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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于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规定和要求

2023-09-22 18: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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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云

增值税法规

法律法规对于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规定和要求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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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独立核算分公司(即法人机构)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非法人机构)在增值税征管上是一致的,都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3-09-08 12:39:251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增值税 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既作为 纳税 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下面 网 小编为你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1、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3]017号) 2、商业企业取得捐赠和分配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和分配的货物,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提供有关投资,捐赠和分配货物的合同或证明材料。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3、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规定: 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4、纳税人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抵扣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 5、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规定: 从2005年1月1日起,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2005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4号) 6、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的抵扣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货物分栏列明的价外费用,其税额按照所随同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可允许抵扣。 7、纳税人购置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规定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增值税防伪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抵扣。其中,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8、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发生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必须及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对其报告的丢失发票是否已申报抵扣进行检查,对纳税人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有关的 法律法规 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 关税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2023-09-08 12:39:341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如下: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即有形动产以及有偿转让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相关的应税服务。具体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4、销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5、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法律客观: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2023-09-08 12:39:431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有哪些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注册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人登记。纳税人在取得纳税人资格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发票领取、使用等手续。2.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格式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应纳增值税,同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税销售额、应税所购买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3. 发票管理:纳税人应按照规定领购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并按照发票领购和使用规定上传相关增值税发票信息,同时录入并保存发票信息。4. 税款缴纳: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和程序缴纳应纳增值税,并开展在线缴纳等电子税务服务。5. 纳税信息报送: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完备上报纳税信息和各类相关材料,包括会计凭证、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6. 审核检查: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申报税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税务登记和资料、核定的应税所得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同时,纳税人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查验发票、核对各项申报材料。纳税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规定,积极踊跃履行纳税义务。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税收罚款、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权责制裁。
2023-09-08 12:40:361

增值税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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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规背景

1、法规背景: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和国家税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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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 *** 、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条例全文以及修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 *** 、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二十三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第二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将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四、将第八条第一款中的“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第九条中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将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修改为“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删去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五、将第十条修改为:“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项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将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删去第二款第三项。 八、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将第一款第三项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销售货物或者劳务”。 九、在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之前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还对个别条文作了文字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 十四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 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的土地。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 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附着物,是指附着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 的物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 收益。 好好看下哦 这里有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啊,这里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我还是找不到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网址吧,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谁要是可以找到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就告诉我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找到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挺不容易的啊,这儿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啊,这里小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 不 能移动 或者 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 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 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关于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税发[ 1993 ]151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有关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销售上述农产品为主的个体工商户,其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一律确定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依据现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确定,并报总局备案。 “以销售农产品为主”是指纳税人月(次)农产品销售额与其他货物销售额的合计数中,农产品销售额超过50%(含50%),其他货物销售额不到5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是什么?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 5、本条第1-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014年9月13日,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固定资产抵税作了哪些规定 1、《增值税暂行条例》在2014年9月1日并没有进行修订,修订的最近日期是2008年 2、2008年修订,正是基于增值税转型,将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允许固定资产抵扣 3、因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前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因此,汽车抵扣一直限制的较死,自13年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全面推行后,汽车做为固定资产抵扣全面放开。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货物是指什么? 增值税中的销售“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 bd 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会计行政法规吗 错误的。 是税收行政法规。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增值税的起征点是( ) 。 A.销售货物的,为月销 最新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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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哪5个方面?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五项。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4、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5、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总的来讲,包括上述两大项,但对于实务中某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二、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5、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三、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7、缝纫业务,征收增值税。8、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9、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10、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13%低税率)征收增值税。11、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12、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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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对还是错

增值税法属实体税法。  从法学的角度,税法按照内容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和税务行政法;按照我国现行税收立法体制,税法体系主要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  从税法分工来看,实体法规定了每一税种的具体征收制度和税制要素等内容,是税收制度与政策的主要载体,程序法规定了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性内容,包括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检查等,涉及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和税款征收的行政程序。实体法和程序法是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是税收法治的基础之一。   目前,增值税制度就是由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的。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因此,它又是税收实体法。
2023-09-08 12:41:351

增值税发票要求法规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国税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提升增值税发票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对增值税发票做了一些规范要求。一、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二、扩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试点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三、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发票代码编码规则调整为: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7。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四、增值税发票的其他规范要求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规范要求就是以上这些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了方便纳税人准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税务总局陆续开展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税务总局推行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2023-09-08 12:41:511

增值税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增值税法律法规有: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从事商品生产、批发、零售和货物进口的单位和个人;2、增值税实行价外计征的办法,不包含增值税税额的商品价格为税基计算征收,纳税人从购货方取得一切收入均应并入经营收入中计征增值税;3、增值税的税率设置为两档,17%的基本税率和13%的低税率。对于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适用不同的税率计税等。二、分析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三、增值税税率是什么?增值税税率就是增值税税额占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的比率,是计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增值税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增值税属于比例税率,根据应税行为一共分为13%,9%,6%三档税率及5%,3%两档征收率。
2023-09-08 12:42:021

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法规还是规章

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法规,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属于法规不属于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和规章的区别有概念不同、类别文种不同、制发主体不同、制发程序不同、效力等级不同。
2023-09-08 12:42: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税收法规对吗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税收规章,属于税收法规是不对的。税收法规广义上等同于税法,指国家机关制定颁发的一切规范性税收文件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施行细则、征收办法及其他有关税收的规定等,狭义上指国家权力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一切规范性税收文件,包括行政性税收法规和地方性税收法规。
2023-09-08 12:42:191

土地增值税法规汇总

土地增值税法规汇总2018年度财税[2018]5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7年度税总函[2017]5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加油站房地产有关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确认问题的批复2016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税总函[2016]30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2015年度财税[201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3年度税总发[2013]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2011年度中税协发[2011]110号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2010年度国税函[2010]3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度国税发[2009]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2008年度中税协发[2008]16号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颁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指南”的通知国税函[2008]3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2007年度国税发[2007]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函[2007]5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监控制度的通知2006年度国税发[2006]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4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条款失效]2004年度财税[2004]2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海南省三亚亚龙湾旅游度假区土地增值税免税期限的通知[全文失效]财税[2004]19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宁波市大榭岛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免税期限的通知[全文失效]国税函[2004]9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年度国税函[2002]10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维护和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数据库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2]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款时附送专项审计报告的批复2000年度国税函[2000]6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1999年度财税字[1999]29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全文失效]国税函[1999]1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请示的批复署税[1999]133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1997年度国税函[1997]1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1996年度国税发[1996]227号 国税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条款失效]国税发[1996]4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4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1995年度财税字[1995]6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条款失效]财会字[1995]1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字[1995]75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财法字[1995]7号 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全文废止]财法字[1995]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1993年度国务院令1993年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3-09-08 12:42:291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法律分析:征税对象,纳税的客体,即对什么征税,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税率,比例税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税率本身是应征税额与计税金额之间的比例,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我国不采用)2、超额累进税率3、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3-09-08 12:43: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023-09-08 12:44: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6修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023-09-08 12:44:211

2、现行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是()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9-08 12:44:291

近十年来增值税法律法规变化的原因

原因有: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例如: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
2023-09-08 12:44:461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3、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非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23-09-08 12:44:561

最新增值税条例2021实施细则

最新增值税条例2021实施细则如下: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7、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9-08 12:45:061

2016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2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十四条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2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023-09-08 12:45:151

增值税计算方法?

你好,这个需要分两种情况;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023-09-08 12:45:302

建筑材料的税率是多少

专用发票的税率按照不同行业分为四种:17%、13%、11%、6%.给建筑工地供沙石材料属于销售类业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17%的税率。不过砂石销售企业可以选择按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建材发票,属于货物销售,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能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这里所称货物是增值税法规中的特定概念,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建材的税率:1、从一般纳税人单位购置建du筑材料,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7%,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购货单位可以抵扣进项税;2、从小规模纳税人单位购置建筑材料,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征收率3%,购货单位不能抵扣进项税。3、《建筑业统一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由税务机关代开。4、总之各项建筑材料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一般货物,其增值税的税率对一般纳税人来讲是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3-09-08 12:45:471

增值税留抵退税39号公告原文

增值税留抵退税39号公告原文如下: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现将留抵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4)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2、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本公告所称纳税信用等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4、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工作,摸排存量留抵企业情况,对可能符合条件的企业分类施策,认真进行政策辅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提供纳税人愿。缴纳增值税的立案标准: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 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综上所述,消费税和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各自有其适用的领域和目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申报和缴纳相应的税款,以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023-09-08 12:45:561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法规还是规章

法律主观:1、 增值税 实施细则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增值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结合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二是与营业税实施细则衔接,明确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销售额划分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 小规模纳税人 相关规定; 四是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和征管需要,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或修订。 2、增值税实施细则修订涉及增值税转型改革部分的修订情况? 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在增值税实施细则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二是明确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 三是根据其上位法授权,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纳税 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 消费税 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 3、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 人标准和相关规定作了哪些调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调整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将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 二是将现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统一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调整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23-09-08 12:46:511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2、直接优惠:直接优惠方式是一种事后的利益让渡,主要针对企业的经营结果减免税,优惠方式更加简便易行,具有确定性,它的作用主要体现于政策性倾斜、补偿企业损失上。从长期来看。直接优惠是降低税率或对企业经营结果的减免税,容易导致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直接优惠方式包括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3、间接优惠:间接优惠方式是以较健全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的,它侧重于税前优惠,主要通过对企业征税税基的调整,从而激励纳税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以符合政府的政策目标。间接优惠方式中加速折旧、再投资的税收抵免两种方式具有更为显著的优点,即这两种优惠方式可以更有效的引导企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符合政府的 政策目标,鼓励企业从长远角度制定投资或经营计划。间接优惠是前置条件的优惠方式,管理操作比较复杂。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准备金制度、税收抵免、盈亏相抵和延期纳税等。法律依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2023-09-08 12:47:012

增值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1)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2)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即对海关进口货物,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委托人的,对代理方不征增值税;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代理方的,对代理方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3)资产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4)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3-09-08 12:47:231

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12月,国务院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3-09-08 12:47:311

什么是增值税,怎么算的?

1、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时,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应交增值税额,另外需要注意,在计算该指标是应包括计征鸡腿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2、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并且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企业,可以直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其当期的应交增值税额用以填报该指标;3、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并且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见证额;4、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可直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进行填报
2023-09-08 12:48:532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其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虽然未改变实物形态,但货物出了本企业,该货物价值应重新确认,视同销售行为。如:①将外购货物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业务。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原材料——××材料等相关存货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形成了新的另一种货物,并被企业内部领用,其价值被企业确认,增值已经实现,如: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②用于在建工程,③用于非应税劳务,④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⑤用于修理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 在建工程——××工程 长期待摊费用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外购的货物在企业内部改变了实物形态,并出了本企业,其价值增值已经实现,如:①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②对外捐赠等。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公司)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出了本企业或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的情况下,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只要新增了流转环节,无论会计上是否作收入处理,均应视同销售。 ①在统一会计核算的单位内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至不在同一县(市)的另一机构用于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机构(××商品) 贷: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按委托方确定的售价销售代销货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出用于销售的货物,在不能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确认销售收入四项条件,但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应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如下: 借: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④发出委托代销的货物达到180天,虽未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应收增值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事项是 增值税中视同销售行为有以下8种: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注:没有购买);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注:没有购买);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行为的税款应如何处理 视同销售的税款,跟销售形成的税款,处理方法是一样的。 该计算(计提)的计算,该交的交。 2. 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的行为主要包括( ) A.B.C.D 税法规定、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与消费税的视同销售有何区别呢?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差异分析 :wenku.baidu./view/005693bd960590c69ec3767e. 这个分析得很到位! 消费税视同销售的规定是: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增值税法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5)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按照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上确认收入: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集体福利。 增值税8项视同销售中,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企业内的)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会计上不确认收入。销售、股息分配、职工获励或福利,会计上确认收入。 增值税法规抵扣有哪些规定 一、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范围 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装置、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也是上述范围。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显然,房屋和建筑物是否包括在内,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处理的主要区别。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额。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小汽车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不得抵扣的范围 下列专案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专案、免征增值税专案、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专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装置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多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cd 新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税法与原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最大的不同,在于取消了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实物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原企业所得税法强调以“独立核算”的单位为一个纳税主体,而新税法则采用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也相应缩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
2023-09-08 12:49:171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使用计算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二、简易计税方法(主要小规模纳税人使用):1、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销售或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三、扣缴计税方法: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1、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2、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3、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二、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上海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3-09-08 12:49:271

消费型增值税

法律分析: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生产型增值税基础上增加固定资产抵扣。我国在2016年进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称之为营改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2023-09-08 12:49:391

汽车修理费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1.企业购买的小汽车,只要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修理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申报抵扣的;2.皮卡车也一样
2023-09-08 12:49:502

什么是增值税?怎样理解?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解析: 你可以参考以下网站:有关于增值税的相关内容hi.baidu/zxy166/ (一)增值税的涵义与特点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也就是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但各国的增值税法规中所规定的增值额与理论上的增值额并不完全一致。为有别于理论上的增值额,将税收法规中规定的增值额称为法定增值额。由此增值税的涵义也可进一步明确为: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各国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又是根据销售全部扣除购进商品成本之后的差额确定的。对购进商品成本,各国都界定了具体范围,可称之为法定扣除额。法定扣除额一般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等流动资产的外购价款,但是杏包括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各国的规定则不尽相同,增值税也因此而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1,消费型增值税 这种类型的增值税,允许将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之后纳税。这样做的结果,对于企业来说,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价款均不在课税范围之内;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课税对象只限于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资料的部分,故而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最能体现按增值额证税的计税原理,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设备更新。西方国家多采用这种类型的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不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这样的结果,对于企业来说,只有当期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才能作为当期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价值;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作为课税对象的增值额实际上相当于国民收入额,故而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的税基显然大于消费型增值税的税基。 3.生产型增值税 这种类型的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固定资产的价款,只允许扣除生产资料中属于流动资产部分。这样做的结果,对于企业来说,允许计入扣除额的生产资料价值中不包含任何固定资产价值的因素;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作为课税对象的增值额实际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而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由于生产型增值税仍具有明显的重复征税因素,因而这是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这种增值税对资本有机构成低的行业及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行业有利,所以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国家选择这种类型的增值税。 按照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基本上相当于生产型增值税,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在扣除的范围之内。 增值税在诸流转税中是个独具特色的税种。首先,增值税只对商品销售额中的增值额部分征税,排除了对商品销售全额征收流转税的重复纳税因素。由于增值额相当于v+m部分,不存在每经过一个流转环节,就对C部分重复一次纳税的问题。其次,增值税具有纳税的普遍性与连续性,能够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只要是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产品的纳税人,都要就其增值收入缴纳增值税;每一种应税产品不管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只要有多于上一环节的增值额,就要依该环节的增值额纳税。增值税不仅克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而且保留了流转税普遍缴纳。各环节缴纳所带来的稳定收入的好处。再次,增值税只就增值额纳税,使税负趋于合理。由于增值税只就商品每一流转环节的增值额纳税,固而每一商品的总税额就是该商品在各个流转环节所缴税额之和。如果适用相同税率的商品的最终售价相同,其总税负就必然相同,而与其经过多少个流转环节无关。它有利于企业结构的优化组合、生产结构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建立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机制。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直接计税法和间接计税法两种。 1.直接计税法 直接计税法是先计算出应税产品或劳务的增额,再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的方法。直接计税法在确定增值额时,又可以分为“加法”和“减法”两种方式。 (1)加法是把纳税人在计算期内实现的各个增值项目金额一一相加,求出计算期内发生的全部增值额,据以计算增值税额。 (2)减法则是以纳税人在计算期内实现的销售额,减去法定扣除额,即国家规定的外购项目价款以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据以计算增值税额,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扣额法”。减法按照扣除金额的具体环节不同,还可进一步分为“购进扣额法”和“实耗扣额法”两种方式。A.以外购扣除项目的实际购入数为依据,计算扣除金额的,称为“购进扣额法”。B.以外购扣除项目的实际消耗数为依据,计算扣除金额的,称为“实耗扣额法”。 2.间接计税法 间接计税法与直接计税法不同,它是首先计算计算期内全部应纳税额,然后从中扣除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计算后的余额即为纳税人对增值额部分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间接计税法通常也称为“扣税法”。间接计税法按照扣除税额的具体环节不同,可分为“购进扣税法”和“实耗扣税法”两种方式。 (1)以外购扣除项目的实际购入数为依据,计算扣除税额的,称为“购进扣税法”。 (2)以外购扣除项目的实际消耗为依据,计算扣除税额的,称为“实耗扣除法”。 在实耗扣税法中,由于扣除项目的具体抵扣环节不同,可划分为“投入法”、“产出法”和“销售法”。A.投入法是以计算期投入生产过程所领用的扣除项目为依据,计算扣除金额或扣除税额;B.产出法是以计算期完工产品所耗用的扣除项目为依据,计算扣除金额或扣除税额;C.销售法则是以计算期已经实现销售的产品所耗用的扣除项目为依据,计算扣除金额或扣除税额。上述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参见下表:(略) 以上计税方法中,除了直接计税法中的加法由于核实各增值项目金额的方法非常复杂,而极少被采用以外,扣额法与扣税法都在不同程度上被不同国家所采用,其中购进扣税法因具有数据准确、计算简便、方法科学等明显优势,逐渐成为目前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计税方法。我国目前也主要采用这种方法。
2023-09-08 12:50:001

在增值税法规中,“出口货物零税率”具体是指()。

在增值税法规中,“出口货物零税率”具体是指()。 A.出口货物免税B.该货物的增值税率为零C.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为零D.以上都正确正确答案:C.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为零
2023-09-08 12:50:081

哪些项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自从营改增以后,至今还是有很多人并不了解改革后新政有什么样的变化,特别是增值税方面,有些项目是不需要大家缴纳增值税的,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说这个问题。一、非保本金融商品收益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包括股票,因为持有股票取得的是股利,不是利息。但原营业税政策中包括股票。因此,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是否缴纳增值税存在争议。新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变化:企业取得的股票股利不征收增值税。二、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旧法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因此,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适用6%的税率。新法规: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变化:基金、信托和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提示:法规中规定的是“持有至到期”,非持有至到期的,则不适用财税〔2016〕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三、免租期旧法规:纳税人在出租期限内提供了免租期,有些税务机关的政策解读要求免租期期间要视同销售。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的免租期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四、预付卡旧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开具发票,应当缴纳增值税。新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款规定,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多用途卡也是如此。变化: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再缴纳增值税。提示:发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时,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持卡人实际消费时,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的处理对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明确的免征或不征增值税的项目,2016年第8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一)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二)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同时,纳税人已就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税政策。
2023-09-08 12:50:281

增值税是多少

增值税是3%。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百分之五十为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五十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以下几点: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2、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增值税税收类型分以下几种: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3-09-08 12:50:391

增值税增税的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指的就是有形动产;2、销售劳务是指提供修理修配、加工劳务;3、销售服务,服务包括运输服务、建筑服务以及生活服务等;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5、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不动产所有权经济活动。缴纳增值税的立案标准: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 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增值税的办理流程:1、开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纳税人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开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并提交相关材料;2、缴纳增值税保证金:纳税人在申请开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增值税保证金,以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管;3、发票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发票管理,包括开具发票、收到发票、保管发票、报销发票等;4、纳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包括申报纳税期限、申报方式、申报内容等;5、纳税缴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纳税缴款,包括缴纳增值税、预缴增值税、补缴增值税等;6、税务检查:税务机关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纳税缴款等方面。综上所述,消费税和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各自有其适用的领域和目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申报和缴纳相应的税款,以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2023-09-08 12:50:471

增值税纳税期限

法律分析: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4.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5.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衍生问题:房租增值税怎么计算?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要根据纳税人的种类,以及房屋是经营用房还是住房来区分计算。例如,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为11%。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房屋的增值税缴纳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或者是: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增值额×速算扣除系数。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类似于个人所得税的七级累进税率,而房屋买卖的增值税计算方法是四级累进税率。
2023-09-08 12:50:571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3、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非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1、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23-09-08 12:51:071

世界上哪些国家是征收增值税的?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023-09-08 12:51:334

实行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企业或货物的有哪些

是根据增值税纳税人的不同而定,不是根据货物。实行4%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企业是: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3-09-08 12:52:043

增值税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指的是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提示: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除特定情形外)二、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主体:①小规模纳税人;②一般纳税人的特定情形。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部分应税销售行为必须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三、扣缴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指的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适用的计税方法。适用主体: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2023-09-08 12:52:15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哪些?

你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主要包括以下的一些内容: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费用就是实施以上措施所花费的措施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9-08 12:39:514

怎么学好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是比较新的学科,由于其内容丰富,迅速在各行各业得到应用,各个行业都有开发的相应软件,除了微软开发的办公系列软件,还有很多小型的专业软件,到底有多少软件,谁也数不清,因为每天都会有大量的软件出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作为新生学科的信息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教育形势和我镇实际的要求,组织了这次信息技术初级培训。之前有些教师谈到学不好电脑,总认为电脑很神密,作为教师,学好信息技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学好信息技术的前提1、有兴趣有兴趣,兴趣是学好信息技术的关键。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是很多老师认为信息技术很难的原因,其实信息技术发展到现在,友好的界面和人性化的设计已经能让我们很容易与计算机亲密接触了,对信息技术产生兴趣,首先要消除“隔行如隔山”思想,消除陌生感和神秘感,事实也是这样,等你对信息技术有了兴趣,有了一定基础后,你就会觉得这东西比上课简单的多。2、有感觉有了兴趣,就会对信息技术有感觉,感觉是很奇妙的东西,电脑也是很奇妙的东西,我们惊讶于她的作用时,也要想一想,她为什么能这样,她还能怎样。就像人交流一样,你要和她沟通,这一点在以前学DOS时,表现很突出,输入一个命令,她就会执行,很听话的样子。现在是视窗,更方便为我们提供各种服务,我们要电脑为我们唱首歌,打开那个音乐文件即可,我们要与远方朋友交流,她给我们传送信息。通过对这些基础信息技术的使用,我们对信息技术便会更加喜欢,渐渐产生依赖的感觉。3、有热情有了兴趣和感觉,你的热情就会得到进一步的激发,事实上无论什么事情,对它要是有了热情,发展进步就会很快,你就会进一步去探索信息技术更深层次的东西,有了要征服她的愿望,这时侯,你很注意收集关于信息技术的一些小技巧。快捷键简单一例,我们在打材料时要用鼠标常常点一下保存按钮,后来发现CTRL+S可以保存文件,这就方便多了,不用鼠标在打字的过程中,不时的按一下CTRL+S就可以了。以上这些,我认为是学好计算机,学好信息技术的前提和基础,按这个思路学习信息技术,相信大家很快会掌握并熟练应用。上面这三条很好记的,如果你感觉不好记,可以想一想你是怎样讨老婆的就明白了,首先你机会接触到美女,有点心动,有兴趣想去了解她,然后你怎么办,创造机会多接触,沟通沟通,找找感觉,当你感觉她很错的时侯,热情自然来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的热情迸发了,最后她成了你的老婆,她会做饭给你吃的,当然,也可能是你做给她吃。其实就这么简单。二、学好信息技术的方法1、练----勤能补拙这里的练是指要勤上机,多实验,练得越多就越熟练,这种练习不能是被动的、机械的,而应该是主动的、大胆的尝试。2、用----熟能生巧用,多用常用,熟能生巧。不要老是找人帮忙,自己试试,或许你会做的很好,有很多教师说不会打字,其实不是不会,不会拼音吗,会拼音就会打字,这次可能一分钟打5个字,下次就可能是10个,多次后,谁还说你打的慢。有的教师说年龄大了,手指不灵活了,刀不磨不快,手不用当然不灵活了。我镇许多老教师都能打材料,举例:黄义强、房桂勋、马善广、朱时欣等。3、找----探索规律找什么,找规律,事半功倍,我们要学很多软件,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很多软件很相似,学会了WORD后,WPS一点就通了,又如菜单的结构,打印、保存、退出等功能一定在"文件"菜单中;剪切、复制、粘贴一定在编辑菜单中。绝大多数软件的菜单结构都是相似的。再如你会用网易163邮箱了,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新浪、博客网、TOM、QQ、临沭教育局等各网站的邮箱你都会用了,并且还能发现各邮箱的优缺点。4、学----长学长青向谁学,向身边的人学,他也不懂怎么办,找我?也行,我要有时间,可能有时你还得搭上顿饭,很明显不合适。其实成千上万的老师就是你身边,那里什么老师都有,几乎什么都教,西红柿炒鸡蛋、小孩拉肚子都教,那就是网络,这块做得较好的我认为是百度中的百度知道,在百度主页上点上面的“知道”,在下面输入栏输入你要请教的问题后,敲回车,一般来讲会有上千位老师给你指教。5、思----自我成长教学要反思,学个信息技术还要反思?是的,我认为现代社会,反思应成才之路为我们的职业习惯,前段时间我们组织的教师专业能力光盘培训中关于教学反思能力的培训中谈到,行动的前、中、后都可以进行反思。信息技术学习更需要反思,只有反思,才有长进。你正打着材料,很不幸,突然停电,打了很长时间没来得及保存,那就得重新打吧,重新那么几次,你就会反思了,及时保存的习惯就养成了,那么你就长进了一点。6、疑----大疑大进疑则进,小疑小时,大疑大进。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与你想像中不一样的,就要疑,为什么会这样,驱使着你去解决问题,你就要去探索,问题解决的时侯,你的技术也就长进了。如开机时,电脑报警出声,通过探索,查找资料,原来是内存条没插好。在电子表格中输入0539,发现前面的0输入后就不见了,为什么呢?输入的单位是一样的,一个一个的输入太慢,有无快捷的方法,这些疑都会驱使着你去探索,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法,日积月累,你成了经验丰富的电脑高手。 回答者: 深忆董小婉 | 一级 | 2011-7-14 10:21之前有些教师谈到学不好电脑,总认为电脑很神密,作为教师,学好信息技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学好信息技术的前提1、有兴趣有兴趣,兴趣是学好信息技术的关键。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是很多老师认为信息技术很难的原因,其实信息技术发展到现在,友好的界面和人性化的设计已经能让我们很容易与计算机亲密接触了,对信息技术产生兴趣,首先要消除“隔行如隔山”思想,消除陌生感和神秘感,事实也是这样,等你对信息技术有了兴趣,有了一定基础后,你就会觉得这东西比上课简单的多。2、有感觉有了兴趣,就会对信息技术有感觉,感觉是很奇妙的东西,电脑也是很奇妙的东西,我们惊讶于她的作用时,也要想一想,她为什么能这样,她还能怎样。就像人交流一样,你要和她沟通,这一点在以前学DOS时,表现很突出,输入一个命令,她就会执行,很听话的样子。现在是视窗,更方便为我们提供各种服务,我们要电脑为我们唱首歌,打开那个音乐文件即可,我们要与远方朋友交流,她给我们传送信息。通过对这些基础信息技术的使用,我们对信息技术便会更加喜欢,渐渐产生依赖的感觉。3、有热情有了兴趣和感觉,你的热情就会得到进一步的激发,事实上无论什么事情,对它要是有了热情,发展进步就会很快,你就会进一步去探索信息技术更深层次的东西,有了要征服她的愿望,这时侯,你很注意收集关于信息技术的一些小技巧。快捷键简单一例,我们在打材料时要用鼠标常常点一下保存按钮,后来发现CTRL+S可以保存文件,这就方便多了,不用鼠标在打字的过程中,不时的按一下CTRL+S就可以了。以上这些,我认为是学好计算机,学好信息技术的前提和基础,按这个思路学习信息技术,相信大家很快会掌握并熟练应用。上面这三条很好记的,如果你感觉不好记,可以想一想你是怎样讨老婆的就明白了,首先你机会接触到美女,有点心动,有兴趣想去了解她,然后你怎么办,创造机会多接触,沟通沟通,找找感觉,当你感觉她很错的时侯,热情自然来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的热情迸发了,最后她成了你的老婆,她会做饭给你吃的,当然,也可能是你做给她吃。其实就这么简单。二、学好信息技术的方法1、练----勤能补拙这里的练是指要勤上机,多实验,练得越多就越熟练,这种练习不能是被动的、机械的,而应该是主动的、大胆的尝试。2、用----熟能生巧用,多用常用,熟能生巧。不要老是找人帮忙,自己试试,或许你会做的很好,有很多教师说不会打字,其实不是不会,不会拼音吗,会拼音就会打字,这次可能一分钟打5个字,下次就可能是10个,多次后,谁还说你打的慢。有的教师说年龄大了,手指不灵活了,刀不磨不快,手不用当然不灵活了。我镇许多老教师都能打材料,举例:黄义强、房桂勋、马善广、朱时欣等。3、找----探索规律找什么,找规律,事半功倍,我们要学很多软件,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很多软件很相似,学会了WORD后,WPS一点就通了,又如菜单的结构,打印、保存、退出等功能一定在"文件"菜单中;剪切、复制、粘贴一定在编辑菜单中。绝大多数软件的菜单结构都是相似的。再如你会用网易163邮箱了,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新浪、博客网、TOM、QQ、临沭教育局等各网站的邮箱你都会用了,并且还能发现各邮箱的优缺点。4、学----长学长青向谁学,向身边的人学,他也不懂怎么办,找我?也行,我要有时间,可能有时你还得搭上顿饭,很明显不合适。其实成千上万的老师就是你身边,那里什么老师都有,几乎什么都教,西红柿炒鸡蛋、小孩拉肚子都教,那就是网络,这块做得较好的我认为是百度中的百度知道,在百度主页上点上面的“知道”,在下面输入栏输入你要请教的问题后,敲回车,一般来讲会有上千位老师给你指教。5、思----自我成长教学要反思,学个信息技术还要反思?是的,我认为现代社会,反思应成才之路为我们的职业习惯,前段时间我们组织的教师专业能力光盘培训中关于教学反思能力的培训中谈到,行动的前、中、后都可以进行反思。信息技术学习更需要反思,只有反思,才有长进。你正打着材料,很不幸,突然停电,打了很长时间没来得及保存,那就得重新打吧,重新那么几次,你就会反思了,及时保存的习惯就养成了,那么你就长进了一点。6、疑----大疑大进疑则进,小疑小时,大疑大进。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与你想像中不一样的,就要疑,为什么会这样,驱使着你去解决问题,你就要去探索,问题解决的时侯,你的技术也就长进了。如开机时,电脑报警出声,通过探索,查找资料,原来是内存条没插好。在电子表格中输入0539,发现前面的0输入后就不见了,为什么呢?输入的单位是一样的,一个一个的输入太慢,有无快捷的方法,这些疑都会驱使着你去探索,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法,日积月累,你成了经验丰富的电脑高手。
2023-09-08 12:39:523

描写霜降的古诗 形容霜降的诗句古诗

导读:霜降到来,天气也变的寒冷起来,我们一看到这个节气不自觉就往衣柜里拿件厚的衣裳披上,或者多拿一件衣服在手上备用,古人想必也是在霜降时节如此过的,那么他们的霜降生活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描写霜降的古诗,在找形容霜降的诗句古诗的朋友,快点来看看吧。 描写霜降的古诗 送李九贬南阳 (钱起) 玉柱金罍醉不欢,云山驿道向东看。 鸿声断续暮天远,柳影萧疏秋日寒。 霜降幽林沾蕙若,弦惊翰苑失鸳鸾。 秋来回首君门阻,马上应歌行路难。 秋怀奉寄朱补阙 (武元衡) 上苑繁霜降,骚人起恨初。白云深陋巷,衰草遍闲居。 暮色秋烟重,寒声牖叶虚。潘生秋思苦,陶令世情疏。 已制归田赋,犹陈谏猎书。不知青琐客,投分竟何如。 赋得九月尽 (元稹) 霜降三旬后,蓂馀一叶秋。 玄阴迎落日,凉魄尽残钩。 半夜灰移琯,明朝帝御裘。 潘安过今夕,休咏赋中愁。 【相和歌辞·从军行三首】李约 看图闲教阵,画地静论边。乌垒天西戍,鹰姿塞上川。 路长须算日,书远每题年。无复生还望,翻思未别前。 栅高三面斗,箭尽举烽频。营柳和烟暮,关榆带雪春。 边城多老将,碛路少归人。点尽三河卒,年年添塞尘。 候火起雕城,尘砂拥战声。游军藏汉帜,降骑说蕃情。 霜降滮池浅,秋深太白明。嫖姚方虎视,不觉请添兵。 【秋晚登楼望南江入始兴郡路】张九龄 潦收沙衍出,霜降天宇晶。伏槛一长眺,津途多远情。 思来江山外,望尽烟云生。滔滔不自辨,役役且何成。 我来飒衰鬓,孰云飘华缨。枥马苦踡跼,笼禽念遐征。 岁阴向晼晚,日夕空屏营。物生贵得性,身累由近名。 玉泉寺与润上人望秋山怀张少尹 (武元衡) 山寒天降霜,烟月共苍苍。 况此绿岩晚,尚馀丹桂芳。 禅心殊众乐,人世满秋光。 莫怪频回首,孤云思帝乡。 形容霜降的诗句古诗 1、诗经·国风·秦风·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说到关于霜的诗词,《蒹葭》当仁不让。这首诗被人们吟诵近3000年,不仅在于诗中的故事。全诗通篇用赋,各章首2句赋又兼兴,让人印象无比深刻,将那深秋苍苍茫茫的芦苇丛描绘得如此让人神往。少年时读到这首诗常常总是羞惭至极,每天都经过芦苇荡,却从未感觉它们如此美丽,那白露凝结成的霜又如此晶莹璀璨。 2、唐·李白·秋下荆门 霜落荆门江树空,布帆无恙挂秋风。 李白的浪漫被世人所知应该是从这一次出蜀游历天下开始。深秋之时,年轻的诗人顺江而下,江边的树木已是枝叶凋零,秋霜降落在荆门山上,本是一派肃杀景象,诗人却毫不介意,看起来心情极好,乘船杨帆而下。 3、唐·徐敞·白露为霜 早寒青女至,零露结为霜。入夜飞清景,凌晨积素光。 青女,东汉高诱《淮南子注》云:青女,天神,青霄玉女,主霜雪也。此为徐诗前4句。徐敞在如今算是名不见经传,但这首诗倒也可圈可点,借用青女的典故将寒霜来临之后夜间的情形,以及凌晨时分白霜所映照的微光描绘得清新宜人。 4、唐·白居易·早冬 十月江南天气好,可怜冬景似春华。霜轻未杀萋萋草,日暖初干漠漠沙。 诗魔的这首诗只取前2联,也同样毫无伤时感怀之色,反而觉得十月江南的景致极其“可怜”,可爱惹人怜,如同春天般的光景。为什么会这样说?只是因为江南的十月天气还是不冷啊,“霜轻”,有霜也不要紧,连那萋萋草儿都不受影响,难怪白居易要说“能不忆江南”这样的话了,在吴越地方的数年任职让他彻底爱上了江南。 5、唐·李商隐·霜月 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 青女,主管霜雪的女神,前面已经提到。毕竟要跟嫦娥媲美,自然不能是庸脂俗粉,于是青女便很自然地与常驻月宫中那孤单的嫦娥,这两个同样清冷无比的女神在容貌姿色上要分出个高下。并且,这个深秋里的清冷,到底是秋霜带来的,还是孤单的月亮带到的人间,恐怕还是得问那两位女神啊。 6、北宋·晏几道·阮郎归 天边金掌露成霜,云随雁字长。绿杯红袖趁重阳,人情似故乡。 天边云彩如金掌般将露珠承接,又变成了霜;而天边的大雁排成一字,将云朵都似乎慢慢拉长。晏几道作此词时已饱尝人间冷暖,虽是重阳佳节,却在词中仍然透露着复杂的情绪,而今天只取上片,显然要让人感觉温暖得多。金掌,汉武帝时长安建章宫有柏梁台,上建有仙人金掌,专用来承接天降玉露,为帝王成仙饮用而设。 7、北宋·柳永·倾杯 鹜落霜洲,雁横烟渚,分明画出秋色。暮雨乍歇。小楫夜泊,宿苇村山驿。 柳永此词说野鸭与大雁在经霜的沙洲与烟雾笼罩的小渚或栖息,或飞过,如同画出了一幅绝美的秋色图。事实上,他的这些词句又何尝不是给我们绘出了一幅绝美的秋色图!秋雨初歇,小舟在秋夜中静静停泊在山村之中,有着萧瑟秋意,有着词人落拓江湖的孤寂,却也成就了一派深秋静夜图。接下来的词句无须再读,也能领悟到柳永形容憔悴与孤单寂寞的怆然心声。 8、北宋·苏轼·赠刘景文 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 苏东坡这首诗也是对于深秋时节的景象没有一丝伤感,反而有着各种收获之时的喜悦,真真是令人振奋。你看那荷叶早就掉光了,菊花虽已残但那花枝仍在秋霜中傲立,这样的季节里,也正是橙黄橘绿的最佳时刻啊。 9、南宋·程垓·酷相思 月挂霜林寒欲坠。正门外、催人起。奈离别如今真个是。欲住也、留无计。欲去也、来无计。 伤感别离终是断肠时。两个相爱的人如今在月亮尚高挂于经霜的林上之时不得不分离。想留,留不住;这次的离别,想要再相见,恐怕也是遥遥无期。词人此时的感受正如同那城外经了寒霜笼罩的树林,冰凉,却无可奈何。 10、南宋·李清照·鹧鸪天 寒日萧萧上琐窗,梧桐应恨夜来霜。 深秋之时的太阳都不再那么暖洋洋,即便在这样的日子里照在琐窗之上的阳光也竟然带着萧瑟之感。女词人在孤寂无聊之中,对于深秋的太阳都没有太多的喜爱,谁让那个人不在身边呢,连那梧桐树叶都仿佛带着不甘的情绪,讨厌那让它过早离开梧桐树的秋霜在没有知会的情况下不请自来。
2023-09-08 12:39:531

货币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三者有什么区别?只要区别~~谢谢

2023-09-08 12:39:516

区域经济的衡量指标

衡量区域经济合理发展应当有一个指标系统,从中国许多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来看,一般包括以下5个方面:①考虑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分析地区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②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是否适合当地的情况(包括人力、物力和资金等因素)。③规划设计的地区经济开发和建设方案能否最合理地利用本地的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④地区内各生产部门的发展与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应当比较协调。⑤除生产部门外,还要发展能源、交通、电讯、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等区域性的基础设施。注意生产部门与非生产部门之间在发展上的相互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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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禁毒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社区禁毒工作总结范文一 这一年来,我社区禁毒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禁毒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禁毒职能,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毒各项工作,在禁毒宣传、创建帮教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社区调整了禁毒领导小组,主任负总责,驻村干部包片区,村信息员反馈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戒毒成果,紧密结合创建“不让毒品进我家”。 二、广泛宣传发动,禁毒工作家喻户晓。 1、定期召开了各村禁毒协管员会议,布置工作要求。2、在主要部位张贴了禁毒挂图,以示警告广大居民远离毒品。 3、禁毒宣传进工业园区,让外来务工人员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宣传进校园,六月份六中六小各班纷纷举行了多种形式的禁毒活动,全校师生参与,受教育面广。 三、经常排查摸底,掌握吸毒、贩毒新的滋生情况。 1、摸清本地外出打工人员底子,了解他们是否有吸毒、贩毒行为。 2、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吸毒、贩毒现象在我办事处滋生蔓延。 四、认真做好尿检帮教工作,禁吸戒毒,不断提高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五、堵源截流,标本兼治,切实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我办事处高度重视禁种铲毒工作,充分认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性,严格按照“播种季节抓禁种,开花季节抓铲除,发现种植重处理”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我社区于4月份多次上山地毯式排查,未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为了做好今年的禁种铲毒工作,巩固社区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11月份,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多次入村庄,到田头,进山岙,开展全面禁毒踏查活动,坚持不让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经过一番认真细密的踏查后,没发现毒品原植物种子现象。 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牢牢把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坚决遏制毒品的来源,毒品的社会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社区禁毒工作总结范文二 20__年以来,我社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禁毒办的指导下,从维护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创无毒、保净土”和巩固“无毒社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社区按照禁毒工作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齐抓共管,使我社区全年各项禁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年创建“无毒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社区开展禁毒工作情况,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社区两委深刻认识到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开展。社区十分重视禁毒工作,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将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中,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制定了禁毒工作方案、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使禁毒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为禁毒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为了确保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全力推进,社区两委将禁毒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保障,机制保障,队伍保障,给禁毒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纵横交错的责任网络,由于责任落实,职责明确,大大增强了禁毒工作的主动性,有力地推动禁毒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深入开展禁毒工作、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1、结合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发放禁毒宣传单、张贴禁毒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还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28禁毒宣传”等活动,加强了群众的禁毒意识。并狠抓落实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切实解决帮教工作不落实的问题。目前我社区无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为。 2、社区两委一直没有放松对四毒人员的警惕。一方面经常下到群众当中去,通过与群众的交流,从中了解是否有新滋生吸毒者;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向我们揭发贩毒等非法活动。 四、巩固禁毒工作成果、落实帮教责任 1、社区两委继续深化以接茬帮教,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突破帮教工作难点,创新帮教工作新思路,对有吸毒史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2、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帮教措施。对人在户在吸毒人员,全部实行了由社区两委、村民组、亲属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帮教,帮教率达100%。社区两委成员对帮教对象开展定期上门走访,谈心。一方面对帮教对象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对帮教对象从生活、就业、人格上关心挽救。通过这些措施,目前我社区没有发现新滋生的吸毒人员。 五、强化工作手段,紧密配合全力营造禁毒工作高压态势。 一是对登记在册有吸毒史人员进行排查,经过细致排摸和反复查缺补漏,在入户调查排摸中认真按要求尽最大限度要见到本人,通过走访调查、知其下落,纳入帮教人员视线,开展帮教工作;二是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充分发挥治安综治员队伍的作用,积极配合派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严厉整治,有效地遏制了毒品的蔓延,压缩了吸毒人群,减少了毒品犯罪案件的发生。 六、下步的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的认识,把下一步的禁毒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实。 2、强化措施,采取各种专项行动为主,公密结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做到毒动我知、未动先知,采取超常规措施,狠狠打击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扭转毒品上升势头,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良好局面。 社区禁毒工作总结范文三 上半年以来,社区禁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禁毒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禁毒职能,强化禁毒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禁毒各项工作,在禁毒宣传、创建帮教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就半年禁毒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任务 一是加强领导。由社区党总书记亲任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了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整体合力。二是精心部署。社区召开综治工作会议,与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禁毒工作主要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一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在禁毒工作中,禁毒预防是关键,所以我们一直把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和措施,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深化宣传层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全民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禁毒意识。上半年社区共举办各类禁毒知识培训班2期,开展禁毒知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在社区宣传栏刊出《禁毒专刊》2期,分发禁毒宣传资料3000多份,悬挂横幅2条,张贴标语30份。二是深化“禁毒宣传月“活动。在坚持经常性开展宣传基础上,突出在“6、1”和“6、26”期间,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采取举办“禁毒文艺演出”、上街宣传咨询活动、刊出《禁毒专刊》、举办禁毒知识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掀起禁毒宣传的高潮,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同时,结合社区实际,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居民小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 (1).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总结情况汇报范文(三篇) (2).学校开展禁毒工作总结及计划范文(三篇) (3).社区禁毒工作总结报告范文(三篇) (4).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5).社区禁毒工作宣传总结范文(三篇) (6).禁毒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7).禁毒学专业主要学什么 未来从事什么工作 (8).2021年小学禁毒教育工作方案(两篇) (9).2021年社区开展禁毒工作方案(三篇) (10).2021年学校禁毒工作方案(三篇) (三)、强化帮教,深化创建 按照“无毒社区保净土”的要求,开展“无毒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有效推进了“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一是加强了毒情排查。社区组织开展了毒情大排查,切实摸清了底子。二是开展帮教尿检工作;坚持对实有吸毒人员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落实帮教措施,对在家的吸毒人员100%落实帮教,进行“全员尿检”,对在外的吸毒人员采取委托尿检和跟踪尿检的办法,努力落实尿检措施。 (四)、下步工作 第一,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打好禁毒预防战役。采取多种形式,大造禁毒斗争声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在社区形成浓厚的禁毒氛围。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禁毒预防战役,真正使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深入人心,使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种毒必究的要求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第二,进一步深化“无毒社区”创建,打好禁吸戒毒战役。加快“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步伐,深入开展“保无毒”、“创无毒”活动。进一步开展毒情排查,对吸毒人员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继续深化帮教尿检和戒断巩固人员的脱毒工作,使戒断巩固率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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