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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

2023-09-07 2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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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eVinne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在生活当中,我们很事情都是要经过消费才能完成的,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肯定是要合法进行维权的,下面我整理了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1

一、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二)不忘索要发票。

发票不仅是购物的凭证,更是消费者维权的基本证据。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都要保管好,以备急用。

(三)牢记维权时限。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自行车、空调、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1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维护消费者权益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三、消费者权益起诉流程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三)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2

一、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要有一定的学习和了解;

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来解决,切莫冲动意气用事。

二、劳动者的权利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在我国,劳动者享有广泛的权利,诸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

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有其他法定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怎样维护个人的权益3

首先、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

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

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第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这个协商和解程序虽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在实践中确是一个解决劳动纠纷的好途径。

第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加为三种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解协议还赋予了法律效力。

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须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上述这些新规定对于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都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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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法律保护?

女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法律保护?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1.孕期保护和孕期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2.产期待遇之产假天数表(2)产假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女职工支付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前款所称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 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1、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5.其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第十四条:女职工妊娠期间引产的,用人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用人单位应当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第十八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配备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第十九条:女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更年期综合症,且不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可以每1至2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一、我国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3.哺乳期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六条: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第十七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4.防止性骚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场所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二、法律对于女职工解雇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是劳动者非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可以裁员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有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之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法律责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1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 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具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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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我国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处理途径有四种,即协商、调解、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诉讼。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若双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纠纷,但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商处理,不适用于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对于其他争议,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法院审判。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纠纷处理的最终程序,实行两审终结制。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很多,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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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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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法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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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存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其次,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样,前者是劳动基本法,后者重点调整和规范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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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我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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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劳动法》充分体现了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其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本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迫切要求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素质、意愿和市场价格信号,选择用人单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而且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以现实的物质的和法律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各尽所能、按劳力分配的原则,是我国的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宪法还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工资制度的法规。它们的实施,保证了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4、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近年我国对休息制度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的每周48小时工作制,改为44小时。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5、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如果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导致的后果不是某些权益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的直接伤亡,对任何一个劳动者而言,生命是行使劳动权利的前提,没有生命,享受任何权利都是一句空话。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劳动保险包括生育、养老、疾病、伤残、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1986年又增加了待业保险。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保险基金筹集渠道单一,国家负担过重,企业负担畸重畸轻,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法律客观: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1)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2)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3)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4)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5)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6)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7)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8)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9)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10)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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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劳动权益:1、知法懂法。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知法懂法,知晓法律的条款,知晓法律的规定,不当法盲,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就可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2、学会用法。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必须要学会用法,法律的条款很多,不是一遇到问题就胡乱抓些法律条款,而是要用正确的法律条款去维权,只有用对了法律,才能让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3、工会维权。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还是要谨记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是职工权益的保护伞,也是单位和员工的沟通桥梁,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利用工会的力量去维权。4、寻求援助。劳动者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自己又没有专业的知识,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请求专业的法律工作人员免费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监察投诉。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你维权。6、仲裁申请。劳动者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仲裁委的居中裁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法院起诉。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前面的途径没有维到权,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工会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监督作用】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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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3-08-31 14:39:191

最新劳动法全文

  劳动法全文-2010最新劳动法全文来源: 作者: 时间:2005/10/28 本 劳动法 全文是2010最新劳动法全文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 主席令  本劳动法全文是2010最新劳动法全文  2010年最新的劳动法即1994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劳动法。  劳动法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请楼主给分谢谢!
2023-08-31 14:39:301

我国颁布实施的旨在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法律是。

法律客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2023-08-31 14:39:541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呢?

1、 劳动合同法有相应措施: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实施条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的关系、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保护劳动者利益的长远目标和现阶段目标的关系,准确体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努力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调。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支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处理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与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义务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其中已经考虑了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以及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
2023-08-31 14:40:092

劳动法是保护谁的权利?

保护所有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你的权益受到损害,就一定要运用好劳动法
2023-08-31 14:40:315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法律主观: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023-08-31 14:41:271

我国维护劳动者哪些合法权利

法律分析:1.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2.我国为什么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3-08-31 14:41:361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或途径实现:1、与用人单位协商;2、通过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调解;3、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4、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分析】首先、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于双倍工资问题,因其是劳动争议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已在上文中重点描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8-31 14:41:471

劳动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我国劳动法对其基本原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大基本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比如平等保护原则,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等。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要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具体如下: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1)双重价值取向: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2)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社会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23-08-31 14:42:261

奶茶店节假日有没有三倍工资

1. 什么是三倍工资?三倍工资是一种劳动报酬,通常是指在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任务完成时,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特殊报酬,相当于平时工资的三倍或更高。2. 奶茶店是否会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奶茶店一般在法定节假日不会实行三倍工资制度,但根据劳动法规定,节假日、休息日上班的员工应该享受不低于其日常工资的300%报酬,但有些奶茶店可能会利用一些灰色地带,以各种理由不给员工三倍工资,这就需要员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3. 奶茶店实行三倍工资制度的好处实行三倍工资制度,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同时,能够提高奶茶店的服务品质和效率,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奶茶店带来更多的收入。另外,对员工来说,三倍工资也是一种维护劳动权益的方式,有利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4. 奶茶店实行三倍工资制度的难处奶茶店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对于经营方来说,成本会相应提高,如果奶茶店员工人数较多,那么这一成本就会变得十分显著。为了控制成本,奶茶店可能会采用不正当手段,如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三倍工资,或者采用转包、夹板等方式,降低劳动力成本。5. 如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制度等。同时,员工也需要认真核对自己的工资单,一旦发现工资单中存在问题,应该积极与雇主协商,若雇主拒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6. 奶茶店如何合法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奶茶店如要合法实行三倍工资制度,首先需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另外,应该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否则会产生严重后果。同时,所有劳动合同和薪酬条款应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定,避免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不支付员工薪酬。7. 结论奶茶店在法定节假日是否实行三倍工资制度,应该遵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合法合规地进行,做到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避免给奶茶店经营带来不必要的成本和压力。就员工自身而言,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认真核对工资单,及时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8-31 14:43:081

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入职时应注意的问题。当今的民工慌,大学生择业难,大量企业职业职工下岗,使得劳动者选择就业时,对企业的性质、用工的制度、合同的是否签订,在所不问,以朴素的心态认为,只要是有一份工作,能按月开支,有口饭吃,就心满意足了,其它的都可以忽略。而这种心态,也为日后发生纠纷没有证据导致被动埋下伏笔。对于入职的劳动者,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象,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优、良、好、差,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其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最后,掌控好具体试用期限。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从目前所有的企业看,试用期的工资与转正后的工资是不一致的,这也是符合实际的,针对每位劳动者而言,试用期限的把握,显得至关重要。二.在职时应注意的问题。劳动者签订合同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企业的职工,劳动者入职后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但劳动者在劳动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被视为企业内部法,企业以此约束职工的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但企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是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公示的。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明确将此类规章制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在违反规章制度时,仲裁诉讼时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其次,请求给付加班工作费。法律明确规定,除了工资之外,对于加班费企业必须给予支付。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以上三点的理解显得至关重要,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方支付百分之二百的报酬,如果安排补休劳动者则不享受此待遇,而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安排不安排补休再所不问,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劳动者出现以上劳动情况时,应主动向企业行使权利。最后,明白自己具体的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日不过八,周不过四十四,生产经营需要延长的,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方可延长,但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保障身体健康条件下日不过三,月不过三十六。但劳动部又出台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办法中规定,企业条例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管、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人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针对每一位劳动者,应当逐条核对后,详细了解掌握自己的工作时间,最大限度地做到自我保护。三.职工离职时应注意的问题。职工离职的原因有多种,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法律风险外,其它不同的原因,不同的行为,将导致不同的结果。首先,职工提出辞职时防范的风险。一是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此类情况企业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包括公司出资招录的招录费用、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三是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终止合同,赔偿方式同二。其次,主动索要企业的离职证明书。一旦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离职证明书将是强有力的证据,如果离职企业不出具离职证明书,而劳动者本人又不主动索要的,当企业与劳动者反目为仇时,可能会提出是劳动自己离职,进而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因为证据的原因,作为劳动者百口难辩,将会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另一方面,离职证明对于到新企业后工龄的延续,险金的续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应留存证据。与企业发生争议的原因有多种,而企业做为劳动合同强势一方,往往利用自身优势,将相关证据或隐瞒或毁灭,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此时,劳动者需要在离职前收集认为企业违法违规的相关证据,如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单位领导谈话记录(录)、企业劳动的现场条件(拍)等等。为下步自己仲裁诉讼程序增加胜诉筹码。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根本,还得依靠劳动者本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社会法律制度的健全,国家法治的进步。和谐社会实现之日,劳动争议将大大减少,诉讼成本将大大降低,劳动者将不会再劳而不获。
2023-08-31 14:43:191

劳动法真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定的吗?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3-08-31 14:43:315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哪些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023-08-31 14:43:481

法律针对劳动者休息的权益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如何规定的?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节假日应该放假,另外如果有加班,要按照加班费支付。《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修改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劳动者加班费如何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无偿加班,甚至通过各种目标压力迫使劳动者不得不加班,现在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充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法定节假日也是要休假的,如果劳动者正处于这种加班状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应有的利益。
2023-08-31 14:43:581

国家对劳动保护津贴有什么规定?能否主张赔偿劳动合同存续间的劳动保护津贴?

  可以主张赔偿劳动合同存续间的劳动保护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津贴标准在确定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1) 工资标准。如果在制订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了对特殊劳动的补偿,就没有必要另设津贴补偿;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岗位和工种的特殊劳动性质和劳动消耗,就需要单独设立补偿津贴。  2) 劳动特殊性。对劳动的特殊性及对雇员的影响,要进行科学测量,作为确定不同等级津贴标准的依据。  3) 健康损害程度。一些津贴的发放是为了补偿和预防特殊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津贴标准的确定与对雇员身体的损害程度直接相关。因此,需要通过一些相关部门的技术测定,例如,医疗单位、职业病防治部门等对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治愈率、以及劳动保护投入等多种因素进行科学度量,从而确定通过津贴形式对雇员健康程度的补偿标准。  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种,中国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统一津贴标准。此外,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制订和调整本企业的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31 14:44:082

关于劳动者合法权益

回去看合同的内容 应该有写怎么办 没写就管他要
2023-08-31 14:44:193

为什么风景园林脱离建筑学和规划学成为独立学科?

城市规划设计是建筑和园林建设的前提,并为所需的空间准备条件;风景园林是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营造人类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个行业;建筑设计是对于环境、用途和经济上的条件和要求加以运筹调整和具体化的过程。风景园林设计在某些方面和设计手法上与之同,但景观设计不限于城市内,也包括风景区、旅游度假区,主题园、公园等多方面的景观规划,着重于景观构造和大众游赏行为策划。范围更广。在城市领域,建筑、规划、景观园林三个专业都有一席之地。城市规划师与建筑师、园林设计师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就人居环境的主体而论,建筑、城市规划、景观规划设计三者各有侧重和分工,有机叠合,构思生活世界场域过程体系。一、风景园林是综合利用科学和艺术手段营造人类美好的室外生活境域的一个行业,是以"生物、生态学科"为主,并与其他非生物学科(例如土木、建筑、城市规划)、哲学、历史和文学艺术等学科相结合。建筑类本科专业包括: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二、风景园林师具备的能力:(1) 掌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和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具有较高的图面表现能力、规划设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2) 掌握观赏植物学、园林树木、花卉方面的知识,熟练运用园林植物进行植物造景;(3) 熟悉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环境保护、城市绿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 具有较宽广的相关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3-08-31 14:42:551

废电池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物质是什么?_?

电池中含有的主要有害物质包括大量的重金属以及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其中重金属主要有汞、镉、铅、镍、锌等。镉、汞、铅是对于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的物质;锌、镍等虽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在环境中超过极限也将对于人体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地,使得土地酸化或碱性化。含有废酸、废碱以及其他成分废电解液的废电池(这类电池主要包括废汽车电瓶用铅酸电池和镉镍电池)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既有重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又有其电解液造成的环境污染,这种污染既有短期的,又有长期的。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和回收利用过程中,废电池中的化学物质可能由于电池包壳的机械破损或化学腐蚀作用逐渐进入环境中。在构成电池的化学物质的外层都包有一层较为坚硬的包壳。在电池的使用过程中,包壳用来隔离发生作用的化学物质同外界环境。在电池废弃后,电池包壳在不发生自身侵蚀的条件下,同样起到隔离电池内部化学物质同外界环境的作用。随着电池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包壳越来越坚固。目前,普遍使用的主要是锌锰干电池,此类废电池的产生量约占除铅蓄电池之外的小型家用废电池总量的90%以上。锌锰干电池的结构有了重大改进,电池的贮存期大大延长。其中,糊式电池的贮存期从6个月以下延长到18个月,第三代产品碱性锌锰干电池的贮存期可达5年以上。其他类别的电池,如镉镍电池采用不锈钢或镍铁合金做包壳,其贮存期可能达到3年以上,而其中目前广泛使用的手机电池采用不锈钢做包壳,贮存期可能达到十几到几十年。由此可见,电池中的污染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废电池收集有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两种方式;与垃圾混合收集的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有堆放、填埋、焚烧;分类收集的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有贮存、填埋和回收利用。废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主要是由于废电池中化学物质释放进入环境,随后在环境介质中迁移、最后富集到食品中所造成。因此,其危害的大小不但取决于废电池中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含量,而且与废电池的收集、处理、处置方式密切相关
2023-08-31 14:42:551

初三素质评价家长评语

   素质评语是家长对学生孩子一学期来日常德、智、体等诸方面富有建设性地所做的评价。下面是有初三素质评价家长评语,欢迎参阅。   初三素质评价家长评语精选   1. 希望你能够更加刻苦地学习,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也希望你能够学会如何面对失败,如何处理身边所发生的各种事情,我相信你会是一个强者。 本学期无论学习,生活都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在英语比赛中失败了,但我们看到了你的努力,而且吸取 经验 和教训。希望能在下学年中争取更大的进步。   2. 你活泼聪明,热情开朗,是个好孩子。你吸收知识和接受新事物都很容易上手,要记住,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努力,再努力,为学习,为将来能够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3. 二年级是小学学习期间最重要的阶段,妈妈希望你能够更主动地学习,找到自己学科上的不足,加以努力,成绩代表过去,这学期继续加油哦。   4. 孩子有些进步,不会做的练习题能够在老师、家长的讲解下虚心改正。希望从五年级开始,课堂上听讲能够更认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有较大提高。 你要学会独立、自强,学习方面要学会运用工作不依赖别人,目标性更强,时间安排好。改掉拖拉的坏习惯,发挥你的优势,争取在下个学期取得好成绩。加油!   5. "一步一个脚印"希望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6. 在大的方面很懂事,能面对生活中的变化和挫折。但有时候耐心不够,有点急躁。在学习方面,能追求上进。希望能更加认真一点,仔细一点,并持之以恒。   7. 你确实长大了,四年级第一学期是家长第一次防守让你学着"扶墙走路",第二学期你走得很稳了,家长对你就有了信心。但作为一名学生始终要记住:学无止境。要掌控好属于你自己的分分秒秒,只有合理安排好时间,你才会有用不完的时空。老师已把坚固的"船"和灵活的"浆"交给你了,好比属"虎"的你添上了双翼,家长希望你在新学年能把"船"划得更稳更远。 有些任性,做事拖拉,学习拈轻怕重,要懂得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8. 这学期课外书读的还是比较多的,这在阅读方面进步大。学习上也能自觉点了。知道自己每天该做什么,较以前比之,也有进步。希望下学期,新的学年有一个新的开始。严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计划表。特别是语文会有错别字方面,能够有个长足的进步。课外阅读能广泛点,别老捧着历史看。最后一点,希望孩子别任性、性子别急躁,听妈妈把话说完先。   9. 孩子懂事多了,知道心疼人了;做事认真多了;孩子做家务由不会到做不好,以至于最后能独立完成这些事情,并且能够做细致,体会到做事的难度;通过家务劳动,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同时也让他们明白了做家务的辛苦,家长的不易;孩子可以在劳动中学到一些生活小窍门;希望孩子把刚刚养成的好习惯坚持下去,做到持之以恒;   10. 自觉性有所增强;希望学校每天布置一项家务劳动作业,让孩子养成劳动习惯,使孩子从“老师要我做”变为“我要替爸爸妈妈做”和“我为自己做”。   11. 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有进取心,是大家族中公认的好孩子。但学习方面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一年级的成绩不太理想,但在新的学期经过努力会有所进步,希望梓灵在新学期里在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下秉承严谨、乐学的作风,上课认真听课、课后仔细及时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新学期里 总结 经验思考自己的 学习 方法 ,在加上努力认真的学习,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一定能把成绩提高。相信庄梓灵会努力的!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因为庄梓灵同学已经长大啦!加油!加油!!   12. 这个学期你的学习进步一点点,妈妈希望你在新的学期里能改掉课堂上的一些毛病,认真听老师讲课,认真完成各科作业,老师和同学会更加喜欢你的。老师:你好!举笔再感谢您对孩子一直无私的奉献和辛劳的 教育 。因为我一直忙在生意上,没有好方法做好家教责任,造成彦妮学习成绩很差。我再真心真意请孙老师多开导,多讲知识在社会上重要作用,谢谢。   13. 这学期你长大了,成熟了,同时你的逆反心理也增强了。有个性有主见并不是坏事,但要讲道理,尊重他人意见。在生活和学习中千万不要钻“牛角尖”。 学习上要精益求精,自己要给自己加“担子”,不要局限于课堂中的小天地,要开阔眼界,吸取综合性知识,丰富自身内涵。多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从生活中学会融入社会,锻炼自己胆量,增长见识。   14. 这个学期感觉进步很明显,学习也比较主动,但是在学好课本知识的同时,爸爸也希望你能够变得活泼外向些,积极与同学们交流,只有这样才是我们希望的魏近午。学习上要精益求精,自己要给自己加“担子”,不要局限于课堂中的小天地,要开阔眼界,吸取综合性知识,丰富自身内涵。多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从生活中学会融入社会,锻炼自己胆量,增长见识。   15. 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有进取心,是大家族中公认的好孩子。但学习方面的主动性有待加强,四年级的成绩不太理想。希望庄梓灵在新的学期里在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下秉承严谨、了学的作风,上课认真听讲、课后仔细及时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在新学期里总结经验思考自己的学习方法,再加上努力认真的学习,认真及时完成作业,一定能把成绩提高。相信庄梓灵会努力的!   初三素质评价家长评语优秀   16. 作为家长我很高兴看到孩子的进步,希望这个进步只是一个开始,在新学期能够继续延续,这样才能不负老师的期望。感谢孙老师的鼓励!   17. 希望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是积极的,健康向上的。要是非分明,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18. 看到自己的进步,改进自己的不足。发扬自己的长处。把要做的事尽力做到更好,你会发现另为一个自己-----满怀自信,不畏困难。阳光而有活力的男孩。孩子随着时间不断的长大,脾气也有所改变,学习成绩也有所提高,唯一语文略   19. 有些下降。生活上不够自立,学习主动,希望老师您对他严格要求,多对他指点,在这里说声谢谢,老师们辛苦了!   20. 你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会帮家长解决问题。但在学习上总是不用功,贪玩,不用心,妈妈相信,你会改掉缺点,成为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孩子。   21. 你是一个富有责任的可爱的小孩子,不过性情比较急躁,任性,在家做作业比较拖拉,希望在新的学年里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改变一些坏毛病,注意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进一步完善自我!   22. 本学期,小孩经历了一段较为叛逆的时间,期间,有些贪玩,造成作业没按时完成,致使成绩下滑及被动,到暑假结束时,这种情况已改变了许多,有了明显的进步。   23. 学习成绩总是不能进步,不能够增加自信心。希望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们的帮助下、在家长的指引下,增强自信心,学习进步。   24. 孩子在家中的表现证明,有好多事情还可以做得很好。但在对待学习上总是较为随意、粗心,自觉性不够。集体意识较强, 爱好 广泛,爱帮助人,帮忙做的家务可以做的很好。新的学期里,我们将结合学校的 学习计划 ,对你严格要求,改正缺点,把学习搞好。   25. 每个人都有优点,也有缺点。你的优点是爱看书,爱问问题,对知识有一种求知的渴望。缺点是任性,爱发脾气,不能听取别人的意见。希望你能改正缺点,发扬优点。老师和爸爸妈妈相信你能做好,也期待你有更大的进步。 下一页分享更多<<<关于初三素质评价家长评语
2023-08-31 14:42:591

朱自清散文摘抄赏析

  朱自清,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现代杰出的散文家、诗人、学者。下面是朱自清散文精选摘抄赏析,希望大家喜欢。   朱自清散文精选摘抄赏析【1】   1) 一个在欧洲没住过夏天的中国人,在初夏的时候,上北国的荷兰去,他简直觉得是新秋的样子。   淡淡的天色,寂寂的田野,火车走着,像没人理会一般。   无尽头处偶尔看见一架半架风车,动也不动的,像向天揸开的铁手。   ——朱自清   2) 春余夏始,是北京最好的日子。   我重翻这诗稿,温寻着旧梦,心上倒想有几分秋意似的。   ——朱自清   3) 一张小小的圆脸,如正开的桃李花;脸上并没有笑,却隐隐地含着春日的光辉,像花房里充了蜜一般。   ——朱自清   4) 热闹的是他们,我什么都没有。   ——朱自清   5) 在欧亚两洲的交界处,有一段路颇有些中国意境,绵延不断的青山与悠然流着的河水,在几里路中只随意曲了几曲。   山高而峻,不见多少峰峦,如削成的一座大围屏。   车在山下沿着河走;河岸也是高峻,水像突然掉下去似的。   从山顶到河面,是整整齐齐的两叠;除曲了那几曲外,这几里路中都是整齐的。   整齐虽已是西方的好处,但那高深却还近乎中国的山水诗或山水画。   河中见一狭狭的小舟,一个人坐着缓缓地划桨,那船和人都灰暗的颜色;这才真是中国画了。   ——朱自清   6) 生命真太贱了!生命真太贱了! ——朱自清 《生命的价格——七毛钱》   7) .这年头人们行乐的机会越过越多,不在乎等到逢年过节;所以年情节景一回回地淡下去,像从前那样热狂地期待着,热狂地受用着的事情,怕只在老年人的回忆,小孩子的想象中存在着罢了。   8) .教育者须对于教育有信仰心,如宗教徒对于他的上帝一样u2026u2026我斥责那班以教育为手段的人!我劝勉那班以教育为功利的人!我愿我们都努力,努力做到那以教育为信仰的人。   9) .这边沿岸一带,相间地栽着桃树和柳树,春来当有一番热闹的梦。   10) .东风里,掠过我脸边,星呀星的细雨,是春天的绒毛呢。   11) .一张小小的圆脸,如正开的桃李花;脸上并没有笑,却隐隐地含着春日的光辉,像花房里充了蜜一般。   12) .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13) .学习文学而懒于记诵是不成的,特别是诗。   一个高中文科的学生,与其囫囵吞枣或走马观花地读十部诗集,不如仔仔细细地背诵三百首诗。   14) .南方这一年的变动,是人的意想所赶不上的。   我起初还知道他的踪迹;这半年是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到底是怎样地过着这狂风似的日子呢?我所沉吟的正在此。   我说过大海,他正是大海上的一个小浪;我说过森林,他正是森林里的.一只小鸟。   恕我,恕我,我向那里去找你?   15)一个在欧洲没住过夏天的中国人,在初夏的时候,上北国的荷兰去,他简直觉得是新秋的样子。   淡淡的天色,寂寂的田野,火车走着,像没人理会一般。   无尽头处偶尔看见一架半架风车,动也不动的,像向天揸开的铁手。    朱自清散文精选摘抄赏析【2】   1) 只剩飘飘的清风, 只剩悠悠的远钟。   眼底是靡人间了, 耳根是靡人间了 ——朱自清《独自》   2) 学习文学而懒于记诵是不成的,特别是诗。   一个高中文科的学生,与其囫囵吞枣或走马观花地读十部诗集,不如仔仔细细地背诵三百首诗。   ——朱自清   3)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盒进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   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   我掩面叹息。   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朱自清   4) 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再低头看白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朱自清   5) 东风里, 掠过我脸边, 星呀星的细雨, 是春天的绒毛呢。   ——朱自清《细雨》   6) 这年头人们行乐的机会越过越多,不在乎等到逢年过节;所以年情节景一回回地淡下去,像从前那样热狂地期待着,热狂地受用着的事情,怕只在老年人的回忆,小孩子的想象中存在着罢了。   ——朱自清   7) 我以为艺术的女人第一是有她的温柔的空气;使人听着萧管的悠扬,如嗅着玫瑰花的芬芳,如躺着在天鹅绒的厚毯上。   她是如水的密,如烟的轻,笼罩着我们;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这是由她的动作而来的;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鬓,一转眼,一低头,乃至衣袂的微扬,裙幅的轻舞,都如蜜的流,风的微漾,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 ——朱自清   8) 教育者须对于教育有信仰心,如宗教徒对于他的上帝一样u2026u2026我斥责那班以教育为手段的人!我劝勉那班以教育为功利的人!我愿我们都努力,努力做到那以教育为信仰的人。   ——朱自清 《教育的信仰》   9)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过去。   我觉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   天黑时,我躺在床上,   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   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   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朱自清   10) 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朱自清   1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朱自清   12) 因为人生有限,我们若能夜夜有这样清楚的梦,则过了一日,足抵两日,过了五十岁,足抵一百岁;如此便宜的事,真是落得的。   至于梦中的“苦乐”,则照我素人的见解,毕竟是“梦中的”苦乐,不必斤斤计较的。   ——朱自清   13) 区区一衣带水,却分开了两般人。   但轮到艺术,两岸可是各有胜场,我们不妨说整个儿巴黎是一座艺术城。   从前人说“六朝”卖菜佣都有烟水气,巴黎人谁身上大概都长着一两根雅骨吧。   你瞧公园里,大街上,有的是喷水,有的是雕像,博物院处处是,展览会常常开;他们几乎像呼吸空气一样呼吸着艺术气,自然而然就雅起来了。   ——朱自清   14) 第二天傍晚过贝加尔湖;这是一个大大有名的湖,我所渴想一看的。   记得郭沫若君的诗里说过苏武在贝加尔湖牧羊,真是美丽而悲凉的想象。   在黯淡的暮色中过这个寂寞的湖,我不禁也怀古起来了。   ——朱自清   15) 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再低头看白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不一不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精选摘抄赏析【3】   只剩飘飘的清风, 只剩悠悠的远钟。   眼底是靡人间了, 耳根是靡人间了 ——朱自清 《独自》   学习文学而懒于记诵是不成的,特别是诗。   一个高中文科的学生,与其囫囵吞枣或走马观花地读十部诗集,不如仔仔细细地背诵三百首诗。   ——朱自清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盒进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   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   我掩面叹息。   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朱自清   从此我不再仰脸看青天,不再低头看白水,只谨慎着我双双的脚步,我要一步一步踏在泥土上,打上深深的脚印! ——朱自清   东风里, 掠过我脸边, 星呀星的细雨, 是春天的绒毛呢。   ——朱自清 《细雨》   这年头人们行乐的机会越过越多,不在乎等到逢年过节;所以年情节景一回回地淡下去,像从前那样热狂地期待着,热狂地受用着的事情,怕只在老年人的回忆,小孩子的想象中存在着罢了。   ——朱自清   我以为艺术的女人第一是有她的温柔的空气;使人听着萧管的悠扬,如嗅着玫瑰花的芬芳,如躺着在天鹅绒的厚毯上。   她是如水的密,如烟的轻,笼罩着我们;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这是由她的动作而来的;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鬓,一转眼,一低头,乃至衣袂的微扬,裙幅的轻舞,都如蜜的流,风的微漾,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 ——朱自清   教育者须对于教育有信仰心,如宗教徒对于他的上帝一样u2026u2026我斥责那班以教育为手段的人!我劝勉那班以教育为功利的人!我愿我们都努力,努力做到那以教育为信仰的人。   ——朱自清 《教育的信仰》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过去。   我觉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   天黑时,我躺在床上,   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边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   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   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朱自清   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和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朱自清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朱自清   因为人生有限,我们若能夜夜有这样清楚的梦,则过了一日,足抵两日,过了五十岁,足抵一百岁;如此便宜的事,真是落得的。   至于梦中的“苦乐”,则照我素人的见解,毕竟是“梦中的”苦乐,不必斤斤计较的。   ——朱自清   区区一衣带水,却分开了两般人。   但轮到艺术,两岸可是各有胜场,我们不妨说整个儿巴黎是一座艺术城。   从前人说“六朝”卖菜佣都有烟水气,巴黎人谁身上大概都长着一两根雅骨吧。   你瞧公园里,大街上,有的是喷水,有的是雕像,博物院处处是,展览会常常开;他们几乎像呼吸空气一样呼吸着艺术气,自然而然就雅起来了。
2023-08-31 14:42:591

西城区初中学校排名

西城区初中学校排名如下:01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14号,西单商业区附近,毗邻中国教育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及中国民族文化宫。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是北京市首批示范性高中校,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是中国教育部和北京师范大学进行中学教育改革的实验基地。02一六一中学北京市第一六一中学(Beijing NO.161 High School)是最早被命名为市属重点中学的学校之一。学校历史悠久,是具有光荣传统的市属重点中学、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赢得了多项荣誉,承担了多项教育科研任务,包括:北京市“教育科研先进校”、“金鹏科技团”成员校、北京市“德育先进单位”、全国计算机教育先进单位、世界卫生组织 (WHO)“健康促进学校金牌校”、北京市文明单位等。并被确定为:中央教科所“创新教育研究与实验”课题实验校、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项目“环境、人口与可持续发展(EPD)”实验校、全国中小学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实验学校等。03三帆中学北京市三帆中学于1997年5月19日由市教委批准成立。它是一所在西城区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在北京师大二附中和北京四十六中积极支持、参与和帮助下创办起来的“民办公助”的初级中学。北京市三帆中学是北京师大二附中的初中部,校园优美,设备先进,师资优秀,管理规范,校风好,在北京市以其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优异的成绩、向市重点高中和其他高一级中学输送优秀的初中毕业生着称。学校拥有一支在市区初中学校中首屈一指的教师队伍。 04北京八中北京市第八中学,简称北京八中,最初由1921年建立的私立四存中学和1947年建立的北平市立八中发展而来。1949年,两校合并为北京市第八中学。北京市第八中学是北京市的一所公立完全中学,也是首批北京市示范高中之一。1985年设立了超常儿童教育实验班(简称少年班)。 截至2010年11月,北京八中已经成长为一所含有高中、初中、超常教育实验班共有学生近3000人的市属高中示范校。学校总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高中部占地3.2万平方米,初中部占地1.3万平方米。
2023-08-31 14:43:021

电池的污染

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而中国每年要消耗这样的电池70亿只…… 电池中含有汞,汞:汞即水银,是一种液体金属.比重13.6,熔点-39.3℃、沸点357℃.汞在常温下即可蒸发,其蒸气无色无味,比空气重七倍.汞及其化合物毒性都很大,特别是汞的有机化合物毒性更大.鱼在含汞量0.01-0.02毫克/升的水中生活就会中毒;人若食用0.1克汞就会中毒致死. 电池中还有镉:镉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其化合物也大都属毒性物质.震惊世界的日本“痛痛痛”就是因镉污染而致.…… 废电池是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一大杀手!一粒小小的钮扣电池可污染600立方米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并造成永久性公害. 在对自然环境威胁最大的几种物质中,电池里就包含了汞、铅、镉等多种,汞具有强烈的毒性,对人体中枢神经的破坏力很大,上世纪五十年代发生在日本的震惊中外的水俣病就是由于汞污染造成的;铅能造成神经紊乱、肾炎等;镉在人体内极易引起慢性中毒,主要病症是肺气肿、骨质软化、贫血,很可能使人体瘫痪;而铅进入人体后最难排泄,它干扰肾功能、生殖功能.若把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一起填埋,久而久之,惨出的重金属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进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电池在我们生活中的使用量正在迅速增加,已深入到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每一个角落.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目前年产量达140亿枚,占世界产量1/3.如果以全国约3.6亿个家庭,每户每年用10枚计,消费量已是36亿.若加上集团消费,每年"涌现"上百亿枚废旧电池当不在话下.这些电池若未得到妥善处理,将直接或间接地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实施并倡导废旧电池分类收集活动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 从我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是我们的座右铭.关爱身边环境、参与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利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个人的行为也许微不足道,但把我们每个人的力量联合起来,便足以托起一种文明,一种与自然共生的文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文明 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内,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铅:神经系统(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腹部绞痛)、血液中毒和其他的病变.汞:精神状态改变是汞中毒的一大症状.脉搏加快,肌肉颤动,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电池报废后若处理不当,汞会慢慢溢出进入土壤水体,将通过农作物进入食物链,给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威胁.一节一号电他就可使一平方米土地失去农用价值.而人们食用了被汞污染的水、食物后,就会发生汞中毒,轻则出现怕羞、孤独、烦躁、抑郁、自觉口中有金属味等现象,重则出现手指、舌、眼、脑袋震颤等“汞毒性震颤”现象.镉、锰:主要危害神经系统. 以下列举几种电池的危害性: 1 钮扣电池 钮扣电池含有汞,当其废弃在自然界里,外层金属锈蚀后,汞就会慢慢从电池中溢出来,进入土壤或在下雨之后进入地下水,再通过农作物进入人体,损伤人的内 脏.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无机汞可以转变成甲基汞,聚积在鱼类的身体里,人食用了这种鱼后,甲基汞会进入人的大脑细胞,使人的神经系统受到严重破坏,重者会发疯致死.日本水俣病就是甲基汞所致. 2 充电电池 充电电池一般都含有有害重金属镉,在自然界中渗出后,污染土地和水流,最终进入人体.镉会使骨质疏松,并造成骨骼变形、骨痛,并引起肝和肾受损等等严重后果. 3 普通电池 普通干电池也含有汞,还含有铅和酸碱,对环境也很有害.因此,在发达国家,废旧电池被列为危险有毒废物,必须单独投放和回收处理,绝不能随便丢弃在自然界中.在德国,废旧电池可以送到每个卖电池的商店,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有关资料显示,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若将废旧电池(浑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或者随手丢弃,渗出的汞及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于土壤、污染地下水,进而进入鱼类、农作物中,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
2023-08-31 14:43:031

风景园林专业就业方向

风景园林专业就业方向如下: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就业方向,主要为园林设计公司所用,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以及管理工作岗位上,从事风景园林规划以及方案设计,还有概念性设计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园林建筑等方面工作。风景园林设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职业道德以及人文素养,掌握风景园林规划以及设计,还有城市各类绿地规划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设计。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具备空间思维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城市绿地和园林,以及园林建筑等的设计,还有效果图表现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从事风景园林设计方案,还有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专业人才。风景园林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风景园林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风景园林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和风景园林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风景园林设计专业人才,必备的能力具备对风景园林设计方面的新知识以及新技能的学习能力,还有相关创新创业能力。具备规划设计表达能力,能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独立完成相关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具备规划设计表述能力,能够用专业术语对设计方案的意图进行熟练表达。
2023-08-31 14:43:061

信息化教学的核心是什么?

信息化教学设计的核心是创设问题情景,提出任务项目,提供相关信息资源,提出评 价标准,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进行探索式学习、资源型学习和协作化学习,所以信息化教 学设计包含了:教学问题的设计;教学过程的设计和组织;学习资源的设计、收集和利用; 新型评价方式和评价量表的设计及实施等。信息化教学是教育者,利用现在的教育媒体信息资源和教育技术方法,进行的双边的教育活动,整个教学过程都秉承着以学习者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的执教理念,“做中学,做中教”。信息化教学设计则是指,为实现一定的教学目标,依据学生的特征、课程内容的主题及环境条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资源,以学为中心,科学地安排教学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要素,以实现教学过程的优化。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本原则:强调“协作学习”,其中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协作,也包括教师间的协作,如实施跨学科、跨年级的基于资源的学习等;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来支持学;以学为中心,注重学习者的学习能力上的培养,教师作为学习的促进者,监控、引导、评价学习进程。教育信息化已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它采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将传统教育和数字化信息相结合,从而提高了教育质量和效率。教育信息化的核心要素是信息技术,它是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和支撑,没有信息技术的支持,教育信息化就无从谈起。信息技术是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和核心,它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数据库、人工智能等。在教育领域,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它可以实现远程教育,让学生可以在家里通过互联网学习;它可以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让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学习资源;它可以实现教学的自动化,让学生可以更加有效地学习。教育信息化需要注意许多细节和注意事项,首先,信息技术的应用要合理,不要过度依赖信息技术,否则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其次,信息技术的安全性要得到保障,要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最后,教育信息化要得到充分的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总之,教育信息化的核心要素是信息技术,它是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和支撑。教育信息化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但同时也需要注意许多细节和注意事项。只有充分认识和把握教育信息化的核心要素,才能让教育信息化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2023-08-31 14:43:102

关于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文

  朋友,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该怎么制作呢?以下是由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校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使____________尽早走向职业化,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省_________ 市_________ 县“____________合作基地”。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合作范围内的《授权书》;   2、向乙方颁发“____________合作基地”的铜牌;   3、负责协助乙方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书”;   4、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文件;   5、负责学生入学资格的审核、面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乙方教学大纲的制定及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7、学生在甲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甲方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甲方负责安排就业。   三、乙方职责   1、负责在当地办理合作办学的有关手续;   2、负责在当地的招生宣传、报名及入学资格的初步审定等事宜,并及时与甲方联系安排学生入学注册;   3、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教学及生活管理,并提供教学所需要的教室及教学设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教学大纲,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   5、负责学生在乙方学习期间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6、乙方办学、培训期间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项目名称   (一)____________班合作项目   1、生源定位: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   2、开班条件:每班不少于40人;   3、合作模式:实施“半年+半年”教学方式;   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每年每生学费____________元。前半年在乙方开班由乙方收取学费_________元,为保证教   学正常进行,乙方可以预留____________元,余款全部交于甲方,甲方从开学后第______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直至余款付清;后半年学生在甲方学习的学费___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收醛如乙方不能独立开班而直接将学生送到甲方学习,则甲方按该生全年学费的___%向乙方返利。   (二)校际直升合作项目:   1、生源定位:初中毕业生;   2、开班条件:每班不少于______人;   3、合作模式:“2+3”五年专或“2+2+2”六年本;   4、招生与管理:乙方招生时可使用“____________”宣传语,学生前两年在乙方学习,期间的一切教学活动由乙方负责。学生入学后须在甲方注册,甲方将进行全程教学监控。学生前两年学业证书由乙方负责颁发,成绩合格者经面试由甲方直接录取,其后在甲方完成大专或本科阶段的相应课程。如乙方不具备独立开班条件亦可将学生直接送入甲方完成“五年专”或“六年本”学业。   5、收费标准及结算办法:前两年学费由乙方根据当地情况自定并收取,同时向甲方缴纳学费的____________%教学质量保证金(不足一万元按一万元收取),为有利于双方长久合作,学生后期到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每年按学费的____________%向乙方返利。   (三)现代办公管理证书培训项目:   1、生源定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教学管理:甲方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并提供师资培训及教材;乙方负责组织招生及正常教学活动;   3、收费办法: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甲方每年一次性收取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四)____________证书项目:   1、生源定位:在校大学生、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等;   2、教学管理:乙方负责组织招生及教学管理,如招生人数超过_______人(已交费),甲方可协助申请开班;   3、收费办法:由乙方根据当地市场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收取费用;甲方每年____________次性收取管理费____________元;   (五)合作代理招生项目   乙方可作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并代表甲方对学生进行预面试。为有利于双方长久合作,学生到甲方学习期间,甲方每年按学费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该生毕业为止。如乙方希望一次性结算的,甲方将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标准加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普通代理标准为:招收1—30人每生____________元、31—60人每生____________元、61—100人每生____________元、101人以上每生____________元)。为解决乙方在当地招生时的流动资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预录费____________元及____________元报名费,甲方统一发放收据,学生入学凭收据可抵等额学费,甲方将此预录费直接冲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五、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授予乙方的________及有关证书:   1、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与甲乙双方合作项目无关的活动;   2、乙方违规办学;   3、乙方违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4、乙方为地市级合作方的,学历班招生低于20人、____________班低于15人,或总数低于40人;   5、乙方为省会级合作方的,学历班招生低于35人、____________班低于20人,或总数低于60人。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于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届时可优先续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学校合作协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借助于地方和企业的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更大空间,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乙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甲方应为乙方优先推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应乙方要求,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承担或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甲方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乙方转让。   3.应乙方要求,可在甲方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校企合作实验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车间"和"产品研发中心",为乙方提供技术讲座、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考证、资料翻译、产品研发及生产等方面的服务,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4.乙方有对甲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或"企业员工培训"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5.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求,为乙方提供企业规划、发展、管理、经营和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6.甲方在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合作、专业实习、人员培训等活动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的教学需要,可在乙方挂牌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就业基地或产学研合作基地",为甲方相关专业学生的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甲方的毕业生。   3.应甲方教学改革需要,乙方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选派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4.应甲方科学研究需要,乙方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参与甲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可另签具体的合作协议。   5.乙方应根据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对甲方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   6.甲方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挂职期间乙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   四、附则   1.为加强沟通和联系,甲、乙双方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不定期的会面研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可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签协议;双方合作过程中因实习、培训、技术开发和咨询、生活安排、劳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加以解决。   3.本协议有效期______年,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4.本协议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仲栽委员会仲栽。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学校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为推动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实践能力的技术型人才,__________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协作、互助、共赢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并分别挂牌为“________________教学基地”和“_________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通过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使双方互惠互利。   2、甲方所属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派遣学生到乙方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期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并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习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教学实习的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3、乙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及规模发展的需要,在甲方建立“定制班”或将需要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在学生培养方面有所侧重;同时乙方可利用甲方的技术知识资源及学生资源,将一部分项目的前期调查及研发或工作量较大的非核心技术任务交学院完成,以降低成本。   4、双方建立合作领导小组,负责产学研合作的指导及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联络与沟通,其中甲方由______负责,乙方由_____负责。   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项目协作。   2、确定实习基地名称和牌匾的制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以扩大企业知名度。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经乙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实习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实习指导。   5、负责实习学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6、教育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乙方订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保密制度等。   7、在特定的实习项目中,为学生购买必要的劳动、工伤等保险。   8、对实习学生故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   9、优先为乙方培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转岗工人提供服务,优先为乙方提供技术咨询和开展技术协作。   (二)乙方   1、充分利用乙方企业的行业优势,根据自身需要对甲方现行的理论教学体系与当前企业实际需求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可在甲方校内成立“人才培养及项目研发基地”。   2、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材料。   4、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价和考核。   5、根据情况酌情为实习师生提供工作午餐,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少量劳动补贴。   6、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素质,可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   7、学生在使用乙方的机器设备时,指导监督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可将预研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以降低成本费用。   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______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其它   1、本协议的附件包括:双方的简介;乙方的设备、设施及技术人员情况等。   2、其他合作内容以附件形式作为补充。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2023-08-31 14:43:111

怎样给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呢如题 谢谢了

如果你是老板你可以这样啊 每个月在员工那里叫他们提交一些怎样改进的办法 然后被有用的给予一点奖励这样你的公司就可以创造效益
2023-08-31 14:43:135

如何组织员工学习单位的企业文化

在世界管理科学原创国美国英语里,在个词叫做:ORIENTATION国法庄严国法尊严
2023-08-31 14:43:143

如何对公司提合理化建议

您好!对公司合理化管理建议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1.在员工的言行中发现对公司经营有利的人才,可向公司建议;2.列出公司现行的管理流程,细分各管理环节与管理制度的对应关系,寻找出管理漏洞,向公司提出解决的建议;3.系统观察公司内部经营环境,寻找是否存在有损公司形象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卫生.员工风纪.服务态度.待客礼仪等都可提出合理化建议;4,注意观察公司外部市场环境,寻找是否存在不利于公司经营的现象。如同业竞争对手的好做法和恶意竞争现象以及公司产品的市场动态等都可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3-08-31 14:42:535

八中少年班内容

负责任的讲确实是在北京中学里最好的。其他中学少年班都没怎么听说过,至于有没有都还是个问号,网上查到的中学少年班里的报道绝大多数是关于八中少年班的,23年教学经验成果,那绝对不是说着玩的。我现在和原少年班的学生是同班,他们给我的感觉是素质非常全面(包括体育方面),能力十分出众,而且做事异常专注,记忆力惊人。以下材料供参考:虽然考生普遍认为今年高考数学、理综较难,但高分考生依然不少,仅海淀区理科600分以上的考生就达到1595名,文科600分以上的考生为164人。24日下午,29名八中少儿班的学生从老师手中接过学生生涯中的第一张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这群年龄在13至15岁的少年考生,今年高考平均成绩达到620.8分,22人在600分以上。14岁的万葭高考成绩达到681分,是少儿班的第一名。23日查分时,当她看到自己“语文138分,数学142分,外语136分,理综265分”的成绩后,不敢相信,反复查看了多次,才欢呼着和陪她一起查分的老师拥抱在一起,嘴里还念叨着“这是真的吗?要是成绩通知单上不是这成绩就惨了。”14岁的龚任飞高考之前就已被保送到北京大学,他的高考成绩达到672分,年龄最小的考生只有13岁,高考成绩达到665分。高考时,老师曾担心他们社会阅历少,作文写的都是孩子话。但他们的语文平均成绩达到118分,这样的表现让老师欣喜。“孩子们的适应能力很强,应对大学的生活没有问题。”少儿班的班主任介绍,前几届毕业的孩子有很多已在高校担任学生干部。少儿班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写满了少年考生彼此之间的祝福和鼓励。“路,是人走出来的。高分,是我们考出来的”、“我们都要相信自己是一个奇迹。”少年考生们对自己信心满满。(清华北大录取线660左右)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2023-08-31 14:42:523

培训学校的企业文化应该是什么?

每个地方但是不一样的
2023-08-31 14:42:515

杨绛散文风赏析

  1、赏析:【杨绛】·风   2、在中国当代文坛,杨绛是一个边缘化的作家,她淡泊而睿智,宁静而坚韧。在文学史上不属于任何一个流派或者文学团体,始终以一种自由主义的姿态出现在文坛。她的创作类型多样,并且她本身兼具翻译家、学者、剧作家等多重身份,这一切都决定了她的创作有独树一帜的特点。首先在题材上呈现出生活化特色,绚烂平淡;其次,在艺术表现上采取严谨的写实手法,平实而细腻。此外,温和、节制的叙事技巧和高远旷达的精神境界使她的散文透露着内在丰富的生命律动。读杨绛散文,深感其文字朴实自然,风格清新细腻,内容耐人寻味,可谓温柔敦厚而又不失机智幽默,貌似平淡而又饱含人生哲理,充满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撼人的艺术张力。尤为感人的是其作品凸现了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东方知识女性人格深处那坚韧刚强、虚怀若谷、与世无争、波澜不惊的优秀品质。她的散文集《干校六记》、《将饮茶》、《杂忆与杂写》自问世以来,多次重印,颇受读者的青睐。   3、古人说:“山之精神写不出,以烟霞写之;春之精神写不出,以草树写之。”因为事物之间并不是完全孤立的,它们互相关联,互相影响,这就为作家提供了一个契机,一种可能,使他们可以把正面“写不出”的事物从侧面写出。“触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风是很难表现的,因为无形无体,无色无味。但杨绛也像这位咏风的诗人一样,运用多种手法,将自然之风逼真、传神地表现出来。   4、作者一开始并不选择大风,而是先写微风。微风对其它事物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它是在“酝酿风暴”,“像蹲伏的猛兽,不在睡觉,正要纵身远眺”;它最平静,但“树叶儿由它撩拨,杨柳顺着它弯腰,花儿草儿都随它俯仰,门里窗里任它出进,轻云附着它浮动,水面被它偎着,也柔和地让它搓揉”,而且“有时候……温柔,有时候亢爽,有时候凄凉,”“微微地笑,轻轻地叹息……”   5、接着便写大风。作者让“流水”与“风”形成对比,突出了“风”受约束、失自由的遭遇。因为风是受着约束的,大风受不了种种阻挡,便将沙石带走,将树叶儿卷光,将墙推倒,将房屋城堡扫个干净,把泥沙吹上半天,把天地捣毁,让太阳没了光辉,人间没了颜色……但风还是得不到自由,无论它怎样猛烈,扔得闷在小小的天地间,由盛怒转为懊恼,由悲哀转为幽恨,由狂欢转为凄凉,由失望转为淡漠……总之作者把无形无体、无色无味的风 写活了。风,有了自己的风格。它的性格是从其它事物中显衬出来的。   6、缄默的智慧、旷达的胸襟和哲人的风度,使杨绛能既人性化、又理性化地观察社会发展的态势和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如果本文仅仅局限于描写自然界中的风,那它也算不得高明。作者表面上写风的千姿百态,其实骨子里是借风表达对世态万象的感悟与思考。“风”已经被赋予了某种象征的意义,譬如人的情感变化,人的生存状态,社会的矛盾纠葛等。“风一辈子不能平静,和人的感情一样。”如同自然界中风的千变万化一样,人情感的海洋上决不会风平浪静,总会有不平静的时候。有时候是微风细浪,有时候是狂风巨浪。对待感情的波澜,既要让它适度释放,又要给予一定的控制。决不能任由情感的风浪肆虐成灾,就像狂风拔掉树木,掀翻房子,吹塌山石,吞没土地一样。天使与魔鬼,就在一念之间。同样,社会人生也是错综复杂的矛盾统一体。对待社会矛盾,不能采取压制的方式,而应该让它有适度释放的机会,否则,也会像飓风一样酿成社会的大动乱。对待激化了的矛盾,不必惊慌失措,因为任何矛盾最终都是可以解决的,如同由强变弱的风一样:“末了,像盛怒到极点,不能再怒,化成恹恹的烦闷懊恼;像悲哀到极点,转成绵绵幽恨;狂欢到极点,变为凄凉;失望到极点,成了淡漠。风尽情闹到极点,也乏了。”杨绛将对生活的细腻体验和敏锐的感受诉诸平实而又不失生动、形象、机趣的语言,将强烈的感情色彩化为含蓄深刻的思想意蕴,铸就了“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艺术魅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散文更经久耐读,艺术上也更胜一筹。   7、而此文的语言生动形象,意蕴丰富;结构严谨完美,开合有度;立意富于哲理,阐述时能接示事物间的辩证联系,且内涵丰富,留给读者极其广阔的联想、想象空间。有人说,杨绛的文字,如一方玉。外表朴素,不炫示,叫人望去油然生宁静心情;她还准确、节制,不枝不蔓,叫人体会到一种清洁之美;玉当然又绝不冷硬,她显出温和,淡淡却持久地散发;还有润泽,透漏着内在丰富的生命律动,总是在冷静地叙述中,给读者以思考的余地。
2023-08-31 14:42:511

铁肩担道义,( )。

是问下句吗?妙手著文章 汗下
2023-08-31 14:42:513

智慧矿山哪些功能?

北京龙德时代智慧矿山系统:包括如下系统1.智慧水质监控2.智慧供水官网与大巷防尘系统3.智慧综采防尘4.智慧综掘防尘 5.智慧普掘防尘6.智慧喷浆防尘7.智慧装载点防尘8.化学物质监控,开发同时监测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烟雾等集成为一个综合传感器,9.物理因素监控 噪声监控联系人:赵冲
2023-08-31 14:42:475

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方案

快乐童年从你我开始!
2023-08-31 14:42:476

技校校企合作劳动实践,中途不想干了,特别难受,不适应,想回家,学生工16岁,协议书让干三个半月?

兄弟,就说生病了,请病假就行了。不要说合同结束 。
2023-08-31 14:42:462

什么是演讲

著名演讲家、北京大学演讲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演讲协会顾问、青岛市演讲与演唱协会主席侯希平老师关于演讲的定义:1、被误解的演讲不会表演,就不会演讲。演讲,演讲,边演边讲,就是演讲。2、一般性解释的演讲演讲就是讲话者在特定的时间与环境中,借助有声语言(为主)和态势语言(为辅)的艺术手段,面对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交流信息,从而达到感召听众,并促使其行动的一种现实的公众表达活动。 3、词典里的演讲“演讲”在词典中的解释:演讲也叫演说,就某个问题对听众说明事理,发表见解。我们应当尊重词典的解释,简单地说,演讲就是当众说明事理,发表见解的行为。那么,说明事理需要表演吗?发表见解需要表演吗?不需要!结论:演讲的”演”字不是表演的意思。是演绎的意思,有展现、表现、推演等含义。4、演讲是什么?广义地说,演讲是天赋人类的本能, 是优秀人群的技能, 是艺术化表达思想的工具,是生活化发表见解的讲话形式。怎样发表见解?如果没自己的思想,那叫传达他人声音,莫名其妙;如果没自己的见解,那叫朗诵他人作品,浪费口舌;如果没有故事或事实,那叫干干巴巴,毫无根据,令人费解;如果没逻辑关系,没有推理、议论,那叫东拉西扯,胡言乱语;如果没表情、没手势、没情感、没音色,那叫没有讲话风采;所以,从演讲的性质出发,从演讲的特点出发,从演讲的效果出发,归纳出演讲的概念是:演讲就是有思想、有见解、有故事、有逻辑、有风采的当众讲话。这个演讲的概念是最简单,最具体,最直接揭示演讲本质的定义。
2023-08-31 14:42:461

管理的模式意义是什么?

1.亲情化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利用家族血缘关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即内聚功能,也就是试图通过家族血缘关系的内聚功能来实现对企业的管理。从历史上看,虽然一个企业在其创业的时期,这种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确实起到过良好的作用。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尤其是当企业发展成为大企业以后,这种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就很快会出现问题。因为这种管理模式中所使用的家族血缘关系中的内聚性功能,会由其内聚性功能而转化成为内耗功能,因而这种管理模式也就应该被其他的管理模式所替代了。我国亲情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在企业创业时期对企业的正面影响几乎是99%,但是当企业跃过创业期以后,它对企业的负面作用也几乎是99%。这种管理模式的存在只是因为我们国家的信用体制及法律体制还非常不完善,使得人们不敢把自己的资产交给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使用,因而不得不采取这种亲情化管理模式。2.友情化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也是在企业初创阶段有积极意义。在钱少的时候,也就是在哥们儿为朋友可以而且也愿意两肋插刀的时候,这种模式是很有内聚力量的。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尤其是企业利润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哥们儿的友情就淡化了,因而企业如果不随着发展而尽快调整这种管理模式,那么就必然会导致企业很快衰落甚至破产。3.温情化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强调管理应该是更多地调动人性的内在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很快地发展。在企业中强调人情味的一面是对的,但是不能把强调人情味作为企业管理制度的最主要原则。人情味原则与企业管理原则是不同范畴的原则,因此,过度强调人情味,不仅不利于企业发展,而且企业最后往往都会失控,甚至还会破产。有人老是喜欢在企业管理中讲什么温情和讲什么良心,认为一个人作为企业管理者如果为被管理者想得很周到,那么被管理者就必然会有很好的回报,即努力工作,这样企业就会更好地发展。可见,温情化管理模式实际上是想用情义中的良心原则来处理企业中的管理关系。在经济利益关系中,所谓的良心是很难谈得清楚的。良心用经济学的理论来讲,实际上就是一种伦理化的并以人情味为形式的经济利益的规范化回报方式。因此,如果笼统地讲什么良心,讲什么人性,不触及利益关系,不谈利益的互利,实际上是很难让被管理者好好干的,最终企业都是搞不好的。管理并不只是讲温情,而首先是利益关系的界定。有些人天生就是温情式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往往是心慈手软,然而在企业管理中利益关系的界定是“冷酷无情”的,对利益关系的界定,到一定时候“手不辣”、“心不狠”是不行的。只有那种在各种利益关系面前“毫不手软”的人,尤其对利益关系的界定能“拉下脸”的人,才能成为职业经理人。例如,如果有人下岗的时候哭哭啼啼,一个人作为管理者心软了,无原则地可怜下岗者而让他上岗了,那这个人就完全有可能成不了职业经理人。4.随机化管理模式在现实中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民营企业中的独裁式管理。之所以把独裁式管理作为一种随机化管理,就是因为有些民营企业的创业者很独裁。他说了算,他随时可以任意改变任何规章制度,他的话就是原则和规则,因而这种管理属于随机性的管理。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行政干预,即政府机构可以任意干预一个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最后导致企业的管理非常的随意化。可见,这种管理模式要么是表现为民营企业中的独裁管理,要么是表现为国有企业体制中政府对企业的过度性行政干预。现在好多民营企业的垮台,就是因为这种随机化管理模式的推行而造成的必然结果。因为创业者的话说错了,别人也无法发言矫正,甚至创业者的决策做错了,别人也无法更改,最后只能是企业完蛋。5.制度化管理模式所谓制度化管理模式,就是指按照一定的已经确定的规则来推动企业管理。当然,这种规则必须是大家所认可的带有契约性的规则,同时这种规则也是责权利对称的。因此,未来的企业管理的目标模式是以制度化管理模式为基础,适当地吸收和利用其他几种管理模式的某些有用的因素。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制度化管理比较“残酷”,适当地引进一点亲情关系、友情关系、温情关系确实有好处。甚至有时也可以适当地对管理中的矛盾及利益关系做一点随机性的处理,“淡化”一下规则,因为制度化太呆板了。如果不适当地“软化”一下也不好办,终究被管理的主要对象还是人,而人不是一般的物品,人是有各种各样的思维的,是具有能动性的,所以完全讲制度化管理也不行。适当地吸收一点其他管理模式的那些优点,综合成一种带有混合性的企业管理模式。这样做可能会更好一点。这恐怕是中国这十几年来在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方面,大家所得出的共识性的结论。6.系统化管理模式企业的系统化标准化统筹化的管理是通过完成企业组织机构战略愿景管理、工作责任分工、薪酬设计、绩效管理、招聘、全员培训、员工生涯规划等七大系统的建立来完成的。这样的好处是有利于企业的快速扩展,因为在你用这一套系统打造完一个企业管理的标准模版的时候,旗下的分公司或者代理都能简单的复制,就这降低了扩展的难度。这就是企业组织系统最大可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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