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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哪一年

2023-09-23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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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4月12日。

最初颁布于1986年4月12日.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然而直到2006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同年秋季开学才正式施行。

一、教育法是哪年颁布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

2、具体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3、该部法律确认了国家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指哪些教育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类型主要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项。

2、第一种情况是学历继续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扣除的标准是400元。比如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等接受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按月扣除。

3、另外一种情况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年可以扣36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的当月或者以后月份都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来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的时候来进行扣除。

4、在继续教育期间,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了,那么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自己的收入所得中扣除。同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扣除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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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重点内容

义务教育法重点内容如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1、义务教育的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义务教育的步骤,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的制度,年限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4、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023-09-08 21:28:111

义务教育法有哪些内容

义务教育法有哪些内容如下:1、教育目标: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教育的目标,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提倡均衡发展和个性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2、年龄范围: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年龄范围,通常为6岁至15岁,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有权利接受九年义务教育。3、入学政策:义务教育法规定了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政策,要求各级政府提供足够的学位和教育资源,确保所有适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4、教育内容和教学质量: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学校教育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学生接受全面的教育,培养基础学科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5、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学校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等方面。6、家长和社会责任: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家长和社会的责任,要求家长和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学生的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拓展资料:义务教育法是一种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公民享有基本教育权利和履行基本教育义务。它规定了国家对公民基本教育的保障和管理,以确保每个人都有接受基本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学制,即基本教育的年限,通常为九年制。同时规定了适龄儿童和少年的范围,确保每个人在适龄阶段内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规定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以及学校的内部管理规范。同时,也规定了学校的建设和设施条件,确保学校的教育环境和条件符合基本标准。
2023-09-08 21:28:311

义务教育法内容

义务教育法内容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修订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重点内容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由义务教育法所确定的,任何人不得违反九年义务教育,剥夺受教育的权利。那么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呢?1、义务教育的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义务教育的步骤: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的制度: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4、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以上就是给各位带来的2022年义务教育法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与往常一样,依然是年满6周岁方可入学,即: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对小学入学年龄有明确的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目前执行的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早入学和晚入学的利弊一、太早入园的危害1、自己感到不自信由于年龄小的原因,导致自己的沟通能力或者其他方面都比别人要差,会遭到别的小朋友的孤立,产生一种自卑的心理,觉得自己各方面不如别人,没有别人优秀,没有别人聪明,长时间这样下去会缺少自信心。2、和其他小朋友玩不到一起因为年龄比较小,其他年龄大的会不和他玩,会造成孩子不合群,本身爱玩是每个孩子都喜欢的,但是小孩子一般都喜欢和同龄的玩,这样有共同的想法和共同的爱好。年龄太小不仅沟通困难,喜欢的东西不一样,会玩不到一起,最后被孤立。二、太晚入园的危害1、学习进度跟不上如果太晚入园,各方面学习都很吃力,而且拉下得太多,会跟不上。当看到别人比自己年龄小,学得又好又快,就会感到自己很笨拙,严重的情况还会导致厌学。2、产生厌学心理过早地入学无论是沟通上还是其他的方面都没有年龄大点的优秀,而且学习能力差,最后导致不喜欢上学的情况,就会觉得上学很恐怖,长期下去自己赶不上别人,就会产生厌学心理,这些家长都要注意。
2023-09-08 21:29:011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几年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其中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合适的。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义务教育的定义: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一)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二)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三)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023-09-08 21:29:141

义务教育法的全称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由此可见,义务教育法的总则的内容包括立法目的、立法意义、九年教育制度、调整的范围、教育发展总体要求等。法律客观:“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郭泽深认为,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他指出,取消不合理的择校费,治本之策在于坚持教育公平为根本,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并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就近确保。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表明了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分配原则,而目前的教育资源还达不到让家长有任意选择学校的权利,严格遵循此项原则将能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在公办学校中有一席之地。2.高分选择。以考试分数来选学校,实行高分选择的原则。每个人都凭自己的本事,根据所考的分数来选择学校。要想进入重点学校就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实现公平公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首次确立免费原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我国政府已经决定,自2006年春季起,免除西部省份49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到2007年,中、东部地区各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生将不再交纳学杂费,意味着在农村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完整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即将从中国广袤的农村发端,展现一幅崭新的蓝图。新《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新《义务教育法》将近几年实行的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有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由此,困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新《义务教育法》确定了经费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等等。这是对过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等义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保证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变。此外,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从法律上杜绝了过去那种“转移支付被转移”、“上进下退”等漏洞,使义务教育经费有了切切实实的保障。
2023-09-08 21:29: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生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第十四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023-09-08 21:29:311

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法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权利的规定是:凡是中国国籍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023-09-08 21:30: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95年。该法规定,国家财政应保证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投入,同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免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规定义务教育范围、内容、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法律。该法于1995年发布,强调了国家对于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教育投入、招生制度、考试制度、义务教育质量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财政应保证实施义务教育所需的经费投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此外,义务教育法还制定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措施,如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职工待遇等。义务教育法还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教育工作,学生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与此同时,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教育机会均等、保障选贤用能等一系列原则。该法的颁布有助于保障全民受教育权利,促进全社会的教育发展和国家的长远发展,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这部法律对当前的义务教育有哪些影响?义务教育法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法律,为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该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政策任务和优先地位,要求国家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证农村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在实际实施中,义务教育法促进了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同时也深化了义务教育的改革,推进了科学教育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95年,在我国义务教育制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该法为实现全民接受教育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质量的提高。在实际执行中,义务教育法对于我国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023-09-08 21:30:211

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义务教育,即九年义务教育,是指我国适龄儿童、青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保障的国民基础教育。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每个适龄儿童都有义务入学,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其家长、监护人、学校、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有义务使其进入学校,并为其创造有利条件。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责任。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一、义务教育的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二、义务教育的步骤“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三、义务教育的制度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023-09-08 21:30:321

义务教育法颁布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7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李肆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消芹、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哪桥轿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023-09-08 21:30:502

义务教育法根据什么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义务教育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义务教育法旨在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内容、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该法对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向教育局投诉需要的条件如下:1、实名举报;2、有图有真相;照片、视频、录音、书面材料等证据。3、投诉理由正当;4、留有投诉、受理与否证据以及答复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3-09-08 21:31:471

义务教育法有哪些内容

  义务教育法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立法,为保障每个孩子接受平等而完整的基础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将从义务教育的普及、义务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的质量三个方面来介绍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义务教育法的第一项内容是普及义务教育。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所有年龄在6-15岁的孩子都应当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教育。国家应当积极组织和发展各种形式的义务教育,特别是对于那些生活困难、经济贫困的孩子,必须确保其接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义务教育法的第二项内容是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法律规定,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应当建立在以下基础上:所辖地区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建立义务教育教学点,并建立健全教学设施和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实施进行监管,确保教育质量;教师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规范办公,确保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法的第三项内容是义务教育的质量。根据法律规定,义务教育的质量应当确保:教育内容要符合国家规划纲要和教学大纲,注重实际应用,发展综合素质;学校应当加强德育教育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文化自觉和责任感;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义务教育实施的监管,并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更新教育手段和教学模式,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  总之,义务教育法是保障义务教育普及、实施、质量的重要法律保障。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支持和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为新时代的教育事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3-09-08 21:32: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主要内容: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2、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3、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4、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对均衡发展的规定:1、明确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2、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特别强调了政府在保障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要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列入教育督导的内容之中;3、还提出了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等政策措施,等等。这一法律还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特别关注和扶持。比如规定对流动人口子女要求地方政府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活费补助;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条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023-09-08 21:32:241

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1986年4月12日。最初颁布于1986年4月12日.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然而直到2006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同年秋季开学才正式施行。一、教滚塌尘育法是哪年颁布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2、具体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3、该部法律确认了国家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指哪些教育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类型主要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项。2、第一种情况是学历继续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扣除的标准是400元。比如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等接受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按月扣除。3、另外一种情况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年可以扣36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的当月或者以后月份都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来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的时候来进行扣衫敬除。4、在继续教育期间,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了,那么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自己的收入所得中扣除。同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扣除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2023-09-08 21:32:331

义务教育法颁布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7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李肆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消芹、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哪桥轿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023-09-08 21:32:491

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法律主观:教育教学是兴教的基本要素之一,好的教育体系靠的就是良好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义务教育法关于教育教学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第三十八条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第四十条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义务教育法对于教育教学的规定主要是在教学制度、教学方式、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等等方面。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023-09-08 21:33:261

新义务教育什么时候开始的?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1、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2、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两年的过渡,中国已与2008年秋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名副其实的义务教育。扩展资料:1、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2、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目前,我国的义务的教育学制的实际情况主要有“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五四制”(即小学五年制、中学四年制)和“九年一贯制”三种学制。3、从我国学制状况看来,九年制或八年制的义务的教育包括了初等义务的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义务的教育学校完成了九年或八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即可达到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23-09-08 21:33:581

免费9年义务教育哪年开始的

免费9年义务教育是从1986年开始的。拓展知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教育制度,所有适龄儿童与少年都必须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释义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类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或规定的总和。它包含有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还包括各机构间的组织关系、各机构的任务、组织管理等,它的设立主体是国家,是国家教育方针制度化的体现。历史发展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不仅要普及小学教育,而且要普及初中教育,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四化建设的一项根本大业。1986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相继颁布,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该制度由2006年9月1日开始施行。重大意义九年义务教育重在培养人才。7、8、9年级的学生正是心理转向阶段,所以学校办“特色班、重点班、提高班、快慢班”是有悖教育准则的。教育部三番五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禁止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招收择校生。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了开展心理教育必须坚持九条基本原则。九年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每个都应享公平善待。
2023-09-08 21:34:501

什么时候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免费的?

2008年9月1日正式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秋季起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包括学费、杂费以及课本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政策有: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等。1、免学杂费。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2、免费教科书。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3、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生4元、初中生5元。4、营养改善计划。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该法律包括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2023-09-08 21:35:421

我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哪一年

1986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3-09-08 21:35:591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这两部法律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本法,规定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目标、制度和保障措施。一、《宪法》《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各种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等。二、《教育法》《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自主管理等权利等。三、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义务教育法》是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专门性法律,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基本制度、实施条件、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义务教育法》共有八章八十三条。1、第一章总则规定了义务教育的性质、目标、范围、内容和原则。2、第二章学生规定了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享有的平等待遇和保护措施。3、第三章学校规定了学校设置、建设、管理、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以及学校享有的自主权利和承担的责任。4、第四章教师规定了教师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以及对教师进行培养、考核、奖励等方面的措施。5、第五章教育教学规定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课时安排、考试评价等方面的原则和方法。6、第六章经费保障规定了义务教育经费来源、分配、使用等方面的原则和方法。7、第七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义务教育法律规定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8、第八章附则规定了义务教育法实施日期等事项。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和作用1、义务教育法的指导作用《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性质、目标、内容和原则,为义务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2、义务教育法的保障作用《义务教育法》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创造了条件。3、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措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实施条件、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义务教育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4、义务教育法的改革意义《义务教育法》促进了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了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均衡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了基础。
2023-09-08 21:36:061

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1、1986年。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执行。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3、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2023-09-08 21:37:291

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是(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及具体介绍如下: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国家规定年限内,具有义务接受基础教育的学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八年义务教育阶段已满十五周岁而未满十八周岁的无国籍人员的子女以及其他规定的人员。这意味着,所有的中国公民都有义务接受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定义和含义义务教育是指国家为全体少年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免费且受法律保护的基础教育,是教育法规中的重要制度之一。义务教育的法律地位极其重要,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首要任务之一。义务教育的目标是发展个体和社会,为个体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均等的机会。同时,义务教育的实施对于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全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义务教育的实施义务教育的实施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投入。政府应当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制度和法律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此外,还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建设学校、改善教育条件,培养更多的教师等。同时,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义务教育事业,将其视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捐助和支持来推动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义务教育的实施对于个人和国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而言,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可以提升个人素质和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对于国家而言,义务教育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义务教育也是落实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可以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之间的教育差距,为实现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接受义务教育的对象是中国公民,在国家规定年限内具有义务接受基础教育的学生。义务教育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之一,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当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来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同时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2023-09-08 21:37:381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延至七周岁。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在中国,凡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通常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分为6年小学和3年初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保障每个公民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并规定了免试就近入学、教育质量监测和保障等相关政策。当孩子满6周岁时,家长需要将其送入附近的小学入学资格,并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报名和入学手续。义务教育的目标是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基本的教育,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培养他们的基本素质和社会能力,为其未来的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上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延至七周岁。义务教育是一项公益事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组织。义务教育是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可以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由国家实施和保障。义务教育法的作用1、确立义务教育的法定地位: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每个公民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将义务教育纳入法律保障范畴,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2、保障学生平等入学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严禁以各种方式歧视、限制学生的入学。3、规范教育行政管理: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管理和监督,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保障教育质量。4、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义务教育法要求建设质量优良的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2023-09-08 21:37:571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  )开始施行。

【答案】:B【参考答案】B【名师点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题选B。
2023-09-08 21:38:331

义务教育法最新修订版于哪一年

2006年。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宣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2023-09-08 21:38: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  )年颁布的。

【答案】:B【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颁布的.20Q6年进行了修订。
2023-09-08 21:38:491

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指的是什么

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所有未满16周岁的儿童都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他们获得优质的基础教育。同时,《义务教育法》还规定了教育部门应当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师素质、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2.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一项专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的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家庭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等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所有的教育活动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3.家庭教育的责任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家长也有权利和责任对儿童进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既是义务教育中不能涵盖的方面,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看重的内容之一。家庭教育需要家长制定具体教育计划并加以实施,在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同时,养成其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4.家庭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当前,家庭教育受到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随着城市化发展以及父母职业化的进程加快,有许多孩子需要在家里接受教育。然而,因为缺少统一的管理、指导机构,家庭教育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风险。有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容易过于严厉或过于放任,缺少合理的教育方案等问题,需要在实际教育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以确保家庭教育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障孩子获得优质教育及其各项权益的基础法律条例,同时也为家长规划、实施家庭教育提供了明确指导。
2023-09-08 21:39:081

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

法律主观:法律咨询:您好,义务教育对预防少年犯罪有什么意义?律师解答: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义务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义务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着重要意义。未成年人在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不仅学到文化科学知识,而且能用学到的文化科学知识学习和理解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提高遵守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自觉性。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还有效地防止了与社会不良因素的接触,减少了不良因素的影响,减少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机会。因此,法律把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既作为权利,也作为义务予以规定,要求监护人按规定送子女入学,规定不得剥夺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相关法律知识: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发展中心第15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有网民9400万,其中24岁以下的网民占全部网民大军的51.7%。目前,上网已经成为当今青少年的一项重要业余活动,由于互联网的管理远远落后于它的发展,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不良信息,从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有代表指出,在长期接触这些不良信息的过程中,青少年容易产生心理偏差,形成违法犯罪心理。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青少年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色情信息的刺激和诱惑,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性罪错或性犯罪的病态心理。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互联网上大约有100万个黄色电脑软件,全球每天新增2万多个黄色网站。互联网上各种色情信息的泛滥,加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期的特殊情况,如果缺乏有力引导,很容易诱发青少年实施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2)对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上的暴力内容,特别是网络暴力游戏,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暴力犯罪心理。目前全国有4000万网络游戏玩家,其中25岁以下的用户超过80%。而带有暴力内容的游戏在青少年中不断升温,因迷恋网络游戏而导致的青少年暴力犯罪也不断增多,还有的利用网上论坛,结盟犯罪团伙;(3)对青少年诈骗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会直接导致青少年道德和法制观念的弱化,从而形成诈骗犯罪心理。如有的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诈骗。有代表根据北京大学储槐植教授的“犯罪场”理论,提出“网络犯罪场”的概念,“犯罪场”是指潜在犯罪人与各种背景性因素相互影响、共同作用并最终促成犯罪发生的机制。在网络犯罪场中,青少年处在以网络环境为主要背景的各种要素包围中,时刻接触、感知网络信息,当诱发犯罪的信息达到一定的规模和程度时,就会驱使未成年潜在犯罪人作出决定,实施犯罪行为。这种机制的作用过程可以概括为暗示、模仿、教唆、激发。
2023-09-08 21:39: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是(  )

【答案】:B1986年4月,经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提出:"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教育阶段。
2023-09-08 21:39:441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权利是如何保护的如下:综述:于1993年10月31日修订,199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二章第八条对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其内容包括了六个方面。一是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二是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宪法。三是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四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五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六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2、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3、关爱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4、教书育人。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5、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023-09-08 21:39:541

义务教育几年

义务教育有九年义务教育和12年义务教育,两者并行。大范围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十二年义务教育主要还集中在民族地区、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现行的教育制度。十二年义务教育是指将高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中国特区、民族地区、浙江、广东、河北多地都尝试了高中免费教育,取得很好反响。但主要还集中在民族地区、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2017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代表热议十二年义务教育。有政协委员提议要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对此,社会各方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时机尚不成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关于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提案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发展过程在中国教育史上,1904年,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该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这为义务教育立法打下一个非常好的基础。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最终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完成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真正转变。国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高中教育或者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已具备了现实条件,中国已经有个别地区试行了这一措施,但主要还集中在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有政协委员提议要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对此,社会各方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时机尚不成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关于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提案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第29条内容为: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和规范农村民办教育,有效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2023-09-08 21:40:171

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哪些费用

学费、杂费。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023-09-08 21:40: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内容包括(  )

【答案】:A,B,C,D四项均为《义务教育法》的内容。
2023-09-08 21:40:341

义务教育新规解读

义务教育新规解读如下:1、教育部最新政策,义务教育迎来新调整,将新增两门课程为了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国教育部门除了对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实行课后5+2的教学服务之外,还决定对于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新增两门新课程,这两门课程就是书法和少儿编程。2、教书法和少儿编程纳入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表当中,这也是为了培养学生全方面的发展。书法作为我国的传统文化让学生在书法课程当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不仅有利于传承我国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还能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增强我国的文化自信。3、而少儿编程课程,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下,早早的让学生们接触编程课程,不仅有助于学生们智力的开发,开阔学生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转化能力,也能够让学生在学习文化课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义务教育法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的要求1、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2、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3、应取得国家规定的教育资格。4、鼓励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5、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德育为先,教书育人,注重学生三大能力培养。
2023-09-08 21:40:481

义务教育是指哪个阶段

义务教育是指哪个阶段如下:义务教育就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包括小学阶段,初中阶段。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与权利,幼儿园,高中,大学不属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扩展资料:新规定根据已正式实施的广东省《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细则》明确规定,9年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对违纪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只能根据中小学生处分规定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细则》还明确“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并上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
2023-09-08 21:41:171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目标是什么

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目标是确保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这一目标包括提供基本的文化知识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际能力,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2023-09-08 21:41:461

义务教育是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截止2023年7月4日版本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改。
2023-09-08 21:42:121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内容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由此可见,义务教育法的总则的内容包括立法目的、立法意义、九年教育制度、调整的范围、教育发展总体要求等。法律客观:“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郭泽深认为,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他指出,取消不合理的择校费,治本之策在于坚持教育公平为根本,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并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就近确保。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表明了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分配原则,而目前的教育资源还达不到让家长有任意选择学校的权利,严格遵循此项原则将能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在公办学校中有一席之地。2.高分选择。以考试分数来选学校,实行高分选择的原则。每个人都凭自己的本事,根据所考的分数来选择学校。要想进入重点学校就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实现公平公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首次确立免费原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我国政府已经决定,自2006年春季起,免除西部省份49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到2007年,中、东部地区各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生将不再交纳学杂费,意味着在农村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完整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即将从中国广袤的农村发端,展现一幅崭新的蓝图。新《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新《义务教育法》将近几年实行的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有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由此,困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新《义务教育法》确定了经费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等等。这是对过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等义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保证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变。此外,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从法律上杜绝了过去那种“转移支付被转移”、“上进下退”等漏洞,使义务教育经费有了切切实实的保障。
2023-09-08 21:42:211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几年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其中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合适的。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义务教育的定义: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一)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二)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三)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2023-09-08 21:42:331

义务教育法了解的内容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是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第九条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由此可见,义务教育法的总则的内容包括立法目的、立法意义、九年教育制度、调整的范围、教育发展总体要求等。法律客观:“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郭泽深认为,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他指出,取消不合理的择校费,治本之策在于坚持教育公平为根本,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并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就近确保。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表明了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分配原则,而目前的教育资源还达不到让家长有任意选择学校的权利,严格遵循此项原则将能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在公办学校中有一席之地。2.高分选择。以考试分数来选学校,实行高分选择的原则。每个人都凭自己的本事,根据所考的分数来选择学校。要想进入重点学校就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实现公平公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首次确立免费原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我国政府已经决定,自2006年春季起,免除西部省份49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到2007年,中、东部地区各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生将不再交纳学杂费,意味着在农村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完整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即将从中国广袤的农村发端,展现一幅崭新的蓝图。新《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新《义务教育法》将近几年实行的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有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由此,困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新《义务教育法》确定了经费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等等。这是对过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等义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保证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变。此外,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从法律上杜绝了过去那种“转移支付被转移”、“上进下退”等漏洞,使义务教育经费有了切切实实的保障。
2023-09-08 21:42:511

义务教育法颁布哪一年

《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键渗羡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稿拍。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喊镇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023-09-08 21:43:011

义务教育法内容

1、义务教育的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2、义务教育的步骤:“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3、义务教育的制度:(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4、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2023-09-08 21:43:161

义务教育法属于哪类法

义务教育法属于哪类法介绍如下:教育单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规定义务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所以属于教育单行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是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确立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的教育法规。我国先后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教育单行法有六部:简称为《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教育性质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1、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3、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由上可知,义务教育法属于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是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确立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的教育法规。
2023-09-08 21:43: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什么法律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权利的规定是:凡是中国国籍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023-09-08 21:43:491

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为1986年4月12日。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1、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2、统一性: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3、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1、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2、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3、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综上所述,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为1986年4月12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2023-09-08 21:44:281

义务教育法颁布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7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李肆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消芹、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哪桥轿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2023-09-08 21:44:371

义务教育法颁布时间

1986年4月12日。最初颁布于1986年4月12日.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然而直到2006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同年秋季开学才正式施行。一、教滚塌尘育法是哪年颁布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1986年。2、具体是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3、该部法律确认了国家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指哪些教育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类型主要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项。2、第一种情况是学历继续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扣除的标准是400元。比如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等接受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按月扣除。3、另外一种情况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年可以扣36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的当月或者以后月份都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来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的时候来进行扣衫敬除。4、在继续教育期间,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了,那么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自己的收入所得中扣除。同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扣除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2023-09-08 21:44:521

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法律主观:教育教学是兴教的基本要素之一,好的教育体系靠的就是良好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义务教育法关于教育教学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第三十八条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第四十条教科书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基准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基准价确定零售价。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义务教育法对于教育教学的规定主要是在教学制度、教学方式、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等等方面。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法律客观:“一些学校认为收取择校费是防止腐败、体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这是不对的。择校费的出现不仅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更是破坏教育公平原则的最直接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郭泽深认为,应该尽快取消公办学校收择校费这一做法。他指出,取消不合理的择校费,治本之策在于坚持教育公平为根本,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并遵循以下两项原则。1.就近确保。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表明了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分配原则,而目前的教育资源还达不到让家长有任意选择学校的权利,严格遵循此项原则将能保证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在公办学校中有一席之地。2.高分选择。以考试分数来选学校,实行高分选择的原则。每个人都凭自己的本事,根据所考的分数来选择学校。要想进入重点学校就必须达到一定的分数,实现公平公正。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首次确立免费原则。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我国政府已经决定,自2006年春季起,免除西部省份49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到2007年,中、东部地区各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意味着,中国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生将不再交纳学杂费,意味着在农村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同时,完整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即将从中国广袤的农村发端,展现一幅崭新的蓝图。新《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新《义务教育法》将近几年实行的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有关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由此,困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问题,将有望得到根本解决。新《义务教育法》确定了经费保障新体系。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等等。这是对过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等义务教育投入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保证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向“义务教育政府办”的根本转变。此外,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从法律上杜绝了过去那种“转移支付被转移”、“上进下退”等漏洞,使义务教育经费有了切切实实的保障。
2023-09-08 21:45: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于(  )。

【答案】:BB【解析】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义务教育法》。
2023-09-08 21:4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