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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和高风险作业的区别

2023-10-09 07: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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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一,危险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1。危险作业有哪些?

所谓危险作业,就是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风险比较大,需要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来完成的工作。

危险作业一词,出自2012年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出版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导则》第4.1.6条(2)中规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操作,抽堵盲板等9项操作具有危险性。

2。危险作业分级是怎样实现的?

实施分级目的:综合考虑危险作业影响程度及各级管控能力等因素,围绕危险因素管控,制定并实施安全对策措施、落实作业责任人、有效管控事故。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危险操作,需要各企业依据其操作类型,将个别操作活动作为危险辩识单元,并且对危险分级确定危险性大的作业活动为危险作业。同一作业在不同单位可能有不同的分级,同一作业放在不同的时间做(如节假日或夜间),也可能有不同的分级。

P企业危险作业项目根据其所处生产系统,位置和操作过程中的危险性将其分为一级危险区,二级危险区,三级危险区和一般危险区,详细情况实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有些单位是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的,内容大同小异。

作业危险性以一级危险作业最多,按顺序依次降低是二级危险作业,三级危险作业和一般危险作业。

第一级危险作业报请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执行,第二级危险作业报经分厂安全环保部门审批执行,第三级危险作业由分厂主管领导签批。一般危险作业在处理完工作票之后执行。

二,安全风险等级的划分

1,安全风险与评估

所谓风险,就是某种危害所能导致损失或伤害的潜在性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它一般以某种危险情况出现的可能性与结果相结合的形式出现。

风险评价就是识别危害诱发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暴露程度及后果严重程度,通过对比已有风险水平和指定标准,目标风险水平来判断风险能否被耐受的整个过程。

2,对风险等级进行了计算和判断

在SEP法则中,风险等级评判需要考虑3个要素:因伤害而导致可能发生事故的结果;接触危害因素频度;完整事故顺序及可能出现的结果。

风险评估公式:风险值=后果(S)×暴露(E)×可能性(P),其中S、E、P的取值应根据评估人员的判断和经验对照表选择。

三,它们之间的差别联系

1。危险作业分级管理处理《危险作业会签审批单》和《检修工作票》时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广泛,安全风险等级的划分主要应用于安全风险(危险源)的识别、评价与管控。

2。二者危险性(或风险)均由一级到三级由高到低依次降低。

3。安全风险等级和危险作业等级之间存在着较强的正相关性,由于二者判断的基础不同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作业之间存在协同性,也不能简单地完全把几级风险看作几级危险作业。

陶小凡

一级高危作业包括: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无牢固栏杆、平台,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2.动火作业:在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禁烟火区,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带电作业:接触电压超过36伏带电部分的作业或用操作工具、设备或装置在带电区域的作业;

5.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6.受限空间作业:进入管道、容器、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的作业;

二级高危作业包括:临时用电,绝对高度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其他作业,起重作业。

里论外几

1作为范围不同,2,许可证种类不同 3 作为方式不同

危险作业是指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及其他高风险的临时作业。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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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指的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贯彻的管理安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贯彻执行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023-09-13 23:59:161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5)带电作业。(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9)其它危险作业。2、危险作业审批(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施工。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科室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3、危险作业的实施(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3 23:59:231

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ue003?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凡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本制度。二、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三、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至少一人的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四、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兼职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五、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六、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重特大危险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的,应立即撤离现场和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九、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工程招标业主名录四川工程招标业主名录贵州工程招标业主名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3 23:59:371

危险作业制度

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2023-09-13 23:59:481

危险作业制度管理有什么内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指的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贯彻的管理安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第六条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做妥一切安全处理、防护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已达到零事故的目标。
2023-09-13 23:59:571

施工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在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3.职责安全部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4.1.1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科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认真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消减措施,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4.1.2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4.1.3施工单位对每一项施工作业必须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完成风险和环境评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4.2装置检维修安全管理内容4.2.1装置检维修前,必须作好装置停工检维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维修临时组织机构,对检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机构中必须包含安全组,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总结,车间各检维修现场都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4.2.2停工检维修项目应作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4.2.3负责检维修的人员应对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零件及各种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与配备,根据检维修任务布置检维修现场,保证各通道畅通,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各种设备、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等要进行修复或更换。4.2.4装置停工检维修必须制定停工、检维修、开工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生产、技术和安全人员讨论后,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4.2.5装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艺要求绘制出盲板图和盲板拆装表,盲板加装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4.2.6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包括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之前,检维修组织机构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维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保护以及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落实停工检维修的安全措施。4.2.7外委项目在签订检维修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合同,明确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定和本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安全环保科的统一监督检查4.2.8对于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作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作好协调工作。4.2.9装置停工由各车间按停工方案停工,确保安全停车。4.2.10装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的物料,并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的物料的回收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无火炬设施的带压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本文介绍了关于“施工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4 00:00:051

其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2.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3定义其他危险作业,是指在公司区域内进行的,除危险区域动火、能源介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起重吊装五种作业之外的,具有明显或潜在危险性的作业。包括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动土作业、断路作业以及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4职责4.1安环部(公司办)4.1.1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1.2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4.1.3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进行绩效考核。4.2质检部(企业技术中心)4.2.1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4.2.2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4.2.3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4.2.4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5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4.3各部门、相关方4.3.1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4.3.2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4.3.3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4.3.4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4.4审批人员的职责4.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4.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4.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4.5监护人职责4.5.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4.5.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4.5.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4.5.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5其他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5.1一般规定5.1.1从事其他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5.1.2交叉作业可能含有一个以上危险作业时,除执行《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外,需同时执行相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4 00:00:131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五)登高架设作业;(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七)压力容器操作;(八)制冷作业;(九)爆破作业;(十)矿山通风作业;(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十二)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一)健康检查;(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第三章 用人单位第八条 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第九条 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第十条 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十一条 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十四条 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第十八条 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一)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第二十一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办公司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3-09-14 00:00:242

危险作业的规章制度及措施

规章制度如果要详细,那就必须独个下发! 危险作业管理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高度15m以上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单独自己添加不知道你哪儿情况。
2023-09-14 00:00:351

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制度1 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可控、在控。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3 术语3.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输送或储存设备上以及在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3.3能源介质作业:本办法所称能源介质,是指电力、生产生活用水及其他原材料。3.4断路作业:在公司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3.5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3.7大型吊装作业:单台吊机的负载超过其额定荷载的90%或由多台吊机联合进行的吊装作业。3.8交叉作业:3.9盲板抽堵作业:指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在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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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条例列举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2023-09-14 00:02:471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哪些作业属于危险作业

《江苏安全生产条例》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023-09-14 00:03:522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法律分析: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内进行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带电作业、禁区内明火作业、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地面下的作业程序,都应该完成安全生产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2023-09-14 00:05:081

关键危险作业安全控制要求是什么

关键危险作业安全控制要求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须有专职人员监督等,一般企业都会建立相关高危作业管理制度。“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本项规定的是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针对的行业是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安全生产领域,在安全监管方面实行严格的批准或者许可制度。一般的安全生产行业、领域有关事项未经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不构成本罪。【危险作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023-09-14 00:07:181

在危险作业区域作业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要看作业的环境对你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这样针对性的做好防御措施。
2023-09-14 00:07:412

单位应将危险作业规章制度发放至什么部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下发单位包括公司所有科室、车间和班组。
2023-09-14 00:08:173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

法律主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六)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八)应急管理制度;(九) 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和处理制度;(十)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十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十二)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023-09-14 00:08:251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库里面找找,应该有你需要的
2023-09-14 00:08:342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决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三、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班组建设,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班组和岗位人员交接班安全交底等管理制度,设立班组当班安全员,明确各岗位人员对负责的设备、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安全检查责任。五、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挖掘、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油罐清洗、临时用电、涂装、危险品装卸,以及涉及重大危险源、临近油气管道或者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二)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三)确认作业单位的作业资质、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确定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  (五)在危险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从事危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并严格遵守作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的建筑物屋顶、外墙及其搁置物、悬挂物,以及道路、车库、窨井、化粪池、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集中充电、电梯、体育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发出警示,并立即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设置警示标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明确专人监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当及时报告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对象进行安全宣传,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应急演练。
2023-09-14 00:08:421

危险作业的定义是什么?

危险作业场所的定义是什么?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 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 危险作业范围:1.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 带电作业 1.3 禁菸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 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 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 审批手续 2.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 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2023-09-14 00:09:321

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专项培时间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压降因危险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成果有效落地,坚持以“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推动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工作,经研究,制定了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具体要求如下:一、区镇服务指导推进企业(一)建立企业内审员库。各区镇要登记造册,建立每个工贸企业一名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内审员成员库,填写《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每月推进企业明细表》(附件1)(内审员信息四列对应内容),实时更新,并报市局存档。首次上报请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包括2141家)。内审员应当为企业安全总监或安全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组织的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专项教育培训。(二)开展服务指导。各区镇要根据《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每月推进企业明细表》(附件1),综合各区镇疫情防控的要求采用现场教学或信息化手段如视频会议的形式,对当月推进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和服务指导,并做好培训登记工作。(三)发放告知承诺书。各区镇要根据《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每月推进企业明细表》(附件1),对当月推进企业发放《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告知书承诺书》(附件2),承诺书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发包)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签收,并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企业留存备查,一份上交区镇留存)。二、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一)开展教育培训。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推进企业应在企业内部对相关岗位员工开展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应结合《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实施指南(试行)》(附件5)、《昆山市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风险辨识与管控清单》(附件6)以及《昆山市危险作业保障资源底册清单》(附件7),重点培训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应如何在企业内部落地实施并有效执行。(二)建立培训清单。企业要建立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已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人员清单,清单上应注明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已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岗位,已接受培训人员姓名,考核分数信息。(三)接受培训对象。原则上企业内部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岗位至少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员、工程(发包)部门负责人、采购部门人员、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叉车行车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设备设施机修组员工、外来施工作业承包商等。三、企业落实情况自评(一)企业自主推进。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推进企业开展危险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实施指南(试行)》(附件5)开展自主推进,填写《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风险辨识与管控清单》(附件6)、《危险作业保障资源底册清单》(附件7),并实时更新。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应由企业自主完成推进,严禁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进行整体服务外包。自企业开展推进之日(见附件1)起,所有相关作业均应当按照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执行,企业不得选择性执行。(二)企业内审员自评。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推进企业内审员要对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评打分。每月推进企业应在当月25日之前完成《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落实情况打分表》(附件3),打分表由各区镇发放至相关企业。打分表共计6个大项,45个小项,每个小项分值1-3分不等。必须达到80分,记为合格。(每个小项考核打分只能为0分或满分,不能打0-满分之间的分数)。自评范围为自企业开展推进之日(见附件1)起,所有相关作业,打分表应由企业内审员进行自评打分,由内审员签字,注明内审员职务,注明内审员自评得分,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公章。打分表一式两份,企业完成自评,合格的,于当月25日之前将《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落实情况打分表》(附件3)连同《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承诺书》(附件2)一并上报所属区镇(各区镇要明确业务负责人并事先将区镇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告知企业)。四、复核企业落实情况各区镇在收到企业合格的自评打分表后,组织人员对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复核,重点复核企业是否存在选择性执行,并在企业上报的自评打分表上复核打分,并由复核人签字。复核合格的,由区镇填写《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每月推进企业明细表》(附件1)、《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统计表》(附件4)以及经过自评和复核的《昆山市工贸企业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落实情况打分表》(附件3)扫描件,于下个月10日之前上报市局基础科。复核不合格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重新开展自评及上报区镇,区镇再次复核合格的按照前文要求上报市局。五、市局组织开展外审督查(一)市局抽查督查。市局在收到附件3后,抽取一定比例对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推进企业开展外审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如实开展自评,区镇是否如实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复核。(二)建立考核机制。市局在抽查督查中如发现企业有弄虚作假的、有选择性执行的或者各区镇复核情况与企业实际贯彻落实情况不符的,市局将通报至所属区镇。对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的区镇,将计入昆山市安全发展“五星榜”和年度考核内容。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动靠前一步意识,将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二)提升精准执法。各区镇要大力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对危险作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执法对象精准、事项精准、方式精准、处罚精准,提高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三)总结经验做法。各区镇要坚持问题导向,研判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区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多媒介加强宣传报道,加大对先进的经验做法和反面的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023-09-14 00:09:521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卒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好各类工作业票,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实用于工程施工必须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三、编制依据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5-04-01实施)3.DL408—91,04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四、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单机双钩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移位;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邻近高压带电体作业;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组装作业;5 其他危险作业。五、安全施工作业票分类、适用范围1、吊装作业工作票适用范围;1.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1.2 超载、超高、超长物体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几运输。1.3 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2、 多机抬吊工作票适用范围: 两台及以上起重抬吊作业。3、 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适用范围:起重机械移位。4、倒闸操作票适用范围:倒闸操作5、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适用范围:5.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5.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到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6、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适用范围:6.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6.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6.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6.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6.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7、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范围:7.1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作业.7.2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7.3土石方爆破,异地线爆压。7.4其它危险作业。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4 00:10:001

六条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023-09-14 00:10:141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17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同时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及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较重的,应当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合理配备人员。  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培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教育。第十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纠正违法行为、整改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与奖惩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三)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四)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五)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验收、报废等制度;  (六)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九)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报告制度;  (十)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十二)相关方以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障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3-09-14 00:10:221

工厂(危险岗位)的定义?一般那些属于危险岗位?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急求!

是啊,行业不同规定的危险工种也不同,在网上找一下,到当地劳动部门问一下
2023-09-14 00:10:344

九大危险作业是什么?

九大危险作业是上锁挂签和安全许可证,管线打开和高处作业挖掘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和工业动火,临时用电和吊装作业,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九大危险作业注意事项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经培训合格,持操作证上岗,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佩戴明显标志。破土施工前现场人员必须对破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根据破土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图,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执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断路作业是指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的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2023-09-14 00:10:451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指的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应贯彻的管理安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安全隔离、清洗和转换、通风、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防护用具和照明、急救措施等。(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023-09-14 00:11:171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023-09-14 00:11:261

危险作业有哪些?

问题一:安全生产条例列举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00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2.1.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2.1.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2.1.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要求 2.2.1、各单位在安装、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 2.2.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贫血病等禁忌症人员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精力不集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2.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安全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 问题二:常见的危险作业有哪些 高空作业 问题三:危险作业有哪些? 危险作业主要是:易燃易爆部位、存在爆炸危险、起吊重型机械设备、高空(2米以上,且有坠落危险)、密闭空间、带电、用火、急性中毒或窒息、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作业都属于危险作业。 问题四:八大危险作业是指? 动火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 吊装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 动土作业 断路作业 高处作业 设备检维修作业 问题五:五大危险作业是什么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 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 危险作业范围: 1.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 带电作业 1.3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 问题六:九大危险作业是什么? 除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吊装丹业外,还有动土、断路、设备检修三项。 问题七:安全生产条例列举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00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1.2特殊高处作业 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 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 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2.1.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2.1.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2.1.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要求 2.2.1、各单位在安装、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 2.2.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贫血病等禁忌症人员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精力不集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2.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安全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2.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 问题八:八大危险作业是指? 动火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 吊装作业 盲板抽堵作业 动土作业 断路作业 高处作业 设备检维修作业 问题九:危险作业有哪些? 危险作业主要是:易燃易爆部位、存在爆炸危险、起吊重型机械设备、高空(2米以上,且有坠落危险)、密闭空间、带电、用火、急性中毒或窒息、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作业都属于危险作业。 问题十:常见的危险作业有哪些 高空作业
2023-09-14 00:11:351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中的8大危险作业指什么?

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受限空间作业: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的空间有限),在受限空间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3、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和空间变化的作业过程。4、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5、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6、断路作业:在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7、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8、设备检维修作业。
2023-09-14 00:11:461

安全生产条例列举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00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高处作业的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2.1.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1.2特殊高处作业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2.1.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2.1.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2.1.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2.2高处作业要求2.2.1、各单位在安装、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2.2.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贫血病等禁忌症人员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精力不集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2.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安全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2.2.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必须建立登记,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验、修理、报废等工作。2.2.5、梯子确保牢固,有防滑措施。2.2.6、两梯连接使用时,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三梯连接。2.2.7、在自然光线不足,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2.2.8、高处作业地点应避开各种带电线路,避开有烟雾、气体排放处。2.2.9、梯子放置斜度,一般与地面成60-70度之间为宜,严禁一梯两人操作。2.2.10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主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2.2.11严禁上下垂直交叉作业;必要时应采取相应隔离安全措施。2.2.12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等不得抛掷,工作完毕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防止落下伤人。2.2.13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米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低压线路。2.2.14悬空作业一定要按规定选好吊拉绳,保持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安全带要栓挂牢靠;并设有监护人。2.2.15冬季及雨雪天气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2.2.16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2.2.17在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石棉瓦、瓦楞铁、塑料等危险屋顶工作时,必需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非生产(安装、施工)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要登高的工作,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2.3高处作业审批程序2.3.1首先承担作业任务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措施;然后按高处作业等级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2.3.2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单位领导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负责);可事后补办《危险作业许可证》。2.3.3作业高度在15米(含)及以下的一、二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安全部安全负责人审批。2.3.4作业高度在15-30米(含)的三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安全部和主管厂长审批。2.3.5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3.6遇有特殊高处作业环境条件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亲临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在审批手续上签字。3.电气高压(1000V)以上带电危险作业安全消防管理3.1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选煤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3.2作业前,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并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3.3《危险作业许可证》由设备部、安全部,主管厂长审批。3.4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挂牌”规定。4.动火(焊接)危险作业安全消防管理4.1严格执行《选煤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4.2严格执行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规定手续。5.设备检维修的危险作业安全消防管理5.1严格执行《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5.2严格执行《选煤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必须执行“挂牌”规定。6.其他6.1其他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危险作业,均按危险作业进行管理。6.2对于疑难无法认定作业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予以确定,确保作业安全。7.考核 7.1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罚。 7.2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7.3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2023-09-14 00:11:553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使用范围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述1、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与各施工单位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施工单位确定安全负责人,承担承包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3、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必须健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考核办法,认真落实。4、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施工措施及作业票、动火证、临时电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等。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以上管理制度。5、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1.1为规范外墙、中庭、垂直运输等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高空坠落、脚手架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1.1.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附近有坑、井、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1.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强度合格的安全梯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室外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1.1.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1.1.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1.1.5进行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做好拆除方案,防护措施落实到人。1.1.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工具等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1.1.7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1.1.8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材料碰触电线。1.2高空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1.2.1作业负责人职责: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1.2.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应拒绝高处作业。1.2.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4 00:12:311

八大危险作业是哪八项

八大危险作业一般指的是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以及设备检维修作业。为了保证工人的安全,在工人进行各种作业的时候,应该佩戴安全帽、防护服等保护措施,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在作业前,也要保证自己已经按规定办理好了关于特殊作业的各种审批手续,在之后的工作中也能够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在工作之中遇到了需要移动的设备和管线,应该事先进行内部检查合格,之后再进行作业。工人工作之时要注意到更多微小的细节,在修理电器设备时记得先断电,例如这种细节都需要工人去注意,并且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图方便快捷就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工作票制度的作用:保证安全生产的根本制度,是管理中一项防止误操作的有效安全措施。工作票制度的意义:主要是明确工作中的职责和评估危险作业时可能发生的问题点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一般用于水电站、火力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制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也有此内容的规定。
2023-09-14 00:12:551

危险作业包括哪几种

八大危险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 ;断路作业 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高度危险的作业,如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等。危险作业的判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身、财产安全)。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对象未投入运行时,仅作为静态对象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这种责任。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危险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产生高危险性。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来开展活动,才能控制活动中的危险,降低破坏的可能性。危险作业注意事项1、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每道拖工工序作业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讲解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并签字,各留一份。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正确戴安全帽必须注意两点:一是安全帽由帽衬和帽壳两部分组成,帽衬与帽壳不能紧贴。二是必须系好下颚带。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接在连接环上使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023-09-14 00:13:121

对于危险作业必须先什么再实施

对于危险作业,必须先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落实再实施。危险作业对于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高处作业要求:各单位在安装、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贫血病等禁忌症人员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精力不集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安全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必须建立登记,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验、修理、报废等工作。1.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操作人员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2.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指定作业负责人以及作业监护人员。3.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应当配备并建立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设施和监管制度5.应当配备足够的救援设施,包括救援设备和呼吸装置等。完善作业条件和配备检测检验设备,包括氧气、有害气体检测设备。6.应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023-09-14 00:13:191

危险作业12345管理法三要素不包含哪项

题目不完整无法给予准确答案。12345管理法三要素包括辨识、方案、审批。“12345”管理法强调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企业事前做好风险识别、资质审批、人员培训,事中做好现场监管、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危险作业进行全流程视频监控录像,便于事后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实践中,34家样板企业借助“12345”管理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审批流程,严格外包作业管理,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切实提高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2023-09-14 00:13:311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起重机施工,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和大家说明一下。1目的规范起重吊装作业及《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防止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起重吊装作业。3职责3.1车间负责本车间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3.2生产管理办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起重吊装作业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3.3安环科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施工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4工作流程4.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起重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4.2起重吊装重量大于等于2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2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环境恶劣危险大的作业情况下,也应编制起重吊装施工方案。起重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生产管理办审查,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4.3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4.4起重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5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4.6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距离电气线路要有一定距离。4.7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4.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设备、容器等做起重吊装锚点和拴吊绳或缆风绳。未经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4.9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4.10起重吊装前必须先试吊,离地面15-20厘米后停止上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11任何人不得随同起重吊装重物或起重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12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需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起重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点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4.13用定型起重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性机械的操作规程。4.14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起重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15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16在起重吊装作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起重吊装(十不吊):4.16.1信号不明;4.16.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4.16.3斜拉重物;4.16.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4.16.5重物下站人;4.16.6重物埋在地下;4.16.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4.16.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4.16.9重物越人头;4.16.10安全装置失灵。4.17必须按《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18对起重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19车间负责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更多关于“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达咨询建设通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14 00:14:03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什么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环境、工作内容的关系,所以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在此过程中就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才能够保障施工员工的安全。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哪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有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建筑安全管理应该怎么做(一)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副经理、专业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3、项目总工: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4、安全员: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6、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法律客观: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流动大、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作业环境恶劣,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烦躁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每个月、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为避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伤害的发生,施工人员要从经济、技术、质量、安全的全局出发,在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注意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安全操作知识以及安全措施这三个方面。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1.1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1.2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场内的地坪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1.3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识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中有二类人员参加施工,一类是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另一类是操作人员,包括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各工种。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规定,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操作人员应通过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动,掌握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杜绝冒险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各类人员除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以外,还应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2.1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随着建筑物从基础到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增加,这就需要及时地针对变化了的情况和新出现的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防护,以确保安全生产。2.2在有限的空间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在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里集中了大量的机械、设施、材料和人。随着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的不断变化,机械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越来越频繁,因此,受到伤害的机会是很多的,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识,杜绝违章施工、冒险作业。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3.1安全目标管理3.1.1控制伤亡事故指标。3.1.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要求。3.1.3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现场全工期内总体和分阶段的目标,并要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考评办法,奖优罚劣。3.2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场区绿化、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的标准。3.3安全技术交底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术人员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员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听过交底后,应在交底书上签字。3.4安全标志在危险处,如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都必须按规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3.5季节性施工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针对季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温天气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3.6尘毒防治建筑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尘、电焊锰尘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气体的危害,随着工艺的改革,有些尘毒危害已经消除。如实施混凝土以后,水泥污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尘毒应采取措施治理.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除以上进入现场的安全规定外,还有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2023-09-14 00:14:181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有哪些

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申请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审批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要求3.1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要按设备深度搭设安全梯,配备救护绳索,以保证应急时使用。3.2 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应视具体作业条件,采取通风措施,对通风不良以及容积极小的容器设备,作业人员应采取间歇作业,不得强行连续作业。3.3 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重点危险作业如进入气柜等除指定专人监护外,安全环保科应派人到现场监察。3.4 进入容器、设备前应拆离与其相连管道,并加上盲板,切断电气,并在管道阀门上和电气开关上挂上“禁止开启”标识,以防他人误开。3.5 必须把所有人孔、手孔和一切可通气的孔盖打开,并将拆下的人孔盖等配件放置妥当,以防坠落伤人。3.6 在进入确实无法作彻底清洗的有毒容器设备中,检修人员应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戴好防毒面具,将呼吸管拖出釜外进行换气,监护人不得离开。3.7 进入容器、设备内部检修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和铁钉鞋进入。3.8 在容器、设备内进行气焊、气割,动焊人在进入容器、设备前,要进行试气割,确认安全正常后才能进入容器、设备作业。动焊作业完成后,动焊人离开时,不得将乙炔焊枪放在罐内,以防止乙炔泄漏。3.9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申请许可证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天。作业因故中断,或安全条件改变时,应重新补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10 作业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在确认无误后,在作业证上的验收栏处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各入孔。4 要有监护,监护人员的职责4.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一般配备2人以上监护人员,身体健壮的男性员工担任监督和保护职责,并在作业证上签名确认。4.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4.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4.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5 作业人员的职责5.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5.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5.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5.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5.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5.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但愿能够帮到您!
2023-09-14 00:14:282

重点管控高危作业的目的是

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公司基建高危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高危作业项目的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高危作业项目的风险控制、事故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3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第129号)3.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2009年5月1日实施)3.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3.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 26164.1—2010)3.8《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3.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3)3.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高压试验室部分》(GB 26861—2013)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4 专业术语及定义本规定所称的“高危作业项目”是指作业环境条件差、作业人员集中、交叉作业多、作业风险高、劳动强度大、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设备重大损坏、重大环境污染等较大事故的作业项目,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特殊高处脚手架工程、受限空间内、酸碱容器内、脱硫吸收塔及烟道内部防腐、易燃、易爆区域、(进油、进氨、进氢后的明火作业等)、使用有毒危险化学品、水上作业、爆破工程等施工的项目。5 职责5.1安全监察部职责:5.1.1建立本项目高危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5.1.2组织高危作业项目的辨识,审核专项方案,组织专家方案论证会;5.1.3负责向上级部门上报本项目的高危作业项目清单及每月上报高危作业控制计划表和评价表。5.2物资部的职责:5.2.1对公司自行购置的危险品进行管理;5.2.2针对不同危险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按要求制定相关管理细则;5.2.3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对操作规程、紧急应变程序进行修订更新。5.3工程部职责:5.3.1参加高危作业项目的辨识,审核专项方案,参加专家方案论证会;5.3.2负责高危作业现场协调管理工作。5.4监理单位的职责5.4.1组织各参建单位确定本项目高危作业,建立高危作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5.4.2进行高危作业的危害辨识与控制,审核专项方案,参加专家方案论证会;5.4.3对高危作业项目实施监理、旁站,对承包商执行高危作业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检查。5.5设计单位的职责:参加专家方案论证会,提供技术支持。5.6承包商的职责:5.6.1建立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5.6.2提出涉及本单位的高危作业项目清单,参加讨论。进行高危作业的危害辨识与控制,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5.6.3按专项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应急演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6 管理制度编制原则和标准6.1编制原则6.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以及榆林能源集团制度要求;6.1.2 符合榆林能源集团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理念。7 管理制度执行程序7.1 高危作业项目的确定7.1.1监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1、2)对作业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结合工程实际确定本项目的高危作业项目。7.1.2监理单位将高危作业项目清单报安全监察部和工程部,由安全监察部和工程部组织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备案。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公司基建高危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高危作业项目的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高危作业项目的风险控制、事故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第 1 页3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第129号)3.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2009年5月1日实施)
2023-09-14 00:14:351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意外

法律主观:我们知道企业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但是为什么实践中安全生产事故还是频发呢?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根本不知道风险在哪里,不知道怎么去防范。非技术风险因素有:1、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消防工程安装企业无消防安全资格认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2、施工企业未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施工企业未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技术风险因素有:1、土石方施工方案中无基坑支护安全措施。2、脚手架搭设方案无设计图及设计计算书。3、施工方案中缺乏“五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4、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使用和拆卸无安全措施。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安装或无相应的安全措施。6、未制订模板施工方案,或制订的方案不完整。7、施工现场无防火、防爆安全措施。8、未制订季节性安全措施。9、施工图设计错误。10、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其他安全事故。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人们无法消除的。监理工程师对待风险应采取正确的态度,既不能夸大风险,被风险吓倒,又要正视风险,把握其规律,采取相应的对策,认真做好风险因素的事前控制,尽量避开或减轻风险造成的损失。二、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注意事项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7、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11、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16、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17、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18、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19、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20、酒后不准上班作业。21、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2、在高空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如配管放配线,设备安装及开通调试中,必须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顺利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造成不应发生的事故。2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消防法规和有关条款。24、经常配齐、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认真贯彻逐级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25、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三、如何高效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首先,要先让相关的建筑施工单位与有关的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安全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提高相关的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工作人员上岗前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工作,可以考虑由建筑技能培训部门对有关的从业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如同驾驶证一般,只有经过有关学习培训,通过政府组织的相关考试,取得合格的培训证件之后才能上岗。2、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行为,必须要有一套健全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支持。有关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严格执法,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遵循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执法过程有理可查,有法可循。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全面、规范的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建筑工程单位安全保障,采用有效监管方式,从根本上整治建筑工程安全问题,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与及时性。3、建设高素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队伍配置足够的监管人员,提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与安全意识。最好具有有关专业知识,不论是责任性、专业性还是应急方面都有较强的能力,能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叫停施工单位令其整改。4、强化执法手段,规范管理行为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需增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工作,不断增强有关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广泛普及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能力。如果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法律客观: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流动大、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作业环境恶劣,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烦躁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每个月、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为避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伤害的发生,施工人员要从经济、技术、质量、安全的全局出发,在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注意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安全操作知识以及安全措施这三个方面。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1.1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1.2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场内的地坪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1.3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识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中有二类人员参加施工,一类是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另一类是操作人员,包括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各工种。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规定,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操作人员应通过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动,掌握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杜绝冒险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各类人员除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以外,还应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2.1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随着建筑物从基础到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增加,这就需要及时地针对变化了的情况和新出现的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防护,以确保安全生产。2.2在有限的空间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在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里集中了大量的机械、设施、材料和人。随着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的不断变化,机械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越来越频繁,因此,受到伤害的机会是很多的,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识,杜绝违章施工、冒险作业。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3.1安全目标管理3.1.1控制伤亡事故指标。3.1.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要求。3.1.3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现场全工期内总体和分阶段的目标,并要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考评办法,奖优罚劣。3.2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场区绿化、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的标准。3.3安全技术交底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术人员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员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听过交底后,应在交底书上签字。3.4安全标志在危险处,如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都必须按规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3.5季节性施工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针对季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温天气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3.6尘毒防治建筑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尘、电焊锰尘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气体的危害,随着工艺的改革,有些尘毒危害已经消除。如实施混凝土以后,水泥污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尘毒应采取措施治理.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除以上进入现场的安全规定外,还有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2023-09-14 00:14:581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什么制度

法律主观: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生产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法律客观:《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023-09-14 00:15:061

危险作业场所的定义是什么?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 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 危险作业范围: 1.1 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 带电作业 1.3 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 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 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 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 审批手续 2.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 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2023-09-14 00:15:191

下,工厂安全措施不合格导致工人受伤,找什么地方投诉

向当地劳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投诉。
2023-09-14 00:15:282

十大危险作业

十大危险作业是: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的亲亲,重要提醒:高处坠落为第一大杀手!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请正确系好安全带,切莫心存侥幸。违章行为:吊装作业时站在吊物下方;或靠近起吊设备3米范围内及其运动趋势方向,或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处于机械设备运转区域。
2023-09-14 00:16:05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什么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环境、工作内容的关系,所以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在此过程中就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才能够保障施工员工的安全。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哪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规定有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建筑安全管理应该怎么做(一)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副经理、专业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3、项目总工: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4、安全员: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6、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法律客观: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流动大、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作业环境恶劣,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烦躁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每个月、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为避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伤害的发生,施工人员要从经济、技术、质量、安全的全局出发,在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注意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安全操作知识以及安全措施这三个方面。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1.1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1.2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场内的地坪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1.3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识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中有二类人员参加施工,一类是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另一类是操作人员,包括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各工种。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规定,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操作人员应通过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动,掌握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杜绝冒险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各类人员除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以外,还应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2.1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随着建筑物从基础到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增加,这就需要及时地针对变化了的情况和新出现的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防护,以确保安全生产。2.2在有限的空间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在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里集中了大量的机械、设施、材料和人。随着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的不断变化,机械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越来越频繁,因此,受到伤害的机会是很多的,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识,杜绝违章施工、冒险作业。3施工现场安全措施3.1安全目标管理3.1.1控制伤亡事故指标。3.1.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要求。3.1.3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现场全工期内总体和分阶段的目标,并要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考评办法,奖优罚劣。3.2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场区绿化、五小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的标准。3.3安全技术交底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术人员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员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听过交底后,应在交底书上签字。3.4安全标志在危险处,如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都必须按规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3.5季节性施工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针对季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温天气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3.6尘毒防治建筑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尘、电焊锰尘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气体的危害,随着工艺的改革,有些尘毒危害已经消除。如实施混凝土以后,水泥污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尘毒应采取措施治理.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除以上进入现场的安全规定外,还有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2023-09-14 00:16:371

危险作业害死人犯法吗

危险作业害死人犯法。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如下: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犯罪客体是生产、作业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高发,为了实现刑罚惩罚与预防的作用,刑法将刑事处罚的界限前移,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不要求实际发生生产、作业事故,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就可以构成本罪;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具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特定情形,造成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管理或者指挥职责的直接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4.犯罪主观方面对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行为人通常是故意,但不是希望和追求“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发生的现实危险”。综上所述,危险作业害死人是犯法的。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具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特定情形,造成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2023-09-14 00:16:481

危险作业监护人主要职责八个

危险作业监护人主要职责:1. 特殊作业作业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检修作业点情况的人员。2. 特殊作业作业监护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3. 特殊作业作业监护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问题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增加安全措施。4. 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5. 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期间,不准脱岗,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6. 当作业点或区域突然发生排放有害物质或发现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检维修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7. 检修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023-09-14 00:16:581

安全规章制度分多少类?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1)是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总则。(2)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2023-09-14 00:17:131

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时应携带

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 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表。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复制件),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任职不满6个月尚未取得安全合格证的,可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但必须承诺任职6个月内通过考核并取证备查)。4. 经营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2023-09-14 00:1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