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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实施步骤有哪些

2023-09-03 09: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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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国集体企业,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它在一个集体范围内,实现了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只局限于一个集体的经济内部,而不能扩展到全社会,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同全民所有制经济相区别的显著特征。

与全民企业或国有企业相比照,集体企业有下列特点:

——集体企业无论它处在那个行业,都应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或经济实体。

——集体企业的全体成员应是这一个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应属于他们。

——集体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

——集体企业的收入不由国家分配,而应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分配方案。集体企业除按章纳税,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交由国家集中支配外,其余的收入,用来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

改制流程

编辑

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进行资产评估

四、订立章程

五、报有关部门审核

六、出资并验资

七、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八、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九、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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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该单位只给你缴纳社保的,他没有补交社保,他属于违反了合同法,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由单位给你交上去的
2023-08-29 20:20:452

事业单位改制后编制人员怎么办

法律主观: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许多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他们承担着社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职能。事业单位改制成公司制企业还应做好清算、公开工作。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1、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2、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3、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4、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第一、应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予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于清产核资的结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职工大会做成规范的决议第三、在改制过程中切实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应交由工会和职工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由于事业单位具有分布较广、类型复杂等特点,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根据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注册资本要求较低、设立程序简单、出资方式灵活、治理结构设置灵活、改制成本低等特点,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层、主要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历史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总的来说,仍然是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壮大,目前许多股份合作制企业正走向规范的股份制。因此,我们认为,除了对那些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外,一般不宜再采用这类组织形式。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国有股份,同时也应积极吸收社会上的各种投资基金的介入。这样,既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能更深地加强企业同资本市场的联系,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此次事业单位改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那么在改制过程中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保证企业未来的正常运转。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行其权。然而,我国的国有企业中普通存在的严重“内部人控制”、国有股权代表人缺位、董事会与监事会监督功能弱化等问题,往往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本次事业单位改制,在改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依法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这首先从制度上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得以顺利运行的保证。2、在企业内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一般来说,应尽量做到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设,限制董事会中的经营人员人数,防止形成“内部人控制”的现象。3、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外部监事为监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依法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事业单位原有的人事制度并不适合于企业,因此市政府21号文中提出了要切实创新内部用人用工、收入分配机制。所有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按岗聘用、竞争上岗,突破原有的事业单位国家干部身份制、等级工资制等等。要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经营者,要将短期激励报酬同长期激励报酬相结合,可以采取年薪制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对于职工,除实行岗绩工资制度外,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以实行职工持股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承担行政、生产、公益的事业单位可改制为行政机构、一般企业和公益性企业。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进行清算工作时为防止被人私吞财产,应做好法律监督工作,让中介机构和律师参与方案制定。为保障顺利进行,应向员工公开,告知员工与其相关的问题一定会解决。民主监督外,企业内部成立监督组织如股东会可保证顺利运转。新兴企业建立激励制度可激发员工积极性。
2023-08-29 20:20:521

改制企业董事长到退休年龄可以不退吗?任期是多久

可以,三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可知,改制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也是按照国家规定,男60,女55周岁退休,但是具有高级专家职称的,工作需要,可以延迟退休,一般是延迟5年,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长最长可以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023-08-29 20:21:001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补贴政策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补贴政策如下: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标准:正局级310元、副局级260元、正处级230元、副处级200元、正、副科级180元、科员以下160元;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标准:聘用三级310元、聘用四级260元、聘用在五级230元、聘用在六级200元、聘用在七、八级和25年(含)以上工龄聘用在九、十级180元、25年以下工龄聘用在九、十级160元;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标准:聘用在二至四级260元、聘用在五至七级230元、25年(含)以上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及聘用在八至十级180元、25年以下工龄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级160元;4、机关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标准:高级技师200元、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与普通工人180元、25年以下工龄的初、中级工和普通工人160元。综上所述,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8-29 20:21:071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改制吗

可以。根据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办事指南中查询显示。1、事项名称: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3、申请条件: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023-08-29 20:21:231

光大集团是什么企业

1、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英文名称ChinaEverbrightGroup,中文简称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2、光大集团于1983年5月在香港创办,同年8月18日正式开业。光大集团成立之初以经营外贸和实业投资为主,当时注册名为“紫光实业有限公司”,1984年7月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由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并正式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3、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是横跨金融与实业、海内与海外,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投资和环保、文旅、医药等实业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
2023-08-29 20:21:321

公司资产剥离!一文讲解方式与责任

公司资产剥离一文讲解方式与责任资产剥离的定义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这个定义主要发生在企业产权制度改制的背景下,这里的企业不局限于国有企业,不局限之论述理由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改制规定”)。资产剥离,如下的定义更适用于常见的商业场景里。1狭义,指企业将其所拥有的资产、产品线、经营部门、子公司出售给第三方,以获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混合形式回报的一种商业行为。2 广义,指除了资产出售这一种形式以外,还包括企业分立和股权切离(即分拆上市)等形式。二、剥离方式单纯的资产剥离: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目标或战略需要对其资产进行简单的剥离,即将债务或是质量不高的资产转让出去。2战略性资产剥离:企业将其掌握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将一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母公司,由母公司进行资产整合处理后,再由企业以较低的价格进行回购。这种形式一般是将不良资产与负债一并剥离。3优质资产剥离:企业将其优质资产作为投资或与他人组建新的公司,将优质资产转至新公司,将劣质资产或债务留在原企业中。提示:资产剥离常常伴随着收购行为发生。例如,B公司为A公司的股东,B公司欲继续增资或以受让的方式加大投资,取得A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但A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里有一笔不良,则,B公司可首先促使A公司将其持有的该笔不良资产进行出让即剥离,之后,B公司再继续完成对A公司的收购进而取得控股地位。三、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常见的为现金方式、承债方式、债权支付方式。现金方式不再赘述;承债方式就是资产+负债的剥离,具体是将标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或其整个子公司连同它的负债一并剥离掉;债权支付方式发生的场合是标的公司资产或股权出售给公司的债权人,公司的债权人用债权购买标的公司拟剥离的资产,与此同时,标的公司用剥离出去的资产冲抵了债务。四、责任承担1资产剥离未通知债权人或债权人不同意的,由原企业承担清偿责任,若不足以清偿的,新公司应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改制规定》第六条)。2企业将优质资产剥离出去给新公司,原企业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新公司应在接受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会因资产剥离造成损失。(详见《改制规定》第七条)。
2023-08-29 20:21:391

广汉市改制企业档案在哪里

广汉市档案馆。1、广汉市改制企业档案可以到广汉市档案馆进行查询。2、该档案馆已经接收了原广汉市活塞厂、广汉市五金厂等破产改制企业会计档案4150卷(册),为全市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核实工龄、岗位认定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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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利于____、有利于提高____、有利于放大____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

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如下: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撑,使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有力增强了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协同性。10年多以来,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向纵深挺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存量、优增量,持续优化布局结构;三项制度改革在更深层次破冰,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彰显。当前,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已经建成;推动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国省级、地市级国资委统一监管的比例分别达到了98%、99%,国资监管大格局、“一盘棋”态势进一步巩固。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将主要抓好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加快健全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等三个方面的工作。
2023-08-29 20:22:411

中国移动上班时间

中国移动上班时间一般是早上8点到晚上6点。移动营业厅的一般营业时间都是早上8点上班,到下午6点下班。在大城市中心商业区的大营业厅,一般下午到7点才下班,中午不休息,节假日周末不休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移动”),是按照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于2000年组建成立的中央企业。2017年12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是一家基于GSM、TD-LTE、FDD-LTE制式网络的移动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国内31个省和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主要经营移动语音、数据、宽带、IP电话和多媒体业务,并具有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单位经营权和国际出入口经营权。中国移动企业标识2013年9月28日,中国移动换上了由正邦品牌顾问服务集团设计的新LOGO。新LOGO以新的纽带相握为造型,不仅很好的延续了中国移动的品牌形象资产,又使整个形象更加简洁动感、互通顺畅,也打开了互联网特征的延伸性。时尚、亲和、智慧的浅蓝色代替了过去强势、冰冷的色彩感受,一抹生机的绿色为企业注入创新活力与社会责任的品牌联想。新标志秉承责任、卓越的核心价值,体现出移动改变生活的战略愿景,强化了中国移动作为企业公民对国家、对社会的价值承诺,并且弱化了与消费者在功能利益和使用体验上的沟通。将中国移动通信改为中国移动,去掉通信二字,打破中国移动是做电话通讯的局限认知,淡化中国移动通信的行业属性。将CHINAMOBILE改为ChinaMobile,大写字母改为小写字母,不仅提高了可读性,也为中国移动品牌形象带入活泼、亲切感。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移动
2023-08-29 20:23:181

中国国企改革经历了哪些过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一、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1.国企改革起步于放权让利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公报中明确指出,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大胆下放,让地方和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国企改革开始于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着眼于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1979年7月,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企业有了一定的生产自主权,开始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都有所提高,并打开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缺口。  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约束机制难以规范,出现了企业为扩大自销比例而压低计划指标、不完成调拨任务和财政上缴任务等问题,结果是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出现了“工资侵蚀利润”和行为短期化问题。实践效果与改革预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这种情况下,1982年中央推广实行工业经济责任制,旨在解决放权让利中暴露的问题,处理好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解决大锅饭问题,在硬化企业预算约束,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收到了成效,尤其是国家财政赤字大幅减少。但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不平等,企业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该政策很难找到可操作化的指标来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企业激励不足问题十分严重。1983~1984年先后又两次推出利改税,但结果都很不理想。  2.国企改革先后出现了多种形式  198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革主要是为了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明确国企改革的目标是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并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并在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中开始了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化的改革试点。  到1987年底,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了承包制,同年,中共十三大报告肯定了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试点可以继续实行,到1988年底,全国共有3800家股份制企业,其中800家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60家发行了股票,其余3000家原是集体企业。1988年2月国务院更加明确了企业承包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规定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承包原则。同时,全国人大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从而将扩权试点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  虽然承包制在当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承包制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991年9 月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后国务院就不再鼓励企业搞承包。1992年7月国务院公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该条例根据两权分离的思路明确了企业经营权、企业自负盈亏责任、企业和政府的关系、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但是很快人们就发现,仅靠企业内部转换机制,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3.国企改革与价格体制改革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  国企改革是与价格体制、投融资体制等宏观经济改革同步进行的。在价格体制上,国企改革的推进对价格体制提出了挑战。1984年以后开始了对价格体制的改革,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放开价格为主。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现行的3种价格形式,即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规定企业在价格管理方面享有的权利,主要是赋予企业对一部分价格的定价权。  在流通体制上,1978年中国以计划管理的商品将近400种到1990年底已经逐渐减少为9种。同时,改变原来生产资料不能成为商品的现状,将近850种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计划调拨的方式转变为市场调控,生产资料正式成为商品。由于生产资料成为商品,以它的有效和方便的运转支持和支撑了国企改革的进行。  在投融资体制上,中央进行了“拨改贷”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建设项目投融资体制从拨款改为贷款,国家不再给新建企业投入资本金。在监管体制上,1988年4月,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财产关系,国务院直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管理权、投资和收益权、处置权。  此外,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发行股票的企业增多,对股票交易的需求压力相应增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1986年)和深圳(1987年)先后建立了股票柜台交易市场。其后,两地先后于1990年和1991年成立了规范的证券交易所,主要在于缓解已经发行在外,且具有相当规模的股票交易需求的压力。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从1987年至1990年末,我国共向社会发行了可流通股47亿股,筹集资金47亿元。资本市场的建立不仅为国企改革提供了融资渠道,还为将来国企改革的深化奠定了基础。  4.改革的推动力量  这一阶段国企改革在不断地探索中前进,具有十分鲜明的试错特征,改革的推动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1)国企改革是解决我国经济短缺问题的客观需要。改革之初,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发展路线使我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与国家对它的投资不相称,使国家财力吃紧,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资料长期处于严重短缺状态。为了摆脱这种局面,中央制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制结构与国有国企改革成为解决当时短缺问题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目的就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缓解紧张的产品短缺问题。此外,迫于“文化大革命”之后,国营和集体企业职位有限,无法安置上千万的回城青年的工作,各级政府不得不鼓励自谋职业,并大批发放个体营业证。个体经济就这样在政府默许下发展壮大起来,并最终成为一种合法的所有制成分。  资金、技术和经验的严重匮乏要求国家必须坚定地推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吸引国外投资,引进改革所急需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正是在这种旨在缓解短缺问题的政策推动下,三资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获得了初步发展,为90年代外资的大规模涌入奠定了基础。  (2)中央指导、理论研究和地方企业实践相结合,自下而上占主导,经济短缺的现实迫切要求改革国企以提高产量和效益,改革所有制结构,发展个体经济、外资经济。改革的具体实践过程,却是中央指导、理论研究和地方实践共同作用下推动的。在探索的初期,这种共同作用表现为以地方实践为主,自下而上推进国企改革。  对国有国企改革,中央政策主要是采取“试点”的大原则,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企业相关理论,先后推出了多种政策。从放权让利到两权分离的承包责任制和转换经营机制,经历的都是“政策—实践—政策改进”的过程。被实践证明不好的政策,用新政策加以取代,如用两权分离取代放权让利;被实践证明有效或尚未证明的政策继续加以推进,如股份制试点、“拨改贷”等。  与国有企业改革密不可分的是非公经济的改革,个体和私营企业在中央的默许和“看一看”的宽容政策支持下,通过自我发展与实践,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地方的成功实践获得了中央的认可,进而推动了所有制结构的巨大变革,个体和私营经济成为所有制结构的一部分。外资经济在政策的鼓励下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3)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改革的方向  这一阶段,国企改革没有明确的方向和路线指引,除了有一点改革之前的一些教训外,也没有可以借鉴的发展经验,走的是一条完全陌生的道路。通过不断的试探性改革措施,寻求改革的正确方向和路径,也就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逐步调整改革的方向。为了调动国有企业的积极性,推出了放权让利,但是“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出现,使改革调整为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于是又调整为转换经营机制。  二、1993~2003年: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  20世纪90年代初,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使改革陷入发展的僵局。同时,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解体对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巨大冲击。触及计划体制本身的改革势在必行,国企改革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阶段。  1.逐步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  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明确,使国企改革从政策调整阶段进入了制度创新阶段。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要求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经济改革步伐。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实践的重大突破,具有划时代得意义,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2.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截至1997年底,在抓大方面,国家集中抓的1000 家重点企业,确定了分类指导的方案。在放小方面,各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搞一刀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把小企业直接推向市场,使一大批小企业机制得到转换,效益得到提高。山东诸城、四川宜宾、黑龙江宾县、山西朔州、广东顺德、河南桐柏、江苏南通、福建宁德等许多地区在探索搞活小企业方面先行一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此外,一大批新型的民营企业从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兼并、收购、投资控股、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改革举措,将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融入国有经济运行中,盘活了大量的国有资产。特别是中共十五大肯定股份合作制和提出调整所有制结构后,各地国有中小国企改革的步子加快,改制企业的比重迅速上升。  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明确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3.国企解困始终是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主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与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有企业由于高负债率、冗员多、社会负担重、摊派严重、员工积极性不高等原因,陷入了发展的困境,效益逐年下滑,亏损面逐年增大的。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上半年亏损的国有企业达到43.3%,1998年第一季度出现了全国性的亏损,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也逐年上升。1997年,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将国企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在三年内在大多数国企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大多数国有亏损企业走出困境。  为了给国有企业解困,中央推出了多项政策,包括兼并重组、主辅分离及债转股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结合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成立四家专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点困难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改革。到2000年,最后确定了对符合条件的58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涉及债转股总金额4050亿元。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由原来的70%以上下降到50%以下,这些企业每年减少利息支出200亿元。  此外,国务院还采取其他一些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企业冗员过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主要是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附属普通中小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负担逐步分离或独立出来,转移到地方,由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股份制和公司制试点的推进  股份制试点在1986年就被提出了,但当时是为了增强企业活力,仅针对少数有条件的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11个法规,引导股份制试点走向规范化。1994年,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国家经贸委、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选择100户不同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随后,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后选定了2500多家国有企业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本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这些试点企业在清产核资、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1997年中试点企业普遍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经过一年的实施,全国2343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共有84.8%的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已初步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540家,占23%,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909家,占38.8%;尚未实行公司制的国有独资企业有307家,占13.2%,其他类型企业有47家,占2%。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  1994年,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的同时,国家经贸委在18个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的配套改革试点。试点的主旨为以市场为依托,在整体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政策,通过破产、兼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在补充企业资本金、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分离社会服务功能,分流富余人员,资产多元化等方面实现了重点突破,尤其是在企业破产、兼并和职工再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务院逐步扩大了“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范围,1996年增加到58个城市,1997年扩大到111个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国有企业亏损面太大,亏损额太高,无法从根本上为国企解困。  5.利用与发展资本市场  投融资体制实行“拨改贷”之后,随着国有企业经营亏损日益增加,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间接融资渠道很难满足国有企业改革资产重组、规模扩张等的融资需求,此外,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过度负债和财产损失需注入庞大的资金,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仅靠银行的间接融资已难以满足其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通过资本市场发展直接融资是必然的出路。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利用资本市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同时,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因为企业为了自己的股票能够上市,利用直接手段来融资,必须按照《公司法》要求,对企业进行公司制的改造,并完成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在利用资本市场解决国企改革的融资问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大力发展国内的资本市场,另一方面让一些企业走出去,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截至2001年初,我国境内上市公司从1990年的14家增加到1063家,其中包括114家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和52家境外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公司市价总值达46061.78亿元,流通市值达15492.49亿元,投资者开户数达到5683.88万户。  6.国企改革与整个国民经济改革相结合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企改革是与国家宏观经济改革结合进行的。在所有制结构上确立了非公经济的重要地位;在分配制度上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价格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体制的目标;改革外贸、外汇管理体系;在社保制度改革方面,纷纷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制度等政策,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企业富余人员、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政策给解困工作创造条件;国债补贴技改,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等。  7.本阶段国企改革的动因  国企改革在本阶段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改革的推动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1)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改革解放了思想,指明了方向。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理论界和社会各界围绕计划与市场的争论愈演愈烈,姓“资”和姓“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国企改革的推进。国企改革因为无法跳出计划体制的框框而举步维艰。已经迅速发展起来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由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名不正”而“言不顺”,发展壮大的阻力越来越大。在此关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指出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谈话完全消除了人们的疑虑和担心,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彻底解除了长期以来困扰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姓“资”和姓“社”的问题,指明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2)国企改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求。本阶段国企改革较20世纪80年代为解决短缺问题而实行的改革有较大的区别。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的推进及集体经济和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短缺现象在90年代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改善。国有企业面临的生存困境成为国企改革新的客观原因,其背后隐藏的是企业制度上的问题。基于两权分离理论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只承认国有企业有经营权,而不承认企业作为法人应该有财产权,认为所有权全部属于国家经营机制转换,决定了国有企业不可能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制约,即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状况不断恶化,使对企业制度的改革成为必然要求。  (3)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总结的共同作用  20世纪90年代后,理论界关于企业制度探讨不断深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此外,20世纪80年代的国企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不涉及产权和计划体制本身的国企改革,只能是停留在经营管理层面,不能触及企业的核心,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水到渠成的选择。同时,改革实践还证明,改革不仅要注重每个具体企业的改革,更要注重全局性的调整。因此,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明确了国有国企改革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另一方面,是要处理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为主导地位,改变国有企业范围过宽、数量过多、比重过大的局面。  三、2004年至今:国企改革的纵深推进  中共十六大之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变化和资本市场的改革使我国的国企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深层次改革,是利益的调整和权力的重新分配,涉及政治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困难和阻力可想而知。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深化国有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要求中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改变部门分割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2003年3月,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成立,统一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权力。此后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国资委成立后明确所管辖的大型国有企业要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实行产权多元化,可以上市募集资金,而且鼓励整体上市,以保持和增加企业的整体实力,许多大型企业正在剥离社会职能部分,过去一阶段是剥而不离,仍由企业自己管理,现在有的正逐步移交社会;在企业内部实行主辅分离,使各部门面向社会,成为独立经营的实体,企业同国资委分别签订责任书,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  2.国企改革以大企业、以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为中心  本阶段,国企改革依然是以抓大放小为主,同时以产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建设为中心。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决定》第一次把产权制度提到如此的高度,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对“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创新和历史突破,进一步明确具体了国企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3.各种所有制企业关系的处理  这一阶段,如何处理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成为了理论探讨和政策制定的重点。非公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壮大起来,在许多领域占有绝对优势,非公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在改革中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出现了个体、私营、外资与公有制经济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如非公经济在行业分布上从以制造、建筑、运输、商贸和服务业等领域为主,已经开始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拓展。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如石油行业的民营资本问题。此外,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也迅速膨胀,外资的并购问题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热点。非公经济遇到了重新定位和判断的问题,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为了正确处理非公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36条”)。该政策一定程度上给予了非公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并扫除了人们对非公经济去向问题的担忧。  4.国企改革与资本市场的改革同步进行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与有效的金融服务。资本市场对于国企改革而言非常重要。一方面,改革开放的深入,非公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推动的国际资本的流动,使民间积累了大量资本。另一方面,“拨改贷”之后,国企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窄,资本市场是国有企业理想的融资平台。此外,资本市场有利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分置的先天缺陷严重制约其健康发展,投资、融资、定价和资源配置的功能逐渐被弱化,面临边缘化的危机。对资本市场先天缺陷的改革对于国有经济改革越来越重要,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到2006年末,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的功能逐渐回归。资本市场的功能回归,吸引了大量沉睡已久的民间资本,强烈的投资需求必然会引来更多的优质资产和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以获取资本,实现资本的增值。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后,随着资本市场体制的逐渐完善,资本市场将成为一个全国优质资产的吸纳器,为国企改革提供了一个全国范围的资源配置平台,企业之间的大额换股并购有了可能。这对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制,产业整合以及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都有积极的影响。而且,国有资本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可以在资本市场获得公允的定价,股价有条件成为新的绩效考核标准。一直以来无论是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是进行国有资产转让,最重要的参考指标都是净资产。但这一指标并不能反映国有资产的真实价值。因此,资本市场的巨大变革,将非常有利于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2023-08-29 20:23:331

什么叫企业改制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3-08-29 20:23:432

企业改制有哪些类型?

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此外,内资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改为内资企业是比较特殊的形式。 1.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
2023-08-29 20:24:002

企业改制有哪些形式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  企业改制的形式有:  1、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2、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餐饮业、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因为职工劳动合作是创造财富的基础,效益跟资本之间的结合不明显,而跟职工劳动结合明显,比较灵活。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签署局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  4、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要求比较低,一个自然人即可。一些规模较小、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  5、内外资企业互转  内外资企业互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  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但须注意的是原有企业的主办单位或股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工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不能做为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不再持有企业股权,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
2023-08-29 20:24:102

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式: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拟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且职工(包括管理层)不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可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授权该企业法律顾问出具。(五)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须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控股及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六)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有关审批的程序、权限、责任等制度。(七)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2023-08-29 20:24:201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流程

法律主观:您好,国有企业改制流程大致分为以下七点 1 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 土地使用权 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 2 制定方案: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 债权债务 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3 方案报批: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国有独资公司 经董事会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 信息公示: 转让方持上述材料到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填报《出让意向登记表》、《公告登记表》,签订《转让 委托合同 》; 产权交易中心将转让公告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根据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结果,合理选择拍卖、招 投标 或者协议转让等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5 改制审批: 经公告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报政府部门批准。 转变职工身份和资产处置; 凭政府批准文件到劳动部门办理职工国有身份的退出,签订国有身份退出协议,落实补偿金及相关事宜; 凭政府批准文件和劳动部门的职工国有身份退出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 6 交易鉴证: 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主持下签订 转让合同 ; 在产权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资产交割和价款结算,由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单;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转让鉴证书》。《产权转让鉴证书》是产权转让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财务结算、税务、土地、房地户籍变更手续地必备文件,是其增减资产的合法凭证。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凭《产权转让鉴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7 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变动或者注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验资,持产权交易手续和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或者变更登记; 持产权交易手续和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房屋所有权 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过户。 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实行领办制和跟踪问效服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二条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2023-08-29 20:25:271

集体企业如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主观: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9 20:25:351

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按照什么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法律主观:企业改制也称“企业改组”,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9年5月1日生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1993年12月29日制定,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201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订,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5、《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6、《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二、企业改制的类别方式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2023-08-29 20:25:421

企业转制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一、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二、转制和改制这些都是十分具有“中国特色”的词,意义基本相同,都是指在国有性质的企业、事业等单位,改变产权结构的一种方式。通俗地讲就是“国有”的性质或“国有成分”比例有所改变了。三、但改制和转制也是有区别的:“转制”相对具有整体性,多指国有性质的整体转换,如国有企业通过出让等方式变成民营企业,全额拨款的国有事业单位变成自负盈亏的企业等等;“改制”的概念相对大一点,只要国有性质的成分或比例一有改变即可称为“改制”,如国有企业引入外部投资,实施股权多元改造等,“转制”仅是改制的一种特殊情况。四、在不需要很严谨的表达时,这两者基本通用。
2023-08-29 20:25:491

集体企业改制成国企,对职工有什么

法律主观: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2023-08-29 20:25:581

国网公司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的意义

法律主观: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2023-08-29 20:26:061

事业单位改制企业原来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进入新单位能算正规企业员工待遇吗

法律主观: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许多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他们承担着社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职能。事业单位改制成公司制企业还应做好清算、公开工作。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1、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2、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3、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4、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第一、应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予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于清产核资的结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职工大会做成规范的决议第三、在改制过程中切实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定应交由工会和职工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由于事业单位具有分布较广、类型复杂等特点,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根据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注册资本要求较低、设立程序简单、出资方式灵活、治理结构设置灵活、改制成本低等特点,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层、主要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历史上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总的来说,仍然是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的一种中间形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壮大,目前许多股份合作制企业正走向规范的股份制。因此,我们认为,除了对那些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外,一般不宜再采用这类组织形式。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国有股份,同时也应积极吸收社会上的各种投资基金的介入。这样,既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也能更深地加强企业同资本市场的联系,使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此次事业单位改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那么在改制过程中就应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保证企业未来的正常运转。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行其权。然而,我国的国有企业中普通存在的严重“内部人控制”、国有股权代表人缺位、董事会与监事会监督功能弱化等问题,往往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本次事业单位改制,在改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依法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订具有明确可操作性的企业章程和议事规则。这首先从制度上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得以顺利运行的保证。2、在企业内实行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分离。一般来说,应尽量做到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设,限制董事会中的经营人员人数,防止形成“内部人控制”的现象。3、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以外部监事为监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依法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事业单位原有的人事制度并不适合于企业,因此市政府21号文中提出了要切实创新内部用人用工、收入分配机制。所有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按岗聘用、竞争上岗,突破原有的事业单位国家干部身份制、等级工资制等等。要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企业经营者,要将短期激励报酬同长期激励报酬相结合,可以采取年薪制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对于职工,除实行岗绩工资制度外,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还可以实行职工持股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承担行政、生产、公益的事业单位可改制为行政机构、一般企业和公益性企业。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进行清算工作时为防止被人私吞财产,应做好法律监督工作,让中介机构和律师参与方案制定。为保障顺利进行,应向员工公开,告知员工与其相关的问题一定会解决。民主监督外,企业内部成立监督组织如股东会可保证顺利运转。新兴企业建立激励制度可激发员工积极性。
2023-08-29 20:26:141

什么是企业改制

体制改革,简称改制。
2023-08-29 20:26:375

公司改制要提供什么材料?

公司改制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2、原公司股东会决议。3、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4、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5、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6、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7、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8、验资报告。9、含国有股权的提交国有股权管理文件。10、发起人的资格证明。1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12、《授权委托书》。13、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释解(二)》第四条: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更多关于公司改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653db81616093279.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8-29 20:27:011

企业机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1、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是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2、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更多关于企业机制改革是什么意思,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8653191615229197.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8-29 20:27:111

国有企业改制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主观:以下是国有企业改制注意事项: 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 ,原国有企业自身不得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应由原国有企业投资人或新的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超过50人)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 二、是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作为出资。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经财政部门予以确认。如果吸收新的资金入股还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 公司法 》改制为公司、有限 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三、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时,不得悬空银行及其他 债权人 债务 。已为贷款设定 抵押 或 质押 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由企业根据中介机构的落实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从净资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同级政府。 四、是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承担。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是原企业法人资格的延续,原企业法人无须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其中蕴涵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会涉及 债权债务 处理、职工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对特定行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所以如不能逐一妥善解决,就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2023-08-29 20:27:201

麻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麻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十五、市属国有改制企业内退人员生活费发放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昆办发(2003)12号对改制企业职工内退政策作了补充规定:至企业深化改制时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职工,内退生活费按在岗工资的70%计算,职工本人在岗工资的70%部分低于360元/月的,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内的职工和10年以上其累计工龄30年以上的职工,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近年来我市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实行的是滚动管理,一般2年调整一次。昆明市2002年6月底以前最低工资标准是340元/月;2002年7月1日调整到360元/月;2004年10月1日调整到470元/月。2006年7月1日调整到540元。2008年1月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680元。昆明市国有企业改制根据“退养期间由企业发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作为生活费”的政策规定, *** 有关部门在对改制企业测算改制成本时,均按照当时省确定的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差额部份由改制企业负责解决。内退生活费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办理内退手续必须严格按照职工自愿、企业批准的原则进行。 能否帮忙找两个档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档案,谢谢? 1、《 *** 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国有企业企业改革有关配套档案的通知》(昆办通[2002]42号)2、昆办发[2003]12号 *** 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 *** 办公厅 关于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 区委、人民 *** ,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 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为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市委、市 *** 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02]4 号),市委办公厅、市 *** 办公厅发出了 《关于印发昆明 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配套档案的通知》 (昆办通 [2002]42号),对深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具有重要 的指导意义。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经 市委、市 *** 研究,现就完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有 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建立改制审批绿色通道 为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成立由市体改办、 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 局、市房管局、市房改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老 干部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稽核工作组,对改制企业的资产 界定、资产处置和改革成本核定等进行集中稽核审批。 二、建立国有资产有序退出机制 1. 享有特许经营权的市政公用企业, 改制要与引进 战略合作伙?伴相结合; 实力较强、市场前景较好, 以及无 形资产"阶值较大的优势企业,可暂时实行国有相对控股, 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做大做强。其经营者和骨干群体持 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30%,根据其业绩,购买国有净 资产的比例为l:l. 2左右。 2. 按市场规律全面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 国有资产 应全部退出。 国有资产公开出售。鼓励经营者和骨干群体 优先购买。职工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原则上不再入股, 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实行有偿占用。 3. 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 转。 4. 对市属关闭破产企业设立准备金,用于支付关闭、 破产相关费用。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 医疗保险费实行减半征收,其中医疗保险费减收的部分从 准备金中列支, 因资产难以变现、确有困难的企业应一次 性缴清的养老?、 医疗保险费,有接收单位的可按年度缴 纳;对无接收单位自勺关闭破产企业,土地交市土地储备中 心公开出售,职工安置费用由财政先行垫支。关闭破产重 组企业,按照“谁收购谁出钱、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处 理,市财政不再承担其他所需费用。 三、关于资产评估问题 1. 破产企业重组,依据法院破产裁定书界定资产, 不再评估。 2. 资产已经整体评估,但因其他原因未改制的企业, 深化改革时, 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与原已评估 资产变化不大,且无不良资产的,按中介机构审计确定的 资产进行改制。 3. 原改制时资产已整体评估过,深化改革时,须经 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与原评估资产变化较大或有 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理的企业,必须进行整体资。?卢评估。 4. 原改制企业,部分资产未纳入改制的,深化改革 时,必须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 企业土地资产评估由土地部门确定。 6。 企业应收账款,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认定 (截止评估基准日,下同),符合呆坏账条件并取得法律文 书的可按零值计价。确实无法收回、但末取得法律文书 的,3年以上的按账面值的30%计价;2年以上3年以内 的按账面值的60%计价。 由中介机构评估时直接认定, 企业不再报批。 四、关于改革成本问题 1. 国有企业国有净资产出售收益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统筹用于转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或补充社会保 障资金。 2. 国有净资产支付改革成本后的剩余部分,可采取 多种方式处置。鼓励企业经营者、骨干群体优先购买;引 进战略合作伙伴, 向社会公开出售;如仍有剩余, 由改制 后的企业借用,市财政适当收取占用费。 出售收入必须全 额上缴市财政。 3. 企业按最低标准安置职工,如国有净资产仍不足 支付改革成本,缺口部分由 *** 帮助解决。缺口资金筹集 渠道为: (1) 出售国有资产的收益; (2)财政预算安排改 革资金;(3) *** 负债贷款。 五、关于改制企业房改收入问题 改制企业按《关于深化我市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实 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昆政办通正2003刁69 号)办理,售房款和住房补贴资金按以下办法处理: 1. 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力口工作的无住房或住房未 达标的企业职工,其住房补贴已经解决的, 出售公有住房 所取得的售房收入,在留足按规定提取住宅公用部位、共 用设施维修基金后纳入改制资产计算。 2. 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住房或住房未 达标的企业职工,其住房补贴末解决的, 出售公有住房所 取得的售房收入,用于按政策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售房收 入大于应发住房补贴的部分纳入改制资产计算。 3. 对原改制时已将职工住宅所占用的土地资产价值 纳入改制资产的, 可从净资产中扣除,按房改有关政策办 理职工的房产证,扣除部分由 *** 帮助解决。 六、关于国有流通企业租用直管非住宅公房划拨问题 国有流通企业租用直管非住宅公房产权划拨严格按昆 办通[2002]42号档案办理。划转方式采取按实际占用 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无偿划拨。在涉及拆迁安置中,对于 只有协议而无实物的,按搬迁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划拨 手续。划拨产权按照“先划拨,后评估”的原则,评估价 值由划入方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评估结果由划入方向市房管局通报。租用直管非住宅公房 用于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参照执行。 七、实施内退政策的规定 至企业深化改制时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含 5年) 的职工, 内退生活费按在岗工资的70%计算, 列入 改革成本,职工本人在岗工资的70%部分低于360元/月 的,按360元/月?人计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10 年以内 (含)0年。 的职工,计算内退人数不得超过此范 围实有人数的60%, 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 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且累计工龄30 年以上的职工,计算内退人数不得超过此范围实有人数的 5%, 内退生活费按360元/月。人计算,列入改革成本。 改革成本的计算以企业净资产为限。办理内退手续必须严 格按照职工自愿、企业批准的原则进行。 八、建立企业领导干部激励和退出机制 对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实现了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显著的企业的经营者,给予 一次性奖励;对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处置国有资产实现或超 过确定的预期值的经营者, 由 *** 按收回价值的一定比例 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营不善、失职、渎职、谋取私利造 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有关法纪追究其相应责任。对改 革后不再任职的中型正以上国有企业正职或任职满3年的 副职领导, 中型副国有企业正职领导,包括未划型而相当 于上述规模的企业领导,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从企业改 革成本中列支。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委企业工委牵头,市体 改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 土资源局制定。 九、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费及其他费用的处理 企业改制时,按离退休人数的3%,人均1. 2万元/ 年计算3年的丧葬费和抚恤费;退休人员按人均60元/年 计算3年的活动经费;按人均100元/年计算3年的节日 慰问费;患特殊疾病的退休人员按人均1000元/年计算3 年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列入改革成本。在实行社会化管 理时, 离休人员的费用由企业一次性划入老干部管理部门 管理使用,退休人员的费用由企业一次性划入社群管理使 用。 十、放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 1. 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或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2。 《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扩大到对供销社、 县(市) 区级以上的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凭 《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3。 放宽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限, 只要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 合同,均可享受合同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收减免优 惠政策。 4. 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对 象,放宽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群 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5. 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对昆明市 辖区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其自谋职 业、 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小企业的,均可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6.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再就业资金, 在确保下岗职 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结余部分可调整用 于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补助,也可用 于促进再就业。 7.《 *** 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 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正2002)12号)下发前, 国有 大中型企业已进行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 富余人员试点而兴办的经济实体, 享受新办辅业改制企业 的同等政策。 十一、其他需要明确的问题 1 1986年10月1日后分配到企业并签订了无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因机构改革到 企业工作的党政机关干部、征地安置的农民工,列为转换 身份的物件,上述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费纳入改革成 本统一计算。 2。 企业改制截止时间、各类人员经济补偿费用的计 算和工龄计算等基本情况, 以企业改制方案论证通过之日 为准; 改制时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费; 1986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实际工龄计算生 活补助费。 3. 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和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费, 以上年度实际发放数计算;供养配偶、父母生活困难补助 费和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费按74周岁计算,供养子女计算 到23周岁。 十二、本补充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分别 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 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 *** 办公厅 2003年9月26日 (此件发至县级) 主题词:国有企业 深化改革 补充政策厶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 *** 办公厅、省 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云南省军区有关部门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企业工委、 省委老干部局,省高阶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经 贸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 育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 省体改办、省深化国企改革办、省总工会 *** 昆明市委办公厅 2003年9月26日印发 财政部有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财务审计规定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就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做出规定,现摘要如下: 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 *** 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档案,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档案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急!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些问题 一、改制方案的制订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定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稽核后,按照浙国资企改〔2004〕10号档案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 *** 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稽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二、资产清查和评估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提交的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及其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承诺书,并对其结果负责。在前一次清产核资有效期内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不再进行清产核资。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式和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批。按照审批许可权,对申报核销不良资产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市国资委稽核后报市 *** 批准。在批准核销后,企业需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账销案存”收回的款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必须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改制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其评估结果应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大评估专案由市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国有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委选聘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剥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有产权转让 (一)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公开资讯,竞价转让。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经市国资委稽核报市人民 *** 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比例等进行公示。 (二)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意向、参与人员、认购份额、参与形式等。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三)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稽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 (四)国有企业采取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涉及职工养老、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按规定核准后,经市国资委批准,从产权转让收入专户中支付。 四、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要建立竞争机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股权多元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要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络、密切配合,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平乐县国有企业改制找谁? 一般先找县 *** ,看该企业是否真的属于县里,若只是地址在县里,实际上却是市属企业,则应当找市里对口部门,所谓对口部门就是指该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有些是部门管理的,有些是市国资委管理的,这得看情况,每个地方都不一致。一般情况下,市国资委只管理市 *** 授权给其管理的企业,没有授权给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仍然由其原主管部门管理。比方说,有的企业是原来的经委(现在一般叫经信委)管理的,若是市 *** 授权给市国资委管理了,那就找市国资委,若是市 *** 没有授权给市国资委管理,那企业改制仍然要找经信委。还有的企业是市委市 *** 直接管理的,那就得找市委市 *** 了。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各地情况不一样,仅凭这么有限的资讯,无法给出具体答案。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就不再属于国有企业了嘛? 改制后要看国家控不控股份了,只要是国家控的多的就还是国有企业。私人控的多就是国有参股企业。如果没有国家的肥份就是私营企业了。 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有哪些?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开始实际上就是“市场导向”的。改革之初,企业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按什么价格出售无法自主决定,国家计划“管得过多,统得过死”,被当成是企业体制上的一大弊端而需要改变,因而要求企业“面对市场组织生产”。企业首先进入的是商品市场,在商品市场中则首先进入的是消费品市场。决非偶然的是,价格改革构成了80年代经济改革的重点,首先得以放开的是大多数消费品价格,尔后通过“双轨制”的调放结合,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又放开了大多数投资品价格。中国国有企业首先经受了商品市场的竞争洗礼,产生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明确并初步学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2、 *** 了供给增加和买方市场的形成。 3、产品和企业的分化加快,一批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脱颖而出。 4、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企业家。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缴纳的,单位没有责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单位协商,无果后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咨询12333. 国有企业改制没有批覆是否能改制 不能,国有企业属国家所有,转变体制形式涉及到多方面权属变更,必须经 *** 有关部委,否则属私吞国有资产,大罪来的 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怎么办? 1.要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定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2.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3.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档案的规定执行。 4.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 6.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7.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2023-08-29 20:28:011

改制企业属于什么企业

法律分析:国企改革前,原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的性质改制后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股东由国资管理部门和其他非国有股东组成,一般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性质已不再是纯国有企业,也不是纯私有制企业。改制后,其主人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行使最高权力。股东以持有股权数进行投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9 20:28:121

集体企业改制流程是如何的

集体企业改制的流程:一、准备阶段。二、进行产权界定。三、进行资产评估。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2023-08-29 20:28:221

转企转制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什么是转企改制 就 是 一些事业单位要转变成企业单位 问题二:改制是什么意思 一方面指国有企业改制(具体看百度百科),另一方面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现在的文化单位改制就是了。 问题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企业是泛称,所有依法成立的盈利性组织都是企业;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企业才是公司,也就是说企业的范围大于公司,企业改制为公司的说法不严谨,应该说非公司制企业(如国企、集体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也就是有原来的组织结构或经济性质的企业改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制企业。 问题四:企业改制中的"改制"到底是什么意思?改制对职工来说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改制就是企业运行机制,一般都是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对于职工来说,应该是有负面影响的,因为改制最大的受益方是新公司的股东,一般都是原企业的管理层,他们接手后,降低或不提高工资工资福利是一个很正常的做法,因为原来是花的国家的钱,现在要花他们自己的钱,这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对于企业运行的影响是中性的,因为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问题五:什么叫企业改制 如果是国有企业,主要控制权国资委。如果是民营企业,可以直接改制 问题六:国企改制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改制?公司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具体表现在:(1)干部和人员的终身雇佣制;(2)国家或地方财政出资设立;(3)没有股东约束,只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导致追求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动机不足。 所谓国企改制,是指将国有企业改制为企业法人,即有独立的董事、监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突破国企改制三大难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展。” 国有企业改制是党中央工作的重点,是目前 *** 工作的难点,更是法律界、企业界和百姓关心的热点。改制涉及三大难题: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企业改制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法律关系复杂,改制能否顺利进行、改制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抚资产的增值、企业自身的发展、职工个人的利益;改制涉及面广、各方利益相互交错,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造成社会动荡,妨碍经济的发展,影响的对外投资形象。 国企改制,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为主要形态,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前提的新型企业制度,最终的目的是要解决企业的发展动力问题。要建立这样的企业制度,就要在改制过程中解决资产处置、股权设置、人员安置三大问题,而这三大问题所涉法律关系复杂,相互交织,改制企业无法独立完成,需要有专业的中介机构来参与,例如由律师事务所参与全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书。通过中介机构全面、深入的介 问题七:经营性事业单位怎么转为企业改制? 现结合实践经验,针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对目前正在改制的事业单位有所帮助和启发。 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认证 拟改制的事业单位,应成立改制领导小组或改制办公室,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认真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下列情况: 1、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资产情况,包括房产、地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状况等; 2、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经营状况,包括经营范围、市场前景、营销网络等; 3、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人员情况,包括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在职职工和临时工的家庭、生活、工作、思想等情况; 4、调查清楚改制单位的遗留问题,包括遗留的债权、债务、工伤以及待处理的内外关系等问题;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对单位的性质、发展前景、市场竞争能力、改制的方式和方法等诸方面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磨刀不误砍柴工”,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和一份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事业单位改制成功的第一步。 二、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律师在制定改制方案时要注意:改制方案要与现行的相关政策相吻合;要从改制单位的实际出发,具有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到改制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要有利于改制转企后的新企业健康发展。 改制方案主要由以下十部分组成。 1、改制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设立情况、股东及投资主体情况、单位享有的财政税收及优惠政策等情况。 2、单位资产经营现状及处置,包括单位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单位现有的资产结构分类;社会管理性资产、社会公益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数量及负债情况;拟进入改制的经营性资产情况。 3、单位主营产品、产值、利润等情况。 4、单位职工人数、年龄文化技术结构、在职岗位分布情况。 5、改制后单位组织形式的选择。 6、单位职工安置补偿方案。 7、单位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案。 8、改制后企业股本及股权结构安排。 9、改制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10、需要控股单位及 *** 支持的相关政策要求。改制方案涉及到职工权益的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补偿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三、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清产核资是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重要环节,耗费的人力、财力、时间最多。清产核资大体可分四步进行:首先,由改制单位自行组织清理资产;其次,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改制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然后,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改制单位的地产、房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评估;最后,将改制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核。 四、确定改制后企业的形式 在转制、改制过程中不能就改制单位的形态进行“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个单位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其改制的形式。从改制单位的股权设置角度来说,也不能片面强调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而要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在鼓励经营者持大股的前提下,有选择的保留部分国有股份。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比较适合于那些参股人数较少、企业资产不是很多的企业。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产权制度改革上一步到位,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层、主要经营者和业务骨干持大股。 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最佳的选择。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我们认为有必要保留部分国有股份,同时也应积极吸收社会上的各种投资基金的介入。 对于职工入股愿望强烈、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先实行股份合作制,逐步向规范的股份制转化。不过股份合作......>> 问题八:请问,企业改制时什么意思,请举例说明具体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改制,请高手通俗解答,谢谢 通俗一点,就是以前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统统改成公司制(股份制)。 一、企业改制的形式有很多,在我国一般改成股份制。 所谓企业改制,在我国,就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 二、改制涉及的具体内容: 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 三、企业改制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中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是公司制,公司制改造的实行,可以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会带来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公司制企业指由自然人或法人单独或组合建立一种企业形式。公司具有法人性、营利性等特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独立承担责任。 1、整体改制(纯民营)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国有控股或参股)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问题九:什么是转企改制?说具体点,3Q 以前的事业单位改成企业 问题十:企业转制和企业整和有什么区别? 企业转制是指企业转变所有制的形式,一般是指从国有转为民营;而企业整合是指不同的相互有关联的或无关联的企业,通过资源的相互融合,达到合理配置,便于企业更好发展. 查看原帖>>
2023-08-29 20:28:311

改制企业分流人员的安置问题国家有没有什么规定?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坚持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以下简称改制分流)。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分流应遵循以下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  2实施改制分流要与企业的结构调整、改制重组和做强主业相结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促进企业资产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的优化;  3实施改制分流要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  二、改制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条件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可享受《通知》规定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1利用原企业的“三类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含)以上;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三、改制分流的范围  (四)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以精干主业、减员增效、安置富余人员为目标,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合理界定“三类资产”的范围。  非主业资产指按照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专业化分工原则,需要分离的辅业资产、后勤服务单位的资产以及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其他资产;  闲置资产指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资产;  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指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一定获利能力,并用于抵偿职工安置等费用部分的资产。  (五)改制企业安置的富余人员,是指原企业需精简分流的富余人员。  四、改制分流的形式  (六)改制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方式,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具备一定市场生存能力的改制企业,可直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的法人实体;暂时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改制企业,可保持国有法人的控股地位,但必须产权明晰、独立核算、面向市场、自负盈亏。  改制企业与原主体企业除产权关系外,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原主体企业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七)改制企业要建立以产权关系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原主体企业在改制企业设立过程中,有责任帮助推荐考核经营者人选并监督其产生程序的合法性。防止恶意侵犯投资者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资产处置  (八)改制分流过程中涉及资产定价、损失核销、产权变更等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事项,按照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办理。  (九)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  (十)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的不足部分,应由原主体企业予以补足;剩余部分可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也可采取租赁、入股或转为债权等方式留在改制企业。  已完成改制分流的单位,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产权登记手续。  (十一)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办理转让手续;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允许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具体办法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  六、债权债务关系  (十二)原主体企业要做好改制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债务审计,落实债权债务人。防止利用改制之机逃废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改制企业原为独立法人的,要继续承担和落实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从原主体企业分立重组的改制企业,按商定的比例承担债务,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三)改制企业对所欠原主体企业的债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妥善处理拖欠职工的集资款、工资、医药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债务问题。  七、劳动关系的处理  (十四)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对从原主体企业分流进入改制企业的富余人员,应由原主体企业与其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改制企业与其变更或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改制企业工商登记后30天内完成。  (十五)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十六)对分流进入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原主体企业变更为改制企业,企业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十七)改制企业要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八、申报程序  (十八)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改制分流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改制分流的总体方案,在与当地政府协调衔接的同时,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联合批复;各部门在接到企业的改制分流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  2中央企业依据批复的意见,对所属企业改制分流中利用“三类资产”和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情况,逐个进行审核认定,并出具相关认定证明,分别报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备案;其中规范劳动关系、吸纳富余人员的比例以及接续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由改制企业所在地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相关认定证明,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3改制企业可凭上述联合批复意见和有关认定证明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具体办法按照税务总局、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十九)地方企业改制分流方案的申报程序,由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和税务总局、劳动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另行规定。  (二十)企业的改制分流方案须经过改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企业改制分流工作。  九、其他相关事项  (二十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将非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中党、团等组织关系、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以及职工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移交接收工作,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原企业要积极做好改制企业属地管理的交接工作。  (二十二)各级政府和工商、税务、土地、经贸、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本办法的要求,主动做好服务,简化有关的审批手续,对在改制分流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应予以适当减免,为企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创造有利条件。  (二十三)企业在改制分流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发挥企业党团组织和工会的作用,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引导职工和分流富余人员增强改革意识和承受能力,转变就业观念,使职工理解、支持改革并主动参与改革。  (二十四)要注意防止企业改制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不正当行为。对于侵占国有权益、无偿量化国有资产、擅自核销国有资本等行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不符合条件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经查实后,取消其政策优惠并补缴税款,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各地可根据《通知》精神和本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企业改制分流的实施细则。
2023-08-29 20:28:521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

企业破产和改制有何区别? 企业改制和企业破产有着根本区别! 严格说,企业改制不属于司法程序,而企业破产属于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且两者的内容、目的和遵循的原则也根本不同,如果细说将非常复杂和专业! 但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企业破产不是企业改制的类型,而企业改制可以通过企业破产或者在企业破产过程中加以实现!同时破产在我国有两种,即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依法破产不存在职工身份置换问题, 劳动关系 自然解除,但政策性破产由于大多涉及老国有企业,所以基于稳定和照顾一般会将职工重新安置在新成立的企业继续工作,即身份置换。 至于职工身份置换是否需要给予补偿以及给多少的问题,有关文件并无具体规定,一般和企业资产状况以及当地政府资助和职工不同情况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当然也要听取职工的意见! 另外说一句,政策性破产是前几年的事情,现在已经没有了,一律是依法破产!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企业改制就是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包括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方式,其范围涵盖了企业破产。但企业破产改制与企业破产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内涵不同 破产改制是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职工生活、就业、 社保 等社会问题的过程。破产是 债务人 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 债权人 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 债务 的一种法律制度。 2. 性质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是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而进行的体制改革。企业破产是司法程序,而非行政行为。 3. 对员工的安置方案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会带来减员增效、职工身份变化等,由此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得到 经济补偿金 ;员工也可选择继续工作;如果企业停业,员工也可以待岗。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 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4. 债权债务 的承担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后,企业法人主体仍存在,或者有其他法人主体承接,在当事人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企业原先的债权债务将由新的企业承受。企业破产后,法人主体将不再存在,债权债务视同处理完结,将不再承担。 企业破产与改制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企业破产当中可能包含着企业的改制行为,而企业改制则属于企业运营内的一种经营方式。二者的结果也不同,企业改制之后,还处于正当的运营之中,而企业破产则表示着企业的倒闭与结束。
2023-08-29 20:29:001

谁知道企业并购重组上市的一系列流程

(一)第一阶段——改制准备阶段 主要包括九项工作   1、宣传政策——由企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改制咨询机构负责组织对企业改制相关政策的传达贯彻,并制定宣传提纲。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讲清改革意义,企业面临的困难; 改制的配套政策环境,意图采取的改制模式和企业未来发展前景。  2、进行"三清" ——对企业资产、债务、职工劳动关系进行全面认真地清理。  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选聘专业中介机构,组织企业进行。对企业各类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认真清查,从调查职工劳动关系入手,摸清各类人员分布情况,做到企业底数清晰,并据此制定职工安置框架意见。  3、推介企业及筛选投资者 ——向国内外投资者介绍企业情况。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改制伴随着投资者的引入,可以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由中介机构出面,利用媒体、产权交易中心、以及业内关系等多种方式,向可能有意向参与改制的投资人推介企业。  之后主管部门会同企业和专业中介机构可同各类投资者广泛接触,进行商务谈判和必要的资质调查,从中进行筛选。  4、确定改制取向——为企业改制准确定位。  由专业的咨询机构通过客观分析和可行性论证,科学确定企业改制方向以及改制后企业的发展战略。选择最适合自己企业的一种改制模式,防止盲目改制造成的无效或是国有资产流失   5、完善职代会——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规范,完善职代会。  企业需要确保职代会产生的合法性,为下一步在企业改制启动阶段,召开职代会讨论职工安置方案和企业改制方案做好准备。  6、制定改制预案——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先制定改制预案。  改制预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定,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制定。  改制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资产、负债、人员的基本情况;  (2) 改制预付成本,资产和债务处置方式;  (3) 职工安置框架意见;  (4) 改制形式;  (5) 企业改制后发展取向;  (6)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办社会职能剥离等内容。  7、申报改制预案  按各地市级规定将该改制预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或备案)。并在决策部门积极沟通,统一思想。  (二)第二阶段--启动阶段 主要包括四项工作   1、确定进度——即确定企业改制各个阶段的时间进度、步骤和任务。  在企业改制预案批复后,按照主管部门总体规划,由企业和负责改制实施的专业机构共同制定推进企业改制的具体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进度、制定实施步骤、明确主要任务,落实责任人。  2、清产核资和评估资产——即清查企业资产,核实企业资金,摸清企业"家底"。  在准备阶段三清成果的基础上,有企业主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对企业进行资产审计和评估。  3、准备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文件   一般而言,需要在完成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前准备的文件包括  (1)国资监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核准的文件;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认定的文件;  (3)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按规定程序报国资监管部门履行审核批准,国资监管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处置意见;  (4)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到用地规划调整、土地资产转让及公房处置的,分别由城市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宅部门进行审核的意见;  (5)审计部门负责对凡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和改制企业的有关财务审计的结论意见;  (6)国有改制企业同金融部门协商,提出的对金融债务的处理意见;   (7)改制企业提出申请改制补助资金的,国资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请的改制补助资金的核准意见;  (8)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经过论证的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  4、确定改制模式、底线  经过前期与潜在投资人的接触和谈判,以及  (三)第三阶段--实施阶段   1、制定改制实施方案 以通过审批的企业改制预案为根据,制定改制实施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应按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意见。  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一般来说改制实施方案应包括  (1) 企业基本情况;  (2) 企业改制形式;  (3) 改制后发展规划;  (4) 职工安置;  (5) 企办社会职能分离内容、方式;  (6) 改制成本及资金来源;  (7) 改制实施步骤和完成改制时限等。  改制实施方案中的涉及到的数字要力求精确。  2、申报改制方案  按各地区的决策程序,分别向各级审批部门申报改制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文件。在上报前企业和制定方案的中介机构应与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签署意见。  一般说来,改制方案提报的要件包括:  (1)企业改制方案申请文件;  (2)企业改制方案;  (3)改制企业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形成的有关决议;  (4)与投资方(受让方)签署备忘录或协议的复印件;  (5)改制企业财务审计、经营者离任审计、资产评估报告书复印件;  (6)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意见;   (7)金融债务的处理意见;   (8)职工安置方案,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通过决议;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认定意见;  (10)改制企业涉及到的土地、规划、住宅部门的审核意见;  (11)改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12)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  (13)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1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5)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16)受让方如用土地抵扣职工劳动关系处理费用的,要有受让方与出让方的契约;  (17)对受让方的约束条件;  (18)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规划;  (19)其它需要申报的文件。  3、审批改制方案  由主管政府主导,国资监管部门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改制方案。  4、产权交易  经批准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中心,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具体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涉及土地交易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交易的全部要件副本或复印件一套由改制企业转交相应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存档备查。   5、投资者注入资金 企业改制方案经批准后,受让方按双方协议将国有产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或分期付清,并存入国资监管部门指定的专户存储。  6、处理原职工劳动关系 由改革责任主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职工安置方案,支付解除原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偿还职工内欠,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等窗体顶端窗体底端社会保险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第四阶段--收尾阶段   1、原企业终结手续——企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和国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改制企业到国资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办理产权注销、变更登记手续。  2、办理相关手续——改制企业持批复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土地更名及相关清算交割手续。  3、新企业挂牌——改制后的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正式挂牌。  4、处理未尽事宜——托管人员、离退休人员落实管理部门、相关费用拨付到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
2023-08-29 20:30:081

企业股份制改制前的财务整账怎么做

改制企业建立新账的一般会计处理  改制后公司建立新账,应确定建账日。建立新账应以公司成立日作为建账日。考虑到与会计期间划分衔接,可将公司成立日最接近的月初或月末视同建账日。  对于主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及相关的资产负债,首先应由原企业将审计调整和资产评估清查调整事项入账,编制建账日原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然后,按照与评估基准日剥离调整相同的口径编制公司建账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该表的编制仍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其中,可通过货币资金的调节,使剥离后的公司净资产等于原企业评估基准日评估前的净资产,即与评估报告中净资产清查调整后的账面值一致。如按协议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还应当加上期间的净利润。再按前述模拟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加减相应的评估增减值后确定净资产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入账金额,编制会计凭证,记入公司账内。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各资产项目,贷记各负债项目,同时按净资产中属于股本的部分贷记“股本”,按净资产中属于溢价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  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由于原企业的经营活动,资产的形态和数额发生了变动,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按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还应对评估基准日存在评估增减值、但至公司成立日已销售或处理的资产,结转其相应的评估增减值。结转评估增值部分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主发起人)或“资本公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贷记相应的资产项目;评估减值作相反的会计处理。同时,与主发起人产生的应收应付项目应及时结清。  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公司建账时,应以评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固定资产净值入账后,公司应按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其他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的,按上述相同方法进行处理;以现金出资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和“资本公积”。  改制企业建账的特殊会计处理  1.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实现利润的归属  因在公司未成立、评估目的未实现之前,拟投入公司的资产仍由主发起人经营管理,由于资产产权未发生变化,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这一持续经营期间实现的利润理应归原企业。如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规定: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目前有部分改制企业约定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笔者认为,此举应经原企业的股东同意或报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资产折旧、摊销  由于新公司的股本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形成,为了不影响公司资本保全,一般应对进入公司的资产按评估后的金额补提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折旧或补计摊销,借记“其他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主发起人)或“资本公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贷记相应的资产项目。  如果其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影响公司资本保全,则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资产折旧、摊销也可按原账面值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上述期间实现的利润已分配给主发起人的,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应将审计调整和资产评估清查调整事项入账,但不应对评估增减值进行账务处理,在此基础上编制公司建账日会计报表。  公司应按评估调整后的金额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并根据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被投资单位剩余经营年限摊销;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则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4.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应根据建账后的应收款项余额和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建账日的坏账准备,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坏账准备”。由于此未分配利润负数是评估结果与会计核算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出资不实所致,理应由公司以后产生的利润进行弥补。如建账日存在其他资产减值情形,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处理一般应作借记“其他应收款”处理,发起人应及时以现金补足。  5.企业所得税和资产的计税成本  整体改制企业的资产投入公司时,经省级以上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原企业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公司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不需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2023-08-29 20:30:181

全民所有制为什么改制

为了通过改变原有体制和经营方式,使企业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是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指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制度的重要标志。公司制改制有利于公司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动力,为创建“两个一流”、实现公司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自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根据企业改制案例,企业改制的方式有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之分。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制订。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当时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023-08-29 20:30:281

改制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改制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没有特权, 当前,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1、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和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8-29 20:30:511

什么是公司改制

法律分析:企业改制也叫作“企业改组”,指的是企业所有制的改变,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改组为公司制的过程,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9 20:31:011

国有企业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主观: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 股东 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 公司 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 股权 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 公司法 、 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 办事 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 公司章程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三、改制具体操作十一大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3、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 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而证监会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证监会两家要求。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5、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6、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一致: 首先,股份 公司注册 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 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8、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9、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 土地使用权 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转移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 11、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9 20:31:091

国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账务调整

本文所述“国有企业改制”即国家将全部或部分股权通过竞价方式转让给自然人或非公有制企业,转让收益由主管财政部门收缴,原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合并分立式改制在概念上有所区别。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账务和涉及所得税事项的处理,企业根据审计评估报告进行账务调整的事项可大致分为以下四类,笔者逐一予以阐述。   会计差错一般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已发生的企业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或相关准则形成的错误,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进行调整,但在计算所得税时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分期(年)计算,与税务部门沟通后对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修正,调整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或可弥补亏损数;第二种是根据改制要求为严格划分改制基准日前后收支进行的调整,如预提房租、水电费以及将期后发生的应归属基准日前的收支调整入账等,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一贯性的原则不必进行专门的账务调整,在收入支出实际发生时进行账务处理(不可跨年度),所得税按所属会计年度一并计算。   改制费用通常包括人员费用、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审计评估费、产权交易费等,企业可以在这类费用发生时进行账务处理,但对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等税法规定了税前扣除标准的成本费用应计入全年发生总额,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剥离资产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根据改制要求将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等部分资产予以剥离,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将剥离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零,对应减少净资产,不涉及所得税问题;二是将原国有企业的职工分流费用(包括人员补偿金、社会保障费等)从净资产中剥离,财政部门有时会要求企业将这部分剥离费用列专项负债处理,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进行账务调整,原因有三:第一、剥离人员分流费用旨在从转让股权转让价格中扣除一块应由国家负担的费用,与企业的会计处理并无关系;第二、企业是持续经营的,在企业未进行清算前,预提职工分流费用减少净资产显然是不恰当的,这种做法不符合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及真实性原则,由于多数职工仍然会继续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工作,这部分负债往往形成虚列;第三、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各项统筹保险基金及人员补偿金,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以实际发生为前提),上述会计处理使会计和税法口径不一致,造成工作的烦琐。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热衷于进行账务调整的原因有三种:一、为宣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企业改制后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提高企业的经营资质和知名度,对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调账后,可将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三、企业改制后新股东急于收回投资、调整利润分配。笔者认为资产评估结果是为制定股权转让价格提供依据,历史成本原则要求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当然对评估报告中涉及的资产减值因素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在财产清查阶段发生的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及其他出现资产永久性或实质损害的情形,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有一个特殊情形,即原国有企业(独资公司)进行股份制改组或进行合并、分立式改制时,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按照净资产的评估确认结果调整账面价值,折算成国有股份后变更为(转到)新公司,根据财税字[1997]77号文件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为:   1.按评估确认结果调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后,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大于原账面净资产,应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资本公积       递延税款   2.按评估确认结果调整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后,若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小于原账面净资产,应按顺序冲减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资本公积     贷:固定资产       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企业按上述方法调账后,如原国有企业并未注销,可以沿用原企业的账册,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     利润分配     贷:实收资本(股本)     贷:固定资产   也可以结束旧账,按评估结果数建立新账。
2023-08-29 20:31:191

求论文“浅析国有企业如何走向市场”

一, 统一认识,坚定国企改制的信心。 我认为,要确保改制挂牌成功,首先,还是要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认识,把大家的认识统一到中央有关国企改制的文件精神上来。《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国企改革始于20多年前,从1997年开始,我们先后采取过诸如扩权让利、利润包干、承包经营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虽然这些改革使企业拥有了一些自主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但是,由于这些改革只是在责、权、利三个方面进行调整,并没有打破原有的体制框架,因此,国有企业作为政府“附属物”的状况并没有改变。可以说,政企不分成了国有企业走进市场的最大障碍。而国企改革的目的,说到底是要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走向市场。要达到这个目的,仅仅靠减税让利之类的改革是行不通的。体制上的问题要靠体制的改革来解决。我们必须寻找到一条既能保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又能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这样的出路在哪里?出路就在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说把一股独大的纯国有20冶改制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型集团功能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精心准备,突破国有企业改制的难点。 国企改制,困难重重。作为我们施工企业的改制,最大的难点是历史包袱,富余职工的安置。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公司离岗人员多,每年开支很大(大数一个亿),这些包袱和负担不解决,企业改制无从谈起。这次会议代表们审议通过了我公司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这是一个重要的文件,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精心操作,认真按文件办事,把富余职工安置好,确保这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改制目标的顺利实现。我认为,我们这个文件是一个人性化的,以稳定和谐维护职工利益为宗旨的,不会对职工造成刺激的文件,一是身份没转变(国企),二是合同不续签,三是不在岗人员可以自主决定,协商解决合同中止问题。 三, 依法改制,规范操作。 改革改制是利益调整,我们要依法改制精心操作,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我们的方案及有关政策该上职代会的上职代会审议通过,该让老百姓知道的要广泛宣传解释,动员和引导广大职工关心改革,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从而确保改制成功。 利用这次职代会的机会,公司命名和表彰了公司“十五”期间十大杰出青年和二十名优秀青年。这不仅是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的大事,也是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今天受到表彰的郭九春等十大杰出青年和王亚弟等二十名优秀青年,是从公司4700多名青年中逐级推荐、反复遴选产生出来的。他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的先进事迹,彰显了二十冶青年的高尚情操,他们的奋斗历程揭示了二十冶青年成才发展的正确道路。他们不仅是二十冶青年的杰出代表,同样也是二十冶全体员工中的佼佼者。公司表彰他们,就是要在全体青年中树立标杆,树立榜样,引导更多的青年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建功成才,富有作为,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做出突出贡献。 青年是企业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最具创造性的有生力量,是企业发展的未来,是企业的希望。实现公司“十一五”发展目标,广大青年要勇挑重担,多做贡献。我希望全公司广大青年志存高远,善于学习,勇于创新,争做贡献,更好地实现你们的人生价值,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骄人业绩。 刚才,李总给代表们通报了今年1-9月份全公司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今后七十多天的经营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李总的讲话和要求,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战胜困难,奋力拼抢,确保今年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和超额完成,为实现“十一五”的各项目标,为使20冶的老百姓收入逐年提高,过上更加富足美满的生活而努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9个方面的奋斗目标和六项原则,为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民主法制,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活力,增进团结和睦。我们要借这次改制的东风,加快推进企业创新提升、做强做大、持续发展、长富久安的总战略,让一个充满活力、生机盎然、极具凝聚力和竞争力的新20冶——中国20冶建设有限公司,象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展现在国内国际两个大市场中,让我们为此拼搏!为此祝福!为此自豪! 文秘杂烩网 http://www.rrrwm.com
2023-08-29 20:31:271

集体所有制企业怎么改制?

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改制。
2023-08-29 20:31:371

在我国公司改制要注意什么

一、在我国公司改制要注意什么 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 ,原国有企业自身不得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应由原国有企业投资人或新的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超过50人)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 二是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作为出资。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经财政部门予以确认。如果 吸收新的资金入股还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 公司法 》改制为公司、有限 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 司净资产额。 三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时,不得悬空银行及其他 债权人 债务 。已为贷款设定 抵押 或 质押 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无法收回 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由企业根据中介机构的落实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从净资 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同级政府。 四是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承担。 二、公司改制 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 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 ,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体企业、乡镇企业还可能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要知道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公司改制,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寻求更好的发展。有关公司的改制问题,在我国公司法中就由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国家是会支持公司以及企业的改制,为了更好的社会发展。
2023-08-29 20:31:481

公司改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公司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方面内容,使其在客观上,能够更快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且公司改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另外,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9 20:32:101

在长春如何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一、在长春市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规范。)2.一般情况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按照范本填写,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一般情况需提供:隶属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需加盖公司公章。)4.一般情况需提供:隶属企业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免职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符合法定形式3、按范本填写4、加盖隶属企业公章。)5.一般情况需提供:隶属企业出具的下属分支机构变更通知(由隶属企业出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6.一般情况需提供:隶属企业改制批复复印件(隶属企业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7.一般情况需提供: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加盖隶属企业公章。)8.一般情况需提供:隶属企业章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2、需加盖公司公章。)9.一般情况需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3-08-29 20:32:211

国有企业改革对员工有何影响?

改制前的国企员工,与改制后的国企员工最大不同点在于:改制前是国家的子弟;改制后是国家的奴隶。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改制前,是国家在养你;改制后,国家不再养你,只有通过你自己的努力,才能留住你的饭碗。如果你是普通员工的话,千万不要入股,不然你的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不回。
2023-08-29 20:32:312

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gǎizhì改变形式、本质或质量羊皮被改制成羊皮纸改变政治、经济等社会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界一直在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讨论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改制如何定义,如何衡量改制的结果,一直颇有争议。曾有学者为改制定义: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改革之初,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拥有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
2023-08-29 20:32:552

单位改制员工享受哪些补偿

单位改制员工享受的补偿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企业月平均工资一致;2、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不超过3倍的标准确定;3、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确定。权益维护方法:1、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2、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3、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8-29 20:33:111

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按照什么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法律主观:企业改制也称“企业改组”,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9年5月1日生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1993年12月29日制定,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201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订,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5、《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6、《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二、企业改制的类别方式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2023-08-29 20:33:181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一、企业改制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一)改制方式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二)企业改制的形式1、公司制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2、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餐饮业、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因为职工劳动合作是创造财富的基础,效益跟资本之间的结合不明显,而跟职工劳动结合明显,比较灵活。3、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签署局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4、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要求比较低,一个自然人即可。一些规模较小、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5、内外资企业互转内外资企业互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但须注意的是原有企业的主办单位或股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工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不能做为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不再持有企业股权,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二、企业重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1、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3、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4、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5、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6、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2023-08-29 20:33:301

小学体育大班额,怎样才能最有效地教学

怎样提高小学体育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从而达到提升体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对小学体育老师而言,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进行有效教学,有很多途径,笔者在多年的一线教学实践中感悟到,不管施教者采取怎样的方法,最终都要归结到学生感兴趣上来,孩子们学习的兴趣浓厚,才能切实提高体育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实效性。首先,因为兴趣是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动力和源泉。如果学生对体育没有兴趣,那么他只会被动地去学习,老师叫做什么他才会勉强去做,或者只是为了考试去学,这样的体育课堂老师教学会感到很累,学生的体育锻炼效果也很差。反之,如果学生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则孩子们不仅在课堂上会努力地掌握体育知识、技能,课后也会主动进行体育锻炼,从而取得很好的锻炼效果,甚至养成锻炼的良好习惯,从小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学生对体育的兴趣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环境和人去引导。学生对没有接触过的事物,不会产生特别的喜好、厌恶。小孩子对比较陌生的体育教学内容,他们一般不会主动地对它产生兴趣。因此,作为向小学生传授体育知识技能的老师,在激发学生体育学习兴趣的过程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再次,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并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不仅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业务水平,而且教师要走进学生的心灵,了解学生的需求,从而有针对性的实施教学,才能真正提高体育课堂的有效性。一、正确理解新课标,确定目标和教学内容体育教师应认真学习体育课程标准,正确理解新课程标准所阐述的学习内容、要求和组织方式,接受最前沿的教育教学理念,细心研究、分析教材,正确处理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取舍,应充分考虑小学生年龄段的特点和能力基础,结合本校特色,确保最基本内容的落实,如低年级的走、跑、基本跳跃、掷轻物、滚动、爬行、悬垂、攀爬、跳绳和律动等,要有机融入其他基本内容的教学,体现确保基础、简中求精、贴近生活和增进健康的原则。优化组合教学内容,科学理顺教学过程。要改变单一的跑、跳、掷等练习内容,尝试将跑、跳、掷、攀爬、滚翻、民间体育、韵律活动、队列队形训练等内容,结合校本教材的地方特色,先进行科学拆分,再根据本校具体情况(场地、师资、学生等)进行合理组合,分别确定出各年级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二、结合教学实际,选择最佳教法,精心设计教案。教师备课必须从学生实际出发,通过课堂教学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位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全面健康的发展。教者课前要主动了解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运动能力、学习兴趣与积极性以及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生不同的特点,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最适合他们发展的教学手段和良好的课堂环境,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遵循教与学的规律设计教学流程。要注意研究分析从学生学习的起始能力,到达到终级目标应具有的过渡目标,再考虑目标达成应具备的条件及顺序,设计帮助学生达成目标的阶梯和思维路径,主动考虑“先教什么,后教什么和怎样教”等问题,最后拿出可行的教案,在教与学的交互中逐步达成目标.重视教学设计、教学机智和教学灵活性的统一,有效备好每节课。(一)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要激发学生的兴趣,老师首先要在教学方法上下功夫。一样的教材,不一样的教学方法,所产生的效果也不同。利用一些新颖别致的手段,巧妙地用于整个教学过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就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兴趣,获得好的课堂教学效果。采用何种教学方法,并非是固定的或一成不变的,而是要根据学生和学校场地器材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教学方法。这就是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同样都是小学某年级的学生,但这一届跟下一届的学生可能身体条件、接受能力就不一样,另外,同一届的学生,他们之间的差异也是比较显著的。如果老师搞一刀切,那么肯定有一部分学生的学习效果不理想。例如,快速跑教材,有的学生跑得比较快,但姿势不对,老师对这部分学生就应着重纠正他们错误的跑步姿态,从而使他们获得更快的跑步速度;有的学生姿势很漂亮,就是跑不快,老师就应在着重提高他们的爆发力上方面多思考。(二)教师优雅标准的动作示范体育课上,动作示范是必不可少的。这里的动作示范,不仅包括老师的动作示范,也包括多媒体课件,教学挂图,甚至是学生的动作示范。潇洒、漂亮、标准的动作示范,并不仅仅只是为了使学生能掌握正确的动作,更重要的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产生强烈的模仿愿望,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提倡教师大胆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老师可以通过电脑图像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展现竞技比赛或表演的精彩片段,演示分解动作,这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很大的作用。然而,要强调的是,老师本身的动作示范,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真人示范,给人的震撼程度会大大超过那些虚拟的画面。老师动作做得好看标准,一方面不仅能让学生心服,吸引学生注意力,还有利于教师更好的驾驭好课堂,另一方面,会让学生认为这个动作好像很容易完成,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老师也可以请动作做得好的学生当示范者,让学生得到展现的机会,既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让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满足了孩子们自我表现的欲望,而且能更好的激发其他学生的竞争意识。例如,在上篮球课时,老师可以先播放国际国内著名篮球运动员比赛、训练的经典镜头,使学生感受到篮球的魅力,激发他们的兴趣,接着教师示范篮球动作(真人示范、挂图示范等),指导学生进行小篮球基本技术练习。对于技术动作较熟练的同学,可以请他们在各自小组内进行演示,带动其他学生反复练习,最后,结合多媒体展示分解动作,总结该技术的要点。(三)教师幽默风趣的语言教师幽默风趣的语言表达作用是很大的,一位外国心理学家曾说过,“幽默是一种最有趣、最有感染力、最具有普遍意义的传递艺术”。幽默不仅可以给人带来心理上的愉悦,更可使交流在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减少了思想传递的阻力。老师如果学会并且善用幽默,学生会感觉很有趣,注意力会集中在老师身上,课堂气氛会很活跃,从而达到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例如,在教学快速跑时,有的学生会低着头往头冲,速度挺快,但动作不标准,影响了其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此时老师可把学生的这种跑步姿态比喻为火车头,或者是小野马,并鼓励其要像豹子一样的奔跑。这种做法既肯定了学生的跑步速度,同时又指出了其动作的不规范性,学生在笑笑之后就会努力去改进自己的动作。(四)巧妙运用体育游戏小孩子都喜欢玩游戏,将枯燥的教学内容以游戏的形式,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寓教于乐,是小学体育教学的一种重要方法。所以老师要善于利用游戏来激发学生对体育的兴趣。首先,对体育游戏的设计是很重要的。一般新颖的形式,生动的情节,较强的竞争性,都会增强游戏的趣味性,引起学生的兴趣,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另外,老师要经常变换游戏的方法、规则、要求,一个游戏就算再好,也不能每次都用它,否则学生就会觉得索然无味了。(五)适时组织课堂竞赛活动人天生是有竞争心理的。根据上课的内容,教师要在课堂上适当组织一些小型的竞赛活动,来提高学生的兴趣,充分地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运动潜能,在竞赛过程中巩固运用老师所教授的内容。例如,在跑步练习时,可将学生分成几组进行接力赛;在教授篮球球课时,可以让学生进行教学比赛,高年级可进行分组对抗淘汰赛。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学生的体质是不一样的,有的耐力好,有的速度好,有的可能都不好,老师要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竞赛方式,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竞赛活动中,并从中感受到竞赛的乐趣。例如,在篮球课上,老师可根据各个学生的技术特点,合理安排他们的位置,根据个人的能力合理搭配、分组,给予战术和技术上的指导,让每个学生都愉快的参加到篮球运动比赛中,同时体验在汗水挥洒中的痛快淋漓,享受竞争中成功的快乐,咀嚼竞争中挫折的苦涩,感受体育竞技的神奇魅力。(六)让学生充分享受成功的快乐学生漂亮地完成了某个动作,或者成功完成了某一项教学内容,会感到很愉快,如果还能得到老师肯定的评价,同学的喝彩,那就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了。这种成功的体验,可以很好地增强该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其对体育的兴趣,促使其在其它方面也要尽可能地表现好。因此,老师要善于让学生体验成功的滋味。例如,老师可提出一个目标,让学生稍经努力就能完成,这样当学生完成这个目标时,就会很有成就感,增强了学习下面较难的内容的自信心。反之,有的老师非常严格,给学生提的目标很高,使得大部分学生再怎么努力也很难达到这个目标,增加了他们的挫败感,并不利于这些学生的发展,甚至可能扼杀他们对体育的兴趣。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因此每一节体育课都应该富有激情。在40分钟的课堂上如何让学生既掌握知识、技能,又能保持对体育课堂的兴趣,这就要求教师在平时教学中,应该多用点心思去考虑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兴趣取向,加强课堂组织管理,将体育课堂上的师生互动的作用最大化,激发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使体育课更加生动活泼有趣,使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正的提高小学体育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2023-08-29 20:2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