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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规6-12岁培训能开在4楼吗

2023-09-19 1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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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白

不可以。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4.1.6项: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4.1.7项: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4.1.8项: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为年龄在6~12周岁儿童提供活动的儿童游艺场所、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场所。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扩展资料: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了修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应急救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rdim

不行的,这个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小教板

不行,罚钱几十万,谁敢

北有云溪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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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介绍?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以下是中达咨询对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进行相关解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基本概况:《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为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本图集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部分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原意。图集以《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的顺序排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主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等单位负责本图集的编制工作,图集经公安部消防局及各地消防审查部门的专家和施工图审查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的专家审查。本图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工作。图集可供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范使用;并可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教学的参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基本信息:书 名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ISBN 9787801776464定 价 40元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时间 2006年12月1日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07:23:35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到底的工作方针。2、不同的仓库类型也有着不同的要求,乙类、丙类、丁类、戊类的仓库在使用中可以根据使用需要选择开口部位,但是必须要采用和防火墙等有效措施来进行分隔,这样才能保证分隔的有效性。3、建筑设计在设计高层建筑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等建筑的耐火等级,按照不同的建筑来进行设计防火规范操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_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2023-09-07 07:23:471

消防栓的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

一、消火栓规范有哪些1、消火栓的出水口方向应朝下,或者与设置消防栓的墙体呈垂直状态,注意栓口不能安装在合页侧。2、消防栓栓口的位置与地面的距离,应控制在70公分到110公分之间,且该栋建筑的所有高度必须统一。3、消防栓箱安装要正,垂直度偏差应在3毫米内。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的时候,要按照城市规划和建筑的位置,确定好防火的间距、小区内消防车道的宽度走向,以及消防水的来源等等。2、如果建筑需要用到油浸式变压器或者多油的开关,那么必须在建筑之外,专门设置一个房间安装,如果该空间必须与民用建筑相近,那么墙体的耐火等级至少要在二级以上。3、当高层建筑中需布置柴油发电机的时候,可以选择在建筑的地下一层或者二层,但一定不可以超过三层。同时还需要采用耐火能力好的隔墙或楼板隔开,门应该选择甲级的防火门。4、在设置消防控制室的时候,需要设置在建筑的第一层,或者地下异层,且墙体的耐火极限至少要在2个小时以上,楼板的耐火极限至少要在1.5个小时以上。5、按照固定,幼儿园、托儿所等环境是不能设置在高层建筑当中的,如果一定要设置在高层建筑中,那么必须要设置在三层一下,且要安排单独的出入口。
2023-09-07 07:24:011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5介绍?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5是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以下是中达咨询对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图示进行相关解读:《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5》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6)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7)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8)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9)电气等内容,其中耐火等级的内容如下: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3.0.8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3.0.8.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3.0.8.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07:24:241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地的城市住宅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地价也越来越高,于是城市居民住宅建设逐渐向空中发展,高层住宅建筑越来越多。据调查,2003年以来,笔者所在的扬州市新开发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中,高层住宅建筑所占比例已超过30%,且还有进一步增加的趋势。然而,在当前情况下,高层住宅建筑建设过程中的防火意识及防火技术普及仍然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先天性隐患较多。在这里,笔者就如何把好建筑防火设计这一源头关口,预防高层住宅建筑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一些浅显的分析研究。一、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隐患特点及防火原则高层住宅建筑由于其建筑内部实体隔墙较多,纵向和横向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功能都比较好,加之这类建筑的内部装修比较简单和内含人员较少,国内火灾实例不多,所以在其消防功能方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建设中从设计、施工到管理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思想和技术准备不足。这种不足主要反映在高层住宅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不遵循、不落实上;同时也反映在我们公安消防部门对高层住宅建筑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工作的疏漏和玩忽职守上。这种不足与日新月异超常发展的城市建设速度形成了尖锐矛盾,直接造成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一般地说,住宅建筑防火主要应考虑三个原则:一是从设计上保证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二是最快地知晓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火警;三是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内的居住者在相应的时间内有效地安全撤离。基于以上的原则,可将建筑防火设计分为主动防火系统和被动防火系统两大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是由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报警、灭火、防排烟以及消防用电、消防给水等设备系统所组成,其基本功能是早期发现和扑灭火灾。建筑的被动防火系统,则主要由不燃与难燃的装修材料;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吊顶、钢与混凝土结构的防火墙、电缆防火管(井)、通风排烟管井、挡烟垂壁、管道的穿墙封塞等构成,其功能是利用适当的建材和构件将一个大空间划分成若干个小空间,在火灾发生与蔓延的过程中,将火势尽可能地控制在一个小范围内,并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或局部在设计规定的时间间隔内不出现倒塌破坏。在目前的我国国情下,被动防火系统的设计更具普通性、可靠性、长久性和经济性。二、高层住宅建筑被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对策要点(一)安全疏散方面关于疏散楼梯的设置,《高规》要求: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仅当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才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在有些设计中,按规定应设两个楼梯的却只设了一个,使建筑物留下了先天火灾疏散隐患。《高规》还规定“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这是从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防烟的双向角度考虑的,但我们经常看到有的高层住宅把整个屋顶做成多面坡形或四面坡形,致使楼梯不能通至屋顶。这样的住宅就失去屋顶空间的暂时避难作用,加剧了火灾时援救的困难和灾害损失。住宅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火灾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根据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经验及我国国情,自然排烟都是被认同的一种的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因此应当优先采用,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但完全依靠自然排烟有时是难以保证消防安全的,因此还必须根据需要按规定设置封闭楼、电梯间和增加机械排烟、通风系统。《高规》规定,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应设不小于4.5平方米的前室,若前室与防火烟楼梯间合用时,其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但是不少建筑设计并未重视此规定,为了节省交通面积,一栋楼仅设一部电梯;一些楼房没有电梯前室,或电梯前室开敞、无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无法防排烟,不但难以控制火势,而且为消防扑救行动造成困难。(二)防火分区方面防火分区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当住宅建筑楼层面积超过一定规模时,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高规》要求高级住宅、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内;10层至18层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在1500平方米以内。竖向防火分区的概念是指上、下层间分别以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或1小时的楼板等构件进行防火分隔。一般说来,竖向防火分区为每层一个分区,或二至三个楼层一个分区。对单元或住宅而言,由于上、下层间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完全可以起到阻滞火势向上蔓延的作用,因此竖向防火分区的重点是对建筑内部的垃圾道、设备管井、空调管道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三)管道井防火方面《高规》规定,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高规》还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可采用水泥砂浆板、钢板等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四)、玻璃幕墙防火方面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其中部分原因在于:玻璃幕墙不但因风压作用而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而且在火灾发生后,常常是等不到人员疏散完毕,幕墙就已达到耐火极限而向下掉落,严重影响疏散行为。发生火灾时,火焰和浓烟还会同时沿着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迅速蔓延,造成火灾损失增加。当前不少玻璃幕墙的设计施工弊病甚多,管理失控。许多幕墙只考虑幕墙与楼板、幕墙与防火墙之间5-10cm缝隙的防火和隔声做法,所用材料却为橡胶、泡沫塑料、木质夹板等,与规范要求相差甚远,需要及早纠正。三、高层住宅建筑主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对策要点(一)消防给水设计方面根据《高规》的有关规定,消防给水系统由消防水源、水箱(屋顶及分区减压水箱)、水泵、控制室、消防管网和消火栓等几部分组成。在扑救失利的火灾案例中,有80%以上是由于消防给水不足造成的。因此,确保高层住宅灭火时的给水需要尤其是确保消防水源十分重要。在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上,应立足于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自救为主要灭火方式,所以在高层住宅建筑群应采用区域集中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层住宅设置的消防水箱,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时的水压与水量需要,否则应设高气压给水,稳压泵等增压设施,其水箱容量应根据建筑平面类型(通廊式、塔式、单元式)层数和建筑面积而合理确定;高层住宅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其消火栓尽量露明便于消防车取水,设置数量应符合规定,给水压力不应低于0.1MPa。高层住宅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宜与生活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也应布置成环状,其中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消防水泵是消防给水系统的心脏,其工作性能、数量、安装及开启方式必须保证消防泵及时、可靠地运行,在同一小区内,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可以共用,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高级住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应设置水泵接合器,其设置数量与水流量必须符合规定,其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至于室内消火栓,《高规》要求设置在住宅走道、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等明显部位,要点是方便取用和保证两股有效水柱的同时到达,但目前的住宅建筑设计经常没考虑消火栓箱预留位置。(二)防排烟设计方面高层建筑火灾死亡人数中60%以上均死于烟气,因此防排烟设计是建筑防火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防排烟方式分为两类。一是自然方式,即通过外窗、阳台及至竖井将烟排出。二是机械方式,它又分为加压防烟和减压排烟两种。自然方式因易受风向、地区影响而效果难以保证,因此国家规定居住建筑超过100m时不应采用自然方式排烟。在居住建筑中设置天井,使位于内部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等向其开窗自然排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同时,竖井亦可用于地下层的楼梯间,对平时采光、通风及火灾时排烟均很有利,对机械方式而言,其加压防烟主要用于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等部位,减压排烟则主要用于一些封闭空间、中庭、地下室及疏散走道等。(三)电气防火设计方面高层住宅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从被动防火意义上来增强电气安全,避免因线路长期超负荷运行,绝缘老化严重而引起电气火灾的可能,甚至要考虑因地震、雷击等突发灾祸诱发的电气火灾的防范;二是从主动防火意义上如何保障消防电源及配电,如何保障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实现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总控。这里需要强调的有三点:(1)对高层住宅小区,特别是12层以上的住宅建筑的消防水泵和电梯等应实现双回路供电,包括使用自备发电机组和蓄电池作为消防备用电源。(2)高层住宅的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独立的供电回路,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总控制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事故照明、防排烟系统的消防用电及对上述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电源的切换方式,切换点和自备电源的启动时间都必须符合《高规》的规定。(3)火灾实例证明,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对于人员伤亡轻重关系较大,对当前高层住宅居住现状及城市消防机动与登高能力之不足具有针对性和必要性,还必须重视与加强。(四)灭火器材方面众所周知,灭火器是扑灭初期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可移动,稍经训练即可操作,实践证明是消防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工具。但是在消防检查中发现许多高层住宅公寓并没有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或设置数量不足,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明确规定,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两具,这是因为在实际灭火时,若有两人能同时手持灭火器协同灭火,对迅速有效扑灭初期火灾特别是对较大火势很有必要。此外,所有移动式灭火器材应按规定存放、更新与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四、结束语高层住宅建筑火灾隐患的出现有着多方面、深层次的社会、经济方面的原因,但是设计人员对建筑设计防火观念意识的淡薄,建设单位的软磨硬缠、无理干扰以及城市消防、建设部门的把关不严,是其重要的根源。建筑设计人员首先熟悉并严格掌握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认真进行学习和研究,不得因循守旧和马虎疏漏。要确立设计人员在总体防火规划中的主导地位,不仅要解决高层建筑规划中的防火问题,还要承担消防审核及实施过程中的修改与把关任务。同时要对建设单位违反规范,干扰防火设计的行为严格消防执法处罚。高层住宅防火是百年大计,必须防患于未“燃”。不能为一时的眼前利益而铸成大错。最后,消防建管部门的严格把关是确保住宅消防安全的关键,必须兼公执法、一丝不苟,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住宅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07:24:32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多少条规定?

在国标文件的第8.1.7条,GB50016-2014中8.1.7条具体规定如下:扩展资料: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3-09-07 07:24:40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2023-09-07 07:25:492

管道井需要做楼层防火分隔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那些规定?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023-09-07 07:26:1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烟楼梯间有什么规定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内容重要变化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2023-09-07 07:26:211

综合楼、办公楼的消防设计依据有哪些?

2.0.7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2.0.4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2.0.5 商务写字楼 business office budilding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7.1.1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7.1.1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高层建筑的定义: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2005年版)
2023-09-07 07:26:332

建筑防火规范GB50016中5.5.17条注1、2、3条都满足的袋型走道尽端房间的疏散距离如何计算

可参照防火规范表5.5.17 注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表5.5.17的规定增加5m。注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表5.5.17及注1 的规定增加 25%。
2023-09-07 07:27:032

不同层数建筑在建筑设计(消防)上的不同

自己买本高层建筑防火规范.里面写的很清楚.
2023-09-07 07:27:21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耐火等级

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3.0.8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3.0.8.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3.0.8.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09-07 07:27:581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什么区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主要区别是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不同。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4年8月27日联合发布,2015年5月1日实施。(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同时废止。(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共分12 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 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6年07月12日批准发布, 2006年12月01日实施。(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 层及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 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三、《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7月15日批准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2023-09-07 07:28:421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和多层建筑防火规范的区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主要区别是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不同。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4年8月27日联合发布,2015年5月1日实施。(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同时废止。(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共分12 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 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6年07月12日批准发布, 2006年12月01日实施。(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 层及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
2023-09-07 07:29:041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建筑工程介绍?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一般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2005年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同时废止。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07:29:221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关于消防控制室布置的相关条文在哪里

在国标文件的第8.1.7条,GB50016-2014中8.1.7条具体规定如下:扩展资料: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现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3-09-07 07:29:391

请问建筑设计规范的强条有哪些?尤其是高层防火和疏散

5.1.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1.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1.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一般规定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2023-09-07 07:30:39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

请输入你的答2008-××-××发布 20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3 3 厂房(仓库) 3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 3.2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7 3.3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8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14 3.6 厂房(仓库)的防爆 16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18 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 19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19 4.4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26 5 民用建筑 27 5.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27 5.2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31 5.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31 5A 木结构建筑 40 6 消防车道 44 7 建筑构造 45 7.1 防火墙 45 7.2 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45 7.4 楼梯间、楼梯和门 48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52 8.4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52 8.5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54 9 防烟与排烟 56 9.1 一般规定 56 9.2 自然排烟 59 9.3 机械防烟 60 9.4 机械排烟 62 11 电气 65 11.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65 11.2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65 1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69 12 城市交通隧道 72 12.3 通风和排烟系统 72 12.5 供电及其他 73 说明:文中加下划线部分表示新增的内容,方框部分表示删除的内容。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 厂房; 6 仓库;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时,应到其最高夹层的地面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当居住建筑或设置有其他功能空间的居住建筑中有1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可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1.5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入建筑层数。但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仍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和明确了适用于本规范的建筑类型和范围。 1 住宅以层划分,主要考虑到我国各地区住宅建设的层高,一般在2.7~3.0m之间,9层住宅的建筑高度一般在24.3~26m。如果住宅不按层数而一律以24m作为划分界线,则住宅需要设置消防设施的量将会增大,势必增加大量建设投资。为此,在规范中着重加强了住宅内户与户以及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故将高度虽超过24m的9层住宅仍包括在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内。 为与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协调,将9层及9层以下的公寓、宿舍等非住宅的居住建筑也包括在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内,其适用范围也以建筑的层数划分。 此外,考虑到顶部设有跃层或底部设置的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等时,对于外部扑救会增加一些困难,但对于人员的竖向疏散影响不大。经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管理组协商,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有关规定,两项标准是协调一致的,即住宅顶部设有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跃层部分不计入层数内。如顶部为超过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层数应按照(跃层的自然层数-1)计入建筑的总层数中。其它情况,当层高不超过3m时,仍应分别按实际层数计算。而底部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等小隔间,也不计入层数中。 对于居住建筑中层高超过3m的楼层(住宅顶部设有2层一套的跃层除外),其防火设计的层数确定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规定一致。 2 多层公共建筑以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为限与高层民用建筑区分。对于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如体育馆、影剧院、会展中心等,建筑空间高大,使用过程中人员集中且密度较大,但疏散和扑救条件较高层建筑有利。对于这样的建筑,其消防设施的配备应与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置要求有所区别,类似公共建筑均适用本规范。 3 近一、二十年来,地下、半地下建筑,特别是地下商店、地下公共娱乐场所发展较快,火灾形势严峻。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也得到了发展,未来还将有较大的发展。但地下民用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国家一直没有相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导致这些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无法可依。为规范这类场所的防火设计,在设计中采取防火技术措施,防止和减少此类场所火灾的发生,规定了相关防火设计内容。第4款“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建筑”是指本规范适用范围内的建筑。 4 无窗厂房、其它地上无窗建筑或无法开启的固定窗扇的密闭场所的防火设计除要考虑一般建筑的防火要求外,还应重点考虑人员安全疏散和建筑内的防烟、排烟,防止建筑内部发生轰燃现象等因素。本规范补充了这类建筑场所的防烟、排烟设计要求。 5 建筑高度。 1)对于阶梯式地坪,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可能不处于同一高程的地坪上。此时,建筑高度的确定原则是: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设置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否则,仍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对于坡屋顶建筑的建筑高度,一般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计算,对于有些屋顶坡度较陡的建筑,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可能会低于具有使用功能的最高楼层的高度,为方便灭火救援需要,此时,建筑物高度应按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最高夹层的地面高度计算。 2)本条中的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以及国外相关建筑规范的规定制定的。应注意的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这些突出部分的高度和面积比例还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外规范也有类似规定。目前,在本规范中尚未作明确规定,一般为1/4至1/3,但还应考虑该部分的实际面积和可能存在的人数和火灾荷载。 当建筑物处在有关历史文化、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等建筑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和有净空要求的控制区时,这些突出部分的高度按有关要求需要计入建筑高度。但由于其火灾危险性小、对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均无影响,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1.0.2A 当多种使用功能混合设置在一座建筑物内时,相互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不同使用功能部分宜采取独立的安全疏散系统;当不同使用功能部分之间无法设置独立的安全疏散设施且不能相互进行分隔时,该建筑消防设计中有关防火间距、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分区、安全疏散设施的要求应按要求高者执行,其他防火设计可分别按照各使用功能相适应的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9A 避难走道 evacuation refuge walkway 走道两侧为实体防火墙,并设置有防烟等设施,仅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2.0.12A 物流配送建筑 具有货物装卸、分拣、中转储存、外运等综合功能且无批发、零售功能的建筑。 2.0.24 消防扑救面 exterior wall for fire fighting 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建筑外墙面。 2.0.25 消防扑救场地 fire fighting field 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 3 厂房(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案...
2023-09-07 07:30:491

求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解析(260页 条文说明)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1105/22/19777933_422823276.shtml
2023-09-07 07:31:38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烟楼梯间有什么规定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内容重要变化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2023-09-07 07:31:58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新规,对多层,高层等户型的影响有哪些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主要区别是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不同。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4年8月27日联合发布,2015年5月1日实施。(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同时废止。(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共分12 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 可燃材料堆场;7 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 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7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6年07月12日批准发布, 2006年12月01日实施。(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 层及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 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市交通隧道。三、《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7月15日批准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修订版)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2023-09-07 07:32:121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燃气的有哪些要求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有关燃气使用又以下要求:一般规定4.1.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与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中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1.2.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0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4.1.2.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4.1.2.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窗;4.1.2.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00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一等防火门;4.1.2.5 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4.1.2.6 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4.1.2.7 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4.1.2.8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4.1.2.9 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和独立的通风系统。采用燃气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采用燃油作燃料时,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3次/h,事故通风换气能力不小于6次/h。4.1.3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4.1.3.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一等防火门;4.1.3.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一等防火门;4.1.3.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4.1.4 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4.1.5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4.1.5.1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4.1.5.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4.1.5.3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1.5.4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4.1.9 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4.1.10 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1.10.1 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3,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00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1.10.2 厂房中的中间储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一等防火门。4.1.11 当高层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1.11.1 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超过1.00m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可与裙房贴邻建造。4.1.11.2 总储量超过1.00m3、而不超过3.00m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应独立建造,且与高层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4.1.11.3 在总进气管道、总出气管道上应设有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4.1.11.4 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4.1.11.5 电气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4.1.11.6 其它要求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4.1.1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4.1.12.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4.1.12.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4.1.12.3燃料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4.2.1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4.2.2 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m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4.2.3 当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4.2.4 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一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4.2.5 高层建筑与小型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和化学易燃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4.2.6 高层医院等的液氧储罐总容量不超过3.00m3时,储罐间可一面贴邻所属高层建筑外墙建造,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4.2.7高层建筑与厂(库)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7的规定。4.2.8 高层民用建筑与燃气调压站、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和城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3-09-07 07:32:231

超高层办公楼设计规范?超高层办公楼防火规范

现如今土地越来越稀缺,所以开发商通过建设高层建筑来降低建筑成本,但是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的特点。可见高层住宅的设计一定要符合规范,特别是住宅的防火设计更要重视,那么,超高层办公楼设计规范? 现如今 土地 越来越稀缺,所以 开发商 通过建设高层建筑来降低建筑成本,但是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的特点。可见高层住宅的设计一定要符合规范,特别是住宅的防火设计更要重视,那么,超高层 办公楼 设计规范?超高层办公楼防火规范? 一、超高层办公楼设计规范? (一)结构部分 1、超长 桩 、桩基,承载力必然很大,桩长应该相对较长,会有超长桩的问题 2、深基坑支护基础埋深必然很深, 地下室 会有好多层,需要做深基坑支护。 3、高标准人防工程地下室面积较大,一般会做要求做人防工程,搞不好还会弄个核五级。 4、大体积混凝土一般200多米的超高层, 剪力 墙厚度都会做到1米以上了,要考虑混凝土浇筑的问题。 5、高标号混凝土应用底层的 混凝土标号 必然相当高,如何保证 强度 也是问题。 6、型钢混凝土应用可能要涉及到型钢混凝土的问题,型钢混凝土 节点 的施工,相对也是比较复杂的。 7、高层建筑抗风 风荷载 取值,按照什么标准,尤其是300米以上部分的抗风设计 8、超高层顶部位移控制 9、抗震设计 (二)建筑 1、风压与外窗高处 装修 要考虑风压作用,窗玻璃都要相应加强。 2、消防设计建筑高度超出250M的 民用建筑 采用的防火要求,要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分组织专题切磋论证。 超高层建筑 产生火警,扑救难度更大,成灾成果重要。在超高层修建防火设计历程中,随时会出现一些新的题目。于是正确运用规范,采取先进的防火技术,保证超高层建筑的防火 安宁 至关重要。 二、超高层办公楼防火规范? 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2、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3、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0m时,可设置在屋 顶上 。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等等。 以上内容主要是讲述了超高层办公楼设计规范,以及超高层办公楼防火规范的相关内容,我国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并且建筑高度不断被刷新,住宅防火问题应备受重视,开发商在节约建筑成本的同时,应先考虑置业者的安全。建筑材料、空间设计、消防设备等都应妥善选择和处理,切莫在事后才懊悔不已。
2023-09-07 07:32:441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外墙保温材料有哪些规定

  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出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规范内容重要变化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2023-09-07 07:32:551

高层建筑结构防火探讨?

1高层建筑结构的性能分析1.1建筑构件材料的性能分析高层建筑结构主要包括三方面:钢结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这三种结构的材料主要是混凝土和钢材。混凝土是一种水硬性复合材料,由水泥、骨料构成,用水和外加剂将其搅拌并硬化。高温下,混凝土内部受热分解,改变力学性能。温度不同时,混凝土会有不同的损坏:当超过100℃时,混凝土排出的是游离水;超过200℃时,混凝土排出化学结合水;达到350℃时,会造成铝酸钙和硅酸钙的脱水。而当超过570℃时,氢氧化钙粒子进行脱水分解,破坏混凝土的内部结构,降低物理强度。此外,混凝土的弹性也会受高温影响,500℃时,其结构的弹性只能达到原来的一半,当达到700℃时,弹性就降为原来的25%以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高温时对混凝土结构的防火性能影响较大。由于钢材的品种、规格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无论是哪一品种,其耐火性能都不高,随着温度的升高,其弹性和强度都会大大降低。此外这种变化与钢材的负荷水平、温度上升的速度以及高温蠕变有关。1.2基本构件的性能高层建筑物的基本构件一般包括:墙体、梁、柱、板、屋架等。火灾发生时,高温条件下基本构件的力学性能发生变化,其内部结构由于形变被破坏,从而降低构件的承载力。墙,在高层建筑中起到了承重和围护的作用,一般有两种类型:钢筋混凝土墙、粘土砖墙。发生火灾时,墙体受热不均匀,产生热应力,这种力会造成墙体龟裂,进而影响墙体的承载力。柱,在高层建筑中是一种竖向的受压构件,起到承载楼板的作用,一般采用钢材料或钢筋混凝土材料。其中,在高温条件下,钢筋混凝土柱会降低其强度和弹性,造成形变,由于这种材料是有钢筋和混凝土两种材料混合握裹的,因此,形变会破坏握裹,最终影响柱的防火性能。梁,在高层建筑中起到支撑的作用。通常使用钢材料或者钢筋混凝土材料。通常都是在常温下设计的,而火灾发生时,过高的温度使梁的力学性能发生改变,严重影响梁的耐火性能。楼板,作为直接承载的水平构件,无论是低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都起到了分隔楼层和传递荷载的作用。而楼板的耐火性能取决于板的支承条件和保护层厚度,而钢筋混凝土楼板在火灾中的耐火极限要高于预应力楼板。当超出极限值时,就会使楼板失去支承力而坍塌。1.3高层建筑物的结构性能对高层建筑物而言,其结构通常是多层框架的,材料也一般选用钢筋和混凝土两种,而这两种材料在高温条件下其弹性和强度都会明显下降,加之内部结构形变,承载力下降,进而引起建筑物坍塌。2高层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2.1设计思想依据国家对高层建筑结构防火体系的相关规定,在设计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要求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保障人员安全,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构不得超出耐火性能的极限值,保证不会破坏结构,且在火灾后可以进行维修。基于以上的要求,我们设计时的基本思想就是要提高高层建筑的基本构件的耐火极限,最大限度地为消防人员的扑救以及人员的安全逃离提供时间。2.2民用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版)中规定:依据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以及扑救的难度,民用高层建筑,其耐火等级一般分为两级,即:一级和二级,且一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高于二级。此外,对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和裙房的防火等级也做出规定,即:地下室是一级,裙房应高于二级。因此,基本构件的耐火性能直接影响着结构的耐火性能,由耐火极限决定。耐火极限按照时间—温度标准曲线确定。2.3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在设计高层建筑的防火体系时,要对建筑的基本构件的耐火极限有严格要求。在极限所允许的范围内,保证消防人员及时扑救和人员的安全撤离。而基本构件设计的基础是概率理论,即:按照建筑结构能承受的耐火极限,建立相关的模型,理论计算防火系数Rf;利用力学的理论计算在温度和有效荷载的作用下构件的荷载效应Sf;对两者进行比较,要求Rf>Sf,这样可以保证结构的稳定,符合要求。当Rf小于等于Sf时,需要重新设计。下文分别阐述了由钢材料和钢筋混凝土材料构成的结构的防火设计。2.3.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防火设计为了避免在火灾中发生整体倒塌,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防火设计中,首先要确定防火等级,依据不同的等级的防火要求确定火灾的设计荷载。一般可以将火灾产生的高温效应看做是一种荷载,考虑其与结构上的其他荷载共同产生的影响,估计其概率极限,并进行详细的防火设计。2.3.2钢结构的防火设计为保证发生火灾时钢结构的构件不被破坏,该设计要求实际的耐火时间要大于耐火极限。就目前的技术而言,以承载的极限状态为标准,在高温条件下,考虑到温度应力的影响,计算构件的内部温度以及内力,确定高温下材料的参数,并设计一定的防火覆盖厚度。最后,根据构件的材料和受载的类型,对耐火极限值以及极限状态进行验算,做出切实有效的防火构造设计。以上高层建筑结构防火探讨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07:33:021

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探讨?

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逐步稀缺,高层建筑已逐渐成为城市建筑的主体,并朝向多功能化、大型化方面发展。高层建筑的出现为城市增加了活力和生机,但同时高层建筑的防火工作也日益严峻。大量的火灾事故证明,在火灾事故中,大多数人员伤亡都是由于吸入烟气造成窒息或中毒死亡,对于高层建筑来讲,由于建筑层数较高,人员逃生设计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住户的生命安全。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必须要做好消防防火设计,尤其要做好排烟设计。二.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机械防烟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中,部分正压送风系统的余压值和送风口的尺寸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导致送风口的实际送风量无法满足设计的需要,门洞位置的风速几乎为零。导致此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包括:(1)选择的风机机型不合理。(2)送风管道的阻力较大,导致风压损失较为严重。(3)送风机风口的位置设置不合理,送风口的设置不符合要求。(4)机械排烟设施的排烟量无法达到规范的要求。(5)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和排烟风机未实现联动。(6)机械排烟设施相关部位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7)机械加压送风风量设计不合理。部分单位为减少资金投入,对空间的计算不够严格,导致风量无法满足空间的需要、排烟功能无法达到应有效果。2.自然排烟设施无法达到排烟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建筑高度低于50米的一类公共建筑和高度低于100米的民用住宅,需要设置自然排烟系统。自然排烟系统建造具有经济性,设置较为简单,维护比较方便。但是在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系统设计过程中依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1)自然排烟窗位置设置不合理。从自然排烟窗的排烟效果进行考虑,一般要尽量设置在靠近屋墙上部的位置,部分建筑设计中为了保证外墙的美观性,将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在墙的下部或中部位置,由于位置设置不合理,不利于自然排烟效果的发挥。(2)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排烟窗的开窗面积,在消防设计中设计人员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施,计算方法不合理。部分工程将固定窗的面积计入排烟窗面积之内,以至于自然排烟窗的面积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导致排烟效果不佳。(3)排烟窗安装不合理,高度位置影响开启的便利性。开启时较为困难,不利于火灾情况下逃生人员展开自救。3.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问题产生的原因。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出现的各类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不熟悉或未严格实施所导致的。在部分设计中,往往将消防排烟系统纳入暖通设计,划为空调系统类。即便在设计中设计了排烟送风系统,通常都和空调系统及通风系统混杂在一起,而未单独绘制施工图。由于对排烟设计的重视度不够,导致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无法满足高层建筑防火的需要。三.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1.建立独立的防火排烟系统。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系统属于直接接受消防中心控制的独立系统,其自身有独特的功能。系统构造主要包括风井、风管、送风风机、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门、联动系统和风口等设施。将防火排烟系统和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独立开来,和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平等对待。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过程中要重视排烟系统,依据建筑设计相关规范和要求,从暖通图中将消防排烟系统独立出来,形成单独的消防防火排烟图。重点做好防火排烟系统的设计,以确保高层建筑防火排烟的实际效果。2.排烟系统参数的设计。(1)合理划分防烟分区。高层建筑相关管路一般都是有序且紧密的分布着,为了建筑美观性采用吊顶的形式将消防系统隔离开来。在设计过程中一般都会在吊顶下挡烟垂壁来划分防烟分区。在房间的整体高度中,挡烟垂壁高度约为0.5米左右,所占空间较大。为了建筑装饰的美观,要设置活动型的挡烟垂壁,平常保持收起状态,在火灾时联动自动下垂。设计过程中划分防烟分区时,不得跨越划分的防火分区。(2)合理选择排烟的方式。为了满足高层建筑消防防火的需要,确保排烟系统具有较好的排烟效果,要选择合理的排烟方式。结合高层建筑防火需要,可选择机械排烟方式进行排烟,在进风和排烟过程中,能够形成对流循环系统,排烟效果较好。(3)合理布置排烟口。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采用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效果主要受到排烟口的位置布置和尺寸影响。由于造成建筑发生火灾时,烟气一般都位于房间的上部,因此要在顶棚平面或者距离顶棚较近设置排烟口,设置的排烟口最小面积应超过0.04。为了避免排烟口过多吸入下部空气,确保排烟量不减少,不宜将排烟口设置在较低位置上。为避免排烟口卷入大量的空气,导致排烟效果的降低,因此要注意排烟口的风速,一般情况下要将排烟口的风速控制在5~9m/s。排烟口布置过程中,为避免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过大,导致无法吸入远处的烟气,因此要将排烟口和房间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控制在30米以下。同时在疏散出口的附近不能设计排烟口。设置排烟口时要确保排烟方向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方向相反,避免造成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时吸入大量烟雾。(4)机械排烟系统设计要点。机械排烟方式主要包括负压机械排烟方式和全面通风排烟方式两种。高层建筑采用机械排烟系统时,在系统设计过程中,位于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应该按照防火分区进行合理设置,位于走廊位置的机械排烟系统要进行竖向布置,要将机械排烟系统和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分开设置。排烟口平时保持关闭状态,应设置自动或手动开启装置。排烟口设置在顶棚上时,同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位于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和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要控制在30米以内。排烟支管上应当设置在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够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设置的排烟风机应保持在280℃内能够连续工作三十分钟。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确保任一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都能够自行启动,以确保排烟效果。四.结束语高层建筑消防防火排烟设计是消防防火设计的重点,同时也是保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排烟系统设计时,要合理划分防烟分区,选择合理的排烟方式,合理确定排烟,补风量,做好排烟口的设置,确保排烟系统在火灾中能够发挥正常作用,以确保建筑安全,为人员疏散提供有利条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07:33:11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2023-09-07 07:33:35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建筑构造

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5.1.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5.1.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5.1.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5.1.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1.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1.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5.2.1 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5.2.2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5.2.3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5.2.4 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5.2.5 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5.2.6 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5.2.7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它部位隔开。5.2.8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5.3.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5.3.2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5.3.3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5.3.4 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5.4.1 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5.4.2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5.4.3 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5.4.4 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5.4.5 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5.5.1 屋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时,其吊顶、望板、保温材料等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屋顶金属承重构件应采用外包敷不燃烧材料或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2条规定的耐火极限,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5.2 高层建筑的中庭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结构时,应采取外包敷不燃烧材料、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或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5.3 变形缝构造基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敷设在变形缝内。当其穿过变形缝时,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烧材料套管,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套管空隙填塞密实。
2023-09-07 07:33:431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问题

这个一般应该是杂物间类的,或者就是器械堆放处,就是要有个安全通道。
2023-09-07 07:34:163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22 什么时候发行

2022年五月一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22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2和《高层民用谶破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本规范共分 12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2023-09-07 07:34:26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距离为40米,是否两边都需要满足40米要求?

是的。简介: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 号文)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 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 12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2023-09-07 07:34:361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说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是什么意思?5米是指层高还是总高?

五米指的是总高度 可以理解为不得高于5米低于24米 比24米高
2023-09-07 07:34:52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简要介绍一下?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建筑结构体系,包括9层及9层以 下的居住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 m的公共建筑等。其它规范的有关建筑防火要求必须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保持 一致。目前该规范正在修编,有关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也要作出相应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包括:u2022 扩大木结构建筑的适用范围,除可用于民用建筑外, 还可用于商业建筑和部分工业建筑;u2022 降低单户和多户式轻型木结构住宅的防火要求;u2022 扩大木屋架在既有混凝土建筑中的应用范围;u2022 规定木骨架组合墙体用作混凝土结构的非承重外墙和内隔墙;u2022 提高混合木结构建筑的最高允许层数;u2022 允许在一些民用和工业建筑中使用胶合木。
2023-09-07 07:35:352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有何要求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同时废止。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一类为1000M2,二类为1500M2,地下室为500M2。具体划分时注意:(1)除用防火墙外,可根据情况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水幕带。(2)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可按局部面积的一倍增加。(3)高层中的营业厅、展览厅等设有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时,地上部分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为2000M2。(4)高层与裙房之间有防火分隔设施时,裙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一倍。(5)高层内有上下连通的开口部位时,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开口部位设有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6)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要采用本部分第10题的措施。(7)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当采用背火温升做判定条件时,其耐火极限不小于3h,当采用其它防火卷帘时,卷帘两侧应采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时间不小于3h,喷头喷水强度不小于0.5L/s,喷头间距为2-2.5m,喷头距卷帘的水平距离宜为0.5m。(8)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其两侧设启闭装置,并具有手动、自动和机械控制装置。
2023-09-07 07:35:432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中高层建筑的定义改变

  2.1.1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调整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u200d
2023-09-07 07:36:09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介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规范。以下是中达咨询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进行相关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基本概况:《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 号文)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 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本规范共分 12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建筑单位厂房、建筑企业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和预防电气火灾的线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4、3.2.7、3.2.9、3.2.15、3.3.1、3.3.2、3.3.4、3.3.5、3.3.6(2)、3.3.8、3.3.9、3.4.1、3.4.2、3.4.4、3.4.9、3.5.1、3.5.2、3.6.2、3.6.6、3.6.8、3.6.11、3.6.12、3.7.2、3.7.3、3.7.6、3.8.2、3.8.3、3.8.7、4.1.2、4.1.3、4.2.1、4.2.2、4.2.3、4.2.5(3、4、5、6)、4.3.1、4.3.2、4.3.3、4.3.8、4.4.1、4.4.2、4.4.5、5.1.3、5.1.4、5.2.2、5.2.6、5.3.1、5.3.2、5.3.4、5.3.5、5.4.2、5.4.3、5.4.4(1、2、3、4)、5.4.5、5.4.6、5.4.9(1、4、5、6)、5.4.10(1、2)、5.4.11、5.4.12、5.4.13(2、3、4、5、6)、5.4.15(1、2)、5.4.17(1、2、3、4、5)、5.5.8、5.5.12、5.5.13、5.5.15、5.5.16(1)、5.5.17、5.5.18、5.5.21(1、2、3、4)、5.5.23、5.5.24、5.5.25、5.5.26、5.5.29、5.5.30、5.5.31、6.1.1、6.1.2、6.1.5、6.1.7、6.2.2、6.2.4、6.2.5、6.2.6、6.2.7、6.2.9(1、2、3)、6.3.5、6.4.1(2、3、4、5、6)、6.4.2、6.4.3(1、3、4、5、6)、6.4.4、6.4.5、6.4.10、6.4.11、6.6.2、6.7.2、6.7.4、6.7.5、6.7.6、7.1.2、7.1.3、7.1.8(1、2、3)、7.2.1、7.2.2(1、2、3)、7.2.3、7.2.4、7.3.1、7.3.2、7.3.5(2、3、4)、7.3.6、8.1.2、8.1.3、8.1.6、8.1.7(1、3、4)、8.1.8、8.2.1、8.3.1、8.3.2、8.3.3、8.3.4、8.3.5、8.3.7、8.3.8、8.3.9、8.3.10、8.4.1、8.4.3、8.5.1、8.5.2、8.5.3、8.5.4、9.1.2、9.1.3、9.1.4、9.2.2、9.2.3、9.3.2、9.3.5、9.3.8、9.3.9、9.3.11、9.3.16、10.1.1、10.1.2、10.1.5、10.1.6、10.1.8、10.1.10(1、2)、10.2.1、10.2.4、10.3.1、10.3.2、10.3.3、11.0.3、11.0.4、11.0.7(2、3、4)、11.0.9、11.0.10、12.1.3、12.1.4、12.3.1、12.5.1、12.5.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7日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07:36:181

高层住宅消防验收规范 17层以上和一下的有区别吗

有区别的。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现行标准,编号为GB 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同时废止。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合并了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调整了两项标准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统一按照建筑高度进行分类:1)一类 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2)二类 建筑高度不大27m. 但不大于54m(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3)单、多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27m 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2023-09-07 07:36:282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统计资料显示,在各类火灾事故中,绝大部分的人员伤亡都是因烟气窒息、中毒,不能安全疏散所致。如2003年10月18日美国芝加哥35层政府大楼火灾,火灾发生时熊熊的火焰和滚滚的浓烟从大楼的12层涌出,由于烟雾太浓,致使许多人找不到逃生的通道,被困在楼内。虽然大火仅在大厦12层燃烧,但12层以上的每一楼层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浓烟的威胁,大约有数十人因向上跑而最终被浓烟熏伤,在22层的通道和楼梯中发现了6名被烟熏的尸体。同样,日本的“千日”百货大楼火灾,死亡的118人中就有93人是被烟熏死的;美国米高梅饭店特大火灾,死亡的84人中有67人也是被烟熏死的。1993年12月13日福州市马尾高福纺织公司仓库发生火灾,除住在仓库内的37个生灵被火魔夺走,隔壁临时宿舍内的59名打工妹有24个被浓烟呛得无处逃生。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东都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起火点在地下二层,整个大火没有烧过地上一层,然而有毒高温浓烟却将地上四层娱乐城内的309人消费者活活呛死。从这些火灾事例足见防排烟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如何才能做到火灾发生时及时排除烟气并有效防止烟气进入安全疏散通道,保证人员在较好的能见度下进行安全疏散,同时使消防人员更有效的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限度地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中的人员伤亡,科学地进行防排烟设计、施工、管理尤为重要。当前,由于部分设计、施工人员对国家规范标准理解不够透彻、全面,导致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等人员疏散场所的防烟设计、施工上存在一些缺陷,导致工程在设计、施工中存在一些明显的火灾隐患。在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当前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期引起设计、施工、管理和使用人员的重视。   一、 防烟楼梯间与防烟前室共用正压送风系统的设计有缺漏。   在有的设计图纸中,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非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均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分别设置了正压送风。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8.3.1.1条规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可以利用楼梯间送风的余压达到规范要求,无需再设置正压送风,从而满足经济合理要求。但实际的工程中,许多设计人员或施工人员,都忘了在楼梯与前室之间设计、安装一个余压阀,导致实际上楼梯间的风压无法进入前室,造成楼梯间的风压太大,影响到疏散,而前室只靠楼梯防火门的缝隙漏风,风压又不足的事实。   二、 对自然排烟方式的限制条件不理解。   由于城市用地的紧张,导致建筑高度很自然地在增长,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住宅楼随处可见。为了节省投资,一些开发商及设计人员对建筑高度超过52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防烟设施设计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而未设置机械防烟设施。其实规范已明确规定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由于受外界的自然环境影响,不应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应按照《高规》第8.3.1条之要求设置防烟设施,才能保证建筑内部的高温烟气顺利到室外空间。   三、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封闭楼梯间未采取防烟设计。   《高规》第6.2.2.1条规定:封闭楼梯间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高规》同时规定了防烟楼梯间的设计要求,其中《高规》第6.2.1.1条规定防烟楼梯间应在楼梯间入口处设前室、阳台或凹廊,《高规》第8.3.1.1条规定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而实际工程中,尤其是一些大型商场中设在中部的封闭楼梯,为节省投资,增大商场使用面积,许多未按规范设正压送风并增设前室。   四、 三层以下(含地下一层)的楼梯及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楼梯间及前室的送风量太大。   根据《高规》第8.2.2.2条的规定,若相邻5层楼梯间开启外窗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楼梯间即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根据《高规》第8.3.1.2条之规定其前室应设机械加压送风,在实际工程设计中,送风量往往简单采用《高规》第8.3.2条最低送风量。但由于四层以上其前室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无须正压送风,所以风量将集中在一至三层,因此将造成送风量过大,而导致防火门开启困难。所以类似工程的前室送风量只要满足余压值25Pa至30Pa的条件即可,其具体数值应依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五、长度超过20米内走道未设机械排烟设施。   在很多工程审核,验收中,经常发现内走道长度超过20米,或仅一侧设置可开启外窗的内走道均未设机械排烟设施。而《高规》第6.1.15条规定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自然通风主要靠热压(烟囱效应)或者气压作为驱使力,上述的内走道则不具备自然通风要求。另外当上述走道长度超过30米时,走道最尽端距防烟分区排烟口(可开启外窗)也必定超过30m,也不符合《高规》第8.4.5条“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的规定。应考虑在走道另一侧设置一个与外界相连的通风口,如条件不允许,则只能设置机械烟口。   六、作为自然排烟用途的排烟窗设置的形式、位置及开窗面积不准确。   在有的工程中,设计人员将平时做为通风用的自然排烟窗设置为固定窗或者设置类似玻璃墙的半开窗、斜开窗,其设置的形式和位置均不利于自然排烟。应改用直接可对外开启的排烟窗。另需注意,开窗面积应满足《高规》第8.2.2条规定的可开启的外窗面积,不应包含固定窗面积和推拉窗打开时另一半的面积。   七、中庭排烟窗的设置形式不利于平时的操作。   《高规》第8.2.2.5条规定净高小于12m的中庭可采用开启的天窗或高位侧窗自然排烟。有的工程却忽视了其设置的形式,即安装高度较高的排烟天窗及高位侧窗缺少便于开启的操作装置,不利于火灾时的自然排烟,应有下部适当设置能手动开启排烟窗的装置。   八、分段后的疏散楼梯间的下段未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高规》第6.2.8条规定: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或半在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由于此条规定,所有的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均分成上下两段,但由于设计院的各专业的独立性很强,如建筑与暖通专业未勾通好,则很经常地出现地下部分的疏散楼梯在设计或施工上遗漏了正压送风系统。   九、剪刀楼梯间的正压送风系统未按规定分别独立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由于塔式建筑在一段时期的盛行,导致了许多剪刀楼梯间的出现。《高规》第6.1.2.3条规定: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在实际的工程中,设计人员经常将两个系统合为一个系统,施工单位也经常图省事,一个风道一个方向轮流开口。   十、排烟阀安装位置不对。   由于施工人员对排烟阀的作用不理解,认为与送风阀什么两样,造成排烟阀经常被很规矩地安装在墙面的正中位置。其实排烟口的设计、安装是有明确要求的,如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十一、合用前室因管理不到位而形同虚设。   目前有许多建筑为了提高使用面积,采用消防电梯与客梯合用,消防电梯前室与防烟楼梯前室合用,采用常闭防火门。这种工程投用后,往往造成前室的门为了行人的方便而常开着,甚至是防火门的闭门器被拆除,防火门被拆除,导致防烟前室不防烟。因此,笔者建议尽可能不采用这种设计,如要采用,则防烟前室的门应设计为常开的防火门,火灾时通过联动电磁阀来关闭防火门,进而真正起到防烟前室的防烟作用。 
2023-09-07 07:36:37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几个疑问

1消防泵合用   规范8.4.2条第4点“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宜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分开设置;当合用消防泵时,供水管路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虽然该条说明中明确只有确实困难的情况下,消火栓系统才能与自喷系统合用消防泵,但已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10.2.1条“系统应设独立的供水泵,并应按一运一备或二运一备比例设置备用泵”矛盾。设计人员在设计中根本不敢违背任何一条规范,也就不可能采用合用消防泵的做法,而实际工程中消防部门也不同意合用。笔者也认为不应该鼓励建筑设计为了增加其它使用面积而压缩水泵房的面积,因此建议《建规》该条规定取消。   2消防泵设置   规范8.4.3条第8点“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一个消火栓达到充实水柱7m(最低要求)时,栓口压力需要20m左右,即使水箱设在建筑处,其静压也绝对满足不了消火栓压力要求。而根据该条规范,就应该设置启动水泵的按钮,即所有多层建筑均应该设置消防水泵了?   而其条文说明“对于多层民用建筑要尽可能利用市政管道水压设计消防给水系统,为确保市政供水压力达到扑救必需的水枪充实水柱,应按建筑物层高和水枪的倾角进行核算。”多层住宅层高一般在3m左右,计算得扑救必需的充实水柱约2.8m,水枪喷嘴要造成该长度的充实水柱需要4m压力(规范规定该类建筑充实水柱不宜小于7m,则需要9m压力)其它多层建筑层高可能略高,其需要压力会高一点)。多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高程约23m,加上水带、管道阻力,市政给水管道压力28m(若按充实水柱7m计算,则需34m)就能满足消火栓灭火要求,而现在市政给水管道一般都在30m以上。据此,多层住宅由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基本能满足消防压力要求,不必设消防水泵。   但规范同时规定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则市政给水管道压力需38m以上,这是不现实的,从而又需要设消防水泵。   从上可以看到,该条文和条文说明可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而在以往多层建筑设计中,消火栓系统基本由市网――消防水箱供水,不必设消防水泵。因此建议规范对该条文加以明确,而且多层建筑以消防车扑救为主,设消防水泵大可不必。   3双阀双口消火栓   规范8.4.3条第1点“单元式、塔式住宅的消火栓宜设置在楼梯间的首层和各层楼层休息平台上,当设2根消防竖管确有困难时,可设1根消防竖管,但必须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据笔者所知,多层住宅楼梯间均只设1根消防竖管,则多层住宅均需要设双口双阀型消火栓?   再看其条文说明“布置消火栓时,应保证相邻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其保护范围内的室内任何部位”,据此有设计人员认为如果消火栓设置在楼层休息平台上,当某层起火时,相邻平台上消火栓均可参加灭火,能满足灭火要求,因而设单口消火栓即可。但该观点并不完全正确,若层起火,则将只有1个消火栓可用,显然违反规范。而且结构设计时通常楼面梁延伸至楼梯间外墙,此时休息平台上无法暗装消火栓箱,从而消火栓一般设置在住户入户门旁墙上。   根据该条规范,笔者认为多层住宅均需采用双口双阀型消火栓,只是另有疑问:多层建筑以消防车扑救为主,设置双口双阀型消火栓既占地方又增加造价,有必要吗?   4消防水箱   规范对水箱容量规定比较明确,但笔者看到很多文章对容量有不同理解,存在10min消防用水量到底是消火栓还是自喷系统抑或两者相加的理解。笔者认为规范中措辞“消防用水量”已经明确告知是消火栓系统和自喷系统等一切消防系统用水量之和了。   规范8.4.4条第1点:“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部位”,没有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要求,这给设计人员更大自由,但也造成一定的疑惑。消防水箱的作用是提供扑灭初期火灾10min用水,自然需要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要求。根据上面计算,静水压力至少需要5m才能达到灭火要求,考虑到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统一,建议多层建筑也要求消防水箱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7m要求。   5消防软管卷盘   规范8.3.3条“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他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其条文说明“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也是控制建筑物内固体可燃物初期火灾的有效灭火设备,且用水量小、配备方便,在设置消火栓有困难或不经济时,可考虑配置这类灭火设备和建筑灭火器。”   据此,笔者认为不符合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多层建筑可以不设消火栓系统,而为了安全起见,应设消防软管卷盘。   目前底层带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很普遍,其消防要求比较难满足,笔者曾遇到过消防部门要求设置自喷系统的例子,而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印发的《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专家论证会议纪要》中,有“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内设置室内消火栓有困难时,可采用室内消火栓移设于建筑外墙上或采用增设室外消火栓的方法来弥补”的要求。现在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让设计人员有了设计依据。   6两条进水管   规范8.4.2条第1点“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规范8.3.1条认为很多类型建筑不需设消火栓系统,可通过采取加强被动防火措施和依靠外部扑救火灾解决需求。而本条规范要求2条进水管,严格程度是否跳跃太快了?笔者认为,在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现代都市里,多层建筑火灾完全可以很快被消防车扑灭,铺设2条进水管实在浪费。
2023-09-07 07:36:451

退休感言简短

简短的退休感言如下:1、退休了感觉还不错,没有失落感,每天心情愉快,在家不工作,有退休金,退休金完全满足家庭生活需要,很满足。2、今天,我退休了,我要和你们告别了!从此,我也是个老人了啊!我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在同事们的注视下,一步三回头的缓慢的离开了我工作的地方,永远的离开了。3、退休了,可以自由自在,自得其乐的享受生活了。4、退休后就是这种心情,整天无所事事,感觉整个人彻底老了,没有价值了。慢慢的吧,自我安慰,放平心态,新陈代谢嘛,也是自然规律,谁也改变不了,从容面对吧。5、退休第一天,我的心情就是,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退休了,解放了,我再也不用上班了,没有任何的留恋,忘掉单位中所有的人和事,可以自由自在的做我喜欢的事情了,太高兴了!6、退休只能说老了,但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放松了,相反,退休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做自己想做的事。7、很兴奋,啊!终于退休了,可以放松下心情,愉快的度人生了!兴奋之余,又有些惆怅,又有些失落感,从今以后,我不在单位上班了!再见了,我上班的地方,再见了,我的学生,我的同事们!8、退休第一天,心情好愉快,身体也很轻松,没有压力,没有负担,没有时间约束,真是很开心呀,终于媳妇熬成婆,一种被解放的感觉。9、面对退休无事可做的清闲,当时肯定是不会适应的,那么也要面对,调整好自己的心情,人生又迈向了新的阶段。10、紧张的工作时间一下解放了,也不用受纪律的约束了,想干点啥就干点啥,自由安排时间。有充足的时间享受生活,享受人生,安度晚年。
2023-09-07 07:27:361

建党90周年讲话开辟了什么道路,形成了什么体系确立了什么

经过90年的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成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023-09-07 07:27:392

社会问题有哪些特点

1.普遍性:社会问题自始至终存在于每个民族、国家和社会的现实生活中。2.变异性:社会问题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或社会,表现各不相同,各具特性。3.复合性:社会问题在产生原因、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复杂的性质,即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复合而成,并引起一系列破坏性的社会后果。业百科 知识问答网1.普遍性:社会问题自始至终存在于每个民族、国家和社会的现实生活中。2.变异性:社会问题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或社会,表现各不相同,各具特性。3.复合性:社会问题在产生原因、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复杂的性质,即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复合而成,并引起一系列破坏性的社会后果。业1.普遍性:社会问题自始至终存在于每个民族、国家和社会的现实生活中。2.变异性:社会问题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或社会,表现各不相同,各具特性。3.复合性:社会问题在产生原因、存在方式或表现形式以及后果等方面的复杂的性质,即社会问题是由多种因素复合而成,并引起一系列破坏性的社会后果。
2023-09-07 07:27:391

关于母爱的诗句有哪些

赞美母爱的诗句 游子吟 孟郊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孟郊——唐朝著名诗人,很早时候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与自己的母亲相依为命,自己从小刻苦攻读,多次参加科举考试,可是多次落榜,只到四十多岁才中进士,当了一名县官。这首诗就是孟郊当了县官了之后,回忆往事,思绪万千时候写就的。 母爱(诗) 文章来源:《圣洁的母爱》 母爱,不挑儿的长相 母爱,不分春夏秋冬 母爱,崇高伟大 母爱,无限忠诚 无论你平和、躁动 无论你失败、成功 母爱你失败、成功 母爱无处不在 她,伴随你经历人生 是她,放飞人间的龙凤 是她,架起天际的长虹 不懂得母爱 你就迷失了生命的真谛 忘却母爱 高官厚禄血冷躯空 一个母亲陷入贫困 一方惦念何以安宁? 用我们的双手点染熔灿的颜彩 用颗颗爱心缩放全面的繁荣 关怀母亲也是你我的升华净化 替母亲试干眼泪共赏绚丽的恢弘! 慈母爱子,非为报也。〖汉〗刘安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劝孝歌》 一尺三寸婴,十又八载功。《劝孝歌》 母称儿干卧,儿屎母湿眠。《劝孝歌》 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劝孝歌》 老母一百岁,常念八十儿。《劝孝歌》 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劝孝歌》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小儿语》 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唐〗韩愈 母仪垂则辉彤管,婺宿沉芒寂夜台。《格言集锦》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孟郊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三字经》 母亲,人间第一亲;母爱,人间第一情。字严 世上惟一没有被污染的爱——那便是母爱。字严 成功的时候,谁都是朋友。但只有母亲——她是失败时的伴侣。郑振铎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诗经》 无父何怙,无母何恃?《诗经》 父之美德,儿之遗产。字严 父母德高;子女良教。《格言对联》 有子且勿喜,无子固勿叹。〖唐〗韩愈 人见生男生女好,不知男女催人老。〖唐〗王建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世间最难得者兄弟。《格言联璧》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格言联璧》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诗经》 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 妇不顺也。 〖南北朝〗颜之推 人生内无贤父兄,外无严师友,而能有成者少矣。〖宋〗吕公著 父母所欲为者,我继述之;父母所重念者,我亲厚之。 《格言联璧》 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常是自我的一部分,子女是他理想自我再来一次的机会。费孝通 游子吟. 孟郊.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哀哀父母 恩同父母 恩逾慈母 父母恩勤 孟母三迁 贵 升堂拜母 衣食父母 再生父母 曾母投杼 重生父母 参考资料:baidu上找的 唐乐府·孟郊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注解】: 1、游子:出门远游的人。吟,说。 2、意恐:担心。 3、寸草:小草,比喻游子。 4、三春晖:喻指慈母之恩。三春:春季的三个月。旧称农历正月为孟春,二月为仲春,三月为季春;晖,阳光;形容母爱如春天和煦的阳光。 6、归:回来,回家。 【译文】: 慈祥的母亲手里把着针线, 为将远游的孩子赶制新衣。 临行她忙着缝得严严实实, 是担心孩子此去难得回归。 谁能说儿子像小草的那点孝心, 可报答春晖般的慈母恩惠? 【作者】:孟郊 (751~814) 唐代诗人。字东野,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早年生活贫困,曾漫游湖北、湖南、广西等地,屡试不第。46岁始登进士第,贞元十七年(801)始作溧阳尉。元和初年河南尹郑余庆奏为河南水陆转运从事,试协律郎,定居洛阳。64岁时贫病而死。孟郊一生潦倒,仕途失意,他性格孤直,不肯逐于流俗。他在《赠郑大了鲂》中写道:“天地人胸臆,吁嗟生风雷。文章得其微,物象由我裁。”充分表现出他的创作思想。他的诗以五言古体见长,不蹈袭陈言,不滥用典故辞藻,擅长白描手法而又不显浅薄平庸,一扫大历以来的靡弱诗风。其代表作如反映时代现实的《征妇怨》、《感怀》、《伤春》等;表现人民疾苦的《织妇辞》、《寒地百姓吟》等;表现人伦之情、骨肉之爱的《游子吟》、《杏殇》等;描绘自然景色的《与王十二员外涯游枋口柳溪》、《石淙》等。虽然角度不同,却都思深意远,造语新奇,体现了孟郊诗的特色。历代诗坛对孟郊的作品褒贬不一。孟诗多苦语,他和贾岛都以苦吟著称,苏轼称他们为“郊寒岛瘦”,因此后世论者把他们称为苦吟诗人的代表。孟郊诗为“元和体”一种,唐人李肇《唐国史补》有“学矫激于孟郊”说。宋代江西诗派瘦硬生新的风格,也受其影响。宋人宋敏求编录《孟东野诗集》,10卷,存诗511首,有《四部丛刊》、《四部备要》本。1959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刊印华忱之校订《孟东野诗集》,末附孟郊年谱、遗事辑录。 【评析】:这是一首母爱的颂歌。诗中亲切真淳地吟颂了伟大的人性美——母爱。 诗的开头两句,所写的人是母与子,所写的物是线与衣,然而却点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中间两句集中写慈母的动作和意态,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深笃之情。虽无言语,也无泪水,却充溢着爱的纯情,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最后两句是前四句的升华,以通俗形象的比喻,寄托赤子炽烈的情怀,对于春日般的母爱,小草似的儿女,怎能报答于万一呢? 全诗无华丽的词藻,亦无巧琢雕饰,于清新流畅,淳朴素淡的语言中,饱含着浓郁醇美的诗味,情真意切,千百年来拨动多少读者的心弦,引起万千游子的共鸣。 孟郊一生窘困潦倒,直到五十岁时才得到了一个溧阳县尉的卑微之职。诗人自然不把这样的小官放在心上,仍然放情於山水吟咏,公务则有所废弛,县令就只给他半俸。本篇题下作者自注:“迎母溧上作”,当是他居官溧阳时的作品。诗中亲切而真淳地吟颂了一种普通而伟大的人性美——母爱,因而引起了无数读者的共鸣,千百年来一直脍炙人口。 深挚的母爱,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儿女们。然而对于孟郊这位常年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的游子来说,最值得回忆的,莫过于母子分离的痛苦时刻了。此诗描写的就是这种时候,慈母缝衣的普通场景,而表现的,却是诗人深沉的内心情感。开头两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实际上是两个词组,而不是两个句子,这样写就从人到物,突出了两件最普通的东西,写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紧接两句写出人的动作和意态,把笔墨集中在慈母上。行前的此时此刻,老母一针一线,针针线线都是这样的细密,是怕儿子迟迟难归,故而要把衣衫缝制得更为结实一点儿罢。其实,老人的内心何尝不是切盼儿子早些平安归来呢!慈母的一片深笃之情,正是在日常生活中最细微的地方流露出来。朴素自然,亲切感人。这里既没有言语,也没有眼泪,然而一片爱的纯情从这普通常见的场景中充溢而出,拨动了每一个读者的心弦,催人泪下,唤起普天下儿女们亲切的联想和深挚的忆念。 最后两句,以当事者的直觉,翻出进一层的深意:“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谁言”有些刊本作“谁知”和“谁将”,其实按诗意还是作“谁言”好。诗人出以反问,意味尤为深长。这两句是前四句的升华,通俗形象的比兴,加以悬绝的对比,寄托了赤子炽烈的情意:对于春天阳光般厚博的母爱,区区小草似的儿女怎能报答于万一呢。真有“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之意,感情是那样淳厚真挚。 这是一首母爱的颂歌,在宦途失意的境况下,诗人饱尝世态炎凉,穷愁终身,故愈觉亲情之可贵。“诗从肺腑出,出辄愁肺腑”(苏轼《读孟郊诗》)。这首诗,虽无藻绘与雕饰,然而清新流畅,淳朴素淡中正见其诗味的浓郁醇美。 此诗写在溧阳,到了清康熙年间,有两位溧阳人又吟出这样的诗句:“父书空满筐,母线尚萦襦”(史骐生《写怀》);“向来多少泪,都染手缝衣”(彭桂《建初弟来都省亲喜极有感》)。可见《游子吟》留给人们的深刻印象,是历久而不衰的。 表达了感谢母亲的思想感情.
2023-09-07 07:27:461

大故宫紫禁城不为人知的故事的引言

六百年间,有多少人在这紫禁城演算勾结钻营,窃取皇权?又有多少冤魂浪荡于宫闱之间?有多少人在这古老殿堂里机关算尽,争宠涉政?又有多少帝后名妃在这里香消玉殒?年轻的明英宗与钱皇后,一个,度过了屈辱的阶下囚生活,风霜憔悴;另一个,花样年华却瞎一目瘸一腿,已不是昔日的花容月貌。,夫妇重新相见,相拥而泣。大家都认为祖宗260年沉重的荣耀与辉煌把崇祯皇帝压到了崩溃的边缘,他忍不住凄然狂笑,在城头敲响洪钟,那钟声在寂静的紫禁城上空回荡着,却久不见来者。一百五十多年前,禁卫森严的紫禁城内,竟然有一个小贩在靠近皇帝起居的养心殿的隆宗门摆起摊点,开始叫卖馒头……
2023-09-07 07:27:461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岗位职责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岗位职责是组织考核的依据。拟起岗位职责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薪酬绩效岗位职责(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1   1、依据各部门的业务运作模式及不同岗位类型,设计或优化各部门的薪酬方案及相关绩效方案,对制度、方案进行宣导;   2、负责完成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和奖励的核算与发放工作,以保证员工薪酬福利按时发放;   3、负责各部门周期性调薪工作,拟定或优化薪酬评估机制;   4、对薪酬成本进行预算、分析及监控,定期出具人工成本分析、人效分析等相关报表;   5、对绩效体系运行进行分析及监控,推动各部门及时干预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实现绩效改进;   6、其他部门领导交代的事项。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2   1.负责公司薪酬、绩效制度的"贯彻、宣传、咨询、执行工作。   2.负责公司薪资福利的核算;   3.汇总、统计、归档绩效考核数据,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档案,为绩效工资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及依据;   4.负责绩效考核的过程跟踪反馈等工作;   5.配合薪酬体系搭建完善等工作。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3   1、制作公司每月的工资、劳务、人力服务公司的各类报表,按时发放工资和各种人力费用;   2、薪酬数据分析及统计等工作,按时完成人工成本、人工费用的分析报告;   3、员工各类人事手续办理,包括员工入转调离转手续办理;   4、负责五险一金所有相关业务,包括与人力服务公司和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相关对接工作;   5、管理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资料并及时更新,及时提供相关数据报表;   6、负责公司绩效的推进及落地执行;   7、管理福利体系的日常事务;   8、按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4   1、在集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指导下,运用合适的薪酬设计方法和分析工具实现薪酬福利的管理工作并确保薪酬的发放。   2、负责公司年度预算、人工成本核算、年度调薪等薪酬相关项目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日常薪酬福利核算,包括不仅限于工资核算、社保公积金缴纳、个税缴纳等。   4、了解国家最新的薪酬福利政策,并依据政策不断调整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方案,提出改进措施。   5、负责修改薪酬福利相关制度;   6、汇总分析薪酬数据形成薪酬数据报告和报表。   7、负责员工薪酬福利咨询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薪酬绩效岗位职责5   1、协助上级设计业绩评价体系和制定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2、协助上级组织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绩效考核制度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收集考核数据,并整理和评分,协调处理考核异常或投诉情况。   3、负责考评数据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对相关文档进行有效的管理。   4、负责考核结果的分析评估工作,为上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负责协助领导对绩效考核指标的不断完善更新。   6、为各部门的负责人提供绩效管理与考核的业务咨询和指导工作。 ;
2023-09-07 07:27:362

用什么诗句赞美母爱的伟大!

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词语注释⑴吟:吟诵。   ⑵游子:出门远游的人。即作者自己。   ⑶临:将要。   ⑷意恐:担心。归:回来,回家。   ⑸言:说。寸草:萱草。萱草(花)是中国传统的母亲花,相对于西方的康乃馨。寸草心:以萱草(花)来表达子女的孝心。    ⑹三春晖:指慈母之恩。三春:春季的三个月。旧称农历正月为孟春,二月为仲春,三月为季春;晖,阳光;形容母爱如春天温暖、和煦的阳光照耀着我们。作品译文慈祥的母亲手里把着针线,   为即将远游的孩子赶制新衣。   临行时她忙着缝儿子远征的衣服,   又担心孩子此去难得回归。   谁能说像萱草的那点孝心,   可报答春晖般的慈母恩惠?赞同43| 评论(9)
2023-09-07 07:27:353

数字的由来

数字是人类社会的重要记录工具,它们的由来可以追溯到古代。以下是数数字的由来和一些例子: 阿拉伯数字(0、1、2、3、4、5、6、7、8、9): 阿拉伯数字最早起源于印度,它们被传到伊斯兰世界,后来被欧洲传领,成为了世界各地通用的数字系统。阿拉伯数字的形状很像象形文字,比如“1”代表一只手,而“0”是一个圆圈,代表空缺或空气。 罗马数字 (I、V、X、L、C、D、M): 罗马数字是用罗马数字字母表示数字的古老方法,被广泛应用于欧洲和中东地区。罗马数字中每个字母代表一个数字,比如“V”代表五,“X”代表十,“M”代表一千。 二进制数字(0、1): 二进制数字是计算机中最常用的数字语言,及计算机中的“机器语言”,用于表示数字和其他数据。在二进制数字中,每个数位只有0和1两种可能,代表的含义也不同。例如,1011二进制代表了十进制的11。 十六进制数字(0、1、2、3、4、5、6、7、8、9、A、B、C、D、E、F): 十六进制数字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编程中,它是二进制数字的缩写形式。十六进制数字由十个数字(0-9)和六个字母(A-F)组成。例如,十六进制数字“1F”是十进制的31。总之,数字一直在人类历史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演化和改进。无论是古代的罗马数字,还是现代的阿拉伯数字和二进制数字等等,都是人类丰富生活和促进文明发展的基石。
2023-09-07 07:27:351

关于端午节的古诗大全

★端午唐 文秀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2023-09-07 07:27:335

动漫人物名字

动漫人物名字有:云雀恭弥、灰原哀、明日香、缠流子、小鸟游六花、霞之丘诗羽、两仪式、雪之下雪乃、流川枫、五更琉璃。1、云雀恭弥:云雀恭弥,是日本著名动漫《家庭教师》中的人气角色。为主人公次田纲吉的云之守护者。并盛中学的风纪委员长,喜欢学校,讨厌群聚和被束缚,是一个战斗狂热分子,对于与一切强者战斗都充满兴趣。虽然表面上声称不会和家族成员群聚,但家族处于危难的时候都会帮助他们,让扭转劣势,是家教中的重要人物。2、灰原哀:日本动漫《名侦探柯南》中的主要人物,本名宫野志保。原为黑衣组织的成员雪莉(Sherry),是能使身体缩小的药物——APTX4869的发明者。在姐姐宫野明美遭组织杀害后,因反抗组织而被囚禁,服下APTX4869,身体缩小后背叛组织逃亡,化名灰原哀,寄宿于阿笠博士家中,就读于帝丹小学一年B班。3、明日香:动漫中最著名的是《EVA》中的明日香,在《吹响吧上低音号》中有明日香学姐,《有你的小镇》中有御岛明日香。拥有这个名字的女孩,一般会给人一种积极主动的印象。4、缠流子:缠流子是动画作品《斩服少女》中女主角之一。转学至本能字学园上学的17岁少女,为人善良,性格热血,与满舰饰真子是好友。在老师美木杉爱九郎的帮助下得到父亲留下的神衣,为其命名:鲜血。5、小鸟游六花:《中二病也要谈恋爱》中的女主角小鸟游六花了,名字里的“六花”代表“雪的结晶”的意思,其母亲希望其成长为一个特别的人。这个奇奇怪怪的名字带配上姓氏一下就变得画面感十足,配合她右眼戴着金色的彩瞳,并总是戴着眼罩,左手则绑着绷带的身材娇小、皮肤白皙的美少女形象,真的十分让人印象深刻。6、霞之丘诗羽:她是《不起眼女主角培育法》的主人公之一,在学校里是自入学开始便保持在学年第一名的优等生,是学弟学妹们憧憬的对象。“霞之丘诗羽”像羽毛般飞舞于星空中的诗词,写作诗羽,印烙在白纸上的充满了艺术韵味的黑色的文字,就宛如是一位披着妖娆的黑发的知书达礼的深闺美女,而她片中的形象也是黑长直的高挑美人。7、两仪式:两仪式在《空之境界》拥有双重人格,“式”这个名字具有公式、程式之意,意味这个躯体可如同电脑执行不同程式般执行各种事情。两仪这个姓指的就是太极,式和织分别代表着太极中的两仪,即阴和阳,这样的区分是因如此包含最多事物,式为阴性、女性的人格以及肯定之心;织为阳性,男性人格及否定之心,结合式和织一男一女的双重人格,这个名字有很玄妙的感觉。8、雪之下雪乃:雪之下雪乃是动漫《我的青春恋爱物语果然有问题》及其衍生作品中的女主角。“雪之下”和“雪乃”皆是根据日本当地神奈川县镰仓市的地名由来,在原作中“雪乃”二字由雪之下母亲所取,只因在出生时刚好在下雪,碰巧“雪乃”与“雪之下”的组合也非常的匹配。她的美貌如同名字,像雪一样,冰冷的令人不敢靠近,身上自带一种神秘感,给人高不可攀的感觉,原作中多次这样形容:如画般的光景,即使世界终结仍存在的少女。9、流川枫:《灌篮高手》的人物名字中印象最深的是流川枫,他是那种还没看到这个角色,就已经默认他是个帅哥的程度。作者井上老师表示,他希望名字中带“川“字,觉得有个川字会很帅,同时他也表明:“枫”字没有特别意义,但在汉语看来,这个“枫”的选择和这个人物看似冷漠,实则内心炽热的性格完美呼应。10、五更琉璃:五更琉璃是《我的妹妹哪有这么可爱!》中的人物,她黑色的长发,刘海剪得很齐,雪白的肌肤,细长清秀的眼睛,左眼角下艳丽的泪痣是她的萌点,是个和风美人。五更琉璃——“五更夜,琉璃月”是多符合人物的名字,就像深夜的小精灵,在琉璃般的月色中漫步。
2023-09-07 07:2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