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职工交通补贴应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2023-10-09 07:17:25
TAG: 职工
共1条回复
meira

如果是出差的,作为“管理费用-差旅费”,

如果是给职工的交通补贴,作为职工工资核算,

如果是职工的报销的(非出差),作为“管理费用-交通费”核算。

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货币化改革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交通补贴无论是否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都需要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的交通费补贴算福利费还是入工资计算缴纳个税。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相关推荐

货币化改革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什么叫货币化改革 说白了,就是发钱不发物,比如将福利费直接纳入工资核算发放,以前讲过节物资,以后估计全是折合成钱放工资里面一起发,可能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工资水平增加(虚增)以后计提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问题二:实行货币化改革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发钱,不再发物. 问题三:通讯费报销货币化改革是什么意思? 通讯费报销货币化改革是指企业按一定限额以发钱的形式给你,而且该金额是固定的,与实际使用了多少通讯费没有关系。 通讯费报销指使用了多少通讯费,公司就给报销多少。 注:报销指把领用款项或收支账目开列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货币化改革,就是将以前很多的事业机关的福利比如说公车这种改成货币补贴,就是自己开私车上班,公司补给你一定的邮费,这样可以节省汽车的维护费用和购置费用,提高效率。这一类型的改革还保护房子的补贴,职务消费等等。 问题四:实行货币化改革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发钱,不再发物. 问题五:明代赋税制度的货币化改革什么意思? 张居正改革 发生时间: 明神宗万历年间 所属年代: 明代 事件介绍张居正改革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明朝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社会矛盾激化,农民起义接二连三地发生。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 他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 *** ,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问题六:给员工发放个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补贴应该计入哪个科目核算?货币化改革什么意思 ? 50分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问题七:什么叫货币化改革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问题八:什么是职工福利费货币化改革? 国家机关、国营、集体企业,将原本的一到夏季时就发放一些防暑降温物品,如:茶叶、饮料、白糖等。还定期分批组织职工去旅游疗养。现在都把原来用实物解决的事情转换成发放现金来解决了。这就叫职工福利货币化。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互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货币化改革,就是将以前很多的事业机关的福利比如说公车这种改成货币补贴,就是自己开私车上班,公司补给你一定的邮费,这样可以节省汽车的维护费用和购置费用,提高效率。这一类型的改革还保护房子的补贴,职务消费等等 问题九:什么叫货币化改革 说白了,就是发钱不发物,比如将福利费直接纳入工资核算发放,以前讲过节物资,以后估计全是折合成钱放工资里面一起发,可能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工资水平增加(虚增)以后计提个人所得税,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问题十:实行货币化改革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发钱,不再发物.
2023-09-13 23:41:321

什么叫货币化改革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2023-09-13 23:41:465

劳动法交通补贴规定

法律主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法律客观: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等;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则相关支出仍作为职工福利费来管理。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023-09-13 23:42:131

什么叫货币化改革

有关货币化的定义比较多,大致有几种:(1)是指作为交换手段的货币作用大大加强,货币的作用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和环节,随着转轨进程的基本完成,货币对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是指一国国民经济中全部商品和劳务的交换,以及包括投入和分配在内的整个生产过程通过货币来进行的比重和这个比重变化的趋势。(3)是指货币经济向非货币经济领域的扩展,即一国生产、流通和消费中通过货币来进行交易部分所占比重不断提高的趋势。(4)自货币产生以来,经济体系便从纯粹的实体经济运行,逐步演变为实体经济和货币经济的交融运行,这个过程被经济学家们称为"经济货币化"。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加深,信用的发展以及各种金融工具的出现,整个经济的金融性日益突出,这就是所谓的"经济金融化"。而我国的货币化改革是指:将以前很多的事业机关的福利比如说公车这种改成货币补贴,就是自己开私车上班,公司补给你一定的油费,这样可以节省汽车的维护费用和购置费用,提高效率。这一类型的改革还包括房子的补贴,职务消费等等
2023-09-13 23:42:231

省保留的改革补贴和市保留的改革补贴的区别

省保留改革补贴是由国家直接发生的
2023-09-13 23:42:324

交通补贴算在赔偿金里面吗

法律主观:属于。《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法律客观:《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023-09-13 23:42:401

河北省公务员改革性补贴指的是什么

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交通补贴。根据华律网网站的信息显示。1、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2、交通补贴。班车补贴、公务用车补贴等。
2023-09-13 23:43:001

工改保留补贴是什么意思?

指将单位原来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实物补贴,改为向个人直接发放货币补贴。其组成部分如下: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交通补贴,如班车补贴、公务用车补贴等。国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统一津贴补贴标准,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扩展资料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革性补贴
2023-09-13 23:43:081

福利费占工资比例

福利费占工资比例为14%。福利费发生时直接记入费用类。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扩展资料:福利费的构成: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2023-09-13 23:43:241

公积金怎么算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算

说到公积金,应该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吧,因为公积金已经是公司的一个基本福利的了,但是有很多人对于公积金的一些知识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公积金是如何计算的,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公积金怎么算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算?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公积金怎么算的公积金怎么算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的内容,计缴住房公积金方法如下: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1、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2、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并必须按规定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假设:某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25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各为8%,则该职工的月缴存额为:2500元8%(单位缴存部分)+2500元8%(个人缴存部分)=400元。为方便操作,单位可以对每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三、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4.运动员体育津贴。(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四)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1.津贴。包括: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补助性津贴及其他津贴。2.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五)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奖、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原因按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算,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关于这些问题这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了,至于公积金怎么算,大家应该也清楚了吧,因为公积金会直接影响到日后的买房,所以大家一定要对于公积金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够更好的去使用公积金哦,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计算也给大家介绍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相关的知识,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2023-09-13 23:43:421

2022年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等;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则相关支出仍作为职工福利费来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023-09-13 23:43:511

明代赋税制度的货币化改革什么意思?

一句话,就是用直接的实物地租转为货币地租,说白了,之前交粮食布匹,现在交银两
2023-09-13 23:44:022

私车公用出差按公里数补贴,要交个税吗?

私车公用出差按公里数补贴,需要交个税。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具有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13 23:44:121

公务员浙江有政府补贴吗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浙江省的公务员一般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具体的政府补贴内容和标准可能会因个人的工作单位、职位级别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公务员的政府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活补贴:用于补贴公务员的生活费用,以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住房补贴:用于帮助公务员解决住房问题,可能包括住房津贴或提供公务员宿舍。岗位津贴:根据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特殊工作环境,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请注意,具体的政府补贴标准和内容可能会根据浙江省当地的规定和政策进行调整和变化。建议您在申请公务员时详细了解浙江省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公告和政策文件,并咨询相关部门或招录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2023-09-13 23:44:422

补助是补贴吗,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叫法不同,实际一样,都是给你钱。
2023-09-13 23:44:533

住房公积金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如下: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1)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存部分;(2)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住房货币化分配转换的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1、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3、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其中缴存基数=上年总收入/12。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的住房储蓄金,住房公积金的是按月缴纳的;由于个人无法缴纳公积金因此只能由单位代替缴纳。公积金用户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进行使用,比如买房、租房、装修、自建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能够给有住房需求的职工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很多不仅仅局限于住房方面的需求,比如当公积金用户生病住院、生活最低保障、失去劳动能力、到达退休年龄时也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将公积金作为生活开支或支付医药费等。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09-13 23:45:171

交通补助什么意思

交通补助的意思是企业为帮助一部分上、下班路远的职工,减轻交通费支出,而建立的费用补贴制度。部分企业可报销交通补助,报销时,应作为福利费,通过“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核算。
2023-09-13 23:45:292

公司为员工租用宿舍发生的租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公司为员工租用宿舍发生的租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公司为员工租用宿舍发生的租金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根据住房是否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区分是记入工资还是职工福利费,与发现金还是发票列支无关。 公司为职工出的喜、丧事礼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可以记入企业职工福利开支,也可以记入其他开支 公司租办公场地所发生的租金和押金进什么科目 谢谢 押金: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租金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每月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公司租用厂房的保证金,员工宿舍租用押金记录会计分录应编制到什么科目?请帮帮忙,谢谢。 借:其它应收款 贷:现金 员工伙食费、员工宿舍的房租费、电话费应计入哪个科目?我公司主要是做工程检测的, 承租人和出租人发生的数额不大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管理费用 您好,公司发生的测试费计入什么科目呢 产品检测费用,销售产品时发生的检测费在销售费用列支,生产过程中的检测费在制造费用列支,其他日常检测的费用在管理费用列支。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是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时,按规定向被检单位收取的费用。所收费用主要是检验成本以及用于弥补专项拨付购置检测手段(仪器装置、利用仪器装置进行检测所需的工作用房)所需资金不足和弥补国家拨付的事业费不足。检验成本是指质检机构在对受检产品进行技术检测的过程中动用仪器装置,占用场地,消耗材料和能源等所消耗的费用。 检验成本的基本专案有(1)材料费,即在检验中一次性耗用的材料费用和低值易耗品分摊的费用;(2)水电费,即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3)固定资产折旧费,(4)管理费,包括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和奖金费用。 公司成立前以及成立后未发生收入员工工资应计入什么科目 成立前记开办费。成立后销售人员记营业费用、财务及办公室管理人员记管理费用。 求问职工宿舍购买寝具等应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收回的话就当作低值易耗品来核算!职工宿舍的租金和水电费如果是管理人员的话就记在管理费用里面,不是的话就记在应付职工薪酬里面也当作公司对职工的一种福利费用来核算!职工宿舍的租金和水电费如果是管理人员和职工一起的话,就把两者分开来分别核算! 科室牌 门条 电脑刻字 等发生的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这些东西通常都是与平时的办公有关系的,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计入管理费用或都销售费的办公费里。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2023-09-13 23:45:401

餐费支付、补助要放入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吗?

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电话费补贴,应属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按工资薪金支出规定税前扣除。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每月给工人的餐费补助金额目前无限制性文件,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自定。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因此,贵公司随工资下发的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费应计入工资总额。3、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电话费补贴,应属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按工资薪金支出规定税前扣除。
2023-09-13 23:45:501

交通费补贴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交通补贴是属于工资的。各个企业职工交通补贴标准由各个用人单位确定,企业的交通补贴,企业有完全自主权,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公职人员的交通费补贴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公职级别,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3-09-13 23:46:101

误餐补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规定的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通过以上文件规定,可见企业给职工发放误餐补助,实际是支付给职工一定金额的货币补贴,是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并不是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不符合职工福利费中的相关规定,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都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企业要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企业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误餐补助确认为负债,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是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误餐补助,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二是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误餐补助,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三是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误餐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情况处理,如是生产部门人员的误餐补助,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误餐补助,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误餐补助,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误餐补助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023-09-13 23:46:251

奖金、津贴、补贴有什么区别?

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津贴和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补贴是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2023-09-13 23:46:581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电话费补贴是否违反规定?

有一定的区别,生活补贴通常是指单位发放的补助性费用,而生活补助则多指民政等福利部门派发给困难群众的生活经费。具体情况如下:1.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3.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一)行政机关公务员。(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十一)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十二)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5.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6.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7.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8.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9.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0.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11.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2.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3.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14.经费来源由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所列行为的,参照本规定第四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违纪情节,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15.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16.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2023-09-13 23:47:161

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主观: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等;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则相关支出仍作为职工福利费来管理。法律客观:《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2023-09-13 23:47:401

车补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交通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具有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而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二)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三)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四)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五)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六)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津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八)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九)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十)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十一)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十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十三)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十四)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十五)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十六)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十七)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2023-09-13 23:47:491

通讯费报销货币化改革是什么意思?

通讯费报销就是指花了多少通讯费,公司就给报多少。货币化改革后,通讯费不在报销,而是企业以一定限额以发钱的形式发给你,这个钱是固定的金额,与实际用了多少通讯费无关。而且货币化改革厚,发的通讯费要并入工资计算个税
2023-09-13 23:47:583

交通补助一般是多少

一、交通补助一般是多少1、交通补贴有以下标准:(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至于私人的公司,这个标准就应该由公司来制定。2、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二、申请交通补贴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交通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企业工资发放花名册证明或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能体现在补贴当年继续有效的劳动合同。
2023-09-13 23:48:091

社保补贴是直接给钱吗

法律分析:国企央企发过节费在职人员,主要是元旦,五一,十一,春节。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效益好中秋和端午节也发点,五一和元旦发少一点,主要是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比其他节多一点。退休人员每年春节给钱打到工资卡里。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023-09-13 23:48:171

交通补助一般多少钱一天

法律分析:交通补贴有以下标准1、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2、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至于私人的公司,这个标准就应该由公司来制定。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023-09-13 23:48:291

交通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请看:  住房补贴: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餐贴: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曾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其中,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单位或者返回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照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以上都是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2023-09-13 23:48:522

食堂正式员工工资是属于福利支出还是工资性支出

从企业费用处理角度来说,食堂正式员工工资是属于福利支出;从员工获得报酬来说,同时也属于工资性支出。理由如下:《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一、企业职工 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 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所以,职工食堂员工的工资薪金属于职工福利费。工资性支出包括: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奖励费以及列入工资手册的其他支出。
2023-09-13 23:49:252

职工报销子女托幼费计入什么科目?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库存现金
2023-09-13 23:49:444

新会计准则下付给员工的误餐补贴怎么做账,谁详细说下,有分录,有二级科目

北京.建材.住宿费.餐饮.礼品等报销
2023-09-13 23:49:553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开征的必然性!

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开征的必然性!一、 房产税的历史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名称各异,一般来说“不动产税”、“物业税”等均可做同一理解,即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收的,要求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缴纳的一定税款。国际上一般将其作为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有部分新兴国家将其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手段。事实上,作为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我国长期以来只对商业营业用房征收,而住宅领域则长期空缺直至2011年沪渝两市试点。历史演变过程中早已留下政策空间。我国1950年开征了房地产税,但在实施中受到各方面形势以及相关法律变迁的影响,经历了一段特殊的发展历程:1949-1955年建国之初,财政面临巨大困难。为应对财政经济面临的巨大困难,首要任务是加强税收工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在这一背景下,1950年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14种税,其中包括“房产税”、“地产税”。同年6月,二税合并为“房地产税”。1951年《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执行,以房产市场价值为税基。1956-1973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受前苏联“非税论”思想的影响,只承认税收的财政作用,不承认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功能。1973年我国实施工商税制改革,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缩小到房产管理部门、有房产的个人和海外侨胞。城市房地产税对经济调节功能大大削弱。1979-2009: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于1982年宪法规定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这使得原来对城市地产征税不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在1984年房地产税分离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正式确立了房产税的征收办法,税基为房产原值。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该规定将市值占比约为80%的主流物业类别排除在应税范围之外,为后来的房产税改革和扩容留下了巨大的政策空间。2009年1月1日废止1951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涉外纳税人与国内纳税人一样,房产税征收依据都是房产原值,没有再按房产市场价值进行征收的房产税了。二、 房产税现状国内繁杂的房地产业税收体系。房产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设计的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土地使用、土地建设、企业所得、房产或土地转让交易、房屋出租和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均被房产税制涵盖,具有税种多、税目复杂、税基不合理、重复征税、轻保有重开发和流通等特点和问题,上述情况阻碍和制约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重开发和流通助推房价上涨过快,而轻保有则造成市场囤地和投机盛行,加剧供需紧张矛盾。实际上,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是很少的,征税办法还是20世界80年代初制定的,其中房产税仅针对经营性物业征收(自主用房不在范围之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则税率过低(按面积征收0.6-30元/m2),既然无法对地方财政构成支撑,又无法有效抑制市场投机行为,成为过时的、不能反映房地产发展变化的僵化税制。国内房产税改革试点效果不彰并不影响其推行。早在2010年,上海、重庆就在酝酿开征新房产承销税,经过周密而详尽的计划,终于2011年1月27晚,两市分别颁布《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开始房产税征收试点。仔细对比两市的试点办法,在征收对象、税率等方面差别较大,而在计税依据和税收用途上却非常相似。总体来看,征收对象上,重庆房产税主要针对高档房(即独栋和2倍均价以上高档住宅),即有存量又有增量,而上海仅仅针对新购房屋(考虑存量在内超出人均60平米的面积);税率上,上海为0.4%或0.6%,重庆为0.5%-1.2%,两地税率虽不一致但都太高;同时,两市在计税依据上同时选择了房屋成交价格,税收用途上也均用于保障房建设。上海市因房产税征收对象范围过窄且税率较低,实际上不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非常有限,而且也远远未达到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从数据上看,房产税实施后上海大面积住房并未出现交易下滑的局面,140和180平米以住房面积成交面积仍维持在总体成交面积的20%和11%左右,重庆情况类似,高端房产(别墅)在新建住房销售量中的比重并未显著下行,依旧维持在2.5%左右;同时,对方房价影响也不显著,上市房价仍然维持同比上升的情况,仅在上涨速度上出现一些变化,如重庆试点中主要对象别墅高档公寓价格2011年同比上升20%,与2010年增速一致,几乎无影响,而上海的影响则相对显著一些,2011年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2.15%(2010年8%),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上涨2.13%(2010年8%),别墅高档公寓价格上涨5.79%(2010年12%),均低于试点前一年的上涨速度。另外,因为两市试点中税基范围窄、税率低,房产税收入对地方财政影响非常微弱,例如上海2012年房产税只有92.5亿元,仅为其财政收入的2.4%,重庆的房产税为27.4亿元,仅为其财政收入的1.6%.两市的房产税试点似乎没有什么效果,无论是对房价影响还是对财政税收影响,但实际上是税基、和税率导致的,未来真要开征,只要调整这两项指标,必然效果显著。所以说,试点并不影响其推行。三、 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真实意图:改善地方财政状况,为地方政府开辟稳定财源。目前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增收的主要途径,土地出让占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60%以上,个别县市达到90%左右。然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地方政府“卖地”收入是不可持续的,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普遍以来的局面必须改变。在发达国家,房产税是地方税收的支柱,房产税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约为5%,占一国全部税收的比重多在10%以上。但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主要集中在开发和交易环节,持有环节的税种只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房产税就被赋予了地方财政收入新来源的使命,成为地方财政长期、可持续的收入来源。改革可能口号:提高持有成本盘活存量,对高涨房价进行抑制。从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至今,我国住房销售价格一直保持上涨态势,一些专家学者认为,房价高企的原因之一是我国持有环节的税种只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导致房地产持有环节的赋税水平偏轻,造成部分热点城市新建住房空置率偏高。如果增加持有环节赋税,促使投资者谨慎考虑持有成本与未来收益是否匹配,可能会起到抑制需求、限制房价的作用。当然,按照笔者前一篇文章的分析,这种依靠房产税降房价的可能性是比较低的,所以,以降房价来推进房产税,更多的是凝聚社会共识、减小推进阻力的口号。改革的技术性工作:优化房产税费种类繁多、征收多门不合理现状。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等。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之间均存在着重复课税。同时,部分税种的瞌睡范围、税率及相互配合等也存在一定问题。我国在2003年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到2009年又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由此可以看出,梳理和简化目前过于繁杂的房地产税费制度也是房产税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当然,这只是简化税制的技术性工作,对地产市场影响甚微。在学会计有方法(cykuaijicom)公众号后台回复“必备资料”可领取175个财务实用表格+总结报告模板+工作流程+培训资料,免费下载!在学会计有方法(cykuaijicom)公众号后台回复“财会合集”可领取财务图表模板+财务表格大全+建账流程,免费下载!学会计有方法——每日提供最新鲜的会计资讯,最实用的财会干货,考证学习、升职加薪首选神器!快来关注拿资料~
2023-09-13 23:50:091

什么是货币化

货币化是相对于实物化来说的 举个例子 1998年7月3日以前在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前 中国的房子分到职工手中 靠的是职工福利分房 职工不要掏钱来购买 而至此以后我们的房子必须是通过以货币的形式买卖交易的 这时我们就说房子货币化了 货币化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商品化、市场化
2023-09-13 23:50:191

公积金哪年开始实施的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 ,分四个阶段:(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1991~1994年)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4~1999年)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展(1999~2002年) (四)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完善(2002~2005年)。
2023-09-13 23:50:272

交通补贴,餐补,通讯补贴的官方解释是什么?

1、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补贴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2、《通知》对职工福利费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明确规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023-09-13 23:50:542

罗斯福新政中放弃的“金本位制”,与1971年美国经济滞涨,尼克松宣布放弃的“金本位制”有何区别?

目的不同:罗斯福新政:破除黄金对货币的限制,增发大量的货币,刺激经济,实行货币宽松政策。这样政府或者说美联储就可以有更多的钱借贷给需要的企业和个人,帮助经济复苏。尼克松:1971年8月,尼克松政府放弃美元“金本位制”,实行黄金与美元比价的自由浮动。 这标志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础已全部丧失,美国可以实现将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功能,美元可以无限制发行,,只要美国政府愿意,而世界其它各国就不得不为美元的贬值买单,美国就可以享受美元带来的福利,什么时候美国政府没钱了,就印点美钞,全世界都要替美国承担债务
2023-09-13 23:51:053

行政基础工资四项

按照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实行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收入由以下四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即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和相当于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三是改革性补贴,即通过转化单位原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资金,向公务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供热采暖补贴、物业管理补贴、公务用车补贴。因各地改革进展不一,其具体项目和标准也不相同。 实施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由以下四部分构成。一是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国家统一规定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二是国家统一规定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三是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事业单位原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由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在核定总量内自主分配;四是改革性补贴,各地补贴项目和标准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比照机关发放,有的地方与机关发放项目标准不同。
2023-09-13 23:51:281

财政稳定与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金融市场化改革措施

第5卷第5期 2003年10月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Journal of Shanghai U niversity of F inance and Economics Vol. 5N o. 5 Oct. 2003 中图分类号:F812 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0150(2003) 05 0040 07 财政稳定与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 王国松 (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 上海201800) 摘 要: 财政稳定是金融市场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目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财政不稳定性、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等现象。为确保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成功, 中国必须实施稳定财政政策。 关键词: 财政稳定; 金融市场化; 银行危机; 货币危机 作者简介: 王国松(1968-) , 男, 安徽滁州人, 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经 济学博士。 一、我国当前财政收支状况及其稳定性分析 (一) 我国当前的财政现状分析 自1994年之后, 我国财政状况有所好转, 彻底遏制了此前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持续下跌的不利局面, 基本实现了 两个比重 同时提高的1994年税制改革目标。全国财政收入占GDP 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由1993年的12. 56%和22. 0%回升到1999年的13. 97%和51. 1%。但自1994以来, 我国财政支出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速, 财政支出占GDP 的比重也同样保持上升的态势, 结果导致了财政赤字逐年扩大, 尤其是近几年, 速度之快是改革以来从所未有的。在1978~1999年期间, 财政赤字的年均增速为299. 22亿元/年; 在1994~1999年期间, 财政赤字的年均增速为822. 31亿元/年, 是前者的2. 75倍。为了考察我国财政赤字快速增长的原因, 在此将财政赤字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了分解, 同时考察了财政债务收入分别占财政收入及GDP 的比重。 第一, 在1994年之后, 国家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止跌回升。但是, 在财政收入占GDP 比重回升的背后却是财政债务收入和国内债务收入的急剧攀高, 政府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在1994年之后回升的主要支撑是财政债务收入增加而非税收收入的增加。据统计, 1994年, 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财政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国内债务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 16%、22. 52%和19. 71%, 1999年三者分别是13. 97%、32. 46%和32. 35%。 第二,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1994年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好转, 始终在 第5期 财政稳定与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4150%左右, 彻底改变了1994年以前那种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偏低、中央财力不足的不利局面, 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得以加强。由于我国地方政府至今尚没有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权, 故而国债收入自然就构成中央财政收入, 并成为其财政支出的重要来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揭示了我国金融机构出现日渐扩大的、正的存贷差以及我国近年来的货币政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所在。由于国债实际利率一般都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的实际利率, 并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低风险性, 在当前国企效益普遍不理想而银行贷款责任约束机制加强的情形下, 银行部门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债主要持有者之一, 故而在银行存贷差加大的背后, 则是银行部门的有价证券资产的增加。据统计, 1995年, 金融机构购买债券余额为3064. 2亿元, 到了1999年, 金融机构有价证券和投资的余额为12505. 8亿元, 为1995年的4. 08倍。可见, 我国的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应该如何协调的问题应该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一直认为, 赤字财政政策拉动经济增长的成效固然显著, 但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 否则, 财政赤字货币化和 滞涨 现象的发生必将是难以避免。 第三, 在1994年之后, 中央财政不仅有效地遏制了逆差, 而且顺差逐年扩大, 由1994年的1152. 07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1696. 88亿元。但地方财政却在1994年之后赤字骤然上升且逐年攀高, 由1994年的负1726. 59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负3440. 47亿元, 与我国财政赤字保持同向增长态势。可见, 我国财政赤字的主要源头是地方财政而非中央财政。之所以如此, 一方面是由于中央政府拥有债券发行权而地方没有; 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存在严重的不对性。中央财政收入1994年以来所占的比重始终在50%左右, 而中央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自1978年改革以来却逐年下降, 1994年以来一直徘徊在30%左右; 与此同时, 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1994年以来已经降至50%左右, 但是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是逐年上升, 1994年以来一直徘徊在70%左右, 这种显著的不对称已经使得许多地方政府财政尤其是乡级财政处境极度困难, 出现严重赤字也就在所难免。 (二) 我国当前的财政稳定性分析 财政稳定包含三重含义:(1) 政府如果能够长期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则政府财政处于稳定状态; (2) 尽管在相当长时期内不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但政府却能通过发行国债为赤字财政融资, 则政府财政依然可以处于稳定状态; (3) 如果在经济中存在一种机制, 当财政脱离稳定状态之后, 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财政状况恢复或趋于稳定状态, 则政府的财政状况也可以说是稳定的(余永定, 2000) 。财政稳定的核心内涵就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不需要通过货币的财政发行而能够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首先, 我国财政总体状况不容乐观, 财政赤字状况明显恶化。财政赤字增长过快的原因主要是地方财政收支状况恶化所致。这说明我国当前的分税制的财政制度与现行的5级政府的行政制度之间存在内在的不协调, 突出地表现为各级政府的事权与其财权存在显著的不对性。其次, 我国政府的行政支出费用一直占有较大的比重, 尤其是近几年在精简机构、节俭开支的改革力度加大的情形下, 政府的行政支出费用却一直在12. 50%左右徘徊, 始终处于我国改革以来的最高水平, 这表明我国政府近年来的精简机构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功。第三, 从债务依存度来看,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 我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一直都比较低, 从没有超过20%, 并且大部分年度的债务依存度都在15%以下。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 债务依存度不仅没有降低, 反而快速上升, 近两年已经达到30%左右, 这一方面表明我国的分税制改革, 42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3年表明赤字财政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主导。如果债务依存度过高, 最不利的影响则是可能诱发利息率的提高, 从而抑制经济增长。如果政府不想提高债务依存度, 同时还寄希望利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 政府只能降低国债的发行利率和提高平均税率。而平均税率的提高则会抑制企业与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 从而抵消了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由此可见, 债务依存度的提高, 则会迫使政府为增加自主性支出而过度举债。第四, 再从偿债率来看, 我国的偿债率自1994年以来, 同样也是居高不下, 近两年已经超过了30%。偿债率升高则意味着在既定财政支出条件下国家的自主性支出减少, 如果政府要增加自主性支出, 在既定的税制条件下, 举债可能是其最佳的选择。这也就是说, 偿债率越高, 政府增加发行国债的压力也就越大, 财政赤字状况也将会更加恶化, 最终可能导致财政赤字货币发行。 尽管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有所上升(据统计, 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1998年为14. 2%, 1999年为15. 9%, 2000年为17%, 2001年增加到22. 2%) , 但是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16%, 低于发展中国家25%左右的平均水平, 更远低于发达国家40%左右的平均水平。同时我国财政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稳定, 尤其在当前经济紧缩的形势下, 我国政府面临着巨大的增加举债的压力, 我国财政赤字存在着进一步恶化的态势。值得注意的是, 在1998~2001年期间, 我国财政支出增长率平均为20%左右, 但是在这一期间我国GDP 的增长一直是一位数。以20%左右的财政支出增长率和超过高速增长的财政赤字来支持7%左右的总需求增长率, 这是否是一种可持续的增长方式? 值得人们深思。如果再考虑到政府需承担的银行国有不良资产、社保资金等隐性负债, 我国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可见, 实现财政稳定是金融市场化改革首先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我国现行财政条件下的金融稳定性分析 (一) 我国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的相关性分析 自1978年以来, 尽管我国的GNP 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 但是国家财政收入占GNP 的比重却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 除个别之外, 绝大多数年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财政赤字, 财政赤字呈逐年扩大之势。前文已经指出, 发展我国家宏观经济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赤字的货币化, 在我国是否也存在财政赤字货币化? 是否会引发通货膨胀? 为此, 我们在此以货币供给量(M 1) 作为因变量, 以财政赤字(DF) 作为自变量, 对1978~1999年期间的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线性回归检验, 结果如图1和方程1所示 : 图1 我国财政赤字与货币供给量相关性的线性拟合 (单位:亿元) 第5期 财政稳定与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43 (1) M 1=3367 697-30 95DF (2. 326) (-10. 682) 其中, R=0. 922; R 2=0. 851; R 2=0. 843; S. E. =5438. 868; F ! 检验值=114. 102; D. W. =1. 002。 由图1和方程1可知, 我国货币供给量与财政赤字存在显著的线性相关, 这意味着财政赤字每增加1亿元, 我国货币供给量M 1就会相应地增加30. 95亿元, 可见, 我国存在较为严重的财政赤字货币化问题。但是, 我国在财政赤字和货币供给量 双增 的情况下, 我国的零售物价指数并没有随之出现上涨的趋势, 反而呈现出下滑的态势, 我国的物价水平与财政赤字、货币供给量之间并没有出现理论上的那种相关性, 麦金农(1997) 将我国在财政下降的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稳定的现象称为 中国之谜 。麦金农(1997) 认为, 中国之所以能够做到在财政下降的同时保持价格水平稳定, 最重要的是拥有可以控制的国家银行体系, 中国政府通过国家银行体系向非银行公众借入公开的或隐蔽的债务弥补财政赤字, 实现了非通胀融资。但是 中国政府不可能无限期地依赖于如此严重的借款, 因为居民已经不再是u2200低货币化的#了, 并且中国的M 2/GNP 也不可能会升到无限高。 当居民流动资产与收入的比例过了高峰, 甚至在这之前, 如果国有部门继续借入, 就可能发生金融危机 。 解决的办法在经济上是很明显的u2203u2203中央政府必须很快建立一个能够直接对所有工业! ! ! 中央的、地方的和私人的! ! ! 以及农业部门征税的内部税收机构 (麦金农, 1997) 。由此可见, 在财政收入占GNP 的比重逐年递减而财政赤字又逐年高速攀升之际, 实行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必将会使得潜在的通货膨胀危机显现化。我国若在如此财政背景之下进行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改革, 高通胀率、高利率、日益扩大的财政赤字、日趋沉重的政府债务利息负担以及政府向银行体系强制融资等问题也就难免。因此, 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实现财政收支均衡, 否则, 以利率市场化为突破口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只会让我们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二) 我国资本外逃与货币替代状况 尽管我国目前对资本项目仍然实施严格的管制, 隔绝了我国与国际资本之间的自由流动, 使得我国可以成功避免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的直接冲击。但是不可否认, 我国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现象。 自1992年以来, 我国资本国际化的进程明显加快, 流入我国的国外资本平均每年以28. 9%的速度增长, 至1997年底, 我国累计利用外资3479. 4亿美元, 其中, 国际直接投资2201. 8亿美元, 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吸引外资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课题组, 1999) 。但在国际资本流入不断增加的同时, 我国资本外逃现象也比较严重。据估计, 在1992~1996年期间, 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为875. 3亿美元, 年均为175亿美元(李扬, 1998) ; 在1994~1998年期间, 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为1966亿美元, 年均为393亿美元(俞乔, 1999) 。在我国的 外资内流 和 内资外流 这一似乎矛盾的现象之背后, 则是我国现行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的内在缺陷的外在表现。 内资外流 的一部分原因是有贬值预期和投资信心动摇所致。自1995年之后, 我国经济开始处于周期性下滑阶段, 1997年之后, 通货紧缩趋势加剧, 财政赤字扩大, 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 从而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 影响了其预期; 另一方面, 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 受冲击的国家的汇率开始大幅度贬值, 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人民币不贬值, 人民币名义汇率基本保持不变, 这反而加重投资者的顾虑, 贬值预期也随之加重与扩 44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3年(1999) 测算, 在1997年, 我国资本外逃总额达到474. 41亿美元, 超过同期在我国的直接投资的国际资本(当年为453亿美元) 。另外, 我国还存在由于内外资所享受的政策优惠不同所引致的大量 过渡性 的资本外逃以及非法收入所引致的资本外逃。 与此同时, 我国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货币替代现象。截至2001年末, 我国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外汇各项存款余额为1348. 8亿美元, 比上年末增长5. 2%, 全年各项存款累计比上年增加61. 2亿美元。其中, 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为452. 9亿美元, 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815. 6亿美元。尽管F/D 指标和F/M 2指标均显示我国的货币替代程度整体水平较低(F/D %14%, F/M 2%7%, 王国松、张鹏, 2001) , 但由此可以看出, 人们对人民币的币值稳定尚存在一定程度的顾虑。我国的货币替代不是以狭义货币间替代为主, 而是以准货币间替代为主, 即存款货币之间替代。由此可推知, 外币替代本币的职能, 在我国境内主要是贮藏职能的替代而非交易媒介职能替代, 说明形成我国货币替代的主要原因还是规避汇率风险, 或者说, 汇率风险是我国外币资产需求的主要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不稳定可能导致通货膨胀及本币的频繁贬值都将引起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的发生, 防止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现象发生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消除或降低通货膨胀、维系宏观经济稳定, 提高本币的实际收益率, 增强公众对持有本币的信心。由此可见, 我国应当采取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 使通货膨胀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 将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人民币币值的预期, 削弱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的动力, 这对于防止可能产生的严重的资本外逃和货币替代将起到积极的防范作用。 三、实现我国财政稳定的对策与建议 实现财政稳定是我国今后经济进一步开放和金融市场化改革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正是由于财政制度缺陷使得我国财政出现了严重的不稳定因素, 因此, 必须进行制度创新, 消除这种集权政体与分权经济体制的矛盾, 方可实现财政稳定。 (一) 实行制度创新, 重新界定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 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中央政府集中财权是实现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最为常用的办法, 符合中央政府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宏观调控职能的要求。但在我国, 这种自下而上的集中财权模式却被地方各级政府广泛地采用, 使得财政资金层层向上级政府集中, 而与此不对称的是, 基本事权却反向移动, 层层向下转移, 从而造成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高度不对称, 尤其是县乡(镇) 两级政府这种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贾康, 2002) 。因为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 地方性公共产品理应由相应级次的地方政府提供, 同时现行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还需要承担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 义务 , 使得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在事权上呈现出高度的刚性, 没有任何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在财权方面, 由于财权的层层集中, 而地方各级政府又不具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立法征税的权力, 现行的分税制又没有确定省(市) 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独享的税基, 使其财政收入失去稳定而可靠的收入来源, 从而出现了无相应财权支撑的刚性事权, 地方政府财政严重困难必然是不可避免。要解决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这种处境, 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必须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称的原则, 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 赋予地方各级政府相应而必要的税种选择、税率调整、立法收税以及发行地方债券的财权, 使得各级政府具有相应的稳定而可靠的财权作支撑; 其次, 进行政体改革, 减少政府分级层次。目前我国政, 第5期 财政稳定与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45地缩减政府层次, 精简政府机构, 不仅又有利于分税分级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实施, 使财政分级层次与政府分级层次相对应,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和财政支出的效用。 (二) 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执法力度, 扩大税基, 提高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自1985年之后, 我国税收收入占总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 1985年税收收入所占的比重为97. 43%, 1994年降到80. 16%, 1999年已经降到70. 47%; 而与此同时, 财政的债务收入占总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却呈现逐年攀升的态势, 由1985年的为4. 29%, 上升到1994年的18. 38%, 再上升到1999年的24. 51%。造成税收收入所占比重减少的原因较多:一是近年来中央在保持税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先后出台了减征、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降低关税税率、减免农业税、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政策, 并且继续清理取消了部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和基金项目; 二是由于经济紧缩, 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益有所下降; 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不严、 寻租 行为及其自身素质低下等原因所导致企业与个人的偷税、逃税、避税等现象严重,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实施的 金税工程 和 金关工程 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中窥见一斑; 四是我国现行的支付体系不发达、公众偏爱现金支付以及现金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等原因导致税收收入尤其是所得税收入的大量流失。由此可见, 要提高税收收入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一方面要大力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 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逃税、非法避税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必须加快税制改革, 扩大税基, 对某些已经不合时宜的税种和税率进行重新调整与修改, 重新界定各级政府所应享受的税种, 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在税收征管的积极主动性,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与征管力度, 在税负公平与公正的前提下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三) 转变观念, 理性认识积极财政的扩张效应 当前我国的财政赤字及债务余额占GDP 的比重尚在安全线以内, 至2001年底, 财政赤字、债务余额占GDP 的比重分别为2. 7%和16. 3%, 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似乎尚有一定的空间。但我国目前经济紧缩并非简单的需求不足原因所导致, 而是经济结构长期不协调发展以及收入、就业、养老、医疗、住房与教育等改革政策在短期内同时出台所引致的居民未来收入与支出预期不确定性强化共同所致, 因此那种寄希望于依靠积极的财政政策解决当前经济紧缩问题是不可行的。首先, 在既定的社会积累资金不变的条件下, 政府举债的增加意味着公众可支配的积累资金减少, 必然存在财政的 挤出效应 。其次, 从资金使用效率来看, 政府的资金使用效率因道德风险的存在而远低于公众的资金使用效率。第三, 我国已加入WTO, 降低关税已成为必然, 这意味着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将有所减缓。目前我国债务依存度和财政赤字率都已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 积极的财政政策不仅将增加政府的还本付息的债务负担, 同时也意味着政府自主性支出的减少。如果政府希望能够保持原有的自主性支出水平, 其最终导致举债规模日趋扩大、财政赤字日趋恶化, 财政赤字货币化将会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我国目前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十分推崇积极财政政策, 但这种对积极财政政策 情有独钟 的过度偏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立不住脚的, 也是十分危险的。 参考文献: [1]贾康 县乡财政解困与财政制度创新[J] 经济研究, 2002, (2) [2][ , 46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3年 [3]罗纳德&麦金农 经济市场化秩序! ! ! 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第二版, 中译本) [M ] 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7 [4]宋文兵 中国资本外逃研究[J] 经济研究, 1999, (5) [5]王国松 中国的利率管制与利率市场化[J] 经济研究, 2001, (6) [6]王国松, 张鹏 货币替代理论及中国货币替代问题的研究[J] 国际金融研究, 2001, (3) [7]余永定 财政稳定问题研究的一个理论框架[J] 世界经济, 2000, (6) [8]俞乔 论我国汇率政策与国内经济目标的冲突及协调[J] 经济研究, 1999, (7) [9]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宏观课题组 贸易、资本流动与汇率[J] 经济研究, 1999, (9) Fiscal Stability:the Necessary Precondition for The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Reformation WANG Guo song (School of I nter national Business A dministration, Shanghai Univer sity , Shanghai 201800,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elaborates in theory that fiscal stability is an important precondi tion for successful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reformation. Then, it makes some em pirical analysis on fiscal stability , capital flight and currency substitution in China. T he study show s that, to some extent, there ex ist fiscal instability, capital flig ht and currency substitution in China. China must carry out the positive fiscal policy to ensure the success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reformation. Key words: fiscal stability;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banking crisis; currency crisis &简讯& 程恩富等著u220b经济学方法论(问世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程恩富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 即u220b经济学方法论! ! ! 马克思、西方主流与多学科视角(一书, 近期已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书共分三篇。上篇是重新审视和整述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 其中包括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关于规范分析、实证分析、宏观与微观分析、均衡分析和经济学社会场论的阐述。中篇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方法论的批评性借鉴。下篇是横向借鉴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论。综观全书, 具有体系庞大、容量丰富、立旨高远和见解深刻的鲜明特点。(杨)
2023-09-13 23:51:361

村委会给村干部发奖金违不违规违纪

**村委会给村干部发奖金是违规违纪的**。根据规定,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此外,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因此,村委会给村干部发奖金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3-09-13 23:51:464

全国的公务员工资都是有统一标准的吗

  全国的公务员工资依照现行政策,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全国实行统一标准,但津补贴则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安排,由于各地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指数不一,公务员收入存在地区差距。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公务员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2023-09-13 23:51:587

有那些重大事件影响着黄金白银?

 一 皇权垄断时期(19世纪以前)  在19世纪之前,因黄金极其稀有,黄金基本为帝王独占的财富和权势的象征;或为神灵拥有,成为供奉器具和修饰保护神灵形象的材料;虽然公元前6世纪就出现了世界上的第一枚金币,而一般平个民很难拥有黄金。黄金矿山也属皇家所有,当时黄金是由奴隶、犯人在极其艰苦恶劣的条件下开采出来的。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黄金培植起了古埃及及古罗马的文明。16世纪殖民者为了掠夺黄金而杀戳当地民族,毁灭文化遗产,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血腥的一页。抢掠与赏赐成为黄金流通的主要方式,自由交易的市场交换方式难以发展,即使存在,也因黄金的专有性而限制了黄金的自由交易规模。  二 金本位时期(19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  进入19世纪初开始,先后在俄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南非以及加拿大发现了丰富的金矿资源,使黄金生产力迅速发展。仅19世纪后半叶,人类生产的黄金就超过了过去5千年的产量总和。由于黄金产量的增加,人类增加黄金需求才有了现实的物质条件,以黄金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人类进入了一个金本位时期。货币金本位的建立意味着黄金从帝王专有,走向了广阔的社会;从狭窄的宫廷范畴进入了平常的经济生活;从特权华贵的象征演变为资产富有的象征。金本位制即黄金就是货币,在国际上是硬通货。可自由进、出口,当国际贸易出现赤字时,可以用黄金支付;在国内,黄金可以做货币流通。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铸造、自由兑换、自由输出等三大特点。金本位制始于1816年的英国,到19世纪末,世界上主要的国家基本上都实行了“金本位”。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全世界已有59个国家实行金本位制。“金本位制”虽时有间断,但大致延续到20世纪的20年代。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有的国家实行“金本位制”长达一百多年,有的国家仅有几十年的“金本位制”历史。  随着金本位制的形成,黄金承担了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成为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媒介,黄金的社会流动性增加。黄金市场的发展有了客观的社会条件和经济需求。在“金本位”时期,各国中央银行虽都可以按各国货币平价规定的金价无限制地买卖黄金,但实际上仍是通过市场吞吐黄金,因此黄金市场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必须指出,这是一个受到严格控制的官方市场,黄金市场不能得到自由发展。因此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世界上只有唯一的英国伦敦黄金市场是国际性市场。  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严重地冲击了“金本位制”;到30年代又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使“金本位制”彻底崩溃,各国纷纷加强了贸易管制,禁止黄金自由买卖和进出口,公开的黄金市场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伦敦黄金市场关闭。一关便是15年,直至1954年方后重新开张。在这个期间一些国家实行“金块本位”或“金汇兑本位制”,大大压缩了黄金的货币功能,使之退出了国内流通支付领域,但在国际储备资产中,黄金仍是最后的支付手段,充当世界货币的职能,黄金仍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从1914年至1938年期间,西方的矿产金绝大部分被各国中央银行吸收,黄金市场的活动有限。此后对黄金的管理虽有所松动,但长期人为地确定官价,而且国与国之间贸易森严壁垒,所以黄金的流动性很差,市场机制被严重抑制,黄金市场发育受到了严重阻碍。  三 布雷顿森林系时期(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初)  1944年,经过激烈的争论英美两国达成了共识,美国于当年5月邀请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签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溃后的人类第二个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担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实际是一种新金汇兑本位制,在布雷顿货币体制中,黄金无论在流通还是在国际储备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为了这一体系中的主角。但因为黄金是稳定这一货币体系的最后屏障,所以黄金的价格及流动都仍受到较严格的控制,各国禁止居民自由买卖黄金,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伦敦黄金市场在该体系建立十年后才得以恢复。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运转与美元的信誉和地位密切相关,但20世纪60年代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潭,财政赤字巨大,国际收入情况恶化,美元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冲击。大量资本出逃,各国纷纷抛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抢购黄金,使美国黄金储备急剧减少,伦敦金价暴涨。  为了抑制金价上涨,保持美元汇率,减少黄金储备流失,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八个国家于1961年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央行共拿出2.7亿美元的黄金,由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关,负责维持伦敦黄金价格,并采取各种手段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60年代后期,美国进一步扩大了侵越战争,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美元危机再度爆发。1968年3月的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出了14亿多美元,仅3月14日一天,伦敦黄金市场的成交量达到了350~400吨的破记录数字。美国再也没有维持黄金官价的能力,经与黄金总库成员协商后,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价向市场供应黄金,市场金价自由浮动,但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仍按官价结算,从此黄金开始了双价制阶段。但双价制也维持了三年的时间,原因是美国国际收支仍不断恶化,美元不稳;二是西方各国不满美国以已私利为原则,不顾美元危机拒不贬值,强行维持固定汇率。于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了请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国拒不提高黄金价格,让美元贬值,他们就以手中的美元兑换美国的储备黄金。当1971年8月传出法国等西欧国家要以美元大量兑换黄金的消息后,美国于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对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1973年3月因美元贬值,再次引发了欧洲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风潮。西欧和日本外汇市场不得不关闭了17天。经过磋商最后达成协议,西方国家放弃固定汇率,实行浮动汇率。至此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完全崩溃,从此也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的改革进程。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非货币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78年以多数票通过批准了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该协定删除了以前有关黄金的所有规定,宣布:黄金不再作为货币定值标准,废除黄金官价,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黄金;取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必须用黄金支付的规定;出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6黄金,所得利润用于建立帮助低收入国家优惠贷款基金;设立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用于会员国与IMF之间的某些支付等等。  在这一时期黄金价格一直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国家对黄金市场的介入干预时有发生,黄金市场仅是国家进行黄金管制的一种调节工具,难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市场的功能发挥是不充分的。  1944年,经过激烈的争论英美两国达成了共识,美国于当年5月邀请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签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溃后的人类第二个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担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实际是一种新金汇兑本位制,在布雷顿货币体制中,黄金无论在流通还是在国际储备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为了这一体系中的主角。但因为黄金是稳定这一货币体系的最后屏障,所以黄金的价格及流动都仍受到较严格的控制,各国禁止居民自由买卖黄金,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伦敦黄金市场在该体系建立十年后才得以恢复。  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运转与美元的信誉和地位密切相关,但20世纪60年代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潭,财政赤字巨大,国际收入情况恶化,美元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冲击。大量资本出逃,各国纷纷抛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抢购黄金,使美国黄金储备急剧减少,伦敦金价暴涨。  为了抑制金价上涨,保持美元汇率,减少黄金储备流失,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八个国家于1961年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央行共拿出2.7亿美元的黄金,由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关,负责维持伦敦黄金价格,并采取各种手段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60年代后期,美国进一步扩大了侵越战争,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美元危机再度爆发。1968年3月的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出了14亿多美元,仅3月14日一天,伦敦黄金市场的成交量达到了350~400吨的破记录数字。美国再也没有维持黄金官价的能力,经与黄金总库成员协商后,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价向市场供应黄金,市场金价自由浮动,但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仍按官价结算,从此黄金开始了双价制阶段。但双价制也维持了三年的时间,原因是美国国际收支仍不断恶化,美元不稳;二是西方各国不满美国以已私利为原则,不顾美元危机拒不贬值,强行维持固定汇率。于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了请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国拒不提高黄金价格,让美元贬值,他们就以手中的美元兑换美国的储备黄金。当1971年8月传出法国等西欧国家要以美元大量兑换黄金的消息后,美国于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对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1973年3月因美元贬值,再次引发了欧洲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风潮。西欧和日本外汇市场不得不关闭了17天。经过磋商最后达成协议,西方国家放弃固定汇率,实行浮动汇率。至此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完全崩溃,从此也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的改革进程。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非货币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78年以多数票通过批准了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该协定删除了以前有关黄金的所有规定,宣布:黄金不再作为货币定值标准,废除黄金官价,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黄金;取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必须用黄金支付的规定;出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6黄金,所得利润用于建立帮助低收入国家优惠贷款基金;设立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用于会员国与IMF之间的某些支付等等。  在这一时期黄金价格一直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国家对黄金市场的介入干预时有发生,黄金市场仅是国家进行黄金管制的一种调节工具,难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市场的功能发挥是不充分的。  四 黄金非货币化时期(20世纪70年代至今)  国际黄金非货币化的结果,使黄金成为了可以自由拥有和自由买卖的商品,黄金从国家金库走向了寻常百姓家,其流动性大大增强,黄金交易规模增加,因此为黄金市场的发育、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经济环境。黄金非货币化的20年来也正是世界黄金市场得以发展的时期。可以说黄金非货币化使各国逐步放松了黄金管制,是当今黄金市场得以发展的政策条件,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黄金制度上的非货币化与现实的非货币化进程存在着滞后现象。国际货币体系中黄金非货币化的法律过程已经完成,但是黄金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完全退出金融领域,当今黄金仍作为一种公认的金融资产活跃在投资领域,充当国家或个人的储备资产。  当今的黄金分为商品性黄金和金融性黄金。国家放开黄金管制不仅使商品黄金市场得以发展,同时也促使金融黄金市场迅速地发展起来。并且由于交易工具的不断创新,几十倍、上百倍地扩大了黄金市场的规模。现在商品实物黄金交易额不足总交易额的3%,9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黄金金融衍生物,而且世界各国央行仍保留了高达3.4万吨的黄金储备。在1999年9月26日欧洲15国央行的声明中,再次确认黄金仍是公认的金融资产。因此我们不能单纯地将黄金市场的发展原因归结为黄金非货币化的结果,也不能把黄金市场视为单纯的商品市场,客观的评价是:在国际货币体制黄金非货币化的条件下,黄金开始由货币属性主导的阶段向商品属性回归的阶段发展,国家放开了黄金管制,使市场机制在黄金流通及黄金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出日益增强的作用。但目前黄金仍是一种具有金融属性的特殊商品。所以不论是商品黄金市场,还是金融性黄金市场都得到了发展。商品黄金交易与金融黄金交易在不同地区、不同市场中的表现和活跃程度有所不同。  第二节:黄金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  黄金市场是黄金生产者和供应者同需求者进行交易的场所。世界各大黄金市场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系统。其构成要素,从作用和功能上来考虑,可分为:  1、为黄金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在各个成功的黄金市场中,为黄金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其实各不相同,具体划分起来,又可分为有固定场所的有形市场和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无形市场。以伦敦黄金交易市场和苏黎世黄金市场为代表,可称为欧式;有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黄金买卖业务的,以美国的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MM)为代表,可称为美式;有的黄金市场在专门的黄金交易所里进行交易,以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和新加坡黄金交易所为代表,可称为亚式。  欧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市场里的黄金交易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比如伦敦黄金市场,整个市场是由各大金商、下属公司相互联系组成,通过金商与客户之间的电话、电传等进行交易;而苏黎世黄金市场,则由三大银行为客户代为买卖并负责结账清算。伦敦和苏黎世市场上的买价和卖价都是较为保密的,交易量也都难于真实估计。  美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交易市场实际上建立在典型的期货市场基础上,其交易类似于在该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其它商品。期货交易所作为一个非赢利机构本身不参加交易,只是提供场地、设备,同时制定有关法规,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地进行,对交易进行严格地监控。  亚式黄金交易:这类黄金交易一般有专门的黄金交易场所,同时进行黄金的期货和现货交易,交易实行会员制,只有达到一定要求的公司和银行才可能成为会员,并对会员的数量配额有极为严格的控制。虽然进入交易场内的会员数量较少,但是信誉极高。以香港金银业贸易场为例:其场内会员交易采用公开叫价,口头拍板的形式来交易,由于场内的金商严守信用,鲜有违规之事发生。  2、黄金市场买卖参与者  国际黄金市场的参与者,可分为国际金商、银行、对冲基金等金融机构、各个法人机构、私人投资者以及在黄金期货交易中有很大作用的经纪公司。  国际金商:最典型的就是伦敦黄金市场上的五大金行,其自身就是一个黄金交易商,由于其与世界上各大金矿和黄金商有广泛的联系,而且其下属的各个公司又与许多商店和黄金顾客联系,因此,五大金商会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不断报出黄金的买价和卖价。当然,金商要负责金价波动的风险。  银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仅仅为客户代行买卖和结算,本身并不参加黄金买卖,以苏黎世的三大银行为代表,他们充当生产者和投资者之间的经纪人,在市场上起到中介作用。也有一些做自营业务的,如在新加坡黄金交易所(UOB)里,就有多家自营商会员是银行的。  对冲基金:近年来,国际对冲基金尤其是美国的对冲基金活跃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在黄金市场上,几乎每次大的下跌都与基金公司借入短期黄金在即期黄金市场抛售和在纽约商品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所构筑大量的淡仓有关。一些规模庞大的对冲基金利用与各国政治、工商和金融界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较先捕捉到经济基本面的变化,利用管理的庞大资金进行买空和卖空从而加速黄金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从中渔利。  各种法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这里既包括专门出售黄金的公司,如各大金矿、黄金生产商、黄金制品商(如各种工业企业)、首饰行以及私人购金收藏者等,也包括专门从事黄金买卖的投资公司、个人投资者等。从对市场风险的喜好程度分,又可以分为避险者和冒险者:前者希望黄金保值而回避风险,希望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如黄金生产商、黄金消费者等;后者则希望从价格涨跌中获得利益,因此愿意承担市场风险,如各种对冲基金等投资公司。  经纪公司(Broke"s Firm):是专门从事代理非交易所会员进行黄金交易,并收取佣金的经纪组织。有的交易所把经纪公司称为经纪行(Commission House)。在纽约、芝加哥、香港等黄金市场里,有很多经纪公司,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黄金,只是派出场内代表在交易厅里为客户代理黄金买卖,收取客户的佣金。  3、有关的监督管理机构  随着黄金市场的不断发展,为保证市场的公正和公平,保护买卖双方利益,杜绝市场上操纵价格等非法交易行为。各地都建立了对黄金市场的监督体系。比如: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FC)、英国的金融服务局(FSA)、香港的香港证券与期货管理委员会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  4、有关的行业自律组织  世界黄金协会:是一个由世界范围的黄金制造者联合组成的非赢利性机构,其总部设在伦敦,在各大黄金市场都设有办事处。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引导黄金市场上的结构性变化(例如:消除税收,减少壁垒,改善世界黄金市场的分销渠道等)来尽可能提高世界黄金的销量。对世界黄金生产形成稳定的支持,并在所有实际和潜在的黄金购买者之前树立起正面的形象。  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BMA):成立于1987年,其主要职责就是提高伦敦黄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及扩大伦敦黄金市场的影响,为伦敦招商,促进所有参与者(包括黄金生产者、精炼者、购买者等)的经营活动。同时与英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如英国金融管理局,关税与消费税局等共同合作,维持伦敦黄金市场稳定而有序的发展。  第三节:国际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Gold Market)是买卖双方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提供即期和远期交易,允许交易商进行实物交易或者期权期货交易,以投机或套期保值,是各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货币制度的发展,黄金已逐渐丧失了交易媒介和价值衡量尺度的货币职能,但仍在国际贸易、国际间债权债务清算以及国际储备等方面保持着一定的货币特征。  1、按照黄金市场所起的作用和规模划分可分为:主导性市场和区域性市场  主导性黄金市场是指国际性集中的黄金交易市场,其价格水平和交易量对其他市场都有很大影响。最重要的有伦敦、苏黎世、纽约、芝加哥和香港的黄金市场。  区域性市场是指交易规模有限且集中在某地区,而且对其他市场影响不大的市场,主要满足本国本地区或邻近国家的工业企业、首饰行、投资者及一般购买者对黄金交易的需要,其辐射力和影响力都相对有限。如东京、巴黎、法兰克福黄金市场等。  2、按照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货交易市场和期货交易市场  黄金现货交易基本上是即期交易,在成交后即交割或者在两天内交割。交易标的主要是金条、金锭和金币,珠宝首饰等也在其中。  黄金期货交易主要目的为套期保值,是现货交易的补充,成交后不立即交割,而由交易双方先签订合同,交付押金,在预定的日期再进行交割。其主要优点在于以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掌握大量的期货,并事先转嫁合约的价格,具有杠杆作用。期货合约可于任一营业日变现,具有流动性;也随时买进和结算,具有较大弹性;还能在运用上选择不同的委托形式,在不同的市场之间又可以进行套货,具有灵活性等。  世界上有的黄金市场只有现货交易,有的只有期货交易,但大多数是既有期货又有现货交易。  3、按有无固定场所划分可分为:无形黄金市场和有形黄金市场  无形的黄金交易市场,主要指黄金交易没有专门的交易场所,如主要通过金商之间形成的联系网络形成的伦敦黄金市场;以银行为主买卖黄金的苏黎世黄金市场;以及香港本地的伦敦无形市场。  有形黄金市场主要指黄金交易是在某个固定的地方进行交易的市场。这其中又可以分为有专门独立的黄金交易场所的黄金市场和设在商品交易所之内的黄金市场,前者如: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新加坡黄金交易所等;后者如:设在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内的纽约黄金市场,设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MM)内芝加哥黄金市场以及加拿大的温尼伯商品交易所内的温尼泊黄金市场。  4、按交易管制程度划分可分为:自由交易、限制交易市场和国内交易市场  自由交易市场是指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而且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自由买卖的黄金市场,如苏黎世黄金市场。限制交易市场是指黄金输出入受到管制,只允许非居民而不允许居民自由买卖黄金的市场,这主要指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黄金市场,如1979年10 月英国撤销全部外汇管制之前的伦敦黄金市场。  国内交易市场是指禁止黄金进出口,只允许居民,而不允许非居民买卖黄金的市场,如巴黎黄金市场。  近年来,黄金市场的黄金微型化交易发展很快,各种实金形式多种多样,且数量轻,大大便利了小额资金入市投资黄金。黄金市场的交易方式亦多样化,如黄金券和凭证等的交易,实际上代表了黄金交易凭证化的趋势。  一般来说,黄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如:  1)该国或地区需有发达的经济条件和完善的信用制度;  2)该国或地区必须实行自由外汇制度,允许黄金自由买卖和出入;  3)同时亦需要有健全的法制基础,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环境;  4)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完善等。
2023-09-13 23:52:381

土地政策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房问题也成了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其核心内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框架,并首次明确了廉租房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指标、要求和计划。这是我国房地产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而土地是我国房地产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土地政策对建立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起到了关键作用。一、我国土地政策变化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一)1994~1998年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提出要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由此全面启动了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与此相对应,这个时期我国土地管理政策也经历着重大变化。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得到了《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确认。1990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成片开发经营土地暂行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土地市场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为我国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市场环境。(二)1998~2003年住房分配货币化,土地市场建设推进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政策主旋律是“市场化”,确立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的住房政策,并且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这标志着经济适用住房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之一。针对住房“市场化”,已有的土地政策已不能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亟待改进。当年国土资源部成立,同年8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公布,12月公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至此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管理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通知就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审批行为等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为推进土地市场建设进而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强有力的保证。(三)2003~2007年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严格土地宏观调控自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商品化程度过高过快、国有资产流失、市场秩序混乱、忽视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种种问题,国家从土地“8·31”大限,到“国八条”、“国六条”,提出了一系列调控措施。2003年11月15日,由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0号(第120号令);2004年5月13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令)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文件,从把紧土地出让关、通过税收政策抑制旺盛的住房投资需求,到强调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增加对城市最低收入贫困家庭廉租房的供给,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关心与重视。这期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两个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土地节约利用和收益分配机制,提出一定比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应当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严格土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在宏观调控中的 “闸门”作用,不断提高服务社会和市场的能力。二、24号文件对我国住房制度的影响24号文件是我国自1994年住房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国务院下发的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重要文件。 总结了1994年以来我国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提出了新的保障措施,涉及房屋、土地、民政等多方面政策,这对于构建起一个“以低收入群体为核心”的政策性住房供给体系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一)住房保障被定性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24号文件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通过正式的文件安排列为公共产品,作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这是房地产调控的一大进步。(二)廉租房的供应对象扩展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民工住房问题进入了政府关注的视野24号文件将廉租房的供应对象由以往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展到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同时还提出了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家庭的无缝连接,从而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问题。同时,24号文件要求各地在 “十一五”期末,应使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三)新的政策制度安排更具可操作性,重点满足居住需求与以往政策文件不同,24号文件相对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围绕满足居住需求展开的具体数字、标准和原则的规定,保证了住房保障政策取得实效。新的保障标准严格限制了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面积,以能够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日常居住需求为准,与低收入群体的基本需求紧密对接,而不会出现保障供给与保障需求相脱节。 为了实现住房保障重点的转变,24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两个来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比以前出台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规定的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基本资金底线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提高了一倍。三、通过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来推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24号文件充分强调政府在住房领域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职能,为我国土地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明确要求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提出土地管理中要努力优化住宅用地结构,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保证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供应。(一)《意见》中关于土地供应政策的要求在《意见》中,要求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严禁新征收或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对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此外,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要坚决无偿收回。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为住房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近年来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住房保障制度除住房公积金外,主要通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两限房”来体现。除“两限房”刚刚起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政策都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还不少,分别表现在:经济适用房供给不足,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颇;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还很小,没有得到全面实施,各地差异较大,确定主体对象困难而且资金保障不稳定。针对上述问题,从土地管理角度出发,应当通过建立责任制,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作用,保障土地供应,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1)加强法治建设。法律是对权利的最高保障,只有把在以往改革实践中好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固定下来,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人民群众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惠。如有些地方政府不愿无偿提供那么多的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商品房开发才能给政府带来大量的收益,搞经济适用房只增加负担,所以不主动推进住房保障。但是从保障民生、稳定社会的大局讲,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只有通过法律把政府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政府考核内容,地方政府才会认真对待、强势推进。另外,如何从法律上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权利,使低收入家庭住得安心和舒心,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物权法》的实施,为此提供了契机。(2)加强土地规划的龙头作用。土地是房屋建设必不可少的,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就考虑不同住房用地的规划问题,注重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区位和环境因素,防止不合理的规划导致新问题的产生。同时应做好与城市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等的衔接。(3)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建设房屋就需要使用建设用地,但每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是有限的,受土地供应计划管理。这就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用于住房保障,做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做到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保证并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建设用地。(4)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用地政策。当前,针对房地产市场,有了好的土地调控政策还不够,要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作用才是关键,所以必须要加强监管。 在供地时要加强监管,禁止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同时,通过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力度,落实好“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充足供应。
2023-09-13 23:52:491

北京的变化

  北京市城镇住房建设的发展与变化  北京市城镇住房建设的发展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由传统的政府直接调控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化为以政府间接调控的住房多层次供应体系,其演化历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阶段  本阶段,在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了完全福利化的住房政策,住房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其特征表现为:(1)住房由国家统一供应;(2)需求主体为企事业单位;(3)住房无偿分配,采取低租金政策。住房作为福利以实物形式分配给职工。这种住房建设与分配体制,在相当一段时期对迅速改善广大城镇职工的住房条件、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镇人口快速增加,这一体制的弊端也逐步显现。由于国家需投资兴建的住房越来越多;低房租、高补贴导致住房建设资金无法回收。与此同时,国家每年还需拿出大量资金用于这些公房的维修管理。因此,住房建设无法进行良性循环。受国家财力制约,单一的住房行政供给制越来越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居住条件改善进展缓慢,住房短缺现象日益严重。  据统计,这一阶段北京市建设住宅的总投资为374亿元,建成住宅面积5.3亿平方米,用于维修管理的资金总额高达500亿元。至1978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为3.6平方米,缺房户达869户,占全市总户数的30%。  第二阶段(1979-1987):改革开放以后的住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  这一阶段,邓小平提出了“出售公房、调整租金、个人买房建房”的住房制度改革的整体构想,明确了住房商品化的道路。我国在低租金、实物分配住房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开始在一些城市进行公房商品化政策的尝试,并逐渐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和数量。据此,1984年北京市也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尽管这一阶段的改革只是特殊性的未能收到实质性的效果,但它从理论上、认识上打破了传统住房制度的束缚,为住房商品化、分配货币化做了必要的前提准备和舆论宣传。  至1987年底,北京市住宅建筑总面积为1.26亿平方米,城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9.75平方米。  第三阶段(1988-1997):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住房制度改革推进阶段  1988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11号文件),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房改的法规性文件。该文充分肯定了试点城市的做法和经验,确定了房改的目标、步骤和配套政策,对全国房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委托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30号文件)下发,为进一步推动11号文的执行对房改提出了11条要求及部分产权理论,要求实行新房新制度,强调了国家统一政策的严肃性,至此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  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下发,确定了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同时要求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经济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在这一阶段,北京市选择了11个单位开始了优惠售房的试点工作。1992年北京市形成《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7个配套办法,实行“五位一体”的房改实施方案,即建立政府、单位住房基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出售公有住房;逐步提高房租;集资合作建房等,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发展。在这个阶段,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出售公有住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实施康居工程(多数属于单位自建、联建、合建住宅)等。此阶段原住房制度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住房仍然以实物分配为主;商品住房建设的比例较低,且供应对象主要是单位和少数高收入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仅体现在安居工程上。  至1997年底,北京市住宅建筑总面积为7700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14.36平方米。  第四阶段(1998-2004):房改全面实施并逐步形成新的住房供应体系阶段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体制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23号文件),它是我国新旧住宅体制转换的重要标志。23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23号文件还明确指出:“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至此,我国的住房供应体系明确分为两部分:(1)带有政府保障性质的住房,即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2)市场化的商品住房。23号文件强调该供应体系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并提出:“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8号文件),它是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18号文针对住房供应政策提出:“各地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同时,根据当地情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并做好其住房供应保障工作”。  这一阶段,北京住房货币化改革在“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的原则下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实现了住房分配货币化和工资化改革;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住房管理机制得到转换,实现了社会化和专业化;住房金融和保险得到发展,建立了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房改之后的北京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居民的居住水平、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城市建设与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第五阶段(2005-):住房市场化改革深化和政府宏观调控阶段  这一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房地产投资过大的势头,同时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渠道有限、加之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等系列问题,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国家连续出台调控措施,试图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以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8号文)出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该文肯定了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并要求各地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1)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2)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3)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4)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5)正确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预期;(6)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7)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8)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监督检查。该文后被称为“国八条”。  同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强调了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并明确了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1)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2)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3)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4)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5)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6)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7)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8)加强市场监控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此文后被称为“新国八条”。  随着两个“国八条”出台,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推进,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也在采取多项措施进行市场调控,包括供地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市场监管等打出调控组合拳。对于商品住房建设明确了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房标准,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成交价格1.2倍以下的住房。  但在2005年底至2006年初,北京市的商品房市场价格出现了快速上涨的局面,在全国范围内也出现了一批新的商品房领涨城市,住房价格快速上涨的势头有增无减。而且住房供应的整体结构明显出现偏差,大户型、超大户型、高档房等建设比重偏高。  北京的住房建设也进入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阶段,但针对“国六条”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至2005年底,北京市共有住宅建筑面积达3.6亿平方米,其中已经建成使用的有2.89亿平方米,另外有约7000万平方米在建未竣工住宅,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19.45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5.9平方米。  至于近10年北京经济职能的变化,利用北京1992年、1997年和2002年投入产出表信息,根据净输出判断城市基本部门,采用主成分一因子分析等方法辨识产业群,借此分析了北京近10年间的经济功能变化.电子和信息产业群、医药产业群是北京第三功能优势和科技优势与第二产业的结合而发展的基本部门群.造纸及文教用品、家具制造业与高级服务业也形成了一个关联较密切的产业群.资源环境条件对北京的产业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约束,但钢铁和机械工业群与石油加工和化学工业群中核心产业的发展却出现了相反的趋势,后者利用已有基础和相对有利的微观区位获得了明显的发展。
2023-09-13 23:53:121

公务员改革性补贴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等;交通补贴,如班车补贴、公务用车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三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2023-09-13 23:53:211

聘任制补贴放在哪个科目

“聘任制补贴”一般放在“管理费用”板块的“福利费”中。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2023-09-13 23:53:311

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始迅猛发展是始于哪一年

我国房地产繁荣和迅猛发展始于1998年的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试阶;1988-1998年在全国逐步推开和深化阶段;1998年至今实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阶段。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推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首先,实施提租补贴、租售结合,实行维修费、房产税等5项因素组成的成本租金;其次,随着工资调整,逐步将住房补贴纳入工资,进入成本,并将租金提高到包含8项因素(成本租金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市场租金。1991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将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到成本租金;在规定住房面积内,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标准价。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房改的总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从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这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决定》出台后,各地纷纷制定本地区的房改实施方案,在建立住房公积金、提高公房租金、出售公房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到1998年6月,全国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980亿元。1997年底,35个中等城市的公房租金有了较大提高,平均为1.29元/m2。到1998年中,全国城镇自有住房比例已经超过50%,部分省市已超过60%。扩展资料:“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体制,从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从国家、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体制;从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改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的方式。“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保险,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参考资料:住房制度改革-百度百科
2023-09-13 23:53:461

7月份职工医保有什么新改革

法律分析:交通补贴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具有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23-09-13 23:54:0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总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企业均应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的要求,稳步推进企业的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改革住房分配制度,逐步建立适合企业职工特点的住房新体制,加快解决企业职工的住房问题。二、基本原则  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坚持从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出发,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因企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稳步实施的原则。  (一)工资水平较高,房价与家庭收入比4倍以下的企业,职工工资中已经包含了足够的住房消费含量,有能力依靠工资收入、公积金积累和住房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可以不实行住房补贴,但仍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于职工不断改善住房条件。  (二)经济效益较好,有一定住房资金的企业,可以对新职工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的方式实施住房补贴,老职工一般可采取一次性住房补贴,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三)新建的企业,要坚持新企新制度,实行规范化公司改造的企业,要同时进行住房管理社会化和分配货币化改革;实行聘任制的企业职工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可一步到位,直接进入住房货币分配的新体制;其它新建的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走住房货币化、商品化、社会的道路。  (四)经济效益一般,没有固定住房资金来源的企业,可以实行量力而行的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的办法,补贴标准要适当,能补多少就补多少。  (五)经济效益较差,无力实行住房补贴的企业,可以暂缓实行,经营状况好转后逐步实行。  (六)坚持国家政策扶持,多渠道加快职工住房建设。继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城市总本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通过集资、合作等形式,建设不同形式的经济适用住房。在一定时期内,允许有条件的企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房改成本价向职工出售。企业可以建设廉租住房,保障特殊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三、实施对象  (一)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企业,对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给予不同形式的住房补贴,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无房职工,是指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没有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或其它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本人及配偶,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或其它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但没有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需要住房的职工,在个人合理负担的基础上,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单位发给的住房补贴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四、基本形式  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坚持实事求是,方式多样。企业可依据不同的性质和经济效益状况,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形式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办法,既可以采取提高单位资助部分的公积金缴交比例的形式,也可以实行住房补贴的形式。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主要形式。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都要建立住房公积金,没有建立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经建立的要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缴存公积金。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可采取按月补贴或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的方式,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的职工,不再给予其他形式的住房补贴。  (二)建立住房补贴制度。住房补贴是指把单位用于购建职工住房的资金,转化为向职工个人提供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的货币补贴。住房补贴应按职工个人计算发放,不按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的水平,要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确定。  1、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参照实行《哈尔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规定的补贴办法,对此不做统一规定,参照实行的单位,应遵循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2、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购建住房的实际价格,从企业补贴能力和职工负担能力的实际出发,因企制宜,量力而行,合理确定企业补贴比例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  3、住房补贴可以采取以下多种发放方式:  (1)一次性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是在职工买房时,根据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和现住房的情况,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  (2)按月发放方式。按月发放住房补贴,是将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在职工一定工作年限内按月发放,补贴资金来源稳定、数量充足的企业,在妥善做好资金长期规划和安排后,可采取按月补贴方式。  (3)一次性和按月发放相结合方式。一次性和按月发放相结合,是对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采取的一种住房补贴方式。对实行货币化分配前的住房补贴一次性结清挂帐,对实行货币化分配后的住房补贴按月计算存储或记帐。职工购买住房时,将已挂账的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记帐或存储的住房补贴,划转售房单位。  住房补贴的发放,依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职工的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现住房情况、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建立轮候制度。  企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单位经济条件、资金来源、职工现实住房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上述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做统一规定,也不要套用机关的补贴方法。总之,统一政策,因企制宜,方式多样,方案自选,民主决策,稳步实施。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在合理确定职工承担住房消费比例的前提下,制定科学规范的货币化方案,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程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023-09-13 23:5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