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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023-08-31 2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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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蓓

  1. 针对政府单位及领导干部

    对于政府单位以及领导干部而言,需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首先,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群众满意是政府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开门接受监督要做到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正确对待、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不愿接受监督,甚至千方百计回避监督、抵触监督。要继续推动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凡作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要更加公开透明。要疏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的渠道,及时检查处理问题,有的还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反映意见的群众。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应对机制。既要做好社会舆论的应对,也要做好社会舆论监督的处理。对于与己相关的社会舆论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于社会舆论监督也要进行监测,社会舆论监督中的害群之马,要坚决将其清除出去,并绳之以法,让社会舆论监督真正实现优化政府与群众之间良好互动的作用。政府单位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这类工具,对与之相关的社会舆论以及社会舆论监督进行监测和预警,来提升处置舆情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的能力。

  2. 针对新闻媒体

    首先,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依靠人民群众完成社会舆论监督。

    其次,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工作要直面问题。新闻媒体应当肩负起社会哨兵的使命,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曝光力度;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敢于揭露不道德行为和不良风气,将落脚点放在解决矛盾、改进工作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3. 针对公众

    首先,公众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舆论监督意识,发现了相关的社会问题后用合理的方式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次,公众要加强自身的监督素质建设。公众要正确认识自身所担负的监督责任和使命,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自身所进行的社会舆论监督时刻处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

皮皮
一、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二、坚持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则要求。
三、把握当前舆论监督的重点。
加强对社会丑恶现象、不道德行为和不良风气的揭露和批评,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
四、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
五、强化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社会责任。
六、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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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舆论监督
2023-08-28 03:05:594

新闻媒体的监督属于什么监督

新闻媒体的监督属于社会舆论监督。而社会监督属于广义的法律监督范围,法律监督分为广、狭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媒体监督的特点: 1、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的方式。其具有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并监督司法权的行使,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2、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媒体监督是一面双刃剑,缺乏制约或运用不当便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的影响,从另一侧面妨碍或破坏司法公正。
2023-08-28 03:06:271

如何利用媒体对案件审理进行监督

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与新闻舆论的监督均有其宪法性依据和现实合理性。司法公正与新闻监督都是民主法治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石。既然两者都不可舍弃,那么,就只能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活动要进入良性互动的状态,有赖于民主与法制得到完善,新闻体到健全,以及新闻媒体、人民法院一道成熟起来。一、新闻媒体监督法院审判工作应遵循的一些制度1、明确采访采范围。明确范围是平衡舆论与司法公正发生冲突的有效方法。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法官一般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保证中立公正的形象。此外,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阴私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也不宜列入舆论监督范围,使舆论监督在法定范围内进行。2、新闻媒体一般不宜公开报道正在审理和虽审理但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即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予以采访,人民法院可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在了解案件全貌及本质的情况下,可以公开报道,但应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涉及到案件适用法律有不同理解的,不得轻率发表肯定或否定的结论性意见。二是对确属审理有误的,为维护法律尊严,一般应当在内部提出或反映,不宜公开大肆炒作。要努力做到了解案件的全貌和问题的实质,特别是对案件侦查和审理情况的追踪报道中,必须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决不能掺入个人主观情绪,更不能代替法官对案件作出影响正常、公正审理的结论。3、限定监督方式。在实践中,至少有三种监督方式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影响,应予限制使用。一是记者一定要有自己客观的调查结论,不能人云亦云,否则将会严重混淆是非;要将新闻事实的来源出处真实地交代给公众。如“据法庭审理查明”、“据被告人供述”等。这样做,可以避免记者在报道中仅凭主观臆断便轻易下结论,从而减少报道的主观性随意性。二是发表贬损、侮辱执行审判职务的法官的言论。媒体可以监督法官超越职务或者职务以外的行为,但法官执行职务是家行使审判权的行为,随意评论损害的不仅是法官个人的声誉,而且还对司法制度造成了损害;三是乱下结论的报道。记者不能根据自身的道观念或法律知识,对案件提前随意作出结论。对于案件的监督报道,要严格注意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把握监督和报道的尺度。对于没有把握或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上有争议的案件以及尚未做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一般只宜报道破案、起诉或审理的消息,不得超越司法程序,抢先报道,更不得利用媒体监督之名,对案件事实、审判程序妄加评议,施加舆论压力。对于不公正审理的案件,新闻媒体应受到相庆的限制,一般只宜报道案件开庭的时间和案件审理结果以及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的内容。在陈述事实和报道过程中,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歪曲报道,不得使用带有侮辱和诽谤性的语言对诉讼参与人,特别是审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司法报道宜专门化、专业化。从事司法报道和监督的记者由于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因此,应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司法运作过程的记者报道审判活动,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众多,还需请法律专家对舆论监督把好政策法律关。5、建立不当监督处罚机制。为了防止新闻监督被滥用,必须对新闻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媒体有权报道和评论庭审活动,但如果报道失误,媒体应承担有关责任。6、庭审采访要经人民法院许可,服从法庭安排。1998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十大电影厂诉讼案时,中央电视台获准在现场实况转播。但是参加旁听的其他诸多新闻记者却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因此,记者并非进入法庭就能任意采访,采访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该规则第十条是专门规范新闻记者在法庭的行为的:“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或摄影”。根据法庭场所情况和参加旁听人数,旁听人员须持人民法院所发的旁听证进入法庭。上述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持人民法院公开、公正、不受任何干扰地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违反这些规定的人,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或独任的安排和指挥。记者旁听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也应遵守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都会给予采访审判活动的记者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特别是重大、典型案件,在群众中有影响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会给新闻记者以协助。#p#分页标题#e#7、审判程序开始后,新闻调查应当终止。中宣部、中央政法委1985年发布的《关于当前辈法制宣传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强调指出:“不超越司法程序抢先报导,更不理利用新闻媒介制造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的舆论。”这一规定仍应严格遵守。此外《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第三条第四款也规定:“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报道,应与司法程序一致。”司法调查是由国家规定的专门机关,由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的人员依照专门的法律严格进行的独立程序,这一程序的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最终作出公开裁决。而新闻报道的根本目的是传播,是要把已经发生的事情客观反映出来,告诉公众。新闻报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派生功能而不是主要功能。新闻记者不是律工作者,不可也无权按照办案程序去调查收集证据,全面了解案情,很容易形成先入为主的见解,不知不觉当成为一方当事人的代言人。新闻记者或媒体如果不能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有可能给法庭带来不应有的舆论压力,影响公正审判。8、客观传播,不要轻下结论或边叙边议。媒体的首要功能是传播,记者的基本职责是观察。在报道审判活动时,媒体仍应将转播功能放在首位。新闻的时效性要求记者和媒体用最快的时间将正在发生的事情告诉公众,而审判活动则要求按程序证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公众对媒体的要求是知情,对法庭的要求是结果。媒体和法庭在对待案件上的时间差别和公众对媒体与法庭的不同要求,反映了媒体和法庭之间关系的内在规律。媒体不可能通过记者的几次采访及有限的调查手段迅速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因此在报道案件审判时,应避免在法庭宣告判决前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结论性的报道,否则就有可能影响法庭的独立审判,也有可能把自己推上被告席。二、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采取的对策1、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舆论监督创造条件。我们应该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活动的实际情况,给公民以知情权,法官有责任本着新闻自由的原则,承认和落实新闻自由,为新闻舆论监督创造条件,减少媒体失实的报道。另外,法官要严格按程序规则审判案件,而不考虑法律程序之外的信息,包括新闻媒体的信息。2、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新闻采访活动的管理。一方面,人民法院欢迎新闻舆论监督,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对尚未判决的案件,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有关审判活动的采访和报道,法官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对新闻媒体的报道做出某些限制。法官应有权禁止新闻媒体就本案进行带倾向性的评论,即使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批评,也要认真核对真实,做到客观真实。3、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记者招待会制度。法院应根据案件折不同情况和诉讼的不同阶段,确定可以公开或应予公开的内容,定期适时地发布司法活动的信息,以便使公众和媒体及时地地了解事件的真相或诉讼的进展。法院应依法公开有关案卷和裁判文书,以供新闻媒体采访人员自由查阅。法院还应当提供法官违纪违法情况,以便新闻媒体正确报道,满足公众知情权。4、制定、完善新闻立法,为新闻媒体监督司法活动设定规则。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新闻法和藐视法庭罪的行为种类、证明标准、举证责任、处罚标准及程序规则等一一加以明文规定,规范新闻媒体的活动,合理确定新闻舆论自由的边界。
2023-08-28 03:06:431

如何看待新媒体监督的作用

在新媒体环境下,把握舆论新格局是舆论监督工作开展的基础。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舆论表达的垄断权,形成了一个全新的舆论场——“两个舆论场”的新格局。新媒体的推陈出新,给传统媒体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压力,电视媒体由传统的单一传播发展到如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如今三屏合一时代强势来袭,电脑、电视、手机网络联为一体,以新媒体形态反向融合传统媒体,观看节目不受场所限制,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更为广阔,速度更为快捷,这大大提升了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成为舆论监督进行当中一大效果媒体。
2023-08-28 03:06:522

如何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1.树立传统主流媒体的公信力要想树立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主导作用,关键在于平时的努力。因此,主流媒体及其从业者必须反省并采取有效的挽救措施。树立主流媒体的公信力,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受众的监督举报、民族道德体系的重建与强化等等。2.对网络舆论进行选择、放大、引导由于人们对传统媒体接触的时间要比网络媒体的时间长,所以,人们还会把传统媒体作为有影响的、值得信赖的媒体,针对传统媒体的这一优势,可以让传统主流媒体在很多方面影响和规范网络信息传播。对于一些网络上传播的焦点,让主流媒体对其进行选择、放大、调控等,规范网络信息传播,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还可以让主流媒体与网络媒体结合起来,来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3.掌握第一解释权由于人们可以接触的新闻信息来源呈现多元化、及时性、快捷性特点,使新兴媒体产生舆论强势,事件发生时,主流媒体很难是第一时间的报道者。针对这种现象,主流媒体应扩大舆论引导力,可以在新闻事件发生后,进行权威的深度报道,掌握主流媒体的第一解释权,纠正网络媒体造成失实、失真带来的不必要的恐慌。当一个主流媒体总是在第一时间对新闻事件做出恰当而令人信服的解释时,这个主流媒体就在民众心里形成了一种权威性、影响力。
2023-08-28 03:07:011

媒体监督对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用吗

有用。媒体监督对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社会监督,查全查深被执行人财产,不断运用新手段、新方法破解执行难题,充分保障执行人权益,所以媒体监督对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用。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
2023-08-28 03:07:091

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机制有哪些呢?

作为现代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舆论监督对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国家治理水平,保证公共权力正确使用,促进依法治国和遏制腐败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并且走正规途径不能解决的时候,维权人便想到找媒体曝光。  在向媒体递交材料的时候,别杂乱无章地将材料一大堆一大堆地递。那些法院判决,物证,自述材料没记者看得过来。维权人应该把用两千字左右将事情的过程写清楚,注意,就两千字,要写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要求什么样的处理结果。要找有高中以上的文化人写,不要错别字连篇土话连篇,不要夹杂个人情绪,就描写事件的经过就可以了。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以及国内媒体记者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电话:010-6857 9889;北京记者站热线电话(微信):138 1106 9469;中央巡视组举报电话:010—6414 4161;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电话:0431—8529 4155;工人日报记者求助电话:010-8411 0152。此时当事人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联系相应的新闻媒体,寻求得到新闻舆论方面的有力支持。需要强调的是,媒体发挥监督职能,首先应提升自身的社会公信力。社会公信力对于媒体发挥监督职能而言,至关重要。媒体只有具备一定的的社会公信力,才能获得广大公众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才能在发挥监督职能过程中为被监督者正视,才能引起权力部门和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从而有效地促进问题的解决。
2023-08-28 03:07:161

关于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监督切实改进自身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监督切实改进自身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地改进自身工作,更好地塑造和维护灵璧形象,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本质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政府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力和应有职责,也是党和政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对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新闻媒体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和推动工作。   二、积极支持新闻媒体的监督活动   新闻媒体来我县开展采访活动,既有利于扩大灵璧影响,推动灵璧的对外开放,也有利于帮助我县发现发展中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前来我县采访的新闻媒体,相关单位要热情接待,正确引导,实事求是介绍情况,为其开展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对接受媒体采访时捏造事实或者脱离实际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妨碍阻止新闻媒体正常采访活动,以致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新闻媒体监督意见的落实反馈机制   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新闻媒体批评报道的收集、处理和整改督办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和县政府网站协助负责批评报道的收集工作。重大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统筹负责批评报道整改情况向媒体的反馈与沟通工作。对媒体的批评报道,只要事实清楚或基本事实清楚,被批评单位都要诚心诚意接受,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在上报县委、县政府的同时,涉及的部门、单位要通过县委宣传部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媒体反馈。批评报道不准或严重失实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进行交涉,客观公正地介绍真实情况,争取媒体的更正,及时挽回不良影响。   四、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时效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正确发挥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对于疏导群众情绪,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十分重要。县委、县政府将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闻发布会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在县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好媒体的采访接待工作,及时向媒体介绍事态进展及处置情况,正确引导舆情,使媒体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真相,防止猜测性报道或失实地炒作式报道。要根据事件的处置需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事态的处置进展,既满足媒体的深度报道需求,又满足广大群众对事态的关注需求,努力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严格新闻发布会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委宣传部的审批,不得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内新闻单位更不准发稿。   五、充分发挥县级媒体的监督功能   县广播电视台是县委、县政府传达工作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喉舌,也是反映群众意愿、调动方方面面积极因素的重要阵地。要在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发挥好正面典型引导、激励和教育作用的同时,充分履行新闻媒体的社会守望功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全县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部门工作和行业服务中的敏感问题,发挥新闻记者深入基层的优势,通过编发内参、拍摄内部资料片等方式呈送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对失职渎职、滥用权力、消极腐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不良行风的监督,开设专栏予以曝光,打好县级新闻媒体监督的主动仗。   六、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内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定期检查新闻单位舆论监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舆论监督中出现的问题。要强化新闻宣传纪律,加强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正确理解和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准确把握舆论监督的方法和形式,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舆论监督工作水平。县委已决定成立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要加强与国家和省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邀请相关媒体来灵璧参观、采访,提供宣传报道线索,定期向其通报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作出的重大决策、采取的重要措施、制发的重要文件和全县改革发展情况,特别是对灵璧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借鉴外地发展经验的创新和探索,请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外宣工作的投入,把外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宣传工作健康开展。 文章标题:关于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监督切实改进自身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3-08-28 03:07:231

新媒体平台的网络舆论信息监督工作怎么做呢?

一、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受到互联网特性的影响,网络舆情危机的爆发具有突发性,而健全应急管理预案对舆情危机的形成与发酵影响明显。迟缓的危机应急管理容易引发舆论的质疑和批判,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应对负面舆情,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做好舆情预警监测,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及时发现负面苗头及时处置。同时完善事件本身的重建、补偿、调查、追究机制和信息流通的报告、指挥、发布、沟通机制。二、发挥媒介宣传作用,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事实上,突发事件演变为舆情危机,多数时候是由于真实信息传播出现真空引起。而信息公开透明既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还可以杜绝谣言传播维护政府公信。在 “人人麦克风”的多元开放性网络舆情环境中,疏导舆情危机,要善于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介,发挥其强大的舆论宣传力,及时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确走向。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舆情动态收集分析和梳理,提炼舆论关切点,从而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有针对性解答公众舆论质疑。三、谨慎处置公众监督,积极应对负面舆情。突发事件在演变过程中,因社会性,会在传播过程中遭到各种质疑、批评、追问、谣传甚至谩骂。此时,如何面对这些质疑批评并作出合理的引导对于化解舆情危机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基于事件事实和公众诉求的前提下及时作出回应,言语要警惕官腔官调,应充分考虑公众述求来处置问题。与媒体和大众平交流时应降低姿态,保证平等沟通。对于确是部门失责行为要敢于认错,避免因逃责嫌疑诱发新的舆情危机。四、勇于直面舆论争议,寻求舆论良性互动。在舆情应对过程中,相关部门不应局限在事件发生时官方的各种权威信息发布,对于舆论中带有明显失实、非理性、发泄式的言论,当事部门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到舆论场域中和群众展开“正面辩论”,通过真切的交流互动以正视听。在网络引导过程中,要善于用公众易接受的形式解读法律条文和政策方针,需求与公众保持良性的舆论互动,在真诚沟通中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五、提升危机防范意识,真切关怀民众权益。时下,网络舆论监督、网络问政走热促进了社会管理的更加规范化,但无形中也给一些地方政府造成了压力。因此,应对舆论监督,政府不能仅靠事后被动应对,而应提升自身危机防范意识,从现实根源入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这样其公信力自然得到提升,舆情环境也会风平浪静。
2023-08-28 03:07:421

媒体如何做好监督

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在反映公众舆论、引导其价值取向方面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新闻媒体客观地报道新闻信息,这是由新闻事件的真实性原则所决定的,新闻报道要尊重新闻的客观事实,新闻现场所记录的是在特定时空和特定状态下所发生的新闻事件,公众可以通过媒体报道了解新闻事件的最新动态,使之产生信任并达成与媒体报道相一致的共识;其次,正确舆论导向是新闻工作的生命,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舆论,凝聚人心。  保持正确思想舆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引导公众舆论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因而能够把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有领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改进新闻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从而为加快我国经济建设作出贡献。而这些也要求新闻采编工作人员要遵从新闻事件的本质,积极贯彻正确的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  由于新闻媒体具有舆论引导的功能,所以一旦媒体记者在新闻信息报道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错误,其影响和损失就会很大,轻则失去公众的信任,重则损害政府形象,影响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新闻报道中,有些新闻记者个人素质较差,不愿深入采访,拼凑新闻主题,这样的新闻报道不但发挥不了正确的舆论引导功能,还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2023-08-28 03:07:521

媒体监督对公司治理的消极影响

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后果。1、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媒体报道环境混乱,急需加强对不实报道的研究,媒体监督不当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2、媒体监督并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认可,媒体法律监督处于模糊的状态,一旦公众人物和媒体产生了法律层面的冲突,哪怕新闻媒体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新闻媒体自身的监督权力也无法保障和实施,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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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闻媒体如何做好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的效果如何。很重要的衡量指标是能否引起舆论风暴、形成舆论热点。新媒体由于具有互动性、信息整合功能,在这方面具有优势。例如,轰动一时的“郭美美事件”。只是几张“炫富照”就引发几十万次的评论转发。在增强互动性方面,传统媒体并非没有作为的空间。笔者认为。传统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报道时,可以通过新媒体渠道收集广大受众的意见、建议。以线上舆情为线索,找到最有价值、受众最为关切的选题进行舆论监督;同时利用新媒体优势对舆情加以把控和引导,疏解受众情绪,倡导理性监督,构建健康舆论环境。
2023-08-28 03:08:112

媒体监督作用和治理作用的区别

公司治理问题在我国是一个热门话题,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对公司的绩效有很大的影响。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委托代理问题,另一个是对小股东的保护问题。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控制机制。而媒体的监督是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一、外部监督的内涵(一)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可以阐述如下:公司的内部监督是指公司股东、监事会、职工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赋权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监督制约,他是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体现,也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司的外部监督,则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社会力量、伦理道德等手段,从外部对公司进行规制,促使公司的运作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二)外部监督是间接的公司治理公司外部监督是一种间接的公司治理,它不直接介入公司内部治理的权力体系,也不干预公司的微观运作,而只是把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纳入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中,加以综合的把握、监督和制约,使各公司在达到内部治理制度化、效率化的同时,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其他市场主体、公民的利益,有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推动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
2023-08-28 03:08:211

行政系统的内部外部监督怎么区分呐?

1、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主要是审计署监察局或是纪委.职工代表大会之类的,内部监督有:监察部门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上级政府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等。2、外部监督主要是全国人大,群众舆论监督。外部监督有: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等。扩展资料: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1、一般监督主要指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2、专门监督分为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审计监督。二、外部监督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4、社会公民的监督,比如媒体监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外部监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部行政监督体系
2023-08-28 03:08:431

如何运用新媒体进行反腐倡廉建设

一、网络新媒体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独特作用1.有效扩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渠道。网络等新媒体的特质使得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彰显。这种彰显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群众参与广泛。网络新媒体极强的开放性,突破了制度门槛和社会阶级地位的局限,为广大普通民众监督政府开辟了一条可行的通道,使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地参与到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之中来,同时其较强的隐蔽性,客观上也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的监督网络。二是信息反馈迅捷。网络新媒体快捷的信息流通方式使舆论监督更加方便、快捷,一方面它能将未经人为筛选、加工的原始舆情信息和草根群众的真实意愿和看法呈现于政府面前,实现民意直达,另一方面它又能在短时间内使某一事件获得极高的关注度,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核查腐败线索。三是信息高度透明。在以往的舆情信息处理过程中,由于信息流转的相对封闭、信息的不对称和不透明,群众的监督无法持续深入和全程参与,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而网络新媒体信息的互动共享和高度透明的特质,使群众与政府的信息流转实现实时双向沟通,最大限度地确保了舆情处理的透明度。2.有效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宣教平台。一方面网络新媒体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为丰富的宣教手段和资源。网络新媒体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的信息表现形式和丰富的共享资源,为我们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廉政教育资源,使我们反腐倡廉的宣传功能更加的多样化,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辐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极大地拓展了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工作的空间,扩大了舆论宣传的覆盖面。另一方面网络新媒体为政府把握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的主导权提供了便利条件。网络新媒体使反腐倡廉从党政内部走向群众深处,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受众人数从有限走向无限。这对于党委政府把握新时期舆论导向,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各级政府只要深度把握住网络新媒体的特性,充分发挥好网络舆论的积极社会效应,就能始终掌握网络反腐舆论引导的主导权,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发展。二、当前基层部门新媒体利用的现状与问题1.缺乏新媒体利用的主动性。当前基层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利用新媒体仍停留在被动阶段,缺乏利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新媒体利用形式来看,落后于新媒体形式发展的步伐。当前基层部门在新媒体的利用上,仍主要以依附于当地政府公共网站的部门网站为主。前几年开始流行的微博也成为部分基层政府部门采用的主要形式。QQ等即时通讯工具也是部分部门采用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是内部交流使用,对外公开的很少。而像微信这类发展迅猛的、国内屈指可数的互联网服务交流平台则利用的相当少。以南通市通州区为例, 笔者通过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到的南通市通州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号仅有南通交巡警、通州区妇联、通州法苑、通州团区委、通州微督察(公安)等极少的部门。从新媒体信息传达内容来看,部门网站、微博等载体大多以单向性信息为目前的主要发布内容,都是一些日常的工作新闻信息,新媒体成为基层部门日常工作汇报的大杂烩,而与网民缺乏互动性,对网民留言、评论或者问题反映等反应迟钝、跟进缓慢或是不予表态,丧失了舆情处置先机。2.缺乏舆情信息研判的敏锐性。当前基层部门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严重不足,从而影响了对舆情的处置。一方面,在维稳的大环境下,对网络舆情信息往往采取防、堵的手段,以地毯式、关键词搜索的方式,每日在各大主要论坛搜索有关本部门的信息,对于网络上发布的不利于本部门的举报等信息,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采取防、堵的公关手段,使相关帖子沉帖或者直接删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舆情传播范围。另一方面,网络舆情真假难辨,不乏一些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混淆视听。而基层部门在舆情信息真伪的甄别方面明显能力不足,在辨别信息方面往往花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却不能及时对信息及其事态的发展做出判断,从而延误了对不实信息的视听纠正和正面引导。3.缺乏政府统一的网络监督公共平台。当前基层政府网络监督公共平台的建设依然滞后,除了隐藏在基层政府网站中的市长信箱、在线咨询等监督频道外,大多基层政府还尚未建设网络监督公共平台。大多数本地有影响的民间论坛充当了临时政府网络监督公共平台的角色,例如南通本地的网络论坛濠滨论坛,其子版块“关注南通”上每天都充斥着繁多的各种舆情,其中不乏对政府部门或党员干部不良行为的举报和申投诉。三、对策与建议1.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发展。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对网络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的广泛宣传,引起广大群众对网络反腐倡廉更多更高的关注度,增进群众对网络反腐倡廉的认识,呼吁更多的群众加入到网络监督的大军,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壮大网络监督力量;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大对网民的教育,加大党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网民的思想素质和网络道德意识,规范网民或网络媒体的网络言行,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网络不实信息的传播,减轻网络新媒体的“副作用”。2.加快平台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渠道多样化发展。采取多种途径加快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平台建设,丰富新媒体监督手段,拓展新媒体监督渠道。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与本地知名论坛的沟通交流,借助网站论坛管理团队的专业技术力量,在信息监控、收集、研判、反馈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确保舆情信息能得到及时地发现、处置和反馈;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与时俱进,加快对网络交流新形式的学习、吸收、利用,积极把QQ、微博、微信等流行度高、使用面广的社交软件纳入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体系中,借助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的流行度,拓展网络反腐倡廉监督渠道和监督覆盖面。同时,基层政府要盘活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好 “市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既有的政府网站监督频道,使这些监督频道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条件的基层政府也可以尝试网络反腐倡廉公共平台的建设,例如建立专门的反腐倡廉网站等,形成以政府专业网站和栏目频道为主、以各大主流论坛、微信等网络社交群为辅的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平台体系。3.完善机制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发展。要认真分析研究目前制约网络反腐倡廉工作的因素,完善网络监督举报法规制度建设,加快研究制定网络监督举报受理机制、线索运用和综合反馈机制、实名举报保密保护机制,使网络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通过制度的完善,真正畅通网络监督渠道,提高舆情处置的效率,减少舆情堵塞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同时,通过完善制度,为汹涌的民间网络反腐浪潮提供一个制度化出口,对民间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疏导,防止其走向盲目。4.改进内容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亲民化发展。一是政府部门面对群众的网络信息发布,要改变以往格式化的写作方式、官方化的叙述语言和去民化的内容选择,采用活泼多变的宣传手法,运用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亲和语言,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信息,彻底摒弃官媒过重的教化色彩,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以吸引广大群众的关注,例如多发布当前群众关心的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信息、消费维权案例等。二是要重视与群众的互动,积极回应网民诉求,对于网民提出的问题或者质疑,要及时予以澄清、查证并反馈,防止因处置滞后而导致的网民负面情绪的堆积,导致不和谐的事件的发生。要随时关注群众关注的话题,积极参与群众的话题讨论,树立亲民的网络政府形象。5.注重队伍建设,引导新媒体反腐倡廉工作专业化发展。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配备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网络反腐倡廉管理队伍,专业负责网络反腐倡廉新媒体技术的研发与维护,负责信息的发布与更新、负责舆情的反馈与总结、负责重要情况的报告。要定期对管理队伍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发布、舆情处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队伍舆情搜集和处置的能力。
2023-08-28 03:09:081

社会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

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举报
2023-08-28 03:09:162

媒体与司法的关系

媒体对司法是一种社会监督主体司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受媒体的影响不过好像很难做到
2023-08-28 03:09:264

谁来监督媒体?

现在媒体丑闻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他们在指着别人造谣的时候,自己本身就在编造一个又一个谎言去指着。他们在揭露别人黑暗的时候,自己本身就制造这一个又一个的黑暗。那么媒体引导舆论的作用如此之大,谁来监管自媒体呢?政府方面的监管不必多说,更关键的监管的力量,来源于自媒体的受众,广大的群众的监督监管,才是督促自媒体行业严谨负责的主力。作为信息的受众,群众在接受信息的时候也担任着传播审核信息的角色,受到更多认同的消息会被群众更快的传播。像李大爷的事情,被很多人的爱心所认同,一夜时间达到10万以上的浏览量。然而如此迅速的传播使得传播的讯息更多的只带有情绪,对事实的考量就不那么重要,也没有注意到是否用力过猛。每个人更应当认识到自己所传播的消息对于舆论的影响如何,对于一些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公众号、明星等更是如此,网络的消息传播迅速,更需要辨识辨认。信息受众要对不负责的消息来源拒绝接受。盲目的从众,只会形成一股股肆意横流的浪潮,粗暴的搅乱无辜的人的生活。总结作为新时代的每个人,都负有对于自媒体的监督责任。相信通过每个人的监督负责,可以倒逼自媒体行业的规范自律。
2023-08-28 03:09:362

舆论监督的名词解释

舆论监督的名词解释如下: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中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舆论则是公众对特定话题所反映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舆论监督常与新闻媒体联系在一起,但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与新闻媒体划等号,因为新闻不一定是舆论,新闻媒体只是传播意见进而形成舆论的工具,总之,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而非全部,舆论只是借助于传播工具实现其监督的目的。在中国,舆论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对社会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所谓舆论,即公众对特定话题所表达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所谓监督,《辞海》中的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即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来表达意见,基于社会公众趋于一致的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总和而形成舆论,从而对社会上出现的现象予以批评或褒扬,揭示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活动。舆论监督虽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但仍然具有道德等方面的强制力。当分散的、个别的议论引起人们普遍关注, 经过传播而集合成社会舆论时,便代表着多数人的意志,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对社会生产、生活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舆论监督所包含的是基于公民监督权的: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权利。“舆论监督”准确的说是一种社会活动,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舆论监督权”,其并非法律概念,也非法律明确加以规定的权利,它只是公民的法定“监督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2023-08-28 03:10:421

公安机关如何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监督

1,尽量相互公开2,互相支持工作,构建和谐关系3,一楼说得有道理4,该公开的要公开,不能有意规避媒体监督
2023-08-28 03:11:022

武汉全媒体监督督办平台有用吗

有用。武汉市的全媒体监督督办平台帮助了,广大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难处,非常有用。加强第三方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2023-08-28 03:11:091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什么意思?行政外部监督呢?

一、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指国家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对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纪律或对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予以检查、调查、处理或提出建议的制度。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1、一般监督主要指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2、专门监督分为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审计监督。二、外部监督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4、社会公民的监督,比如媒体监督。
2023-08-28 03:11:185

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

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法律分析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公民宪法权利监督权的体现和常见形式,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舆论则是公众对特定话题所反映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舆论监督常与新闻媒体联系在一起,但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与新闻媒体划等号,因为新闻不一定是舆论,新闻媒体只是传播意见进而形成舆论的工具,总之,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而非全部,舆论只是借助于传播工具实现其监督的目的。舆论监督也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媒介对社会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 所谓舆论,即公众对特定话题所表达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所谓监督,解释是监察督促,也即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2023-08-28 03:11:411

新闻媒体是归哪个部门管的?

党政部门
2023-08-28 03:11:517

新形势下如何走出媒体舆论监督的困境

新形势下如何走出媒体舆论监督的困境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新闻媒体该如何发挥作用,这是改革走进“深水区”后,所有媒体人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做为在广播、报纸等媒体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资深媒体人,我觉得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将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也是我国执政党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改革开放中媒体的作用改革开放让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成就由无数个或大或小的成绩、经验汇聚而成。而让这方方面面的成绩为人所知、让那一处一处的经验为各方所用,甚至让一点一滴的失误得到纠正,当部分地归功于国内媒体一次次地追访、一篇篇的报道。在众多的报道中,媒体的监督作用被受众认可,并使各地改革中的某些偏差得以及时的修正。以我当年供职的中央电台《午间半小时》为例,它之所以受到上亿听众的喜爱,除了它丰富的内容之外,还有它作为国家媒体对社会责任的勇于担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监督性报道是《午间半小时》的主打内容之一,为推进改革开放的良性化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譬如,改革初期,我国的土木工程只有内部监理,所以,当我们利用世行贷款进行建设时就引发了各种矛盾。《午间半小时》对此做了深度报道,既指出了现实中的问题,又普及了“外部监理”的概念。《午间半小时》对国道线上野蛮拦客的报道,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护;对某地违反国家土地政策,导致农民含冤而死的事实披露,让正义得到申张;对孤儿上学问题的关注,令一个叫臧宝荣的女孩体味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其实,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像中央电台《半间半小时》节目这样的媒体和栏目还有不少,一批优秀的媒体人,透过他们敏锐的新闻眼,通过对一件件新闻事件的追踪和真实报道,对中国的改革开放进行着全程的舆论监督。它的成果虽然有限,但却向社会昭示着这种职业行为的不可或缺,它的历程虽然艰难,但却印证出媒体这种舆论监督功能的不可替代。 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困境然而,媒体在通过对事件的真实报道与深入的分析评论完成其对社会各方的舆论监督时,并不象一些外行人想象的那样轻松和自由。来自各方的掣肘、限制甚至刁难往往使媒体正常的舆论监督中途夭折。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既有来自人们观念上的误解,也有来自为官者的阻挠;既有法律上的空缺,也有媒体自身的问题。(一)对舆论监督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舆论监督就是“负面报道”、“批评报道”。持这种观点的人有被媒体“监督”过的单位或个人,有主观上就反感被媒体批评的领导干部,甚至还有一些媒体的从业人员。其实,所谓舆论监督并不是他们表面理解的那样,只说坏,不说好,只言非,不道是。从新闻工作的准则来考量,媒体的舆论监督,其实就是将一件已发生的新闻事实,在不失实报道的前提下,从其相关的层面进行的客观评述。换句话讲,“舆论监督并非就是批评某些不好的现象,也包括公众对于认可现象的肯定性意见。当然,舆论对某些现象、事物的肯定性意见,总是会受到欢迎的,因而人们有时意识不到这也是一种舆论对舆论客体的监督形式。而批评的意见,由于引发被监督对象的反击而显得突出了,于是成为问题。”譬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媒体开始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态,这个为城市建设出了大力,立了大功的群体,在当时并不受社会的青睐。他们是被驱赶的人群,是讨不回薪水的人群,是被人看作造成城市脏、乱、差的人群。然而当记者从社会发展的视角,从尊重人格的视角,从城市新的建设者的视角去报道他们的生存境况时,报道深层的对社会的考问就显现出来了。我记得当时媒体并没有直接地批评哪一级政府,但当九十年代又一个春节到来前夕,北京市传来了市政府领导看望参加首都建设的农民工,希望他们在京过年的消息。从此,“盲流”一词,从人们的口中消失了。在这里媒体对农民工的客观报道以及正面评述产生了舆论监督的功效,而北京市委领导顺应社会发展的举动,又使整件事情最终有了好的结果。(二)来自各级政府的“禁令”需要指出的是,媒体的舆论监督并不总是和风细雨,许多政府的领导也不是在每件事上都能象当年北京市的领导那样从善如流。现实中,各级党委政府出于种种原因对媒体的报道口径把控得相当严格。而他们理直气壮地限制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理由竟然是维稳。为了“维稳”,对一些突发灾害性报道也亮起了红灯。2006年,一场台风袭击闽浙。某媒体记者以公开和内参的形式及时报道了浙江温州苍南和福建省福鼎市沙埕镇灾情严重的情况。不料十天后,他们受到了当时的福建省委领导的严厉批评。2013年,西南某地矿山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80多人被垮塌的山石和弃矿碴掩埋。在拿到第一手资料后,驻当地某中央媒体随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当地政府得知消息后,立即追索稿件。虽说最终因信息已上报,追讨没有成功,但主管宣传的领导因没能有效把住“关口”,受到批评。(三)媒体自律不严如前所述,某些媒体从业人员对舆论监督也存在模糊认识,更有那些新闻职业素质不高的人,把正常的舆论监督看成了自己的生财之路。2003年山西繁峙发生矿难,矿主为了向公众隐瞒真相,向记者行贿钱物,11名记者受贿后,背弃职业道德,不再报道。后来事情败露,受贿记者受到各相关媒体单位的处分。这就是当年震惊传媒界的“小金佛事件”。由于“拜金主义”的影响,加上个别媒体管理上的混乱,一些人便打着媒体的招牌到处骗线,更有甚者,用负面报道开路,迫使一些单位或个人“花线消灾”。据近日媒体报道,2013年以来中国已有216家违规报刊被查处,49个记者站和14455个记者证被注销。而在最新一轮“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中国特产报》《中国经济时报》《西部时报》《企业党建参考报》等媒体机构也因涉及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等问题受到查处。(四)法律的缺失对新闻立法是许多传媒专家呼吁多年的事情,但至今,我国仍没有一部对媒体有着双刃作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新闻法。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媒体舆论监督的力度,也使媒体失去了在特殊境况下应得的保护。而在国外,新闻立法被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且大多以有关政务公开和公民知情权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从资料上显示,瑞典是世界上首创信息公开立法的国家,之后是美国(但晚了二百年),近三十年来,各国都加快了新闻立法的脚步。我国没有对新闻立法,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在我从事新闻工作的几十年间,尤其在进行一些深度调查或批评报道时,被采访对象挖苦、威胁、辱骂、甚至被反调查的事情都曾遇到过。有一次,人还没回到北京,诬陷电话就打到了单位。而之前提到的被查处的那些媒体和个人,他们能把舆论监督拿来作为敲诈别人的工具,正是钻了舆论监督上法律不健全的空子。 让媒体走出舆论监督困境的几个条件在电脑的搜索引擎上输入“舆论监督”四个字,人们可以看到这样两段文字:“中共中央在1950年4月19日,专门做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其中规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工作中的一切错误和缺点的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1954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中再次强调:‘报纸是党用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最尖锐的武器。"”“1987年,中共十三大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趋势和内在要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舆论监督"的新概念,并明确表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1989年11月25日,李瑞环同志在新闻工作研讨班上关于《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长篇讲话中指出:‘新闻舆论的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是党和人民通过新闻工具对社会进行的监督,不应仅仅看成是新闻工作者个人或是新闻单位的监督。"”读着上面两段对“舆论监督”的简要叙述,我们会发现,将舆论监督作为社会主义监督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和善用,是党一贯的思想主张,但是,当今天人们面对太多的物质诱惑、面对党的利益与小群体利益或个人利益的冲突时,这种思想被大大地弱化了、异化了。所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定要坚定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威力,并为舆论监督正常化、规范化、法治化创造条件。(一)尽快为媒体的舆论监督立法(即新闻立法)有这样一个数据。近几年来,我国因舆论监督引发的新闻官司已经超过1000起,媒体在应诉中败诉率在30%,即使有的官司打嬴了,媒体自身也精疲力竭。这种现象,说明新闻舆论监督承担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在我国,法律对公民的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保护性条款比较成熟和完善,而对媒体的报道权、监督权却没有法律条文可依,这样,媒体在实施舆论监督时一旦引发诉讼,原、被告之间在法律保护性条款上的不对等,对媒体极为不利。假如媒体监督有法可依,媒体可以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实施法律认可的报道权、监督权,既能保护自己,对被监督的客体也是一种保护。另外,舆论监督在法律上的被认可和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还可避免法律对事实的认定与媒体对新闻事实的认定存在差异的问题。这里还须指出的是,《宪法》35条写明的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并不能完全地看做是《宪法》赋予了媒体有舆论监督的权力,因为一家专业的媒体机构,它对某一事件或焦点人物的专业化的,甚至是目的明确,有针对性的挖掘、分析、评价、抨击以及由媒体自身影响力带来的社会关注度等都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所无法涵盖的。媒体的性质也决定了他们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这恐怕也是虽有宪法的“公民言论自由”,媒体还是会因“自己的言论自由”而输掉官司的原因。所以,为舆论监督专门立法势在必行,也迫在眉睫。(二)舆论监督需要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现在政府领导不让自己辖区内的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有公开化、常态化的特点。这是近年舆论监督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由于政府的干预,限制,加之网络媒体的急速发展,致使传统媒体、主流媒体腹背受压,公信力、影响力大大降低。在信息时代,百姓的想法很简单,网络上有的,网络上披露了的,主流媒体就该报道。尤其是后来被证实确有其事的消息,你不报,你就会失掉读者、失掉听众、失掉观众,最终失掉民心民意。要扭转这种局面,一些政府官员的管理理念,工作思路首先要有大转变,这也是治理能力迈向现代化的要求。各地政府官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多元化的时代,仅用对新媒体的封、堵、删,对传统媒体的管、卡、压是解决不了社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的。因为社会管理中的问题或者突发事件的降临,你报与不报它都在那里,而及早地报也是媒体的责任;又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让公共权力运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让公民要求知情权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封堵信息只会造成公众对政府的猜疑和不信任,从而加剧政府与公众的矛盾。而支持舆论监督,接受舆论监督,善用舆论监督,引导舆论监督,才是一方政府赢得公众信任,化解管理危机的有效途径。(三)提高媒体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职业素养的高低是新闻从业者能否把握舆论监督尺度的关键所在,而守德、依法、新闻业务纯熟是媒体从业者具备好的职业素养的核心内容。守德就是遵守新闻职业道德,依法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媒体的报道权,监督权。这些在传媒教科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东西,在现实中常常是极为棘手的问题。所以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自律非常重要。当然严格的新闻采访制度更是从业者自律的基本保证。在香港记者眼里,内地记者一般都缺少职业道德,证据之一就是内地记者会接受或是索取“好处费”,这在他们供职的媒体是绝对不允许的。我就亲眼见到香港媒体记者退掉“好处费”的事情,也亲耳听到香港记者嘲讽内地记者说:“他们是拿采访费的”。一句话,就让内地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新闻的本质是对事实的真实报道----这是新闻理论的基础命题,但现实中,不遵守新闻真实原则的报道时有所见,“标题党”更是泛滥成灾。难怪坊间戏言,防贼、防盗,防记者了。不能坚持新闻原则,是媒体人的耻辱。解决了以上这些主要问题,媒体才能在实实在在地获得话语权时,担当起舆论监督的大任,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与良性运转提供应有的动力。
2023-08-28 03:12:191

舆论监督名词解释【论电视媒体舆论监督不力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舆论监督作为新闻媒体的主要功能,是媒介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电视媒体的就业体制和传播特性,电视媒体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力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在新闻实践中,应及时总结监督不力的原因,努力寻求合适的解决途径,尽可能地规避负面效应。   一 电视媒介监督不力的原因   电视媒介在舆论监督中产生的负面效应,一方面来自于媒体自身,个别媒体和记者没有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在报道中有失偏颇;另一方面,电视本身的传播特性对其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功能也有一些影响。   1.电视媒体就业体制产生了一批缺乏职业素养的新闻人   2007年北京电视台曝光的“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一起由记者自导自演的假新闻,最终以当事记者的锒铛入狱而告终。在这场记者自己“创造”的舆论监督中,电视媒体输掉了受众一直以来对电视画面真实性、确凿性的信任,严重损害了电视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而仅仅把责任归咎于记者一人身上,并不能赢回输掉的众多受众的信任。   透过此事我们看到了电视行业内部监管的缺失,一个记者仅凭借自己的意愿就可以制造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搜集的素材、拍摄的镜头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对环节就通过了制片人、栏目编辑、部门主任、中心领导的层层筛选,一路绿灯直接在栏目中播出,电视台管理的松散可见一斑。   记者訾某看似偶然的行为也暴露了电视行业人员管理的漏洞。电视台出于利益的考虑,大量雇用临时工和实习生赚取廉价劳动力。电视不同于纸媒,报纸杂志的记者要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基本的新闻采写能力才可以采写文章,而电视媒体相对来说上手更快,对文化功底的要求没有那么高,这些本身就没有经过严格筛选的临时工就出现了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加上工作的机动性和流动性又很大,对于电视台自然缺乏相应的归属感,因此就易出现一些记者没有正确的新闻价值观,为了保住工作、为了多挣奖金不惜违背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使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很容易在把关者这里出现问题。   2.电视媒体的形象性限制了报道的深刻性   电视的视听觉双重传播可以生动形象地把新闻事实展现在受众面前,扩大信息量,增强传播效果,原本是其自身的优点。但在进行食品安全事件的深度调查时,作用于感官的电视媒体,在报道中反而容易缺乏深度剖析的力度,画面的直观性不利于去表达深刻的、抽象的内容,相比平面媒体通过文字反而更容易详细描述事件的背景、剖析食品事件中产生危害的科学原理。同时,电视的形象性使得主持人和记者不适合进行长篇的评论剖析,字幕也不适合大段大段地堆砌在屏幕上。电视播出的线性特点,又使电视不像平面媒体可以留给阅读者充分的思考时间和重复阅读、反复琢磨的机会,这种顺序播出给人稍纵即逝无法把握的感觉。这些都使电视在进行食品安全事件的后续报道、解读事件背后的政治经济原因时受到一定的限制,食品安全事件又会涉及很多权威部门公布的专业数据和化学中的基本原理。   例如,2011年令人发指的地沟油事件通过电视媒体被曝光,人们透过镜头看到了地沟油恶劣的生产环境,肮脏的制作流程,令人触目惊心。在第一时间接收了地沟油事件的信息之后,受众的需求就不再仅停留在画面的感官刺激上,人们想要了解更多地沟油背后的情况:什么是地沟油?地沟油是怎么制成的?地沟油有哪些分类?地沟油的危害有哪些?地沟油是怎么被检测出来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饭店使用地沟油?监管监测部门去哪了?这时,电视显示出了其在报道扩展程度和深刻性上的弱势。   3.市场竞争驱使媒体利益化   市场体制改革之后,赢得收视率、获取更多的广告利润,成为商业化转型后电视传媒集团追逐的目标,各个省市电视台的社会和新闻资源不分伯仲,每个电视台都在寻求突出重围的突破点,希望能吸引受众的眼球,赢得节节攀升的收视率。   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媒体会有意在影响面最广、受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上做文章,促使许多媒体不经过严格求证就夸张报道,以小见大渲染事件的严重性,在节目内容上一味追求视觉的刺激,促使受众在未经考证之前就已有了先入为主的直觉判断。   同样是由于利益的驱使,有些媒体恰恰相反,在需要媒体站出来为公众说话的时候,反而三缄其口,三鹿奶粉早期就已被多家媒体报道,但是记者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某企业、某品牌的字眼,如果早期有媒体敢于站出来积极曝光三鹿公司,那么受到伤害的孩子就会减少一些,事情也就不会演变到后来如此严重的地步。   大众传播媒介属于国家公共资源,是以为广大人民服务为原则的,决不能成为个别团体或个别人牟取私利的工具。这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应当具备的社会责任。   二 电视媒体监督不力的解决途径   电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中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并结合电视媒体传播的优劣势,尽可能地规避负面效应,最大化地发挥电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的正面效果。前文梳理了电视传播的优缺点,总结归纳了电视媒体舆论监督正负面效应,在此基础上,为解决电视媒体舆论监督不力的现象,提出以下建议:   1.丰富电视表现手段,用综合性展现深刻性   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电视也在不断弥补自己在食品安全事件深度解析上的不足,把先进的传播技术与创新的策划编排有机结合,在遇到理论性的事件剖析时可加入图片分解、动画制作,从而简化文字内容、提取信息精华。食品调查中的相关数据可通过清晰的表格一目了然地展示给观众,同时配合主持人的现场播讲和专家的权威解读,结合视频连线,把视角伸向各个领域的专家和身在事件当中的普通老百姓。通过丰富的技术手段,弥补深刻性的不足,打造电视独特的食品舆论监督报道。   2.完善电视台内部管理制度   针对食品安全报道中出现的虚假报道和不实新闻的状况,电视媒体应该积极完善内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虚假报道虽然是某个记者、某个编导的行为,但一经大众传播媒介播出,就演变成了整个媒体的集体行为。因此应通过改革内部的审片制度,尽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河南省都市频道在审片制度上就有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地方,该台一直坚持严格的三级审片制,也就是一条新闻或一个报道要想最终呈现在受众面前,要经过采访前的选题审查、素材搜集后的资料审查、最后成片审查三重关卡,一旦审片过程中相关负责人发现问题就会立即上报。这些极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虚假、失实报道的出现,保证电视媒体在受众中的公信力,提高舆论监督能力。   3.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一,提高传播信息的速度。食品安全事件不同于服饰、住房问题,它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及时捕捉有关信息,尽可能地提高食品安全事件传递信息的速度,可以使危害降低到最小。这就要求传播者随时与公众保持顺畅的沟通渠道,保持敏锐的观察力,在最短的时间让受众获得最快的信息。   第二,保证信息的准确度。电视媒体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报道的不准确或失实会严重降低电视媒体在受众心中的地位,电视媒体要做好把关人,让信息在传播源头保持清晰明了的传播状态。同时电视媒体要坚持深入调查,保证报道的科学性,对于报道中出现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数据要及时向专家求证,积极听取专家的意见,数据确凿之后再下结论,避免以往报道中为求速度不求甚解的事件,以至于产生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这也要求新闻工作者要在从事食品安全事件的采访工作后,多学习、多钻研,了解更多科学技术知识,做一名一专多长的优秀电视新闻工作者。   保证信息的准确度也要求电视从业人员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平衡度,秉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还原事件的本来面貌,用理性的态度运用舆论监督的权力,否则不但没有为受众提供切实可靠的信息,还可能会使事件扩大化、复杂化。   第三,增强电视人的社会责任感。美国传播学家施拉姆曾经把新闻工作者比喻成社会雷达,肩负着监测社会环境的职责,是灯塔上的守望者。因此无论在何种利益引诱下,电视人都不能丧失职业道德,丢弃新闻理想,始终不忘自己肩上的责任,舆论监督的报道相比一般的新闻报道要面对更多的困难,在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时也会遇到重重阻力,但是不管多么艰难,遇到多大的障碍,都要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新闻的力量,“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做一个有理想的新闻人。   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代表社会大众行使舆论监督权,维护大众的权益,因此电视媒体应及时总结监督不力的原因,规避负面效应,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服务。   参考文献   [1]钟克勋、邹万明.从汶川地震看社会化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8)   [2]廖婷.新媒体语境下的电视发展探析[J].江西社会科学,2011(11)   〔责任编辑:庞远燕〕
2023-08-28 03:12:271

媒体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方面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

某电焊厂在3月份招聘了一批新的电焊工,其中包括李某。在给某建筑商焊接钢板时,李某将钢板的一端接错,导致了5万元的损失。某建筑商因此和电焊厂起了纠纷。建筑商要求查看李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李某并不予配合。于是建筑商找来了媒体,在媒体的监督下,电焊厂承认李某并没有作为电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问:媒体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方面有着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呢?媒体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在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的时候,有权利对其监督。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本案中,电焊厂招聘没有特种作业证书的李某在本厂工作,违反了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媒体在此情况下有权利将电焊厂曝光,有权利对各生产单位进行舆论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要让安全生产的观念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单凭国家制定的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则至关重要,而媒体在这些方面无疑起着重要作用。媒体要在此时利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曝光违反安全生产的企业,还原事实真相,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023-08-28 03:12:351

批评性报道是媒体发挥监督的有效方法哪些做法正确

新闻舆论监督意义作用明显做项工作舆论监督程新闻媒体应坚持列原则第实事求原则新闻媒体曝光报道必须遵循实事求原则必须事件每要素、每细节都进行认真核实能所失误舆论监督报道面点尤重要近发些媒体官司部问题现曝光媒体与曝光者间其原告主要曝光象虽许官司都解式解决给媒体带许麻烦媒体坚持实事求原则认真核实每细节做全面客观公才能使舆论监督更加顺利展第二确导向原则舆论监督坚持确舆论导向主要指定要符合党路线针政策符合民根本利益利于党民群众关系利于安定团结利于构建谐社第三批评教育原则首先新闻工作者应站维护公众利益立场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新闻舆论监督公民参与家社管理种形式媒体监督代表民监督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程记者媒体毫异议要站民群众边发挥代言作用同应明确认识新闻舆论监督借助社舆论力量监督象形种督促甚至威慑目使事物坏面向面转化仅仅使监督象受惩戒新闻媒体要确行使监督权要找准站位明确监督目满足众知情权维护社公平与义改进推进工作要带着高度社责任使命事新闻监督帮助监督象确认识问题、视其违规违行实际媒体社角色众传播工具本身并具备处理社纠纷、解决社矛盾裁决功能新闻媒体展舆论监督程要高度社责任展工作要新闻事实进行细致析整体真实握舆论监督所产社效进行积极预测应掺杂记者主观臆断观点更应其进行合理想象求舆论监督取良效舆论监督坏其检验标准社效确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建立谐社需要第四依靠群众原则我新闻事业党民新闻事业作党民新闻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才能坚持确向确引导舆论更发挥新闻事业积极作用舆论监督依靠民群众首先于新闻舆论监督线索都自民群众;依靠民群众才能更丰富舆论监督线索其采访程要民群众支持需要向民群众解情况同需要群众理解第三舆论监督结何要民反馈依靠民群众才使整采访程更加顺利更加准确更加满足民群众愿新闻舆论监督剖析化解社矛盾手术刀面舆论监督重重阻力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充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工作者义容辞责任义务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实性、全面性准确性瑞科舆情数据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要素实性:舆情获越早给应处置留余越网络舆情发展往往爆发式机稍纵即逝旦错失佳机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点及其余信息量容易使重要信息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何准确掌握问题核纷扰所困确判断关键
2023-08-28 03:12:441

属于媒体引领舆论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多选题?

赋予媒体引领舆论应坚持的原则,要实事求是。
2023-08-28 03:12:542

其中什么的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

公民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监督方式
2023-08-28 03:13:041

办案过程中如何申请媒体监督?

认为办案的过程中,如果认为帕不公正可以申请媒体监督这个还是对的。
2023-08-28 03:13:322

说一说新闻媒体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有何重要意义

新闻媒介通过情况与意见的沟通,反映世界的变化中国的发展,激起舆论的力量,对政府和社会机构及个人的社会调节行为,以促进社会机制正常健康的运行。新闻舆论监督主要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协作运行,能够监视政治、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异常现象。加强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揭露和批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赃枉法等行为、监督管理部门或经济领域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推进依法治国起到制约、规范的作用规范的作用;二、新闻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新闻舆论监督对社会生活运行中出现的偏差行为进行敏锐地、客观的报道、揭露和抨击,而且常常起着警醒警示和导向作用。三、新闻舆论监督的媒介经济作用;2008年媒介经济与舆论监督话题一样,几乎是每家杂志和新闻媒体常登载的热点,媒介经济要与新闻舆论监督进行巧妙结合。二者的相互结合成为合成为2008传媒发展业的发展优势和传媒主导并且相互促进,、在媒介中谋求发展在经济中适者生存。四、新闻舆论监督的网络传播作用。新闻舆论监督的网络传播作用;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和电子计算机的普遍应用,网络已成为传播媒介“第四媒介”网络传播越来越在新闻传播领域里得到具体的显现和重视。而且因特网对新闻的深度报道和传播影响上发挥着积极促进与监督作用,也在正面引导新闻舆论监督的主流方向。因特网正成为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客观报道的主流形势和传媒习惯。
2023-08-28 03:13:423

那些属于内部监督,那些属于外部监督

一、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是指国家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对其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纪律或对有关公共事务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予以检查、调查、处理或提出建议的制度。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1、一般监督主要指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2、专门监督分为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审计监督。二、外部监督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4、社会公民的监督,比如媒体监督。
2023-08-28 03:13:575

我国的检察院部门谁来监督?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三者的关系如何?

由专门的监察机构督查。公检法属于平行的机构。 1: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没有哪个专门的机关来监督检察院;要监督检察院只有采取通用的监督方式,包括监督、纪检监督和媒体监督;2:公、检、法三家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最高的是政法委,公检法全部都要听政法委的。从司法角度看,主管刑事侦查与预审,检察院主管批捕、提起公诉与提出抗诉,法院则主管审判业务。如果单纯的说监督,检察机关是由监督的。刑事诉讼中,机关为侦查机关,检察院为公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当然,检察院自侦的案件除外。我国的检察部门是实行上级监督下级的制度,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机关的侦查活动受检察院的监督。
2023-08-28 03:14:133

如何看待网络中的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与生俱来的功能便是对社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权利,也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是一种民主的实现形式。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反腐工作需要舆论监督,党的十三大至十七大政治报告中也都明确提出重视和发挥传媒的舆论监督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名扬中外的“四大民主”:即“保证人民依法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再次使用了“舆论监督”的概念,要求:“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失效。”而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途径就是舆论监督,那么,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县级广播电视机构更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必要性以及重要作用。可见,如何提高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性很强的实践课题。一、舆论监督的概念一般而言,舆论监督是指公众通过新闻媒介对党务、政务和一切公共事务的公开,对国家机关各级公务人员的施政活动,以及社会公众人物(包括政治家、演艺明星、上市公司等)的监督,这种监督既包括揭露和批评,又包括评价和建议。从广义上看,舆论监督是指公民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传播媒介,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表达舆论、影响公共决策。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民主的必要环节,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进程。舆论监督制度应保证社会舆论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转化为行动措施。从狭义上看,它是指新闻舆论监督。公民享有依法运用新闻传媒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呼声,表达自己意志的权利和自由;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自由。新闻舆论监督源于舆论学和大众传播学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党和人民群众通过新闻舆论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对社会事务实行监督。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健全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二、为什么要舆论监督1、这是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解放思想就是要敢想、敢干、敢冒险,勇于创新,就是要打破禁区,就是要不断地发现问题,揭露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富民强市提供保障。随着解放思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会变得越来越解放,越来越开放,人们思维的触角会越来越延伸,必然会无处不到,全面监督政府及社会的各个角落。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是大势所趋,是历史向前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随着网络的发展,电脑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会变得越来越便利,政府也会逐步提高透明度,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政府将逐渐成为阳光政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这是党中央的要求。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及时纠正工作失误的一面镜子,热情支持各级媒体舆论监督是党中央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中共中央2008年5月13日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2007年1月8日至1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要求,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3、这是广大群众的需求。广大群众请求政府解决问题,或者揭露腐败现象,经常采用越级上访的方式,但由于群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越级信访这一渠道显得越来越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况且,对于越级信访问题,上级政府的信访部门一般退回原单位处理。这样,群众常常不满意,转为向新闻媒体投诉,请求新闻媒体呼吁的越来越多了。一旦新闻媒体为之呼吁,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会引起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这样,问题往往会得到很快解决。4、这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而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十分有效的形式,也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十分有效的措施,所以,支持舆论监督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5、这是构筑和谐社会富民强市的有效措施。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的渠道很多,但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是最便捷的、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新闻媒介通过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和政府的决策进行监督,就能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吸引广大群众参政议政,促进党和政府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使很多社会问题的及时解决,排除影响构筑和谐社会、富民强市的不利因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富民强市提供一个好的环境。三、新闻媒体如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是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因此,近年来我局为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并相继开办了一批舆论监督性栏目。如电台开办的《行风热线》栏目,电视台先后开办的《社会纵横》、《民生直通车》等栏目,以“三贴近”为宗旨,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难,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然而,随着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现实生活的深刻变化,人们对舆论监督越来越高度关注,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舆论监督的重要性,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把体现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心声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一)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摆正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的关系。新闻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这是坚持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的根本保证,更是正确实施舆论监督的关键所在。正面报道为主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以正面报道为主,并不是强加给新闻媒体的一种限制,而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是我们所处的伟大时代的客观要求。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深刻变革、日新月异的时代,有理由去理直气壮地报道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新气象、新变化、新典型。但是,既然我们的生活中还有消极腐败现象,就没有理由放弃舆论监督的武器。事实上,开展正确的舆论监督,对于改进党和政府工作,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以及反腐倡廉、扶正祛邪、净化党风和社会风气,都有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人认为,舆论监督受舆论导向的约束,会妨碍舆论监督的开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新闻舆论监督是建立在正确舆论导向基础之上的舆论监督,是为舆论导向服务的。因此,舆论监督与舆论导向两者不能分开,不能独立,而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舆论导向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舆论监督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开展,所以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并不排斥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坚持真实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之道在于求真,舆论监督必须完全真实,这是舆论监督的基础。只有首先被受众认为是真实的,才谈得上舆论监督。若受众认为是假的,他不看、不听、不谈,舆论监督就起不到作用。因此,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一是要微观真实。即具体事实必须完全真实、准确,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等要准确无误,事实中人们的所行、所言、所思、所感要真实可信,不能合理想象。要提倡现场采访,作为记者,当一事件发生后,应迅速奔赴事件发生现场,用自己的亲身感受,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而避免事后采访时,被监督者从自己的好恶、利害出发,或混淆真假、或杜撰事实、或合理想象,使事实真相难以辨别的困难。二是要本质真实,即要揭示事实的本质。一般来说,把握微观真实较容易,而把握本质真实困难得多。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具有深厚的生活阅历、广博的知识、深邃的洞察能力。监督的事实,从本质上要搞清楚,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片面,有根有据,真实确凿,无论是人名、职务、单位名称,还是数字、情节,都要一一核实,防止“偏听则暗”。三是要客观公正。判断是非、评价事物要以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为标准,防止主观臆断,感情用事。对有争议的问题要全面、辩证地观察和分析,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坚持以理服人。对舆论监督涉及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信息来源真实可靠,确保报道内容准确无误。(三)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注意方式与方法。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实施舆论监督,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舆论监督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要尽量做到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动机和效果的统一。——把握好时机。要紧紧围绕每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正确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帮忙不要添乱。新闻舆论监督,不仅要按新闻规律办事,而且更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哪些可以报,哪些不可以报,在什么时候报适宜,报几次可达到目的,报了之后会引起什么样反响等,都要在选题立项实施前考虑周全。一要出以公心,二要服务大局,三要以理服人,四要把握好度,五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要做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二是有利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有利于弘扬正气、针砭时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开展新闻舆论监督,队伍素质是最基础的条件。舆论监督直面社会现象的是与非,因此,搞好舆论监督,对采编队伍素质提出了高的要求:其一,必须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组织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采编人员正确理解和运用舆论监督的权力,摆正位置,端正舆论监督的目的,提高舆论监督工作的水平。其二,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客观的原则,不把个人恩怨、好恶色彩带入报道,不充当个别利益冲突的工具,努力树立关怀弱势的人文精神和不阿权贵的独立品格;其三,新闻采编人员要树立法制观念,充分重视发挥法律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在舆论监督中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好法律。其四,新闻采编人员必须树立角色观念。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作为推动舆论监督工作的内因,在思想上要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努力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争得社会各方面、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使舆论监督工作充分展现其原动力,确保舆论监督健康、顺利、有效、正确地进行。其五,新闻采编人员必须树立质量意识,提高对新闻线索的高度敏锐性,以高效到位的舆论监督引起公众的关注,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重视,有效地引领舆论导向,促进矛盾的缓和和解决,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发挥应用的作用。
2023-08-28 03:14:571

如何认识新闻监督与独立审判原则的关系

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与新闻舆论的监督均有其宪法性依据和现实合理性。司法公正与新闻监督都是民主法治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石。既然两者都不可舍弃,那么,就只能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活动要进入良性互动的状态,有赖于民主与法制得到完善,新闻体到健全,以及新闻媒体、人民法院一道成熟起来。一、新闻媒体监督法院审判工作应遵循的一些制度1、明确采访采范围。明确范围是平衡舆论与司法公正发生冲突的有效方法。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法官一般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保证中立公正的形象。此外,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阴私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也不宜列入舆论监督范围,使舆论监督在法定范围内进行。2、新闻媒体一般不宜公开报道正在审理和虽审理但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即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予以采访,人民法院可积极配合。新闻媒体在了解案件全貌及本质的情况下,可以公开报道,但应把握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于涉及到案件适用法律有不同理解的,不得轻率发表肯定或否定的结论性意见。二是对确属审理有误的,为维护法律尊严,一般应当在内部提出或反映,不宜公开大肆炒作。要努力做到了解案件的全貌和问题的实质,特别是对案件侦查和审理情况的追踪报道中,必须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决不能掺入个人主观情绪,更不能代替法官对案件作出影响正常、公正审理的结论。3、限定监督方式。在实践中,至少有三种监督方式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影响,应予限制使用。一是记者一定要有自己客观的调查结论,不能人云亦云,否则将会严重混淆是非;要将新闻事实的来源出处真实地交代给公众。如“据法庭审理查明”、“据被告人供述”等。这样做,可以避免记者在报道中仅凭主观臆断便轻易下结论,从而减少报道的主观性随意性。二是发表贬损、侮辱执行审判职务的法官的言论。媒体可以监督法官超越职务或者职务以外的行为,但法官执行职务是家行使审判权的行为,随意评论损害的不仅是法官个人的声誉,而且还对司法制度造成了损害;三是乱下结论的报道。记者不能根据自身的道观念或法律知识,对案件提前随意作出结论。对于案件的监督报道,要严格注意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把握监督和报道的尺度。对于没有把握或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上有争议的案件以及尚未做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一般只宜报道破案、起诉或审理的消息,不得超越司法程序,抢先报道,更不得利用媒体监督之名,对案件事实、审判程序妄加评议,施加舆论压力。对于不公正审理的案件,新闻媒体应受到相庆的限制,一般只宜报道案件开庭的时间和案件审理结果以及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涉及的内容。在陈述事实和报道过程中,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歪曲报道,不得使用带有侮辱和诽谤性的语言对诉讼参与人,特别是审判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司法报道宜专门化、专业化。从事司法报道和监督的记者由于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因此,应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司法运作过程的记者报道审判活动,同时,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众多,还需请法律专家对舆论监督把好政策法律关。5、建立不当监督处罚机制。为了防止新闻监督被滥用,必须对新闻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媒体有权报道和评论庭审活动,但如果报道失误,媒体应承担有关责任。6、庭审采访要经人民法院许可,服从法庭安排。1998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十大电影厂诉讼案时,中央电视台获准在现场实况转播。但是参加旁听的其他诸多新闻记者却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因此,记者并非进入法庭就能任意采访,采访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经人民法院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该规则第十条是专门规范新闻记者在法庭的行为的:“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或摄影”。根据法庭场所情况和参加旁听人数,旁听人员须持人民法院所发的旁听证进入法庭。上述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持人民法院公开、公正、不受任何干扰地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违反这些规定的人,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或独任的安排和指挥。记者旁听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也应遵守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都会给予采访审判活动的记者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特别是重大、典型案件,在群众中有影响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会给新闻记者以协助。#p#分页标题#e#7、审判程序开始后,新闻调查应当终止。中宣部、中央政法委1985年发布的《关于当前辈法制宣传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强调指出:“不超越司法程序抢先报导,更不理利用新闻媒介制造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的舆论。”这一规定仍应严格遵守。此外《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第三条第四款也规定:“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案件的报道,应与司法程序一致。”司法调查是由国家规定的专门机关,由经过专门培养和训练的人员依照专门的法律严格进行的独立程序,这一程序的目的是查明案件事实,最终作出公开裁决。而新闻报道的根本目的是传播,是要把已经发生的事情客观反映出来,告诉公众。新闻报道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派生功能而不是主要功能。新闻记者不是律工作者,不可也无权按照办案程序去调查收集证据,全面了解案情,很容易形成先入为主的见解,不知不觉当成为一方当事人的代言人。新闻记者或媒体如果不能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就有可能给法庭带来不应有的舆论压力,影响公正审判。8、客观传播,不要轻下结论或边叙边议。媒体的首要功能是传播,记者的基本职责是观察。在报道审判活动时,媒体仍应将转播功能放在首位。新闻的时效性要求记者和媒体用最快的时间将正在发生的事情告诉公众,而审判活动则要求按程序证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公众对媒体的要求是知情,对法庭的要求是结果。媒体和法庭在对待案件上的时间差别和公众对媒体与法庭的不同要求,反映了媒体和法庭之间关系的内在规律。媒体不可能通过记者的几次采访及有限的调查手段迅速对案件事实作出结论,因此在报道案件审判时,应避免在法庭宣告判决前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结论性的报道,否则就有可能影响法庭的独立审判,也有可能把自己推上被告席。二、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采取的对策1、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舆论监督创造条件。我们应该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活动的实际情况,给公民以知情权,法官有责任本着新闻自由的原则,承认和落实新闻自由,为新闻舆论监督创造条件,减少媒体失实的报道。另外,法官要严格按程序规则审判案件,而不考虑法律程序之外的信息,包括新闻媒体的信息。2、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新闻采访活动的管理。一方面,人民法院欢迎新闻舆论监督,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对尚未判决的案件,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有关审判活动的采访和报道,法官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对新闻媒体的报道做出某些限制。法官应有权禁止新闻媒体就本案进行带倾向性的评论,即使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批评,也要认真核对真实,做到客观真实。3、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记者招待会制度。法院应根据案件折不同情况和诉讼的不同阶段,确定可以公开或应予公开的内容,定期适时地发布司法活动的信息,以便使公众和媒体及时地地了解事件的真相或诉讼的进展。法院应依法公开有关案卷和裁判文书,以供新闻媒体采访人员自由查阅。法院还应当提供法官违纪违法情况,以便新闻媒体正确报道,满足公众知情权。4、制定、完善新闻立法,为新闻媒体监督司法活动设定规则。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新闻法和藐视法庭罪的行为种类、证明标准、举证责任、处罚标准及程序规则等一一加以明文规定,规范新闻媒体的活动,合理确定新闻舆论自由的边界。
2023-08-28 03:15:071

新闻媒体财务有哪些监督技能

新闻媒体财务的监督技能包括:1. 对财务数据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2. 对企业的财务流程和决策进行审核,以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率;3. 对新闻媒体发布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以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作出评估。
2023-08-28 03:15:141

媒体作为政府的监督者,在哪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闻媒体在社会这一大系统的运行中处于重要的信息枢纽位置,具备宣传、引导、教育、组织、协调、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对管理好现代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发挥新闻媒体在现代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要让新闻媒体在现代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一是媒体本身要充分发挥自身在社会管理中的功能作用.文章针对当前的信息时代,媒体自身的不足,在新闻宣传、引导能力、舆论监督、沟通协调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二是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善待善用媒体管理好社会.针对当前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新闻媒体认识不足、缺乏与媒体打交道能力、信息发布被动等问题,文章提出政府部门要善待善用 媒体,提高领导干部的媒体素养,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媒体,改进与媒体打交道的方法
2023-08-28 03:15:251

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针对社会上不良现象及行为进行的揭露曝光。可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023-08-28 03:15:332

新媒体背景下,社会舆论监督有哪些新特点

互联网在改变着人们的交往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时,其影响也渗透到了新闻传播领域。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加速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在此背景下使得社会舆论监督也体现出了新的特点。1. 社会舆论监督范围更广在传统媒体环境下,受其技术手段及制度的限制,“把关人”有着显著的地位优势,导致新闻难以做到广泛报道,只有重大的、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才能进入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领域。而在新媒体时代,由于网络信息的海量性以及开放性,任何人都能在诸如微博、贴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任何方面的社会问题,社会舆论监督的主体、渠道和范围在不断扩大。2. 社会舆论监督主体更积极之前江西新余市和浙江温州市两个出国考察团的公费消费票据被公开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谴责,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事件。在社会舆论的强势推动下,两市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严肃惩处了相关人员。“考察门”事件显示了自由、民主、法治的现代社会秩序正在形成,现代公民意识愈发成熟。此外,草根监督是独立于纪委、监察、审计等体制内的监督秩序之外的社会舆论监督方式。它能对腐败及一切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发起攻击,也显示出了公众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的态度和负责任的公民意识。3. 社会舆论监督方式更多元社会舆论的监督可以通过传统媒体,也可以通过新兴的媒体来实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众越来越多的借助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来行使社会舆论监督的权利。新媒体极大丰富了信息传播的渠道,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为舆论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为社会舆论找到了释放的平台,也放大了公众的监督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社会舆论并参与舆论监督,同时也标志着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的不断壮大和成熟。
2023-08-28 03:15:421

新闻媒体报道某单位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属于什么监督?

以及新闻素养的不同点 中国人写新闻有一条,真实,真实但不自由。西方人写新闻自由,但也容易被控制、收买,写出不真实的新闻。
2023-08-28 03:15:533

网络舆论监督属于什么

中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是社会公众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表达信念、意见和态度的活动。舆论则是公众对特定话题所反映的多数意见之集合,是一种社会评价和社会心理的集中体现。舆论监督常与新闻媒体联系在一起,但其本身并不能直接与新闻媒体划等号,因为新闻不一定是舆论,新闻媒体只是传播意见进而形成舆论的工具,总之,新闻媒体的监督只是舆论监督的一种,而非全部,舆论只是借助于传播工具实现其监督的目的。
2023-08-28 03:16:001

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和作用是明显的。为做好此项工作,在舆论监督过程中,新闻媒体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原则。新闻媒体在曝光报道中,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对事件的每一个要素、每一个细节都进行认真的核实,不能有所失误,在舆论监督报道方面,这一点尤为重要。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媒体官司,大部分问题出现在曝光媒体与曝光者之间,其原告主要是曝光对象。虽然许多官司都以和解方式解决了,但是,给媒体带来了许多的麻烦。媒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才能使舆论监督更加顺利地开展。 第二,正确导向原则。舆论监督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主要的是指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三,批评教育原则。首先,新闻工作者应当站在维护公众利益的立场上,正确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新闻舆论监督,是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一种形式,媒体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的监督。在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过程中,记者和媒体毫无异议地要站在人民群众一边,发挥代言人的作用。同时,应当明确地认识到,新闻舆论监督是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对被监督对象形成一种督促,甚至是威慑,目的是使事物从坏的方面向好的方面转化,不仅仅是使被监督对象受到惩戒。 因此,新闻媒体要正确地行使监督权,要找准站位,明确监督的目的是满足大众的知情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为了改进和推进工作。要带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事新闻监督,帮助监督对象正确认识问题、正视其违规违法行为。实际上,媒体的社会角色是大众传播工具,它本身并不具备处理社会纠纷、解决社会矛盾的裁决功能。新闻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的过程中,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开展工作,要对新闻事实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整体真实的把握,对舆论监督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进行积极的预测,而不应当掺杂记者的主观臆断观点,更不应当对其进行合理想象,以求舆论监督取得良好效果。而舆论监督的好坏,其检验标准正是社会效果。正确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正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第四,依靠群众原则。我们的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作为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只有如此,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正确引导舆论,更好地发挥新闻事业的积极作用。 舆论监督依靠人民群众,首先在于新闻舆论监督的线索,很多都是来自人民群众;也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得到更丰富的舆论监督线索。其次,在采访过程中,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需要多向人民群众了解情况,同时还需要得到群众的理解。第三,舆论监督的结果如何,要得到人民的反馈。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会使整个采访过程更加顺利,更加准确,更加满足人民群众的心愿。 新闻舆论监督是剖析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术刀”。面对舆论监督重重阻力,正确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是新闻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
2023-08-28 03:16:081

媒体监督的定义1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并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已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传统上媒体对司法的监督作用非常有限。近年来,随着进行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呼声日益强烈,加强对司法的监督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党的十五大报告特别指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2023-08-28 03:16:161

传媒是第四种权力 其他三种权力分别是

立法 司法 行政
2023-08-28 03:16:422

自媒体受何机关监管

法律分析:所有的媒体都是受新闻部门和宣传部门监管的,自媒体同样要受到监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023-08-28 03:16:511

名词解释舆论监督

名词解释舆论监督如下:舆论监督,全称为社会舆论监督,是中国监督体系中社会监督(外部监督)的一种,其实质是公众的监督。舆论监督的功能有导向、监视、宣泄、威慑功能,方式有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等。具体如下:1、导向功能。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2、监视功能。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3、宣泄功能。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4、威慑功能。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5、公民监督。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6、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7、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崃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轿正和制约。通过法律诉讼渠道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归为公民监督。
2023-08-28 03:16:591

这就需要建立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中什么的舆论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

这就需要建立各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中新闻媒介的监督是最经常、公开、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1、推动社会公正:通过新闻的传播和公众的意见反映,可以推动政府和企业处理问题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民主性,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2、增强社会监督力量:新闻舆论监督可以激发公众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增强社会监督力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3、提高政府和企业的行为规范:新闻媒体通过监督、推动政府和企业的规范和合法行为,保障人民的权益和公民的利益。4、加强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新闻媒体通过引导和传播正面价值观念、道德准则、文化理念等,增强社会文化建设,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舆论监督的特征:1、人民性。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人民是否有权利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是否有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不同看法。2、开放性。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舆论监督使得每个舆论监督者地位平等,意见自由,相互之间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融。3、专业性。新闻记者所接受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使他们观察更敏锐、思考更全面,由此而形成的结论也更能抓住事物的本质。相对于群众监督的自发性,法律监督的事后性来说,舆论监督更具专业性,能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4、广泛性。监督主体存在于各种社会阶层、群体、组织乃至全体公民之中。同样,监督客体包括党和国家的一切政务、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乃至整个社会思想、风尚等。舆论监督不受地域、行业限制。
2023-08-28 03:17:231

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包括哪些方面

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包括:一、内部监督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1、一般监督主要指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2、专门监督分为行政监察和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审计监督。二、外部监督: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大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2、政党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和其他民主党派(政协)。3、司法监督,主要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4、社会公民的监督,比如媒体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第三十三条 加强专门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拒不履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2023-08-28 03:17:541

装修公司最怕哪个政府执法部门?

城管 跟劳动局 有纠纷这两个部门很好解决问题
2023-08-28 03:1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