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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压力容器: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空气储罐)需要登记注册吗?安监局如何管理?需要特种设备操作证吗?

2023-09-01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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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册登记;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需要操作证。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操作证要求规定: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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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43条 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详细的请看: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可可

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注册登记,应该是需要操作证的。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护等相关记录,健立健全压力容器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再也不做稀饭了

如果是标明的简单压力容器的储气罐,是不需要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的。

压力容器1类的,0.6立方,设计压力1.1Mpa的情况下,储存介质是压缩空气。并且名牌上标明着简单压力容器的,就是不需要注册登记了,一般操作也是不需要特种设备操作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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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压缩机需要办理操作证个管理证件。

空气储罐需要登记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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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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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置目的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2023-08-28 11:30:441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第五十八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第五十九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六十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2023-08-28 11:30:55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2023-08-28 11:31:05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016-03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I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行为,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公司特种设备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目录》 DB37/1615-2010 《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7004-2013 《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 TSG R0003-200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5004-2014 《锅炉使用管理规则》 TSG G7001-2015 《锅炉监督检验规则》 TS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1 TSG G5001-2010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TSG R0006-2014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T 16178-2011《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质检总局第140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2015年第136号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2 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本文件所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气瓶使用单位。 2 3.3 锅炉 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3.4压力容器 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3.5 压力管道 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3.6 电梯 3 是指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3.7 起重机械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 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 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 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3.8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3.9安全附件 是指控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水)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 3.10安全保护装置 是指用于控制载荷、位置、速度、防止坠落、倾覆、机械伤害的装置,通常是指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上,用于控制位置、速度、防止坠落的装置,通常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带(压杠)、门锁及其连锁装置等。 3.11监督检验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4 术规范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仅限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需要安装检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监督检验。 属于强制性的法定检验。 3.11.1管道改造应当由管道设计单位和安装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改造的情况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方可施工。改造施工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对于GC1级管道或者改造长度大于500m的管道,应当实施监督检验,检验机构应当提供监督检验报告(按照压力管道安装流程进行检验)。 3.11.2 管道重大维修应当由有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施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订重大维修方案,重大维修方案应当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于GC1级管道采用焊接方法更换管段与阀门时,安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管道使用登记机关,并且向监督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后,方可进行重大维修施工。重大维修施工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机构在监督检验后,应当提供监督检验报告。 3.11.3 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3.12 定期检验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实施的特种设备定周期检验,以及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定周期校验或检定。属于法定检验。 3.12.1固定式压力容器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 年度检验是指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5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3.12.2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3.12.2.1在线检验:是使用单位在运行条件下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在线检验工作可以由使用单位进行,也可委托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 3.12.2.2 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不超过每3年;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3.13重大维修 是指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更换或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影响强度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保护装置,不改变特种设备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3.13.1 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是指主要受压元件注1的更换、矫形、挖补, 焊制压力容器的筒体纵向接头、筒节与筒节(封头)连接的环向接头,以及封头的拼接接头的焊补。 3.13.2 压力管道重大维修是指对管道不可机械拆卸部分受压元件的维修,以及采用焊接方法更换管段及阀门、管子矫形、受压元件挖补与焊补、带压密封堵漏等。 3.13.3锅炉重大维修指 : 3.13.3.1 A级锅炉重大修理(1)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减温器和集中下降管的更换及主焊缝的补焊;(2)整组受热面50%以上的更换;(3)外径大于273毫米的集箱、管道和管件的更换、挖补及纵(环)焊缝补焊;(4)大板梁焊缝的修理。 3.13.3.2 B级及以下锅炉重大修理(1)锅筒(锅壳)、炉胆、回燃室、封头、炉胆顶、管板、下脚圈、集箱等主要受压元件更换、挖补;(2)受热面管子的更换,数量大于该受热面管(其分类分为水冷壁、对流管束、过热器、省煤器、烟管等)的10%,并且不少于10根;直流、贯流锅炉整组受热面6 更换。 注1: 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是指: 压力容器的壳体、封头(端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球罐的球壳板;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14改造 3.14.1 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致使设备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发生变更的活动。 3.14.1.1管道改造是指改变管道受压部分结构(如改变受压元件的规格、材质,改变管道的结构布置,改变支吊架位置等),致使管道性能参数或者管道特性发生变更的活动。 3.14.1.2压力容器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结构或者改变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 3.14.1.3锅炉改造是指锅炉发生结构变化或者燃烧方式发生变化的改造。 3.14.2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活动。 3.15重要特种设备 是指高参数、高温高压锅炉和压力容器;毒性较大、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以及在公众聚集场所注2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 (一)额定蒸发量≥400t/h,额定工作压力≥10Mpa的电站锅炉。 (二)人员密集区的蒸汽锅炉;公共场所的乘客电梯。 (三)易燃易爆介质且容积≥100m3的第三类压力容器;剧毒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各类压力容器。 (四)剧毒介质的工业气瓶。 (五)易燃易爆剧毒介质承压槽罐车;超高压容器。 (六)多人医用氧舱。 (七)GC1级管道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易燃易爆剧毒介质压力管道。 (八)客运索道。 7 (九)A级大型游乐设施。 (十)额定起重量≥100吨的起重机,提升高度≥100米的升降机。 注2: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车站、客运码头、体育场馆、展览馆、游乐园、公园等场所。 3.16严重事故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17 注册登记 3.17.1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当向市级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使用证(我公司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17.2特种设备登记,应填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并携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合格证明、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有关资料。 3.17.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17.4进口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也应获得总局签发的制造许可证。因特殊需要,经国家批准进口的旧成套设备中属关键部件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须经当地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后,出具安全8 性能检验合格证明,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后,准许安装使用并办理使用登记。 4.18移装 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公司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特种设备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检验完成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3.19过户 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公司。 3.20停用 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 重新启用, 办理报停的特种设备在启用前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设备停用期间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3.21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我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特种设备报废后须做破坏性处理,不得再作特种设备转让和使用。 3.22 注销 9 是指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改变工艺参数和用途已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使用注销。 3.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管理组织架构 5.1部门组织结构 公司应当根据情况设置或者指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5.2人员职责和配备 5.2.1责任主体与第一责任人 公司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本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我公司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为安全承诺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 我公司明确以下人员的安全职责: ① 主要负责人; ②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的负责人; ③ 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 10 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特种设备管理管理人员; ⑤ 特种设备所在车间负责人及车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⑥ 特种设备所在班组负责人; ⑦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我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2.3 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配备 5.2.3.1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5.2.3.2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压力容器应按班次配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3.3 压力管道巡检人员 压力管道应按班次配备巡检人员,巡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3.4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 厂内机动车辆每台持证操作人员应不少于1名。 5.2.3.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我公司配备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且持证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特种设备巡查的要求。 6、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6.1 法律法规 我公司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进行更新。 11 公司应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 6.2 管理制度 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6.2.1 安全例会 安全例会是落实安全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建立责任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组织定期召开,主要研究、检查安全工作,安环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督促进一步改进薄弱环节的工作,每次会议所决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到具体人,做好会议记录。 6.2.2 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生产工艺、技术、特种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非正常状态下的处理措施和步骤,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并悬挂于操作场所。 6.2.3 日常检查制度 我公司对在用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至少每周应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日常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和报告。 6.2.4 隐患整改制度 12 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1)对事故隐患应分析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资金来源、整改完成期限,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2)公司无力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停用; (4)严重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生产部门汇总并存档。 6.2.5 维护保养制度 建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定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仪表及辅机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检、检修,并作出记录。 6.2.6 定期报检制度 制定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制度,制定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督促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 6.2.7 作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制度 制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和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够具备特种设备安全作业和管理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按章操作。全年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安全基本知识、生产工艺 13 及操作规程、新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 规章制度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6.2.8 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应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②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③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 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⑤ 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⑥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监督检验合格证书; ⑦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⑧ 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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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法律主观:特种设备安全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国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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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种设备,对安全管理有什么特殊要求?

法律主观: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的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以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依据其主要工作特点,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是提供蒸汽或热水介质及提供热能的特殊设备;压力容器是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进行工作且介质复杂的特种设备,使用领域广泛,危险性高;压力管道是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分布极广,已经成为流体输送的重要工具。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必须由电力牵引或驱动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电梯是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提升设备;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工业特种设备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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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目的和作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目的,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2.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3.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予以查封或者扣押。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能耗严重超标的特种设备,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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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5、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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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办法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见本办法附件。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第四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发证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凭考试结果和相关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审核、发证。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第二章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分级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并在本省范围内公布。对于数量较少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带压密封、氧舱维护、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客运索道作业及管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作业及管理等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试,由设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发证。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发证部门应当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第九条发证部门和考试机构应当在办公处所公布本办法、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点、考试计划等事项。其中,考试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考试计划事项,应当在举行考试之日2个月前公布。有条件的应当在有关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布。第十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四)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和作业技能。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培训的内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参加考试。第十三条考试机构应当制订和认真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确保考试工作质量。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公布考试成绩。第十五条考试合格的人员,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十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理。第十七条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遵循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考核发证事项,发证部门可以将受理和发放证书的地点设在考试报名地点,并在报名考试时委托考试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试合格后发证部门可以直接办理受理手续和审核、发证事项。第三章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六)其他规定的义务。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四)拒绝违章指挥;(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六)其他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二十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第二十六条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当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第二十七条发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发证、复审及监督检查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环节的具体规定,以及考试机构的设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注销和复审等事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发证,并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2023-08-28 11:32:20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一、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人名】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 岗位职责 :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 措施 ,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 报告 。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 安全知识 ,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____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____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____部门【人名】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 说明书 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 文化 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 安全 教育 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 规章制度 。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____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____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__部门向____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____(或____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 其它 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____公司、维保人员______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____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相关 文章 :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 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3.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4.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5.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6. 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2023-08-28 11:32:30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证可以管理管道安全管理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证可以管理管道安全管理。A1证件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最高级别的证件,相当于驾驶证中的A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并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扩展资料:1、根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2、培训报名时需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申报表》,交一寸近照三张(白底或蓝底,不能穿红衣服拍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张,并由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种作业操作员证百度百科-特种作业人员
2023-08-28 11:32:391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人员岗位职责;(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5)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运行记录规定;(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7)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规定;(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规定;(9)特种设备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修理、报废等管理规定;(10)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及演练规定;(1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1)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前款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二十六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2023-08-28 11:33:00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有什么用?

该证书是从事特种设备工作的必备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号A证书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的从业和管理。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按新的考核规则,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A的,只参加理论上机考试70分及格,不再安排实操考核,鉴于理论考试是综合了原来A1-A8的全部知识,并不容易过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2、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并且具有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经历。4、了解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和发证。
2023-08-28 11:33:08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哪些安全管理制度?

你好,安全管理制度应该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人员岗位职责;(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5)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运行记录规定;(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7)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规定;(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规定;(9)特种设备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修理、报废等管理规定;(10)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及演练规定;(1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1)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2023-08-28 11:33:24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好,主要有:第一层:法律—全国人大批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层: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的法律文件。1、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2003年3月11日发布,2003年6月1日实施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年1月24日发布,2009年5月1日实施 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 国务院令第302号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年4月9日 国务院令493号发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29日 国务院第412号发布)2、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授权的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如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质检法〔2009〕192号)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层:部门规章——由政府机构行政长官签发,以令的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2号)第四层:安全技术规范——以国家质检总局文件或公告形式发布。115个 安全技术规范是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使用管理和检验检测方法,以及许可、考核条件、程序的一系列行政管理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原则规定具体化,提出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 1、综合: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制造环节: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国质检锅[2003]174号)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拟制订)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305号) 塔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4—2006) 旋臂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1—2006) 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3—2006)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2—2007)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3—2007) 铁路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6—2007) 门座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7—2007) 升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8—2007) 缆索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9—2007) 桅杆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0—2007) 流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2008年4月30日发布) 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2008年4月30日发布) 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待发布)3、安装改造维修环节: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拟制订)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4、使用环节: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锅发[2001]57号)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Q6001-2009)5、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3]249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监督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3]248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6、鉴定评审: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国质检特[2005]220号)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 Z0003—2005)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第五层:国家标准 (1500多个) 国家标准是安全技术规范的重要基础和支撑,用来指导设备的生产和使用。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分为强制性标准(GB、JB)和推荐性标准(GB/T、JB/T)。 特种设备的各类各项标准正逐步制定和修订,目前正向体系化发展。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的重要技术支撑。 起重机械三百七十余个;电梯约四十余个;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约五十余个仅供参考
2023-08-28 11:33:471

什么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如何管理?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的安全涉及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测检验等各个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涉及的因素较多,各个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只有有效地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各个环节严格的管理,才能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1、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2、按时申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3、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 4、加大安全投入 5、加强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 7、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8、建立安全评定、寿命预测与风险评估体系
2023-08-28 11:33:571

浅谈如何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一、特种设备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近些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在特种设备监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也带动了大部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管理上逐步规范,但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企业对特种设备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设备为特种设备,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留下很大的隐患。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单位没有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承担的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导致特种设备未登记、未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的特种设备依然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3、企业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4、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存在偏差。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5、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针对性的事故演练。二、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对策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的使用环是必须关注的问题。首先,应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实好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从思想上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肩负起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制定特种设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所有特种设备都应明确责任人,建立运行日志、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应编写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其次,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分类、作业人员数据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做到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状况了如指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然后,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另外,要重视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必须开展对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通过培训这一有效形式,提高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最后,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各种特种设备事故演练。特种设备涉及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危险性较大,因此,应该履行好相关职责,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来抓,要建立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安全责任人,并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023-08-28 11:34:08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x0dx0a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x0dx0a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x0dx0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x0dx0a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x0dx0a(一)岗位责任制x0dx0a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x0dx0a(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x0dx0a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x0dx0a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x0dx0a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x0dx0a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x0dx0a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x0dx0a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x0dx0a(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x0dx0a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x0dx0a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x0dx0a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x0dx0a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x0dx0a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x0dx0a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x0dx0a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x0dx0a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x0dx0a(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x0dx0a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x0dx0a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x0dx0a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x0dx0a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x0dx0a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x0dx0a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x0dx0a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x0dx0a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x0dx0a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x0dx0a(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x0dx0a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x0dx0a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x0dx0a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x0dx0a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x0dx0a(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x0dx0a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x0dx0a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x0dx0a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x0dx0a(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x0dx0a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x0dx0a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x0dx0a(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XX部门XX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x0dx0a(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x0dx0a(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x0dx0a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x0dx0a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x0dx0a(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x0dx0a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x0dx0a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x0dx0a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x0dx0a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x0dx0a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x0dx0a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x0dx0a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x0dx0a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x0dx0a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x0dx0a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x0dx0a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x0dx0a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x0dx0a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x0dx0a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x0dx0a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XX部门。x0dx0a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XX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x0dx0a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x0dx0a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x0dx0a10.本单位负责人XX(或XX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x0dx0a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x0dx0a(六)其他x0dx0a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x0dx0a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x0dx0a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x0dx0a(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x0dx0a(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x0dx0a(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x0dx0a(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x0dx0a(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x0dx0a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x0dx0a(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x0dx0a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x0dx0a(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x0dx0a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x0dx0a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维保人员XXX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x0dx0a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x0dx0ax0dx0a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x0dx0a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3-08-28 11:34:191

特种设备安全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全称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由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023-08-28 11:34:281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充装,下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1、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近二年使用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3、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二、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1、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2、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4、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5、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署或者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承担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023-08-28 11:34:381

特种设备管理证有什么用?

特种设备管理证一般是企业的一些特殊人员必备的当然有用。譬如企业专门管理操作特种设备的叉车司机,吊机师傅,电工,焊工,电梯工的维修部领班,主管都需具备这个特种设备管理证。还有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主任)也需要持有此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证可以管理管道安全管理。A1证件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最高级别的证件,相当于驾驶证中的A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并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2023-08-28 11:34:461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负责:1、编制活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关领导批准;2、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3、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5、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可直接指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个还击额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1)设置或指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2)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从事相应特种设备作业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持证上岗;(3)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u、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4)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进行现场巡查啊,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3-08-28 11:35:09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有哪些?

目前现行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只有一种。种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号:A
2023-08-28 11:35:321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履行哪些安全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2、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4、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023-08-28 11:35:501

焊工绿本是什么意思?

焊工绿本是高压焊工证。焊工绿本,全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也被称之为“压力容器证”由质监局颁发。在普焊圈子摸爬滚打一段时间后,可以选择升级为高压焊工,就是可以焊接承压管件(压力容器、管道等),经过培训考试并合格之后,就可以拿到这本证书。有了绿本,就成为了正式的高压焊工了。常用的焊工证分类:1、由安监局(现应急管理局)颁发的IC卡形式的焊工操作证焊工操作证,俗称焊工上岗证、焊工特种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证件像IC卡一样的身份证大小,内附磁卡,是网上可联网查询的;这个证的有效期是六年,每三年需要复审一次,到六年就需要换证;这个证不分等级,是从事熔化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焊、弧焊、电焊气割)等工作时上岗需要持有的上岗证。2、由人社厅(现第三方鉴定机构)颁发的本子样式的焊工职业技能等级证焊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俗称焊工等级证、焊工资格证,证书样式是本子大小的形式,并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的证书颜色都有所不同,等级主要划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这个证是终身有效的,不需要复审,也可在网上联网查询;这个证不是上岗必须要的,一般用于单位升职、评职称、地方积分落户等使用。3、由质监局(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特种设备焊工证,俗称压力容器焊工证、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证、质监局焊工证、特种设备作业焊工证、高压焊工证,这个证是绿色小本的形式,全称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其证件有效期为四年。每四年都需要提前2-3个月申请复审,复审后可继续使用,一旦过期没复审就不能使用了。这个证可用于焊接承压管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2023-08-28 11:37:091

哪些人必须取得特种设备资格证方可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2023-08-28 11:37:391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分厂及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九条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第二十六条对特种设备公司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第三十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第三十二条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第三十四条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第三十五条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第三十六条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第三十七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九条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分厂领导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四十条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由公司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023-08-28 11:37:491

特种电梯设备档案,谁负责管理?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1、特种设备档案记录(1)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2)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对设备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人员和用户应在保养单上签名,保养单至少一式二份,用户和维护保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并且至少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3)特种设备检查记录。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5)定期检验整改记录。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6)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6种记录: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事故记录。2、档案分类管理(1)文件法规类。将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统一存放。(2)综合管理类。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结构图、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任命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等统一存放。(3)特种设备总台账类。使用账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种设备台账进行管理,账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设备分布情况,最好有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分布图,特种设备台账,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分类登记在册,包括:注册号、使用登记证号、电梯年审隋况、定期检验情况等;安全附件管理台账,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分类登记在册,并标明安全附件安装所在的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注明作业人员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类,将每年的培训计划、培训情况、考核情况作业人员证或复印件等资料统一存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应有使用单位的聘用记录并到质监局备案,证件在有效期内;应急救援类,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情况资料统一归档;技术档案类,以一台设备一个技术档案为原则(可用多个档案盒存放),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统一存放;特种设备相关记录类,特种设备记录每月归档整理一次,将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统一存放。
2023-08-28 11:37:59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废止了吗?

废止了,代替的新标准是: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017年8月1日实施)。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文件后面有具体说明己废止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而制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4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3个安全技术规范及4个修改单的公告),《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自2017年8月1日废止。
2023-08-28 11:38:081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怎么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规要求,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3、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除了应当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规。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5、本制度包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6、本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二 特种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改造  1、特种设备采购应当从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2、采购的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江苏省或者镇江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江苏省或镇江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6、气瓶充装应当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三 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江苏省或镇江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人员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计控中心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应当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应当作出及时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8、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9、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10、总经办负责办公大楼电梯的管理,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  1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12、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会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 安全责任制度  1、特种设备采购人员安全责任:  ①特种设备采购人员应当了解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购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单位生产的,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②采购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人员安全责任:  ①经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专业技术知识。  ②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③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我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  3、集团公司生产部(或醋酐公司生产部)安全责任:  ①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江苏省或镇江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③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⑤对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要作出停止使用决定。  ⑥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提出报废处理,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⑦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⑧配备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计控中心安全责任:  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特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安全责任:  ①特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②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③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等),并定期检查。  ④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安全部门责任: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规,对全公司特种设备采购、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情况的合法性加强监督检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3、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2023-08-28 11:38:571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 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七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2023-08-28 11:40:18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2023-08-28 11:40:271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5、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
2023-08-28 11:40:361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

法律主观: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的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以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依据其主要工作特点,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 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是提供蒸汽或热水介质及提供热能的特殊设备;压力容器是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进行工作且介质复杂的特种设备,使用领域广泛,危险性高;压力管道是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分布极广,已经成为流体输送的重要工具。 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必须由电力牵引或驱动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电梯是服务于规定楼层的固定式提升设备;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在封闭的区域内运行,承载游客游乐的设施。 工业特种设备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和起重机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2023-08-28 11:40:541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什么管理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分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101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023-08-28 11:41:04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办理本法规定的许可时,其受理、审查、许可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023-08-28 11:41:141

如何加强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一、特种设备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近些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在特种设备监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也带动了大部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管理上逐步规范,但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企业对特种设备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设备为特种设备,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留下很大的隐患。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单位没有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承担的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导致特种设备未登记、未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的特种设备依然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3、企业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4、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存在偏差。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5、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针对性的事故演练。二、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对策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的使用环是必须关注的问题。首先,应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实好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从思想上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肩负起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制定特种设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所有特种设备都应明确责任人,建立运行日志、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应编写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其次,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分类、作业人员数据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做到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状况了如指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然后,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另外,要重视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必须开展对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通过培训这一有效形式,提高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最后,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各种特种设备事故演练。特种设备涉及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危险性较大,因此,应该履行好相关职责,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来抓,要建立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安全责任人,并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023-08-28 11:41:25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什么?

该证书是从事特种设备工作的必备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代号A证书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的从业和管理。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TSG 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新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A1-A8,统一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书,项目代号为A,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按新的考核规则,考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A的,只参加理论上机考试70分及格,不再安排实操考核,鉴于理论考试是综合了原来A1-A8的全部知识,并不容易过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管理层中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或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2、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含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并且具有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经历。4、了解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和发证。
2023-08-28 11:41:501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包括

法律分析: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包括有以下几点:1、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3、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的特种设备类型包括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023-08-28 11:42:17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本单位正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本单位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的制度,应根据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明确具体内容,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XXX同志(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级人员的责任制,但必须包括有关法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岗位职责: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3)特种设备相关使用部门及负责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领导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落实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  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明确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  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确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XX部门XX同志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XX部门。  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XX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  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  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具体要素和范例可参考《应急预案要素》和《使用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10.本单位负责人XX(或XX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  11.本单位结合年终评比工作,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使用管理不善、设备隐患较多,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三、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维保人员XXX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XX公司,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3-08-28 11:42:282

简答特种设备故障管理有什么特点?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一、特种设备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近些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在特种设备监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也带动了大部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管理上逐步规范,但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企业对特种设备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设备为特种设备,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留下很大的隐患。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单位没有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承担的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导致特种设备未登记、未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的特种设备依然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3、企业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4、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存在偏差。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5、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针对性的事故演练。二、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对策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的使用环是必须关注的问题。首先,应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实好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从思想上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肩负起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制定特种设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所有特种设备都应明确责任人,建立运行日志、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应编写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其次,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分类、作业人员数据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做到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状况了如指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然后,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023-08-28 11:42:372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023-08-28 11:42:471

如何加强特种设备的现场管理

特种设备主要是指涉及到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的使用数量日渐增多,由于特种设备危险性大,因此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而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履行安全责任的主体,更加应该重视和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面临的重要问题,现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特种设备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在特种设备监督及管理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也带动了大部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管理上逐步规范,但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企业对特种设备概念模糊,不完全清楚哪些设备为特种设备,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留下很大的隐患。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多单位没有认识到特种设备的危险性,没有认识到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应承担的责任,没有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导致特种设备未登记、未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的特种设备依然运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3、企业未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4、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存在偏差。特种作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5、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针对性的事故演练。  二、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对策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如何有效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的使用环是必须关注的问题。首先,应认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提高特种设备管理能力和水平。其次,落实好责任主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再次,要做到思想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  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要从思想上对特种设备安全高度重视,肩负起特种设备管理职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制定特种设备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等。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所有特种设备都应明确责任人,建立运行日志、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应编写各种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经常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其次,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再次,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分类、作业人员数据库及各种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做到对本企业特种设备状况了如指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然后,应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另外,要重视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必须开展对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通过培训这一有效形式,提高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最后,应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各种特种设备事故演练。  特种设备涉及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危险性较大,因此,应该履行好相关职责,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来抓,要建立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安全责任人,并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既做到责任明确,又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023-08-28 11:42:57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哪些依据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2023-08-28 11:43:07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基本条件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 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二、培训考核与发证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组织申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准独立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三、复 审1、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2、复审内容:(1) 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2) 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3) 进行健康检查。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4、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3-08-28 11:4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