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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需要什么条件?

2023-10-09 06: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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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旅游管理专业的自身要具备什么条件?

自身热爱旅游!这个是前提,如果自己都不喜欢旅游的话,怎么才能对旅游专业产生兴趣,怎么才能学好呢!

学旅游管理需要什么条件? 20分

其实旅叮管理这个定义范围很大,很多的专业可以选择:旅游地理、旅游资源规划、旅游经济管理、旅游企业管理、旅游者行为与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规划与管理。最大的条件就是你要对旅游这个行业有足够热心、耐心和诚心

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需要掌握哪些职业技能

我是学旅游管理的,毕业多年了,基本上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以后会从事酒店行业和旅行社行业,如果选择酒店的话要注意普通话、英文口语水平以及最基本的待人接物礼仪,然后相关专业的证需要几个,比如从事餐饮要考个餐饮资格证书,其实什么证不是主要的,主要看自己实际工作能力,我现在招的6级毕业生口语还没我这个没级的口语好,如果选择导 *** 业导游证是少不了的,还有沟通能力以及组织能力的锻炼,请记住在学校不要光顾著考证,关键是锻炼自己的技能那才是关键!!!

旅游管理专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有哪些?

专业定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高职旅游管理培养的是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 *** 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基层管理工作的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从培养目标上来说,职校教育培养的主要是服务应用型的人才,集中在旅游产业的中低层,对技能型的人才需求较多。

素质要求:

旅游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首先,旅游管理者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知识、旅游经济学知识、旅游法学知识、旅游地理学知识、旅游历史学知识、旅游文化学知识、旅游规划学知识以及国际旅游学知识。

其次,旅游管理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如旅游管理者要有较好的形象,有些院校在招收旅游管理专业考生时会在身体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般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或1.65米),女生不低于1.60米,有些院校还会要求考生做肝功能检查。

再次,从事旅游管理还必须熟练掌握英语,因为管理者在工作中会经常处理英文的文件,也经常会和一些外国人打交道,而且很多旅游企业在招聘面试是全英文的,英语好的人就会很占优势。

此外,旅游管理人员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计算机是一种基本的工具,在工作中离不开计算机的使用。同时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团队精神也很重要。

旅游业在2013年对管理类毕业生的需求也将增加。进入21世纪以后,旅游业一直都被人们认为是“朝阳产业”。内外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熟悉电脑操作、旅游专业毕业的管理人才、导游人员、开发策划人才、营销人才,都是企业争夺的对象。但是,从事旅游业的人才都需要有相关认证,如导游资格证、领队证等。

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旅行社、酒店以及与专业相关的 *** 机构。不管毕业生是本科还是专科(高职),到了单位都必须从基层干起,从端盘子倒水做起,旅游管理专业就是培养应用型人才。”

因为这个专业需要跟人沟通的工作多,所以性格外展、开朗、活泼的学生更适合学习本专业。但是旅游管理行业的通则是要求管理人员要从服务员做起,因为要做高层管理者,必须要有基层经理、服务员的经验,否则,很难做好工作。

一家旅游公司的成立需要什么条件?麻烦具体点啊·

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报告知程序 一、设立条件 (一)有至少30万元的注册资本,向市旅 *** 政管理部门交纳10万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二)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至少一名、部门经理至少2名。 (三)持有会计上岗证的财会人员至少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获得助理会计师以上称号。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书》的专职普通话导游不至少于3名。 (五)有位于同一场所的40平方米以上公司营业用房和20平方米以上临街营业房。 (六)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与旅游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具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中英文名称、缩写及设立地,名称须含有“旅行社”字样;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和申请时间。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包括下列内容: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资金、人员条件。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职财会人员资格证明;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已取得导游证的提供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导游证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六)营业场所和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三、审批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先向拟设立地县(市)、区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 (二)到拟设立地县(市)、区工商局进行其企业名称核准。 (三)向拟设立地县(市)、区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 (四)设立地县(市)、区旅游局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符合条件的上报 市旅游局。 (五)市旅游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材料及拟设的地点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根据省旅游局在我局设立的审批窗口在职10个工作日内下发同意设立国内旅行社批准文件,同时,通知申请人到市旅游局领取“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报市旅游局。 (六)申请人向市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 (七)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质量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到省旅游局领取《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八)申请人持《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四、有关要求 (一)旅行社开业后必需遵守《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旅行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旅行社应按时参加业务年检工作并按月向市旅游局报送统计、财务等报表。 (三)旅行社应按照旅游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旅行社规章制度和内部文档。 (四)申请人应将许可证正本及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 (五)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遇变更、歇业等事项应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六)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征求拟设地县级以上旅 *** 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在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报原审批的旅 *** 政管理部门和门市部所在地旅 *** 政管理部门备案。旅行社的门市部应接受所在地的旅 *** 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

旅游管理需要具备哪些个人条件?个人要求什么?在大学里学习这门专业学的深奥吗?

我觉得这个对个人条件要求不高,你进了大学没有录到这个专业,可以等1学期或1年申请转专业,旅游管理对于文学有要求,因为它要学生学习各个地区的文化和习俗,了解现今各个旅游景点的知识。然后我想说大学里的任何课程和专业都不会很轻松,真的喜欢这门专业,就更应该多多学习。

旅游管理专业都需要开设哪些课程?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休闲与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餐饮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业经营策划与管理等。

对于旅游管理专业的人而言哪些证书是很有必要考的 5分

对于旅游管理专业俯人而言这些证书是很有必要考的:

第一导游证,第二酒店经理职格证,第三,旅游计调师证,第四,驾证。

(学校要求的都要考)

开旅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我是黄山阳光假日旅游公司的,旅游公司其实就是要按旅行社的设立条件去办的;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 *** 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旅 *** 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旅行社设立

第六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 *** 旅 *** 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 *** 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 *** 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 *** 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 *** 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 旅 *** 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 *** 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旅 *** 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 *** 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 *** 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旅 *** 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

旅游管理专业考研需要考什么?

我是旅游管理的研究生,目前国家规定旅游管理属于工商管理类,因此考试科目是国家出卷的政治,英语,数四,另外还有一科由你所考院校出的专业课试题,专业课试题一般都是《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经济学》《旅游管理学》等,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再问我,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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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23:03:431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起草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   国家旅游局8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维护旅行社责任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近几年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即将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起草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旅行社责任保险发展,规范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维护旅行社责任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旅行社在组织的旅游活动中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的,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   第二章 投保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审核或备案。   第五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对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并与旅行社行业风险相匹配。   第七条 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本办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合同。   第八条 旅行社在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保险公司在接受旅行社投保时,应当向旅行社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第九条 签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时,旅行社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旅行社签发保险单。   第十条 签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时,旅行社可以根据需要同保险人在法定基本保险之外约定其他附加保险。签订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旅行社签订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其他附加条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旅行社责任保险,但旅行社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形除外。旅行社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旅行社,旅行社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解除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并书面通知旅*政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旅行社不得随意解除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如解除保险合同的,需书面报备旅*政管理部门。旅行社被依法注销登记,可以解除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十四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旅行社。   第十五条 旅行社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必要时,应当依法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变更合同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旅行社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第十七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但对约定的附加险可以进行短期投保。   第三章 赔偿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在责任限额内对旅行社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具体赔偿限额可由旅行社同保险公司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十条 旅行社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旅行社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给予答复,告知旅行社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旅行社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的,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旅行社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旅行社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旅行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旅行社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四章 监管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各地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旅*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旅*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赔偿限额、历史出险和理赔数据、保险单证和往来票据等进行检查。旅行社应将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出险及理赔情况及时报送旅*政管理管理部门,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接受旅*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各级旅*政管理部门应当深化"旅保合作"机制,逐步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等工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规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拒绝或者妨碍依法检查监督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未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由旅*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小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人民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不报送相关资料或拒不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15天,可以并处人民币4,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 年 月1日起施行。
2023-09-13 23:04:321

全国旅游管理系统全国旅行社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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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23:04:401

旅行社管理系统哪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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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23:04:482

旅行社应从哪些方面实施质量管理

一、产品设计质量旅行社的产品设计是保证其整体产品质量的基础。产品设计质量是指保证旅行社的服务产品在使用价值上满足旅游者的旅游需求。二、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是指旅行社的门市接待人员和导游人员提供的服务状况。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要保证购买旅行社产品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获得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双重满足。三、环境质量1、硬件环境质量硬件环境质量指旅行社在接待旅游者的过程中所利用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其他辅助硬件项目的水平。硬件环境包括旅行社自身和相关旅游服务供应部门的硬件环境。硬件环境质量,反映了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的各种设施设备和旅游者满意度的关系。2、软环境质量软环境质量指旅行社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旅行社与相关旅游服务供应部门之间的合作水平,目的在于保证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
2023-09-13 23:05:081

旅行社管理经验分享-旅游产品风险与防范

旅游 活动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在新冠疫情影响下更为突出。 旅行社在防范常规风险的同时,还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这对旅行社业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了适应疫情常态化,也为了适应 旅游 者不断变化的 旅游 消费需求,越来越多的旅行社走上了转型升级之路,越来越多的创新 旅游 产品推向了市场。 根据相关数据披露, 旅游 活动中“游”的环节,最容易出现风险事件,其次是“行”的环节,主要以区间交通最具风险,“食”、“住”相对占比较小。下面主要对前两点展开分析。 “游”:景区游览服务存在的风险 反思一下, 旅游 产品是否选择了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景区?在推荐的 旅游 自费项目中,旅行辅助人是否具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在 旅游 者参团前是否预先对有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进行提醒? 旅游 者名单中是否有与 旅游 产品要求不符的群体或个人?是否有建议 旅游 者购买 旅游 意外险?包价 旅游 产品说明书中是否写明了安全须知?导游是否在游览过程中全程跟随? 旅游 者在景区游览环节中,最常出现意外摔伤、扭伤的风险,其原因多为景区台阶陡峭、坡度过大、地面湿滑等,除此之外还有 旅游 者在相对陌生的环境下,没有尽到自身安全保障的责任,不重视景区的安全警示、 旅游 者须知等多重因素。其次是动物袭击导致受伤,多为 旅游 者在景区被动物抓伤、咬伤。景区管理的疏漏、 旅游 者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以及进行不安全行为等,是导致 旅游 者被动物抓伤、咬伤的主要原因。另外,在节假日等 旅游 高峰期, 旅游 者数量往往超过景区承载量, 旅游 者乘坐景区内特殊交通工具时安全防范意识较弱,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产品设计者谨慎选择游览项目,前台销售加强风险提示,导游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行”: 旅游 交通服务存在的风险 涉旅交通风险主要来自旅行社与 旅游 车辆提供者的风险管理漏洞与安全疏忽。涉旅交通事故虽然发生率不高,但严重程度较高,群死群伤后果严重。受疫情影响,近几年,涉旅交通风险更低,但风险的时间分布、空间分布仍呈明显的集中性和差异性。 反思一下,是否与 旅游 者签订了规范的 旅游 合同?是否使用具有 旅游 营运资质的合法车辆?和 旅游 车队( 旅游 车辆提供者)是否签订了合作协议、订车单?出车时车辆是否与之前约定的车辆信息相符?导游是否在行车过程中起到了安全提示和风险防范作用? 不再使用“黑车”、“黑导”,谨慎选择旅行辅助人,全面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新的《安全生产法》正式生效,将“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什么意思?计调犯下的错误,不再是“一把手”独自承担,安全责任具体到每个人身上,安全意识应该在每一个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心中。 在现实中,旅行社行业风险因素除了自身过错导致的 旅游 者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风险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的 旅游 服务合同无法履行,也是旅行社存在的经济损失风险,这也侧面反映了旅行社对自身风险认识不够全面的问题。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提高旅行社管理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夫妻店”、“个体户”的思想也应逐渐改变,否则终会被淘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星说 旅游 ,一个“披挂上阵”的“ 旅游 人”。 新冠疫情集中暴发,对 旅游 的冲击前所未有,与 旅游 业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大量流失,一批人走了,一批人还坚持着,对于干 旅游 的人来说,旅行社更像是人生中一个服役的战场!对工作,我一直不曾放弃,写点什么,也许只是证明我还在! 内容仅为个人见解,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期待各位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 本文禁止转载或摘编
2023-09-13 23:05:291

旅行社条例全文

2017年旅行社条例全文   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旅行社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   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第十八条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十九条 旅行社不再从事旅游业务的,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向银行取回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 质量保证金存缴、使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和外资旅行社。   第二十二条 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由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同意设立的,出具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不同意设立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审定意见书、章程,合资、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通知申请人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旅行社经营   第二十四条 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第二十五条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第二十六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三)签约地点和日期;   (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三十条 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委派的导游人员或者为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聘用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不得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违约,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作出委托的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委托的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追偿。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的具体方案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及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   第四十条 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旅行社委派的领队人员应当及时向旅行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报告。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发生旅游者非法滞留我国境内的,应当及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外事部门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的信息。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旅游、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的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吊销、注销情况,旅行社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的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   第四十三条 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者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外汇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   第四十四条 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   第四十五条 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旅行社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不得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牟取私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或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三)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不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不向其聘用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支付报酬,或者所支付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二)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三)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   (一)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二)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三)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六十四条 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其主要负责人在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   第六十五条 旅行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处理的;   (二)未及时公告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情况的;   (三)未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并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告知旅游者的;   (四)接受旅行社的馈赠的;   (五)参加由旅行社支付费用的购物活动或者游览项目的;   (六)通过旅行社为自己、亲友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牟取私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旅行社,参照适用本条例。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2023-09-13 23:05:371

哈尔滨市旅游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业管理,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业,是指旅游经营单位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招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行业。  本规定所称旅游经营单位,是指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包括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旅游定点单位。第四条 旅游业应当实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突出地方特色,保证服务质量,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经营单位,除各自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均应当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第六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旅游业管理工作。  建委、规划、土地、市政公用、交通、商业、工商、物价、财政、公安、水利、林业、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本规定,做好旅游业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七条 市、县(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旅游景区的管理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景区发展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并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建设旅游涉外宾馆(饭店)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开发建设大中型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在旅游景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旅游区的环境容量,不准破坏自然景观、污染环境。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旅游景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保护旅游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并按批准的位置,规模、质量、高度、造型、色彩等要求进行建设。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配套建设旅游安全保护设施和基础设施,保持旅游设施完好。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旅行社设立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四)有经培训并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五)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第十四条 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了申请,取得《放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到所在地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从事旅游业务。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第十五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旅行社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属缴纳的旅行社所有,其使用和管理按国家规定执行,保证金收支和管理情况,应当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第十七条 外地旅行社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从事旅游业务。  本市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外国旅行社经批准在本市设立的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准经营旅游业务。第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二)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服务信息;  (三)按旅游合同或者与旅游者的约定提供服务,确实不能兑现合同或者约定服务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补偿服务或者减免、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四)对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收费;  (五)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对外报价、财务帐目、外汇收支等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旅行社应当聘用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导游人员和取得旅游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员,不准聘用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导游、驾驶人员上岗服务。
2023-09-13 23:05:461

加强跨境旅行社管理措施有哪些

1、认真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2、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3、做好出境游团队全程管理。4、大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5、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2023-09-13 23:06:071

我国可以从哪些方面优化旅行社业的行业管理?

一、中国旅行社业的市场化进程中国的第一家旅行社成立于20世纪20年代,但是中国旅行社的产业化进程却是以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起点的。在世界旅游业繁荣与发展的大背景下,以中国的改革开放为契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与广化的直接促进下,中国旅行社业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了历史性的变迁进程。在这一进程中,突出的特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从宏观的角度看是从事业向产业的转化;从微观的角度看则是企业化的过程;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就是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法制化、规范化行业管理的转变。当然也还有其它一些特征,比如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还可以区分从寡头垄断到垄断竞争再到完全竞争,从面向单一市场到面向多元市场;在企业化的过程中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等一系列明显的变革过程,但是从大的方面来看则主要是市场化、企业化和法制化的变革过程。在这一进程中,需要对微观运行主体在市场获利机会的引导下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争取经营范围,并在此过程中企业与企业市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特别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市场化博奕给予足够的关注。到目前为止,这一变革仍在进行之中。鉴于中国的国内旅游市场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出境旅游市场还在培育之中,宏观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旅行社业目前尚处于市场化、企业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初级阶段,随着旅游市场的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旅行社业正面临更深层次的改革、更大范围内的开放和更为复杂多变的创新任务。二、中国旅行社业现状分析经过20余年的市场化进程,中国旅行社业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旅行社也通过市场化运作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营意识和管理经验。通过对中国旅行社业现状的总体分析和对若干企业的具体调研,课题组认为下面几个判断是适合中国旅行社业现状的。1、 行业内的企业数量规模与中国旅游市场发展需要大体上相适应,在部分细分市场上如商务旅行代理领域还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现象。2、 从市场结构上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三大社为代表的中国旅行社产业集中度不断下降。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的进入,这种产业态势的分散化仍然在进行中。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使得一些大型旅行社,特别是大都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位居“双百强”前列的一些大型旅行社,重新呈现出基于市场竞争基础上的规模化发展态势。3、 从企业行为上看,中国旅行社业的专业化程度是逐年升高的:2000年为94.5%。绝大多数中国旅行社是主导产品经营型企业,并且正在日渐强化这种专业化经营的色彩,表现在现实中就是旅行社横向扩张的冲动。4、 从表面上看,全国旅行社业处于微利运行状态,但是考虑到企业避税、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原因,中国旅行社业还是有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一方面行业利润越来越低,另一方面进入主体越来越多的“市场悖论”。在今后的一个时间,中国旅行社业的利润增长空间将主要由“制度创新利润”构成。5、 从实地调研看,中国旅行社业的竞争力结构呈比较明显的非均衡态势。这种不均衡表现为地区性的东中西部的差异,也表现为不同企业之间—比如国际社与国内社之间--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差异。6、 从产品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网络构建等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素方面分析,中国的旅行社距离国际同类企业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7、 从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度和应用效果上看,我们的差距还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旅行社信息技术普及程度低,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旅行社采用信息技术;旅行社与饭店业、 交通运输业等相关部门和旅行社之间的联网系统尚不发达;旅行社与世界上影响巨大的计算机系统缺乏足够的联系,联网工作也只是刚刚起步。之所以有如此差距,有旅行社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是产业关系和宏观制度环境方面的原因,比如在线付款难以实现,网络价格不透明,预期收益与现实收益之间存在差距,等等。8、分析中国旅行社产业现状不能不看到中国合资旅行社的运作及其影响。尽管合资社只占很小的部分,对市场结构的现实冲击也不是很大,但是它们对中国旅行社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营的影响将是深远的。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意识的强化;注重现代管理制度的引进与落实;明确的发展战略导向。三、中国旅行社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未来五到十年的时间里,中国旅行社业将面临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旅游市场持续增长、旅游市场细分、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企业变革和行业重组等一系列全新的变化。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从入世谈判中有关旅行社的具体承诺可以看出,入世以后,旅行社市场的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一步到位,而是渐进式的,是有条件的逐步到位。但是也不排除出于更高层面的战略考虑,我国主动把开放时间提前和把开放范围扩大。从客观角度来看,入世对中国的旅行社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于国际客源量的增加,但国外旅行社将参与瓜分市场;利于引进新的旅行社运行机制和企业制度的改革,但也会使部分中资旅行社面临生存危机;加速中资旅行社人才的外流,但有利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加速企业制度改革和分工体系的调整。除直接影响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入世”对中国旅行社业的间接和长期影响。间接影响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对中国旅行社产业关系的影响;二是国际商业规则和行业惯例的影响。长期影响主要是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其次是对企业的行业方式的影响。2、宏观经济走向与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就近期的情况来看,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将会给中国旅行社业的制度环境带来一些可以预期的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与完善给旅行社业的网络化建设和集团化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制度运行空间;中小企业扶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有利旅行代理商的分工和旅行社的专业化经营;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必然会对中国旅行社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行为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3、旅游市场发展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对旅游市场的回顾与展望是分析中国旅行社业发展战略和管理策略的市场基础。随着中国旅游市场的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旅行社的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方向和路径也需要相应的调整。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旅行社行业在继续稳定入境旅游业务的同时,在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方面尚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表现在市场行为上就是国内商务、散客、度假、专项与特种旅游产品的创新,以及中国旅行社企业努力扩大中国公民出境旅行与旅游服务的同时尝试更高层次的跨国经营。4、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由于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消费者有能力以低成本获得大量的产品信息,从而改变了产品与服务的传统分销渠道。我国的旅行社在性质上类同于欧美的旅游批发经营商,未来受到信息技术的冲击远不会像欧美旅行代理商所受的冲击那样严重,如果说有影响的话,可能来自相关产业应用信息技术对旅行社的经营模式的影响要比消费者的消费模式的变化影响更大。5、产业关系的变化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从总体上,与旅行社业相关的各个产业已经处于或正在向市场化、企业化方向迈进。就是那些自然垄断或长期依靠行政力量维持垄断的行业也是如此。四、面向21世纪的中国旅行社业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1、产业政策(1)按国民待遇原则,平等对待所有的市场主体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明确非国有资本可以进入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在内的经营范围,旅游主管部门不要设置所有制方面的限制门槛。为此,需要出台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民营经济通过新设、参股、控股、购并等途径进入旅行社业。(2)建立更加开放的旅游市场体系在这方面的政策取向应该是鼓励和扶持旅行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促进人力资源生产要素的全国性流动,并在旅行社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等方面给予更为宽松的产业环境,同时给予相应的制度援助。为促进分工体系的调整,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需要努力推进地方旅游市场对外地开放。(3)开展对港澳游和台湾游的专项政策调研工作两岸四地同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现实,需要我们进行专题的调查研究,为制订相应的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准备。(4)做好外商控股、独资旅行社的试点与监管法规的起草工作现在入世的承诺表已经出来了,2003年年底允许外商控股,2005年年底允许外商独资注册旅行社。在此过程中,我们不能消极等待,要考虑开放时间表提前的可能性主动做好相应的试点工作,并为相关监管法规的出台与完善预留时间。(5)调整出境旅游产业政策,从抑制型向促进型转变为适应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快速发展的局面,培育中国旅行社业跨国经营的能力,有必要调整出境旅游产业政策,从“适度发展”转向“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在有序开放中国公民出境目的地的同时,要求对方开放市场,允许我国旅行社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2、分工体系(1)修订《旅行社管理条例》,构建市场化导向的产业分工体系。按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 旅游与旅行代理商的垂直分工分类体系,而不是按国际、国内这种水平分工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对旅行社进行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旅行社设定不同的进入与退出管理机制,比如批发商/经营商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以及违规处理办法就要比代理商要求高一些。而对于旅游与旅行代理商,以及旅游经营商自设的分支代理机构降低进入的政策壁垒。另外要求进入市场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内外资,必须加入某一相应的行业协会。(2)引导和扶持大型旅行社集团的构建与发展。主要通过各种行政的、市场的手段让境内外不同所有制的其它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和投资主体进入到行业中来,或者购并大中型旅行社,或者通过大中型旅行社之间的市场行为,构建行业领导者。也要鼓励大型旅行社进行关联型多元化发展,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进入交通、景区景点、饭店等企业。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引导和扶持大型旅行社集团还包括综合利用各类政策促进中国旅行社业的国际化经营。(3)调整行业管理范畴,促进旅游与旅行代理商的形成与发育。旅行社协会在会员范围方面要从国际惯例出发,把航空、火车、游船、饭店等代理机构纳入到旅行服务商的范畴中。(4)以分工体系调整为突破口,培育大型旅游批发商和小型旅游代理商。(5)加快合资旅行社建设步伐,扩大产业规模。3、企业制度(1)国有旅行社的所有制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于国有旅行社来说,可以通过股份制或其它相关途径完成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此,各地旅行社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外合资、多类型法人相互持股、员工持股、经理层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改制途径。(2)旅行社产业内外部资金的相互流动。旅行社产业内外部资金要相互流动,当前主要是让更多的产业外资金进来,争取用5到8年的时间组建3-5家全国性的综合旅游批发商集团,10家左右区域性的专业化为特色的旅行社集团。(3)深化产权改革,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旅行社应致力于建立健全决策民主、运作科学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在内部组织架构上,变以导游外联人员为中心向职业经理人员为中心。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的建设,构建正规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和发展基础。4、行业管理(1)政府主管部门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导向。政府要减少行政性审批环节,要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加大信息化平台、信息采集与公布、行业统一惯例等公共产品的供给。(2)加强行业协会在市场规范与管理方面的作用。政府要积极培育旅行社行业组织的建设,要突现旅行社行业组织的独立地位,使其真正代表旅行社行业的整体利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有效的原则和旅游市场的成熟度逐步转移一些管理、服务职能给旅行社行业组织。在现阶段,主要是健全行业组织,每家旅行社至少加入一个行业组织,使每一个旅行社都能在组织中活动。随着旅行社业的发展,逐步按照旅行社的需求组织更有特点和特殊性质的行业组织(如批发商组织、零售商组织等)。在政府给予若干扶持政策,解决行业组织经费来源和全国网络形成与运作的基础上,协会也要加强行业组织的自身建设。(3)加强旅行社管理高层次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在今后的一个发展阶段,旅行社业尤其需要懂得计算机、外语、旅行社业务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的金融、投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开发与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我们建议:联合中国官、产、学、研各方力量,组建“中国旅游发展研究院”,作为旅游业的产业发展研究、企业管理研究、人力资源开发的运作平台。(4)关于政府行为和产业规制方面的几点具体建议:加大对旅行社经理人员的违规监管力度;加强培训工作和市场监管,营造环境,服务企业;逐步解决国家、省级、副省级、地区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纵向分权问题;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实施动态管理5、经营策略(1) 树立全球化视角的战略观念。我们的旅行社要有意识、有能力站在全球旅游市场发展和旅行社竞争的高度来思考自己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战略。(2)树立品牌竞争的意识。相对于价格竞争而言,品牌竞争是旅行社在更高层面进行的竞争,也是中国旅行社业走出价格竞争低谷的有效途径。(3)高度重视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市场。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是中国旅游业的基础,也是中国旅行社与外资旅行社竞争的优势之所在。(4)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与使用,特别是高素质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建设。这里面有三个层面的问题,企业家和战略投资者层面、职业经理人的层面、企业经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5)适应旅游者消费需求变迁,采取灵活多样的产品组合策略。针对旅游者消费模式的发展变化,中国旅行社的企业定位、产品组合和技术创新都需要做相应的调整。首先应该明确定位为“旅游服务提供企业”。其次,我国旅行社的主营业务应该进行一系列的战略转移。第三,考虑到旅游市场结构的变化,我国的旅行社应该改变目前的经营模式。(6)应用、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第一个阶段,信息技术主要应用于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规模较大企业的内部管理。第二个阶段,信息技术主要应用于旅行社外部网的建设。第三个阶段,信息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为旅行社应用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整合营销系统,加强市场信息搜集、促销、分销与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等。6、加强对国外旅行社发展战略与运作策略的研究入世以后,中国旅行社业必将面临着更为直接的国际竞争,只有做到“知己知彼”,了解那些在旅游市是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运作策略,我们才能够实现“积极参与、趋利避害”的目标,才能够增强民族旅行社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领域的研究仅仅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旅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与大型旅行社企业集团要相互沟通并承担起更多的研究和信息传递任务。
2023-09-13 23:06:171

旅行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第六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2023-09-13 23:06:281

旅行社经营战略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一) 差异性战略管理差异性管理战略指旅行社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战略,这种战略的核心是旅游者能感受并接受这种差异。差异性战略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进而在不减少销量的前提下制定高于竞争对手的价格来获得竞争优势。差异性是针对旅游者而言的,因此旅行社如果想成功实施差异性战略,就必须研究旅游者的需求和消费行为,以了解他们认为重要的是什么,他们认为有价值的是什么,尽量满足相应兴奋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及购买习惯。旅游者差异性的喜好程度越高,那么他们同旅行社的联系就越紧,旅行社所获得的优势也就强。成功的差异性可以使旅行社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收取较高的价格,提高销售量和获得旅游者对其品牌的忠诚。无论何时,如果旅行社销售产品或服务所获得的额外价格超过了为获得差异性而话费的成本,那么差异性就可以提高旅行社的盈利能力。旅游者对旅行社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赋予了加值期望,但还去购买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如一家旅行社的差异性方式容易被对手所模仿活复制,那么其差异性战略就不会成功了。 (二) 紧缩型战略管理紧缩型战略是指企业从目前的战略经营领域和基础水平收缩和撤退,且偏离战略起点较大的一种经营战略。紧缩型战略是一种消极的发展战略,一般来说,企业实行紧缩型战略只是短期性的,其主要目的是避开环境的威胁并迅速地实行自身资源的最优配置,向其他行业转移,可以说紧缩型战略是一种以退为进的公司战略。(选自《旅游企业战略管理》马桂顺著)旅行社作为一种旅游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吸取采用这种经营战略。例如针对当前严峻的旅游市场环境,部分旅行社就可以采取该战略中的放弃战略。旅行社可以将自己的一个或几个部门转让出卖活停止经营。放弃战略目的是要找到肯出高于固定资产实价的买主,所以管理人员应该说服买主,认识到购买后所获得的技术或资源能使对方利润增加,从而从真正意义上使旅行社的利益的得到维持。(三) 联盟战略管理战略联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网络式的联合体。一般来说,这些企业为了获得一个或更多的战略目标,没有组成相互独立存在的组织,而是采取了两个或更多的组织相互合作的方式。战略联盟是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一种创新。旅行社作为一种休闲时尚型的旅游企业,完全可以复制这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多方合作开拓旅游市场,赢得更大的旅游客源,实现更高的利益,与此同时也丰富整个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023-09-13 23:06:391

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具备怎样的能力?

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掌握的九大基本功:一、了解行业概况  (一)了解行业概况的作用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名言来自《孙子兵法》第三章谋攻篇,原意是用来比喻古代交战双方,无论哪一方,首先必须了解自己和对方,并善于谋略,才能战胜对方。用我们的现在行话解读,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经营好自己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取得生存与发展,务必了解本企业概况和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同行业概况。  (二)获取全行业概况及动态的主要渠道  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取全行业概况及行业动态的主要渠道:一是互联网--可通过浏览中国旅游网、各地旅游网和各旅行社企业自建网站获取。二是报刊杂志--可通过阅读中国旅游报、各地报刊旅游版获取。三是广播电视--可通过收看、收听国家和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获取。四是学术报告--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命题学术报告获取。二、借鉴成功做法 可供咱们学习借鉴的成功做法:  (一)学习借鉴成功经营模式  1、中国国旅模式:旅行社+会展+演艺+免税+旅游院校+电子商务  2、港中旅模式:旅行社+酒店+景区+电子商务  3、中青旅模式:旅行社+房地产+高科技+电子商务  4、上海春秋模式:旅行社+航空公司+电子商务  5、深圳宝中模式:旅行社+品牌连锁+电子商务  6、福建中旅模式:旅行社+酒店+汽车旅运+景区+电子商务  7、厦门建发模式:旅行社+酒店+会展+电子商务  (二)建立垂直分工管理体系  旅行社必须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制约行业发展的扁平式的分工管理体系,建立与旅行社批零体系相适应的垂直分工管理体系。按照一般规则,在旅行社组织管理结构上,实行母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实行专业化垂直管理。  (三)确立企业在批零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从本企业的规模和本企业实际出发,确立企业在批零体系中应有地位,选择扮演合适于自己的“角色”:  1、大型旅行社扮演“批发商”角色。实行大型旅行社集团化经营,成为区域性具有规模实力的批发商,基本业务突出三个方面:一是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二是大规模集合组团和旅游接待;三是委托小型旅行社代理旅游产品的零售业务。  2、中型旅行社扮演“经销商”角色。实行中型旅行社专业化经营,所经营的产品要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专业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3、小型旅行社扮演“代理商”角色。小型旅行社代理大型旅行社旅游产品的批发业务,同时要加强同业横向联合,争取获得批量购买优势,增强与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增大覆盖面和盈利空间。  (四)走“联合经营、集团采购”发展道路  组建区域性旅行社同业联合体,按股份制管理模式,出资联合经营旅游包机组团、包火车专列(包厢、订位)组团业务,共同开发联合经营某一旅游线路,采取“联合自订房”、“联合购买景区门票”和“联合统一地接社”,即用集团采购的办法来降低接待成本,提高产品销售的市场竞争力,力求共同经营旅游产品的利润最大化。  (五)做好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和新一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及工作计划。  力求做到企业资金(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全年工作计划的合理安排,发挥资金(资产)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力求达到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有机结合的理想的年度经营效益。  旅行社行业企业成功做法“十大关键词”:“产业链、电子商务、垂直管理、批发商、经销商、零售商、联合经营、集团采购、预算、计划”。  三、确定目标市场  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在深入细致进行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企业新一年度“三游”主攻的目标市场。包括入境游目标市场确定、出境旅游目的地的确定和国内旅游目标市场的确定。  四、研发适销产品  旅行社企业应认真策划多样化、适销对路的“三游”旅游产品,特别要深度开发凸显独自特色的旅游产品。我国旅行社目前经营的旅游类别主要是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和特种旅游四种。专家认为:观光旅游包括文化性观光旅游和自然性观光旅游,现已处于成熟期;休闲度假旅游现正处于成长期,它的发展趋势是从综合性的休闲度假旅游转向休息型的休闲度假旅游;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企业开拓市场、跨国技术合作等活动增多,商务会展旅游异军突起,日趋兴旺;特种旅游现尚处于萌芽期,它将向生态型与探险型发展,如绿色旅游、红色旅游、洞穴旅游、温泉旅游、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和太空旅游等。  五、加强宣传营销  市场是中国旅游业“三大支柱”行业之首的旅行社业发展的主题,而产品创新、强势销售和优质服务是做大市场的“三大基石”。旅行社企业要扩张市场,要做大市场,主要靠运用这“三大基石”。建议旅行社企业可采取以下“八大”强势销售方式:  (一)硬性广告销售方式  硬性广告销售方式是指旅行社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做付费直观的旅游产品销售方式,它是旅行社企业招徕组织接待游客采取的主要销售手段。通常可选择在发行量大的地方性报刊或跨区域报刊和电视媒体做定期、不定期同时加注报价的旅游线路广告。纯硬性广告的投入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一般掌握在企业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或创利能力的10%——20%为宜。一个旅行社常年不做硬性宣传广告,这个企业在市场上就无影响力,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就很难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企业也就不可能在同业竞争的市场上立足。  (二)软性广告销售方式  软性广告销售方式是指由企业借助新闻媒体做付费和无须付费发布各种旅游信息的销售方式。通常由企业领导人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接受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记者的现场采访,发布旅游有关信息,或通过报刊、杂志介绍旅游行程、旅游景区及出游小知识,或通过接受新闻媒体记者采访,刊登访谈文章,或通过报刊、杂志和出版单位刊发、出版社会各界关注的可读性论文,或结合旅游市场的踩线活动,邀请电视台记者和报刊文字记者随团拍摄旅游专题片及进行的现场采访报道。作为企业领导人必须重视企业软性广告销售工作,寻找软性广告销售机会,并加以详实的宣传发挥。企业领导要利用“三游”产品开发、二大旅游黄金周及重大节庆活动进行“借题发挥”,尽可能地频繁接受各种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力求每年多次通过报刊、杂志发表访谈文章和业界关注的行业管理论文,开展联合踩线活动并与新闻每天携手合作拍摄新的旅游线路专题片。  软性广告宣传对旅行社企业具有无穷的魅力,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做软性广告宣传,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品牌,增加企业无形资产,而且可以增强社会公众对企业品牌下的旅游产品认同度和购买欲望,实现扩大招徕出游客源的积极效果。  (三)直客销售方式  直客销售方式是旅行社争取扩大客源市场指派销售人员深入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区接受社会公众的旅游咨询,当面介绍、销售旅游产品的销售方式。这种上门服务方式符合市民购买旅游产品的要求,它给旅行社企业带来的是极佳的销售效果,招徕的是更多的聚群旅游团体。直客销售方式是进入新世纪后旅行社进行扩张客源市场、做大做强旅行社业必须采取的主要销售方式和最有效的做法。直客销售要善于发现高端客人,重点做好高端客人的工作。  (四)门市销售方式  门市销售方式是指旅行社通过设立门市部来销售旅游产品,方便旅客就近购买旅游产品,扩大旅行社客源市场覆盖面的销售方式。旅行社企业经营者,要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在本地区和跨区域建立分支机构和门市销售网点,接受出游旅客的报名,发挥门市销售网络扩张客源市场的应有作用。但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和门市部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合理布局。开设在经济发达、商业繁华的市区;二是必须科学地看待它给旅行社企业带来的综合效益。  (五)展台销售方式  展台销售方式是指旅行社借助大中型展销会,通过购买展位进行企业形象展示,发放企业简介及旅游线路宣传资料,直接向公众传递旅游信息、销售旅游产品的销售方式。目前旅游企业通常是参加国家旅游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联合举办的一年两次的国际旅游交易会和国内旅游交易会,或参加国内区域性旅游展,或赴国外参展。展台销售方式是政府为主导的整体促销活动,又是政府为企业提供联合促销的一种有效做法。展台销售方式更多地是展示各地旅游资源和企业形象,树立企业品牌,达到招徕国外入境旅游客源和全国各地入省旅游客源,促进国内外和各区域性区间旅游客源市场互动。随着中国旅游市场的全面开放,随着全国区域旅游市场的联合、联动,展台销售方式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六)网络销售方式  21世纪是高科技的世纪,随着互联网在我国政府机关、商业、企业的广泛应用和个人用户的逐步普及,旅行社企业通过互联网站来推介销售旅游产品,必将带来无限商机。上海春秋国旅国内游连续数年获得超常规发展的主要成功经验,与“春秋”建立了遍布全国的28个分支机构、11个区域网络以及900家经营网点和完善的网络系统是分不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网民的增加,网络销售方式将成为旅行社用来扩张客源市场的主要销售方式并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七)手机微博销售方式  微型博客是采取一般长度不超过140字,通过电脑网络或(3G)手机短信上网更新内容或查看页面。它是应用新型媒体、高科技手段的一种新兴网络营销方式。微博营销的有效性正被旅行社、酒店、景区旅游业界所认识,成为企业树立品牌形象与推进旅游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  (八)售后服务销售方式  售后服务销售方式是指旅行社为参加旅游活动结束后的顾客继续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旨在主动解决客人遇到的问题,加强同客人的联系,引导、激发客人对旅游产品的再次购买欲望的一种特殊的销售方式,它是旅行社对顾客“跟进式”的服务。西方学者研究表明:争取一个新顾客较说明一个现有顾客再次购买至少多花6倍成本。由此可见,获取一个老顾客成本,远远小于开发一个新顾客。电话询问、信件询问、利用旅行社开放日或组建定期开展联谊活动的游客俱乐部、利用电子邮件资源、利用旅行社网络和电子留言板与顾客交流等五种成功的售后服务方式是可供旅行社借鉴的有效销售方式。  旅行社必须科学地细分旅游市场客源群体,即公务群体、学生群体、老年人群体和妇女群体等,然后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针对性销售“量身定做”的旅游产品。提醒旅行社企业经营者,老年人群体和妇女群体蕴藏着巨大的商机,要引起旅行社从业者的高度关注!  六、强制教育培训  (一)制定企业年度教育培训方案及其实施计划  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管理人员、计调人员、营销人员、导游人员等各类人员的专业性教育培训和企业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政策法规、廉洁自律、网络操作技术等综合性全员教育培训。  (二)实行分类教育培训  1、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2、计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3、营销人员的教育培训  4、导游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实行全员综合教育培训  1、企业发展历史和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教育培训  2、政策法规、廉洁自律教育培训  3、网络技术教育培训  4、其他教育培训  通过有计划的系统教育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凝聚力、执行力及企业核心竞争力。  七、实施风险控制  (一)加强对企业员工风险管理教育  树立风险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掌握预防、控制和处理风险的技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建立企业危机预警管理体制  成立企业处理危机工作机构,科学预测判断企业可能潜在危机,根据企业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事先拟定企业风险的处理程序与应对计划预案。  (三)慎选合作伙伴  旅行社要针对很多风险来源于旅游供应商的失误这一客观事实,认真调查拟作为合作伙伴的商业信用,拒绝与有不良记录的旅游供应商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对风险可能产生的损失分担,要在双方的签定的合同中详细列明,与相关企业、个人明确责任,做到回避风险或降低风险。  (四)参加全国统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只为旅行社因过失或发生意外事故承担赔偿责任。附加险包括紧急救援、旅程延误、旅行取消、扩展费用、抚慰金五项。旅行社企业务必根据自身风险因素和以往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合理投保,确保投保额充足。旅行社要推荐游客自费购买旅游意外险。通过必须参加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以转嫁旅行社责任风险,保障旅行社企业自身利益。  (五)严格财经纪律和企业内审制度  执行好旅游行业企业财经纪律和企业制定的财务管理规章。认真执行审计制度,做好企业法人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和期间审计。预防企业领导因贪污腐败和管理失控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  (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每年要与下属企业及一线经营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分清责任,提高责任意识。为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行社企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职能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不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避免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2、建立企业旅游安全预警机制  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在10月7日游客返程高峰期当天全国发生的三起车祸56人遇难警示我们:安全观念不可须臾放弃,稍有疏失即可酿成大祸。安全工作无小事,旅行社企业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务必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有备无患,尽可能控制或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行社企业要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认真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预案,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工作,做好对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和事故责任追偿理赔等善后工作。  3、印发节假日安全出游温馨提示  特别是“春节”和“国庆”两大旅游黄金周,旅行社企业一定要提醒广大游客:提高安全防范,出游不忘自身安全,充分享受快乐旅游全过程。安全出游温馨提示包括:餐饮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游览安全、购物安全、游乐安全。  八、摆脱行业困局  (一)摆脱企业人才流失困局  一些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认为,人才是旅行社发展之基,旅游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笔者认为在旅行社行业中流传的这样一种说法对我们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来说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即20世纪80年代在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中起中坚、关键性作用的是导游人员,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起中坚、关键性作用的是营销、计调人员,进入21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起中坚、关键性作用的是高中级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应对旅行社企业人才流失措施有三:  1、要善于发现人才和启用合适人才。首先在企业内部进行挖掘和选拔人才。打破论资排辈的思想束缚,树立人才就在你身边的观念,摒弃只有“外来和尚会念经”的思想,大胆选拔人才。其次是从外单位引进急需人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对外引进和公开招聘、竞聘。三是使用合适人才。选人重要,用人更重要,用人必须用人所长,能级相符,选择合适人演合适的“角色”。一个旅行社企业必须由各种层次的人员所组成,必须是有帅、有将、有兵,一个旅行社企业有将没有帅,或有帅没有将,或同时有2个帅,这种组合在同一个企业都是干不好的,最好的配比是一个帅才、若干个将才和一批骨干追随者。  2、要善待人才。旅行社企业领导越关心、越善待员工,员工就越爱这家旅行社,越愿意为他们所在的旅行社企业付出更多、更大的努力。如何善于调动和发挥各种人才的积极性呢?具体方法有三:一是事业留人。要重抓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氛围,提高员工对企业忠诚度和为企业奉献效劳的工作激情。二是待遇留人。待遇问题是善待人才的核心问题,要对人才的物质生活条件给予关照,实施必要的物质激励、荣誉激励、情感激励和职位激励,为他们提供各种社会保险,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三是感情留人。注重与员工的交流与沟通,进行一些感情投资,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3、要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具体方法有四:一是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周期性的公开考核、重新筛选备用人才。二是要与若干所大学旅游院(系)长期挂钩,提前介入,跟踪考察预选对象,并在公开竞聘的前提下选聘旅游院校的专业备用人才。三是有计划地开展企业备用人才的轮训和岗位交流。四是要建立企业备用人选档案库。旅行社企业要以人为本,多举措地为企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坚实的人才条件。  (二)摆脱企业游客流失困局  我国旅行社行业由于长期以来的恶性价格竞争,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游客流失现象严重。要改变这个不良现象,旅行社必须努力塑造忠诚游客。实施游客忠诚策略是当前旅行社十分紧迫的任务,因此旅行社应把握好以下五点:一是了解和满足游客的合理需求。二是提升游客感知价值。三是优化游客体验。四是完善质量控制。旅行社企业务必将质量控制理念落实到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等各个工作环节中。五是塑造员工满意度,进而提升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据美国一家公司的调查显示,员工满意度提高5%,会连带提升13%的顾客满意度。塑造员工满意度进而提升顾客满意度,对提高顾客忠诚度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摆脱企业价格战困局  1、抱团开发新产品。旅行社要联合抱团开发新产品,避免同质化经营,可以很好地规避价格战。  2、做产品分级、价格差异的“旅游套餐”。旅行社要对自身经营的旅游产品进行分级,形成价格差异的“旅游套餐”,为游客提供多方面的选择。旅行社向游客推荐旅游产品时,务必向游客讲清楚不同等级的消费项目有不同价位,特别要把用餐、住宿、车辆的标准讲清楚,引导旅客理性消费、智慧消费。  3、请求旅游协会加强消费提示和预警。旅游协会是旅行社的“娘家人”,要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严重的价格竞争及其后果做出消费提示和预警,告知消费者参加低价游的潜在危害,协助旅行社引导游客树立理性消费意识。特别是对于一些低于成本的线路,果断地通过协会规定给予处理,对于因低于成本而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会同旅游、工商等部门做出处罚。  4、请求旅游局加强执法。旅行社要通过旅游协会提请旅游管理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治理。旅游市场出现的无序价格竞争往往会引发很多的旅游投诉,要呼吁旅游管理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加大对低价广告的监控,加大对这些旅行社服务及营销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公告处理,“杀”一儆百,使其他旅行社不敢打价格战,遏制旅行社同业不正当的低价竞争。  九、提升服务质量  旅行社经营管理的核心是为顾客提供旅游服务,而为顾客提供优质旅游服务,是提高旅行社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从而赢得市场份额的关键所在。优质服务具有标准化、特色化、个性化和精细化四大特点。旅行社要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这篇文章,就必须围绕这四大特点开展工作:  (一)推行标准化服务  标准化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是优质服务的基础。旅行社做好标准化服务办法有三:一是必须按照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旅游服务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服务标准。尔后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资源特点,结合客人的需求特点,把标准化服务建立在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果的基础上。旅行社在旅客出游前必须与旅客签订全国统一范本的“出游合同”,明确旅行社和顾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必须做好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服务标准的实施靠的是员工,因此必须有一支基本素质高、工作态度良好、服务技能过硬的员工队伍。要做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和执行力教育,保证服务标准的有效执行。三是必须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需要,适时改进和提高服务标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档次。  (二)推行特色化服务  为客人提供特色化服务是旅行社企业彰显服务个性、构建特殊吸引、形成比较优势的重要途径,更是企业“标新立异”、打造品牌特色的重要法宝。特色化服务一般是由具有新、奇、特、优等特点的服务环境、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效果构成,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有效满足客人求新探奇的心理。旅行社企业要以挖掘文化资源、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品位和价值为目标。服务特色要以企业的价值使命、发展战略为指导,以企业的资源优势为依托,符合旅游服务发展趋势,能引导消费时尚。旅行社企业在树特色时,还要注意通过掌握核心技术、申请专利等方式,增强其不可模仿性,延长特色服务的“保鲜期”。  (三)推行个性化服务  旅行社做好个性化服务办法有四:一是要尊重客人。旅行社企业对客人要一视同仁,照顾好每一位客人,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对客人区别对待,厚此薄彼,冷落或怠慢客人。要尊重客人的人格、尊严、兴趣爱好、宗教信仰、生活习惯和消费选择等。对客人要热情,要带着感情为客人提供服务,让客人感到受欢迎、受尊重、受重视,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二是要了解客人。善于察觉客人的个性需求。学会察言观色,运用心理学知识根据客人的言行特点推断其性格特点和需求倾向,尤其是要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了解客人隐性的个性化需求,并做到服务及时。三是要关注细节。把个性化服务立足点放在客人的需求细节上,把个性化需求的满足落实到服务细节上。四是要给足服务者现场管理权限。让服务者有根据服务情况调整服务项目或方式,行使调配、使用有关资源的权力,使之能够现场决策,适时调整服务策略,满足客人个性化需求。  (四)推行精细化服务  精细化就是要在细节之处做出彩的服务。旅行社做好精细化服务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基本面建设,确保在服务细节上不出纰漏。二是把小事做细,把细事做透,在服务细节上下工夫、做文章,通过服务细节提升服务质量。著名作家汪中求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中强调,细节的实质是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因此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正确的服务方法是做好精细化服务重要保障。三是鼓励服务者提供精细化服务。对关注到服务细节,因提供了“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式服务而备受客人称道和赞誉的典型事迹的员工,要进行大力表彰和宣传,在企业内部营造关注细节、优化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检查、监督和指导  旅行社企业必须指定一个职能管理部门(通常由企管部)负责旅行社企业对服务质量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坚持给出游旅客发放、回收“旅客征求意见表”这一全程跟踪监督服务质量的有效做法。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的忠实顾客为监督员,履行对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坚持和强化旅行社企业“明察暗访”的有效做法。  (六)认真处理旅客投诉  旅行社企业要慎重选择好的地接旅行社,选择品牌旅行社作为地接社是旅行社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的重要保证。建议各家旅行社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地接社的筛选,可采取“公告竞标”方式公开选择地接社,实行地接业务的“集团采购”是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采购成本、获取利润最大化的有效做法。  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应掌握的九大“基本功”,可以说是大中小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可缺失的“基本功”。但对大型旅行社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实现做大做强旅行社企业的梦想,还必须在加强企业“三大建设”——企业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党的建设下功夫。
2023-09-13 23:06:512

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具备怎样的能力?

(一)了解行业概况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名言来自《孙子兵法》第三章谋攻篇,原意是用来比喻古代交战双方,无论哪一方,首先必须了解自己和对方,并善于谋略,才能战胜对方。用我们的现在行话解读,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经营好自己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取得生存与发展,务必了解本企业概况和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同行业概况。(二)获取全行业概况及动态的主要渠道,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取全行业概况及行业动态的主要渠道:一是互联网--可通过浏览中国旅游网、各地旅游网和各旅行社企业自建网站获取。二是报刊杂志--可通过阅读中国旅游报、各地报刊旅游版获取。三是广播电视--可通过收看、收听国家和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获取。四是学术报告--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命题学术报告获取。旅行社必须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制约行业发展的扁平式的分工管理体系,建立与旅行社批零体系相适应的垂直分工管理体系。按照一般规则,在旅行社组织管理结构上,实行母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实行专业化垂直管理。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从本企业的规模和本企业实际出发,确立企业在批零体系中应有地位,选择扮演合适于自己的“角色”:1、大型旅行社扮演“批发商”角色。实行大型旅行社集团化经营,成为区域性具有规模实力的批发商,基本业务突出三个方面:一是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二是大规模集合组团和旅游接待;三是委托小型旅行社代理旅游产品的零售业务。2、中型旅行社扮演“经销商”角色。实行中型旅行社专业化经营,所经营的产品要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专业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3、小型旅行社扮演“代理商”角色。小型旅行社代理大型旅行社旅游产品的批发业务,同时要加强同业横向联合,争取获得批量购买优势,增强与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增大覆盖面和盈利空间。
2023-09-13 23:07:031

论述旅行社质量管理的意义

旅游业是以满足精神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的,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一钟经济文化产业,服务质量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它直接影响着旅游者的消费,影响着旅游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旅游业的旅行社企业迫切需要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以促进旅游业良性发展。 目前,我国大部分旅行社行业很不规范,ISO9000提供了基本的质量保证体系,它是旅行社现阶段改善质量品质的一种选择方式,给获得认证的企业带来信誉上的优势,已经管理上的指导参考! 一、旅行社现状,发展趋势及问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时健康和精神文化的需求目趋提升,从而带动着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旅游业作为服务行业中高资本回收产业,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在这形势下,我国旅行社近年来不断发展状大,现已有旅行社5000多家。一方面,以各行业、部委为背景,组建的旅行社逐渐形成网络,另一方面大旅行社内部承包普遍,形成事实上的企业分割。在管理上我国旅行社尚处于关注管理,聚焦销售的混合发展时期。从全球范围来看,世界旅行社的现状的特证是:自60年代以来出现数目增加,规模向两极积聚的现象。大旅行社通过集团、跨国购并变得越来越大,中小旅行社占绝大多数,数目还在增加,并形成名种联合的形式。 事物总是不断向前发展,旅行社业在现有的状况基础上正发展壮大,根据社会形势的美化和旅游业的内在的一些规律性,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1、旅游方式小量化,时间常年化。2、旅游产品结构多样化,品种细分化<如观光旅游、渡假、医疗、商务、会议旅游、特色旅游等>。3、竞争白热化,行业发展国际化,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国外旅行社加重竞争市场上的压力。4、旅行社经营品牌化。5、导游自由职业化。6、市场营销网络化。7、旅游服务社会化。8、旅行社企业组织综合化,行业结构趋向合理。 旅行社业是竞争性强,资产占用量少的人才密集型行业。经营上实行以人际关系为主导的销售和服务方式。由于旅行社属于高无形性、高不稳定性服务业,所以这种行业是最不好管理的。目前,我国旅行社的问题集中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承诺不能兑现,顾客投诉较多;二是旅行社经营旅游产品单一,没有作深层和纵向的业务开拓;三是各旅行社竞争的多,合作的少,缺乏网络化经营。综观上述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要加强旅行社外部和内部的管理,而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积极推行规范化管理,贯彻ISO9000国际标准和质量认证是最简便,最有效的途径。旅行社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标准来表现并通过标准的实施来控制和保障,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市场形象。 二、旅行社申请ISO9000标准认证注册的意义 当今世界贸易中产品和产品质量已越来越国际化,因而也要求生产产品的企业质量管理也能够在国际间求得一定程度的统一,以便对企业的技术、管理及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并且一旦产品发生责任纠纷,也能判明是非,找出问题所在。ISO9000族国际标准是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TC176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包括ISO9001、ISO9002、ISO9003、ISO9004国际标准,ISO9000提供了一个通用的质量体系标准的核心,提出了质量体系应当包括的要素,为质量管理提供指南,为质量保证提供通用的质量要求,ISO9001包含了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多个阶段的20个要素,最适合于旅行社采用。 ISO的特点是: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都应在计划之中;都必须得到控制,以确保各层次达到特定的要求,问题事先被预见到;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都必须文件化、以提供质量执行系统的客观依据。 ISO9000系列的意义远不是提供质量保证的一种质量体系标准,而是企业管理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的一整套科学管理模式。旅行社申请ISO9000标准认证注册的意义在于: 1、提高供方的质量信誉,有利于开拓市场。 企业获得了认证机构颁发的体系证书和发布的注册名录,就向公众证明了企业有能力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能力,有了质量认证制度后,市场便会出现认证企业与非认证企业的一道无形的界限,凡属认证企业便会在质量信誉上取得优势。 2、指导需方选择供应单位。 对于需方来说,有了认证制度,就好比多了一道保险,易放心与认证企业建立起较为长期的合作关系,顾客愿意选择有质量保证的旅行社。 3、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体系。 ISO9000系列标准的目的是让申请认证的每个组织都建立起一个文件化有效运作的管理体制,以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评。企业在认证前,颁以ISO9000—1和ISO9000—4为指导的内部质量管理标准来规范现有的质量体系。认证后要接受监督,要对内部产品、过程以及体系质量进行不断的自我“诊断”,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整改。 4、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标准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从设计到服务的所有阶段出现不及格,以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心。有人认为,标准像钉子利于企业挤身于国际市场;标准象刀子,拒绝不良企业;标准又像尺子,衡量质量的优劣。 三、ISO9000系列标准对旅行社产品设计、营销和服务的要求 旅游服务质量可分为技术和功能两个方面的质量,前者指通过旅游服务顾客能得什么,后者指怎样得到。它不仅取决于服务效果和服务感受外,还要受到旅游目的地形象和旅游企业形象的调节。如何才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完善呢?根据服务质量形成的流程和规律,质量保证可从四个过程中加以控制:设计过程、营销过程与服务的提供过程,以及业绩分析与改进过程,这些过程正体系现在ISO9000标准之中,标准贯穿于服务形成的各个阶段。 1、服务提供。 在服务提供阶段,要严把质量关。ISO9004—2作为国际标准提供了一些企业内部全面质量管理的新概念,为旅行社服务接待质量的改进和深化拓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比如,该标准在服务提供中提出了服务规范和服务提供规范的概念,前者规定所提供的服务,后者则规定用于提供服务方法和手段,而旅行社的特点规定了旅行社必须十分重视本企业中,服务提供特性的研究与确定。 在ISO9004—2服务服务要求文件中,旅游者对服务特性的要求包括:信誉能力、方便程度、礼貌、舒适、环境化、胜任程度、可信度、完整性、技艺水平、信用和有效的沟通联络等。把这些服务特性与导游员和其他在一线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人员的考核联系在一起,将使服务质量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2、ISO9001在旅行社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在产品设计阶段,把品质“设计到产品中去”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品质的概念是在数量、技术、消耗,效益的约束基础上提供合乎要求的、满意的产品。ISO9001标准中4.4条款规定了设计控制要素,从产品的设计、开展、策划、设计院的技术接口,至设计输入、输出及设计评审、检验、确认、更改都逐条做出了程序控制的规定。 ISO9001标准中4.4.2栏目中要求对每项设计和开发活动编制计划。我们在设计旅游产品的时候,首先要确认产品设计者是是否具备资格;其次,明确设计内容,广泛调查顾客,收集有关资料图明确设计过程中每个阶段的任务与责任,并做出时间安排;最后,采取评审通过的办法对产品设计进行确定,完成整个设计的过程。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可以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发展随时加以修正。 在产品设计中,要特别注意旅行社内外部接口。旅游产品过程主要包括交通、住宿、游览三方面内容,这样旅行社对内、对外部门或业务之间的衔接就构成了产品设计中的技术接口,这些技术接口单位将信息汇总到产品设计小组,总设计师负责各接口的下接工作,获得取终的设计结果后组织设计评审。设计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是旅游产品设计的最后环节,由有关的职能部门代表专家组织进行,确保达到旅行社产生交易要素的要求,即产品对路、价格合理、质量保证。 3、旅行社营销市场开发及销售活动。 旅行社业务运作的核心是营销和配合实施的后期工作。营销部门的质量体系应覆盖涉及质量体系的一切情况。市场销售的关键过程和重要控制点主要在下面几方面:一是制定全面的市场销售计划;二是市场销售有多种方式供企业选择,销售的过程记录及合同可制作合适的媒体形式;三是在交易后期对客户要求的承诺和修正;四是对市场销售人员的培训与控制,以及在营销运营阶段,要严格内部制度,防止做“黑团”。 总之,整个旅游过程中出现的因素,亦即技术管理和人的因素都必须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ISO9001对此有详细的规定。 四、旅行社贯标认证工作的正确认识 旅行社企业进行ISO9000质量认证,需要相关外部大环境与内部各层次的支持与理解。要认识的三个问题是:1、质量能够与经济效益相统一。2、ISO9000是全面质量管理(TQM)的基础,是国际公认的最低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它为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出了基本的奋斗目标。ISO9000证书仅是质量管理的“合格证”而非“优秀奖状”,但它是我国旅行社现阶段改善质量品质,努力同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方式。它不排除 企业有自己的秘密武器。即企业的内控标准。事实上,发达国家企业一些名牌产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远远超过某些国际标准的要求,成为企业经营的秘密武器。3、质量体系不仅要重视制定严谨的质量规划和具体细致的质量目标,而且不能忽视执行服务标准的一线服务员工因素,否则实施起来,结果使标准闭门造车,执行效果差,故管理决策层在规划时,不但要使中上层管理人员通得过,而且让基层、一线员工参与,取得共识。 五、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几点建议 旅行社企业进行ISO9000质量认证,其基本目的是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促进,在此,特补充几点对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的看法和建议,涵待交流和指正。 1、树立动态服务质量观。 有专家认为:“评价感受到的服务质量并不等於评价满意,满意是产生于经历的心理结果,而服务质量涉及的是服务本身的属性”。世界上凡是旅游服务口碑好的旅游企业或目的地,都在实施标准化服务的同时,积极推行“个性化服务”和“人情服务”。前者指在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标准框架内,企业授予员工一定的灵活处置权,使旅游者在接受服务的同时,产生愉悦的精神心理效应,使生理、心理、物质上的需要得到满足。所以,动态的服务质量观已成为众多旅行社所采纳的理念。 2、建立行业监督机制。 旅游管理局在行业监督中扮演关键角色,以行政和法律手段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与约束,从战略的高度看待旅游服务质量,建立起良好的声誉,有利于当地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3、强化关键时刻管理。 ISO9004—2对服务的定义“无形产品在供方和顾客接口处完成的至少一项活动的结果”。服务的生产过程中,既有不可见的部分,顾客只能感受其结果;也有可见的部分,在可见部分中,对相互接触的时空环境叫做关键时刻。比如:顾客接待时,交通服务途中,旅店住宿等等。这些关键时刻构成影响顾客满意程序的主要因素,所以要强化管理。 4、加强企业内部监督。 内因往往对事物取决定作用,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好坏直接影响服务质量。旅行社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以利于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自身素质;二是尊重服务人员,一线员工所反馈的信息和意见,往往最具价值的,要及时听取采纳,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三是采取开放式管理方式,企业运作透明度越高,越易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使得管理趋于科学,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六.国家政策 最近浙江省对所有的旅游行业进行了星级评审,企业是否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是决定旅行社星级的重要标准。贝安咨询已打造了一支技术过硬、务实高效的专业化精英团队。从开始单一咨询范围,现如今逐渐发展成集生 产咨询、网络推广咨询、产品质量咨询、体系认证咨询为一体的专业性极强的咨询公司。公司主要客户已遍布浙江省(杭州| 余姚|嘉兴|宁波|金华|义乌|绍兴|衢州|湖州|上饶|上海|深圳)等全国各地,公司提供国际iso认证标准咨询,iso9001:2008(iso9000认证)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iso/ohsm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咨询,haccp认证咨询,iso/ts16949认证咨询,iso13485认证咨询,qc080000认证咨询,有机食品,二方审核,等体系认证咨询服务,同时也代理全方位产品的欧盟ce认证,e-mark认证,ccc强制性产品认证,fsc森林认证…公司与全球各大知名认证机构均有着长期稳定的简略合作。如:CQC,万泰认证,中国方圆,北京泰瑞特认证,摩迪, ,SGS,CSI,AVT,TUV,BSI,BV,DNV…贝安帮助宁波多家旅行社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在旅行社的质量管理系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可以帮助企业在某种程度上解决管理决策所存在的问题。
2023-09-13 23:07:141

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具备怎样的能力

(一)了解行业概况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名言来自《孙子兵法》第三章谋攻篇,原意是用来比喻古代交战双方,无论哪一方,首先必须了解自己和对方,并善于谋略,才能战胜对方。用我们的现在行话解读,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经营好自己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取得生存与发展,务必了解本企业概况和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同行业概况。(二)获取全行业概况及动态的主要渠道,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取全行业概况及行业动态的主要渠道:一是互联网--可通过浏览中国旅游网、各地旅游网和各旅行社企业自建网站获取。二是报刊杂志--可通过阅读中国旅游报、各地报刊旅游版获取。三是广播电视--可通过收看、收听国家和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获取。四是学术报告--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命题学术报告获取。旅行社必须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制约行业发展的扁平式的分工管理体系,建立与旅行社批零体系相适应的垂直分工管理体系。按照一般规则,在旅行社组织管理结构上,实行母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实行专业化垂直管理。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必须从本企业的规模和本企业实际出发,确立企业在批零体系中应有地位,选择扮演合适于自己的“角色”:1、大型旅行社扮演“批发商”角色。实行大型旅行社集团化经营,成为区域性具有规模实力的批发商,基本业务突出三个方面:一是产品开发、市场开拓;二是大规模集合组团和旅游接待;三是委托小型旅行社代理旅游产品的零售业务。2、中型旅行社扮演“经销商”角色。实行中型旅行社专业化经营,所经营的产品要针对某些细分市场,对专业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形成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3、小型旅行社扮演“代理商”角色。小型旅行社代理大型旅行社旅游产品的批发业务,同时要加强同业横向联合,争取获得批量购买优势,增强与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增大覆盖面和盈利空间。
2023-09-13 23:07:252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下列情形:(一)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二)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三)国家旅游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拓展资料1、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发生保险事故,旅行社或者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事故发生后,旅行社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旅行社补充提供。2、旅行社对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旅行社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受害的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赔偿保险金。旅行社怠于请求的,受害的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旅行社以及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3、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保险金用于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旅行社或者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通知后,经核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可以在责任限额内先向医疗机构支付必要的费用。因第三者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直接赔偿保险金或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之日起,在赔偿、支付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旅行社以及受害的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2023-09-13 23:07:341

怎么才能申办旅行社?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2023-09-13 23:07:421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部门统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五条 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第二章 旅行社设立第六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第七条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第十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第十五条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2023-09-13 23:08:121

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护旅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旅行社(旅游公司或其他同类性质的组织,下同)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行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第三条 旅行社应当遵循扩大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丰富社会主义文化生活,繁荣社会主义旅游经济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行社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的方针。第五条 本条例中的下列用语,除条文中另有规定者外,含义如下:(一) “招徕”指旅行社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在国外、国内开展宣传推销的业务,组织招揽游客的工作。(二) “接待”指旅行社根据旅行者的要求,安排食宿、交通工具、活动日程、组织游览。(三)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以及市、县的相应管理机构。第六条 旅行社按其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三类:第一类: 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第二类: 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第一类旅行社或其它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第三类: 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第七条 开办经营第一类、第二类旅行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旅行社章程;(二)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有固定的办公或营业场所和必要的通讯设备;(三) 经营对外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须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只经营接待业务的旅行社,须拥有人民币25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四) 有为旅行者提供符合条件的食、宿和交通等项服务的组织能力;(五) 有能保证服务质量和进行正常业务活动、熟悉旅游业务的经理人员、工作人员和经过考核合格的翻译导游人员。第八条 开办经营第三类旅行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旅行社章程;(二) 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或营业场所;(三) 有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四) 有按照经营的业务范围,向旅行者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组织能力;(五) 有熟悉旅游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第九条 申请开办经营第一类业务的旅行社,地方上,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审批;中央一级的部门,向国家旅游局申请审批。  前款旅行社获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十条 申请开办经营第二类业务的旅行社,地方上,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审查批准;中央一级的部门,须经国家旅游局审查批准。  前款旅行社获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十一条 申请开办经营第三类业务的旅行社,经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十二条 第一类旅行社在国外或港澳地区设立或撤销派驻机构,事前必须报请国家旅游局审查批准。第十三条 外国或港澳地区的旅行社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 不得在中国设立其派出机构。经过批准设立的派出机构,不得经营招徕和接待的旅游业务。第十四条 旅行社的基本职责是:(一)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同有关经营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经营旅游业务;(二) 根据统一计划和市场需要编制旅游路线,进行招徕活动;(三) 按照旅行者选的路线,安排食宿、交通、游览活动;(四) 为旅游者配备必要的翻译、导游人员;(五) 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听取旅游者的批评建议,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章违纪的行为;(六) 经营同旅游有关的委托代办业务。第十五条 旅行社同民航、铁道、交通、饭店、汽车公司等营业部门或旅行社行业间的业务往来,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签订一定形式的经济协议或合同。
2023-09-13 23:08:221

如何理解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的特性和意义

特性:独立性,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意义:1.提高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水平 2.培养员工的适应能力 3.挖掘员工的潜在能力 4.增强旅行社的核心竞争力
2023-09-13 23:08:311

如何开个旅行社?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办理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 申办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相应的注册资本;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五、有一定的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2023-09-13 23:08:391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旅行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根据《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三条所称旅行社应当包括依据《条例》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公司、旅游服务公司、旅行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和其他同类性质的企业。第三条 旅行社业为许可经营行业。经营旅游业务,应当报经有权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是指经由国家旅游局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旅游办事机构。该办事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等非经营性活动,不得经营招徕、接待等旅游业务,包括不得从事订房、订餐和订交通客票等经营性业务。第五条 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二)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三)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四)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五)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六)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七)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第六条 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二)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三)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第七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旅行社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国家旅游局及国家旅游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中央一级单位设立的国际旅行社、全国性旅行社集团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单位在省会城市设立的国际旅行社;  (三)其他旅行社由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第八条 国际旅行社申请办理旅游签证,应当按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办法办理。第九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标准对旅行社实行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条件第十条 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量保证金)。  交纳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二)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三名;  (三)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第十二条 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一)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  (二)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一名;  (三)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第十三条 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由国家旅游局另行制定。第十四条 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一)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三)业务用汽车等。
2023-09-13 23:08:491

开一家旅行社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国内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必须有企业法人资格,也就是说,旅行社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这些没有法人资格,不可以办旅游业务。2、(认缴)注册资本在30万元以上3、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资(合资和独资)企业需要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4、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只有在旅行社停止经营后,才能取回。5、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6、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7、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委派的领队,还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8、境内旅游业务可以直接申请,出境旅游业务需要满足2个条件:一、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二、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2023-09-13 23:09:004

旅游管理就业前景没有会计好吗

你学旅游的啊
2023-09-13 23:09:403

面对严峻挑战的旅行社,在未来应如何经营?

旅行社品牌经营管理对策 品牌经营是企业竞争继单纯的产品竞争、价格竞争、技术竞争、服务竞争之后的高级阶段是多种手段的综合,贯穿于整个企业之中,形成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所经营的不仅仅是形象,还包括认同,这种认同反映了品牌的个性,体现了企业的实力。我国旅行社品牌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根源,既有宏观层面上的,也有微观层次上的。走品牌之路,应是一条正确而且应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但品牌的构建、内核填充、推广、维护、提升等过程,又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政府和企业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容不得半点短视、浮躁和投机取巧。 (一)确立旅行社品牌形象 好的品牌符号标志是树立良好品牌形象的第一步。做好品牌符号的设计,增强品牌的识别度。旅行社的品牌符号主要指旅行社或其产品的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一个好的品牌名称应该以独具特色的方式给人留下深刻的映象,传达出所要表达的产品理念和精神,且易于用法律加以保护。一个优秀的旅行社品牌,离不开鲜明醒目的标识,意味深远的名称。 品牌形象的建立还需要旅行社对自身提供的服务有一个合理准确的定位。旅行社不仅要对产品进行分析和对目标市场需要识别,而且在品牌定位中要反映出对某一特定方面内容的突出。比如目标市场主要定位于老年人,所选择的工作人员就要需要更有耐心、更细心、更机智,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这样能够更好的提供服务,更容易获得顾客满意,从而为企业赢得良好的口碑。 (二)注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旅行社的竞争激烈,但目前提供的产品却大同小异,要想建立起个性鲜明的,能够吸引顾客眼球的旅行社品牌,就要有一个明确的市场定位。针对多元化的市场需要来设计旅游产品,根据消费者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特色来细分市场,并通过设计独具个性而又丰富多彩的旅游线路来占据市场,增强消费者的偏好。准确把握目标市场需求,对消费潮流趋势保持应有的敏感度,不断地开发出体现品牌定位的多种旅游线路和各种旅游活动,以丰富旅游者的选择。在旅游服务方面,除了保证核心服务的质量外,更应注重便利服务和辅助服务的设计与创新,以提高品牌的附加价值并形成特色,并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相区别。 旅行社门槛低且产品具有很强的可模仿性,因此为保持品牌的独特形象,其根本在于不断创新以彰显个性,突出企业服务品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应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避免盲目竞争。此外,还要引导旅行社产品朝多元化、个性化方向发展,要充分体现现代市场营销观念,不断增强旅行社的市场竞争力,以此带动旅行社效益的增长。 (三)培养员工的品牌观念 旅行社的员工是旅游活动过程中提供服务的主体,员工的品牌观念对旅行社品牌能否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旅游接待人员应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并在服务过程中提供优异的顾客价值,对于形成良好的顾客体验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代表旅行社传达出品牌的理念和服务特色。 旅行社培养员工的品牌观念应对员工开展培训,一方面对员工进行品牌意识的培训,使得他们认识到旅行社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并且使员工准确深刻地了解品牌的内涵,增强品牌认同感。另外要开展工作技能方面的培训,使员工了解他应该提供什么样的顾客体验,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实施。其次,旅行社还应当积极地开展内部营销活动,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员工愿意为保护旅行社的品牌形象出力。在员工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简历员工的企业忠诚。 (四)塑造旅游企业品牌文化内涵 企业想要蓬勃长远的发展,一定要有自己的文化内涵。优秀的企业文化在治理企业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只有当企业内部形成了适应时代要求的先进的企业文化,才能保证一个企业的活力、创造力、生命力是否旺盛,在市场上是昙花一现还是经久不衰。企业文化能通过特有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对企业的员工和部门发挥凝聚、激励、导向、协调、约束等功能,从而促进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社会效益以及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确立优秀的企业文化,明确旅行社的核心价值,能够实现一种无形的文化约束力,从而帮助旅行社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而且,优秀的企业文化,很容易培养出优秀的员工和员工间强大的凝聚力。文化的内在力量增强了企业的精神力量,并且对旅行社的经营活动起到了导向规范的作用,引导旅行社健康积极的发展,孕育出独具特色的旅行社企业。一旦给旅行社注入优秀的企业文化,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终将深深扎根,占据无法代替的市场地位。
2023-09-13 23:09:521

旅行社应该怎么运营 有什么要求

1、首先,要有明确的运营与管理目标和方案。做任何的事情,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旅行社也不例外。要做好运营与管理,先思考一下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该如何设计具体的方案等等。 2、聘请专业的人来负责运营与管理。一方面,专业的人具备运营与管理的知识和技巧,具备一定的经验;另一方面,聘请专业的人来负责会大大节省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3、旅行社运营与管理需要:组建团队,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即便这个人再全能也需要团队来协作共赢。聘请专业的人来负责整体之外,还需要有一个团队来落实具体的事项。
2023-09-13 23:10:421

旅行社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

一、中国旅行社业的市场化进程  中国的第一家旅行社成立于20世纪20年代,但是中国旅行社的产业化进程却是以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起点的。在世界旅游业繁荣与发展的大背景下,以中国的改革开放为契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与广化的直接促进下,中国旅行社业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了历史性的变迁进程。在这一进程中,突出的特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从宏观的角度看是从事业向产业的转化;从微观的角度看则是企业化的过程;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就是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法制化、规范化行业管理的转变。当然也还有其它一些特征,比如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还可以区分从寡头垄断到垄断竞争再到完全竞争,从面向单一市场到面向多元市场;在企业化的过程中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等一系列明显的变革过程,但是从大的方面来看则主要是市场化、企业化和法制化的变革过程。在这一进程中,需要对微观运行主体在市场获利机会的引导下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争取经营范围,并在此过程中企业与企业市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特别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市场化博奕给予足够的关注。到目前为止,这一变革仍在进行之中。鉴于中国的国内旅游市场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出境旅游市场还在培育之中,宏观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旅行社业目前尚处于市场化、企业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初级阶段,随着旅游市场的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旅行社业正面临更深层次的改革、更大范围内的开放和更为复杂多变的创新任务。二、中国旅行社业现状分析  经过20余年的市场化进程,中国旅行社业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旅行社也通过市场化运作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营意识和管理经验。通过对中国旅行社业现状的总体分析和对若干企业的具体调研,课题组认为下面几个判断是适合中国旅行社业现状的。  1、 行业内的企业数量规模与中国旅游市场发展需要大体上相适应,在部分细分市场上如商务旅行代理领域还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现象。  2、 从市场结构上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三大社为代表的中国旅行社产业集中度不断下降。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的进入,这种产业态势的分散化仍然在进行中。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使得一些大型旅行社,特别是大都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位居“双百强”前列的一些大型旅行社,重新呈现出基于市场竞争基础上的规模化发展态势。  3、 从企业行为上看,中国旅行社业的专业化程度是逐年升高的:2000年为94.5%。绝大多数中国旅行社是主导产品经营型企业,并且正在日渐强化这种专业化经营的色彩,表现在现实中就是旅行社横向扩张的冲动。  4、 从表面上看,全国旅行社业处于微利运行状态,但是考虑到企业避税、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原因,中国旅行社业还是有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一方面行业利润越来越低,另一方面进入主体越来越多的“市场悖论”。在今后的一个时间,中国旅行社业的利润增长空间将主要由“制度创新利润”构成。  5、 从实地调研看,中国旅行社业的竞争力结构呈比较明显的非均衡态势。这种不均衡表现为地区性的东中西部的差异,也表现为不同企业之间—比如国际社与国内社之间--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差异。  6、 从产品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网络构建等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素方面分析,中国的旅行社距离国际同类企业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7、 从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度和应用效果上看,我们的差距还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旅行社信息技术普及程度低,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旅行社采用信息技术;旅行社与饭店业、 交通运输业等相关部门和旅行社之间的联网系统尚不发达;旅行社与世界上影响巨大的计算机系统缺乏足够的联系,联网工作也只是刚刚起步。之所以有如此差距,有旅行社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是产业关系和宏观制度环境方面的原因,比如在线付款难以实现,网络价格不透明,预期收益与现实收益之间存在差距,等等。  8、分析中国旅行社产业现状不能不看到中国合资旅行社的运作及其影响。尽管合资社只占很小的部分,对市场结构的现实冲击也不是很大,但是它们对中国旅行社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营的影响将是深远的。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意识的强化;注重现代管理制度的引进与落实;明确的发展战略导向。三、中国旅行社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未来五到十年的时间里,中国旅行社业将面临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旅游市场持续增长、旅游市场细分、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企业变革和行业重组等一系列全新的变化。  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从入世谈判中有关旅行社的具体承诺可以看出,入世以后,旅行社市场的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一步到位,而是渐进式的,是有条件的逐步到位。但是也不排除出于更高层面的战略考虑,我国主动把开放时间提前和把开放范围扩大。  从客观角度来看,入世对中国的旅行社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于国际客源量的增加,但国外旅行社将参与瓜分市场;利于引进新的旅行社运行机制和企业制度的改革,但也会使部分中资旅行社面临生存危机;加速中资旅行社人才的外流,但有利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加速企业制度改革和分工体系的调整。除直接影响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入世”对中国旅行社业的间接和长期影响。间接影响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对中国旅行社产业关系的影响;二是国际商业规则和行业惯例的影响。长期影响主要是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其次是对企业的行业方式的影响。  2、宏观经济走向与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就近期的情况来看,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将会给中国旅行社业的制度环境带来一些可以预期的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与完善给旅行社业的网络化建设和集团化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制度运行空间;中小企业扶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有利旅行代理商的分工和旅行社的专业化经营;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必然会对中国旅行社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行为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  3、旅游市场发展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对旅游市场的回顾与展望是分析中国旅行社业发展战略和管理策略的市场基础。随着中国旅游市场的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旅行社的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方向和路径也需要相应的调整。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旅行社行业在继续稳定入境旅游业务的同时,在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方面尚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表现在市场行为上就是国内商务、散客、度假、专项与特种旅游产品的创新,以及中国旅行社企业努力扩大中国公民出境旅行与旅游服务的同时尝试更高层次的跨国经营。  4、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由于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消费者有能力以低成本获得大量的产品信息,从而改变了产品与服务的传统分销渠道。我国的旅行社在性质上类同于欧美的旅游批发经营商,未来受到信息技术的冲击远不会像欧美旅行代理商所受的冲击那样严重,如果说有影响的话,可能来自相关产业应用信息技术对旅行社的经营模式的影响要比消费者的消费模式的变化影响更大。  5、产业关系的变化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从总体上,与旅行社业相关的各个产业已经处于或正在向市场化、企业化方向迈进。就是那些自然垄断或长期依靠行政力量维持垄断的行业也是如此。四、面向21世纪的中国旅行社业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  1、产业政策  (1)按国民待遇原则,平等对待所有的市场主体  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明确非国有资本可以进入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在内的经营范围,旅游主管部门不要设置所有制方面的限制门槛。为此,需要出台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民营经济通过新设、参股、控股、购并等途径进入旅行社业。  (2)建立更加开放的旅游市场体系  在这方面的政策取向应该是鼓励和扶持旅行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促进人力资源生产要素的全国性流动,并在旅行社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等方面给予更为宽松的产业环境,同时给予相应的制度援助。为促进分工体系的调整,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需要努力推进地方旅游市场对外地开放。  (3)开展对港澳游和台湾游的专项政策调研工作  两岸四地同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现实,需要我们进行专题的调查研究,为制订相应的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准备。  (4)做好外商控股、独资旅行社的试点与监管法规的起草工作  现在入世的承诺表已经出来了,2003年年底允许外商控股,2005年年底允许外商独资注册旅行社。在此过程中,我们不能消极等待,要考虑开放时间表提前的可能性主动做好相应的试点工作,并为相关监管法规的出台与完善预留时间。 (5)调整出境旅游产业政策,从抑制型向促进型转变  为适应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快速发展的局面,培育中国旅行社业跨国经营的能力,有必要调整出境旅游产业政策,从“适度发展”转向“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在有序开放中国公民出境目的地的同时,要求对方开放市场,允许我国旅行社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2、分工体系 (1)修订《旅行社管理条例》,构建市场化导向的产业分工体系。按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 旅游与旅行代理商的垂直分工分类体系,而不是按国际、国内这种水平分工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对旅行社进行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旅行社设定不同的进入与退出管理机制,比如批发商/经营商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以及违规处理办法就要比代理商要求高一些。而对于旅游与旅行代理商,以及旅游经营商自设的分支代理机构降低进入的政策壁垒。另外要求进入市场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内外资,必须加入某一相应的行业协会。 (2)引导和扶持大型旅行社集团的构建与发展。主要通过各种行政的、市场的手段让境内外不同所有制的其它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和投资主体进入到行业中来,或者购并大中型旅行社,或者通过大中型旅行社之间的市场行为,构建行业领导者。也要鼓励大型旅行社进行关联型多元化发展,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进入交通、景区景点、饭店等企业。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引导和扶持大型旅行社集团还包括综合利用各类政策促进中国旅行社业的国际化经营。 (3)调整行业管理范畴,促进旅游与旅行代理商的形成与发育。旅行社协会在会员范围方面要从国际惯例出发,把航空、火车、游船、饭店等代理机构纳入到旅行服务商的范畴中。 (4)以分工体系调整为突破口,培育大型旅游批发商和小型旅游代理商。 (5)加快合资旅行社建设步伐,扩大产业规模。  3、企业制度 (1)国有旅行社的所有制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于国有旅行社来说,可以通过股份制或其它相关途径完成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此,各地旅行社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外合资、多类型法人相互持股、员工持股、经理层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改制途径。  (2)旅行社产业内外部资金的相互流动。旅行社产业内外部资金要相互流动,当前主要是让更多的产业外资金进来,争取用5到8年的时间组建3-5家全国性的综合旅游批发商集团,10家左右区域性的专业化为特色的旅行社集团。  (3)深化产权改革,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旅行社应致力于建立健全决策民主、运作科学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在内部组织架构上,变以导游外联人员为中心向职业经理人员为中心。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的建设,构建正规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和发展基础。  4、行业管理 (1)政府主管部门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导向。政府要减少行政性审批环节,要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加大信息化平台、信息采集与公布、行业统一惯例等公共产品的供给。 (2)加强行业协会在市场规范与管理方面的作用。政府要积极培育旅行社行业组织的建设,要突现旅行社行业组织的独立地位,使其真正代表旅行社行业的整体利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有效的原则和旅游市场的成熟度逐步转移一些管理、服务职能给旅行社行业组织。在现阶段,主要是健全行业组织,每家旅行社至少加入一个行业组织,使每一个旅行社都能在组织中活动。随着旅行社业的发展,逐步按照旅行社的需求组织更有特点和特殊性质的行业组织(如批发商组织、零售商组织等)。在政府给予若干扶持政策,解决行业组织经费来源和全国网络形成与运作的基础上,协会也要加强行业组织的自身建设。 (3)加强旅行社管理高层次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在今后的一个发展阶段,旅行社业尤其需要懂得计算机、外语、旅行社业务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的金融、投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开发与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我们建议:联合中国官、产、学、研各方力量,组建“中国旅游发展研究院”,作为旅游业的产业发展研究、企业管理研究、人力资源开发的运作平台。 (4)关于政府行为和产业规制方面的几点具体建议:加大对旅行社经理人员的违规监管力度;加强培训工作和市场监管,营造环境,服务企业;逐步解决国家、省级、副省级、地区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纵向分权问题;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实施动态管理  5、经营策略 (1) 树立全球化视角的战略观念。我们的旅行社要有意识、有能力站在全球旅游市场发展和旅行社竞争的高度来思考自己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战略。 (2)树立品牌竞争的意识。相对于价格竞争而言,品牌竞争是旅行社在更高层面进行的竞争,也是中国旅行社业走出价格竞争低谷的有效途径。 (3)高度重视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市场。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是中国旅游业的基础,也是中国旅行社与外资旅行社竞争的优势之所在。 (4)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与使用,特别是高素质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建设。这里面有三个层面的问题,企业家和战略投资者层面、职业经理人的层面、企业经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5)适应旅游者消费需求变迁,采取灵活多样的产品组合策略。针对旅游者消费模式的发展变化,中国旅行社的企业定位、产品组合和技术创新都需要做相应的调整。首先应该明确定位为“旅游服务提供企业”。其次,我国旅行社的主营业务应该进行一系列的战略转移。第三,考虑到旅游市场结构的变化,我国的旅行社应该改变目前的经营模式。 (6)应用、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第一个阶段,信息技术主要应用于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规模较大企业的内部管理。第二个阶段,信息技术主要应用于旅行社外部网的建设。第三个阶段,信息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为旅行社应用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整合营销系统,加强市场信息搜集、促销、分销与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等。  6、加强对国外旅行社发展战略与运作策略的研究  入世以后,中国旅行社业必将面临着更为直接的国际竞争,只有做到“知己知彼”,了解那些在旅游市是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运作策略,我们才能够实现“积极参与、趋利避害”的目标,才能够增强民族旅行社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领域的研究仅仅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旅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与大型旅行社企业集团要相互沟通并承担起更多的研究和信息传递任务。
2023-09-13 23:10:521

旅行社条例(2016修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2023-09-13 23:11:051

开个旅行社需要注意些什么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游信息咨询、旅行社服务。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注册资金30万,保证金20万2、3名导游3、1名会计4、1名经营管理人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2、公章3、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章程5、3名导游证、身份证复印件6、会计、经管人身份证复印件国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注册资金150万、保证金140万2、公司无投诉、无非法、无违规记录办理时间:1个月左右
2023-09-13 23:11:262

什么是自由执业的导游?

问题一:详解什么是导游自由执业,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 1、导游与旅行社: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 《旅游法》规定: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才能执业。也就是导游通过其它主体委派执业,是违法行为。 改变这一隶属关系,是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核心,使导游不在再受制于旅行社这“单一渠道”,可以通过旅行社、网络平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获取执业机会。 哪里有市场,哪里就有脚步声。市场是先知先觉的,而改革则往往是对市场的后知后觉。现实中,不少导游已经处于类似于自由执业的状态,未与旅行社签订雇佣合同直接受旅行社委派执业;同时,酒店宾馆、游客中心、度假区也会根据市场需求,为导游执业“牵线搭桥”。因此,开放导游自由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事实确认”,认可自发的“市场创造”。 导游自由执业催生了导游与旅行社的新关系――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其一,导游从旅行社中解放出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机构,与游客建立更加直接的供求关系,解除或削弱了导游对旅行社“人身依附”和“利益依附”。 其二,旅行社也从“养导游”中解放出来,通过互联网平台选择适应自身的优秀导游,或者根据市场的临时性需求,便捷地获得导游服务,不被强制性和导游签订长期雇佣的劳动合同,也就降低了经营成本。 由于原先的模式是导游必须受旅行社委派执业,使导游在旅游服务链中成为旅行社的下游,处于利益链条的最低端,在利益分配中发言权最弱。旅行社往往把“低价”当做竞争手段,将风险传导给处于服务链最低端的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有利于打破固有链条关系,使导游由服务链末端向前端转移,导游成为一定的市场要素独立发挥作用,靠优质服务、知识专长获得执业机会,形成正向引导的市场导向,有利于打破“不合理低价游”固有利益链条,倒逼旅行社转变低价的竞争模式。 2、导游与游客:从“指定派遣”到“自主选择” 旅行社一般招徕组织团队游,经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一般只服务于团队游客。导游串起了包价团的所有环节,包价团的服务都要通过导游的服务来体现。 但是,作为消费者的游客却几乎没有话语权。游客主要根据线路、价格来选择出游产品,暂时还没有办法和行程中的其他元素一样,在线路产品预订时就将导游固定下来。 导游作为一线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游客与导游不能建立直接的供求关系,导游不能直接接受游客的选择,直接面对游客的评价,也就难以经营出自己的品牌与服务特点。 但是,我国散客趋势越来越明显,团队游占比越来越小,全国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不到29%,旅行社提供导游就业的岗位十分有限。游客快速增长的出游选择,并没有多少投注到旅行社上。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并没有多少“外溢”到旅行社上。 有怎样的市场格局,就必须有与之对应的公共管理。跟团游的萎缩,自由行的兴起,都要求导游群体摆脱僵化的隶属关系、摆脱“旅行社委派”的工作模式,转而以个体化的优质服务,来满足游客关于精致旅游的期待。 导游是由其工作性质的相对独立性、服务的相对专业性决定的,主要聚集于专业性讲解与向导工作,在旅游业深度细分的背景下,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服务回归以游客满意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无疑是对导游个体价值的再发现。 3、导游与执业平台: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渠道” 由于政策原因和行业操作习惯,导游主要依赖旅行社提供“工作机会”并获得收入,并且主要收入模式靠旅行社的“安排”。虽然有的旅行社做了一些“优化”,但根本上传统旅行社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改变。 导游服务存在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导游依附旅行社,信息接......>> 问题二:「行业」导游自由执业面临哪些困难 (一)导游层面 一是如何得到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导游自由执业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方式是在旅游管理部门认可的网络平台与客人直接预约,线下方式是在自由执业业务机构(指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旅游景区游客中心等)与客人预约。大家知道,国内成熟的旅游目的地,执业导游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导游的执业推介相似度很高。在海量、类似的导游推介信息中,除非导游供不应求,否则,要被客人迅速挑中,绝非易事。 二是如何保证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导游“通过第三方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收取合理报酬”,这涉及三个问题:第一是如何定价。因为自由执业导游“不得从事讲解、向导以外的其他业务”,因此其收费标准肯定比传统旅行社带团导游要高。但高多少,由谁定,客人是否接受?第二是如何顺利得到报酬。导游服务结束后,第三方平台电子支付报酬时必定要得到客人的确认,但若是客人不确认怎么办?若导游和游客因导服费而频繁诉诸法律,导游和客人的时间成本、 *** 的行政成本就太大了。第三是如何保证导游自由执业后收入水平与原来旅行社委派基本相当。导游自由执业并没有解决“无工资底薪、无劳动保障”的现状,只是不再承担“零负团款”的压力,由于只能从事讲解和向导业务,挣钱的机会相应减少。要想达到旅行社委派导游的收入水平,难度很大。 (二)企业层面 在《管理办法》中,为导游自由执业提供支持的企业有线上、线下两大类,它们都要与自由执业导游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企业和导游是平等合作的关系。企业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利润薄。对导游提供了平台服务,肯定要对导游收费,但费用标准应当处于低价位,否则,就与传统旅行社对导游的收费无异了;二是责任大。企业对执业导游负有资格审查、业务推荐的义务。若出现导游被投诉,企业还有“先行赔付”的责任。因为风险大利润小,线上线下企业的积极性不会很高。 (三) *** 层面 导游自由执业后,剔除了“必须经旅行社委派”的环节,也相应没有了旅行社对导游执业活动实施监管和承担责任的环节。旅游目的地 *** 各职能部门对导游执业活动的管理由“相对集中的旅行社管理”变成“分散的导游个人管理”,因此,工作量会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导游个人”与“旅行社企业法人”在承担风险上的实力差距,一旦出现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旅游目的地 *** 承担的责任也会大幅增加。 解决困难的对策 要解决导游自由执业存在的困难,需要试点地区 *** 、为导游自由执业提供支持的企业以及导游个人三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一) *** 层面 一是要明确自由执业导游的地位和作用。《管理办法》规定,“导游在开展自由执业试点的地区,可以自主选择从事自由执业或者接受旅行社聘用委派执业。”也就是说,导游若从事自由执业,需通过线上平台预约或线下机构预约,导游与线上平台和线下机构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导游若不从事自由执业,则需通过旅行社委派,导游和旅行社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导游可以在不同的时段,分别从事自由执业或旅行社委派业务。因此,导游自由执业只是新开辟了一条导游从业的渠道,减轻了导游的负担,提高和丰富了旅游服务市场的供给水平。自由执业导游并不是传统所指的“个体户”。 二是要为导游自由执业创造成长的环境。导游自由执业颠覆了传统的导游执业模式和赢利模式,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得到导游、游客、涉旅企业和社会的理解,因此需要试点地区 *** 强有力地推行。一要支持建立便捷、权威的线上线下预约平台。线上平台应当全国统一,建议由国家旅游局与大型电商集团合作开发,各省市对接使用。鉴于线下平台涉及的三大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旅游......>> 问题三: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对旅行社和导游都有哪些消极的影响 报考的条件,参见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 *** 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 *** 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旅 *** 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不能颁发导游证的条件:(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的。所以,考取导游资格证的条件就是:高中或以上文凭,体检合格,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取得资格证后,还需要与旅行社或导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方能取得导游证。有了证,挂靠导服中心或旅行社就可以带团了。 问题四:如何看待导游自由执业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导游管理体制的思路,其中最受业界关注的应该是放开导游自由执业作为一名有过16年 *** 导游从业经历的旅游专业教师,笔者对此有颇多感想 一旅游业发展形势需要导游自由执业 在计划经济时代,对导游实行封闭式管理,即导游完全依附于旅行社;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20世纪90年代,我国探讨建立了半封闭式管理模式,即专职导游依附于旅行社, *** 导游依靠导游管理公司采用社会化的方式管理;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我国旅游业进入了全面市场化的新阶段,导游管理方式随之也必须创新,笔者认为开放式管理比较适应当下的形势 第一,旅游供给侧改革需要导游自由执业旅游供给侧改革是当下我国旅游领域的大事,也是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旅游供给侧改革需要优化旅游产业的结构,提高旅游产品的品质 对导 *** 业而言,我国导游队伍已经具有一个比较庞大的规模,导游证持有人数达到80万人,然而实际从业人数不到30%,产生这一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当前我国导游带团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是其中较为主要的如果能够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加上以后还要推行的导游免年审制度,必然能够激发一部分导游证持有人从业的积极性,从而优化当前导游队伍结构 从导游服务品质来看,当前旅游投诉主要集中在旅行社领域,而对旅行社的投诉又主要集中在导游方面,这可能与导游的薪酬体系导游的整体素养等都有关系,但背后最根本的原因可能还是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如果导游能够自由执业,这类矛盾便可以迎刃而解,导游也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上去,从而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重塑导游的服务价值 第二,全域旅游的发展需要导游自由执业全域旅游是我国旅游全面进入大众化阶段的必然产物,当前我国旅游业正处在由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过渡的历史性阶段在景点旅游时代,旅游者基本以团队的形式完成旅游,对导游而言,只需要按照旅行社设计的线路,背诵一些导游词,学会一些旅途才艺,便可以完成导游工作,导游与旅行社捆绑或半捆绑的方式基本能够适应这一需求然而,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进入全民旅游和个人游自助游为主的全域旅游阶段,显然传统的导游执业方式很难满足现代大旅游发展的需要 在全域旅游阶段,旅游者更加注重个性化的旅游形式,对碎片化的旅游服务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如果导游能够自由执业,一方面可以使旅游者寻找单项导游服务的渠道更加便利,另一方面由于自由执业以后,导游更加专业化的服务(景点旅游时代,导游是被旅行社直接安排的,游客不参与直接选择,对导游专业化水平要求不高,全域旅游时代导游更加专业化)可以更好地满足日益多元化的旅游需求 二导游自由执业需要导游苦练内功 世界上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大多实行的是宽松的导游准入制度,国外导游自由执业制度的推行是有客观前提条件的,即能够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基本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且具有某种专业特长的人员,如大学教师律师 *** 离职官员等客观地说,当前我国导游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如果要推行导游自由执业制度,必须要苦练内功 第一,导游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自由执业的导游面对当前旅游业的新形势应该从两个方面来提升自身的素质:一方面是加强知识的融汇学**封闭或半封闭式管理阶段,导游的知识是比较封闭的,一般由旅行社准备好相关材料,导游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去背诵学**便可,于是当导游很简单成为人们的普遍认识;在开放式管理阶段,导 *** 业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旅游业融入整个社会体系当中,导游必须跳出旅游看旅游讲旅游,这就需要知识的融会贯通另一方面,要强化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 导游自由执业,意味着导游服务由以前的旅行......>> 问题五:导游自由执业对旅行社有何影响 你好。 没有什么影响。不参加旅行社。 旅行社少一些顾客而已。 对旅行社有好处,旅行社选择导游不会局限,旅行社可以择优聘用好导游。 问题六:导游自由执业了 还需要考证吗 所谓的自由职业是不与旅游捆绑了 而不是不需要证 当导游第一需要的就是导游证 原创手打 打字辛苦 如果满意请采纳 谢谢 问题七:导游职业自由化意味着什么 开展导游自由执业,就是要发挥市场配置导游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拓宽导游执业渠道,从供给侧改革入手,使供给体系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 问题八:2016年全国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的城市有哪些 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将再度扩容。根据部署,湖南、湖北、江西、江苏、甘肃、宁夏、吉林、河南、贵州等9省区今年将被纳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 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7日表示,在去年进行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中央今年将再选择9个省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整省试点工作。 问题九:导游为什么不能成为自由职业 导游成为自由职业会衍生出很多问题的吧,比如诈骗、不安全因素,游客还是喜欢通过正规途径找旅行社的导游 问题十:导游职业自由化了大家都知道吗 自由执业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暂时只有部分省市执行试点。
2023-09-13 23:11:361

旅行社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第二章 旅行社的设立第六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第七条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八条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第九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接受旅行社的统一管理,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十三条 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第十四条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二)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旅行社拒绝或者无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从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上划拨赔偿款。第十七条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
2023-09-13 23:11:491

中国旅行社如何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

一、中国旅行社业的市场化进程  中国的第一家旅行社成立于20世纪20年代,但是中国旅行社的产业化进程却是以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起点的。在世界旅游业繁荣与发展的大背景下,以中国的改革开放为契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与广化的直接促进下,中国旅行社业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了历史性的变迁进程。在这一进程中,突出的特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从宏观的角度看是从事业向产业的转化;从微观的角度看则是企业化的过程;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就是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法制化、规范化行业管理的转变。当然也还有其它一些特征,比如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还可以区分从寡头垄断到垄断竞争再到完全竞争,从面向单一市场到面向多元市场;在企业化的过程中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等一系列明显的变革过程,但是从大的方面来看则主要是市场化、企业化和法制化的变革过程。在这一进程中,需要对微观运行主体在市场获利机会的引导下不断扩大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争取经营范围,并在此过程中企业与企业市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特别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市场化博奕给予足够的关注。到目前为止,这一变革仍在进行之中。鉴于中国的国内旅游市场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出境旅游市场还在培育之中,宏观层面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完善,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旅行社业目前尚处于市场化、企业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初级阶段,随着旅游市场的发育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旅行社业正面临更深层次的改革、更大范围内的开放和更为复杂多变的创新任务。二、中国旅行社业现状分析  经过20余年的市场化进程,中国旅行社业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旅行社也通过市场化运作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营意识和管理经验。通过对中国旅行社业现状的总体分析和对若干企业的具体调研,课题组认为下面几个判断是适合中国旅行社业现状的。  1、 行业内的企业数量规模与中国旅游市场发展需要大体上相适应,在部分细分市场上如商务旅行代理领域还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现象。  2、 从市场结构上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三大社为代表的中国旅行社产业集中度不断下降。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的进入,这种产业态势的分散化仍然在进行中。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使得一些大型旅行社,特别是大都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位居“双百强”前列的一些大型旅行社,重新呈现出基于市场竞争基础上的规模化发展态势。  3、 从企业行为上看,中国旅行社业的专业化程度是逐年升高的:2000年为94.5%。绝大多数中国旅行社是主导产品经营型企业,并且正在日渐强化这种专业化经营的色彩,表现在现实中就是旅行社横向扩张的冲动。  4、 从表面上看,全国旅行社业处于微利运行状态,但是考虑到企业避税、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原因,中国旅行社业还是有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的。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一方面行业利润越来越低,另一方面进入主体越来越多的“市场悖论”。在今后的一个时间,中国旅行社业的利润增长空间将主要由“制度创新利润”构成。  5、 从实地调研看,中国旅行社业的竞争力结构呈比较明显的非均衡态势。这种不均衡表现为地区性的东中西部的差异,也表现为不同企业之间—比如国际社与国内社之间--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差异。  6、 从产品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网络构建等企业核心竞争力要素方面分析,中国的旅行社距离国际同类企业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7、 从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度和应用效果上看,我们的差距还是十分明显的:我国旅行社信息技术普及程度低,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旅行社采用信息技术;旅行社与饭店业、 交通运输业等相关部门和旅行社之间的联网系统尚不发达;旅行社与世界上影响巨大的计算机系统缺乏足够的联系,联网工作也只是刚刚起步。之所以有如此差距,有旅行社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是产业关系和宏观制度环境方面的原因,比如在线付款难以实现,网络价格不透明,预期收益与现实收益之间存在差距,等等。  8、分析中国旅行社产业现状不能不看到中国合资旅行社的运作及其影响。尽管合资社只占很小的部分,对市场结构的现实冲击也不是很大,但是它们对中国旅行社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营的影响将是深远的。这些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意识的强化;注重现代管理制度的引进与落实;明确的发展战略导向。三、中国旅行社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未来五到十年的时间里,中国旅行社业将面临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旅游市场持续增长、旅游市场细分、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企业变革和行业重组等一系列全新的变化。  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从入世谈判中有关旅行社的具体承诺可以看出,入世以后,旅行社市场的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一步到位,而是渐进式的,是有条件的逐步到位。但是也不排除出于更高层面的战略考虑,我国主动把开放时间提前和把开放范围扩大。  从客观角度来看,入世对中国的旅行社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利于国际客源量的增加,但国外旅行社将参与瓜分市场;利于引进新的旅行社运行机制和企业制度的改革,但也会使部分中资旅行社面临生存危机;加速中资旅行社人才的外流,但有利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加速企业制度改革和分工体系的调整。除直接影响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入世”对中国旅行社业的间接和长期影响。间接影响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对中国旅行社产业关系的影响;二是国际商业规则和行业惯例的影响。长期影响主要是对人的观念的影响,其次是对企业的行业方式的影响。  2、宏观经济走向与市场经济体制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就近期的情况来看,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将会给中国旅行社业的制度环境带来一些可以预期的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与完善给旅行社业的网络化建设和集团化发展提供了全新的制度运行空间;中小企业扶持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有利旅行代理商的分工和旅行社的专业化经营;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必然会对中国旅行社的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行为带来较为深远的影响。  3、旅游市场发展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对旅游市场的回顾与展望是分析中国旅行社业发展战略和管理策略的市场基础。随着中国旅游市场的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旅行社的市场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方向和路径也需要相应的调整。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旅行社行业在继续稳定入境旅游业务的同时,在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方面尚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表现在市场行为上就是国内商务、散客、度假、专项与特种旅游产品的创新,以及中国旅行社企业努力扩大中国公民出境旅行与旅游服务的同时尝试更高层次的跨国经营。  4、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由于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消费者有能力以低成本获得大量的产品信息,从而改变了产品与服务的传统分销渠道。我国的旅行社在性质上类同于欧美的旅游批发经营商,未来受到信息技术的冲击远不会像欧美旅行代理商所受的冲击那样严重,如果说有影响的话,可能来自相关产业应用信息技术对旅行社的经营模式的影响要比消费者的消费模式的变化影响更大。  5、产业关系的变化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影响  从总体上,与旅行社业相关的各个产业已经处于或正在向市场化、企业化方向迈进。就是那些自然垄断或长期依靠行政力量维持垄断的行业也是如此。四、面向21世纪的中国旅行社业发展战略与经营策略  1、产业政策  (1)按国民待遇原则,平等对待所有的市场主体  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明确非国有资本可以进入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在内的经营范围,旅游主管部门不要设置所有制方面的限制门槛。为此,需要出台相应的产业政策,鼓励民营经济通过新设、参股、控股、购并等途径进入旅行社业。  (2)建立更加开放的旅游市场体系  在这方面的政策取向应该是鼓励和扶持旅行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促进人力资源生产要素的全国性流动,并在旅行社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等方面给予更为宽松的产业环境,同时给予相应的制度援助。为促进分工体系的调整,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需要努力推进地方旅游市场对外地开放。  (3)开展对港澳游和台湾游的专项政策调研工作  两岸四地同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现实,需要我们进行专题的调查研究,为制订相应的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准备。  (4)做好外商控股、独资旅行社的试点与监管法规的起草工作  现在入世的承诺表已经出来了,2003年年底允许外商控股,2005年年底允许外商独资注册旅行社。在此过程中,我们不能消极等待,要考虑开放时间表提前的可能性主动做好相应的试点工作,并为相关监管法规的出台与完善预留时间。(5)调整出境旅游产业政策,从抑制型向促进型转变  为适应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快速发展的局面,培育中国旅行社业跨国经营的能力,有必要调整出境旅游产业政策,从“适度发展”转向“稳步增长”。与此同时,在有序开放中国公民出境目的地的同时,要求对方开放市场,允许我国旅行社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2、分工体系(1)修订《旅行社管理条例》,构建市场化导向的产业分工体系。按旅游经营商/旅游批发商、 旅游与旅行代理商的垂直分工分类体系,而不是按国际、国内这种水平分工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对旅行社进行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旅行社设定不同的进入与退出管理机制,比如批发商/经营商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以及违规处理办法就要比代理商要求高一些。而对于旅游与旅行代理商,以及旅游经营商自设的分支代理机构降低进入的政策壁垒。另外要求进入市场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内外资,必须加入某一相应的行业协会。(2)引导和扶持大型旅行社集团的构建与发展。主要通过各种行政的、市场的手段让境内外不同所有制的其它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和投资主体进入到行业中来,或者购并大中型旅行社,或者通过大中型旅行社之间的市场行为,构建行业领导者。也要鼓励大型旅行社进行关联型多元化发展,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进入交通、景区景点、饭店等企业。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引导和扶持大型旅行社集团还包括综合利用各类政策促进中国旅行社业的国际化经营。(3)调整行业管理范畴,促进旅游与旅行代理商的形成与发育。旅行社协会在会员范围方面要从国际惯例出发,把航空、火车、游船、饭店等代理机构纳入到旅行服务商的范畴中。(4)以分工体系调整为突破口,培育大型旅游批发商和小型旅游代理商。(5)加快合资旅行社建设步伐,扩大产业规模。  3、企业制度(1)国有旅行社的所有制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于国有旅行社来说,可以通过股份制或其它相关途径完成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此,各地旅行社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中外合资、多类型法人相互持股、员工持股、经理层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改制途径。  (2)旅行社产业内外部资金的相互流动。旅行社产业内外部资金要相互流动,当前主要是让更多的产业外资金进来,争取用5到8年的时间组建3-5家全国性的综合旅游批发商集团,10家左右区域性的专业化为特色的旅行社集团。  (3)深化产权改革,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旅行社应致力于建立健全决策民主、运作科学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在内部组织架构上,变以导游外联人员为中心向职业经理人员为中心。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的建设,构建正规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和发展基础。  4、行业管理(1)政府主管部门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导向。政府要减少行政性审批环节,要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加大信息化平台、信息采集与公布、行业统一惯例等公共产品的供给。(2)加强行业协会在市场规范与管理方面的作用。政府要积极培育旅行社行业组织的建设,要突现旅行社行业组织的独立地位,使其真正代表旅行社行业的整体利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有效的原则和旅游市场的成熟度逐步转移一些管理、服务职能给旅行社行业组织。在现阶段,主要是健全行业组织,每家旅行社至少加入一个行业组织,使每一个旅行社都能在组织中活动。随着旅行社业的发展,逐步按照旅行社的需求组织更有特点和特殊性质的行业组织(如批发商组织、零售商组织等)。在政府给予若干扶持政策,解决行业组织经费来源和全国网络形成与运作的基础上,协会也要加强行业组织的自身建设。(3)加强旅行社管理高层次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在今后的一个发展阶段,旅行社业尤其需要懂得计算机、外语、旅行社业务和专业知识的复合型的金融、投资、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开发与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我们建议:联合中国官、产、学、研各方力量,组建“中国旅游发展研究院”,作为旅游业的产业发展研究、企业管理研究、人力资源开发的运作平台。(4)关于政府行为和产业规制方面的几点具体建议:加大对旅行社经理人员的违规监管力度;加强培训工作和市场监管,营造环境,服务企业;逐步解决国家、省级、副省级、地区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纵向分权问题;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实施动态管理  5、经营策略(1) 树立全球化视角的战略观念。我们的旅行社要有意识、有能力站在全球旅游市场发展和旅行社竞争的高度来思考自己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战略。(2)树立品牌竞争的意识。相对于价格竞争而言,品牌竞争是旅行社在更高层面进行的竞争,也是中国旅行社业走出价格竞争低谷的有效途径。(3)高度重视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市场。中国公民的国内旅游是中国旅游业的基础,也是中国旅行社与外资旅行社竞争的优势之所在。(4)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与使用,特别是高素质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建设。这里面有三个层面的问题,企业家和战略投资者层面、职业经理人的层面、企业经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5)适应旅游者消费需求变迁,采取灵活多样的产品组合策略。针对旅游者消费模式的发展变化,中国旅行社的企业定位、产品组合和技术创新都需要做相应的调整。首先应该明确定位为“旅游服务提供企业”。其次,我国旅行社的主营业务应该进行一系列的战略转移。第三,考虑到旅游市场结构的变化,我国的旅行社应该改变目前的经营模式。(6)应用、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第一个阶段,信息技术主要应用于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规模较大企业的内部管理。第二个阶段,信息技术主要应用于旅行社外部网的建设。第三个阶段,信息技术的应用主要表现为旅行社应用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整合营销系统,加强市场信息搜集、促销、分销与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等。  6、加强对国外旅行社发展战略与运作策略的研究  入世以后,中国旅行社业必将面临着更为直接的国际竞争,只有做到“知己知彼”,了解那些在旅游市是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运作策略,我们才能够实现“积极参与、趋利避害”的目标,才能够增强民族旅行社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领域的研究仅仅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旅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与大型旅行社企业集团要相互沟通并承担起更多的研究和信息传递任务。
2023-09-13 23:12:011

开旅行社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第十一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扩展资料: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行社
2023-09-13 23:12:261

旅游管理专业学什么

旅游管理专业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旅游学概论、旅游管理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管理、旅游地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经济学、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英语等。旅游管理已与工商管理并列,是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该专业培养适应新形势旅游企事业单位需要的一线服务与管理类专门人才,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发展基础,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旅游学概论、旅游管理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管理、旅游地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经济学、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英语、旅游会计学、酒店管理学、酒店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学概论、旅游文化学、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景点规划与管理、旅游安全学、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生态旅游、旅游客源、地区概况、旅游财务管理、旅游项目管理、旅游信息系统、微观经济学等。
2023-09-13 23:12:501

旅游有哪些专业

现在学习旅游专业,前景好,疫情过后,旅游业将迎来爆发式旅游。
2023-09-13 23:14:013

旅游社都有什么部门?

一、 行政后勤部对后勤事物的管理;二、财务部财务报表工作公司经营分析、工作资金统筹安排;三、 信息管理部先进信息化理念、方法和技术的介绍和引进方面;四、 文化和培训部专业技能培训对公司“企业文化”的宣传;五、 企划(客户关系)部对总裁室日常工作的运作维护、重大战略及经营业绩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公司质量投诉监控和危机预防系统的建设、对公司内部管理思想的宣贯和推进。1、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2、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其中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旅行社的营运项目通常包括了各种交通运输票券(例如机票、巴士票与船票),套装行程,旅行保险,旅行书籍等的销售,与国际旅行所需的证照(例如护照、签证)的咨询代办。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则全球都有分店。从旅行社衍生的职业有:领队、导游、票务员、签证专员、计调员(旅游操作)等。经营旅行社是必须要持有当局发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须是某指定旅行社商会的会员才能经营旅行团,进行带团旅行。3、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满半年,从市场情况来看,对旅行社经营的规范作用显著,游客投诉量明显下降。《旅游法》实施初期淘汰了部分经营不规范的旅行社,目前度过适应期的旅行社正逐渐改变经营方式,尝试推出更多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原来只依靠低价进行揽客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想在市场中继续生存,旅行社必须改变盈利模式,推出更能迎合游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2023-09-13 23:14:171

我想开个旅行社,需要什么手续跟什么程序??、

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2、县级旅游局的初审意见、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5、旅行社章程。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7、经营场所证明。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审核后,由设区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审批。省旅游局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申请开办国际旅行社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2、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5、旅行社章程。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7、经营场所证明。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经设区市旅游局初审后报省旅游局审核,省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四、承诺时限:省旅游局原则上随时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家旅游局审批。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023-09-13 23:14:296

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具备怎样的能力 这样能使旅行社发展更好

1、了解行业概况。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名言来自《孙子兵法》第三章谋攻篇,原意是用来比喻古代交战双方,无论哪一方,首先必须了解自己和对方,并善于谋略,才能战胜对方。用我们的现在行话解读,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经营好自己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取得生存与发展,务必了解本企业概况和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同行业概况。 2、获取全行业概况及动态的主要渠道。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取全行业概况及行业动态的主要渠道:一是互联网--可通过浏览中国旅游网、各地旅游网和各旅行社企业自建网站获取。二是报刊杂志--可通过阅读中国旅游报、各地报刊旅游版获取。三是广播电视--可通过收看、收听国家和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获取。四是学术报告--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命题学术报告获取。 3、改变老旧体系。旅行社必须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制约行业发展的扁平式的分工管理体系,建立与旅行社批零体系相适应的垂直分工管理体系。按照一般规则,在旅行社组织管理结构上,实行母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实行专业化垂直管理。
2023-09-13 23:15:111

旅行社经营战略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 差异性战略管理差异性管理战略指旅行社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战略,这种战略的核心是旅游者能感受并接受这种差异。差异性战略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进而在不减少销量的前提下制定高于竞争对手的价格来获得竞争优势。差异性是针对旅游者而言的,因此旅行社如果想成功实施差异性战略,就必须研究旅游者的需求和消费行为,以了解他们认为重要的是什么,他们认为有价值的是什么,尽量满足相应兴奋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及购买习惯。旅游者差异性的喜好程度越高,那么他们同旅行社的联系就越紧,旅行社所获得的优势也就强。成功的差异性可以使旅行社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收取较高的价格,提高销售量和获得旅游者对其品牌的忠诚。无论何时,如果旅行社销售产品或服务所获得的额外价格超过了为获得差异性而话费的成本,那么差异性就可以提高旅行社的盈利能力。旅游者对旅行社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赋予了加值期望,但还去购买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如一家旅行社的差异性方式容易被对手所模仿活复制,那么其差异性战略就不会成功了。 (二) 紧缩型战略管理紧缩型战略是指企业从目前的战略经营领域和基础水平收缩和撤退,且偏离战略起点较大的一种经营战略。紧缩型战略是一种消极的发展战略,一般来说,企业实行紧缩型战略只是短期性的,其主要目的是避开环境的威胁并迅速地实行自身资源的最优配置,向其他行业转移,可以说紧缩型战略是一种以退为进的公司战略。(选自《旅游企业战略管理》马桂顺著)旅行社作为一种旅游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吸取采用这种经营战略。例如针对当前严峻的旅游市场环境,部分旅行社就可以采取该战略中的放弃战略。旅行社可以将自己的一个或几个部门转让出卖活停止经营。放弃战略目的是要找到肯出高于固定资产实价的买主,所以管理人员应该说服买主,认识到购买后所获得的技术或资源能使对方利润增加,从而从真正意义上使旅行社的利益的得到维持。(三) 联盟战略管理战略联盟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网络式的联合体。一般来说,这些企业为了获得一个或更多的战略目标,没有组成相互独立存在的组织,而是采取了两个或更多的组织相互合作的方式。战略联盟是现代企业组织制度的一种创新。旅行社作为一种休闲时尚型的旅游企业,完全可以复制这种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多方合作开拓旅游市场,赢得更大的旅游客源,实现更高的利益,与此同时也丰富整个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023-09-13 23:15:261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案例分析

fa a
2023-09-13 23:15:403

旅行社职能管理可以具体分为哪些部门管理?

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一般下设 10 个职能部门1、办公室:统筹、管理、行政2、财务部:会计、出纳、审计、预算核算3、电子商务部:网络建设、网站编辑、网络宣传策划、网上交易4、客服部:客户信息管理、投诉咨询受理、售前售后支持5、出境部:出境手续办理、接洽酒店选择、长期客户谈判6、国内部:国内各类手续办理、接洽酒店选择、长期客户谈判7、策划部:旅游路线策划、产品推广策划8、导游部:导游人员招聘、培训与管理9、票务部:各类交通票、门票10、地接部:地面接待11、门市部:分销12、票务部:订票、价格交涉
2023-09-13 23:15:511

旅行社管理和酒店管理有啥区别???

旅行社管理管理侧重的是旅行社,主要是旅行社经营,线路策划,线路销售,旅游团队管理等,而酒店管理当然侧重酒店的管理了,包括前台,餐厅,客房等管理,酒店营销策划等。
2023-09-13 23:16:001

如何管理一个旅行社?

以人为本,建章立制,按绩效分配。
2023-09-13 23:1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