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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区以及周围多少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023-09-27 11: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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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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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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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法律主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法》延伸:仓库防火要求:一、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二、仓库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 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规等,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2023-09-10 05:25:341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米。 A.0.5 B.1.0 C.1.5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扩展资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生态局——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023-09-10 05:25:44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多少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禁止在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针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国家制定了《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在仓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仓库的安全,避免火灾发生。仓库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安全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仓库防火管理时,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预防火灾的发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还包括如下内容: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火灾应急预案等。二、进行防火巡查、检查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和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整改。三、配备消防设施为仓库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果在仓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责任由谁承担?根据《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如果在仓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责任由燃放者承担。同时,仓库也应当进行应急处理,防止火势蔓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禁止在仓库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检查,配备消防设施等。只有全面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才能减少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依据】:《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不得在与仓储设施相近的地方焚烧秸秆、草木垃圾、燃放爆竹和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仓库周边五百米以内燃放烟花爆竹。
2023-09-10 05:26:021

库房多少米之内不能放烟花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扩展资料:电器管理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023-09-10 05:26:12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稳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2023-09-10 05:26:30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法律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2023-09-10 05:26:381

仓库管理如何做好消防安全?仓库防火工作需要注意什么?

1、禁止明火(火源)存在;2、安全用电,防止超负荷、短路、绝缘老化等;3、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加强管理4、按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备设施(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通道等);5、库房外要有消防车通道和有效的防范措施;6、加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7、根据仓库的实际情况作以补充完善要求。仓库防火要注意:1、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2、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3、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4、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扩展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023-09-10 05:26:481

仓库库区多少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炮竹

让我认为越离越好
2023-09-10 05:27:165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注重消防安全,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下面是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 总结 。   第四条 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 措施 。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 安全 教育 。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 保险 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 方法 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 修理 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 其它 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 报告 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田阳光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三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二十七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下页更多关于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彩内容
2023-09-10 05:28:011

物流仓库防火规范

物流公司仓库消防管理规定范本物流公司做好仓库消防管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物流公司仓库消防管理规定范本1、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2.适用范围XXX有限公司3.职责: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4.工作程序4.1 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4.3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4.4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4.5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4.6 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4.7 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4.8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4.9 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4.10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4.11 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4.13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4.14 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2023-09-10 05:28:421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米。 A.0.5 B.1.0 C.1.5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而制定,一九九零年四月十日实施。
2023-09-10 05:28:52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米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答案为:B
2023-09-10 05:29:221

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社会主义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商业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商业仓库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三条 各级商业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商业部门各级专业公司(站),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有一名经理专职负责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公司(站),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责任。第五条 各级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任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小型仓库也应有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 各级商业仓库根据仓库大小,相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距离城市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或者是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的重点仓库,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并积极做好联防工作,支持联防活动。第七条 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6.组织职工和警消人员进行护库值班、值宿、夜间巡逻检查。仓库领导必须按规定参加值班、值宿。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必须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第三章 宣传教育第八条 各级商业仓库,要结合政治思想工作,采用各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外来人员也应对他们进行安全宣传,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  (三)有关消防业务商品知识。  (四)消防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第九条 各级仓库,每月确定一天为“安全活动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第四章 火源管理第十条 各级商业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第十一条 库区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第十二条 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火灭人离。对各种防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第十三条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安全地点。
2023-09-10 05:29:521

仓库管理如何做好消防安全?仓库防火工作需要注意什么?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2023-09-10 05:30:033

上海市露天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易燃可燃物资免遭火灾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规,结合本市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和原有的棉花、毛麻、纸张、布匹、百货、化纤、稻草、芦苇、木材(板材)、粮食等易燃可燃货物的露天仓库(以下简称露天仓库)。第三条 凡在本市新建、护建、改建露天仓库,必须按规定向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请照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借、私租、私调、私占土地作为露天仓库。建设、设计单位,必须将新建、扩建、改建的露天仓库的总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图纸,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四条 原有的露天仓库,凡不符合本规定的,应限期改进,到期不改进或者无法改进的,应予停止使用。第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设计和负责管理露天仓库的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负责检查监督。第二章 露天仓库的设置第六条 露天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交通方便、通讯条件较好、消防车能够驶到的地方。第七条 露天仓库四周和仓库内堆场与生活区之间,均应砌筑高度不低于二米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火墙。第八条 在露天仓库四周内,应留有宽度不小于六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车道。在消防车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第九条 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三十米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侧风地带。第十条 露天仓库堆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露天仓库堆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的面积为:棉花、毛麻不得大于七十二平方米;木材(板材)不得大于三百平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大于一百五十平方米。堆垛高度均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棉花、毛麻至少应留有四米宽度,其他货物至少应留有三米宽度的消防通道。分组布置时每个组的总贮量为:棉花、毛麻不得超过一千吨;木材(板材)不得超过一万立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超过二万吨。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的防火间距。  车站、码头等临时周转性的露天堆场,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至少应留有二米的消防通道,组成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宽度的防火间距。第三章 储存和装卸第十二条 对储存的货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新入场的货物,如发现有引起火警的疑点,应在安全地点单独存放二十四小时,经观察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场。新的堆垛应插上明显标记,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加强监护。第十三条 棉花、稻草、麻等会自燃的货物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应经常测量堆垛内的温湿度。发现温度超过三十八度或籽棉水分超过百分之十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自燃起火。第十四条 堆垛应逐步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性能的防火布覆盖。第十五条 拖拉机不准进入堆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堆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船只在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不准生火烧饭。火车进入堆场专用线时不准掏炉灰,车务人员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堆场。装运棉花等货物应使用盖布覆盖。第十六条 堆场内吊装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作业要求,防止产生火星,引起火灾。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可燃货物。第四章 用电管理第十七条 在露天仓库堆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如使用地下电缆有困难需要设置架空电力线的,应经供电部门同意后,方准设置,但架空电力线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一点五倍。第十八条 堆场内接装临时电气线路,须经防火负责人同意,并应采取相应的按全措施。临时电气线路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堆场内供装卸使用的移动电气线路,应使用绝缘良好和坚韧的橡皮保护铜芯线,并应采取措施,以防橡皮保护铜芯线被挤压或者被磨损。第十九条 堆场内使用的电灯灯头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一米的距离;安装的防雨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一点五米。堆场内严禁使用碘钨灯。
2023-09-10 05:30:161

油漆仓库防火规范要求

1、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3、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扩展资料: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二)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四)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五)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3-09-10 05:30:38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还有效吗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2023-09-10 05:30:541

《仓库管理守则》第10条是什么?

《仓库管理守则》第10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库房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第四条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第五条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第六条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职责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品处理工作。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2023-09-10 05:31:041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怎样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进行安检。
2023-09-10 05:31:262

仓库保管员有哪些防火要求?

(1)仓库保管员,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灭火方法、包装、储存灭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3)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品。即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垛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5)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6)物品入库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无火种等隐患后,才允许入库。(7)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8)库房内的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且做到人走断电、锁门。(9)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10)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保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11)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12)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更衣室、休息室或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2023-09-10 05:31:361

仓库里哪些行为会引发火灾?

有明火,如抽烟,打火,过于干燥摩擦出火
2023-09-10 05:31:452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消防执行什么规范

GB 50016GB 15603GB 3836GB 5842GB 12158GB 12268GB 13348GB 5002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规则公安部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23-09-10 05:31:562

硫磺仓库防火规范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令第6号【颁布日期】1990.04.10【实施日期】1990.04.10 【颁文单位】公安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http://www.kmsafety.gov.cn/back/news/Img/384.doc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83-93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 http://www.fire.gov.cn/jsgf/file/82.HTM
2023-09-10 05:32:073

仓库管理原则

法律分析: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衍生问题:仓库管理的基本知识有哪些?传统的库存管理希望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何时订货和定多少货,旨在“保障供应而储备量最小”;而现代的库存管理关注的重点则增添了在“哪里存货、存什么货、货物种类及仓库如何搭配”等新内容,其根本目标是谋求“通过适量的库存达到合理的供应,使得总成本最低”。现代企业运作对库存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必须保证企业物料的供应和产品的分配像流水线一样顺畅,使库存周转迅速。
2023-09-10 05:32:451

公安部6号令有没有被废止

没有。根据公安部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必须满18周岁,并没有废止。
2023-09-10 05:32:532

架空线路的下方可以堆放物品吗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库区
2023-09-10 05:33:046

我需要一份印刷厂仓库安全防火规范,不知哪位好心人能够提供一下资料呢

印刷厂职责范围负责试卷、教学资料、文件、讲义、实验、报告等的印制工作。印刷厂厂长岗位职责一、 组织全厂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宗旨。对全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二、 组织编制全厂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厂务会议,解决生产和工作中的问题。三、 负责本厂人员的工作安排,提出本厂的机构设置以及人员的提职、免职、奖励、处分、调动、调资等意见或建议。四、 审批使用权限范围内的资金。五、 负责本厂的防火防盗工作。六、 负责组织本厂职工的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七、 做好有关文件和试卷的保密工作。八、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印刷厂会计员岗位职责一、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会制度,掌握财经政策,执行财经纪律。廉洁奉公,办事公正。二、 负责审核、登记各类帐目,保证记帐准确、及时和规范化。三、 负责按规定整理、装订和保管财务帐、凭证和财务档案,不得遗失。四、 汇集各部门核算的资料和数据,计算收入及支出情况,报表按时上报厂和学校有关部门。五、 负责财务监督工作,当好厂长的参谋和助手,每季度前将上季财务平衡表报到厂部,并提供财务分析情况,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对不符合财务要求的帐目、单据,有权拒绝报帐,对违犯财务纪律的开支应坚决制止。六、 负责审核统计员交来发放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表,然后送厂长批准。七、 每月与仓管员核对一次帐目与物资支出,做到帐和物相符。每季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检查、登记、建档。八、 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印刷厂出纳员岗位职责一、 按国家规定收好、用好、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记入银行存款出纳帐目、现金等要经常核点,做到帐实相符。二、 现金、支票不得遗失,不得私自借用和挪用。本厂因公需要支票必须办理签记手续。不得开空白支票。三、 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超额现金收支原始凭证和空白凭证等,有权拒绝收支,发现贪污盗窃、假冒票据,要检举揭发。四、 负责发放工资、奖金、保健费、加班费等。五、 一切开支均应凭厂长签字后方可执行。因特殊困难暂向厂借用少量的现金必须经厂长批准后才能办理借款手续。六、 完成厂长交给的其他工作。印刷厂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一、 负责全厂物资保管、请购、领用和发放。对物资的原材料入库,要进行验收、清点。二、 熟悉仓库管理业务,负责对库存的各种材料名称、型号、规格以及它们的分类和编号的登记工作。三、 熟悉本厂所需原材料和使用情况,及时向厂领导提供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四、 根据领料单发放各种纸张、油墨、配件等,各类物资出库要有领用人签收。五、 负责仓库的整洁和卫生,经常检查材料增减变化情况,及时向厂领导反映。六、 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仓库防火设施。七、 完成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印刷厂统计员岗位职责一、 负责全厂的产量、质量、工时、出勤、事故和消耗的统计工作,各项统计数字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各项原始资料要分类立档保存。二、 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要对厂领导负责,对生产工人负责。每天对个人报表中的数字进行抽查核实,有疑问的要核对清楚。三、 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各种统计数字造表上报厂领导审阅,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报表任务。四、 开展统计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提供厂领导改进工作参考。五、 负责职工病假、事假、休假、加班等的统计工作,做好奖酬金的发放工作。六、 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印刷厂切纸切书岗位职责一、 负责全厂讲义、材料、文件、纸张等的切裁工作。二、 加强对切纸机的检查,每天上班要对机器加油,及时换切纸刀,避免砂口、毛口、崩口和切口不平直现象。三、 负责切好印件的捆扎,并标上印件名称、数量、单位,及时交给用户或保管员验收入库,防止印件损坏与丢失。四、 负责半成品的切裁并分类堆叠好。五、 多余的成品要送交办公室处理,不得私自留用或送人。六、 负责机台及机房的清洁,防止电线与纸碎接触引起火灾。七、 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印刷厂印刷岗位职责一、 负责全厂的各种材料、试卷、讲义、文件等的印刷工作。二、 做好加油、上墨、上纸和机台清洁卫生等各项开机前的准备工作。三、 按请印单各项要求进行印刷,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必须向接稿人询问清楚才进行印刷,以防差错。四、 印刷前检查版纸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如有版位不正,页码不对,模糊不清等情况,应向制版人提出。五、 要保证印刷质量,做到印数准确、版面端正、墨色均匀、印件整洁、图案清晰。六、 印完之后的版纸还需短期保护好,以便不够时加印。七、 印刷完成的印件要齐纸放好。八、 搞好周围的环境卫生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九、 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印刷厂装订岗位职责一、 负责所有教材、试卷、材料、文件等的装订工作。二、 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维修保养机器,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做到安全生产。三、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装订保密文件和试卷不能泄密,并保证数量准确,多余数量应立即交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不准乱放或私用。四、 负责按请印单进行产品清点,发现缺页欠数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补印。五、 负责装订好的印件送给切纸岗位裁切。六、 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缺页、白页、重页现象的出现,保证印件的高质量。七、 搞好文明生产,经常打扫好卫生,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八、 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印刷厂复印岗位职责一、 负责全校讲义、试卷、材料、文件等的复印工作。接受任务后要清点原稿,并看清了解请印单的要求,严格按工艺要求复印,不得私自翻印未经领导批准的资料。二、 按工艺要求做好稿件的剪贴,复印完将原稿整理复原。三、 负责复印件的清点登记,有错漏要及时补齐。四、 负责对复印机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五、 搞好机器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六、 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印刷厂录入、排版岗位职责一、 负责全校有关材料的录入、排版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二、 负责本岗位机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录入、排版时要严格依照请印单和工艺要求进行录入、排版,做到眼、手、心统一,熟练掌握操作命令。三、 负责清点、保管送交来的稿件,不得遗失,有问题及时汇报。四、 负责排版完毕的存盘、填写文件名、日期、姓名,并负责打印。五、 搞好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六、 完成厂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2023-09-10 05:33:272

《消防法》或者有关的条例中,关于工厂的仓库是不是一定要设置安全通道的规定,对于通道有什么要求

  《消防法》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023-09-10 05:33:392

仓储工作中如何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仓库是出口商品储存的基地, 必须搞好以防火为中心的仓库安全工作,以保证出口商品的安全, 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防火安全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做到与业务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把防火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1980年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和外贸部1981年修订的《外贸仓库消防安全工作条例》, 坚持经常做好广大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警惕, 自觉做好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仓库的安全管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仓库和商品的安全管理; 二是对职工的安全管理。 (一)对仓库知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消防 要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 要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仓库要设置专业或兼职的防火干部, 建立专职消防组织与义务消防组织;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扑救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保持完整好用;要有健全的消防制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点、 定人、定措施;要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以预防火灾, 或发生火警和其他事故时能及时防止灾害和造成更大损失。 2.警卫 要加强仓库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 仓库应有一位领导主管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保卫部门或配备专职保卫人员,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门卫检查、警卫执勤、巡逻、值班等制度,以确保仓库安全。 3.安全检查 为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仓库应采取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 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逐级负责的检查制度。 仓库检查应以防火安全为中心,但应根据不同季节和具体情况, 确定检查的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做出记录,及时研究解决, 逐项落实,以保证仓库和商品安全。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XH/QZ(A)0602.03-06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 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 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 300元。 3.1.1. 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 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 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 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 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 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 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 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 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00元,考核责任人100~ 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 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 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 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 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 供气的。 3.1.6 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 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 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 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 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 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 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 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由公司给予奖励。
2023-09-10 05:33:52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法》延伸:仓库防火要求:一、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二、仓库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 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规等,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2023-09-10 05:34:14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法律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2023-09-10 05:34:251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米。 A.0.5 B.1.0 C.1.5

B
2023-09-10 05:34:364

关于仓储的法规有哪些

涉及的法规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法》《合同法》  一、仓库防火要求:  1、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  2、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规等,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二、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2.仓储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合同的对象。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4.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5.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6.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三百八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2023-09-10 05:34:5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有没有失效

根据从应急管理部网络查询,该文件未失效!
2023-09-10 05:35:182

库房多少米之内不能放烟花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023-09-10 05:35:292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多少米?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而制定,一九九零年四月十日实施。
2023-09-10 05:36:001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汽车,拖拉机可以进入下面( )物品库房.A.乙 B.丁 C.甲

B
2023-09-10 05:36:132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物品要分垛储存,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几米?

请参照《化学品储存通则》执行
2023-09-10 05:36:343

库区以及周围多少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仓库防火,实行严格的火源管理制度。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关于烟花爆竹库房的安全距离标准具体如下:1、计算药量3吨到4吨的C级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和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和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80米;2、和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和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0米,计算药量2吨至3吨的C级烟花爆竹存储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20米;转载或者西引用家本文内容请府注参明来源于芝士引回答3、和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米;4、和国家铁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和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8米,计算药量2吨以下的C级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和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10米;5、和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5米;和国家路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米,和二级以上公路、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5米。来分加外形路压清议类温林便维价。烟花储存仓库不得超过限制的数量和质量的烟花储存、限速标志应当设置在仓库区域,突出的位置和安全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仓库外的墙壁和突出的位置在仓库区域。仓库的布局和内部距离烟花存储区域,办公区域和值班室应分开,每个仓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仓库和执勤室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米。仓储区域应设置密集墙体,墙体与仓库墙角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5米,高度不得小于2米,墙体顶部应设置防爬设施。仓库周围25米内不得种植针叶树和竹子。法律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2023-09-10 05:36:421

化工厂甲级库房消防设施哪些规定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四章 装卸管理第五章 电器管理第六章 火源管理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八章 奖 惩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第四章 装卸管理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第五章 电器管理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第六章 火源管理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第七章 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第八章 奖惩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2023-09-10 05:36:521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吗

  一、提供防火的内容:公安部规章《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十八条规定: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二、依据全文如下: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4月10日公安部令第6号发布)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长王芳   一九九0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气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2023-09-10 05:37:041

油漆仓库防火规范要求

按照液化气站的防火规范要求来做即可。
2023-09-10 05:37:331

请问仓库配置灭火器材标准有哪些?

一、灭火器配置应当按照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不过配置的数量与仓库的危险等级、仓库内消防设施等因素有关。4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与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灭火级别均为2A。以下以放置固体物质仓库举例,供参考: 1、如果属于轻危险级(如钢材仓库等),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1A,则每A保护100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100=25A。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25A/2A=12.5具,即需要配置15具。 2、如果属于中危险级(如棉织物、化纤、纸张等仓库),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2A,则每A保护75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75=33.33A。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33.33/2=16.67具,即需要配置17具。 3、如果属于严重危险级(如化学危险品仓库、60度以上白酒仓库等),单具灭火器最小灭火级别为3A,则每A保护50平方米,2500平方米仓库应配置2500/50=50A。不可以配置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因为不符合最小灭火级别3A的要求。应选3A的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需要50A//3A=17具,即需要配置17具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二、如果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自动灭火系统的三种情况的配置数量分别打9折、7折、5折。
2023-09-10 05:37:442

架空线路的下方可不可以堆放物品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有关要求,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2023-09-10 05:38:183

消防器材前多少范围不得堆放物品

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物品,范围是周围消防器材前:主要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2023-09-10 05:38:435

施工现场防火注意事项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2023-09-10 05:39:531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的落实,为此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本职务安全生产负有的责任明确如下:   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相关标准,熟悉并掌握仓库管理必需的业务知识,对仓库的安全负全部管理责任。   2、了解库存物品的型号、特性和保管与搬运知识,按照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的管理模式,对在库物品进行分类定置存放。   3、合理、有序安排货物堆放位置,保持仓库内消防及人行通道畅通。   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与一般物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包括张贴相应的化学物品安全数据清单即msds(即安全技术说明书).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发放制度,在发放前必须向领料人阐明该物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危害性以及预防措施。   5、负责仓库内部的防火工作,仓库重地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源、火种进入库区,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箱等适用与否,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报告主管。   6、严格落实防盗措施,凡有门锁的库房,人员离开时必须加锁,钥匙必须授权管理,严禁对未授权人传授钥匙。   7、物品出库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严防物品过期变质。   8、保证仓库的良好通风,定期检查仓库内的用电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反馈演练意见。在岗位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发现事不可为及时疏散,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10、事故发生后配合接受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认真详实介绍事故经过,不得谎报瞒报。   11、定期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每天巡逻仓库、储罐等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定期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搭接公司水、电、气(汽)源,必要时负责联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3、在车间及附属区域内执行公司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并监督检查供应商在厂区内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4、积极参加公司有关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总经理:   ___年___月___日   库管员:   ___年___月___日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2   为进一步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为实现全年安全无重大事故目标,加强仓库物品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现与仓库保管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   1、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仓库保管员是仓库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每日检查仓库门窗,加强防盗措施,防止仓库物资被盗。   3、注意仓库通风透气、防潮、避光及防火措施。   4、加强防火消防设施检查,确保灭火设施配置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5、熟悉消防知识及熟练掌握消防器具的使用。   6、仓库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库房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防止发生意外。   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炊具,应选用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切忌贪图便宜而选择不合格的器具。与此同时,这些器具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7、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凡出入本校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物品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查验放行。   (五)、确定本超市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定,确定各个岗位的义务消防安全监管员、消防安全防范宣传员和信息员,划分区域,明确其责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巡查员,制定制度、明确其责任。   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室钥匙原则上由该室责任人和相关实验室主任保管,教师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教师或学生需要在假期、星期日、节假日、夜间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8、所有食品、酒水饮料均上架堆放,地面存放的食品均有垫板,所有食品、酒水饮料均在保质期内,食品、酒水饮料在邻近保质期前3个月必须通知部门。   9、防“四害”设施齐全,措施安全可靠。   10、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内禁止吸烟,11、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库房。   12、仓库钥匙交安全部统一保管,专人领用。   13、不准乱接电线和其他用电设备,库房内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除湿机、抽风机除外)   14、无关人员不得在仓库内长时间逗留。   15、所有验收的食品均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16、所有库存物品做到分类存放并且有《货位卡》。   让幼儿园里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安然无恙地渡过童年的美好时光,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   二、物资管理   1、物资库设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加强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努力的中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小学生不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下学。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不并排骑车、不骑车打闹、不骑车带人。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路口上派出教师把守,引导行人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农村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实行路队制,在路上排成一队靠右边行走,派出教师分片负责,指定路队长负责安全工作。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有效,不擅离岗位,正确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2、仓库必须分类堆放并随时保持整洁卫生,进库物品按性质、特点、类别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不串味、不受损、不积压。   3、统一编号分类填写货位卡,货位卡需注明品名,规格,常备量,结存数量等。   4、严格物资进出库手续,及时做好记录工作。物资进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入库单进行严格的复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5、物资出库,必须根据有关领导签批的有效凭证准确发放物品。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6、仓库一般不接受临时代保管物品,确需存放在仓库的临时代保管物资,必须建立代保管台账,详细记录出入库情况。   7、仓库的间隔周期原则:易霉变食品、物品半个月整理一次,物资库一个月整理一次。   8、建立库存物资盘点制度,仓库保管员对自己保管的物品做到每月盘点一次。   总经理:   ___年___月___日   库管员:   ___年___月___日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3   为进一步加强仓库规范化管理,保证货品进出渠道畅通,适应销售需求,避免货品损失,确保货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运营大纲》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仓库主管岗位责任书:   一、仓库主管岗位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主持仓库工作,是仓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仓库安全工作、货品入库、整库、发货出库和保管负总责。   2、带头并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本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公司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3、带头并检查督促仓库所有员工严守岗位,尽职尽责,按规操作,杜绝违章行为发生,确保仓库人、财、物安全,保持库容库貌整洁美观,积极检查发现并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排除仓库异情、险情。   4、组织员工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善于开展员工思想工作,确保员工思想和队伍稳定。   5、督促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注意防火、防盗、防雷击、防破坏、防事故,杜绝事故的发生。   6、对仓库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检查、排除和汇报,遇有安全事故(缺少、丢失、被盗、火灾、伤亡、爆炸等)发生,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遵守规范操作   1、严格执行《运行大纲》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库位合理、存放有序、入库及时、出货畅通,货品种类清楚、盘点准确,确保货品安全。   2、货品的入库、出库、退换要真正做到日清日毕,店铺铺货、退换货(包括季末返货),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完成。杜绝积压现象发生,确保销售正常运行。   3、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货品的性质、型号、类别,组织人员建立库位管理电子图表系统。   4、严格按丽晶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主管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安排数据录入人员逐笔录入丽晶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丽晶系统中货品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特殊情况(如停电、丽晶故障等)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于系统恢复时录入丽晶系统中。   5、货品消防安全。仓库重要位置要摆放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以及其他安全防范设备,并经常检验灭火器等有关防范设备可使用情况,确保有效备用。   6、对货品的安全防范,严格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虫、防霉、防尘。   7、仓储工作人员必须增强防盗意识,加强督查防范,做好仓库货品防盗工作。如上班时检查货品是否有异常情况,下班时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等等;严禁非仓储工作人员进入仓库;严禁仓储工作人员带包进入仓库,仓储部主管或公司有关领导在特殊情况下,有权针对特殊情况进行盘查。   三、乙方若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轻者甲方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对于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甲方要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和指导,共同做好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年____月_____日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4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总经理:   ___年___月___日   库管员:   ___年___月___日   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书5   为了进一步搞好财务室、图书室、档案室、库房安全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提高防事故能力,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管理人员的要提高安全意识。按照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尽职尽责,搞好管理工作,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牢固各室门窗,财务室要购置保险柜,资金、帐目要进保险柜,不准随意在抽屉存放现金,每天留够当日所需现金,其余全部存入银行,财务室要有人值班,防止失盗。   三、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帐目、图书、档案要进柜,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四、管理员要经常查房屋、门、窗、电线,做好防火、图书、档案、财产不受破坏和损失。总务处每月要进行安全检查记录,确保安全。   五、严格履行借用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防破坏和丢失。   总经理:   ___年___月___日   库管员:   ___年___月___日 ;
2023-09-10 05:40:021

工程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限量进场。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设专用仓库派专人管理,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得超量储存。5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建立明细台帐。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施工现场中运输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0 05:40:151

有什么类的火灾危害物质的场所应当禁止带火种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023-09-10 05:40:251

丙类仓库能否存放危险化学品

耐火等级只可能是一级、二级或三级、四级我们通常所说的甲类、乙类、丙类是火灾危险等级关于你存放的物品建议你参看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面有对物品的划分丙类仓库,只能存放丙、丁、戊类物品但一般我们所指的危险化学品都是指甲乙类所以你看下你要存放的具体是什么物品吧
2023-09-10 05:40: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