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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利息如何资本化,怎样操作的

2023-09-15 08: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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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SXyd

随着资本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如果收购方资金不足,通常采用商业并购贷款或是信托融资的方法融资。在此情况下,并购贷款利息和信托融资利息如何资本化才能保证利益最大化呢?小编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并购贷款利息资本化

在中国的银监部门推出商业并购贷款政策之前,企业不能公开的使用银行贷款开展并购,所以也就不存在并购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问题。2008年,银监会推出商业并购贷款政策后,为股权并购而发生贷款的情况增多,这部分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我认为不可,原因是并购贷款利息不符合利息资本化的条件。分析如下:

关于利息费用资本化的规定,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该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该准则第五条规定“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根据上述描述,并购贷款利息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一)投资一旦确定,从签约、付款到工商登记过户一般不需要很长时间(前期的选择和洽谈过程不包括在内),一般情况下,付款之后甚至签约之后,被收购企业的权益就归属于收购方了。

(二)从企业取得并购贷款时间看,并购贷款一般在企业取得并购股权后才可取得。因为提供并购贷款的银行一般都要求以并购股权作为质押,并购股权也只有等到过户手续完成后,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都完成了,并购也就完成了。这时候,企业才拿到并购贷款(可见对并购贷款操作的某些规定是非常迂腐可笑的,一般情况下,不支付资金,被收购方又怎么可能同意办理股权过户呢?所以与之相关的是各种名目的过桥贷款的出现)。所以,也就不存在在购建过程中发生借款利息的问题。即使个别情况,企业在并购还没完成前已经取得了并购贷款,这个过程也是较短的,一旦收购完成,就需要停止资本化。从重要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也没有资本化的必要。

(三)并购完成后,收购方就会取得相应收益,并购贷款的利息就是取得收益的成本,从收入费用配比角度,这部分利息也不宜资本化。

二、信托融资利息资本化

通过信托融资收购企业股权的一般路径是:收购方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协议——信托公司代持被收购企业股权——收购方与信托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收购方实际行使在被收购企业中的管理权——收购方逐步从信托公司收回被收购企业股权。

与并购贷款操作方式不同,信托融资并购是取得对收购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在先,而支付资金在后。

这时候,收购方要支付给信托公司代价就包含信托本金和利息,这部分利息实际上已经转换为收购代价,是可以资本化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条规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这时候,收购方支付的现金中就包含了利息,所以利息自然就是收购成本的一部分。由于收购方一般实际享有信托公司代持股权阶段的被收购方收益,所以,对于该段期间的被投资方分红,可以相应减少收购方的投资成本,如此实际上也可以抵减信托融资利息实际资本化所带来的投资成本的增加。另外,收购方在账务中录入了投资成本后,就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公允值计量,这是后话。

综上,我们可知并购贷款利息以及信托融资利息都可以资本化来达到资本的利益优化,在企业并购融资中,由于融资方式的不同,贷款利息的资本化方式也不尽相同。

(来源:资云网)

max笔记

应期间费用,只有贷款已经用于项目开始时产生的才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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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

并购贷款指的是商业银行向并购的企业或者并购方的控股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的本币或者外币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企业并购常见的一种融资手段,当企业遇到资金问题的时候,可以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并购贷款的特点如下:最高额度为并购交易对价的5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并购方为境内注册企业,目标企业注册地不限、要求并购方和目标企业具有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担保。
2023-09-05 02:05:011

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

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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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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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流程:申请:企业可以向银行各级对公营业机构提出并购贷款申请;担任并购财务顾问参与前期尽职调查:银行将结合企业的贷款申请,安排专业团队就并购交易结构、目标企业相关情况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融资方案设计:根据企业的并购贷款需求和前期尽职调查结果,提出融资方案和相应贷款条件;申报审批:将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并购融资方案申报审批;签订并购贷款业务合同和提款:并购贷款经我行审批同意后,拟订并签署贷款合同,落实提款先决条件后可支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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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贷款组合贷款是什么意思组合贷款的意思其实就是指既办理公积金贷款又办理商业贷款,使用这两种贷款方式来进行组合。一般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如果贷款人正常缴纳的公积金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可以优先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在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再去申请贷款的组合。在办理贷款组合时,可以通过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商业贷款。若是选择组合式的贷款,那么申请人需要带上自己的合同以及开发商的许可证复印件,同时还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公积金卡到公积金中心去申请,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填写一个申请表。然后会由银行来进行审批,同时由银行来计算贷款的额度。如果一切都没有问题,那么申请人需要去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接下来再到房管部门需要办理贷款的担保手续。如果没有问题的话,银行最后才会把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的账户。贷款下户是什么意思贷款下户是指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需要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实地调查,以证实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称之为贷款下户。贷款下户是银行审批贷款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银行了解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判断贷款人的信用状况,有助于银行确定贷款的安全性。贷款下户的内容主要包括:贷款人资料的审核、贷款人的身份证明、贷款人的家庭情况、贷款人的收入状况等。贷款下户也可以称为实地调查,它是银行审批贷款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助于银行判断贷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贷款的安全性。贷款下户是一种实地调查,主要是为了证实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有助于银行审批贷款,确定贷款的安全性。贷款下户主要包括:贷款人资料的审核、贷款人的身份证明、贷款人的家庭情况、贷款人的收入状况等,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环节。贷款下户是银行审批贷款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银行了解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判断贷款人的信用状况,有助于银行确定贷款的安全性。贷款下户的内容主要包括:贷款人资料的审核、贷款人的身份证明、贷款人的家庭情况、贷款人的收入状况等,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环节。贷款下户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银行了解贷款人的实际情况,有助于银行确定贷款的安全性。贷款下户的内容主要包括:贷款人资料的审核、贷款人的身份证明、贷款人的家庭情况、贷款人的收入状况等,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环节。贷款下户可以帮助银行判断贷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是银行审批贷款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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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的主要风险点有哪些

1、并购贷款业务风险防范:与一般的商业贷款相比,并购贷款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高,并购的风险也较大,加大了银行在并购贷款风险管理上的难度。2、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人才匮乏:按照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的实际操作水平,要完成包括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在内的多项主要并购环节的管理控制工作,难度系数相当大。3、股权投资存在法律障碍问题:并购贷款的放行也引发了对商业银行从事股权投资问题的关注,商业银行未来将作为一方主体参与到有贷款支持的并购交易中,一旦并购失败,商业银行将可能被动成为股权承接者,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在持有用于抵债的股权问题上尚存在法律障碍。4、并购贷款业务客户资源储备不足问题:现在并购贷款的客户选择,倾向于选择国有大型企业并购项目,还有较为熟悉的传统客户国有大型企业,这样有利于其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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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就是用来并购,买房的贷款也只能用来购买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购贷款需要签订合同,并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按照程序进行并购。法律客观:《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一 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五)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2023-09-05 02:06:071

建行并购贷款比例是多少

60%。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建行并购贷款比例是60%,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超过5%。并购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并购方或因其并购交易而设立的子公司SPV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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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操作流程

组合贷款的流程组合贷款申请流程: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第二步:银行审核。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第七步:银行划款。《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组合贷款流程组合贷款是一种复合性贷款,它将多种贷款方式结合在一起,使贷款人能够以最佳的组合方式获得更多的贷款优惠,以满足贷款人的贷款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组合贷款的流程,包括客户需求确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签署、贷款放款等环节。1. 客户需求确认首先,客户需要向银行提出组合贷款的需求,银行会根据客户的贷款需求,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确定客户是否符合组合贷款的要求,以及客户需要什么样的组合贷款。2. 贷款申请客户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明、财务记录、信用报告等,以便银行审核申请人的资质,确定是否符合组合贷款要求。3. 贷款审批提交申请后,银行会对客户的资质和贷款需求进行审核,确定客户是否符合组合贷款的要求,以及客户需要什么样的组合贷款。4. 贷款签署如果审核通过,银行会提供给客户一份贷款合同,客户需要仔细阅读,确认无误后,签署合同,确认贷款事宜。5. 贷款放款客户签署合同后,银行会将贷款款项放款到客户账户,客户可以根据贷款合同的要求,按时还款。组合贷款是一种复合性的贷款,它将多种贷款方式结合在一起,使贷款人能够以最佳的组合方式获得更多的贷款优惠,以满足贷款人的贷款需求。组合贷款流程包括客户需求确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签署、贷款放款等环节。只有按照正确的流程,才能确保组合贷款的顺利完成。贷款挪用 如何处理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首先是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若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挪用贷款的人就会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处理。一、挪用贷款资金挪用贷款资金指的是将贷款资金用于了开支范围外的项目等其他方面或借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的行为。如建设生产线的专项贷款,用于了够买其他设备项目。“挪用”从使用范围来看是指不经银企双方同意,将贷款资金的用途彻底改变用于其他用途,完全违背了该贷款合同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且贷款资金已使用完毕或部分使用,账务已作处理。二、挪用资金行为的认定(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在银行上班的职员,是不得挪用他人的贷款资金的,否则一旦挪用的数额超过一万元,且在挪用之后,三个月内没有将挪用的资金返还,那么挪用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罪。三、为减少和提防贷款挪用,可以:首先是严格授信管理,核实客户信贷资金用途,从源头上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客户经理要尽职调查,真实反映客户信贷资金用途,防止客户虚构交易事实,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风险经理要严格审查,全面揭示资金可能被挪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并在授信批复中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要求。然后是落实用信条件,保证信贷资金适度合理投放。最后是加强日常账户资金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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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并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并购贷款业务管理,防控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份,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经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在并购方和目标企业之间进行,也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间接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为满足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第四条,办理并购贷款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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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必须合并吗为什么

并购贷款并不一定需要合并。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实体。在某些并购交易中,合并是为了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和实现协同效应。此时,合并贷款需要考虑。然而,并购交易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如收购或资产购买等。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需要将两个公司合并,而是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在这种情况下,贷款是为了资助收购或购买资产,而不需要合并贷款。工商银行在提供并购贷款时,会根据具体的交易结构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批。他们会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公司的财务状况、交易的可行性和风险等。最终,贷款的结构和要求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是合并贷款,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贷款安排。
2023-09-05 02:07:181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组合贷款的流程组合贷款申请流程: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第二步:银行审核。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第七步:银行划款。《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贷款计息方式贷款计息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贷款金额的利息计算方式,它是一种金融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的重要参考指标。本文将介绍贷款计息方式的基本原理,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贷款计息方式,并分析其优缺点,以及贷款计息方式与贷款期限之间的关系。一、贷款计息方式的基本原理二、常见的贷款计息方式1、等额本息计息方式2、等额本金计息方式3、到期还本付息计息方式三、贷款计息方式的优缺点四、贷款计息方式与贷款期限的关系贷款计息方式是一种金融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等额本息计息方式、等额本金计息方式和到期还本付息计息方式等,每种贷款计息方式都有其优点和缺点,贷款期限也是影响贷款计息方式的重要因素。贷款计息方式是指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贷款金额的利息计算方式,它是一种金融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的重要参考指标。贷款计息方式的基本原理是,借款人按照贷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在贷款期间按期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到期还本。常见的贷款计息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计息方式、等额本金计息方式和到期还本付息计息方式。等额本息计息方式是指每月还款金额相等,每月还款金额中的本金部分和利息部分不同,每月还款金额的本金部分逐月递减,而利息部分逐月递减,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中仅有本金,没有利息。等额本金计息方式是指每月还款金额相等,其中本金部分相等,而利息部分逐月递减,最后一期还款金额中仅有利息,没有本金。到期还本付息计息方式是指每月还款金额仅有利息,到期时一次性还本金,利息按期付息。贷款计息方式的优缺点各有不同,等额本息计息方式的优点是每月还款金额固定,可以更好的控制财务,但缺点是总利息费用较高;等额本金计息方式的优点是总利息费用较低,但缺点是每月还款金额逐月递减;到期还本付息计息方式的优点是总利息费用较低,但缺点是还款压力较大。贷款计息方式与贷款期限也有密切的关系,贷款期限越长,每月的还款金额越小,但总利息费用也越高,反之,贷款期限越短,每月的还款金额越大,但总利息费用也越低。因此,在选择贷款计息方式时,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综合考虑贷款计息方式的优缺点,以便取得最佳效果。本文从贷款计息方式的基本原理、常见的贷款计息方式、贷款计息方式的优缺点以及贷款计息方式与贷款期限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对贷款计息方式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分析,指出了贷款计息方式的重要性,以及在选择贷款计息方式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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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必须超过51%的控制权吗

不必须。根据查询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得知,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只为持有51%以上控制权收购提供贷款,对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不是超过51%的控制权。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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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的对象是(  )。

【答案】:D并购贷款是指银行为境内企事业法人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以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发放的贷款。
2023-09-05 02:07:411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并购贷款是商业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贷款产品,根据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的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整个并购所产生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的比例不得高于50%。而对于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的情况,并购贷款的期限可延长至7年。一是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二是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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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是否可以用于破产重整

是。通过查询并购贷款信息显示可知,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并购是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手段,也是进入新行业、新市场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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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是指机构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其中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1、受让现有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东的股权,获得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2、认购新增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参与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获得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3、收购资产,是指并购方通过资产收购方式取得目标企业拥有的全部或大部分实质性资产或核心资产的所有权。4、承接债务,是指并购方通过承接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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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是指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 商业银行法 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那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有以下几点: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五) 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前,应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相应的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向监管机构报告后实施。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所列条件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发生的并购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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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并购贷款不得支持以下续贷相关类型的收购。日前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这不但意味着金融"国九条"中明确提出的"通过并购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短短一周内便得以落地生根,更意味着,国内商业银行将可凭借新规所"贷"来的话语权,所谓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制定的《贷款通则》,银行贷款是禁止流入股权领域的。在过去12年间,并购贷款是非法的直至12月3日金融"国九条"出炉,才明确地在第五条中首次提出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相关知识: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商业银行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维护银行业合法稳健运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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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2:09:381

购置物业一定要并购贷款吗

不一定。根据查询物业购置业务办理流程得知,购置物业不一定要并购贷款,有购置意向且符合购置要求的,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物业价值,若没有意向,则不需要聘请。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2023-09-05 02:09:451

并购贷款资金可以用于置换前期由自有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吗?

并购贷款资金是可以用于置换前期由自有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并购方可利用一部分自筹资金即可完成收购,而且并购贷款融资费用较固定,并购方可在最大限度上享受被收购企业业务价值增长所带来的回报。资金成本较低,相对股权融资,通过银行债务类融资资金成本较固定,且成本较低。期限较长并购贷款期限可达5年,满足并购业务长期投资的需求。资金稳定,并购业务通常较为复杂,银行资金来源稳定,可减少并购方资金安排不合理致使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并购贷款资金的介绍:税收优势并购贷款利息可作为费用抵扣缴税基数。贷款期限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由贷款双主根据并购交易的完成时间,以及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及并购方的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正常情况下有战略性的并购需求的企业,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和行业整合,市场前景好、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
2023-09-05 02:09:541

我想问一下并购贷款可以购买商业房产吗

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所以并购贷款可以购买商业房产。并购贷款投向房地产开发土地并购或房地产开发土地项目公司股权并购的,应按穿透原则管理,拟并购土地项目应完成在建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更多关于并购贷款可以购买商业房产吗,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3e95f161583840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9-05 02:10:071

并购贷款可否用于关联交易

关联公司股权转让可做并购贷款,企业并购贷款的必须条件:1、并购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在本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相对收购目标企业由绝对优势。2、并购方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实际经营的目标企业,而不是仅收购目标企业部分股权或资产而不能实际控制目标企业。3、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 、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的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4、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5、自筹资金已足额到位。6、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抵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并购是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手段,也是进入新行业、新市场的重要方式。所规范的并购贷款是用于支持我国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标企业的并购交易。
2023-09-05 02:10:261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条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答案】:A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还有一些专门的风险管理要求,具体包括:1.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2.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3.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4.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5.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6.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7.商业银行应具有与本行并购贷款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熟悉并购相关法律、财务、行业等知识的专业人员。
2023-09-05 02:10:341

(2022年7月真题)商业银行发放并购贷款,需要重点分析的风险有()

【答案】:A、B、D、E商业银行办理并购贷款业务,要在全面分析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评估并购贷款的风险,涉及跨境交易的,还应分析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过境风险。
2023-09-05 02:10:421

房地产并购贷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并购贷款,是指机构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其中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1、受让现有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东的股权,获得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2、认购新增股权,是指并购方通过参与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增资扩股行为,获得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3、收购资产,是指并购方通过资产收购方式取得目标企业拥有的全部或大部分实质性资产或核心资产的所有权。4、承接债务,是指并购方通过承接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023-09-05 02:10:491

并购贷款业务的主要增信措施包括哪些

1、引入有实力的股东企业如果有个实力强大的机构作为股东,银行会倾向于认为股东会提供好的项目资源和风控能力,也会出于品牌的考虑而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担保,对企业的信任度也会提升。总体来说,目前来看最有效的增信方式是第三方担保以及与履约信用保险。当然,这也与合作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实力密切相关。2、第三方担保担保是常见的增信方式。目前行业通行的是第三方担保的模式。根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3、增加银行信用包括结算信用和借款信用:结算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在现金结算情况正常,未发生过违反结算纪律、退票、票据无法兑现和罚款等不良纪录。借款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曾发生过银行借款的,无逾期贷款或欠息等无力偿债现象。
2023-09-05 02:11:101

并购贷款可以信用吗

可信。并购贷款信用等级是根据平时信用决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购贷款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情形对并购贷款风险的影响,贷款需要按时还本付息。
2023-09-05 02:11:261

企业并购贷款有哪些优势

01 对比民间贷款,私募资本等融资方式,并购贷款的成本相对较低。并且并购贷款在资金使用上也不会过多的限制 02 并购贷款期限相比其他渠道来说比较长,能够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长期使用 03 保障了企业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增大的效果。因为并购后,企业就取得了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对目标公司在效率以及工作方式上也有很大的提高 04 并购贷款对于保护企业并购信息有很大的好处。相比于普通贷款对于并购信息的开放性来说,并购贷款可以有效的隐藏并购信息 05 对于以后管理层的收购做了很好的铺垫,这种优点是站在长远的角度考虑的。可能一开始并不能立刻展现出来,但是时间长了就会有效果 06 实现了企业并购收益的最大化,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收购方充分利用了财务杠杆,把开支情况降低,从而实现并购收益的最大化
2023-09-05 02:11:341

信托公司并购贷款,形式有什么?

主要会通过信托来运行。其中包含了很多基本的操作,比如说证券投资信托,比如说是股权或者贷款的信托。
2023-09-05 02:11:425

流贷置换并购贷款

随着信贷额度的逐步放松,房地产并购开始升温。一个市场也开始向私营企业开放。3月初,碧桂园和美的地产分别与招商银行签署了150亿元和6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M & amp一条融资线专门用于房地产并购。一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并购。a基金、资产证券化和由并购衍生的创新融资产品;a-相关业务需求。这两家房企也成为首批获得并购融资额度的民营房企。并购后的贷款。a贷款不再纳入“三条红线”指标。此前,M & ampa资金主要由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支持。房地产并购。a .贷款对私营住房企业开放国信证券认为,碧桂园可获150亿并购;a融资额度因为公司经营稳定,信用质量高,融资渠道畅通。作为优质龙头房企,受益于政策导向,显示出融资优势。据了解,截至2021年年中,其平均融资成本为5.39%,现金短债比为2.1,现金流动性较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至于并购。获得该行融资额度后,碧桂园表示将与招商银行在房地产并购方面建立深度战略合作关系。a融资。碧桂园并购的发展。一个企业将得到充分的支持,从而更好地把握并购。市场中的机会。虽然并购的融资额a没有龙头房企碧桂园高,同样获得融资金额的美的地产率先并购;a .早在获得融资之前就开展活动。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月23日,美的置业从郑融地产手中接管了天津西青和江竹梅住宅项目51%的股权,因此美的置业成为该项目的唯一股东。上述两家民营企业的并购途径。融资额度与信用额度的逐步放宽有关。去年12月,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启动了对房地产并购的融资支持。这一政策的核心是鼓励商业银行、银行间市场等。积极提供金融服务,即贷款和债券,以支持这种兼并和收购。由于三条红线的限制,类似的并购压力依然存在。直到2023年1月,市场报道称M & ampa贷款不再纳入“三条红线”指标。政策的不断宽松,强化了企业并购的动力。2023年1月17日,浦发银行拟发行50亿债券用于并购;贷款,这是第一次并购。金融机构发行的房地产项目a主题债券。在金融机构的积极努力下。a融资已逐渐开始流入市场。从招商蛇口,到华润置地,再到碧桂园,被扶持的房企名单逐渐扩大,被扶持的房企也逐渐从央企、国企扩大到民企。在上述两家民营企业接受并购的同一天。银行授予的融资额度,福州万科获得了并购。兴业银行贷款近30亿元,用于支持福州万科通过股权收购、整体交易等方式补充在建项目资金。这次并购。贷款也被认为是一个信号,支持房地产并购。a开始更有针对性了。政策倾向于支持优质房企收购有风险有困难的大型房企的优质项目,但这能把有风险的企业拉出泥潭吗?房企融资环境的改善这是民营企业并购房地产的一个缩影。a贷款。3月,房企融资端开始吹暖风。刚刚过去的2月,根据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2023年2月100家典型房企融资总额为398.17亿元,环比下降58.9%,同比下降58.8%。融资额创2018年1月以来新低。与此同时,柯睿认为3月1日,碧桂园公告称,碧桂园地产拟在中国发行的本金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已获准注册;3月2日,据上交所披露,荣盛控股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270天;同日,北京住建集团16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获接纳。从融资投向来看,除碧桂园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进一步帮助公司稳健经营外,其他房企募集资金大部分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和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事实上,3月也是房企还债的高峰期。据克尔瑞研究所统计,今年3-6月,170家房企约1809亿元债券到期。具体来看,3月份是公司债集中到期的月份,合计约589亿元,占上半年到期债券总额的32.6%。房企偿债压力仍在,但随着近期政策利好,房企频频发债,房地产融资环境边际也在改善。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表示,近期部分房企正常融资需求逐步得到满足,房企发债回暖势头显现。值得一提的是,3月2日,河南省房地产协会发布《关于统计上报开发企业(项目)融资需求的通知》,拟在房地产领域开展专项银企对接。根据省住建厅要求,统计开发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旨在为房企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类似的操作在很多城市都有,有的市政府会牵头匹配,而河南是从各省的角度来做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该政策明确了银企对接政策的落实,为房企融资端提供了更好的护航,对后续改善房企财务状况、活跃房企经营活动有积极作用。相关问答:
2023-09-05 02:12:321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相应并购贷款期限可延长至7年。《指引》修订以优化并购融资服务为核心,在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提升并购贷款服务水平。一是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二是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5 02:12:591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并购贷款的使用范围就是用来并购,买房的贷款也只能用来购买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购贷款需要签订合同,并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按照程序进行并购。【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一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五)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
2023-09-05 02:13:121

并购贷款的贷款政策

为了保障贷款的安全性,此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贷款禁止投入股权领域,1996年央行制定的《贷款通则》规定,商业银行不许提供并购贷款。2005年以来,商业银行经事前向银监会报批确认合规后,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华能、国航发放了相应贷款,用于从事股权并购,即所谓的“ 一事一批”制度。“一事一批”制度的普遍模式是:商业银行先出具有条件的融资承诺函,向监管机构请示确认办理股权融资业务的合规性,获得批准后再实际发放贷款。2008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灾后重建的财政支出、税收、金融、产业扶持等多方面政策,其中提到“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2008年12月3日,国务院部署的“金融国九条”第五条中明确提出“通过并购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3年11月4日,银监会为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一批产能,将并购贷款期限最多延长至7年。目前,我国并购融资制度十分不完善。《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实际上禁止金融机构为股权交易的并购活动提供资金;对企业债的发债主体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同时,债券的发行还有年度总额度的控制,利率水平的管制和用途的限制;权益融资方面,我国由于公开发行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效率较低。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各银监局,开发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规范银行并购贷款行为,提高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银行业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我会制订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现将该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五) 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前,应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相应的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向监管机构报告后实施。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所列条件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发生的并购贷款业务。二、商业银行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要在构建并购贷款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满足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三、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发现商业银行不符合并购贷款业务开办条件或违反《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并购贷款风险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暂停并购贷款业务等监管措施。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增强银行业竞争能力,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第五条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制定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发展并购贷款业务的目标、并购贷款业务的客户范围及其主要风险特征,以及并购贷款业务的风险承受限额等。第七条商业银行应按照管理强度高于其他贷款种类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并购贷款管理制度和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业务流程、内控制度以及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购贷款的风险。第二章风险评估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在全面分析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评估并购贷款的风险。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涉及跨境交易的,还应分析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资金过境风险等。第九条商业银行评估战略风险,应从并购双方行业前景、市场结构、经营战略、管理团队、企业文化和股东支持等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一)并购双方的产业相关度和战略相关性,以及可能形成的协同效应;(二)并购双方从战略、管理、技术和市场整合等方面取得额外回报的机会;(三)并购后的预期战略成效及企业价值增长的动力来源;(四)并购后新的管理团队实现新战略目标的可能性;(五)并购的投机性及相应风险控制对策;(六)协同效应未能实现时,并购方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或退出策略。第十条商业银行评估法律与合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一)并购交易各方是否具备并购交易主体资格;(二)并购交易是否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三)法律法规对并购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有限制性规定;(四)担保的法律结构是否合法有效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五)借款人对还款现金流的控制是否合法合规;(六)贷款人权利能否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七)与并购、并购融资法律结构有关的其他方面的合规性。第十一条商业银行评估整合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并购双方是否有能力通过以下方面的整合实现协同效应:(一)发展战略整合;(二)组织整合;(三)资产整合;(四)业务整合;(五)人力资源及文化整合。第十二条商业银行评估经营及财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分析以下内容:(一) 并购后企业经营的主要风险,如行业发展和市场份额是否能保持稳定或呈增长趋势,公司治理是否有效,管理团队是否稳定并且具有足够能力,技术是否成熟并能提高企业竞争力,财务管理是否有效等;(二) 并购双方的未来现金流及其稳定程度;(三)并购股权(或资产)定价高于目标企业股权(或资产)合理估值的风险;(四)并购双方的分红策略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五)并购中使用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及其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六)汇率和利率等因素变动对并购贷款还款来源造成的影响。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在全面分析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审慎的财务模型,测算并购双方未来财务数据,以及对并购贷款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关键财务杠杆和偿债能力指标。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在财务模型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情形对并购贷款风险的影响。上述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并购双方的经营业绩(包括现金流)在还款期内未能保持稳定或呈增长趋势;(二)并购双方的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团队不稳定或不能胜任;(三)并购后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未能产生协同效应;(四)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尤其是并购方与目标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形。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在全面评估并购贷款风险的基础上,综合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借款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等,并提出并购贷款质量下滑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形成贷款评审报告。第三章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个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类别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第十八条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第十九条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具有与其并购贷款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熟悉并购相关法律、财务、行业等知识的专业人员。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中加强专业化的管理与控制。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在内部组织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门团队,对本指引第九条到第十五条的内容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前款所称专门团队的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可根据并购交易的复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有关调查并在风险评估时使用该中介机构的调查报告。有前款所述情形的,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并通过书面合同明确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保证,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原则上,商业银行对并购贷款所要求的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贷款种类。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商业银行应采用更为审慎的方法评估其股权价值和确定质押率。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并购贷款风险评估结果,审慎确定借款合同中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分期还款计划、担保方式等基本条款的内容。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保护贷款人利益的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一)对借款人或并购后企业重要财务指标的约束性条款;(二)对借款人特定情形下获得的额外现金流用于提前还款的强制性条款;(三)对借款人或并购后企业的主要或专用账户的监控条款;(四)确保贷款人对重大事项知情权或认可权的借款人承诺条款。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通过本指引第二十七条所述的关键条款约定在并购双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一)重要股东的变化;(二)重大投资项目变化;(三)营运成本的异常变化;(四)品牌、客户、市场渠道等的重大不利变化;(五)产生新的重大债务或对外担保;(六)重大资产出售;(七)分红策略的重大变化;(八)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款条件以及与贷款支付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至少包括并购方自筹资金已足额到位和并购合规性条件已满足等内容。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有义务在贷款存续期间定期报送并购双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以及贷款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定期评估并购双方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定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来源是否匹配。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密切关注借款合同中关键条款的履行情况。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低于其他贷款种类的频率和标准对并购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拨备。第三十四条并购贷款出现不良时,商业银行应及时采取贷款清收、保全,以及处置抵(质)押物、依法接管企业经营权等风险控制措施。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并购贷款业务内部报告的内容、路线和频率,并应至少每年对并购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资产价值变化进行内部检查和独立的内部审计,对其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当出现并购贷款集中度趋高、风险分类趋降等情形时,商业银行应提高内部报告、检查和评估的频率。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在并购贷款不良率上升时应加强对以下内容的报告、检查和评估:(一)并购贷款担保的方式、构成和覆盖贷款本息的情况;(二)针对不良贷款所采取的清收和保全措施;(三)处置质押股权的情况;(四)依法接管企业经营权的情况;(五)并购贷款的呆账核销情况。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指引所称并购双方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第三十八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5 02:13:221

境内并购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法律分析:并购贷款是商业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贷款产品,根据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的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整个并购所产生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的比例不得高于50%。而对于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的情况,并购贷款的期限可延长至7年。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一借款人、集团客户、行业类别、国家或地区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第二十一条 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第二十二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5 02:13:371

并购贷款的对象是( )。

【答案】:D并购贷款是指银行为境内企事业法人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以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发放的贷款。故并购贷款的对象是境内企事业法人。
2023-09-05 02:13:511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相应并购贷款期限可延长至7年。《指引》修订以优化并购融资服务为核心,在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提升并购贷款服务水平。一是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由于不同并购项目投资回报期各不相同,部分并购项目整合较复杂,产生协同效应时间较长,因而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更加符合并购交易实际情况。二是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考虑到银行贷款是并购交易的重要融资渠道,在当前并购交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为合理满足兼并重组融资需求,此次修订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生源地贷款最多不超过多少年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通过代理机构进行结算,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2.最长不超过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法律依据:《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六条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2023-09-05 02:14:011

并购贷款可以用来增资吗

不能作为公司增资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2023-09-05 02:14:391

银行能不能置换期限满7年的并购贷款

能。根据查询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得知,并购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5年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相应并购贷款期限可延长至7年。
2023-09-05 02:14:471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多少年

法律分析:并购贷款是商业贸易中最常见的一种贷款产品,根据银监会对于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的规定,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整个并购所产生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的比例不得高于50%。而对于企业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的情况,并购贷款的期限可延长至7年。【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一借款人、集团客户、行业类别、国家或地区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第二十一条 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第二十二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
2023-09-05 02:14:561

并购贷款的外部监管机构是

经营机构。根据查询银行机构贷后管理部部门职责概述得知:并购贷款的外部监管机构是经营机构。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2023-09-05 02:15:161

并购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所列条件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发生的并购贷款业务。?二、商业银行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要在构建并购贷款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基础上,满足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三、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发现商业银行不符合并购贷款业务开办条件或违反《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不能有效控制并购贷款风险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商业银行暂停并购贷款业务等监管措施。
2023-09-05 02:15:261

并购贷款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

并购贷款是指银行为境内企事业法人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以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发放的贷款。
2023-09-05 02:15:331

并购贷款用途是什么

什么是借贷搭售借贷搭售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向客户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行为。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此种情况下,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搭售,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被搭售品。搭售行为往往是被消费者或者买方所厌恶的行为,但它们并不总是违法的行为。因为在市场交易中,卖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动机进行搭售。贷款挪用 如何处理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的首先是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若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挪用贷款的人就会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处理。一、挪用贷款资金挪用贷款资金指的是将贷款资金用于了开支范围外的项目等其他方面或借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的行为。如建设生产线的专项贷款,用于了够买其他设备项目。“挪用”从使用范围来看是指不经银企双方同意,将贷款资金的用途彻底改变用于其他用途,完全违背了该贷款合同文件所规定的项目或用途,且贷款资金已使用完毕或部分使用,账务已作处理。二、挪用资金行为的认定(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在银行上班的职员,是不得挪用他人的贷款资金的,否则一旦挪用的数额超过一万元,且在挪用之后,三个月内没有将挪用的资金返还,那么挪用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挪用银行贷款资金罪。三、为减少和提防贷款挪用,可以:首先是严格授信管理,核实客户信贷资金用途,从源头上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客户经理要尽职调查,真实反映客户信贷资金用途,防止客户虚构交易事实,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风险经理要严格审查,全面揭示资金可能被挪用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并在授信批复中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要求。然后是落实用信条件,保证信贷资金适度合理投放。最后是加强日常账户资金监测。
2023-09-05 02:15:411

并购贷款资金可以用于置换前期由自有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吗?

并购贷款资金是可以用于置换前期由自有资金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并购方可利用一部分自筹资金即可完成收购,而且并购贷款融资费用较固定,并购方可在最大限度上享受被收购企业业务价值增长所带来的回报。资金成本较低,相对股权融资,通过银行债务类融资资金成本较固定,且成本较低。期限较长并购贷款期限可达5年,满足并购业务长期投资的需求。资金稳定,并购业务通常较为复杂,银行资金来源稳定,可减少并购方资金安排不合理致使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并购贷款资金的介绍:税收优势并购贷款利息可作为费用抵扣缴税基数。贷款期限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由贷款双主根据并购交易的完成时间,以及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及并购方的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正常情况下有战略性的并购需求的企业,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和行业整合,市场前景好、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
2023-09-05 02:15:481

并购贷款资本金要提前到位吗

是的。并购方的贷款资本本金不低于50%。项目资本金应同比例或先于直接融资到位。并购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023-09-05 02:16:011

并购贷款用途

法律分析: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五) 有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业团队。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前,应按照《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制定相应的并购贷款业务流程和内控制度,向监管机构报告后实施。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后,如发生不能持续满足以上所列条件的情况,应当停止办理新发生的并购贷款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3-09-05 02:1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