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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管理人民户籍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叫什么?

2023-09-15 21:04:53
TAG: 管理 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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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凡

周公始置司徒官位,其职掌为治理民事,掌握户口,官司籍田、征发徒役和收敛财赋,秦始皇及汉高祖有设置治粟内史。

曹魏时专设户部,两晋南北朝时为度支部,后周、隋朝称为民部,唐朝因为要避讳李世民,将民部改为户部。

户部是唐代三省六部之一,长官称作户部尚书,其副手为户部侍郎,在宋元明各代沿置户部这一官僚机构,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又改为度支部。

扩展资料:

户部尚书被人尊称为地官。户部下设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银库、缎疋库、颜料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从职能上来看,户部相当于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及央行的结合体。明代为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其职位相等于现在的主管财政、税收、民政、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国务院副总理。

户部尚书应该说相当于现在的民政/财政部长,户部的副职户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财政/民政部副部长,权力不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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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户籍的再古代叫 《户部》

叫户部尚书 、户部侍郎、

户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

中国古代官署名。三国时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代以度支尚书为民部尚书。唐代改称户部,遂为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历代相沿。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遂废。

中国户籍管理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古代统治者按照人口征收赋税和摊派劳役,所以对户口的登记和管理十分重视。自周代以迄汉魏,皆是如此。汉魏以后,虽然不实行按人头征赋,但是当时征兵仍需户口,所以仍然十分注重户籍管理。唐代以前,中国户籍管理工作十分严格,不但统计登记各地人口数字,而且男女人口数,甚至人中患有各种微小毛病的人,也都注明在籍。至于人口出生死亡率等数字,也十分具体。

两千多年前的典籍《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就记载有“司民”的官职,专门负责登记掌管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就是说,当时民间出生子女,无论男女,都必须马上报官登记。并且既要分别男女进行登记,更要分别他是城市人口(国中)或者郊区人口(都鄙)或者农村人口(郊野)。人口出生死亡,每年都要进行登记。“三年大比”之时,由“司民”把“万民”的人口数及分类情况,一并上报司寇,再由司寇上报国王。

为什么要对“万民”进行认真的登记管理呢?那是为了征集人员,派服劳役的需要。《周礼》“地官司寇第二”记载管理五县的“遂人”的职责是:“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辇,辨其老幼、废疾及其施舍者,以颁职作事,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可见,无论职事、贡赋,师田、政役都是按照人口登记情况进行安排的。具体的情况,在“地官司寇第二”“乡大夫之职”中记述说:“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城市人口身高七尺以上年龄60岁以下,农村人口身高六尺以上年龄65岁以下,都要征役。“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这六种人可以免服劳役,但每年都要按时登记上报。可见当时“万民”官家皆有户口册记进行管理,任何人也休想逃避劳役。根据《礼记》记载,周代的户口,除了家主姓名登记在册外,家中所有长幼亲属,都要一并登记。

汉代以来的户口登记,直至唐代,都是十分严格的。甚至可以说,是严厉到了扰民的程度。《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按户比民。”所谓“按户比民”,就是按照户口簿册上登记的每户人口的情状,一一当面进行核对。《后汉书》“江革传”记载,江革母亲已经老迈,到县里进行户口案比时,江革担心母亲年老体弱禁不起路上颠簸动摇,就不用牛马拉车,自己亲自在车辕中挽车,送母到县进行户口案比。这个例子可知,当时户口案比严厉的程度。妇女既不能供给劳役,况且又是一位老而无用的老妇,还须如此年年亲到县衙进行当面校阅相貌,以此为凭据,年年重新登记。老妇人如此,年轻妇女可知;女人如此,男人的户口管理更加可知了。

从汉代直到唐代,户口管理的慎审严厉,都是如此。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人人相貌总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异之处,即使小有改变,由于年年进行当面校阅,登记详细,一旦其人犯罪潜逃,或者有事冒名顶替,都比较容易察觉缉获。这种“案比”的户籍登记形式,清末曾在新疆乌鲁木齐唐代古墓中出土发现。是唐代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交河(今吐鲁番)、柳城(今朝阳)二县户口册。表册首填户主姓名,次填亲属。亲属之中,无论男女,有残疾必作记载,有痣癍必作记载。如记“右足跛”、“左目眇”,“耳下有瘤”、“面部某处有黑子”,以及“面白”、“面赤”、“面黑”等。这本户口册的纸页已经被拆散,糊在古墓内墙上,大约五尺高、一尺六七宽、一分厚,上面绘着一幅女鬼立在松下的画图,由于新疆空气干燥,古墓中贴在壁上的户口册页虽经千年而不朽。户口册上的县官大印,和清朝的大小相等,仍清晰可见。

可乐

周朝始置“司徒”官位,其职掌为治理民事,掌握户口,官司籍田、征发徒役和收敛财赋。春秋时沿置。秦代及汉初有“治粟内史”,其职掌与周朝时“司徒”类似。三国时专设户部,魏晋南北朝时为度支部,后周、隋朝称为民部,唐朝因为要避讳李世民的“民”字,将民部改为户部。户部是中央官僚机构六部之一,长官为“尚书”,其副手为“侍郎”。实权很大,掌土地、户口、农垦、钞币、租税、漕运、救荒、官俸、兵饷等。此后各代沿置,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又改为度支部。

coco

唐以前基本归大理寺管,叫太常卿:唐以后归户部管,叫户部尚书

牛云

户部,户部尚书

LuckySXyd

两千多年前的典籍《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就记载有“司民”的官职,专门负责登记掌管万民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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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地说:
最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就记载有“司民”的官职,是专门负责登记掌管万民之数;
到了秦《周庄》记载此职为“地官大司徒”,秦为“治粟内使”;
两汉时期(东西汉)此职称“大农令”和“尚书民曹”;
从三国时期至唐朝,此职称“度支”“左民”“右民”等,唐永徽年初因避讳太宗皇帝世民名讳改称“户部”;
自五代时期至清朝光绪末年,一直沿用“户部”职称,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进行官制改革,将户部改为度支部,并将财政部并入。
自此户部遂废。

“户部”百科地址:http://baike.b***.com/view/57779.html?wtp=tt

以下是古代的户籍管理制度:
中国户籍管理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古代统治者按照人口征收赋税和摊派劳役,所以对户口的登记和管理十分重视。自周代以迄汉魏,皆是如此。汉魏以后,虽然不实行按人头征赋,但是当时征兵仍需户口,所以仍然十分注重户籍管理。唐代以前,中国户籍管理工作十分严格,不但统计登记各地人口数字,而且男女人口数,甚至人中患有各种微小毛病的人,也都注明在籍。至于人口出生死亡率等数字,也十分具体。
两千多年前的典籍《周礼》“秋官司寇第五”就记载有“司民”的官职,专门负责登记掌管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就是说,当时民间出生子女,无论男女,都必须马上报官登记。并且既要分别男女进行登记,更要分别他是城市人口(国中)或者郊区人口(都鄙)或者农村人口(郊野)。人口出生死亡,每年都要进行登记。“三年大比”之时,由“司民”把“万民”的人口数及分类情况,一并上报司寇,再由司寇上报国王。
为什么要对“万民”进行认真的登记管理呢?那是为了征集人员,派服劳役的需要。《周礼》“地官司寇第二”记载管理五县的“遂人”的职责是:“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及其六畜、车辇,辨其老幼、废疾及其施舍者,以颁职作事,以令贡赋,以令师田,以起政役”,可见,无论职事、贡赋,师田、政役都是按照人口登记情况进行安排的。具体的情况,在“地官司寇第二”“乡大夫之职”中记述说:“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城市人口身高七尺以上年龄60岁以下,农村人口身高六尺以上年龄65岁以下,都要征役。“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这六种人可以免服劳役,但每年都要按时登记上报。可见当时“万民”官家皆有户口册记进行管理,任何人也休想逃避劳役。根据《礼记》记载,周代的户口,除了家主姓名登记在册外,家中所有长幼亲属,都要一并登记。
汉代以来的户口登记,直至唐代,都是十分严格的。甚至可以说,是严厉到了扰民的程度。《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仲秋之月,县道皆按户比民。”所谓“按户比民”,就是按照户口簿册上登记的每户人口的情状,一一当面进行核对。《后汉书》“江革传”记载,江革母亲已经老迈,到县里进行户口案比时,江革担心母亲年老体弱禁不起路上颠簸动摇,就不用牛马拉车,自己亲自在车辕中挽车,送母到县进行户口案比。这个例子可知,当时户口案比严厉的程度。妇女既不能供给劳役,况且又是一位老而无用的老妇,还须如此年年亲到县衙进行当面校阅相貌,以此为凭据,年年重新登记。老妇人如此,年轻妇女可知;女人如此,男人的户口管理更加可知了。
从汉代直到唐代,户口管理的慎审严厉,都是如此。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人人相貌总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异之处,即使小有改变,由于年年进行当面校阅,登记详细,一旦其人犯罪潜逃,或者有事冒名顶替,都比较容易察觉缉获。这种“案比”的户籍登记形式,清末曾在新疆乌鲁木齐唐代古墓中出土发现。是唐代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交河(今吐鲁番)、柳城(今朝阳)二县户口册。表册首填户主姓名,次填亲属。亲属之中,无论男女,有残疾必作记载,有痣癍必作记载。如记“右足跛”、“左目眇”,“耳下有瘤”、“面部某处有黑子”,以及“面白”、“面赤”、“面黑”等。这本户口册的纸页已经被拆散,糊在古墓内墙上,大约五尺高、一尺六七宽、一分厚,上面绘着一幅女鬼立在松下的画图,由于新疆空气干燥,古墓中贴在壁上的户口册页虽经千年而不朽。户口册上的县官大印,和清朝的大小相等,仍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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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

户部起源源先于秦《周庄》记载此职为“地官大司徒”;秦为“治粟内使”,两汉称“大农令”和“尚书民曹”,三国至唐称“度支”“左民”“右民”等,唐永徽年初因避讳太宗皇帝世民名讳改称“户部”,五代至清光绪末年,改“户部”为“度支部”,管田赋,关税,厘金,公债,货币及银行等。

户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的地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主吏人上书事。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依功作,当工官之任。三国魏置左民尚书,掌财政。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惠帝时有右民尚书。东晋及宋、齐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左户之任。后周依《周官》,置地官府大司徒卿。隋初称度支部,开皇三年改为民部。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高宗显庆元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光宅元年改为地官,神龙元年复故。后历代沿称。

唐代户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龙朔年间曾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部曰司庾。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例如清代户部总的执掌是管理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财政等事宜,其机构按地区划分为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14个清吏司,并设有八旗俸饷处、现审处、饭银处、捐纳处、内仓等机构,办理八旗俸饷、捐输等事。其部内的行政事务则由南、北档房、司务厅、督摧所、当月处、监印处分别管理。隶于户部的机构还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进行官制改革,将户部改为度支部,并将财政部并入。户部遂废。

度支部 官署名。清代掌管财政事务的机构。清代原由户部理财,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组部院各衙门,将户部更名为度支部,列衔于户部之上,其原掌管的民政事划归民政部,主管官为度支大臣,另有左、右侍郎和左右丞、左右参议;下设承政、参议二厅及田赋、漕仓、税课、莞榷、通阜、库藏、廉俸、军饷、制用、会计等十司与金银库。田赋司掌土田财赋,稽核八旗内府庄田地亩。漕运司掌漕运,核销仓谷委积,各省兵米数,并对其账单、簿籍进行核对。税课司掌商货统税,审核海关,常关盈亏。莞榷司掌海法杂课,盘查道运,各库振敛、土药统税,均审校核实。通阜司掌矿政币制,稽核银行、币厂的公续。库藏司掌国库储藏,典守卫颜料、缎匹两库。廉俸司掌核给官禄,审给百司职钱、文钱。军饷司掌核给军糈,审核各省投解协饷。制用司掌核工程经费、京协各饷,兼司杂支例支。会计司掌国用出纳,审计公债外款,编制收支报表。至于地方的有关重要财政财务工作,又多设专门财政官员主管,如漕运总督专掌漕政,巡视盐政专掌盐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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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0:40:471

管理户口的是哪个部门

问题一:户籍属于哪个部门 户籍属于户籍科管理,户籍科又属于公安局的一个科室。 问题二:户口薄是归什么机关部门管理的? 户口薄是归公安局机关部门管理的。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问题三:单位的集体户口应该归哪个部门管? 单位的集体户口应该归单位所属管辖的派出所管的。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问题四:户口问题归哪个部门管 直接管理户口的是派出所的户籍科。 问题五:办理居民户口的部门是什么部门? 派出所户籍管理科 问题六:户口迁移怎么迁、归哪个部门管?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公安局的户籍科。 问题七:转户口应该找哪个部门~? 凭结婚证、房产证、男方户口、双方身份证、申请,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许可”,凭“迁入许可”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再到男方办理(照片4张)迁入即可。 最难办的是“迁入许可”。 问题八: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是指哪个单位呢?是当地公安局?还是民政局?或是什么单位啊?谁知道具体的? 20分 问题九:大学户口归哪个部门管理? 保卫科(室)。学校保卫科有管理户籍的老师。户籍其实要从管理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学校出示证明办理。只需询问一下学校保卫科的老师就可以了。没这么麻烦。
2023-09-05 10:40:571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相关规定

监护人都必须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以随母或者随父登记常住户口。门(楼)牌的编制管理是公安机关实施户籍登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2023-09-05 10:41:041

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公安局的户籍科。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09-05 10:41:121

衡水户籍落户规定

(一)全面放开城镇迁移落户完全放开市区、县级市城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乡镇落户限制。有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建制乡镇落户意愿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二)创新户籍管理制度1、改革公安机关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统计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有关规定,建立与统计部门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确保客观准确地体现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2、创立社区公共户口。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及尚未确定归属居委会、门牌号的固定住所居住,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迁入人员,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三)扎实推进配套制度改革1、积极推进土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严禁违法收回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进城落户人员以转包、出租、入股、转让等合法形式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建立进城落户人员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城中村、城郊村集体经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赋予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研究建立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数量相挂钩的制度。2、将城中村、有条件的城郊村纳入市区。加快城郊村划归市区的步伐,将有条件的城郊村及时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将城中村、有条件的城郊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实现户口登记上的身份转化。加快城中村、有条件的城郊村改造,将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原城中村居民纳入社区管理,享有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实现市民化。统筹解决好城中村、城郊村居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权的处置问题,保障其居民的合法权益。3、做好社会保险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好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将其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后,按规定参加城镇养老、医疗保险,做好社会保险登记和转移划转,确保社会保险关系规范转移接续,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符合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的,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原农村五保对象纳入城镇“三无”人员保障范围,需要集中供养的进入当地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合理配置社区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社区卫生布局,确保及时为转户农民建立健康档案,为重点人群提供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对以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育龄夫妻,在落户后的24个月内,继续享有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对转户前已落实计划生育的农业户籍夫妻,转户后仍享受原有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子女在服役期间其父母进城落户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城镇标准发放,期满后可享受城镇入伍义务兵的安置政策。享受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进城落户后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按城镇标准执行。4、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贴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要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承租、购买保障性住房。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聚集,提高综合承载力和容纳力,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5、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统筹考虑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的总体规模和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客观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以下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依据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支出责任,确保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共服务保障到位。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共服务由接收地财政负责保障,上级财政在测算转移支付时作为因素予以考虑。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可用财力水平。(四)强化领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1、加强组织领导。户籍制度改革事关我市城镇化进程,事关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成败,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抓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市公安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意见和具体落实办法,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并向社会公布。2、落实工作任务。各级公安、发改、教育、民政、人社、国土、住建、农牧、卫生、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措施。3、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保障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平稳有序。4、确保顺利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对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以上相关规定,全面清理地方性政策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国家、省、市另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完善配套政策,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二、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科学合理设定户口迁移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引导农村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坚持统筹配套,创新户籍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总体目标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进程,实现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大幅提升,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四、推进措施(一)全面放开城镇迁移落户完全放开市区、县级市城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乡镇落户限制。有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建制乡镇落户意愿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二)创新户籍管理制度1、改革公安机关人口统计制度。按照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公安人口统计制度,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按照统计上划分城乡有关规定,建立与统计部门口径一致的人口统计制度,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确保客观准确地体现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2、创立社区公共户口。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内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及尚未确定归属居委会、门牌号的固定住所居住,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落户的迁入人员,可以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三)扎实推进配套制度改革1、积极推进土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严禁违法收回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进城落户人员以转包、出租、入股
2023-09-05 10:41:221

户籍档案管理是在什么时候由公安机关管理

户籍档案管理从1998年开始由公安机关管理。在此之前,户籍档案管理由乡镇政府进行管理。
2023-09-05 10:41: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在我国公民各路奔波是常有的事情,户籍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事情是十分常见的,对此就必须有一个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需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一、常住户口最新规定住户口规定主要包含了总则、立户、分户、户口申报、户口注销、户口迁移等内容。常住户口是指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统一时的处所。但现在人员流动量很大,人户分离倒是常有的事,所以如果涉及到这一问题,就以户口所在地为准。例如规定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立户、分户。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第十三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二)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三)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二、常住户口是户籍吗1、常住户口不一定是户籍,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3、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4、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5、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三、哪些人可以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一)在小城镇务工或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二)被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三)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已有自建房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四)在小城镇投资经商的私营业主及其家属和因生产经营需要招聘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其家属;(五)在小城镇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六)外商、华侨和港、澳、台胞在小城镇投资办实业,或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已有合法自建房后,如有要求,可照顾他们在大陆的亲属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其原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同时允许依法有偿转让,防止进城农民的耕地撂荒和非法改变用途。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常住户口是指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统一时的处所,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2023-09-05 10:43:441

户口管理部门是什么

法律分析: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户籍的含义、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知识整理如上。我们总结了户籍的含义、分类还有具体的管理部门。因为户籍问题是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总会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在我们需要查询、更正个人信息资料的时候,往往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办理我们应该对个人户籍信息应当有全面的认识,在办理户籍相关证明时,可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当地派出所户籍科负责专门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05 10:44:021

户口管理的规定

户口管理的规定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户口管理的规定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户口管理的规定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是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户口管理的业务,大体上有前提性业务、主体性业务、副属性业务三大部分:地名管理、行政区划管理(以上两项在中国由民政部门负责)、户口管辖区和户口责任区划分、住户门牌号码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前提性业务;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籍档案管理,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常住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主体性业务;人口迁移调控、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副属性业务。    拓展:户口的界定   “户”就是门,准确说来,单扇为“户”,两扇为“门”。“户”或者“门户”引申为人家,所以才有一家一户、门当户对、门户相当等词语。“口”是嘴,引申指人,因此中文这两个字合在一起,本意应是户数和人口。   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正规中文的“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亦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户口”对人至关重要。 ;
2023-09-05 10:44:141

户籍管理规定是什么

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江苏公务员网 网站回复你好,户籍管理制度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区域居民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移登记、变更更正登记等)并进行管理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户口登记制度。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7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二是户口迁移制度。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4篇裁判87篇期刊4篇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05 10:44:4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而制定的条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施、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制度,表明了自然人在某地生活的合法性。 其自1958年1月9日起施行,全文共二十四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于1958年1月9日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于当日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2023-09-05 10:44:541

户口管理法

法律分析:户籍法目前公安部已完成编制,并以提交全国人大进行调研,目前还没有审议通过,现行的还是《户口登记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每个公民只能有一个户口,如果发现假报户口的,将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2023-09-05 10:45:051

天津市河北区户籍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天津市河北区户籍管理中心地址的电话可以到天津市河北区户籍管理中心官网上查询
2023-09-05 10:45: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该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2023-09-05 10:46:081

南京市户籍办理电话咨询

南京户籍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如下: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办事项目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南京市洪公祠1号84420334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居民身份证均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中山东路路283号8442612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中山东路路283号84426123工作日及周六、周日负责玄武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太平巷18号8442124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太平巷20号84427244工作日及周六负责白下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太平巷20号84427233工作日及周六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大明路路129-1号8442133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大明路路129-1号84426333、84421333工作日及周六负责秦淮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作、发放。南京市建邺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石榴园18号84420623工作日全分局居民对身份证相关事宜投诉受理。南京市建邺区建邺分局身份证办理点江东中路269号87778351工作日及周六全分局居民二代身份证受理、人像采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作、发放。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定淮门大街1号8442145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定淮门大街1号84428090工作日及周六负责鼓楼区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定淮门大街1号84428090工作日及周六负责鼓楼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下关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宝善街2号8442164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下关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集中受理点中山北路599号84427658工作日及周六负责下关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作、发放。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尧化门街141号8314812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尧化门街141号83148123工作日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文枢东路11号83148474工作日及周六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花神大道5号8442174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花神大道5号84421743工作日及周六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花神大道5号84421743工作日及周六负责雨花台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泰冯路58号58140139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龙华路5号58195281工作日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第一受理点龙华路5号58176575工作日及周六负责珠江镇、永宁、汤泉、星甸、石桥、乌江、桥林、建设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第二受理点泰冯路58号58140321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泰山新村、阳沟街、沿江、顶山、南门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新路188号8314604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新路188号83146133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沿江工业开发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作、发放。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治安警察大队下关区江边公安码头84425535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下关区宝塔桥西街11号84425540工作日负责下关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发放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人口管理大队高新区浦泗路8号84424915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高新区浦泗路8号84424915工作日负责高新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作、发放。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新港大道80号83148966工作日负责新港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发放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制作、发放。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天元路9号84951240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金箔路666号68582482工作日及周六全区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天泰路2号84951208工作日及周六负责(东山、上坊、岔路)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方山派出所天印大道2009号84951625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方山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开发区派出所秣陵街道通淮街98号84951318工作日及周六负责开发区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秣陵派出所秣陵街道爱陵路86号84951365工作日及周六负责(秣陵、百家湖)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禄口派出所禄口街道茅亭路110号84951375工作日及周六负责(禄口、铜山)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淳化派出所淳化街道集镇中市南街88号84951415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淳化、土桥)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谷里派出所谷里街道大谷路1号84951536工作日及周六负责(谷里、东善桥)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麒麟街道悦民街1号84951758工作日及周六或周日负责麒麟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横溪派出所横溪街道吴楚东路2号84951487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横溪、陶吴、丹阳)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湖熟派出所天泰路2号84951395工作日及周六、周日负责(湖熟、龙都)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汤山派出所汤山街道汤泉东路28号84951444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汤山、上峰)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公安分局江宁派出所江宁街道昌宁街12号84951500工作日及周六、周日负责(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陆郎)派出所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雄州街道雄州东路1号(政务中心二楼)57127033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雄州街道延安北路22号57555414工作日及周六负责六合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溧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西路25号57245571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溧水县公安局户政受理中心溧水县永阳镇后巷10号57224895工作日负责溧水县辖区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溧水县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西路25号57245548工作日及周六负责溧水县辖区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高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150号57347849工作日居民身份证咨询、投诉。高淳县公安局办证中心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150号57347972工作日负责高淳县临时居民身份证制作、发放。高淳县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办理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150号57347972工作日及周六负责高淳县居民身份证受理、采集相片,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
2023-09-05 10:46:501

户籍是那个部门管理?转户是找民政局还是公安局

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级单位吗?并非一处?
2023-09-05 10:49:213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如何迁移

我现在是积分落后天津。孩子已超过18周岁可以投靠我吗?
2023-09-05 10:50:345

房子已出售怎么把户口迁到集体户?

您好,如果您的房子已经出售,您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明,到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入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原户口簿、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并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申请表需注明户口迁入的具体地址和原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您需要将原户口簿上的户口注销,以确保户口迁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023-09-05 10:54:395

户籍管理的概念?

对按户逐人记载居民有关身份证、住址和亲属关系等事项的簿册,进行管理。
2023-09-05 10:55:492

户口所在地写派出所还是住址

户口所在地填派出所的问题:户口所在地不填派出所,填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城市户口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市(县)某某区。农村户口的应该填:某某省某某县某某乡。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该填:即某某省某某县(市)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5 10:55:5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去当地派出所户籍机关进行询问,他们会个你个解决的方案。
2023-09-05 10:56:273

迁户口该去什么部门办理

你迁户口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审批,如果审批可以后,迁入地派出所发给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下户口手续,然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以上是跨省迁移。如果不是跨省迁移,跨区县迁移一般进行网上迁移,只要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2023-09-05 10:56:437

户籍室一般办理什么业务

户籍室一般办理的业务如下:1、负责辖区常住户口登记工作。2、负责户政窗口的接待工作;受理群众申请,接受群众咨询和信息查询;办理有关户口、证件。3、负责职责权限内户籍管理事项的审查核准工作。4、负责出生日期更正、民族变更更正、疑难户口、出生满一年未申报户口、收养子女落户、十六周岁以上公民名字变更更正、姓氏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籍贯变更更正、补登(录)、删除以及需上级核准的户口迁移等户口业务的审查上报工作。户籍室一般都是公安的正式民警,派出所是公安的派出机构,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才可任职,当然也有的派出所户籍聘用的有辅警辅助,辅警就不是公务员身份了。户籍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23-09-05 10:57:451

安徽省户籍管理规定可以二次改名吗?

一般只能改一次成年人姓名变更申请条件: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拟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安部规定的关于公民姓氏和通用规范汉字、字体要求的,可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变更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变更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未成年人姓名变更申请条件:1、父母协商一致为未成年子女办理姓名变更。2、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必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材料:变更申请、父母共同签署的协商一致意见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变更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结(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
2023-09-05 10:57:551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__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__第三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__第四条 户口登记管理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公安派出所具体承办。__第五条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在编在职并通过户口管理岗位业务考试的民警负责。公安机关聘用的辅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从事受理、信息采集、档案整理等辅助性工作。__第六条 户口登记管理统一使用浙江省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应当依托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__第二章 立户登记__第一节 家庭户__第七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房屋内的本市户口居民及经批准落户人员,立为一户,登记为家庭户。__第八条 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居住房屋承租权,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凭以下材料之一,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__(一)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证件证明;__(二)公有住房承租权证明;__(三)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属证明材料。__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还需共有人同意。__房屋已被拆除或属非住宅类、违法建造的,不予立户。__第九条 户主一般由房屋的权利人或承租人担任。__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由共有人商定户主。__权利人或承租人的户口未登记在该房屋,或不愿意、不适宜登记为户主的,由权利人或承租人指定户内其他成员为户主。__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般不能担任户主。__第十条 户主负责申领和保管本户的居民户口簿,申报立户分户、整户迁移等与户有关以及户内成员的迁入、迁出、死亡、变更更正(变更姓名、更正出生日期等除外)等事项,督促户内其他成员及时申报户口登记事项。__第十一条 因分家、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户内房屋权利人可以凭分家析产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决书等涉及房屋处分内容的材料,以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分户登记。__夫妻之间、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或独立成套住宅的,不予分户。__第十二条 户口登记住址为房屋权属证明标注的坐落地址。行政区划调整、地名更名后,应当及时予以变更。__房屋已被拆除的,停止办理立户分户、挂靠迁入等登记,并应当迁出登记在该房屋的户口。__第二节 集体户__第十三条 单位可以凭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在本市无住房的本单位职工的户口:__(一)批准单位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__(二)拟设立集体户房屋的权属证明。__人才市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单位,可以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挂靠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人员的户口。__人才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管理单位,可以申报设立集体户,分别用于挂靠实际居住人才或产权人的户口。__一个单位在本市内只能设立一个集体户。设立单位集体户,挂靠户口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10人。__第十四条 团级以上驻浙部队可以凭拟设立集体户房屋的权属证明或上级部门出具的营房证明,向驻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部队集体户,用于挂靠部队文职人员和随军家属的户口。__第十五条 大中专院校可以凭全日制招生资格的证明,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设立学生集体户。__有多个校区的,可以在各校区分别设立一个学生集体户。学生可以在经常居住的校区登记户口;在学期间变动校区的,无需办理户口迁移登记。__第十六条 根据需要,公安派出所可以以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为单位设立公共集体户,用于挂靠符合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情形人员的户口。__第十七条 设立集体户的单位,应当指定集体户户主,并设置专(兼)职户口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2023-09-05 10:58:061

哪个部门管理户口

公安局户籍处、辖区派出所。
2023-09-05 10:58:175

2017年5月16日户口本管理最新规定

最新户籍管理条例全文(2017最新版本)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2、假报户口的;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第二十一条 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第二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5 10:58:371

大学生户口迁移证怎么办理

携带大学录取通知书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知书里应该有户口迁移的地址,也就是学校的地址,派出所专门管理户籍的会给你开户籍迁移证;(注意迁移证上得信息一定要和你身份证信息一致,比如名字,出身日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的。
2023-09-05 10:58:472

离婚后户口处理新规:可以不迁户吗

离婚后户口处理新规:可以不迁户吗 离婚后一方不肯把户口迁出,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吗 离婚后户口可以不迁 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离婚之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处,不必迁走。 除非本人愿意迁走户口,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迁走户口的。 结婚后户口可以不迁吗 结婚后户口可以不迁。户口管理没规定结婚就要迁户口。 但如果是农村户口,一般情况下就会迁,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农村都有村规民约,不是自己要迁,而是村里要求迁移。因为村里要分红,还要分田地什么的,每一件都是按人头算,所以女性出嫁后户口即被迁走,也只有这样,娶进来的媳妇才有机会将户口迁入来。 具体的以本人实际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政策为准。 很多人没迁。 但是将来有一些与户口有关的事情,比如孩子上学,当地补贴,等 我离婚后暂时不迁户口可以吗? 一,完全可以,离婚后,户口迁不迁走,什么时候迁走是当事人的自由。 二,如果前夫家里条件允许(有两处以上房产)可以进行分户(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为准) (1)《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公户[2010]47号) 第四条第一款:公民离婚后,离婚一方当事人按照下列顺序迁移户口:1、将户口迁往其固定住所(产权房或承租公房)处;2、本市有亲友可投靠的,将户口迁往其亲友处;3、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准予分户; (2)所需申办材料 书面申请 (1份 ,出具单位:个人 )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1份 ,出具单位:法院、民政 ) 无房证明 (1份 ,出具单位:国土 ) 其他 (1份 ,出具单位:相关单位 ) 三,如果到时候再婚,想迁户口的话,再以夫妻投靠的名义把户口迁到男方。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你的丈夫没有意见就可以了.如果你坚决不迁的,你丈夫估计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离婚后户籍还在那就把户口分出来不迁出可以不 可以啊! 没有说必须要迁出啊 结婚可以不迁户口吗 结婚后不用迁户口的情况 当然可以,结婚后户口迁或不迁都可以的,结婚只要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拿去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一下就可以的,迁不迁户口没关系的。 如果你已经结婚了,结婚的手续里没有要求双方一定要把户口迁到一起的规定,迁户口关键要看是双方是什么户口,如果城镇居民户口迁到农村要求办农业户口的话,现在基本上是办不出来(因为农村涉及到土地征用,集体分红资金权益分配问题),如果配偶是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一线大城市户籍要办理夫妻投靠的话同样也要符合当地的户口迁移落户条件。 但如果双方都只是城镇户口的话,手续如前所述并不难办。 离婚后前妻不迁户口,派出所会如何处理 离婚后,前妻不迁户口,派出所不会处理,因为派出所根本不知当事人与前妻已经离婚。婚姻(离婚)登记机关不会主动向派出所反馈婚姻(离婚)登记情况。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前妻户口的迁移,在自己不主动迁移的情况下,必须由原配偶向户籍登记机关出示离婚法律文书等资料,交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在满足了户籍迁移的相关条件后,由户籍登记机关按章办理迁移手续。
2023-09-05 10:59:021

管户口的是哪个部门

管户口的是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就是公安局户政管理机构。也称为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通常简称“派出所”。
2023-09-05 10:59:412

户籍管理大队什么级别的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每个合法的公民都对应着一个户籍信息,户籍记载着我们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重要的信息;户籍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来说,是很重要的,有很多地方要用到它。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户籍管理部门是哪个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户籍管理部门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二、户籍的含义户籍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三、户籍的分类1、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填写,具体分类如下: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①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②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2、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户籍类型是指户口的性质,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3、户籍性质具体又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集体户4种性质。4、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户籍属于哪个部门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扩展资料: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2、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3、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正规中文的“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亦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户籍属公安哪个部门管?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是指哪个单位呢?是当地公安局?还是民政局?或是什么单位啊?谁知道具体的?户籍管理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当然是由公安部门管理,在一般的县、区,户籍管理是由治安科或治安大队负责,但群众办理户籍问题去当地的辖区派出所的户籍台就可以了。
2023-09-05 10:59:481

户籍管理部门是哪个

户籍管理部门是哪个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每个合法的公民都对应着一个户籍信息,户籍记载着我们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重要的信息;户籍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来说,是很重要的,有很多地方要用到它。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户籍管理部门是哪个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户籍管理部门   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    二、户籍的含义   户籍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三、户籍的分类   1、户口类别即户口性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填写,具体分类如下:   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①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   ②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2、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户籍类型是指户口的性质,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   3、户籍性质具体又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农村居民集体户,城镇居民家庭户和城镇居民集体户4种性质。   4、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
2023-09-05 10:59:571

户籍管理部门是哪个

法律分析: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由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05 11:00:191

户籍管理办法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2023-09-05 11:00:301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部集体户口人员的信息,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如下   一、集体户口管理原则   部机关集体户口是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而提供的临时性、过渡性的落户政策。部机关集体户口由部机关服务局指定专人管理,负责与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工作联系,办理户口迁移,户口卡的保管及其他相关业务。部机关集体户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遵守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集体户口迁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部机关和集体户口挂靠在部机关的在京直属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获准进京的配偶、子女;   2.户口迁入申请人必须为北京市集体户口或已获准落户的外省市进京人员及其随迁的配偶、子女;   3.在北京市没有住房且没有亲属可以投靠落户;   4.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及必备材料   满足基本条件,且在户口迁入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机关集体户口,各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需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及籍贯精确到市或县,迁移原因准确,迁移地址详实: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现居住情况证明,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供。租房居住的需持有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暂住单位集体宿舍的需持有房屋产权部门开具的证明信;寄居亲友家中的需持有居住地公安局机关开具的“不能入户”证明信。   各单位开具的台头为“北京市公安局”和“丰盛派出所”的证明信,需交部集体户口管理人员审核、签属意见、签名并加盖“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保卫处”公章后,方生效。   1. 我部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居民身份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北京市公安局及部人事司签发的接收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4)“就业报到证”;   (5)北京市高校毕业生持“常住人口登记卡”;   (6)外省市或户口在原籍的北京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7)单位接收入户证明(参看附件1)。   2.外省市干部工作调动或家属投靠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1或附件2)。   3. 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工作调动   (1)现居住情况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常住人口登记卡”;   (4)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3)。   4.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教育部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4)。   5.博士后进站   (1)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3)“调动人员情况表”;   (4)“常住人口登记卡”;   (5)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5);   (6)入户后不准市内迁移。   6. 博士后出站   (1)“居民身份证”;   (2)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3)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   (5)“调动人员情况表”;   (6)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6)。   7.军转干部   (1)国务院军转办开具的“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配通知”;   (2)部人事司开具的“报到证明”;   (3)部人事司开具的“自然情况证明”;   (4)北京市公安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   (5)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7)。   8.集体户口报出生   (1)现居住情况证明;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4)婴儿母亲、父亲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5)单位接收入户证明信(参看附件8)。   (三)不适用范围   满足基本条件,但不属于户口迁入适用范围内的人员,不能申请将户口迁入部机关集体户口。   1.集体户口未挂靠在部机关的其他部在京直属单位员工;   2.申请人为我部集体户口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新生儿或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干部调京、解决两地分居或军转安置获准随迁的除外);   3.由于房屋买卖、赠予、离婚失去产权房的;   4.新生儿父母有一方为本市家庭户或已随父母在异地登记户口的;   5.现户口性质为家庭户口。   三、集体户口迁出条件   集体户口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原则上应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符合户口迁出手续而拒不迁出的,属地公安机关将停止为其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所有业务。   1.在北京市有产权房或配偶、其他亲属有产权房可以挂靠入户;   2.本单位已应向属地公安机关办理集体户立户手续;   3.调出本单位或辞职;   4.落户集体户口满五年;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四、集体户口卡的管理   1.办结落户手续后,及时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以下简称户口卡)交部机关管理人员收存。集体户口挂靠在部机关的在京直属单位,户口卡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如需借用户口卡,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借出手续,注明借用单位、时间及事由等,由本人签字和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借出。   3.户口卡借用时间每次不超过30天,如需超期借用户口卡的应说明原因,用后须及时归还,未及时归还的,所产生的后果由借用者本人负责。   4.户口卡借出期间,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内容,不得转让出借,不得在户口卡上做任何记载。   5.如需使用集体户口首页,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参看附件9),说明原因,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确认并注明用途及有效期后,方可提供。   6.如户口卡(或居民身份证)丢失,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信(参看附件10)说明原因,部机关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补办。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公安机关有关户籍政策及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部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
2023-09-05 11:00:381

户口所在地代码在户口什么地方看

户口所在地代码你可以在百度文库里找到的。如上海市市区黄浦区的户口所在地代码是310101
2023-09-05 11:00:494

户口能随便迁移吗

户口不能随便迁移。按照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09-05 11:01:352

户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

我国出台了专门的规定对于户口管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户口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958 年以前,中国没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人们可以自由迁徙。1958 年 01 月 09 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毛泽东签署一号主席令,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七项人口登记制度。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2023-09-05 11:01:461

户籍科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户籍管理归属公安系统,公安系统的户籍科负责专门管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05 11:02:071

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流程

目前,户口迁移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具体流程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缴纳相应费用、等待审核结果、领取新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现在很多城市都开通了网上办事平台,办理户口迁移也可以通过网上完成。一般来说,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在户口迁移网上办理平台填写申请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原户籍地和迁入地等。2. 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相关材料。3. 缴纳相应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因城市而异。4. 等待审核结果。户口迁移申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5. 领取新的户口簿及身份证。户口迁移审核通过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簿及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前,需认真核实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上传材料时需注意扫描质量和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缴纳费用时需确认金额和支付方式是否正确;在网上等待审核结果期间,需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和联系相关部门。如果出现问题或疑问,应及时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户口迁移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答:户口迁移涉及到个人身份信息的变更,如果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责任。此外,在网上办理过程中,个人隐私资料也需要得到保护,因此申请人需注意信息安全,并按照要求操作。户口迁移网上办理需要认真核实申请信息,上传准确的材料,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要求操作,以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同时,需要注意信息安全和避免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09-05 11:02:171

集体户口想挂靠到亲戚家或朋友家,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上面个有人回答的不完全正确,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只要在深圳有房产且是在该房产落户的,你就可以挂靠了,不知道你已到哪一步了,如果只是落户最后一步的话,需要资料:未婚者、已婚者需要提交材料 1.《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原件2.《户口迁移证》3.《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一联4.《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回执空白处写上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手机)】7.二代身份证照片2张8. 费用¥219.原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安局的章)10.拟落户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1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交)挂靠亲友或者上集体户口都要打无房证明,同时还要填好新增成员的表格,加户主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户主/房产权证所有人都陪同前往(这点注意,如果那个房产证上两个人的,都要去,都要带身份证,并且现场签字确认即可)。已育者还须提交:12. 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3. 独生子女证14.小孩户口本
2023-09-05 11:02:264

孩子户口上有曾用名对以后的学习生活有什么影响

没有影响
2023-09-05 11:02:494

户籍科是做什么的

进行日常的户籍管理。新生儿上户口(嵌入户口)等,还有户籍消除。派出所户籍科(户政科)主要职责:1、组织指导派出所户籍、 人口 、 居民身份证管理;2、办理户口申报、迁移、注销等事项的审批;3、办理居民身份证;4、汇总辖区内人口统计报表。一、户籍是什么户籍就是我们常说的户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中国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二、户籍分类户籍的分类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某人与其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2、某人户籍地和其籍贯地相同的情况:如果某人的父母的现在的居住地和其父母的祖先的居住地是相同,那么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的籍贯地-其祖先的居住地相同,如果某人还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住在一起,则某人的户籍地和其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户籍是相同的,如果此时某人和其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住在某人的家族的祖籍地,那么此时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是相同的。3、如果某人的现住地还是其祖先的居住地,那么某人的户籍地也和其籍贯地相同。正规中文的“户口”,除了指户数和人口之外,内地常以它代替“户籍”。亦即民政公安部门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居民的册子。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生了孩子,须报户口;有人去世,要销户口。“户口”对人至关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05 11:03:171

户籍管理系统和身份证管理系统

比较专业,不懂
2023-09-05 11:03:284

派出所管理户籍的人员一般是干什么的具体点的。十万火急的

户籍,通常以居住登记人口,是否匹配对以入户身份证人口人员核实,有些乡镇?有些居民!两种户口应分类核实
2023-09-05 11:04:085

户口落户去哪里办理

户口落户去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管理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05 11:05:012

派出所户籍科主要职责是什么

户籍管理
2023-09-05 11:0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