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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2023-10-05 11: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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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完善执法程序

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

(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存在犯罪的合理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以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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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就是要求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它既是维护执法队伍形象的需要,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要。笔者认为,规范行政执法要下足“五个功夫”。要在强化理念上下功夫。规范行政执法是建设法制政府的必然要求。首先,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要深刻认识到手中权力是来自于人民,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观念,“有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其次,要强化法治思维。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牢牢把握法律上的适用和程序上的公正,切实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全新的法治理念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第三,要强化法制精神。就是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践行法律,防止思想深处滋生“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和微违规”现象,切实从思想上打好预防针、拧紧总开关、筑牢防火墙,这样就可以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力量支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09-11 21:51:311

如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1、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023-09-11 21:51:391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日常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相关规定和统一标准执行。并制定印发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宣贯调研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导,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防止乱作为。二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和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普法徒步活动、旁听庭审直播活动等多种形式活动,强化队伍的法治学习教育。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结合全省货运乱象整治、省挂牌安全整治、路域整治的等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超限超载治理、路域整治、网约车专项治理、肇庆东站非法营运、驾培、维修行业专项整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和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并完善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为精准化精细化执法提供支撑。自由裁量基准规则要将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相结合,根据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改正违法行为措施和效果等因素综合确定,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切实避免执法随意性。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2023-09-11 21:51:481

执法行为规范

法律分析:执法行为规范如下,经供参考:1、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协助行政执法的人员只能按照规定从事行政执法的有关辅助工作。2、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有统一制式或识别服装(以下简称“制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着制服;没有制服的,着装应当庄重得体。3、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023-09-11 21:51:571

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

文明执法,就是用文明的方法办理案件,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不文明行为。文明执法不是不敢执法,而是严格、公开、公正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2023-09-11 21:52:061

辅警两个规范

辅警两个规范是着装规范和规范执法行为。1、着装规范树立交警形象,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交警良好形象,大队把规范着装作为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切入点,要求执勤民辅警严格按规定着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脚、歪戴帽子等,着装应整洁大方文明。执勤时,指挥手势要准确无误,规范有力,警帽、手套、腰带、衬衣要保持干净整洁。要求各中队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垂范,做好表率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2、规范执法行为增强警民和谐,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为总要求,进一步深化和谐警民关系,要求全体民辅警做好两个规范,两个必须,一是针对个别民辅警执勤执法中不规范用语脱口而出、对当事人态度蛮横、对交通参与人诉求不理不睬的问题,要求民辅警必须使用规范的执勤执法文明用语,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必须遵守先敬礼,再查纠的顺序。二是使用规范执法手势,要求执勤民辅警在完成日常勤务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每日灵活安排不少于半小时执勤手势训练,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分头训练,强化提高。相互纠正、相互提示,规范动作,揣摩动作要领,确保准确规范到位,做好执法的第一步,规范民辅警执勤执法,推进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辅警简介: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的概念起源于海洋法系。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是实行海洋法系的国家。海洋法系认为,社会治安应该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因此,在海洋法系的国家,民间自组辅警,协助正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中国香港曾是英国殖民地,辅助警察早已有之。中国台湾也有辅警,叫义勇警察。法国、德国、中国大陆和日本实行的大陆法系。传统意义上的大陆法系坚持政府应对社会安全负起全部责任,不设辅警,但由于社会现实的改变,也开始逐步设立辅警,建立辅警队伍,探索辅警体制。
2023-09-11 21:52:161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等任务,适用本规范。第三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第六条 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第七条 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第八条 纠正违法行为人(含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下同)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警告、教育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请遵守交通法规。谢谢合作。第九条 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当场罚款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XX条(或XX地方法规)的规定,对你当场处以XX元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缴纳罚款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你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可以扣留你的非机动车。第十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当场罚款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XX条(或XX地方法规)的规定,对你处以XX元的罚款,记XX分(或者扣留你的驾驶证/机动车)。第十一条 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前,告知违法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有权陈述和申辩。
2023-09-11 21:52:531

民警执法行为规范要求

1、接处警必须着装规范、证件齐全、行为规范,主动亮明身份,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2、所有警情必须录入系统,受案立案必须出具受案回执或不予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3、执法办案区管理必须执行“四个一律”。4、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过程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刻盘保存,讯(询)问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5、调查证据必须程序规范、取证全面及时,法律文书材料录入案事件系统。6、强制措施适用必须规范,严禁保(监)而不侦、保(监)而不诉、违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7、涉案财物必须纳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规范管理。8、执法规范化数据铁笼使用必须及时整改执法异常数据。一、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1、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2、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1)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撤销该判决、裁定,或者裁定中止审理的;(2)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3、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以刑事立案为由要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中止审理或撤销判决、裁定。二、治安案件公安普通程序:1、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2、传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3、讯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4、取证。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5、裁决。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七条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二)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四)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五)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六)袭击人民警察的;(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2023-09-11 21:53:341

如何规范执法

法律分析:1.坚持文明执法、亲民执法。作为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最大程度上保护群众的利益。同时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文明执法仍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受到种种阻力。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2.在文明执法的基础上,严格执法。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准则,把握好度的问题,单纯的文明和单纯的严格都不能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9-11 21:53:441

交警规范执法

法律分析:1、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2、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3、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4、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等任务,适用本规范。第三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023-09-11 21:53:561

民警执法行为有什么规范性要求

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从警指导思想和执行警务的基本准则。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通过对公安民警的基本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举止和行政纪律进行规范化,培养公安民警的优良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把本规范作为努力的方向和日常准则,明确“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和“不能做的”,逐步把外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一、民警执法不规范整改措施主要包括: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2.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3.增强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争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争当先锋党员。4.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形象。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5.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九公开”和“六类事项办理制”,行为规范,办事效率高;办件速度快,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举报警察违法行为有什么注意事项?1.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3.每位举报人 24小时内至多进行 1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4.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2023-09-11 21:54:071

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杜绝“人情执法”现象发生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所奉行的普遍准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并且从源头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的廉洁自律,是当前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要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首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其次,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人情执法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没有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再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2023-09-11 21:54:311

交通警察执法规范细则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2、站立时做到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双腿并拢、脚跟相靠,或者两腿分开与肩同宽,身体不得倚靠其他物体,不得摇摆晃动。3、行走时双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稳,双臂自然摆动,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4、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警用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工具等装备,可以选配警务通、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2023-09-11 21:54:411

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严格依法执法,坚持执法为民,秉公执法,即可避免以权谋私的权利腐败
2023-09-11 21:54:532

规范执法的意义是什么?

规范执法,意思是说要按照相关的程序来执法。没有一点。带有自己私心的感情来执法。
2023-09-11 21:55:242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法律分析:依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执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于2016年7月5日颁布,为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执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此细则。法律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6-02 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 1.勘验、检查机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其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上级公安机关可以对下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提供技术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及海关缉私部门负责其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现场勘验、检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现场勘验、检查。2.指挥人员(1)一般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由侦查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现场指挥;重大、特别重大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由侦查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必要时,发案地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到现场指挥。现场勘验、检查的指挥人员由具有现场勘验、检查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人民警察担任。(2)现场勘验、检查的指挥人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决定和组织实施现场勘验、检查的紧急措施;制定和实施现场勘验、检查的工作方案;对参加现场勘验、检查人员进行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确定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审核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组织现场分析;决定对现场的处理。 3.勘验、检查人员。(1)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现场勘验、检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场勘验、检查资格,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不得少于二人。勘验、检查有尸体的现场,应当有法医参加。执行现场勘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使用相应的个人防护装置,佩带帽子或者头套、手套、鞋套等。(2)现场勘验、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实施现场紧急处置;进行现场调查访问;发现、固定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等;记录现场保护情况、现场原始情况和现场勘验、检查的过程与所见,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参与现场分析;提出处理现场的意见。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信息,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3)勘验、检查现场时,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
2023-09-11 21:55:331

请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你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认识.

  职业道德修养,是指从事各种职业活动的人员,按照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在职业活动中所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境界.   职业道德修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职业道德品质,二是职业道德境界.   职业道德品质,是一定职业道德规范在人们思想、行动中的体现,是在一系列职业道德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品质,继承了中华民族历史上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质,又具有现时代崭新的内容.它主要包括对社会职业及职业对象真挚热爱的情感和高度的责任心、义务感;对职业道德要求、道德理想和人生观、价值观的笃信等.   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来说,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既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职业道德品质的集中体现.   下面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谈点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修养问题的初浅认识.   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国家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维护交通运输经济秩序的公务活动.在管理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权益.严格依法行政就是要正确处理这几者之间的关系,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交通运输秩序.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是不能兼顾的.否则,不是损公肥私,就是以权谋私.有的交通执法人员利用权力保护违法运输经营者,对不办理营运手续、不缴纳交通规费的车主,采取明管暗放的办法,收取车主的好处;也有个别的执法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做股份,参与管理相对人的经营活动,通过安排客运线路、班次,甚至默许故意报停后继续参加营运,使其获取更大的利润,而后收取好处或吃干股分红.这两种现象都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徇私舞弊.还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袒护亲友、照顾关系,或者为私情私利而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放弃原则处理公务.总之,徇私枉法、以情代法、以罚代管都是法所不容的,也都是有悖于职业道德的行为.   行政执法权威性和羁束力,主要是以国家机器的强制力为后盾.但是,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能力水平等非权力因素也对行政执法的权威和效力产生影响.尤其是执法人员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对行政执法的效力乃至国家法律和行政机关的权威,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人们常说:“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等等,都深刻地说明执法人员道德素质对执法机关的权威和执法效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法国著名法学家马布里说过:“道德犹如哨兵,它保卫着法律.”所以,执法人员应当树立自我约束的道德意识和权力观念,自觉坚持以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的道德准则,法律才有权威,执法才有力度.   职业道德境界,是人们在职业道德修养中所形成的一定的觉悟水平.   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一定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理解和接受处于不同阶层和不同层次上,因而对自己职业行为的道德意义和价值的认识也就处于不同的水平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评价为职业道德境界高尚的人.一个执法人员,成为一个模范的执法者,需要经过一个艰苦磨炼的过程,特别是在职业道德修养中实现人格完善的目标,要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攀登,才能使自己逐步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   怎样进行职业道德修养,是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的根本问题.人生观和价值观决定人的道德理想,道德理想体现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培养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品质,首先是人生价值取向定位.要树立崇高的人生目标和现实的价值观念,立志做一个道德高尚、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人,不负时代厚望.像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方永刚以及我们交通系统的先进典型,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公而忘私,奋力拼搏,勇于奉献.这种人生价值观是我们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其道德价值是难以估量的.这也是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的航标,指引自己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始终不渝地追求和攀登道德上的理想人格.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职业道德修养的目标,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
2023-09-11 21:55:591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的主要行为规范有哪些?

  关于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的主要行为规范,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增亮律师回复如下:  一、表明执法身份。即通常所说的“亮证”处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当其对当事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其执法身份。执法证件中,应当载明其所代表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该执法人员所任职务等内容。  二、填写并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出具的、载明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的有关内容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上的依据。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四、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依法向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备案。执法人员是代表其所在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负有监督的职责。  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说明  (一)写明被处罚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事实:简易程序要求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应写明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分类填写。  (三)违法依据:写明违反法律的具体条款。一般是禁止性或义务性条款。  (四)处罚依据:要求写明法律名称和具体条款,一般是法律责任条款,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条款的不得处罚。  (五)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场处罚只能做出警告、对公民处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数额应当用中文大写表述。  (六)罚没款的收缴: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有:依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案件,处20元以下罚款或虽然超过20元,但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2023-09-11 21:56:09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几方面要求

  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构筑一道法律至上的思想防线。我们应该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作为一个重点。通过开展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有可能做到自我约束,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的侵袭,确保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强化法制工作部门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依法承担着具体法制监督工作,监督内容宽泛而复杂,从质监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到执法资格的审查,以及对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行政复议行为等的监督事项,几乎涉及到质监管理范畴的所有内容,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要求法制部门的建设应当是高层次、高标准的,人员、工作设施应是精良配置,财务供应优先保证,以便及时有效地实施监督。工作人员应具有法律相关专业较高学历,法律专业知识完备,全面熟知质监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并有一定的质监管理工作实践,具备比一般执法人员更高的对法规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具有很强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责任心,以保证执法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各级机关必须十分重视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化法制监督的权威性地位,使其真正成为防止执法过错的“防火墙”,为保证依法行政打好基础。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确保执法监督到位。执法监督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本已确立,但要在各级机关贯彻实施,还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和一系列工作制度作保证。比如: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罚没物品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内部审理规则等。  坚持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行政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原则。行政部门只有无条件地全面推政务公开,将所有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行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态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不服执法决定的申诉方式,以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导作用,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和质监部门监督的结合。在我国监督机制的架构中,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法律效力的。目前因质监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除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外,市县两级的国家权力机关基本无法对质监部门实施有效监督。因此,可以由省级权力机关和监察、审计、法制等专门监督机关委托市县监督机关对所属市县质监部门实施相应的监督职能。目前要特别着重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作用,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其监督职能,赋予其名副其实的监督权,规范监督程序,保证监督实效。同时,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监督的重要性,及时通报各时期的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内部法制机构也应加强与实施监督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有关科室的联系,及时通报质监执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推进内部监督,强化监督效能。  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检察监督和审判监督。随着行政诉讼法律知识的普及,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日趋重要。司法机关的监督与行政机关的自身监督相比,易于做到客观、公正。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实行监督。一方面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依法审查违法的行政行为,加大查处权力腐败案件的力度,特别是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贪赃枉法者,不但应给予严肃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律者,必须依法予以刑事制裁。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要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剖析,吸取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教训,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也是人民群众对质监执法实施监督的主要方式。各级质监机关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提供安全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重视媒体信息,严厉查处新闻媒体曝光的质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强大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应该是一个由多方面、全方位组合起来的系统工程。如果能够建立起在党委领导下的,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核心,以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监督体系,多管齐下,形成合力,行政执法活动就一定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2023-09-11 21:56:191

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有什么新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切实执行。贯彻情况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担负着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保障审判、完成刑事执行、参与民事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以及体现司法公正、树立法院形象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保持队伍的先进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保障力量,这一特点决定着这支队伍必须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政治坚定,令行禁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永葆先进性。   (一)建立政治思想工作长效机制。要把政治思想工作作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做到专人负责,形成制度,科学实施,务见成效。各级司法警察部门分管政治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研究探索司法警察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在计划上形成系统,既有长远规划,又有短期安排,在时间上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谈心、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周制度、月制度,在人员上保证到位,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教育内容的安排要有针对性,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将各项教育活动与司法警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司法警察队伍思想领域里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司法警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达到“政治坚定、意志刚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要求,为司法警察工作的不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牢固树立职责意识、为民意识、服从意识。培养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的意识,引导和教育广大司法警察,增强对司法警察职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努力适应新形势,敢于迎接新挑战;要培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意识,增强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培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服从于人民法院的工作大局,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三)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发扬人民警察的光荣传统,努力形成“与时俱进、文明高效、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优良作风,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要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队伍作风建设入手,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养成扎实肯干、耐心细致、机智勇敢、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净化心灵,淡泊名利,甘守清贫,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优良本色;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勤奋好学,善于钻研,努力增长才干,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司法警察队伍中营造“领导带头、典型引路、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各级法院法警队领导班子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与时俱进,带头学习,严格自律,身先士卒,以实际行动感染队伍,凝聚人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骨干作用,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开拓进取,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教育人、鼓舞人,激发司法警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司法警察队伍的全面建设。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管理机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实行“双重领导、编队管理”的体制。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实践和探索,寻求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的最佳结合。   (五)统一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统一司法警察部门内设机构,司法警察总队和支队设置警政科(处)、警务科(处)和直属支(大)队,或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规范内设机构的职责分工,并配备相应的领导职数。   (六)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任免职备案制度,凡各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都必须征求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并报上一级法院政工部门备案。未经同意的,或者任职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或不符合授衔条件的,上一级法院不授予或晋升其警衔。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工作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报告;对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部署的工作,应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上一级司法警察部门汇报。   (七)完善警衔管理制度。各级法院政工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警衔工作;警衔工作由政工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依据文件要求共同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警衔工作相关制度,严格审批权限、条件和程序,健全警衔档案,并将警衔工作与疏通进出口渠道、试行聘任制司法警察以及训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八)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司法警察工作激励机制,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制定详细的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各项工作的达标条件,完善各项奖惩制度,并将晋职、晋级与工作成绩挂钩;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试行警营式管理模式,即聘任制司法警察集中管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准军事化管理体系;要结合司法警察工作特点,积极试行警长制,即根据司法警察队伍的人员数量确定一定比例的警长职数,并明确警长的分工与职责,确定警长的权限和所属人员。   (九)加强纵向指导与横向沟通。上一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履行好管理职能,领导、组织所辖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司法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指挥协调辖区内的重大警务活动;各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领导要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能力,对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部署的工作和法警队自身开展的工作,要向法院领导多汇报、多请示、多做工作,遇到难题努力争取领导支持。 三、增强队伍力量,夯实执法基础   解决警力不足问题是一项当务之急的工作。各级法院要在当前编制较为紧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需要。   (十)保证司法警察编制落实到位。要将司法警察编制纳入全院干部编制内统筹考虑,保证司法警察编制的落实,不断增强司法警察力量,防止因长期不录用或少录用司法警察而导致的断层现象发生。与此同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女性司法警察。   (十一)补充聘任制司法警察力量。聘任制司法警察是司法警察队伍中的辅助力量。在落实政法编制的基础上,警力不足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想办法,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沟通,争取地方政府在编制和经费上给予支持,用于聘任制司法警察;对于符合授衔条件的聘任制司法警察,政工部门要及时授予其警衔。   (十二)整合内部警力资源。一是清理兼职法警,严格按照“要么归队,要么退警”的要求,对符合条件适合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人员,尽快让其归队,对不能适应司法警察工作的人员,作退警处理;二是采取分流的办法,对因年龄、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人员,合理调配到其他岗位,符合退休条件的,准予其提前退休;三是优化警力组合,可根据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等情况,结合履行职能,将现有警力有机组合,集中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的作用。 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执法能力   围绕履行好保障庭审安全、执行生效判决、处置突发事件等职务行为,着力提高司法警察的知识层次、业务技能和灵活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提高司法警察职业准入。把好司法警察入口关,对于政法编制司法警察的录用,政工部门要从警察院校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思想品质好、文化素质高、业务技能精的热爱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对于聘任制司法警察的聘用,要向社会公开招考,严格考核程序及条件,确保人员素质。   (十四)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应具有从事过司法警察工作的经历,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以及协调能力,热爱司法警察事业、有全局观念和奉献、开拓精神。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标准选拔人才,合理搭配班子结构;上级警队可从下级警队择优选拔领导人才;对于不称职的司法警察部门领导,要本着对司法警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予以调整。   (十五)构筑司法警察人才工程。树立“精英化”人才观,注意在录用人员时引进特色人才,在工作中发现和培养特色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法律知识深厚、富有远见卓识的致力于研究司法警察队伍发展以及解决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专门人才;培养一批具有精湛业务技能、有丰富训练经验的致力于抓训练工作的训练人才;培养一批骁勇善战、机智灵敏、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较为全面的骨干力量,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的需要。   (十六)加强和改进训练工作。对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周密计划,科学实施,建立长效练兵机制。在训练内容上,要将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转变,普及型为主向专业化为主转变,突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体能素质和灵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短期培训质量;在训练制度上,要认真落实“三个必训”,一是结合司法警察准入制度,实施首任和上岗必训,二是结合干部任职资格制度,实施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三是实施司法警察年度训练;在组织形式上,一是以集中训练为主要形式,有条件的可采取轮训轮值,勤训合一的模式,二是因地制宜推行岗位练警,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时间进行训练,三是结合岗位实际,广泛开展自学自练,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在管理机制上,要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奖惩制度、训练手册和档案管理制度,并积极开展训练竞赛活动。 五、充分履行职能,提高执法水平   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责,规范司法警察履行职能的行为,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警察权,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使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根本保证。   (十七)正确履行司法警察的法定职能。依法履行对刑事审判工作和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的保障职能,其中,不能忽视派出法庭及实施简易程序的民事审判活动保障工作;依法履行实施强制措施的职能,法院决定的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应交司法警察部门实施;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能,尽快完善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物质和技术条件,推进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全面开展;依法履行参与民事执行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警察队伍的特点和优势。与此同时,要避免将法律规定以外的工作交给司法警察来完成,确保将有限的警力用于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八)规范司法警察的职能履行。严格落实警力配备和装备设施要求,防止警力不足、枪械长期存放入库无法使用、没有防范设施等现象发生;严格执法程序,在履行押解、看管职能时,完善提押手续和看管程序,在履行安全检查和值庭职能时,认真执行安检程序和法庭规则;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通过训练、观摩等多种形式,落实每一条职能履行规则,规范执法的一言一行,推动司法警察职能履行规范化进程。   (十九)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警察职权。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能,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具,依法处置暴力抗法等各类突发事件。要保证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这些权力,充分发挥威慑力:一方面,凡司法警察为保证工作顺利完成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警察职权的,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司法警察应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来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就是失职。与此同时,司法警察要注意正确使用警察职权,杜绝特权思想和行为,并善于将警察职权的使用与实际工作的特殊性结合起来,遇事沉着、机智,避免僵化、教条地执行任务,实现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一致性。 六、完善保障机制,营造执法环境   司法警察从事的是“急、难、险、重”的工作,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和工作压力。要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工作,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保障机制,认真解决司法警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关系司法警察切身利益的职级、待遇等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二十)加强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领导。各级法院要把司法警察工作摆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既要有短期安排,又要有长远规划;要在党组成员中指定专人分管司法警察工作,分管领导要成为司法警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多学习司法警察业务,多了解司法警察工作,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配齐配强司法警察部门领导,支持司法警察部门领导的工作,为其充分施展才能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环境。   (二十一)保证司法警察所需经费的落实。设立司法警察专项经费,并不得挪作他用,保证司法警察装备、训练、防护、卫生、通讯器材等经费的落实。要下决心改变警用装备设施短缺落后的现状,尽快配齐各级法警队的警用装备,建设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和固定刑场。装备设施的先进程度要适应新时期司法警察工作任务的需要,要结合本地区经济条件,尽最大努力提高装备设施的科技含量,逐步实现警务装备现代化。   (二十二)解决好司法警察职级晋升难问题。要把司法警察的职级数纳入全院干部职级系列,统筹考虑解决司法警察的职级问题。司法警察大队的大队长(政委),配备副科级以上干部,司法警察支队的支队长(政委),配备副处级以上干部,司法警察总队的总队长(政委),配备正处级以上干部。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司法警察,优先考虑晋职、晋级。   (二十三)落实司法警察的有关待遇。认真落实司法警察应享受的岗位津贴、警衔津贴、伤亡保险津贴、抚恤金和特殊专项补贴等;要针对司法警察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制定司法警察履行职能特殊津贴;要主动关心司法警察的工作和生活,缓解司法警察的心理和工作压力,解决司法警察的家庭和生活困难,着力排除司法警察的后顾之忧。
2023-09-11 21:56:281

如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规范文明执法要下足“五个功夫”。要在强化理念上下功夫。规范文明执法是建设法制政府的必然要求。首先,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要深刻认识到手中权力是来自于人民,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观念,“有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其次,要强化法治思维。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牢牢把握法律上的适用和程序上的公正,切实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全新的法治理念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第三,要强化法制精神。就是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践行法律,防止思想深处滋生“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和微违规”现象,切实从思想上打好预防针、拧紧总开关、筑牢防火墙,这样就可以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力量支撑。提升人民满意度的方法: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2.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流程。3.做好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4.推进廉洁治理,搭建廉政宣传平台,加强廉政教育。
2023-09-11 21:56:501

民警执法行为有什么规范性要求

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从警指导思想和执行警务的基本准则。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通过对公安民警的基本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举止和行政纪律进行规范化,培养公安民警的优良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把本规范作为努力的方向和日常准则,明确“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和“不能做的”,逐步把外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一、民警执法不规范整改措施主要包括: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2.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3.增强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争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争当先锋党员。4.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形象。带头倡树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5.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九公开”和“六类事项办理制”,行为规范,办事效率高;办件速度快,质量高,工作业绩突出,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举报警察违法行为有什么注意事项?1.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3.每位举报人 24小时内至多进行 1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4.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2023-09-11 21:57:081

交通警察执法规范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等任务,适用本规范。第三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四)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五)指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六)听取机动车驾驶人的陈述和申辩;(七)给予口头警告、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处理通知书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9-11 21:57:201

如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法律分析:1、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 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 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 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 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023-09-11 21:57:401

如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要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需要:(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二)完善执法程序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存在犯罪的合理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以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2023-09-11 21:57:481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体做法如下:1、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2、完善执法程序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科学合理制定裁量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行政案件发案等情况,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扩展资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如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治理能力依然处于低级水平等,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因此,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从法律上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通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参与重大决策,管理国家大事,这就对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不断加强,运用法律来捍卫自身权利的意识也进一步增强,给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更需要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3-09-11 21:57:571

公安民警应当如何规范执法

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守的从警指导思想和执行警务的基本准则。公安民警基本行为规范通过对公安民警的基本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举止和行政纪律进行规范化,培养公安民警的优良作风,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确保各项公安工作的圆满完成。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把本规范作为努力的方向和日常准则,明确“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和“不能做的”,逐步把外在要求转化为自觉行为。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文化素质。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团结同志,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做到思想上、言行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争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争当先锋党员。举报警察违法行为有什么注意事项?1.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纪违法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3.每位举报人 24小时内至多进行 1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4.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2023-09-11 21:58:251

如何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法律分析:(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二)完善执法程序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存在犯罪的合理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以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2023-09-11 21:58:351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之一是什么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日常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等相关规定和统一标准执行。并制定印发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宣贯调研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督导,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防止乱作为。二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和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法治教育培训、普法徒步活动、旁听庭审直播活动等多种形式活动,强化队伍的法治学习教育。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结合全省货运乱象整治、省挂牌安全整治、路域整治的等各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超限超载治理、路域整治、网约车专项治理、肇庆东站非法营运、驾培、维修行业专项整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和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制定并完善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为精准化精细化执法提供支撑。自由裁量基准规则要将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相结合,根据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改正违法行为措施和效果等因素综合确定,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切实避免执法随意性。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023-09-11 21:58:441

如何理解和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新常态下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公安工作更高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对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的更高标准。如何正确理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切实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如何理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内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其中,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严格,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严格执法,就是要求执法者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执法,执法必须严格,不能随意执法,滥作为或不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要求我们执法者必须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授予我们的公权力,我们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用公权力来谋私利。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权从哪里来、应该怎么用”这个重要问题想清楚、弄明白。他们有的错把权力当成待遇,心里想的是追求“特权”;有的把权力当成权威,搞独断专行;还有的甚至把权力当成商品,为一己之私而贪权、弄权,搞权力寻租等等。最终走上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认识到自己是在为党和人民掌权用权,必须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用权的根本目的,把群众满意作为用权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规范,是指规范执法的程序,就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常言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什么是规矩?对执法者来说法律法规就是规矩,不依法执法就是乱执法,就不能体现公平正义。如何规范执法?就是要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轨迹完成执法的全过程,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一切警察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在执法办案中既要确保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量罚适当,也要确保程序合法。实践证明,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是依靠严谨的程序规范来实现的。程序是规范的保证,规范是严格、公正的保证,违反程序执法,就是违规甚至违法。执法者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执法,通过规范程序保证严格执法,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效果。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象征,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执法者追求的价值取向。公正是为政之道,为官之德,也是立人之本。每个执法者都应当洁身自好,一身正气,不谄媚,不贪小便宜。公是针对私的,要求执法者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用法律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维护一已私利;正是针对邪的,要求执法者用法律来维护正义,惩治邪恶。公正执法,就是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要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让遵纪守法的人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犯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不管是什么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人尚且能做到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在法律十分健全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群众的期盼,促进社会和谐。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意思是只有公正、公平才能使人明辨是非,只有清政、廉洁才能使人不为权势左右,平生威严。文明,是指执法者文明的形象。文明是相对于简单粗暴而言的,文明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有礼有节、春风化雨、以理服人、以礼待人。文明执法就是要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做一个不怒而威的执法者,不仅能够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能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达到以文明形象取信于民的执法效果。司法实践中,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文明执法就是要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消除特权思想,做到举止规范、态度和气、用语文明、热情服务。人民警察必须以文明的态度,秉承职业操守,在执法过程中从细节入手,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在人格上给予尊重,使每一起案件既体现法律尊严和权威,又体现人民警察人性化执法的精良素质,使有罪的人认罪服法、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对嫌疑人坚持无罪推定,对上访的人实行有理推定,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合乎法理和情理,体现人情味,展现法治美。二、如何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作为执法活动的最高标准,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转变执法观念,自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那么,如何正确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呢? 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意识指导实践,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必然要求我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坚持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执法质量的保证,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而执法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因此,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靠证据来证实的,而证据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获得,才能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真实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合法。只有将全部公安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规范执法语言和动作,有效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反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更是执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我必须站在维护全社会稳定的大局上,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执法者不站在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公平公正执法,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频频发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呈多发局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着眼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强化人权意识,文明执法,保障人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时代的主旋律,是公正执法的根本。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办案获得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展现警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和执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解决“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09-11 21:58:591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重点规范哪些执法行为

  (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当前,我国正处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期,要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创新打击治理机制,增强法律执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不给违法行为留下生存空间,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不断提升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的能力。  (二)完善执法程序  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要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强化对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要严密执法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也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执法问题。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要科学合理制定裁量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行政案件发案等情况,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要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按照依法、公正、合理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要积极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种类和执法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要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要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执法腐败无处藏身。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努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使群众打开电脑就能查询有关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公共服务。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解决“没有指标不干活,有了指标乱干活”的问题,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2023-09-11 21:59:081

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杜绝“人情执法”现象发生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所奉行的普遍准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行政执法,要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并且从源头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的廉洁自律,是当前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要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首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其次,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人情执法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没有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将部门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向社会聘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再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2023-09-11 21:59:191

如何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意识指导实践,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必然要求我们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坚持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牢固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就办案而办案、机械办案的倾向,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发展,切实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执法质量的保证,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而执法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因此,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靠证据来证实的,而证据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获得,才能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真实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合法。只有将全部公安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规范执法语言和动作,有效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反程序、不作为、乱作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强化大局意识,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更是执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我必须站在维护全社会稳定的大局上,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执法者不站在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公平公正执法,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频频发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呈多发局势,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着眼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执法工作生命线,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3、强化人权意识,文明执法,保障人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时代的主旋律,是公正执法的根本。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执法办案获得理解和支持,在执法办案中展现警察队伍的良好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大力提高服务和执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做到语言不粗俗、行为不粗暴、态度不蛮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切实解决“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问题,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1、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象征,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执法者追求的价值取向。2、文明,是指执法者文明的形象。文明是相对于简单粗暴而言的,文明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有礼有节、春风化雨、以理服人、以礼待人。3、执法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新常态下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2023-09-11 21:59:301

警察如何做好规范执法工作

法律分析:1、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2、完善执法程序,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3、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科学合理制定裁量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行政案件发案等情况,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第三条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2023-09-11 21:59:551

公安执法规范对公安工作有什么作用

一、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虽然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也在稳步提升,但是,从近年的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来看,从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来看,从信访案件来看,公安机关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文书制作不合法、不规范。一人检查、搜查、询(讯)问,提取和扣押物证、书证无见证人在场,法律文书使用混乱,条款引用错误等。二是询 (讯)问笔录不按规定和要求签字的情况仍然存在,证据材料的收集、固定和保全不规范。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通知义务,侵害他人诉讼权利。四是不作为。对待群众报案,不及时受理、不依法立案,不全面,立而不侦、保而不审,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仍然存在。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以有效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 1、加强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公安法制工作。要站在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必须加强思想认识、重视法制工作、实实在在把法制工作抓实抓好,执法领导要率先垂范切实落实法制各项制度措施,按“带头学法,依法决策,身体力行,模范执法”的要求,全力构造“大法制工程”,使法制工作上一级新台阶。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要在全体民警中掀起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文化水平的热潮,使每位民警都能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迫切性,主动自觉地利用空闲时间学习。 3、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质量。要解决基层执法质量问题,就一定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质量。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就应实行监督的多样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一要扩宽执法监督视野。二要完善执法监督环节。三要畅通监督渠道。四要扩大监督内容。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要将公安队伍建成一支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一是建立整改回访制度。二是推行执法质量公开上墙。三是实行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员审核案件登记制度。四是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要定期公布,将执法质量季度考评监督和平时考评监督结合起来。 5、切实把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把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及领导连带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实行重奖重罚制。三是追究责任要提高效率,才能起到警示作用。追究执法单位,执法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对在执法质量考评中需要追究责任的后进执法单位领导,后进执法民警,法制部门要在考评后及时上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及时做出追究决定,这样才能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二、有利于及时、高效的开展执法监督,使执法监督信息化、科学化以往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方式,基本采用调阅案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日常个案考评等形式来进行。通过健全完善网络执法办案系统,就可以从公安网上直接调阅案卷,对办案审批流程实行动态监督,也就是对案件实行“事中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年终执法质量考评也可以建立专门系统统一抽取案件,在考评后自动生成考评分数,进行统计、分析和研判,以便确定工作重点。使公安法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涉及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以及广大民警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望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素质过硬、执法制度健全、执法方式得当、执法管理科学、执法监督有效等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2023-09-11 22:00:151

交警执勤执法规范

《交警执勤执法规范》,是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的。根据该规范,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2023-09-11 22:00:391

如何做到规范执法

法律分析:(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二)完善执法程序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认为存在犯罪的合理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以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2023-09-11 22:00:481

交通警察执法规范细则

根据《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规定,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行为举止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行为举止提出原则要求。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二是明确了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的站立、行走、敬礼、手势信号等基本动作,督促交通警察做到站姿端正、行姿稳重、敬礼规范、手势标准。三是明确要求交还被核查当事人的相关证件时应当方便接取,杜绝摔、扔证件等不尊重当事人的行为。一、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配备下列装备:1、交通警察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警用文书包、手持台、警务通等装备,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2、执勤警车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或摄像机)、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拦车破胎器等必备装备;根据需要还应当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简易破拆工具、防化服等装备。3、执勤摩托车应当配备统一制式头盔、发光指挥棒、停车示意牌等装备。4、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装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省范围内做到统一规范。二、交通警察遇到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立即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2、控制交通肇事人,将无关人员疏散至道路以外,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引发新的交通事故。3、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做好先期处置移交工作。4、勘查工作结束后,协助勘查人员清理现场,恢复交通。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一条 为了规范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警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任务,适用本规范。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执勤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2023-09-11 22:00:571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的第四章 执法行为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履行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国务院有关部门无统一规定的,由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本系统的统一文书格式,报省政府法制机构审定。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单位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各项审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时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其不予办理的依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行政执法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30日。第二十条 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单位不得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单位不得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单位不得作出行政处罚。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单位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法定票据、清单,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国家和省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的,应当严格遵守其规定。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不依法说明理由和依据的行政执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同时,应当依法告知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单位依职权作出有关民事责任的认定、裁决后,对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者需要主张权利的,应当为其查阅、复制有关案卷材料提供方便,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作出行政管理相对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利害关系人,并为其查阅、复制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方便。对无法通知到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告。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单位对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在本行政管辖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利用职权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不正当利益。
2023-09-11 22:01:081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什么执

重点领域执法。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2、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3、建立健全相关立法,加强对这些措施实施过程中具体操作上的规范、监督,对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正当权益意义重大,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2023-09-11 22:01:351

如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强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首要条件。税务机关要针对税收执法方面的薄弱环节,以税收法制学习培训为抓手,促进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是推行《学习积分制度》,把学习成效与业务能级认定、评先评优、干部调配、福利待遇结合起来,激励税务执法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二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脱产培训、业务测试等形式,开展法制业务学习。三是要定期组织法规知识考试,并进行严格奖惩,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通过有效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可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税水平,增强对执法风险的防范意识,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二、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再科学的制度、缺乏检查监督,就会失去它的效力。税务机关要根据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一是要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列为税收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二是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情况。三是要专门召开税收执法检查通报会,对各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落实整改责任。通过税收执法检查,可以有效地遏制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  三、坚持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案质量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防范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加快依法治税进程的有效途径。税务机关要根据重大案件审理要求,严格按照大要案审理程序,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定期开展大要案件的审理工作,每一个审理案件都要做到件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到位。在大要案审理中要坚持做到“四审”:一审事实是否清楚,二审证据是否充分有效,三审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四审程序是否合法。坚持集体审理制度,可以增加案件审理透明度,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确保案件定案质量。  四、加强执法考核评议,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和监督税收执法活动。税务机关要以考核评议为手段,以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将执法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是要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对税收执法考核评议确定的执法过错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执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单位评比和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全面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制定《税收执法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执法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制监控平台。强化考核评议和执法管理系统运行,可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23-09-11 22:01:581

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按照《XX省卫生厅转发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X卫办发198号)要求,结合《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3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125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和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卫生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工作内容   (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各区市县卫生局要结合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告,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实施。   2、行政权力委托要于法有据。各区市县卫生局要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没有合法依据的委托行为一律予以纠正。   (二)、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队伍   1、进一步清理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清理卫生监督协管员。对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申办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实现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网络查询。要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和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在本地本部门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公众免费查询。   3、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各卫生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   (三)、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各单位要完善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调查取证程序,统一适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9月修订版)及XX省卫生厅增补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2、严格执行证据制度。各单位要教育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重点规范调查取证的`行为,防止出现“钓鱼执法”、“养鱼执法”,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X)、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等民生领域执法,不缺位不越位,防止执法缺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行政处罚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无救济即无处罚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刑”行为。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划分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   3、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不得委托实施行政强制,不得重复实施行政强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严禁暴力XX、野蛮执法。   4、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切实改变重处罚强制,轻引导规范的现象。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1、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2、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要及时依法处理,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纠正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展重点执法领域监督检查   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及监督检查。   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审批时限、工作质量、收费依据以及审批范围、设定条件等情况,做到“五查五看”:一查审批时限,看是否存在超时限审批、效率低下问题;二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墨守成规、推诿扯皮问题;三查收费依据,看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X查审批范围,看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继续审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问题;五看设定条件,看是否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事项问题。对行政执法行为,重点监督检查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结果、工作作风等情况,做到“X个查纠”:一查执法主体是否合法,重点纠正无证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二查执法程序是否正当,重点纠正随意收缴、扣押、查封、冻结财物等问题;三查行政处罚是否适当,重点纠正滥罚乱罚、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X查执法行为是否廉洁,重点纠正借机“吃、拿、卡、要、报”及推销产品、承揽工程等以权、以岗谋私问题。   三、工作步骤   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时间为2013年6月-2013年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部署阶段,时间安排在6月,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安排在7-8月,全面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的各项活动。根据本方案,分阶段、有组织、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安排在9月,2013年9月底前完成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的自我检查总结工作,并以书面总结的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法规监督科。   联系人:XX,联系方式:XX。   六、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开展“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二要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创新、先进经验报送市卫生局法规监督科。市卫生局将于9月对区市县卫生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城管大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计划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小结
2023-09-11 22:02:071

如何做到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公安民警基本履职要求严格规范公文明执新态公安执工作新要求党十八报告明确提要推进依行政、依治建设社主义治家党十八届四全通《共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治若干重问题决定》全面推进依治、建设社主义治家作全面部署严格规范公文明执新形势党央公安工作更高要求民群众殷切期望做公安工作基本要求执者执水平综合素质提更高标准何确理解严格规范公文明执基本内涵切实贯彻严格规范公文明执断提高执公信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水平能力、提高民群众安全满意度、维护公平义、推科发展、促进社谐意义重深远 、何理解严格规范公文明执基本内涵 坚持严格规范公文明执机统整体其严格执基本要求规范执行准则公执价值取向文明执职业素养 严格事实依据律准绳执工作必须做依必依执必严违必究 严格执要求执者必须按照律要求执执必须严格能随意执滥作或作授权定职责必须要求我执者必须依办事华民共切权力属于民我手权力民通律授予我公权力我能用民服务能用公权力谋私利现实领导干部走违犯罪道路根本原于没权哪、应该用重要问题想清楚、弄明白错权力待遇想追求特权;权力权威搞独断专行;甚至权力商品私贪权、弄权搞权力寻租等等终走党民立面受党纪惩处所我必须明白谁掌权谁执必须树立确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认识自党民掌权用权必须服务民群众作用权根本目群众满意作用权根本标准真做情民所系、权民所用、利民所谋 规范指规范执程序必须按照律规定程序执做实体与程序并重言道:依规矩圆规矩执者说律规规矩依执乱执能体现公平义何规范执要按照律预先设定模式、程序、规则、轨迹完执全程切警察权力行使必须要律明确授权切警察权力行使必须遵循律规定程序执办案既要确保适用律准确证据确实充量罚适要确保程序合实践证明执权威公信力依靠严谨程序规范实现程序规范保证规范严格、公保证违反程序执违规甚至违执者必须严格依依规执通规范程序保证严格执树立执权威执效 公公平义执者说实现律面前平等公平义谐社象征代呼唤民群众期盼律要求更执者追求价值取向公政道官德立本每执者都应洁身自身气谄媚贪便宜公针私要求执者站民群众立场用律维护民群众合权益维护已私利;针邪要求执者用律维护义惩治邪恶公执要求我执办案要秉公执铁面私让遵纪守律保护违犯罪受律惩罚管触犯律都要受律追究体现律面前平等古尚且能做 王犯与民同罪律十健全今我更应该严格依办事、依执、维护社公平义实现民群众期盼促进社谐古云:公明廉威意思公、公平才能使明辨非清政、廉洁才能使权势左右平威严 文明指执者文明形象文明相于简单粗暴言文明种态度礼节、春风化雨、理服、礼待文明执要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做怒威执者仅能够使群众受律尊严权威更能取群众支持理解达文明形象取信于民执效司实践文明执要改进办案式坚决纠简单、粗暴执问题坚持本体现文关怀尊重保障权文明执要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消除特权思想做举止规范、态度气、用语文明、热情服务民警察必须文明态度秉承职业操守执程细节入手注重保护犯罪嫌疑及其家属合权益格给予尊重使每起案件既体现律尊严权威体现民警察性化执精良素质使罪认罪服、案件事服口服嫌疑坚持罪推定访实行理推定使我执工作限度合乎理情理体现情味展现治美 二、何贯彻严格规范公文明执 执工作公安工作命线严格、公、文明执党央广民群众我要求严格、公、文明作执高标准社发展必要求提高公安机关执水平转变执观念自觉做严格、规范、公、文明执公安机关首要任务何确贯彻严格规范公文明执呢 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维护律尊严意识指导实践做新形势公安执工作必要求我严格规范公文明执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立警公执民执思想坚持执事细节系局要严格规范公文明执贯穿执办案全程坚持据理服牢固树立民服务宗旨服务意识坚决克服办案办案、机械办案倾向要局发远着眼执想稳定办案想发展切实做依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要针前执容易发问题环节进步细化各类执标准严密执程序规范执行切实源减少杜绝执随意性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经济社全面发展 强化治意识规范执全面促进执规范化执规范化执质量保证执质量公安机关命线执质量高低取决于执行规范与否加强公安机关执规范化建设力规范执行提高执质量前公安机关项重要任务要求我执办案必须做程序与实体并重事实根据律准绳事实靠证据证实证据必须依靠严密定程序搜集获才能保证证据合性真实性真实合证据才能作定案依据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合全部公安执纳入规范化据、理服情规范执语言作效避免依、执严甚至违反程序、作、乱作唯才能真做执民 强化局意识公执维护公平义公平义代呼唤民期盼更执工作价值追求我必须站维护全社稳定局公执促进社谐稳定执者站维护全社谐稳定立场公平公执该处罚处罚或者同事同罚甚至办关系案、情案、金钱案社失起码公平义引发量社矛盾破坏谐稳定良社环境前我处于社转型矛盾凸显期影响社谐稳定各类社矛盾频频发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拆迁等问题引发矛盾呈发局势短期内难根本扭转行政执工作提更高要求同随着我民主治建设深入推进民群众律意识、权利意识益增强实现社公平义要求越越迫切要求我必须紧紧围绕促进社公平义、维护社谐稳定着眼点、着力点牢牢握严格规范公文明执执工作命线进步转变执理念、改进执式增强执素养、提高执水平坚定移做社公平义促进者、社谐稳定维护者全面建康社、实现华民族伟复兴梦创造安全稳定社环境、公平义治环境优质高效服务环境 强化权意识文明执保障权文明执,热情服务,营造谐际关系代主旋律公执根本文明执要改进办案式坚决纠简单、粗暴执问题用群众信服式执办案使民群众受律尊严权威使执办案获理解支持执办案展现警察队伍良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力提高服务执质量坚持本体现文关怀尊重保障权做语言粗俗、行粗暴、态度蛮横情晓理尽能融、理、情于体切实解决事、案平情平问题执与群众关系矛盾向利向转化赢群众理解支持使执真达律效、社效政治效机
2023-09-11 22:02:184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全文

1、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33、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4、第四章 着装和装备配备5、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6、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查处轻微违法行为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7、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8、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9、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10、第十章 执勤执法安全防护11、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12、第十二章 附则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2005]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现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公 安 部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参考资料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7-12-22]
2023-09-11 22:03:082

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要求。1、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在实现复议救济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复议的监督功能。2、要充分发挥人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行政执法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要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相关职能部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3、要借助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大威力。把一些行为和问题直接暴露,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处理者亦须尽快拿出公正的处理意见。诚恳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和解决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1、建立良好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体制。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平时即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执法观。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高效、文明执法,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三、要改善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1、转变政府职能,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梳理执法依据和清理行政职权,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下基础。2、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3、加强法制宣传,执法过程本身就是宣传法律的过程,要使执法活动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必须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配合,也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3-09-11 22:03:531

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颁布以来,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也指明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方向。从梳理执法依据、清理执法主体到建立健全执法程序的相关制度措施,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一、目前我省环保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当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早、成效明显、能抓实抓好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受当前体制机制条件限制及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我省环保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社会组织)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的总称。没有程序公正,就没有实体公正,有些基层执法人员缺少程序行政意识,认为只要处理结果合理合法,过程手段可有可无。(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受执法人员个体因素影响较大。作为程序制度的执行者,环境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程序执行力的发挥和落实的好坏。部分执法人员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影响,只注重实体处理,不履行告之义务,不写现场笔录,不遵守时限要求;有些执法人员文化素质不高,业务知识匮乏,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处理依据不合法,依法依程序办案能力较差;有些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实,认为自己是环境管理人员,执法是环监部门的事,工作流于形式,不按程序办事;受执法环境影响和执法手段限制,有些执法人员产生畏难情绪和逃避心理,不想执法、不敢执法,行政不作为。(三)程序制度建设的不平衡性和滞后性,妨碍行政执法程序的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规范工作相对滞后,人情执法,差别对待,执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百姓意见很大;执法程序中表明身份制度、告之制度、陈述申辩制度执行较好,而证据认定、证据审查及运用能力不强,材料不全、事后补证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法人员的行政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领导干部的问责制等缺少细化量化标准,执行力约束力不够。以上问题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中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和典型性,要把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二、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当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工作思路,就是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发挥环境法制部门的能动作用,强化各执法部门和单位的组织建设和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和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机制的运行力和责任的威慑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形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一)健全机制约束,规范执法程序的有效运行。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关键要建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一是要健全完善行政办理工作机制。行政办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鉴定、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执法行为。要依据职权特点,着力完善行政办理的立案受理、审查决定、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环节分工,细化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做到设置合理,流程清楚,责任明晰,科学规范。在行政办理工作机制中,要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二是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依职权行政执法行为,涉及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执法机关和环保部门形象,是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的重点。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措施。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手段措施、执法举止语言,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要进一步规范当场处罚行为和即时性强制行为,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三是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监控机制。缺少制约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监控机制,是减少权力滥用和程序违法的重要环节。要加强部门法制机构的法制监督能力,定期检查指导本部门执法程序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严格规范委托执法行为,要加强对受委托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经常性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管理。(三)强化培训与责任考核,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和决定性因素,规范执法程序的关键是要以人为本,抓好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和责任约束。一是要大力开展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教育活动。二要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做实做细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责任,就没有约束。要确定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责,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要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凡是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改变或撤销的案件,要追究执法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才能实现行政执法权的规范运作。(四)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023-09-11 22:04:211

如何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现象

当前,在检察机关的一些岗位和环节上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笔者认为,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法”的同时,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 1.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执法违规。笔者认为,一是要主动接受外部的监督;二是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和执法责任机制等。 2.用宪法和法律原则、规定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应做到“三个认真”:(1)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坚持人性化执法,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不超越法律规定办案。(2)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掌握立案、逮捕、起诉、抗诉和不起诉条件,坚决防止错立错捕错诉。(3)认真实行行之有效的办案制度,坚持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坚持疑难案件交叉阅卷、主诉检察官“会诊”案件,防止发生失误和以案谋私。 3.用严谨科学公开的方法强化和规范执法行为。(1)细化办案程序,防止执法随意性。尽可能减少外部因素对办案的干扰,尽可能完善内部各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漏堵缺。(2)科学分解各种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种岗位职责。(3)抓规范执法行为,应当从小处着手。(4)通过推进执法公开,来推进执法规范。 (作者为四川省容县检察院检察长)
2023-09-11 22:04:321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全文

1、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执勤执法用语33、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4、第四章 着装和装备配备5、第五章 通行秩序管理6、第六章 违法行为处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查处轻微违法行为第三节 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7、第七章 实施交通管制8、第八章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9、第九章 接受群众求助10、第十章 执勤执法安全防护11、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12、第十二章 附则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2005]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现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公 安 部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参考资料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7-12-22]
2023-09-11 22:04:452

交通警察执法规范细则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2、站立时做到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双腿并拢、脚跟相靠,或者两腿分开与肩同宽,身体不得倚靠其他物体,不得摇摆晃动。3、行走时双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稳,双臂自然摆动,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4、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警用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工具等装备,可以选配警务通、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检查机动车驾驶证,询问机动车驾驶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查询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记分情况;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五)接受群众求助。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交通警察查处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按下列程序执行:(一)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二)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靠边停车,可以视情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或者要求其下车;(三)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2023-09-11 22:04:551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什么制度

法律分析:法制审核。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023-09-11 22:0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