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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和国际保理的区别

2023-10-08 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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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教板

一、主体不同

1、福费延: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或经第三方担保的,期限在半年至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

2、国际保理: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国际保理


二、特点不同

1、福费延:承担费的收取按照贴现票据面值及承诺的实际天数乘以承担费率来计算。

2、国际保理:为出口商的出口赊销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账款催收和坏帐担保等服务。

三、期限不同

1、福费延:福费廷属于中期融资,融资期限可长达10年。

2、国际保理: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信用额度,并于第5个工作日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我国保理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保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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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费廷和国际保理可以从定义上来进行区别:

  福费廷是指改善出口商现金流和财务报表的无追索权融资方式,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就叫做包买票据,音译为福费廷。

  国际保理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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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大的区别在

1,福费庭是在信用证项下的,以金融票据和商业票据为主体。而国际保理只是以商业票据为准。

2,福费庭是对商业票据的买断,而国际保理是对债权的贴现,保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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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国际保理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保理业务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其中的国内保理是根据国际保理发展而来。国际保理又叫国际付款保理或保付代理。它是指保理商通过收购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信用保险或坏账担保、应收账款的代收或管理、贸易融资中至少两种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方式提供出口融资。与国际保理不同的是,国内保理的保理商、保理申请人、商务合同买方均为国内机构。国际保理有两种做法,即国际单保理和国际双保理,前者有三个当事人,后者则有四个当事人。1、卖方。即出口商或称供应商。是指对提供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的,并其应收账款已被出口保理商叙作保理业务的一方。2、债务人。即为买方或称进口商,指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3、出口保理商。 是指与卖方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对卖方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的一方。出口保理商通常在出口商的所在地。在国际单保理的情况下,无出口保理商。4、进口保理商。 是指同意代收卖方以发票表示的并过户给出口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的一方。
2023-09-12 22:25:431

国际保理的当事人

国际保理有两种做法,即国际单保理和国际双保理,前者有三个当事人,后者则有四个当事人。 1、卖方。即出口商或称供应商。是指对提供货物或服务出具发票的,并其应收账款已被出口保理商叙作保理业务的一方。 2、债务人。即为买方或称进口商,指对由提供货物或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负有付款责任的一方。 3、出口保理商。 是指与卖方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对卖方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的一方。出口保理商通常在出口商的所在地。在国际单保理的情况下,无出口保理商。 4、进口保理商。 是指同意代收卖方以发票表示的并过户给出口保理商的应收账款的一方。
2023-09-12 22:26:211

简述国际保理的内容和作用。

2、国际保理的内容包括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和担保,应收帐款的催收和追偿,财务管理和资金融通。作用:采用保理对出口人来说,不仅有助于识别客户资信,可以放手成交,增加贸易机会,而且还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并大大降低收款风险。
2023-09-12 22:26:291

国际出口保理业务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叫保理?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解析: 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 国内保理是指在国内贸易项下,保理银行应卖方申请,受让其以赊销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金融服务。 说的简单点,就是你和别人去做买卖,保理商先把货款给你(不是全额的), 他再去找别人要钱。
2023-09-12 22:26:381

国际保理业务范围

国际保理为供应商提供下述全部或部分服务:(一)贸易融资;(二)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三)销售分户账管理;(四)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五)资信调查与评估;(六)相关咨询服务;(七)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货款或受托发放货款;(三)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四)受托投资;(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2023-09-12 22:26:471

银行保理是什么意思【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

  摘 要:文章对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进口商、出口商及保理商等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范风险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国际保理 信用风险 防范      1. 国际保理业务存在的风险分析      国际保理业务中的风险主要是指信用风险,即银行作为保理商,其客户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的一种潜在可能,这种可能一旦成为现实便会给银行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其实质是一种违约风险。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四类:(1)进口商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进口商破产倒闭的极端情况,其风险将由银行承担。(2)出口商信用风险。银行由于缺乏对其监管,出现进口商提出追索而出口商无力偿付的风险。(3)相应保理商的信用风险。主要指双保理而言,指在两个保理商共同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一个保理商不愿履行义务而可能损害对方利益的可能。(4)国家信用风险。进口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社会稳定情况的变化,或直接影响该国的国际贸易状况,或间接影响进口商的偿债能力,从而使银行面临着一定的国家风险。   1.1 进口商信用风险   依风险随所有权转移的原则,银行买断出口商应收账款,便成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同时也承担了原先由出口商承担的应收账款难以回收的风险。银行面临的进口商风险具体表现主要有:①买方无力偿还债务或破产;②买方拖欠付款;③买方拒收货物并拒绝付款。对前两种情况,暴露这些风险的原因:一方面是银行融资判断失误。融资审查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高估了进口商的资信程度,对进口商履约能力做出了错误判断。此外,进口商的资信水平起初不错,但在履约过程中,因种种原因使其资信水平下降,无法继续履约,而银行缺乏充分的事中监管;另一方面是进口商对银行隐瞒自身的资信情况,伪造反映自己还款能力的财务数据,不及时告知可能影响自己及时还款的各种重大事件等。   在单保理中,由于只有一个保理商,出口商信用风险由该保理商承担;在双保理中,出口保理商相对出口商直接承担进口商风险,进口保理商则相对出口保理商直接承担进口商风险,所以实质上这种风险最终由进口保理商承担。但是银行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是有条件、有限度的:(1)进口保理商在到期日前收到副本发票和必需的其他单据是承担风险的必备条件。(2)银行对进口商的信用风险的承担额限于所核准的信用额度,超出信用额度的应收账款的风险由出口商自己承担。(3)出口商必须依约全面履行货物销售合同,在这些条件和范围内,银行承担100%的坏账担保。   1.2 出口商信用风险   在具体实践中,银行一般更为关注的是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因为进口商是应收账款的最终支付者。但是出口商的资信也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存在于出口商方面的信用风险同样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出口商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由于出口商的过错导致进口商拒收货物,拒绝付款,甚至进口商提出索赔,而供应商倒闭或由于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2)由于出口商的过失或故意**,发票上所签明的货物或债务人根本不存在,甚至出口商与进口商串通**。这就表明相关应收账款存在瑕疵,银行无义务进一步付款,但是银行会面临预付款丧失的风险。如果出口商资信良好,银行能够追回预付款,反之,如果出口商倒闭或骗取预付款后逃匿,则银行不得不承担损失。   在双保理中,由于提供预付款的是出口保理商,因而由出口保理商而非进口保理商承担这种风险。一方面,进口保理商将预付款付给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没有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出口保理商对转让给进口保理商的应收账款负瑕疵担保责任,若有瑕疵,出口保理商有重新购回有瑕疵的应收账款的义务。这是因为,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是否叙作保理并提供预付款是以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的资信评估为基础的,出口保理商因此而应承担错误评估或所评估情况恶化而带来的不利后果。   1.3 相应保理商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在双保理中,一个保理商不履行义务而给对方利益带来损害的可能。对出口保理商而言,其来自进口保理商的风险主要是进口保理商不遵守相互保理协议,在向进口商收取应收账款后,逃匿或拒绝向出口保理商转付相应款项。对进口保理商而言,其承担的出口保理商的风险相对较小,主要是在非因其本身的原因不能收到应收账款时,不能得到出口保理商对保理费用支付的风险,一般情况下,出口保理商可从收取的款项中扣取保理费用。   1.4 国家信用风险   在国际保理交易中,由于进口商国家政治、法律、经济政策的变化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国家信用风险给国际保理业务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延迟付款、暂停付款,或没收付款。由于国家信用风险一般不易预测,一旦出现,往往对进出口商和银行保理商造成巨大损失。影响国家信用风险的因素纷繁复杂,主要有政治、经济、法律、战争等多方面的因素。      2.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的防范      由于国际保理业务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至少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因此必然涉及跨国法律适用问题。虽然在国际范围内已有《国际保理公约》及《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等规则调整,但是由于其存在各种局限性,而且各国对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规定还存在较大差异,我国也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国际保理业务法律体系,使得当国际保理业务发生争议时,诉讼期限长,诉讼程序复杂。因此,商业银行要充分防范国际保理业务中的信用风险,除了诉诸事后诉讼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严密而高效的事前防范机制。   2.1 建立对进口商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1)对进口商的信用、资本实力、还款能力等资信情况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从而为出口商针对不同客户(进口商)分别建立信用销售额度。在信用额度内的应收账款列为已核准应收账款,对此银行保理商才提供无追索权的融资与坏账担保,超出信用额度的应收账款则为未核准的应收账款,对此,银行保理商只提供有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并不承担坏账风险。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银行可根据进口商的资信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或撤销信用额度。不过,在保理协议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约定,否则,随意调整或撤销信用额度有损出口商的利益,会导致不仅承担违约责任,也会损害自身的信誉。   (2)在接受应收账款时,避免接受债务人过于集中的应收账款。对于这种应收账款,一旦债务人破产,丧失清偿能力,银行保理商蒙受的损失将更大,所以应尽量避免,即使接受,也应采取集中限额的方式减少自己的责任。   (3)银行在国际保理业务中应尽量采取双保理方式,通过一名相应的进口商所在国的进口保理商,可以对进口商进行更全面的了解和更便利的收款。   2.2 建立对出口商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为防范出口商的信用风险,银行首先应做的工作也是对出口商及其应收账款做详尽周密的评估与调查。一般而言,银行选择的被保理出口商应该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以及偿债能力较强,且大多为银行的现有重点客户。出口商的产品通常应是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高附加产品或高端公用设施。然后,在此基础上强化出口商的保证机制,银行应该在出口保理协议中要求出口商对其债权做出以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债权的合法性。出口商应该保证所出售的应收账款的债权源于正当交易,而非无权经营产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出口商已经全部履行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出商提供的产品已经或将被进口商接受,不会发生争议。(2)保证债权的完整性。出口商应该保证银行保理商对应收账款享有同出口商等同的一权利,包括可向债务人收取利息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权利等。(3)保证债权的可转让性。出口商应该保证除了已经向银行披露的因素外,―开始就不存在任何阻碍债权可转让的因素,在保理协议期间也不会产生任何阻碍。(4)保证债权转让的排他性。出口商应该保证如果未经银行保理商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应收账款抵押给第三方。如果在协议签订前,己存在对应收账款的某种抵押,银行保理商提出要求后,出口商必须解除这种抵押。而在签订国际保理协议以后,出口商也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类似的抵押协议。   2.3 建立相应保理商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   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都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保理商。叙做保理业务前,需要对对方做相应的资信调查与评估,应该选择资信状况好、抗风险能力强的银行或保理公司。如果本身是国际保理商联合的成员,可以考虑选择同属本组织的成员。一般而言,保理商大都选择与自己已签订国际保理协议的业务伙伴来具体开展某项国际保理业务。   2.4 建立国家风险的防范机制   保理商一般都会避免选择在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动荡的国家叙做保理业务。就汇率风险而言,由于保理商往往在业务中涉及多国债务人,支付和接受支付的币种有多种,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风险,必要时也可通过购买有关货币的远期外汇买卖合同来消除汇率风险。由于国际保理融资期限较短,汇率风险也不是太大。最根本的防范还是选择投资环境稳定的国家。   2.5 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   为了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可以借鉴欧美地区保理商的做法,加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尝试开展保理业务保险,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分散风险。一旦进口商破产或无力付款,则可将商业银行的部分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如美国Nations Bank Corp保理公司就将保理佣金的三分之二用于投保。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各自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吸引庞大的客户群,共享信息资源,相互渗透,合作发展,进一步拓展我国的国际保理市场。      参考文献:   [1]李金泽.银行保理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金融时报,2002,(7).   [2]游飞宇.银行在出口保理业务中的风险与防范[J].国际经贸探索,2003,(6).
2023-09-12 22:26:551

国际保理和福费廷业务等也是单据的买卖吗

详解福费廷与国际保理的联系与区别及福费廷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与案例分析石化行业走出去联盟2018-02-02 16:35关注国际保理和福费廷这两种融资结算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出口企业解决了资金上的融通问题。但是由于它们各自的特点不同,这两种融资方式有着贸易领域和融资期限的互补性,风险承担方式也各不相同。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定义,保理即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它是保理商无追索权地购买出口商赊销或承兑交单项下通常以发票表示的应收账款,并负责催收账款、信用担保等。福费廷是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是银行为出口企业提供的中长期的贸易融资。对于企业来说,货物一出手就可以拿到货款,占用的资金的时间很短。而对于银行来说通过这项业务可以给其带来可观的收益,但是风险也较大,关键在于银行要选择资信较好的进口商银行。
2023-09-12 22:27:043

走近国际保理(一)——国际保理流程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方式,即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仅涉及一方保理商,后者涉及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下面以一笔出口保理为例,介绍其业务流程。   出口商为国内某纺织品公司,欲向英国某进口商出口真丝服装,且欲采用赊销(O/A)的付款方式。   ◎ 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该纺织品公司首先找到国内某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又可称为《信用额度申请书》),用于为进口商申请信用额度。申请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出口商业务情况;交易背景资料;申请的额度情况,包括币种、金额及类型等。   ◎ 国内保理商于当日选择英国一家进口保理商,通过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简称FCI)开发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FACTORING将有关情况通知进口保理商,请其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通常出口保理商选择已与其签订过《代理保理协议》、参加FCI组织且在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作为进口保理商。   ◎ 进口保理商根据所提供的情况,运用各种信息来源对进口商的资信以及此种真丝服装的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若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且进口商品具有不错的市场,则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信用额度,并于第5个工作日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我国保理商。按照FCI的国际惯例规定,进口保理商应最迟在14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口保理商。国内保理商将被核准的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以及自己的报价通知纺织品公司。   ◎ 纺织品公司接受国内保理商的报价,与其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并与进口商正式达成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5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O/A,期限为发票日后60天。与纺织品公司签署《出口保理协议》后,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正式申请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于第3个工作日回复出口保理商,通知其信用额度批准额、效期等。   ◎ 纺织品公司按合同发货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将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副本(根据进口保理商要求)交国内出口保理商。同时,纺织品公司还向国内保理商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前者将发运货物的应收帐款转让给国内保理商,后者用于向国内保理商申请资金融通。国内保理商按照《出口保理协议》向其提供相当于发票金额80%(即40万美元)的融资。   ◎ 出口保理商在收到副本发票及单据(若有)当天将发票及单据(若有)的详细内容通过EDIFACTORING系统通知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 发票到期后,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付款,进口保理商将款项付与我国保理商,我国保理商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保理费用,再将余额付给纺织品公司。
2023-09-12 22:27:121

你觉得国际保理业务属于结算方式的一种吗?为什么?

我觉得国际保理业务并不属于一种结算方式,而是一种贸易和融资方式。保理业务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价格购买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向债权人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它是一种对出口企业和进口企业之间交易风险进行控制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因此它在解决贸易融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并不是结算方式的一种。
2023-09-12 22:27:201

福费廷和国际保理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1、福费延: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的,或经第三方担保的,期限在半年至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2、国际保理: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二、特点不同1、福费延:承担费的收取按照贴现票据面值及承诺的实际天数乘以承担费率来计算。2、国际保理:为出口商的出口赊销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账款催收和坏帐担保等服务。三、期限不同1、福费延:福费廷属于中期融资,融资期限可长达10年。2、国际保理: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信用额度,并于第5个工作日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我国保理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保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费廷
2023-09-12 22:27:301

飞机租赁国际保理适用于

飞机租赁和租赁后的应收账款融资。如果一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从事飞机租赁业务,它可以向国际保理公司出售已经产生并将来要收取的租赁应收账款,以获得资金的流动性支持和风险分散的保障。国际保理公司对这些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和管理,并在租赁到期后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从而获得利润。
2023-09-12 22:27:511

国际保理合同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保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二、保理合同要怎么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点确定保理合同为要式合同,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该内容只是法律所做的列举,对于一般合同需要包括的内容,例如违约责任、管辖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实际订立合同时也建议合同双方进行约定,同时鉴于保理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因此建议保理人与债权人对于债权人的配合义务及提供相关信息义务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保护保理人的权利。三、保理人权利的保护及明示义务是怎样的(1)虚构应收账款不产生对抗保理的义务保理人作为债权的受让方对于基础交易合同的情况往往依据债权人的表述及提供的材料作出判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虚构应收账款的方式来获取保理服务,再以账款不存在对抗保理人,将会给保理人造成不合理损失,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三条规定: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2)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终止合同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因保理人为基础交易合同相对方以外的第三人,其对相对方的行为原则上没有约束力,但是基础交易合同双方的行为会对保理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五条规定:应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虽然法律规定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变更或终止对保理人不产生影响,但是其前提条件为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如果债权人利用其信息优势地位提前在保理合同签订后、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前与债务人进行了相关变更或终止行为,原则上不在本条调整范围内,因此建议在签订保理协议时,对于债权人的相应行为予以规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只有无正当理由的变更或终止才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正常经营行为所导致的则属于保理人应当承受的风险。(3)保理人的明示通知义务保理合同中的转让通知与债权转让中的通知有不同之处,在保理合同中由保理人向债务人发出转让通知而非债权人。同时保理人在向债务人发转让通知时,不仅应当表明自己为保理人的身份以与普通债权转让相区别,同时还应当附有必要凭证,该必要凭证虽然没有明确是保理人身份的凭证还是转让凭证,但是考虑到保理合同的履行,建议在实务中将身份凭证及转让凭证均予以提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2023-09-12 22:27:591

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来说有哪些积极作用?

保理商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可以扩大出口,促进成交,加强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出口商出口商品后,可立即从保理公司获得资金融通,这就加速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出口商向保理公司无追索权的卖断出口单据,意味着将信贷风险出口汇价风险转移给了保理公司,而自己十分安全。有利于优化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企业如果从银行取得贷款,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增加,这样企业负债占资产的比率会提高,如果该企业是上市公司,对该企业的资信及股价都会有影响。而做保理业务,企业商品出口后,会立即收到现金,有一个较好的资产负债表,有利于该企业有价证券的上市及融资活动。
2023-09-12 22:28:071

哪个公司采用了国内保理和国外保理

(一)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和债权人、债务人所在地,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国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在境内的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在境外(包括保税区、自贸区、境内关外等)的保理业务。(二)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照商业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商业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商业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三)单保理和双保理按照参与保理服务的保理机构个数,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由一家保理机构单独为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双保理是由两家保理机构分别向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买卖双方保理机构为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可视作双保理。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同时明确作为买方保理机构和卖方保理机构的职责。有保险公司承保买方信用风险的银保合作,视同双保理。我公司主要经营腾博国际主营基础业务:企业新设,财税服务,共享办公,前海服务,海南自贸港入驻;资 质许可:危化品,ICP,网络文化,医疗器械,食品经营,办学许可,劳务派遣;私募公司注册,金融牌照申请,两地车牌办理,香港进修移民腾博成立于 2005 年,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高端服务提供商,秉承着贴心服务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在严格风控的前提下, 为全球企业提供战略定位、政策咨询、财税代理、行业准入、跨境通行、金融牌照、全球布局等多元化服务。作为深圳早期深耕商事服务行业的企业之一,腾博拥有丰富的价值沉淀与社会资源,并一直遵循专业态度与卓越服务准则,致力为企业的发展作 出重u2f24贡献。截至目前,已成功为超 10 万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与商务服务。
2023-09-12 22:28:141

国际保理应收款周期是多久

保理融资期限最长是十二个月。
2023-09-12 22:28:232

国际保理业务的简介

( 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国际保付代理,承购出口应收账款业务等,它是商业银行或附属机构通过收购消费品出口债券而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综合性金融业务,其核心内容是以收购出口债券的方式向出口商提供出口融资和风险担保,其特色在于,将一揽子服务综合起来由一个窗口提供,并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灵活的服务项目组合。
2023-09-12 22:29:001

国际保理名词解释

国际保理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国际保理是银行作为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记账赊销方式(OPEN ACCOUNT,缩写0/A)提供出口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常见的还有融资保理及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指出口商将其应收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发票到期日从债务人 手中收回债款,扣除服务费后,把款项付给出口商)。国际保理服务的范围主要有:资金服务、信用保险服务、管理服务、资信调查服务等。从广义范围看,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保理是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2023-09-12 22:29:151

国际保理的作用是什么啊(麻烦简要概述)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77634.htm
2023-09-12 22:29:471

国际保理的法律关系

不同的国际保理其参与的当事人是不同的。在国际双保理的情况下,会形成出口商与进口商、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四层关系。1.在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2.在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出口保理协议是国际保理交易中的主合同。依该协议,出口商应将出口保理商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使出口保理商对这些应收账款获得真实有效而且完整的权利,以便从实质上保证应收账款是有效的和具有相应价值的并且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障碍。3.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相互保理合同关系。进出口保理商之间应签订的相互保理协议,双方的关系具有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法律关系,即出口保理商将从供应商手中购买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即再保理而形成法律关系。4.在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说,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没有合同上的法律关系,但由于进口保理商最终收购了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只要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或其他类似契约未明确规定该合同或契约项下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禁止转让,保理商就可以合法有效地获得应收账款,而无需事先得到进口商的同意,与进口商之间事实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2023-09-12 22:29:571

银行保函与国际保理业务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银行保函是一家银行开出的,国际保理业务要有两家银行或保理商参加
2023-09-12 22:30:112

国际保理协会资格考试

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简称FCI),成立于1968年,总部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是一个由全球各国保理公司参与的开放性的跨国民间会员组织。到2010年底,它已覆盖67个国家,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保理机构网络。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旨在促进保理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与发展,为会员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与发展,为会员提供国际保理业务的统一标准、规章制度及业务培训,负责会员间的组织协调,以提高保理业务的服务水准。受我国相关法律限制,我国的入会成员全部是银行,也是该拥有会员最多的国家。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入会成员共30多个,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大连银行,上海银行等等。2012年,在FCI会员中,嘉融信国际保理公司作为商业保理公司率先加入FCI协会。
2023-09-12 22:30:222

国际保理商的风险大于信用证业务中的开证行的风险吗

随着经济全球化、出口竞争日趋激烈,国际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成熟的贸易融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我国的国际贸易中传统信用证方式的采用仍然占据较大的比重。因此,深入研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的优缺点,对我国的出口商在贸易实践中理性选择结算方式有着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经济开放程度在广度与深度上得到了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面临着国际贸易融资的挑战。同时,国际贸易方式也越来越以赊销为主,这就使得出口企业面临着融资难且收汇风险加大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就成为出口企业发展的关键。本文对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两种融资结算方式——国际保理和信用证展开分析并加以比较,以期能为我国的出口企业合理选择结算方式、规避国际贸易风险提供一点帮助。  1 、国际保理概述  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a.贸易融资;b.销售分户账管理;c.应收账款的催收;ue008d.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简单地理解,国际保理业务就是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相关单据,卖给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单据,就等于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之后即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货款。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  保理业务中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  (1)保理商代替出口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协助出口商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增加了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  (2)通过保理业务,使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完毕后可立即获得资金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加快资金的周转,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  (3)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从而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坏账担保,免去了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4)出口商只要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保理组织无追索权地承购其单据后,就将信贷风险和汇率风险都转移给了保理组织。  (5)与商业贷款相比,由于保理业务使企业卖掉债权后立即收到资金,可增加财务报表资产,减少资产负债比例,优化对外资信状况。  2、 信用证业务概述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在指定的地点支付的书面保证。实质上是银行代表其客户(买方)向卖方有条件地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简单地理解,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双方需要两家银行(开证行和议付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信用证的特点有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信用证不依附于合同,是一项独立的法律文件;根据《UCP  600》规定,信用证不以货物为准,是纯单据业务,只要单据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银行就予以付款。  信用证业务对出口商的好处:  (1)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减少了出口商的交易费用。  (2)当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时,表明进口商已基本落实了各项进口所需手续,保证了贸易合同的履行。  (3)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降低了收汇风险。  (4)由于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因此只要卖方细心把握单据的准确性,就能获得开证行无条件的付款保证。  (5)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与打包贷款等融资业务,满足企业资金周转需要。  综上所述,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均为银行信用,并且同时都可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的方法。  3 、国际保理与信用证业务的比较  3.1手续费用比较  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时,出口商承担相关的保理费用,一般为贸易合同金额的1%——2%;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承担开证费用及约1.5%的押金,而出口商只需承担信用证的通知、汇票的承兑等项费用。因此,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出口商的费用负担较重,但具有极高的出口竞争力。  3.2与合同的关系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成为独立的法律文件,信用证项下当事人只根据信用证规定办事,不受合同的约束。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协议虽然与买卖合同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但是出口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并且保理商会要求出口商在签订合同时加入一些保理协议的条款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国际保理中与合同的关系较之信用证要密切得多。  3.3付款责任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具有第一付款责任,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出口商提交的单据要与信用证相符,出口商就可以无条件地得到货款。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付款条件较多,如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必须在保理商允许的额度内,否则保理商不承担付款的责任;出口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发货,进出口商如果对产品存在争议,保理商概不承担付款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银行的付款条件要更严苛。  3.4业务范围比较  国际保理实际上是一种融结算、管理、担保、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务,业务范围极其广泛,包括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应收账款的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及贸易融资。而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功能就是在“相符交单”的情况下付款或融资。可见,国际保理的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信用证的业务范围,而且比信用证的功能要强。  3.5风险比较  在信用证方式下,对于出口商而言也存在很大风险,如进口商不按时开证导致货物原料涨价,出口商要承担成本费用增大的风险;如若开证行倒闭,开证行的第一付款责任付诸流水,将导致出口商无法安全收汇;如果单证不符,也将导致进口商拒付或迟付货款的风险。  在国际保理方式下,只要出口商提供的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符合合同要求,如果遇上进口商资金周转不灵或倒闭,进口保理商将负责付款,承担百分之百坏账担保。因此,对出口商来说,摆脱了信用证项下进口商无力付款、倒闭或无故拖延付款的风险。所以相对来讲,国际保理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范围要小。  3.6融资方式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对出口商的融资方式主要有打包贷款、信用证抵押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前两种是货物发运前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由于没有实物作抵押,实质仍是信用放款,银行有从出口货款中扣除或要求偿付的权利。后两种是货物出运后,议付行给出口商的融资,如果开证行拒付货款或无力付款,议付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了信贷风险,向出口商提供一种兼有担保和融资性质的出口代收业务。只要保理商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风险就全部转移给保理商,即使遭到拒付,不得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因此,保理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向出口商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融资,并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形式进行结算的方式越来越普遍的今天,如何加强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和坏账的防范,帮助出口企业融得资金,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在贸易中所遇到的难题。这个时候若采取国际保理和信用证两种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很好地控制、管理风险,无疑是出口企业拓展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当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业务作为两种成熟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虽然都有其各自很大的优点,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金融风暴之后,国际保理已成为传统信用证方式的潜在替代者。由此可见,理性选择结算方式,已成为出口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的重中之重。
2023-09-12 22:30:381

什么是国际保理,该怎么理解?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若保 理商对上述预付款没有追索权,对余款也要担保付款,即称之为无追索权保理,反之则为有追索权保理。常见的还有融资保理及到期保理(到期保理指出口商将其应收款出售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发票到期日从债务人 手中收回债款,扣除服务费后,把款项付给出口商)。 国际保理服务的范围主要有:资金服务、信用保险服务、管理服务、资 信调查服务等。国际保理的种类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交易习惯及法律法规的不同,各国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内容以及做法也有不同。根据保理业务的性质、服务内容、付款条件、融资状况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我们可以将保理业务进行以下分类。(1)根据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预付融资与否,分为融资保理(financial factoring)和到期保理(matudty factoring)。融资保理又叫预支保理,是一种预支应收账款业务。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2)根据保理商公开与否,也即销售货款是否直接付给保理商,分为公开型保理(disclosed factoring)和隐蔽型保理(undisclosed factoring),公开型保理是指出口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进口商,并指示他们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多是公开型的。隐蔽型保理是指保理商的参与是对外保密的,进口商并不知晓,货款仍由进口商直接付给出口商。这种保理方式往往是出口商为了避免让他人得知自己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转让应收账款,并不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给买方,货款到期时仍由出口商出面催收,再向保理商偿还预付款。至于融资与有关费用的清算,则在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直接进行。 (3)根据保理商是否保留追索权,分为无追索权保理(non-recourse factoring)和有追索权保理(recourse factoring)。在无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根据出口商提供的名单进行资信调查,并为每个客户核对相应的信用额度,在已核定的信用额度内为出口商提供坏账担保。出口商在有关信用额度内的销售,因为已得到保理商的核准,所以保理商对这部分应收账款的收购没有追索权。由于债务人资信问题所造成的呆账、坏账损失均由保理商承担。国际保理业务大多是这类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中,保理商不负责审核买方资信,不确定信用额度,不提供坏账担保,只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在内的其他服务.如果因债务人清偿能力不足而形成呆账、坏账,保理商有权向出口商追索。(4)根据其运作机制,是否涉及进出口两地的保理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指仅涉及到一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如在直接进口保理方式中,出口商与进口保理商进行业务往来;而在直接出日保理方式中,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进行业务往来。涉及到买卖双方保理商的保理方式则叫做双保理。国际保理业务中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即出口商委托本国出口保理商,本国出口保理商再从进口国的保理商中选择进口保理商。进出口国两个保理商之间签订代理协议,整个业务过程中,进出口双方只需与各自的保理商进行往来。
2023-09-12 22:30:481

国际结算科目的一道简答题 : 国际保理业务对进出口双方的影响有哪些?

不同的国际保理其参与的当事人是不同的。在国际双保理的情况下,会形成出口商与进口商、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四层关系。   1.在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是货物买卖合同关系。   2.在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是根据出口保理协议建立的一种合同关系。出口保理协议是国际保理交易中的主合同。依该协议,出口商应将出口保理商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合格应收账款转让给出口保理商,使出口保理商对这些应收账款获得真实有效而且完整的权利,以便从实质上保证应收账款是有效的和具有相应价值的并且不存在也不会产生任何障碍。   3.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相互保理合同关系。进出口保理商之间应签订的相互保理协议,双方的关系具有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法律关系,即出口保理商将从供应商手中购买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即再保理而形成法律关系。   4.在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是一种事实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说,进口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没有合同上的法律关系,但由于进口保理商最终收购了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应收账款,只要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或其他类似契约未明确规定该合同或契约项下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禁止转让,保理商就可以合法有效地获得应收账款,而无需事先得到进口商的同意,与进口商之间事实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2023-09-12 22:30:581

fci国际保理证书考试难度

比较困难。国际保理证书考试难度较大,在国内没有相关考试,只能在国外考,其含金量较大,考试内容专业性较大,所以考试内容较为困难。国际保理是一个国际组织,该组织一九六八年成立于荷兰,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该组织是由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九百八多家保理公司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其目的是为会员提供国际保理服务的统一标准,程序,法律依据和技术咨询,并负责会员公司间组织协调和技术培训。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颁布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已经成为世界保理业务运行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2023-09-12 22:31:211

国际出口保理业务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叫保理?

国际出口保理业务的意思是:为客户买进应收账款,并负责信用销售控制、销售分户帐管理和债款回收,从根本上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的业务。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是一个金融术语,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行为。国际出口保理业务也是如此所以这一业务也被叫做国际出口保理业务。扩展资料:进行国际出口保理业务需提供《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营业执照、进出口合同、近期财务报表等材料。并提供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商品的名称和类别,付款期限,预计年销售额和预计年装运次数及货物描述等信息。需注意出口商出运货物后,需立即将发票及货运单据交给银行。 银行为出口商向进口商托收款项,并在收到后及时支付给出口商。银行可根据出口商的需求,提供多种形式的出口保理产品,包括:买断型和非买断型、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保理产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出口保理百度百科-保理
2023-09-12 22:31:311

国际保理业务对进出口双方的影响有哪些

对进口商的影响是增大购买力,可以“无”成本采购,先拿货卖掉后付款。对出口商的好处是能及时回笼资金,规避汇兑风险,减少坏账等。
2023-09-12 22:32:022

国际出口保理业务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叫保理?

国际保理业务 简介:国际保理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在采用赊销( O/A)、承兑交单( 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催收与管理、保理融资及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 我行作为出口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账款催收和进口保理商核定额度范围内的坏帐担保等出口保理服务;我行作为进口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信用风险控制和坏帐担保等进口保理服务。 一、国际保理对于进、出口商的益处: 益处 对出口商 对进口商 扩大营业额 向进口商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如: O/A、 D/A,有利于拓展市场,扩大销售额 得到优惠的付款条件,减轻财务压力,加快资金流动,扩大营业额 提供风险保障 保理商承担其核准的额度范围内的进口商信用风险,提高了应收账款质量 仅靠公司的信誉和良好的财务表现获得信用额度,无须担保 节约成本 资信调查、帐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由保理商负责,减轻企业的相关负担,节约管理成本 节省了开立信用证和处理繁杂文件的费用和时间 简化手续 省却了一般信用证交易的烦琐手续 被授予信用额度后,购买手续简化,进货便捷 提高利润 出口额扩大、管理成本降低、信用风险由保理商承担,利润随之扩大 加快了资金和货物的流动,扩大了业务量,增加了利润 二、请对象及交易背景 您的企业如需办理国际保理业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与我行往来的进出口商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符合国家有关结汇和售 /付汇及国际收支申报的规定。 (2)独立核算,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我行开立外汇账户,办理外汇结算业务。 (4)出口保理业务中,出口商应有较强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5)交易双方为非关联企业,特殊情况应征得总行的同意。 (6)同时必须符合以下交易背景。 (7)真实的贸易背景。 (8)原则上应为通过销售所产生的债务可以自行成立的商品或服务,如生产资料、零部件和消费品。 (9)商品有较强的适销性,且不宜引起商业纠纷。 (10)根据贸易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无相关的债权不得转让的规定。 (11)不涉及非法交易和不公平交易。 三、申办手续 (1)出口保理 需填制保理业务申请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批文、提供国外进口商的名单及有关资料、与我行签订出口保理协议。 (2)进口保理 提供供货商及相关交易的详细情况、与我行签订进口保理协议。
2023-09-12 22:32:113

FCA贸易术语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解析: 在过去,出口商同买方做生意时,不得不小心翼翼,特别是当涉及收取货款时更是如此。他们几乎总是坚持采用能实际保证从买方得到货款的付款方式。 随着现代运输和通讯的发展,贸易市场大为繁荣,但出口商同时也发现自己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买方市场业已形成。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买方越来越坚持采用适合自己的付款方式,一般为付款期限在120天以内的赊销。 有资料统计,目前赊销贸易已占全球贸易总额的70%左右。许多出口商意识到,要在贸易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采用赊销方式。这一点在向发达国家出口时,显得尤为重要。但出口商如何防范收汇风险呢?这正是保理业务所要解决的。 国际保理,是保理商向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出口商(卖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这四项服务中的至少两项。由于克服了信用证方式资金占用、手续繁琐、机制僵化等弊端,在发达国家,国际保理已经代替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国的一个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买方所在国的一个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保理服务。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负责,向出口商提供融资和应收账款管理服务,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进口保理商对买方负责,为买方向出口保理商提供信用额度,催收未清偿发票款项,并保证买方到期付款;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相互负责,签订保理商间协议。由于进口保理商与买方同处一国,它的介入使对买方的信用评估变得相对容易。 在这里,信用额度是一个风险限额的概念,它是进口保理商通过对买方资信进行调查评估而得出的针对出口商的供货买方所能承受的最大支付能力。这一额度可以是单笔额度,也可以是循环额度。但不管怎样,只要出口商在进口保理商已核准的信用额度内向买方供货,就可以获得进口保理商的付款保证。 在国际保理中,进口保理商做出担保付款的情形除了包括因买方资信原因导致的不付款,还包括因国家风险、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付款风险。因此,可以说国际保理帮助出口商解决了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风险收汇风险,加之其所具有的无追索权融资功能,国际保理的优势还是显而易见的。 需要强调的是,要充分享受保理的好处,出口商还应该准确把握这一业务的交易特征,避免另外一些风险。 综上所述,保理业务的某些交易特征含有潜在的不足,值得引起出口商注意。但任何一种金融服务手段都有其优势和劣势,过分夸大或过分贬低保理的作用都是不可取的。只要运用得当,保理仍不失为一种为赊销贸易服务、功能全面而有效的金融手段。以下是几点建议: (一)严格指定合同条款 从法律上,买方应根据买卖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对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付款,因此订立内容和释义清晰、明确的合同条款极为重要。实务中,买方的争议通常是针对货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提出,出口商可以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买方提出争议时所需要的法律书面证明,如买卖双方都认可的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裁决的依据。 (二)认真履约,不超额度发货 保理业务不是那些管理混乱、信用不佳、财务状况恶劣的公司的救命稻草,它只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有帮助。国际保理的债权转让以出口商适当履行义务为前提,这包括严格履行销售合同义务和保理合同义务。出口商应保质保量、按时发货,将发货金额控制在进口保理商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并且还要注意按照与出口保理商签订的保理协议履行自己在保理业务项下的其他一些义务,才能真正获得保理商的保障。 (三)注意单据质量和保存 保理项下的商业单据一般由出口商在发货后自行寄给买方,这是保理业务比信用证简便、灵活之处。但出口商仍应注意商业单据的质量,至少保证合同、发票、运输单据、检验证书、装船前要求的其他单据、以及其他履行销售合同的证明等内容完整一致、准确清晰、与进口保理商核定信用额度时的情况一致。这些证明文件都有可能使出口商在日后处理争议时处于主动地位。 (四)选择信誉卓著、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 保理商的服务质量是成功的关键。信誉卓著、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可以帮助出口商对风险把关。 首先,信誉卓著的出口保理商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所倡导的原则,那就是:“运用正确程序、高效运作,以保证高质量的服务;坦诚、谨慎、遵循常识和良好商业道德,在与其他会员、与客户的关系处理中显示最大的善意。”其次,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知道如何选择进口保理商并与之合作。只有好的进口保理商才能迅速准确地评估买方资信;与买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迅速收取账款;财务实力足以履约;防止问题和风险发生或将之降低到最低限度;适当处理争议及区分真假争议。而保理商之间的合作与相互负责也必不可少。另外,优秀的出口保理商知道如何选择适合保理的业务。及早去除那些易产生争议的产品或服务是避免争议的最好方法,这不仅对出口商,而且对保理当事人各方都有益。这些不可保理的情况包括:含有使进口保理商难以向买方收取款项的销售条件,比如代销、寄售、对销、退货或禁止转让;出具第一单发票时产品还未完工,如分期付款;具有延续性义务的合同,如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出口商需要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一系列售后服务。 出口商可以预先查阅出口保理商的介绍资料,看看它的从业历史、业务规模、以往纠纷的解决情况、在保理商联行会的资格与排名、是否具有国际性大银行的背景等,以便选择高水平的合作者。
2023-09-12 22:32:401

国际保理的现实意义

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是一门比较新兴的结算融资业务。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业的竞争必将更加激烈。国有商业银行开展这项业务,一方面有利于自我完善,丰富业务品种,扩大服务对象,增加盈利,提高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加强与世界各大银行的业务联系,提高自身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在银行界加大宣传力度的前提下,我国外贸企业应对这一新型结算方式加以充分认识,积极采纳推广,使保理业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023-09-12 22:32:501

什么主要指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资金融通

贸易资金流动指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资金融通
2023-09-12 22:33:067

汇付、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的异同比较?

  1、汇付结算方式完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交易双方根据合同或经济事项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预付货款进口商有收不到商品的风险;而货到付款则出口商有收不到货款的风险。由于汇付结算方式的风险较大,这种结算方式只有在进出口双方高度信任的基础上才适用。此外,结算货款尾差、支付佣金、归还垫款、索赔理赔、出售少量样品等也可以采用。  2、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托收承付结算具有物资运动与资金运动紧密结合,由银行维护收付双方正当权益的特点。它适用于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信用证是指由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凭证。  信用证结算是银行向卖方作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它所领带的付款基础是银行之间的信用。克服了汇付方式和托收方式的商业信用的巨大风险。同时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与的严格的审单、审证及进出口商资信的调查,使买卖双方的货、款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得到最广泛的应用。    出口商只要满足信用证开列的条件,即可获取就得货款。而对进口商来说,如果出口商满足了信用证的要求,进口商就可以获得所需货物,同时必须付清货款。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对双方来说都是经较安全可靠的方式。  4、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如以D/A作为 付款方式),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2023-09-12 22:33:492

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

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   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出口贸易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 国际保理概述   根据1995年生效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付代理公约》第2条的规定,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指一方当事人(供应商)与另一方当事人(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合同关系。根据该合同,卖方(供应商)将根据其现有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服务)贸易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①贸?易融资;②销售分户账管理;③应收账款的催收;?④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它是指保理商为国际贸易中采用赊销(O/A)或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结算方式时,为卖方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简单地理解,国际保理业务就是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相关单据,卖给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或财务公司,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业务。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单据,就等于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之后即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货款。其核心内容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   保理业务中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   (1)保理商代替出口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协助出口商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增加了出口商的国际竞争力。   (2)通过保理业务,使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完毕后可立即获得资金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加快资金的周转,促进企业利润的增加。   (3)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从而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坏账担保,免去了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   (4)出口商只要按合同规定交付了货物,保理组织无追索权地承购其单据后,就将信贷风险和汇率风险都转移给了保理组织。   (5)与商业贷款相比,由于保理业务使企业卖掉债权后立即收到资金,可增加财务报表资产,减少资产负债比例,优化对外资信状况。   2 信用证业务概述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立的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在指定的地点支付的书面保证。实质上是银行代表其客户(买方)向卖方有条件地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简单地理解,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双方需要两家银行(开证行和议付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   信用证的特点有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信用证不依附于合同,是一项独立的法律文件;根据《UCP 600》规定,信用证不以货物为准,是纯单据业务,只要单据做到单证相符、单单相符,银行就予以付款。   信用证业务对出口商的.好处如下:   (1)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减少了出口商的交易费用。   (2)当出口商收到信用证之时,表明进口商已基本落实了各项进口所需手续,保证了贸易合同的履行。   (3)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出口商提供了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降低了收汇风险。   (4)由于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因此只要卖方细心把握单据的准确性,就能获得开证行无条件的付款保证。   (5)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押汇与打包贷款等融资业务,满足企业资金周转需要。   综上所述,国际保理与信用证均为银行信用,并且同时都可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的方法。   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   3.1 手续费用比较   国际保理业务中,出口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时,出口商承担相关的保理费用,一般为贸易合同金额的?1%~?2%;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承担开证费用及约1.5%的押金,而出口商只需承担信用证的通知、汇票的承兑等项费用。因此,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出口商的费用负担较重,但具有极高的出口竞争力。   3.2 与合同的关系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成为独立的法律文件,信用证项下当事人只根据信用证规定办事,不受合同的约束。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协议虽然与买卖合同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但是出口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并且保理商会要求出口商在签订合同时加入一些保理协议的条款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国际保理中与合同的关系较之信用证要密切得多。   3.3 付款责任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具有第一付款责任,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出口商提交的单据要与信用证相符,出口商就可以无条件地得到货款。但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的付款条件较多,如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必须在保理商允许的额度内,否则保理商不承担付款的责任;出口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发货,进出口商如果对产品存在争议,保理商概不承担付款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保理较之信用证,银行的付款条件要更严苛。   3.4 业务范围比较   国际保理实际上是一种融结算、管理、担保、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务,业务范围极其广泛,包括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应收账款的回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及贸易融资。而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功能就是在“相符交单”的情况下付款或融资。可见,国际保理的业务范围基本覆盖了信用证的业务范围,而且比信用证的功能要强。   3.5 风险比较   在信用证方式下,对于出口商而言也存在很大风险,如进口商不按时开证导致货物原料涨价,出口商要承担成本费用增大的风险;如若开证行倒闭,开证行的第一付款责任付诸流水,将导致出口商无法安全收汇;如果单证不符,也将导致进口商拒付或迟付货款的风险。   在国际保理方式下,只要出口商提供的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符合合同要求,如果遇上进口商资金周转不灵或倒闭,进口保理商将负责付款,承担百分之百坏账担保。因此,对出口商来说,摆脱了信用证项下进口商无力付款、倒闭或无故拖延付款的风险。所以相对来讲,国际保理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范围要小。   3.6 融资方式比较   在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对出口商的融资方式主要有打包贷款、信用证抵押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前两种是货物发运前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融资,由于没有实物作抵押,实质仍是信用放款,银行有从出口货款中扣除或要求偿付的权利。后两种是货物出运后,议付行给出口商的融资,如果开证行拒付货款或无力付款,议付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了信贷风险,向出口商提供一种兼有担保和融资性质的出口代收业务。只要保理商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风险就全部转移给保理商,即使遭到拒付,不得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因此,保理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向出口商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融资,并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国际贸易中以赊销形式进行结算的方式越来越普遍的今天,如何加强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和坏账的防范,帮助出口企业融得资金,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在贸易中所遇到的难题。这个时候若采取国际保理和信用证两种金融产品帮助企业很好地控制、管理风险,无疑是出口企业拓展市场的一种有效手段。当然,国际保理与信用证业务作为两种成熟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虽然都有其各自很大的优点,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采用传统的信用证方式时要尽量避免各种风险,保证顺利收汇,同时也要更多的关注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金融风暴之后,国际保理已成为传统信用证方式的潜在替代者。由此可见,理性选择结算方式,已成为出口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的重中之重。 ;
2023-09-12 22:33:571

国际保理协会资格考试

国际保理协会资格考试是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主办。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ChainInternational,简称FCI),成立于1968年,总部设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是一个由全球各国保理公司参与的开放性的跨国民间会员组织。到2010年底,它已覆盖67个国家,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保理机构网络。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旨在促进保理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与发展,为会员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与发展,为会员提供国际保理业务的统一标准、规章制度及业务培训,负责会员间的组织协调,以提高保理业务的服务水准。受我国相关法律限制,我国的入会成员全部是银行,也是该拥有会员最多的国家。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入会成员共30多个,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大连银行,上海银行等等。2012年,在FCI会员中,嘉融信国际保理公司作为商业保理公司率先加入FCI协会。扩展资料FCI是一个国际组织,指的是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actorsChainInternational)的简称,该组织1968年11月成立于荷兰,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该组织是由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80多家保理公司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体,其目的是为会员提供国际保理服务的统一标准、程序、法律依据和技术咨询,并负责会员公司间组织协调和技术培训。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颁布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已经成为世界保理业务运行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际保理商联合会
2023-09-12 22:34:091

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

我国银行提供的保理服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信用风险保障以及销售账户管理和催收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这种流动资产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同时,通过保理提供的信用风险保障,消除赊账销售所带来的买方潜在的信用风险,减少企业的担忧。根据风险等级及客户需求的不同,保理服务可分为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融资或信用担保。融资或信用担保期限通常不超过180天,适合于消费商品,如,服装、零配件、电器等的销售和购买但并不涉及房地产及资本货物。
2023-09-12 22:34:181

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保理即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保理行业发展趋势与细分市场开拓策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9-2013年,国内保理市场规模持续扩张,特别是2012年以后,保理市场地位大幅提升。根据中国保理企业营收情况数据统计,2013年保理市场营收规模达到3781.35亿欧元;同时,保理市场规模对GDP的渗透率2012年以来大幅提升,到2013年达到5.73%,中国保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注册商业保理企业284家,从注册资本来看,截至2013年年底,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超过290亿元人民币,有130家企业的注册资本位于5000万到1亿元之间,但是仍有70家企业的注册资本低于5000万元以下。2012年,国内保理行业从业人员接近2500人;2013年,由于行业内企业数量增加了近3倍,从业人员数量估算将接近1万人。随着企业风险管理意识的加强,未来保理行业的规模和GDP渗透率仍会有提升的空间,行业的资产规模将会继续扩大,也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保理行业。
2023-09-12 22:34:342

什么是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与保理商之间根据该契约,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融资、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保金所就是这方面业务代表。
2023-09-12 22:34:455

国际结算中如何开展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充分发挥杠杆作用,以小博大做大贸易的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规范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贸易融资,是与国际结算连在一起。  一、国际结算 首先要从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是如何产生开始,银行用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方式,于是引出了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通过银行用货币收付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行为。国际结算对比国内业务的特点有:货币的活动范围不同、使用的货币不同、所遵循的法律不同。国际结算的发展也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算、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结算。 国际结算方式细分汇款、托收和信用证。 其中汇款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  其中托收分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以及其他方式。其中信用证分为即期L/C、远期L/C和假远期L/C。$ A8 b5 @7 N: p二、进出口商融资需求将三大支付方式的过程分解,加进银行融资,便产生了国际贸易融资。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孕含着技术、利益和风险的过程。对于这个过程,参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的人必须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与便利。   进出口客户的深层次需求还包括防范进口商及进口国家风险、汇率等其他风险、扩大海外市场和客户,有些甚至需要国际贸易结算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银行能够提供的贸易融资品种 银行能提供的贸易融资品种,按进出口贸易分:进口贸易融资与出口贸易融资;按贸易结算方式分:信用证贸易融资与非信用证贸易融资。其中出口融资按融资时点分:装运前融资和装运后融资。  为进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品种包括:授信开证、进口押汇及提货担保;为出口地银行可以开展的融资活动包括: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出口发票融资、出口信保押汇、出口保理融资及福费廷等。  1、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收到信用证、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或汇款项下客户提供的相关单据后,向进口商提供的用于支付该信用证、代收或汇款项下金额的短期资金融通。进口押汇的条件包括:企业具有进口经营权、进口商资信、良好的商业记录、进口货物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以及在银行有授信额度或国际贸易融资额度。进口押汇服务功能包括:推迟偿付信用证项下款项、获得较好的贸易合同价格以及在一定程度规避汇率风险。   2、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指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已到港,而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开证银行应进口商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书,交船运公司凭以先行提货的一种特殊进口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提货担保的条件包括:银行开证的申请人、进口商资信及商业记录很好、在银行有授信额度或国际贸易融资额度,一般应属于近洋海运方式。  提货担保服务功能包括使您及时提货,避免压仓,减少仓储和滞港费用以及避免货物品质和行情变化带来的可能损失。为出口商提供的主要贸易融资品种有:打包放款(装运前)、出口押汇(装运后)、出口贴现、福费廷、出口保理、出口信保押汇。  3、打包贷款 出口打包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商签订的出口销售合同和国外银行开立的以该出口企业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证正本,以出口收汇为还款来源保障,为出口企业的备料、生产、定货和装运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做的短期融资。打包贷款的条件包括: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出口商资信及贸易结算记录良好、出口商履约能力强、出口商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银行有授信额度或国际贸易融资额度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且无软条款。打包贷款服务功能包括:收到信用证或合同、订单时即获得资金融通、组织货源、生产资金有保障。  4、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将全套单据提交银行,由银行买入单据并按照票面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融资方式。根据结算方式不同,出口押汇可分为信用证项下押汇和出口跟单托收项下押汇。出口押汇的条件是: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出口商资信及贸易结算记录良好、出口货物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已装船出运,并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出口押汇服务功能包括:发货交单后即可获得银行融资、加速资金周转、获得低利率外汇融资、提前结汇,防范汇率风险。  5、出口贴现 出口贴现指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经开证或承兑银行承兑或跟单托收项下汇票由银行加具保付后,在到期日前由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减贴现利息及有关手续费后,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贴现的条件是:开证/承兑/保付行国家在总行有国家风险额度、开证/承兑/保付行在总行有单证授信额度、远期汇票经开证/承兑/保付行承兑或保付、承兑或保付电文真实有效。出口贴现服务功能包括:国外银行承兑后即可获得银行融资、加速资金周转、获得低利率外汇融资、提前结汇,防范汇率风险。  6、福费廷银行作为包买银行或代理境外包买银行无追索权的买入境内外代理行开立并承兑或承诺付款的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应收账款或者代理行加具保付的跟单托收项下远期汇票的融资行为。自营福费廷的条件是:开证/承兑/付款/保付行国家在总行有国家风险额度、开证/承兑/付款/保付行在总行有单证授信额度、远期汇票或单据经开证/承兑/付款/保付行承兑、承诺付款或保付、承兑、承诺付款或保付电文真实有效。代理福费廷的条件是:风险主体银行国家及银行风险为代理买断行接受、代理买断行报价在银行可承受的范围内、远期汇票或单据经开证/承兑/付款/保付行承兑、承诺付款或保付、承兑、承诺付款或保付电文真实有效。福费廷服务功能包括:资金融通、风险防范-卖断、提前核销退税、改善报表、防范汇率风险。  7、国际保理国际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商业咨询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贸易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出口保理的条件是:出口商资信及贸易结算记录良好、出口商行业较适合操作保理、出口货物符合国家规定并较适合操作保理、以D/A或O/A方式结算、获得进口保理商核定的进口商信用风险额度、同意将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出口保理服务功能包括:坏账担保、资金融通、账款收取、帐务管理、改善报表。   8、出口信用保险融资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是指出口商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险,发运货物后,将相关单据提交银行或应收账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并将保险赔款权益转让银行以后,由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融资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将净额预先支付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出口信保融资的条件是:出口商资信及贸易结算记录良好、出口商履约能力强、出口商、银行及中信保三方签订《赔款转让协议》、获得中信保核定的进口商信用风险额度、履行信保保险项下义务并提交规定的单据和文件。出口信保押汇服务功能包括:坏账担保、资金融通、风险管理、改善报表。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贸易融资具有自偿性、短期性、时效性、风险低及高收益等特点。
2023-09-12 22:35:021

国际保理业:如何防范和解决收汇风险

过去,出口商同买方做生意时,不得不小心翼翼,特别是当涉及收取货款时更是如此。他们几乎总是坚持采用能实际保证从买方得到货款的付款方式。  随着现代运输和通讯的发展,贸易市场大为繁荣,但出口商同时也发现自己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买方市场业已形成。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买方越来越坚持采用适合自己的付款方式,一般为付款期限在120天以内的赊销。  国际保理,是保理商向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服务的出口商(卖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这四项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由于克服了信用证方式资金占用、手续繁琐、机制僵化等弊端,在发达国家,国际保理已经代替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国的一个保理商(出口保理商)与买方所在国的一个保理商(进口保理商)分工合作共同完成保理服务。出口保理商对出口商负责,向出口商提供融资和应收账款管理服务,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进口保理商对买方负责,为买方向出口保理商提供信用额度,催收未清偿发票款项,并保证买方到期付款;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相互负责,签订保理商间协议。由于进口保理商与买方同处一国,它的介入使对买方的信用评估变得相对容易。  在国际保理中,进口保理商做出担保付款的情形除了包括因买方资信原因导致的不付款,还包括因国家风险、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付款风险。因此,可以说国际保理帮助出口商解决了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风险:收汇风险,加之其所具有的无追索权融资功能,国际保理的优势还是显而易见的。  需要强调的是,要充分享受保理的好处,出口商还应该准确把握这一业务的交易特征,避免另外一些风险。  综上所述,保理业务的某些交易特征含有潜在的不足,值得引起出口商注意。但任何一种金融服务手段都有其优势和劣势,过分夸大或过分贬低保理的作用都是不可取的。只要运用得当,保理仍不失为一种为赊销贸易服务、功能全面而有效的金融手段。以下是几点建议:  (一)严格指定合同条款  从法律上,买方应根据买卖双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对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付款,因此订立内容和释义清晰、明确的合同条款极为重要。实务中,买方的争议通常是针对货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提出,出口商可以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买方提出争议时所需要的法律书面证明,如买卖双方都认可的独立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裁决的依据。  (二)认真履约,不超额度发货  保理业务不是那些管理混乱、信用不佳、财务状况恶劣的公司的救命稻草,它只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公司有帮助。国际保理的债权转让以出口商适当履行义务为前提,这包括严格履行销售合同义务和保理合同义务。出口商应保质保量、按时发货,将发货金额控制在进口保理商核定的信用额度内,并且还要注意按照与出口保理商签订的保理协议履行自己在保理业务项下的其他一些义务,才能真正获得保理商的保障。  (三)注意单据质量和保存  保理项下的商业单据一般由出口商在发货后自行寄给买方,这是保理业务比信用证简便、灵活之处。但出口商仍应注意商业单据的质量,至少保证合同、发票、运输单据、检验证书、装船前要求的其他单据、以及其他履行销售合同的证明等内容完整一致、准确清晰、与进口保理商核定信用额度时的情况一致。这些证明文件都有可能使出口商在日后处理争议时处于主动地位。  (四)选择信誉卓著、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  保理商的服务质量是成功的关键。信誉卓著、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可以帮助出口商对风险把关。  首先,信誉卓著的出口保理商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所倡导的原则,那就是:“运用正确程序、高效运作,以保证高质量的服务;坦诚、谨慎、遵循常识和良好商业道德,在与其他会员、与客户的关系处理中显示最大的善意。”其次,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知道如何选择进口保理商并与之合作。只有好的进口保理商才能迅速准确地评估买方资信;与买方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迅速收取账款;财务实力足以履约;防止问题和风险发生或将之降低到最低限度;适当处理争议及区分真假争议。而保理商之间的合作与相互负责也必不可少。另外,优秀的出口保理商知道如何选择适合保理的业务。及早去除那些易产生争议的产品或服务是避免争议的最好方法,这不仅对出口商,而且对保理当事人各方都有益。这些不可保理的情况包括:含有使进口保理商难以向买方收取款项的销售条件,比如代销、寄售、对销、退货或禁止转让;出具第一单发票时产品还未完工,如分期付款;具有延续性义务的合同,如大型成套设备的出口,出口商需要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一系列售后服务。  出口商可以预先查阅出口保理商的介绍资料,看看它的从业历史、业务规模、以往纠纷的解决情况、在保理商联行会的资格与排名、是否具有国际性大银行的背景等,以便选择高水平的合作者。
2023-09-12 22:35:141

出口商想找国际保理公司,确认一下德益世融资是无追索权的吗?有没有什么前提?

德益世国际保理提供的保理服务是无追索权的,我们公司经常需要垫付很多资金买原材料,账面没有资金的话后续出口接单就很受限,而且跟新买家第一次合作时也很怕追不回账。找德益世融资的话一是不用担心现金流问题,二是也不用担心坏账,这俩大问题,做外贸的都懂得~ 我精湛的回答您是否明白?不明白的话,欢迎随时提问
2023-09-12 22:35:361

国际保理的业务品种

1.出口保理为出口商的出口赊销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账款催收和坏帐担保等服务。2.进口保理为进口商利用赊销方式进口货物向出口商提供信用风险控制和坏帐担保。3.国内保理(1)应收账款买断以买断客户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客户提供包括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和信用风险控制及坏帐担保等服务。(2)应收账款收购及代收以保留追索权的收购客户应收账款为基础,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等三项服务。
2023-09-12 22:35:481

什么是国际保理业务,其服务内容有哪些

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将也叫应收帐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
2023-09-12 22:36:092

保理户是什么意思

保理户又称为回款专用户,银行为企业保理融资后,买方定期将款项打入的账户。
2023-09-12 22:36:194

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结算方式

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结算方式:国际保理、福费廷和银行保函等方式。1、国际保理业务与基本结算方式国际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是一种综合性的融资结算方式。当出口商不具备使用信用证的资格时,国际保理业务可为其提供信用销售控制。2、福费廷与基本结算方式因为国际间债券危机一直存在,在一些涉及金额较大、进出口贸易时间较长的货物贸易中,进出口商双方都会承担很大的交易风险。所以,无论选择哪种支付方式,双方承担的风险都是不均衡的。此时,福费廷就可以作为承担远期信用证支付条件中出口商的融资服务业务和付款保证。3、银行保函与基本结算方式银行保函是担保类的结算方法。申请人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担保,银行会响应其要求,或与其他金融机构一起作为担保人为受益人担。综合使用1、开立保理业务的公司作为保理商承担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结算风险。按照赊账和跟单托收方式,出口商将短时间内需要收取的账目卖给保理商,保理商审查进口商的信用额度。这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利于企业短时间内的资金周转,所以,它在发达国家被广泛应用。2、在使用福费延的过程中,中间会建立包买商,它可以作为中介在出口商发货并且签发汇票后拿到交易规定的单据,再根据单据与进口商结算。这种方式大大降低了长期贸易中的各种风险。3、在无出口银行保函的情况下,进口商提前支付货款会有很大的风险。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出口商违约会给进口商造成很大的损失。出口银行保函就是为了保证出口商依照约定按时交付货物。这样做,在保证了货物安全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进口商承担的风险。进口银行保函可以保证进口商在拿到出口商提供的货物之后按时交付货款。当进口商拒付相应货款且非货物有问题时,出口商可以将进口银行保函作为法律依据,强制要求进口商支付货款。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际保理、百度百科-福费廷业务、百度百科-银行保函
2023-09-12 22:36:371

国际保理业务中,进口商不付款怎么办

若是国际双保理,即包含进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将主要由进口保理商承担相应风险。若单保理(保理商,出口商,进口商),这时由保理商承担相应风险。 (不管这个保理商是在出口国还是进口国。 相对来讲,若出口商与保理商同一个国家,有相同的语言、文化背景,双方沟通会畅顺些)
2023-09-12 22:36:561

我国有没有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从业证书?

  我国没有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从业证书。  FCI举办的国际保理考试是针对保理从业人员的最权威的技能测试,一年举办2次,分为初级课程(Foundation Course)、中级课程(Intermediate course)、高级课程(Advanced Course)和出口保理销售课程(Selling Export)。FCI考试的目的是便于学员了解国际保理、FCI、双保理系统、买卖双方控制要点、商业纠纷管理及如何销售出口保理等内容,考试报名范围涉及全球开展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推出以来,各成员单位踊跃参与。  中信银行自2002年加入FCI以来,一直积极组织国际业务从业人员参加国际保理考试。目前,全行通过FCI保理考试各项课程的人员已累计超过61人,其中17人获得优秀成绩。总行国际业务部每年针对此项考试组织的前期培训,已成为该行员工教育培训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员工专业服务和拓展市场的能力,确保我行保理业务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自从加入FCI以来,中信银行高度重视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并通过优化授信审批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加强产品创新、举办竞赛、培训、推介会以及参与FCI考试等多种措施推动该项业务增长。2012年,中信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量达到5775万欧元,同比增长160.7%,在全国各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七位。
2023-09-12 22:37:07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进行国际保理业务的么?

是对你的海外应收账款进来风险保障的。你说的国际保理,应该是想做应收账款融资,这个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可以帮你达到融资的目的,只要你能达到两条要求,一是中国信保能批复你的海外买方的额度,二是你能通过银行的贷款审查
2023-09-12 22:37:182

国际保理业务与福费廷业务各自的适用范围

福费庭业务,目前银行只接受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庭业务,而且开证行与提供福费庭业务的银行间必须有“在线额度”。福费庭是出口方银行买断收汇风险。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将现在或将来与进口商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再由银行转让给国外的进口保理商,由出口商保理行提供贸易融资给出口商的融资形式。第一还款人是进口商,进口保理商承担第二担保付款责任。
2023-09-12 22:37:291

银行的“再保理业务”是什么意思?和保理业务有什么区别?

一、契约关系不同:保理业务是指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或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中的至少两项。二、业务不同:保理业务相当于二次保理业务,即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或银行,保理商或银行将该应收账款再次转让给其他保理商或银行,比如国际双保理业务就是一种再保理。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三、流程不同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案例:国际保理业务流程本身并不复杂,下面以国际保理中最常用的双保理为例,对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进行介绍。出口商为中国某压力锅生产商A公司,进口商为法国某大型超市B公司。A公司经与B公司协商,欲采用赊销(OA,90天)方式进行贸易。A公司与国内某银行(为FCI成员)联系,向其提出办理国际保理业务的申请,向该银行提供与此笔赊销交易相关的背景资料(贸易合同)。扩展资料:业务类型国内保理业务通俗点讲也叫应收账款融资,就是公司将您的应收款项在通过银行的审核后,转让给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根据不同的类型具体可分为买断型保理业务和回购型保理业务。保理业务银行的审核点主要在对债务人(就是欠公司钱的公司)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国外保理业务主要是根据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而设计出的金融产品,其主要作用也是让进出口企业提前获取资金。具体产品有打包贷款,发票贴现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理业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保理业务
2023-09-12 22:37:401

汇付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的异同比较

国际贸易中常用汇付,托收,信用证三种方式来进行货款的结算,三者比较:从风险角度来讲,汇付风险较大,托收次之,信用证风险最小;从银行收取手续费的多少来讲,汇付手续费最低,托收稍高,信用证最高;国际贸易中用得最多的支付方式是用信用证,汇付除了买卖双方信誉较好外,常常用于预付款、余额、金额不足时使用;从复杂性来讲,汇付手续较为简单,信用证手续就较为繁琐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12 22:3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