷。为挡风玻璃除霜,以免上面全是雾气。打开车头灯让其他驾驶人士看见你的车辆,这也是美国某些州的交通法律之一。尽量避免在下雪时驾驶,特别是如果你的车子是后轮驱动。如果你必须在下雪天外出,请以特别慢的速度驾驶,轻踩制动器和油门,并提高停车距离。机动车交通事故预防要点一是机械原因,如刹车、方向等安全机件失灵。出车前一定要对机动车安全机件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安全机件正常有效,从而避免因机动车安全机件失灵而发生交通事故。二是驾驶员交通违法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礼让,谨慎驾驶,自觉做到系好安全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速驾驶、不超载驾驶、不客货混装,各行其道,保持安全车距等。加强路面管控,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针对车辆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特点,加大对车辆酒驾、醉驾、毒驾、超载超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形成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并在大队辖区内多次开展专项治理清理行动,加大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加强路面管控。
2023-08-27 21:47:161

特大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呢

法律分析:特大交通事故的标准: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2023-08-27 21:48:321

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如下:1、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2、一次重伤11人以上;3、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4、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5、一次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8-27 21:48:421

特大交通事故问责处理

法律分析:相关制度规定,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面临行政追责;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如果一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级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27 21:49:031

交通事故原因主要包括

问题一: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三是车辆故障。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二: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驾驶司机车速过快,酒驾和疲劳驾驶,雨雪大雾天气,违章驾驶。 问题三: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建设的动脉.每个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参与交通活动.人、车、路、环境和交通管理构成了道路交通一个大的系统,交通事故就是这个大的系统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超出正常情况而达到系统不能容纳时导致的产物,是交通活动过程中的附属物. 道路交通系统是一个相当宽容的系统,它允许驾驶员、车辆、道路、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在系统失灵或发生交通事故前有较大范围的变化.也就是说,系统某个因素失调不一定会造成交通事故,但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是系统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不协调造成的. 道路交通的安全与否,取决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综合系统的各个环节连续的协调工作 .所以说,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统中各个环节是否协调. 下面从人、车、路、环境和管理五个方面,宏观地简述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原因 这里所说的人,是指驾驶员、骑车人、行人、乘车人等参与交通活动的人. 1.驾驶员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60%以上,加上无证驾驶的约达到70%.从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作用来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驶、违章操作、违章超车、逆道行驶、违章装载、酒后驾车 .这些违章行为反映了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骑车人的原因自行车交通是我国交通的特色.据统计 ,我国现有非机动车大约3亿多辆,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骑车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3%.骑车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猛拐和抢行. 3.行人的原因 据全国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表显示 ,因行人过失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不走人行道,无视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横穿马路. 4.乘车人的原因 乘车人违章导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将身体伸到车外以及车辆没有停稳就上、下车. 二、车辆的原因 车辆造成事故主要表现在车辆性能差、机件失灵.每年全国因机动车机件故障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数约占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现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标志不全、路面障碍和道路不符合标准. 四、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环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乱,通过能力低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 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国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经验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学管理 .虽然在几个大城市引用了国外的交通监视控制系统,但还没有被人们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等比较落后,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违章行为得不到纠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鹕锁0604 2014-11-05 问题四: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意外事故的发生率非常低,没有统计意义。绝大多数都是违法行驶造成的。所以,可以认为引发事故的唯一原因是:事故中必定存在一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违法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 问题五: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主观(内因)原因,有客观(外因)原因.有直接原因,有间接原因。从我国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可从人、车、路、环境、管理五个方面.但人是主导因素。(1)人的原因:人是指参与交通行为的所有的人,如驾驶员、骑自行车的人、行人、乘车人等。这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他们的心理素质、职业道德、文化程度等有关。(2)车辆原因:主要是指车况是否符合技术要求。(3)道路原因:路况差、混合交通、路面障碍多和道路建筑本身就不符合标准。(4)文通环境原因:主要表现在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过能力低,碰撞机会多,车辆的速度差大、道口标准不符合要求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5)交通管理的原因:对现有交通法规执行不严;对道路交通的监控、管制、指挥、通讯设备不适应当前交通发展的需要. 问题六:车祸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什么违章和什么违章? 酒驾和超速 问题七:引起汽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劳驾驶。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 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 三是车辆故障。 四是违反交通法规。 问题八: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驾驶员责任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驾驶员负事故责任的原因很多,在这里不可能一一详列,具体可查看《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但总的原则是,要根据事故各方的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间的作用力的大小来确定所负的责任比例。 问题九: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包括哪些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水、陆、空交通运输日益发达、完善。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给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不少的损失。如果大家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就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及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讲讲怎样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开车,坚持做到“十要十不开”,确保行车安全。 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违章车; 二要经常做好车辆保养,不开带病车; 三要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四要做到安全装载,不开超载车 五要按规定车道行驶不开急躁车; 六要做到文明礼让,不开睹气车; 七要按照规定车速,不开英雄车; 八要超车注意迎面来车,不开莽撞车; 九要掌握行车规律,不开盲目车; 十要坚持预防为主,不开冒险车; 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残疾人专用 车和助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具有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文明骑车,坚持做到“十不要”,养成良好的骑车习惯。 一不要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三不要在人行道上骑车; 四不要在市区或城镇道路上骑车带人; 五不要双手离把或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六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七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行驶; 八不要争道抢行,急转猛拐; 九不要酒醉后骑车; 十不要擅自在非机动车工安装电动机、发动机。 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要点: 行人应当在道路交通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增强自我保护和现代交通意识,掌握行人交通安全特点,防止交通事故。 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走;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车行道,须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须直行通过,不要图方便、走捷径、或在车前车后乱穿马路。 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 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不要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高龄老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乘车人预防交通事故: 1.乘客在乘坐各类交通工具 (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 时要增强安全观念,预防交通事故。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维护乘车 (船) 秩序,不争先恐后。 4.汽车行驶途中,不要将头、手伸出车窗外。 5.行驶途中,不要编结毛线。 6.车 (船) 未停稳,不要急于上、下车 (船)。 7.乘坐飞机轮船时,应了解紧急疏散通道(门),熟悉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8.乘坐飞机时,要系好安全带,飞机起降时,不要使用无线电话。 9.不要站在火车的车辆连接处或坐在船弦栏杆上。 10.乘坐小客车时,前座乘客应系好安全带。 11.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和侧坐。...>>
2023-08-27 21:49:111

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有相应的等级划分,一般是根据死亡和重伤的人数和损失的财产数额的多少来划分,特大交通事故,顾名思义,是最高级别的交通事故,这种特大交通事故是怎么认定的呢?处理这种事故的程序有哪些?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其中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如何处理特大交通事故?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4、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调查组的职责如下: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等项目。 特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结束。 特大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危害到了社会的公共安全,社会影响广泛,也为我们敲响警钟,需要慎重对待,一经发现是特大交通事故,必须上报当地的政府部门,调查分析事故的成因,也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和保持,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2019
2023-08-27 21:49:191

什么是重特大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8-27 21:49:462

2019商丘4.13特大交通事故怎么发生的?

发生原因是一辆商丘开往郑州的客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最终导致客车坠入路旁一鱼塘,造成9人死亡,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至此,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23人已脱离生命危险。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4、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5、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2023-08-27 21:50:121

交通安全新闻!!!!!!!!!!!!!!!!!!!!!!!

  交通安全 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中,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2008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与2007年相比,分别下降19%、10%、25%、15%.39%。  近年来,有以下情况:  一、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0%。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二、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较多,中间月份事故相对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三、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发生于日间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导致5112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51.8%;夜间发生177539起,导致4761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间时段(14:00~22:00)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较高,共死亡44835人,占总数的45.4%。  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五、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六、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但所占比例较高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七、二、三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八、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九、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一)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较多。平均每月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于其他月份,分别发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运期间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减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严重,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导致7起,占总数的14.8%;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导致事故5起,占总数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占总数的36.2%。此外,因机动车制动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导致9起事故,占总数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营运车辆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1.7%和60%。跨省长途营运客车肇事12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41.4%;中短途营运客车肇事17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58.6%。营运货车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4%和36.7%。  (五)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发。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发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3.6%和92.3%。其中,国道、省道上共发生22起,比2004年减少2起,占总数的46.8%;县道、乡道上共发生7起,同比减少15起。高速公路上发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坠车事故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发生单方事故28起,占总数的59.6%。其中,有21起为坠车事故,多发生在西部多山地区,占总数的44.6%。非单方事故中,发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两者合计占事故总起数32.6%。(资料来源:公安部)  公安部通报的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基本工作思路。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运量将持续形成高峰;周期性道路改造的里程增多,在一定程度将加大公路事故预防工作的难度;农民生产、生活出行增多,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仍将存在。进入7月份,持续高温天气,疲劳驾驶将对交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暑期旅游和晨间道路交通活动增多。从2001年至2005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看,7月份平均发生交通事故52803起,死亡人数在7700人至8900人之间,平均死亡8438人,占全年总死亡人数的8 %,高于3月、4月、5月、6月;平均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26起,其中平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2起。  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4·17会议精神,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第三季度要继续把预防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省份,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战略。为此,公安部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湖北、湖南、广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区、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通过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严管交通秩序上有新的突破;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检查,在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上有新的突破;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上有新的突破;深入调查研究,在认识和把握事故规律上有新的突破。总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安全,使公民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因驾驶员违法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有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占全年死亡总数的87.4%。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  据了解,2004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在春运期间,地点相对集中在西南部地区,仅在春运40天内,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事故18起,占总数的32.7%。  为春运出台新措施  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展开,公安部作出不合格车辆禁止上路、严禁长途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介绍,春运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另外,要加强路面交通管理和控制,及时了解掌握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山区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九死一生。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车来,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2023-08-27 21:50:293

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出了重大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出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是:(1)作为交通肇事方不要逃逸;(2)保留好现场,固定有关证据;(3)与交警及时做好沟通;(4)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如对认定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一、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例部门。3、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及将所发生特大事故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二、交警什么情况可以扣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5、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6、学习驾驶员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的;7、驾驶两轮摩托车未带头盔的;8、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9、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10、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行驶合法凭证的;11、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12、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13、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相对于普通交通事故来说是非常的严重,所以必须要向管理部门来进行报告,同时也是需要书写情况说明书也就是报告书,而且时间紧急,必须在24小时之内完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27 21:50:391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1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   负责人:王文 电话: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2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xx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4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xx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xx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5   一、目的   为了使发生在我矿所属单位或管辖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害程度,特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矿所有机动车使用单位,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三、引用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体化管理标准。   四、基本情况   1、机动车情况   矿现有车辆单位10个,30台以上车辆单位2个,2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1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2台以上车辆单位3个,1辆以上车辆单位6个。   矿现有车辆122台,:大型货车43台,(5T以上)、小型货车7台(1.25T以上)、大客车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车6台(9座以上)、小轿车42台、特种车1台、(警车3台、医用救护车2台、吊车1台〈25T〉、洒水车2台。   2、驾驶员情况   在岗驾驶员130人。   3、本市道路情况   (1)、国道:207国道、晋阳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长晋高速公路。   (2)、省道:晋长公路、晋韩公路、陵沁公路。   (3)、县道:晋张公路、周犁公路、东大线。   4、交通事故危害辩识及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不确定性,无特定的时间、无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主要形态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倾覆、堕车、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种,损害后果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损害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矿成立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矿领导   成员:由保卫科、安全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党委工作部、武装部、医院、物业、矿办公室、居委会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先向110(或122)报警,再向保卫科、交安办报警(电话:)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太保:),说明事故基本情况。   (3)、发布应急命令,调动各应急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   2、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现场抢救组:由保卫科、武装部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保卫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危险物的控制、转移、消除工作,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勘察和调查。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保卫科、武装部人员组成,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现场保护和交通管制工作。   (3)、医务救护组:由矿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尸体保存、认领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物业、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组成,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抢救抢险所需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组:由工会、居委会和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工会副主席任组长,负责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应急操作   1、接警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或122)、保卫科( )、交安办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警,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路段、事故的形态、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事故及现场的损害现状。   2、应急启动   矿调度室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以及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及应急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3、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2)、矿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和保卫科、交安办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批准抢救方案,组织调动指挥各单位及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3)、现场救援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根据职责,在现场指挥和保卫科、交安办指挥下,做好以下抢救工作:   1)、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使其尽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险。   2)、本着就地就近、争分夺秒的原则,做好医院组织救治。   3)、做好伤者、死者及无需治疗的事故当事人的登记、统计汇报工作(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伤情、病区、病房、治疗情况、手术情况等以及死者尸体的存放地点、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当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证件、携带的物品现金等),并做好记录,以备家属认领或交还本人。   5)、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疏散围观群众,疏导伤亡者亲属、无关车辆及行人,尽力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交通畅通。   6)、做好肇事当事人的监护。   7)、经保卫科、交安办确认现场无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现场,撤除警戒设施,恢复交通。   4、应急结束   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恢复平时状态。   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6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   (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2023-08-27 21:50:471

特大交通事故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特大交通事故 标准是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68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27 21:51:061

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第一条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023-08-27 21:51:161

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如下: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两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的事故;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两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如下: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8-27 21:53:071

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标准处理

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如下: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两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的事故;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两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如下: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8-27 21:53:571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怎么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怎么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承担以下三方面的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对损坏物品的经济赔偿;对人身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可能会被暂扣,吊销驾照。严重的,终身禁驾。 3、刑事责任。如果事故严重程度达到刑事处罚条件,司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逃逸,如何处罚? 告知通用的赔偿专案和计算方法,供你参考: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丧葬费,当地当年六个月在岗工资 8,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当年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的20倍,9,被扶养人(父母)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你好,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具体确定事故责任,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长春重大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刑事责任以法院判决为准,量刑参照我国《刑法》交通肇事罪。 关于大货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司机会怎样处理? 如何处理要看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损害程度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逃逸,终身不得开车,罚款扣分己经不重要了,弄不好还要进局子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部该如何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部门核如何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车借给朋友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了,谁负责?碰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借给他人驾驶时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辆的实际驾驶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车主明知借车人无驾驶资格或车辆有故障还借出的,车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朋友愿意赔,或者需要赔的钱没超过保险范围(如果你朋友有保险拒赔情形,就麻烦了),你本人不用太担心;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你这种情况,如果真调解不了(有人伤的重大事故很难调解),走到司法程式,各地区法院判的不一样,很可能判连带责任,看你运气了。
2023-08-27 21:54:271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翰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023-08-27 21:54:371

交通事故分为哪几个等级

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交通事故也是分等级的:1、按照损失程度分: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2、按照损害后果分: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百万购车补贴
2023-08-27 21:54:471

特大交通事故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特大交通事故量刑的标准是什么1、特大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根据情节量刑。具体是:(1)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023-08-27 21:54:561

一次交通事故3人死亡属于什么性质

重大交通事故.有人死就是
2023-08-27 21:55:054

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重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如下:1、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两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的事故;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两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如下: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08-27 21:55:141

交通事故处理标准

法律分析:1、特大、重大事故,负次要、同等责任以上,拘押10日以上15日以下;2、重大、一般事故,负次要、主要责任,拘押10日以下;3、一般事故、轻微事故,负同等责任、主要责任,罚款50元以下;4、若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百万购车补贴
2023-08-27 21:55:271

谁能帮我总结2011年中国重大安全事故?

去法度网看看吧!资料蛮多的
2023-08-27 21:55:362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处罚如下:1、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述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六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8-27 21:56:001

为什么现在交通事故这么多?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上演,不论有车没车,都存在安全隐患。那么交通事故出现多的原因有哪些呢?大家认为最大的原因是汽车的增多,从而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增加了道路的拥挤程度,我们不能控制汽车的增长速率,但是请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其实更多的原因,源于我们个人。据调查显示,疲劳驾车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劳驾驶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达40%以上。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4小时以上就算疲劳驾驶,必须休息20分钟以上之后才可继续驾驶。二是酒后驾驶。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大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开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杀手。酒后驾驶和驾驶员心理素质有关,他们总觉得经验老道或者存在不会遇到交警的侥幸心理。提醒大家尊重生命,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三是车辆故障。车辆故障也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开车的朋友们要掌握基本的车辆故障检测方法和常识,对自己的车子定期检查维护,做到安全驾驶。四是违反交通法规。抢行、违法超车、闯红灯、不按道路指引行驶、急转弯等等,这些被大家忽视的问题,恰好是发生事故的导火线,交通法规人人遵守,使得行驶有序,才会有一个安全的开车环境。百万购车补贴
2023-08-27 21:56:081

死五人车祸算什么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
2023-08-27 21:56:283

2010年中国发生的比较大的灾难

自己看书吧
2023-08-27 21:56:462

江苏宜兴特大交通事故情况

2019年9月28日上午7时许,G25长深高速2154KM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牌号为豫A5072V的大客车(核载69人,实载69人)在行至该路段时,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车牌号为苏CF3658的半挂货车(货车上有3人)相撞。江苏宜兴警方通报长深高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最新进展:
2023-08-27 21:57:283

7·16江苏徐州特大交通事故的事故详情

事故详情:2011年7月16日13时许,在铜山区大许镇境内323省道与252省道交叉路口,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安徽籍重型半挂货车与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徐州籍客车相撞,客车撞在货车中后部。经核实,事故造成客车司乘人员6人当场死亡。目前,又有3名伤员在医院不治身亡,另有4人伤情较重,经手术生命体征正常,无生命危险;其余19名伤员病情基本稳定。经交巡警部门初步调查,事故客车经营邳州市八义集镇枣园村至市区淮海食品城的客运路线。客车驾驶员邵某当场死亡。事故货车为安徽五河县民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曾某正接受调查。相关调查:17日上午,记者驱车前往徐州7·16交通事故现场。上午11点,徐州铜山区大许镇境内323省道交通顺畅,在十字路口中央显眼的放着临时交通信号指示灯,三四名交巡警不时对过往大型货车、客运车进行例行检查,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据路边村民李老汉介绍,该路段新铺好不到俩月,大家伙都不知道路名叫啥,像红绿灯、安全护栏等交通设施也没有安装齐全,所以过往车辆、行人也很少,有时看到一些汽车车速会很快。“没想到马路开通不久便发生这么大的事故。随后,记者来到出事客车始发地即邳州市八义集枣园村了解情况。邳州八义集镇政府金先生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事故发生后,该镇负责人赶紧联系各村村书记,调查村里有多少村民坐该客车,并安排各村书记及时利用广播让受伤人员家属去医院探望。记者采访听到当地老乡说的最多的话:“咱村伤员虽说有,但都万幸,幸好都坐在车的后排,只是受伤,如果坐在车的前面不然连命都没有了。”枣园村枣南组村民耿威(音)是这次客车上的受伤者之一,据耿威的姐姐介绍,该车停在村子东面的桥头附近,每天发车一般是早晨5点、8点及下午1点,仅此一辆。“今年20多岁的耿威还没有结婚,当天吃完午饭就乘坐下午一点的那班车去徐州打工,很快就在2点多的时候,隔壁庄亲戚给俺家里打电话,才知道弟弟出事了,全家担心坏了……万幸呀!坐在车的后面,只是受伤!”据介绍,耿威目前住在贾汪一家医院,今天还要做手术,现在一家人及邻居亲朋还在医院照顾。邳州市八义集枣园村枣中组74岁的王师傅告诉记者,该客车已经跑了3年多,真的方便了村民出行,就在出事当天下午村里的广播反复提醒大家联系伤员家属,一时间成为焦点,至今村民们仍是心有余悸。据介绍,该客车老板是铜山区人姓赵,司机是大许镇一小伙子,今年不到30岁。“昨天俺们村坐那班车的人不多,仅知道村里没有因为事故出现人命,好在大部分都是坐在后排,俺们庄的人基本上都去医院看望邻庄受伤同乡!” 王师傅告诉记者,伤亡都是附近另一个庄的,其中20多岁的小李一家三口都不同程度受伤,小孩子才9个月。
2023-08-27 21:5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