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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抵免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2023-10-01 2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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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啵呲嘚

  税收抵免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税收抵免只适用于居住国(即输出国)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使用,如果居民国采用来源地税收管辖权,那么税收抵免就不适用了。居民管辖权是指:如果一个国家实行居民管辖权,那么这个国家的居民所取得的收入,不管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应在这个国家纳税。来源地管辖权的意思是:如果一个国家实行来源地管辖权,那么这个国家的居民从本国取得的收入就该在这个国家纳税,而从其他国家取得的收入在本国就不需要纳税。

2.允许纳税人抵免的税额有个限度。抵免法的计算公式为:居住国应征所得税额=居民国内、外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允许抵扣的已纳来源国税额。注意:这个公式表明居民在来源国缴纳的全部所得税额并非都能在居民国得到抵免,而是有个上限。可抵扣上限=居民在来源国的全部所得*居民国税率。因此,当来源国税率等于居民国税率时,全部已纳税款都能抵扣掉;当来源国税率大于居民国税率时,按居民国税率计算的部分可抵扣,超出部分不能抵;当来源国税率小于居民国税率时,按来源国实际缴纳部分全额抵扣,并在居民国补缴差额部分,这种方式使得来源国采取低所得税率来吸引外资策略的效果大打折扣了。同时,当来源国税率高于居民国税率时,抵免法并没有彻底消除重复征税现象,这就一定程度上给所得税率高的资本吸收国造成了降低税率的压力。

  3.税收抵免法是对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两种管辖权矛盾的一种调和。该方法将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置于优先地位,但又不彻底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国的征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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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抵免名词解释

税收抵免是指企业在缴纳税款时,可以把符合规定的某些费用或捐赠额度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减少纳税额的一种制度。税收抵免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发展公益事业、保护环境等多项方面的举措而出台的政策。在我国,税收抵免主要是指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抵免。具体来说,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支出或捐赠额度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符合规定的支出包括生产、经营等必需支出,如职工工资、折旧、利息、租金、广告宣传费等。捐赠额度主要是指企业向慈善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等进行捐赠的金额。另外,企业还可以获得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税收抵免政策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有违规行为。企业还需要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便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如何申请税收抵免?企业申请税收抵免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符合规定的支出发票、捐赠证明、捐赠协议等。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审查,并根据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如果企业符合条件,税务部门将会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抵免是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发展公益事业、保护环境等多项方面的政策。企业在享受税收抵免政策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果符合条件,企业将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负担,促进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总额扣除本法规定的各项成本、费用、捐赠等应当扣除的款项后的余额。
2023-09-10 12:02:171

税收饶让抵免名词解释

税收饶让抵免是指政府减少或免除企业或个人应缴纳的税收,以达到扶持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等目的的措施。通常情况下,税收饶让抵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或认定。税收饶让抵免是国家税收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政府通过减免或免除部分税收,以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创新、支持弱势群体等目的,帮助税务纳税人更好地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税收饶让抵免的实施一般都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产业扶持、环保节能、公益慈善、创新科技等方面的条件。同时,涉及税收饶让抵免的纳税人还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或认定后方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来说,税收饶让抵免包括免税、减税、抵免和退税等方式。其中,免税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完全免除应纳税款的缴纳。减税指政府为刺激企业投资和消费增加而减少企业和个人所应缴的税款。抵免指可将已缴的某些税款用于抵减其他税款的做法。退税即政府向已经缴纳税款的企业或个人返还一部分或全部税款。税收饶让抵免的优惠对象是哪些?税收饶让抵免的优惠对象主要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例如,对环保产业、新能源、高新技术等行业的企业可以给予减税、免税等优惠政策,而对于一些慈善公益组织和个人,则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优惠政策针对的对象也会有所不同,具体优惠对象需根据政策规定进行申请。税收饶让抵免是国家税收政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扶持弱势群体,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在享受税收饶让抵免中,纳税人需根据政策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履行对应的审批程序。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管理,确保纳税人真实符合条件后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税费减免、免征的审批或认定,纳税人应当及时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和证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应当办理审批或认定,并发出税收优惠证书或者其他减免税证明。
2023-09-10 12:02:251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抵扣、抵免以及抵减有哪些区别?

小伙伴们在工作中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应该已经不陌生了,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但是关于这两大税种的抵扣、抵免还有抵减还有些财务会计不是很清楚,工作中遇到具体事项不是很确定,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抵免以及抵减有哪些区别。增值税方面1、正常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抵扣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以及其他服务时,可以将根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额,扣减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时取得的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这个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行为,就是增值税抵扣。抵扣凭据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2、抵减税额增值税抵减是国家针对企业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以及支出的技术服务费,制定的一个专门的政策。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3、增值税抵免增值税抵免是专指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对相应的税额进行抵免。4、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9号文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时抵扣9%,领用时抵扣1%。5、加计抵减(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9号文件,自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87号文件,指出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财税〔2018〕55号规定,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应纳所得税额抵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并且应当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抵免。3、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4、加计扣除(1)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学习完今天的知识,应该对抵扣、抵免以及抵减的区别有所了解了,以后工作中遇到这类问题不要再傻傻分不清了哦。相关内容:抵扣、抵减的会计分录抵扣账务处理:借:存货/费用/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抵减账务处理(例:初次购买金税盘以及支付服务费):借:管理费用--办公费贷:银行存款①一般纳税人全额抵减增值税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办公费②小规模纳税人全额抵减增值税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管理费用--办公费
2023-09-10 12:02:361

什么是税额抵免

税额抵免指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内容可以直接以一定的数额冲抵应纳税额的行为,其实质上是国家对于纳税人施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税额抵免的行为一般应用于企业所得税的抵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或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对于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税额的,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法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023-09-10 12:02:441

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抵免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抵免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减免指国家通过出台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实现部分减征或全部免征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抵免指国家通过出台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实现的符合条件支出的部分金额用于扣除当期应纳税额的情况。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和抵免项目都属于国家为降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负所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的内容。具体的项目内容纳税人可以咨询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了解。
2023-09-10 12:04:121

应纳税额计算时,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的差异?

应纳税额计算时,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的差异? 二者是不同的概念。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如: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 *** 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企业自2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这部分是不退税的。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假如这部分退税,那么内销那部分就要交税。这样此部分不退,内销相应的部分也不交,就两相抵了。通俗地讲,是指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产生的余额,也就是说企业的留抵税额不够退。 怎么理解免税收入,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 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这部分是不退税的。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假如这部分退税,那么内销那部分就要交税。这样此部分不退,内销相应的部分也不交,就两相抵了。 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个体户,销售额14660.19,应纳税额439.81,减免税额439.81,请问分录怎么做? 1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39.8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39.81 2作减名免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439.81 贷:营业外收入43981 税法应纳税额计算题 1.若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按分配金额三方投资者各自缴纳个调税。具体: 企业所得税=6*27%=1.62万(注:07年还未调整所得税税率,现税率为25%) 三方分配=(6-1.62)/3=1.46万 各自按“利股红”缴纳个调税=1.46*20%=0.292万 2、若该企业为合伙企业,直接缴纳个调税,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 三方分配=6/3=2万 合伙企业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方各自纳个调税=20000*20%-1250=2750元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000-600-500-900-250)×5%×80=3000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4)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3)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已税摩托车零件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 (7)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外购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零件生产的摩托车;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2000*5000*10% 进项税额多了减免税额怎样处理 进项税额多了,与减免税额怎样处理没有任何关系。 减免税额,是依法减免;进项税额,可以留抵,在以后的纳税期间抵扣。 1、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2、进项税额多,可以留抵 例如: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则本月无须交纳增值税,月末也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00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关于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关税:(9000-60-50)*100%=88 900 000元 消费税:(9000-60-50+8890)*5%/(1-5%)=9 357 894.74元 增值税:(9000-60-50+8890)*17%/(1-5%)=31 816 842.11元 本应进口之日起15日内缴纳,实际迟缴5天。 故:关税滞纳金:88 900 000*5*5/10 000=222 250元 消费税滞纳金:9 357 894.74*5*5/10 000=23 394.74元 增值税滞纳金:31 816 842.11*5*5/10 000=79 542.11元 应立即向海关缴纳相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滞纳金。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023-09-10 12:04:221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有什么区别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有什么区别答: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形式.减免税额是我们直接减免的税款,比如某些所得直接是不收税的是免税的.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如: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企业自2008年1月l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减免的增值税要交所得税吗?减免的增值税只有符合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条件的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因此,减免的增值税除出口退税外,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有什么区别?文中先从减免税的三种不同形式为大家展开,减免的本质就是减少或者免去了应交的税款,而抵免却是将应当要交的税款进了全部或者部门比例的抵扣,不会的知识点内容可以结合上文询问网站答疑.
2023-09-10 12:04:451

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D,E【解析】选项A,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选项B,允许抵免额不等同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额是指抵免限额与实缴非居住国税款两者之间数额较小者;选项C,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2023-09-10 12:04:531

如何处理外国税收抵免的汇率问题和费用分摊

1、首先汇率是指一种货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比率。在外国税收抵免的过程中,需要将外币的税款转换成本币,因此需要考虑到汇率问题。2、其次以采用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或者采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中间价进行折算。3、最后纳税人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分摊,往来费用、汇兑损益。在分摊费用时,需要注意各种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分摊比例,以确保分摊的公平合理。即可完成处理外国税收抵免的汇率问题和费用分摊。
2023-09-10 12:05:011

国际税收协定和税收抵免的关系

国际税收协定和税收抵免的关系是税收关系。各国政府在自己的税法(国内法)中明确规定税收抵免的原则和政策及其具体规定之外,一般都要通过收入来源国与居住国之间进行谈判,缔结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或多边协定(国际法)。
2023-09-10 12:05:091

税收优惠政策

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其中具体为: 1、减税。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减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征税对象进行扶持、鼓励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减税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2、免税。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3、延期纳税。延期纳税也称“税负延迟缴纳”,是允许纳税人对那些合乎规定的税收,延迟缴纳或分期缴纳其应负担的税额。税收支出是指政府出于拦梁猜引导、扶持某些经济活动,刺激投资意愿或补助某些财务困难的集团而制定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其目的不在于取得收入,而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放弃一些税收。 4、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简型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所采用。 5、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是指吸引外来投资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现已为世界许多利用外资的国家所采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商将所获税后利润再投资于本合资企业或中国境内的其他合资企业,以及用来与中国的公司、企业举办新的合资企业,期限不少于五年,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再投资部分可退还40%(不包括已纳地方所得税)。外国合营者将再投资退还的税款汇出国外,不再缴纳10%的汇出所得税。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7、先征后返。先征后返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8、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指的是允许纳税人从其某种合乎奖
2023-09-10 12:05:191

税收优惠主要有哪几种形式

税收优惠的形式具体如下: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4、出口退税。是指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税款。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规定。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于财政补贴范畴,其实质也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9、加计扣除、是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的一种优惠政策。10、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1、减计收入、是指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计减应税收入。12、投资抵免、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额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13、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14、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2023-09-10 12:05:471

海南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海南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有: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封关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并实施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 5%征收企业所得税,而2025年封关之后,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的企业全部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个税方面,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封关后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 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税。3、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 现代服务业、 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的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的优惠制度: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3.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税收抵免是世界各国的一种通行做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9-10 12:05:571

抵免税额是什么意思

抵免税额是企业所得税法律概念。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抵免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的项目有以下几种: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时,产生的一些费用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需要符合规定时间以及相关的条件,可以按照每个月400元进行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1.5万元的部分,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据实扣除,限额在8万元以内;4、住房贷款利息。如果纳税人有住房贷款,那么每个月有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5、住房租金。居住不同的城市,住房租金定额扣除的金额是不同的;6、赡养老人。在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独生子女每个月可以有2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那么就需要兄弟姐妹来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2023-09-10 12:06:071

税收饶让和税收抵免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1.税收饶让:也称为“虚拟信用”和“特许信用”。 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境外居民实行减免税的部分,视为已缴纳并给予同等税收抵免待遇,不再按规定的税率予以补充。 居住国的税法。 税收优惠是与抵免方式配合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税收抵免内容的补充。 是在信贷法规定的基础上,实行某种经济政策而采取的优惠措施。 税收优惠等优惠措施的实施,通常需要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来确定。 税收优惠信贷主要有两种方式:差别优惠信贷和固定利率优惠信贷。2.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按比例或全部从应纳税额中扣除某些特定的专项费用,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通常有两种常见的税收抵免,投资抵免和外国税收抵免。 投资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在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设备购置费用。 这相当于政府对民间投资的补贴,所以投资信贷又称为“投资补贴”。 投资信贷的目的是刺激民间投资,促进资本形成,增加经济增长潜力。拓展资料:税收抵免具有以下特点:1. 税收抵免仅适用于居住国(即出口国)被具有居民管辖权的国家使用。如果居民国采用来源地税收管辖区,则税收抵免不适用。居民管辖是指如果一个国家有居民管辖,该国居民取得的所得,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应在该国征税。来源管辖是指:如果一国实行来源管辖,其居民从该国取得的所得应在该国征税,而从其他国家取得的所得不应在该国征税。2. 允许纳税人抵扣的税额有限制。抵免法的计算公式为:居住国应纳税额=居民境内外所有收入*居住国税率-允许扣除的来源国税额允许扣除的已缴来源国税=原籍国居民的所有收入*居住国税率和原籍国税率中的较小者。注:该公式表明,并非所有来源国居民缴纳的所得税都可以在居民国抵免,但有一个上限。可抵扣上限=来源国居民总收入*居民国家税率。3.因此,当来源国税率与居民国税率相等时,可以全部扣除已缴纳的税款;当来源国税率大于居住国税率时,按照居住国税率计算的部分可以抵扣,超出部分不能抵扣;当来源国税率低于常住国税率时,按来源国实际缴纳部分全额扣除,差额在常住国缴纳。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来源国采取低所得税率吸引外资的策略的效果。同时,当来源国税率高于居民国税率时,抵免法并没有完全消除双重征税现象,给高所得税率的资本吸收国造成减税压力。率到一定程度。4.税收抵免法是对原产地税收管辖与居民税收管辖矛盾的调和。这种方式优先考虑来源地税收管辖,但并未完全放弃居民税收管辖国的税收权利。
2023-09-10 12:06:171

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

法律分析: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方法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直接抵免,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所得税。间接抵免,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适用范围为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财税〔2009〕125号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2023-09-10 12:06:281

税收扣除和税收抵免有什么区别

说白了就是,税收扣除减少的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而税收抵免减少的是你应纳税额,别看就一个字的差别,那可差别很大了
2023-09-10 12:06:513

免抵税额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023-09-10 12:06:591

抵免限额计算公式

一、正面回答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二、分析抵免限额是指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免限额是居住国国籍国政府从维护本国的税收权益出发,对本国居民公民已向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税额,允许在国内进行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这个限额,就是跨国纳税人来源于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按照居住国国籍国政府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三、抵免限额的合理性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即纳税人就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超过抵扣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作为税额扣除。此项末得到扣除的税额,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税额扣除不超过限额的余额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为我国上述税法条款的立法意图是鼓励我国纳税人走出国门赴海外投资,拓宽经营领域。
2023-09-10 12:07:091

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09-10 12:07:301

国际双重征税的免除方法

法律主观:跨国从事经济、贸易、服务的法人和自然人,由于其经济活动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约束,因而很有可能负有双重 纳税 义务,即不仅要向其母国纳税,而且还要向其收入来源国政府纳税。双重课税必然使跨国纳税人或有关各国政府的经济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鉴于这种情况,各国纷纷采取避免对跨国纳税人的双重征税的措施。在实施和推广避免国际重复课税的方法,克服和消除跨国纳税人受双重课税影响的同时,也为跨国纳税人躲避跨 国税 收创造了条件。就一般情况而言,凡是用于避免国际双重课税的方法,都可以用来回避跨国纳税义务,这就从客观上为跨国纳税人实现其避税愿望提供了方便。 为了使人们学会并利用这些国际上常用方法,达到有效地躲避跨国纳税义务的目的,必须先了解国际上避免双重课税方法本身。 1.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举例 ①豁免法。 豁免法又称免税法,即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取得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它是以承认非居住国(外国籍国)地域管辖权的独占为前提的。 豁免法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全部豁免”,即一国政府在向本国纳税人征税时,将其被免税的国外所得从其总所得中扣除,但对其国内所得和某些不能豁免的国外所得征税。另一种是“累进豁免”,即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对居民国外的所得不予征税,但它在决定对居民的国内所得征税所适用税率时,有权将居民的国外所得加以综合考虑。 例如:一居民取得了收入共20000元,其中在居住国所得为16000元,在国外来源国所得4000元;居住国实行累进税率,按规定所得20000元的税率为40%,16000元为30%;来源国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为20%。 如果居住国与来源国之间没有签定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协定,那么纳税额将是8800元(20000×40%+4000×20%)。 如果采用豁免法时,纳税情况如下: 第一,全部豁免时,居住国对国外的4000元所得不予考虑,对国内的16000元所得按30%征税。 即:居住国税收16000×30%=4800(元) 来源国税收4000×20%=800(元) 居民纳税总额5600(元) 居住国放弃税收8000-4800=3200(元) 第二,累进豁免时,居住国将国外的4000元所得与国内的16000元所得合计为20000元,找出其适用税率为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16000元,求得该居民应在国内缴纳的税款。即: 居住国税收16000×40%=6400(元) 来源国税收4000×20%=800(元) 居民纳税总额7200(元) 居住国放弃税收8000-6400=1600(元) 从上述实例看,“全部豁免”是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完全放弃管辖权,而“累进豁免”则是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有保留地放弃管辖权。但无论如何,只要该居民的海外的收入就会有更多的机会躲避国内纳税义务,甚至全部豁免额都归纳税者本人。 ②抵免法。 抵免法是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和国外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居住国允许居民将在国外向外国政府已纳的税额,在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予以扣除。抵免法又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和总 公司 与分公司同是一个法人时的税收抵免。假设居住国的一家总公司在外国的分公司与居住国的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国外的分公司与居住国的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单位。其分公司向外国政府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必须视同总公司直接缴纳。居住国允许总公司将分公司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总税额中扣除,这种直接扣除方法,称之为直接抵免。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这两个具有各自独立地位的法人之间的抵免。假设居住国一家母公司在国外设立了一家分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该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其子公司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不能视为母公司直接缴纳的税收。所以,居住国按规定可以给予间接抵免,即母公司在向本国政府缴纳所得税时,可以将它从其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股息中所含有的已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份额还原出来,在本国缴纳税额中予以扣除。 第一,直接抵免,又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所谓全额抵免,就是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将居民的国内和国外所得汇总计算,允许居民将向外国政府缴纳的税额在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予以全部扣除。所谓限额抵免,也称普通抵免,就是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将居民的国内和国外所得汇总计算,允许居民将其向外国政府缴纳的税额,在本国应纳的税额内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国外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如:一居民取得总收入为20000元,其中居住国所得为16000元,在国外来源国所得为4000元;居住国家的税率为30%;来源国家的税率为20%(低于居住国税率),或者为40%(高于居住国税率)。如果在国际重复征税的情况下,该居民税收负担应是6800元(2000+30%+4000+20%),或者是7600元(2000×30%+4000×40%). 当采用全额抵免时,居住国允许居民将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在本国税额中予以全部抵免。 居住国实行全额抵免,不管来源国税率高低,均放弃对纳税人国外收入的征税权利。 当普通(限额)抵免时,居住国允许居民抵免的税额最高不得超过外国所得额乘以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由上述可知,当外国税率高于本国税率时,采用限额抵免,居民在国外缴纳的税额,就会有一部分不能抵免。如本例当外国税率为40%,居民在国外已交纳款1600元,但本国政府的抵免限额为1200元,有400元超出限额,不准抵免。这就是说,限额抵免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起了缓和重复课税的作用。对跨国避税者来说,掌握直接抵免的具体作法有助于测度其可躲避国内税责的程度。 第二,间接抵免。 间接抵免就是国家在征税时,允许母公司将从外国子公司取得的毛股息收入已纳的外国 企业所得税 ,从应向本国政府缴纳的公司所得税额中予以扣除。 间接抵免额=母公司从其外国子公司取得毛股息/(1-外国公司的得税率)×外国公司所得税率 例:一个美国公司在国内无所得,但从国外子公司获得股息收入10000美元,扣除向外国政府缴纳的预提税1500美元后净股息收入为8500美元。该公司希望保留这笔股息收入,要向美国政府缴纳税率为50%的所得税款。若外国子公司所得税率为40%,在只有直接抵免的情况下,其结果如下: 外国来源所得10000美元 在美国的纳税义务5000(10000×50%) 减外国税收直接抵免1500 应付美国税款3500(5000-1500) 在有间接抵免的情况下,其结果如下: 外国股息所得按外国税率还原: 10000÷(1-40%)=16600(美元) 在美国应纳税额:8300(16600×50%) 间接抵免额:6640(16600×40%) 应付美国税款160(8300-6640-1500) 可见,在仅有直接抵免的情况下,该美国公司要向本国政府缴纳3500美元税款,而在间接抵免情况下,该公司只须向本国政府缴纳160美元的税款。这对跨国纳税人来说,间接抵免和避税效果已基本地趋于一致,对跨国纳税人有较大的吸引力。 当然,实行间接抵免并非是无条件的,许多国家在实行该法时往往要附带一些条件,如:要求本公司至少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着被投资的外国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份;被投资的外国子公司,必须是从事积极性经营活动的企业。所谓积极性的经营活动,是指从事制造业、商业、饮食业、建筑业等经营活动。如果投资于从事消极性经营活动(如单纯从事证券交易)的企业,则不能享受间接抵免的待遇;要求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相当于本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上述条件外,有些国家还规定,只有来自于与本国签定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的股息,才能予以间接抵免。这些条件对跨国纳税人来说并不算苛刻,在正常条件下还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税收饶让下的抵免计算: 税收饶让的适用范围通常涉及对预提税的优惠减免和营业所得税的优惠减免。在税收饶让条件下进行抵免计算,关键是确定已缴外国税额时,应包括实际缴纳的税额和视同为已缴纳的减免税额两部分。 税收饶让条件下的直接抵免: 例如,甲国某公司年获所得20万元,甲国税率为40%,该公司在乙国的分公司同年获所得10万元,乙国税率为30%,享受减半征收的 税收优惠 ,向己国缴纳所得税额1.5万元。当甲国允许对乙国的税收惠给予税收饶让时,抵免限额为4万元(10万元×40%),允许抵免的税额3万元(实缴乙国税额1.5万元+视同乙缴乙国的减免税额1.5万元),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对该公司征税9万元[(20万元+10万元)×40%-3万元]。本例说明,乙国给予分公司的税收减免额1.5万元和实际征收的1.5万元,都在甲国得到了减免。如果没有税收饶让,该公司应对甲、乙两国共缴纳税款12万元,由于税收饶让,该公司只缴纳了10.5万元,乙国减免税优惠1.5万元落实到了该公司。 税收饶让条件下的间接抵免: 例如,甲国的某公司年获所得20万元,又收到乙国的子公司的股息3.5万元,甲国税率为40%,子公司同年获得10万元,乙国税率为30%,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首先计算应由母公司承担的子公司已缴所得税额1.5万元[(实缴税额1.5万元+视同乙缴的减免税额1.5万元×股息3.5万元/子公司税后所得7万元]。 应并入母公司所得额的子公司所得额5万元[3.5万元/(1-30%],抵免限额为2万元(5万元×40%) 其次确定允许抵免的税额1.5万元(抵免限额2万元大于应由母公司承担的子公司已纳税额1.5万元) 最后计算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应对母公司征收的税额8.5万元[(2万元+5万元)×40%-1.5万元]。本例说明,在税收饶让条件下,甲国对母公司间接抵免的子公司已纳乙国税额1.5万元中,包括了视同为已纳税款的减免税额,使甲国对母公司征收的税额8.5万元,比不实行税收饶让少征收了0.75万元(1.5万元×3.5万元/7万元),这使己国的税收优惠落到了纳税人身上。
2023-09-10 12:07:381

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是什么意思?

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这种情况也表示,公民在正常购买东西的时候,为国家的税收做贡献。这种情况一般是,公民正常的购买商品,之后的税收等问题,由商家来解决。所以公民发票上的税额是公民交税情况良好的一个体现。建议公民在购买东西的时候,能够以平常心来对待发票上的税额。一、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后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额。对于有境外收入的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允许的往年亏损)×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公式中的减免税和抵免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税收优惠规定减免税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二、消费税定价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定量定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自产产品:组成应税价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进口:组成计税价值=(关税价值)÷(1-消费税税率)。营业税: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可扣除项目金额。综上所述,买东西交税一般发生在公民大量消费的时候。这样做有利于国家的税收,而国家的税收主要用于公民生活物资的筹备、城乡道路的维护、城乡居民的养老等。因此,大家每个人都应该为增加国家的税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3-09-10 12:07:541

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哪个对居住国税收收入最有利

免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各有长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1.在防止国际重复征税方面免税法、扣除法和抵免法都能在不同程度上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抵免法和免税法能较为彻底地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扣除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数额,不能超过该纳税人已纳的外国税额乘以本国税法适用的最高税率得出的数额。例如,某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是50%,那么,纳税人每缴纳1元的外国税额,最多只能消除0.5元的重复征税。2.在防止国际逃、避税方面免税法由于对国外收入的全部或部分不征税,这在客观上有可能促使国内资金与资产向国外转移,从而逃避国内税收。抵免法和扣除法对国内、外收入同等征税,因而,不会造成国内资金与资产的外移。3.在承认和行使税收管辖权方面免税法承认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居住国完全放弃了对来自国外所得的征税权利。抵免法既承认收入来源国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又充分行使了居民税收管辖权,维护了双方的税收利益。扣除法没有完全承认来源国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而只是承认了一部分。4.在遵循税收公平负担原则方面免税法由于对国外收入全部或部分不征税,因而对只有国内收入的纳税人来说,其税收负担必然要高于在国外投资的纳税人,造成税收负担不公平。抵免法完全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因为通过抵免,国外收入与国内收入的税负相同,因此不会影响国际间资金、商品和技术的自由流动。5.在税收征管方面免税法的突出优点是便于征管,居住国无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居民纳税人在国外的实际收支和纳税情况,这就大大方便和简化了税务当局的稽征管理工作,同时也简化了纳税人的申报手续。扣除法和抵免法同免税法相比,在征管手续上较为复杂。可以在其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中直接抵免。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由于资金所有权是同一的,经营决策和利润分配也是同一的,表明它们属于同一经济实体。(二)税种的适用范围直接抵免法主要适用于所得税和预提税。预提税不是一个独立税种,它是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一种征收形式。是收入来源国对本国纳税人支付给国外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替居住国的跨国纳税人缴纳所得税的方式。预提税在形式上是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缴的,但实际上是由居住国的跨国纳税人负担的。因此,可以视为是跨国纳税人直接缴纳给来源国政府的所得税。因此,直接抵免法也适用于预提税的扣除。
2023-09-10 12:08:04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仅供参考1、公司进口需要的自用设备与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与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跟进口环节的增值税;2、国家级新产品,在本市第一家生产的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以及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三年期限内,对产品部分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的部分返还50%;省市级的新产品,与第一家生产的实用新型的专利产品并且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两年期限之内,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返还50%部分分成;3、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八年内返还50%的增值税部分地方分成;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5、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项目的增值税部分,可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的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三年内返还50%;6、电路制造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的设备以及仪器,属于进口自用的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7、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计算机软件,三年内返还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税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下面小编就来盘点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吧!  企业所得税  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国务院批准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31个)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小贴士  ★抵免类型包括直接抵免、间接抵免和饶让抵免。  直接抵免: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直接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间接抵免: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抵免限额内抵免。  税收饶让: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尚未单方面规定税收饶让抵免,但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有税收饶让抵免安排。居民企业从与我国政府订立税收协议(或安排)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议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用于办理税收抵免。  ★抵免限额的计算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分国(地区)计算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公式: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特别纳税调整  特别纳税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及其他避税情形而进行的税收调整。企业与境外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的原则进行时,将面临被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的风险。
2023-09-10 12:08:272

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的区别和联系

税收饶让是税收抵免的附加.税收抵免是纳税人在国外已纳过的税款允许在国内抵减.税收饶让是指在允许税收抵免的基础上,对在国外享受的优惠政策而少缴的税款也允许在国内进行抵减 .
2023-09-10 12:08:502

税收筹划常见方法

纳税人筹划法: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为某类纳税人。税基筹划法:通过控制税基实现时间节税,或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还可以将税基最小化合法降低税基总额税率筹划法:通过比例税率筹划法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通过累进税率筹划防止税率攀升,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注意累进税制对税负的影响。税收优惠筹划法: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比如创业园区核定征收率很低,比如疫情后国家颁布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会计政策筹划法:通过分摊筹划和估计筹划,减少企业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法: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递延纳税筹划法:推迟确认收入或提前支付费用规避平台筹划法:如利用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等进行筹划
2023-09-10 12:09:023

企业所得税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是指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抵免限额是居住国(国籍国)政府从维护本国的税收权益出发,对本国居民(公民)已向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税额,允许在国内进行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这个限额,就是跨国纳税人来源于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按照居住国(国籍国)政府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限额,按计算是否分国,分为综合限额和分国限额两种; 按计算是否分项,分为分项限额和不分项限额两种。在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实行累进税率的条件下,抵免限额的计算又有不合并累进抵免与合并累进抵免之别。抵免限额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2023-09-10 12:09:321

跪求!! tax credit 的意思!!

tax credit:税收抵免;课税津贴;贷方税额英英释义:n. a direct reduction in tax liability (not dependent on the taxpayer"s tax bracket)专业释义:一、经济学:税收抵免、税收优惠、税额减免二、法学:税收抵免、税收债权、税收优惠、税收信用三、管理学:税收抵免例句:The president proposed tax credits for buying environmentally-friendly cars.总统提议对环保型汽车的购买者给予一定额度的免税。扩展资料短语Tax sparing credit [税收] 税收饶让抵免 ; [税收] 免税信贷 ; 税收饶让 ; 扣抵tax x credit 税收抵免tax sparring credit 税收饶让tax payment credit 纳税信用international tax sparing credit 税收饶让抵免tax spring credit 税收饶让抵免tax-credit system 税收抵免制tax loss credit 税损贷项tax collecting credit 征税信用calculate tax on credit memos 对贷项通知单计税
2023-09-10 12:09:421

什么是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包含项目(1)投资抵免因其性质类似于政府对私人投资的一种补助,故亦称之为投资津贴。其大概含义是指,政府规定凡对可折旧性资产投资者,其可由当年应付公司所得税税额中,扣除相当于新投资设备某一比率的税额,以减轻其税负,借以促进资本形成并增强经济增长的潜力。通常,投资抵免是鼓励投资以刺激经济复苏的短期税收措施。(2)国外税收抵免,常见于国际税收业务中,即纳税人在居住国汇总计算国外的收入所得税时,准予扣除其在过的已纳税款。国外税收抵免与投资抵免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公平;后者是为了刺激投资,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与发展,它恰恰是通过造成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平等来实现的。
2023-09-10 12:10:063

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计算

1、扣除法是消除国际间双重征税的方法之一。其计算公式为:居住国政府应征所得税额=(居民的国内国外所得-已纳外国所得税额)*适用税率采用扣除法,居民纳税人在国外所缴的所得税额只允许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而不是应纳所得税额扣除,即其国外所得额扣除其税额后的税后收益仍须并入国内所得中一并征税,因此,其国外所得的总税负重于国内所得的税负,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缓解国际重复征税。2、免税法亦称“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于征税。3、抵免法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之一。指居住国 (国籍国) 政府准许本国居民(公民) 以向非居住国 (非国籍国) 政府已纳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抵冲其应向本国政府汇总缴纳的税额的一种方法。抵免法按适用对象不同,可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在非居住国直接缴纳的所得税款,允许冲抵其应缴本国政府的所得税款。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汇总利润的税收抵免。间接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直接的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母公司来自外国子公司股息的相应利润所缴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允许在应缴本国政府所得税内进行抵免。应答时间:2022-01-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2023-09-10 12:10:171

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是否可以抵免?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2、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纳税人境外已缴税款的抵扣,一般采用分国不分项抵扣境外已缴税款的方法。  《中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税收协定》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规定:  一、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收款人是该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  (一)第三款第(一)项所述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百分之十;  (二)第三款第(二)项所述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三、本条“特许权使用费”一语是指对以下作为报酬取得的款项:  (一)使用或有权使用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科学著作的版权,或者使用、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  (二)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条款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七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第八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财税[2009]125号: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三、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中国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一)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二)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应按有关合同约定应付交易对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三)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比照上述第(二)项的规定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  (五)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四、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但不包括:  (一)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二)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三)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四)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五)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六)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财税〔2011〕47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  一、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二、上述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免税、超过500万部份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09-10 12:10:522

税收优惠减免计入什么科目

税收优惠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如下:税收优惠政策:1,增值税:财政扶持:85%。(地方留存);2,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85%(地方留存);3,税收奖励扶持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税收奖励扶持次月奖励到账;4,总部经济注册式招商,不用实地入驻当地,只需注册在当地,就可申请当地的财政扶持政策;5,全国各地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常见形式:1、免税,免税是指国家出于照顾或奖励的目的,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者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给予纳税人完全免征的优惠政策;2、减税,减税是国家出于照顾或者奖励目的,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者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优惠政策。减税可以是国家对特定纳税人的税收照顾措施;3、税率差异。税率差异是指对性质相同或者相似的税种适用不同的税率。主要是出于财政、经济政策的原因。而税率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客观情况,一个国家的税率差异往往是为了鼓励某种经济、某类型的企业、某行业或者某地区的存在和发展;4、税收抵扣。税收扣除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下一代税收扣除是指从计税金额中减去一部分以求出应纳税额,比如“企业的应纳税额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广义的扣除还包括“从应计税额中减去一部分,即“税额扣除”和“税额抵扣”“税收抵免”;5、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是指从应纳税额。综上所述,直接减免税收,月末从应交税费转入营业外收入,先征后返税收优惠,待收到退回税款后,计入营业外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减免和税款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申请纳税优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09-10 12:11:201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有个税收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补充文件延迟到2025年底,且可往前追溯。说白话就是:公司内有贫困人口就业的,以社保为依据享受税款抵扣650元/人/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是重大利好,相对贫困人口较多)。目前看下来支付宝跑政通可协助企业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支付宝首页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里面点击-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及流程方法可以去跑政通了解详情。望百度采纳
2023-09-10 12:11:322

税收优惠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税收返还 税收抵扣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等等从税收返还、税收抵扣、和不同性质公司类型税率不同为例 可以百度龙观集团官网 。他们在宿迁 南城 宁波 南阳 常德等地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了若干产业园,提供优惠的入住政策与合法合规的税收优惠政策。再以宁波电商服务产业园为例 政府面向基地小微企业采取超低税率及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支持:①个独公司:可办理核定征收,所得税从 20%-45%直降为 1%-2%,可开普票/专票, 为企业节省逾 95%税负;②个体户:核定征收所得税 0.3%-1.1%不等。
2023-09-10 12:11:444

山东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渣茄速折旧、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其中具体为: 1、减税。是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减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征税对象进行扶持、鼓励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减税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2、免税。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3、延期纳税。延期纳税也称“税负延迟缴纳”,是允许纳税人对那些合乎规定的税收,延迟缴纳或分期缴纳其应负担的税额。税收支出是指政府出于拦梁猜引导、扶持某些经济活动,刺激投资意愿或补助某些财务困难的集团而制定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其目的不在于取得收入,而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放弃一些税收。 4、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简型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所采用。 5、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是指吸引外来投资的一项税收优惠措施。现已为世界许多利用外资的国家所采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商将所获税后利润再投资于本合资企业或中国境内的其他合资企业,以及用来与中国的公司、企业举办新的合资企业,期限不少于五年,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再投资部分可退还40%(不包括已纳地方所得税)。外国合营者将再投资退还的税款汇出国外,不再缴纳10%的汇出所得税。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7、先征后返。先征后返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8、税收抵免。税收抵免指的是允许纳税人从其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最主要的税收抵免有两种形式:投资抵免(投资津贴)和国外税收抵免。9、加计扣除。是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10 12:11:581

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有什么区别?

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对于这种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的数额,税务当局也能允许也可能不允许超过应纳税额。根据应纳税额中扣除的数额是否允许超过应纳税额,税收抵免划分为"有剩余的抵免",即扣除数额不超过应纳税额和"没有剩余的抵免",即没有抵尽的抵免额返还给纳税人两类。在西方国家,税收抵免的主要有两种:即投资抵免,又称投资津贴和国外税收抵免。税收减免是指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要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对应征税款依法减少征收为减税;对应征税款全部免除纳税义务为免税。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给予部分减少或全部免除。税收优惠的重要形式之一。两者的区别如下:1、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具体办法是,先按纳税来自国内外全部所得或财产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分,其余额即为实际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税收抵免一般多采取限额抵免办法,即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2、税收减免是指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要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对应征税款依法减少征收为减税;对应征税款全部免除纳税义务为免税。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给予部分减少或全部免除。3、两者没有什么联系。税收抵免是不要重复交税,而税收减免是少交税。编辑推荐>>2018初级会计金牌vip班 全网最高性价比 96%通过率!编辑推荐>>2018初级会计金牌vip班 全网最高性价比 96%通过率!
2023-09-10 12:12:291

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

法律分析: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方法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直接抵免,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所得税。间接抵免,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适用范围为居民企业从其符合财税〔2009〕125号规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一)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和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称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二)分国(地区)别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三)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企业不能准确计算上述项目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在相应国家(地区)缴纳的税收均不得在该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抵免。
2023-09-10 12:12:391

常见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形式?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它是对某些纳税人进行扶持或照顾,以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x0dx0ax0dx0a  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x0dx0ax0dx0a  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x0dx0ax0dx0a  4.出口退税。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x0dx0ax0dx0a  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x0dx0ax0dx0a  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目前,中国采取即征即退政策仅限于缴纳增值税的个别纳税人。x0dx0ax0dx0a  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退税范畴,其实质也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目前,中国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主要适用于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x0dx0ax0dx0a  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税收抵免是世界各国的一种通行做法。x0dx0ax0dx0a  9.投资抵免。即政府对纳税人在境内的鼓励性投资项目允许按投资额的多少抵免部分或全部应纳所得税额。实行投资抵免是政府鼓励企业投资,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政策措施,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实施投资抵免政策。x0dx0ax0dx0a  10.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征点。比如,我国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个人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个人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1500元~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元~200元。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采取的税收优惠。x0dx0ax0dx0a  11.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x0dx0ax0dx0a  12.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x0dx0a 13.加计扣除。如对支付残疾人税前加扣、研发费用加扣等。
2023-09-10 12:12:491

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有个税收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补充文件延迟到2025年底,且可往前追溯。说白话就是:公司内有贫困人口就业的,以社保为依据享受税款抵扣650元/人/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是重大利好,相对贫困人口较多)。目前看下来支付宝跑政通可协助企业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支付宝首页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里面点击-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及流程方法可以去跑政通了解详情。
2023-09-10 12:13:002

买东西发票是怎么交税的啊!

你在购买东西时,销售方给你开具了发票,销售方向你收取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增值税税额,所以你无需再缴纳税款。
2023-09-10 12:13:082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

法律主观:跨国从事经济、贸易、服务的法人和自然人,由于其经济活动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管辖权的约束,因而很有可能负有双重 纳税 义务,即不仅要向其母国纳税,而且还要向其收入来源国政府纳税。双重课税必然使跨国纳税人或有关各国政府的经济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鉴于这种情况,各国纷纷采取避免对跨国纳税人的双重征税的措施。在实施和推广避免国际重复课税的方法,克服和消除跨国纳税人受双重课税影响的同时,也为跨国纳税人躲避跨 国税 收创造了条件。就一般情况而言,凡是用于避免国际双重课税的方法,都可以用来回避跨国纳税义务,这就从客观上为跨国纳税人实现其避税愿望提供了方便。 为了使人们学会并利用这些国际上常用方法,达到有效地躲避跨国纳税义务的目的,必须先了解国际上避免双重课税方法本身。 1.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举例 ①豁免法。 豁免法又称免税法,即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取得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它是以承认非居住国(外国籍国)地域管辖权的独占为前提的。 豁免法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全部豁免”,即一国政府在向本国纳税人征税时,将其被免税的国外所得从其总所得中扣除,但对其国内所得和某些不能豁免的国外所得征税。另一种是“累进豁免”,即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对居民国外的所得不予征税,但它在决定对居民的国内所得征税所适用税率时,有权将居民的国外所得加以综合考虑。 例如:一居民取得了收入共20000元,其中在居住国所得为16000元,在国外来源国所得4000元;居住国实行累进税率,按规定所得20000元的税率为40%,16000元为30%;来源国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为20%。 如果居住国与来源国之间没有签定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协定,那么纳税额将是8800元(20000×40%+4000×20%)。 如果采用豁免法时,纳税情况如下: 第一,全部豁免时,居住国对国外的4000元所得不予考虑,对国内的16000元所得按30%征税。 即:居住国税收16000×30%=4800(元) 来源国税收4000×20%=800(元) 居民纳税总额5600(元) 居住国放弃税收8000-4800=3200(元) 第二,累进豁免时,居住国将国外的4000元所得与国内的16000元所得合计为20000元,找出其适用税率为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16000元,求得该居民应在国内缴纳的税款。即: 居住国税收16000×40%=6400(元) 来源国税收4000×20%=800(元) 居民纳税总额7200(元) 居住国放弃税收8000-6400=1600(元) 从上述实例看,“全部豁免”是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完全放弃管辖权,而“累进豁免”则是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有保留地放弃管辖权。但无论如何,只要该居民的海外的收入就会有更多的机会躲避国内纳税义务,甚至全部豁免额都归纳税者本人。 ②抵免法。 抵免法是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和国外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居住国允许居民将在国外向外国政府已纳的税额,在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予以扣除。抵免法又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和总 公司 与分公司同是一个法人时的税收抵免。假设居住国的一家总公司在外国的分公司与居住国的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国外的分公司与居住国的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单位。其分公司向外国政府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必须视同总公司直接缴纳。居住国允许总公司将分公司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总税额中扣除,这种直接扣除方法,称之为直接抵免。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这两个具有各自独立地位的法人之间的抵免。假设居住国一家母公司在国外设立了一家分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该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其子公司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不能视为母公司直接缴纳的税收。所以,居住国按规定可以给予间接抵免,即母公司在向本国政府缴纳所得税时,可以将它从其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股息中所含有的已向外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份额还原出来,在本国缴纳税额中予以扣除。 第一,直接抵免,又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所谓全额抵免,就是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将居民的国内和国外所得汇总计算,允许居民将向外国政府缴纳的税额在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予以全部扣除。所谓限额抵免,也称普通抵免,就是行使居民居住管辖权的国家,将居民的国内和国外所得汇总计算,允许居民将其向外国政府缴纳的税额,在本国应纳的税额内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国外所得额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例如:一居民取得总收入为20000元,其中居住国所得为16000元,在国外来源国所得为4000元;居住国家的税率为30%;来源国家的税率为20%(低于居住国税率),或者为40%(高于居住国税率)。如果在国际重复征税的情况下,该居民税收负担应是6800元(2000+30%+4000+20%),或者是7600元(2000×30%+4000×40%). 当采用全额抵免时,居住国允许居民将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在本国税额中予以全部抵免。 居住国实行全额抵免,不管来源国税率高低,均放弃对纳税人国外收入的征税权利。 当普通(限额)抵免时,居住国允许居民抵免的税额最高不得超过外国所得额乘以本国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由上述可知,当外国税率高于本国税率时,采用限额抵免,居民在国外缴纳的税额,就会有一部分不能抵免。如本例当外国税率为40%,居民在国外已交纳款1600元,但本国政府的抵免限额为1200元,有400元超出限额,不准抵免。这就是说,限额抵免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起了缓和重复课税的作用。对跨国避税者来说,掌握直接抵免的具体作法有助于测度其可躲避国内税责的程度。 第二,间接抵免。 间接抵免就是国家在征税时,允许母公司将从外国子公司取得的毛股息收入已纳的外国 企业所得税 ,从应向本国政府缴纳的公司所得税额中予以扣除。 间接抵免额=母公司从其外国子公司取得毛股息/(1-外国公司的得税率)×外国公司所得税率 例:一个美国公司在国内无所得,但从国外子公司获得股息收入10000美元,扣除向外国政府缴纳的预提税1500美元后净股息收入为8500美元。该公司希望保留这笔股息收入,要向美国政府缴纳税率为50%的所得税款。若外国子公司所得税率为40%,在只有直接抵免的情况下,其结果如下: 外国来源所得10000美元 在美国的纳税义务5000(10000×50%) 减外国税收直接抵免1500 应付美国税款3500(5000-1500) 在有间接抵免的情况下,其结果如下: 外国股息所得按外国税率还原: 10000÷(1-40%)=16600(美元) 在美国应纳税额:8300(16600×50%) 间接抵免额:6640(16600×40%) 应付美国税款160(8300-6640-1500) 可见,在仅有直接抵免的情况下,该美国公司要向本国政府缴纳3500美元税款,而在间接抵免情况下,该公司只须向本国政府缴纳160美元的税款。这对跨国纳税人来说,间接抵免和避税效果已基本地趋于一致,对跨国纳税人有较大的吸引力。 当然,实行间接抵免并非是无条件的,许多国家在实行该法时往往要附带一些条件,如:要求本公司至少直接或间接地控制着被投资的外国公司的一定比例的股份;被投资的外国子公司,必须是从事积极性经营活动的企业。所谓积极性的经营活动,是指从事制造业、商业、饮食业、建筑业等经营活动。如果投资于从事消极性经营活动(如单纯从事证券交易)的企业,则不能享受间接抵免的待遇;要求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相当于本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上述条件外,有些国家还规定,只有来自于与本国签定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的股息,才能予以间接抵免。这些条件对跨国纳税人来说并不算苛刻,在正常条件下还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税收饶让下的抵免计算: 税收饶让的适用范围通常涉及对预提税的优惠减免和营业所得税的优惠减免。在税收饶让条件下进行抵免计算,关键是确定已缴外国税额时,应包括实际缴纳的税额和视同为已缴纳的减免税额两部分。 税收饶让条件下的直接抵免: 例如,甲国某公司年获所得20万元,甲国税率为40%,该公司在乙国的分公司同年获所得10万元,乙国税率为30%,享受减半征收的 税收优惠 ,向己国缴纳所得税额1.5万元。当甲国允许对乙国的税收惠给予税收饶让时,抵免限额为4万元(10万元×40%),允许抵免的税额3万元(实缴乙国税额1.5万元+视同乙缴乙国的减免税额1.5万元),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对该公司征税9万元[(20万元+10万元)×40%-3万元]。本例说明,乙国给予分公司的税收减免额1.5万元和实际征收的1.5万元,都在甲国得到了减免。如果没有税收饶让,该公司应对甲、乙两国共缴纳税款12万元,由于税收饶让,该公司只缴纳了10.5万元,乙国减免税优惠1.5万元落实到了该公司。 税收饶让条件下的间接抵免: 例如,甲国的某公司年获所得20万元,又收到乙国的子公司的股息3.5万元,甲国税率为40%,子公司同年获得10万元,乙国税率为30%,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首先计算应由母公司承担的子公司已缴所得税额1.5万元[(实缴税额1.5万元+视同乙缴的减免税额1.5万元×股息3.5万元/子公司税后所得7万元]。 应并入母公司所得额的子公司所得额5万元[3.5万元/(1-30%],抵免限额为2万元(5万元×40%) 其次确定允许抵免的税额1.5万元(抵免限额2万元大于应由母公司承担的子公司已纳税额1.5万元) 最后计算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应对母公司征收的税额8.5万元[(2万元+5万元)×40%-1.5万元]。本例说明,在税收饶让条件下,甲国对母公司间接抵免的子公司已纳乙国税额1.5万元中,包括了视同为已纳税款的减免税额,使甲国对母公司征收的税额8.5万元,比不实行税收饶让少征收了0.75万元(1.5万元×3.5万元/7万元),这使己国的税收优惠落到了纳税人身上。
2023-09-10 12:13:161

税收抵免 与 税收减免 的区别?

抵免是当期应缴税款与应免税款进行相抵,抵免的税款可以不用缴纳了;减免是指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应缴税款直接免收或对已缴纳税款进行退还。
2023-09-10 12:13:422

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有个税收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补充文件延迟到2025年底,且可往前追溯。说白话就是:公司内有贫困人口就业的,以社保为依据享受税款抵扣650元/人/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是重大利好,相对贫困人口较多)。目前看下来支付宝跑政通可协助企业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支付宝首页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里面点击-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及流程方法可以去跑政通了解详情。望百度采纳
2023-09-10 12:13:532

税收优惠有哪些

法律分析: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3-09-10 12:14:101

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什么?

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这种情况也表示,公民在正常购买东西的时候,为国家的税收做贡献。这种情况一般是,公民正常的购买商品,之后的税收等问题,由商家来解决。所以公民发票上的税额是公民交税情况良好的一个体现。建议公民在购买东西的时候,能够以平常心来对待发票上的税额。一、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后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额。对于有境外收入的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允许的往年亏损)×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公式中的减免税和抵免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税收优惠规定减免税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二、消费税定价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定量定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自产产品:组成应税价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进口:组成计税价值=(关税价值)÷(1-消费税税率)。营业税: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可扣除项目金额。综上所述,买东西交税一般发生在公民大量消费的时候。这样做有利于国家的税收,而国家的税收主要用于公民生活物资的筹备、城乡道路的维护、城乡居民的养老等。因此,大家每个人都应该为增加国家的税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3-09-10 12:14:181

税收优惠的三种类型

税收优惠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税基式优惠。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法来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常见的具体方式有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2、税率式优惠。对某些情形制定低于正常水平的税率;3、税额式优惠。在税基和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直接降低应纳税额的优惠方式。税额式优惠的主要方式有规定减征比例、退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形式包括:1、税基式减免优惠政策,是指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进行的减免税优惠,即针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2、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减免税;3、税额减免是指直接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税负;4、复合式减免是指以上3种减免政策2种(含)以上混合而出台的减免税政策。综上所述,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2023-09-10 12:14:361

为什么买东西的发票上要交那么多税啊?

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这种情况也表示,公民在正常购买东西的时候,为国家的税收做贡献。这种情况一般是,公民正常的购买商品,之后的税收等问题,由商家来解决。所以公民发票上的税额是公民交税情况良好的一个体现。建议公民在购买东西的时候,能够以平常心来对待发票上的税额。一、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买东西发票上的税额表示公民买该东西所要交的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后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额。对于有境外收入的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允许的往年亏损)×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税收抵免。公式中的减免税和抵免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税收优惠规定减免税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二、消费税定价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定量定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自产产品:组成应税价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进口:组成计税价值=(关税价值)÷(1-消费税税率)。营业税: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营业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可扣除项目金额。综上所述,买东西交税一般发生在公民大量消费的时候。这样做有利于国家的税收,而国家的税收主要用于公民生活物资的筹备、城乡道路的维护、城乡居民的养老等。因此,大家每个人都应该为增加国家的税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3-09-10 12:15:051

请问,现在还有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若有,请说出具体的法律条款,若没有,从什么时候没有的?

 一、优惠政策基本规定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09]69号)  二、分类型优惠政策  (一)过渡期优惠政策  1. 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国发[2007]39号)  2.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08]1号)(二)免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2.权益性投资收益  (1)居民企业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2)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三)农、林、牧、渔业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上述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五)小型微利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补充条款:  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财税[2009]69号)  2011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11]4号)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国家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摘自财税[2011]117号)  (六)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补充条款: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认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站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国科发火[2008]172号)  补充文件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对上述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文件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预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结果公示之前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予以公告,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七)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uf06e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uf06e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uf06e补充条款:  uf06e 1.研究开发活动范围  uf06e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uf06e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uf06e (摘自国税发[2008]116号)  uf06e(八)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企业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摘自《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本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9-10 12:15:351

税收优惠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最常见的税种,是我们经常要面对的,只有全面准确地掌握它,才能有效合理的纳税,以规避涉税风险。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有哪些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扩大2017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政策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政策要点: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2017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政策梳理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政策要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定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4、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5、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划分为哪几类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有分免税收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2023-09-10 12:15:431

税收优惠方式有哪几种分类

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人、税额抵免等。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收优惠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1、税基式优惠。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法来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常见的具体方式有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2、税率式优惠。对某些情形制定低于正常水平的税率;3、税额式优惠。在税基和税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直接降低应纳税额的优惠方式。税额式优惠的主要方式有规定减征比例、退税、税收抵免和税收饶让抵免。减税,是指对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的措施。减税的方式包括一次性减税、分期减税或在特定时间段内减税等。通常,减税是对某些行业或企业给予鼓励的一种措施。免税,是指对按照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的措施。免税通常是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实施特定计划。在国家政策鼓励下,一些企业可以享受到免税政策,以降低税收负担。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出口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取得退税凭证后,可以获得相应的税款返还。这是鼓励出口,并提高出口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政策。先征后退,是指先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这种形式与出口退税不同的是,先征后退是按照纳税人实际情况,通过退税的方式给予企业优惠。先征后退是对企业的一种支持和帮助,也是鼓励企业生产的政策。此外,按照会计准则,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还可以享受减免税额的优惠。会计分录应该记在借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方则应该记在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优惠政策适用于不同的企业或者行业。而且,税收政策是随时可能会调整的。因此,企业需要时时关注税务政策的动态变化,以便更好地获取优惠政策的益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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