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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2023-09-16 0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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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小云

【答案】:A

本题考核监事会职权。选项B属于董事会职权,选项CD属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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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德国、日本和中国三个国家监事会制度的异同。

这是第几次遇到这样的题目了额。。。。。中国最强日本垃圾
2023-09-05 16:46:143

非上市公司是不是必须设立包含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三会制度"

楼主所问在《公司法》中皆有所规定。简单而言:先明确几个概念:1、非上市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中还特别拿出股权结构相对特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单列,做出一些特别规定。所以,非上市公司,实际上有四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2、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在一起召开的这个会议,在有限责任公司叫做“股东会”;在股东有限公司叫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东(大)会一说。好,言归正传: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肯定是有的;董事会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在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至于何谓“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公司法并未界定,全凭企业自己体会,基本上只要自认为较少活较小,那就成。只需在《公司章程》中做好约定即可;监事会也是可以有可以没有,相关规定同董事会。2、股东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肯定有;董事会,必须有;监事会,必须有。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没有。因为就一个股东,没法开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可有可没有,参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然是符合“股东人数较少”,所以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通常,也是不设。但是如果股东认为有必要设立,自然是可以设立的。4、国有独资企业。股东会,没有。国资部门履行投资人职责;董事会,有。董事会成员由国资委派和职工董事组成;监事会,有。监事会由国资委派和职工监事组成。另外,多说一嘴,为什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单列?不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么?因为,公司制的本质在于“有限责任”,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身只承担出资额之内的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听上去也是按照出资额承担责任,但是前提必须是“出资人财产跟法人(即一人有限公司)财产严格分离”,如果不能自证分离,则很可能触发“揭开法人面纱”特别条款,届时,出资人很可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一来,有违公司制初衷,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算附条件的有限责任,单列出来也是合理。
2023-09-05 16:46:221

厦门市国有(控股)企业监事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监督,评价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保证监督人员公正、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稽查特派员条例》,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其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督人员。  市属国有独资重点企业适用《厦门市国有重点企业稽查特派员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其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派出或推荐监事:  (一)对非公司制国有全资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监事会”有关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派出监事会,并指定监事会主席;经营规模较小的,派出1-2名监事。  (二)对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三章第四节“监事会”的有关规定,向企业推荐监事,并经法定程序当选。第四条 尚未明确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暂由其主管部门担负起投资主体的责任。第五条 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与其派出或推荐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订立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当事人原劳动关系在其他单位的,经协商后转移。  本办法所称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是指与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订立了劳动合同的监督人员。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一般年龄在60周岁以下,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水平;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忠实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三)熟悉企业情况,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  (四)未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所列示的情形。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的派出实行回避制度。曾在企业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派入该企业;也不得派入其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第八条 一名监事主席或监事一般可兼任3至5个企业的相同职务。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可以连派连任,但监督同一企业的,一般任期为3年,且不得连任。第十条 派入国有全资企业的监事主席或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企业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厂长)执行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或经理(厂长)损害企业利益时,经投资主体批准,函告纠正;  (四)向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报告工作;  (五)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或厂务会议,但在会上不得发表任何意见。第十一条 派入国有全资企业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每年向投资主体递交两次监督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一)对企业财务状况分析评价;  (二)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评价;  (三)对企业发展前景及经营风险分析评价;  (四)对企业主要领导人经营业绩的分析评价;  (五)对企业主要领导人的奖惩、任免建议;  (六)投资主体要求报告的事项或监事会主席、监事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监督报告经投资主体审核后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按《公司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时,不得发表任何意见。第十三条 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不得泄漏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企业的全体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在企业报销费用;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通过监督工作为自己、亲友或者他人牟取私利。未经法定程序或投资主体许可,监事会主席和监事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监督结论。第十四条 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以及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可以按法定程序提出修订公司章程或决议的建议。第十五条 在国有全资企业任职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专项报告,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应及时审定,必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在国有控股公司任职的监事会主席或监事,监督工作中发现紧急情况,应按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对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05 16:46:391

注册公司除了需要报一个法人还要报个监理的名字吗,监理承担什么责任啊?

呵呵。是职称,不是资质。考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要中级职称(任职满三年),具体你去搜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我就不给你复制了。figolwh
2023-09-05 16:46:504

股东和董事 监事的的区别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在职权范围上既存在交叉与重叠,也存在不少差异。例如,独立董事的监督对象包括公司内部人(包括董事和经理层)和控制股东,而监事会监督对象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含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原则说来,法律和行政规章明确赋予一方的职权只能归属该方,对方不得行使;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享有相同职权的,应以《公司法》规定为准。具体说来,各类公司(含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仍应当依法围绕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妥当性对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经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督职责。独立董事的主要权限应当限定于《公司法》载明的董事会职权中的关键部分,如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从而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因此,只要独立董事在《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运作,不侵占监事会的权限范围,就不会存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发生职权撞车的问题。倘若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意见相左,均应向股东大会据实披露,由股东大会最后定夺;小股东倘若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可向法院提起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或无效确认之诉。 要从根本上避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叠床架屋,避免控制股东或者管理层为了争权夺力、制造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的权力斗争,减少监督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如独立董事与监事的薪酬、重复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应从制度上革除当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的格局,授权公司自由选择独立董事制度或监事会制度。据了解,我国在香港上市的一些蓝筹股公司只有独立董事,而无监事会制度,大部分效果不错。参考资料: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12277
2023-09-05 16:47:194

2020年中级工商管理考试大纲哪些地方变动了?

【导读】对于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科目,总共有十一章,考试中考察的主要是工商管理专业理论原理,要求考生掌握专业工作方法和技术,对于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也要全面了解,当然更重要的是考察是否能将以上的内容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而要很好的进行上述内容的复习,就需要根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中级工商管理考试大纲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1、第一章:企业战略与经营决策有调整辨别企业战略的特征和层次,理解企业战略管理的内涵,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方案,控制企业战略方案的实施,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开展企业综合分析,区分企业战略类型,选择恰当的企业经营战略,辨别企业经营决策的类型,理解企业经营决策的构成要素,制定企业经营决策的流程,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决策方法实施企业经营决策。2、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修改区分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解释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说明股东的分类、构成及其法律地位,辨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执行董事会制度,依法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发挥国有独资公司党组织作用和诠释经理机构的地位,依法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机构,执行监事会制度,依法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依法构建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3、第三章: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无变化4、第四章:分销渠道管理新增理解渠道管理的目标与任务,辨别消费品、工业品、服务产品,构建分销渠道,执行渠道成员的激励,辨别渠道权力的来源,运用渠道权力,了解渠道冲突分类和产生原因,处理渠道冲突,理解渠道差距的产生,选择恰当的指标实施分销渠道系统评估,了解分销渠道发展趋势,实施渠道扁平化或渠道战略联盟。5、第五章:生产管理:原第四章修改为第五章,内容部分变动辨别生产能力的种类,总结影响生产能力的因素,核算生产能力,理解生产计划的指标,编制生产计划,安排产品出产进度,理解生产作业计划的内容和特点,制定生产企业的期量标准,编制车间生产作业计划,理解生产控制,制定生产控制的基本程序,细化生产控制的方式,开展生产进度、在制品及库存控制,进行生产调度,掌握MRP、MRPII、ERP的原理和内容,实行丰田生产方式和看板管理系统。6、第六章:物流管理无变化7、第七章:技术创新管理无变化8、第八章:人力资源规划与薪酬管理原“第七章”修改为“第八章”理解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程序,采用恰当的方法预测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理解绩效的特点与绩效考核的功能,制定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制定绩效考核的实施步骤,选择恰当的绩效考核方法实施绩效考核,理解薪酬的构成与功能,分析薪酬管理的影响因素,遵循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原则,构建企业薪酬制度设计的流程,选择恰当的方法设计企业薪酬制度。9、第九章:企业投融资决策及重组原“第八章”修改为“第九章”理解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掌握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的相关计算方法,辨别资本成本影响因素,测算不同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率和综合资本成本率,辨别和计算营业杠杆、财务杠杆和总杠杆,掌握资本结构理论,制订资本结构决策,掌握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方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特征及风险控制,辨别并购重组动因,设计恰当重组方式实现重组效应,选择适当方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10、第十章:电子商务原“第九章”修改为“第十章”,部分调整理解电子商务,辨析电子商务的功能和特点,区分电子商务的类型,辨别电子商务中各种要素流的关系,分析电子商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识别电子商务运作的一般框架,掌握电子商务运作系统的组成要素,设计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及一般流程,制定企业设计电子商务的运作步骤,总结电子支付的特点,区分电子支付的类型,构建第三方支付的流程,总结网络营销的特点,选择恰当的方法进行网络市场调查,实施网络营销的策略组合,掌握网络营销方式。11、第十一章:国际商务运营新增辨析国际直接投资的三种基本形式,理解国际直接投资基本理论,区别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建立方式,评价国际化经营的市场进入模式,辨析跨国公司各种法律组织形式和管理组织形式,辨别国际海洋货物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特点和经营方式,实施上述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业务,开展上述运输方式下的运费计算,辨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开展国际海运保险投保业务,实施国际货运保险索赔。以上就是2020年中级工商管理考试大纲的变化,考试大纲是我们复习的依据,所以大家一定要按照大纲进行考试复习,当然变化的地方很大可能成为考点,所以一定要重点进行复习,关于中级经济师考试攻略大家可以自己总结,也可以和小伙伴一起进行制定哦,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前往环球网校进行咨询了解!
2023-09-05 16:47:411

监事会要想发挥实效,如何借鉴国际实践经验

监事会要想发挥实效,通过学习等借鉴国际实践经验。借鉴监事会制度理论基础、 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议事程序实效性构建 我国监事会主要以会议方式行使职权。
2023-09-05 16:47:491

职工监事是什么职务 有什么权利 干什么用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性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比例(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参加。(2)董事会中必须要有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一般应占三分之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名额应由干部管理部门、出资方和地方(产业)工会共同商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3)职工持股会选派到董事会、监事会的代表,不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名额。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1)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监事条件的本公司职工;(2)熟悉生产经营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有参政议事能力;(3)能够实事求是地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人正派、廉洁自律。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对象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职工代表的身份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符合条件的公司职工也可为候选人,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不宜成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依照民主选举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5、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和更换程序(1)由公司工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董事、监事的名额和任职条件,制订选举方案。(2)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征求公司党委意见;(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获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方可当选。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可召开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并在下次职代会上确认。新设立的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名额在章程中规定,人选暂缺,待以后条件成熟补选。(4)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按本程序办理。6、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7、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责(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和离任两年以内,公司不得因履行职务原因解除其劳动合同或对其工作岗位作不利的变动;(3)职工董事在参与董事会决策时,应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沟通所有者和劳动者的联系,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4)职工董事对董事会所要审议讨论的重大事项,事先应通过公司工会、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专题讨论意见;对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根据职代会民主表决结果,在董事会上阐述意见;(5)职工监事应以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对企业经营中损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情况有权向董事会(股东会)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作出处理。8、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述职制度(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每年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2)职工代表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进行评议;(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应作出答复。
2023-09-05 16:48:124

监事会如何监督?

  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要了解制度;二要掌握监督方式;三要熟悉监督重点。  一、制度概述  到目前为止,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建立了以《证券法》为主体、相关法律制度为补充的上市公司规范制度框架。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制度超过241个。包括五个层次,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自治文件。  二、监督主要方式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监事会在行使监督权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经理会议;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检查公司财务资料;行使股东大会提案权;行使报告权;提议罢免权;代表公司权。  三、监督重点  重点一:公司独立运作能力。上市公司必须独立运作,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上实现“五分开”。  重点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控股股东对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兼任经理层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2;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健全内控机制;检查公司财务等。  重点三:信息披露。包括:五个标准———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及时;四个重点,即不得伪造利润,对外担保诉讼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不得遗漏,资产重组不得隐瞒,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行为视同上市公司行为予以披露,公开承诺未实现时要及时披露,不得以新闻报道代替公开披露,不得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信息披露等。  重点四:募集资金使用。  第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承诺投入使用,改变投向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因特殊原因需用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的,应履行法定程序。第二、募集资金不得借于大股东挪用,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  重点五: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不得为控股股东垫支工资、福利等,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第二、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使用;不得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不得委托控股股东进行投资;不得代控股股东偿还债务。第三、董事会应制定措施解决历史形成的资金占用,保证违规资金占用量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第四、关联方原则上应当以现金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拟用非现金资产偿还的,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  重点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第一、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子公司、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第二、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情况应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制定措施解决历史形成的违规担保及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  重点七: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  重点八:上市公司收购。
2023-09-05 16:48:431

只有监事的是否需要召开监事会议

结论:不需要,但是需要履行监事的职责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有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也应当设立监事会,但是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只有监事的公司通常都是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召开监事会议。监事会议的作用是监事一起讨论形成相关的决议,而只有一个监事的公司,监事自己的决定就是决议。对于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公司法也并未明确规定,监事做决定必须写下来,并保存该文件。只有监事的公司,监事只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自己决定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赋予监事的职责即可。实践中也没那么严格,因为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一定的职权,但是并未明确规定当这种权力受到阻碍时如何得到救济,而没有救济也就没有权力。公司法赋予了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一定的职权,但并未对监事未履行相关义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惩罚措施做具体规定。实践中,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成摆设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是因为中国的公司制度发展时间还很短,虽然取得了很大发展,但是存在一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这一代的法学家进一步去完善和发展。
2023-09-05 16:48:531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问题

内部财务监控机制实现目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以股票全流通实现各股东财务目标协同化。(二)提高监事会的地位,保证其财务监控作用的发挥。(三)强化独立董事的财务监控职权与作用。(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之间应相互沟通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我国现阶段实行的独立董事制度旨在使独立董事起到平衡上市公司大小股东之间利益的作用,重点监控大股东,健全和改善董事会运作机制;监事会目前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监控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公司股东、实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并监督公司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在可预见的将来,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将同时并存发展。可见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不应也不会相互削弱或取代。而《公司法》赋予监事会职权中,也有独立董事不具备的。监事会的特定职权,实际上是明确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中的监督重点是监督董事、经理遵守法规特别是执行公司 章程财务制度方面的情况,看董事、经理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就是说,即使是独立董事,如果其没有按规定程序行事,监事会亦可监督,如果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而强调自身利益,监事会应该监督。在现行制度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有较多的相同的职权,如检查公司财务、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等,这些职权都是他们在开展工作时应该具备的,进一步探讨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的问题,应该把握两条基本原则,即:根据二者不同的功能定位,划分各自的职权范围,使两种监控方式能够相辅相成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提高监控效率;在保持公司财务监控平衡的前提下,实现独立董事制度对监事会制度的有效补充,以不断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财务监控机制。
2023-09-05 16:49:111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质及其借鉴意义

1、审计委员会是在职业组织、立法机构和企业自身的需要共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从世界各国的审计委员会发展历程来看,职业自律组织对于企业规范经营、防止舞弊的要求在审计委员会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仅就美国审计委员会的发展过程而言,最初提出设立审计委员会建议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此后,它还多次发表建议或公告主张设立审计委员会。还有一些其他组织例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国家证券商协会、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Treadway Commission)、美国法律协会(ALI)等也呼吁建立审计委员会,美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会计公司、一些律师事务所还纷纷制定关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指南。职业组织的这些建议和指南为推动立法机构对审计委员会制度进行强制要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他们提的也仅仅是建议,真正起到强制作用的是立法机构发布的各种法案,美国1991年的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改善法(FDICIA)和新联邦判决指南(New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对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起到了重要作用。企业自身的需要也十分关键,如果企业自身没有认识到审计委员会或者建立这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即使各职业组织呼吁和论证,审计委员会制度也不会真正在企业中建立起来,或者虽依照法律的要求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其发挥作用的情况也不会令人满意。因此,可以说,审计委员会是在职业组织、立法机构和企业自身的需要共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2、从审计委员会的发展过程来看,其职责在不断扩大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归纳起来包括领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与外部审计师进行协商、检查财务报告三个方面。审计委员会从产生至今,其职责在不断扩大。审计委员会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独立会计师和内部审计师的审计质量,主要是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从仅仅关注财务报告的公允性,扩展到关注诸如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社会道德等众多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公司的自我约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还会进一步扩大。3、审计委员会制度实质上是内部审计,是一种内部控制,是管理的一部分,因此与我国的监事会制度在本质上有很大不同  从审计委员会的发展及其职责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设在董事会下,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审计委员会本质上是为实现董事会目标而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活动进行的独立性评价。不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如何变化,都没有脱离它为实现董事会经营目标服务的宗旨,都没有改变它独立的评价活动的实质,其职责的演变过程与内部审计的职责演变是完全相同的,也与内部控制内容的发展是同步的。因此从审计委员会职责的演变过程来看,审计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手段,是管理的一部分。如果将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作一比较,审计委员会的本质会更加明了。据考证,监事会制度起源于1602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其大股东受股东大会之委托担任董事及监察人。后来各国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在企业中借鉴近代三权分立政治思想的精髓与架构,塑造出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三权分立。在一个公司中,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处于立法地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管理执行机构,处于行政地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监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代表股东对董事会、董事和总经理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处于司法地位。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的相互配合和牵制,达到健全发展的目的。由此可见,监事会与董事会都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开展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公司中分别属于公司管理和治理领域。管理与治理有关联之处,也有很大区别。管理主要是由经理人员去行使职责,管理的职能是:计划、组织、激励、控制和协调。公司治理在于公司管理的外部。公司治理结构原是法律用语,后来经济学家在讨论企业的起源及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时借用了这一术语,借指公司权力机关的设置、运行及权力机关之间的法权关系。管理涉及公司的经理及各部门,治理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在公司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决定了二者权责方面的不同。4、审计委员会在各国的实践告诉我们,在我国实行审计委员会制度十分必要  我国《公司法》规定必须设立监事会,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暂行条例规范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监事会问题。我国对审计委员会制度尚没有法律方面的要求。上述世界各国审计委员会的实践和我国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现状告诉我们,在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基本沿用了原国营企业的行政模式,内审部与财务部平级,或者内审置于财务部内,受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在业务上、行政上的领导,内审严重缺乏独立性,限制了其控制和评价作用的发挥。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现状令人忧虑,为招揽客户,谋取利益,许多事务所在竞相压价的同时,还在审计过程中轻信管理人员,降低了服务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一方面领导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组织地位,进而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工作效果;另一方面,负责与外部审计师进行协调,选择注册会计师并决定其收费,可以避免“独立审计不独立”的现象,还可大大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质量。另外,审计委员会的建立可以加强董事会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从这三个方面来说,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是必要的。5、审计委员会只有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客观性、胜任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审计委员会的宗旨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审计委员会只有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客观性、胜任能力,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其宗旨。这也是我国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时应注意的。首先,权威性,主要是指审计委员会在机构设置中的层次。高层次性和权威性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地进行监督的保证。审计委员会必须设在董事会下,独立于经理层。当然,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并不是要改变它的本质。那些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设在监事会下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审计委员会是服务于董事会的,而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我们不能盲目追求审计委员会设置地位的权威性,而全然不顾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次,客观性,是指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保持公正的立场。只有客观地进行评价,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或结论才能令人信服。最后,胜任能力,是指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和工作能力,包括审计委员会中应含有懂得公司财务的人员,同时应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人员。所有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应有良好的交流能力、洞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这是审计委员会圆满完成工作的基本条件。事实上,权威性、客观性、胜任能力三者是相互联系的,缺少了任何一方面,其他方面就无从谈起。没有胜任能力的审计委员会一定不会有权威性,没有客观性也是一样。
2023-09-05 16:49:191

ipo要求企业三年净利润

法律主观:新三板上市标准: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 法规 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目前,新三板暂时分为两层:基础层和创新层。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 公司设立 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23-09-05 16:49:341

什么是监事转让股份限制

是指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对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份转让限制有以下规定。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第七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怎么注销监事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哪些公司监事会的制度有哪些
2023-09-05 16:49:421

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履行职务,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其他犯罪。第四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第六条 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指导,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第二章 职责和措施第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制定、实施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开展内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加强对隶属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采购等重点岗位、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四)建立、完善任职和公务回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五)实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按职责查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第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二)建立健全廉洁准入、失信惩罚制度,促进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招生等技术预防系统;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依法实行招标;招标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  (六)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七)建立健全案件办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  (八)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第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经营决策、分配、财务、工程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度;  (二)建立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运作、物资采购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监督;  (四)加强对人事、财务、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得任用、聘任不具有法律规定资格的人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第十条 检察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指导、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  (一)依法查处职务犯罪;  (二)收集、分析、处理职务犯罪信息;  (三)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措施咨询活动;  (五)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在重点行业、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七)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八)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第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指导、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  (一)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二)开展廉政法制教育;  (三)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收集、分析、处理行政违纪信息;  (五)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六)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七)其他预防职务犯罪职责。
2023-09-05 16:49:491

竞聘技术演讲稿

  使用正确的写作思路书写演讲稿会更加事半功倍。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演讲稿,你所见过的演讲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竞聘技术演讲稿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竞聘技术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我感谢各位领导,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来竞聘我公司项目班子技术负责人这个岗位.我于1996年7月毕业于XXX,工业民用与建筑专业,XXX历。毕业后参加工作,在XXX任职,历任测量员、技术员、施工员等职务。20xx年到XXX公司任施工员、技术员、   材料实验员,20xx年8月任我公司项目施工员,20xx年任项目班子技术负责人之职至今。现具备技术职称助理工程师。   下面,我主要谈谈我这次竞聘目的,对竞聘工作的感受以及自己对竞聘工作的感受,以及自己对竞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参加竞聘目的:   我公司从20xx年起实施竞聘上岗制度之后,我公司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又一次具体实践。充分证明我公司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人才选拔机制已经建立并得以顺利推行。我参加此次竞聘的目的如下:   一、是想通过与各位领导的此次沟通,增强彼此间的互相了解。我希望竞聘成功,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工作,努力克服这些弱点,使之不成为一种惯性发展方向,不成为工作上的绊脚石,我会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我一定忠于企业,热爱本职岗位,以企业利益为重,勇于奉献,遵守企业的各项制度。   二、对以往工作感受。   一、是做事要有恒心,我认为每项事情,不论大小,繁与简,难与易,都要按时,按预期目标实现。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件事情都要这样。否则就会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做事计划性强,既然是一项系统工程,系统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很多具体细致的工作,面对繁杂的事物性工作,通过十年来在工作中的积累,能够很快地总结出规律,提炼经验。做到办事井井有条,计划得当,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我认为我参加此次竞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有十年的建筑业基层管理,了解建筑业的很多相关业务和办事程序,重要是具有长时间的实践体会,和经验,可以说是一位多方位的内行里手。以内行管理业务工作,是必须的、科学的、合理的条件。   2、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别人不愿做的事我做,自己首先做到从不揽功诿过,假公济私与人挣名利,领导布置的工作总是尽力去做,从不无故推诿。   3、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两年多,对我公司的管理制度,工作方法和办事程序了如指掌。对经手的业务悉数清楚,可以如数家珍,这对于工作的系统化很有裨益。   我希望我具备条件,能够使得各位领导同意,肯于给我这次机会,让我出任这一岗位。谢谢! 竞聘技术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同事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给我这个机会参加竞职演讲。此外我还想代表今天参赛的选手对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一天来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油气试采公司选拔人才而付出的辛苦努力。   我叫张磊,现年26岁,20xx年怀揣着梦想与激情,我从象牙塔走进石油城,被分配到了油气试采公司地质研究所,忘不了当年王志刚书记在对新分大学生岗前培训时,寄语我们奋斗改变命运,梦想让我们与众不同,是啊,等来的是命运,拼来的是人生,一直以来我都是用这句话激励自己。时光总是过得匆匆,转眼间我在辽河这块热土上已经奋斗了两载春秋,而我慢慢发现:由于生产现场知识的欠缺,工作中我越来越吃力。我也逐渐意识到我该到基层这个大熔炉接受锻炼,汲取新的知识。恰逢公司加快基层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进程,我才有机会来参加今天的竞聘演讲,想想看自己还是很幸运的。也许有人会笑话我是越来越往下走,我会骄傲的对他们说:蹲下只为跳的更高!之外,促使我努力去争取技术员这一角色的,我觉得我有以下几个方面优势:   一是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地质研究所工作的两年里,我主要负责荣72块、更黄66块,我积极与研究院等单位配合,努力摸索区块构造发育情况、油藏成藏规律,部署实施滚动井2口、开发井5口,这些区块都成为公司重要的产能建设区块,为公司的稳产贡献了一份自己的力量。另外在这两年间,我还获得油气试采公司油水井分析比赛的二等奖,并代表公司参加油田公司油水井分析比赛,获得了第三名的成绩,并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   二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都说地质是公司加班最多的科室,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地质研究所的两年里,我是加班最多的科员。曾经为了几个汇报,连续好几个月加班到深夜。去年8月份我来到作业区工作,没多久就赶上局采油生产管理大检查,出于对新人锻炼的目的,作业区领导指派我负责各项资料的建立和汇总。由于作业区管理模式的第一年运行,很多资料都不完善甚至空缺,而只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健全这些资料,于是这一个星期我每天都忙到凌晨,甚至最后还干了个通宵,一个星期我就睡了不到三十个小时,最后终于圆满完成了作业区安排的各项任务。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星期我对象从陕西西安来看我,我几乎都没有怎么陪她,其实内心还是很愧疚的。我觉得我能做这些,和我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分不开的。   三是我虚心好学,努力提高素质能力。大学期间我学习的地矿类地质学,偏重于找金银铜铁之类的固体矿物,对石油地质不甚了解。分配到公司地质研究所后,工作中我积极请教科室内各位前辈,工作之余我自学,恶补石油地质学、采油工程等科目,在最短的时间了解并能应用这些知识,达到了独立顶岗的能力。   到作业区后,有一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当时是我和队长一起去马1109C检泵作业现场,作业队给我们要一个新的方卡,队长让我去车上取,我当时就懵了,不怕大家笑话,我真的不知道方卡长什么样,后来还是值班司机,一个89年的小伙给我找的。在这里我要感谢司机小王,不仅仅是他让我知道了方卡长什么样,我相信一辈子我也不会忘记,更让我知道作业区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老师,都值得我去尊敬去学习。   四是乐于沟通,充分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我信奉以诚待人、以礼待人、以心待人的处世之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意不断地加强个人修养。公司机关工作的两年,不但在公司,和研究院、其他采油厂等兄弟单位,测井、录井等乙方单位都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我非常认可辽河油田的家文化,一个科室甚至一个公司都应该像个大家庭一样。我们组最近有人事变动,A2系统数据录入工作需要大家承担。由于需要每天录入,因此节假日也不能休息,考虑组里其他人都有家人需要照顾,而我自己家是外地的,没有后顾之忧,我主动承担起了这项工作。虽然占用了一些自己的休息时间,但我觉得很值得,为了他们,我心甘情愿。   最后,技术员还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积极向上的求是精神。我热爱运动,身体素质没的说,每天下午下班后我都会去锻炼健身,这也能反映出我的第五个优势对待事情有高涨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精神。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能胜任技术员这一岗位。而且,我相信假若我能够竞聘成功,我一定会立足本职、扎实苦干,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大胆探索、锐意进取,自觉站在公司改革发展的前列,充分发挥青年员工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借此机会我想谈谈我对大学生下基层的一些看法:青年人是公司的重要资源,是最需培养、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群体。青年大学生的健康快速成才势必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和大学毕业生的交流中,我感到部分青年大学毕业生流露出对基层普通岗位的厌倦,希望尽快走到关键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倾向,这种现状表明了大学毕业生追求向上的进取心态,但是如果不从实际出发,急于求成反而会适得其反,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凡事总有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   基层是大学毕业生了解油田、增长本领的最好课堂,是磨炼意志、汲取力量的火热熔炉,是施展才华、开拓事业的广阔天地。大学毕业生缺少了在基层的体验,就失去了千锤百炼的机会。扎根基层,才能早日蜕变。大学毕业生在基层的工作中,难免会有一些挫折,失落和疲惫,但失意之时要坚信不经风雨,怎见彩虹的道理,摒弃浮躁、埋头苦干,方可破茧成蝶。扎根基层,才能百炼成钢。青年大学毕业生只有坚持在基层摸爬滚打,不断丰富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养成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方能成为一块对公司有用的百炼钢。扎根基层,才能快速成才。基层是培养干部、锻炼干部、识别干部的最好学校。公司一贯重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的年轻干部,因此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全面了解和熟悉基层工作,不断提高自己、超越自己,才能出类拔萃、脱颖而出。   墙之高在于地基之深,叶之茂在于树根之牢。青年大学毕业生只要怀揣梦想、耐住寂寞,扎根基层,脚踏实地,成才之路就能越走越宽,人生价值就能早日实现。   我的演讲结束,感谢大家! 竞聘技术演讲稿 篇3 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你们好!我叫xxx,37岁,大专文化,工程师职称,现从事电网调度工作,是调度室副主任,主管电网调度自动化和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工作,专业工作年限15年,今天来竞聘11岗级的生产技术部副主任职务。   我的简历是:1988年1月至1990年8月在二塘供电站工作,是一名电管员;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在武汉华中电业联合职工大学读大专;1993年8月至1998年11月在调度室工作,做一名电网调度员;1998年12月至20xx年7月在调度室任调度副主任;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在输变电管理所工作,任主任;20xx年4月至今在调度室工作,任调度副主任。   竞争上岗有何意义?我个人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换,国有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深化,必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应的劳动用人制度,那就是竞争上岗,竞争上岗是选拔人才、提拔人才的有效手段,因为有了竞争才避免了过去职工进入企业后,不管工作好坏,技术素质高低,都是终身吃皇粮,手捧铁饭碗,造成不怕丢饭碗的弊端。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上岗机制,能促使劳动者努力学习,勤钻业务,提高生产技能,从而促进职工素质的提高,增强其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知道“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技能”的道理!   自己为什么要参加竞聘?我今天参加竞聘,因为竞聘给我一个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才能的好机会,让我把从大学中学到专业理论知识和15年来在平常工作中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在我所竞聘的岗位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今后的工作会做到尽善尽美。   我竞聘的个人优势在于:   ⑴我曾在生产技术部所辖大部分部门工作过,并当过调度室副主任,输变电管理所主任职务,有较强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⑵三年来的大学脱产学习,使自己学习掌握了一套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大学中,是一名优秀班干部,学习成绩总排在班上前五名,各科成绩总达80分以上,每个学期得到单位的奖学金,并多次获得湖北省教委和学校的奖励;   ⑶曾在基层供电站工作两年和农网改造资料组工作一年,对35kV、10kV线路设计、安装有着更深层次的了解和掌握,学会了把科学管理方法运用到用电管理工作中;   ⑷94年10月曾从事一项新的领域攻关—线路损耗的理论计算,运用高、难的理论知识,完成了35kV、10kV线路损耗的理论计算,并撰写两本有关资料书籍,为单位降损节能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达到降损节能,提高了电网的效益;   ⑸96年底,自己作为教员曾先后培训了二期约100个工人考中级工,使他们的的专业业务素质达到了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准;   ⑹20xx年初,参与设计绘制本县电力系统20xx年和20xx年一次系统规划图,同时自己还参与了县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撰写一本《平乐县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的专业论文;   ⑺20xx年11月县电网调度自动化工作启动,自己深入现场直接参与安装和调试,日后自己被领导委任成为单位唯一调度自动化管理者,担负着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和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可以这么说,现在调度自动化系统和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一有故障,均由我一个人独立处理排出。   ⑻本人是单位唯一一个变电站继电保护整定值计算者,在近几年中,曾先后五次独自一个人担负沙子、张家、青龙、大发、平乐中心变5个35kV变电站断电保护整定值计算和微机整定工作,均取得了令人满意效果;   ⑼20xx年8月在担当输变电主任期间,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有着质的飞跃,自己更进一步加深对变电站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全面了解和掌握,曾无数次担负变电站设备故障抢修工作,并先后安装二塘变110kV二塘至阳朔线间隔,110kV二塘至同乐线间隔,同乐变35kV大发线间隔的一次和二次设备安装和接线工作,使自己成为单位懂得二次接线安装为数不多的人,以致使自己在从20xx年4月至今在35kV平乐中心变安装工作中得心应手,在整个变电站建设中起到关键人物作用。   假如我这次竞聘成功的话,我的工作设想是:   1、使设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设计线路要结合县电网一次系统远景规划图,要建立和健全生产技术档案资料。   2、在调度室要强化调度管理,充分发挥调度的作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强化安全意识,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事故,切切实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有条件的话要组建运行方式班,继电保护班,通讯自动化班。   3、在变电站,要加强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提高对设备的异常运行、电网事故的分析判断能力,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岗位练兵,提高变电站的整体素质。   4、在输变电检修所,要培养些有文化的年青人对变电站一次、二次设备安装和接线培训,如果有条件,可购买些仪表、仪器对变压器油样、设备耐压,以及继电保护进行测量和校验。   竞聘失败的感想:假如我这次竞聘不上我所竞聘的岗位,我决不灰心,不气馁,因为我最起码已让公司领导和各位考核人知道了我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我已展示了自己的优势,不是我不优秀,而是别人比我更优秀,今后我会在工作中不断努力,逐渐完善自己。   我对公司改革发展前景的希望和建议:   1、公司改革要朝良性方向发展,在竞争上岗中要多选拔人才,提拔人才,避免搞拉帮结派。   2、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权力,杜绝腐败行为。   3、要开办职工食堂,今后接待就餐要在职工食堂完成,反对搞铺张浪费。   4、财务要实行上墙公开制度,让广大职工行使监督作用。   5、要大搞第三产业,增加职工收入。   6、制定职工业务培训制度,让公司职工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内容有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服务标准,职业技能。   以上是我这次竞聘上岗的述职,请大家相信我,给我机会,我会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   谢谢大家! 竞聘技术演讲稿 篇4   集团公司今年也在全国开展了“打造数据精品网”的活动,而xxx数据网网络总体规模比较小,不像电信那样提供大规模的互连网接入业务,应该以大力发展有移动特色的数据业务为主,如:短信、wlan、无线ddn,为以后发展以3g为代表的移动多媒体业务做准备。数据技术支持岗位的目标是做好数据网络维护工作和数据业务支撑 ,开发相关的增值业务,为集团用户提供信息化整体解决反感,积极进行数据网的网络优化和技术储备,积累移动数据网建设和维护经验,积聚相关维护人才。   xxx现在的数据网包括:mdcn、cmnet、短信、oa、1860、grps等系统,它牵扯到计费、传输、交换、1860等各个部门,而开展数据业务也多种多样,也因此对于数据技术支持这个岗位,需要一位兼有计算机、传输、无线通信的专业知识的人才,他既要有丰富的维护经验,又要具有一定的开发能力,还要对对数据业务熟悉。我认为,数据业务技术支持岗位要做好下面的工作   1、 数据据业务相关网络设备   2、 的技术支持和网络维护工作,   3、 开发可增值的数据业务   4、 数据业务分析、统计工作   5、 向集团用户提供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对于这个岗位,当然需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这是起码的要求,除此之外,我觉得我有以下几点优势:   1、我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计算机系,专业非常对口,在大学的四年里,我系统地学习了计算机专业的课程,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对于新事物、新设备、新技术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望,能够很快地接受并加以应用,特别擅长利用互联网来分析、解决问题。   2、我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全面的数据网的维护经验,我曾在计算机中心工作了三年,负责前台微机、网络、主机的维护,又开发过亲情号码、一元包干的业务。当时除了处理计算机中心的业务之外,我还独立承担着1860、短信中心的维护任务。在传输中心的一年里,我主要的任务是维护cmnet、mdcn、oa等设备,侧重学习了路由器、数据交换机的知识。可以说,计算机、数据通信、传输、交换知识我都均有涉猎,知识面较为全面。在长期的维护过程中,我的技术水平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积累了丰富的维护经验,能够单独处理网络故障。在省公司七月份组织的全省数据网维护专业人员的考试中,我名列前茅,获得了“数据网技术标兵”,我很自信在技术能力上我完全能够胜任这个岗位。   2、我对本地数据网的运行情况非常熟悉。我刚到数据机房时,当时,基础资料非常匮乏,而且省公司对于数据网也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维护计划。经过几个月的奋战,在其他同志的帮助下,我们对机房的资料、环境进行了整理,各类标签、走线进入了标准化行列,摸清了第一手的基础资料;根据xxx的实际情况和省公司下发的文件,制定了相应的维护细则、作业计划,建立了包含了局数据修改、系统备份、软件版本、系统运行等一系列原始记录;对于故障处理,通过故障资料库和专线用户资料库的建立,为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故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在去年年底的全省组巡中,我们拿了并列第一名,今年的组巡,我们的维护的项目名次也比较*前,在今年打造数据精品网的活动中,我个人获得了“先进个人”的称号。   4、我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据两个例子:   1、数据网必须对每天的设备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前每天都是手工登陆到设备上执行各种指令,做完一次差不多需要两个多小时,而且还容易出错,后来我利用自己编程的特长,编写了自动登陆程序,使得检查时间缩短为十分钟。2、为了提高cmnet的竞争力,我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开发了vod视频点播系统。   5、在数据网维护过程中,要经常跟用户、厂家联系,遇到棘手的问题,还要得和兄弟部门、省公司联系,这些基本上都是由我来负责与各方面联系协调,这使得我在数据维护方面有着较高的认知度。   6、由于我在计算机中心干过三年,对于数据统计工作很熟悉,所以我可以自己亲手进行数据业务的统计工作,并作出分析和研究。   如果我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我将会积极配合其他人员,提出一系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数据专业的维护水平,来提高xxx的业务收入和知名度。对此,我有几点设想:   1、这半年以来,有不少的互联网专线用户退网,其中还包括610、供电局等大客户,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只有接入功能,没有提供相应的增值业务,据调查,大部分的用户上网是为了娱乐,特别是视频点播、在线游戏等业务,我们也可以像电信一样,开发电影vod、音乐在线、游戏在线业务等增值项目供用户选择。也可以选择和游戏开发商合作,这样为本地数据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筹码。   2、由于在维护过程当中,发现许多问题具有共性,我们可以架设一个网站,把一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放上去,还可以放一些电脑知识、补丁软件,系统升级软件,大家可以随时上去学习。还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的方式,努力提高一般维护人员和县市分公司维护人员的数据网络维护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兄弟公司、合作伙伴甚至竞争对手的先进经验,将之运用到xxx移动据网络维护工作中来……   3、由于我们接入方式只有2m和光纤,没有电信的接入优势,成本比电信的adsl要高得多,但并不是就不发展接入用户,我们也有自己的优势,就是一我们的传输资源比较富余,二是我们可以提供一些捆绑的数据业务。由于本地传输网的升级,其传输设备可以带有lan口,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大大地节省成本,使得城域网的建设成为可能,数据网的下一步工作就是配合传输打造城域网。在此基础上,应该增加多样的接入方式,特别应该推广wlan接入方式,它有效地解决了最后一百米的接入问题。   4、由于以前的工作基本上是数据维护,对业务方面涉及地相对较少,跟客户的接触工作也仅限于维护方面, 跟用户直接打交道很少,我想从几个方面提高自己,一是尽快地熟悉各种数据业务,包括用途、资费、使用方法,二是利用自己计算机能力较强的优点,掌握各种数据业务的数据统计方法,这样就可以了解数据业务的发展特点,做好相应的分析研究工作,这一点要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三、加强对集团客户的服务的支撑工作,可分为两方面:一是要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发挥移动自身的优势,给用户提供确实可行的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二是做好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包括提供处理障碍的技术支持和对用户提出的新的需求开发新的数据业务项目。
2023-09-05 16:49:581

幼儿园监事会制度和职责

幼儿园监事会职责:主持监事会工作。建立健全监事会各类检查、监督和考核的体系和相关制度。组织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组织监督、检查幼儿园管理人员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幼儿园章程及理事会决议的行为。规模较大的民办幼儿园宜建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规模较小的民办幼儿园可不设立监事会,但必须有1-2名监事。(一)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监事会会议,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幼儿园的重大问题。(二)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监事会工作会议,对学院的监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部署,及时组织监事会成员认真研究,在监督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监管任务的有效落实。(三)监事会的监督方式1、日常运行监督。主要查看资料、参加会议、听取情况、质询提问、召开各种会议,对学院总体运行情况给出监督评价意见。2、对重大事项实行监督。对学院办学过程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监督,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四)监事会主席可以列席幼儿园理事会召开的会议(五)监事会成员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滥用,监事会其他成员要认真执行监事会决议,完成监事会交办的任务。(六)监事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或按照程序改组、免去、解聘或按有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1、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监事会的规章制度和决议履行职责的。2、对幼儿园领导班子严重违法未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的。3、超越监事会职权,侵犯幼儿园合法权益的。4、泄露幼儿园机密,利用监事会职权谋取私利的。(七)监事会成员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八)监事会应按照议事规则、岗位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监事,以规范监事会的日常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023-09-05 16:50:181

监事会存在的意义和作用

法律分析:第一,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现实生活中,公司规模尤其是股份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了大多数股东的投机化现象,即股东更多关心的是自己在股市的投资收益,而不是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以及股东会显然不可能有效行使公司经营的监督权。正是基于此,监事会凭借出资者(股东)赋予的监督权,代替股东专职行使监督董事及董事会的职权,成为了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的必然选择。第二,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监事会制衡机制的工作重点在于监督,而监督的最终目的也正是为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是财产安全的权益。第三,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发生。依据《公司法》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均是有限责任,而这种有限责任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公司财务会计的任何虚假记载都是对债权人的欺骗,公司财产的实际减少也直接对债权人债权的收回构成威胁。法律为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设立了监事会制度,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状况,防止公司违法行为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2023-09-05 16:50:271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是由( )派出监事组成专门外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的制度。

【答案】:B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监事组成专门外部监督机构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的制度。
2023-09-05 16:50:341

如何完善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

第一、监事会是公司机关。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来看,监事会(监察人)往往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共同组成公司内部权力机关来对公司进行治理,以达到公司自治;第二、“监事会是公司法人的监督机关”。具体的说,“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的公司监督机构”。监事会以行使对公司董事、经理或其他人员的监督权力作为其存在的基础;第三、从公司内部权力机构来看,“监事会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制衡机构,是出资者监督权力的主体”。监事会是代表股东(即出资者)对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第四、监事会职权行使具有法定性。各国公司法均对监事会的职权以立法形式明确予以规定。我国也不例外,如《公司法》第126条规定,监事会只能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
2023-09-05 16:50:451

四、如何更合理地设计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监事会关系

正如哈佛商学院副院长查尔·凯斯特所说,世界上没有最佳的单一公司治理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扬长避短,吸收国内外先进、有效的制度,尽力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CEO的核心及衔接作用是处理董事会与经营班子关系的“金钥匙” 首席执行官CEO制度是目前美国乃至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它并非与公司制度同时产生,而是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在西方国家迅速推广,还相应设置了COO、CFO财务总监、CIO信息总监等职位。美国的经验证明CEO制度特别是董事长兼任CEO有利于提高经营业绩。 其实,我国证券公司也有设置CEO的必要性。有关的公司制度中虽然对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各自的职权范围做了大致规定,但在运营过程中,“重大”与否并非容易确定,以致于许多具体事项都要经过董事会、董事长审议,而董事会、董事长不见得十分熟悉公司情况、时刻保持与经理的沟通,造成办事效率下降。所以,公司中必须有一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的,能在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起核心作用、进行领导决策的角色,如同公司的灵魂人物,高瞻远瞩,率领公司全体人员齐心奋斗,尽量避免公司内部斗争、相互扯皮。而且,从国外经验看来,若董事长兼任CEO就更好,能够将董事会与公司经营班子顺利衔接起来,协调两者的关系,统一认识,减少矛盾。 在董事长兼任CEO的模式下,要确立董事长和总裁的核心地位,就要明确划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裁、副总裁等的职权范围,最好以制度化的形式确立。综观国内外,包括全美公司董事联合会蓝带委员会的报名、美国投资银行、大鹏证券的实践经验,公司董事长一定要有权力领导董事会,包括董事会各下属委员会;副董事长辅助董事长进行董事会方面的工作;董事、监事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总裁在公司日常工作事务中具权威作用。 当然,《公司法》规定的权力制衡流程必然存在,公司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和通过,才能实施,即CEO所坚持的意见也需要说服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得到他们的支持;董事会对CEO和总裁的决策有参谋监督制约功能。 (二)监事会制度的有限性 国外公司监事会的作用正逐渐淡化。如前所述,美国投资银行不设置监事会,英国的也是如此,一些本来设置监事会的欧洲国家投资银行近来也有向美英靠拢的趋势,OECD的《公司治理原则草案》中也没有提到监事或监事会。 我国证券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都设置了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经理的监督。但大多数公司监事会只是在法律上拥有对董事会的监督权,在实际运作中普遍存在着监事会运作形式化,监督规范性不强、力度不够、权威性不够,甚至是形同虚设的现象。过于注重监事会作用的证券公司,由于监事会的日常干预,公司一些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受到很大影响,稽核工作管理混乱。 前面的实证分析证明,我国的监事会制度并不合适。正如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所说:“有人提出,应当给予置于董事会之上的监事会更大的权力。但经验表明,这种监事制度并非有效,因为监事会到底是代表谁的利益呢?在很多情况下,监事会只是重复董事会的权威而没有担负相应的责任,因此,监事会实际并未对上市公司起到制衡作用。……通过强制性的透明度及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行为与可信度的关注,以及明确规定相关关联方应有行为,以促进公司完善企业行为。” 显然,随着世界经济市场化、制度化、信息化程度的加深,监事的作用正逐渐被外部的法律、市场监督和内部的考核、稽核以及强制的信息披露所代替。 我国即将加入WTO,国外投资银行正对我国证券市场虎视眈眈,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理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本盈利率,才能生存和发展壮大。
2023-09-05 16:50:551

国有企业专职监事

法律主观:(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等法律、 法规 ,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三)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五)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六)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2023-09-05 16:51:061

国有企业必须设监事会吗

法律分析:必须成立监事会。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2)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3)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4)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3-09-05 16:51:161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政府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沪府发〔2011〕9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沟通城乡交流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本市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经营性服务功能,积极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职能,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当前,上海已进入以工促农的发展阶段,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以及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十分紧迫。加快上海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完善农村市场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加强为“三农”服务,拉动农村需求,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联合和开放办社理念,围绕上海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要求,聚焦上海“四个中心”和市郊城镇化建设目标,顺应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合作化趋势,大力推进经营、组织和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商品经营和资产经营并重”的上海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不断探索特大型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路子,努力使本市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的重要力量。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一)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支持农资企业发展,完善农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物流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支持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服务。 (二)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发挥农村网点优势,以供销合作社系统日用品连锁骨干企业为基础,推进市场化重组。加强区域配送中心建设和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区县有配送中心、镇(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农村市场安全放心、便利实惠的消费环境。 (三)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本市农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营运能力。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技术,创新改造农产品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四)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围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建设,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开展废家电、废汽车及贵稀金属的回收加工业务。 三、增强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一)完善农村综合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为农综合服务站设施,开展为农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帮助农民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供应等经营性服务的基础上,参与社区社会公益性服务。(二)提升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机制。在农资、果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领域,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利用上海航运、金融、贸易中心优势和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通过现代商业技术和商业模式的运用,优化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搭建新型的经营服务平台,使上海成为长三角、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优质农产品商贸集散和辐射中心,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服务全国。积极参与上海城镇化建设,发挥区县供销合作社资源优势,推进市场建设,加快市郊商业设施和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 四、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企业发展创新(一)加快供销合作社企业发展。调整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加快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着力在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以及农超对接等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积极利用国家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农村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供销合作社企业参与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证,并获得相应政策支持。 (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市场化、开放式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保持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中的控股地位。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积极完善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 五、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一)健全供销合作社组织制度。市和郊区区县供销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搞好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凡是涉及区县供销合作社整建制变动或总体性资产变动,或者区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主任的选举、调动,都要征求上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 (二)明确供销合作社职能。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制定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下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导企业开展商品经营、资产经营,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各类行业协会;参与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承担农资、棉花、防汛抗灾物资等的储备以及其他可以承担的任务和职能;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市供销合作总社和郊区区县供销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办法,由市和区县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维护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和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的所有权代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侵占、平调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财产,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和组织体系的完整性。 (四)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充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供销合作社要立足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利用自身的人才、网络、设施等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开放办社理念,注重指导、服务,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充实加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有条件的区县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五)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供销合作社要积极落实人才兴社战略,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干部职工知识和年龄结构,培育造就一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六、切实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持金融机构抓紧处置本市供销合作社拖欠的银行债务,对因企业关闭、破产或注销,确实无偿还能力的历史债务和利息,要依法妥善处置。对经审计确认的以前年度供销合作社不实不良资产,准予企业在税前核销。对供销合作社企业协保费交缴的遗留问题,有关部门要妥善加以解决。对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土地确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73号)要求,确定供销合作社土地权属,加快完成供销合作社土地登记颁证工作。在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重组、实施主辅分离中,原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可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等六部门关于推进上海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资产调整和中小企业改制重组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意见的通知》(沪府〔2009〕29号)精神,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权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变更登记到供销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所属独资企业名下。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的,其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等。要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扶持的政策,在产业准入、资金使用、储备体系、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在改革发展中,供销合作社享有与本市国有企业相同的政策扶持。对本市供销合作社为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取得的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市、区县政府可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扶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纳入市、区县两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选址用地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支农惠农项目。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或拆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和设施的,按照“征(拆)一补一”的原则予以补偿。探索城区供销合作社改革,由市供销合作总社收回城区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管理权,统筹供销合作社资源,使城区供销合作社资产更好地服务“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支持市、区县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并给予政策扶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2023-09-05 16:51:241

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宪法”,企业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企业的法律和财产所有形式、企业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织、高层管理组织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它规定了企业所有者、经营管理人员、企业组织成员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确定了财产的所有关系和分配方式,制约着企业活动的范围和性质,是涉及企业所有层次、决定企业组织的根本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第一百一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023-09-05 16:51:511

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可以由股东各自委派或指定某方单独委派吗?

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我们可以知道股东仅仅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的权利。也就是说若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则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选举产生;经理则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第37条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释义】股东会是由股东组成的机构。股东参加股东会是股东作为投资人权益的重要体现。股东会的成员是全体股东,因为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本条强调所有股东即“全体股东”,是平等地体现股东的投资者权益。股东参加股东会是法定权利。不是公司的出资者,不能称作为公司的股东,也不能成为股东会成员。本条用“公司的权力机构”一词来界定股东会的性质。所谓权力机构,是指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需要由该机构来做出决议,权力机构既区别于执行机构,不执行日常业务,也区别于监督机构和咨询机构。股东会只负责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做出决议,集体行使投资者权益。股东会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日常办公的方式,是由股东会的权力性质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原理所决定的。股东会行使职权所作决定的范围,本法第三十八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股东会在作出决定时应当遵守。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参考资料:法律教育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第37条
2023-09-05 16:52:041

哪些属于公司章程中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员工规范自身的建设,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侧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公司章程中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公司股份发行、增减、回购、转让;股东、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2023-09-05 16:52:153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答案】:B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023-09-05 16:52:231

公司法对于董事会的规定

法律主观: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是什么? 现行《公司法》关于董事会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 董事会成员 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 以及 发行公司债券 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有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在公司经营的过程当中也是要起到掌舵的重要作用的,很多人经常会拿 公司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来进行比较,实际上这两种最高级别的会议在职权上是相互平衡制约的。董事会的召开以及相应的职权,这些细节上的问题都应该详尽的体现在公司章程当中,当然也是要在遵守公司法的基础上由公司来拟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023-09-05 16:52:481

董事会与监事会哪个职权更大

董事会干实事,监事会只监督董事会召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而已。
2023-09-05 16:52:585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答案】:B选项AC,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D,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2023-09-05 16:53:511

什么是股东、股份、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董事局、董事长、总裁;监事、监事会?受谁管控?

股东会做决策,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属于监督机构。至于产生需要看公司性质。
2023-09-05 16:54:024

公司变更监事需要本人到场吗

一、公司变更监事需要本人到场吗1、公司变更监事一般不需要本人到场。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变更监事人企业法人签署《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什么1、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变更的提议;2、股东大会表决;3、股东会做出变更决议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2023-09-05 16:54:201

的监事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公司股东承担的,监事不需要承担但是监事起着监督的责任,没有及时举报处理公司的违法行为的话,会有负面信息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可能要承担责任,和职务无关,主要在于是否参与。
2023-09-05 16:54:303

国企监事会解散的原因

主讲:吴刚梁有学员问我为什么一直不讲监事会。其实主要原因,就是监事会在这次国企改革中的“戏份”不多。本来嘛,监事会改革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内容,我把它放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那一块去讲比较合适。但是,三年行动方案没怎么提监事会的改革,所以当时我就没讲。现在既然大家都想听听这方面的改革,我就把它放到国资监管这一块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去年我在一些地方讲课,经常有学员告诉我,他们公司的监事会主席这个职位长期空缺,因为在改革过程中,国资委的外派监事被并到审计部门去了,而审计部门后来也没再向国企派监事。我记得在一家央企总部,当时有一位学员问我:这种状况是否合规,如果不合规怎么办?我说监事会里长期没有主席,公司治理机制有问题,肯定不规范。至于说怎么办,我说你们可以向国资委要人啊。这位学员回答说,和国资委反映过这个问题。国资委的回复是“再等等”,《公司法》马上就要修订了,到时候看《公司法》怎么规定。我们在去年年底,终于等来了《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监事会怎么改革?修订草案说,国企不设监事会了,连一个监事都不需要。修订草案第15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今后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监事会的职能今后由董事会下面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外部董事要过半数。我来简单地解读一下。以前我们都说,监事会就是一个摆设,没有实际用处,是个“花瓶”。有人说我们国有企业还有一个“花瓶”,就是外部董事。这样的话,我们国有企业一直放着两个“花瓶”在那里当摆设,虽然挺好看的,但每年花销也不少。显得太奢侈浪费了,对吧?所以这次要去掉一个,摆一个花瓶就够了。用学术语言来说,以前是“双层治理”模式,现在是“单层治理”。有学员听到这里,说,既然国企改革就是要把监事会取消了,监事也不要了,看来我得转岗了。其实这个理解也不对。大家注意,《公司法》修订草案要取消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可以自己选择设监事或者不设,你不设监事会有一个前提,就是董事会要下设审计委员会。我们知道,国有独资公司目前还是极少数,它们就是集团公司或者一级公司。对于二级公司、三级公司来说,虽然是100%国有资本控股,但它们不是国有独资公司,而是国有全资公司。另外,实践中更多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所以除了国有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类型的国有企业还可能设立监事会的,或者设立一两名监事,不是说国有企业从此都取消监事了。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我记得以前有一次讲课的时候,有一位职工监事,问我监事会能不能推翻董事会的决议?是这样的,他们公司以前是一家事业单位,后来改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再后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现在听说又要搞混改了,变成民营控股,董事会已经通过了混改方案。职工们说,单位这么做真是欺人太甚了,希望监事会出面否决董事会这个决议。而这位学员是单位的一名老员工,德高望重,被推选为职工监事。那么,我们回到他的问题:监事会有没有这个权力?要回答他的问题,大家首先要搞明白,监事会履行的是什么职责,监督的对象是什么。按照现行《公司法》,监事会一是监督公司财务,二是监督董事和高管的职务行为。实践中,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与总经理办公会,但主要是监督他们的会议是否合法合规,而不是判断一项决议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可行。比如,董事会想搞混改,这符合国企改革的政策,本身没有什么不对,只要董事会决议程序正规,内容合法,董事个人履职没问题,监事会是没办法的。当然了,混改可能会涉及职工安置的问题,安置方案是需要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同意的,否则混改购买专栏解锁剩余66% 上一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走向国资委“大一统”模式?下一集 混改过程中,
2023-09-05 16:54:441

协会监视是什么职位

问题一:协会监事是什么职位?h 当然属于高层职务,理论上讲,协会或公司设监事,不是英美通行制度,是我国借鉴德国作法。具体职责主要看协会的章程,如何规定的。有的是虚职,安慰性质的,有的实职,有实际的职责,实际职责一般是内部的监督。以世界信用组织【WCO】的监事为例,该组织的监事是争议的最终裁决者,职责相当地大,但是,为了保障其独立性,他不参与任何事务,只负责争议处理。 问题二:协会监事有什么用 当然属于高层职务,理论上讲,协会或公司设监事,不是英美通行制度,是我国借鉴德国作法。具体职责主要看协会的章程,如何规定的 问题三:什么样的协会要成立监事会? 协会的办事机构一般为理事会,监事会无非是监视理事会的用钱是否合乎财务规范和办事是否符合协会章程。 如果理事会涉及较多资金的活动,监事会是必须的。 问题四:什么样的协会要成立监事会? 如果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这种情况就必须成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法律教育网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问题五:什么叫监控资质 首先要有工商注册,有资金实力,有相当数量获得专业证书的人员,有通过公安部门验收成功的案例。 根据申请资质高低,对公司企业要求也有高低。 一般资质申请都是先低后高,也有从业时间规,做满几年,然后还要有通过公安成功验收的工程量和金额,才能向上一级资质申请。 问题六:协会里面监事会权利大还是理事会权利大? 你分得清楚厂长的权利大还是工会的权利大就行了,我分不清,因为国内和国外正好反过来,所以你是问国内还是国外? 问题七:协会里会长大还是监事长大 您说说的是级别吗? 中国的制度是一官多职, 这是传统 问题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是什么级别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保证公司决策正确和领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梗权,危及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各国都规定在公司中设立监察人或监事会。 监事长的职权如下: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 (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长的责任如下: (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 *** 议 问题九:监控人员工作中是否有需要协调要宜? 施工单位“三监控,二管理,一协调”即:质量监控、进度监控、费用监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问题十:监事属于理事会成员吗 不可 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 不得兼任董事
2023-09-05 16:54:521

怎么单方面退出公司监事

退出公司监事方法如下:1、等任期届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提出辞职。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监事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发生变动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5、新任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综上所述,监事卸任与免职的原因与方法与董事会基本相同,即任期届满时卸任;本人请求辞职:因原任机关罢免;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等。此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法律依据】:《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做出是否批准独立董事辞职的决定。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辞职前,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应当向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提交书面声明,说明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2名的,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 外部监事辞职应当比照独立董事执行。
2023-09-05 16:55:131

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的制度、规则及流程都包含哪些内容?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 1. 总 则 1.1.为了加强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小企业板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内部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合法经营和廉政建设,依法保障股东权益,评审内控制度,达到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1.3.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4.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1.4.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1.4.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1.4.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客观的履行监督和评价职能,通过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系统、规范地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直接向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2.2.公司应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2.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4.基层单位和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专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指导并报告工作。在审计机构内,可根据审计监督工作的性质,配备副主任级、主任级、副经理级、经理级审计人员,公司可以根据业务规模,配备总审计师。 2.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从业能力: 2.5.1. 具备会计、审计以及与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 2.5.2. 熟悉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 2.5.3. 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2.6.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不得从事与审计监督职责相冲突的活动,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必须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保密。 2.7.公司及所属单位应保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审计所需经费,公司应予以保证。 2.8.公司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9.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经理)必须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2.10. 公司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应采取灵活的审计方式,按照直接审计与间接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报送、就地、委托或授权审计相结合,联合审计与分级审计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及时披露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3. 内部审计监督范围及职责 3.1.内部审计监督的范围 3.1.1.从业务角度,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和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3.1.2.从管理角度,所有涉及公司控制及管理的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3.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3.2.1.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2.2.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3.2.3.总结审计工作经验、交流审计工作信息、组织审计理论研讨、研究、开展审计工作竞赛等; 3.2.4.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3.2.5.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3.2.6.对公司经理层研究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3.2.7.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3.2.8.对所属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3.2.9.对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项目进行过程审计监督;重点是审查工程立项、开工前招投标,计划外工程、超预算项目等; 3.2.10. 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2.11.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1.1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2.11.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2.11.3 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2.11.4 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3.2.11.5 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3.2.12.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2.1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2.12.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3.2.12.3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 3.2.12.4 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2.13.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3.1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3.2.13.2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2.13.3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 3.2.13.4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3.2.13.5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2.14.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4.1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3.2.14.2 关联交易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3.2.14.3 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 3.2.14.4 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否明确; 3.2.14.5 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3.2.14.6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2.14.7 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公司利益。 3.2.1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5.1 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2.15.2 是否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 3.2.15.3 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3.2.15.4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发表意见(如适用)。 3.2.16.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在审计业绩快报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6.1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3.2.16.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 3.2.16.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3.2.16.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3.2.16.4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3.2.17.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3.2.17.1 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3.2.17.2 是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3.2.17.3 是否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3.2.17.4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3.2.17.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是否指派专人跟踪承诺的履行情况; 3.2.17.6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3.2.18. 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严重不实或经营行为存在违法违纪情况,提出限期自行纠正或处理建议;  3.2.19.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20.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3.2.21.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2.22. 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4. 审计机构权限 4.1.有权参加公司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会议。  4.2.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与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有关的记录、文件、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4.3.有权利用公司和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供应、销售及其他计算机网络系统获取与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管理活动相关的信息资料。 4.4.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审计事项所在单位及其员工不得拒绝;需要到审计事项所在单位以外调查取证(包括索取函证)时,审计事项所在单位应予以配合。 4.5.对正在实施的可能对单位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恶劣影响的行为,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6.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4.7.提出改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 4.8.公司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行使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4.9.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单位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4.10. 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5. 审计程序及质量控制 5.1.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审计项目实施前,应当充分进行审前调查,制定项目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实施计划。 5.2.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 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审计开始时,送交审计通知书;经公司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也可以实施突击审计。 5.3.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现场观察,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包括访谈、问卷、索取函证)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依据。审计人员应对其收集的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者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行为承担责任。审计组组长应当对重要审计事项未收集审计证据或者审计证据不足以支持审计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5.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包括: 5.4.1.被审计单位名称,即接受审计的单位或者项目的名称; 5.4.2. 审计事项,即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 5.4.3.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即审计事项所属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5.4.4. 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即实施审计项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员及编制日期; 5.4.5. 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即简要描述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金额、数量、发生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依据; 5.4.6. 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即审计组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意见及实施复核的日期; 5.4.7. 索引号及页次,即审计工作底稿的统一编号及本页的页次; 5.4.8. 附件,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 5.5.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的;以及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审计组长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5.6.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派出审计组的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 5.7. 审计组组长应在审计报告上署名签字,并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不如实反映的,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 5.8.出具审计报告前,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换审计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有异议且经过沟通仍不能达成共识的,由内部审计机构如实将双方意见一并报公司董事会予以处理。 5.9.审计报告经过内部审计机构审核后,上报公司董事会审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15 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做出书面答复,通报其接受审计建议,进行整改和处理的方案。 5.10. 内部审计机构应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如果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有异议,应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进行后续审计。 5.11.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中发现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数额较大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在公司系统进行通报,并与有关奖惩责任制度挂钩。  5.12. 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 6. 回避及审计报告制度 6.1.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2.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书面审计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对过程审计及审计期中,审计人员可以出具期中书面报告及口头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6.3.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6.4.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批复结果,依据相关规定下发各种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报告及各种处理处罚意见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6.5.审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经验信息可随时报送,但内部审计部门的各项监督结果,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披露。 7. 档案管理 7.1.建立审计档案,内审部门办理的每一审计事项所形成的文字资料,应指定专人管理,其立卷、归档及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随意销毁。 8. 监督管理与罚则 8.1.监督管理 8.1.1.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部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 8.1.2.如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或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理相关责任人。 8.2.罚则 8.2.1.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视其情节可按下列规定处理: 8.2.1.1在公司内部给予批评或通报; 8.2.1.2责令纠正违纪违规事项; 8.2.1.3责令退还或者没收非法所得; 8.2.1.4有权收缴应上交的收入; 8.2.1.5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产; 8.2.1.6责令调整有关帐目; 8.2.1.7按照公司有关奖惩规定进行行政、经济处罚等。 8.2.2对于存在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内部控制程序严重缺陷问题的,内部审计部门经审计没能发现的,除按规定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内部审计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8.2.3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  8.2.4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的,应当依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附 则 9.1.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9.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9.3.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上仅供参考!
2023-09-05 16:55:241

董事和监事的任期未到可以被更换(罢免)吗?

股份公司有三会:1股东大会2董事会3监事会。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决策的执行者。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所以最高层的是股东大会。则任免由股东大会决定。
2023-09-05 16:55:4215

监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不可以。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管。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根据公司法第5二条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担任公司监事。其次,根据公司法第5四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事职责之一是检查公司财务,所以不能由财务人员担任监事,否则自己监督自己没有意义。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023-09-05 16:56:072

股东会多久召开一次

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可以提议股东会定期一年开三次。 根据《 公司法 》和《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此外依据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故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开。 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或章程规定人数的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并提出临时议案,而临时股东大会中只能对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且不得提出临时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 法规 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9-05 16:56:221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技巧

  导语: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技巧。企业要正视自身的问题,转变观念,加强内部研究,建立相应的体系,就有可能把企业的内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以内,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技巧   (一)正确的认识内控风险   企业内部控制如果出现缺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而且还会将增加金融市场的监管风险,只有完全理解了内控风险与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才能够在具体的工作中加以控制。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这种意识一定要有,才有可能适应现代化的上市公司的治理方式,并且把这种观念意识留在脑中,抓住一切可行的传播手段来培训公司员工,让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在整个体系里面所担当的角色。   (二)加强内部审计的内部监管效用   其实市场化到今天,西方已经有着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应保持较高的独立性,配备充足的具有相应职业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并在具体工作授予相应的权限,让他们可以正常的开展工作。设立的审计委员会应由从企业外部聘请的与企业没有利益牵连的独立董事担当,可以让审计部门来监管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由于属性不同的管理活动的相互独立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才可能最大的.发挥内部审计的内部监管效用,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及时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重视企业人才的价值   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应该就是人才,人才的合适的使用可以为公司带来新鲜的活力,为了让人才可以为公司创造最大的利润,对于员工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应的职位上升空间,奖惩措施这些都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合理地使用员工也是不小的挑战,保证员工的能力可以达到岗位的要求,以及员工的能力提升以后,让其担当更加重要的责任岗位,还要注意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满足员工心理的需求,从而激发员工积极进取、努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四)明确分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   按照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此董事会一定要积极履行对公司事务的内控监管,要实现董事会在企业决策制定和监管方面的权限,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人员配置和权限划分不能过度重合;公司监事会要切实履行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责任,一旦董事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严格追究责任;为确保监事会工作开展,应从会计制度上对其工作所需的经费做出合理分配。   (五)做到令行禁止   制度的建立再完善也要结合完美严格的执行,才能够发挥制度规范作用,才可以达到既定的目标。制度不仅在纸上,更要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上,在上市公司企业内部要引进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将所有的业务流程化,系统化以及程序化,使得工作的众多环节以及相关的业务步骤都很清晰明确,为内部控制提供可以用来考核的依据。还要注重信息化,建立大数据的数据库,从而达到流程管理和控制的数据化。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梳理,解决好程序和效率的关系。在按流程运行、按程序操作、按控制执行的关键环节,必须留下可供查实的证据,使规章制度执行具有可检查性。也要注意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操作的可行性。   (六)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帮助的制度   要明确上市公司董事、管理者和股东等的法律责任,保证上市公司发展的唯一目标是实现企业投资者可以有合理的回报,加快对股东集体诉讼和代表诉讼制度的引进速度,研究建立相应的司法救济机制,使投资者能够获得合理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渠道,一旦权益受损,就能够通过协商、投诉、法律仲裁等多种途径来消除问题,在合适的时间研究个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可能性,一旦上市公司出现经济问题,要确保民事责任由真正的责任人进行承担。
2023-09-05 16:56:301

公司换监事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换监事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变更监事需要的材料有:(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4)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规定,提交需要变动监事的文件;(5)新任监事身份证件复印件;(6)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二、监事变更的流程有哪些监事变更的流程:1、召开股东会讨论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2、形成会议决议,决定更换监事;3、就监事变更事项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023-09-05 16:56:391

国有企业领导人任免制度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局进行考核,代表组织部进行任免。当然是开全体职工大会不必了!
2023-09-05 16:57:082

新公司法第123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请问国务院有哪些规定?

  找不到的原因是因为还在制定中.这里有个消息,可以看一下http://www.junyuelaw.com/onews.asp?id=134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据此,一份由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起草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已于日前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正在就此草稿向业内专家征求意见。一位被征求意见的专家近日向记者独家披露了该草稿的主要内容。  据介绍,草稿共六章四十七条。主要内容有总则、资格和任免、职权和义务、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及附则。  独立董事正式出现在上市公司高管序列中至今已近六年。2001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开始了在境内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实践。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1377家上市公司已配备了4640名独立董事,平均每家公司达3名以上。2005年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有一定数额的独立董事。独董制度在法律层面最终得以肯定。  但是,被寄予厚望的独立董事在实践中却遇到很多问题,如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知情权、查阅权等履行职责所需的权利缺乏制度保障,责任机制不健全。因此,有的甘当“花瓶董事”,有的干脆辞职,而在位上的又因无相关的制度保障,难以真正行使职权。  针对这种情况,草稿明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即独立董事除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时,为使这项职权得以落实,草案还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可以向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与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基于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的独立性,草稿赋予中小股东有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权利,并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应当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被提名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另外,对违反诚信义务的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措施。对违法违规者,监管部门可以公开认定其为不适当独立董事人选,两年之内任何上市公司不得聘任其担任独立董事。  北京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晓森律师认为,草稿与指导意见相比,无论在保障独董独立性方面、具体行使职权方面都要更具体、更具操作性。尤其是赋予中小股东提名权,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说这是引入独董制度的出发点之一。  〔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我国公司法一开始并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但该制度率先在我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试点。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监会1999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中就要求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换届时,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并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从一定程度上讲,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引进,是为了改变监事会监督乏力的状况,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极不合理,控股股东股权比例过高,流通股股东比例低而且分散,国有股股权比例偏高。这就容易带来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对大股东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资本多数决原则下,中小股东利益极易受到侵犯,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需要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改变董事会成员结构,监控资金流向;另一方面,改变投票规则,增强公众股表决力。这既需要法律上的保障,也需要独立董事的积极参与,只有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之中,并发挥有效的作用,才能确保公司的良性运作,从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独立董事成为中小股东利益代言人。  但是我国证券市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大量的操纵股价、包装上市、大股东侵占、利润包装、内幕交易等行为依然层出不穷。此外,我国独立董事的整体规模偏小,在董事会中的构成比例也偏低,很多成为“花瓶董事”、“名人董事”。据网易财经《首份中国独立董事生存报告》的调查显示,33.3%的独立董事表示,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35%的独立董事表示,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有分歧的独立意见;15%的独立董事表示,所在上市公司存在拒绝、阻碍、隐瞒或者干预自己行权行为的情况;35%的独立董事表示,并没有能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不能获取足够支持自己发表独立意见、做出独立判断的信息。这说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需要完善。  以前有一个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如果有兴趣,可以看一下的.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16084
2023-09-05 16:57:172

监事会人员变更到工商局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监事会人员变更到工商局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这两个都要全体股东签字 新监事的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营业执照,变更表格,公章,法人委托授权书 建议最好先去工商局咨询视窗,领取表格,他们会告诉你准确资料 去工商局办理监事变更需要监事会决议吗 如果章程中有规定要 才需要 如果你们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话 直接用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 的 以下可以参考看看 监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阶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阶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关于监事变更需到工商局办理备案吗 应该。 监事属于公司监督层人员。 是属于工商登记的内容。 监事分为职工监事和非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非职工代表大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股东选举产生。 当变更后,需要到工商局进行备案。 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准备那些档案和材料。 找好店面后,别急着签合同, 先向房东索取房产证明档案的影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为“商住”性质, 最好亲自去工商部门咨询一下这个店面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 因为住宅性质的房屋办营业执照很麻烦,要搞什么“住改商”手续。 (如果房东不放心给影印件你,最好和房东一块儿去工商部门咨询) 然后就是办营业执照了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3块,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档案(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影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影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 如果你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专案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档案,例如卖烟需要取得菸草局核发的《菸草零售经营许可证》,销售食品需要取得工商局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等,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影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 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专案,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专案、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 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税务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组织机构程式码证的话,要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费用大概是100块上下。 到深圳工商局办理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许可权、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影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影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影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影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影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监事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监事人变更所需材料大全 1、变更监事人企业法人签署《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此证明需要变更监事人公司所有股东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证明需要明确标注代理人或者委托人办理事项记忆许可权和授权期,另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 3、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资讯的公司登记附表,需要加盖公章; 4、变更监事人企业提交监事人变更申请书,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出具董事会决议书,需要有董事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且此决议书必须有50%级以上的董事会成员签字同意方可; 5、变更监事人企业新人监事身份证影印件; 6、变更监事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公司内监事人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监事人改动所需材料: 1、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所属公司公章; 2、所属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署理人证明》需求全部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该证明须明晰标明署理人或托付人的处理事项以及具有许可权和授权期限而且供应指定代表人或许托付署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3、所属企业的公司挂号附表,需包括董事、监事、司理资讯,并加盖公司公章; 4、改动企业须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监事改动申请书档案,股份公司需求出具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求董事以及出席会议股东签字以及董事会决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必须有50%及以上董事签字附和方可; 5、改动企业新任监事身份证影印件; 6、改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合作社理事到工商局办理退社要准备哪些资料 要开社员大会,辞去理事和退社,不用去工商局 股权质押到工商局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收入证明; 居住证明;如:最近一个月的固定住所的电话费、水电煤(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网路宽频费缴费凭据(缴费凭据的户名应为申请人本人,若未注明或非本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枣庄工商局办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不是枣庄的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区别。应该都是一样的,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装置、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档案;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字;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专案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2023-09-05 16:57:541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没有,不占股份就相当于公司员工
2023-09-05 16:58:031

如何将党建与企业治理结构有效融合

国法庄严国法尊严我国的党的宣传部的宣传是真的勇气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母亲给我买的草原英雄小姐妹的枕头套是几乎50年前的给即将出生的孩子的礼物了真的有党组织的地方即使在解放前的白区也叫做解放区的一部份祖宗保佑正常进步
2023-09-05 16:58:121

监事如何管控公司

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要了解制度;二要掌握监督方式;三要熟悉监督重点。一、制度概述到目前为止,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建立了以《证券法》为主体、相关法律制度为补充的上市公司规范制度框架。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制度超过241个。包括五个层次,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自治文件。二、监督主要方式根据《公司法》、证监会《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监事会在行使监督权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经理会议;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检查公司财务资料;行使股东大会提案权;行使报告权;提议罢免权;代表公司权。三、监督重点重点一:公司独立运作能力。上市公司必须独立运作,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上实现“五分开”。重点二:公司治理结构。包括:控股股东对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兼任经理层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2;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健全内控机制;检查公司财务等。重点三:信息披露。包括:五个标准———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及时;四个重点,即不得伪造利润,对外担保诉讼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不得遗漏,资产重组不得隐瞒,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行为视同上市公司行为予以披露,公开承诺未实现时要及时披露,不得以新闻报道代替公开披露,不得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信息披露等。重点四:募集资金使用。1.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承诺投入使用,改变投向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因特殊原因需用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的,应履行法定程序。2.募集资金不得借于大股东挪用,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和炒作股票。重点五: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不得为控股股东垫支工资、福利等,严格限制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2.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使用;不得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不得委托控股股东进行投资;不得代控股股东偿还债务。3.董事会应制定措施解决历史形成的资金占用,保证违规资金占用量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4.关联方原则上应当以现金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拟用非现金资产偿还的,用于抵偿的资产必须属于上市公司同一业务体系,并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重点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1.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持股50%以下的子公司、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情况应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制定措施解决历史形成的违规担保及对外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下降30%。重点七: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重点八:上市公司收购
2023-09-05 16:58:211

执行董事制度

法律分析:若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可拟定如下条款: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二、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三、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四、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9-05 16:5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