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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最新补偿政策

2023-10-08 18: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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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eVinne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4.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拓展资料:

失地农民

  1.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 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2.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3.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4.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百度百科_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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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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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律师贾启华,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8条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应当要公平、合理。征地的赔偿包括土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费、青苗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是不能低于其原有的生活水平,另外还要安排被征收人社会保障费等,所以,在赔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失地农民

贝贝

失地农民最新补偿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国务院_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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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进入了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预计未来十余年,将有近亿农民实现身份的转变。而通过土地征用来实现城市的扩张发展已成为城市化的主要方式。城乡一体化战略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妥善解决集中出现失地农民的问题。既要保证社会稳定和城市化的顺利推进,又要保证失地农民劳动力“失地不失业”,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和可能性,而达到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要老有所养。这既涉及对征地的当下补偿,又涉及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险。此课题对失地 农民安置途径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补偿:从货币补偿到社保安置 货币补偿总的来看,货币安置存在以下几个弊端: 首先,货币安置是一种生活指向性安排,而非就业指向性安置。征地农民在得到土地使用权置换的生活安置费后,就被永久地推向了劳动力市场。这给被征地农民留下了失业隐患。其次,货币安置着重考虑了征地“农转非”人员眼前的生活安排,并没有与社会保障制度同步衔接。“农转非”人员对自身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只能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再重新就业尚无把握的前景,“农转非”人员极易对未来的生活产生忧虑,从而产生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社会保险:以土地换保障社会保险安置只是核定农转非人员,将费用列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安置费”专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被征地对象签订安置协议,对符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费条件的被征地人员,为其设立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月发放养老金。在目前政策条件下,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虽然增加了社会保障负担,但有利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顺利实施,长远来看是值得的。我国经济较发达、入地关系较紧张的省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教训,这体现了一种大的趋势。 留用地安置留用地安置是指为了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长远稳定的保障,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的重要补充形式。又称开发性安置,是通过开发性项目建设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出路的安置方式的创新。该方式将农民置换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安置费,开发性项目投资通过转化为生产性的物质资本,使征地“农转非”人员通过与生产性物质资本结合实现再就业。具体操作是按%的开发性安置土地指标实行。 就业:从招工安置到引导型就业 招工安置招工安置是指地方政府或用地单位依据征地数量有比例地安排“农转非”人员就业。这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存延的一种老办法,现在实施起来困难加大。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计划用工方式逐渐为市场主导的就业形式所替代,国家已经不再包揽“农转非”的就业问题,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渠道也越来越少,采取货币化安置成为各地普遍的选择。 再就业的培训成本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要使其适应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产生的就业岗位,必须对他们进行相应的转岗培训,以提高其文化素质。目前,一个城市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年,一个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年,两者差距为.年。也就是说,平均一个失地农民大约需要再接受.年左右的教育培训,其劳动就业能力方可以等同于一个城市劳动者。这年的教育培训费用包括直接的支出和间接的支出。但是,如果这年的成本全部由国家和用地者承担补偿是不可能实现的。 成都市经验四川省成都市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工作安排上,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成都市近郊各区、乡把通过腾岗、买岗等形式增加的物管、保洁、厨工等岗位无歧视地向失地失业农民开放,相继为多人解决了就业。除了区、乡的工作外,市郊各行政村还成立了失地农民再就业服务中心,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岗前培训。中心制定了个性化订单式培训计划,根据失地农民的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学历状况,聘请师资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证书培训、社区服务技能培训、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等,提高失地农民技能,增强其谋生能力。 住房:从货币安置到集中居住安置和中心村建设 住房安置政策虽然政策上鼓励货币安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难度很大。首先是农民自建房或重新购买商品房的成本远远高于拆迁房得到的补偿,在大城市的房地产大盘开发热潮中,失地农民难以找到安身之地。其次,如果失地农民因无法进入较为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区,而只能找到一些临时性的简易住所的话,他们又面临着二次拆迁的风险,从而无法安定下来;其次,农民的理财能力和经验很可能导致坐吃山空,而无法达到住房安置的目的,最终还是要找政府来解决。基于这些原因,地方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住房安置问题时,最终还是倾向于采用集中规划,集中修建农民新居的办法。 农民新居建设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土地,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安居问题,将一部分被征地农民和农民拆迁户集中在一起,建立一个近郊民居集中点。但是,集中安置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不少农房原有的生产性功能消失,失地农民的经济利益受损。二是大量有时是两干多户同质性很强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在一个地方,容易造成就业的困难。事实上,我们调研中发现,农民新居中,不少劳动力处于失业或隐性失业状态,很多农户靠出租房子维持生活。 中心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具有双重功能,一是可以妥善安置征地农民,二是通过中心村的建设和发展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中心村既是失地农民的居住区和创业区,又是城乡交融的新社区。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中心村进行日常管理。结合中心村建设,在政策允许、政府支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全的前提下,将部分集体土地转变为商业用地,进行商业开发,修建商业铺面与专业市场,吸引本地农民进场从事商业经营,大量吸收本地农民从事第三产业,鼓励农民走自我就业、自立创业之道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要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并要在商业用地的指标上给予支持。 政策建议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第一,逐步核准,提高用地补偿标准。在统一征地中逐步推行土地“片区综合价”。坚持市场化方向,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将城镇土地划分成若干区片,每一区片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基准地价,在统一征地时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第二,商业性用地和公益性用地应该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也不能侵占农民利益,尤其是应该区分出公益性用地中商业性用地的项目,对商业性项目要区别对待。第三,引入市场机制,从而促进土地价格的合理定价,这是提高土地补偿的科学依据,也是建立完善土地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的依据,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利益补偿问题的重要前提。 农地征用的法律和政策支持通过法制来解农民征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应是一个基本原则。一是尽快出台完善的《农地征用法》或相关的法律文以便依法规范征地制度。二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该认真调研,总结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各种模式,开展试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逐步使征地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国当前的农地征用制度改革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过渡性质的,即在现行法律框架做出适当的调整,严格区分公共目的征用和其他的征用,并据此执行相应的土地征用补偿办法。第二步是着手修订现有法律有关征地的条款,将土地征用权严格限定在公共用途和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在城市规划控制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土地市场。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从法律上赋予农户物权性质的农用土地承包权,给农民年以上稳定的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允许其自由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继承。二是要给农民私有和集体所有的房产颁发房地产证,允许上市交易和抵押。三是要积极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量化为其成员的股份,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特别是地处城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普遍推行这一制度。 失地农民培训与就业 政府应针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并列出专门培训经费和使用方法;积极鼓励用地企业就地工;对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的,要参照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在税收、工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适当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等。同时要考虑建立专项扶持基金,对自办实业而资金有困难者,提供专项小额贷款给予帮助扶持。此外,还应把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同对城郊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结合起来,让潜在的失地农民先提高素质,逐步脱离对土地和农业的依赖。 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目前农村社保尚未立法,且农村社保制度建设基本未建立的情况下,必须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保险费用筹集机制。政府应规范明确征地主体无论是进行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资金,并专户储存,由专门机构管理。同时,按失地农民的实际社会安置成本,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别切出一块,支持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鉴于目前农民理财能力差和货币化安置存在一些弊端,应引导农民在土地补偿中拿出部分资金,建立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 看看我几点回答的问题哦真诚的祝福你在生活路上:一帆风顺,开心快乐,永远幸福

蓓蓓

我们都是属于失地农民现在年纪大了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请问有没有失地农民金

meira

这个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苏萦

  最新补偿政策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注:以上内容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不适合集体土地上的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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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失地农民

1:根据国家规定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目前我国的农民失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困难。2: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适用城镇居民标准还是农村居民标准?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尚有争议。3: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4: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方法和技巧因国家征收而失去耕地,户籍为农村户口的受害人。举证证明住所地已纳入或者应当纳入城镇规划范围,只是户籍未转为非农村户口的,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予以支持。5: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目前我国的农民失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困难。失地农民是被政府征收了全部土地的农民或者被政府征收了部分自己的承包地,导致本人所在的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土地依法被征收的农民可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3-09-13 11:18:591

失地农民政策

失地农民享受的政策有:1、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具体包括了: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3-09-13 11:19:071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因此,如果农民的地被占用了,那么可以申请上述补偿。补偿项目: 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 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综上所述,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023-09-13 11:19:171

失地农民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法律主观: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由征地机关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公布区片的综合地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费用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3-09-13 11:19:251

失地农民如何认定

失地农民的认定方法具体如下:1、政府要征收农民承包地。失地农民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承包地,从而导致自己失去部分土地或者全部失去土地。政府没有征收自己的承包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认定为失地农民;2、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不能认定个人为失地农民。政府如果是因城市建设需要,_收了村集体土地,农民不被认定为失地农民合理吗?这肯定是合理的,征收集体的土地,征收补偿归集体所有,但个人不能以集体土地被征收为由说自己是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只针对农民个人的承包土地被国家征收。如果征收集体土地就要认定为失地农民的话,全村人都是失地农民了,全村人都可以买失地保险,这是不可能的,失地农民只针对政府征收农民个人的全部承包地或者部分承包地的情况。失地农民可获得的补偿:1、征地补偿:失地农民可享受征地补偿,一般情况下,农村耕地被征用的补偿大概可以分为三项,即土地征用补偿、青苗补偿、家庭糊口安置补偿(不同地区,经济状况不同,补贴标准略有差异)。还有就是农村的房屋补偿,这个小编暂时没有得到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补贴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2、社会保险补偿:国家征收农民承包地的,农民除了依法享受征地补偿外,还要增加一项就是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旨在确保农民土地被征收后,老来应当拥有的生活保障,即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一般来说费用都是从征地补偿款中扣缴,但缴费标准会有一定补助。综上所述,失地农民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承包地,从而导致自己失去部分土地或者全部失去土地。政府没有征收自己的承包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认定为失地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3-09-13 11:19:351

失地农民有什么补偿

失地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失地农民社保缴费方法:1、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65周岁、女不满60周岁,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从2010年12月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10年(即为120个月),缴纳起始年龄不得早于16周岁,高中或中等以上学校毕业的应从毕业后起算;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男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女60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从2010年12月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10年(即为120个月)。若男到达70周岁、女到达65周岁时,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在此次办理参保时,根据年龄情况由本人一次性补足所差的缴费年限;3、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从2010年12月向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0年(即为120个月)。同时,可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5年(60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023-09-13 11:19:451

什么叫失地农民补偿费

失地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具体的补偿如下: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标准是每亩补偿5万元,一亩折算666.67个平方;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失地农民可获得的补偿具体如下:1、征地补偿,失地农民可享受征地补偿,一般情况下,农村耕地被征用的补偿大概可以分为三项,即土地征用补偿、青苗补偿、家庭糊口安置补偿(不同地区,经济状况不同,补贴标准略有差异)。还有就是农村的房屋补偿,这个小编暂时没有得到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补贴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2、社会保险补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其实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已经试点了几年,2019年正式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写入《土地管理法》,从2020年起,国家征收农民承包地的,农民除了依法享受征地补偿外,还要增加一项就是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旨在确保农民土地被征收后,老来应当拥有的生活保障,即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一般来说费用都是从征地补偿款中扣缴,但缴费标准会有一定补助;(1)免费享用农村医保,对于农村农民,最需要的是看病报销问题。现在有农村医保,每个月100-1200元不等,根据村民自身的意愿进行缴交。对于被征地的农民,将免费享有农村医保服务,不用缴交费用,同样能够看病报销;切身解决了失地农民看病问题;(2)享受低保补贴,种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技能;对于被征用土地之后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没有其他的生存之道的农民,找工作也比较难的。对于家庭整体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这部分被征地农民将享受国家给予的低保补助。其中包括,每个月3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3)免费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失地农民,耕地不足0.2亩,年满16周岁且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农民,将免费享用到国家给予的农村养老金补贴。其中的年养老金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依据被征地农民的家庭实 际情况进行发放。综上所述,失地农民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标准很多地方也不会将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这都是违法的。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后,若对补偿标准存在争议,还可以依法申请协调和裁决,所以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3-09-13 11:19:54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最新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2、按年: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政府征用,当然,国家也给予了他们许多的补偿,其中包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但是人们对这项补偿的具体内容都很模糊。那么,下面由我为大家讲述一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亩,包括亩在内; 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 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 4、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情况不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范围内: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龄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缴费;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万元。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即如上所述,被征地的农民可以根据以上所述办理养老保险,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增加保障。虽然土地被征用,但是国家给出的补贴也是十分可观的,大家应当合理利用,珍惜所得到的
2023-09-13 11:20:021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如下:1、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2、男性在45到60周岁,女性在40到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到800档次,政府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3、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1)被征地30%以上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0元/月。(2)被征地30%-5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32元/月。(3)被征地50%-7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64元/月。(4)被征地70%-100%以下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97元/月。(5)被完全征收土地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29元/月。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2)按年缴费:每年100元至800元;(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条件如下: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4、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2023-09-13 11:20:131

农村的失地农民到底是什么概念啊??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失地农民概念介绍: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失地农民形成的原因:1,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2,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我们给其一个特殊称谓——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
2023-09-13 11:20:2314

失地农民是什么户口性质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称为失地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13 11:21:011

失地农民一次性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一次性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4)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5)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6)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023-09-13 11:21:111

农村占用土地国家给买的保险叫什么保险

你好,合作医疗或者镇保!
2023-09-13 11:21:232

失地农民是不是就是农村户口

农村如果有宅基地的话,一般都是农村户口都是落在宅基地上面的,就算你没有了土地,一样户口还可以在农村。
2023-09-13 11:21:523

失地农民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主观:成都 市失地农民领取失业金条件是什么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失地农民领取失业金条件 1、参加 失业保险 并一次性缴纳失业保险费,土地被征用后未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失业人员)。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人员,失业状态下,才能申请。 2、申请被征地失业金,之前在单位参过保的要看他的最后一次参保地点在那个地方,如:最后一次参保地点在成都的只能在成都申请失业金。有的居民有被征地失业金和单位失业金的两种是叠加起来的,到时候系统自动计算月数。 3、被征地失业金具体领取月数,请按照就业局最后核算出来的月数为准。 二、办理所需材料 1、成都市被征地农民 失业保险金 申领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 社保卡 、农业银行卡或折子原件、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补助费支付、社会保险办理协议》原件、复印件。 4、培训登记表( 身份证 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 5、求职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1、被征地农民到 户口所在地 社区填报《成都市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培训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及个人资料,由社区统一向 青羊区 就业服务管理局申报; 2、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下发《成都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由职介中心、培训中心进行求职和培训登记—— 户籍 所在街道 办事 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签字领取失业保险金 。 3、一般在各涉农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相关事宜,要签《成都市农转非人员补助费支付、社会保险办理协议》后60个工作日内就能领去失业金。 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成都市失地农民领取失业金条件是什么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成都市失地农民领取失业金条件是什么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3-09-13 11:22:091

失地农民2021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202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金待遇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三、失地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023-09-13 11:22:201

国家对失地农民,有什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解决农民工问题。3、农村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4、取消农业税 。5、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覆盖城乡。6、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7、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8、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9、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2、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政策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2023-09-13 11:22:311

失地农民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主观:失地农民补偿不是每月都可以领取的,一般是一次性补偿,具体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023-09-13 11:22:381

失地农民是城镇户口吗

不是 但是可以拿补济 你最好咨询一下 律师 农民没了地会很惨的。。。
2023-09-13 11:23:004

国家对农村无地农民的政策

现在有关部门比较关注的是适当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适当增强征地过程的透明性,这是必要的,但还不是治本的措施。治本的措施应该是:第一,改革征地制度。真正区分不同类型的土地征用,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在符合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平等地进入市场流转。第二,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的交易过程。要尽快制定土地征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第三,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失业是失地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农民失去土地后,客观上需要从农业转向其他行业。第四,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医疗和养老保险。现在不是钱的问题,土地增值收益那么高,从土地出让收益、增值收益中拿出一部分钱来,完全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扩展资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为此提出了两个解决办法:一、国家统一买社保农民之所以渴望分到土地,并不是说有多迷恋它,而是土地是农民生活最根本的保障。如果国家为这部分人统一买社保,那么就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也不会再执着于土地的重新分配了。二、村民自主协商小规模分地我国土地承包制度的总体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换句话说,虽然不能大规模重新分地,但是小范围内的调整,国家还是允许的。今后国家可能会建立一套政府主导、村集体民主协商分地的体系,来调整国家的土地分配。依靠重新分地来解决人地矛盾是不现实的。叶兴庆部长说,我国人口增长十分迅速,人口一有变化就重新分地只会让土地越分越细,碎片化的土地是不能保障农民的生活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地农民
2023-09-13 11:23:291

失地农民社保属于哪种社保

有两种,一种是社保,一种是灵活就业保险,看你交的费,也就知道是哪一种,如果是灵活就业的话,现在最低也要六七千块钱一年有两种,一种是社保,一种是灵活就业保险,看你交的费,也就知道是哪一种,如果是灵活就业的话,现在最低也要六七千块钱一年
2023-09-13 11:23:395

农民没有地有失地保险吗

法律分析:1、仅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村户口人员,是不可以参保失业农民养老保险的;2、当事人要享受到该保险待遇的:必须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并且本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因当地的市政规划或者其他用途而被征用的前提下,才能享受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等明确。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1、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2、凡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09-13 11:24:03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去当地县一级的社保局就可以补缴的。现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轨。也就是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征地农民只要补足缴费额,就可以像职工一样享受退休待遇。保险法上专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2023-09-13 11:24:141

农民失地养老保险政策

法律分析:可以拥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不能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收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2023-09-13 11:24:251

农民的失地养老金到底该谁缴?

实地农民养老保险谁来付
2023-09-13 11:24:352

失地农民如何交社保,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2、征地协议;3、个人身份证;4、户口薄;5、近期2寸彩照;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3、公示7日;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五、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09-13 11:25:147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2023-09-13 11:25:463

农民没地咋办

政府
2023-09-13 11:27:206

农村失地保险和社保可以同时享受吗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可以同时拥有的,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并不冲突。社保所保障的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是对应于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只是这两者之间缴费资金来源是不一样的。社保资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由政府、村集体以及个人三方出资缴纳的。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农村失地保险特指被征地农业户籍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各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所雇佣人员,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这两个保险都应该在社会保险局管理,农村失地保险缴费标准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在领取时农村失地保险也低于社会养老保险,并且这两项保险不能同时参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23-09-13 11:27:381

个人基本农田小于多少属于失地农民

  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出现的一部分群体。目前我国的农民失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困难。  目前国家正积极采取措施来就对上述情况:  第一,改革征地制度。真正区分不同类型的土地征用,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民的集体土地在符合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情况下,平等地进入市场流转。  第二,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由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应是一个平等的财产权利的交易过程。要尽快制定土地征用的专门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第三,建立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失业是失地农民面临的最大问题。各地普遍采取征地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让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但由于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在就业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自谋职业困难。因此,政府除合理予以货币补偿外,还应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劳动就业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组织劳务输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  第四,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医疗和养老保险。u200d
2023-09-13 11:27:46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农村交养老保险怎么交?农村交养老保险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交:1.在支付宝交;2.在当地村部规定的缴纳地点交;3.携带好身份证前往当地社保经办中心交;4.在微信交。以在微信交农村养老保险为例:1.进入“我”;进入微信后,点击进入“我”页面。2.点击“服务”;在“我”页面可看到“服务”,点击进入。3.点击“城市服务”;在 “生活服务”的板块中可以看到“城市服务”,点击进入。4.点击“社保综合”;在“热门服务”的板块中可以看到“社保综合”,点击进入。5.点击“社保缴费”;不同地区的参保人看到的页面有所差异,但是一般都可以看到“xx社保缴费”,比如湖南参保人可以点击进入“湖南社保缴费”。6.选择城乡居民养老;农村交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进入 “城乡居民养老”,或者也可以选择进入“灵活就业养老缴费”板块;7.确认缴费信息;确认自己的缴费信息,选择缴费年度。8.点击下一步;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则可点击“下一步”缴费了。此外,农村交养老保险,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一般可通过以下方式交:1.携带好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线下服务网点购买;2.找保险经纪人或保险代理人购买;3.在保险公司官方公众号购买。以上步骤操作环境:手机型号:小米12系统版本:MIUI 13微信APP版本号:VerSion8.0.24
2023-09-13 11:27:571

失地农民判定的标准是什么?

所谓失地农民是指因政府公共建设需要,征收农民的承包地,导致农民全部或者部分失去承包土地造成生活来源困难的就叫失地农民。首先、政府要征收农民承包地。 也就是说,失地农民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承包地,从而导致自己失去部分土地或者全部失去土地。政府没有征收自己的承包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认定为失地农民。其次、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不能认定个人为失地农民。 题目中提到,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佂收了村集体土地,农民不被认定为失地农民合理吗?这肯定是合理的,征收集体的土地,征收补偿归集体所有,但个人不能以集体土地被征收为由说自己是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只针对农民个人的承包土地被国家征收。如果征收集体土地就要认定为失地农民的话,全村人都是失地农民了,全村人都可以买失地保险,这是不可能的,失地农民只针对政府征收农民个人的全部承包地或者部分承包地的情况。再次、失地农民不光享受征地补偿还享受失去土地的 社会 保险补贴。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其实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已经试点了几年,2019年正式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写入《土地管理法》,从2020年起,国家征收农民承包地的,农民除了依法享受征地补偿外,还要增加一项就是失地农民的 社会 养老保险,旨在确保农民土地被征收后,老来应当拥有的生活保障,即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一般来说费用都是从征地补偿款中扣缴,但缴费标准会有一定补助。我岳母也是失地农民,缴费39800元,办理退休的时候社保返还13000元,实际自己只缴26800元,退休待遇每月1000多点,基本上达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待遇标准,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要高,还是比较划算的。 总之,失地农民判定的标准是政府征收自己的承包地,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不能将个人认定为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判定的标准是什么? 看了题主的描述,是义愤填膺啊!自己的老婆孩子没有认定为失地农民,就不能享受失地农民的相关待遇!这确实是一件非常闹心的事儿,而且是在城郊农村被征地后常见的事。严格意义上说,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 这些年来,失地农民作为令人同情的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备受 社会 各界的关注。也出台了许多扶持和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政策,诸如村集体代交医保费用,财政代交养老费用,还有像题主描述的失地农民保障房,村集体土地征用款等等。 这么多的优惠政策,就给村集体带来了一个新的任务,那就是界定失地农民?!出嫁女算不算,入赘男算不算,在校大学生算不算,还有题主提到的新生儿算不算,新娶的媳妇算不算,还有其他新迁入的人口算不算? 如果什么都算,那有些原始老人口就不干了!说二地土地延包的时候,这些人户口都不在本村,他们本来就没有分到地,怎么能算是失地了呢?!根据概念分析,失地农民确实是指原来有地,后来又被征走了,征得只剩下人均不到0.3亩,或者纯粹没有一点儿土地了! 所以有的村集体就进行村民自治,采取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来确定村子里面哪些人口才是真正的失地农民?这项工作类似于一些地方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进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不但看你的户口在不在这个村,还要看你是不是在这个村实际生活居住,还要看你是不是在别的村有地,还有...... 总之,是以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将失地农民的界限确定下来! 我们这里有个村刚刚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村集体修了一批安置房,村代表会议确定有60岁以上的人口的家庭优先保障入住,其他人口就要等一等了。 所以这些,都是僧多粥少的缘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得已的办法! 所以想对题主说的是,如果这个村子里面一杆尺子量到底,所有一定年份以后的新媳妇和新生儿都不算失地农民的话,这就算不上不公平。如果只针对你一家,那肯定就是不公平了! 希望这样的回答能帮到你。失地农民的补偿虽然是块肥肉,却不是人人可及的。要保持长期的生活活力和来源,关键还在 于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坚持!祝好!失地农民与农村村民小组(生产队)的在队农业户籍,人均不足0,3亩只是一个符合该生产队!(村民小组〉具备灭队条件要素!而非勿是失地农民成立! 失地农民产生!必须要经过村,乡镇人民镇府的核准报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审核灭队! 然后在由村经社员大会逐人通过!上垟公交示若干日期后!没有任何异议!才由报送地方政府部门 社会 保障局,财政局,国土管理局,公安,民政等行政部门!备案! 户籍转变为国家城市人口居民!此时才会是失地农民身份成立! 称为,征地被征地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这种现象是国家在城镇化进程中产生出来的新群体。准确的说指一个国家在经济建设和 社会 发展过程中,因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而产生的失去土地的农民。他们目前面临的有三种现状:一、耕地被征用后,就失去了最稳定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土地在时,农民种田虽然收益不太好,但这部分收入是稳定的,为农民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土地流失后,农民失去最稳定的经济来源,给生活带来较大的冲击,特别是对那些以种养为主、年龄又偏大的又没一定技能的农民,影响是最大的。二、原来征地补偿款较低,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靠以前补偿的那点钱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三、再就业困难,失地农民一般都文化素质和技能都低,带来就业难度大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就是征地赔偿费偏低,对失地农民安置方式过于简单,农民再就业困难,生活成本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养老、子女教育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解决这些问题,要制定合理的赔偿费标准,对失地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自身素质,扩大就业面,建立和完善 社会 保障制度等等。 我这里是安徽的一个小县城,说说我这里的失地农民的情况。 失地农民判定标准因政府建设需要引起的征地拆迁,村民组因征地或者征地拆迁后人均耕地低于0.3亩就可以定义为失地农民,村委会会统一登记16周岁以上的信息并上报给上级政府,失地农民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每人每月200元(男60周岁,女55周岁就可领取失地农村保险)。对于未满16周岁或者未出生的农民待后期补登记。这个说法有点牵强,谁知道几十年后是什么政策呢?也许这个政策都取消了呢? 有人会产生疑问,我们村民组没征地拆迁但是人均耕地也少于0.3亩能享受失地农村保险么?答案是否定的!必须是因为征地或者征地拆迁引起的人均耕地减少,哪怕你们村民组被征地一亩耕地带来人均耕地少于0.3亩就可以被判定为失地农民。 但是凡事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是不能享受失地农民保险,如果你故意隐瞒就是偷保行为,也是违法的。 上面是我们当地的政策,大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去相关部门咨询吧! 现在土地政策不变,好多人死了地还在,现在生的小孩基本都分不到地,失地农民是指人均分地面积不足0.3亩的农民 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这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
2023-09-13 11:28:071

买了失地保险还可以参与村里分土地钱吗?

不可以参与村里分地。欠?
2023-09-13 11:28:182

失地农民该何去何从?

什么是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这是无可避免的,那么,失去了土地的农民该何去何从? 站在老年人的角度看,失去土地后他们更能安享晚年,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可以领取为数不少的失地养老保险金,这部分钱,对于大部分老人而言,可以把日子过得很好,大病有医保,小病足以负担,此外,他们也不必忧心家里的土地荒废,无人照顾,可以说,老年失地农民的生活过得远比未失地前轻松。因此,对于老年人,失去土地后,无需为未来而忧心,他们可以轻轻松松的度过夕阳时光。 站在年轻人的角度看,土地固然可以有固定收入来源,但是守着一亩三分地让他们感到有压力,父母离不开土地就需要他们一直操心,反之,成为失地农民后,他们的未来会更加精彩。大部分农民失地之后选择外出务工,但是问题又来了,受文化水平等方面限制,年轻人大部分选择打零工,经济收入不稳定,有些还需父母补贴。诚然有着征地补偿款的存在,但是只出不进总归有见底的一天。青壮年劳动力如果不打工,或者暂时性找不到工作,生活就没有了保障,再加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可以说身上有着很大的压力。 站在儿童的角度看,家长成为失地农民后,一个家庭的生活模式往往是父母外出打工,他们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生活条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劳动能力。父母就近打工的好一点,晚上能沟通交流,父母打工地点远一点,他们就变成了留守儿童。而当下留守儿童问题频出,物质上爷爷奶奶过于溺爱,精神上缺少父母陪伴,可以说弊大于利。 失地是大势所趋,那么失地农民该何去何从?笔者近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短期来看,在孩子尚小时就近打工,孩子长大后外出打工算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其中也存在问题,什么时候跑远一点比较合适?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笔者暂时还没有答案。
2023-09-13 11:28:261

农民土地失地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证明可以由村委村出具证明,然后到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加注意见即可。《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办理程序,个人提出申请。符合失地农民认定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9-13 11:28:361

失地农民该有什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023-09-13 11:29:032

失地农民养老补偿标准最新

一、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为:失地农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标准的政府补助,补助年限累计为15年,同时政府应该以每亩征收不低于2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二、补偿项目:(一)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二)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标准是每亩补偿5万元,一亩折算666.67个平方(三)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衍生问题:农村土地可以建厂房吗?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3、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其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无效的,村委会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后可以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厂房属于企业或企业主(取决于企业性质),现实当中,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业主,很多企业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2023-09-13 11:29:251

什么叫做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是被政府征收了全部土地的农民或者被政府征收了部分自己的承包地,导致本人所在的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土地依法被征收的农民可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23-09-13 11:29:401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该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1、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领取失地养老金。2、已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即可领取失地农民养老金。一、失地补偿款的领取条件通常如下:1、土地被国家按照法律批准被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失地农民;2、年满16周岁,并且还没有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可以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3、领取实地补偿的农民,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是不可以申请领取失地补偿款的。二、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3-09-13 11:29:511

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政策

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政策:首先要界定失地农民,所谓失地农民就是人均耕地在国家征用后达不到三分的就属于失地农民。第二个,失地农民可以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国家在征地时,当地政府会抽出一部分资金,在征地项目中抽出一部分资金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等失地农民到了60岁后,就可以到社保局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第二块,政府会给整个征地的村庄留有一部分发展用地,失地农民以后可以利用这块地上建的房屋来发展商业。主要是通过这两个渠道保证失地农民失地以后的生活。希望采纳
2023-09-13 11:30:022

失地农民如何认定

1、政府要征收农民承包地也可以这样讲,失地农民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承包地,从而导致自己失去部分土地或者全部失去土地。政府没有征收自己的承包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认定为失地农民。2、政府征收集体土地不能认定个人为失地农民政府如果是因城市建设需要,_收了村集体土地,农民不被认定为失地农民合理吗?这肯定是合理的,征收集体的土地,征收补偿归集体所有,但个人不能以集体土地被征收为由说自己是失地农民,失地农民只针对农民个人的承包土地被国家征收。如果征收集体土地就要认定为失地农民的话,全村人都是失地农民了,全村人都可以买失地保险,这是不可能的,失地农民只针对政府征收农民个人的全部承包地或者部分承包地的情况。二、失地农民可获得哪些补偿?1、征地补偿失地农民可享受征地补偿,一般情况下,农村耕地被征用的补偿大概可以分为三项,即土地征用补偿、青苗补偿、家庭户口安置补偿(不同地区,经济状况不同,补贴标准略有差异)。还有就是农村的房屋补偿,这个小编暂时没有得到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不同地区情况不同,补贴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2、社会保险补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其实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已经试点了几年,2019年正式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写入《土地管理法》,从2020年起,国家征收农民承包地的,农民除了依法享受征地补偿外,还要增加一项就是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旨在确保农民土地被征收后,老来应当拥有的生活保障,即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一般来说费用都是从征地补偿款中扣缴,但缴费标准会有一定补助。农民社会保险补偿有哪些?(1)免费享用农村医保对于农村农民,最需要的是看病报销问题。现在有农村医保,每个月100-1200元不等,根据村民自身的意愿进行缴交。对于被征地的农民,将免费享有农村医保服务,不用缴交费用,同样能够看病报销;切身解决了失地农民看病问题。(2)享受低保补贴种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技能;对于被征用土地之后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没有其他的生存之道的农民,找工作也比较难的。对于家庭整体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标准的这部分被征地农民将享受国家给予的低保补助。其中包括,每个月3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3)免费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失地农民,耕地不足0.2亩,年满16周岁且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农民,将免费享用到国家给予的农村养老金补贴。其中包括1000-10000元不等的年养老金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依据被征地农民的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09-13 11:30:121

失地农民属于什么户口

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主要是看有没有对户口性质进行改变。失地农民主要是指,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我们给其一个特殊称谓——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相关手续的,就属于农村户口;其二、失地农民办理了农转非的相关手续的,就不属于农村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2023-09-13 11:30:201

国家对失地农民的政策补偿

国家对失地农民的政策补偿有:1、国家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具体包括了: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综上所述,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3-09-13 11:30:301

失地农民养老怎么办?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2、征地协议;3、个人身份证;4、户口薄;5、近期2寸彩照;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3、公示7日;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五、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7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对象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养老保险金待遇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同时也应特别注意农村低保人员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安排,对于失地低保人员,社会保障部门应不分年龄差别,对其实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2023-09-13 11:30:401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是什么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有: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常年在外打工,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荒废,发挥起作用,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023-09-13 11:31:131

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的规定具体如下:1、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领取失地养老金;2、已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即可领取失地农民养老金。对于失地农民补贴:1、对失去或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宅基地被征收的农民进行补偿合情合理,不过除此之外,不少地区也在试点探索对农民朋友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补偿,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试点,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主要是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的高达几十万,少的几万元也有。这部分补偿主要取决于农民的意愿,愿意退出,享受补贴,不愿意退出,也不勉强;2、对退出承包地的补偿:不少农村人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或者常年在外打工,但是在农村老家的地仍然在,为了使土地不至于荒废,发挥起作用,不少地区开始推行有偿退出承包地的政策,如果农村农户放弃和退出承包地,那么就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不过此政策还在试点中,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标准是每亩补偿5万元,一亩折算666.67个平方;3、对失地农民养老金补贴:所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有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3-09-13 11:31:241

失地农民是什么户口性质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称为失地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2023-09-13 11:31:461

失地农民补偿突然没有了怎么回事?

返还比例未达成一致。搜狐网显示,失地农民补偿突然没有了是因村委会和村民,还没有就土地补偿费的返还比例达成一致,因此没有了。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由征地机关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公布区片的综合地价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
2023-09-13 11:31:541

失地农民如何认定

一、失地农民如何认定1、失地农民的认定方式如下:(1)失地农民成立的首要条件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承包地,从而导致自己失去部分土地或者全部失去土地;(2)政府没有征收自己的承包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农民不能认定为失地农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失地农民可获得哪些补偿失地农民可获得以下补偿:1、征地补偿,农村耕地被征用的补偿大概可以分为三项,即土地征用补偿、青苗补偿、家庭户口安置补偿;2、社会保险补偿,符合条件可享受到免费享用农村医保,享受低保补贴,免费领取养老保险金。
2023-09-13 11:32:041

农民的失地保险是怎么回事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农民失去土地后,多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2023-09-13 11:3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