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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重大变化

2023-09-03 1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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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卫生要求,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例如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
第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作出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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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区别

《食品安全法》总则中,通过法律的级别给了分段管理一个明确的身份和职权范围,除原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外,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法》中,不仅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更赋予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的权力。相当一部分监管机构是垂直管理的体系,每年的工作不接受地方政府的考核,这次通过法律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地方政府真正有了行使权力的依据,加大了对垂直管理监管机构的约束力。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方面的要求及处罚,《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在要求上,安全法去掉了卫生法中“包括病原携带者”的讲法,以乙型肝炎为例,在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不同角度讲,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的,如果不能统一标准,那将给食品监管带来一定的隐患,。从罚则上看,《食品安全法》对没有健康证明的行为没有罚则,如果不能通过实施细则来弥补,那么这方面的要求将是一纸空谈。 《食品安全法》对索证的要求比《食品卫生法》详细了很多,有了明确的要求和罚则,可以说这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步,只是对保存的时限过于死板,2年的保存期是否过长值得商榷,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型餐饮业来说一年以前的进货记录有多大的意义,只是接受检查的摆设。 五、在食品检验的规定中,接受几次恶性事故的经验,明确规定了对食品不得免检。在日常的抽检和检测中,《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是无偿采样,说法比较笼统,而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了行政部门必须买样,且不得向商家收取任何费用,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行政部门承担。这些发条的出台,一方面说明政府在减轻企业的负担,避免为增加收入多次采样收取检测费用,另一方面意味着,如果财政拨款不足或地方政府经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一些工作会受到影响,可能出现能不检就不检,能少检就少检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单单是行政部门能力范围内的了,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在《食品安全法》内,专有一章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行了规定,与《食品卫生法》相比,内容多了很多,在法律层面规定了各级部门的职责和处理的程序,明确了CDC在处理这类事件中的职责,解决了多年来由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带来的职责分工问题。在法律条文中,也明确了要进行责任追究。在《食品安全法》的条文中,提出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并由对应的罚则,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毁灭证据的认定需要明确,例如:一家人在一个餐馆用晚餐后,夜里开始出现症状,一起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按照要求上报,在这种情况下,餐馆是不知情的,等到监管人员到达那个餐馆时,很可能剩余食品都已经倒掉,餐具已经进行了消毒,证据灭失了。这种局面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认定商家毁灭证据呢?是以主观故意为判断原则还是以实际效果来确定,这是需要在后期的细则或者司法解释中加以说明的。在监督管理这一部分内容中,《食品安全法》基本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里的相关内容,增加了各级各部门能够对外宣传公告的权力范围,避免了“许多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个说法”的局面。与《食品卫生法》相比,《食品安全法》里少了一项内容,就是监管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不违法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这一条是应该通过法律明确责任的,是对纳税人商业机密的保护。《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制定上来看,《食品安全法》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模式,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底线,提出了了行政处分的级别,并且明确了出现事故后,肇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再从事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法律责任的制定上最大的特色在于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给了消费者受到损失后索赔的额度依据和优先接到民事赔偿的权益,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人性化的一面。但是在《食品安全法》的罚则中也存在着一些待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一部分法定要求没有制订罚则,如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与《食品卫生法》相比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后的处罚在《食品安全法》中没有单独列出,有待相关的部门对法条中“情节严重”的概念进行解释,以便开展工作。《食品卫生法》的罚则中,只有有违法所得和没有违法所得两种情况,根据卫生部的部门规章,将无法取得证据的情况列入无违法所得的范围内,操作起来相对简单。而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中,出现了违法所得和货值两个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2023-08-29 21:16:5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虽然两部法律在内容和主要规定上有所不同,但其中许多条款仍然保留,并且被纳入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是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方面的最高法律,着重强调食品安全的防控和管理,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保障。与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比,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内容和主要规定方面有所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完善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法在制度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许多制度和措施也得到了保留,并被纳入到新的食品安全法中。二、 增强了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新的食品安全法增强了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新的行政处罚措施,如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三、 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和调整,建立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了卫生、质监、市场监管等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最大的变化是什么?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将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了更加严格的法律保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被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取代,但两部法律在内容和主要规定上有许多相通之处。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法律基础和保障。希望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品质第一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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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的内容有八个。【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除此之外的就不属于食品安全标准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八、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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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食品卫生安全法吗?

分类: 医疗/疾病 >> 医院 问题描述: 这几年来,人们对饮食的卫生安全逐渐开始重视起业,听说有一部<<食品卫生安全法>>是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外,专门针对食品安全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解析: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食品安全法》,但该法已有草案,并在继续研讨中。 现在食品卫生执法主要依据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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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也就是说,没有国家标准的地方产品可以自行制定地方产品,如果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应当依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执行!希望答案对楼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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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将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

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新的《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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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一年颁布实施的?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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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2015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两会期间表示,《食品安全法》最快上半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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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法立法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下面由我为你介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司法经济法考点一   食品安全法立法背景及其目的   食品安全法,是指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于1982年11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该法于1995年10月30日修订,形成比较成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施行于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虽然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食品安全日益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也逐渐暴露出食品标准不统一、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规范等制度上的瑕疵,再加上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如2004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以及此后的“苏丹红”事件、福寿螺事件等,我国在食品领域的立法重心从“食品卫生”提升到“食品安全”,于2009年2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新的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事故催生出来的,并且也是第一部冠以“食品安全”字样的法律。   食品安全法第1条指出了该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这里包括两个要点:   一是保证食品安全,即保证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   二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条文从公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等基本人权的高度揭示食品安全的意义,表明了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   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和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出了规定。   司法经济法考点二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行为的专门法律,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根据该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受该法约束: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新增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装置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新增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新增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相关阅读:   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 *** 依据.   十、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的人还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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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123条公安机关能直接作出拘留处罚吗

食品卫生安全,依法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安机关只是协助单位,不能直接对违反食品卫生的人进行拘留。应由卫生主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在食品卫生安全活动中,有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链接:《食品卫生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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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违反食品安全法会受什么处分

要看具体违反的是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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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73条内容

法律主观: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果这些人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食品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做好个人卫生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这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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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医学教.育网整理,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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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第一款规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释义:  【法律条文】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释义】  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  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要求,首先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是本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这些要求曾在食品卫生法中作了明确规定,本法在这里加以重申。  1、食品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要求。“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一般应注意以下方面:库房面积应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厂房与生产产量相适应;人员操作面积、空间和设备等与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计,要能达到防止食品污染及满足其他条件(如减少劳动强度、车辆通行)的目的,保证食品安全。2、食品生产经营中应当具备的卫生设施。各种食品从原料、加工、生产、贮存、运输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如果都有这些卫生设施,就可以形成一个有机链条,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食品污染和腐败变质。  3、食品生产经营应当有食品专业安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与食品卫生法相比,该项是新增加的规定。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食品是否安全。食品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具有食品生产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品进行检测、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员工通过学习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强化责任心,使操作符合规章要求,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卫生要求。这是为了防止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污染。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做到系列化、自动化、管道化,避免前道工序的原料、半成品污染后道工序的成品,防止食品与成品、生食品与熟食品的交叉感染。每道工序的容器、工具和用具必须固定,须有各自相应的标志,防止交叉使用。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以及杀虫剂、灭鼠剂等必须远离食品,存放于专柜,并由专人管理。  5、餐具等的消毒要求。必须保证使用者所使用的餐具、饮具都是经过消毒的,以达到消灭病原体,降低细菌数量,防止使用者互相传染,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食具消毒方法可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物理方法一般是指煮沸或蒸汽消毒法,这种方法无药物残留;化学方法一般使用消毒剂或洗涤剂,应采用经过卫生鉴定的、对人体无害的消毒剂或洗涤剂。
2023-08-29 21:21:331

食品安全法73条内容

法律主观:第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规定。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如果这些人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就容易通过被污染的食品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因此,食品从业人员除应做好个人卫生外,食品生产经营者还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这是贯彻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食品生产经营者为员工建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申报等。为了防止通过食品从业人员造成传染病的发生,本条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痢疾,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临床以发热、腹痛、大便脓血为主要症状,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卫生习惯不良的情况下易于流行。伤寒造成的症状有腹痛、严重腹泻、头痛等,肠道出血或穿孔是其最严重的并发症,其传染途径为粪口途径,传染力很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感染性疾患,发病初期多伴有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微热、盗汗、食欲不振、消瘦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如何,只有通过健康检查才能得出结论。例如,痢疾杆菌、伤寒杆菌等都是生命力、致病力很强的致病菌。痢疾杆菌在患者接触过的物品上可存活10天,污染食品后,经过12至24小时可繁殖5万倍,而患有痢疾的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没有临床症状,不易为人们发现的带菌者,都可以通过粪便大量排出致病菌,人们食用被患有传染病,尤其是那些健康带菌的食品从业人员污染了的食品后,就有可能染上疾病。因此,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安全法草案中规定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与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在“病毒性肝炎”前增加了“甲型”二字。换句话说,乙肝患者可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草案征求意见时,对这项规定的争议较大。有的意见认为,该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促使人们正确认识乙肝传播途径,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的意见认为,乙肝也是有较强传染性的传染病,如果允许乙肝患者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可能造成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急剧增加,也会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立法机关经过慎重研究,取消了这一规定,延续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当说明,本条最后一句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也就是说,乙肝患者等可以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中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如商场、超市的上货员、收银员、仓库管理员、保安、技工、文秘等,只要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乙肝患者等是完全可以从事有关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从事这些工作的乙肝患者。(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从业人员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了所生产的食品是否安全。因此,需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健康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生活在复杂的自然环境中,身体状况在不断变化,有可能感染患有某些不适宜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疾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企业、单位申报。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者,应当及时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健康证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健康体检后取得的书面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健康证明过期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才能继续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物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除将手洗净外,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1:411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什么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2023-08-29 21:21: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时间

应该是2009年3月
2023-08-29 21:22:025

食品安全法71条规定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2:22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食品安全法 -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1、正确把握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制度,对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应当与食品安全法相一致。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门性法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又如产品质量法,是规范和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的一般法。食品安全法则是规范食品安全的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食品的安全监管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关于乳品、转基因食品、生猪屠宰、酒类等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食品安全法。2、正确把握综合协调与分段监管的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合协调和分段监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部门监管缺乏联动,就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具体监管中会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容易埋下安全隐患。综合协调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六大职责,结合各环节监管实际,从制度上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另一方面,没有职责分明的分段监管,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监管资源多的监管特点,不能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也难以形成应对诸多复杂问题的合力,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因此,各监管部门既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分工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加强职责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又要在综合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发挥各自监管优势,为保障食品安全的共同目标而努力。3、正确把握地方政府负总责与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统一负责的制度,目的是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县级以上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是为了强调各自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和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是高度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它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4、正确把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的关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更加严格地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使食品生产者依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制度与政府行政监管问责制度并行不悖,共同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3-08-29 21:22: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的内容简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人们常挂在口头的谚语,说明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我国,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坚持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等各有关事项,明确了有关制度,以防患于未然;建立了食品安全预防和处置机制,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对于防止、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8-29 21:22:571

单位食堂适用的食品卫生法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023-08-29 21:23: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什么时候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23:252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2.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
2023-08-29 21:23:352

食品安全法136条内容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023-08-29 21:23:431

《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就是食品安全的法律依据,有关食品方面的问题都是依据这部法来解决的,
2023-08-29 21:24: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哪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正式生效(实施)。在1995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此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正式生效(实施)。2014年12月25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关于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转基因食品标识等方面内容。二审稿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2023-08-29 21:24:291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
2023-08-29 21:24:393

新《食品卫生安全法》96条

  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一)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是根据民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在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在财产关系方面表现为恢复被违法行为所破坏的财产权利;在人身方面,除恢复人身权利外,还必须赔偿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对于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除了适用本条规定外,还要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主要有:  1、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如果食品生产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要依照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食品生产者生产了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或者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都要对受害者给予侵权赔偿,承担严格的侵权赔偿责任,即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只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要确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赔偿责任,主要是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规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可以督促他们在生产活动中严把质量关,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出厂、不进入流通领域,从而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同时,通过规定生产者的严格责任,也可以鼓励广大消费者勇于维权。在通常的情况下,证明生产者主观上有过错是比较困难的,而通过确立无过错的严格责任,可以使消费者更有信心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生产者守法生产。  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赔偿其财产损失。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这里需要指出三点:一是,因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食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食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食品生产者的责任,食品销售者赔偿的,食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食品销售者的责任,食品生产者赔偿的,食品生产者有权向食品销售者追偿。二是,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食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三是,因食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造成损失的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而言,其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声誉,是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之本,是企业的核心利益。如果其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声誉受到损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来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必须要依法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声誉,对于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信誉、食品声誉,给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食品检验机构违反本法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食品检验机构承担着对食品进行检验,从而确定该项食品是否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能生产、经营该食品的重要任务。所以食品检验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如果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把本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说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把本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说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给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这一款是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所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惩罚性赔偿,又称惩戒性赔偿,是指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惩罚性赔偿是一项很古老的制度,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惩罚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为,特别是故意或恶意所致的行为。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疏导受害人的愤慨情绪,防止受害一方因为侵权方的恶意侵权而采取一些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全面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却没有得到承认。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案件的损失赔偿额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以使受害人一方回复到没有受损时的状态。  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大陆法系的立场,坚持赔偿采用实际损失原则,即只赔偿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实际受到的损失,但1993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改变了这一做法。这部法律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规定第一次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制裁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7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此次在食品安全法中,再次对惩罚性的赔偿制度作出规定,目的是惩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或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一性质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护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补偿他们在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  1、本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这里包含两个关键点:  一是违法主体。本条规定的违法主体是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经营者。其中,食品经营者包括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者和提供餐饮服务环节的经营者。  二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例如,生产者生产加工添加了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食品,或者经营者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食品,明知供货者是无任何证照的黑加工点,生产的食品是劣质的,根本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却仍然采购进货,导致黑加工点生产的劣质食品得以进入流通领域等。对于食品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如去年发生的问题奶粉事件,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经营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本身没有过错的,则不需要依照本款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本款规定的法律责任是: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首先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其次,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例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00元,那么在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的赔偿,即为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
2023-08-29 21:25:031

食品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是基于食品卫生安全法基础上编制的法律。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监管“打架”,凸显安全难题近年来,一连串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让人们面对餐桌,心怀疑虑,难以动筷。中国食品出口也因此遭遇了一些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这种情况的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领域的监管“打架”难辞其咎:——“立法打架”。近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可谓不多,但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打架”现象。如,对市场上发现的未经检验的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与食品卫生法处理的规定就不一致。——“机构打架”。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药监、商业……我国承担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近10个。“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管理打架”。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多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查,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无端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引起社会不满。——“标准打架”。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交叉、重复,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种种“打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混乱,出现“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怪现象,急需立法来规范调整。人们迫切希望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究竟是修改现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一些专家学者认为,食品卫生法在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尽管有很多不足,但是还是修改食品卫生法比较好。
2023-08-29 21:25:131

食品安全法136条规定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2023-08-29 21:25: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食品法从什么侯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总体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2023-08-29 21:25:453

食品安全法适用于

法律分析: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医学教.育网整理,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8-29 21:25:567

料酒的执行标准

法律分析:GB/T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5461食用盐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2023-08-29 21:26:141

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区别?

是差不多的呀
2023-08-29 21:26: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时间是: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谢谢阅读!
2023-08-29 21:26:373

《飞鸟集》中有一句话蕴涵的道理

《飞鸟集》中蕴含道理的话很多,比如:1、上帝对人说道:“我医治你,所以要伤害你;我爱你,所以要惩罚你.”2、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了泪,那么你也要错过群星了.3、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4、当你把所有的错误都关在门外,真理也就被拒绝了.5.、错误经不起失败,但是真理却不怕失败.6、离我们最近的地方,路程却最遥远.我们最谦卑时,才最接近伟大.7、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8、月儿把她的光明遍照在天上,却留着她的黑斑给她自己.9、生命因为付出了爱,而更为富足.10、果实的事业是尊重的,花的事业是甜美的,但是让我做叶的事业罢,叶是谦逊地专心地垂着绿荫的.11、埋在地下的树根使树枝产生果实,却并不要求什幺报酬.《飞鸟集》是泰戈尔的代表作之一,具有很大的影响,在世界各地被译为多种文字版本,是最早被译为中文版本的泰戈尔作品之一,包括了三百余首清丽的小诗。这些诗歌描写小草,流萤,落叶,飞鸟,山水,河流
2023-08-29 21:19:091

三精肾病医院的特色科室

一个亲戚今年57岁,很长时间前得了肾病 开始的时候浑身水中,恶心呕吐,蛋白3+ 潜血2+,24小时尿蛋白定量4.8g之后到北京联科中医肾病医院治疗的。现在已经有明显起色。
2023-08-29 21:19:104

企业创新的主要内容 [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容和分类有哪些]

  管理创新是指企业把新的管理要素要素组合引入企业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的创新活动。下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容和分类。  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容   1)观念创新   管理观念又称为管理理念,指管理者或管理组织在一定的哲学思想支配下,由现实条件决定的经营管理的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构成的综合体。一定的管理观念必定受到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是企业战略目标的导向、价值原则,同时管理的观念又必定折射在管理的各项活动中。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济发达国家的许多优秀的企、专家提出了许多新的管理思想和观念。如知识增值观念、知识管理观念、全球经济一体化观念、战略管理观念、持续学习观念等。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存在经营目标不明确、经营观念不当和缺乏时代创新精神的问题,应该尽快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结合自身条件,构建自己独特的经营管理理念。   2)组织创新   企业系统的正常运行,既要求具有符合企、比及其环境特点的运行制度,又要求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运行载体,即合理的组织形式。因此,企业制度创新必然要求组织形式的变革和发展。从组织理论的角度来考虑,企业系统是有不同成员担任的不同职务和岗位的结合体。这个结合体可以从结构和机构这两个不同层次去考察。所谓机构是指企业在构建组织时,根据一定的标准,将那些类似的或实现统一目标有密切关系的职务或岗位归并到一起,形成不同的管理部门。它丰要涉及管理劳动的横向分工的问题,即把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管理活动分成不同部门的任务。而结构则与各管理部门之间、特别是与不同层次的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关,它主要涉及管理劳动的纵向分工问题,即所谓的集权和分权问题。不同的机构设置,要求不同的结构形式;组织机构完全相同,但机构之间的关系不一样,也会形成不同的结构形式。由于机构设置和结构的形成要受到企业活动的内容、特点、规模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不同的仓、业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同一企业在不同的时期,随着经营活动的变化,也要求组织的机构和结构不断调整。组织创新的日的在于更合理地通过组织管理人员的努力,来提高管理劳动的效率。   3)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需要从社会经济角度来分析企业系统中各成员问的正式关系的调整和变革。制度是仓业运行的主要原则。企业制度主要包括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和管理制度三方而的内容。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其他制度的根本性制度,它规定着企耶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对企业的权力、利益和责任。不同的时期,企业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在主流经济学的分析中,生产资料是企业生产的首要因素,因此,产权制度主要是指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目前存在的相互独立的两大生产资料所有制——私有制和公有制(或更准确的是社会成员共同所有的“共有制”),在实践中都是不纯粹的。私有制正越来越多地J渗入“共有”的成分,被“效率问题”所困扰的公有制则正或多或少地添进“个人所有”的因素(如我国目前试行中的各种形式的“股份制”)。   企业产权制度的创新也许应该朝着寻求生产资料的社会成员“个人所有”与“共同所有”的最适度组合的方向发展。经营制度是有关经营权的归宿及其行驶条件、范围、限制等方面的原则规定。它表明企业的经营方式,确定谁是经营者,谁来组织企业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行使,谁来确定企业的生产方向、生产内容、生产形式,谁来保证企业生产资料的完整性及增值,由准来向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负责以及负什么责任。经营制度的创新方向应该是不断地寻求企业生产资料的最有效利用的方式。管理制度是行使经营权、企业日常运作的各种规则的总称。制度创新就是企业根据内外环境需求的变化和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对企业自身运行方式、原则规定的调整和变革。制度创新要以反映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体现企业运作的客观要求、充分调动组织成员的劳动积极性为出发点和归宿。企业制度创新的方向是不断调整和优化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各个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使组织的各种成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企业中出现的大量创新活动是有关技术方面的,因此,技术创新甚至被视为企业管理创新的同义词。现代企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广泛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技术水平是反映企业经营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外于主动地位,就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由于一定的技术都是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和利用这些载体的方法来体现的,因此,技术创新主要表现在要素创新、要素组合方法的创新及产品创新三个方面。   5)产品创新   产品是企业向外界最重要的输出,也是组织对社会作出的贡献。产品创新包括产品的品种和结构的创新。品种创新要求企jI业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根据消费者偏好的转移,及时地调整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生产结构,不断开发出用户喜欢的产品;结构创新在于不改变原有品种的基本性能,对现有产品结构进行改进,使其生产成本更低,性能更完善,使用更安全,更具市场竞争力。   6)环境创新   环境是企业经营的土壤,同时也制约着企业的经营。环境创新不是指企业为适应外界变化而调整内部结构或活动,而是指通过企业积极的创新活动去改造环境,去引导环境向有利于企业经营的方向变化。例如,通过企业的公关活动,影响社区、政府政策的制定;通过企业的技术创新,影响社会技术进步的方向等。   7)文化创新   现代管理发展到文化管理阶段,可以说已经到达顶峰。企业文化通过员工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的高度统一,通过企业独特的管理制度体系和行为规范的建立,使得管理效率有了较大提高。创新不仅是现代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支柱,而且还是社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文化创新已成为企业文化的根本特征,那么,创新价值观就能得到企业全体员工的认同,行为规范就会得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创新动力机制就会高效运转。   企业管理创新的分类   1.根据创新内容的不同。管理创新可分为观念创新、手段创新和技巧创新,其中,手段创新又可细分为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管理创新贯穿全过程。根据一个完整的管理创新过程中创新重点的不同,可将管理创新划分为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手段创新和管理技巧创新。   管理观念创新是指形成能够比以前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并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新概念或新构想的活动。   管理手段创新是指创建能够比以前更好地利用资源的各种组织形式和工具的活动,可进一步细分为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方法创新。其巾,组织创新是指创建适应环境变化与生产力发展的新组织形式的活动,制度创新是指形成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和生产力发展的新规则的活动,管理方法创新是指创造更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利方式的各种活动。   管理技巧创新是指在管理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实施调整观念、修改制度、重组机构,或更好地进行制度培训和贯彻落实、员工思想教育等活动所进行的创新。   2.根据创新的程度,管理创新可分为渐变性创新和创造性创新。从创新的一般定义看,创新既指对原有事物的改变,也指新事物的引入。要对原有的事物加以改变,必然需要在原有的事物中加入新的事物,因此,创新也可简单归结为是新事物的引入。对原有事物的改进和新事物的形成这两类创新,只不过是创新过程中侧重面不同而已:是基于原有事物的成分多还是以新事物的成分居多。根据创新程度的不同,前一类创新被称为是“渐变”性的,后一类创新被称为是“创造”性的。也就是说,渐变性创新主要基于对原有事物的改进,创造性创新更多的是基于新事物的引入。例如,根据实践情况对现有的管理思想的实现方法加以改进或对运用范围加以拓展,应属于“渐变”性管理创新;根据环境的新变化提出新的管理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管理模式或管理方法,应属于“创造”性管理创新。更进一步来说,根据管理创新程度的不同,在实践中,管理创新还可归结为以下三种类型的管理创新。   重大创新:始于管理观念创新,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管理思想或管理手段的创新。如企业再造理论,它的提出就是源自对传统的分工理论前提条件的否定。   一般创新:管理基本思想改变不大,创新发生在管理手段和技巧上,而且与原方法相比变化不大,即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对现有管理思想的实现手段或运用领域、范围进行改进,管理技巧创新一般属于此类。另外,变化较小的管理手段创新如管理信启、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也属此类。   综合创新:既有管理思想的改变,又有管理手段或管理技巧的改变,但变化程度不大的这类管理创新。如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制度等。   企业管理创新的基本介绍   企业,只有企图才有事业。企而创新,图而突破。   世界商务策划师联合会轮值主席,大连卧龙国际知识经济研究院院长,国际现代策划理论的奠基人之一,被誉为“现代企划技术之父”。 他曾经主持策划希望工程国际希望园、孔孟故里文化开发等30余个大型项目,对这些项目的成功策划让史先生声名远扬。   他的课引古论今、诙谐生动、案例精彩、让人再愉悦中学习和领悟到企业创新与突破的种种方法。   面对风云变幻的市场环境,很多企业陷入生存困境。在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 我们需要用创新的思维来摆脱企业的困境,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灵魂,但是创新不能只是空中楼阁,更重要的是要有实实在在的方法。   史宪文教授的企业创新与突破的28个通法,让你与诸葛亮同谋,比尔盖茨同行   讲师:史宪文 现代商务策划奠基人!   现任世界商务策划师联合会( WBSA)轮值主席,美中商务发展委员会常委、国际企划工程师协会( ICKOO )首席专家,世界策联中国总部理事长,大连卧龙国际知识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企业管理学院教授。   史宪文教授凭借其雄厚的理论功底,在希望工程落幕、内蒙古清水河旅游、宝鸡城市经营等策划项目中取得巨大成功。   他是中国国际商务策划师认证事业的领导者,史宪文教授出版过六部专著,其中,《OK策划论》是他的代表作,被誉为“现代策划的奠基性著作”。 猜你喜欢: 1.企业管理创新的内容及措施 2.企业管理创新的五大要点 3.企业管理的创新 4.企业管理创新 5.企业管理创新的趋势是什么
2023-08-29 21:19:101

什么是来料加工,有什么风险吗?

来料加工就是别人给你材料 给你图纸 你照图纸给人家加工好工件 风险就是怕报废工件
2023-08-29 21:19:124

文员一般工作内容是什么

文员工作涉及面较广,事务较繁琐,对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也有一定的要求,不同的岗位、不同企业对文员要求也不一样,常见的要求有打字速度快、文字处理能力强、专业对口、身体健康、工作压力承受力强等等。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这是保证自己工作方向的基础,能让主管省事或另眼相看,这也是提升自己能力和地位的一大法宝。这里的学问很深,自己最好备1本办公文书写作大全之类的书,这是必备的工具书,有些公司配的有,比如我们就有。比如我们公司,聘请了一名兼职秘书,其工资也是1200元/月,每周6到公司 1次即可。
2023-08-29 21:19:122

计算机硬件是由哪几大设备组成,各设备都包括哪些部件?

电脑硬件包括控制器、运算器、存储器、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x0dx0a控制器和运算器统称中央处理器,也叫做CPU。中央处理器是电脑的心脏,由运算器和控制器组成,内部结构分为控制器、运算器和存储器,这三个部分相互协调,可以进行判断、运算和并控制电脑各部分协调工作。x0dx0a存储器分为内存和外存。内存是电脑的记忆部件,用于存放电脑运行中的原始数据、中间结果以及指示电脑工作的程序。内存可以分为随机访问存储器和只读存储器,前者允许数据的读取与写入,磁盘中的程序必须被调入内存后才能运行,中央处理器可直接访问内存,与内存交换数据。电脑断电后,随机访问存储器里的信息就会丢失。后者的信息只能读出,不能随意写入,即使断电也不会丢失。外存就像笔记本一样,用来存放一些需要长期保存的程序或数据,断电后也不会丢失,容量比较大,但存取速度慢。当电脑要执行外存里的程序,处理外存中的数据时,需要先把外存里的数据读入内存,然后中央处理器才能进行处理。外存储器包括硬盘、光盘和优盘。x0dx0a输入设备是向计算机输入数据和信息的设备。是计算机与用户或其他设备通信的桥梁。输入设备是用户和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主要装置之一。键盘,鼠标,摄像头,扫描仪,光笔等都属于输入设备。x0dx0a键盘是电脑中不可缺少的输入设备,用户可以通过键盘输入命令和数据,并可通过它控制电脑的运行。常见的键盘大多是101或104键的,一些较为新颖的104键盘往往带有两个Windows键和一个应用程序键,以提高在Win7操作系统上操作电脑的效率。这些键可以分为大键盘区、编辑键区、功能键区和小键盘区。x0dx0a鼠标是电脑中重要的输入设备,它能方便地把鼠标指针准确定位在我们指定的屏幕位置,很方便地完成各种操作。x0dx0a输出设备(Output Device)是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终端设备,用于接收计算机数据的输出显示、打印、声音、控制外围设备操作等。也是把各种计算结果数据或信息以数字、字符、图像、声音等形式表现出来。常见的输出设备有显示器、打印机等。x0dx0a显示器是电脑基本的输出设备,是整个电脑硬件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可以把电脑的运行结果显示出来。x0dx0a打印机也是一种常用的输出设备。因为显示器上显示的内容一旦关机就看不见了,也不方便把显示器搬来搬去给别人阅读,所以我们还是需要用打印机把自己的工作成果打印出来。
2023-08-29 21:19:131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作为一名专为他人授业解惑的人民教师,时常要开展教案准备工作,教案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优秀的教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1   活动目标   1、学习听信号手膝着地爬行,增强幼儿四肢的肌肉力量。   2、提高幼儿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活动准备   1、音乐:动物狂欢节-乌龟。   2、小鼓一只,乌龟的头饰若干,青蛙、鸭子玩具。   活动过程   一、活动开始   1、扮演角色,幼儿戴上乌龟的头饰。   教师:现在你们就是小乌龟了,我就是乌龟妈妈了。   2、师幼一起做热身运动。   教师:今天天气真好,我们听着音乐,做做运动吧!   点点头,伸伸臂,踢踢腿,蹦蹦跳,扭扭身子转个圈。   二、变换方式练习爬行   1、教师:去找你们的好朋友小青蛙玩吧。   你们的好朋友还有小鸭子呢,再去找小鸭子玩玩吧。   2、幼儿爬动着依此向小青蛙、小鸭子等问好,然后再爬回自己家来。   三、听信号变换方向和变速爬行。   1、教师:咚咚咚,这是什么?妈妈要小乌龟听着鼓声来学本领。   鼓声“咚咚咚”,小乌龟就往前爬,   鼓声“嗒嗒嗒”小乌龟就倒退着爬,   鼓声“咚嗒咚嗒咚嗒”,小乌龟就转着圈爬。   2、练习爬行   (1)听信号向前爬、向后倒退爬和转圈爬。   (2)听信号向前变换速度爬。   (3)听信号转圈变换速度爬。   (4)听信号交替爬行向前、转圈变换速度爬和倒退着爬。   四、调整活动量   1、教师:宝宝们,我们玩累了,打个滚,休息一下,让肚子晒晒太阳吧。   2、放松活动“乌龟游泳”。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2   活动目标:   1、引导幼儿用各种材料制作饼干/糖果。   2.培养幼儿社会交往能力。活动准备:图书角投放各种图片饼干和糖果;手工区准备卡纸/皱纹纸/海绵纸/橡皮泥制作饼干/糖果。娃娃家利用制作的饼干糖果招待客人。   活动过程:   一、谈话导入。   1、请幼儿说说与他人相处的感觉。   教师:今天,又到了区域活动的时间,今天我们区域活动的主题是生活甜蜜蜜。小朋友都有自己的朋友,你喜欢你的朋友吗?和朋友在一起感觉怎么样呢?那你喜欢老师吗?和老师在一起学习知识、做游戏感觉怎么样呢?   2、小结幼儿的回答。   教师小结:和朋友、老师在一起玩游戏、学本领,一起生活的感觉真好,感觉很开心、幸福。   二、介绍各个区域。   1、娃娃家。   教师:今天我们娃娃家准备了许多的糖果,看看都有什么糖果?(棒棒糖、穿着花衣裳的糖果)今天,小朋友到娃娃家后,分配好角色,可以扮演小主人和客人,请小朋友来当小主人,招待客人。   2、动手区。   教师:在手工区老师准备了包装糖果的材料,还有其他的手工材料,有给小动物喂食物,小朋友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材料进行玩,可以好朋友一起玩玩。在给动物喂食物的时候要注意了,彩色圆糖和豆子都是用来喂娃娃的,用调羹来喂娃娃。(提醒幼儿注意使用材料的安全)   3、阅读区。   教师:今天在阅读区准备了新的图书让小朋友看呢!你们喜欢和书做朋友吗?这么漂亮的书我们都要爱护,按照老师说的要求来看书,小手拿好一本书,大拇指食指捏住书的下角,从封面开始看!看看图书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事情呢!   三、组织幼儿进区区域。   1、提出区域规则。   教师:在进区的时候,娃娃家和阅读区入口处都有小脚丫,进去的时候把你的鞋子摆在小脚丫上面,小脚丫都藏好了那就说明这个区已经满了,不能再进了。当老师放音乐时候,小朋友就赶紧把区域中的玩具整理好,放回原处,然后拿好进去卡送回小兔的篮子里。在区域中不能大声喧哗,静静的玩。   2、教师巡回指导幼儿进行区域活动。   四、收拾材料,结束游戏。   小结小朋友进区观看的情况,表扬有序进区的幼儿,对存在不足自己玩自己的幼儿提出要求,指出做的不够的地方。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3    活动目标:   联系听信号变换速度四散跑,体会冬季活动的乐趣,不拍寒冷   学习游戏的玩法及规则。   通过活动幼儿学会游戏,感受游戏的乐趣。    主要形式:   集体    课时安排:   一课时,30分钟   重点难点 重点:   感受游戏的`快乐 难点:掌握游戏的玩法    活动准备:   一块平坦的场地,游戏前学会儿歌。    活动玩法:   请幼儿扮做“小雪花”,教师做东婆婆一起说儿歌,冬婆婆发出指令:“下大雪了!”小雪花在场地内四散快跑;冬婆婆发出指令“太阳公公出来了”小雪花在场地上慢跑;冬婆婆发出指令“太阳公公出来了”小雪花在原地蹲下。游戏随老师口令反复进行。    建议:   当幼儿熟悉儿歌后,教师可增加指令如:“雪花飘到滑梯上,飘到……”请幼儿练习听信号向指定方向跑,还可以把“雪花”分成几组,“落”在不同的地方!    教学反思:   为了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我以“雪花”这一主题为线索贯串整个教学过程。很自然的过渡到展开这一环节。这一环节的重点是让幼儿欣赏雪景图,加深对雪的喜爱之情。然后引导幼儿在欣赏雪景图得基础上,导入主题——小雪花。重点定于:理解儿歌内容,激发对雪的喜爱, 感受作品优美的意境。在这个过程中,我利用幻灯片,让幼儿欣赏,活动的难点定于:通过学习作品,大胆的对儿歌进行创编,发挥幼儿想象力,在此过程中我先让幼儿通过观看雪景图的幻灯片加深对雪的喜爱,对欣赏了雪景得基础上回忆有关雪的记忆,对雪花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后,引导幼儿想象雪花飘落时的优美,它会飘落到哪儿?鼓励幼儿大胆想象,培养幼儿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并直接数词儿歌——小雪花。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4    小班 游戏:   大灰狼来了    活动目标:   1. 使幼儿体验到相互合作的快乐,感受到齐心协力的力量大于一切;   2. 让幼儿能了解到布袋的多种用法;巩固合跳、跨跳、四散跑的能力;   3. 幼儿能够听懂音乐,发挥想象感受到不同的情节性音乐,并通过游戏充分的表现音乐。    活动准备:   1. 每人布袋各一个,老狼头饰一个,小兔头饰与幼儿人数一致;   2. 完整情节的录音音乐磁带一盘;    活动过程:   (一)开始部分:   热身运动:小兔子们跟兔妈妈做起床操。(教师带领幼儿做准备活动)   (二)基本部分:(教师带领幼儿一起听音乐做情境游戏)   1、“寻找食物”:幼儿一个接着一个套着布袋蹦脚前进跳;   2、“吃完东西回家”:在草地上吃东西,吃后扛着袋子回家。   (1) 教师带领幼儿一个接一个并脚跳,不套布袋;   (2) 听到了河流声,小兔们过独木桥:幼儿把袋子扑成一条木桥,然后小兔过桥;(教师引导作用)   a. 一个跟着一个并拢双脚跳一次   b. 一个跟着一个跨跳一次   (3) 收拾布袋,套着布袋跳回家   3、 “大灰狼捉小白兔”:   a.大灰狼来了,幼儿躲避大灰狼四散跑(恐怖的音乐响起,另一老师扮演大灰狼进场);   b.小白兔藏进布袋里,大灰狼在周围巡视;   c.发现一小兔被抓,所有小兔拿起布袋当棍子打狼,最后胜利了,高高兴兴地 回家了。    活动结束:   小白兔们高高兴兴随着胜利的音乐走出场。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5    一、设计意图:   小班幼儿入园时间短,团结协作的能力差,为了培养孩子团结协作的能力,体验协作的乐趣,我设计了这个游戏。    二、活动目标:   1、能够积极参与集体游戏活动,并能在活动中听老师的指挥。   2、训练幼儿手拉手拉一个圆圈,体验共同协作的乐趣。    三、活动准备:   一块足够大的场地。    四、活动过程:   (一)活动导入。   引起幼儿的兴趣。   1、你们玩过气球吗?   2、喜欢玩气球吗?   3、与幼儿一起回忆玩气球的情景:说说气球的颜色、形状、大小等,激发幼儿学习的动机。   4、今天我们用我们的身体来变一个大气球好吗?   (二)活动指导。   1、请小朋友手拉手拉成一个大圆圈。   2、老师说放气时,大家嘴巴里发出放气的声音并向圆中心走,小手不能放掉;当老师说打气时小朋友立即后退把圆圈拉大,但是手不能放掉,放掉了气球就爆炸了。   3、组织幼儿游戏。师随时关注幼儿、提醒幼儿要慢慢的走,当心气球爆炸。    五、活动延伸:   让幼儿在户外模仿气球来回飘动、旋转、下落等的样子,感受快乐的情绪。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6   《赶马人》   一、游戏目标   1、训练幼儿跑步。   2、增加幼儿体力。   二、游戏准备   赶马人和小马的头饰。   三、游戏玩法   1、教师先和孩子做热身活动,活动孩子们全身的各个部位。   2、老师要教大家一个新游戏的玩法,出示头饰,这就是游戏中的两个角色,这两个角色是什么啊?我们今天的游戏就是和马有关系,你们想不想玩啊?   3、今天玩的游戏名叫《赶马人》,下面老师就把这个游戏的玩法讲给大家听。   4、我们把班上的人数分成两半,有一半扮演小马,另一半就扮演赶马人。   5、游戏开始:听教师口令做动作,教师说:“小马,小马,快快跑,得儿——驾!”   6、扮演小马的孩子们就像前跑去,赶马人在后面模仿赶马动作,向小马前进方向跑去。   7、教师说:“吁时。”孩子们要慢慢的停下来,孩子们互换角色,游戏继续开始。   8、教师也可以请其他教师来一起做示范,这个游戏的玩法。   9、分配头饰戴好,那我们来玩游戏吧!要听好老师的口令。   10、游戏结束后,教师总结本次游戏进行的情况。   四、游戏结束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7    目标:   1、听懂普通话,初步了解故事的主要情节。   2、喜欢和同伴一起听老师讲故事。    准备:   布袋偶爸爸(爸爸的大口袋要夸张一些)、小亮,巧克力、甜饼干各一块,故事录音磁带《爸爸的大口袋》。    过程:   1、布偶表演,初步了解故事:   教师边演示边讲述故事。“爸爸的大口袋里有些什么?”   2、欣赏故事,理解内容:   教师完整讲述故事。   重点理解第三段。“小亮使劲扳开爸爸的大拳头,什么也没有,小亮怎么样?”   让幼儿来扳一扳教师的手,帮助理解“扳”的意思。   “第三天,小亮是怎么上幼儿园的?”(学讲角色对话)   幼儿学说对话。“你们会像小亮一样高高兴兴上幼儿园吗?”   3、模仿游戏:高高兴兴上幼儿园   教师扮演不同角色,如,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幼儿扮演小亮。   “家长”送小亮上幼儿园,亮亮跟“家长”说“再见”,并叫声“老师早”。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8   幼儿园小小班游戏教案:嬉水活动   活动目标   1、在快乐、有趣的水上游戏活动中进一步熟悉水性,练习水中憋气以及感受水的阻力与浮力。   2、通过在水上进行队行变形及动作的展示,能大胆表现自己水上活动的能力,增强自己的自信心。   活动准备   1、大毛巾、拖鞋   2、录音机、音乐磁带《拉个圆圈走走》   3、水枪、水球、空瓶子、小水桶、浮板等玩水玩具   活动过程   1、进行换衣、鞋,上洗手间,做岸上的准备运动。   2、(入水)幼儿在老师的带领下随着音乐沿着池边进行踏步走变成四路纵队并进行队行地变化。   要求:鼓励幼儿大胆地踩水,让溅起的水花打到幼儿的脸上,感受水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初步尝试闭气地感觉。   3、随着音乐幼儿走成一个大圆圈,(幼儿人数多的情况下可围成两个圆圈),幼儿手拉手边唱歌,边沿着圆圈走。唱到“看谁先蹲下”,幼儿立刻蹲下来。唱到“看谁先站好”,   幼儿立刻站好。   要求:在蹲下来的时候,要求幼儿吸气屏气后整个人沉到水中去,练习水中憋气的技能。(游戏3~4遍)   4、幼儿自由选择玩水玩具进行嬉水活动。   活动结束   1、幼儿上水后,要求冲洗干净身体并把大毛巾披上。   2、回班上后,进行常规地保育工作:擦干身体穿好衣服,吹头发、滴眼药水等。   3、把泳衣进行消毒清洗。   幼儿园小小班游戏教案:趣味手指游戏   游戏名称:小孔雀   游戏玩法:一只孔雀飞来了,又一只孔雀飞来了,你好,你好,我们一起做游戏吧,捉迷藏,上找找,下找找,左找找,右找找,找到了,在后边。再来跳个舞吧,一二三,一二三,口渴了,喝点水,喝点水。玩累了,天黑了,再见,再见。一只孔雀飞走了,又一只孔雀飞走了。   游戏名称《手指上课》   活动玩法:两手五指相顶   大门开了(两手拇指分开)。小门开了(两手小指分开)。   二门开了(两手食指分开)。后门开了(两手无名指分开)。   中门也开了(两手中指分开)。小朋友都进来了(两手十指交叉抱拳)。   教室门开了(两手拇指分开)老师走进来了(左手食指竖起)。   全体起立,(交叉的十指全部伸展)。坐下(两手交叉抱拳)。   游戏名称:小手变   游戏玩法:   一个手指头,一个手指头,变变变变变,变成小筷子,   两个手指头,两个手指头,变变变变变,变成小剪刀,   三个手指头,三个手指头,变变变变变,变成小孔雀,   四个手指头,四个手指头,变变变变变,变成小扇子,   五个手指头,五个手指头,变变变变变,变成大雁飞,   游戏名称:手指变   游戏玩法:   食指拇指碰碰,做只小鸡叫叫:叽,叽,叽。   食指中指并拢,做把剪刀玩玩:嚓,嚓,嚓。   五个手指捏紧,做个拳头敲敲:咚,咚,咚。   伸出拇指翘翘,夸你戴上红花:好,好,好。   小指小指钩钩,我们笑笑跳跳:嘻,嘻,嘻。   小手小手拍拍,大家歌儿唱唱:妙,妙,妙。   游戏名称:小手变变变   游戏玩法:   一根手指变变变,变成一把小钩子,上钩钩,下钩钩,左钩钩,右钩钩。   两根手指变变变,变成一把小剪刀,上剪剪,下剪剪,左剪剪,右剪剪。   三根手指变变变,变成一把小叉子,上叉叉,下叉叉,左叉叉,右叉叉。   四根手指变变变,变成一只花蝴蝶,上飞飞,下飞飞,左飞飞,右飞飞。   五根手指变变变,变成一个小爪子,上抓抓,下抓抓,左抓抓,右抓抓。   游戏名称:看戏   游戏玩法:大拇哥、二拇弟、中指头、四兄弟、小妞妞来看戏,看的什么戏,看的《西游记》。   游戏名称:手指变魔术   游戏玩法:小手小手变魔术,(伸出双手摇一摇)   变只小兔跳一跳,(伸出食指和中指做小兔跳)   变成小猫喵喵喵,(伸出中指、无名指、小指做小猫叫)   变成公鸡喔喔喔,(伸出右手放头顶做公鸡叫)   老师见我咪咪笑,(伸出食指指嘴角做微笑状)   连声夸我手真巧。(伸出两手大拇指)   游戏名称:手指儿歌   游戏玩法:一个手指点点点 (伸出一个手指点宝宝)   两个手指敲敲敲 (伸出两只手指在宝宝身上轻敲)   三个手指捏捏捏 (伸出三只手指在宝宝身上轻捏)   四个手指挠挠闹 (伸出四只手指在宝宝身上轻挠)   五个手指拍拍拍 (两个手对拍)   五个兄弟爬上山 (从宝宝的下身做爬山状)   几里古噜滚下来 (在宝宝身上从上往下挠)   游戏名称:五指开花   游戏玩法:一只手指点点(双手食指互点)   两只手指剪剪(双手食指、中指做剪刀状)   三只手指弯弯(双手中指、无名指、小指弯曲三下)   四只手指叉叉(除大拇指弯曲外,其他手指交叉)   五只手指开小花(双手五指张开做开花状)   游戏名称:五指歌   游戏玩法:师问: 幼儿回答(并伸出相应的手指)   大指哥、打指哥,你在哪里? 大指哥、打指哥,我在这里。   二指哥、二指哥,你在哪里? 二指哥、二指哥,我在这里。   中指哥、中指哥,你在哪里? 中指哥、中指哥,我在这里。   四指哥、四指哥,你在哪里? 四指哥、四指哥,我在这里。   幼儿园小小班游戏教案:小手本领大    目标:   1、通过抓水果的游戏,能感知手的大小与所抓水果数量之间的关系,引发对抓握方法的兴趣。   2、在游戏中体验成功的愉悦,学习在集体中交流。    过程:    一、说说手的本领,充分表达已有经验。   1、说说2只手有哪些本领?   2、今天来做个游戏,看谁的手本领大!    二、游戏:抓水果,感知手与水果的多种关系。   1、让幼儿拿水果(2次)   ◇幼儿自己拿、数橘子。   ◇交流:我拿了几个?比比谁拿的多?谁拿的少?   ◇老师示范拿橘子,数数拿了几个,说说为什么比幼儿拿的多?   (感知手的大小与所抓水果数量之间的关系)   2、再次拿水果(1次)   ◇幼儿自己拿、数龙眼。   ◇交流:我拿了几个?比比谁拿的多?谁拿的少?   ◇请个别幼儿示范拿龙眼,引导幼儿仔细观察。   (感知水果的大小与所抓数量之间的关系。)   3、看看,还有什么水果?(香蕉)   ◇幼儿自己拿、数香蕉。   ◇请个别幼儿示范拿香蕉,引导幼儿仔细观察。   (说清自己用什么方法拿到更多的香蕉。)    三、延伸活动,对抓握方法感兴趣。   我们平时还有许多时候要拿很多的东西,可以想出很多好办法,回家以后和爸爸妈妈一起试一试,看看有些什么好办法能拿好多东西! 幼儿园小班游戏教案 篇9    活动目标:   1、初步培养幼儿语言游戏的兴趣。   2、引导幼儿尝试发现用两种不同的物品敲击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并尝试固定的句型进行描述。   3、学习游戏的玩法及规则。   4、通过活动幼儿学会游戏,感受游戏的乐趣    活动准备:   图片(两只小手),口杯,勺子,碗。    活动过程:   —、导入活动,感知理解句型。   1、出示图片两只手,引起幼儿的兴趣。   师:“瞧!这是什么呀?对了,是两只小手,小朋友,你们看看这两只小手在干什么”?(一只手在亲另一只手,小手亲一亲)。   师:“小手亲小手会发出什么声音呢?让我们一起来试一试,然后再来告诉大家”。   2、请个别幼儿上台演示小手亲小手。   师问:“小朋友,你们听到了什么声音?”(啪啪,啪啪啪声…引导幼儿用完整的句子来描述:小手亲小手:啪啪,啪啪啪)。   二、游戏。   哦!小朋友!你们的小手亲的可真开心呀!现在老师的脚也想来亲一亲了,小朋友看看老师的脚亲了什么地方?老师的脚亲到了地板。请小朋友说一说:“会发出什么声音呢?”(嗒嗒,嗒嗒嗒)。请小朋友们自己也来做做看。(请个别幼儿上台演示:小脚亲地板。在集体练习小脚亲地板。)引导幼儿说出完整的句型:小脚亲地板,嗒嗒。嗒嗒嗒。   小朋友们的小脚亲累了,要休息一下。   师:那!就请小朋友们在看看,我们的桌上有什么?(有杯子,小碗,勺子)今天,我们帮他们也来找一个好朋友亲一亲好吗?   游戏规则:每个小朋友手里拿两个一样的东西,让它们也来亲一亲,听听它们会发出什么声音?(请个别幼儿演示自己的活动,鼓励其他幼儿一起来学说他的话。)   杯子亲杯子:当,当当当。勺子亲勺子:叮叮,叮叮叮。小碗亲小碗:咣咣,咣咣咣。   集体练习:通过游戏引导幼儿说出完整的句型。   活动结束:小朋友,今天的游戏好玩吗?请小朋友回家了也把这个好玩的游戏表演给自己的爸爸妈妈看,再去试试家里还有那些东西可以亲一亲,它们也会发出那些好听的声音。    教学反思:   《亲一亲》是一首游戏化的儿歌,在活动中,幼儿对活动内容较感兴趣,在活动小脚亲地板时,孩子们情绪较激动,咚咚的亲个没完,活动秩序稍显混乱,于是我引导孩子继续观察图片,当时有些幼儿注意力马上集中过来,个别幼儿看到小朋友都认真听讲了,也自觉地专注下面的活动。活动效果不错!
2023-08-29 21:19:161

什么的灯光怎么填空?

1、(橘黄)的灯光。2、(五彩)的灯光。3、(明亮)的灯光。4、(刺眼)的灯光。5、(美丽)的灯光。填空题的特点:填空题题小,跨度大,覆盖面广,形式灵活,可以有目的、和谐地综合一些问题,突出训练我们准确、严谨、全面、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基本运算能力。从填空内容上,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定量填空,另一类是定性填空。它只写答案,缺少选项提供的目标信息,结果正确与否难以判断,一步失误,全题零分。要想又快又准的答好填空题,基本策略是在“巧做”二字上下功夫。
2023-08-29 21:19:181

行政执法文书的什么力是公共权力特性所决定的

行政执法文书的公定力是公共权力的特性所决定的。公定力是执法文书一经作出和送达,即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法律效力。由于行政权力的公认和法定,而执法文书又是行政权力运用的载体,故执法文书具有公定力是十分自然的。执法文书的公定力并不意味着执法文书一经作出和送达就真正合法、有效,并不等于不能对其提出怀疑和异议。执法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自然不受影响。从行政权力的约束控制看,执法文书公定力的存在,一方面使合法、合理的执法文书的执行变得顺利,另一方面也使对违法、不当的执法文书的约束成为可能。扩展资料行政执法文书的基本要求: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2023-08-29 21:19:081

体育课程内容

体育课程内容学习体育知识,掌握体育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体育课程是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我国实现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适应社会、培养学生完整个性的有效途径。体育运动学主要学习体育概论,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体育保健学,学校体育学,体育统计学,体育科研方法,田径,体操,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等。  体育学是研究体育科学体系及其发展方向的一门学科。其内容主要是研究体育科学体系的结构,层次及其演变;应设置的"学科;各学科之间以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与综合发展的关系。体育包括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智能体育工程、体育旅游、运动能力开发等核心课程:体育学概论、教育学、学校体育学概论、体育教学论、教育心理学、运动项目理论与实践。
2023-08-29 21:19:021

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创新是时代的主题,企业要发展 企业管理 要学会创新,下面跟着我一起来探讨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管理观念存在的问题   我国企业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深厚影响,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观念,传统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30年来,虽然在管理观念上有了一些突破,但在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形势下,特别是我国正式加入WTO,企业现有的管理观念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现代管理意识薄弱,缺乏自主创新的精神   在知识经济来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刻,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思想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资本经营愈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和商品保护意识等都十分薄弱,企业管理者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管理 方法 。2005年“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显示,以“创新”作为企业家精神核心者为49.7%;各项创新中最困难的是“观念创新”者,达42.7%。思想观念的陈旧和落后是企业管理创新的最大障碍。许多企业领导还没有形成现代企业管理的意识,没有认识到现代管理模式对企业效益的巨大作用,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精神。   (2)缺少明确的经营管理观念   企业的目标是多重的,其中追求利润和社会目标的是其显著的特点。但是,有些企业由于没有明确的经营管理观念,表现出只顾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只顾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的不当倾向,企业管理活动局限在狭隘的范围内.企业管理观念的不清晰引起其相关活动的盲目性。例如在财务活动方面,许多企业仍然停留在工业经济时代的管理水平上,由于 财务管理 观念不清,使得企业财务工作的职能没有很好的发挥.   (3)观念定位不当,引起企业经营管理的挫折甚至失败   有些企业因经营管理观念不当,在竞争中惨遭失败.如重视技术创新,忽视管理创新;重视金融资本,忽视人力资本;重视人际关系,轻视信息网络和现代科技手段u2026u2026这些现象势必对我国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战略的非科学性缺陷   深思许多企业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既不是中国的经济增长到达了边界,也不是体制转型的活力已经枯竭,而是 企业战略 的非科学性造成的。   (1)企业战略缺乏对环境长期适应性   企业战略是企业与环境相互适应的产物,企业应该在环境的不断变化中,调整自己的战略。科学的战略在具备全局性、未来性、系统性、层次性、竞争性和保密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特性就是长期的适应性。战略长期的适应性是指企业为达到股东的价值最大化目标,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里保持战略的相对稳定性,培养企业的核心能力,增强企业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企业战略的相对稳定性较差,究其原因,在客观上,战略管理对我国企业来说是个全新的概念,企业对战略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清,还没有形成科学的战略观念。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经营者很难在环境复杂变换的转型期制定出科学的企业战略。在主观上,许多企业家在体制转型期练就了一套“出奇制胜”的商战之术,成功的 经验 夸大了他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使他们对科学战略特性中的长期适应性不屑一顾,导致企业没有持续的生命力。   (2)企业忽视对核心能力的培养   20世纪90年代,企业战略“核心能力”概念传入中国之后,企业家们才明白我国企业在国际上之所以缺乏竞争力,在于没有白己的核心能力。大多数企业科技投入不足,忽视对企业组织能力的培养,再加上知识产权意识的缺乏,企业有暂时优势的时候多,拥有持久核心能力的少。在中国,一种普遍的现象,产品创新“一窝蜂”地出现,又“一窝蜂”地消失,几乎没有一家企业能在自己的领域里,持续不断地推出新产品.当然,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科学的战略创新过程,企业缺少这种历史和经验。目前,许多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认识仍显不足。   (3)企业战略缺乏价值创造观念.   一般而言,企业的目的就是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财富是评价企业经营好坏的最终指标。但在经营过程中,仍存在规模、年度利润、税收收益、就业数量等不同主体为不同目的从不同角度对企业考核的指标。一些企业的战略目标常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发生偏离,往往把 其它 主体对企业的要求作为奋斗目标,最常见的是对规模最大化的盲目追求。中国是一个具有较长计划经济历史的国家,企业的产品数量以及企业的产值往往是企业地位的象征,企业的规模越人,产品数量以及产值就会越高,这往往成为企业家获取政治资本的依据。还有就业的压力,政府往往希望企业雇佣较多的员工、承担更多的社会职能以消化改革内在的矛盾。为达此目的,政府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企业进行干预和诱导。对企业价值最大化偏离的另一种表现是对企业年度财务指标的过分侧重。中小型企业只顾目前的利润增长,忽视企业的技改投入,忽视对未来情势的研究,企业表现出明显的短期化行为。无论是对企业规模最大化的盲目迫求,还是对企业年度财务指标的片面侧重,不但会使企业失去进一步的增长,而还会降低企业的长期战略适应能力。   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都实行了公司制改造,建立了公司制的领导组织结构。由于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过程中,改造并不彻底和完善,仍处于转型过度阶段,企业的领导组织结构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问题较为突出。   (1)职业经理人市场发育不全,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缺乏职业经理人。中小型企业的决策者集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于一身,经营者行为不受任何人监督,而对所雇职员有随意的处分权。特别是在一些小型企业主小有成就时,以为自己理所当然成了企业家,盲目自信,更容易沿用过去成功的经验决策方式,使决策风险加大。   (2)企业领导组织结构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不开,如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人员基本重合或大面积交义。据2002年中国上市公司调查,有20.99%是董事长兼总经理,有34.39%是董事长不任总经理且不是每天上班,有44.8%是董事长不任总经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企业里是双首席执行官。此外,中国的很多集团公司领导人员与其下属的主要子公司的领导往往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甚至三块牌子,尤其是当其子公司是上市公司时,这种现象更为严重.国企中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由政府任命,都是由所有者直接委托,客观上都成为国有资产的代表人,从而造成总经理可以不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而董事会可以越权干涉总经理的日常管理。企业领导组织结构的不规范,降低了企业的决策水平,现代企业制度也就难以真正建立。   (3)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科学规范的公司制企 业组织结构还表现为能够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有效激励与约束监督的特征,但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激励不足。在激励方面,收入结构不合理,没有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性的年薪报酬制度,名誉工资偏低,灰色收入多,高层经理人员的收入没有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 猜你喜欢: 1. 管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2. 企业管理创新 3. 当前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企业管理创新的具体措施 5. 企业管理创新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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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这篇课文的多音字和形近字有哪些

禁。 会。
2023-08-29 21:19:015

汉语言文学 论文 选题方向

汉语言当今之现状
2023-08-29 21:19:016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区别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区别如下:1、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概念不同,来料加工是由境外企业免费提供,不需付汇购买,只收加工费;而进料加工则是需要境内企业通过付汇购买形成进口;2、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所有权上不同,来料加工所有权归境外委托企业,进料加工所有权归购买方所有;3、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商业性质不同,来料加工属于委托加工业务,加工企业对盈亏不负责任,其所产生的风险由委托企业承担。进料加工是购买和自主销售的业务,自负盈亏,自己承担风险;4、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顾客对象不同,可以从概念上理解来看,来料加工进出口一般是同一个客户,而进料加工进口原料和出口产成品客户一般不一样;5、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合同订立方式不同,来料加工一般只签订一份委托加工合同,来料加工会签订两份无关紧要的合同,一个是进口合同,一个是出口合同;6、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税项不同,来料加工属免税业务,进口免增值税,出口时免增值税,加工费也免增值税。因其属于免税收入,因此其国内相应货物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涉及出口退税。出口退税业务为进料加工;7、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来源不同,进料加工加工项下的所有进口料、件由当事人一方用外汇购买。而来料加工加工项下的进口料、件则由外商无偿提供。由此可见,进料加工的风险比来料加工的风险大;8、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买卖方不同,进料加工由于各作各价,因此进口物料的外商不一定就是我成品出口的买方。而来料加工加工的进出口货物买卖方,必须是同一外商;9、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结算不同,进料加工项下的当事人一方出口货物,外商按一般贸易方式付款,当事人一方收取外汇。而来料加工项下的当事人一方出口货物不作价,只按约收取工缴费。;10、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退税方式不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的方式;11、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流程不同,进料加工需当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申请表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而来料加工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填制本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并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向海关备案。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其中使用的进口料件,属于国家规定准予保税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属于先征收税款的,依法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内销的,海关对保税的进口料件依法征税;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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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集》(节选)

《飞鸟集》(节选)泰戈尔 1 夏天的飞鸟,飞到我的窗前唱歌,又飞去了。 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可唱,只叹息一声,飞落在那里。 6 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了。 18 你看不见你自己,你所看见的只是你的影子。 82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103 根是地下的枝。 枝是空中的根。 191 弓在箭要射出之前,低声对箭说道:“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 213 夜之黑暗是一只口袋,迸出黎明的金光。 279 让死者有那不朽的名,但让生者有那不朽的爱。 293 昨夜的风雨给今日的早晨戴上了金色的和平。 309 我梦见一颗星,一个光明岛屿,我将在那里出生。在它快速的闲暇深处,我的生命将成熟它的事业,象阳光下的稻田。 321 在这个黄昏的朦胧里,好些东西看来都仿佛是幻象一般——尖塔的底层在黑暗里消失了,树顶象是墨水的模糊的斑点似的。我将等待着黎明,而当我醒来的时候,就会看到在光明里的您的城市。 拉宾德拉纳特·泰戈尔(1861年—1941年),印度诗人、文学家、社会活动家、哲学家和印度民族主义者。代表作有《吉檀迦利》、《飞鸟集》、《眼中沙》、《四个人》、《家庭与世界》、《园丁集》、《新月集》、《最后的诗篇》、《戈拉》、《文明的危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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