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学习法律知识怎样入门?

2023-10-09 06:24:23
共6条回复
康康map

1基本特征

1.1 主要特征

1.2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2中国法律

2.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2 民商法

2.3 行政法

2.4 刑法

2.5 经济法

2.6 社会保障法

2.7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2.8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基本特征

主要特征

国际法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包括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2、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2中国法律

经济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是保障我们国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这个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从法的制定和法的实施上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人大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和地方都没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这些机构既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在国家法律体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主要表现形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9.外交部发布《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7.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

18.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的批复通知

1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民商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

1.民法

2.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

3.知识产权

4.债权

5.婚姻家庭继承

6.市场经济主体

7.证券、期货、债券

8.海商

9.保险

10.票据

11.租赁

行政法

1.外交外事

2.民政

3.司法

4.公安

5.人事、公务员制度

6.纪检

7.监察

8.档案

9.民族事务

10.宗教

11.侨务

12.港澳事务

13.台湾事务

14.教育

15.科技

16.文化

17.新闻出版

18.广播电影电视

19.体育

20.医药卫生

21.人口与计划生育

22.城乡建设

23.环境保护

24.海关

25.旅游

26.气象

27.地震与地质灾害

28.测绘

刑法

1.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

2.犯罪和刑事责任

3.刑罚

4.量刑

5.自首

6.数罪并罚

7.缓刑

8.减刑

9.假释

10.危害国家安全罪

11.危害公共安全罪

1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侵犯财产罪

1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6.妨害婚姻家庭罪

17.危害国防利益罪

18.贪污贿赂罪

19.渎职罪

20.军人违反职责罪

21.反革命罪(废)

经济法

1.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

2.计划、投资

3.财政

4.税收

5.金融

6.基本建设

7.标准化、计量

8.质量管理

9.统计

10.资源与资源利用

11.能源与能源工业

12.交通运输

13.邮政电讯

14.农牧业

15.工业

16.商贸物资仓储

17.工商管理

18.物价管理

19.市场中介机构

20.对外[1]经济合作与三资企业

21.对外贸易

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

1.民事诉讼

2.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知识产权诉讼

5.海事诉讼

6.告诉申诉

7.仲裁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3法律制定

首先,是由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既规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切重大问题都应当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规定为国家的根本制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相应地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而其他任何制度则必须经过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或由它所授权的机关批准,才能生效。”现行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看,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制定构成法律体系全部七个部门的法律。换言之,凡是应当由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有权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体系形成中起主导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法律体系的主体,形成法律体系的关键,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制定出来。在法律体系形成和完善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责任,立法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其次,是由我国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我国的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有56个民族。根据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族情况,为了维护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宪法的这些规定表明,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采取的是单一制。我国的这种国家结构形式要求国家的法制必须是统一的,而统一的法制必然要求法律体系是统一的、惟一的。这种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惟一性,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第三,是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必须有与相适应的统一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引导和保障,这样才能避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被分割,才能避免为保护地方利益而在经济活动中设置壁垒和障碍、排斥竞争,才能避免强化部门利益,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照内在的规律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保障。

第四,是由我国的立法体制决定的。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既是统一的,又是分层次的,是由国家立法权和行政法规制定权、地方性法规制定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权以及授权立法权构成的。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有关主权的事项等十个方面的事项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主要是为实施法律和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务院的行政管理职权作出的规定,另外,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就应当制定法律的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对地方事务作出的规定。这种立法体制是根据我国国情确立的,既保证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又充分考虑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以及各地情况的差异和发展的不平衡。在这种立法体制下,行政法规不涉及刑事、国家机构等方面的法律,地方性法规涉及有限的几个法律部门。

第五,是由我国法律的效力等级决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者之间,不仅它们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是有区别的,而且它们的效力也是不同的。它们的效力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果有超越权限或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形的,将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法律的这些规定,就是要求下位法与上位法相衔接、相协调、相配套,从而构成法律体系的有机统一整体,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最后,是由坚持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决定的。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只有国家法制的统一,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才能保证党对国家事务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美国法律

联邦主义是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导致了美国法律体系的庞杂性,本文打算论述美国宪法联邦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联邦主义的原则、联邦法和州法的关系及其体系。

历史背景

美国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的胜利产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是,耗费如此之多的资源和鲜血进行长期的斗争,就是为了争取自由、保卫自由,美国将成为一个空前的自由乐土,法院的法官很快就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这一原则,根据普遍的自由权利和国家法律,根据自由和正义的观点来判决案件。然而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法学家们、政治家们都不适应于美国自由制度的法律。这种自由主义从各方面影响了法律的变革。

联邦主义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中关于联邦与各州的关系规定了三条基本原则:其一,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宪法、依照宪法所制订的联邦法律以及在联邦权力下已缔结和将要缔结的条约,均应成为全国的最高法律,即使与任何州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各州法官仍应遵守。其二,宪法第一条第8款明确列举联邦国会拥有军事、外交事务、财政、州际贸易等方面的立法权和宣战权。其三,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亦未禁止各州行使的各项权利,分别由各周和人民予以保留。

5法制体系

法制体系,有时也称法制系统,它同法律体系虽一字之差,但含义不同。法制体系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成的一个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从相互关系来讲,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

6法学体系

商法学

这是两个不同的但却有着密切联系的概念。首先,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它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具有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属性;而法律体系则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属于社会规范体系范畴,是社会及个人的行为准则,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并产生实际的法律后果。一个属思想范畴,一个属规范体系,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但两者又有密切的联系:

第一,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一个国家的法学体系中的实体法学(也称应用法学)内容,是同法律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相对应的,如法律部门划分为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等,法学体系也就相应地划分为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等。

第二,法律体系也是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法律体系中新的法律内容的增加和扩充,便会促成新的法学体系内容的出现。

第三,法学体系发过来也会成为法律体系发生变化的原因和根据,这表现为两个方面:①法学的研究结果,会促成新的法律的产生,补充和调整原有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②法学关于“法律体系”的学术研究,也会改变原有的法律体系布局和结构,使法律体系重新布局,以适应变化了的客观情势和认识的发展要求。

7法系法律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学概念。法系是指由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结构和渊源的一种法的类型,法系的概念更多地表达的是一种法律传统,它是跨越历史和国度的;而法律体系则指的是一个国内的由现行法律规范所组合而成的法律部门的统一整体,它只能是现实法,而且主要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构成。

meira

入门,不是阅读几本中外皆知的大作就入门了,就像学汉语言文学的不是读了孔老孟庄就入门了,学外国语言文学的不是读了莎士比亚就入门了,都得字、词、译、文一步步来,然后随着专业知识的反复积累和阅历的渐增反复的阅读经典著作,同理,法学也一样。刚进大一时或刚学法学时,很多人法理学教材就整不明白,何况中外皆知的法学专著。

既然是入门,我也赞同首先是兴趣,我相信大多法学新生or外专业想学法学的,看这种枯燥的书籍想摔书,就像法学生去看经济学原理一样,那种想撕书的痛苦是很煎熬的。但,我们经常八卦的说,A从少女时期就跟着B渣男,B渣男婚后出轨了,财产若干,孩子一个,A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怎么要抚养权,程序上该怎么走,是不是一下子就觉得,咦,有意思了,或者那个经典案例,女的熟睡被误认为是自己老公事实上不是自己老公的人强奸,这样就可以各种分析了。。。用案例切入是不是有意思的多呢?

所以,关于入门,我的推荐是:

一、阅读案例。推荐网站,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裁判文书-中国法院网,齐全而又专业的网站。

二、关注大案。推荐平台,微博,比如平西王的案子济南中院官微全程直播(链接Sina Visitor System),当社会都在关注时有意无意也会引发我们的关注和思考,另,关注大案的好处就是可以看到多方学者的观点,有时候观点的碰撞更能开阔眼界。

三、电视节目。推荐庭审现场,播过很多经典案例,比如吴英案,或者名人案例,比如李代沫涉毒案有木有。此外,今日说法,法律讲堂,一线也都不错。以上可在CCTV12网站找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官网,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制频道在线直播及节目表预告

当然,兴趣不是一切,靠几个网站和案例也入不了门,所以:

四、教材和法条。系统的学习,教材和法条始终是基础和根本,神马,你看不起教材,你觉得教材不过just so so ,哪有孟德斯鸠伯纳德施瓦茨哈耶克高大上,中国法律哪有《美国法律史》《社会契约论》够装逼,你门都没入就开始鄙视最最基础的法条和教材,就是还没走路就去跑了,还没入前戏就直接X了。不管是网站、电视节目或专著,这些知识都是碎片化不成系统的,教材和法条,能让你由浅入深的入门和系统的学习,以前一般牛的一个学者在讲座上说,他的包里随身带的是他那个研究方向的法条,掂量一下,这句话说明法条的分量有多重。在此基础上,课外看看案例和电视节目,在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阅历的基础上,阅读专著和学术论文,专著随便一百度就一堆书目了,不作推荐,论文中国知网加核心期刊。

LuckySXyd

学法律建议从生活中比较常用的法律门类学起,可以增加对法律的兴趣,而且可以和生活联系起来,比较容易入手。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之类的。一开始就看宪法、法理学这些会感到比较枯燥,影响兴趣。

苏萦

生活是最好的课堂,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尤其密切,因此,学习法律最好的方法就是联系社会、深入生活。

马老四

考上的,谢谢谢谢

牛云

常用法律

相关推荐

法律的基本知识是什么

法律的概念[编辑本段] 法律:这里是指狭义的法律,即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法律,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的层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67条)。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如果其内容属于规范性规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类的文件,也视为狭义的法律。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三权分立的国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仅对该行政机关之公务员有拘束力,除法规命令外,原则上行政机关所制订之行政规则对于人民均不发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权利之法律必须由人民所选举之立法机关制定之(即后者)。
2023-09-13 22:53:166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公共基础 法律知识 汇总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   1.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 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 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 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 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 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 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0. 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的。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 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 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 保险 。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 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31. 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   32. 公务员若对降职处理不服,申请复议或申诉必须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 日之内   33. 对公务员的物质奖励不包括奖章,包括奖金、奖品、工资晋级   34. 按国家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行政领导者可分为 10 个职务等次名称和相对应的13 个级别。   35. 现代行政领导个体素质要求全面具备德、才、学、识、体。   36. 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构成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   37. 集体决策已成为科学决策理论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38.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的决策是程序性决策   39. 立法监督的最基本形式是听取和审议政府 工作 报告   40. 情报信息系统是行政决策组织中的“神经系统”。   41. 现行行政决策体制通常由行政决策中枢系统、行政决策咨询系统、行政决策审批控制系统和行政决策领导系统四部分构成。   42. 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43. “公民”这一概念是法律概念   44.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的主要监督方式是抗诉   45.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恒定的   46.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   47.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的科学。   48.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49.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配偶、父母、子女   50. 行为人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所实施的行为是无因管理   51. 公文中的词语应含义确切   52. 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53. 若需向外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我国领导人任职、重大政治活动的祝贺表示答谢亦须选用公告。   54. 规定性文件是兼有行政公文和法律的性质   55.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   56. 物质从一般反映特性到人类意识产生所经历的三个决定性环节是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57. “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   58. 物质运动最高级的形式是社会运动   59. 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这种观点属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60. 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哲学依据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61. 把“否定之否定”称作“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运动是辩证法的观点。   62.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观上的分歧是真理的内容是否是客观的   63.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64. 生产力诸因素中的主导因素是劳动者   65. 从个人和社会统一的观点出发,人的自我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社会和自我的多方面需要   66.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67. 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红线是党的思想路线   68.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发达阶段   69. 我国要建立的宏观调控模式应该是: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调控模式   70.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71.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是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72. 现阶段我国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73. 我国政府职能的主要实施手段是依法行政   74.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是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者   75. 各级政府中设置的政策研究室是办事机构   76. 分管政府某一方面行政业务的部门即职能机关   77. 对公务员的精神奖励不包括升职,包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78. 国家公务员升职不包括晋升职称   79. 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80. 在某一具体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但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8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用于具体事件或案件的活动,称为法的适用   8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83. 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市场监督   84.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2023-09-13 22:53:511

高分求100条法律的基础知识

历年的公务员考试题、司法考试题之类的,直接搜一下就可以的
2023-09-13 22:54:143

行测常识之基本法律常识

行测常识之基本法律常识汇总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部分十分注重对法律知识的考查,近年来,命题者更加注重对新颁布法律知识点的测查。基于这种命题趋势,考生在进行备考时,要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考点的基础上还要关注新颁布的法律。本文我总结了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的、入门性质的法律知识,供大家记 忆分享。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023-09-13 22:54:331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知识一般是考的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知识一般是考的什么?法律知识占百分之多少?最佳答案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共基础中法律部分主要考察: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2014-01-100其他回答2条回答匿名用户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共基础中法律部分主要考察: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2014-01-100金鑫鑫因为考公务员一般只有法院和检察院才会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所以出版的话销量不会很大 主要是这些都用于地方公务员考试 而题目是自主出的 所以在难度和题型方面会有很大的不同( 今年上半年江苏的很难 而广东的非常容易)你要找的话也只有 用当地出版的才行 否则没有效果的~以上仅是以我考过的经验来说我是学法律的,我觉得到是不难好多人只是死记硬背,没用的法律就是一个灵活的东西一道题目,考的不是一个固定的答案而是你对法律的理解和自己见解很多题目我们可以做出完全相反的答案来主要是要把你的理论说通,法律使用要合理
2023-09-13 22:54:515

书记员考哪些法律知识

书记员到底考什么?怎么考?如何在短时间内有效的进行复习?这也许是考生最关心的事了。此次考试内容为: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等基本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那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书记员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的备考要点。一、考什么此次书记员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但书记员法律基础知识的考试题目与司法考试的难度相比,不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相对简单,因此广大考生应找准定位进行复习。法律基础知识除了我们熟悉的《宪法》、《民法》、《刑法》等之外,考生应多涉猎一些其他法律法规,比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继承法》、《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商标法》、《婚姻法》等。对于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的备考,不仅需要记忆知识点,更应注重理解实体法、程序法的核心考点,培养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民法、刑法、行政法,考查多以案例分析题目的形式进行。因此切记死记硬背,要在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进行记忆。除此之外,还应该关注一下关于法律的热点知识,比如与法律有关的节日或纪念日。对法律知识要有全面的理解和把握,做到不遗漏知识点、不偏离知识点,同时也要学会应对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综合应用。
2023-09-13 22:55:141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知识记忆(4)

31、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上诉讼的,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   32、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4、行政案件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内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35、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36、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审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二个月;一并受理的案件审限与该西案件的审限相同。   37、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9、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40、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2023-09-13 22:56:061

大学生法律小常识

实干什么用,比赛还是自己用??
2023-09-13 22:56:325

公安常用法律基础知识

《公安基础知识》是各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警考试)的理想参考教材。作为维护国家、社会、公民和公共安全的武装力量,人民警察的招考在各省市公务员考试聘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各省市公务员招考职位中有很多职位是属于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的考试作为公务员的考试重要组成部分,两者考试的公共科目基本一致;但是警察职位有其特殊性,所以招考中必须组织一门专业考试,即《公安基础知识》科目考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概述第一章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第一节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法律依据第二节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和程序第一节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第二节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程序第三章 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第四章 专业科目考试及最新考试大纲
2023-09-13 22:56:481

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 #司法考试# 导语】为了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 整理了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一、依行为主体的性质和特点分类   1、依行为主体的特点,分为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2、依主体意思表示形式,分为单方行为、多方行为   3、依主体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代理行为   二、依行为的法律性质分类   1、依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2、依行为具有公法性质还是私法性质,分为公法行为、私法行为   三、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分类   1、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2、依行为的主从关系,分为主行为、从行为   四、依行为的构成要件分类   1、依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为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   2、依行为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法律要件,分为要式行为、非要式行为   3、依行为的有效程度,分为完全行为、不完全行为
2023-09-13 22:56:551

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点:法律意识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 2017年司法考试课程! 】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   1.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的初级形式和阶段。   2.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它以理性化、理论化、知识化和体系化为特征,是人们对法律现象进行理性认识的产物,也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自觉的反映形式。   【光明点睛】   法律意识属于思想范畴,并不是人们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2011-1-52)   A.法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   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A错误。《法国民法典》属于法律文件,并非法律意识。   选项B正确。“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的法治理念与法律指导思想,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C正确。“和为贵”、“少讼”、“厌讼”是一种法律观念,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选项D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法治观念,属于理念上的东西,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2023-09-13 22:57:031

青少年最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1. 青少年为什么要了解法律常识 青少年为什么要了解法律常识 1.青少年为什么要培养法律意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大部分犯罪行为人表示,有时候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所以,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知道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么样去保护自己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人呼救,或拨“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应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 *** 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违法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们,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们,千万不能为了哥儿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因为你一旦到了违法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逃干系。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2.青少年应了解的法律知识 1.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2.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3.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4.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5.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6.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7.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3.大学生为什么要了解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欠缺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基础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一个人掌握的法律知识多则他的法律意识就强,反之,法律意识就弱。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习过一些法律知识,但通过课上的提问和调查可知,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的。比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在问到“如果张三和李四发生涉及财产的纠纷时该怎么办”,很多学生认为应该上诉到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也就是说上诉是要有一审判决或裁定为基础的。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被称为“起诉”而非“上诉”。概念的混淆说明学生对某些法律知识比较欠缺的,而没有相应法律知识为基础,何谈法律意识的提升? 另外,有些大学生虽然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但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烧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的案例就是明证。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 2.法制观念不强 法制观念同样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是法制观念的基础,并对后者起着直接的制约作用。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法律基础知识薄弱,造成他们的法制观念不强甚至出现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 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分不清,以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因此造成一些人已经触犯刑法却还以为自己只是简单的违法,从而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上述刘海洋案就是例证;第二,把握不住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往往过分地强调权利,而忽视了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权益的义务;第三,体会不到法律的作用,有一部分学生只知道法律是用来制裁犯罪的,而没有体会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保障作用;第四,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或者不相信法律的作用,从而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手段,“以牙还牙”讨回公道。2003年,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因身体携带乙肝病毒被拒之门外后,对当地人事局的工作人员实施报复,造成一死一伤,结果被依法判处死刑。愤怒的周一超在法庭上当庭撕毁判决书,但是,判决书并不因为撕毁而失效。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已经确立并在不断完善,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一年发生在安徽芜湖的张先著诉芜湖人事局一案,则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运用法律武器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第一案,给我们很多启示与思考。 3.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大学生是一个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也应该是一个较好的遵纪守法的群体。但是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观点、法制观念都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因此出现了较多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情况。据统计,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在大学生犯罪率17%中,盗窃罪约占70%。[2]而有些学生已经犯罪了还没有认识到, 在这种状况下,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4.青少年应了解的法律知识 1.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2.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3.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4.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5.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6.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7.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5.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案:解析: 第一,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需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办事的需要。依法办事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们在法制社会里生活的必然要求。 第三,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在法制社会里生存与发展。 第四,学习法律知识,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只有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律素质,将来才能贯彻实施这一治国方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6.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一个从年龄上讲横跨少年和成年的群体,他们既有青年人的朝气,又有少年的稚气。 他们一方面思维逐步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充满青春的躁动和思想的波动。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这个丰富多彩然而纷繁芜杂的大千世界,也渴望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理解。 他们对世界因好奇而不免有时盲从、盲动。外界隐藏在美丽外表下的诱惑,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各种阴暗现象,常常使他们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甚至于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 那么,如何去引导和规范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提供维护他们合法权利的方式、方法?我们怎样才能帮助他们去学习法律知识进而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识,培养他们对法律规范的内在信仰从而自觉遵守,遏制住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针对青少年的犯罪?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的专业法律人士就应该去思考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以下我想就谈一点认识,求教于方家。
2023-09-13 22:57:111

法院录用公务员考试中,《法律基础知识》主要考哪几门法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中公教育图书有专门针对法院考试的笔试图书,可以在市面上购买针对《法律基础知识》中公版本的图书。类似公职问题,可以登入中公教育网。祝你好运!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9-13 22:57:214

了解法律的基础知识?

作为一个法科生,我想贡献一些自己学习法律的一些心得,以便给予初学法律或者对法律感兴趣的同仁一些参考!以下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本着共同进步的友好方式交流学习,请勿人身攻击!对此表示感谢!犹记得但是被法学专业录取时,那个压力,本就不喜欢政治,心想这四年该怎么过,但真正上第一节宪法课以后,就开始爱上法律了!不可否认的是,我的宪法学老师是我整个法学学习中的精神向导!你会觉得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个有气质的人一起,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其实每个法科生如果能找到自己在本学科的精神向导实乃一大幸事。因为她就是一灯塔,指引你,给予你动力和希望!而我最想说的是:对于法科学生,一定要坚持阅读!大学四年,学习上,最值得骄傲的就是阅读了几十本法律书籍!我把我们老师推荐的书一本本找来看。第一本就是《西窗法雨》,刘星写的,这本书非常通俗易通,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一篇都透过一个小故事,引出相应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原则!特别有意思,后来又看了洛克《政府论》,原来一直认为国家才是最大的,知道第一节宪法课,我才知道,原来宪法就是为了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第一次了解无罪推定的法理!法律开始在我心中生根发芽!我不断的阅读,但有些法律书籍着实晦涩,尤其是法哲学,但我们老师说的一段话至今记忆尤深,她说:不要害怕读不懂,一开始可能会觉得不理解,但也要坚持阅读,读的越多,理解能力就越强,就越有读的兴趣,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所以,不管能不能读懂,我都会坚持读下去,记得当时读千帆老师的《宪法学导论》,一个小时读10页,600多页的书,整用了我2个星期。读完后,那种收获的幸福感也是溢于言表的,千帆老师的这本宪法学导论是我认为写的最棒的一本!然后读《社会契约论》,读《论法的精神》,还有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的四部曲,《历史深处的忧虑》《总统是靠不住的》《我也有一个梦想》
2023-09-13 22:58:064

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有哪些

法律类: 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商务法律、法制学、民法学、环境法、劳动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科技法学、商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等。
2023-09-13 22:58:241

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合同法基础知识   一、概述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种类很多,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但通常所说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也仅是债权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即《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原则。包括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2)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正义强调一方的给付与对方的对待给付之间的等价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3)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是交易法,各类合同制度是保护正常交换的具体准则。鼓励交易,首先应鼓励合法正当的交易,其次应鼓励自主自愿的交易。   3.我国《合同法》的内容   我国的《合同法》曾呈“三足鼎立”之势,分为《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生效,统一了立法。《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共428个条文。本节重点介绍《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分则部分只介绍三种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它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过于含糊的词句应排除。订立目的应是真实的,要约的内容应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件。   要约应与要约邀请相区别。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的目的并非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对自己为要约,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按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建议中含有“仅供参考”、“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等字样的,为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约人均不受其约束。有下列情形时,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如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间,则依对话方式或者非对话方式而分别确定。但是在迟到的承诺(逾期承诺)情形,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如果承诺逾期到达,即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一旦撤回,即失去效力,合同不能成立。   3.强制缔约   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如邮政、电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法律措施。   4.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格式条款有利亦有弊。优点在于可以节省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的合理经营。弊端在于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经常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不利于另一方的条款。   5.《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   参见《民法通则》一节中对民事行为效力部分的介绍。   四、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1.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情事变更原则: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完毕前,由于客观情事发生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适用要件包括:①须有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②情事变更须发生于合同成立后和履行完毕前;③情事变更须不可归则于当事人;④须情事变更的结果使维持原有合同效力显失公平。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一方得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抗辩权是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工具。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享有的、在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其法律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权利。此抗辩权为后履行一方提供保护。   (3)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此抗辩权保护先履行一方。其适用条件为后履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此时先履行方负有举证义务和通知义务,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产生的民事责任,它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   1.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违约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不以违约人有过错为条件,只要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但是《合同法》中也规定了若干过错责任:供电人的责任;承租人的保管责任;承揽人的责任;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责任;寄存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责任;保管人的保管责任。   2.违约行为的形态   (1)预期违约: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明示或默示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此时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履行:指债务人在客观上丧失了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3)拒绝履行:指在履行期到来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   (4)迟延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迟延后的履行对债权人无利益的,债权人的拒绝接受履行,并由债务人承担不履行的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不完全履行: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完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包括:   1)瑕疵履行:指单纯造成履行利益受损害的不完全履行行为。   2)加害给付:指给债权人的人身或合同标的物之外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完全履行行为。   (6)受领迟延: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履行未为受领或者未完成其他所必要的协助行为。   3.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即当事人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包括免责条件和免责条款。   (1)免责条件: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共同的免责条件是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应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军事行动;政府行为。   (2)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事先以协议免除或限制其将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强制履行   债务人违约后,如债务履行仍有可能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但下列情形不得强制履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强制履行的表现形态包括令债务人限期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等。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一方有违约行为;②另一方受有损害,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③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法院可减轻或免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通常视为损失赔偿额的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六、合同的解释   合同的解释,是指由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为合理确定合同的内容而依法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有约束力的分析和说明。   合同解释的原则有:   1.客观解释原则:又称文义解释原则,即“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来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应以表示主义为主,意思主义为辅。   2.整体解释原则:即把全部合同条款看作一个整体而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   3.目的解释原则:在合同条款有多种解释时,应采取最适合于合同目的的解释。合同可作有效和无效两种解释时,应采使合同有效的解释。   4.习惯解释原则:为当事人接受的交易习惯或惯例往往有优先于法律的任意性规范及一般条款的效力。   5.诚信解释原则。   七、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商品交换的基本法律形式,在双务有偿合同中,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类型。在缺乏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他有偿合同可以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则。   1.买卖合同的条款   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买卖标的、标的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等条款,此外还可就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内容进行约定。   2.买卖合同的效力   出卖人负有以下义务:(1)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质量、数量、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可以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第三人履行;标的物有从物的,除有另外约定,应当连同从物一起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我国现行立法上,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方法,因标的物的不同而有不同。动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依交付而转移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则是办理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才发生转移;车辆、船舶和航空器因其价值较大,一般适用不动产的规则。(3)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对于其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权利完整无缺并且以通常的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标的物具有相当的价值、效用和品质,即出卖人要担保标的物本身以及标的物的权利没有瑕疵。   买受人负有以下义务:(1)支付价款。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方式支付价款。(2)检验义务。买受人应当及时检验标的物,发现有不符合约定情况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约定的,应当在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通知不受时间规定的限制。(3)保管义务。出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受,但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有暂时保管和应急处理标的物的义务。(4)及时受领的义务。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受领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此风险负担问题,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无约定的,适用以下原则:   (1)依交付而转移: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6)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八、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租赁合同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负有以下义务:(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3)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1)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2)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3)取得收益的权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4)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负有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的方法和性质使用租赁物。(2)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支付租金的义务。(4)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应及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3.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   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给租赁物造成的风险,由租赁物的所有人承担。由于租赁物灭失,租赁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九、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受托人的义务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转托他人:一是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在此种情况下,受托人仅就对第三人的选任及指示上的过失承担责任;二是因情况紧急,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人指示的义务。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但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变更指示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二是紧急情况下难以取得联系时,受托人应妥善处理委托事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向委托人报告;变更委托人指示未事先取得委托人同意的,事后也应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委托事务终了,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各种账目、收支计算等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该项利益包括金钱、实物及二者的孳息。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偿还费用及其利息。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3)赔偿责任。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有三种情况:一是对非因受托人的过错而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应负赔偿责任;二是对受托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三是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给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3.委托合同的终止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2023-09-13 22:59:181

检察院备考法律常识

1.检察院招录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检察院招录法律基础知识和法院的是同一份卷子,所以除了刑法,其他法也考。 当年考的时候就读司考三大本,不过感觉作用不大,大部分刑事考题偏简单(有常识的人基本都会对),行政法的民法的只要是法律专业的应该没问题(不记得有考三国法制史什么的,总共题目才55题,有判定单选多选,考试时间才一个小时,跟司考比起来没有什么内容的感觉),印象中貌似还有考政治的(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什么的)。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省都差不多,不过是挺好考的,我这非法律专业的,随便考也考个六十几,在我们这个省法律基础不算入总分,有个中政大法律的同事考了九十八,也有个福大法律的考了五十八,总之还是很神奇的,哈哈。 2.报考检察院要加试法律知识,这法律知识包括哪些 考试内容: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法。99%都是这些。 难度:司考难度。也许题目不会有司考那么深,但是范围相当广,考的内容比较细节和基础。必须要下死工夫去准备. 一些注意点: 一、注意时间。考试时间一个半小时,选择可以迅速做完。但是案例题目量很大,要看很久,一个案例还有几个小问题,做到最后时间不够。案例答题和申论一样是有格子的,限定字数,请抓重点写,不要浪费时间。 二、关于最后25分大题。法院和检察院的题目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小心,别答错了。 三、好好休息。需要考法律的同学很辛苦,下午申论考完,还要考法律,要考到6点,一天考四门,很是 *** 啊。 四、关注新消息。企业所得税、物权法、死刑复核权收回日期,今年都考了。别认为新法没实施就不会考。把握住重大变化。 上面的内容应该有用. 3. 一、研究真题 历年真题永远是所有考生备考的标准,在备考过程中,真题具有极高的研究与参考价值。在这里说明一下,大家都知道大部分省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以下简称省考)与国考体系基本一致,历届省考基本上都是以国考为模板,考试题型、考试形式、考察要素基本是参照国考来定。这就告诉各位考生,在国考备考过程中除了历年国考真题可以参考外,其他省考题目也是可以借鉴的。通过对真题的研究,了解考试的题型题量、考点分布等常年不变的信息,这对备考具有指导意义。当然,中公教育专家认为,选用一套高质量的真题解析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专项突破 在研究完国考真题之后,必然会有一些题型不熟悉,并不是直接放弃节约时间就是科学的。大家在研究完真题之后,可以针对自己的弱势短板题型进行专项突破,找到相关的课程或者教材进行学习。 三、实战模拟 国考备考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实战模拟阶段,很多考生失利的原因都是同一个,就是有能力但是在考试中发挥不出来。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时间的把控,以行测为例,120分钟考察135道题目,很多人甚至答题卡只填了一半就只能郁闷地离场了。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一下怎么才能让自己的实力得到应有的发挥,那就是实战模拟。利用实战模拟机会训练答题习惯,尤其是对答题时间以及答题顺序的把握,这是很多考生致胜的诀窍。实战模拟的形式可以有很多种
2023-09-13 22:59:491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知识记忆(35)

391、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92、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法院可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393、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39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有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39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法院应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396、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397、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98、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99、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400、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2023-09-13 22:59:591

简答残疾人教育学院期末考试法学基础知识

  词解释: 1、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  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 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效力,即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3、  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4、  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言之,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5、  立法:通常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6、  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7、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忠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8、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9、  条约: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条约在广义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或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议定的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按照国际法规定它们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国际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条约、专约、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以及宪章、规约等。条约在狭义上是指具体名称定为条约的国际法律文件,往往是国家间议定的政治性的、最重要的、规定根本关系的文件,起缔结和生效的形式及程序比较隆重,一般需经批准和交换或交存批准书,签字人级别比较高,有效期比较长。 10、  国际人权法:即人权的国际保护,一般是指促进和保证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尊重和实现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11、  国际环境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国际社会关系的有约束力的规范的总称。其渊源主要是国际环境保护条约和国际习惯。各国所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也是国际环境法的渊源之一。 12、  WTO:是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它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它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继承者,是全球唯一处理不同经济体之间贸易规则的多边贸易机构。  二、简答题  1、法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①法是一种行为规范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③法反映国家意志④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⑤法以实现一定社会秩序为目的⑥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法的分类?  ①国内法与国际法②根本法和普通法③一般法与特别法④实体法与程序法⑤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3、当代中国法的形式有哪些?  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部门规章⑤地方性法规⑥地方政府规章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⑧特别行政区法⑨国际条约。 4、立法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①法律案的提出②法律案的审议③法律案的通过④法律的公布。 5、法律的规范作用有哪些?  ⑴指引作用;它是指法律为人民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民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⑵平均作用;它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⑶预测作用;它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蒋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对象是人民相互的行为。⑷教育作用;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这种作用体现为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从而起到教育和警戒作用,或对合法行为加以保护、赞许或者奖励,从而起到鼓励和师傅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⑸强制作用;它是指法律对违法行为具有制裁和惩罚作用。其作用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  一 物证、书证;二 证人证言;三 被害人陈述;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 鉴定结论;六 勘验、检查笔录;七 视听资料。 7、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⑴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⑵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家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国家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案件;⑷申请国家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案件;⑸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⑹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 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⑻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另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8、起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直接利害关系者不得以原告的身份起诉;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9、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一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各国不论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有何不同,一律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  二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武力侵犯他国,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三互不干涉内政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也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收自己的意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  四平等互利原则。在国际交往中各国在法律上必须是平等的,在事实上必须是互利的。 五和平共处原则。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改变或企图改变对方的社会经济制度,应当根据国际法的要求,彼此尊重对方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实行广泛的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和睦相处;   六民族自决原则。被殖民主义奴役和压迫的民族,有权采取国际法确认的一切合法手段,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  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应当通过和平的方法予以解决,不能使用或企图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办法来解决争端;  八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一个国家应当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项义务。 10、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②国同待遇原则;③扩大市场准入原则;④公平贸易原则;⑤法律统一透明原则;⑥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⑦关税减让原则及关税保护原则。  三.论述题  1、试论述法治的基础  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社会结构理论的合理性说明,还是作为一社会结构运行时间的合法性说明,都必须从它赖以生成和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中寻找。我认为,市场经济、权利文化、民主政治、社会改革是法治理论的四大支柱,它们互相融通契合,构成了法治实践的运行基础。  一市场经济制度是法治的经济基础,法治的理论与要求萌生于简单商品经济,而法治作为制度的确立和实践的成熟则根植于发达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之中。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和以国家垄断为根本特征的产品经济中,是不可能生成成熟的法治要求和法治制度的。  二权利文化观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法治不管是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还是作为一种现实的运动是根植于一定的文化基础之中的,离开了文化的给养,法治就会枯萎。所以权利文化的核心应该是平等观念。平等观念与权利观念可以说是商品经济的两大成就。也是商品经济运行的双翼。  三民主政治体制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法治的观念与制度萌生于商品经济之中,建立在权利文化的基础之上,还需一定的政治制度的力量作其制度的支撑。法治是建立在与商品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之上的。民主的原意是指人民的权力,随着人类政治实践文明化程度的提高,民主成为国家形式时,便产生了民主政治。课件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与民主政治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深深地扎根于民主政治的内核中的。  四社会改革是法治的实践基础,法治不仅需要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基础,更需要现实的实践基础,唯如此,法治才能更快地由理想向现实转化,而这一基础就是社会改革。因此,要实现法治,就必须对传统的、不适应法治要求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进行改革。最后,要在观念更新、体制转轨的基础上,彻底改革与法治要求相本背的具体的经济、政治、法律等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助于提高人民的平等观念,能把人的个体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使社会有接受法治的基础,能够改变自给自足的经济落后状况。使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失去立足的根基,能够削弱对经济的行政干预,使法律手段的运用得到加强。所有这些,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创造条件。从经济体制改革起步的当代中国变革,很快渗透到了社会的政治、科技、教育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社会整体变革的局面。法治的实现,需要上述各项改革取得成功,以建立社会接受法治的坚实基础。
2023-09-13 23:00:261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知识记忆(49)

53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32、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直接传送、录音录像、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其表演权利时,被许可人以以上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33、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3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535、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53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37、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538、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39、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40、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023-09-13 23:00:401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知识记忆(14)

181、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斜坡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应以故意**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182、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妇女或者幼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以强*罪、**幼女罪、诈骗罪定罪处罚。   183、行为人不是聚众赌博、开设*或以赌博为业的,只是单纯的参加赌博的行为,不成立赌博罪。   184、对以赌博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宜认定为诈骗罪。   185、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论处。   186、刑法第318条所列七项情形,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加重情节。其中(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不再定其他罪名。   187、在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过程中,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88、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89、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从重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按叛逃罪处理,不另定偷越国(边)境罪。
2023-09-13 23:00:491

行政法基础知识要点讲解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应急性原则。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3.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的范围   我国的行政主体具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5.行政职权   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   6.行政职责   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不能放弃和违反,否则会引起相应违法责任的追究。   7.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8.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生效规则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告知生效;附条件生效。   9.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它是行政性质与立法性质的有机结合。   行政立法具有如下两方面的特征: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①其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②其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之密切关联的事务;③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①它是有权国家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②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③它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10.行政立法的主体与分类   (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①国务院;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③国务院直属机构;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⑥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⑦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2)行政立法,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①依其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②依立法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③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试验性立法。   11.行政立法的原则   行政立法有三条原则:   (1)依法立法原则。行政立法必须依法进行。   (2)立法民主原则。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立法时,应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民众广泛地参与行政立法。   (3)加强管理与增进权益相协调原则。行政立法一方面要为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从而保证行政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当行政立法涉及对公民行使民主的行为的管理时,必须注意规定得合理适当。不能不当地限制以至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注意正确处理好维护行政权力的有效性与保障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   12.行政许可   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   14.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的特征有:(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相对方权利或免除义务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15.行政许可的作用   (1)有利于国家对社会经济和其他义务的宏观控制。   (2)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公共利益和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3)有利于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16.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依法向行政相对方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换句话说,行政征收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有效方式,其基本目的在于满足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对物质的需要。行政相对方的财产一经国家征收,其所有权就转为国家所有,成为国家财产的一部分,由国家分配和使用,以保证国家财政开支的需要。   目前我国行政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因此,行政征收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行政征税和行政征费。   17.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方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8.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在于:   (1)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后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转移。   (2)从行为的标的看,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而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征收是无偿的;而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19.行政处罚的特征   行政处罚的特征主要有:(1)其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2)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其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行为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2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
2023-09-13 23:00:591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知识记忆(47)

511、商标的国外优先权为6个月,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申请文件的副本。   51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513、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514、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非法抢注无效)   515、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16、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17、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518、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519、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520、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023-09-13 23:01:121

请问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有哪些?具体一点

1、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是掌握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以及其他有关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而其他有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也就是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党史、党的建设理论等,也是从不同角度给检察工作实践提供理论依据的重要渊源。 2、基础知识。包括具体业务知识,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具体操作者,检察官对法律知识不仅要准确掌握,更要熟练运用。首先,必须精通法律基础知识。办案中,做到正确定性定罪,案件质量高,无差错。其次,必须熟悉和掌握行使检察权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权利义务,检察机关工作内部规定,如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等知识;第三,必须掌握与检察官法相邻的其他法律学科的相关知识。
2023-09-13 23:01:401

法律常识里,依据和证据的基础知识是什么?区别是什么

  概述  一门综合性知识总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五大内容以及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识面。  关于公共基础知识这个科目的考试,2001年以前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直把《公共基础知识》作为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之一。2001年以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对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作了调整,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一科的考试内容,而增加了申论,同时,将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压缩作为常识判断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加以考察。  各地侧重点分析  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关于公共基础知识的考核则不尽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如云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其中,云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一致,将这部分内容以常识判断的形式作为行政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而湖南省除了在判断推理部分考常识判断,还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一部分内容加以考核;有的省份还继续将《公共基础知识》作为独立的一科加以考核,如江苏省2006年。把公共科目列为笔试单独一科的省份,考试模式也不相同,基本上趋于标准化测试,即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用计算机阅卷;但仍有一些省份采取传统的测试方式,即考试题型分为主观试题和客观试题两部分。  在考试内容方面,考点只作了微调,在“公文写作与处理”部分,把“党政机关公文概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规范”,突出了机关公文的规范性考察;在“其他知识”部分,特别增加了“中国文化常识”,这意味着考生要提高人文素养。  在考试题型方面,2006年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纠错题、简答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阅读理解题和材料概括题等形式。在上述形式中选择4-6种,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而2005年只有选择题、公文实务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和材料处理题,基本没有主观性试题。新《大纲》新增了“判断题”、“简答题”、“阅读理解题”、“纠错题”等,同时把“材料处理题”改为“材料概括题”,把“选择题”细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题型的多种可选择性和主客观试题相结合,加大了考生对该科目把握的难度,考生特别要提高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基础知识》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主观性试题,总题量有可能减少,但难度会上调,这对考生在答题速度和准确性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考查的灵活性加大后,在十几种题型中选择4到6种,这给广大考生复习又加大了工作量。  值得C类职位考生特别注意的是,尽管《大纲》规定C类卷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但从以往“省考”情况看,《公共基础知识》后半部分往往是与公文文种结合的“小申论”考察。申论考试的出题角度可能更加灵活,更加注重针对性,更趋于接近公务员的实际工作。  同时,在大纲的第四部分,“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中“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和政策”这一块,广大考生要注意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内容。但只要以不变应万变,按照大纲要求好好掌握知识体系,就能在考试中运筹帷幄。  根据湖南省2006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的要求,湖南省《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三部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英语占10分。  湖南省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题型题量上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相比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在题量上少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分值只占60分。  2、内容上没有类比推理、定义判断。  3、继续保留事件排序这种题型。  4、常识判断归入判断推理这一部分出题。  5、除了常识判断以外,还将公共础知识作为单独一部分出题,分值为总分值的30分。  6、将英语测试作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一个考察内容,分值为为总分值的10分。  其测验的题型总体难度低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难度,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这部分辅导中,我们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近5年的真题为基础,并吸纳了地方各省的真题,总结出各种出题方式和命题规律,并进行一些重要知识的补充。  2006年河北省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五部分。但中央国家机关的全部试题均为单选题,而河北省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题目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或两种题型的组合。
2023-09-13 23:02:184

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点:执法的特点

  导语:执法,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我们来看看相关的司法考点吧。   执法的特点   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这是因为:首先,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各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要有法可依;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专司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依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因此,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社会大众应当服从。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从事全国或本地方行政管理的同时,就是在全国或本地方执行法律的过程;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在某一方面进行管理的同时,就是在本部门执行、实施相应法律的过程。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权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它既能够改变社会的资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的个人生活,如升学、就业、结婚、迁徙等。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承担的义务;既是职权,也是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应当以积极的行为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一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要承担法律责任。   概念:   执法,顾名思义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在广义与狭义这两种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狭义上使用执法的。   此处所讲的执法是指狭义的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面。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   执法是实施法律的活动,必须是在这个大前提下发生的由于执行人员本身或其他原因引发的非法操作才能在执法前冠名如:暴力地执法、违规执法等。而没在这个大前提下的行为只能是个人或某团伙的私自行为,与其本身行政执法身份无关如公路过期收费、非公安机关拘留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才叫执法,其他都算个人或某团伙私自行为。而在这前提下公职人员的行为才能冠名某某执法。
2023-09-13 23:03:541

法律小知识的作用

1.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案:解析: 第一,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需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办事的需要。依法办事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们在法制社会里生活的必然要求。 第三,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在法制社会里生存与发展。第四,学习法律知识,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只有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律素质,将来才能贯彻实施这一治国方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2.学习法律常识的作用 学习法律常识的作用: 第一,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乃依法治国之基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0%左右,这群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其他30%左右的人口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提得再高也不能根本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少不了生活在其中的民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这是基础中的基础。 这个基础层次太低有待提高,如今它成了阻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症结所在。当然普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但是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普法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第二,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我国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民众的满意率。 如今,基层法院的法官常被指责办案质量低,当事人满意率低等。 我感觉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使法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不能老把问题的责任归咎于法官,其实导致这样的结果当事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我国基层法院特别是郊县或比较偏僻的地方的法官接触的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比较低:他们中不乏法盲,言行举止无不表现出对法庭、法官的害怕,完全不懂其实法院也是他们主张要回自己权利的地方,打官司是一件丢脸的事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观念之中;他们中也不乏刁民,无视法庭,完全不遵守法庭秩序,甚至随意在法庭上侮辱法官或动手打人,还有拒不签字等等。 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法官实在很不容易,一方面其作为法院系统中的一名法官他受着错案追究制等一系列法院内部严格的考核制度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如此一群几乎没有法律常识的当事人面前运用法律断案阻碍重重。暂且不说其听不懂法言法语要费力地一遍遍解释,一些和他们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相背的法律准则他们完全听不进,情绪一激动就导致当庭谩骂法官甚至动粗。 在这种环境中办案的法官还何来威严感和职业荣誉感?所以要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要提高当事人的满意率,提高法官素质是一个方面,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同样也是相当重要的,而且,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官素质的提高还会有自然的促进作用,因为法官在有着很强法律意识的当事人面前也不敢乱来。 第三,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提高法律工者的素质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因为后者涉及的面要广得多,正因为面广所以普法也是困难重重。我们可以采用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先努力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再逐步提高整体民众的法律意识。 我感觉近年来由于司法改革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强调提高这一小部分人的素质的同时我们不能对民众的法律意识采取太过听之任之的态度。一味强调法官、检察官素质的提高而对民众的法律意识持放任态度必然会使两者之间产生落差而不匹配。 就算有了高素质的司法工作队伍也很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所谓“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打个比方,就好比一个身体单薄的人你给他吃再好的补药也没法改善他的体质,因为他的现有体质根本没法吸收你所提供的补药,所以要让补药起作用必须要使其体质达到一定的标准。 我国现在的司法改革所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和探讨都是建立在一个相对比较发达的法治环境中的,在一个民众法律意识比较低的环境中是很难实际操作的,这样在这些地方谈司法改革就显得其改革意义不是很大。要想使司法改革收到更大的成效,那么我们必须要重视普法,要尽可能地把普法提到与司法改革同样的高度,这样才能有助于两者协调而发挥各自最大的效用。 第四,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 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她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才会主动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应当用宏观调空的方式来被动灌输。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这样老百姓能在得到法律援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常识。 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的时候要适当作一些相关的法律宣传,扩大影响面,对百姓起一个警示作用。基层法院具体的承办法官也要主动承担起法律宣传工作,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很多案子往往是调解结案的,此时法官应当有针对性地给予一些法律上的教育,使当事人以后能有所受益。 简而言之就是以点带面,通过法律工作者来带动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电视、报纸等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大众化问题,要吸引民众的目光,如果太过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 现在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社会方圆、东方110、终极对话、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 再次,希望演艺圈能多产出一些国产法律类影片,电影的影响力往往比刻意的宣传要有效得多,。 3.为什么要普及法律知识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qvbcheng 第一、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乃依法治国之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0%左右,这群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其他30%左右的人口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提得再高也不能根本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少不了生活在其中的民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这是基础中的基础。现在我深感我们的这个基础层次太低有待提高,如今它成了阻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症结所在。当然普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但是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普法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第二、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我国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民众的满意率。如今,基层法院的法官常被指责办案质量低,当事人满意率低等。我感觉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使法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不能老把问题的责任归咎于法官,其实导致这样的结果当事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我国基层法院特别是郊县或比较偏僻的地方的法官接触的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比较低:他们中不乏法盲,言行举止无不表现出对法庭、法官的害怕,完全不懂其实法院也是他们主张要回自己权利的地方,打官司是一件丢脸的事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观念之中;他们中也不乏刁民,无视法庭,完全不遵守法庭秩序,甚至随意在法庭上侮辱法官或动手打人,还有拒不签字等等。我深感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法官实在很不容易,一方面其作为法院系 4.法律小知识 常用法律小知识 1、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你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的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 3.如果你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否则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你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的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9.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如果你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请不要自己在私下怨东怨西,你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不要以为工商部门神通广大,无所不知。你的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他们,同时也会很好地保护你自己。 11、如果你想借钱给别人,就一定要留有借据。正规的借据包括以下内容:借款数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时间、保证人或见证人。 并且双方签字画押,这样才能免去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诉讼时效为2年) 12、如果你要打官司,至少该了解以下几种案件的收费情况。 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 5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案,每件交纳50到100元。 财产案件,以争议金额的百分比交纳。千元以下,每件50元;千元 至 5万元,按4%交纳;5万元至10万元,按3%交纳;百万元以上,按0.5%交纳。 劳动争议案,每件30元至50元。 1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14、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5、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16、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 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讲实情。 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17、机动车转让时,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并办理批改手续,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责任终止。 18、买保险时要注意不要写错年龄,否则可能会使保险合同无效。 19在哪些情况下,职工发生死亡和负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6年266号)第8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A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办法还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者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身边的法律小常识(一) 1、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3、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家或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4、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5、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 让人。 5.学习基础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基础法律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法理学的内容。 法理学是每一个法律学习者入门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法律有很多种类,学每一门最开始,都会学习做基本的例如概念,原则,渊源一类的,如果法理学掌握了,那么就是说你可以偷下下懒,直接将法理学的内容套过来 就好。 对于非法律学习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很多的时候都是可以知道你的日常生活的。这个知道不像什么什么主义一类的思想教育,法理学给你的知道是十分的有用的。 社会如果是要进行法律扫盲活动,主要宣传的就是法理学的一些内容。当然法理学不能完全等于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主要是学术上的一些内容。 6.中职生学习法律常识有什么作用 中职生学习法律有重大意义。 (1)当今中国是法治社会,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普及法律应当尽早开始。中职生学法对于国家、社会及其个人都有重要意义。 (2)近年来,我国中学生犯罪不断上升,犯罪低龄越来越多,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犯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正确引导中学生树立法治观念,了解法律常识,增强是非观念。 (3)中学生阶段是人生重要阶段。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中职学生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4)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中职学生要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好是学法和知法,义务也是一样,如果你不知道哪些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哪天自己触犯了法律都不知道.因此,只有知道了法律规定了哪些义务,法律不允许哪些行为,自己才能充分的积极的去履行去遵守。自觉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做到自己应作出的贡献。中学生自己也要增强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也不能采用非法手段去报复。要勇于挺身而出,寻求法律的保护,依靠法律阻止和制裁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 (5)中职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受到年龄和经历的限制,缺乏生活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强,完全有必要通过学习法律常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6)作为国家的未来一代,中职生学法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崇尚法律的社会环境的,有利于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
2023-09-13 23:04:031

法律上调解与协调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调解与协调是什么意思 协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调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合意,可不再进行法院判决。 和解的法律含义 民事诉讼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亦称和息。在中国,和解与调解不同,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调解是在第三者(可能是群众或者群众组织,也可能是人民法院)主持下成立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团结互让的优良传统。在中国 *** 领导下的人民政权十分关心群众的团结,无论在苏区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还是解放区,都一贯倡导用和解的办法解决争执,并预防争执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提倡。可分为:诉讼前的和解 指发生诉讼以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见处分原则)。和解成立后,当事人所争执的权利即归确定,所抛弃的权利随即消失。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但是,和解所依据的档案,事后发现是伪造或涂改的;和解事件已为法院判决所确定,而当事人于和解时不知情的;当事人对重要的争执有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撤销和解。诉讼中的和解 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种和解不问诉讼程式进行如何,凡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进行。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就诉讼上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当事人签名盖章,即发生效力,结束诉讼程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还把自行和解作为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该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进行;第181条规定,在执行程式中,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西方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对和解也有所规定。可分为:诉讼外的和解 法国1806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典》第127条规定,在诉讼进行的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动地或在法庭建议下进行和解。前者是诉讼外的和解,称为诺成契约,即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就能成立的契约。诉讼上的和解 即上述法典同条规定的在法庭建议下进行的和解。由法官主持,有时还可由法官代拟和解办法。 什么是法律事务调解师? 这是全国资格考评委员会新增的一项认证 也就是介于律师和普通法务人员之间的一种职业,需要考试考试内容 1、法律事务调解的基本知识。 2、法律基础知识。 3、常见法律事务的案例分析。 招生物件 1、爱好法律事务,有志于从事法律事务调解工作的人员。 2、全国各级乡、镇的法律事务调解员。 3、各企业中从事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的法律工作者。 什么是民事调解 02年9月26日司法部和最高院分别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制度上对民事调解给予充分的肯定。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工作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五、不得吃请受礼。 法律调解婚姻一般都是问什么条件 一般问两大部分: 1 有无财产纠纷 2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协调好了 法院判不判 离婚最主要的标准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其他的是次要 希望你能采纳 调解有哪几种?调解的效力如何? 我国的调解种类有:?  (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又称为群众调解或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是通过调解委员会,由人民群众自己解决民间纠纷,进行自我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2)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国家特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进行的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庭调解又叫诉讼中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民事案件的过程中,经当事人的请求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进行的调解,是诉讼的组成部分。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依法判决。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方当事人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厅后调解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庭后调解,是指开完庭之后法院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技巧猜一法律名称 合同法 只答合同不对,法:技巧、方法 法律调解后不服怎么办? 调解后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与改判意思是一样的吗 您好!调解与改判意思是不一样的。调解,法律上是指法院就有争议的事件,劝说双方平息争端,庭外和解,避免诉讼行为。改判指的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更改判决内容的行为。谢谢阅读!
2023-09-13 23:04:151

大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思修材料题)

1.法律知识欠缺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基础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一个人掌握的法律知识多则他的法律意识就强,反之,法律意识就弱。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习过一些法律知识,但通过课上的提问和调查可知,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欠缺的。比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在问到“如果张三和李四发生涉及财产的纠纷时该怎么办”,很多学生认为应该上诉到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也就是说上诉是要有一审判决或裁定为基础的。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被称为“起诉”而非“上诉”。概念的混淆说明学生对某些法律知识比较欠缺的,而没有相应法律知识为基础,何谈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有些大学生虽然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但并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烧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的案例就是明证。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2.法制观念不强法制观念同样是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法律知识是法制观念的基础,并对后者起着直接的制约作用。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比较欠缺,法律基础知识薄弱,造成他们的法制观念不强甚至出现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第一,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分不清,以为违法就是犯罪,犯罪就是违法,因此造成一些人已经触犯刑法却还以为自己只是简单的违法,从而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上述刘海洋案就是例证;第二,把握不住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往往过分地强调权利,而忽视了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权益的义务;第三,体会不到法律的作用,有一部分学生只知道法律是用来制裁犯罪的,而没有体会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保障作用;第四,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或者不相信法律的作用,从而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手段,“以牙还牙”讨回公道。2003年,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因身体携带乙肝病毒被拒之门外后,对当地人事局的工作人员实施报复,造成一死一伤,结果被依法判处死刑。愤怒的周一超在法庭上当庭撕毁判决书,但是,判决书并不因为撕毁而失效。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已经确立并在不断完善,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一年发生在安徽芜湖的张先著诉芜湖人事局一案,则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运用法律武器成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第一案,给我们很多启示与思考。3.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是一个知识水平较高的群体,也应该是一个较好的遵纪守法的群体。但是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观点、法制观念都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因此出现了较多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情况。据统计,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在大学生犯罪率17%中,盗窃罪约占70%。[2]而有些学生已经犯罪了还没有认识到,在这种状况下,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2023-09-13 23:04:251

宪法知识点整理(1-6单元)

  一、宪法的产生  1.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后的产物,三大条件:经济条件、政治原因和思想条件。究其根源无非是,(1)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提供了物质基础;(2)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夺取政权,提供了政治基础;(3)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各种政治学说,提供了思想基础。  2.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我们认为宪法是根本法是从它和部门法的关系角度来讲,若从历史上讲,则是先有法律,后有宪法,宪法的产生至今还不过二百年,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所以说宪法是近代的产物,有人问:古代有没有宪法?古代有宪法这个词,等同于刑法。  (1)英国宪法是最早产生的宪法,英国也是最早实现宪政的国家(确立宪政体制的是1215年《自由大宪章》),英国的宪法有两个特点:不成文的宪法,没有宪法法典(形式上的特点),实行君主立宪(内容上的特点)。三大构成部分: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宪政和民主是两个对应的概念,民主是讲政权的合法性,宪政是讲不管是民主还是专制的政府,它的权力要不要受限制的问题。英国最早对国王的权力实行限制,但是它们民主真正的普选制实际是本世纪的事情,然而它搞宪政已经搞了几百年,所以说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宪政的体制反映了两方面特点:一是内容上的特点,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体制;一是在形式上,英国没有统一完整的宪法典。从法律上说英国君主享有很高的权力,但实际上英王没有实权,另外英国是世界上宪法的母国,是最早出现宪法的国家。
2023-09-13 23:04:343

天津网上学法用法

天津网上学法用法如下: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天津市的领导干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加强法制思维和法律意识,注重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领导的本领。怎样学习法律:1,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体系,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主要领域。学习法律的条文和相关法规,熟悉法律术语和表达方式。2,阅读法律案例和文献阅读典型的法律案例和法学文献,以学习法律的运用和理论。善于分析案例,从中获取法律逻辑和司法思维的启示。3,参与模拟法庭和法律实践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辩论,提高口头表达和辩论能力。参与法律实践,如实习、实务工作,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案件中。4,注重法律研究和学术交流深入研究特定的法律领域,追踪法律发展和判例变化。参与学术交流,参加法律研讨会、学术讲座等,与其他法学专业人士分享经验和观点。5,培养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善于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学习运用法律条文和判例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判断和决策能力。6,考试和实践相结合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司法考试、律师考试等,以确保自己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能力。实践经验与理论学习相结合,提高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法律是不断发展和演变的领域,要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判例。继续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通过学习拓展法律知识面,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总结:学习法律需要系统地学习法律基础知识,阅读法律案例和文献,参与模拟法庭和法律实践,注重法律研究和学术交流,培养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将有助于提高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2023-09-13 23:04:421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如下:为什么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如下:了解法律知识对每个人都是有益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与法律格格不入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为了自我保护,还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的一部分。防止被剥削:法律知识使我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并在发生问题时采取适当的行动。当我们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被剥削。避免法律风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容易陷入一些法律纠纷中。学习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预防这些风险,避免犯下无知而犯法的错误。通过了解法律,我们可以更好地知道自己在某些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并相应地行事。基础法律知识如下:学习基础的法律知识是每个人的基本职责。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值得我们了解。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了解宪法对于保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因为它确保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待遇。2.刑法和民法:刑法和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两个主要方面。刑法规定了犯罪和刑罚的规定,而民法涉及到个人和财产的权益。了解刑法和民法可以帮助我们在各种情况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劳动法和消费者保护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公平的劳动条件和待遇。消费者保护法则保护消费者免受欺诈和不公正交易的侵害。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保护自己在工作和消费方面的合法权益。4.遗嘱和财产继承:了解遗嘱写作和财产继承的法律程序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财产的分配,并确保我们的遗产在我们去世后能被合理地分配。
2023-09-13 23:05:491

汶上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主要考什么类型的题,重点是哪些

教师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②.应用文特点; ③.应用文的作用; ④.应用文分类、撰写; 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 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第四部分 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 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2023-09-13 23:06:191

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的目录

第一篇 法律基础知识第一章 法律的基本概念一 法律的界定(一)法律的概念(二)法律的内容二 法律的产生三 法律原则四 法律的作用(一)法律的规范作用(二)法律的社会作用(三)法律的局限性五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第二章 我国的基本法律一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 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一)宪法在国家法律中居于最高地位(二)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三 调整平等主体问关系的法律——民法(一)民法的基本概念(二)我国的民法四 惩罚犯罪的利器——刑法(一)刑法的基本概念(二)我国的刑法五 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一)行政与行政法(二)我国的行政法六 对市场宏观调控的法律——经济法七 怎样打官司——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法概述(二)民事诉讼法概述(三)行政诉讼法概述八 未成年人的保护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篇 青少年权益保护第一章 家庭生活权益保护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二 婚姻法律对青少年的影响(一)结婚对青少年的影响(二)父母离婚对青少年的法律保护三 青少年财产权和人身权保护(一)对青少年财产权的保护(二)对青少年的人身权的保护四 青少年遭遇家庭暴力时的保护(一)家庭暴力为法律所禁止(二)遭受家庭暴力如何求助五 青少年的继承权保护(一)遗产与继承(二)继承的种类(三)遗产分配的原则第二章 学校生活权益保护一 青少年的受教育权有保障(一)父母及其监护人应保证青少年的受教育权(二)学校应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三)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四)义务教育的相关法律问题二 学校与老师应尊重青少年的人格权(一)禁止体罚学生(二)禁止侮辱学生(三)禁止学校利用学生创收三 青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受保护(一)食品安全(二)教学安全(三)住宿安全(四)校车安全(五)学校环境安全四 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一)学生伤害事故及责任(二)学校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三)学生或家长应承担责任的情况(四)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五)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程序第三章 社会生活权益保护一 青少年享有的法律权利(一)肖像权(二)著作权(三)专利权二 青少年参加工作要谨慎(一)青少年能否参加工作(二)禁止雇用童工(三)对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三 交通规则要牢记(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二)饮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三)骑自行车注意事项多(四)行人和乘车人交通注意事项四 治安管理应遵守(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种类(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类型五 利用网络要适度(一)远离黑网吧(二)不沉迷于网络六 保护环境皆有责第三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与预防第一章 增强犯罪预防意识,杜绝不良行为一 不良行为的特征二 不良行为的种类三 严重不良行为四 不良行为的矫正五 收容教养六 未成年人要有自我预防犯罪的意识第二章 刑事犯罪的基本概念一 违法与犯罪二 刑事责任年龄三 触犯刑法的后果四 教唆犯罪的刑事处罚第三章 远离暴力违法犯罪一 故意伤害二 故意杀人三 聚众斗殴四 寻衅滋事第四章 远离财产违法犯罪一 盗窃二 抢劫三 敲诈勒索四 诈骗第五章 远离性犯罪一 *罪二 少男少女问的越轨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三 强迫幼女卖淫四 受害的幼女、少女出庭问题第六章 远离*犯罪一 *对青少年的危害二 青少年如何抵制*第七章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一 对未成年人给予司法保护的原因二 对未成年人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三 公安机关调查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一)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时的特殊规定(二)对未成年被告拘留和逮捕的规定四 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程序与规定
2023-09-13 23:06:281

法学考公好考吗

法学考公是指参加司法考试或者其他与法学相关的公务员考试。是否好考这个问题,答案是相对而言的,因为考试难易程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将从考试内容、竞争激烈程度和备考策略三个方面进行说明。考试内容:法学考公的考试科目通常包括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学专业课,以及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这些科目的知识点较多且涉及范围广,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分析能力。竞争激烈程度:由于法学考公的知识门槛较高,吸引了众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和对法律感兴趣的考生参加,竞争激烈。尤其是在一些热门城市或单位的公务员招录中,报考人数普遍较多,录取比例相对较低。因此,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优秀的综合素质,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备考策略:为了应对法学考公的考试,考生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备考策略。备考的重点应当是全面掌握各个法学科目的基础知识,并注重对于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同时,积极参加模拟考试和练习题的做题训练,熟悉考试形式和提高答题速度。总结而言,法学考公相对来说较为考验考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竞争也相对较激烈。但只要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科学的备考策略和坚持努力的精神,就有机会取得好成绩。最重要的是通过系统学习、不断实践和练习,充实自己的法学知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
2023-09-13 23:06:441

法学考公务员难吗

公务员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这个难度对于不同的考生来说难度却不一样,有些考生专业比较好,是每年公务员招考的大众专业,选择的范围比较大。法学考公是指参加司法考试或者其他与法学相关的公务员考试。是否好考这个问题,答案是相对而言的,因为考试难易程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将从考试内容、竞争激烈程度和备考策略三个方面进行说明。考试内容:法学考公的考试科目通常包括行政法、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等法学专业课,以及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这些科目的知识点较多且涉及范围广,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分析能力。竞争激烈程度:由于法学考公的知识门槛较高,吸引了众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和对法律感兴趣的考生参加,竞争激烈。尤其是在一些热门城市或单位的公务员招录中,报考人数普遍较多,录取比例相对较低。因此,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优秀的综合素质,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备考策略:为了应对法学考公的考试,考生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备考策略。备考的重点应当是全面掌握各个法学科目的基础知识,并注重对于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同时,积极参加模拟考试和练习题的做题训练,熟悉考试形式和提高答题速度。总结而言,法学考公相对来说较为考验考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竞争也相对较激烈。但只要考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科学的备考策略和坚持努力的精神,就有机会取得好成绩。最重要的是通过系统学习、不断实践和练习,充实自己的法学知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
2023-09-13 23:07:091

2020年四川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法律常识汇总

【篇一】2020年四川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法律常识:犯罪构成要件主体之自然人   在每一年的三支一扶笔试中,刑法都是常考的科目,这其中自然人犯罪经常会以案例的方式考察大家,所以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自然人犯罪的相关考点。从犯罪主体来说,自然人要想构成犯罪,必须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其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如下: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而对刑事责任能力又有以下规定:1、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篇二】2020年四川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法律常识:合同订立知多少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财产性协议。   【注意】1.“合同”只能调整财产性法律关系,比如买卖、赠与、租赁关系等。而与人身性质相关的,比如婚姻、收养、监护等关系则不能用《合同法》调整,因为婚姻关系自有《婚姻法》来进行调整。   2.该协议只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此合同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和同只对订立合同的主体有效,对于非合同的主体不发生效力。   【例】王飞租住了房东刘丽的三居室房屋,在租住期间,王飞经刘丽同意后将此三居室房屋的其中一间房屋转租给赵棠,赵棠在租住房屋期间用火不当导致房屋毁损,那么在此关系中,刘丽只能依据租赁合同向王飞请求赔偿,而不能直接找赵棠,原因就在于合同的相对性这一特点。王飞在赔偿完损失后,可依据转租合同向赵棠追偿。   二、合同如何订立?   合同订立包括要约和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例】王贺写信询问好友李萌是否愿意将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以8万元价格卖给自己。这一关系中就是王贺在向李萌发送希望订立合同的要约,而且内容十分明确、具体。   【注意】考生要注意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的特点在于,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引诱对方发送要约,就拿商业广告来说,我们有些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要买这件物品,但是看完了广告就会忍不住想要买,这就是要约邀请在发挥作用。考生要注意区分二者。   ,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例】李萌接到王贺信件后答应愿意把宅基地以8万元卖给王贺,此时李萌就做出了一个订立合同的。而且是完全同意王贺的要约内容。   【注意】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假设李萌回信王贺“宅基地8万不卖,10万才卖”。这时你会发现李萌并没有完全同意王贺的要约,而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了变更,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李萌又向王贺发送了一个新的“要约”。 【篇三】2020年四川三支一扶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法律常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一、概念和性质的不同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制裁的方式之一,是对违法者采取的一种惩罚性措施。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为了阻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避免危险扩大、预防毁灭罪证等采取的措施,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而不具有惩罚性。   二、法律依据以及适用情形不同   行政拘留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适用的对象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刑事拘留规定在《刑事讼诉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由此可见,行政拘留适用于行政违法者,而刑事拘留适用于可能会逃避侦查、毁灭罪证的涉嫌犯罪者。   三、决定的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适用期间不同   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   五、救济方式不同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关行政相对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刑事拘留是刑事司法行为,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   通过以上的对比分析,可以清晰分辨二者即使在名称上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是二者也在性质和期间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希望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能够让各位考生不再纠结。
2023-09-13 23:07:411

玄鸟诗社的玄鸟大事记

2007年7月安徽师范大学在读学生潘建设(文学院)和黄运丰(政法学院)共同创办诗社。2007年8月玄鸟诗社在乐趣园网站开设论坛,时名为“玄鸟诗歌论坛”,黄运丰为版主。2007年9月正式加入玄鸟诗社的新成员有王保龄、冯明涛、谢超、李昂、张奎、束舒娅、孔群山、王树雷、陈金锋、孙京、万多蓉(均为安徽师范大学在读学生)、马信(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在读学生)。玄鸟诗社编辑部策划《玄鸟》试刊,潘建设组稿,黄运丰编辑。2007年10月《玄鸟》试刊出炉。《玄鸟》创刊号征稿。2007年11月王恒加盟。2007年12月《玄鸟》创刊号付梓印刷,首印300册。李运帮加盟。2008年3月《玄鸟》第二期征稿。《诗歌月刊·全国社团民刊专号》选用《玄鸟》创刊号刊登作品。2008年4月张会勤、西洲、叶章节加盟。玄鸟诗社主要成员参加白鸦诗歌研讨会,与会诗人梁小斌、杨键,芜湖本地诗人白鸦、张军、如是、紫穗穗等对《玄鸟》诗刊十分关怀。2008年5月周涛、毕亮、石起、马宝明、高标、二无居士、李显飞、病秧、柳家风残加盟。2008年6月《玄鸟》第二期付梓印刷,首印300册。诗社设立旧诗词部,由叶章节负责组办。刘茂慧、浅湖、徉大加盟。《玄鸟》·网刊第一期·玄鸟诗社周年纪念特刊制作完成。《诗歌月刊》下半月2008年6月“21世纪初中国大学生诗歌专号”刊载玄鸟诗社成员:黄运丰、潘建设、万多蓉、王保龄、陈金锋等人作品。2008年7月7月8日,玄鸟诗社周年纪念活动在芜湖举行,与会人员有,诗社成员潘建设、黄运丰、叶章节、冯明涛、李昂、张奎、马信,著名诗人白鸦。未白、鬼面书生加盟。《玄鸟》·网刊第二期·奥运特刊制作完成。2008年8月西北落日、王琅、周子涵(孤命天子)加盟。策划《玄鸟》第三期制作“安徽80后诗人专集”。2008年9月《玄鸟》第三期“安徽80后诗人专集”开始征稿。车邻、余一加盟。玄鸟QQ群对话·第一次对话顺利举行。黄运丰主持。《玄鸟》网刊第三期制作完成。黄运丰提出“限度叙事”,结合潘建设提出“直接抒写”,开始完备玄鸟诗社的理论建构。2008年10月丙丁、洪光、上官朝夕、祁晨婷加盟。10月13日,玄鸟诗社在领地网开辟新论坛,延用“玄鸟诗歌论坛”名。玄鸟QQ群对话·第二次对话顺利举行。潘建设主持。提出玄鸟诗社口号:“找到你的入口,找到你的出处。”黄运丰做“玄鸟思想报告”。《玄鸟·网刊·第四期》制作完成。毕梓桐组稿。2008年11月《玄鸟·网刊·第五期》制作完成。浅湖组稿。南煜加盟。厦门诗歌民刊《凤凰木下》刊载玄鸟诗社(专栏)成员黄运丰、潘建设、西洲、张会勤、毕梓桐、高标、未白、周涛、车邻等人的作品。2008年12月《玄鸟·网刊·第六期》制作完成,高标组稿。《玄鸟》第三期“安徽80后诗人专集”出刊,首印500册。论坛第一次辩论“诗歌是语言重要还是情感重要”(12月18日)曾明、阿齐、许明明加盟。黄运丰做“玄鸟思想报告”。2009年1月《玄鸟·网刊·第七期》制作完成,未白组稿。《语文报·大学版》刊载玄鸟诗社四位成员(黄运丰、潘建设、林宗龙、张友福、未白等)作品,这是新一年玄鸟的第一次集体展示。《玄鸟》第三期纸刊“安徽80后诗人专集”电子版由叶章节编辑制作。2009年2月《玄鸟·网刊·第八期》制作完成,董喜阳组稿。容蓉加盟。论坛新进版主有:木鱼、容蓉。论坛举办第二届诗赛:“海子二十年祭:大海仍在,花开依旧,人面何处?”2009年3月榛莽、董喜阳、第四人称加盟。9日,黄运丰、阿齐共同策划“玄鸟-80后问卷:重塑中国诗歌”问卷调查,引起广泛关注。黄运丰做“玄鸟思想报告2009年第一季度”张会勤诗集《三日记》面世。论坛新进版主有:榛莽、月满西楼、小佛、辽大侠。2009年4月论坛【诗歌地理志】版块举办第一届主题诗赛:“故乡,请读取我的脚掌”,收效显著。论坛新进版主有:八零、余一、苑楠、衣楼。论坛使用新模板“玄鸟2009”,标语:“自由·多元·重塑”。论坛【诗歌地理志】电子杂志“到春天里,触摸阳光和形容词”正式发行。下载>>>论坛【诗歌地理志】版块举办第二届主题诗赛。详情>>>《玄鸟·网刊·第九/十期合刊》制作完成。策划《玄鸟·网刊·增刊:小说专号》。卢山加盟。2009年5月3日,诗集:黄运丰《逆向》,潘建设《背叛》,叶章节《莲池》面世。11日,论坛【诗歌地理志】第二届主题诗赛电子杂志第?期公开发布。详情>>>17日,“玄鸟十三翼”名单暂定。24日,论坛新开辟版块【玄鸟地铁】 。设广州站。26日,论坛版本升级至7.0。26日,姚付林加盟。2009年6月《诗选刊·中国民间诗歌报刊30年纪念专号》(2009年6月)刊载《玄鸟》首发作品,黄运丰、丙丁等四人。详见>>>玄鸟地铁开通新疆站、合肥站和芜湖站。8日,《玄鸟网刊·玄鸟诗社二周年纪念特刊》开始征稿。详见>>>13日,《玄鸟网刊·2009年增刊·小说专号》制作完成,并在网络流传,引起关注。17日,玄鸟诗社成立宣传部,许明明、七月任部长。姚付林、十字阿西、鬼啸寒、窥日陆续加入宣传部,从事宣传工作。【诗歌地理志】版块为活动基地。详见>>>22日,斑马来了加盟。27日,雨叶脉加盟。27-30日,论坛各版块宣传海报制作,丰版(黄运丰设计)/明版(许明明设计)皆出炉。2009年7月5日,《玄鸟网刊·第11期·玄鸟诗社二周年纪念特刊》出刊。6日,颜炎加盟。7日,潘建设做《玄鸟思想报告2009年第二季度》。11日,玄鸟宣传部部长抵达广州。14日,伟锋加盟。22日,玄鸟地铁开通北京站。23日,安平、许岱加盟。玄鸟地铁开通聊城站。《延伸》诗刊第二期刊登玄鸟诗社12人作品。详见>>>2009年8月2日,弋戈加盟。5日,论坛单日发帖量以502破纪录。6日,僷子加盟。13日,论坛单日发帖量以741破纪录。14日,关于“女版”与“主版”合并与否大讨论开始。20日,玄鸟论坛施行论坛活力制。20日,海妖加盟。依米妮子、僷子、海妖相继担任【女性诗歌频道】版块版主。《原音》诗报复刊号“中国80后诗人大展”刊登玄鸟诗社8人作品。详见>>>《大西北诗刊》第八期刊登玄鸟诗社9人作品。详见>>>25日,郁金加盟。27日,玄鸟诗社玄鸟90后分部成立,设立版块【雅集90后】,相继担任版主的有鬼啸寒,秋枫落叶,寇记,李唐。2009年9月1日,论坛注册总人数超过1000人。1日,《玄鸟网刊·第12/13期(合刊)·女性诗歌特辑》出刊。1日,玄鸟网刊第十四期“90后诗歌特辑”征稿。详见>>>7日,80后女诗人肉丝加盟玄鸟诗社。11日,海妖北上北京与潘建设、弋戈等诗人聚。11日,郁金南下广州与高标、黄运丰、七月等诗人聚。11日,南岩加盟。18日,汤贤生、侯佳川、余子愚加盟。19日,玄鸟三剑客、玄鸟四公子、玄鸟七才名单暂定。20日,论坛各大版块更换图标3.0版,许明明设计。详见>>>20日,丁东亚加盟。21日,钟国昌加盟。22日,玄鸟地铁开通福州站。29日,玄鸟开通QQ四、五群,共计9个常规群。2009年10月1日,《玄鸟网刊·第14期·90后诗歌特辑》出刊。1日,玄鸟网刊第15期征稿。详见>>>2日,将玄鸟精英QQ三群辟为“90后分部群”。13日,策划“玄鸟电子诗丛”,第一批开始启动。详见>>>16日,“玄鸟电子诗丛|第一批(5人)”制作完工。17日,90后诗人雨农加盟玄鸟诗社。19日,“玄鸟电子诗丛|第二批(5人)”制作完工。21日,80后诗人萧瑟加盟玄鸟诗社。24日,“玄鸟电子诗丛|第四批(5人)”制作完工。29日, 《玄鸟网刊·第15期》出刊,电子版同步上线。30日,玄鸟开通QQ六、七群,共计11个常规群。31日,玄鸟宣传部长七月自广州返回安徽。镜湖秋月新增版主:桃夭、银茧。2009年11月2日,80后诗人黄一文、90后诗人佳毅加盟玄鸟诗社。6日,《玄鸟》与《诗歌与人》《大西北诗刊》共同协办“广州诗人之夜”,黄运丰担任主持人,与会玄鸟成员有:黄运丰、高标、七月、吴伟锋等人。90后新文学杂志社在玄鸟诗歌论坛开设专区。论坛版块进行调整,去除各版块图标。原女性诗歌版块并入诗歌主频道。原版主不变,合并后诗歌主频道新增版主:萧瑟、黄一文。镜湖秋月版块新增版主:周鱼。15日,玄鸟核心写作群大讨论,关于玄鸟建立门户网站及改革商议,开始筹集款项进行门户网站等。18日,玄鸟网刊·第16期栏目规划,组稿开始。19日,潘建设、七月、曾明、汤贤生在合肥聚首。下旬,诗社成员上官朝夕自厦门至广州工作,与黄运丰、高标、南岩等人聚首。2009年12月3日,玄鸟宣传部长七月自安徽返回广州。5日,“玄鸟电子诗丛|第三批(5人) ”制作完工并发布。5日,《玄鸟网刊·第16期》出刊,电子版同步上线。5日,90后诗人尹筱怡 加盟玄鸟诗社。11日,90后诗人断铅加盟玄鸟诗社。12日,西洲主持“玄鸟新表达-我在这里爱你”诗赛活动。19日,经80后著名诗人阿斐介绍,“中国诗歌的脸”摄影师宋醉发先生在广州为玄鸟诗社成员黄运丰、高标、七月拍摄肖像。详见>>>22日,黄运丰做玄鸟思想报告2009年第四季度暨年度总结李唐、鬼啸寒入选《诗选刊》2009年代大展。详见>>>榛莽获得2009“诗歌报建站8周年诗歌大赛”二等奖。详见>>>2010年1月1日,玄鸟元旦万鸟朝宗。1日,玄鸟网刊·第17期出刊,电子版同步上线。2日,海妖主持“玄鸟新表达-我在这里爱你”诗赛活动。10月,90后诗人小苏打加盟诗社。2011年7月13日,90后学者仝晓加盟20日, 诗人漠北加盟8月经黄运丰主编批准,小苏打开始主持《分享你印象最深的诗歌>》、漠北开始主持《漠北诗眼》、李小灯开始主持《灯下漫笔》、仝晓开始主持《仝晓浅读》、陈少侠《有笔如刀》节目,又一次掀起玄鸟诗社的高潮。2011年11月20日诗人王海、霜冷长河(吴闯轩)加盟2011年12月5日,玄鸟网刊-第30期 2011年玄鸟同仁作品精选 出刊上线。24日,潘建设、黄运丰共同撰写玄鸟诗社五周年回顾文章:《九转方成丹 玄鸟正腾飞》30日,玄鸟诗社浙江分社成立,由杨杰(震远同酥糖)担任分社负责人。2012年1月90后诗人依悦凌加入玄鸟诗社2012年2月7日,潘建设译诗专题 开贴。10日,90后诗人凌云风、女诗人陌路加入玄鸟诗社。2012年3月20日,王斯文加入玄鸟诗社。21日,南煜在其个人腾讯微博开辟#南煜细读玄鸟#栏目,精选玄鸟优秀诗人作品点评,已点评十期,于4月10日暂停。23日,90后女诗人林下之夕加入玄鸟诗社。24日,90后诗歌档案【寻找90后诗人——短暂的春天】29日,《玄鸟》诗刊第四期征稿海报出炉。详见:《如你所期待,玄鸟第四期(纸刊)正在孕育……》31日,玄鸟诗社增设执行主编一名,由刘客白担任。详见:《关于玄鸟诗社增设执行主编一职的公告》2012年4月8日,诗人季稻、诗人信宁加入玄鸟诗社。17日,90后女诗人葵弋加入玄鸟诗社。2012年5月15日,鬼石加入玄鸟诗社。2013年5月青年作家、诗人黄钰程加入玄鸟诗社。
2023-09-13 22:55:451

超市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我整理的超市工作总结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工作总结 篇1   本周巡查家得利系统虹口区各个门店,凉城店和水电店货品比较全,水电店有半个堆头,凉城店有半个堆头。水电店货品从四个增加到六个分别是2.5L葵 花 1L花生,2.5L花生,5L花生,5.436L花生,5L坚果。凉城店货品也从三个增加到五个,分别是1L花生,1.8L花生,5L花生,5.436L 花生,5L花生调和;东大名店家得利半个端架一直得以保持,四平家得利有了比较不错的排面陈列。广灵路家得利两瓶临期1.8L的花生油调换后也从三个单品 增加到五个。农工商柳营路店进行了换货,店里给出了一个一平米的堆头放5升的坚果,加强了客情关系,张点菜员答应帮忙点货,点货正在跟进中。协助主任做了 闸北两宗小团购,花生油70瓶,另外一宗团购5L的花生油139瓶;协助麦德龙完成小团购花生油100瓶并送货到门,虹口家乐福一宗小团购50瓶。另外在 麦德龙帮助促销员抓了两宗小团购分别是五升的葵花仁油70瓶,五公斤的花生油53瓶。虹口家乐福的促销员进场,陈列排面的维护。易买得系统:长江易买得的 临期油调换, 曲阳易买得的客情维护,货品订单跟进,瑞虹易买得的订单跟进。同心吉买盛的客情维护,订单跟进,促销员管理费用申请报销。处理了一宗客户投诉五升葵花仁油 的投诉。在虹口世纪联华的金主管的帮助下进行了促销员的招聘,促销员没有到岗;新港易初莲花招聘也没有取得效果。 超市工作总结 篇2   作为一名新的超市店长,我深深的感受到团队力量的伟大,店务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不是靠一个人的独揽,而是通过大家各施各其职才能实现的。对此感谢领导还有各位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超市才能取得可喜可贺的成绩。   我深知超市店长的责任重大,店长不但要对上级负责完成营业任务,还要对员工负责,更要对顾客负责。   对于1年的店长工作,我总结如下几点:   1.坚持贯彻超市的策略,今年就策划的促销活动共18次,并有效的提高了业绩。另外,不断向员工输入超市的策略,使他们了解要怎么去做,怎么做才会更好。   2.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经营知识,通过网络书籍给自己充电,毕竟这个时代百货超市发展日新月异。   3.处理好各部门各员工的关系。员工都需要关怀。在谈完工作后,我都会问问员工们生活上的问题。   4.时不时的对员工进行培训,如进行销售礼仪,服务技能等的培训。   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还面临挑战,我会更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一起为了店面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超市工作总结 篇3   做为一名在白云边从事推销工作多年的推销人员,一直以来,我认为在推销中都要具备:灵敏的反应能力、懂得拿捏揣测客户心理变化、对产品的认知与诠释、语言表达技巧、良好的心理素质。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与奋斗也得到了一些体会。   一、推销产品要有信心   我觉得一名合格的推销员首先要具备充分的自信,只有对自己充满信心,才能消除面对客户的恐惧,才能给自己一个清晰地思路,把产品通过流畅的语言推销给客户。   一是在自身形象上要有自信,只有对自己自信了,才能有足够地勇气去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任何人不可能一生就天生丽质,而且我们所面对的每一个客户的审美观点不一样,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因此在工作中或面对客户时,我们要注重仪表,在着装打扮上结合自身形象扬长避短,让自己在精神、气质展示最佳。二是对所推销的产品要自信,要相信白云边系列酒无论是品牌、口感、销量、客户的认可度,在同类产品中永远都是最好的,同时除全面掌握了解白云边系列产品外,我们也要选择了解1-2中卖场中竞争较为激烈的同类产品的相关信息,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增强推销产品的信心,做到能够游刃有余去觖决推销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满足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   不为推销失败找借口,不为拜访失败而抱怨,我坚信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对产品有信心,那我们已经成功了一半。   二、确定对象有目标   虽然中国有着无酒不成宴习俗,但随着人们生活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富贵疾病的相继出现,客户待客的酒文化也发生微秒的变化,人们饮食习惯由过去的物资满足型向现在的健康舒适型逐步在转变,单一的酒店卖场推销已不适应该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需求转变推销策略,在保障客户卖场面对面推销的同时,确定一些重点客户向团购型推进,来确保我们的市场占有份额。   一是在面对面推销时要学会察言观色,深入了解客户心理活动和准确判断客户,看准在接待中能起确定因素的人,然后根据客人招待规格能迅速准确定位所推荐的产品,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在定位产品中力求提供3种同品牌的产品供客户选择。   二是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网络,对在日常推销过程中确定的重点客户对象要定期进行礼节的拜访,形成良好的关系网络,逐步向团购型拓展,发展一家巩固一家。   三是热情服务有保障   在同行业激烈的竞争中,我们能想到的,别人也想到了,我们能做到的,别人也做到了,要学会创新服务方式,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每一位客户服好务。   一是接待要热情,在酒店各卖场,对无论是否选择白云边产品的客人,都要笑脸相迎,力所能及为客人提供方便;对已确立的重点客户更要积极主动,大方服务。   二是派送要快速,对新老客户提出的产品派送要求,一定要做到快速送达,特别是高端用户。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这句话说明了成功是需要一种精神的。推销人员就需要这种意志,要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信念,才有机会走向成功。推销是条漫长又艰辛的路,不但要保持冲劲十足的业务精神,更需秉持一贯的信念,自我激励,自我启发,才能坚持到底,渡过重重难关,走向最终的胜利。   以上这篇超市促销员工作心得体会。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经验心得尽在:经验交流望大家多支持本网站,谢谢。 超市工作总结 篇4   不一样的经历总是给人不一样的体验和收获。在永辉的实践活动对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经历,因为它可以说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走出校园迈入社会去观察和感悟生活,带给了我不一样感受。   想对于此次带薪实习的其他工作岗位,如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来说,超市卖场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超市的特殊性在于他的基层性和经济性。基层性意味着它给我提供了进一步了人民大众,感悟生活本质的机会。虽然在这里与大众直接地交流并不是很多,但是这并不影响我用眼睛去看,用心去体会他们的生活。在永辉的实践是我对生活有了与之前不一样的认识:生活可能是精彩纷呈地,但更多的也许只是柴米油盐地平淡与朴实。在看了一些老人颤颤巍巍地一张一张地从布包里挑出那小额的纸币以支付那少少的商品时,我突然发现一掷千金并不是生活的地常态,生活他可能是一种斤斤计较地节俭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艰苦于苛刻。当然,我看到大多数人还是处于一种富足地生活状态----一种多数人的富足与幸福。   永辉超市作为一个企业经济性是它的必有属性。我在永辉的工作是在收银方面。据我观察,永辉的业绩应该算是不错的。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可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早我看来永辉有如此效益主要得自俩个方面。首先是规模效益。永辉超市遍布我国东南,西南,西北,中部。尽在重庆就有几十家分店。都说规模出效益,永辉超市恰好应证了这一点。再就是模式效应。永辉与其他超市再大的不同点在于它的经营模式----永辉形成了生鲜农产品为主,食品,日用品及服装为辅的经营模式,实现了农超对接。这与传统的超市经营模式大有不同。事实上,无论何时在永辉都能买到新鲜的蔬菜与水果,大大方便了当地群众。毋庸置疑,这个模式是创新而有效的。以上的这些都是我更具自身的观察和主动了解得来的。这些企业经营理念看似对像我这样的一个在校法学生意义不大,但稍稍细想之下就会明白----永辉的成功在于创新,而创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是我实实在在看到创新的力量。它给我带来的意义也更是不言而喻的。它让我更加深刻的体会这种重要性与关键性。也是我的收获。   工作也是需要沉得住心的。这是我实践后对工作最深切的感悟。我之前一度认为工作应该是这样的:我们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激情饱满地去做一件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满怀成就感和充实感下班。然而这次实践活动让我明白那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真实的情况应该是:无论适应与否都得坚持下去;无论愉快与否工作日都得按时上班;无论条件好坏都的认真工作;无论有趣与否都得坚守岗位。就像收银工作,收银员拿着不高的薪水,却要每天长时间站在收银台前。还要一直笑脸迎人问着相同的问题,重复着那机械的动作。即使这样还可能不能使顾客满意,使领导认同----这才是工作的真相。想要做一份工作是需要极大的心力的,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不过,这也许让身为大学生的我们知道需要在工作问题上打下预防针,更加努力地学历习,不犯眼高手低的错误,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   我在永辉的实践可以说是劳累与收获并存,但更多的是收获的喜悦。那些超市中的人生百态让我更加明白社会为何物,永辉先进的运营模式使我明白创新的至关重要以及超市工作带给我的对工作的全新认识。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是我以后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超市工作总结 篇5   岁月荏苒,转眼间我在好又多超市工作已近两年。两年内,我学到了很多专业方面的知识,也结交了许多好朋友。犹记得刚来的时候,生活的单调与工作的枯燥却是我始料未及的。工作中,每天基本上是十多个小时的站立姿势,面对的是数不清顾客,其中的艰辛是不言而喻的。曾经,我也迷茫过、困惑过,难道我的青春就是这样黯淡无光、平平淡淡?态度决定高度,付出才能杰出!,到最后,我慢慢转变了观念,商场里的`工作虽然是单调的,但我们的生活也可以亮丽多彩,我们面前的顾客虽然多数都不认识,但与人接触中流露出的真挚情感却是真实存在的。   一、工作感想   在不同的岗位,都能创造价值。超市工作让我渐渐地认识到我的岗位不仅仅是我履行自己责任的地方,更是对顾客奉献爱心的舞台。生活就像一面镜子,当你对着它笑时,它也会对着你笑。当顾客对着我们微笑时,当领导肯定我们的工作时,当同事之间真诚互助时,我就会感到欣喜和自豪。这些将激励我用自己的方式向社会奉献爱心!   二、工作回顾和工作目标   回想以往的工作情况,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突破。自从提升为组长后,怎么安排人员出色的完成工作,这是一个困扰我的难题。有时候工作安排到位了,却是无人干活。归根到底,怎样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才是处理问题的关键。 有时候细想要生存,就离不开交往,交往无定法,贵在得法。渐渐地我明白与人相处首先是真诚,张良因为真诚为老人拾鞋,故而得到原书《太公兵法》。真诚待人是人际交往得以延续和发展。其次是宽容,雨果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在与人交往中,如果能心宽似海,那还会有什么令自己不快呢!再者就是乐观,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乐观的人,一种是悲观的人。乐观的人总能把自己的微笑带给   别人。一旦养成达观性情,将会宠辱不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践行后,我开始调整自己,改变自己,本着静坐常思己过的原则,我的境况也慢慢得到改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力所能及的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做的更好。   第一,提高服务态度。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顾客就是上帝。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销售量。我们要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提高服务质量语言要礼貌文明,热情周到,要尽可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第二,夯实管理基础,积极应对突发情况。做好管理工作,增加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整体效率,并提高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   第三,为创新注入新活力。唯有创新,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今后,我将根据超市所处的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情况,在业态创新、商品创新,还是制度、管理创新,营销方式等各方面积极与组员探讨创新。   第四,积极遵守超市规矩。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自然,作为一个单位也有相应的规定了。超市制定了很多的规定,比如:不可以串岗、不可以闲谈、不可以在上班时间打电话等等。不破坏规矩,也是增强自身修养。   第五,勤付出,少抱怨。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对待工作,积极热情,如果没有货要上的话要找点事情做。比如:补充货物、整理货物,抹货架等。树立超市整洁有序的良好形象。   三、自我总结   人生路不可能永远都是平坦大道,伴随着我们的还有困难和挫折。流水因为受阻才形成美丽的浪花,人生因为受挫才显得更加壮丽多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今后,我将用快乐带动心情, 用真诚对待朋友, 用平淡对待磨难, 用努力追求幸福, 用感恩对待生活! 超市工作总结 篇6   岁月荏苒,转眼间我在好又多超市工作已近两年。两年内,我学到了很多专业方面的知识,也结交了许多好朋友。犹记得刚来的时候,生活的单调与工作的枯燥却是我始料未及的。工作中,每天基本上是十多个小时的站立姿势,面对的是数不清顾客,其中的艰辛是不言而喻的。曾经,我也迷茫过、困惑过,难道我的青春就是这样黯淡无光、平平淡淡?态度决定高度,付出才能杰出!,到最后,我慢慢转变了观念,商场里的工作虽然是单调的,但我们的生活也可以亮丽多彩,我们面前的顾客虽然多数都不认识,但与人接触中流露出的真挚情感却是真实存在的。   一、工作感想   在不同的岗位,都能创造价值。超市工作让我渐渐地认识到我的岗位不仅仅是我履行自己责任的地方,更是对顾客奉献爱心的舞台。生活就像一面镜子,当你对着它笑时,它也会对着你笑。当顾客对着我们微笑时,当领导肯定我们的工作时,当同事之间真诚互助时,我就会感到欣喜和自豪。这些将激励我用自己的方式向社会奉献爱心!   二、工作回顾和工作目标   回想以往的工作情况,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突破。自从提升为组长后,怎么安排人员出色的完成工作,这是一个困扰我的难题。有时候工作安排到位了,却是无人干活。归根到底,怎样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才是处理问题的关键。 有时候细想要生存,就离不开交往,交往无定法,贵在得法。渐渐地我明白与人相处首先是真诚,张良因为真诚为老人拾鞋,故而得到原书《太公兵法》。真诚待人是人际交往得以延续和发展。其次是宽容,雨果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在与人交往中,如果能心宽似海,那还会有什么令自己不快呢!再者就是乐观,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乐观的人,一种是悲观的人。乐观的人总能把自己的微笑带给   别人。一旦养成达观性情,将会宠辱不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践行后,我开始调整自己,改变自己,本着静坐常思己过的原则,我的境况也慢慢得到改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力所能及的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做的更好。第一,提高服务态度。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顾客就是上帝。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销售量。我们要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提高服务质量语言要礼貌文明,热情周到,要尽可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第二,夯实管理基础,积极应对突发情况。做好管理工作,增加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整体效率,并提高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第三,为创新注入新活力。唯有创新,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今后,我将根据超市所处的市场环境和企业自身情况,在业态创新、商品创新,还是制度、管理创新,营销方式等各方面积极与组员探讨创新。第四,积极遵守超市规矩。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自然,作为一个单位也有相应的规定了。超市制定了很多的规定,比如:不可以串岗、不可以闲谈、不可以在上班时间打电话等等。不破坏规矩,也是增强自身修养。第五,勤付出,少抱怨。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对待工作,积极热情,如果没有货要上的话要找点事情做。比如:补充货物、整理货物,抹货架等。树立超市整洁有序的良好形象。   三、自我总结   人生路不可能永远都是平坦大道,伴随着我们的还有困难和挫折。流水因为受阻才形成美丽的浪花,人生因为受挫才显得更加壮丽多采。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今后,我将用快乐带动心情, 用真诚对待朋友, 用平淡对待磨难, 用努力追求幸福, 用感恩对待生活!   李伟伟   20xx-7-18
2023-09-13 22:55:461

古代杰出人物的故事

  古代有很多杰出的人物,他们的事迹是最好用的作文素材。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有关古代杰出人物的故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古代著名历史人物的故事1:三顾茅庐   刘备屯住新野时,自知蹉跎半生之缘由是身边虽有关羽,张飞等猛将,而无出谋划策运筹帷幄之谋士,便礼仪贤下士,寻求良辅。在司马徽和徐庶的荐举下,刘备与关羽,张飞便来到襄阳隆中,拜访诸葛亮。   第一次来到茅庐时,亮已外出,三人返途中遇见亮好友崔州平;数日后,刘、关、张顶风冒雪,二顾茅庐。途中,遇亮好友石广元,孟公威。到达茅庐,只见亮弟诸葛均,方知亮已出游,备留下一笺,表达倾慕之意。返回时,在隆中山下小桥边遇见亮岳父黄承彦;过了一段时间,刘备与关羽、张飞三顾茅庐,适逢亮在家,但昼寝未醒。刘备吩咐关、张在门外等候,自己徐步而入,拱手立于阶下,直到亮醒后,方才相见   中国古代著名历史人物的故事2:五丈原   五丈原位于宝鸡市岐山县境内,东距西安130公里,西距宝鸡56公里,北距岐山县城25公里。高20余米,面积约12平方公里,五丈原南依棋盘山,北临渭河,东西两面为河流冲的深沟,形势险要。三国时期,诸葛亮屯兵五丈原与司马懿对阵,后因积劳成疾病死五丈原,五丈原由此闻名于世。是三国时诸葛亮最后一个战场。   公元234年,诸葛亮率兵由汉中出发,穿过秦岭,进驻五丈原。初来乍到,粮草不济,先屯田练兵,待机伐魏。魏将司马懿深知诸葛亮神机妙算,在渭河北岸固守,不敢贸然出兵。双方在五丈原相持百天不战,诸葛亮不得不引诱魏兵入葫芦沟作战,并放火烧断谷口,欲大败魏将司马懿未料一场大雨,魏军死里逃生。同年秋天,诸葛亮病死军中,蜀军败退。当司马懿进兵诸葛亮指挥作战的"地方时,看到蜀军阵地之险要,惊叹道:“天下奇才也。”后人为了纪念诸葛亮,在这里修建了寺庙。   据当地民间传说,诸葛亮去世时,一颗明星从天而降,所以才起这个名字。当年诸葛亮屯田的地方,人“诸葛田”。当年诸葛亮设军帐指挥作战的地方还留有半米高的城墙残迹,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近100米。当地群众给这个小城堡起名“豁落城”。在豁落城南边的秦岭山坡,有一块平展的石头,上面似有棋盘线条。据说当年诸葛亮在这里下过棋,所以这座山得名“棋盘山”。在五丈原的土中,已找出不少“诸葛锅”,铁锅上铸有汉代隶书文字。五大原如今是一片农田,游客来这里总想找一找古战场的遗迹和传闻。在农田的中间有一道河湾,当地叫落星湾,湾中的村子叫落星堡。   五丈原北端有诸葛亮祠,创建于元初年,明清曾重修。祠内献殿内两侧墙壁上有一幅幅三国故事画,如古城会、空城计、三战吕布等。壁画下镶嵌着40块青石,石刻岳飞手书《出师表》,字迹苍劲有力。石前有明太祖朱元璋赞颂岳飞的石刻:“纯正不曲,文如其人”。   中国古代著名历史人物的故事3:吃瓜留子   诸葛亮不仅能种出好庄稼,而且还有一手种西瓜的好手艺。襄阳一带曾有这么一个规矩:进了西瓜园,瓜可吃饱,瓜子不能带走。传说这条“规矩”也是当年请葛亮留下来的。   诸葛亮种的西瓜,个大、沙甜、无尾酸。凡来隆中作客和路过的人都要到瓜园饱饱口福。周围的老农来向诸葛亮学种瓜的经验,诸葛亮毫不保留地告诉他们瓜要种在沙土地上,上麻饼或香油脚子。好多人都来问诸葛亮要西瓜种子,因为以前没有注意留瓜子,许多人只好扫兴而归。第二年,西瓜又开园了,他在地头上插了个牌子,上面写道:“瓜管吃好,瓜子留下。”   诸葛亮把瓜子冼净、晒干,再分给附近的瓜农。现在,汉水两岸沙地上的贾家湖、长丰洲、小樊洲的西瓜仍有名气,个大、皮薄、味沙甜。有些地方还遵守那条“吃瓜留子”的老规矩。   古代廉洁人物故事   1、羊续:“悬鱼太守”   东汉时,羊续曾多次任庐江太守,从不请托受贿、以权谋私。其府丞焦俭为人也很正派,有一天,他见羊续生活太清苦,便给他送了一条活鲤鱼来。面对这条“礼鱼”,羊续左右为难。无奈之下只好暂且收下。但等焦俭一走,他就让下人把鱼挂在庭檐下,再也不去碰它。这件事传开之后,府吏们为羊续的高风亮节所折服,也都不敢礼贿他了。因此当地老百姓都敬称其为“悬鱼太守”。   2、刘宠:“一钱太守”   东汉刘宠曾任会稽(今浙江绍兴)太守,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且清廉俭朴。在他离任时,当地百姓凑了一批金银相赠。刘宠虽坚拒不收,却又不忍令父老乡亲过于失望,只好拿一文钱作为纪念,故被时人誉为“一钱太守”。百姓还修了“一钱太守庙”来纪念这位清官。后人有诗赞道:“刘宠清名举世佳,至今遗庙在江边。近来仕官多能者,世学先生拣大钱”。   3、山涛:“悬丝尚书”、“璞玉浑金”   西晋时期的山涛既是大文学家,又是著名清官。陈郡人袁毅曾做鬲县令,送给山涛100斤上等蚕丝。山涛不愿独自违抗当时的风气,就收下来藏在阁子上。后来袁毅恶迹败露,被送到廷尉治罪。山涛把丝拿出来交给官吏,上面积有多年灰尘,但印封却完好如初。众人不禁钦佩山涛为官清廉,因而人尊称其为“悬丝尚书”。文学家王戎曾这样评价山涛:“他就像未经雕琢的玉石、未经提炼的矿石(即‘璞玉浑金"),人们都喜爱它的珍贵,却不能估量它的真实价值。”   4、徐勉:“风月尚书”   南朝萧梁时期,徐勉被任命为吏部尚书,主管全国组织人事工作。这下他家可热闹了,有事没事来套近乎的人不晓得有多少。某天晚上,徐勉邀请友人相聚。席间有个叫虞暠的人,仗着和徐勉关系比较好,竟狮子大开口“求詹事五官”。徐勉正色道:“今夕只可谈风月,不宜及公事。”虞暠讨了个没趣,只得讪讪告辞。故时人赞其为“风月尚书”,“止谈风月”也成了历史典故。   5、袁律修:“五代清郎”   隋朝袁律修一生经历了北魏、东魏、北齐、北周、隋5个朝代,官至尚书郎、太常少卿。为官50余载,却两袖清风,连升酒薄礼也不收,人们皆呼他为“五代清郎”。   6、范景文:“二不尚书”   明代的范景文历任兵部侍郎、工部尚书、内阁大学士等职。他位高权重,很多人来求他办事。为杜绝纷至沓来的亲朋好友求他,范景文特地在府门上写下6个大字:“不受嘱,不受馈”,故被百姓美称为“二不尚书”。   7、于成龙:“半鸭知县”、“于青菜”、“天下第一廉吏”   清康熙初年,原广西罗城县令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全省唯一“卓异”,升任合州知州。其子从山西老家来看他,他仅有一只还舍不得吃的咸鸭,乃割下一半作为让儿子带回老家的礼品,因此人称“半鸭知县”。离开罗城时,堂堂一位县令,竟然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当地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一片哭号,依依不舍,相送数十里。后来他出任堂堂两江总督,赴任途中只住旅馆不住公馆。在总督府每餐只吃青菜,时人称之“于青菜”。当他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称他是“天下第一廉吏”。   8、陈滨:“苦行老僧”   清代古田县人陈滨,居官清廉,政绩显着。他常对人说:“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后来巡抚湖南、福建。当官20余载,独身在外,没有携带过家眷。儿子想去探望他,竟苦于缺路费。在衙门里,他吃的是瓜果素菜,安于清贫,终生不变,受到百姓称赞。康熙皇帝称他为“苦行老僧”,此名不胫而走。   9、汤斌:“三汤道台”   清代岭北道道台汤斌,为官多年,竟毫无苟取,坚持以清贫为本,每日以豆腐汤为肴,许多百姓便敬称他为“三汤道台”。意思是说他:为政像豆腐汤那样清廉,生活像黄连汤那样苦涩,对世道人心像人参汤那样滋补。   10、曾国藩:“第一裸官”   清道光年间,曾国藩正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有一次受到政敌的恶言,逼上梁山,别无选择,老曾为表清白,堵住敌人之嘴,竟当着众人的面,挺身而出,把自己脱得精光,露出瘦削、文弱、矮小的身子,光着屁股走进银库清点现银,从而查清了国库亏空的真相,揪出了真正的国家蠹虫。堪称古往今来真正的第一“裸官”。
2023-09-13 22:55:471

优秀党员投票的选举流程

法律分析:优秀党员投票的选举流程:1、党的委员会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2、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3、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4、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情况)。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八条 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召集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2023-09-13 22:55:471

作文:给远方朋友的一封信【内容:介绍自己的爱好】

如:大家好!我是来自于某某小学 我的兴趣爱好是打篮球(是男的可以这样写) 我的名字是某某某 希望以后和大家做好朋友
2023-09-13 22:55:503

前沿科学探索系列顺序是什么

1《生命:非常的世界》、2《海洋:深水探秘》、3《地球:行星的力量》。
2023-09-13 22:55:513

史上最全一年旅游攻略指南 都来安排一下!

新年伊始 新的旅行计划可以提上日程啦 我给大家整理了 2019国内最佳旅行时间表 在新的一年,不论你想去哪里 一定要看好时间再出发哦 这样才能在对的时间看到最美的风景 1 月 u2765 雾凇岛 雾凇岛的雾凇多而美,每到寒冬,不冻的江水中升腾的水雾遇冷,在树上凝结为霜花,从远处看正是传说中的玉树琼花,美不胜言。 每年的12月下旬-2月底是到吉林观赏雾凇的最佳季节,最理想的雾淞拍摄时间大约在上午10:00-11:30之间。 u2765 涠洲岛 这里被中国国家地理评为“最美丽的小岛”,这里有着震撼的火山岩景观和国内最美的海岸线。 这里有媲美巴厘岛的海岛胜地,就连山鸡哥都说这里超像泰国的芭提雅,岛上遍布香蕉林,有纯净的沙滩,丰富的海鲜,淳朴的岛民...... 2 月 u2765 暖泉古镇 暖泉古镇是一处 历史 悠久的北方小镇,始建于元代。与其他 旅游 发达的古镇相比,这里氛围淳朴安静,还有很多居民生活在镇子里,生活气息浓厚。 最精彩的便是在镇子东侧的树花广场上的打树花表演,到今天已有300多年 历史 。通红的铁水打到城墙,亲眼看到的人才会理解什么是真正的“火树银花”,2月来到这里,绝对会惊艳整个春节。 u2765 元阳梯田 2月春节前后,灌水期的梯田常有云海奇观,待到元宵节,梯田里的野樱花、野木棉花、野桃花和棠梨花盛开,姹紫嫣红,映在水中,煞是好看! 3 月 u2765 西藏林芝 3月的林芝,春寒渐消,远方的雪峰还有皑皑白雪,桃花已如落霞般悄然绽放。 妖娆婉约的粉红色桃花,依偎在湛蓝的云天和磅薄的雪峰脚下,这刚与柔的美妙结合,让林芝显得更加的超凡脱俗,美不胜收。 u2765 贵州兴义 这里世代居住着能歌善舞的布依族,纳灰河边,万峰林下,轻烟袅绕的吊脚楼,高大翠绿的黄角树......构成了一道道迷人的乡村景色。 春日里,金黄的油菜花田铺满了所有土地,一直绵延到山的那头,就像一块上好的金丝毯,点缀着这个古朴的村庄。 4 月 u2765 西双版纳 这片意为“理想而神奇的乐土”的地方,将上演一场盛大的狂欢。每年四月,傣族泼水节吸引世界各地无数游人的到来,人们在水中嬉戏打闹,快乐地“互相伤害”。 还有那神秘的雨林、婀娜的傣家风情,掩映在凤尾竹下庄严的佛塔、佛寺,都让人难以忘怀。 u2765 四川西昌 四月,四川一角的西昌化身为烂漫花城,蓝花楹又开了。开得最好的蓝花楹在航天北路,等待漫长而美好,紫色忧郁而浪漫。 漫步在花树下,一阵微风吹过,不时有花瓣飘落在你的肩头,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浪漫和诗意。 5 月 u2765 新疆天山 五月的新疆,很多野花还没有完全开放,偏偏天山红花热情似火的绽放,好像是为了不负遥远而来的客人,精心准备的一般。 天池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火山湖,没有之一。当年喷发的灼热场景,今人早已不得见,却留下了揣测不了的神秘。花儿为你绽放,你为了那漫山遍野红似火的花儿,跋山涉水,一睹芳容。 u2765 安吉大竹海 整个大竹海,山山岭岭,绿竹成片,碧波茫茫,翠浪接天,形如绿色的海洋,竹子的世界。 微风拂过,成片的竹子随风摇曳,碧浪翻腾,宛如置身于茫茫碧海之中,初夏时节,营造了一片清凉世界。 6 月 u2765 内蒙古恩和 每天从晨曦中醒来,在薄雾中走来,饮水河边,在茫茫的草原中悠闲地散步,好不惬意。 6月来临,沿途有大片的野花,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成片的树林,悠闲吃草的牛羊,田园画作呈现眼前。 u2765 甘肃扎尕那 雪山、圣湖、蓝天、原野、村落、花海,扎尕那的隐藏在崇山峻岭中的藏族村落,藏式榻板木屋鳞次栉比,层叠而上,经幡迎风飘扬。 这里山势奇峻、景色优美,犹如一座规模宏大的石头宫殿,至今仍是一块处女地,也正是如此,保持了它原本的纯净。 7 月 u2765 贵州荔波 在这里随便掬一捧水,那指尖流露的每一滴,都是静谧的时光。这里古朴、神奇、多姿多彩,山川秀丽,四季如春,是一块神秘而富饶的土地。 这里有着如诗画般的田园风光,每一寸土地都是上帝的眷顾,被誉为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 u2765 莫干山 莫干山以竹、泉、云、清、绿、冰、静的环境著称,是泻压、静心、避暑的好地方,素有“清凉世界”之美誉。 或漫步于竹林,或憩息于林荫,或眺望于亭台,或夜坐于别墅,处处清新悦人、神舒肤爽。 8 月 u2765 普者黑 一到盛夏,普者黑就美成了荷花海,平日的青山绿水,古朴静谧之中,多了一丝鲜艳的颜色,那是属于荷花的粉红。 乘一艘小船,在荷花海中穿行,如置身于诗画之中,所有的一切都只剩下了岁月静好。 u2765 青岛 北方的天空下,藏着一见钟情的美好,红墙白瓦的德式建筑,夏日里狂欢的啤酒节,各具特色的海滨浴场...... 模糊的夜,广博的海,跳动的灯火,闪烁的繁星,在青岛,你总能感觉到那浪漫舒心的味道。 9 月 u2765 福建霞浦 这里的水碧海溢彩,水波潋滟滩涂铺金,好像上帝的颜料倾洒,简直美过喀纳斯。 这里的围网错落有致,线条柔美,层层叠叠就像是画笔游走描出一幅灵动无比的水墨山水画。 u2765 喀纳斯 中国那么大,可喀纳斯偏偏独得秋天的宠爱,它的美如童话世界一般,绝对是大自然最无与伦比的作品。 神圣的雪山、五彩的丛林、湛蓝的湖水、辽阔的草原......置身其中,像站在水墨画前,感觉不到时间的流动,只有与世隔绝的宁静与空灵。 10 月 u2765 额济纳旗 每年的秋季是去额济纳 旅游 的最佳时间,天高气爽,少风沙,宜进入沙漠腹地。尤其是10月上旬至中旬,胡杨叶子黄得最亮丽。 届时,天空湛蓝,万里胡杨染着秋水,一株株古树,一片片金叶,沾着沙于苍凉中描绘着绝美画面。 u2765 甘南 很多人都说,甘南是一个除了海拔以外,比西藏更西藏的地方,去过的人,无一不被它绚烂的风景所吸引。 而秋天的甘南,会比你想象中的要更加美丽,红、黄、蓝、绿......斑斓的大地,飘扬的经幡,整个世界都仿佛是琉璃梦境的延伸,透着令人迷醉的风光。 11 月 u2765 安徽塔川 坐落在黄山脚下的塔川只不过是一个小小村落,却拥有中国最美的秋色。11月下旬正是看秋色的最佳时间,届时漫山遍野的乌桕树呈现绿、黄、红的斑斓色彩。 田地里白墙黑瓦的小村升起袅袅炊烟,景色如油画般优美,吸引着无数画家、摄影家、影视家前来采风创作。 u2765 阿尔山 这里从10月初开始下雪,一直下到来年4月,内蒙的雪期长、雪质好,所以,接下来的这半年的时间里,阿尔山都是一片冰霜玉洁。 距离阿尔山84公里外,有一个石塘林,这里是第四纪火山喷发的地质遗迹,是亚洲最大的死火山玄武岩地貌。 12 月 u2765 哈尔滨 这座冰雪构成的城市仿佛一颗明珠,绚烂在祖国的东北面,中国古老文化和欧洲文明在这里碰撞出梦幻的场景。 冰雪大世界是一年一度的冰雪主题嘉年华,在这里可欣赏各种冰雕、雪雕和冰雪城堡,夜幕降临,在各色灯光的渲染下,冰灯盛宴更是迷人。 u2765 香港 看过维多利亚港的夜景,会让你一瞬间爱上香港,流光溢彩的密集高楼绝对是视觉震撼~ 香港虽然没有特别明显的淡旺季之分,但是每到年末就是这里的最大折扣季,圣诞前开始、元旦后结束。
2023-09-13 22:55:521

英语作文旅行计划

My traveling planI hope to go on a trip to Beijing,but my mother always tells me "you can"t".She thinks I am too young to go to Beijing,and I am too busy at school.This term is over,To my surprise,my mother will take me to Beijing.I am very excited!Then I have a traveing plan for this trip:firstly I will go to the tian"anmen square,I will take many pictures,then I am going to the palace museum,I can see many old builds there.secondly,I am goingto the wangfujing street,we will buy many things,for example,foods,clothes and some books.then I will go home. I think I will have a great trip to Beijing
2023-09-13 22:55:441

危机管理是谁的变身

危机管理,变身!是变身英雄卡通《卡片战斗先导者》中主人公矢泽永春在使用专用手环时所喊出的口号。危机管理一词,最早见於处理国际政治和社会经济方面的意外事故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一般以针对国家安全和国际争端的危机为主。不过,在管理学上,危机管理概念的应用,现已遍及公司企业、公营机构,甚至所有类型的组织管理上了。目前危机管理一词,主要是指组织在危机发生的前后,调集资源、致力恢复组织的稳定性及活力,迅速回复有效经营所采取的相应对策及行动。总而言之,危机管理的涉及面应包括了危机的预防、对危机的控制及危机发生后的善后处理等三方面。危机管理主要特点:危机管理是专门的管理科学,它是为了对应突发的危机事件,抗拒突发的灾难事变,尽量使损害降至最低点而事先建立的防范、处理体系和对应的措施。对一个企业而言,可以称之为企业危机的事项是指当企业面临与社会大众或顾客有密切关系且后果严重的重大事故,而为了应付危机的出现在企业内预先建立防范和处理这些重大事故的体制和措施,则称为企业的危机管理。根据美国《危机管理》一书的作者菲克普曾对《财富》杂志排名前500强的大企业董事长和CEO所作的专项调查表明,80%的被调查者认为,现代企业面对危机,就如同人们必然面对死亡一样,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其中有14%的人承认,曾经受到严重危机的挑战。
2023-09-13 22:55:441

公务员考试中政审需要哪些材料?(福建)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全家无犯罪记录证明,各种获奖证书,报到证(可有可无应届生必须有) 以上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023-09-13 22:55:422

给朋友的一封信作文

   给朋友的一封信作文      作者/刘增    亲爱的老对儿:      过得还好吗?      我们离开彼此已有一年半了,嗯,时间过得很快,仿佛昨天我们还在一起放学相互说了拜拜,但又好漫长,漫长的似乎记不清老对儿的脸了。每一天都会翻看从前的照片,温习着我们的过去,麻醉着自己,夏夏还陪在我身边。      不停地回忆。回忆着那个几乎被我们携手踏过的城市,回忆着那所充满我们欢声笑语的校园,回忆着那片残留着我们泪水与汗水的操场,回忆着那间还有余温的教室,回忆着我们曾坐过的椅子,趴过的桌子。曾几何时,我们还在上课偷偷聊天,下课使劲往嘴里塞饼干,还记得我们每节课下课都要下楼遛一圈,哈哈,目的是去犯花痴。那些年,我们笑点很低;那些年,我们总会没心没肺地在一起狂笑;那些年,我们就像海绵宝宝和派大星;已逝去,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有回忆,我能做的,也只有回忆。      或许这封信写的有些语无伦次,有些太普通,老对儿你知道我不善用那些华丽的词汇,毕竟我们之间的感情就是很朴实很朴实的,无需那些华丽来勾勒,我只说:我想你,你懂的。      前几天在空间里看见一条“说说”:如果有一天,我的好朋友有了新的好朋友,我会比失去恋人还难受。夏夏,你有新的好朋友了么?我好怕,好怕这么远的距离会让我们之间产生隔阂,好怕我在回去时,我们变得很陌生,而你身边又出现了一个了解你的形影不离,好怕我们之间甚至没有了聊天的话题。老对儿,不管千么么时问,什么地方,什么情况都不要抛弃我好吗?楠楠在这里每一天都不幸福,找不到,在这里,我追寻不到那所谓的快乐,在这里,我渐渐懂得了真的只是一个表情,是一种伪装,是一种习惯。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的人都有各自的好朋友,每次只能孤身一人,有时候阳光洒在身上,很暖和,很惬意,觉得像是老对儿在陪着我。如果每天,很惬意,觉得像是老对儿在陪着我。如果每天都有阳光该有多好!      现在的我,在很努力很努力地学习,为了我们的约定,要先在那所大学守护着那个约定,等待着我哦!我们拉过勾的。      冬天来了,老对又要穿得像个企鹅了,哈哈。没有我的日子里,不要生病,不要哭泣,要自己关心自己,自己保护自己。      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要时常想起我,没有你的日子里,我也不会把你忘记。      最爱你的老对儿:光      2012年11月12日      山东省诸城市树一中学九年级三班      指导教师:李宏伟
2023-09-13 22:55:421

世说新语咏雪翻译

在一个寒冷的雪天,谢安进行家庭聚会,跟子侄辈的人讲诗论文。不久,雪下得更紧了,谢安高兴地说:“这纷纷扬扬的大雪像什么呢?”他哥哥的长子谢朗说:“跟把盐撒在空中差不多。”他哥哥的女儿谢道韫说:“不如比作风把柳絮吹得满天飞舞。”谢安高兴得笑了起来。谢道韫就是谢安的长兄谢无奕的女儿,左将军王凝之的妻子。
2023-09-13 22:55:3713

关于历史人物的故事

1、韩信跟楚霸王打赌赢了之后,楚霸王的军师范增对楚霸王说:“韩信这个人,要么就重用,要么就杀掉,可不能让他跑到刘邦那块去。” 楚霸王眼里没得韩信,还是不肯重用他呀,韩信不得志,就偷偷跑了,想去投奔刘邦。 范增听说韩信跑了,就劝楚霸王赶紧去追。 楚霸王还不想去。范增说:“这人是你的死对头,在这块不把他杀掉,将来要杀就难了。” 楚霸王被范增说动了心,就带了兵马追杀韩信。 韩信跑着跑着,看看楚霸上已追到跟前,就停下,顶着上风撒尿。 风一吹,撒的尿,全洒在白己的脸上、身上。 楚霸王看到了,又好笑又好气:“这人好呆,顶着风撒尿,撒在自己身上还不知道,杀他何用?白白污了自己的宝剑不说,还坏了自己的英名,还是不杀好!” 没杀韩信,转身就走。 回到营里,范增问他杀了韩信没有,楚霸王就把看到的事说了一遍,说:“韩信是个呆子,杀他何用?” 范增说:“你上当了,这是韩信用的计,你快追上去把他杀掉,免生后患。” 楚霸王是个粗人,一听这话,带兵又追。 看看追近了,只见韩信跪在一座坟头上,头朝下,脚朝上,帽子盖在坟头上。 霸王用剑挑去韩信的帽一子,真好笑死了,原来韩信披头散发,嘴里直翻白沫。 “啊呀,这人是羊癫疯,杀不得呀杀不得,要是把这呆子杀掉,岂不是要叫天下人笑话!”楚霸王想想,还是没得杀他,转身回营。 范增见霸王回来,又问他杀了韩信没有。 霸王把韩信痴痴呆呆的傻样儿讲把范增听。 范增一听,脚一蹬:“你又上当了,这是韩信用的计。 如果这人不除,霸业就不得成功,你还要死在他手中!” 楚霸王不相信。 范增说:“韩信在这块时候,他可曾犯过什么羊癫疯?” 这一问,楚霸王明白了,赶紧带了兵马再追上去。 韩信知道楚霸王不会放过他,没歇一口气,一直跑,一跑跑到三岔路口,犯愁了,往哪块跑?朝东跑,直奔刘邦军营,霸王必定会死追,还是跑不掉。 他一想,想了一个调虎离山计落脱下一只鞋子,扔在东路口,自己回过头来,往西路跑。 楚霸王领兵追到三岔路口,看见一只鞋子在东路口,认准韩信朝东跑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直朝东路口追下去。 韩信往西跑,楚霸王往东追,哪块还能追上韩信?等楚霸王白跑了趟回营,韩信已跑到刘邦那块去了。2、班超为人有远大的志向,不计较一些小事情。 然而在家中孝顺勤谨,过日子常常辛苦操劳,不以劳动为耻辱。 他能言善辩,粗览了许多历史典籍。 公元62年(永平五年),哥哥班固被征召做校书郎,班超和母亲也随同班罟到了洛阳。 因为家庭贫穷,班超常为官府抄书挣钱来养家。 他长期抄写,劳苦不堪。 有一次,他停下的手中的活儿,扔了笔感叹道:“大丈夫如果没有更好的志向谋略,也应像昭帝时期的傅介子、武帝时期的张骞那样,在异地他乡立下大功,以得到封侯,怎么能长期地在笔、砚之间忙忙碌碌呢?”旁边的人都嘲笑他,班超说:“小子怎么能了解壮士的志向呢!” 3、宗悫,字元干,是南阳涅阳人。 他的叔父宗炳,学问很好但不肯做官。 宗悫小的时候,宗炳问他长大后志向是什么?他回答:“希望驾着大风刮散绵延万里的巨浪。 ”宗炳说:“就算你不能大富大贵,也必然会光宗耀祖。” 有一次宗悫的哥哥宗泌结婚,结婚的当晚就遭到强盗打劫。 当时宗悫才14岁,却挺身而出与强盗打斗,把十几个强盗打得四下溃散,根本进不了正屋。 当时天下太平,有点名望的人都认为习文考取功名是正业。 宗炳因为学问高,大家都喜欢跟着他读儒家经典。 而宗悫因为任性而且爱好武艺,因此不被同乡称赞。 4、当初,范阳人祖逖,年轻时就有大志向,曾与刘琨一起担任司州的主簿,与刘琨同寝,夜半时听到鸡鸣,他踢醒刘琨,说:“这不是令人厌恶的声音。 ”就起床舞剑。 渡江以后,左丞相司马睿让他担任军咨祭酒。 祖逖住在京口,聚集起骁勇强健的壮士,对司马睿说:“晋朝的变乱,不是因为君主无道而使臣下怨恨叛乱,而是皇亲宗室之间争夺权力,自相残杀,这样就使戎狄之人钻了空子,祸害遍及中原。 现在晋朝的遗民遭到摧残伤害后,大家都想着自强奋发,大王您确实能够派遣将领率兵出师,使像我一样的人统领军队来光复中原,各地的英雄豪杰,一定会有闻风响应的人!” 司马睿一直没有北伐的志向,他听了祖逖的话以后,就任命祖逖为奋威将军、豫州刺史,仅仅拨给他千人的口粮,三千匹布,不供给兵器,让祖逖自己想办法募集。 祖逖带领自己私家的军队共一百多户人家渡过长江,在江中敲打着船桨说:“祖逖如果不能使中原清明而光复成功,就像大江一样有去无回!”于是到淮阴驻扎,建造熔炉冶炼浇铸兵器,又招募了二千多人然后继续前进。 5、王冕是诸暨县人。 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去听学生念书。 听完以后,总是默默地记住。 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记了。 王冕的父亲大怒,打了王冕一顿。 过后,他仍是这样。 他的母亲说:“这孩子想读书这样入迷,何不由着他呢?”王冕从此以后就地离开家,寄住在寺庙里。 一到夜里,他就暗暗地走出来,坐在佛像的膝盖上,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书声琅琅一直读到天亮。 佛像多是泥塑的,一个个面目狰狞凶恶,令人害怕。 王冕虽是小孩,却神色安然,好像没有看见似的。 安阳的韩性听说,觉得他与众不同,将他收作学生,王冕于是学成了博学多能的儒生。
2023-09-13 22:5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