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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简单概括)

2023-09-20 04: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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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
为促进公司员工全面了解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尽快熟悉监理 工作和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特摘录以下有关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供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使公司员工在监理工作中执行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6,施工阶段的主要职责:
(1) 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 , 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 规划许可, 招标投标, 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 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2) ,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 ,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 ,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10) ,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 ,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3) ,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7,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活动;
8,经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员,可以协助监理工 程师从事监理活动;
9,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
10,条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共10条;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详细的资料您参考这里的介绍: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http://wenku.b***.com/view/c2bfb76a561252d380eb6e53.html
S笔记

我觉得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受贿,不要让人请吃饭。

snjk

第一章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 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 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 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 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 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 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 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 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 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 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 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 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 18

第二章 人员调配制度 20

一、目的: 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 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 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 20

五、工程部之间调配人员: 21

六、公司调配人员: 21

七、考核: 21

八、相关表格 21

第三章 监理规划、细则编写制度 24

一、目的: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24

二、编写项目: 24

三、监理规划编写规定: 24

四、监理细则编写规定: 24

五、设计文件技术参数编写规定: 24

六、监理工作参数编写规定: 25

七、监理通讯编写规定: 25

八、监理通讯主要内容 25

附:监理工作参数要点 26

第四章 《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 27

一、目的:规范项目参建单位管理、配合规则,顺利开展工程管理工作。 27

二、编写要求: 27

三、配合细则编写主要内容: 27

四、会审确认: 27

五、发放、存档: 27

工程管理配合细则(样本) 27

《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说明 32

第五章 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 33

一、目的:规范现场监理办公工作,提高监理服务形象。 33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33

三、办公设备: 33

四、现场办公室形象: 33

五、办公安全、保卫: 33

六、个人形象: 34

七、工作形象: 34

八、考勤: 34

九、工作纪律: 34

十、现场办公物品管理: 35

十一、现场活动经费: 35

十二、交通工具: 35

十三、规范与专业书籍: 35

十四、监测设备: 36

十五、工作计划: 36

十六、执行该制度的考核: 36

十七、参考文件: 36

十八、配套表格: 36

请 假 单 37

一 周 轮 休 计 划 38

第六章 工程会议制度 39

一、目的: 39

二、会议分类: 39

三、第一次工地监理机构会议: 39

四、开工预备会议: 39

五、工程例会: 39

六、专题会议: 39

七、晨会: 40

八、验收会议: 40

九、会议纪要整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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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15:38:411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有哪些几类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分为三大类,即: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共8个表);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共14个表);C类表—通用表(3个表)。应用是应注意是哪方写给哪方的,具体参考下面的应用说明:1.工程监理单位用表(A类表)(l)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要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委派类似建设工程监理经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需要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工程开工令。建设单位代表在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上签字同意开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开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开工。《工程开工令》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工程开工令》应明确具体开工日期,并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3)监理通知单。《监理通知单》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常用的指令性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针对施工单位出现的各种问题所发出的指令、提出的要求等,除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监理通知单》。监理工程师现场发出的口头指令及要求,也应采用《监理通知单》予以确认。施工单位发生下列情况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发出监理通知: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2)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在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方面存在违规等行为。《监理通知单》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4)监理报告。当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报告》时,应附相应《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等证明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5)工程暂停令。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停工情形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工程暂停令》中应注明工程暂停的原因、部位和范围、停工期间应进行的工作等。《工程暂停令》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6)旁站记录。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时,需要填写《旁站记录》。“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情况”应记录所旁站部位(工序)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数量等内容及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施工质量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说明旁站所发现的问题及其采取的处置措施。(7)工程复工令。当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建设单位代表在《工程复工报审表》(表B.0.3)上签字同意复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或者工程具备复工条件而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直接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工程复工令》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8)工程款支付证书。项目监理机构收到经建设单位签署审批意见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证书》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B类表)(l)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其技术负责人审查后,需要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需要报送建设单位审批。(2)工程开工报审表。单位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令》: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工程开工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3)工程复工报审表。当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复工令》。(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选择分包单位时,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控制测量并自检合格后,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及施工控制测量依据和成果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6)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施工单位在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自检合格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相关质量证明材料和自检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7)________报验、报审表。该表主要用于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报验,也可用于为施工单位提供服务的试验室的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8)分部工程报验表。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分部工程报验表》及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9)监理通知回复单。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单》后,按要求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后,一般可由原发出《监理通知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认可整改结果后予以签认。重大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签认。(l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相关附件,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相关附件后,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签署预验收意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11)工程款支付报审表。该表适用于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的支付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表A.0.8)的依据。(1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该表适用于施工总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的报审。施工进度计划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13)费用索赔报审表。施工单位索赔工程费用时,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费用索赔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作为支付索赔费用的依据。《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14)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施工单位申请工程延期时,需要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延长合同工期。《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3.通用表(C类表)(1)工作联系单。该表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有权签发《工作联系单》的负责人有: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工程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等。(2)工程变更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认。(3)索赔意向通知书。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后,受影响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对方单位声明或告知索赔意向时,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送《索赔意向通知书》。
2023-09-07 15:38:52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监理有哪些要求?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义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2023-09-07 15:39:541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规定,监理规划的由谁编制?其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如总工)批准
2023-09-07 15:40:233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方面。

【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涉及的考点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时序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2023-09-07 15:40:33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筑工程介绍?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同时废止。下面是建筑网带来关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基本信息本规范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针,以加强现 代工程管理、深化监理制度改革为统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进 一步调整完善监理工作机制,规范监理工作及参建各方行为。以工程质量、安全为重 点,突出程序控制、工序验收和检验评定,精简旁站、抽检和内业工作量,落实监理对 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的否决权,提高监理工作有效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修订的主要内容以“职责+流程”为主线突出质量安全环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规模大、投资高、周期长以及“线形+层状”等典型特征,公路工程监理必然需具有适应这些特征的规律和要求。新版《监理规范》以“职责+流程”为主线,突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重点,形成完整链条体系,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1.适应改革发展方向和定位,明确了咨询服务属性、代表建设单位、总监负责制、自行监理等方面的要求。《若干意见》强调,“明确监理定位。工程监理在项目管理中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理单位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受托方,按合同要求和监理规范提供监理咨询服务。”“引导监理企业……提供高层次、多样化的管理咨询服务。”新版《监理规范》在术语中将监理定义为监督管理及咨询服务活动,总监办的职责包括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理及实行总监负责制,在总则中提出了对自行监理的要求,以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2.明确监理工作主体和职责,调整了总监办、驻地办的主要职责,增补了安全、环保监理方面的内容。《若干意见》强调,“明确监理职责和权利。监理工作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法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新版《监理规范》严格了设置驻地办的条件,规定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可设驻地办;调整了监理人员组成和人数配备的基本要求,将2006版《监理规范》中按每年每5000万元建安费配备监理工程师1名,提高到7500万元;按照监理单位、监理机构、总监办、驻地办以及监理人员等区分了监理工作主体,而2006版《监理规范》中统称为监理工程师。3.规范监理程序和内容,进一步理顺了监理工作流程和时序。按照施工准备、施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明确了监理工程内容和程序,从审批施工单位的申请开始、到签发有关文件结束,线条清晰。新版《监理规范》减少、合并、调整了事前的审批、审查事项,将事前的审批、审查事项由15项减少到9项。如将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等三项合并为一项“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补充了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要求。4.调整监理工作机制。根据《若干意见》“调整完善监理工作机制”的要求,新版《监理规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丰富手段,明确了以巡视为主的现场监理工作方式,提出了检测见证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精简了旁站项目,减少了测量、验证、抽检等项目和频率。新规范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合同执行情况和质量安全等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旁站项目的要求由2006版《监理规范》中的“宜”修改为“应”,以表示严格。对监理抽检的项目进行了调整,工程实体质量抽检针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不再是全部实测项目,同时强调抽检“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据初步测算,可以减少抽检工作量60%以上。5.精简质量评定和内业工作量。监理机构检验评定工程质量的范围由分项工程调整为分部工程,优化了检验评定和监理资料内容的要求,实现内业工作量降低。经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修订进行协调,由监理独立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围由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调整为分部、单位工程,内业资料将大幅度减少。据分析,规范修订后此项内业工作量将减少约70%。6.强化监理工作原则和否决权。增补了监理工作基本原则的要求,强化了监理机构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权责,补充了质量问题处理的具体规定。我国推行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后,早期总结提出了“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纳入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1995版《监理规范》。后来,演变形成“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但未在2006版《监理规范》中体现,本次修订提出了“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作为监理工作的基本遵循。为落实监理对质量安全等问题的否决权,在基本规定中明确了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和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内容,并在质量、安全、环保监理中进行了细化。7.缩减机电工程和合同管理内容。新版《监理规范》明确了机电工程监理的特殊内容,大幅删减了重复的条文;规范了合同事项管理的内容,将2006版《监理规范》中“合同其他事项管理”一节单独作为一章,并将审查工程分包、人员配备和机械设备等内容移入。2006版《监理规范》第9章“机电工程监理”中的内容多属重复和引用。根据调研、对比分析和实际工作需要,全部删减了重复和引用的内容,突出、保留了确需增加的3项内容,即软件开发监理、系统检验测试和试运行期监理。8.其他主要修订内容。本次规范修订梳理了监理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增补了《抽检记录》,增补了抽检、检测见证、监理日志等术语;按《公路工程标准编写导则》等规定全面改写了条文说明,并将编印可操作性的实施手册。修订后,本规范结构体系完整,“五控两管”内容齐全、有机结合,事前审批、过程控制、事后验收工作流程清晰,以巡视为主的现场监理方式更加适用,旁站项目明晰、工作用表适中、技术内容翔实,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5:41:181

建设监理规范介绍?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同时废止。(相关阅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最新版)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术语(3)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4)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6)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7)监理文件资料管理(8)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9)相关服务(10)附表十部分内容。其中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的基本内容:第三章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3.1 项目监理机构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3.3 监理设施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5:41:391

建设监理规范都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023-09-07 15:41:531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

咨询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第四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五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第六条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可以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调整。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7 15:42:041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是:1、工程建设文件。2、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是2013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规章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著,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有哪些?
2023-09-07 15:42:292

市政工程监理用的规范是什么

市政工程监理用的规范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实施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扩展资料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相应许可的业务范围如下:1、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2、专业资质,专业资质如下:(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3、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二、办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如下:1、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2、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3、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4、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5、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7、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8、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9、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23-09-07 15:42:481

工程监理在工作中的依据有哪些?

1、监理大纲;2、监理合同;3、施工承包合同;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5、GB50420-200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8、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有关的设计文件;9、岩土工程资料;10、国家和地方其他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等。
2023-09-07 15:43:073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专业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第四条 从事监理活动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相应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业务。第五条 省外监理企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承接监理业务,应当按工程类别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第六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资格考试和注册执业并领取执业证书。未经注册不得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第七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企业执业。 允许监理工程师正常、合法流动,监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第三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二)公路、桥梁、隧道、燃气管道安装、改建加固的住宅工程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第九条 监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 (二)施工安全; (三)建设工期; (四)建设资金的使用; (五)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监理企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核查建设工程计划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资格,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二)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商; (三)组织施工图会审; (四)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五)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六)查验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七)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八)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九)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 (十)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十一)督促承包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十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第四章 监理招标与投标第十一条 工程总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企业。 前款规定以外的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以比选等竞争方式确定监理企业。第十二条 监理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方案标、监理资信标及监理报价标。 监理资信标应当载明投标人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业绩、奖惩、信誉等情况。第十三条 监理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第五章 监理实施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将监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应当与监理企业签订书面工程监理合同,其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第十五条 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十六条 监理企业承担监理业务应当成立由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人员人数和专业应当符合监理业务的要求。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023-09-07 15:43:281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控制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的活动。第四条 (管理部门)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建设工程监理地方技术标准;  (二)指导、协调本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财政、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 (行业协会)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自律管理组织,依法制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和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自律措施。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第六条 (监理保险)  本市鼓励监理单位投保监理责任保险。第二章监理委托第七条 (监理单位资质)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第八条 (外省市监理单位备案)  外省市监理单位进入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九条 (监理人员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其他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经相关考核合格。第十条 (应当监理的建设工程)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一)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住宅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或者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十一条 (监理费单列)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执行。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建设工程监理费。监理费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条 (监理直接委托和招标)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不得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标准应当包括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从业经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的从业经历和业务能力、监理大纲的编写质量、设施配备、监理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等内容。  国家或者本市重点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时,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答辩的方式评估总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第十三条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已担任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不得委派其同时担任两个以上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不得委派其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监理人员:  (一)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二)工程建安造价超过2亿元的建设工程;  (三)保障性住宅工程;  (四)国家或者本市重大工程。
2023-09-07 15:43:391

建筑工程监理职责介绍?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规范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建筑网为相关人士人士解析建筑工程监理职责相关资料:首先先从我国的建筑行业的为何要实行这一的监管制定说明:自从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成为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支柱。工程质量的优劣,监理成效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水平。在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对外是代表监理单位,对内则是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由此可见,在项目监理机构中,总监理工程师扮演着承上启下、统揽全局的重要角色。《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更加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责任。接着说明一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一、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由于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特殊地位,同时拥有一定的权利,必然成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中心人物,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情,以理服人,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各方的信任,以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总监理工程师还应该有亲和力,严己宽人 ,善于调动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二、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能力在建设工程监理中,要保证项目的参与各方围绕建设工程开展工作,使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组织协调工作最为重要,也最为困难。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问题时,既要充分坚持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出解决问题方式的灵活性,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坚持多沟通、多协商,与不同层次的人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的协调工作有:一是对内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好项目监理机构个专业人员分工,处理好各种矛盾,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对外协调,主要是协调工程项目建设中各方的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各级职能部门的关系。三、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要博学多识、通情达理、有合作精神,能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要善于应变、善于预测、处事果断,能对事实进行决策;要尊贤爱才、宽容大度,善于组织,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要勇于负责,敢于创新,敢于承担风险。项目监理机构由若干个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要能够知人善任,妥善安排每个人员的工作,有效地调动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使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中起到纽带作用。总监理工程师通过主持工地例会,协调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及施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四、总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监理工作是为业主提供监理技术服务的,既有技术、又有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工作,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领导”,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经营知识、管理知识、造价知识和法律知识等。只有具备了广泛的知识结构,才能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因此,总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地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基本知识,不断地充实、完善自我。总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而且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实践经验来源于实践锻炼。在实践工作中,如果不善于自我总结和提高,也很难取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只有具备较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带领监理机构的全体成员,共同去顺利完成监理任务。五、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体素质监理工作的地点是施工实施现场,一般情况下条件简陋,比较艰苦,较多的工作施工状况是无昼夜之分的,既有地下作业又有高空作业,既有在烈日下施工又有在寒风中施工,因此,只有具备了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旺盛的意志,才能担此重任。最后总结一下:要想成为一名高素质、高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就必须不断地学习、实践、总结和提高,才能适应新时期的监理事业发展的要求。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5:43:47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选择确定本项目部门的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4、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作会议;5、参加编制监理规划、检查各专业项目监理实施细则;6、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8、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0、审查签认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评资料和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1、定时或不定时巡视本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12、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4、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公司汇报监理工作情况;15、认真执行本公司的指示、决议和业主方符合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范围的指示。扩展资料:1、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2、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2.2条,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监理工程师
2023-09-07 15:44:171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哪些文件?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二、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三、工程概况(表二)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六、整改通知书(表五)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七、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九、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e).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十、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表九、十)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该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竣工备案意见书》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示通过竣工备案意思书)》十一、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十二、其他文件资料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十三、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2023-09-07 15:44:321

我国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法制亟待完善?

2009 年,房地产市场新闻不断,除了房价依旧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外,房屋质量问题似乎再次成为一个热点。是年发生了几起典型的商品房质量事件,比如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楼脆脆事件,北京首个限价房的墙脆脆事件,均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是其受关注度远不及房价。如今,这类新闻已经烟消云散,但是其留给社会的不应仅是业主的抱怨和责难,也不应仅是开发商的自我救赎,而更多的应是政府反思如何从根源上避免重蹈覆辙,真正维护广大业主的住宅权益。笔者以为,治标还须治本,针对当前房屋质量监管存在的弊端,最有效的药方莫过于从法治角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一、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的法制原因分析当前,对于层出不穷的住宅质量问题,多数人认为主要是建设工程验收机制不合理、工程监理公司监理不力、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笔者认为,上述分析都有道理,但还没有探究到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法制根源——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要求,不能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住宅权益。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建设工程验收机制不合理对于建设工程竣工后如何验收的问题,《建筑法》没有明确规定,其第六十一条只是对竣工验收的标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进一步完善了这一规定,其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此条规定了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主要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中,建设单位为甲方,是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其余三方均为乙方。由此可见,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完全取决于四方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但问题恰恰出现在这里。现实的情况是,作为甲方的建设单位(本文主要指房地产开发商,下同),其中有不少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尽量压低工程承包单位的投标价,并且把控着建筑材料的采购权。而承包单位为了营利,又通过层层转包或分包,层层盘剥下游施工单位,最终导致了建设成本的压缩和降低,最后建成的工程质量可想而知。对于这些行业潜规则,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心照不宣,只要不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损害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作为甲方的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阶段一般是会主导几家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的。由此可见,法律制定的四方验收机制实际上变成了甲方验收机制,法律寄望四方行业自律并受职业道德约束,而没有让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却并没有起到保障工程质量的应有效用 。2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不力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地位和职责,我国的建筑法律赋予了其比较明确和周详的规定。比如,《建筑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为此确立了我国建设工程行业的监理制度。其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从此确立了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其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以此确立了监理单位与工程承包施工单位之间的监理与被监理的法律关系。此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应该说,监理单位如果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履行职责,那么房屋质量问题是不会普遍存在的,但结果恰恰相反。监理单位并没有真正发挥好其法律职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下,陷入了受制于建设单位的尴尬境地。究其根源,还是法律所确立的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委托关系被建设单位所利用使然。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那么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委托关系的有关规定,受托人负有听从委托人指示的义务,且合同双方都有随时解约的权利。很显然,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更多处于被动地位,工程监理单位也同样如此。具体而言,监理单位(受托人)虽然代表建设单位(委托人)对施工单位(被监督人)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但由于现实中委托人多是最大化利润的追逐者,而且其与被监督人之间还存在着种种利益纠葛,且关系微妙、复杂,此时的监理单位恰好处于两者的夹缝之中,如果秉公执法,就会得罪双方,最终得罪委托人,落得个吃力不讨好的下场。所以其为了明哲保身,对委托人和被监督人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滥竽充数等行为一般浮云过眼,只要不触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底线即可。因此,受制于这种委托关系和国情,监理单位很难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面前挺直腰杆,难以独立开展工作,进行有力的监理。3 、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善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通常是由上述政府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对此有明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对此也进一步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地方政府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单位名称一般以某某工程质量监督站冠之 。目前,就房屋建筑工程而言,政府主管部门对其竣工验收工作实行备案制,而没有直接参与到五方验收中,形成六方验收。对于这一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已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这一制度设计,虽然减轻了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负担,但实际上对一些建设单位在五方验收中独揽霸权制造了机会,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在房屋竣工验收这一关键环节,失去了话语权,监管不力。此外,虽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授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代表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具体监管,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也赋予其参与房屋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管权力,但由于其对房屋质量的监管实行的是抽查制度,且在现实操作中抽查比例较低,因此,这一制度同样不能确保竣工房屋大部分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同样缺乏效力。4 、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除上述原因外,导致当前工程质量问题频发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建设各方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力度,尤其是罚款力度还不够,尚不足以使被处罚者引以为戒、下不为例。针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多采取罚款的措施以示惩戒,但罚款的数额相对于被处罚者的利润回报,尤其是开发商的丰厚利润回报而言,可谓九牛一毛,触及不到他们的真正利益。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建设单位违法的最高罚款数额也仅 100 万元人民币,或者是工程合同价款的 4%,这笔数额与开发商的利润相比,根本伤及不到其要害,使其违法成本相对较小。更何况在现实操作中,建设主管部门一般是不会对开发商动辄依照罚款上限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此可见,10年前颁布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某些行政处罚措施的力度,在市场回报更加丰厚的今天,变得相对微弱了,没有发挥出一次性震慑暴利追逐者野心的作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5:44:421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有哪些几类?应用时应注意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分为A 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B 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表)和C 类表(通用表)三类。其中,A 类表是工程监理单位对外签发的监理文件或监理工作控制记录表;B 类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后报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或验收;C 类表是工程参建各方的通用表式。对下列表式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除签字外,还需加盖执业印章:1、A.0.2 工程开工令2、A.0.5 工程暂停令3、A.0.7 工程复工令4、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5、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6、B.0.2 开工报审表7、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8、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9、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10、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其中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中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B.0.2 开工报审表、B.0.3 复工报审表、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B.0.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均须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A 类表中致施工单位为表格为A.0.2、A.0.8,其余均为致施工项目经理部、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B 类表中B.0.2、B.0.13 应致建设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余均至项目监理机构。表B.0.8分部工程报验表、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表B.0.7报审/验收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其余均为项目经理签字。表B.0.2 开工报审表、表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应盖施工单位公章,其余为项目经理部公章。
2023-09-07 15:44:532

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是什么?详细点。

依据是后台
2023-09-07 15:45:08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涵义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这样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建设部2003年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涵义作了明确的定义,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因此,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都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和管理等。(二)业务范围按照建设部2004年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5. 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从以上业务范围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能够代表建设单位统筹资源,把前面提及的各种拆零细分的专业服务(前期策划、造价控制、设计过程管理、招标代理、监理、审图)以及其它管理因素“化零为整”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不配套和健全,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二、建设工程监理(一)涵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二)业务范围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四)发展回顾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建设监理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8~1993年,是监理的试点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首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的水电与公路系统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个工业交通部门;2.1993~199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稳步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3.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颁布前,是我国建设监理制的发展期,自1996年起在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外资和中外合资工程等实行建设监理制。此间监理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成效显著。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以实施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加之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间,人们的思想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研究不到位,使对监理的概念、定位、作用和职责的理解有反复,导致目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开展监理工作较少,建设监理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而且多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5:45:501

监理规范中明确规定监理机构应报告建设单位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七条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2023-09-07 15:46:18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使用须知?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使用须知提要: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或具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使用须知1、《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建设厅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第三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本《监理现场用表》分为A(承包单位用表,22种)B(监理单位用表,15种)C(建设单位用表,2种)三大类,共计39种用表,完善和补充了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管理的有关内容。自2008年10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工程实施监理的,均必须统一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同时作为监理工作检查的依据。2、本《监理现场用表》应作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移交一套给建设单位统一归档。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式有关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的要求,各表式所要求填写的份数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就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交底,使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明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要求。4、各方处理时限应在表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表式没有时间规定的、或者表式规定时间与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在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认同或放弃。5、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的编号:"-"号前填写所报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由项目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性质和特点共同商议确定,编码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和查找;中小型、较为简单的项目,"-"号后的编码可直接为相应选项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6、各表式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必须由具有相应职责的人员本人签字,否则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且仅当其临时不在现场时方可。设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在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在相关签字栏签字。越权签字,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处理。7、A类表:该类表是承包单位就现场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申报用表,或为承包单位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有关工程事项的申请用表。7.1A1工程开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手续也使用此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为一个承包单位承担,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较多子单位(分部)工程,建设单位分别发包和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子单位(分部)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承包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应及时发监理书面文件(《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手续,若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手续时,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慎重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工期紧、工程量大、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可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若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手续时,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项目监理机构应发《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再次提醒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署不同意开工的意见。7.2A2.1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其他阶段性进度计划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表中所列附件内容,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资料。审查的依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符合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月进度计划符合总进度计划或年进度计划的要求,周进度计划符合月进度计划的要求;审核总进度计划时,应重点审核节点工期(里程碑工期)施工投入(人员、设备、材料供应、资金)。7.3A2.2延长工期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延长工期申请的用表。对工程延长工期天数,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分析和计算,并形成工程延长工期天数的监理审核意见。7.4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分包的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发包和建设单位发包)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报审,必须经分包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齐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5:46:401

住建部建设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标准规定

工程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一)行政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二)行政许可条件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三)申请材料目录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扩展资料:监理人员的职责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理规范
2023-09-07 15:46:491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典型题解

1.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 )合同进行监理。 a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b.施工合同 c.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d.咨询合同 e.设备采购合同 答案:ac 解题要,点: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两类合同,即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理。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咨询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 2.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之前,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 )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a建设单位授予监理单位的权限 b.监理规划内容 c.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 d.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答案:c 解题要点:根据(工程建没监理规定)第十五条。 3.在委托施工阶段监理的项目上,施工单位采购,报验的材料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予签字,但施工单位却擅自使用并导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 a.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c.施工单位承担直接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 d.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材料供应单位承担责任 答案:c 解题要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6指出,对未经过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因此监理人员仅不予签字是不够的。同样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 )必须实行监理。 a.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元的卫生项目 b.成片开发建设的4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 c.使用外国政府援助资金,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美元的水资源保护项目 d.项目总投资额为4600万元的公路项目 e.项目总投资额为1800万元的体育场馆项目 答案:cd 解题要点: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中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实行监理。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都必须是监理工程师。 a.总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c.专业监理工程师 d子项目监理工程师 e.监理企业负责人 答案:abcd 解题要点:由《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术语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定义知。监理工程师是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行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所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由( )决定。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建设监理行政主管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 答案:d 解题要点:由《建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对建筑活动做出多种规定,其中包括( )方面的规定 a.建筑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查 b.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 c.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设行为 d. e.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答案:abd 解题要点:参见<建筑法》中有关第七、十三、十九、二十六、二十八条规定。 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能够用来区分监理单位不同资质等级的标准包括( )。 a.对单位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b.对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c.注册资金数额 d.已监理过的工程数量和等级 e.对技术管理人员素质、数量、结构的要求 答案:abcd 解题要点:参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9.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八采取了( )控制。 a.企业资质 b.人员资格 c.注册资本 d监理业绩 e.资质等级 答案:ab 解题要点: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贵盾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贵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10.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目执业资格证书。 a.量监督工程师 b监理工程师 c.造价工程师 d.注册结构工程师 e.注册建筑师 答案:bde 解题要点:参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2023-09-07 15:47:031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2015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第三条 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第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分为建设前期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部分阶段或者某个阶段的某项内容的监理。但是,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应当委托同一个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第八条 建设前期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研究;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第九条 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准备设计招标文件;  (二)设计方案的评选;  (三)勘察、设计单位的选定;  (四)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  (五)核查施工图设计和投资概算。第十条 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  (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三)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五)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审查;  (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施工;  (七)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  (八)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验收、工程付款的签证、工程结算的审查。第十一条 保修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工程质量状况检查;  (二)工程质量责任分析;  (三)工程保修监督。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应当在报建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关系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邀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023-09-07 15:47:111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是什么1、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如下:(1)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双方必须对监理事项达成约定;(2)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3)建筑工程结算后,监理人有履行监理义务的,发包人应当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未履行监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环境监理细则的实施流程是什么环境监理细则的实施流程如下:1、组织协凋。环境监理部主要以会议的形式来做好协调管理下作,具体可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等三种形式;2、环境监理细则实施流程。监理人员要根据监理方案和监理细则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监理方案和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竣工预验收,并签署意见。监理工作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资料并作出监理工作总结,确定通过实施环境监理细则使环境监理达到了最终目的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2023-09-07 15:47:241

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以及有关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依据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第四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纪律和道德准则,恪守科学、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审批本省行政区域内乙级、丙级监理单位的资质,负责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甲级监理单位的资质;  (三)组织本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  (四)指导、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调解监理争议,查处重大监理事故和违法监理行为;  (五)负责省外、外国监理单位在本省承揽监理业务的备案工作。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第六条 省计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推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  省交通、工业、水利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做好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市地、县(市)交通、工业、水利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做好本行业有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第七条 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第八条 建设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下列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实行监理:  (一)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四)外商投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工程项目;  (五)投资总额300万元(不含设备更新部分)以上的建设工程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不具备与工程项目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应当实行监理。  建设工程的监理应推行社会监理,具备项目管理能力的业主,经批准也可以实行自行监理。第九条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依法开展监理业务。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投资、工期、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协调业主与承包方及其他单位之间有关工程监理的工作关系。  建设工程监理可分为建设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  业主可以根据需要,委托1个监理单位承担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几个监理单位承担不同阶段的监理,但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的监理应委托1个监理单位承担。第十条 建设前期阶段的监理内容:  (一)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咨询监理;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监理。第十一条 设计阶段的监理内容:  (一)协助业主提出设计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二)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三)核查设计方案和设计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按照安全优化的原则,参与核查设计方案和设计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所提出的安全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  (五)向业主提出支付合同价款的意见。第十二条 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一)协助业主组织施工招标,编制招标文件,协助业主组织投标、开标、评标;  (二)协助业主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确认承包方选择的分包方;  (三)协助业主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四)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五)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六)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七)负责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  (八)协同业主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九)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审查;  (十)在保修期内协助业主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包回访,监督承包方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复核保修结算。
2023-09-07 15:47:511

施工资料盖章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具体原则性要求如下:一、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认真编写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的有关内容要求,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有分包单位的,应有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如有人员变动应即时履行人员变更手续。二、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其中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应手书签名(或采用电子文档扫描形式记录归档)。三、单位工程中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进行签字认可。四、分部工程(其中特别是地基探槽、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沉降观察记录,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也应参加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其中: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在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也应按照国家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3、影响工程结构质量安全的勘察及设计变更,须经原勘察设计单位的注册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方可有效;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注明签名年、月、日,方可生效。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涉及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本文第四条意见执行。
2023-09-07 15:48:021

什么是工程监理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2023-09-07 15:48:293

什么是建设工程监理和相关服务的概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概念要点有: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具体标准见《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2023-09-07 15:48:434

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应具备哪些条件

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独立承担或主要负责项目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程经历和管理能力;遵守相关的执业守则和道德规;在委托合同范围内进行监理
2023-09-07 15:48:562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程序

(一)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报建设单位核备。监理实施细则应分专业编制,体现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的目的。(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1)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或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的经验等;(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实施原则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2.权责一致的原则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几十年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活动,基本上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建设单位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申请材料设备,还直接承担了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职能。这种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项目的方式,使得一批批的筹建人员刚刚熟悉项目管理业务,就随着工程竣工而转入生产或使用单位,而另一批工程的筹建人员,又要从头学起。如此周而复始在低水平上重复,严重阻碍了我国建设水平的提高。它在以国家为投资主体并采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情况下,已经暴露出许多缺陷, 投资规模难控,工期、质量难保,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全面开放建设市场的新形势下,就更为不适应了。党的十三大以后,随着计划商品经济的 发展和基本建设投资体制、设计与施工管理体制的改革,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能够有效控制投资,严格实施国家建设计划和工程合同的新格局,抑制和避免建设工作的随意性。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就是为适应这种新格局而提出来的。另外,为了开拓国际建设市场,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也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实 行建设监理制度,以便使我国的建设体制与国际建设市场衔接。 1988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1988]城建字第142号),明确指出:建设部将负责实施一项新的重大改革: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确保国家建设计划和工程合同的实施,逐步建立起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1988年8月12日至13日,原建设部在北京召开建设监理试点工作会议(即第一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商讨监理试点工作的目的、要求,确定监理试点单位的条件等事宜。1988年10月11日至13日,原建设部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商讨选择哪些城市作为建设监理制度的试点,经讨论后确定了作为试点的8市2部,即将北京、天津、上海、哈尔滨、沈阳、南京、宁波、深圳市和原能源部的水电系统、原交通部的公路系统作为监理试点。根据会议精神,原建设部于1988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据此,试点地区和部门开始组建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帮助监理单位选择监理工程项目,逐步开始实施建设监理制度。原交通部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制的试点单位,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先后修建了很多基础交通设施,如陕西省西安至三原一级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和天津港东突堤工程。在以上工程修建中,承包方按照国际通行的FIDIC(菲迪克)合同条款要求,都实行了国际招标及工程监理制,从而逐步形成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模式。从第一批交通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的20年来,交通建设的工程监理制度,经过开始试点、稳步发展、全面推行三个阶段,逐步成熟完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交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监理制度已成为我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著名经济学家胡鞍钢教授认为,交通建设是中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先行领域之一,几代交通系统的领导同志、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建设监理人员为引进、消化和吸收FIDIC(菲迪克)条款,为中国特色的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为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付出了毕生心血。中国监理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为了完善我国的监理体制,在工程监理方面积累更多的经验,1989年1月9日至17日,原建设部首次组织建设监理考察团赴新加坡考察。新加坡先进的建设监理制度,特别是完整的法规体系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同年9月8日至16日,原建设部、原冶金部和江苏省南京市建委组成中国建设监理考察团前往法国进行考察。法国于1929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几十年来,他们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上述两次考察都为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1989年5月10日至17日,原建设部建设监理司在安徽合肥举办建设监理研讨班,就建设监理试点各阶段的理论、政策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论证,尤其是对监理单位的组织模式、监理人员的称谓和监理方法,跨地区承揽监理任务的管理,以及与质量监督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从而初步理清了建设监理工作的思路。1989年7月28日,原建设部颁发了《建设监理试行规定》。这是我国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它全面地规范了参与建设监理各方的行为。为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指导建设监理试点工作健康发展,1989年10月23日至26日,原建设部在上海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总结了8市2部监理试点的经验。试点经验归纳为: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在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与以前相比均取得了更好的效果;3年的试点工作充分证明,实行这项改革,有助于完善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有助于促进我国工程的整体水平和投资效益;要组建一支高水准的工程建设监理队伍,把工程监理制度稳定下来。 1993年5月,第五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制度走向稳步发展的新阶段。第五次全国建设监理工作会议总结了我国4年多来监理试点的工作经验,宣布结束试点工作,进入稳步发展的新阶段。会议提出新的发展的目标:从1993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稳步发展阶段的各项任务;从1996年开始,建设监理制度走向全面实施阶段;到20世纪末,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争取达到产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程度。会议同时提出稳步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健全监理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大中型工程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都要实行监理制;监理队伍的规模要和基本建设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监理市场的需要;要有相当一部分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获得国际同行的认可,并进入国际建筑市场。会后,国内各地区、各部门立即着手部署工作,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原水电部和原煤炭部等地区和部门,已决定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所有新开工程项目都实行监理制度。深圳市更进一步作出规定:凡总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实行监理制度。原机械部、原煤炭部、有色金属总公司等也向本系统发出通知,今后新建项目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工程指挥部或组建新的筹建班子,一律委托系统内具有相当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1993年,全国已注册的监理单位达886家,从业者约4.2万人。在监理队伍中,还涌现出一批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根据原建设部1993年第16号部长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原建设部首次认定了59家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此后,兼职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逐渐减少,专职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不断增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原建设部也对1989年颁发试行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进行了多次讨论与修改。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经原建设部、民政部批准,于1993年上半年正式成立,并于同年7月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基本成形,并走上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道路。到1994年底,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所属的36个工业交通原材料等部门在推行监理制度。其中北京、天津、上海3市及辽宁、湖北、河南、海南、江苏等省的地级以上城市全部推行了监理制度。全国推行监理制度的地级以上城市153个,占全国196个地级城市的76%。全国大中型水电工程、大部分国道和高等级公路工程都实行了工程监理,建筑市场初步形成了由业主、监理和承建三方组成的三元主体结构。 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行。1995年12月15日,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印发《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设部1989年7月28日发布的《建设监理试行规定》。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截至1995年底,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所属的39个工业、交通等部门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度。已成立监理单位1500多家,监理工作的从业人员达8万余人。全国大中型水电工程、铁路工程、大部分国道和高等级公路工程都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度。全国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投资规模达5000多亿元,覆盖率平均约为20%。截至1996年底,全国共有工程建设监理单位2100多家,比1995年增加了27%,其中甲级资质的监理单位123家。全国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共10.2万余人,比1995年增加了23.5%,其中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有7.54万余人;全国约4.3万人参加了原建设部指定院校的监理培训。当时,取得原建设部、原人事部确认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的人数达2963人,经过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也有1865人。加上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培训,监理工作人员基本能持证上岗。在一些外资、合资项目的监理工作中,我国监理人员已经成为主力。1996年,国内多数地区都有了自己的工程监理规章。北京、湖北、海南、黑龙江、重庆、河北等6省市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工程监理法规;广东、山西、山东、厦门等5省市以政府文件发布了工程监理规定;其余地区多数以建委(建设厅)名义印发了工程监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深圳市还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名义颁布了工程监理条例。1996年全国开展监理工作的地级市达到238个,占全国269个地级市的88.4%,地级城市已经普遍推行建设监理制。1997年度我国工程建设的总投资额为2.46万亿元,实行监理制度的项目投资超过1.02万亿元,监理制度覆盖面达41.7%。北京、黑龙江、山西、河北、湖北、广东、海南、山东等8省市和水电、水利、石化、煤炭、铁道、交通、电子等6个部门规定,新开工的相应规模工程项目要全部实行监理制度。1999年,我国的建设监理部门围绕着贯彻《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落实朱镕基总理关于监理工作的指示,狠抓了监理队伍的建设,强调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监理人员水平的提高。1999年5月13至14日,原建设部与人事部举行了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这是继1997年首次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性监理考试,共有3万多人报名参加考试,约有6000多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监理执业资格,使全国具有监理执业资格的人达到3.06万多人。2000年7月,原建设部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共同组织召开了监理企业改制工作研讨会,与监理企业及各方人士共同研讨了监理企业改制的有关问题,还着手修改了《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目前,虽然建设监理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但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还是缺乏认识,对监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也不甚了解。有些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按自己的要求办事。质量监督机构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由于对监理人员工作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还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1992年2月1日施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到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政府及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许多与建设工程监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上述法律法规各有其作用,其中,《建筑法》的实施,为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提供了详尽的规范,弥补了以往一些质量管理规定因笼统而产生的漏洞,可操作性得到极大提高。《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了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合法程序。《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定义,解决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化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奖罚办法,使其在旁站的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进一步细化了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上述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规范了我国的建设工程的的监理市场,进一步明确了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取得从业资格的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人员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必须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独立、科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要对业主负责。监理人员的一切监理行为必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为目标,以监理人员的名义独立进行,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公正。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省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起草或制定地方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二)审批本行政区域内乙级、丙级监理单位的资质,初审并推荐甲级监理单位;(三)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它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要求:建设工程监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3、独立性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否则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是受项目法人委托进行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工程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建设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等。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地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管理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根据需要制定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二)审批直属的乙级、丙级监理单位资质,初审并推荐甲级监理单位;(三)管理直属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和注册工作;(四)指导、监督、协调本部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2023-09-07 15:49:071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编辑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三条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第四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项目:(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第五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了保证住宅质量,对高层住宅及地基、结构复杂的多层住宅应当实行监理。第六条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范围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下列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后,可以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调整。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7 15:49:241

建设工程监理人的内涵?

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监理人”的内涵进行分析。分析表明上述合同文版中“监理人”的内涵模糊,使得“监理人”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重叠甚至矛盾。基于此,对比我国现行监理规范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并参照FIDIC条件下的“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和“工程师”(Engineer)定义,提出完善2012版《监理合同》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监理人定义的建议。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人;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42(2016)05-0054-041引言“监理人”这一称谓最早出自于2000年正式实施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以下简称2000版监理合同)。这一称谓是由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以下简称95版监理合同)中的“监理单位”演变而来。2012年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以下简称2012版《监理合同》仍沿用了这一称谓。2013年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以下简称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监理单位”改成了“监理人”。但是这一改变值得商榷。2我国监理人内涵存在的问题我国的监理行业和相关的合同文版中,有“监理人”与“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不同的称谓及内涵表述,但是存在着职责范围重叠甚至矛盾的问题。2.1监理人与监理单位2000版监理合同定义监理人为: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95版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监理单位”是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下简称2013版监理规范)中相应的名称为工程监理单位,其定义为: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根据以上合同文本及监理规范对“监理人”与监理单位的定义,可以认为,“监理人”指的就是“监理单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指的是自然人,则可以表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2.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内涵(1)总监理工程师2012版监理合同定义为: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没有相关的定义。2013版监理规范定义为: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4)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简称,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该指出的是,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4.2条款中监理人员包括了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本文认为,这种把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并列放置的做法是错误的,这里的监理工程师实际上指的是专业监理工程师。2.3监理人的义务与监理工程师的职责2012版监理合同中第2条款规定了监理人的义务,然而,只有2.3子条款—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是监理人应尽的义务,而其他工作内容和职责都是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范畴。譬如监理人的工作内容有10项与2013版监理规范中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相同,包括:①编制监理规划;②主持监理例会;③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④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⑤审查工程开工条件;⑥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⑦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⑧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⑩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等。除此之外,2012版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人的工作内容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相混淆,包括:①编制监理实施细则;②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③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这些工作内容是2013版监理规范中规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根据以上分析可知,监理人与监理工程师内涵是不同的,但是2012版监理合同却把两者的义务与工作职责混为一谈。3国内外相关概念对比3.1《监理合同》与白皮书我国监理制度的建立借鉴了FIDIC合同条件。2000与2012版《监理合同》是根据FIDIC合同条件-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的内容改写(以下简称白皮书)的。“监理人”这一称谓与白皮书中的“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的概念相对应。自2000版《监理合同》开始,“监理人”取代“监理单位”,2012版《监理合同》沿用“监理人”这一称谓。但是,白皮书中的“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与我国“监理人”的内涵不尽相同。白皮书中的“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这一点可以从白皮书中“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的定义得以印证。该定义叙述:“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专业公司或者个人接受业主雇用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即在FIDIC条件下,“咨询工程师”(Consultant)即能够以公司的名义也能够以个人的名义为业主服务。3.2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新红皮书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根据FIDIC合同条款-FIDIC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的内容改写(以下简称新红皮书)的。“监理人”这一称谓与新红皮书中的“工程师”(Engineer)的概念相对应。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5:50:241

谈论怎样做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怎样做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建设监理都要确立地位、摆正位置,才能有效地开展和搞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活动,根据业主的委托,它既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是工程建设的某个阶段。不论是参与哪个阶段的工程监理,建设监理单位都要确立地位、摆正位置,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内容:1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工程的隐蔽程序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申请--监理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或不检查。其中前五项为工程隐蔽的基本程序,第六项为法定程序,第七项由监督人员根据隐蔽部位的重要性、施工质量情况,采用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查等方式,检查人员施工质量,并视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监督抽查的同时还要抽查监理的旁站记录。所以,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除了要按照基本程序,完成隐蔽前的质量检查外,还要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法定程序的工作,同时做好各个程序监理记录。2赢得信任,充分行使监理职权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监理的业绩,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合理、充分地行使业主所授予的权利。2.1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建设是赢得业主信任的基础。加强行风建设。内部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来指导工作、规范行为、明确职责,同时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项目监理部在开展监理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标准,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监理资料及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及监理知识、专业技术的学习和绩效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一要建立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的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各级有份,对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有较好的作用。二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由公司制度规范的信息反馈表格,取得甲、乙双方对监理人员的监督。还可以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设置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从而既可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又可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三要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对项目监理的每位成员的考核目标,量化考核内容,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挖掘潜力,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竞争意识,有利于监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2.2强化监理深度和力度,力争控制目标的实现是赢得业主信任的保障。及时、适时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施工图审查重点是:施工图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图纸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深度是否达到施工和安装的要求,是否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选型、选材、造型、尺寸、关系、节点等图纸自身的质量要求的审查。质量是工程项目的核心,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心。应该从提高工作质量入手做好质量控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对材料的控制,坚持先会同业主、承包方共同考察,优选供货厂家,主要材料进场要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同时原材料要求按规范规定严格取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对于混凝土配比要求严格计量,当采用现场搅拌时,要注意抽检塌落度是否符合配合比设计的要求,要注意观察混凝土外观质量。合理化建议。充分赢得业主的信任。工期紧、投资大是一些大工程项目的特点,在不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如果能通过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无疑会带给业主更大的惊喜。为此,应该积极利用合理化建议对设计、施工中不合理的部位与各方协商。3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功能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所以,直辖市好与承包同的工作,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领,是监理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3.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理,讲究科学态度。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他们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3.2经常召开沟通协调会,适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要根据监理工作开展、进展的情况,经常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将取得认真、严格、规范的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使业主了解监、建双方的工作情况。3.3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监理工程师不是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工程报检要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检。3.4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既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4提高素质、有效履行监理职责4.1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要想适应监理工作,非下功夫努力学习不可。首先要向书本学习,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合同和相近相邻专业的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建筑市场的发展,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运用做到事前掌握了解。其次要在工作实践中做有心人,以人为师,以事为师,加强自我锻炼,注意摸索积累经验,使从业能力逐步提高,打牢从业的基础。4.2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4.3严格要求,把好资料真实关。工程质量等级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资料记录,同时存档的原始资料,是以后工程质量查证的主要依据。把好资料真实关,实际上就是要严把质量关。只要坚持规范操作,漏洞一般都可堵死,如对进场材料的摆放要求规范,悬挂标示牌,不试验的坚决不准用,不合格的坚决清除出场,不听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单方面理由;对材料、试件资料的真实性严格考察,必要时亲自取件检验;对报验的工程及时索要资料,核对后填写认可通知。4.4加强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工程建设监理离不开工程信息,在工作过程中,要全面、准确、及时地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收集到的信息,形成一个以监理为中心的信息网。对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议达成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交各方,及时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月底以监理月报的形式向业主反映每月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5:50:361

浅谈如何做好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交货时间为签订之日起两个半月内,从消息公布时间5月初算起,可知2018年安全工程师教材预计7月底出版,请考生们再耐心等待下哦,提前安排好备考计划!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增设专业类别,实行分专业管理,很多考生比较疑惑,不知道自己如何选择专业。首先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含消防安全),建议大家从以下三方面考虑报考专业:1、看学历专业看自己所学的是什么专业?土木工程?煤矿?冶金专业?所谓术业有专攻,选择自己所学相关的专业去考试,有一定的知识基础,会减轻备考压力!2、看所在行业自己目前从事的是什么行业?根据自身的实际工作经验出发,选择自己从事或熟悉的行业,从以后发展方向看,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3、看市场前景哪个专业市场需求较大,人才缺口较大,择业范围较广,这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市场的需求也代表了证书的含金量情况!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发展很快,并且在很多工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仍有不成熟的方面。杭州高架桥坍塌,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2009年上海一楼盘整栋楼倒塌,致使一人死亡;江苏车祸撞破豆腐渣工程:芦苇杆当钢筋筑堤坝;2010 年 11月 15 日,上海静安区大楼修缮时特大火灾,造成 50 多人死亡事故,等等。发生这些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监理责任却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加强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增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责任感,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增强监理工作创新意识,已是刻不容缓。监理从业人员如何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如何让监理这个行业的发展更上一层楼,必须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体系的基层建设,即监理从业人员的层面入手。因为监理从业人员的水平决定了整个监理行业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而监理从业人员要积极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就必须努力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素质及修养。1.监理从业人员的工作态度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一个人的工作热情、工作效果,很大程度上受工作态度的影响。做监理这行必须坚持”认真、仔细、务实”的工作态度。工程经验也告诉我们,监理的工作态度决定了工程的质量。马虎了可能就会出大问题,所以工作态度至关重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一个监理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方面,否则是搞不好监理工作的。 监理工作实践证明,由于个别监理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必要的责任意识,应该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的未巡视检查,或巡视检查时不认真、不细心,使现场监理工作表现的形式化,最终致使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最终铸成大错,酿成大祸,导致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也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例如,某工程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旁站监理不在或不认真检查,验收的时候就会带来很大的麻烦,造成工期延长或工程预算的增加,更甚会造成工程事故。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在其位谋其职,那么这些由于人为而造成的事故就可能避免了。主动性实际上是责任心外在的体现,它与责任心有着密切的联系。监理工作中如果不主动,总是处于很被动的位置,那么监理工作将无法正常的进行,工作也毫无动力,失去工作活力。动态的主动控制是监理工作最重要的控制。一个监理项目,设计图纸到位之后,监理人员积极主动查阅有关图纸和规范,查清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如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有关强制性规范设计,图纸的尺寸与现场实际尺寸是否有冲突,有偏差,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型号等性能要求是否说明清楚等等。监理人员拿到图纸后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有责任、有权利的向建设单位提出图纸中出现的错误,再有设计单位提出相应的修改,并和建设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交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如果监理在这个工作过程中马虎,不去认真审查图纸是否有问题,交由施工方“按图施工”,有时施工将无法进行,施工完成验收时达不到有关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要求。这样就会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可能会延长工期,增加工程预算。工程建设中我们强调安全第一,不光说的是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也要达到工程质量安全。主动性也体现了一个监理求知的欲望。积极主动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及规范要求,积极主动地去了解新观念、新思想,积极主动地研究探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设备。知识全面了,开展工作的效率才能更高,也能给自己赢得声誉,也赢得了让自己朝更好的监理市场发展的机会。监理行业不是一个单兵作战的职业,一个人是完不成不了这项工作的,必须是一个团队共同去完成。为使团队形成一股凝聚力,专业与专业之间,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学习与交流。建设工程监理实行的是总监负责制。对内对外,总监的作用都显得尤为重要。对内,总监要对授权的公司负责;对外,总监要对业主负责。所以总监的工作开展的好与坏直接影响项目监理工作的成与败。总监是监理工作团队中的核心,因此总监的团队精神、团队意识很重要。在目前这种市场状态下总监怎样利用领导能力,使项目监理工作正常地、有条不紊地进行,是每个总监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只有自己足够的优秀才能开展其他人的工作,不断的学习,加强与其他监理人员的交流是有效的途径之一。例如,总监在遇到项目重大抉择前 ,多与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交流,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如召开相应的监理内部会议、集体讨论。共同的意见能够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分歧。2.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能者多劳的前提是能者能劳,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能力才能胜任这个工作。而监理的工作能力主要包括知识能力、协调能力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知识能力是监理工作的基础,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知识储备,要有自己的一套知识结构。理论可能不是什么时候都适用,但大部分是相通的,只要自己多钻研多对比,有些东西就可以无形的转化为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监理工作有关的规范,那么在工作中才能明确工作目的,才能使工程符合要求。知识能力体现在不断学习、不断摸索的过程中。有的监理人员可能文凭不高,但工作后通过自己的努力,书本知识加工作经验,也能胜任监理。对于刚出去从事监理员的大学生理论知识方面可能是有保障的,但大部分都学的“死”,不能灵活运用,这就需要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将所学的知识联系起来,多做多想。协调能力对于监理从业人员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将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意见统一,利益平衡,监理才能顺利的开展工作。可以说协调能力的大小最能体现监理工作能力的强弱。监理单位是一个中介服务机构,它具有市场化、专业化及社会化等性质,既然是服务机构,就离不开协调和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也就开展的顺利。要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①熟知法规,依法行事。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我国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建筑行业以法律制度形式作出了规定,规定了监理在工作时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开展工作也就有法可依了。②坚持原则,决不让步。在工程监理中,有些问题属于原则性问题,例如影响工程质量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都不能妥协和放任。③按照程序,有序协调。例如开工前须按监理规定程序报送开工申请书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经监理批准后才能开工。这个程序实现了事前控制,同时也减少了协调工作量。监理从业人员要想把工作做的更好,在实际工作中就需要懂得创新,如果只是按照前辈的经验,工作可能会平平稳稳的完成,但效率效果不佳,这时就需要创新。有理可据的创新,不仅可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麻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程质量,也能推动监理行业的发展。3.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无论干哪一行,都必须要有职业道德,监理行业也不例外。拥有职业道德不仅监理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体现,也是全社会对监理人员的必然要求。有些监理从业人员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但最后还是会栽跟头,往往就是栽在监理职业道德上。例如:①利用关系,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②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③为监理项目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和材料;从事与监理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等业务有关的中间人活动。④除了监理费之外,非法收受与合同业务有关单位的任何礼金等,这些行为不仅给工程建设留下安全质量隐患,也使得监理行业堕落和腐化,更加让监理人员没有原则没有立场。所以职业道德是监理从业人员必备的素质。4.结语工程建设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受法律法规要求和约束的行业。监理人员各方面的能力既要满足监理市场的要求,又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对监理行业的规定。所以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也要了解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同时还要端正自我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不讲个人主义,落实科学发展观,用高瞻远瞩眼光去看待问题。相信经过我们这一辈的努力,监理行业会出现新的局面。
2023-09-07 15:50:482

建设工程监理定位要准确制度要创新?

2010年11月25日,全国建设工程监理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基本要求,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工程监理制度建设为基础,严格依法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不断规范市场行为,严格依法监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全面提高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素质,全面提升监理工作水平。这是继2005年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后,对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定位之惑与发展之困关系不明——监理行业定位之惑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表述,关键词可以概括为10个字——控制、管理、监督、参与协调,即: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并参与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要将这10个字落到实处,或者说履行好监理职责,必须用制度解决监理的定位。在对照新修定的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目前仍在执行的规范(GB5031P-2000),这个问题从字里行间的表述中可见一斑。在现行的规范总则中规定: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在新修订的规范总则中明确为:监理人员应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损害其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很显然,维护和不损害是有较大区别的。如果监理的定位解决不好,那么对于业主司空见惯的违规行为(如无视科学的乱压工期、随意的肢解工程直接分包、提出不被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改动方案让施工单位执行等),监理职能无原则的加以维护。笔者认为造成前后规范表述区别的原因在于,起草文件的人认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事,至于其他人只要不损害就行,这就像俗语所言:捧人家的碗,受人家的管。难怪目前的建筑市场上,监理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满意,认为有些监理监管不到位(事故扩大了,造成楼倒、桥垮监理首先难逃其咎);建设单位不满意,除了认为监管和服务不到位,还认为应该维护的权益还没到位;施工单位不满意,认为监理处事不公,有时事实清楚也一边倒,歪着斧子砍。甚至有些小监理公司人员素质差,败坏监理形象。要从根本上规范监理行业必须解决监理的定位问题。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是一切听命于委托人,维护的切入点应是保证工程质量。业主花钱上项目,没有一个人愿意建一个不合格或者质量还凑合的项目。所以监理要牢牢树立一个观念—下大力气保证工程质量,就是对委托人权益的最大维护,也是社会责任所在,是对子孙后代的负责!头脑紧绷这根弦,就能把维护委托人权益和监理职责的关系统一起来。所以我们的监理工作,不能单纯看做是为委托人做监理,而是为全社会监理,为子孙后代监理。收入过低—监理行业发展之困从源头着手,才能解决好监理的定位问题。监理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着监理收入过低现象。尽管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在2007年就对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作出明确规定,可在基准价上浮动幅度为±20%,换句话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准价80%作为监理收费标准,这个规定是为了保证监理企业合法权益的,实际执行情况怎么样呢?恶意压价竞标使监理企业只能拿到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50%,甚至更低。即使如此,工程结束了监理费也不一定能如数拿到,使得一大批中小监理企业举步维艰,这个问题必须从政策层面解决好。根据2009年全国监理企业工程监理收入前100名统计资料,把第1名和第100名的两家企业的相关资料整理如下表。从对比表可以看出,排名在全国监理收入前100名的大监理企业,其监理收入人均只有10万余元。监理收入扣除所得税、营业税和公司各项运营成本才是利润,人均利润又有多少?这个账算得出。不要说与垄断行业比,就连大多数工业企业也不如,只能算是微利行业。排名在前100名的监理单位接的都是国家大项目(如上海建科监理这两年监理的是世博会项目、葛洲坝公司以大型水利项目为主),监理费用总体能得到保证很少拖欠,大企业赢利水平尚且如此,成千上万的中小监理公司大量承接的是开发项目和地方小项目,本来垫资就有缺口,再碰上只顾省钱的业主把监理费用压了再压,经营状况就不言而喻了。由于中小监理企业拿不到合理的监理费用,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人才流失。有点本事的业务骨干,拿不到应有的待遇,纷纷跳槽,开发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有相当数量是从监理公司过去的,而监理公司的整体素质和监理能力下降。其次是监理走过场。由于监理费收入低,有的甚至入不敷出,于是监理企业就采取压缩派驻人数,项目监理机构就成了摆设。再次是少数监理企业为摆脱自身的危机,就往施工单位头上转嫁矛盾,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受监单位与监理单位矛盾加剧,逐渐不服监管,有的由于监理单位个人业务水平不高,受监单位甚至瞧不起派来的监理。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根本上改变监理的定位,用政策和制度让监理企业的腰杆子真正硬起来。淮安市监理制度与政策的创新江苏省淮安市用三年时间创新监理工作,较好地解决了监理尴尬的工作局面,走出了一条具有淮安特色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新路子。在2009年全国中小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创新研讨会上,中国监理协会原会长张青林对淮安的做法做了充分肯定,概括为质量是天,监理有责。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专程到淮安做调研,认为应该乘着全国监理工作会议的东风,特别是在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修订)即将出台之际,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淮安的做法,在加大监理责任的同时提高监理的地位,从而规范好监理行为,切实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淮安市从开展质量管理年开始,逐年创新和完善监理管理制度,用六条措施有力规范当地监理市场秩序。监理经费,专户存储出台《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实施细则》,规定监理服务费的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80%,并实行专户存储,即建设业主在与监理企业签订监理合同之后,将监理服务费打入专户,由建设业主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监管。同时为确保制度的落实和可操作性,出台《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支付考核办法》,规定在每次监理服务费支付前,组织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项目主监人员为组长的考核组负责对项目监理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提出监理服务费的支付建议,建设业主依据此予以支付。通过推行这项制度,监理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监理工作质量得以提高。自监理服务费专户存储制度实施以来,淮安市区已有118个工程的监理服务费存入了专户,监理与相关服务费合同额达9738万元,受监工程总投资达86.54亿元。源头把关,公开招标制定《淮安市工程建设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投标办法》,把建设工程监理纳入公开招标投标范围。规定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安全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以及经济实用房、安置房、解困房、商品房等住宅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监理公开招标。特别是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淮安市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专户存储实施细则》执行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对于投标总监近几年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工程的,予以投标加分;获省辖市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项目加0.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项目加0.8分;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项目加1分。定岗定位,优质服务出台《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优质服务标准》,鼓励监理企业积极实施优质服务标准,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专业配套、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规定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作安排保证完全到位,监理员现场到位率要求100%。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独立场所办公。建立原材料构配件平行检测机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同时为避免一人监理多个项目或者空岗现象,制定建设工程监理人员挂牌上岗制度。规定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从业人员一律实施挂牌上岗,监理企业和建设业主签署监理合同后15日内,必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报送该工程的现场监理人员名单,经审核后,核发监理人员上岗工作牌,该牌识上注明项目名称、从事岗位等基本信息,工作牌只限在该工程中使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5:51:151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详细守则是什么?

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详细守则:3.1 项目监理机构 3.1.1 监理单位履行施工阶段的委托监理合同时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   3.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   3.1.3 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3.1.4 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3.2.2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第 11 页 共 11 页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3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3.2.4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 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1表的格式工程暂停令应符合附录B2表的格式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符合附录B3表的格式工程竣工报验单应符合附录A10表的格式   3 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2.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 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第 12 页 共 12 页 @   6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 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 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6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 监理设施 3.3.1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   3.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3.3.3 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
2023-09-07 15:51:292

[毕业了,你找到好工作了吗?] 祝儿子毕业找到好工作

  对毕业生来说,最大的幸事莫过于找到一份好工作。但现实却是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高校的扩招,毕业生数量逐年上涨,就业率却呈逐年下滑的趋势。“先就业再择业”、“毕业生薪酬跳水”甚至“零工资就业”和“待业啃老”等现象的出现,都是严峻就业形势的一个侧影。2007年,全国毕业生人数达到49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他们的就业状况如何?走上岗位后的心情如何?“薪情”又如何?   本刊历时六个月,通过纸质问卷发放和网上问卷两种形式,对2006届和2007届1T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覆盖全国22个省/直辖市,发放纸质问卷2000份(不包括网络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983份,同时,通过抽样选取调查对象进行面访。我们将通过调查得来的数据,向读者真实呈现IT大学生在2007年的就业状况。      2007: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超过550万人,比2007年增加55万人。在今年1月3日社科院举行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上,蓝皮书主编、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李培林说,2007年,全国近500万高校毕业生中,至今仍有100多万未就业。大学生就业问题依然严峻。   在毕业生找到工作的时间问题中,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仅有43.63%的大学生是在毕业前找到工作,在毕业后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4.87%,到本次调查截止的2007年12月31日,还有11.50%的大学生没有找到工作。这组数据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随着近年来高校的扩招,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加与就业岗位相对较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      招聘会仍是就业的主要途径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们也在积极地通过多种渠道努力实现就业。本次调查显示,招聘会仍然是大学生就业的最主要途径,有43.01%的大学生通过参加招聘会找到工作。通过网络招聘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5.15%,这表明网络招聘已经逐渐成为大学生找工作的重要途径。此外,还有13.87%的被调查者表示是通过家庭和社会关系找到工作,通过学校推荐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0.35%。这也说明利用亲属、朋友、老师等各方面关系找到工作的大学生也为数不少。      逾三成大学生投递10份以上简历   在求职过程中投递简历的数量问题中,只有27.32%的大学生表示投递过3份以内的简历,投递过4~10份简历的大学生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0.55%,另外还有32.12%的被调查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投递了10份以上的简历。而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大学生认为就业成功首先必须吸引招聘单位的“眼球”,所以很多大学生的简历都选择彩色打印。一份简历制作下来,华丽的要十几元,朴素的也要五六元。算起来,仅仅制作简历一项,大学生就要花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通过这组数据,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学生求职花费惊人”这样的字眼会频繁出现于各大报刊和网站。      就业歧视依然严重   就业歧视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不少求职者找工作时都会碰到就业歧视的现象,从年龄、性别、户籍到容貌、身高、体重、疾病,甚至血型、生肖。今年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中就明确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对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等进行就业歧视。但本次调查表明,这一问题依然存在――对毕业生来说,遇到最多的就是经验歧视:37.36%的被调查者表示曾经遇到过经验歧视。此外,还有学历歧视(20.85%)、性别歧视(14.58%),在女性被调查者中,遭遇过性别歧视的比例达到了23.50%。      认为周围人就业情况不好者过半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数据是,有56.52%的人认为自己周围同学的就业情况不好。这项数据除了说明大学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毕业生要想找到一份“好工作”越来越困难以外,也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部分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的心态,这种心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就业。此外,还有一些大学生一心想在大城市、中心城区寻找岗位,认为去郊县和农村就业就是“就业情况不好”,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受IT毕业生的口述片段   张青,2007年毕业。四年前,他听说计算机专业是热门,毕业以后不愁找不到工作,而且工作后的待遇还不错,就毫不犹豫地在志愿表里填上了计算机专业。可到了大学他才发现,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大学里学的基本都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学校很少给我们安排实践内容。很多课程我不感兴趣,所以经常上课睡觉、逃课。四年下来,我的很多课本都是新的,上面一个字都没有。”   毕业前的半年和毕业之后的这段时间里,大大小小的招聘会张青也参加了十几场,简历也投了几十份,可还是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也去过一家公司实习,最终因为适应不了工作要求而没能转成正式员工。   张青说:“我的一些同学就业情况也不太好,除了一些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同学进了IT公司以外,有的在电子城卖电脑硬件,有的进了工厂,还有去房屋中介卖房子的,很多都离开了所学的专业。”也有两个像他一样还在坚持“IT梦想”的同学,就这么一直“漂”着,在市区租了一间小屋,靠父母的资助过着窘迫的生活。“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张青最后无奈地说。      毕业后的“薪情”还好吗?   毕业后进军lT行业,是许多大学生的梦想。其中的原因,除了社会对于IT人白领身份的认可之外,“薪情好”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很多人眼中,“IT”就是“高薪”的代名词。那么,IT专业大学生毕业后是否真的能如愿进入IT行业?进入IT行业是不是就等于迈进了高薪的门槛?他们的“薪情”又如何呢?   本次“IT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就IT专业大学生毕业后的薪资相关情况作了详细的调查,可能呈现的是一个也许吃惊也许早就料到但仍旧难以相信的结果。      “薪情”:起薪1500元以下者过半   每位毕业生在求职时都会比较关注自己的薪资水平,IT大学生自然也不例外。调查数据显示,有14.10%的IT大学生择业时最看重薪资和福利。但目前的数据显示,IT大学生就业的起薪状况并不乐观。其中,5.41%的人初入职时没有工资,45.22%的人入职工资在1500元以下,33.37%的人起薪在1500-2500元间,2500元以上起薪的IT毕业生只占16.00%。这样的结果与人们的猜想和1T大学生的预想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差距。   当然,起薪并不是薪资水平高低的绝对衡量指标,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工资也会有不同幅度的变动。数据显示,2006届和2007届IT专业的毕业生目前的工资收入在2500元以上的占35.59%,其中3500元以上的占18.40%。不过,目前工资在 1500元以下的仍占26.85%。      心情:对目前的工作岗位基本满意者居多   虽然学的是IT专业,但并不是每个IT大学生都会从事IT行业。调查结果表明,毕业后从事IT业的人数比例为69.40%,而其中有一半以上(54.49%)的人,是从事软件/服务业,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占10.70%,从事硬件业的占9.96%。毕业后从事非IT类工作的IT大学生中,17.88%的人在商贸服务业工作,16.20%的人在机械/制造业工作,11.17%的人在行政机构工作。在数据统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IT毕业生选择在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工作,约占68.12%。这些IT毕业生从事的岗位较为分散,从事编程工作的占25.86%,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占15.42%,从事测试工作的占12.46%,从事研发工作的占10.44%,从事行政工作的占9.96%,从事网管工作的占6.64%,从事培训工作的占5.93%,从事QA工作的占2.97%,从事其他工作的占10.32%。   虽然从事的行业、就职的领域不同,但IT毕业生对自己目前工作岗位的满意度总体来说还是比较高的。64.69%的人对目前的工作岗位基本满意,11.77%的人表示非常满意,18.29%的人不太满意,只有5.26%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      近三成的人在未来一年内有跳槽的计划   面对激烈的IT产业竞争,业界又将迎来新一轮的挑战,IT业界的雇主们也将面对人力资源问题带来的挑战和影响,不同公司、不同职位的挑战和薪金竞争力的诱惑,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部分员工的去留。IT毕业生们由于刚刚工作,很难迅速适应lT行业的节奏,工作心态还不稳定,自我定位还不明确,容易产生跳槽的想法。   在本次调查中,有28.89%的被调查者表示,在未来的一年内有跳槽的计划,而跳槽的最主要原因是没有发展前景,约占42.29%;其次是薪资和福利不好,约占25.33%;9.92%的人觉得工作性质不适合,所以打算跳槽。还有一部分被调查者表示,不够人性化的管理、没有归属感等也是跳槽的原因。   与那些准备跳槽的人相比,已经有一部分IT毕业生将跳槽付诸行动了。数据显示,有39.72%的IT大学生毕业后换过工作,这其中更有速度快者,有14.14%的人已经换过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工作了。   在跳槽的原因中,只有3.46%的IT大学生是因为与上司同事的关系不好而离职走人。大多数人和公司的领导及同事相处得不错,38.22%的人表示相处得很融洽,55.22%表示相处得还可以,5.04%的人认为不大好,1.52%的人认为人际关系紧张,很糟糕。      受访IT毕业生的口述片段:   刘宁,毕业于某知名大学的计算机专业。找工作的时候,他对自己工作的薪水预期在4000元以上,如果再低的话他不会考虑。他说:“我觉得我的估算还是挺合理的,能够考上这样的知名学校、热门专业,说明了我的能力。经过这里的培育后,我应该具备一个相对应的市场价值。可能很多人认为这个预期太高了,但我认为这和我的毕业证成正比,我相信用人单位会有自己的判断。”刘宇还说,很多待遇不错的国有单位到学校招人,但“应者寥寥”,原因就在于国有单位2000元左右的薪水让同学们觉得偏低,不如IT外企和民营企业有吸引力。目前,赵宁就职于某知名IT外企,月薪5000以上。与赵宁的底气十足相比,毕业于某师范学院计算机系的孟菲有些低调,她说:“我最初的预期就是月薪15000元。”按照孟菲的话说,现在1500元的工资虽然不高,但在当地还是不愁生活的,而且所在的公司有发展,福利也好,总的来说,“薪情”不错。      职业发展机会是择业时的首要标准      本次调查的数据表明,有36.32%的被调查者择业时最看重职业发展机会,最看重培训和能力的提升的被调查者占18.80%,另有17.84%的人表示最看重单位是否有公平开放的环境,而择业时最看重薪资和福利的只占14.00%,列第四位。   从调查结果来看,很少有人会在择业时仅仅因为一个公司的工资高些就一窝蜂地往上扑。目前,大学生们开始以一种长远的战略眼光,理性地关注职业生涯的发展,是否有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成了大学生们择业时的首要标准。大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薪资是一时的,发展才是一世的,发展才是硬道理。   应聘者最看重职业发展机会,而企业招聘时最看重人才身上的哪种素质呢?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了解到,33.69%的被调查者认为其就职单位最重视技术能力,22.10%的人认为单位最重视外语能力,其次是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分别占12.77%和12.02%,认为企业招聘时最看重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的分别占8.37%和8.15%,另有2.90%的人认为单位最重视的是人品、综合素质、是否符合企业文化等其它方面。      未来职业规划:超三成的人想成为管理层,近三成的人想创业   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很多学校也都开设了相关的培训教育课程。事实上,大学生在入学前选择专业的时候,就是一次对自己未来职涯的方向性规划。毕业时,更应该结合自身情况,为自己尽早确立职业方向、职业目标,选择职业道路。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八成以上的人对自己将来的职业有比较清晰的规划,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不清楚自己将来应该做什么的人只占12.50%。而且,希望将来能进入管理层者最多,有31.31%的被调查者希望将来能成为管理者或项目经理。另外,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拥有创业梦想的人所占比例也相当高,期望将来能够创业和拥有自己的企业的达到了29.09%,而实施了创业的人却只占6.60%,说明有创业梦的人中大多数都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实现创业。   此外,希望能够成为本领域的专家者占18.69%,打算将来出国留学的占被调查者的6.89%,另有1.52%的人选择了专家型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者约占一半   按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现实中,仍有为数不少的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尤其是中小企业,成为劳动合同执行中的“重灾区”。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在参加调查的大学毕业生中,签了正式劳动合同的约占一半(50.52%),处于试用期并且未签合同的占17.89%,属于正式员工但尚未签合同的占16.84%,只签了试用期合同的占9.52%,其他占5.23%。可见。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长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本次调查的数据表明,在被调查者中,无试 用期的占17%;试用期为三个月的占60.07%;试用期为六个月的占16.07%;选其他期限者占6.87%。      受访IT毕业生的口述片段   小毕读大学时,各方面都很优秀,多次获得各种奖学金。他给自己规划的第一份工作是500强企业,年薪六万以上,要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校园招聘的时候,先是有一大型国企看中了我,福利待遇都不错,发展机会也好,可我觉得它不是500强,没接受这个offer,拿它当练兵了。后来,参加了两次500强企业面试却都败下阵来……”此后,又陆续有几家单位向他伸出了橄榄枝,但不是工资太低就是规模太小,都离他的目标有一定距离。临近毕业,小毕有点沉不住气了,不得不“委屈”自己,随便找了家他并不中意的公司上班了,带看这种“屈就”的心理,不出半年,他就跳槽了。此后的一年里,“我成了‘跳蚤族",换了三四个单位,现在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发展了……”   与小毕相比,同样是学软件工程的李唐就要顺利得多。去年毕业时,李唐也曾在两个机会间徘徊不定――一家是大型国企,工资不高,地点也有点偏,但发展前景不错;另一家公司较小,工资比前一个要高出近千元,可是未来前景不明朗。李唐经过一番犹豫,终于去了那家大型国企。工作至今,李唐感觉心情还不错。      毕业后创业者不足7%      在本次接受调查的IT大学毕业生中,6.60%的人选择了创业。在这些IT大学生创业者中,创业公司所属行业是IT行业的占54.30%。在创办的这些公司中,53.60%的创业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下。28.60%的为10-50万元。17.80%的为50万元以上。在拥有的员工数量方面,42.70%的企业为10人以下,43.90%的为10~50人,只有13.40%的为50人以上。从这组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一半的企业都是处在一种小作坊式的状态。   在受访者中,还有部分IT企业没有自己的产品。有的企业唯一的“产品”就是CEO到处巡讲的PPT,或者是创意计划书,这样的公司员工也就CEO一人,或有几位兼职的员工。但是,这些CEO们都很有激情,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而且特别乐于参加各种交际活动,频繁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关于行业的看法。对于各种风险投资的会议或创业基金的选秀等场合,一般都可以看到他们矫健的身影。      四成创业企业年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   在年营业额方面,42.20%的创业企业在10万元以下,33.70%的在10~50万元,只有24.10%的超过了50万元。对于在是否享受了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的回答中,只有39.80%的创业者享受了创业优惠。在没有享受到创业优惠的受访IT大学生中,有如下几个主要情况:完全不了解国家对应届大学生的优惠政策;了解一点,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办理相关手续;知道这个政策之后却错过了享受创业优惠的时间。   对于《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新《公司法》等有关创业的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部分人可谓是一脸的茫然,有的甚至说没有听过。对于在非IT行业创业的IT大学生,还有人因为不知道国家对信息产业的扶持政策,而选择到其他行业创业。从一系列的访谈,我们可以看出:IT大学生对于一些十分有利于自己创业的产业政策和经济环境了解甚少,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自己所处创业环境的掌握十分不系统。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他们创业的风险,增大了创业失败的几率。      预期赢利目标较高   在所创办企业的预期赢利时间上,受访者回答“1年以内”的占了受访创业总人数的38.60%,回答“1―3年”的占了49.40%,回答“3年以上”的只占12.00%。这组数据充分反映了IT大学生对于创业的预期目标是比较高的。在被问到“如果预期的盈利目标没有实现,将会有何种打算”时,只有少部分人能详尽地说出实现不了目标的预案,绝大部分依然会表现出一脸的茫然,不知所措,有的甚至会反问“这可能吗”。对于创业风险的预测和承受,这些受访者绝大部分是缺乏心理准备的。   其实,在外人眼中,有一种IT行业创业相对于其它行业创业容易的印象――几个年轻人,一个好的创意,一笔风投,一夜之间就股票上市,最后产生了无数富翁。公众产生这种错觉的原因是受少部分青年才俊在IT业创业并暴富的神话影响。从本次调查的结果也可以看出,尽管IT产业在“快”中充满了机会,但神话的重演并不是一个普遍现象。有不少IT企业在一年内就关张了。   在IT产业逐渐走向成熟和信息技术普及化的过程中,IT创业的机会与在其他行业创业的机会几乎没有多少差别。但IT业具有整合其他市场的能力,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就充满了机会,关键看能否抓住,并迅速转化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受访的这些创业者中,他们都是充满了激情,都有宏伟的目标。谁能笑到最后,就要看这些拓荒者是否具有持久的激情。正如马云所说。“只有持久的激情才能创造价值”。      受访IT毕业生的口述片段   在电话里,你就会被小波的激情所感染。他可以滔滔不绝地给你讲他的公司,讲他的产品,讲他的理念。见面之后,他十分商务化地接待了我们。当被问到经营情况如何时,他神色有点黯然,被他称为“难忘的一课”。在第一次业务谈判时,一家外贸公司想请他们做一套管理软件。在进行价格协议时,自认为已开出了一个相对比较低的价格,但对方马上打了个五折。“当时我就懵了。因为我预计他们最多打个八折,没想到对方会把价格压得这么低,最后我只好做出让步,接受了他们提出的价格。”市场是残酷的,此项目没有利润。更加惨痛的还在后面,一个物流项目做下来,公司从成本上就至少亏了6成。在记者还没有截稿时,他已经把公司注销回老家了,但在电话里依然是激情四射。      (本次调查主要参与人:周智涛、阙京京、秦燕、王嘉、李丹、王飞、王星辉、赵金玲、本报告撰稿人:周智涛、阙京京、王飞、李丹。特别鸣谢: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信息技术与商务管理系工商管理教研室、中华英才网、大连天健网)
2023-09-07 15:46:301

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成语吗

是的哦【拼音】:qiān yī fà ér dòng quán shēn【释义】:比喻动极小的部分就会影响全局。【出处】:清·龚自珍《自春徂秋偶有所感触》诗:“一发不可牵,牵之动全身。”
2023-09-07 15:46:303

怎么写请假条?

一、请假条的正确格式  格式:  标题:居中写明“请假条” 三个字  称呼:第行一顶格写上“尊敬的**:”后面用冒号结束  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内容,务必交代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请求准假。  结束:在正文的右下署名,以及日期。  注意:  1、请假内容一定写得直切要害,言简意赅。切忌洋洋洒洒,长篇大论。  2、一定写清楚起止时间,最好写从*月*日到*月*日。  3、“请求准假”或者“请求某某准假”不能忘记!  二、请假条的范本  请假条范本一:  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需请假___天,特此提出申请,请假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  请假条范本二:  ______老师:(顶格写)  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头疼,泻肚,十分难受,不能上学去。请假_____天。  学生:_________  请假条范本三: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怀孕____个月,预产期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妊娠后期反应较大,经医生建议,需提前休产假,回家调养身体并定期到医院做产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特向领导申请休产假,请假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恳请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  三、请假有工资吗  一般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请事假都是扣当天工资。日工资=月工资/21.75。事假,劳动者未提供劳动,那么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可以的。但是额外克扣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就是违法的。  请病假且有相关证明,一般是发放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年假、婚假等合法带薪假期一般都不会扣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工资一般先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公司补齐。  其它假期具体薪资计算方法均优先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其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023-09-07 15:46:341

地质口号

1、地质灾害猛如虎。 2、老区新带找发现。 3、“三个技术含量”- 4、“七项保障工作”- 5、“三降三提”目标- 6、把握“两个灵魂”- 7、探索“两个结合”- 8、方式转换三个转移- 9、油田注水四个转变- 10、稠油吞吐三个转变- 11、难采储量四个转变- 12、探索建立数字化油田; 13、“二十字”开发方针— 14、“二十字”注水方针- 15、以人为本建设幸福家园 16、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7、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8、善待地球,和谐发展。 19、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标语 20、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1、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22、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23、监测避让,群测群防。 24、防治地质灾害人人有责 25、“4377”注水系统工程- 26、“11356”生产组织体系- 27、“八项重点工作部署”- 28、加强生产信息化管理的; 29、单井、系统、井站管理; 30、年公司基本工作思路是: 31、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32、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33、防治地质灾害人人有责。 34、开发方式决定采收率命运; 35、探索多元化注水开发方式; 36、次开发与二次开发相结合; 37、“三优、四严、五控制”- 38、加强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39、地质灾害防治从宣传开始。 40、地质灾害防治以避让为先。 41、探索油藏经营管理新模式。 42、次采油与三次采油相结合。 43、油田开发的“三个命运”- 44、群测群防,防治地质灾害。 45、自然资源有限,请您珍惜; 46、创新同一区块复合开发方式; 47、创新水平井蒸汽驱开发方式; 48、创新空气辅助蒸汽吞吐技术; 49、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在农村。 50、创新深层稠油提高油汽比技术; 51、探索大剂量深部调驱开发方式; 52、提高单井产量与提高效益并重; 53、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54、未来六年优化探索创新的方法- 55、油田公司今后几年的开发思路- 56、认识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 57、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 58、创新尾气辅助重力火驱开发方式; 59、创新火烧+蒸汽驱复合开发方式。 60、单控储量是决定开发效果的灵魂; 61、由全面注水向优化部位注水转变; 62、由多层注水向主力层段注水转变; 63、“三控制一规范”-(集团公司) 64、地层压力是决定开发效果的灵魂。 65、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口号、宣传标语 66、水平井单点注汽向多点注汽转变。 67、单井单点独注向多井面积同注转变; 68、层系重组和井网重构决定效益命运; 69、突破开发方式从一而终的“误区”; 70、以人为本防地灾,预防为主保平安。 71、山谷易发泥石流,高陡边坡易滑坡。 72、您平安地生活就是我们真诚的愿望。 73、方式转换、海上接替、调整产量结构 74、水平井低强度注汽向高强度注汽转移; 75、由单一介质注水向组合介质注水转变; 76、由天然能量评价向补充能量评价转变; 77、由油藏整体评价向有利部位评价转变; 78、突破井网、层系不能废弃的“禁区”; 79、由地质储量评价向可动用储量评价转变; 80、严格建设用地审批,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81、暴雨易发地质灾害,雨过仍是关键时期。 82、由直井注采向直井水平井组合注采转变。 83、边坡隐患险于明火,防治避让胜于救灾。 84、预防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5、探索低渗透油藏空气(尾气)驱开发方式; 86、探索气顶边水油环油气藏循环注气开发方式; 87、实现均衡受控生产,形成确保油气产量任务; 88、由直井评价向水平井和复杂结构井评价转变。 89、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0、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91、坚持持续稳定发展,努力实现勘探开发良性循环 92、注采系统、动态调控和生产操控决定成本命运。 93、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4、人为削坡和连续降雨是诱发地灾的主要影响因素。 95、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易发区。 96、次评价、二次开发、多元开发、深度开发、高效开发 97、产注同步、注采完善、注采平衡、提压增液、供举匹配 98、深化潜山、发展岩性、加快滩海、拓展外围、推进南海 99、地质研究、工程设计、钻采工程、地面建设和组织管理; 100、紧密围绕“一个中心”- (即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101、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 102、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03、由稠油Ⅰ类储量向Ⅱ类储量、向稀油化学驱、向火烧转移。 104、强化日常工作、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季节性工作、应急工作; 105、站在新技术前沿,突破应用原技术评价老油田潜力小的“盲区” 106、控制机构编制、控制用工总量、控制人工成本、规范薪酬分配秩序。 107、单井潜力、井下状况、生产方式、举升状况、停产井状况、设备运行。 108、“降递减、降成本、降投资,提高单井产量、提高开发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109、努力做好与新区高效开发、老区二次开发、转换方式开发、老区深度开发的结合; 110、蒸汽驱、SAGD、非混相驱、水平井、蒸汽吞吐、注水开发、火驱、化学驱、天然气顶气驱、天然水驱。
2023-09-07 15:46:291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推销不是强制的向客户推销,而是要站在客户的角度,对客户进行引导。客户有的时候重视你的服务精神更甚于重视产品。在现实中,推销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需要和客户进行多次沟通,去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那么?下面,就随我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八个事项: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一、知己知彼,配合客人说话的节奏   客人的说话习惯不同,节奏有卡有慢你要配合客人的说话节奏才是上乘之策。事前了解客人的性格也很重要。此点要靠多观察和勤于累积经验。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二、多称客人姓名   交谈中,常说照XX先生的意见出来说,记着客人的名字,不要出错。尤其是初次会面的客人。每一个人都喜欢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因为籍次可衡量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重要性。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三、语言简练表达清晰   交谈中,如果说话罗嗦,概念模糊,未能表达清楚意见,会严重影响交涉。所以交谈中要注意,用简练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令别人能听的清楚。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四、多些微笑,从客人的角度考虑问题   轻松的商谈气氛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多些微笑,运用幽默的语言,可打破沉默,减少彼此之间的冲突和磨擦。遇有分歧时,不可立即反驳客人的观点,应首先说“你的建议很好,但不可以考虑一下以下的意见”,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这样做,既尊重了对方的建议,又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五、交谈时,如果自己的见解能获得对方的认同,是一件乐事   当双方某一看法产生共鸣时,便会愉快地继续话题。反之,如果一方的看法不被认同,继续交谈会显得很没趣味,无法进行下去,在交谈中,适当时点头表示赞同或站在顾客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可增进彼此间的感情,对工作帮助很大,细心找出客人的关心点和兴趣点。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六、插嘴打断客人的说话   交谈时,如果别人未说完整句话时,便插话打断客人说话,这是很不礼貌的,这会使说话的人不舒服。在听完对方的话才回答,可以减少误会的发生。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七、批评与称赞   切勿批评对方的公司或产品,也不要称赞对手的服务或产品。多称赞顾客的长处。适宜称赞,会令对方难以忘怀;同样,不经意的批评,也可能伤害对方。   化妆品销售的注意事项八、学会使用语言   交谈时适时使用成语,让人可以感觉到你的素质和内涵,同时可增加顾客与你交谈的欲望。   化妆品销售沟通注意事项:   一、提问时切忌无的放矢   销售员必须记住:向客户提问必须切中实质,不要无的放矢。也就是说,与客户沟通过程中的一言一行都必须紧紧围绕着特定的目标展开,对客户提问时同样要有目的地进行,千万不要漫无目的地脱离最根本的销售目标。   在向客户推销产品时,一定要带着目的性向客户提问,否则,盲目的提问是毫无意义的。比如,有一位牧师问一位老者:“我可以在祈祷时吸菸吗?”他的请求自然遭到了坚决的拒绝。另一位牧师又问同一位老者:“我可以在吸菸时祈祷吗?”他被允许了。后面牧师的提问意愿与前面牧师的提问意愿相同,为什么前面那位牧师遭到了拒绝,而后面那位牧师却获得了允许呢?因为前面那位牧师没有思考他提问的目的,而后者那位牧师很明确自己提问的目的,因此,他非常注意措辞,措辞一变,结果也随之发生改变。   二、不要向客户提出“最后通牒”   在销售过程中,有的销售人员往往要求在面谈中向客户提出这样的问题,比如,“您到底买不买呢?”“您还不做购买决定?”“我们今天能否达成协议?”“您是否接受我的推销建议?”“你会购买这种产品吗?”这些类似发出“最后通牒”的提问往往使客户很反感。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提问也违反了销售心理学的一条规则,即要避免提出一些容易遭到反对的问题。以“最后通牒”形式询问客户的意见,只会招致否定的答复。比如,“我们再来谈一谈你要不要这个产品好吗?”这样的提问只能引起客户的反感,得到否定拒绝的答案:“不!不!我现在不想谈这个!”   因此,为了摆脱销售人员一方的压力,客户会毫不留情地拒绝销售人员的建议。所以,在诱导客户购买产品的时候,销售人员千万不要提出“最后通牒”式的命令性问题。   三、提问时必须保持礼貌和谨慎   谨慎的提问等于获得了一半的智慧。虽然有效的提问对于同客户保持良性沟通具有很多好处,但是如果在提问过程中不讲究方式和方法,那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恐怕还会引起客户的反感,从而造成与客户关系的恶化、甚至破裂。因此,在与客户展开沟通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提问时必须保持礼貌,不要给客户留下不被尊重和不被关心的印象;同时还必须在提问之前谨慎思考,切忌漫无目的地信口开河。一般地说,每个客户在说话时都不喜欢被鲁莽地打断,也不喜欢听带有某种企图的销售人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夸奖自己的产品。当销售人员以征求客户意见的礼貌方式和态度向他们提出友好而切中他们需求的问题时,客户就会渐渐放松对销售人员的警惕和牴触心理。当然,如果销售人员提问题不谨慎,提出的问题因为完全没有经过大脑考虑而显得愚蠢时,客户会更加恼怒,甚至会毫不犹豫地将销售人员赶出门外。总之,在销售的发展阶段,在利用提问说服客户时,锤炼提问艺术有利于把握客户的需求,有利于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有利于销售人员掌控交谈程序,更有利于减少销售人员与客户之间的误会。因此,锤炼提问艺术对销售人员成功说服客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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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利益、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等方面。1、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信访工作是落实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手段,是政府与民众互动和沟通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具有关键性作用。信访工作要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2、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利益。信访工作是一个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问题的途径,可以及时地解决民生问题,满足人民的合理需求,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信访工作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建设一支兼具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系统,为党的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信访工作是政府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负责接受和处理民众向政府、党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主要负责群众的诉求的沟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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