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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预算执行审计

2023-09-07 06: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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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论外几

一、突出分析重点。突出分析重点,即抓住预算执行中的重点问题、主要矛盾进行综合分析。重点越突出,分析越容易出成果。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情况相当多,综合分析中如果面面俱到,什么情况都分析,重要问题往往被一般情况所掩盖,耗事费力,难出成效。突出分析重点,一是注意抓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综合分析。如有预算资金分配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有罚没收费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财政补贴数额较大的公益事业单位等等,都应列为分析重点。二是注意抓重点问题的分析。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析,从中发现“数额大、范围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问题。如预算执行中的严重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问题,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不善问题,宏观财力增长趋缓问题,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挖掘问题等等,都比较重要。从今年的审计情况来看,要重点突出对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促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强化对政府部门权利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围绕这些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党政领导的关注度高,产生的效果往往比较大。

  二、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不仅是预算执行审计的本质要求,也是开展综合分析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离开了实事求是,综合分析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坚持实事求是,是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成绩不夸大,问题不缩小,在全面搞清事实的基础上,深入解剖,分清责任。坚持这一原则,要注意防止结论在先,分析在后的主观做法。二是把握事物的本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现象并不反映事物的本质,甚至将事物的本质掩盖起来。许多初始状态的情况,有时还混杂着一些不真实的东西。比如预算收支平衡,通过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我们会发现存在一些应收未收、应减支而未减支、应投入而未投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分析原则,通过对大量的表象情况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提炼,就会较准确地揭示出预算收支中这种人为平衡的本质问题。三是要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由于立法工作跟不上,往往会遇到一些无法可依的问题。即便是有法可依,又会因法规的过时或不完善而难于适用。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三、分析问题要全面。分析问题要全面,是指对审计中获取的情况要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解剖,努力揭示其范围、性质和发展趋势。与其他行业审计相比,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宏观性强,人大、政府和财税部门关注度高,如果分析问题的范围过窄,就让人无法确定是点上情况还是面上情况:分析过于微观,难于引起党政领导的注意;分析过于简单,就事论事,缺少原因、对策,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必须注意在突出重点的前提下,力求全面地分析问题。全面地分析问题,着重是把握好四个“度”:一是拓展广度,即要求分析的问题覆盖面越广越好,范围越广,定量定性越准确,越利于党政领导决策。一般情况下,都要把所审单位情况纳入分析视野,还应利用好以往审计情况资料和有关情况,材料缺乏时,可运用审计调查进行辅助搜集。二是挖掘深度,即要求深入解剖“麻雀”,准确探知问题存在的程度、原因,揭示事物的本质。比如,我们要分析坐支预算收入问题,就必须对存在这一问题的所有被审计单位的坐支预算收入种类、金额总数、账务处理,以及影响预算收支和宏观经济发展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才能准确揭示这一问题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恶果。三是提炼高度,即分析每一问题都要与改革开放大局,与经济建设中心相联系,尽量选择联系紧密的问题进行分析,增强分析对象的份量。四是选择合适的角度,即选择最适宜的切入点对问题进行分析和反映,求取最佳分析效果。它包括两层意思:(1)分析问题要坚持两点论,防止面性。既要分析事物的正面,又要分析其反面,分析微观,要联系宏观,分析全局,要结合局部。比如,分析政府行为的各种收费,从解决建设资金不足这个角度出发无疑是必需的,而从搞活国有企业这个大局来看,特别是在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景气,下岗职工较多的情况下,权衡利弊,减少或取消某些收费又是应该的。(2)反映分析成果要选取最易引起注意且比较容易接收的方式。如目前仍然存在的乱摊派问题,已经由过去的公开性摊派转为长期借钱借物拿产品的隐蔽性摊派,如果我们从“有权部门进行暗摊派的问题应予注意”这个题目入手反映问题,就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再如许多反面问题的反映,如果从建设性、防护性的角度、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去反映,会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四、分析要及时。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广,单位多,资金量大,审计期间相对跨度也大,除对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外,对有些情况还要追溯到以前年度。此外,从进审到完成审计的时限一般为半年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各种审计情况不能进行及时的分析与反馈,就会大大影响预算执行审计作用的发挥。因此,要确立较强的时间观念和效率观念,以实现分析的最大价值。及时进行综合分析,一是要建立与审计同步进行的分析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审前、审中、审后三个分析。审前分析,主要结合审前调查、拟制审计方案工作,分析审计中可能遇到或需要挖掘的问题,以便审计中能有效地抓住要害,突出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审中分析,要求审计人员根据发现的新情况,确定新的主攻方向,及时把握审计中的新问题,以便进行深层挖掘。审后分析,则是对审计完成后的全部资料进行的分析。它既要求个项目(单位)的审计情况分析,为厚积薄发做准备,还要求对预算执行审计的所有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分析结果,除用于写审计报告外,还用于开发审计信息与调研文章。二是及时地反馈审计分析成果。对凡能起到决策效应的情况,都要及时反馈给党政部门、上级审计机关以及有关的被审单位,便于及时改进和补救。此外,在分析期间的掌握上,要尽量延展到分析结果反馈时日的最近日期。如5—6月份的分析,要尽量把一季度的同类情况分析进去,以利于领导把握这一问题的现状与趋势。

  五、提高分析的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时,要充分考虑分析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这种目的和效果,最起码要对被审单位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其次要努力进入党政领导的决策圈,起到强化宏观调控的作用。效用较小或无效的分析,不但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且极易干扰领导决策;错误的分析则会导致党政领导决策失误,严重损害审计机关的声誉。因此,分析人员要始终确立有效性的意识,做到无效情况不分析。提高分析的有效性,一是要在已分析的重点问题中,选择那些带有共性、倾向性、苗头性、可能是大案要案的问题,进行深入解剖,确保所分析的问题事实清楚,定量定性准确,使决策者充分感到审计分析情况所具有的权威性、可信性,进而关注这一问题。二是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机制和制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使决策者容易采纳,乐于采纳;使落实者易于实施,实施后效果良好。

  六、分析要有逻辑性。逻辑性是指综合分析过程中要遵循逻辑思维规律,做到观点正确,问题清晰,判断恰当,推理有据,论证有说服力。缺乏逻辑性,分析问题时,分析者往往感到面临一团乱麻,无从下手,最终难以写出好的分析文章。因此,讲究和把握分析逻辑十分必要。分析要具备逻辑性,就必须掌握并能运用好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基本知识,特别是要遵守好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即,遵守同一律,紧紧围绕主题展开分析,做到概念清楚,观点正确,前后同一;遵守不矛盾律,写作分析文章时,思维要保持前后一贯,避免自相矛盾:遵守排中律,排除错误的判断,保留正确的结论,防止出现同时否定矛盾双方的思维错误;遵守充足理由律,在分析论证问题时,要有充足的理由。

  七、坚持政治性原则,审计的目的是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和廉政建设。因此,综合分析就必须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为目的。综合分析只有坚持政治性原则,才能在大事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错综复杂的审计情况中不至于迷失方向。坚持政治性原则,要求综合分析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准确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个中心,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综合分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分析的一切内容都要与这个中心紧密相连,联系越紧密,分析效果越好。两个基本点,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以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发现、分析问题,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去解决问题;坚持党领导下的综合分析制度,综合分析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二是坚持改革开放。要紧紧围绕促进改革、开放来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审计人员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并在综合分析中予以正确、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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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分析重点。突出分析重点,即抓住预算执行中的重点问题、主要矛盾进行综合分析。重点越突出,分析越容易出成果。预算执行审计涉及的情况相当多,综合分析中如果面面俱到,什么情况都分析,重要问题往往被一般情况所掩盖,耗事费力,难出成效。突出分析重点,注意抓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综合分析。如有预算资金分配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有罚没收费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财政补贴数额较大的公益事业单位等等,都应列为分析重点。

二是注意抓重点问题的分析。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析,从中发现“数额大、范围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问题。如预算执行中的严重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问题,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不善问题,宏观财力增长趋缓问题,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挖掘问题等等,都比较重要。从今年的审计情况来看,要重点突出对资金量大、有预算资金分配权和下属单位多的部门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促进规范财政 财务管理 ,强化对政府部门权利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围绕这些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党政领导的关注度高,产生的效果往往比较大。

三、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不仅是预算执行审计的本质要求,也是开展综合分析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离开了实事求是,综合分析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坚持实事求是,是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成绩不夸大,问题不缩小,在全面搞清事实的基础上,深入解剖,分清责任。坚持这一原则,要注意防止结论在先,分析在后的主观做法。

四是把握事物的本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现象并不反映事物的本质,甚至将事物的本质掩盖起来。许多初始状态的情况,有时还混杂着一些不真实的东西。比如预算收支平衡,通过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我们会发现存在一些应收未收、应减支而未减支、应投入而未投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分析原则,通过对大量的表象情况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提炼,就会较准确地揭示出预算收支中这种人为平衡的本质问题。

另外,要注意要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由于立法工作跟不上,往往会遇到一些无法可依的问题。即便是有法可依,又会因法规的过时或不完善而难于适用。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分析要有逻辑性。逻辑性是指综合分析过程中要遵循逻辑思维规律,做到观点正确,问题清晰,判断恰当,推理有据,论证有说服力。缺乏逻辑性,分析问题时,分析者往往感到面临一团乱麻,无从下手,最终难以写出好的分析文章。因此,讲究和把握分析逻辑十分必要。分析要具备逻辑性,就必须掌握并能运用好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 基本知识 ,特别是要遵守好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即,遵守同一律,紧紧围绕主题展开分析,做到概念清楚,观点正确,前后同一;遵守不矛盾律,写作分析文章时,思维要保持前后一贯,避免自相矛盾:遵守排中律,排除错误的判断,保留正确的结论,防止出现同时否定矛盾双方的思维错误;遵守充足理由律,在分析论证问题时,要有充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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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把校园基础设施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学校的各种标牌精致规范,校门、校牌设计整洁大方,建有体现学校办学目标的文化建筑;有规范的宣传橱窗、阅报栏;走廊、过道和室内悬挂与环境相协调的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名家字画或师生的书画、美工作品。并绘制了学校介绍册、宣传片,体现学校特色。学校整体布局合理,各区域文化主题鲜明。规范班级文化建设,班训、班规、学习园地等文化内容布置上墙,教室内国旗、学生守则及规范等张贴规范,黑板报、读书角经常更新,班级文化有特色。我校加强图书室管理,藏书量按规定配备,并逐年增加;阅览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图书、报刊、基本满足师生需要,并能全天开放,利用率高。音、体、美、科技、实验、心理健康、综合实践等教育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各专用教室管理规范,有校内外德育基地、实践教育活动基地,并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学校建有校史室、荣誉室、陈列室等,形式多样,氛围浓厚。   2、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是校园物态文化环境建设的"着力点。我校环境优美,无乱搭乱建现象。美化绿化到位,绿化用地生均不低于4平方米,基本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格调高雅,富有教育意义。   (1)校园净化。   干净、整洁的校园是学校文明的第一标志。一年多来,我校通过整体规划,加大投入,积极实施,努力提高外部环境。修建塑胶操场、篮球场、幼儿食堂,修建报告厅,增设和改进校园双控系统。同时加大值周检查力度,做到校园各个区域无白色垃圾无石块杂物。使学校整洁文明,象一个真正的大花园。   (2)校园美化。学校在净化的同时做到美化。建立诗画墙壁走廊,与凸现办学理念的慧泉景观遥相呼映,各楼层的文化精心设计,色彩艳丽,内涵深远。无论白天与夜晚置身校园,不但使人神情愉悦,还会受到浓郁的人文气息的熏陶。学校的各种牌匾制作规范精致,在走廊过道分别饰以与环境相协调的名人名言、科普挂图;教学楼各班前门左侧分别悬挂的是由学校统一加工而成的各班的班徽设计图案及寓意;充分发挥我校美术教师和美术生的特长,将他们的书画作品精心装裱后,悬挂在大会议室及阅览室;在学校甬路旁边设置宣传窗,发挥了重要的宣传作用。教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在班级文化建设评比的基础上,按统一要求布置,同时又提倡各班级在兼顾规范的同时,适当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各班级文化建设的品位,为全校同学营造了一个优美的育人环境。   办公室美化工作也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各教师办公室做到布置优雅大方、整洁卫生、富有文化气息。   (3)校园绿化。历年来,学校十分注重校园绿化的设计、规划工作,努力提高绿化的文化品位,努力创建绿色学校。学校绿化面积20000多平方米,覆盖率高达70%。在校园绿化过程中,力求做到富有层次感、艺术性和观赏性,并配有专业绿化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修剪。如今的阳信一实,你不能不为她的优美环境而钦叹,可以说一实中的外在景观就是一座美丽的花园。每一株草,每一棵树,每一块绿地,每一个景观都倾注了一实人的拳拳爱心。   (4)校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提倡把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要求教师上课、与学生交流、谈话等活动,必须使用普通话;学生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提倡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粗话;公用文字规范化,学校公文、标牌、墙报等校园文字使用规范化。校园内杜绝了不健康报刊、杂志、歌曲、图片等文化垃圾。   (四)制度文化建设方面:建章立制,狠抓阳光校园建设。   作为一所新建学校,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建立。建立健全了教育、教学、安全、后勤、体卫及考核奖惩等现代化管理制度,内容科学并汇编成册,考评执行到位,体现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自主管理。学校以打造阳光校园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党、工、团队组织健全,校务公开执行到位,教代会作用发挥良好。建立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开展学生不良心理访谈活动,一年内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五)课程文化建设方面:落实课程方案,突出抓好“薄弱课程”的管理。   学校把课程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夯实了学科课程,开发了以“三生”为主题的校本特色的课程,还开设《轮滑》《舞蹈》《舞动的线条》等多种独居学校特色的学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的校本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构建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并提升到文化层面来管理,在课程建设、体系确立、评价模式等方面充分体现学校特色。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规范考试管理,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体系,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级部校长为副组长的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科学设计学校课程及实施方案,建立以“领域、科目、模块”为系列的课程结构体系。学校课程开设教师参与率不低于85%,学生参与率达100%。效果明显,形成了“愉快教育”、“成功教育”、“分层次教育”和“创造教育”的新模式。   (六)活动文化建设方面:寓德于教,寓教于乐,将活动文化作为德育的主载体。   1、常年坚持实践活动:坚持每周一的升降国旗、国旗下讲话制度,学校网站开设专题反映学生活动的栏目;利用校园广播站等多种宣传媒体对学生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并有记录;主题班队会等形成制度,定期活动并有记录。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德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资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精心组织每年9月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利用各种节庆日、纪念日举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如迎新联欢会、学雷锋活动月、五四青年节、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七一、十一、九九重阳节,开学典礼,以及各项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都力求思想性、知识性、娱乐性、实践性相统一。   2、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学校每年拔出专用经费,添购新图书资料和报刊杂志,充分利用中午、傍晚和双休日时间向学生开放阅览室,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组织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每年举办“读书节”,利用讲座、演讲、征文等形式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在假期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开学后上交读后感,让读书成为学生的习惯。   3、艺体教育常抓不懈。每年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等活动,师生参与面广。扎实开展课外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我校设有舞蹈室,声乐室、器乐演奏室等设施,组建了各类艺术团体和兴趣小组。以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为出发点,特别注重了审美、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每个班级开设美术课的基础上,在每个年级都设有美术兴趣小组。在老师指导下,同学们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大量的作品。在学校“艺术节”期间,每个班级都展示出满意的绘画作品,与同学们分享。我们在校园传统文化基础上,各班充分利用大课间开展活动。课前一支歌,中英文演讲,中英美文赏析,时事新闻发布会,百科知识积累,许多班级还自编班歌,学生自己作词,班主任老师修改定稿。学校为各班配备了一根长跳绳、10根短跳绳和10个毽子、2付羽毛球拍,加上学生自带的小健身器具使学生有了“玩”的条件,活动使每个课间“鲜活”了起来。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绘画、足球、篮球、田径、武术等各类兴趣活动小组定时开展系列文体活动,其中老师们培养出了许多“小老师” 和“小教练”在活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1000多人的健美操、武术操队伍在操场上摆出极大的阵势,演绎着运动的风采。   4、社团活动丰富多彩。学校充分保证共青团、少先队每周的活动时间,组建了文学社、书法社、篮球俱乐部等几十个学生社团,开展各类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让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七)特色与成绩方面:校园文化建设成绩喜人,硕果累累。   校园文化建设是反映学校办学水平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它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也给学校带来了诸多荣誉。一年多来,学校通过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县“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健美操比赛中荣获全县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县委、县府等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于学校的文化办学经验和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   校园文化是一个意识形态范畴,是学校全体成员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逐步创造和形成并共同遵循的具有独特凝聚力与稳定性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是一所学校的精神生命和灵魂。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创设优美的校园文化而不懈追求!   上半年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篇2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20xx年教育审计工作计划及蒸教审通字[20xx]6号审计通知书,我们审计组于20xx年 11月20日至24日对你单位(及所属有关学校)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应当对其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依据我国内部审计各项审计准则,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石市乡中心学校现有中学3所,一所九年制学校,中心小学及完小3所、村小联校13所。在编教职员工287人(实有人数278人)、离退休138人、代课教师31人。在校学生5560人,其中小学生401x人。   二、财务状况(20xx年12月底资产负债报表反映)   负债合计1335621.47元,资产与负债差 415578.00元。20xx年收入预算及执行情况审计情况 20xx年石市乡中心学校各项收入2034823元,其中:保障经费457200元,贫困生生活补205975元,基本工资601248元,绩效工资369000元,遗属费16548元,离退休费338680元,勤工俭学收入18000元,其他收入24500元   三、20xx年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审计情况   20xx年石市乡中心学校各项支出2024820元,其中:上缴教育局专项经费76200元,上缴中心学校经费609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4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1200元,工资福利支出1079920元。   四、审计结论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财务收支基本上能反映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并执行到位,不相容岗位实行了分离。   1、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集体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上水平(全部规范记账)。   2、所有学校一年两(期)次对学校经费的收、管、用形成财务报告(制度),对全体教职员工及中心学校报告。   3、在保障经费中提取10%作校舍维修资金重点使用。   4、统筹各项专项等一事一议经费实行一览表一目了然,阳光透明。   存在的问题:   1、石市乡中学自立补助项目多,已超出学校财政的承受能力。   2、石市乡行政人员待遇比普通教职员工高。   五、审计建议   1、按“实事求是、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作好学校经费预算。   2、分层次规范各级各类学校节假日补助、课时津贴等标准。   3、从严控制非教学性开支。
2023-08-31 04:29:041

山东2022年审计报告出炉时间

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5日下午,山东省审计厅官网发布《关于山东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新黄河记者梳理《审计报告》发现,预算执行结果表明,2022年山东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43.23亿元,总支出4891.4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07.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18.43亿元。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一批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比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促进拨付资金9640.34万元;加快实施高质量发展政策22项,促进拨付资金5.6亿元。
2023-08-31 04:29:141

决算是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最终结果所编造的全年度( )。 A.会计报告 B.财政报告 C.决算报告 D.审计报告

【答案】:A本题考查对于决算概念的理解,简单地说,决算就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报告,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执行结果。决算的内容主要有年度财政收支情况报表和决算说明两部分。后者主要说明:(1) 收支平衡状况及发生不平衡的原因;(2) 预算变动;(3) 一年来贯彻执行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等。各级财政机关编制财政决算草案,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我国财政决算按照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包括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各省、市、自治区总决算汇总后形成地方总决算,各级政府的决算需要经过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选项B过于宽泛,没有体现出决算的性质;选项C属于循环解释,也不正确;选项D中所指的审计报告,是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一种法定书面情况的反映,根据《审计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因此其主要是从财政监督的角度出发的,而不同于财政决算主要反映的是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
2023-08-31 04:29:441

审计师基础知识:财政收支审计(2)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审计署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和本级政府首长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的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ue004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间的界定ue004   根据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政府预算编制完成并按法定程序批准后,直至年度决算编制完毕并按法定程序批准之前,属于预算执行的时间。对本级预算执行的时间范围,可以是预算执行的全过程,也可是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某一时段。《审计法》规定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主要立法目的是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而人大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主要是监督政府的年度财政活动是否符合年度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方向。因此,对政府财政行为的审计检查,应是全年预算执行结果的审计全过程。ue004   (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ue004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可以根据本级预算的组成、本级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本级预算资金运行的过程来分别加以确定。ue004   1.根据本级预算组成确定。《预算法》规定,一级政府预算是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组成的,同时还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各部门预算是由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收支预算组成的。依据本级预算的组成,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二是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根据本级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确定。我国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及各机构的职责是: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税务、海关、国库等国家指定的专门管理机关,参与组织预算执行工作。其中,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预算收入的征收管理;海关主要负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征收管理,以及保税货物的监管;国家指定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家金库业务,主要负责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以及库款支拨工作。本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单位预算执行。依据本级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界定,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包括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税务、海关、国库参与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情况。ue004   3.根据本级预算资金的运行过程确定。一级政府的财政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征税、发行公债等手段组织收入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这一过程可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预算资金的筹集,即组织预算收入;二是预算资金的分配,即是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批复预算;三是预算资金的拨付或转拨,即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拨付预算资金,本级各部门向所属单位拨付预算资金;四是预算资金的使用,即基层预算单位按照预算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五是批复决算,即财政部门根据人大批准的决算进行批复。依据这一运行过程进行界定,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包括:组织预算收入情况、批复预算支出情况、拨付或转拨预算资金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决算批复情况。ue004ue004   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ue004    预算执行的组织机构涉及财政、税务、海关、国库和其他部门,根据这些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所承担的职责不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也各不相同。ue004   (一)对财政部门的审计ue004   1.预算批复情况。主要对财政部门向本级政府各部门批复预算情况、年终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核实年终预算调整数,审查有无改变预算使用方向;保留待分配预算数是否合理、适度;用当年超收安排的支出预算,是否符合全国人大关于预算收入超收部分使用方向的要求。ue004   2.预算收入情况。主要对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非税性收入的征管情况和预算收入退库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各项专项收入是否依法计征、足额入库,有无隐瞒、转移预算收入;企业亏损补贴是否按预算、按实际亏损情况办理收入退库,有无虚列企业亏损补贴,转移财政资金;办理国有企业所得税退库的依据是否合法,有无用非法手段转移预算资金;有无用冲退收入的办法解决应由支出预算安排的资金。ue004   3.预算支出情况。主要对财政部门办理的本级预算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核实本级各项预算支出数同支出列报数依据是否一致;核实财政支持农业、教育、科学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情况,以及其他支出的主要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有无随意改变支出用途;重点检查财政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有无无预算、无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以及随意改变支出用途;有无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或越级办理预算拨款;有无擅自增加对本机关、本系统拨付资金。ue004   4.补助地方支出情况。主要对税收返还、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的年终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核实每一个结算项目,文件依据是否准确,基础数据是否可靠,结算办法是否合理,有无随意性大、资金分配不公平、不合理的问题;有无将应由预算安排的支出,在年终通过结算解决的问题;有无采取不正当手法,通过结算为本机关、本系统拨付资金的问题。ue004   5.部门、企业决算批复情况。主要对财政部门及其职能机构批复各部门行政事业经费决算和企业财务收支决算的情况进行审计。ue004   6.预算资金平衡情况。主要对本级预算当年收支平衡和资金平衡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核实财政赤字或结余情况和年终资金结存情况,包括: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是否突破预算,有无采取虚收虚支的办法人为调节赤字和债务规模;资金结存是否真实,暂存暂付是否及时清理,有无将应作预算收入的资金长期挂在预算暂存的问题;有无通过预算暂存、暂付办理资金拨付,以此脱离预算监督的问题;有无以预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将预算内资金转入暂存或预算外,逃避各方面监督的问题等。ue004   (二)对税务系统的审计ue004   1.税收政策执行。主要对税务部门执行国家统一税收政策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税务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税收;有无随意变通或自定税收政策、乱开减免税口子、变相扩大减免税范围等问题;有无受地方政府干预,改变法定税率和侵蚀税基,影响上一级政府税收的问题。ue004   2.税收征收管理。主要对税务部门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各项具体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税务部门是否依照税收征管法严格税收征管,有无扭曲、变通征管办法,低率预征、以缓代免、变相包税,造成税款流失的问题;有无税收计划完成后不征或缓征税款的问题;税收的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是否符合国家统一规定,有无混淆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挤占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ue004   3.税收提退。主要对税务部门执行税收提退政策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一般包括:税务部门的各项提退是否合法、合理,有无以“超收”、“误收”为名,违规办理退税,人为调节税收收入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为本部门、本单位办理各项税收超收分成或增长分成退税的问题;有无多提退滞补罚收入和代征、代扣手续费的问题等。ue004   4.税收征管制度的运行。主要审查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是否合理、完善,有无存在漏洞,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方面的问题。ue004   5.税收收入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数、入库数、财政部门列报数以及企业主管部门决算汇总数等进行审计分析。一般包括:审查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数、金库入库数、财政部门列报数以及企业主管部门决算汇总数是否真实一致,分析造成超收或短收的主要原因,有无隐瞒、截留或挪用税收收入的问题;检查有关税收收入增长与构成主体税源的经济增长是否相适应,分析低于或高于经济增长的原因。 (三)对海关系统的审计ue004   1.关税、进口环节税及其他税费征管。主要审计海关是否依法征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是否严格执行进口货物担保制度;是否严格依法办理缓税、退税;是否隐瞒、截留、挪用税收收入或罚没收入以及税收任务的完成情况等。ue004   2.关税及进口环节税的减免。主要对各级海关执行国家的关税减免政策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海关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有无违反规定、放宽条件、突击审批,以及擅自延长国家明令废止的关税优惠期限的问题。ue004   3.保税货物监管。主要对海关办理各种到期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及监管保税仓库、保税货物情况等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各种加工贸易合同是否严格按政策制度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对实行进口许可证的货物有无无证放行的问题;保税仓库存放货物是否合规,有无将非保税货物存入保税仓库,或将保税仓库中的货物擅自转卖的问题。ue004   (四)对国库的审计ue004   1.预算收入缴纳。主要对国库是否严格监管预算收入的缴库情况进行审计。ue004   2.预算收入划分。主要对国库是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规定,划分、报解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审计。ue004   3.预算收入退库。主要对国库是否按照国库库款属于同级财政的原则,办理预算收入退库情况进行审计。ue004   4.预算资金拨付。主要对国库是否按照预算资金拨付原则,办理预算拨款及其办理预算拨款的办法和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计。ue004   (五)对本级部门单位的审计ue004   1.预算批复。在核实财政部门批复预算数的基础上,对主管部门向所属预算单位批复预算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检查主管部门是否向所属预算单位及时批复预算,有无层层预留待分配预算指标或将待分配预算转作其他用途的问题等。ue004   2.转拨预算资金。主要检查主管预算单位是否按照预算和财政制度的规定转拨资金,有无资金不及时拨付到位,挤占、挪用的问题;有无超越预算级次拨款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等。ue004   3.预算资金使用。主要检查基层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机关是否按照预算、财政制度所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预算资金。重点检查资金的使用方向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是否达到应有的社会行政效果。ue004   4.部门单位上缴预算收入。主要审查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单位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足额地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科目、缴款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或者拖欠的问题。
2023-08-31 04:30:081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的联系区别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也不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要以被审计单位客观存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对其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便对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进行确定、证明和监督。   ( 一 ) 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预算外收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审计法》第16条和第17条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不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一是有权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预算的执行和汇总的决算;二是有权分别审计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三是有权审计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四是有权审计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财政收入既包括预算收入也包括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纳入国家预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外资金,如各种附加和其他不纳入预算的基金收入等。这些基金是国家财政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个方面。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是指财政性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那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审计法》第4条所指的"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决算,与国有资产有关的收支,其他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重要事项等。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作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对哪些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哪些财政收支的内容进行审计。   1.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按照《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诈监督,是指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代表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收入和支出。这种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是本级财政部门,审计内容是本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批复和预算变化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情况,如有预算变化就应查明变化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2) 本级预算收入审计。审查预算收入的征收、退库、划解、入库情况。主要应查明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征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免征、缓征现象,有无截留、占有或挪用现象。   (3) 预算支出拨付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4) 国库的审计。审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有无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私自动用国库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经入库的库款的现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   (5)政府预备费的审计。审查政府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即按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审查预备费的动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决定,是否用于当年预算执行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有无用于不正当投资的现象。   (6)预算周转金的审计。审查预算周转金的设置,是否遵循了国务院的规定,是否用本级财政的预算结余设置和补充,其额度是否正常,是否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能否保证及时用款,有无挪作它用的现象。   2. 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对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是一致的,重点是要查明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是要查明下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同时,对地方财政工作中关于全局的重大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或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决算审计。根据我国《预算法》第72条、《审计法》第16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包括审查批准前审计和报送备案审计。下级政府将本级财政决定草案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之前,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也即是对年度会计报告和预算执行结果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算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收入是否合法,其应缴部分是否足额上缴;支出是否按规定列拨,有无以拨代支的情况;决算结余中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有无超过规定的范围等。地方各级政府按《预算法》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下级政府决算,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与批准前决算草案审计基本相同。审计机关审计之后如果认为报送备案的决算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其他不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议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本级政府依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编制决算草案,并提请审查和批准。   3. 预算外资金审计   预算外资金按其管理部门,在中央可分为财政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以及中央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管理的财政性预算外资金和基金;在地方可分为地方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和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按收取形式,可分为税收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发展提取的专用资金。按国务院规定,预算外资金项目应由财政部规定。其项目分为:农业税附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高等院校学校基金、教育费附加、税收分成、修理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   预算外资金审计主要包括的内容:一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审查,即主要审查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遵循了国家的统一政策和法规,有无违反规定,自行增设项目,自行制定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二是对预算外收入审查,即主要查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提取比例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坐支、贪污、挪用、隐瞒、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是对预算外支出审查,主要查明支出是否符合开支的规定,有无健全的手续,有无乱支乱列现象等;四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审查,主要查明有无健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收支手续是否清楚,有无健全准确的记录,是否经常进行核对并对不相符情况纠正。   ( 二 )财务收支   财务收支,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事项,纳入会计核算的各种收支。有人认为财务收支只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收支,这是不对的,国家机关部门财政收支也可以称之为部门财务收支。部门资金收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门行政管理方面的资金收支;二是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收支。从国家财政管理的角度看,部门资金收支是国家财政收支在该部门的具体表现,所以可以叫部门财政收支;从本部门及对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看,各项资金收支体现为内部财务收支,所以也可以叫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机关监督各部门财政收支 , 即是监督部门的财务收支。确切地说,财务收支是指经济组织在从事各项业务活动中,筹集、使用、分配资金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种收支活动不仅是国家审计的对象,也是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对象,同时也是现代审计最主要的内容。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1. 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 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 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 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 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 :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 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三) 4. 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 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 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 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 ;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 三 ) 有关的经济活动   由于现代审计监督活动,在评价受托者的经济责任方面有所扩大,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经济责任,也包括与绩效高低有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所以现代审计的对象,既包括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也包括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在经营活动方面,不仅要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查,还要对有关的技术、商业、安全、管理等活动进行审查,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整体经营活动是否按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是否经营有效,对财政、财务收支有何影响等。在管理活动方面,不仅要对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组织和职责进行审查,还要对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过程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有无正确、有效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观点,以考核和评价各项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影响程度。   对于审计对象的确定,除了审计方面专门法规规定以外,还要考虑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方面的规定。在法律方面,如要考虑到宪法、预算法、企业法和会计法方面的规定。如《预算法》第72条规定:"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税务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在行政法规方面,要考虑到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对审计事项和审计监督内容的要求。在行政规章方面,要考虑国务院各部门规定的办法和制度,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或办法规定,对审计事项和审计内容的要求。在政策方面,要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对审计监督活动的要求。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要把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问赵作为审计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内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023-08-31 04:30:223

浅析预算执行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甘肃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自1996年以来我市每年都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在审计工作中主要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内容逐步深化,社会影响不断扩大,预算执行审计已经成为预算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审计客观环境的变化,我们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现就目前存在的问题谈点看法和解决的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自身来讲:一是预算执行审计目前还缺乏创新意识,审计层次不高。目前,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大多数仍停留在合规性审计上,涉及效益审计的内容不多。审计报告关于预算管理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反映得不够透彻,在反映问题时要么罗列一大堆现象,要么就事论事,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预算管理的指导作用不大,审计的角度和层次还有待提高;二是审计人员对预算执行审计认识淡化。近年来,上级审计机关对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指导较少,审计人员感觉到年年同级审,年年老一套。再说,即使能查出一些比较大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在思想上产生了一种疲惫感,被审计单位也认为每年都审计而产生了一种抵触情绪,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三是参与实施预算执行审计的人员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计算机审计的广泛应用,对从事预算执行的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部分审计人员面对财政职能变革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审计重点还不突出,审计方式和方法也没有及时调整到位。特别是随着现代技术手段在财政、税务、医院、社保等部门的广泛运用,传统的预算执行审计方式也受到严重挑战。 从其他方面来讲:一是近年来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上大同小异,主要是部门预算不细化、挖挤上级财政收入、混库、虚列、挤占、挪用等等,这些问题是年年查年年犯,有的问题前面纠正后面接着犯,屡查屡犯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对政府行为的问题畏首畏尾不敢在两个报告中反映,使得问题一犯再犯;二是审计机关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财政部门的制约,对于财政部门的问题,考虑今后要经常打交道,关系不能搞僵,否则以后审计将更难开展,从而影响了审计的执法效力;三是预算执行审计处理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实施。近几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许多与政府的决策有关,所以在审计处理上就有一定的难度;四是预算执行审计开展以来,对审计结果很少向社会公布,即使公布的审计结果,也是经过多个部门反复斟酌、修改后才向社会公布,许多重大问题和实质性的问题很难揭露出来。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重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经过多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其“新鲜感”已过。因此,部分审计人员对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视程度也就随之降低。其实从贯彻落实《审计法》的要求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从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看,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不是想不想干的事,也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而是怎样做好做深的事。从审计工作自身的要求看,财政性资金审计是总纲,预算执行审计是其重点,专项审计是预算执行审计的有机组成部门,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是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可带动和促进其他审计。同时实践也证明,抓好预算执行审计是提高审计地位的一条重要途径。从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看,当前财政支出改革措施的推行,预算分配秩序和财政管理模式有了很大变化,必须要继续加强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保障财政领域的各项改革政策得到落实,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 2、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工作质量。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关键。首先,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要与财政体制改革同步。审计机关要站在改革的前沿,一方面监督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推动改革;另一方面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以完善改革。结合当前我市实际,要围绕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如对政府采购,可以资金活动为主线,跟踪监督预算资金转化为实物形态的过程;对国库集中支付,可重点对资金拨付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计,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对部门综合预算,可着重检查预算编制内容的细化、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等;其次,要抓住财政预算管理中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近年来预算执行审计中揭示的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预算批复不及时,指标追加频繁及预算执行单位随意追加支出等问题,也是今后审计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再次,要积极转变传统预算执行审计思路,重点开展效益审计。经过近几年的连续审计,我市一些领域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有所减少,但当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今后审计要把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纳入审计范围,作为统一的整体,重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问题。审计的重点应向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延伸。市级审计机关每年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应最少选择一至二项对社会效益有影响的项目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项目进行效益审计,如我市实施的“四大民心工程”、“十件惠民实事”、“新农村建设”等等。把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3、要加大整改力度,促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这是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审计作用的重要环节。历年预算执行审计都发现了很多问题,这是审计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体现。但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还要加大处理力度,更多地从体制、制度及机制上研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审计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纠正和整改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对此,一是要将各单位、各类问题、处理意见以及审计建议进行梳理,对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审计事项,要有选择地安排跟踪审计;二是结合每年的人大常委会决议和政府领导提出的具体要求,对“两个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要与监察、财政、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一起进行跟踪检查,做到头年审计,次年检查,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对那些屡查屡犯的单位一定要严肃处理,不能年复一年,年年查,年年犯。要严格按照审计决定,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以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并把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如实汇报,对拒不落实审计决定的行为,要大胆曝光,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4、注重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高。只有不断地总结,才能不断地提高质量。一是要善于总结。我市预算执行审计已经过10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应该说,各项审计工作都卓有成效,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同时对客观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审计的深度和力度、审计的方法和效率、人员的宏观意识和综合素质等,还需要认真总结反思并加以完善,比如可以通过理论研讨、现场观摩、项目评比、论文评优等多种形式,进行总结、交流;二是要注意借鉴。预算执行审计必须要与时俱进,不能关在门里搞审计业务、搞理论研究,要通过培训、学习、考察等方式,及时吸收和借鉴省内外其他兄弟审计机关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拓宽视野,开阔思路。要有计划的组织审计人员积极参加省审计厅在兰州商学院以及其他地方举办的财税专业知识、基本建设知识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培训班,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三是要不断创新。要通过总结,不断地创新,使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都有新创意、新特点、新成果;四是要加大宣传。适时、适度地借助《甘肃审计》、《白银日报》、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宣传审计成果,通过各种信息多渠道地扩大影响,树立审计机关的形象和审计监督的权威。
2023-08-31 04:30:421

预算执行审计经验做法

一、前移审计关口,采取有效审计方法1.前移审计关口,提前介入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财政预算编制完成后向人大提请前,审计部门对报批的预算预先行审查,审查年初项目预算编制是否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结合是否彻底,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上年的公用经费、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是否编入当年的部门预算,是否将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纳入收入预算编制等方面,全面审查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预算的细化程度等,并出具审计部门的审查意见,从而做到对预算执行审计的“事前监督”,有效细化预算编制,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透明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从起点上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2.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摸清楚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首先从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入手,了解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了贯彻执行,通过对内控制度的调查,确定被审计单位容易出现问题以及舞弊的关键所在,有利于突出审计重点,减少审计的盲目性;其次以资金流向为主线,追查资金去向,抓住被审计单位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沿着资金流向,一查到底,直到搞清楚资金的最终去向为止;三是从账户入手,查找可疑线索,对银行存款对账单上大额资金的进出情况进行核查,并逐步扩大范围,查实转移、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抓住重点,对主要问题查深审透,针对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确定在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抓住重点,并将其查深查细,彻底摸清资金的全面情况。二、整合审计资源,实行一体化审计1.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一是审计人员要加强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经济理论的学习,充分领会党的相关政策、方针及财经法规;二是审计人员业务上要进行认真系统的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及处理问题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三是强化审计监督约束机制,督促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避免各种原因而做违法交易的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以大局意识统筹审计资源,形成审计合力。一是对审计人员进行重组,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的思想,在审计机关内部打破处室界限,统一调度审计资源,加强审计机关内部各专业机构的配合和上下内外的协调,按照资金流向,对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审计;增强上下级审计机关的沟通交流,根据需要统筹使用上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资源;注重利用外部审计资源,包括聘请社会审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利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资源和审计结果等。二是在审计计划安排上,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与专项审计相结合、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做到内容安排、时间要求的协调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效应。三是充分利用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核算系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收集、整理审计资料,推广应用审计AO软件,实现审计手段上层次、上水平,提高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效能。三、丰富审计报告内容,凸显审计监督效应1.坚持“三不”原则,丰富完善“两个报告”内容。坚持做到事实不清不用,数据不实不用,定性不准不用的原则,在审计内容上突出重点,既要侧重于政府关心的重点,又要侧重于人大所关心的热点,更要重点关注社会民生问题。既要查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又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危害性,力求把问题查深查透,在核实问题定性准确的基础上,对共性、政策性、体制性、内控管理和性质严重的违规问题进行专题汇总,并加以分析形成综合性材料,丰富“两个报告”内容,同时要把效益审计充实到报告中去,保证审计报告质量。
2023-08-31 04:30:531

如何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

如何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   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监督。那么如何提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呢,下面的方法提供给大家参考!   第一,要把好预算执行审前准备关。   首先强化审前学习培训。系统地学习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相关知识、财政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认真学习上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方案,深刻领会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其次充分搞好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是开展审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来说尤为重要。审计调查要了解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分配的业务流程,了解审计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及调整情况,了解财政部门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及其所掌管的专项资金规模、流向,摸清全县财政收支的总体规模和构成,同时掌握了解财政预算盘子之外以政府名义筹集、并由政府来管理和使用的所有收入,为实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要把好预算执行审计方案制定关。   在以上基础上,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审计总方案要求,根据收集的资料,认真分析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财务工作流程及业务数据与业务工作流程,制定出重点突出、有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   第三,要把好预算执行审计实施关。   审计实施处在实际工作的环节,也是能否打造审计精品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为实现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目标,审计机关应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的归集、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主线,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突出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监督。首先要善于跳出方案查问题,因为每个被审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实施审计时往往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些情况审计方案有可能就没有涉及,审计调查中也不可能全都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要随机应变的调整工作思路和审计重点。另外,善于利用延伸审计,审计实施中涉及面很宽,所发现的重要情况有可能不是被审计单位的,并且有些违规违纪问题手段隐蔽,要将问题一追到底,查深查透,我们就必需要利用好延伸审计。最后审计组成员还需密切合作,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交换审计意见,及时沟通,直至把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最终提交报告,这样才算圆满完成预算执行审计的实施工作。   第四,要把好预算执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关。   审计工作报告是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直接反映审计质量高低,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必须向人大和政府报告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当年预算执行结果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怎样?审计提出怎样意见和建议?这就要统筹谋划好报告布局。一是篇幅要有适中的长度。报告篇幅过长,事无具细,作报告会占用大量时间,影响委员们审议;报告篇幅过短,显得报告的内容就很窄,又不能反映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二是内容要有适当的宽度。报告的内容在紧扣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主题基础上,还将与民生息息相关、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审计情况纳入报告内容。三是审计建议要有把握整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进行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整体、从微观到宏观的深层次剖析,并从改革体制、规范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探讨解决途径和提出宏观建议,全面拓展审计成果,提高经济社会的运行质量和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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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审计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夯实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工作结合效益审计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执行中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促进其强化效益观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突出各预算部门全部财政收支和财务状况的重点审计,注重围绕财政资金流向的延伸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预算执行审计范围的深度,使预算执行审计结论建立在高质量的审计基础上,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加大对政府采购审计的力度。根据政府采购的特点和审计机关现实工作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对提出采购需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审计。促进转移支付向规范化发展。加大对转移支付的审计力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审计,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财政资金转移到那,预算执行审计就审到那,注重转移支付审计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审计系统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能力;在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转移支付审计过程中数据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以及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规范转移支付资金达到预期使用效果的重要事项。(二)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独立性1.增加“上审下” 的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目前预算执行审计基木上是按照审计权限划分,实行的是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针对审计机关目前现状,适当地在审计机构中增加垂直管理机构,扩大“上审下” 的审计面。“上审下” 的审计机构无论在人员、经费、机构都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审计受干扰少,审计质量较高,能较好地控制预算执行审计风险。2,以立法的形式保障预算执行审计经费。以云南省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看,预算执行审计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一体化的”审计模式。预算执行审计方案的统一和审计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同时也获得了预算执行审计的专项经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预算执行审计经费足额到位和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相对独立。但从发展的眼光看,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的独立只有以立法的方式保障,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的客观、公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费来源方式,可以考虑实行中央财政预算单列垂直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机关的审计经费统-N人中央财政预算,并单独列报。取消预算执行审计经费与预算执行审计收缴款挂钩的预算管理模式,由全国人大内设的审计委员会,对全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与管理。3.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提高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现在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没有实行定期轮换制,有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一千多年甚至十多年,难免与被审计单位某些人员的关系密切起来,很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而导致审计风险。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相关经验,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对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签发人和审计组组长要明确轮换期限,最好每3—5年上述人员任职岗位轮换一次,以提高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风险。(三)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保障根据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对现行的《预算法》等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更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规定,明确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实现时相关责任的确认和处理,把预算执行审计风险控制作为核心内容,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1.建立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公开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首先,通过有关网络、媒体将下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公示,审计机关在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邀请关于部分单位座谈,进一步征求对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建议。然后,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受关注的程度,有选择地将其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并召开全省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和确定,下年初这些民选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将与其他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一起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中正式对外公告;第二,对于其他受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将列入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库或滚动项目计划,逐年安排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第三,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后,审计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告的反映,了解民意,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处理信息反馈结果,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推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使之日臻完善。2.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风险防范机制。第一,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公开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质量标准及审计结果公开质量检查、考评制度等。第二,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公开风险预警机制及补救机制,对预算执行审计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公开的风险。第三,明确各级机关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在相应环节上的质量责任,实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四)健全和完善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和完善的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防范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的保障。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从以下方面着手:1.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计划控制。预算审计工作计划控制是审计机关根据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组成和规模、专业背景和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当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难度、数量,合理配置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和时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控制,应当先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动态数据库,在充分考虑预算执行审计人员休假、培训和轮岗等多种因素下对当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做好详细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通过科学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安排,量力而行,合理确定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有效地防范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的产生。2.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控制。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数据库,对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控制。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控制的具体办法:第一, 审计机关应当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预算执行审计对象进行分析,根据已掌握材料初步确定其风险状态;其次,在年度预算执行计划确定后,再一次审核初步风险的合理性,根据风险状态确定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组成;第三,在小组审计准备阶段根据调查情况对预算执行审计风险进行调整或确认;最后,在小组审计终结阶段应当重新对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做出最后一次评估,以确认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之初风险确定的合理性,将最后评估结论更新预算执行审计对象数据库的风险评价数据,对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动态反映。通过这种做法以有限防止风险评估失误而导致出具不恰当的预算执行审计结论,从而引发预算执行审计风险。3.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检查复核控制。审计机关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检查和复核,检查复核工作应当由独立于预算执行审计组,并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预算执行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等进行最后复核。复核人员应该编制关于检查复核情况及其结果的书面报告。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复核人员应当与被复核部门对复核结果进行详细讨论。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关机制和程序,来解决复核人员与被复核部门之间的争议。4.预算执行审计责任追究控制。审计机关应当成立预算执行审计责任追究机构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违反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和责任处理方式。通过责任追究将使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个人目标和审计机关的组织目标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五)改进预算执行审计方法和手段以控制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先进的预算执行审计技术与方法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根据预算执行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以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作为基础,用风险控制意识贯穿整个预算执行审计过程,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采用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将这些方法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达到最终的预算执行审计目的,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2023-08-31 04:31:191

预算执行审计面临的新问题及其新思路

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审计机关头等重要的任务,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通过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有助于支持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从源头上促进改革目标的实现。审计机关实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来,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治理市场经济秩序、规范财政资金运作、促进干部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以支出改革为核心内容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正在逐步推开,这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财政改革的重点.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必将在预算管理的形式上、内容上发生深刻变化,形成新的管理格局.因此, 预算执行审计必须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要求,有效促进财税部门依法行政,逐步规范财政资金的运作。通过对部门财政资金收支的审计监督,跟踪其收支是否合规合法,从而揭露行政部门在组织财政收入、使用财政资金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促使其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正视预算执行审计中面临的问题   1、指导思想不明确,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部门预算的细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等一系列改革方案都预示着预算执行审计的内涵将进一步扩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涉及到本级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本级地方税务部门及其直属分支机构、本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金库及下一级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审计部门往往机械地参照上级模式,延续财务收支审计的路子,把重点放在财政部门本身的违规问题上,出现了“财政审计年年搞,年年还是老一套”的局面,导致“同级审”失去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我们改变传统的财政审计思维方式,转变审计思路,根据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把审计监督贯穿于财政预算的全过程,一方面抓预算编制审计,一方面抓预算执行审计,从预算收入入手,着力于预算支出审计;从预算执行结果出发,着力于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通过审计,旨在逐步健全和完善财政预算体制,促进财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2、审计层次不高,缺少创新意识,审计重点不适应财政体制变化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相继建立和完善,部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财政职能变革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审计重点不明确,审计方式和方法也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相对形势的发展较为滞后,目前的本级预算中执行审计大多数仍停留在合规性审计上,涉及效益性审计的内容不多,审计报告关于预算管理体制中深层次问题反映不透彻,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预算管理的指导作用不大,审计的层次有待于提高。   3、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有待提高   预算执行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对象,如财政、地税、金库等部门大多使用计算机进行制证、记帐和编报,其大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都是通过计算机处理系统输出的,在此情况下,审计人员仍采用传统的手工审计方式,就难以达到审计目的。因此要在审计手段上,改革传统的审计方法,研究和开发预算审计的计算机软件,采用先进的计算技术,从而提高审计质量,扩大审计成果。   二、顺应公共财政体制变化,适时调整预算执行审计内容与重点,探索预算执行审计的新思路   (一)把预算编制的审计作为审计的出发点   现行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和预算编制审计其目的是促进预算编制的合法、合理、真实和准确。预算和预算编制为总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及预算的结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是预算执行的依据,预算编制的好,对预算执行有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近年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和完整,致使预算执行存在问题表现有:年初财力测算不足、年度追加预算较多;多列结转下年支出,预备费动用不合规,部分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有些支出预算批复迟缓,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安排和使用等,因此,从完善预算执行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出发,有必要对预算和预算编制进行审计。预算和预算编制审计的重点是看预算编制是否合法、细化;编制依据和标准是否充分、合理;预算收入是否真实、可靠;预算支出是否合法、合理;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预算和预算编制的效益性如何。审计重点由盯住决算转到预算上来,监督前置,增加透明度,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公共财政导向下的预算编制。   1、审查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和预算编制有无细化到明细科目、具体部门。   2、审查预算编制方法是否正确,是否按照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彻底改变基数加增长的做法。   3、审查预算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按照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重点项目支出。   4、预算审查编制标准是否合理,人员经费标准、公共经费定额是否合理,专项经费是否有政策依据,重大项目支出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是否有可行性预测。   5、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由于部门预算组成了政府预算,因此,进行预算编制审计,除了审查财政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外,还应抽查部分政府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收入类别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尤其应审查是否包括了全部预算外资金收入,行政性收费好预算外收入是否列明具体单位好项目,各项支出是否真实,是否多报、虚报项目支出。   6、审查预算和预算编制的效益性如何。在审计预算和预算编制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还应注重预算编制的效益性。主要审查部门预算是否以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为基础,编制是否完整、科学,掌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总量,监督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指标结构、规模和项目落实情况,纠正部门之间的苦乐不均、分配不公,防止和消除因为预算编制不合理的原因,一方面造成财政资金的闲置、损失浪费和腐败隐患,另一方面有些单位苦于资金不足不能全面履行职能。   (二)把效益审计作为审计的着力点   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预算执行的结果,是财政支出制度改革后取得的效果、以及政府部门和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和运行绩效的具体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好,对预算执行有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反之,则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产生不良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其目的是促进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的重点是:政府采购成本是否降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运行是否有效;专项资(基)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否科学。   随着财政职能的转变和预算收入的增长,今后财政资金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产品(服务)、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保障的需要,这样社会公众就会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就迫切需要对财政资金投向的正确性、使用的效益性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因此,预算执行审计既要关注财政资金筹得和用得“对不对”、“实不实”,更要关注用得“好不好”,目标取向上要从传统的侧重于评价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上,转变到重点评价财政资金的效益上,将效益性审计和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一条切合实际的效益审计路子。在人力支配上,以全面推进效益审计为主要方向,每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要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定比例,把效益审计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探索;在审计方式上,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每年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要占整个项目的一半左右,把专项审计调查作为一种特殊的效益审计方法进行实践;在审计范围上,以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对象,每年安排审计或专项调查的资金总额要占政府性资金的一半左右,把重点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作为效益审计的重点;在审计目标上,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出发点,每年安排的效益审计项目要全部向社会公布,把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作为效益审计的突破口。   (三)、把预算执行的程度作为审计的重点   预算资金的拨付,是预算执行的主线,对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预算资金按年初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足额的拨付,对预算执行的结果有较好的促进和规范作用,反之,则对预算执行结果和资金管理产生不良影响。预算支出制度改革后,预算资金除部分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外,大量的拨付管理工作,主要通过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专职机构来具体实施,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有效地遏制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因此,从完善预算支出改革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的角度出发,预算执行审计中应加强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与部门和单位之间资金拨付的审计,重点审计:   1、财政部门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预算资金的拨付,是预算执行的主线,对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审计主要看财政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部门和单位的资金拨付是否合规;预算单位与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之间预算资金拨付和结算是否准确。审查好国库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向本级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拨付预算资金,有无无预算、无计划、超预算、超计划拨款和调度资金,有无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或越级办理预算拨款的违规拨付资金等。采购中心是否按规定划拨、结算和采购资金。国库支付中心业务流程中指标审核、计划审核、直接支付审核、授权支付审核、支出日报审核和会计审核六项审核操作是否规范,有无流于形式。   2、部门和单位的资金拨付是否合规   主要审查主管部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下级预算单位资金尤其是专项资金,是否违规由零余额账户向自有资金账户拨款的现象,有无严格按照预算下达的科目申报用款计划,年终是否及时与代理银行核对支用额度,有无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年终结余资金报表。   3、预算单位与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与接受财政拨付和结算是否准确。   主要审查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与接受财政拨款数额较大、所属二级机构多的一级预算单位资金拨付和结算是否及时、准确,有无时间较长或异常业务的往来款项,可沿着资金运动的轨迹,从国库支付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到主管部门和单位,延伸核对至所属二级机构甚至三级机构,一查到底,弄清楚资金的最终的去向,确保预算执行结果的正确性。   (四)、创新审计方法和手段   1、将审计调查的一些专门方法运用到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将以部门单位的审计为主线和以问题为主线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将查找同类问题与延伸审计单位结合起来,围绕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除了采用常规的审计技术方法外,还可采用审计座谈、审计抽样、风险评估等方式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2、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随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深化和完善,财政、税务等部门的会计电算化水平已经很高,但不少审计机关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相对滞后,预算执行审计基本停留在传统的审计方式和模式上,这已经成为制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的“瓶颈”。因此,应力争使审计电算化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核算的电算化同步发展,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充分掌握和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把它当成一种新的强有力的工具来使用,这将大大提高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认真学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监督法》。监督法要求,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它给审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预算和预算编制的审计,还是预算资金拨付的审计,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仅仅是预算执行审计系统工程中的具体组成部分,三方面各自独立又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因此,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既要从财政部门入手抓住源头,又要根据审计实施方案有所侧重,搞好预算执行审计。
2023-08-31 04:31:461

浅谈如何加强预算执行审计

莘县审计局 任晓玲 徐翠红 预算审计是县级审计机关的常规性工作,同时又是审计工作的重点,要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要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意查处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严格、不规范、不合法、影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加强审计准备,针对具体问题,拟订好审计方案。做好审前调查,充分掌握情况,明确审计重点,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掌握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行业规范、制度规定、会计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目标等工作思路和方向。二是搜集查看有关审计资料,掌握总体情况。三是总结出审计的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确定重点和内容。四是对各小组汇总上来的资料要进行分析梳理,进一步寻找重点问题的线索、归纳出重点问题、研讨审计方法、明确正式进点审计的内容和范围。总之,审计方案的编制要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项目的具体内容。二、加强审计协作,确定审计主线,完成好审计内容。在履行审计程序中要对照规定,边学习、边研究,拿不准的问题及时沟通或请示,力求每项工作都能做得扎实、规范、符合“精品工程”要求,应当坚持以预算执行审计为主体。同时,审计内部的力量整合,打破传统的专业界线,一个专业和另一个专业或多个专业审计人才的结合实行优势互补,力求做到“三准”,即:一是取证准,二是落实问题准,三是定性准。对审计发现问题,要按审计规范要求,进行取证和编制工作底稿;底稿对事实描述力求清楚、要素齐全、定性准确;审计报告的违纪金额与对应的工作底稿记录做到一致;审计报告反映问题力求清楚,加强综合分析,使用的法规文件力求确切。三、加强审后监督,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好审后整改。查出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所以必须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向被审计单位从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其整改到位。有些问题屡查屡犯、究其原因,有的则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有的是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松散所致。
2023-08-31 04:32:261

审计报告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法律分析:不是的。 审计报告时出具审计意见的,所谓的审计意见,是一个结论,主要就说明你的做法是否合合规等。审计报告不能代替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023-08-31 04:32:341

陕西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 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向各部门批复、下达预算的情况,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财政、地方税务及其他征收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以上财税部门的规定,征收应征的各项税收收入、企业上缴利润、专项收入和退库拨补企业计划亏损补贴等预算收入情况;  (三)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  (四)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预算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的情况;  (五)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上解上一级财政的资金、拨付补助下一级财政的资金和下一级财政上解的资金以及办理结算的情况。财政预算资金往来及清算情况;  (六)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及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情况,财政支出资金促进经济建设及事业发展的情况;  (七)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八)政府授权审计的有关专项管理的本级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第四条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的情况;  (二)其他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情况。第五条 各级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按《审计法》规定的权限,向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第六条 根据《审计法》有关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省审计厅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省级有关部门及所属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就地审计。第二季度对上一年度省级预算以及总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向省政府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市、县(区)审计机关应先于上一级审计机关一个月,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受政府委托,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上一年度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七条 各部门召开的与预算执行有关的会议,应通知同级审计机关参加。第八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和财政部门向同级各部门批复的预算,财政、税务等征收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以及本级各部门向所属单位批复的预算;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税收计划完成情况的月报、年报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以及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收支报表;  (三)综合性财政、税收工作年报,省级财税部门制定的财政、税务、财务和会计等制度;  (四)政府各部门汇总编制的本部门决算草案。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审计后,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  审计机关对财税部门制定的有关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制度和办法,认为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不适当,需要纠正或完善的,应当提出建议,报同级政府审查决定。  对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财政收支规定的行为,由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审计决定,重大问题向同级政府提出处理建议。第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或者阻碍审计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审计中,应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财政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中的违纪行为,依照《审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3-08-31 04:32:421

北京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对本市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的市长、区长、县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促进本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发挥预算在经济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保障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有利于本级人民政府对财政收支的管理和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有利于促进财税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有效行使预算管理职权;有利于实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工作的法制化。第四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下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本级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机关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财政机关、地方税务机关等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各项税收收入、企业上缴利润、专项收入和退库拨补企业计划亏损补贴的情况;  (三)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  (四)财政机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五)财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拨付补助下级财政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  (六)财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本级财政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七)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  (八)地方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九)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第六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的情况;  (二)本级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等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第七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为做好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中,执行预算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关系财政工作全局的问题,进行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税收机关应当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送有关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报表、报告。第八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工作的要求和年度预算安排,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计划,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计划,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执行预算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在财政机关提交本级预算执行结果后,及时进行审计;可以在预算年度内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或者人民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第十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后,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受本级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起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条 本市各级财政、地方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单位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和财政机关向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批复的预算;  (二)财政、地方税务机关和有上缴预算收入任务的部门、单位年度收入计划和收入完成情况季报、年报和决算;  (三)本级预算收支情况和本级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季报、年报和决算;  (四)财政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基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收支的半年报、年报和决算;  (五)其他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统计年报,情况简报,财政、预算、税务、财务和会计等规章制度,以及与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2023-08-31 04:32:501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应当遵循的目标是什么?

(1)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合理性、真实性;(2)审查预算收入的完成进度是否达到计划要求,分析预算收入大幅度增减的原因;(3)审查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执行,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审查预算支出超支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4)审查并评价被审单位组织预算收支平衡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及其实施效果;(5)查核动用预备费是否适当,手续是否完备;(6)查核救灾款的支出有无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现象;(7)审查财政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正确,是否做到了收支平衡;财政结算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结转,往来资金是否合理。(8)审查预算外资金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来源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有无滥支滥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有无利用预算外资金搞违法经济活动的情况。
2023-08-31 04:33:011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指南的目录

第一章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环境第一节政府部门概述第二节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体制第三节部门内部控制第二章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概述第一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和内容第二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第三章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和准备第一节审计项目计划第二节审计工作方案第三节审计准备第四章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审计第一节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预算编制和批复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五章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审计第一节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预算资金拨付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六章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审计第一节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七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审计第一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八章部门非税收入收缴审计第一节部门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九章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第一节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十章部门政府采购审计第一节部门政府采购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政府采购业务审计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十一章部门其他业务审计第一节部门其他业务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审计第三节应收款项审计第四节应付款项审计第五节非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审计第十二章审计报告与审计处理第一节审计报告第二节审计建议函第三节审计处理处罚第四节审计信息第五节后续跟踪检查第六节审计档案第十三章部门决算草案审签第一节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概述和审计目标第二节部门决算草案审签的内容和方法第三节常见错弊第四节审计案例第十四章专项审计调查第一节专项审计调查概述第二节专项审计调查方案第三节专项审计调查的程序和方法第四节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第十五章经济责任审计第一节经济责任审计概述第二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第三节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附录一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附录二计算机审计技术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的运用
2023-08-31 04:33:171

预算审计可以采用的方式是全面审记还是抽样审计

这要看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一般公司规模较大,都需要采用抽样审计,对个别项目,可能全部项目审计。
2023-08-31 04:33:342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使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质量,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181号),结合审计署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工作程序,是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步骤和规程。包括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制订、下达和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的综合汇总;起草向国务院总理提交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代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落实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起草向国务院办公厅的报告。第三条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第四条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应在审计署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安排的审计项目包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确定的财政部、国税、关税、国库、省级财政决算、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等中央预算执行审计项目;拟将审计成果列入下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第五条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总体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工作要求。编制程序:  一、财政审计司于每年6月上旬,根据审计署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出编写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总体实施方案的框架和思路,报主管审计长批准后,印发署各有关审计司和派出审计局。  二、署各有关审计司和派出审计局应根据署统一部署,结合具体情况,按一级预算单位和财政专项资金,编制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方案草案,于6月底前送财政审计司协调汇总。  三、财政审计司根据汇总情况,草拟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总体实施方案,提交主管审计长审核,7月中旬提交审计长办公会议讨论,经研究确定后,8月正式下达执行。第六条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总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执行中遇有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审计项目或重点内容时,须报经审计长办公会议批准。第七条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以下分工组织和实施。  一、财政审计司负责组织对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审计司应派人员参加。  二、财政审计司负责组织特派员办事处对上一年度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对本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金库及其所属机构执行中央预算情况进行审计。  三、金融审计司负责组织特派员办事处对本年度人民银行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四、署各有关审计司和派出审计局按照业务分工,负责对中央各有关部门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五、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按专业对口原则,由有关业务主管司分别组织实施。第八条 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署各有关审计司和派出审计局于3月20日前,向财政审计司提交中央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汇总报告。派出审计局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应一并提交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复印件和审计工作底稿复印件。  汇总过程中对审计事实或问题定性不够清楚、准确的,有关单位应进行解释并补充说明材料;对严重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的,由财政审计司提出建议,报主管审计长审定。第九条 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处理原则由审计署统一制定。  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政审计司提出财政部、国税、关税、国库、省级财政决算和中央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处理原则,金融审计司提出人民银行系统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处理原则,署其他审计司就负责的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分别送法制司审核后,报主管审计长审定。各单位要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确有特殊情况,须报经主管审计长批准,并通知财政审计司。第十条 审计决定与审计意见书正式下达前,均应提交法制司进行复核。  署各有关审计司应将草拟的审计决定与审计意见书连同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复印件、审计工作底稿复印件,提交法制司复核。  各特派员办事处将财政决算、国库、国税、关税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复印件、审计工作底稿复印件,送财政审计司审核,并由财政审计司草拟审计决定与审计意见书,提交法制司复核。  各特派员办事处草拟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算执行审计决定与审计意见书,送金融审计司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后,提交法制司复核。  各派出审计局草拟的中央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决定与审计意见书,由财政审计司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后,提交法制司复核。
2023-08-31 04:33:531

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是指本省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对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行为。第三条 预算执行审计监督主要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向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批复预算情况,本级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依法需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  (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地方各项预算收入情况;  (四)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五)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六)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七)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情况;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九)财政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政府、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理政府性债务情况;  (十)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预算执行情况。第四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制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预算执行审计方案,并按时完成预算执行审计。第五条 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与预算执行有关的特定财政收支事项,向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与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审计工作的行为规范。第七条 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第八条 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并提供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批复的预算和预算调整,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向所属各单位批复的预算和预算调整;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年报以及决算报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征收执行情况分析;  (三)年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的依据及分配方案;  (四)国库对应级次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的月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  (五)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的报表,重点支出及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自评报告;  (六)本级专项管理资金收支情况的报表;  (七)年度政府性债务报表;  (八)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审计报告;  (九)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财政等部门制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九条 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及有关业务数据的系统。  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及有关业务数据的,其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数据接口。
2023-08-31 04:34:021

审计实践报告2000字

【 #报告# 导语】我们通过大学期间的系统知识学习,但是缺少实践经验,实习就是其中一个方面,以下是 无 整理的审计实践报告2000字,欢迎阅读!    篇一   一、实践目的:   为期三个月的实践结束了,心中无限感概,这次的实践让我受益良多,在这个审计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会计和审计的博大精深,我体会到了自己理解的知识再整个行业中的一文不值,是多么的渺小,我要努力做好这个工作,希望能够在会计的行业上站住脚。   二、实践内容   2月初,我进入了xx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助理的实践。虽然我学的是会计专业,但是也学习了会审计方面的知识,而进入税务师事务所学习也对我将来的就业大有帮助。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每年的十一二月份直到来年的三四月份,都是其业务的高峰期,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十分急切,因而这时候他们通常都愿意接纳较大量的应届毕业生作为实践生来补充原本所内编制工作人员的不足。这样我们应届毕业生与会计师事务所各取所需,达到双赢的效果。而我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事务所学习,增加工作经验的同时更为自己未来的就业打上基垫。因为在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流程通常都是先到企业里面取证,然后再回到所里面出报告,所以,出外勤是经常的事。常常复印原始凭证,错账调整,数目大的科目还要抽查进行询证。   (一)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2、基本建设概预算审计   3、税务代理业务   4、管理咨询业务   5、汇算清缴业务。   (二)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践内容报告如下:   我主要是参阅审计工作底稿,从中学习审计知识;而后整理工作底稿,更深入的了解审计工作以及各个科目之间,以及底稿本身系统的平衡和钩稽关系;在对审计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实际的接触了审计工作,参与了几个单位的实际审计工作。以下是我在工作中对审计的认识。   1、对审计业务的初步认识   审计是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属于鉴证业务。会计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   进行审计的基础是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报表、总账、明细账、以及必要的凭证等。注册会计师通过对以上信息的审计形成审计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报表数与总账,总账与明细账,总账、明细账与凭证的一致,以及账实的一致,还包括对会计政策和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2、对审计报告的初步认识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可以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标题;收件人;引言段;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责任段;审计意见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报告日期等九项。   此外还存在对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的审计报告。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的含义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合同的遵守情况,简要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业务。其审计报告主要有四种:对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合同的遵守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特殊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通常包括按照计税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组成部分包括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合同的遵守情况主要是指被审计单位合同中有关财务会计条款的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例如,对贷款合同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对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等转让协议遵守情况发表审计意见。简要财务报表则是指依据已审计财务报表编制的简要财务报表。   3、审计工作底稿的构成和填制   工作底稿是我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最多的资料,是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也是会计师事务所重要的档案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为审计报告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证明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是重要的审计档案。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要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   资产类工作底稿、负债类工作底稿、所有者权益类工作底稿,损益类工作底稿主要是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当期损益类科目的审定,是报表可信的保证,是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主要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当期损益类科目的审定,包括报表和总账、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与凭证的核对。根据报表和总账、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填制科目的审定表,根据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与凭证的核对填制科目抽测表。   在实践期间,我所参与的审计报告基本都是比较规范的单位,审计工作不是很复杂,做底稿一般比较顺利,出具报告及审计过的报表和报表附注按照模版都很好出,但在审计工作中,一定要仔细认真。   三、实践心得   在工作中,你不只为公司创造了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自己,象我这样没有工作经验的新人,更需要通过多做事情来积累经验。特别是现在实践工作并不象正式员工那样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如果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就可能没有事情做,所以平时就更需要主动争取多做事,这样才能多积累多提高。   工作往往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一个团队在完成一个项目,在工作的过程中如何去保持和团队中其他同事的交流和沟通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位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曾对团队精神的能力要求有这样的观点:要有与别人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与人合作的能力。合理的分工可以使大家在工作中各尽所长,团结合作,配合默契,共赴成功。   个人要想成功及获得好的业绩,必须牢记一个规则:我们永远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团队利益之上,在团队工作中,会出现在自己的协助下同时也从中受益的情况,反过来看,自己本身受益其中,这是保证自己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步入社会就需要了解基本礼仪,而这往往是原来作为学生不大重视的,无论是着装还是待人接物,都应该合乎礼仪,才不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这就需要平时多学习,比如注意其他人的做法或向专家请教。   作为学生面对的无非是同学、老师、家长,而工作后就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关系。无论是和领导、同事还是客户接触,都要做到妥善处理,要多沟通,并要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换位思考,而不是只是考虑自己的事。因为自己缺乏经验,很多问题而不能分清主次,还有些培训或是学习不能找到重点,随着实践工作的进行,我想我会逐渐积累经验的。   在工作中仅仅能够完成布置的工作,在没有工作任务时虽能主动要求布置工作,但若没有工作做时可能就会松懈,不能做到主动学习,这主要还是因为懒惰在作怪,在今后我要努力克服惰性,没有工作任务时主动要求布置工作,没有布置工作时作到自主学习。在工作中,不允许丝毫的马虎,严谨认真是时刻要牢记的。这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也是我自己选择的,因为在我看来,只有被市场认可的技术才有价值,同时我也认为自己更适合做与人沟通的工作。   但我毕竟是硕士研究生,需要作一些技术的研究工作,这就需要我个人多关注科研的最新进展,同时,这也对我的工作有促进作用。xx总裁,也是我的导师,在百忙之中都会抽出时间作研究工作并指导我的学习,我的时间比他充裕的多,也应该可以多关注科研技术的进展。虽然我们只是公司的实践生,但公司对待我们并不见外,无论是各种待遇,还是集体活动,我们都和员工享受一样的待遇。很是遗憾的是,足球,篮球都不是我擅长的,希望今后的活动中我能为公司进我的一份力量。   进行了这么为期三个多月的实践,我能够初步的独自一人完成审计报告的出具和审计底稿的处理,我想我爱上了这个职业,审计助理,我要努力考上注册会计师。    篇二   审计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经济管理离不开审计,经济越发展审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   一、实践的目的和意义   课程实践是大学本科教育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特别对于我们财务管理专业学生而言更是如此,它是对我们学生的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培养和检阅的教学形式。通过审计实训,不仅能够熟悉审计实务的流程,而且能够加深对审计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熟悉审计基本理论和技能的运用,为将来从事审计、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除此之外,在实践的过程中,通过具体业务的操作,能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能培养同学之间团结互助和讨论学习的精神。   二、实训的内容:   以xx公司为实训目标,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进行系统操作实验,包括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委托,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审   计总体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最后对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析、鉴别、汇总,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实训时间: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四、实训总结:   我们的实训总共分为5模块,分为:   1、计划阶段审计实务操   2、货币资金审计;   3、应收及预付审计;   4、收入的审计;   5、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审计   6、审计报告;   7、审计总结。   虽然上过很多学分的审计课,但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理解到审计是怎么操作的。虽然之前有参加过会计模拟手工记账的实训,但这次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几乎全靠自己的能力和理解,刚开始时,面对着一厚本的平安纸业的资料,我竟然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久久不知如何开始,后来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开始有了一点头绪。我理解到审计是一个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   从大一到现在做了很多的上机实践课,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体会,不仅因为实践的课程不同了,也因为随着年岁的增长,看到的东西也有所不同了,通过这次审计的上机实践课我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1.夯实基础,加深记忆,促进理解。整个实践的过程主要以自学为主,理论联系实践就变得至关重要。在审计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会计上知识,对于会计的处理我都已经忘记了。通过这次实践不仅加深了对审计工作的了解,更让我回顾了很多会计处理方法和原则。   2.积极的态度。   在实训期间的确是枯燥无味,每天我们都要细心的去对数据,查资料。这样保持谨慎积极的态度尤为重要。   3.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在这次的审计实训周特别深有体会,原以为学到了一些书本知识就可以了,就可以很好地把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其实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书本知识,只是理论知识,我们只有通过实训,使我们的理论指导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以后的会计工作接轨。我们要做到理论指导实践,从实践中不断总结,从而真正地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团队精神。   在实训练习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经常和左右的同学讨论不懂的问题和错误的地方,有时候也会分享一些小心得,小技巧。这次的实训是团体合作,这就需要我们学会与人沟通,合理的分配好每个人的工作,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样才能达到实验的最精确的结果。然而别人遇到不懂的问题时,我们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同学,因为从中我们也是收益的,我们也会收获不少东西。   每做一次实训,感觉大家的收获总会不少。做实训是为了让我们对平时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在理论和实训教学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已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知识并加以综合提高,学会将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方法,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训的过程中,我们深深感觉到自身所学知识的有限。有些题目书本上没有提及,所以我们就没有去研究过,做的时候突然间觉得真的有点无知,虽所现在去看依然可以解决问题,但还是浪费了许多时间,这一点是我们必须在以后的学习中加以改进的地方,同时也要督促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我。   虽说时间不长,但其中的每一次实训都使我们收获很大、受益匪浅,它不但极大地加深了我们对一些审计知识的理解,从而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更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之前在课堂上所根本没法学到的东西,这对于我们的学业,乃至我们以后人生的影响无疑都是极其深远的。   在实训中,由于粗心大意,很多数字我们总是做错,比如银行存款和库存资金的监盘就重复了很多遍。在填制某几张表时由于资料不健全导致我们不能继续做下去。   其中,的问题还是我们第一次做审计,经验方面还不足,使得我们做起来很吃力。自己没有耐心,经常会因为资料的枯燥而放松自己去想一些不相干的事,以致遗漏了某些细节,导致后来填表时为了谨慎又要重新看一遍,引起了不必要的麻烦;虽然实训中有老师指导,但是很容易就发现自己的审计学基础知识没有打好,今后还得加强练习。   总之,这次实训让我们了解到审计基本要求,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过程;掌握了审计操作的基本技能,讲审计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加了我们对审计实践运作情况的认识,为我们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篇三   一、实践目的   专业实践是我们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学习之后,综合运用知识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本专业必修的实践课程,在实践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专业实践使自己在实践中验证,巩固和深化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过知识的运用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与掌握。加强对企业及其管理业务的了解,认识的基础上,将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运用已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对实践单位的各项业务进行初步分析,善于观察和分析对比,找到其合理和不足之处,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发现并提炼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践任务   本次实践我到的实践单位是xx县审计局,实践的主要任务如下:   1.调查xx县审计局目前的审计事务的操作流程。   2.研究现行信息化系统对业务进程所起的作用。   3.分析xx审计局信息化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   三、实践内容   1.实践背景   21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随着生产的自动化,贸易中的电子商务的普及,网络财务软件的广泛使用,以及支付手段的多样化,审计信息化将是21世纪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今的基层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现状是什么样的呢我国基层审计信息化的现状,审计人员;软件条件以及硬件条件如何在信息化的过程中有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呢带着这个问题,我联系了xx县省审计局,并在那进行了我的专业实践。   本文所探讨的审计信息化是指,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工作和经营时,审计人员为了实现其审计目的,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运营的合规性以及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生成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的工作。   2.实践单位介绍   xx县审计局是隶属于国家审计署的县一级的审计单位,编制大约30人。xx县属于xx的经济不太发达的农业县,所以审计机构不像大城市那样有很多的审计事务所,审计单位只有审计局一家,并且被审单位也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和国家机关。平时业务工作量并不太多,同一时间基本上只进行一家被审单位的审计。   四,实践体会   引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说过的一句话,十五个字:起步晚,基础弱,资金少,应用难,见效快。   首先是起步晚。国家审计署计算机应用是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的,到2000年南京计算机审计展示会上才只有18个参展单位,象xx县这种经济欠发达县审计信息化的应用范围就更小了。   第二是基础弱。因为搞信息化,计算机应用要有好的审计工作者,包括审计专业人员和it人员,这方面xx县审计局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工组人员甚至连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基本操作也达不到由于起步晚,投入少,网络,计算机设备在起步的时候基础也比较弱。网络环境较差。   三是资金少。今年上半年,局里的负责信息工组的人员想购买一套新的审计软件,需要5000块资金,但最终因为没有批准而流产,这正说明了基层单位资金缺乏的程度。四是应用难。审计相对其他部门工作来说,其计算机应用难度比较大。被审计对象都是开放的,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财政部门或者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小型企业都有各自的制度,要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审计的难度比较大。另外被审计对象的系统与审计单位系统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增加了技术上的难度。而且从技术上看,审计单位要在人家的基础上进行工作的技术难度大大增加。   特别是在被审单位本身的信息化称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用就更加困难了。第五是见效快。虽然审计信息化起步晚,但是我在实践单位见到仅有的2个审计和网络财务软件的使用还是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效率的提高,受到大大多数员工的肯定,效果显著。   总之,xx县审计局的审计信息化任重而道远。
2023-08-31 04:34:101

海南省各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对本省各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参照《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向各部门批准预算的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情况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财政、税务等征收部门,依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本级预算收入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国家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补助下级财政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  (五)财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六)本级各部门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的上缴情况;  (七)同级国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退库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  (八)预算执行中的其他收支情况。第四条 对本级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政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  (二)本级各部门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第五条 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应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中已经列明的内容,下级审计机关应当不再进行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已经审计的内容,应当将审计意见及时报送上级审计机关。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在预算执行和决策中,执行预算和税收法律、法规,分配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等关系本级财政工作全局的问题,进行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收支情况采取就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阶段实施。对财政收支中的特定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专项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第八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对上一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受本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上一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九条 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审计机关的要求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审计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或者审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应当提前一周通知下级人民政府提供。第十条 对本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意见书或者作出审计决定,并限期改正。必要时,应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监督,对逾期仍不执行审计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审计建议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请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一条 本级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发布的涉及财政收支的规范性文件,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或者有不适当之处,应当纠正或者完善的,审计机关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决定。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作出的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审计机关、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提出申诉,收到申诉的机关应当认真办理,并给予书面答复。第十三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或者阻碍审计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2023-08-31 04:34:181

上海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2010修正)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本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的市长、区长、县长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发挥预算在经济建设中的调控作用,保障本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条 (开展审计工作的原则)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有利于本级人民政府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管理和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须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有利于促进财政、税务部门依法有效行使预算管理职权;有利于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有利于实现各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工作的法制化。第四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的情况,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财政部门、地方税务部门等征收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征收预算收入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以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管理体制,拨付和管理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以及办理结算、结转情况;  (五)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执行年度预算情况;  (六)地方国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情况和预算支出资金的拨付情况;  (七)下级人民政府分配使用上级人民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情况;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的预算资金收支情况;  (九)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第五条 (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审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六条 (对本级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本级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本级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第七条 (审计时间)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执行预算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第二季度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重要事项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要求的特定审计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第八条 (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应当在每年第二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本市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起草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条 (报送审计机关的有关资料)  本市各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含直属单位)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和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的预算,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以及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向所属各单位批复的预算;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年报以及决算情况;  (三)综合性财政、税务工作统计年报,情况简报,财政、预算、税务、财务和会计等规章制度;  (四)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汇总编制的本部门决算草案;  (五)其他与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资料。
2023-08-31 04:34:261

审计是什么意思还有审计单位是干什么的。

审计分为三类:政府审计、民间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审计署(局)。政府审计主要针对国有资产。民间审计独立于任何部门。现代企业制度使得企业的所有权(股东)和经营权(经理)是分离的。股东为了掌握经理经营的状况就需要有外人来查账。这里的外人,就是注册会计师。当然,现在很多政府部门(比如税务)想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时,也有要求企业出具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就像财务部一样。有个审计部。审计部检查企业的账务合理与否的情况,并进行监督。但由于内部审计属于企业内部人员,所以其独立性比较差。审计结果易受影响。审计,就是检查会计账务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工作。 (一)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组织和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八、提交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九、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重点大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十一、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2023-08-31 04:34:372

财政收支审计的主要审计对象是什么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也不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要以被审计单位客观存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对其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便对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进行确定、证明和监督。  ( 一 ) 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预算外收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审计法》第16条和第17条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不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一是有权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预算的执行和汇总的决算;二是有权分别审计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三是有权审计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四是有权审计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财政收入既包括预算收入也包括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纳入国家预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外资金,如各种附加和其他不纳入预算的基金收入等。这些基金是国家财政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个方面。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是指财政性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那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审计法》第4条所指的"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决算,与国有资产有关的收支,其他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重要事项等。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作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对哪些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哪些财政收支的内容进行审计。  1.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按照《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诈监督,是指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代表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收入和支出。这种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是本级财政部门,审计内容是本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批复和预算变化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情况,如有预算变化就应查明变化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2) 本级预算收入审计。审查预算收入的征收、退库、划解、入库情况。主要应查明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征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免征、缓征现象,有无截留、占有或挪用现象。  (3) 预算支出拨付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4) 国库的审计。审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有无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私自动用国库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经入库的库款的现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  (5)政府预备费的审计。审查政府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即按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审查预备费的动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决定,是否用于当年预算执行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有无用于不正当投资的现象。  (6)预算周转金的审计。审查预算周转金的设置,是否遵循了国务院的规定,是否用本级财政的预算结余设置和补充,其额度是否正常,是否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能否保证及时用款,有无挪作它用的现象。  2. 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对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是一致的,重点是要查明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是要查明下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同时,对地方财政工作中关于全局的重大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或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决算审计。根据我国《预算法》第72条、《审计法》第16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包括审查批准前审计和报送备案审计。下级政府将本级财政决定草案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之前,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也即是对年度会计报告和预算执行结果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算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收入是否合法,其应缴部分是否足额上缴;支出是否按规定列拨,有无以拨代支的情况;决算结余中按规定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有无超过规定的范围等。地方各级政府按《预算法》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下级政府决算,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与批准前决算草案审计基本相同。审计机关审计之后如果认为报送备案的决算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其他不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议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本级政府依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编制决算草案,并提请审查和批准。  3. 预算外资金审计  预算外资金按其管理部门,在中央可分为财政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以及中央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管理的财政性预算外资金和基金;在地方可分为地方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和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按收取形式,可分为税收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发展提取的专用资金。按国务院规定,预算外资金项目应由财政部规定。其项目分为:农业税附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高等院校学校基金、教育费附加、税收分成、修理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  预算外资金审计主要包括的内容:一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审查,即主要审查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遵循了国家的统一政策和法规,有无违反规定,自行增设项目,自行制定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二是对预算外收入审查,即主要查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提取比例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坐支、贪污、挪用、隐瞒、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是对预算外支出审查,主要查明支出是否符合开支的规定,有无健全的手续,有无乱支乱列现象等;四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审查,主要查明有无健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收支手续是否清楚,有无健全准确的记录,是否经常进行核对并对不相符情况纠正。  ( 二 )财务收支  财务收支,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事项,纳入会计核算的各种收支。有人认为财务收支只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收支,这是不对的,国家机关部门财政收支也可以称之为部门财务收支。部门资金收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门行政管理方面的资金收支;二是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收支。从国家财政管理的角度看,部门资金收支是国家财政收支在该部门的具体表现,所以可以叫部门财政收支;从本部门及对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看,各项资金收支体现为内部财务收支,所以也可以叫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机关监督各部门财政收支 , 即是监督部门的财务收支。确切地说,财务收支是指经济组织在从事各项业务活动中,筹集、使用、分配资金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种收支活动不仅是国家审计的对象,也是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对象,同时也是现代审计最主要的内容。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  1. 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 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年度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 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 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 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 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 :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 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三)  4. 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 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 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 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 ;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 三 ) 有关的经济活动  由于现代审计监督活动,在评价受托者的经济责任方面有所扩大,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经济责任,也包括与绩效高低有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所以现代审计的对象,既包括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也包括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在经营活动方面,不仅要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查,还要对有关的技术、商业、安全、管理等活动进行审查,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整体经营活动是否按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是否经营有效,对财政、财务收支有何影响等。在管理活动方面,不仅要对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组织和职责进行审查,还要对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过程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有无正确、有效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观点,以考核和评价各项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影响程度。  对于审计对象的确定,除了审计方面专门法规规定以外,还要考虑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方面的规定。在法律方面,如要考虑到宪法、预算法、企业法和会计法方面的规定。如《预算法》第72条规定:"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税务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在行政法规方面,要考虑到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对审计事项和审计监督内容的要求。在行政规章方面,要考虑国务院各部门规定的办法和制度,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或办法规定,对审计事项和审计内容的要求。在政策方面,要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对审计监督活动的要求。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要把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问赵作为审计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内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023-08-31 04:34:531

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区别

(一)报告对象和目的不同。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本级政府首脑,其目的在于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其目的在于强化合计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二)报告的主体不同。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是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人是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是受政府委托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三)报告内容的范围不同。审计结果报告主要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范围则相对广泛,不仅要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还要报告在政府首脑领导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全面情况。未经芝士回答允许不得转调载本文内容,性目情红否则将视为侵权(四)报告的侧重点不同。审计结果报告侧重于向政府揭露和反映各部门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或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以及加强和完善预算收支管理的建议;审计工作报告应侧重于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经审计后政府各部门单位采取的纠正和整改措施,充分体现在政府首脑领导下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效,以及政府接收人大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态度。
2023-08-31 04:35:192

如何深化财政审计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夯实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工作结合效益审计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执行中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促进其强化效益观念,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突出各预算部门全部财政收支和财务状况的重点审计,注重围绕财政资金流向的延伸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预算执行审计范围的深度,使预算执行审计结论建立在高质量的审计基础上,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加大对政府采购审计的力度。根据政府采购的特点和审计机关现实工作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对提出采购需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审计。促进转移支付向规范化发展。加大对转移支付的审计力度,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审计,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财政资金转移到那,预算执行审计就审到那,注重转移支付审计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审计系统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能力;在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转移支付审计过程中数据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以及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规范转移支付资金达到预期使用效果的重要事项。(二)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独立性1.增加“上审下” 的预算执行审计力度。目前预算执行审计基木上是按照审计权限划分,实行的是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针对审计机关目前现状,适当地在审计机构中增加垂直管理机构,扩大“上审下” 的审计面。“上审下” 的审计机构无论在人员、经费、机构都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审计受干扰少,审计质量较高,能较好地控制预算执行审计风险。2,以立法的形式保障预算执行审计经费。以云南省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看,预算执行审计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一体化的”审计模式。预算执行审计方案的统一和审计人员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度,同时也获得了预算执行审计的专项经费,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预算执行审计经费足额到位和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相对独立。但从发展的眼光看,预算执行审计经费的独立只有以立法的方式保障,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的客观、公正。必须改变现有的经费来源方式,可以考虑实行中央财政预算单列垂直管理的经费保障体制。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机关的审计经费统-N人中央财政预算,并单独列报。取消预算执行审计经费与预算执行审计收缴款挂钩的预算管理模式,由全国人大内设的审计委员会,对全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与管理。3.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提高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现在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没有实行定期轮换制,有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在一个工作岗位上一千多年甚至十多年,难免与被审计单位某些人员的关系密切起来,很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而导致审计风险。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相关经验,实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制。对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签发人和审计组组长要明确轮换期限,最好每3—5年上述人员任职岗位轮换一次,以提高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风险。(三)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保障根据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对现行的《预算法》等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更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强化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规定,明确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实现时相关责任的确认和处理,把预算执行审计风险控制作为核心内容,保证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1.建立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公开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制度。首先,通过有关网络、媒体将下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公示,审计机关在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邀请关于部分单位座谈,进一步征求对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建议。然后,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受关注的程度,有选择地将其纳入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并召开全省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工作会议进行讨论和确定,下年初这些民选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将与其他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一起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中正式对外公告;第二,对于其他受关注程度较高的项目,将列入审计机关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库或滚动项目计划,逐年安排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第三,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后,审计机关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告的反映,了解民意,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处理信息反馈结果,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推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使之日臻完善。2.建立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的风险防范机制。第一,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公开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质量标准及审计结果公开质量检查、考评制度等。第二,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公开风险预警机制及补救机制,对预算执行审计公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公开的风险。第三,明确各级机关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在相应环节上的质量责任,实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四)健全和完善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和完善的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是防范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的保障。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从以下方面着手:1.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计划控制。预算审计工作计划控制是审计机关根据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组成和规模、专业背景和水平等情况合理确定当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难度、数量,合理配置预算执行审计人员和时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控制,应当先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和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动态数据库,在充分考虑预算执行审计人员休假、培训和轮岗等多种因素下对当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做好详细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通过科学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安排,量力而行,合理确定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有效地防范预算执行审计风险的产生。2.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控制。建立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数据库,对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控制。预算执行审计对象风险控制的具体办法:第一, 审计机关应当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预算执行审计对象进行分析,根据已掌握材料初步确定其风险状态;其次,在年度预算执行计划确定后,再一次审核初步风险的合理性,根据风险状态确定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组成;第三,在小组审计准备阶段根据调查情况对预算执行审计风险进行调整或确认;最后,在小组审计终结阶段应当重新对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做出最后一次评估,以确认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之初风险确定的合理性,将最后评估结论更新预算执行审计对象数据库的风险评价数据,对预算执行审计对象的风险进行动态反映。通过这种做法以有限防止风险评估失误而导致出具不恰当的预算执行审计结论,从而引发预算执行审计风险。3.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检查复核控制。审计机关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检查和复核,检查复核工作应当由独立于预算执行审计组,并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且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预算执行审计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预算执行审计意见及处理决定等进行最后复核。复核人员应该编制关于检查复核情况及其结果的书面报告。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复核人员应当与被复核部门对复核结果进行详细讨论。同时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关机制和程序,来解决复核人员与被复核部门之间的争议。4.预算执行审计责任追究控制。审计机关应当成立预算执行审计责任追究机构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明确违反预算执行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和责任处理方式。通过责任追究将使预算执行审计人员的个人目标和审计机关的组织目标有效地联系在一起。(五)改进预算执行审计方法和手段以控制预算执行审计风险先进的预算执行审计技术与方法是保证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根据预算执行审计目标和审计对象,以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作为基础,用风险控制意识贯穿整个预算执行审计过程,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采用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将这些方法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达到最终的预算执行审计目的,以降低预算执行审计风险。
2023-08-31 04:35:301

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区别

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区别是:专项审计包含在审计之中,审计的范围广内容多,而专项审计只针对某个具体项目的审计。
2023-08-31 04:35:422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预算编制和批复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和科学,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属单位批复预算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情况。主要审查相关支出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查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精神,加强支出控制,切实精简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
2023-08-31 04:35:572

为什么要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法定审计项目 1、 宪法第九十一条: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法第四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 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审计法第十七条: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自1996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成为各级审计机关每年的必审项目,也成为各级审计机关永恒的主题。
2023-08-31 04:36:121

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区别

审计结果报告是指审计署向国务院总理或地方审计机关向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的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是指审计机关受政府的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它们的区别在与:  (一)报告对象和目的不同。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本级政府首脑,其目的在于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对象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其目的在于强化合计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  (二)报告的主体不同。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是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报告的报告人是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是受政府委托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三)报告内容的范围不同。审计结果报告主要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范围则相对广泛,不仅要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还要报告在政府首脑领导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全面情况。  (四)报告的侧重点不同。审计结果报告侧重于向政府揭露和反映各部门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或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以及加强和完善预算收支管理的建议;审计工作报告应侧重于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经审计后政府各部门单位采取的纠正和整改措施,充分体现在政府首脑领导下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效,以及政府接收人大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态度。
2023-08-31 04:36:261

江苏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对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国务院发布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省、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维护地方预算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发挥地方预算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三条 对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地方财政收支的管理和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有利于促进政府财政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有效地行使预算管理职责。第四条 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本级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第五条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本级预算向各部门批复预算情况、预算执行中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二)财政、地方税务等征收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地方各项预算收入的情况;  (三)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级次和程序、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情况;  (四)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拨付补助下级支出资金和办理结算情况;  (五)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六)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平衡预算收支情况;  (七)本级各部门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上缴情况;  (八)财政、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国库办理本级预算收入的缴库和退库情况;  (九)本级政府首长授权审计的其他事项。第六条 对本级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情况;  (二)本级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情况。第七条 审计机关根据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需要,可以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中,执行预算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分配使用上级财政补助下级支出资金和下级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第八条 根据《审计法》有关审计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在每年4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可以于当年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审,对预算执行中的特定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审计机关每年应当根据本级政府首长指定的时间,及时提出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机关受政府委托,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九条 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应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和财政部门向各部门批复的预算,预算调整情况,财政、地方税务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以及各部门向所属各单位批复的预算;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和税务部门地方税收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决算和年报,以及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和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收支情况年报;  (三)综合性财政税务工作统计年报,情况简报,财政、税务、财务和会计等规定、办法;  (四)本级各部门汇总编制的本部门决算草案。第十条 对本级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在组织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出具审计意见书或者作出审计决定,重大问题应当报告本级政府并提出处理建议。
2023-08-31 04:36:371

审计报告流程?

审计报告办理流程:一、审计准备阶段二、审计实施阶段三、审计报告阶段四、审计报告的终结阶段
2023-08-31 04:36:482

审计项目工作总结

审计项目工作总结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果,你有什么感悟呢?是时候仔细的写一份工作总结了。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下面是我整理的审计项目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审计项目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强学习,培养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能,加强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端正思想,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毫不松懈地培养自我的综合素质和潜力,做一个合格的审计人员。 二、强化技能,努力提高工作潜力和水平 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结构及审计环境的飞速变化,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愈加严格,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是取得本职工作成果的重要方法,为此努力掌握审计业知识和广博的理论知识以提高业务技能,提升审计工作潜力和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从事审计工作以来,参加了分公司系统内三个电厂的物资专项审计,还实施了对分公司所属电厂的资本性支出专项审计、井冈山电厂的内控缺陷整改状况监督、井冈山电厂热值差专项审计及井冈山、瑞金电厂的厂内费用及损耗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10篇,提出审计推荐或意见40余条,得到分公司领导及同事的肯定。除分公司系统内的审计项目外,还圆满地完成了平凉电厂的任中审计、股份公司借调的上海电力检修公司离任审计和瑞金电厂绩效审计,每一项审计工作,个性是随股份公司去审计,不仅仅学到了不少知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对审计工作潜力有了必须的提高。 透过审计工作,使我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全局意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自我存在的不足,如还不能充分运用中普审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现代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不太了解生产方面的知识和流程等,造成审计工作的局限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和潜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潜力,以便适应更高层次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审计工作发挥作用。 审计项目工作总结 篇2 一、审计工作还存在盲点,如对经济合同的审查。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经济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资料。实施有效的经济合同审核也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审计部成立之初就制定出了要建立有效的的"合同管理机制的工作计划,提出了要全程参与施工合同、大型设备及物资采购合同的拟定、评审乃至签订的推荐和目标,并要求与有关科室、部门共同配合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要素进行评审、会签,以到达签订的所有合同都满足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要求,并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个性是我自身的努力不够,这项工作至今也没有开展起来,构成了审计工作的一个盲点。(今年我向公司提出了要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推荐) 二、审计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 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内部审计工作当中,既要本部门用心主动,也需要其他科室部门的合作,更需要按公司计划进行。但是一年来可能由于我对公司要求的理解方面还存在差距,导致了我们工作中经常表现出依靠性大、主动性差和开拓性不高的弱点。针对工作中反映出的三性,我又详细的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二十个问题。 三、审计的职能有待加强。 回顾一年来我们的审计工作,往往理顺性、规范性的成分多,审计评价的成分少。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我的思想认识有关,更与我开拓意识不强有关。我一向认为这只是刚开始,一切还不规范,审计工作头绪比较乱,等理顺好了以后的审计工作也就好开展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使我们在工作中无形的淡化了审计的职能。 四、本部门的人员对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不够用心。 审计部成立之初,从对公司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及为公司节约人力资源的角度思考,组架不大。可这样一来,在保证正常的费用审核和工资审核的前提下,再应对其他活动时,人员就显得紧张了。个性是下半年园区建设工程结算核对工作开展以来,审计部内每名成员的工作都无形中加重了,再参加公司举行的活动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所以对公司下半年个性是进入三季度后组织的活动,我表现得不是很用心,或多或少的影响了整体的活动效果。 审计项目工作总结 篇3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全年计划审计项目及审计调查22个,目前已完成和正在实施审计项目11个,审计单位20个,占计划任务的60.6%。收缴财政资金2.xx万元;追还侵占挪用资金6.4万元;查出经济案件线索3件;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和送阅件、信息11篇,被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刊物采用10篇。在4月份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我们的工作受到了市政府的表彰。 1、加强作风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谨细致,提高质量”活动,狠抓干部职工思想、纪律、作风教育。制定了审计干部“十不准”工作制度,在县电视台公布,接受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我们还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我们还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了《20xx年审计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程序,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和审计会议制度,把审计质量的控制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了审计工作承诺制度,规定各审计组对所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承担一切责任,直至法律追究。今年来,共修订完善行政、业务工作等方面制度二十三项,装订成册,发到每个干部手中,做到了人人职责明确,事事有章可循。各项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广大干部内在潜力和创造力的充分发挥。 3、突出审计重点。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经济工作中心,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对财政、地税、教育、土管、水保、交通、计划、城建、民政、农业、旅游、社保等重点部门的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在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管理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4、加大审计力度。按照人力统一安排、方案统一制定、时间统一要求、领导统一检查、问题统一处罚标准的“五统一”原则,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突出对重大问题的查处,特别是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深查透。半年来,查出违规金额589.3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16.0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建议有关部门处理2件。 5、拓展审计职能。坚持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开展了20xx年度农业专项资金、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全县项目前期费使用情况以及县两路办拆迁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以分析研究,提出审计建议,以《送阅件》等形式报送县政府,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下半年的设想 1、完成对县、乡(镇)两级政府负债情况的审计调查。重点了解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负债的总体情况,债务种类、负债原因、借债审批、债务管理状况、还贷准备金建立情况,偿还能力和偿还状况等。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分析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提出加强债务管理的建议。 2、完成对瓦房口乡政府办公楼、九间房乡政府综合楼、县疾病控制中心办公楼的竣工决算审计,重点检查竣工决算中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3、完成对县广电局20xx年至20xx年、县卫生局20xx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重点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存在截留、坐支、挪用的问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以及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促进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 4、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按时完成县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5、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及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
2023-08-31 04:37:091

审计是什么意思还有审计单位是干什么的。

审计分为三类:政府审计、民间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政府审计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审计署(局)。政府审计主要针对国有资产。 民间审计独立于任何部门。现代企业制度使得企业的所有权(股东)和经营权(经理)是分离的。股东为了掌握经理经营的状况就需要有外人来查账。这里的外人,就是注册会计师。当然,现在很多政府部门(比如税务)想掌握企业的真实情况时,也有要求企业出具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就像财务部一样。有个审计部。审计部检查企业的账务合理与否的情况,并进行监督。但由于内部审计属于企业内部人员,所以其独立性比较差。审计结果易受影响。 审计,就是检查会计账务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工作。 (一)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 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 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国务院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组织和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进行的审计。 八、提交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九、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配合稽察特派员对重点大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和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十一、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麻烦采纳,谢谢!
2023-08-31 04:37:251

财务预算 需要审计委员会审议么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也不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要以被审计单位客观存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对其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便对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进行确定、证明和监督。( 一 ) 财政收支财政收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预算外收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审计法》第16条和第17条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不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一是有权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预算的执行和汇总的决算;二是有权分别审计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三是有权审计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四是有权审计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财政收入既包括预算收入也包括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纳入国家预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外资金,如各种附加和其他不纳入预算的基金收入等。这些基金是国家财政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个方面。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是指财政性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那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审计法》第4条所指的"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决算,与国有资产有关的收支,其他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重要事项等。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作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对哪些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哪些财政收支的内容进行审计。
2023-08-31 04:37:361

审计局怎么样

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局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4、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5、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6、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7、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8、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9、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10、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11、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12、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13、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ACCA在国内被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是全球权威的财会金融领域的证书之一,更是国际认可范围高的财务人员资格证书。ACCA当中的Chartered全称为RoyalCharter,指的是其会员得到英国皇室授予皇家特许名衔,这个只有部分顶尖的组织和机构才会被授予;Certified为注册之意,指的是其会员行使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权益(所以鉴定一张证书是否是一张高含金量的证书,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看证书的全称当中是否有任何一个“C”)。ACCA在国内被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会员在英国是被立法许可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的工作(英国仅有四家)。ACCA会员资格得到欧盟立法以及许多国家公司法的承认。1999年2月联合国通过了以ACCA课程大纲为蓝本的《职业会计师专业教育国际大纲》,该大纲将作为世界各地职业会计师考试课程设置的一个衡量基准。ACCA所使用的是国际会计准则IFRS,目前有全球有8500家认可ACCA的雇主企业,国内已超过800+家。由此可见对于财经类的资格证书,ACCA是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的证书之一。ACCA资格被认为是"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ACCA自1988年进入中国以来,经历20余年快速发展,目前在中国拥有超过23000名会员(大陆只有6000名,大部分在香港)及48000名学员,并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香港以及澳门设有共7个办事处。ACCA为全世界有志投身于财务、会计以及管理领域的专才提供首选的资格认证,一贯坚持最高的标准,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以及监管能力,并秉承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原则。面向国际的"职场黄金文凭"ACCA专业资格考试是权威的国际认证资格考试。伴随中国经济金融国际化,在中国持有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证书象征着无与伦比的国际财经职业地位和广阔的职业发展机遇。目前ACCA会员主要就业方向包括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国际国内金融机构;阿里巴巴、通用电气、壳牌和联合利华等大型企业;和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国际财务金融服务机构。
2023-08-31 04:37:474

审计部门能否对同一问题进行两次处理

应该是可以的。审计部门最主要的工作是审计监督,1.根据对风险的评价,制定审计计划;2.根据审计计划,执行控制测试;3.控制测试涉及的资料;4.根据控制测试的结果;5.完成审计报告草样;6.内部3级审核程序。审计机关的职责: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4.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6.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7.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10.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12.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13.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进行监督;14.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15.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计机关还负责对县级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023-08-31 04:37:571

为什么说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

  财政审计 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是政府审计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政收支审计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审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对本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本级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财政收支审计的发展历程  回顾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发展道路,主要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由浅入深、从“上审下”到“同级审”与“上审下”并举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边组建、边工作和抓重点、打基础阶段。19831986年,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通过采取对部分地区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形式,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审计覆盖面在10%左右,以此积累经验,摸索财政审计工作的路子。  第二阶段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阶段。19871994年,各级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监督暂行条例》规定,独立行使财政审计监督权,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基本上习惯和适应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同时审计机关也积累了较丰富的财政审计工作经验,初步摸索出了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路子,财政收支审计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权威性也得到了加强。  第三阶段是从1995年《审计法》颁布实施,财政收支审计开始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扩大了财政收支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收支审计力度,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级审计机关以“两个报告制度”为中心,即向本级政府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积极开展了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对于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5年实施“同级审”以来,审计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审计重点更加突出,审计机关为各级政府加强财政管理和人大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财政审计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保障监督职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1998年6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审计署关于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上批示:“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制度很重要。审计署的工作是认真、负责和有效的。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进一步改进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财政收支审计的意义  我国对国家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的制度,对强化审计监督在国家财政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健全和完善政府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树立审计机关权威,推进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对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实施全面监督的需要  1995年以前,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实行的是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本级审计机关不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从审计实践看,审计查出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财政部门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有许多是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造成的;只有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才能全面深入地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而从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建议。  《审计法》颁布实施以后,审计机关不仅要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样,就由过去单一的“上审下”制度变成了“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扩大了财政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审计力度,形成了一个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方式。这样,既有利于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的政令统一,又有利于各级政府全面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预算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促进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致力于宏观调控,通过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手段,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审计监督作为高层次的监督,主要任务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加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它通过对国家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促进财政职能的更好实现,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三)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政府财政收支监督的需要  按照《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审计法》实施以后,预算执行审计成了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必要方式和有力手段,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成了人大评价政府预算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人大可以通过审计工作更好地行使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督职权。  (四)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目前,从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看,不论是审计机关从属于议会还是从属于政府,或是独立于议会、政府之外,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都是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立法机关提出审计工作报告。我国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符合国际审计制度的惯例,不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要保证。
2023-08-31 04:38:081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谁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局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4、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杭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5、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6、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7、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8、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9、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10、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11、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12、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13、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ACCA在国内被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是全球权威的财会金融领域的证书之一,更是国际认可范围高的财务人员资格证书。ACCA当中的Chartered全称为RoyalCharter,指的是其会员得到英国皇室授予皇家特许名衔,这个只有部分顶尖的组织和机构才会被授予;Certified为注册之意,指的是其会员行使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权益(所以鉴定一张证书是否是一张高含金量的证书,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看证书的全称当中是否有任何一个“C”)。ACCA在国内被称为“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会员在英国是被立法许可从事审计、投资顾问和破产执行的工作(英国仅有四家)。ACCA会员资格得到欧盟立法以及许多国家公司法的承认。1999年2月联合国通过了以ACCA课程大纲为蓝本的《职业会计师专业教育国际大纲》,该大纲将作为世界各地职业会计师考试课程设置的一个衡量基准。ACCA所使用的是国际会计准则IFRS,目前有全球有8500家认可ACCA的雇主企业,国内已超过800+家。由此可见对于财经类的资格证书,ACCA是有权威性和说服力的证书之一。ACCA资格被认为是"国际财会界的通行证"ACCA自1988年进入中国以来,经历20余年快速发展,目前在中国拥有超过23000名会员(大陆只有6000名,大部分在香港)及48000名学员,并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香港以及澳门设有共7个办事处。ACCA为全世界有志投身于财务、会计以及管理领域的专才提供首选的资格认证,一贯坚持最高的标准,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以及监管能力,并秉承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原则。面向国际的"职场黄金文凭"ACCA专业资格考试是权威的国际认证资格考试。伴随中国经济金融国际化,在中国持有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证书象征着无与伦比的国际财经职业地位和广阔的职业发展机遇。目前ACCA会员主要就业方向包括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大型国际国内金融机构;阿里巴巴、通用电气、壳牌和联合利华等大型企业;和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国际财务金融服务机构。
2023-08-31 04:38:161

河北省审计厅的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省政府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起草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地方性财经政策法规的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省长提出省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财政直接管辖的市、县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本级预算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省财政直接管辖的市、县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省级投资和以省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6?省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省直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设区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市)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及依法属于省级审计机构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八)与设区市政府共同领导设区市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管理设区市审计机关负责人。(九)组织审计省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十一)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3-08-31 04:38:263

财务主管离职审计流程

财务主管离职审计流程   你知道财务主管离职审计流程是怎样的吗?你对财务主管离职审计流程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财务主管离职审计流程的知识,欢迎阅读。   1. 作出审计决定,发出审计通知书。   1.1对财务主管离职进行审计的决定,由集团财务总监作出。   1.2 集团审计专员根据审计决定,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1.2.1《审计通知书》的基本内容:   1.2.1.1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   1.2.1.2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   1.2.1.3审计时间;   1.2.1.4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   1.2.1.5审计专员的签名和签发日期   1.2.2《审计通知书》纸质扫描件,发至被审计单位总经理和财务主管的电子信箱,并电话告知。   1.2.3《审计通知书》应在进入审计单位前5天发出。   2. 现场审计   2.1 现任财务主管和后任财务主管的交接   2.1.1交接的范围:凭证、帐簿、报表、台帐、登记簿、预算、合同协议、公司文件、发票及纳税申报资料、海关和外汇资料、网银、网税、各种证照、章印钥匙、其他需要移交的资料。   2.1.2交接程序   2.1.2.1离任的财务主管按照上述范围列出清单,帐簿要按最末级科目打印出纸质文件。   2.1.2.2接任的财务主管按照清单,有实物的清点实物,电子介质的,接收存放路径和操作密码。   2.1.2.3前后任财务主管和审计专员在纸质清单和帐簿上签字。   2.2现金审查   2.2.1按帐面数盘点库存现金,有关人员在盘点记录上签字。   2.2.2审查现金收入的完整性。   2.3审查现金支出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3银行存款的.审查   2.3.1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有关人员在调节表上签字。   2.3.2银行存款收入完整性的审查。   2.3.3银行存款支出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查   2.4按帐面数盘点应收票据,有关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   2.5帐务核对   2.5.1外帐和内帐的核对,差异部分要有具体的原因和凭证支持。   2.5.2内帐和预算执行报告的核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余额必须一致,利润表的本年发生额必须一致,如有差异,离任的财务主管负责调整,调整的结果要得到审计专员的认可。   3. 审计结果的沟通和确认   3.1上述审计程序结束后,审计专员应编制审计情况汇总表,并就本次审计的有关情况,与离任的财务主管进行交流和沟通。双方意见一致时,离任的财务主管应在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3.2在与离任财务主管交流沟通后,审计专员应就本次审计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的总经理进行交流沟通,双方意见一致时,总经理应在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3.3如果离任的财务主管或总经理与审计专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他们应在汇总表上注明持异议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并签名。   4起草和提交审计报告   4.1审计结束后,审计专员应向集团总裁和财务总监提交审计报告。   4.2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同时抄送各有关人员。 ;
2023-08-31 04:38:421

审计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八条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除本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至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三十九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四十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上级审计机关认为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处理措施。  第四十六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第四十七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第四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四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第五十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同时废止。  
2023-08-31 04:39:081

审计报告写培训未按计划执行,怎么回复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审计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已约谈相关培训承办单位,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2023-08-31 04:39:181

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审计要情如何写

以下可以作为开展地方税收征管审计的参考:一是审计人员充分便捷的利用地税局使用的地税新征管软件在征管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税收信息和数据,通过综合系统的查询系统导出税收入库表等相关数据,在ACESS软件中进行处理后,再导入AO系统中进行计算机辅助审计。例如在审计纳税申报和税务登记管理情况中,通过查询系统审阅税务登记总户数、新增户、注销户等情况,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分析注册纳税人的增减变化,掌握税源规模的变化情况。再将正常税务登记户与纳税申报户、纳税申报户与财务报表等涉税资料之间进行比对,通过核实,审计查出某纳税企业缓征税款和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没有正常纳税申报记录的的企业的问题。二是通过查阅纳税户的纳税台账,了解纳税户经济活动性质确定应缴纳的税种,如地税预算执行审计中针对房地产行业税金问题,税种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开发到出售楼盘全纳税过程,重点审查了在建筑环节是否按完工后预征税款而不是按工程进度及时征收税款;在销售环节是否按房屋平均价格征收而不是按实际收到的售房款征收税款。
2023-08-31 04:39:262

审计问题"屡审屡犯"问题在哪儿

要想从根本出发,解决“屡审屡犯”问题,除了加大整改、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外,更重要的是要找准“病根”,标本兼治。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最近都专门听取了本级政府2016年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从国务院和各省级政府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来看,近年来各级财政预算规范性不断增强,预算执行情况进步明显,财政支出结构也不断优化。不过,国务院和多数省份的审计报告依然曝光了许多问题,其中不少问题都是“似曾相识”,可以说是“屡审屡犯”。有的问题,甚至在连续十几年的审计报告中都是“似曾相识”,一直比较突出。每次审计报告公开后,涉及的相关单位都会表态要认真整改,也都会采取切实的行动,不少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甚至被追责。但是,审计高压态势下,问题却依然重复出现、“屡审屡犯”,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仅靠涉案单位和人员积极整改是不够的,我们更应当关注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这些深层次问题不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也就不会根绝。比如,审计长胡泽君作的审计报告提出,审计部门抽查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发现,至2016年年底,有188个项目应开工未开工、244个逾期未完工、5个无法实施,导致中央基建投资58.47亿元(占安排投资总额的51%)闲置。不按计划开工导致资金闲置当然是有问题的,但问题产生的原因也值得关注。比如,某地一个综合社会福利机构项目,虽然计划获批,但征地拆迁中遇到了诸多障碍,规划设计也需要调整,导致无法开工。但这笔资金又不能临时用于其它项目,哪怕是非常重要的民生项目,只好闲置。事实上,遵循目前的模式,按照建设项目编制预算、拨付资金,类似的问题还会出现。近年来,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一直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务院审计报告指出,至2017年3月底,审计的16个省、16个市和14个县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余额,较2013年6月底增长87%,其中基层区县和西部地区增长超过1倍;7个省、6个市和5个县本级2015年以来,通过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等形式,违规举借的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债务余额有537.19亿元。这说明,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但在不少地方,债务增长的速度还是非常惊人的。不少地方政府顶风作案,违规举债,深层次的根源在于不科学的政绩观和考核[KEY_14]机制。有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开会时,排座次甚至按照GDP来排,这种考核和[KEY_14]标准,很容易驱使地方政府领导不惜一切代价去抓GDP,其中,举债投资拉动成了一个重要路径。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偏少、专项转移支付过多,一直是审计报告中重点强调的突出问题。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虽然有了新的提高,但财部上报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仍然有94个专项,执行中实际细分为279个具体事项,部分专项整合后仍按原渠道、原办法分配和管理;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7大类90个子项中,有66个具有指定用途,体制结算补助和固定数额补助中有76%也指定了用途。这一问题解决缓慢,根源恐怕要从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上去寻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还是1994年确立的,20多年里,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财政收支规模增长近80倍,原有的财政体制已很难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要求。每年审计反映的很多问题都表明,单纯强调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并没有多少实质意义。因此,要想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顽疾”,从根本上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除了要加大整改、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外,更重要的是要找准“病根”,标本兼治。首先,要着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是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财政体制的核心是明确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正确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同时,要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和自主支出能力;在整个转移支付大框架保持不变情况下,应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即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对于专项转移支付中有一些可能会影响到市场公平竞争的项目,还要进一步清理和归并。其次,要完善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转移支付制度,在严格程序的前提下,尽量给地方政府综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权力,使地方政府有一定的机动和调节余地。目前,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过程中,“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否则就是违规。但现实中,拨付到基层的钱,往往项目不少,但每个项目的资金都不多,执行过程中都缺钱。因此,建议在下放事权、财权的基础上,提高转移支付预算年初细化到地区的比例,使其能够纳入地方统一预算,并给地方更多对资金的调节使用权力。再次,要加大政府债务法治化管理力度。在预算法修正后,有的地方政府开始通过“黑箱”操作方式举债,从而绕开公众和人大监督。这其中,最常用的就是不规范的PPP(公私合营)模式。规范的PPP模式,在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的结合方面,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解决了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短板问题。但是,如果通过非规范的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异化模式变相举债,则容易引发严重的债务风险。因此,必需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政府债务的举借、方式、使用、归还、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严防变相举债行为发生,从而使政府举债没有任何旁门左道。审计是一块日常税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版块,只有把审计工作做好,才能使发展源源不断地获取动力。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建筑资质办理,餐饮资质办理,医疗资质办理资质代办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2023-08-31 04:39:411

所有财政款项都要通过审计局吗

这个问题简单粗暴啊,过于表面和片面了,我们国家行政单位是预算制,年初填制预算报表,由财政预算科审核通过,年终进行决算,形成报表。审计机关依法有权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审计,不知道这个算不算你说的通过审计局。还有一点就是政府投资项目,在竣工决算之前,审计部门要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收支进行审计,一般项目会有10-30%的质量保证金,只有在审计部门出具竣工审计报告之后才能支付给建设单位,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这种。正常的财政拨款其实跟审计部门真没啥大关系。
2023-08-31 04:3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