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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庭是否有中国的份?

2023-10-08 0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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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爱吃桃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

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

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

扩展资料:

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

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

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

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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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庭是由联合国设立的,旨在解决成员国间的法律争端和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庭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为9年,不得续选。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它的使命是解决成员国之间的法律争端,同时根据联合国大会或安理会的要求,就涉及国际法的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庭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为9年,不得续选。国际法庭的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共同选举产生。每个成员国可以提名一位候选人,随后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通过秘密投票选出15名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必须获得大多数的票数,才能当选。国际法庭的权力来源于其成立宪章所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国际法庭的判决对成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一旦判决作出,就不能被上诉或者撤销。国际法庭曾经处理过许多重要的案件,包括1998年日本捕鲸案、2008年科索沃独立案、以及2019年委内瑞拉与美国之间的外交争端等。这些案件在国际社会引发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国际法庭的存在对于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何帮助?国际法庭的存在对于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很大的帮助。首先,国际法庭为成员国提供了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渠道,避免了战争和武力冲突。其次,国际法庭的判决能够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有利于维护国际法治和公正。最后,国际法庭通过调解和解决国际法律问题,促进了国际社会的合作和发展。国际法庭在国际法律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尊重国际法庭的判决和咨询意见,加强国际法律交流和合作,共同维护国际法治和公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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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国际审判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联合国)国际法院等,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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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法庭是哪一个

海牙仲裁法院 根据1899年第一次海牙和会通过的《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公约》,常设仲裁法院于1900年成立,成为第一个普遍性的国际司法机构。 著名的海牙和平宫就是为该法院所建。 目前该法院有113个成员国,中国是最早的成员国之一。 该法院日常行政活动主要由国际局负责,预决算和年度报告等问题由成员国驻荷使节组成的行政理事会和外交理事会负责。 常设仲裁法院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常设法院,它只有一份由成员国提出的仲裁员名单。 如果成员国将其争端诉诸仲裁,便可在名单中选定仲裁员,再由选定的仲裁员推选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在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建立后,常设仲裁法院长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响力日益减小。 但该法院成员国提名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家团体(National Group)一直负责推选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 20世纪80年代以后,法院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先后组织制定了一系列任择仲裁议定书,增加了程序的灵活性,并允许非国家实体和个人在该法院进行仲裁。 2000年法院通过了环境争端任择议定书在国际上首创环境纠纷的专门仲裁规则。 2011年法院又通过了有关外空争端的仲裁规则。 除处理仲裁案件外,法院还可从事和解与调查。 1976年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条还赋予法院秘书长为该机构的争端当事方指定委派仲裁员机关(Appointing Authority)的职能。 中国清朝 *** 先后派杨儒和陆宗祥等人参加了1899年和1907年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并于1904年和1910年先后批准了1899年和1907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是常设仲裁法院的原始缔约国。 废除帝制后,中华民国继承了条约和法院成员资格。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台湾当局仍窃据中国席位,直到1972年法院行政理事会通过决议驱逐了蒋帮。 1993年11月22日,钱其琛外长致函法院秘书长,通知中国恢复在该法院的活动,并指派李浩培(去逝)、邵天任、王铁崖(去逝)和端木正(去逝)为仲裁员。 2009年5月4日, *** 外长致函法院秘书长,通知中国 *** 指派邵天任、许光建、薛捍勤和刘楠来为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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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法庭有强制力吗

没有。海牙国际法庭的判决没有执行力和强制力,靠相关国家的自觉;因为没有世界警察组织来执行,是靠承认它的国家来自觉执行的;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权,不会允许国际法院来本国执行。所以没有强制力。海牙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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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际法庭在荷兰

通俗点说,这是为了纪念国际法的创始人格老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他是是荷兰人。 十七世纪初,格老秀斯以《公海自由论》和《论战争与和平法》这两篇著作为设立国际法的基础。 他在上述第一本著作中提出,任何国家不得对距海岸三海里以外的海域拥有独统权。 很多人认为,我们星球上的有些资源是属于全人类的遗产,而不属于个别国家或企业,格老秀斯的说法离这一当下盛行的想法仅有一步之遥。 《论战争和和平法》(1625年)为战争时期或者和平时期的国际陆地通行法规奠定了理论基础。《论战争和和平法》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 此外,荷兰很难对他国施加影响。 荷兰的国家利益受惠于一个各国、各企业和各人均遵守国际法规的和平世界。 其次,上个世纪之初在海牙举行了数次国际和平会议,从而制定了有关战犯待遇协议和被占区公民交往的规定。 虽然交战各国多次违反了这些法规,但是当时制定的法规直到今天仍然有效。 基于历史渊源和对格老秀斯的纪念,国际法庭设在了荷兰。 荷兰还有格老秀斯的雕像,看看图,伟大的人啊: ://panoramio/photo/402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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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3:18:162

简述国际法院对诉讼案件管辖的三类情况

1、自愿管辖。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2、协定管辖。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提交法院的争端及范围等可以通过在条约中设立专门条款,也可以在订立条约的同时,再订立专门的协定加以规定。3、任择强制管辖。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下列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协定。国际仲裁庭和国际法庭的区别是什么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而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3、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法院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4、审理程序及当事人的能动作为不同。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几乎每一步骤当事人都能主动作为,如约定由3名仲裁员还是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否开庭审理等等都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不得强迫。5、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 第一条 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十四条一、在法院得为诉讼当事国者,限于国家。二、法院得依其规则,请求公共国际团体供给关于正在审理案件之情报。该项团体自动供给之情报,法院应接受之。三、法院于某一案件遇有公共国际团体之组织约章.或依该项约章所缔结之国际协约.发生解释问题时,书记官长应通知有关公共国际团体井向其递送所有书面程序之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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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国际法院的职权

国际法院的职权如下: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的会员国同时也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非联合国的会员国的《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2、其他国家,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有,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案件,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3、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联合国大会授权的联合国机关及其专门机构只有权请求国际法院就其职权范围内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任何联合国会员国无权请求,亦不得阻止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法官的产生如下:1、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15名法官由联大和安理会选举产生,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该法院三分之一的法官。按照议事规则,候选人需获得超过半数的绝对支持方可当选国际法院法官。2、《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的法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公正性、独立性和普遍性,[11这也是所有国际刑事审判机构应有的三大要素。公正性是任何刑事审判机构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关系着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系着整个司法体系的权威性与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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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法定组织之一。《国际法院规约》有关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的规定是:(1)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限于国家,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成为诉讼当事人;(2)国际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关于条约的解释、国际法的任何问题、任何事实的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的性质及其范围等四类争端,以当事国声明接受强制管辖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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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受理什么案件

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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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庭在哪?

国际法院在哪里 国际法院于1946年根据作为《联合国 *** 》组成部分的《国际法院规约》成立,系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主要处理国家间争端。联合国会员国以及其他接受《国际法院规约》的国家为法院成员国。法院院址位于荷兰海牙市。 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即5名法官,可连选连任。法官候选人由常设仲裁法院的各国团体提名,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选举产生。法官必须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法官全体应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法官不是各国 *** 代表,不得接受任何 *** 的委托或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法院设院长和副院长,任期三年。法院的日常行政工作由书记官处负责。 法院的职责是依国际法对有关法律争端作出裁决或发表咨询意见。法院适用的法律为国际法,具体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以及司法判例和公法学家学说。此外,法院经当事国同意还可根据“公允及善良”原则进行判案。各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丁须经其明确同意,同意的方式有三种:1)签署将争端提交法院的特别协议;2)同意现有国际条约中关于将国际争端提交法院处理的规定;3)发表接受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称任意强制管辖。 中国籍法官史久镛曾担任该院院长。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C啊荷兰的海牙,我要分分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荷兰 国际法庭是做什么呢?机构总部在哪里? 总部在荷兰海牙,对两国之间以及多国之间的武装冲突,领土和边界纠纷,的争端做出裁决与判定。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荷兰 哪些国家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因为海牙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六大机构之一 所以加 *** 合国的前提之一就是该国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那么不承认该法庭的国家就是那些没有加 *** 合国的国家和地区 没有加 *** 合国的国家和地区有:锡金王国(目前为印度控制,中国目前也已经对印度的实叮占领予以默认,改称印度锡金邦,从严格意义上说,锡金并不是 *** 国家),库克群岛,巴勒斯坦,梵蒂冈(为观察员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望采纳 你所说的中俄等国不承认只是他们对此的一些不满与控诉,毕竟联合国并不公正。 二战国际法庭在哪开庭?二十八名甲级战犯都有哪些? 在德国纽伦堡、日本东京开设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东京审判的二十八名甲级战犯分别是: 七个人因为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而判决绞刑。他们于1948年12月23日在池袋的巣鸭监狱执行死刑。 东条英机 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远征军指挥官、前陆军大臣、前首相。 板垣征四郎 陆军大将,日本陆军大臣、前关东军参谋长、前中国派遣军参谋长。 木村兵太郎 陆军大将,前驻缅甸日军总司令。 土肥原贤二 陆军大将,特务、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军官。 广田弘毅 男爵,日本前首相。 松井石根 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 武藤章 陆军中将,日本前第十四师团参谋长、前陆军省军务局局长。 ▲终身监禁 16 个被判决终身监禁。四个(小矶国昭、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平沼骐一郎)死于狱中,而其他的于1955年假释出狱。 荒木贞夫 陆军大将,日本前文部大臣。 梅津美治郎 陆军大将,日本前陆军参谋总长、前关东军司令。 大岛浩 日本前驻德国大使。 冈敬纯 海军大将,日本前海军省军务局局长、海军次官。 贺屋兴宣 日本前大藏大臣。 木户幸一 侯爵,日本前内大臣、前文部大臣。 小矶国昭 陆军大将,前朝鲜总督,日本前首相。 佐藤贤了 陆军大将,日本前陆军省军务局长。 嶋田繁太郎 海军大将,日本前海军大臣、前海军军令部总长。 白鸟敏夫 日本前驻意大利大使、外务省顾问官。 铃木贞一 陆军大将,日本前内阁企划院总裁兼无任所国务大臣。 南次郎 陆军大将,日本前关东军司令、前朝鲜总督。 桥本欣五郎 陆军大将,中日战争的煽动者、日本翼赞政治会(法西斯统治下的议会)总裁。 畑俊六 陆军大将,日本前华中派遣军总司令。 平沼骐一郎 男爵,日本前国务大臣。 星野直树 日本前书记官长兼国务大臣。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 ,假释后于鸠山一郎内阁服务。 东乡茂德(20年)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死于狱中。 判决前病死 永野修身 海军元帅,日本前海军军令部总长(1947年1月5日逝世)。 松冈洋右 日本前内阁外务大臣(1946年6月27日逝世)。 ▲免予起诉 大川周明 在德国审判的名单:戈林,里宾特洛甫,戈培尔,牛赖特,雷德尔,约德尔,凯特尔,赛斯-英夸特,邓尼茨,罗森堡,鲁道夫·赫斯,施特莱彻,沙克尔,丰克,巴本,沙赫特,弗朗克,卡尔登博鲁特.最有意思的是最后一位,弗里茨彻,他仅仅是一位广播评论员,因为声音酷似戈培尔被误抓到纽伦堡接受审判,很显然他是无罪的,当庭就被开释了. 最后巴本和沙赫特因为几乎没有参与纳粹政治而被当庭释放,牛赖特被判处十五年徒刑,邓尼茨被判处十年徒刑,雷德尔和丰克被判处无期徒刑(雷德尔很快就被释放),其他人一律处以绞刑. 希望帮得到你哈。 国际法院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 国际法院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荷兰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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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3:19:361

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的来源有哪些?

一、国际法院简介 1.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2.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解决国家间争端和向经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没有附属机构。然而,1946年以来设立的大量区域法院和特设法庭造成了一些混乱。 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例如战犯)。这项任务属于国内管辖、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等由联合国设立的特设刑事法庭及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院还必须区别于专门处理与欧洲联盟事务有关案件的欧洲法院(位于卢森堡),以及根据人权公约设立的审查指称违反人权公约情事的欧洲人权法院(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和美洲人权法院(哥斯达黎加圣何塞)。这三个法院可审查私人(诉国家和其它被告)提交的案件,而这类案件国际法院不能受理。 国际法院还有别于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等专门国际审判法庭。 国际法院不是各国司法机构可以上诉的最高法院,不是个人提出最终申诉的法院,也不是任何国际法庭的上诉法院。但是,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中,国际法院有权就仲裁裁决的效力作出裁定。 二、国际法院管辖权 该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其中咨询管辖权是指有资格提出诉讼的国家。 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只有理约国的会员国有这种权利。那么理约国非会员国能否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可以,但必须借助安理会关于国际法院规约的条件。例如瑞士,瑞士不是理约国的会员国,但他就借助了安理会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有资格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不等于国际法院有管辖权。我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还记得南斯拉夫危机时美国炸了我们的大使馆吧,当时我们国内很多人都主张把这个案子交给国际法院来裁决,这样就造成了两国紧张的局势。中国做为理约国的会员国有权向国际法院起诉美国这一行为,但问题在于中国能否提出诉讼,提出诉讼的条件就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法院管辖权行使的前提必须是当事国双方自愿,大家考虑一下,如果中国对美国起诉法院的管辖权在什么地方?换个说法,如果被起诉方不同意国际法院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例条第六款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发生异议将由双方自行解决管辖权问题。那么一个诉讼当事国怎样表达对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当事国决定法院管辖权有几种办法:第一种是借助法院规约第三条第二款即强制执行管辖权;第二种是当事国双方签订专门协定;第三种是制定解决争端的条款。第一种办法就是说当事国可以事先发表声明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执行,假定当事国双方都事先发表这样一份声明,那么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在中美使馆这个问题上,如果中美同时发表过类似声明,那么我们说国际法院就有权执行管辖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发表声明时都持有一定的保留,并且国际法没有规定保留范围。例如美国曾经发表过在内政争端方面不接受管辖权,甚至美国还对内政这个词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内政即由美国来决定的事。大家不难看出,事实上美国对内政这个词的解释就是对国际法管辖权的完全否认。因此在国际法院中有一部分法官认为这是非法的,而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国际法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明确的,那么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第二种办法是当事国双方在谈判无效的情况下将案件交给国际法院裁判,双方通过裁判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最好的。第三种办法就是如果当事国对公约中规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发生分歧时可以通过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但这只是公约的附加条件。例如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最后就有类似的条款,但这个公约的特点是如果你参加就没有保留权。大家都知道,中国和日本之间有一个旧的化学武器的问题。二战时日本在中国留下的化学武器问题根据公约日本就必须帮助中国解决,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可以通过国际院进行裁决。这里还有第四种办法,关于第四种办法有一个例子:英国与阿尔巴尼亚曾经在一次海上事故中产生争端。当时英国的船只在靠近阿尔巴尼亚领海的海域内被阿的水雷击中沉没,英国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但阿认为国际法院没有执行管辖权的依据。而国际法院对阿的拒绝也做出了回答,国际法院的依据是:阿曾经在这之前对安理会关于在规定海域内有意阻挠别国船只航行并涉嫌武力攻击的国家,交予国际法院裁决的声明表示支持,而英国正是根据这一声明对阿进行起诉地,因此根据这一点国际法院认为有管辖权。 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这几种方式,但这也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当事国双方是通过特殊协议将案件提交给国际法院的,否则他们不会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
2023-09-12 23:19:581

海牙国际军事法庭是常设机构吗,人员怎样构成.

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简介海牙国际法庭,其正式名称... 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
2023-09-12 23:20:051

中国人能不能到国际法院起诉中国最高法院

不能,国际法院处理的是国际争端。
2023-09-12 23:20:131

国际法庭和军事法庭是一回事吗?

明显不是
2023-09-12 23:20:243

国际法院的法官怎么产生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15名法官由联大和安理会选举产生,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该法院三分之一的法官。按照议事规则,候选人需获得超过半数的绝对支持方可当选国际法院法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四条 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2023-09-12 23:20:321

一级执行法官是什么级别?(谈国际法庭那种,大使馆的)。谢谢~!

正省部级。法官的级别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分二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法院的常务法院长是一级大法官,通常是正省部级。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扩展资料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晋升高级法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法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法官
2023-09-12 23:20:481

中国是否加入海牙国际法院

是。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中国是海牙国际法庭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于1901年加入国际仲裁法庭(国际法庭前身),并于1946年再次成为海牙国际法庭的成员国。
2023-09-12 23:21:122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 )。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 )。 A.仅限于联合国会员国 B.仅限于《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C.可以是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 D.可以是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管辖的非联合国会员国和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只能是国家,而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当事方,即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原告或被告。包括三类:联合国会员国;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并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和履行《联合国 *** 》第94条规定义务的国家。(P380-381) 本题知识点: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2023-09-12 23:21:191

美国是海牙国际法庭成员吗

美国不是海牙国际法庭成员。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美国曾经签署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但是美国国会并没有ratify(批准)这一条约,因此美国不是海牙国际法庭的成员国。实际上,美国政府曾多次对海牙国际法院的作用和角色表示质疑,并在某些情况下采取行动反对法院的判决。
2023-09-12 23:21:271

国际常设法院是哪一年成立的?

  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2023-09-12 23:21:483

德国在国际法院对意大利提起诉讼,国际法院的判决是否有强制执行的能力?

没有。判决没有执行力和强制力。因为每个国家都有主权,不会让国际法院到本国执法。
2023-09-12 23:21:574

国际法院的标志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又称为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国际法院也称“世界法院”、“海牙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法院设在海牙,但法院的审判得根据案件的需要在其他地方进行,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参加国国际法院的正式语言是法文和英文。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于1946年2月6日选出了国际法院法官,法院于4月3日举行第一次集会,并在海牙正式成立。根据《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及《国际法院规则》(1978年7月1日起生效)进行工作《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一切联合国会员国都是规约的当然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安全理事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的参加国。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 一、法院以法官15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为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
2023-09-12 23:22:301

国际法院有强制执行权吗

没有。国际法院的判决没有执行力和强制力,靠相关国家的自觉。因为没有世界警察组织来执行,是靠承认它的国家来自觉执行的。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主权,不会允许国际法院来本国执法。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国际法院的判决没有强制执行能力,国际法院的判决能不能实际落地,还是要看审判席上两国的态度,就目前所有国际法庭的判决来说,基本上可以确定,国际法院的判决是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我们要清楚一个法庭的判决有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是要看其有没有执法机构,也就是警察部门。很明显,国际法庭是没有的,你总不可能要求联合国成为它的执法机构吧,要清楚,是先有联合国后有国际法庭的,不是先有国际法庭后有联合国的。所以,国际法院看起来比较强,但其实是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023-09-12 23:22:371

有国际金融法庭吗?

有。国际法庭是受理国际经济纠纷和金融案件的。通常所说的三国法,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其中国际经济法就是来解决国际经济金融纠纷的。国际法庭位于海牙。
2023-09-12 23:22:451

国际法庭是美国开的吗工资是美国人开吗

  国际 审判法院简称是(联合 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不属于任何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联 合国支付。  国际 法院的主要功能: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 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与海牙 国际刑事法院无关),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2023-09-12 23:22:562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海牙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 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设书记官处。工作语言为英语与法语。法院成员不得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性工作。
2023-09-12 23:23:281

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的海牙国际法庭位于哪个欧洲国家?

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的海牙国际法庭位于哪个欧洲国家? 1.丹麦 2.荷兰 正确答案:荷兰 海牙国际法院: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ICJ),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
2023-09-12 23:23:561

国际法庭位于哪个国家

国际法庭位于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于1945年6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与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无关),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2023-09-12 23:24:031

国际法庭设立在哪个国家

国际法庭设立在荷兰海牙。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设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其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2023-09-12 23:24:121

什么人可以上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海牙国际法庭目前共有66个国家承认,除这66个国家外其余国家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24:222

国际法庭

  海牙国际法庭,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成立于1946年04月03日。  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 首先,法院须就各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截至2010年7月31日,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最后,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并由此形成所谓当事人同意的法院。    其次,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
2023-09-12 23:24:361

国际法庭设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庭设在荷兰海牙。全称是(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简称是国际审判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ICJ),再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扩展资料国际法庭管辖权首先,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截至2010年7月31日,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最后,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并由此形成所谓当事人同意和法院。其次,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所有决议都必须在出席法官多数同意后才能做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24:461

海牙国际法庭是否被美国、俄罗斯等国承认?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24:541

哪些国家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中国 日本
2023-09-12 23:25:294

什么人可以上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法官可以上国际法庭。国际法庭不审判个人,只审判国家。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国际法庭的任期: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机关之一,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司法机构,设于荷兰海牙,负责审理各国就国家间争端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案件,并可就联大等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候选人必须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支持才能当选。
2023-09-12 23:25:591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1)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作为诉讼当事国,这三类国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第二,对事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是指什么事项能够成为国际法院的管辖对象。根据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三个方面,或者说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权可由以下方式建立:第一种是自愿管辖。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第二种是协定管辖。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提交法院的争端及范围等可以通过在条约中设立专门条款,也可以在订立条约的同时,再订立专门的协定加以规定。第三种是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下列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协定。这些争端是:对于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这里“任择”是指当事国自愿选择是否作出声明;一旦作出声明,在声明接受的范围内,国际法院就具有了强制的管辖权,而不需其他协定。目前,世界上有60个左右的国家作出这类声明,但都附有各种保留。中国政府于1972年撤回了国民党政府1946年作出的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的声明。(2)咨询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一条 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一.法院以法官十五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力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极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一九O七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第五条一.联合国秘书长至迟应于选举日期三个月前,用书面邀请属于本规约当事国之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及依第四条第二项所委派之各国团体.于一定期间内分别由各国团体提出能接受法官职务之人员。二.每一团体所提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其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在任何情形下,每一团体所提候选人之人数不得超过应占席数之一倍。第六条 各国团体在提出上项人员以前,宜咨询本国最高法院.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校.专研法律之国家研究院.及国际研究院在各国所设之各分院。
2023-09-12 23:26:131

中国现在承认国际法庭吗

中国是承认的。海牙国际法庭又称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它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根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
2023-09-12 23:26:211

中国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26:291

什么人可以上国际法庭

国际法庭法官可以上国际法庭。国际法庭不审判个人,只审判国家。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国际法庭的任期: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机关之一,是唯一具有一般管辖权的普遍性国际司法机构,设于荷兰海牙,负责审理各国就国家间争端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案件,并可就联大等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候选人必须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支持才能当选。
2023-09-12 23:26:501

都有哪些大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27:191

国际法庭处理什么案件

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国际法庭又称国际法院、海牙国际法庭,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其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其中诉讼管辖是其最主要的职权。(1)诉讼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第二,对事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是指什么事项能够成为国际法院的管辖对象。根据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三个方面,或者说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权可由以下方式建立:第一种是自愿管辖。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第二种是协定管辖。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提交法院的争端及范围等可以通过在条约中设立专门条款,也可以在订立条约的同时,再订立专门的协定加以规定。第三种是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下列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协定。(2)咨询管辖权。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27:281

国际法庭是做什么的?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又称为国际法庭,是联合国的司法裁决机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院址在荷兰海牙的和平宫,亦称“海牙国际法庭”。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仲裁,或在联合国大会及联合国安理会的请求下提供咨询性司法建议。它还可以审理涉嫌违反国际法的案件。 法院由大会和安理会分别投票选出的15名法官组成,设正副院长各一人,由法官中推选。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其中不得有两人属于同一国籍,根据规约,法院的管辖包括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和《联合国宪章》或任何现行条约及公约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争端当事国的同意是法院对诉讼案件管辖的基础。
2023-09-12 23:27:361

请教国际法庭在那里?瑞士的日内瓦?还是荷兰的海牙?

海牙
2023-09-12 23:27: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