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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的内容简介

2023-09-03 1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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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人们常挂在口头的谚语,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坚持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等各有关事项,明确了有关制度,以防患于未然;建立了食品安全预防和处置机制,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对于防止、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食品卫生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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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区别

《食品安全法》总则中,通过法律的级别给了分段管理一个明确的身份和职权范围,除原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外,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法》中,不仅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赋予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的权力。相当一部分监管机构是垂直管理的体系,每年的工作不接受地方政府的考核,这次通过法律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地方政府真正有了行使权力的依据,加大了对垂直管理监管机构的约束力。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面的要求及处罚,《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在要求上,安全法去掉了卫生法中“包括病原携带者”的讲法,以乙型肝炎为例,在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不同角度讲,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的,如果不能统一标准,那将给食品监管带来一定的隐患,。从罚则上看,《食品安全法》对没有健康证明的行为没有罚则,如果不能通过实施细则来弥补,那么这方面的要求将是一纸空谈。 《食品安全法》对索证的要求比《食品卫生法》详细了很多,有了明确的要求和罚则,可以说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只是对保存的时限过于死板,2年的保存期是否过长值得商榷,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型餐饮业来说一年以前的进货记录有多大的意义,只是接受检查的摆设。 五、在食品检验的规定中,接受几次恶性事故的经验,明确规定了对食品不得免检。在日常的抽检和检测中,《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是无偿采样,说法比较笼统,而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行政部门必须买样,且不得向商家收取任何费用,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行政部门承担。这些发条的出台,一方面说明政府在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为增加收入多次采样收取检测费用,另一方面意味着,如果财政拨款不足或地方政府经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一些工作会受到影响,可能出现能不检就不检,能少检就少检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单单是行政部门能力范围内的了,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在《食品安全法》内,专有一章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行了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相比,内容多了很多,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各级部门的职责和处理的程序,明确了CDC在处理这类事件中的职责,解决了多年来由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责分工问题。在法律条文中,也明确了要进行责任追究。在《食品安全法》的条文中,提出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并由对应的罚则,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毁灭证据的认定需要明确,例如:一家人在一个餐馆用晚餐后,夜里开始出现症状,一起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上报,在这种情况下,餐馆是不知情的,等到监管人员到达那个餐馆时,很可能剩余食品都已经倒掉,餐具已经进行了消毒,证据灭失了。这种局面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认定商家毁灭证据呢?是以主观故意为判断原则还是以实际效果来确定,这是需要在后期的细则或者司法解释中加以说明的。在监督管理这一部分内容中,《食品安全法》基本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里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各级各部门能够对外宣传公告的权力范围,避免了“许多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个说法”的局面。与《食品卫生法》相比,《食品安全法》里少了一项内容,就是监管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不违法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这一条是应该通过法律明确责任的,是对纳税人商业机密的保护。《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制定上来看,《食品安全法》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模式,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底线,提出了了行政处分的级别,并且明确了出现事故后,肇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再从事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制定上最大的特色在于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给了消费者受到损失后索赔的额度依据和优先接到民事赔偿的权益,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人性化的一面。但是在《食品安全法》的罚则中也存在着一些待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一部分法定要求没有制订罚则,如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与《食品卫生法》相比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的处罚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单独列出,有待相关的部门对法条中“情节严重”的概念进行解释,以便开展工作。《食品卫生法》的罚则中,只有有违法所得和没有违法所得两种情况,根据卫生部的部门规章,将无法取得证据的情况列入无违法所得的范围内,操作起来相对简单。而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中,出现了违法所得和货值两个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8-29 21:16: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虽然两部法律在内容和主要规定上有所不同,但其中许多条款仍然保留,并且被纳入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方面的最高法律,着重强调食品安全的防控和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保障。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比,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内容和主要规定方面有所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完善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法在制度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许多制度和措施也得到了保留,并被纳入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二、 增强了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新的食品安全法增强了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新的行政处罚措施,如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三、 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和调整,建立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了卫生、质监、市场监管等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最大的变化是什么?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将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保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被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代,但两部法律在内容和主要规定上有许多相通之处。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法律基础和保障。希望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品质第一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2023-08-29 21:17:041

食品安全法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的内容有八个。【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除此之外的就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2023-08-29 21:17:311

我国有食品卫生安全法吗?

分类: 医疗/疾病 >> 医院 问题描述: 这几年来,人们对饮食的卫生安全逐渐开始重视起业,听说有一部<<食品卫生安全法>>是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外,专门针对食品安全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解析: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食品安全法》,但该法已有草案,并在继续研讨中。 现在食品卫生执法主要依据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023-08-29 21:17: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也就是说,没有国家标准的地方产品可以自行制定地方产品,如果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应当依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执行!希望答案对楼主有帮助!
2023-08-29 21:18:372

为什么要将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

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
2023-08-29 21:18:46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2023-08-29 21:18:572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

第一,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卫生要求,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例如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第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作出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第三,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供参考。
2023-08-29 21:19:08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19:204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法立法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下面由我为你介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司法经济法考点一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及其目的   食品安全法,是指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修订,形成比较成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施行于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虽然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也逐渐暴露出食品标准不统一、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规范等制度上的瑕疵,再加上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如2004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以及此后的“苏丹红”事件、福寿螺事件等,我国在食品领域的立法重心从“食品卫生”提升到“食品安全”,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新的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事故催生出来的,并且也是第一部冠以“食品安全”字样的法律。   食品安全法第1条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这里包括两个要点:   一是保证食品安全,即保证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   二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条文从公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等基本人权的高度揭示食品安全的意义,表明了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和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出了规定。   司法经济法考点二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行为的专门法律,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根据该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受该法约束: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新增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装置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新增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新增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相关阅读:   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 *** 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的人还看过:
2023-08-29 21:19:541

食品法123条公安机关能直接作出拘留处罚吗

食品卫生安全,依法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只是协助单位,不能直接对违反食品卫生的人进行拘留。应由卫生主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在食品卫生安全活动中,有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链接:《食品卫生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2023-08-29 21:20:061

假如违反食品安全法会受什么处分

要看具体违反的是哪一条。
2023-08-29 21:20:192

食品安全法73条内容

法律主观: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果这些人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食品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做好个人卫生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这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0:461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医学教.育网整理,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8-29 21:21: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释义】  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要求,首先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这些要求曾在食品卫生法中作了明确规定,本法在这里加以重申。  1、食品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要求。“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一般应注意以下方面:库房面积应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厂房与生产产量相适应;人员操作面积、空间和设备等与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计,要能达到防止食品污染及满足其他条件(如减少劳动强度、车辆通行)的目的,保证食品安全。2、食品生产经营中应当具备的卫生设施。各种食品从原料、加工、生产、贮存、运输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如果都有这些卫生设施,就可以形成一个有机链条,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食品污染和腐败变质。  3、食品生产经营应当有食品专业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与食品卫生法相比,该项是新增加的规定。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食品是否安全。食品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品进行检测、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员工通过学习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强化责任心,使操作符合规章要求,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卫生要求。这是为了防止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污染。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做到系列化、自动化、管道化,避免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污染后道工序的成品,防止食品与成品、生食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必须固定,须有各自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等必须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由专人管理。  5、餐具等的消毒要求。必须保证使用者所使用的餐具、饮具都是经过消毒的,以达到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食具消毒方法可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物理方法一般是指煮沸或蒸汽消毒法,这种方法无药物残留;化学方法一般使用消毒剂或洗涤剂,应采用经过卫生鉴定的、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或洗涤剂。
2023-08-29 21:21:331

食品安全法73条内容

法律主观: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果这些人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食品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做好个人卫生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这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1:411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什么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2023-08-29 21:21: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

应该是2009年3月
2023-08-29 21:22:025

食品安全法71条规定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2:22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食品安全法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1、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制度,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应当与食品安全法相一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又如产品质量法,是规范和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则是规范食品安全的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食品的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2、正确把握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协调和分段监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监管缺乏联动,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具体监管中会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综合协调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六大职责,结合各环节监管实际,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没有职责分明的分段监管,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监管资源多的监管特点,不能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应对诸多复杂问题的合力,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因此,各监管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加强职责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又要在综合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监管优势,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努力。3、正确把握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统一负责的制度,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县级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是为了强调各自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4、正确把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制度并行不悖,共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3-08-29 21:22:434

单位食堂适用的食品卫生法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023-08-29 21:23: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23:252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2.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2023-08-29 21:23:352

食品安全法136条内容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3:431

《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就是食品安全的法律依据,有关食品方面的问题都是依据这部法来解决的,
2023-08-29 21:24: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正式生效(实施)。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正式生效(实施)。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023-08-29 21:24:291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
2023-08-29 21:24:393

新《食品卫生安全法》96条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一)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是根据民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在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在财产关系方面表现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所破坏的财产权利;在人身方面,除恢复人身权利外,还必须赔偿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对于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除了适用本条规定外,还要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主要有:  1、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果食品生产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要依照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食品生产者生产了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或者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都要对受害者给予侵权赔偿,承担严格的侵权赔偿责任,即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只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要确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赔偿责任,主要是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规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可以督促他们在生产活动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出厂、不进入流通领域,从而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同时,通过规定生产者的严格责任,也可以鼓励广大消费者勇于维权。在通常的情况下,证明生产者主观上有过错是比较困难的,而通过确立无过错的严格责任,可以使消费者更有信心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生产者守法生产。  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这里需要指出三点:一是,因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食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食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食品生产者的责任,食品销售者赔偿的,食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食品销售者的责任,食品生产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有权向食品销售者追偿。二是,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食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三是,因食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造成损失的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其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声誉,是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之本,是企业的核心利益。如果其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声誉受到损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来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必须要依法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声誉,对于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给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食品检验机构违反本法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检验机构承担着对食品进行检验,从而确定该项食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能生产、经营该食品的重要任务。所以食品检验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如果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把本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说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把本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说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给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一款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是指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惩罚性赔偿是一项很古老的制度,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惩罚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为,特别是故意或恶意所致的行为。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疏导受害人的愤慨情绪,防止受害一方因为侵权方的恶意侵权而采取一些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全面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却没有得到承认。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案件的损失赔偿额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使受害人一方回复到没有受损时的状态。  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大陆法系的立场,坚持赔偿采用实际损失原则,即只赔偿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实际受到的损失,但1993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改变了这一做法。这部法律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规定第一次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制裁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此次在食品安全法中,再次对惩罚性的赔偿制度作出规定,目的是惩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一性质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补偿他们在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1、本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里包含两个关键点:  一是违法主体。本条规定的违法主体是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经营者。其中,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者和提供餐饮服务环节的经营者。  二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例如,生产者生产加工添加了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经营者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明知供货者是无任何证照的黑加工点,生产的食品是劣质的,根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却仍然采购进货,导致黑加工点生产的劣质食品得以进入流通领域等。对于食品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如去年发生的问题奶粉事件,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营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本身没有过错的,则不需要依照本款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本款规定的法律责任是: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首先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其次,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例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00元,那么在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
2023-08-29 21:25:031

食品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基于食品卫生安全法基础上编制的法律。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监管“打架”,凸显安全难题近年来,一连串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让人们面对餐桌,心怀疑虑,难以动筷。中国食品出口也因此遭遇了一些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这种情况的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领域的监管“打架”难辞其咎:——“立法打架”。近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可谓不多,但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打架”现象。如,对市场上发现的未经检验的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与食品卫生法处理的规定就不一致。——“机构打架”。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药监、商业……我国承担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近10个。“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管理打架”。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多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查,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无端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引起社会不满。——“标准打架”。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交叉、重复,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种种“打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混乱,出现“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怪现象,急需立法来规范调整。人们迫切希望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究竟是修改现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一些专家学者认为,食品卫生法在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尽管有很多不足,但是还是修改食品卫生法比较好。
2023-08-29 21:25:131

食品安全法136条规定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023-08-29 21:25: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食品法从什么侯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总体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2023-08-29 21:25:453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

法律分析: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医学教.育网整理,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8-29 21:25:567

料酒的执行标准

法律分析:GB/T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5461食用盐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8-29 21:26:141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

是差不多的呀
2023-08-29 21:26: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时间是: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谢谢阅读!
2023-08-29 21:26:373

谁能帮助我回答关于2013年9月份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问题?谢谢!

对啊,先去申请,申请成功了后,就和你关系好的任课老师多沟通,他们会提供你论文题目和流程。
2023-08-29 21:22:583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要写一份优秀的教案,借助教案可以恰当地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那么写教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1    【计划意图】   小班的孩子开端有了开端的互助意识,为了让孩子在游戏中体验搭建纸杯的快活,喜好摸索,乐意在运动中和搭档互助游戏,我计划了本次运动。本次运动借用废旧纸杯一物,让孩子探讨一次性纸杯的多种弄法,充实感觉互助游戏的快活。    【运动流程】   商量纸杯的用处—好玩的纸杯游戏—好玩的纸杯玩具   此中,商量纸杯用处环节主如果经由过程“评论辩论那里见过纸杯,纸杯用来做什么,可以奈何玩”,引发幼儿的想象头脑。纸杯游戏环节主如果经由过程探讨实验纸杯可以奈何玩,团体感觉从“单个纸杯在身材上奈何玩”到“单个纸杯在地面上奈何玩”到“地面上纸杯高一层奈何玩”到“多个纸杯在一路奈何玩,体验互助搭建的快活”。各环节,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使运动有条理的开展和举行,让幼儿在活泼风趣的运动中体验做游戏的快活。    【讲授要领】   树模法、创编法、训练角逐法、互助游戏法    【重难点】   探讨一次性纸杯的多种弄法    【运动目的】   1、探讨一次性纸杯的多种弄法   2、与搭档互助举行搭建游戏。   3、造就孩子的立异头脑和勇敢实验的精力。    【运动预备】   一次性纸杯幼儿园教育随笔、音乐磁带    【运动历程】   一、商量纸杯的用处   发言导入:在那里见过纸杯?纸杯可以用来做什么事变?   二、和纸杯做游戏   (一)单个纸杯的弄法   1、探讨单个纸杯的弄法(请幼儿实验)   2、团体体验单个纸杯放在身上的弄法   3、团体体验单个纸杯放在地上的弄法   (二)两个纸杯及多个纸杯的弄法   1、再增长一个纸杯,将地面上的纸杯变高今后的弄法(两个纸杯的弄法)   2、多个纸杯放在一路可以奈何玩?   实验用差别的要领。(大杯口朝下或小杯口朝下)幼儿两人一组,体验玩塔建游戏的快活,   3、总结:谁搭建的高楼最高,谁的高楼最奥妙。请幼儿用最快的速率将纸杯扣在一路,也是一种弄法,而且熬炼孩子办事善始善终的好习性。   (三)除了我们的这些弄法,纸杯还可以做什么?   出示纸杯作品    【运动延长】   “听发话器”游戏。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2    活动目标:   1.知道气球变鼓是充入了空气。   2.通过气流吹在脸上,感知空气的存在。   3.感知空气从气球中冲出的有趣现象。   4.愿意大胆尝试,并与同伴分享自己的心得。   5.对科学活动感兴趣,能积极动手探索,寻找答案,感受探索的乐趣。    活动准备:   没充气的气球若干,充足气的气球十只,打气筒若干。    活动过程:   一、交流   1.出示未充气的气球和充气的气球:这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2.欣赏故事“气球吃什么”。   气球喜欢吃饼干、馒头、糖果吗?气球吃什么变胖的?   二、实验,感知   1.出示充气气球:让空气亲亲你的笑脸。   教师操作,幼儿感知、交流空气轻轻和快速吹在脸上的感觉。   2.教师突然放飞气球:气球怎么了?气球为什么会到处乱窜?谁给了气球力量?   3.模仿气球乱窜的样子。   三、游戏:流星球大战   1.将所有气球充气。   2.听口令,幼儿放飞气球。    活动拓展:   在活动区中投放气球供幼儿游戏。    附:故事《气球吃什么》   气球宝宝瘪着肚子,歪着脑袋,无精打采地躺在桌子上。小动物们看见了问:“气球宝宝,你怎么啦?”气球宝宝轻轻地说:“我、我的肚子饿瘪了。”小动物们说:“我们找些东西来给你吃,让你的肚子赶快鼓起来吧!”   小兔找来了饼干,小猪找来了馒头,小熊找来了一大把糖,小猫找来了一大杯水。他们把好吃的东西一样一样地送给气球宝宝,可是气球宝宝不爱吃这些东西。小动物们犯愁了,气球宝宝喜欢吃什么呢?怎样让它圆鼓鼓地胖起来呢?    活动反思:   活动的重点是让幼儿知道空气能够使气球和充气玩具变鼓。孩子们在玩气球的情境中去探究、去发现,在活动中极积勇跃参与,活动效果显著,充分体现了操作材料的实用性和价值性。可见本次活动目标定位是比较准确的。体验到了科学活动的乐趣。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3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操作能力   2、初步理解图形在横向和纵向上的排列规律,并能按图形的大小和形状进行有序排列。   3、培养幼儿勇敢、活泼的个性。   4、培养幼儿的尝试精神。    活动准备:   〈小博士闯关〉、4张橙色图形卡片、5张黄色图形卡片、ppt、三种不同大小、不同形状的玩具(每个桌上一套)    活动过程:   一、导入活动:随音乐"汽车开来了"做律动入活动室。   二、展开活动:   1、引导幼儿观察讲述   今天天气真好,图形宝宝排队准备做早操了(运用多媒体操作)。小朋友看,他们都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呀?(橙色的")他们的班都有什么形状的图形宝宝?(正方形的、三角形的、还有圆的)从横的方向来看,每一排的图形宝宝有什么共同点?(最上面一排的图形宝宝都是最小的,中间一排的图形宝宝都是不大不小的,最下面一排的图形宝宝都是最大的。)每一排的图形宝宝有什么不同点?(他们形状长得都不一样)从纵的方向来看,每一队的图形宝宝有什么共同点?(他们形状长得都一样)有什么不同点?(大小不同)   2、教师小结   图形宝宝的排队规律是:从横的方向来看,每一排的图形宝宝长得都不相同;从纵的方向看,每一队的图形宝宝形状都是相同的,但大小不同。   3、引导幼儿将4张橙色图形卡片分别摆放在相应的位置上。   小朋友看,还有4个图形宝宝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我们按照小一班的排列规律,!.星星.!帮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好吗?(幼儿操作,教师巡回指导)   4、教师运用多媒体讲解操作   教师运用多媒体讲解操作,进一步帮幼儿理清思路,并让幼儿把自己的操作结果和老师的操作结果进行比较。   5、引导幼儿观察讲述第5页〈图形〉,并将5张黄色图形卡片分别摆放在相应的位置上。   6、启发幼儿比较图形宝宝排列规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7、请小朋友按照一定的排列规律帮玩具宝宝排队   每个桌上都有一些玩具宝宝,他们胡乱地堆在了一起,看起来很乱,小朋友能帮他们按照一定的规律排成一个方阵吗?   每个桌上请一位小朋友说说他们按照什么规律排列的。   三、结束:   今天你们不但帮这么多图形宝宝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还帮玩具宝宝排好了队,你们真棒!    教学反思   在这教学过程中,幼儿都能积极的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都能把自己所看见过的物体拿来做比较。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4   汽车开来了   汽车是幼儿在日常生ri中常见的交通工具,开汽车,贴近幼儿生活,幼儿非常感兴趣,他们都愿意当司机。所以我设计了一节游戏动《汽车开来了》,、通过乐曲培养幼儿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初步学会按角色表演游戏,懂得简单的交通规则。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对音乐的感受能力,初步学会按角色表演游戏,随音乐有节奏的开汽车。   2、会听辨音乐中的“叭叭叭”声,增强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3、培养幼儿与他人合作的意识。   活动准备:   1、录音机及已录好《汽车开来了》的音乐,供音乐游戏时用。   2、 录音机、磁带、交通标志、玩具汽车,自制的人行横道线、红绿灯。   活动过程:   一 创设情境,激发幼儿游戏兴趣。   出示红绿灯标志,引出谈话主题:我们为什么要遵守交通规则?平时怎样做才能不会发生危险?(幼儿自由讨论)   老师小结:遵守交通规则很重要,穿马路时要看清红绿灯,让幼儿认识并知道斑马线是行人过马路的交通标志。引导幼儿说说在生活中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事故。   2. 欣赏歌曲《汽车开来了》, “叭、叭、叭,汽车开来了,看见红灯不能走,看见绿灯快快走,叭、叭、叭,汽车开来了。”   组织幼儿讨论歌曲内容:歌曲里唱了什么?有哪些交通规则?(看见红灯不能走,看见绿灯快快走)   3. 学唱歌曲,引导幼儿编配动作,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   二、音乐游戏“开汽车”;   1、教师随音乐示范“开汽车”。提出要求:观察汽车什么时候开,什么时候停。请幼儿跟音乐游戏。.活动中教师运用体态语言提示幼儿掌握节奏和方向。   2、分组游戏   教师当交通警察,出示红绿灯,请男孩为大家表演音乐游戏开汽车,女孩拍手伴奏。 “叭、叭、叭,汽车开来了,看见红灯不能走,看见绿灯快快走,叭、叭、叭,汽车开来了。”   然后交换角色,女孩开汽车,男孩拍手伴奏。   活动延伸:   组织幼儿玩游戏《红绿灯》,根据信号走、跑交替。   教后反思:   音乐活泼,欢快,富有童趣。汽车是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幼儿对此十分熟悉,音乐游戏:汽车开来了;贴近幼儿生活,激发孩子的游戏兴趣。并通过游戏学习了简单的交通规则。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5   目标:认识手指名称   方法:两手放到腿上准备。然后边念儿歌边做动作。   一只小手出来了,[举起一只手]一只小手也出来了[举起另一只手,两手手心相对]   大拇指见面点点头,点点头。[左右手大拇指各弯曲两次]"你好,你好"[左右手大拇指各弯曲一次]   食指见面弯弯腰,弯弯腰。[左右手食指各弯曲两次]"你好,你好"[左右手食指各弯曲一次]   中指见面顶顶头,顶顶头。[左右手中指相碰四次]"你好,你好[左右手中指碰两次]"   无名指见面亲亲脸,亲亲脸[左右手无名指轻轻磨擦]"你好啊,你好啊"   小拇指见面勾一勾,勾一勾[左右手小拇指勾在一起拉两次]"你好,你好"[小拇指勾住拉两次]   两只小手要回家[两手相对]"再见,再见[手指全部弯曲左右手各一次]   一只小手回家了[将一只手放在腿上]一只小手也回家了[将另一只手也放在腿上]   又如:猜物游戏:老师将糖果放在一只手的手心,捏紧拳头,念儿歌:公鸡头,母鸡头,糖糖在哪头,在这头,(伸出左手)在那头,(伸出右手)请你猜猜在哪头。幼儿猜猜。猜到糖果归幼儿。   1.桌面滚球   目的:   练习在桌子上滚球,发展手眼协调能力。   准备:   三张桌子,一个大球。   玩法:   将三张桌子并齐,两名幼儿分别站在桌子的两端,一名幼儿从桌面上把球滚向对面的幼儿;对面的幼儿接到球后,再从桌子下面把球滚回去。没有接到球或球从桌面上滚落下来的幼儿要下场,由下一名幼儿替换。游戏可以反复进行。   建议:   提示滚球的幼儿掌握好球的滚动方向、接球的幼儿手眼要配合好。   2.猫捉老鼠   目的:   练习躲闪爬,发展身体的灵活性。   准备:   猫和老鼠头饰,将两张桌子纵向并在一起。   玩法:   戴老鼠头饰的幼儿在桌下爬,戴猫头饰的幼儿在"洞口"(桌子的两端)捉"老鼠"。"老鼠"要注意边爬边躲闪。"猫"摸到"老鼠"的身体,就算捉住了。   建议:   根据活动室的空间确定桌子拼接的长度。   3.退得快   目的:   练习退爬,发展身体的协调性。   准备:   将几张桌子纵向拼接摆放。   玩法:   幼儿依次从桌子的一端爬上桌面,身体向后倒退着爬到桌子的另一端,然后下来。游戏可以反复进行。   建议:   幼儿熟悉游戏的玩法以后,可以将桌子摆成多种形状,如:四方形、三角形等。   4.上上下下   目的:   ① 练习钻、攀爬,发展动作的灵活性。   ② 发展四肢的协调能力。   准备:   两张桌子拼接起来为一组,设计两三组,间隔摆放。桌子下面铺设海绵垫子。   玩法:   幼儿以桌子的一端为起点,先在第一组桌子下钻爬,再站起来从第二组的桌子上面爬过去……游戏可以反复进行。   建议:   桌子的间隔距离要适当,不宜太小。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6   活动目标: 乐意用动作、歌曲、表情,表达对小小鸡和鸡妈妈的喜爱之情。   活动准备:   小鸡一群,供幼儿观看。   区域活动中,幼儿自由欣赏歌曲的旋律。   创设在游戏中学习的氛围。   鸡妈妈头饰一个,磁带、录音机。   活动过程:   一、 看小鸡、听节奏、做小鸡。   1、 幼儿看小鸡,听歌曲的旋律。(听觉感觉)   2、 教师引导幼儿听音乐学做小小鸡。(动作感受)   二、 听歌曲、表情感、讲规则   1、 老师表演小小鸡。(老师边唱边带“小小鸡”去草地)   2、 幼儿听歌曲用动作模仿小小鸡。(背小包、戴小帽等动作体验)   3、 老师表演鸡妈妈找小鸡。(初步感知游戏规则)   4、 告诉幼儿这是一个音乐游戏,游戏是有规则的。   三、 学歌曲、明规则、做游戏   1、 分弟弟、妹妹做游戏。(体验游戏规则)   2、 听音乐跟唱歌曲。(喜欢跟音乐唱歌,唱清歌词)   3、 边唱边做音乐游戏。(再次激发幼儿爱小鸡的情感,强化游戏规则)   活动反思:   小班幼儿的思维正处在直觉行动思维向具体形象思维过度的时期。他们情感外露、不稳定、带很大的情绪性。他们学习、活动的特点是只关心活动过程,不关心活动结果。因此,小班的教学活动更注重游戏化,情景化,强调让幼儿在愉快、轻松、自由的游戏中自娱自乐,玩中学,玩中获发展。   《小小鸡》是根据外国乐曲创编的一首幼儿歌曲。在游戏中让幼儿扮演自己喜欢的小小鸡。在唱唱玩玩中,反复感受音乐的旋律和歌词。在看小鸡、做小鸡,一直到唱小鸡的整个过程中,幼儿自然地产生了爱小小鸡、爱鸡妈妈的情感。幼儿始终保持活泼、愉快的积极情绪。真正做到了玩中乐,玩中学。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7    活动目的:   练习在桌子上滚球,发展手眼协调能力。   体会集体合作游戏的快乐。   提高幼儿的竞争能力,促进幼儿动作的灵活性和协调性。    活动准备:   三张桌子,一个大球。    活动玩法:   将三张桌子并齐,两名幼儿分别站在桌子的两端,一名幼儿从桌面上把球滚向对面的幼儿;对面的幼儿接到球后,再从桌子下面把球滚回去。没有接到球或球从桌面上滚落下来的幼儿要下场,由下一名幼儿替换。游戏可以反复进行。    建议:   提示滚球的幼儿掌握好球的滚动方向、接球的幼儿手眼要配合好。    教学反思:   游戏是最适宜于促进幼儿主体性和个性化教育的形式,因此,教师应积极地将理念转化为行为,注重在活动中观察、捕捉幼儿的兴趣,把握时机及时引导,促使孩子们更深入进行游戏,让孩子在健康游戏中得到更多的发展。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8    活动名称:   我是小小音乐家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的探索精神。   2、能制作出简易的乐器。   3、幼儿体验活动中的快乐。   4、能大胆表现歌曲的内容、情感。   5、愿意跟随教师和音乐在老师的引导下用自然、连贯的声音唱歌,情绪愉快地参加音乐活动。    活动准备:   幼儿从家里带来的易拉罐、果奶瓶、空塑料瓶、筷子、碗、沙子、豆子。    活动过程:   1、教师放一段优美的乐曲,请幼儿跟着一起拍节奏。   教师说:“这首曲子真好听,我想请小朋友们用小乐器演奏,可是没有乐器怎么办呢?”   2、请幼儿积极想办法,来制作乐器,听听用那两种东西敲击出来的声音好听。   3、请幼儿想一想,如果瓶子里装着东西将是什么效果,装的东西不同效果相同吗?   4、请幼儿分成三组(豆子、沙子、石头)来进行实验。   5、请孩子们说一说音响效果有什么不同。   6、大家拿着制作的乐器来演奏。    教学反思:   幼儿刚听到音乐就欢快的舞动起来,在老师的带领下每位幼儿都愿意尝试在伴奏下运动,当看过一遍视频后,幼儿主动说出了,我在视频里看到有弹钢琴的动作,有的幼儿说我看到了敲小鼓的动作,有了以上的铺垫。幼儿也就能容易的学会了这个舞蹈。总体来说这节音乐课给幼儿带了活跃的气氛。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9   活动目标   1、学会用鼻子闻物体的气味,发展感知能力。   2、知道鼻子可以闻气味,要爱护自己的鼻子。   活动准备   1、趣味练习-不同的味道   2、趣味练习-观察调味颜料   3、每组一套深色的瓶子,里面分别装有:香水、辣椒粉、麻油、醋、酒、糖浆等。   活动过程   一、激发幼儿对气味的感知兴趣。   教师:小朋友你们知道鼻子有什么用吗?(呼吸、闻气味)(拿起一只瓶子)   假如我想知道瓶子里有什么东西,应该怎么办呢?(看或闻)   二、引导幼儿感知各种各样的气味。   1、教师:桌子上有很多的瓶子,你们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吗?   请小朋友打开瓶盖,闻一闻瓶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闻好一个盖好,再换其它的瓶子闻,等一会儿告诉大家,你闻到了那些气味?   2、幼儿交流自己刚才闻到了什么气味。   老师请每组一个小朋友找出醋的气味?(或其它气味)的瓶子,看谁先闻出来。   三、趣味练习-观察调味颜料   四、引导幼儿讨论、扩展经验。   教师:小朋友你在家里或别的地方还闻到过什么气味?请你告诉大家。   教师:你最喜欢闻什么气味?不喜欢闻什么气味?为什么?   幼儿讨论交流。   五、师幼总结。我们的鼻子很有用,可以呼吸,还可以闻到很多的气味,所以我们要保护自己的鼻子。   怎样保护鼻子呢?(不挖鼻子、流鼻涕用手)
2023-08-29 21:22:581

请问计算机的内部设备有哪些,外不设备有哪些,怎么区分

确切的说,,计算机应该说是硬件和软件之分,,没有什么设备之说。一台计算机应该具备下列硬件: 1.主板 2.CPU 3.显示卡和声卡 4.网卡 5.内存 6.硬盘 7.电源 8.DVD或VCD光驱 9.显示器 10.键盘 11.鼠标等等吧。。
2023-08-29 21:22:594

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笔记第三章第一节

第一节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它的特征主要有: 1.从属法律性 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 4.效力先定性 a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b行政行为的效力先定是事先假定,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必定正确、合法、不可否定,不过要经国家有权机关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审查认定。c这种效力先定性源于行政行为行使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掌握5.强制性 a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b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强制实施,只是概括地阐明行政行为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以保证其得以实施的性质。 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紧密联系。 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1.赋予权益或课以义务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但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不能变更,基于法定事由,经过法定程序,行政行为可以依法变更。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认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a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如强制受罚人交纳罚款。b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并不等于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执行,有些行政行为就不涉及强制执行问题。c也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强制执行,一般来说,必须是在相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行政行为才需要予以强制执行。d此外,也并不是行政行为成立后,就必须立即予以执行。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外部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税务机关实行征税行为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颁发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023-08-29 21:22:591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是什么

1、贸易方面:进料加工是出口企业用外汇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经生产加工后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术设备,出口企业根据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2、风险方面:进料加工使用外汇占用周转资金,承担着出口货物质量与国外销售的风险。来料加工不占用资金,也不考虑销售存在的风险。3、物权方面:进料加工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是买入与卖出的交易关系。来料加工不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出口企业与外商之间是受托与委托的协议关系。4、税收方面:进料加工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增值税执行“免、抵、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外贸企业增值税执行“免、退”税办法,其应税消费品退还消费税。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办法,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所耗用国内原料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入生产成本,其国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
2023-08-29 21:23:011

有个问题不懂,希望大家帮忙解答,谢谢。血液是胶体,胶体不能透过半透膜但可以通过滤纸对吧?而在血液透

半透膜透过粒子的尺寸不是固定的,透析用的膜仿造的是人体肠胃的膜,这个尺寸就会滤过血细胞
2023-08-29 21:23:022

企业管理战略措施方法

企业管理战略措施方法   战略决定结构,结构跟随战略。企业要有效地运营必须将战略与组织相联系。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企业管理战略措施方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组织保证措施   战略决定结构,结构跟随战略。企业要有效地运营必须将战略与组织相联系。组织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的战略意图在组织结构上的反映。   (一)组织随战略调整的必要性   战略与结构的关系基本上是受产业经济发展制约的。   (二)组织调整的内容   组织结构的功能在于分工和协调,是保证战略实施的必要手段。通过组织结构,企业的目标和战略转化成一定的体系或制度,融合进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指导和协调的作用,以保证企业战略的完成。   (三)组织与战略匹配的原则   在实施战略过程中的组织结构的匹配是以战略为核心,在战略的指导下,对企业的组织及其运行体系进行系统地规划设计,一般要在工作需求分析、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工作标准的设定、工作规范的建立、沟通协调规则的设计、   组织与战略的匹配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分析成功的战略实施所涉及的主要价值链活动、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对价值链活动(尤其是关键的支持性活动,也可能是某些主要活动)进行考察,确定哪些需通过外购、哪些需在企业内部完成;   3.在一些具有战略关键意义的活动上与供应商密切合作,与渠道联盟的产品提供商,互补产品提供商,甚至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   4。在内部运作/开发那些主要的价值链活动和能力,使那些具有战略意义的组织单元成为组织中的主要构成单元;   5.决定管理每个组织单元所需的职权程度,并在具有相等职权的单个经理的集中决策和将决策权下放给能够做出及时、正确、有能力地决策的组织层次间寻求平衡;   6.如果一种内部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活动和能力,其涉及的内容不能在一名经理的职权范围内完成,就需要建立各部门间的联系,获得必要的合作;   7.决定与外部各方的关系,并明确建立必要的组织联系的责任人。   二、技术保证措施   一般讲,技术对企业发展战略的保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新产品开发;二是老产品的技术改进;三是生产规模的技术改造。   (一)新产品开发   按照战略规定,应制定新产品开发保证措施。新产品开发包括全新产品开发和在老产品基础上的开发两个方面。新产品开发应明确以下内容:   1.明确开发的新产品名称和预期完成时间。   2.明确新产品完成开发投放市场的时间和预期的经济效果。   3.明确开发的组织方式的意向,开发方式包括自主进行开发、购买技术验证性质开发、委托别人开发、和别人合作开发等。   4.新产品开发对关键人才、关键仪器设备、关键材料或配件等的解决意向。   5.新产品开发资金需求及其解决意向等。   (二)老产品生产技术改进   1.老产品技术改进的重要性   (1)实现企业战略,老产品的技术改进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企业的许多经济指标的提高和改进,都离不开老产品的技术改进。   (2)老产品的技术改进花钱少、风险小、见漱快,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非常重要的措施。   (3)老产品的技术改进活动能容纳广大员工,特别是中基层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形成非常好的文化氛围。   2.老产品技术改进项目的来源   老产品之所以要进行技术改进,是因为在进行本企业与竞争对手比较的时候,发现本企业产品某些技术经济指标和竞争对手比有差距,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3.老产品技术改进应明确的内容   (1)明确老产品技术改进的项目名称和预期完成的时间。   (2)明确改进项目投入使用的时间和预期的经济效果。   (3)明确改进工作的组织方式的.意向。   (4)明确改进工作对关键人才、关键仪器设备、关键材料或配件等的解决意向。   (5)明确改进活动资金需求及其解决意向等。   (三)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扩大生产规模最见效的方法。如果把技术改造仅仅视为原有技术的翻版,企业的效益仅靠外延获得,这是不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的要求的。企业应该充分总结和利用原有生产技术的改进成果,在相同投入下获得更大地产出。进行技术改造应明确以下内容:   1.明确技术改造项目的名称和预期完成时间。   2.明确技术改造项目投入使用的时间和预期的经济效果。   3.明确技术改造组织方式的意向,包括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安装、试车等环节   的组织方式的意向。   4.新技术改造对关键人才、关键仪器设备、关键材料或配件等的解决意向。   5.技术改造资金需求及其解决意向等。   三、市场营销保证措施   (一)明确市场营销保证措施的内容   (二)落实每个项目的要求   每个项目的要求包括:   1.市场营销措施项目的名称和预期完成时间。   2.市场营销措施项目发挥作用的时间和预期的经济效果。   3.市场营销措施项目组织方式的意向。   4.市场营销措施项目对关键人才需求及解决意向。   5.市场营销措施项目对资金需求及其解决意向等。 ;
2023-08-29 21:23:031

文员的工作内容

1、所谓的文员也就是文职人员,即主管经理的助理之类的,在不同的公司,文员所做的工作有所不同。2、文员主要分行政文员、人事文员、文案文员、档案文员、销售文员。3、行政文员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4、人事文员主要是负责人事考勤、人员招聘、薪酬计算、社保办理及后勤的管理。5、文案文员主要负责起草文件合同等文件。6、档案文员主要负责管理公司文件、合同等相关的资料。7、销售文员主要负责协助销售合同及其他营销文件资料的管理、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2023-08-29 21:23:031

为什么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

无论从现在还是今后一段时间来看,构建惩防体系都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要坚持不懈、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1、一是处理好坚决惩处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是构建惩防体系的两大任务,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既要建立和完善具备强大约束力的事前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又要建立和健全严厉惩治腐败的事后惩治机制,警示党员干部,并通过查办典型案件,分析发案原因,发现体制机制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预防腐败发生。2、二是处理好体系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构建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需要长期奋斗的任务,我们不能期望在一朝一夕完成,这就要求我们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规律,进行整体谋划和布局,明确总体目标和主攻方向。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方法、新路子、新机制,提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坚持做到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高度统一。3、三是处理好近期工作与长远期规划的关系。惩防体系建设需要科学规划,既要突出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完成既定目标,做到抓好一项、巩固一项、深化一项,又要长期规划,加强理论研究,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反腐败问题,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预见性,不断开阔视野,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加科学化、系统化,更加具有预见性、前瞻性。在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践中,我们既注重分解当年目标任务,又能紧紧围绕体系的指导思想,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不断科学规划中长期目标。坚持做好细化当年目标、修正中期目标、优化长期目标。4、四是处理还整体工作与重点问题的关系。构建惩防体系,不能满足于大而全,要切实把整体推进与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工作中一定要紧密结合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把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在整体推进中突出重点问题的解决,以重点问题的突破进而研究总结规律性的问题,带动整体推进。
2023-08-29 21:22:571

门店销售数据怎么去分析

门店销售数据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分析:1.数据收集与整理通过POS系统或者其他销售管理软件,收集门店的销售数据,包括销售额、销售数量、商品分类、顾客信息等,并将数据整理成结构化的格式,方便后续的分析。2.数据清洗与处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和处理,包括去除重复数据、处理缺失值、异常值等。此外,还可以对数据进行标准化或归一化处理,以便更好地比较不同门店或时间段的销售情况。3.售趋势分析通过统计分析方法,可对门店销售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可以使用线图、柱状图等方式呈现销售额、销售数量等随时间变化的趋势,找出销售的周期性、季节性等特点,以进一步优化销售策略。4.客户分析根据顾客信息,可以对门店的客户进行分析。通过RFM模型(最近一次购买时间、频次、金额)或者其他分析方法,找出高价值客户、沉默客户等不同群体,针对性地开展促销活动或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客户忠诚度。5.商品分析通过对不同商品的销售数据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各个商品的销售情况和销售贡献度。可以对畅销商品和滞销商品进行区分,并调整库存、定价等策略,以提高销售效益。6.地域分析根据门店的位置信息,可以将销售数据进行地域分析。比如,通过地图呈现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分布情况,找出热销区域和潜在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推广活动,扩大市场份额。7.竞争对手分析除了对自身门店的销售数据进行分析,还可以结合竞争对手的销售数据进行比较。通过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组合、定价策略等,找出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并制定相应的竞争策略。8.预测与规划基于历史销售数据,可以利用时间序列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进行销售预测,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销售趋势和需求变化,从而进行合理的库存规划和生产安排。9.报告与可视化最后,将分析结果整理成报告,并通过数据可视化的方式呈现,比如图表、仪表盘等。这样可以更直观地展示销售情况和趋势,为决策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和依据。扩展知识:将商品按照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贡献程度进行分类,分别为A类、B类和C类,并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通过设定关键绩效指标,衡量门店销售业绩的好坏,并及时调整策略以实现既定目标。通过系统化管理顾客信息,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推荐,增加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2023-08-29 21:22:571

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分科目吗?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注:部分省份未开考带*科目,有关开考情况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报名公告。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者,方可参加面试报名。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了解幼儿、技能技巧、评价反思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技能。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以上就是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有哪些科目内容的全部解答。
2023-08-29 21:22:561

循证护理的核心

循证护理的核心包括问题提出、文献检索、证据评价、证据应用和效果评价。1、问题提出循证护理需提出明确的问题。这是通过临床观察、患者访谈等方式完成的。问题聚焦于特定的临床问题。提出问题时,需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和意愿,以及现有的临床实践指南和规范。2、文献检索检索相关的文献以寻找最佳的证据。文献检索应该包括全面的数据库和实验性研究。文献检索的范围应该涵盖所有相关的新鲜的研究,需要注重文献的质量和可信度。3、证据评价证据评价应该包括证据的质量、可信度和适用性等方面。证据评价应该由多位专家组成的小组进行,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4、证据应用在找到最佳的证据后,需要将其应用到临床实践中。在应用证据时,需要充分考虑患者的意愿和需求,以及现有的资源和环境条件。5、效果评价效果评价应该包括患者的生活质量、生存率等多个方面。效果评价应该定期进行,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护理计划,同时也要遵守保护患者隐私的法规和规定。循证护理的定义、提出背景及主要特点:1、定义:循证护理可定义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研究证据,同时结合护理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考虑病人的价值和愿望,将三者完美地结合,从而制定病人的护理措施。2、提出背景:循证护理的产生源于循证医学(EBM),是1991年加拿大Mc Master大学ALBA DICENSO教授提出的。此后,护理专家为此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实践。循证护理意为遵循证据的一种护理学。3、主要特点:循证护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基于有效的证据;强调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护理质量和效果。
2023-08-29 21:22:551

来料加工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这个问题,分成两部分理解,如果是客户提供了原材料,你生产完成后,卖回给客户,但价格中不含有材料的价格,这样可以视同委托加工,你只收取加工费,在加工费里面包含了你自己购买辅助材料的部分价款。具体的会计分录为: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不必做会计分录。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1)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同时,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与第一步相适应,相匹配。问题二,卖出去的价格含有客户提供的材料价格,对于这种情况,不能是委托加工的行为了,这种情况,你只能作为,购进材料-生产产品-销售产品,视同的是你们自己购进材料,然后销售产成品的情况了。分录如此做:客户提供材料时,你必然将这部分材料款先预付或者怎么处理给客户方,要不然,你卖产成品给对方时,产品中不可能含有材料的价款,因为对方不是傻子。不会白给你这部分材料的。所以: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现金)生产时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借:产成品贷:生产成本销售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3-08-29 21:22:541

企业管理的目标包括哪些,怎么制定解决方案?

六大管理目标:质量、安全、成本、进度、信息、合同。  企业管理目标的管理方法。   1、目标的设立与分解  1)企业总目标的制定。总目标的制定是目标管理的中心内容。总目标体现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各项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管理目的。  2)目标分解。目标分解是制定企业目标体系的第二步。它是把企业的总目标分解成各部门的分目标和个人目标,形成企业目标管理的目标体系。  目标要明确。为此应尽量使目标定量化,确保目标考核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目标要系统。企业总目标要系统展开,直到可操作的层次,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  目标要平衡。要兼顾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平衡,要兼顾各方利益,使生产、销售、投资、税收、质量、工资及福利等各种目标平衡,还要注意组织内部相关各系统的目标平衡。  目标制定要充分协商。上级主管根据情况初步拟定本组织目标以后,要和下属充分协商,在仔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出先进合理、协调一致的分解目标。  2、目标的实施与控制  目标的实施与控制是企业实行目标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组织或个人完成目标的阶段。  第一,为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企业在目标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形成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  第二,充分发挥职工自我控制的能力,同时将领导的充分信任与完善的自检制度相结合,保证企业具有进行自我控制调整的积极性和制度保障。  第三,保证信息及反馈渠道的畅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必要时适当修正目标。  3、目标的评定与考核  第一,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采用科学方法,上下结合,使考核结果有说服力。考核评定目标实施结果,是承认、区别部门和个人绩效、贡献的过程,对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改进管理工作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要严肃、认真地进行。  第二,实事求是,重在总结。考核、评定工作,不仅是肯定成绩、区分功过,更是分析总结,改进工作。在考核评定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轮目标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奖惩结合,鼓励为主。奖惩分明,才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因此考核评定必须伴之以奖惩。但目标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人们愿意承担责任和有所成就,倡导自我控制、自我评价、自我鞭策,因而坚持对先进给予肯定表扬,对后进重在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而不是重惩
2023-08-29 21:22:531

志向是什么意思?

志向的意思是未来的理想以及实现这一理想的决心。志向指人们在某一方面决心有所作为的努力方向。具有不同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人有不同的志向。从个人来说,志向主要通过选择职业来体现,个人应选择社会需要的、最能发挥个人特长的职业作为志向,并为实现志向而努力奋斗。是远大理想、目标。出处:宋真德秀《直前奏事札子》:"陛下以苟安为志乡,则国埶日削,人心日偷,虽弱虏仅存,不能无外忧。"明李东阳《封孺人杨母墓志铭》:"其识见志向,殆非常女妇可及。"《太平御览》卷九二八引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桂阳罗君章)梦得一鸟卵,五色杂耀,不似人间物,梦中因取吞之。於是渐有志向,遂勤学,读‘九经",以清才闻。”志向例句1、他是一个精力非凡、志向远大、政治上很有见识的人。2、他的父亲早就向他灌输了要接受教育的志向。3、他的志向是在奥运会上夺取金牌。4、并不是只有他们聪明、有志向。5、他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志向远大而且有管理经验的人之一。
2023-08-29 21: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