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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中的独立精神是什么啊

2023-10-10 19: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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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事务发展的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同另一个民族的联系,并按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旨意,以独立平等的身份立于世界列国之林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驱使他们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新政府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其权利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使他们获得安全和幸福。若真要审慎的来说,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无关紧要的和一时的原因而予以更换的。过去的一切经验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还是情愿忍受,也不想为申冤而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形式。然而,当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至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其未来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忍受苦难的经过,也是他们现在不得不改变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王国的历史,就是屡屡伤害和掠夺这些殖民地的历史,其直接目标就是要在各州之上建立一个独裁暴政。为了证明上述句句属实,现将事实公诸于世,让公正的世人作出评判。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有益、最必需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殖民总督批准刻不容缓、极端重要的法律,要不就先行搁置这些法律直至征得他的同意,而这些法律被搁置以后,他又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便利大地区人民的其他的法律,除非这些地区的人民情愿放弃自己在自己在立法机构中的代表权;而代表权对人民是无比珍贵的,只有暴君才畏惧它。

  他把各州的立法委员召集到一个异乎寻常、极不舒适而有远离他们的档案库的地方去开会,其目的无非是使他们疲惫不堪,被迫就范。

  他一再解散各州的众议院,因为后者坚决反对他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在解散众议院之后,又长期拒绝另选他人,于是这项不可剥夺的立法权便归由普通人民来行使,致使在这其间各州仍处于外敌入侵和内部骚乱的种种危险之中。

  他力图阻止各州增加人口,为此目的,他阻挠外国人入籍法的通过,拒绝批准其他鼓励移民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利的法律,以阻挠司法的执行。

  他迫使法官为了保住任期、薪金的数额和支付而置于他个人意志的支配之下。

  他滥设新官署,委派大批官员到这里骚扰我们的人民,吞噬他们的财物。

  他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立法机构同意,就在我们中间维持其常备军。

  他施加影响,使军队独立于文官政权之外,并凌驾于文官政权之上。

  他同他人勾结,把我们置于一种既不符合我们的法规也未经我们法律承认的管辖之下,而且还批准他们炮制的各种伪法案,以便任其在我们中间驻扎大批武装部队;不论这些人对我们各州居民犯下何等严重的谋杀罪,他可用加审判来庇护他们,让他们逍遥法外;他可以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制的权益;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们押送海外受审;他在一个邻省废除了英国法律的自由制度,在那里建立专制政府,扩大其疆域,使其立即成为一个样板和合适的工具,以便向这里各殖民地推行同样的专制统治;他取消我们的许多特许状,废除我们最珍贵的法律并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各州政府的形式;他终止我们立法机构行使权力,宣称他们自己拥有在任何情况下为我们制定法律的权力。

  他们放弃设在这里的政府,宣称我们已不属他们保护之列,并向我们发动战争。

  他在我们的海域里大肆掠夺,蹂躏我们的沿海地区,烧毁我们的城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雇佣兵,来从事其制造死亡、荒凉和暴政的勾当,其残忍与卑劣从一开始就连最野蛮的时代也难以相比,他已完全不配当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强迫我们在公海被他们俘虏的同胞拿起武器反对自己的国家,使他们成为残杀自己亲友的刽子手,或使他们死于自己亲友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竭力挑唆残酷无情的印地安蛮子来对付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地安人作战的准则是不分男女老幼、是非曲直,格杀勿论。

  在遭受这些压迫的每一阶段,我们都曾以最谦卑的言辞吁请予以纠正。而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情愿,却只是被报以一次又一次的伤害。

  一个君主,其品格被他的每一个只有暴君才干的出的行为所暴露时,就不配君临自由的人民。

  我们并不是没有想到我们英国的弟兄。他们的立法机关想把无理的管辖权扩展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时常把这个企图通知他们。我们也曾把我们移民来这里和在这里定居的情况告诉他们。我们曾恳求他们天生的正义感和雅量,念在同种同宗的分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因为这些掠夺行为难免会使我们之间的关系和来往中断。可他们对这种正义和同宗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因此,我们不得不宣布脱离他们,以对待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态度对待他们:同我交战者,就是敌人;同我和好者,即为朋友。

  因此我们这些在大陆会议上集会的美利坚合众国的代表们,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向世界最高裁判者申诉,说明我们的严重意向,同时郑重宣布:

  我们这些联合起来的殖民地现在是,而且按公理也应该是,独立自由的国家;我们对英国王室效忠的全部义务,我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大不列颠一切政治联系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

  作为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我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我们坚定地信赖神明上帝的保佑,同时以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来支持这一宣言。

  

〔说明〕

  杰斐逊起草了《独立宣言》的第一稿,富兰克林等人又进行了润色。大陆会议对此稿又进行了长时间的、激烈的辩论,最终作出了重大的修改。特别是在佐治亚和卡罗来纳代表们的坚持下,删去了杰斐逊对英王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保持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有力谴责。这一部分的原文是这样的:

  他的人性本身发动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一个从未冒犯过他的远方民族的最神圣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他诱骗他们,并把他们运往另一半球充当奴隶,或使他们惨死在运送途中。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富裕家庭。曾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1767年成为律师,1769年当选为弗吉尼亚下院议院。他积极投身于独立运动之中,并代表弗吉尼亚出席大陆会议。他曾两次当选弗吉尼亚州长。1800年当选美国总统。

  杰斐逊在为自己的墓碑而作的墓志铭中这样写到:

  这里埋葬着托马斯.杰斐逊,美国《独立宣言》的作者,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规的制定者和弗吉尼亚大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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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21:29:361

律师让证人发毒誓这合法吗?

因被控受贿35万元,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管处原副处长蒋永容第5次站上了被告席。此前,他已经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两次一审、贵阳中院两次撤销判决并发回重审。2018年4月8日,蒋在第二次重审中称,此前有罪供述属刑讯逼供的非法证据,要求法庭排除。南明区检察院侦查人员一口否认,被告辩护律师周泽反问:“证人,你敢当庭发誓吗?如果说假话,全家死光光。”审判长当即制止,并称“这是唯心主义的”。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各类案件的专门场所,诉讼参与人的一言一行,都必须符合诉讼程序和法庭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9条及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也就是说,证人只需签署保证书即可,并没有当庭发誓的法律义务。其实,签署的保证书也多是“制式”的内容,如“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愿负法律责任,特此保证”等。“如果说假话,全家死光光”,则远远超出了法定宣誓和保证范围,只能划到“毒誓”一类,不仅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因为这种措辞的犀利,以及潜在的威胁语气,有影响庭审秩序之虞,法官当庭制止合法合情。但是,回到特殊的案件情境之中,却也不难理解辩护律师的情急和无奈。首先,在原审和重审过程中,法庭仅凭借当事人的“有罪供述”和多次变动的行贿人证言定罪量刑,有违刑诉法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等规定。?其次,一些被法庭认定的重要证据,也还存在若干瑕疵。比如,蒋永容2014年1月23日在贵州修文县看守所的供述,同步的录音录像只有画面,没有声音。这明显与最高法《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未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的规定相违背。为何原审和二次重审均认定证据收集合法?作为办案人员,难道不晓得非法证据“毒树之果”会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吗?再看蒋永容1月22日在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时的笔录。在原审时,这份笔录曾由于“被拘传之前曾长时间讯问,不能排除因其精神受到压制而作出了有罪供述的情形”被排除,重审法院却予以认定,原因是“当日检察院的拘传手续、视频材料、笔录材料相互印证,法律手续齐备,讯问地点等程序均合法”。问题在于长时间讯问是否存在。《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讯问应当保证嫌疑人必要的休息时间”。最高法曾在吴毅、朱蓓娅贪污一案中指出,这种行为已足以迫使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其意愿供述,是一种“变相肉刑”,应认定为“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此情况下获得的有罪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双方争议的刑讯逼供不仅于此。蒋永容表示,在看守所时曾受侦查人员威胁,致手肘处点状擦伤。想让侦查人员自证其罪,当然难度很大。4月3日再次重审时,几名办案人员均表示未对蒋永容进行刑讯逼供,至于相关具体细节,则“时间太长,记不清楚”。在8日的重审中,有关侦查人员又一口否认。全程录音录像有瑕疵而被视而不见,是否长时间讯问存疑,被告伤口早已痊愈,办案人员面对质疑又拒之千里,难怪辩护律师出此“发誓”的下策。定罪量刑要靠证据说话。但是,被告人在诉讼架构中处于弱势,举证非法证据有先天不足。在查明个案真相、主持公道正义的同时,还应尽快立法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如此既能更有力地打击刑讯逼供,又可规制办案过程,摒弃非法证据,也少些发毒誓的尴尬。内容来源于网易新闻
2023-09-14 21:30:001

西波克拉底誓言的意义?

希波克拉底(Hippcrates),古希腊著名医生,欧洲医学奠基人,被西方尊为“医学之父”。 希波克拉底于公元前460年出生于小亚细亚科斯岛的一个医生世家,祖父、父亲都是医生,母亲是接生婆。在古希腊,医生的职业是父子相传的,所以希波克拉底从小就跟随父亲学医。父母去世后,他在希腊,小亚细亚,里海沿岸,北非等地一面游历,一面行医,从而增长了知识,接触了民间医学。那时,古希腊医学受到宗教迷信的禁锢。巫师们只会用念咒文,施魔法,进行祈祷的办法为人治病。 公元前430年,雅典发生了可怕的瘟疫。对这种索命的疾病,人们避之唯恐不及。但希波克拉底却冒着生命危险前往雅典救治。他一面调查疫情,一面探寻病因及解救方法。不久,他发现全城只有每天和火打交道的铁匠没有染上瘟疫,他由此设想,或许火可以防疫,于是在全城各处燃起火堆来扑灭瘟疫。希波克拉底指出的癫痫病的病因被现代医学认为是正确的,他提出的这个病名,也一直沿用至今。希波克拉底对骨折病人提出的治疗方法,后来被证明是合乎科学道理的。为了纪念他,后人将用于牵引和其他矫形操作的臼床称为“希波克拉底臼床”。 为了抵制“神赐疾病”的谬说,希波克拉底积极探索人的肌体特征和疾病的成因,提出了著名的“体液学说”,认为人体由血液、粘液、黄胆和黑胆四种体液组成,这四种体液的不同配合使人们有不同的体质。他把疾病看作是发展着的现象,认为医师所应医治的不仅是病而是病人;从而改变了当时医学中以巫术和宗教为根据的观念。主张在治疗上注意病人的个性特征、环境因素和生活方式对患病的影响。重视卫生饮食疗法,但也不忽视药物治疗,尤其注意对症治疗和预后。他对骨骼、关节、肌肉等都很有研究。他的医学观点对以后西方医学的发展有巨大影响。 现在看来,希波克拉底对人的气质的成因的解释并不正确,但他提出的气质类型的名称及划分,却一直沿用至今。那时,尸体解剖为宗教与习俗所禁止,希波克拉底勇敢地冲破禁令,秘密进行了人体解剖,获得了许多关于人体结构的知识。在他最著名的外科著作《头颅创伤》中,详细描绘了头颅损伤和裂缝等病例,提出了施行手术的方法。其中关于手术的记载非常精细,所用语言也非常确切,足以证明这是他亲身实践的经验总结。在他的题为《箴言》的论文集中,辑录了许多关于医学和人生方面的至理名言,如“人生矩促,技艺长存”;“机遇诚难得,试验有风险,决断更可贵”;“暴食伤身”:“无故困倦是疾病的前兆”;“简陋而可口的饮食比精美但不可口的饮食更有益”;“寄希望于自然”等,这些经验之谈脍炙人口,至今仍给人以启示。 古代西方医生在开业时都要宣读一份有关医务道德的誓词:“我要遵守誓约,矢忠不渝。对传授我医术的老师,我要像父母一样敬重。对我的儿子、老师的儿子以及我的门徒,我要悉心传授医学知识。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我决不泄露。”这个医道规范的制定者就是希波克拉底。20世纪中叶,世界医协大会又据此制定了国际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公元前377希波克拉底逝世,终年83岁。
2023-09-14 21:32:062

香港律师楼办结婚证读宣誓是不是繁体字

1、提供真实的身份证2、提供本人常驻地户口薄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7项规定,结婚当事人提供三张二寸(4cm*6cm)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可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华侨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1、本人的有效护照(含复印件)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2023-09-14 21:35:302

925律师宣传日的由来

“9.25律师宣传日”由律协发动于每年的9月25日各律协共同举办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2015年9月25日是全国第十二个律师宣传日。 重点宣传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并在现场派发大量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进行普法宣传。 其他各市开展的宣传活动还包括:新执业律师的宣誓仪式、律师宣传工作座谈会、进村(社区)普法宣传等。
2023-09-14 21:35:541

律师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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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21:36:554

律师协会工作计划范例

  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引导全市律师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围绕“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全市律师为首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加强对律师代理群访群诉及其他大案、要案、敏感案件的指导,探索建立大、要案通报、研讨制度,制定出台《关于组织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协助调解、主持和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市总工会、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合作,组织推荐律师参与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在化解纠纷、平复矛盾中发挥作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指导区县律协组织辖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三进”活动,协调专业力量对口支援律师人数较少的区县,为其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积极组织专业律师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亦庄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和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律师拓展业务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和推动律师为城南行动计划、中关村科学城、未来城以及城乡结合部改造等北京市重点项目开展法律论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六)进一步发挥协会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服务团、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律师顾问团、北京律师行政应诉工作服务团等的作用,与市工商局合同管理部门合作,组织律师参与涉及我市社会生产生活主要领域合同示范文本的研讨、起草工作,为律师扩大社会参与、拓展业务领域搭建平台。(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北京律师的整体素质   (一)积极配合全市律师培训基地的筹建工作,制定律师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律师思想政治培训、党员律师培训、合伙人培训、律师业务培训、实习律师培训等统一纳入律师培训基地统筹安排。(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二)按照高素质首都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组建北京律师培训师资库;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内容为重点,优化设计律师培训课程。(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适应律师服务于首都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做好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涉讼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增加法治理念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执业观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培训课时;针对女律师的职业特色与性格特点,开展女律师职业形象系列活动。(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四)继续扩大律师涉外培训的规模和数量,年内邀请外国专家、学者、律师为北京律师举办讲座10余次,覆盖面力争达到1000人次。(外事委员会)   (五)邀请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管理人员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系列讲座,为会员了解、借鉴国外及境外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搭建平台。(外事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六)从行业发展战略角度继续实施并稳步推进“北京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培训计划”,针对青年律师的执业需求,由资深律师组成阳光导师团向青年律师面授执业技能,开办民诉、刑诉、非诉三期阳光小班,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七)及时总结北京律师的业务成果,本着扩大惠及面的原则做好成果转化,年内推出两份《北京律师法律报告》,出台六份《北京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两份《北京律师业务合同范本》,出版六册《北京律师业务案例集粹》和四册《北京律师论文集粹》。(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   三、以贯彻落实中办30号文件为契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一)根据中办30号文件精神,配合市局起草《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行业需求进行梳理分析和提炼汇总,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建议。(秘书处)   (二)制定全市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并组织各律师事务所签字;进一步完善执业律师宣誓制度,将诚信执业的相关要求写进誓词,强化律师执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会员事务委员会)   (三)制定并在全行业推广包括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在内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引导律师事务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四)建立长效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全员定期轮训制度,并将其作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组建律师事务所管理培训讲师团,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管理人沙龙活动及新建所合伙人管理知识培训;针对投诉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不定期向律师事务所发布管理提示信息,指导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五)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制定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建立被处罚、处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报制度,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   (六)根据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出台《律师事务所对律师进行年度执业考核的规范性指引》,在此基础上完善北京市律师年度考核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七)建立重大及敏感投诉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切实提高投诉案件审查处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针对涉及律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投诉案件组织专题研讨会,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供具体指导。(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   (八)会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经营行为;在部分城区法院和看守所设立显示屏,提示群众聘请执业律师;聘请法院或公安工作人员为律师行业监督员,就周边地区违法违规从事法律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权益保障委员会)   (九)以贯彻落实中办30号文件为契机,配合市司法局落实律师行业权益保障措施和行业扶持政策;配合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律师关于车辆信息、人口信息查询等问题;配合市司法局与人事社保局协调,完善行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配合市局与市地税局协调,进一步完善行业税收政策。(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
2023-09-14 21:37:101

律师的变迁史

律师(英:lawyer,attorney)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 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lawyer;solicitor; attorney],指在案件中为委托人辩护、代理诉讼及处理平常法律业务的人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 缺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现在可以明确地回答: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简称“法律服务工作者”。   从概念的种属关系而言,现在也可以得出结论:“律师”这一概念的“属”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种”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这一概念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控工作者、 *** 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 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间的“种差”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执业证书;且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根据上述,我们找出了“律师”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质)、种概念、属概念以及种差,就可以给“律师”定义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本质属性的方法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自学成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 是否具有同等学历,除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之外,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予以确认。 这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有积极意义。   其二,严格按照“属+种差”的公式定义,即:律师,是指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说:律师,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领取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1、关于“执业证书”,仅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一种凭证或证明文件,在定义中不加此语,可避免意思重复,如果要强调,突出一下“执业证书”,加上此语,也无不可。 但不能加“律师执业证书”,否则会造成同义反复(“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循环(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律师)和语词重复(律师是取得律师 )。 2、关于是否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问题,个人认为,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比之于省级或省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无论对于律师执业的全国统一性,严肃性或律师地位的提高以及与国家司法考试的一致性,都有积极意义。 至于使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或“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之措词,皆无不可。 并无实质的差别。   上述两种定义较为科学、合理,前者全面涵盖了律师的本质属性,且包涵了成为执业律师的主要程序;后者严格按照“属+种差”的公式定义,较为简洁,明了。 两种定义各有所长,可供参考。   关于现行《律师法》定义:“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见《律师法》第二条)。 此定义有两个缺陷:第一,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有同义反复、循环、语词重复的缺陷;第二,“执业人员”不是律师的属概念。 因为“执业人员”包含了法律、会计、医药、工农商等若干职业的执业人员。 在法律职业中又涵盖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若干法律职业的执业人员。 所以,“执业人员”不是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属概念,且不能反映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特性。   另有一种意见,将《律师法》上的“律师”定义修改为:“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见《律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此种意见,只是把现行《律师法》之“律师”定义的最后四字,即“执业人员”修改为“专业人员”。 由于“专业人员”下面可分若干专业,如:法律专业、会计专业、医药专业、农业专业、工矿专业 等等,故“专业人员”只能是“法律专业人员”的“属”概念,而非“法律专业人员”下面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属概念,且“专业人员”和“执业人员”的替换,并无实质上的意义。 故此定义与现行律师法上的定义存在同样的缺陷。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常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伸张正义。 为需要的人们服务! 现代在我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 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员。   国外律师一般佩带假发,假发是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我国律师依法享有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是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   德国的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日本的法律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秩序改善法律制度而努力;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命。 我国法律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 上述表述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 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 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 法律规定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情况   《律师法》第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律师起源于古罗马。 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 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辩护人应运而生。   至公元5世纪末,充当辩护人的,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 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   封建制时期,多数国家废除了古代辩论式诉讼,改用纠问式,使律师失去作用。 有的国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国,虽保留律师制度,但主要只适用于宗教法院,而且律师的职务由僧侣充任。 世俗法院有时也允许辩护,但也只有僧侣才能执行这一职能。   公元12世纪以后,法国禁止僧侣在世俗法院充当辩护人,代之以受过封建法律教育,经过律师宣誓、登记入册的职业律师,但其权限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形同虚设。 西方国家的律师制度   在反封建斗争中,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J·洛克·伏尔泰(1694~1778)和D·狄德罗(1713~1784)等人,提出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 英国平均主义派领袖J·李尔本(约1614~1657)在《人民约法》一书中明确主张被告人应有权辩护或请别人协助辩护。 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相继规定了律师制度。 1787年《美国 *** 》第6条规定,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由律师协助其辩护。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系统地规定了辩论原则和律师制度,其后,律师重新组成了团体,法庭上的辩护全由律师垄断。 日本在明治初期颁布了《代言人规则》,规定代言人是以干预他人纠纷、进行诉讼和谈判为职业的人,这是日本最早的律师。   随着法律关系的日趋复杂,资本主义国家律师的业务范围日益广泛,如充当民事代理人,为刑事被告人辩护,担任机关、团体、企业的法律顾问,代当事人书立遗嘱、办理财产的转让、缔结契约、设立公司以及处理银行信贷、社会保险和国际贸易方面的法律事务等。 律师分工越来越专门化,而且作各种分类,例如法国律师分为辩护人和代理人;英国律师分为初级律师(或译诉状律师)和高级律师(或译出庭律师)。   资本主义国家律师多系私人开业,单独或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收取高额酬金。 他们大都组成律师协会,维护本行业的利益。 有些国家还把当过律师作为充任法官和检察官的一个条件。 有的国家设有“公设辩护人”,一般附属于法院,领取固定薪金,为无力延请或不愿延请律师的被告人辩护。 日本对无力延请律师的被告人,由法院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称“国选辩护人”。 有的国家则设立法律补助制度,由法院根据情况,给予资力不足的当事人以一定的补助费,以便其延请律师。 此外,有的国家还出现义务律师,由律师组织或慈善团体资助,轮流到看守所会见被羁押人,为他们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其联系律师,提出申请等。 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律师制度   1980年苏联制定了适用于全国的《苏联律师法(草案)》,对律师的职能、组织和活动方式作了具体规定。 之前苏联宪法和法律已经规定了律师制度。 在50年代初,莫斯科有一千名以上的律师,在列宁格勒,则有八百多名律师。 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 1954年,苏联法律专家鲁涅夫应邀来华访问讲学,他的讲稿迅速被编辑成册,其中一种由中央人民 *** 司法部编印,出版时间为1954年8月,书名为《关于苏联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苏联法学专家鲁涅夫讲》,对苏联的公证制度和律师制度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   南斯拉夫设有公设律师,作为社会政治共同体的一个机构进行活动,独立地履行职责,采取适当的措施和通过法律救助途径来保护社会政治共同体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此外,还有社会自治律师,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自治权利和保护社会财产。 社会自治律师不在司法体系以内,不代表任何社会政治共同体,而是作为一个社会机构,代表整个社会履行职责。 中国历史上的律师   在封建制时期长期没有建立律师制度。 清末1910年起草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初次提到律师;后来在中华民国北洋 *** 及 *** *** 的立法中,都有关于律师和辩护制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制度   是在人民 *** 明令取缔旧中国律师制度、解散旧律师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的人民律师制度。 根据1954年宪法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1954~1956年在一些大、中城市成立了律师协会和法律顾问处,初步开展了律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其后一度中断,1979年起逐步恢复。 1980年 8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对新的律师制度作了系统、详尽的规定。 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和2007年10月28日两次修订。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申请执业的条件是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二)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三)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四)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五)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六)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七)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般而言,律师通过代理帮助解决民事、刑事等案件中参与到诉讼中,律师通过辩论与法官交流等方式参与诉讼,有利于案件的解决。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为社会提供发律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一)担任法律顾问;(二)担任诉讼代理人:(三)担任刑事辩护人:(四)担任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五)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根椐我国《律师法》规定,我国律师的任务具体表现为: (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明确的规定,即法律规定和保护的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权利,律师应当坚决维护,对于某些法律没有明确的权利,只要不是法律禁止和限制的,律师也要尽力维护。 而且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维护的方式与途径也多种多样,既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第三人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国家公共救济的方式解决。 但必须注意的是,维护的首先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即使是实施了非法行为的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也应当予以维护;其次维护的合法权益必须是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合法权益,如与当事人无关,则不是律师应尽的责任范围。 (二)维护民权,制约国家权力与 *** 权力   律师是其客户的代言人,代表民众的利益,因而是与公共权利相“对抗”的,尤其表现在刑事诉讼中。 因为国家与 *** 权力的膨胀与滥用导致对其限制成了一个重大课题,国家权力滥用可能比个人的危害更大,这就是为什么在刑诉中控制国家权力,如刑诉中的排除合理怀疑以证明标准与无理由地拒绝陪审团人员的制度,证据排除规则等,这体现了对 *** 权力制约和对个人权力尊重的价值观念。 当然这种制度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三)、维护法治统一   但是,应该看到,法治也是有其缺陷的,明显的例子,就是法治社会建立在依照法律有良好的可预期性基础上,即使过去存在的规则统治将来的生活,这样可能产生法律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情形;而如果法律频频修改的话,又往往会减弱法律的权威性,因为权威恰恰是建立在不变的基础上。 这些就出现了法律的稳定与社会的日新月异的变化间的矛盾,而正是这一矛盾表明了一个社会是法制社会。 我思考了一下我国古代社会的“法治”,其最大问题是法治不统一,包括空间维度和时间为维度上的不统一,充满了个别主义,每个案有每个案的判决方式。 因而法律的确定性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不存在的,一个人的利益受保护程度与其个人身份实力有关,恶霸横行成了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正式的法律不足以平等地恒定地保护人民的权益。 另一方面,法治的统一性取决于司法过程中的制约,使法官不能随心所欲的判决。 这背后蕴藏着知识的制约,法官受到律师的制约。 我国的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律师有义务促进和维护法治的统一。   (四)增进“法律共同体”的团结,3、促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 .   我们知道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采取各种方式促进法律共同体的团结,如统一的法律教育与训练背景,而我国的法学教育层次繁多,甚至法官的任命不需要法学教育,我认为最大的根源是选任上的的混乱。 另外,国外的三种法律职业都需要需过统一的考试,且有研修过程使大家都经历和体会三种职业,这样三种职业的团结强化了。 美国和香港等地一般做法法官是做律师的顶峰,有利于法官拒贿,制约律师耍花招。 有效的在知识上引导诉讼,且法官更理解这个制度和律师的行为,这也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团结。 从2008年6月1号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除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还特别强调“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023-09-14 21:38:061

名词解释:律师

律师的作用 一个成功的企业律师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正所谓“律师不是万能的,而没有律师却是万万不能的”。这是因为: 首先,律师的参与能够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合法,能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是企业经营管理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标志,也有利于树立企业对外的良好形象; 其次,律师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使企业更好地规避或防范风险,从经济上来说十分合算。现代社会风险巨大,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任何一点疏忽或者失误都可能导致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乃至更大的经济损失,而聘请律师作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一不幸事件的发生,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最后,律师的介入能够使企业经营者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去。把令人头疼的具体纠纷的解决交由息诉解纷的专业人士-----律师去办理,这是经济合理利用企业资源的最好办法。 除上述原因外,律师与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相比还有如下优势: 一、律师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律师执业证书的取得是十分艰难的。 首先,必须获得法律专业大专或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次必须通过每年一次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这一考试的通过率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 再次,必须经过一年的律师事务所实习; 最后,必须经省市司法局审核批准,以后每年都还必须年检注册。 简单地说,律师至少是十个大学生中选一个,因此其业务素质是显而易见的。而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的选任则没有什么标准,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是律考中的淘汰者。二者相比,业务素质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还必须强调的是,除律师事务所的正规执业律师外,任何人包括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均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二、律师具有《律师法》赋予的广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有些是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根本不能享有的,如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等,有些是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受到多方面限制的,如调查取证权、应诉权等。与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相比,律师能更加方便地为企业服务。 三、律师具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 法律顾问工作与其他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一份实践性非常强的工作,是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能力的综合运用,这绝对不是通过简单的“啃书本”就行的,律师界流行的一句俗话叫做“法学博士不一定就是好律师”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只有不断地司法实践,掌握大量的司法实践经验才能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天天呆在办公室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损害企业的利益。而律师与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相比,无论是在司法实践经验还是在司法系统的人际关系方面,都更具有优势。 四、律师对突发事件的应答更加迅速、及时、有效 这是律师与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相比最大的优势。一个纠纷产生后,它最初的应答最为关键,可能对整个事件的解决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法律专业人员迅速、及时、有效的应答极为关键。律师的工作时间极为自由,可在任何时任何地点应企业要求去满足企业的需要,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的律师体制和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在承办律师因故无法解决问题时,律师事务所的任何一位律师都有义务帮助客户迅速解决问题,这是法律事务所人员或企业内聘法律部人员所无法比拟。律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律师最早出现于公元前5世纪奴隶制的罗马共和国时期。 公元前5世纪,罗马的奴隶制度发展到最高程度,罗马的法学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时的法律家出现了分化,其中少部分成为罗马统治者的顾问,或担任法院的顾问。当时罗马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另一个公民代理被告人在法庭上同原告对诉。到了罗马帝国时期,,又允许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 当事人聘请法律专家作为辩护人到法庭上开展辩论。所以,大多数的法律学家随着法律规定成了执业的民事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这就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律师。律师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6、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一方代理人,享受当事人委托或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7、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二、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同时履行以下义务: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10、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怎样能成为律师?取得法律专业的本科文凭后,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考试通过后,就可以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个证书就像你的文凭一样,是永久有效的。想当正式的律师,还要在得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去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至于实习是否可以兼职呢?是可以的!这时候,所里会为你办一张《实习律师证》。实习期完后,再申请正式的《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是需要定期检核的,就像营业执照啊,机动车证一样!
2023-09-14 21:38:172

律师的性质是什么

就“律师”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因此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2023-09-14 21:38:295

查克·贝瑞是个天才吗?

查克贝里在2008年11月14日在法国巴黎的天顶表演。弗朗索瓦·杜兰德(Francois Durand/Getty Images) 在查克·贝里去世后的几天里,评论员们互相践踏,争相尊称他为“摇滚之父”,这是一种艺术形式的磁石和策划者。他们对他的歌曲感到惊奇,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多么的机智,有影响力和舞蹈,而是因为他们是贝里一个人的作品。 一些人提到了一个诉讼涉及贝里的长期钢琴演奏者约翰尼约翰逊,约翰逊声称他是贝里的合作作家,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因为他花了太长时间才起诉。他们就是这么说的。 作为圣路易斯的一名律师、教师和音乐极客,我几年前就听说过这个案子,我想知道这个故事是否不仅仅是“约翰逊起诉太迟了。” 我觉得这个案子仍然很重要,因为歌曲具有震撼人心的文化影响力,以及贝里臭名昭著的不愿意讨论他的创作过程(“和查克贝里谈论他的音乐有点像遇见上帝,发现他不记得创造地球,也不在乎人们在那里做什么,”作者和MTV执行官比尔弗拉纳根曾经写道)等, 所以我联系了律师,他们给了我这个病例档案的权限,在那之前,这个档案一直在仓库里积灰,无法研究。首先,在2015年,我用它来探索著作权法中的作者身份。但现在,当我们反思查克·贝里的生活时,我认为约翰逊诉贝里一案有着更大的意义:在传说的迷雾中寻找真相。 在一个迂回的意义上,我想他在2002年8月21日做了 ,坐在圣路易斯一家律师事务所内一个不起眼的小会议室里,查克·贝里被问到了一个叫不仅是他自己的遗产受到质疑,而且摇滚乐本身也受到质疑。 两年前,约翰尼·约翰逊曾起诉贝瑞。在他的诉讼中,约翰逊声称他在钢琴上共同创作了贝里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每一首歌曲——《翻滚贝多芬》、《回到美国》和《娜丁》,以及其他许多歌曲——《帮助播下世界音乐和文化革命种子的经典》。 既没有得到荣誉,也没有得到一毛钱的这些歌曲产生了数百万的版税,近50年后,约翰逊开始着手通过法庭改写历史。 虽然案件开始得很慢——律师们在2002年8月的那天,在那间小会议室里,约翰逊的律师有机会向查克询问贝瑞,亲自宣誓,这个问题切中了案件的核心: “你相信今天你坐在这里,约翰尼·约翰逊有什么,在创作我们说的歌曲中起了什么作用吗?” , “No”甚至“Hell No”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答案(对Berry的律师来说,这是非常可取的)。但是,贝里的回答却模棱两可: “在一个迂回的意义上,我想他是这样做的。我不知道,但我想是他写的;但在法律意义上,不,因为我认为我自己写过任何一首现在已经出版的歌曲,上面有查克·贝里的歌,因为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写了这首歌,我做到了。 一个好的审判律师本可以用它来制造很多干草:“贝里先生已经证明约翰尼·约翰逊帮助创作了这些歌曲,是一种迂回的意义……只是不是在法律意义上,”人们可以很容易地想象陪审团在结束辩论时的听证会,“但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可以决定法律如何适用。”在这里,不是贝瑞先生。 陪审团,然而,永远不会听到这个案件。2002年10月21日,就在审判开始前两周,法官裁定约翰逊无罪。他认为诉讼时效已经过期——约翰逊等了太多年才起诉——就是这样。或者是?” “摇滚之父?”在贝瑞宣誓作证的过程中,以及两个月前约翰逊宣誓作证的过程中,两人更广泛地谈论了他们在摇滚乐和摇滚乐中的角色威尔的创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或者说以后都会如此。 很有趣,但也许并不奇怪,他们在讨论如何合作时说得最自由。 来自约翰逊: “这是我们团队合作的方式,无论是谁提出了这个想法,都是双方尝试过的,他都会尝试它,我的钢琴部分,大部分我会做,我会尝试他的吉他部分,我们一起合作…并[将]找出哪个部分是最好的,这是一个将被使用。 和从贝瑞: “T”这里是一个和谐的理解后,几次录音,当我停止唱歌,约翰尼发挥这一段,或者那一段,或者那一段,还有一些我能说出名字的片段……他演奏了它,演奏了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达,他会落入…… 他们甚至演奏他们的乐器-约翰逊在钢琴上演奏,贝里在吉他和钢琴上演奏-试图展示他们的所作所为和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两人都不会屈服于各自的法律地位。在这一点上,理智的人可能不同意。要指出一个有创意的投稿人成为合著者并不容易。但两人都坦率地谈到了创作过程本身,以及他们之间的音乐互动是如何推动创作的。这就是今天对我们最有启发性的东西。 我们大多数人认为贝里是自力更生的摇滚之父,是从零开始创作这些令人惊叹的歌曲的策划者。其他人认为约翰逊是被抛弃的真正的作曲家,他把贝瑞的歌词变成了经典歌曲。 ,但是读一下贝瑞和约翰逊在宣誓下所说的话,你会发现这是一种合作——他们的默契——最接近这些经典的真相,有着广泛影响的歌曲诞生了。 社会经常围绕着个人天才来构建(然后努力保存)神话。与过去的影响,以及现在的合作伙伴的合作,并没有那么性感。但天才的作品通常是这样被书写、设计、雕刻、拍摄和记录的。从莱伯和斯托勒的歌曲,荷兰的杜齐尔·霍兰德,到电影《卡萨布兰卡》,再到雷蒙德·卡弗的作品,协作创新创造出了许多我们最珍视的文化宝藏,而这些宝藏往往是我们不知道的。 ,有时,也许,一个天才会找到一个伴侣,一个帮助他达到创造性顶点的人。在查克·贝里的故事中认识到这一点——或者至少认识到了这一点——并没有减损他的遗产,而是更加深刻地纪念了这一点。 接近电影“Hail”的结尾!万岁!“摇滚乐,”导演泰勒·哈克福德问贝瑞他想如何被记住。 “我告诉你,”贝瑞回答说不管是什么,我只希望这是真的,这是事实,这将是事实。就这样。我希望他们只会说实话,不管是赞成,反对,坏,好。” 阿门,查克。 蒂姆·麦克法林,埃隆大学研究员 这篇文章最初是在对话中发表的。阅读原文。“
2023-09-14 21:38:471

如何成为律师

静默地观察者
2023-09-14 21:38:5713

如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否还要向律师付律师费

如果是你自己去申请强制执行的,不需要向律师支付律师费的,但是如果你委托律师去的,当然需要支付的。律师收费有各种方式:(一)计时收费方式计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以时间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则根据律师的资历、声望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的地区因素等综合确定。该种收费方式一直在欧美国家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律师事务所一般都严格遵守相应的计时收费规则,并有较为完善的收费争议处理办法。从利益驱动的角度讲,计时收费方式驱动律师有较强的动力来保证其经办案件的质量,以提高其声望,来达到提高其小时费率的目的,客观上也保证了委托人的利益,实现了律师与委托人利益的结合。(二)计件收费方式计件收费方式,是我国目前律师实践采用最广泛的律师收费方式之一。计件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以案件(或法律事务)的件数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则依据规定或协商的标准确定。这种收费方式存在固有缺陷,未能将委托人的利益与律师的利益结合起来。因其报酬一般是固定的,故不能有效激发律师为实现委托人利益而投入更多时间和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客观上也降低了委托人取得有利结果的可能性。(三)按比例收费方式按比例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以争议标的金额为单位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比例标准则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比例确定。按比例收费,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所通行的律师收费方式。如德国律师收费系依照 1957 年《联邦律师费条例》的规定采用硬性律师费制,而法院对此没有多大自由裁量权。以德国采取的争议金额比例制的收费方式来看,因律师费用通常与工作量及诉讼期间并无直接关系,故律师具有强烈的控制诉讼投资的动机以保证其合理的盈利。同时该方式还缩小了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的范围,消除了计时收费制下律师从诉讼的复杂性和拖延中获益的状况。(四)协商收费方式协商收费,是指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自主协商确定律师服务费用标准的收费方式。该方式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实践中律师与委托人通常是在计时及计件收费等的基础上采用协商收费方式确定最后的收费金额。该方式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他收费方式或法定收费标准的不足。(五)风险代理收费方式风险代理收费(又称胜诉收费、胜诉酬金制),是将律师报酬与代理结果挂钩的一种收费方式,一般来说,委托人不事先支付律师费用,而是待代理事务成功后从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律师报酬,但如果败诉或未能达成约定目标,则无需支付报酬。律师起源: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治及程序保障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政府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员都曾操此业,其中最著名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Cicero)。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辩护人应运而生。至公元5世纪末,充当辩护的人,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封建制时期,多数国家废除了古代辩论式诉讼,改用纠问式,使律师失去作用。有的国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国,虽保留律师制度,但主要只适用于宗教法院,而且律师的职务由僧侣充任。世俗法院有时也允许辩护,但也只有僧侣才能执行这一职能。公元12世纪以后,法国禁止僧侣在世俗法院充当辩护人,代之以受过封建法律教育,经过律师宣誓、登记入册的职业律师,但其权限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形同虚设。
2023-09-14 21:39:321

爱尔兰慈善移民方式的条件

爱尔兰慈善移民方式的条件   爱尔兰政府福利房捐赠项目,慈善捐款将为解决爱尔兰住房危机作出重要贡献,严格按照爱尔兰移民局要求,投资人身份安全有保障。可获爱尔兰“荣誉市民”的称号,有益入籍和子女教育。风险较低,要求不高还可以快速获得身份。具体的申请条件如下: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捐款50万欧元或者团捐40万欧元   3.家庭净资产不低于200万欧元,其中现金不低于50万欧元或40万欧元,并提供来源证明   4.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项目优势:   1.投资风险低:先获批,后投资,捐赠人的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后再捐赠,资金安全有保证;   2.申请门槛低:无需管理经验,无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3.无移民监:每年只需登录爱尔兰一次即可,无需放弃国内生意和工作;   4.语言优势:爱尔兰是欧盟除英国以外,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5.优秀的教育:享受中小学公立学校免费教育,纯正英式教育可直接申请英国高校;   6.护照免签国:爱尔兰护照免签183国家,全球畅通无阻;   7.低税率:企业税仅为12.5%,适合经商。 扩展阅读:爱尔兰入籍条件和流程   1.根据爱尔兰国籍法,凡在爱出生者(包括爱陆地,领海及爱航空器和船只),除其非爱籍父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者外,均具有爱国籍。   2.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其子女出生时为爱公民,或作为遗腹子女的父亲去世时是爱公民,其在爱国外所生子女,具有爱国籍。   3.根据爱尔兰和英国两国政府达成的《北爱和平协议》,凡在北爱出生者,可选择爱尔兰籍或英国籍,亦可同时具有两国国籍。   4.对于加入他国国籍的爱公民,只有其按法律规定宣布放弃爱籍后才不具有爱籍。除在北爱尔兰出生者外,爱国籍法并无明文规定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实践中对双重国籍予以默认。如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同时具有爱尔兰籍和英国国籍、爱尔兰籍和美国国籍。   5.非爱籍公民可因爱公民配偶、爱公民合法收养子女、非成年爱公民的监护人或亲属、在爱居留、难民等身份,申请加入爱国籍。   移民流程:   1.确定移民方案   2.与律师签订聘订协议   3.签订投资协议   4.准备投资人的居留身份申请材料,律师代表在爱尔兰递交申请   5.收到获批函后转款并购买医疗保险   6.银行确认收到投资款后,投资人在中国申请入境签证   7.入境报道,前往律师楼签署宣誓书   8.领取身份卡,申请多次往返入境签证   9.2年签证首次居留签证   10.3年签证续签居留签证   11.两个选择:   (1)5年签证再次续签居留签证申请无时间限制居留签证   (2)直接申请入籍,成为欧盟公民   
2023-09-14 21:39:461

写好的宣誓书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正可以吗?

写好的宣誓书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是可以的,只要有人帮你工整,他是可以用的就可以。
2023-09-14 21:39:5813

关于律师的幽默故事

1、右手犯罪 这是一起盗窃案。 辩护律师说:“被告人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人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人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人扬长而去。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笑话和律师以及法官关系不大。假如看律师顺着法官思路处理来看,没有多大娱乐性,只是突然出现一个假手,显得意外,最后结果是被告人扬长而去,显得意外。这个笑话唯一价值就是前后的离奇反差。另外在我们法律中,民事和行政案件中称作被告,在刑事案件中叫做被告人。至于美国是不是也这样,不太清楚,为方便大家理解,我把原文的“被告”修改为“被告人”。 2、忠告 有一个案子审到一半,被告固执已见,不肯让步。 法官宣布休庭十分钟,他对被告的律师说:“给你的当事人一点忠告。” 十分钟过去了,律师回到法庭,被告却不见了,法官问:“被告呢?” 律师说:“我给了他一句忠告:三十六计,走为上。他走了。” 评论:指数为四。这个笑话对案件性质没有交代清楚,假如是一个刑事案件,那就好笑一点,可以打分为八。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此案件中一定会受到处罚,逃跑的确是最好的决定,特别是律师建议,突然有了好笑的成分。律师是不可能给出这样建议的,因为跑了被告人,那律师就进了监狱,正因为这样,这个笑话离奇的地方就是突然给了大家一个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让大家突然大吃一惊。假如这个案件是民事案件,那被告逃跑,不但不显得聪明,相反显得愚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而且可能面领蔑视法庭的处罚。律师给出这样的建议,这个笑话不是好笑,而是可笑。综合来看,给这个笑话定为四,指数在一和八之间。 3、请个律师 法官对被告说:“你真是太笨了,撒谎都不会,你编的故事谁也不会相信。” 被告问:“那怎么办?” 法官对被告说:“去请个律师教教你。” 评论:指数为九。这个笑话比较意外,一是法官教被告撒谎,在美国任何人在法庭做伪证,都会受到处罚,证人在做证之前要宣誓不做伪证;二是法官推荐律师,在法官看来律师是很专业的骗子。其实在美国,律师说谎是一项出色的业务技能之一,一个不会撒谎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但是因为撒谎被处罚的律师又是愚蠢的。律师就有这样的能力,撒谎但是又没有给别人把柄。因此,律师在美国被看作骗子的职业,这个职业流行谎言和欺骗。而且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孕育这样奇怪的文化,他是美国以程序和证据为主的司法文化的必然结果,很多真实被程序和证据过滤了,最后法官认定的事实可能和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这个笑话,就是美国司法文化和美国公民个人生活之间存在差异的真实写照。 4、不会看错人 陪审席上坐着十二个陪审员。 其中一个陪审员悄悄对旁边的陪审员说:“我是第一次做陪审员。但是,我绝对不会看错人,那个装模作样的家伙,我一看就知道他是有罪的。” “你说哪个?他不是被告,是辩护律师。” 评论:指数为九。这个笑话比较好笑。一般来说,大多数人认为律师是气宇先昂、西装笔挺、目光犀利,但实际很多律师目光猥琐、形象卑鄙,俗话说什么样的当事人就需要什么样的律师,各种各样的律师都有生存空间。这个笑话虽然揭示了部分律师糟糕的个人印象,不过真正好笑的还有陪审员的自作聪明。其实在美国,律师很多精力是花在陪审员的挑选上,现实生活中陪审员也不敢发表这样的意见,假如被律师发现会要求更换,而且律师还有不给任何理由更换一定数额陪审员的权利。陪审员私下也不允许互相接触和交流看法,否则被看作违法,每一个陪审员都是独立的代表一定的社会群体,不是他们个人。 5、程序问题 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那么他说了什么?” “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 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这个提问。 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评论:指数为八。这个笑话可笑之处是律师和公诉人对抗一个小时,最后发现是没有价值的。这个笑话反映了美国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和公诉人的对抗,互相是平等的,双方之间都是依据证据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在美国根据程序禁止提问或者特定的提问,是很普遍的诉讼现象。 6、分期付款 律师对当事人说:“你的案子律师费总共八万元,先付两万,以后每月一万,六个月付清。” 当事人说:“这好像是分期付款买汽车。” 律师说:“没错,我是在分期付款买汽车。” 评论:指数为一。没有发现任何可笑的素材。美国律师的收费形式更市场化,和其他商业没有多大的区别。假如改一下娱乐指数可以提高到七,比如: 当事人对律师说:“我的案子律师费总共八万元,先付两万,以后每月一万,六个月付清。” 律师说:“你以为是在分期付款买汽车啊?” 当事人说:“没错,你在我这里分期付款买汽车。正好互相抵消” 7、二十四头猪 十二名陪审员端坐在陪审席上,审理一桩索赔案。原告是一个农民,他损失了二十四头猪。 原告律师声情并茂地对陪审团说:“我的当事人损失了二十四头猪!女士们先生们,是二十四头猪!是在坐的陪审员的两倍!” 评论:指数为二。实践中这样羞辱陪审团会受到处罚,或者丧失陪审团的支持。假如看这个律师拍马屁不成相反得罪人,可以给个同情分。 8、梦游症 A先生 和A太太是某大律师的忠实崇拜者,经常去法院旁听大律师的精彩辩论。一日,A太太在路上邂逅大律师,便恭维道:“您昨天那三小时的辩论真是精彩极了!” 大律师有点不高兴地说:“可是您的丈夫在我讲到最关键的时候却走了出去。” A太太抱歉地说:“真不好意思,他有梦游症。”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笑话和律师没有多大关系,而且没有特别的娱乐素材。 9、自动退出 一位法官刚判完一件离婚案下班回家,看见自己的妻子与一位律师亲热地谈情说爱,一时怒不可遏,冲上去要和律师决斗。 律师说:“你我都不想死,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双方都朝天花板开枪,然后同时倒地装死,看你妻子跑向哪个,另一个就得自动退出。” 法官一想,也好,就同意了律师的建议。 枪声响后,只听见法官的妻子跑向衣柜,说:“亲爱的,快出来吧,他们两个都死了。” 评论:指数为十。这个笑话虽然和律师以及法官没有多大关系,但是情节生动,人物形象,故事起伏。而且这样的笑话比较适合在各种场所讲,没有明确的嘲讽针对性。 10、糊涂案 某人问律师:“你办过的最使人糊涂的是什么案子?” 律师说:“白兰地疑案。才办一半,就稀里糊涂了。” 评论:指数为十。这个笑话揭示了美国一个出色折磨当事人的秘密,让大家对律师的看法突然一转。换中国话来说,就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但是这个故事还好笑在律师自己都被自己整的稀里糊涂了。这两个素材构成了这个笑话。 11、真钱 一位著名的大律师为一位当事人代理一个小案子,索赔三千元。大律师大获全胜。 案子结束后,大律师找到当事人,给了他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扣除律师费、诉讼费、车马费、劳务费、打字费用、其他费用,这是归你的赔偿金。” 当事人接过钞票,翻来覆去地看,叹了口气:“太骗人了。” 大律师说:“骗人?这可是真钱。” 评论:指数为八。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钱是很多案件的必然结局,也不光是律师的原因。这个才索赔三千元,自然是连律师费都不够,这样的案件的结局已经是必然的。但是这个笑话好笑在大律师说:“骗人?这可是真钱。” 12、说谎 某律师在看守所开导当事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诈骗犯:“你这么小年纪就说谎话,搞诈骗,实在不应该,要知道我在你这个年纪是从来不说谎的。” 少年犯:“那么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谎的?” 律师:“在我当律师以后”。 评论:指数为八。 13、吃面条 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人提出起诉书所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公诉人则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辩护人强调其主张成立,并宣称其出这样的结论是经过充分调查的,公诉人则说,我们认为被告人有罪也是有充分依据的,并且强调说:“我们公诉人也不是吃干饭的。” 辩护人当即表示抗议:“审判长,我认为办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至于公诉人是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与本案无关。” 法官见双方争执不下,为了缓解气氛,就说:“关于吃干饭还是吃稀饭的问题,现在不要讨论,中午我请大家吃面条。”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笑话土不土洋不洋的。在中国,喜欢在吃干饭还是吃稀饭上耍嘴皮,在美国不会。放在律师笑话中,不但不好笑,还显得荒唐。 14、两把椅子 大律师达罗为人和气谦逊,他最讨厌那种虚伪做作的人。 一次,一位傲气十足的青年来拜访他,达罗立即拿了肥椅子让座,可青年人全然不予理会,并傲慢地说:“达 罗先生,我是布兰德议员之子……” “那样的话,”达罗笑着说,“请坐两把椅子。” 评论:指数为十。情景生动,人物惟妙惟肖,纨绔子弟的无知和大律师的机智幽默跃然纸上。 15、自己的头 法庭上,律师甲夸夸其谈,他看到对方律师频频摇头表示异议,便说:“我想提请对方律师注意,我只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方律师答道:“我也想请对方律师注意,我只是在摇自己的头。” 评论:指数为一。只是耍嘴皮,没有多大价值,不过也揭示一个道理,律师在特定场合的一言一行都特别重要,律师是被别人观察和评价的对象。 16、正义取胜 一个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便立刻给他的委托人打电报:“正义已经取胜。” 委托人立即十分火急地回电:“立即上诉!” 评论:指数为十。言语精简,但是比较笑人。不过揭示了律师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要及时向客户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这个服务意识在国内比较淡漠。 17、权宜之计 一个声称自己最有办法的律师,接到了他受理的一名死刑犯人在电刑椅旁打来的电话:“在一个小时之前,你告诉我说无论如何一定有办法的,律师,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不加思索地答道:“先别坐下去!” 评论:指数为三。这个律师很愚蠢,建议很愚蠢。 18、律师出庭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 评论:指数为九。比较机智幽默,不过和律师关系不大。 19、终于明白 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评论:指数为十。非常意外,连律师自己都不清楚,而被告人回答:“律 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十分精彩! 20、咨询收费 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评论:指数为十。律师突然提出咨询收费,让肉店老板怕律师狡辩,耍了小聪明,没有想到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显得十分滑稽,其中肉店老板的滑稽经历堪称经典落差。 21、休想付款 一个律师的妻子得了急病,在诊治前爱钱如命的医生对律师说:“你能保证在我看完贵夫人病后一定付给我出诊费吗?” 律师立即从身上掏出一张支票,说:“这里是500元,无论你救活她,还是医死她,我都如数付给你。” 医生这才放心地检查了病人的情况。可是,虽然他全力抢救,病人还是死了。之后医生提出要律师给他付出诊费用。 律师问他:“我妻子是你医死的吗?” “当然不是,我的诊断和用药都是正确无误的。”医生忙说。 “那么,你把她救活了吗?” “很遗憾,但我尽了一切努力。” “这么说,你既没有医死她,也没有救活她,是这样吧?” “是的,先生。”医生答道。 “看来我用不着给你付出诊费了。” 评论:指数为一。娱乐素材缺乏。 22、没想到 年轻律师第一次在上诉法庭为他的当事人申辩。他列举法律的基本原则,冗长地阐述他的见解。 法官打断他的话,建议他直接说明上诉的理由,并附加一句道:“你知道,我们并不是 *** 。” “很抱歉,大人,”律师回答说:“我刚才没有想到这一点。” 评论:指数为一。这个律师就等着被法官吊销律师本,然后罚款和判处监禁。 23、好奇心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评论:指数为十。是呀,想象的空间实在大。律师能怎么说呢?我们也想知道,不光是吉米想知道。 24、得来不易 被告人向他的辩护律师许诺说:“如果你有本事使我可以只蹲半年监狱,那么你将得到额外的一千块钱酬金。” 被告人如愿以偿。 律师一边收钱一边说:“这可真是棘手的活,本来法官们想判无罪释放。” 评论:指数为十。有这样的事情?! 25、现金交易 “律师先生,我想请您为我辩护。” “人家为什么控告您?” “说我伪造支票。” “我可以为您辩护,但报酬您必须付我真现金。” 评论:指数为二。娱乐素材一般。 26、同行 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评论:指数为十。滑稽好笑,本来很气愤的说“十足的滑头和骗子”,突然一个暧昧的“亲爱的同行”,前后情感的落差让人感觉十分可笑。至于是不是同行,倒不是这个笑话的素材。 27、酩酊大醉 逮捕被告的警员作证称,他索阅驾驶执照时,被告在车上的手套箱里找了很久很久。 被控酒醉开车者的律师问的问题很中肯。“当时车里是不是很暗,手套箱里是不是塞了许多东西?”律师问。 “是的。” “他摸索了大约多久?” “可能有五分钟。”警员道。 “好,”律师道,“你是否认为在又黑又乱的手套箱里找一小张纸片而花费了五分钟时间非常奇怪?” “是的,”警员答,“当时他在我的警车上。”
2023-09-14 21:40:241

大家知道哪些比较好的有关法律的电影,比如费城故事,因父之名这类的,,最好有精彩的法庭辩论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 派万岁!
2023-09-14 21:41:037

香港办结婚声明书要多久

这首先要向婚姻登记处申请「单身证」,俗称「寡佬证」,需时约六日。 然后带上「单身证」上「中国委托公证人」律师楼做宣誓(公证),需时约三日。 如果时间衔接的好,约十天能办好。
2023-09-14 21:41:191

哈尔滨男子杀法官案,我们应不应该坚持正义?

当然应该坚持正义,而且正义永远都不会迟到。
2023-09-14 21:41:506

复活章节概括

一、小说主旨小说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本是一个贵族地主家的养女,她被主人的侄子、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公爵诱奸后遭到遗弃。由此她陷入了苦难的生活,她怀着身孕被主人赶走,四处漂泊,沦为妓女达八年之久。后来她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十年后,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了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玛丝洛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己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为她减刑。 当所有的努力都无效时,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与她同行。途中,传来了皇帝恩准玛丝洛娃减刑的通知,苦役改为流放。这时的玛丝洛娃尽管还爱着聂赫留朵夫,但为了他的前途,拒绝了他的求婚,与政治犯西蒙松结合。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期代表作。这时作家世界观已经发生激变,抛弃了上层地主贵族阶层的传统观点,用宗法农民的眼光重新审查了各种社会现象,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托尔斯泰以最清醒的现实主义态度对当时的全套国家机器进行了激烈的抨击。二、内容简介聂赫留道夫公爵是莫斯科地方法院的陪审员。一次他参加审理两个旅店侍役假手一个妓女谋财害命的案件。不料,从妓女玛丝洛娃具有特色的眼神中认出原来她是他青年时代热恋过的卡秋莎。于是十年前的往象一幕幕展现在聂赫留道夫眼前:当时他还是一个大学生,暑期住在姑妈的庄园里写论文。他善良,热情,充满理想,热衷于西方进步思想,并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他们一起玩耍谈天,感情纯洁无暇。三年后,聂赫留道夫大学毕业,进了近卫军团,路过姑妈庄园,再次见到了卡秋莎。在复活节的庄严气氛中,他看着身穿雪白连衣裙的卡秋莎的苗条身材,她那泛起红晕的脸蛋和那双略带斜眼的乌黑发亮的眼睛,再次体验了纯洁的爱情之乐。但是,这以后,世俗观念和情欲占了上风,在临行前他占有了卡秋莎,并抛弃了她。后来听说她堕落了,也就彻底把她忘却。现在,他意识到自己的罪过,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怕被玛丝洛娃认出当场出丑,内心非常紧张,思绪纷乱。其他法官、陪审员也都心不在焉,空发议论,结果错判玛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等聂赫留道夫搞清楚他们失职造成的后果,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名律师告诉他应该上诉。 聂赫留道夫怀着复杂激动的心情按约去米西(被认为是他的未婚妻)家赴宴。本来这里的豪华气派和高雅氛围常常使他感到安逸舒适。但今天他仿佛看透了每个人的本质,觉得样样可厌:柯尔查庚将军粗鲁得意;米西急于嫁人;公爵夫人装腔作势。他借故提前辞别。 回到家中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母亲生前的行为;他和贵族长妻子的暖昧关系;他反对土地私有,却又继承母亲的田庄以供挥霍;这一切都是在对卡秋莎犯下罪行以后发生的。他决定改变全部生活,第二天就向管家宣布:收拾好东西,辞退仆役,搬出这座大房子。 聂赫留道夫到监狱探望玛丝洛娃,向她问起他们的孩子,她开始很惊奇,但又不愿触动创伤,只简单对答几句,把他当作可利用的男人,向他要十卢布烟酒钱以麻醉自己,第二次聂赫留道夫又去探监并表示要赎罪,甚至要和她结婚。这时卡秋莎发出了悲愤的指责:“你今世利用我作乐,来世还想利用我来拯救你自己!”后来聂赫留道夫帮助她的难友,改善她的处境,她也戒烟戒酒,努力学好。 聂赫留道夫分散土地,奔走于彼得堡上层,结果上诉仍被驳回,他只好向皇帝请愿,立即回莫斯科准备随卡秋莎去西伯利亚。途中卡秋莎深受政治犯高尚情操的感染,原谅了聂赫留道夫,为了他的幸福,同意与尊重她体贴她的西蒙松结合。聂赫留道夫也从《圣经》中得到“人类应该相亲相爱,不可仇视”的启示。 以上内容在百度的百科中有哦还有复活有电影的。
2023-09-14 21:43:001

请问谁知道护士学校学生毕业时的宣誓词全文,好像叫苏格拉底誓言

我国的护士也要念这样的誓词吗?里面有上帝耶……不会改成为人民服务和永远终于党啊什么的吗?
2023-09-14 21:43:187

如何评价黄晓明、闫妮主演的电影《最后的真相》?

国内拍律政戏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法律戏门槛高,对专业性要求高,而国内不少编剧最缺就是专业度,抓着美国香港的法庭戏东施效颦,什么法官戴假发、律师抓真凶、证人宣誓、乱编罪名、辩论打嘴炮全来了,法庭闹哄哄如菜市,一丝法治精神都没有,本质是套了法律壳的伦理戏、犯罪戏和苦情戏,就这还特别爱讨论些有关真相、正义、道德和专业的话题,说得电影里真有这些一样。吐槽完大环境,说说电影本身,有些可取之处,但整体依然没有超脱出大环境的整体水准。法庭部分粗制滥造如同儿戏,控辩双方没有一点专业度,真的就像大学生搞辩论。整个剧情的架构其实很像去年香港大热的《毒舌律师》,都是讲一个落魄律师试图翻盘一桩凶杀“铁案”,律师也都大搞盘外招,利用舆论和道德绑架翻盘,甚至最后又是检方辩方手拉手一起布局,你好我好,其乐融融。不过《最后的真相》中没有平民对抗权贵的主题,少了些爽片的畅快,显得更沉重和黑暗。但叙事层面又很八点档电视剧化,滥情狗血一点不少。人物写得非常分裂,不是“奥本海默”那种复杂的对立统一,就纯粹是笔力不够,人物给写歪了,动机和行为很难自洽,道德水准时高时低,刻意设计了多次翻转,更让角色的行动显得难以理喻。黄晓明在片中倒是成功“去油”,表演上虽然还有些过往痕迹,但到底克制了不少。可惜的是丁义峰这个角色本身被加入了太多元素,人物全散了,怎么演都乱。一开始因为道德水准高丢工作,后来又干出诱供胁迫这种毫无专业底线还犯法的事,最后又良心发现,可这良心他也不是什么“良心”,既没有导向善果,也没有坚持原则,感觉就是为了配合剧情反转。结果法庭上人人有罪,个个不清白。老头一番苦心鸡飞蛋打,两个当事人附带辩护律师全部坐牢。这都托主角一番看似正义的神操作所致,如此折腾,好像就为了最后他能在法庭上微言大义慷慨陈词一番,真是爱出风头的性格啊,让我想起很多年前也有部爱出风头的法盲主导的法庭戏《全民目击》。所以看上去是不油了,骨子里的自恋其实一点没少。真正演得好的是涂们和闫妮,涂们三两下就把人物立起来了,特别接地气。闫妮的表演机会更多,导演也给足了空间,开始的一心求死,后来的情绪起落变化,都拿捏得非常精准。最重要的,是这两个人物都点到即止,没有过度发挥,就恰到好处。青年演员不尽如人意,演儿子的张嘉鑫基本是电视剧表演法,动作表情都高八度;阚清子的角色就像个暗恋男生的高校辩手,还是特严肃不苟言笑的学习委员那一型的;王影璐这个暑期已经是第二次演青涩律师(另一部《我经过风暴》)了,演技跟剧中角色一样青涩。这类片子以小博大,是容易有话题度,实现票房奇迹。电影也在制作宣发上,尽可能照顾短视频时代观众的审美,叙事尽量直白,甚至到违反逻辑的程度(比如开片话外音交待丁义峰的背景),大量使用金句,段落式拼凑等。可是一周一部甚至几部类似风格电影上映,观众多少会审美疲劳,撬动话题的边际成本越来越高,想再复制一遍《消失的她》或《孤注一掷》的奇迹,委实不易。最后,如果你不把《最后的真相》当一部法律剧,它整体的水平倒也在及格之上。悬念被留置到了最后,故事也还算大抵完整,表演和制作甚至超过了剧本。之所以可惜是这个故事完全可以拍得更扎实更精彩,但因某些原因,它只停留在了目前这个温吞的层面。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2023-09-14 21:43:341

独家|徐翔出狱倒计时,应莹称“离婚这条路还会走下去”

按照私募大佬、泽熙投资实际控制人徐翔被判5年零6个月的刑期计算,目前离他出狱的日子还有8个月左右。 一年多前,徐翔妻子应莹提出离婚主张,在青岛城阳监狱开庭审理离婚案的过程中,徐翔当庭表示同意离婚。 目前中国已有110万亿的资管规模,从业人员数十万,徐翔案财产甄别和徐翔夫妻离婚案将怎样判怎样执行,亦对私募界、资管界人士产生重要的标杆意义。 根据此前媒体透露的徐翔案判决,徐翔利用个人名气操纵市场,业界人士表示,徐翔案对目前资本市场“网红”大佬、操盘手和私募基金,在如何规范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的操作,明确规则红线等方面,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年多后,徐翔离婚案进展如何?未来徐翔出狱后,这婚还离不离?涉案的210亿家族资产将会如何划分处理?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正值而立之年,徐翔案以及他的离婚案、财产甄别和执行,对未来资本市场和私募等领域有怎样的意义? “即便徐翔出狱,婚也是要离的” 2019年8月29日上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青岛监狱依法不公开审理应莹诉徐翔离婚纠纷一案。尽管徐翔的律师在开庭时曾代表徐翔表示,不同意离婚。但剧情反转——徐翔自己当庭同意离婚。 “我觉得他同意离婚,应该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莹认为,徐翔的决断力,一如他在股票止损时的坚决。应莹语速较慢,神情很平静。 应莹称,在离婚起诉书中,只提请法院处理离婚和抚养权,财产问题将另案主张。不附带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人不在狱中,甚至不需要通过法院,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但通过法院徐翔夫妻仍然无法离婚,这令应莹感到困惑。 应莹的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认为,离婚和财产处理属于两项不同的法律关系,财产处理复杂一点,可以先处理感情问题,“至少双方可以先解脱”,财产如果涉第三人可以另案起诉。 如果上海黄浦区法院在徐翔出狱之前,对离婚案仍无判决,应莹也只能等待徐翔出狱,“反正离徐翔出狱只有8个月了”。徐翔出狱之后,应莹的压力减轻之后,离婚也更为方便,那么应莹是否还会坚持离婚? 与离婚案平行的另一条线,是徐翔家族被冻结210亿资产甄别和执行进展。 此前有媒体分析指出,应莹此次离婚诉求,可能是“技术性离婚”——以离婚案推动财产甄别和财产保全。应莹说,“离婚跟资产甄别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哪怕我不离婚,我们家的合法资产还是要依法甄别的。” 先分后罚?还是先罚后分? 应莹上一条微博的记录,停在9月4日,微博记录说:(甄别)尾声进入倒计时。 此前应莹向媒体透露,徐翔出事后,她家庭合计冻结的资产,按彼时股价计,总价值210亿。其中现金类资金约120亿,其余主要为股权资产,还有少量的房产、 汽车 等资产。 2017年1月,徐翔案一审判决(徐翔选择不上诉)其个人非法所得为71亿元(93亿非法所得为同案犯三人共有),判处罚金110亿元。 有律师认为,如果先分后罚,110亿罚金几有一半要落空,而上述资产,不管权属属于徐翔父母,还是应莹夫妻,绝大部分是徐翔积累起来的,“离婚就把一半先分走,将导致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以及刑事判决不能执行。”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佑强律师认为,罚金刑是针对徐翔个人犯罪行为的处罚,财产中属于共有财产人的份额,应该“拆出来”。 在孔德峰律师看来,罚金是一种宣誓,不代表一定能落实。“(宣誓和落实)这是两个概念,举个例子,美国判一个人几百年的有期徒刑 ,那都能落实吗?如果判决书上,罚金是针对徐翔个人的,就应该由他个人承担。” 应莹透露,法官也同意这种“先分后罚”的观点:“我的合法财产会保护的,罚金刑只针对徐翔个人。”但她显然对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否落实,心里没底。 无论是先罚后分,还是先分先罚,都首先会涉及到超百亿财产的甄别。目前中国已有110万亿的资管规模,从业人员数十万,徐翔案财产甄别和徐翔夫妻离婚案将怎样判怎样执行,亦对私募界、资管界人士产生重要的标杆意义。 孔德峰律师认为,徐翔案情特殊。目前刑事案件的财产甄别,多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从司法实践来讲,其程序上的严格性,不像民事案件那样,有充分的程序保障。 上市公司困境 对于71亿非法所得,应莹认为,其中有10亿元左右非法所得,应由信托产品持有人及其他关联人承担,徐翔个人非法所得应为60亿元左右。 应莹称,判决中徐翔个人的71亿非法所得,有10亿左右不属于徐翔,其中一部分是徐翔的朋友违法所得,另外一部分是以泽熙名义购入涉案股票的收益,这些收益已跟随客户赎回,“这部分不能用家庭合法资产去抵扣”。 目前徐翔持股的上市公司股权主要有宁波中百、大恒 科技 、华丽家族以及文峰股份这4家,除此之外,还持有康强电子、世纪星源等零散股权,其中徐翔家族对宁波中百、大恒 科技 拥有控制权,上述股权全部被冻结。 其中,宁波中百股票的持有主体是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总股本15.78%;徐翔的母亲郑素贞的姐妹郑素娥持股,占总股本3.57%。郑素娥为2018年宁波中百被太平鸟老板要约收购时进入。 大恒 科技 股票的持有主体是郑素贞,持有总股本29.75%。 华丽家族股票的持有主体是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是5.61%,这家有限合伙有三名合伙人,泽熙系占两名,占总份额比例只有6%。 文峰股份股票的持有主体是郑素贞,持股比例是14.89%。 上述四家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值目前合计31亿元左右。 持有宁波中百股份的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徐翔父亲徐柏良和郑素贞持股,分别是持有99%和1%。 也就是说,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无论是直接持有人,还是穿透持有人,其受益人主要都是徐翔的父母。对此,应莹表示,“我公婆还是坚持这些(股权)是他们俩的。但最终还是要看法院怎样认定。” 此前应莹发微博称,“给我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2023-09-14 21:44:041

曲小雪的故事概况

《尊严》在我没见到她之前,我完全不能想象一个无依无靠、弱不禁风的中国留美女学生,何以能够连续四年状告一个拥有巨大财富和势力,而且正在竞选市议员的美国银行家,直至在美国的法庭上取得最后的胜利?无辜受辱她叫曲小雪,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她从小喜欢文艺,在部队文工团演过话剧跳过舞,扮演过朱丽叶和白天鹅这些舞台上最美的形象。几年前她来到美国自费留学,一个教会里的朋友介绍她到一个美国老太太露意丝家里去打工。第一次见面,露意丝太太问曲小雪:“你叫什么名字?”“Angel。这是我的英文名字。”“Angel是天使,是守护神,是安琪儿。可这是美国人的名字,你们中国人不能叫!”“我……我有中国名字,我的中国名字叫曲小雪。”“Cheshire?这是英国的地名。”“不,不是Cheshire,是曲小雪。”“你们中国人的名字太难叫了,我可不打算为了雇用你而去学中文。这样吧,我叫你的时候,就摇铃。”露意丝说着就摇了摇手上的铃。“我……”曲小雪深感委屈,低声地说,“我……不是狗,我有名字。”“狗?狗从来不会跟主人顶嘴!”露意丝瞪了曲小雪一眼。曲小雪简直不相信在一个信奉民主的文明国家会有这样一个不尊重别人的老太太!曲小雪想申辩,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她不想丢掉这次工作机会。她就这样在露意丝家住下了,上午去学校上课,下午以及晚间她照顾露意丝太太的生活起居。露意丝付给曲小雪每月工资300美元,另外还提供两顿伙食。但这两顿伙食都是露意丝吃剩下的,如果曲小雪吃不完,露意丝还叫她用粉碎机打碎,搅拌成糊状的东西,放在冰箱里,下顿再吃。这哪是人吃的东西?连猫食都不如!有一天中午露意丝又让她吃这种“糊”,她实在咽不下,就没吃;晚上露意丝还让她吃“糊”,她真的是无法忍受了,就向露意丝提出:“露意丝太太,我想去买快餐吃。”“ 谁付钱?”“我。”“ 可合同上说好是由我负责提供你伙食的,我不愿意让人以为我毁约。这样吧,我付你二十块钱,你去买。钱等发工资的时候我一起给你。”当曲小雪把快餐买回来之后,露意丝堵在门口。“什么?你买了炸鸡腿!”“有什么不对吗?”“你是想用炸鸡腿和我提供的伙食做个对比,来羞辱我,是吗?你不配吃炸鸡腿!”露意丝夺过鸡腿扔进厨房的垃圾箱。曲小雪吓坏了,委屈得想哭,但又不敢哭,她只好跑到门外,跑得远远的,跑到一座山坡的林子里,眼泪哭干了,她才去了一个女朋友家过夜。她怎么能睡得着?她想了一夜。决意辞工。第二天曲小雪回来了,露意丝太太以从未有过的笑脸来迎接她:“Angel,你昨天晚上到哪里去了?我真为你担心,一直在等你回来。上帝,总算又见到你了。你再也不要离开我了,好吗?”“露意丝太太,很抱歉,我要走。”“小姐,你不能走!”突然一个男子粗重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原来是露意丝的儿子银行家爱德华从华盛顿回来了。他身材魁梧,身高1.85米,他站在瘦弱的曲小雪的面前,像是巨人。“先生,对不起,我不适合露意丝太太。”曲小雪说。“不,我母亲不知用过多少女管家,她最满意的就是你,她对我说过,她很喜欢你。”“先生,她是喜欢我的逆来顺受……”“小姐,我和我母亲都不希望你走。” “谢谢你们的挽留,我已拿定主意。”“小姐,我想提醒你,我母亲之所以要挽留你,完全是可怜你!”“要说可怜,一个体弱多病、风烛残年的老太太也许比我更可怜吧!”“什么?”银行家终于失去了耐心:“你有什么资格来可怜我们?今天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和你说这么多废话,完全是为了我的母亲。要是在平时,你连跟我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我这一辈子最看不起黑人,你们中国人连黑人都不如!”“请不要侮辱我们中国人!”事关中国人的尊严,曲小雪有些激动,“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我身边的例子。在我所在的大学里,我们全班有50个读硕士学位的,可47个都是我们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而遗憾的是你的同胞只有3个,并且还是最后3名,但我们并没有看不起他们。”“你!”爱德华恼羞成怒,“你给我滚,滚出美国!”“很遗憾,你刚刚的绅士风度一点都没有了!”曲小雪不想再跟这一对母子说什么了,她跑进自己的房间,拎着箱子,准备尽快地离开这里。“等等!把箱子打开!”银行家拦住了她。“这是我的东西!”“我们要检查!”“你当我是贼?”“这可是你说的,我们在没有获得证据之前是从来不轻易说这话的。打开!”“打开!”露意丝也大声叫嚷。曲小雪强忍着屈辱,打开箱子。爱德华将她的衣物一样一样地抖落出来,扔了一地。此时曲小雪被羞辱得就像当众被扒光衣服一样。“快滚,滚!”爱德华用脚狠狠踢着曲小雪的箱子。“请把三个星期的工资给我。”“你还想要工资?我母亲已经付了!”“没有!”“我付了,爱德华可以证明!”露意丝也在一旁帮腔。“是的,我看见我母亲付给你了!”“你……”曲小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堂堂的银行家,竟然会蒙骗我一个留学生的钱!”“你敢说我蒙骗?你再说一遍!”“不值得了,我蔑视你!”爱德华突然狠狠地打了曲小雪一记耳光,打得曲小雪两眼冒金星。“你敢打人?”曲小雪捂着流血的嘴角,大声抗议,“我要控告你!”“我先告你非法打工,让你解递出境,滚出美国!”已完全失去理智的爱德华抓住曲小雪的头发,狠命地往墙上撞,又把曲小雪踢倒在地,猛踢猛打。曲小雪全身血污,满地爬滚。她呼天抢地的哀号声惊动了邻居,邻居打了911报警电话。警察赶来时,曲小雪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不成人形,昏厥在地上。警察先录了爱德华的口供。爱德华说:“我是露意丝太太的儿子爱德华。这位小姐是我母亲的管家。我母亲要辞退她,但她不肯离开,还咬伤了我的手,所以就发生了冲突。我要控告她!”警察将曲小雪带到警察局。当曲小雪得知银行家反咬一口,反而要告她咬人时,曲小雪大声哭喊着:“天呀,你们美国还有正义吗?他这是恶人先告状!他把我打成这样,被押上审判台的应该是他。我要告他、我要告他、我要告他!”说完,曲小雪又气昏过去。等她再度醒来,警察对她说:“你告他,他告你,你们当然可以互相控告。可我要提醒小姐,爱德华先生有律师,你告他,律师可以保他出去。他告你,你有律师吗?如果没有律师担保,我们怎么能放人出去呢?”“你要把我关在警察局?”“当然,如果你愿意在这份不对爱德华先生起诉的保证书上签个字,爱德华先生说,他也会保证不控告你,你就马上可以回家了。” “不,我要起诉他!”当曲小雪的女友闻讯赶到警察局,看到她伤成这样,就抱着她失声痛哭。女友要她马上在不起诉的保证书上签字,先赶快出来再说。曲小雪万般无奈,签字后便忍着剧痛随女友离开警察局。女友要送她去医院。曲小雪是个穷留学生,哪有钱去医院治疗?后来女友的丈夫——一个极富同情心的美国人,找到了一个愿意为曲小雪免费治疗的美国医生。医生诊断的结果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髌软骨永久性挫伤、脊椎骨错位弯曲、严重脑振荡!“太残忍了!”医生愤慨不已,“怎么把你打成这样!一定要告这个畜牲!”对,一定要告,一个中国的穷留学生要状告一个美国的银行家!于是曲小雪拖着伤痛的身子,开始了留学生史上从未有过的诉讼,开始了在美国也极少的诉讼。四方求告时间一天一天、一月一月地过去,仍然茕茕孑立的曲小雪一直没有找到可以帮助她的律师。美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自案发起,一年之内必须起诉,如若过期,便视为自动放弃。曲小雪忧心如焚,可就在到期的最后几天,她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承办这个案子的中国律师。他姓童,来自大陆,法学硕士。童律师很快就向地方法庭呈递起诉书,法院立案,正式接受此案。于是云开日出,这场官司终于打起来了!童律师以极大的热情、极严谨的态度投入了这个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他信心十足地对曲小雪说:“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那么强劲的背景,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打赢这场官司!”“ 那么现在呢?”曲小雪问。“现在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把握!”法庭审理之前,原、被告双方的律师必须见面。见面之后童律师的态度突然大变。“撤消诉讼吧!”童律师对曲小雪说。“为什么?”曲小雪惊诧。“爱德华请了三个律师,三个都是华盛顿的大律师,是真正的法学权威,其中有两个还是我在法学院导师的导师!”“再大的权威也不能颠倒黑白,再大的法官也要依法办事吧?”“法?曲小姐,你太天真了,美国的法律就是他们制订的,他们就是法!”“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打不赢这场官司了?”“是的。爱德华正在竞选议员,他决不允许这场官司使他的选票受到影响,所以他才重金聘请三个大律师,意在必胜,而且也一定会打赢。如果你想要打赢,除非……”“你说,除非什么?只要打赢这场官司,我做什么牺牲都不怕。”“除非你比他有钱!”“啊?”曲小雪已不想哭,她早已无泪。“华盛顿的三位律师有个建议。建议庭外和解。”“庭外和解?不,我一定要他上法庭,要公开控告他!”“如果你一定要坚持上法庭,那我就不能做你的律师了。”“什么?你……”“曲小姐,我很想帮助你,况且这场官司打赢了,对我本人也有很大的好处……”“可你现在想的是打输了对你有什么害处!打输了,你的祖师爷就会敲碎你的饭碗,让你在法学界无立足之地!”童律师的临阵脱逃给曲小雪当头一棒,但并未熄灭曲小雪心中的熊熊怒火。她打算一人出庭,自己为自己辩护。于是她每天在求学和打工之余,日以继夜地自学法律,学习民事通则,熟悉法律条文,为自己出庭辩护做好充分准备。可就在开庭的前几天,曲小雪又接到童律师的电话:“曲小姐,我想我还是应该提醒你,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请不起律师,法庭可以代请;而民事案件一定要当事人自己请律师。任何一方没有律师出庭,法庭就不会开庭。所以我劝你还是接受对方的建议,庭外和解算了。”又是一个晴天霹雳!可曲小雪在晚上继续钻进法学书籍时,有个惊喜的发现:原来美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案件之后,如无正当的理由,不得中途终止办案。当天晚上,曲小雪给童律师打了电话:“童律师,我还是请你继续受理我的案子。”“很抱歉,这已经不可能。”“那我只好控告你了!”“你控告我?”“美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无故中止办案是违法的,我可以请求律师工会吊销你的执照!”于是在和爱德华打官司之前,曲小雪先和童律师打了一场官司。结果童律师败诉。为了保住饭碗,童律师只得重新拾起这个案子,与曲小雪再度合作。严辞痛斥在地方法庭上,爱德华的三个律师极力说服法官,并且在庭内和庭外向童律师施加压力,要他再度劝说曲小雪同意庭外和解。法庭最后也裁决为庭外和解,不进行诉讼判决。曲小雪不服,于是上诉;再次开庭,结果又是劝说曲小雪庭外和解;曲小雪仍然不服,继续上诉。结果这场官司打了4年,而曲小雪始终威武不屈,坚如磐石,始终坚持一个“不”字,最后使得这场官司一直由地方法庭打到了最高巡回法庭!在最高巡回法庭开庭的前几天晚上,曲小雪怎么也睡不着,她知道,这次最高巡回法庭开庭,被告爱德华是一定要出庭的;经过这4年坚韧不拔的上诉,她终于将这个打人凶手告上了法庭,她确实很兴奋。 开庭了。她穿了一身白色套装,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浅红色的胸花。她不卑不亢,严肃而又得体。当爱德华在他的三个律师陪同下走进来时,曲小雪目光如剑,使他不敢与曲小雪对视,但又不得不故作矜持,有意表现出对曲小雪不屑一顾的样子。法官到庭,全体起立。爱德华和他的三个律师向法官点头致意,大声问好,有说有笑。这显然是心理战术,为的是让曲小雪精神瓦解,不击自溃。“法官先生!”曲小雪出其不意,站起来大声地说,“由于刚才表现出的被告及其律师和本庭法官不同寻常的亲密关系,我对本庭法官能否公正地审理本案表示怀疑,我请求本庭法官回避!”这如一声惊雷,使全场大为震惊。本庭法官、爱德华以及他的三个律师张口结舌,他们万万没想到他们搬起的石头砸到了自己的脚。事实俱在,陪审团和所有旁听者都看到了刚才的那场表演,当庭法官只得回避,宣告休庭。何时开庭,由下任法官另行通知。 又盼到了第二次开庭。这次换了个黑人法官。在原、被告双方宣誓之后,黑人法官宣布由原告陈述案情。曲小雪此时此刻终于站在了原告席上!她面对着这个严肃而陌生的美国法庭,面对着这位尚不知对这起案件持何态度的黑人法官,面对着使她4年以来历经悲苦、痛不欲生的被告——她的仇敌,面对着她坚信一定会同情她、支持她的陪审团和旁听者,不由得感慨万千,悲从中来,还没说话,就已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了。黑人法官用木锤敲了敲桌子:“我要提醒原告,这里是庄严的法庭,请不要用这种戏剧性的表演来获取陪审团和听众的同情!”曲小雪委屈极了,这怎么是表演?不,我的眼泪是从心上流淌出来的;流的不光是泪,也有血!“法官先生,你错了!”曲小雪愤慨地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女儿,假如你也有个女儿,也和我一般大的年龄,也在异国他乡打工求学,也被人打伤了,打得也像我一样的惨不忍睹:髌软骨永久性挫伤、脊椎骨错位弯曲、严重脑振荡。只因为她是外国人,她的肤色和她所在国的人的肤色不一样,她就无处申冤,状告无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漫长的4年之后,历经艰难,才有一个法庭愿意为她主持正义。你想想,那个时候,你的女儿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她4年的泪水能不倾盆而出吗?难道她连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曲小雪撩起衣袖和衣襟,露出手臂和背部的累累伤痕。“请法官先生看一看,这是表演吗?”曲小雪的伤痕历历在目,全场震惊。“对不起!”黑人法官不得不道歉,“我收回我刚才的话。”曲小雪开始了陈述,法庭上鸦雀无声。当陈述完毕时,曲小雪终于由于过分悲伤而昏倒。此时整个法庭的人就像接到指令一般,呼啦一下全都站了起来!法官不得不宣布暂时休庭,让曲小雪稍事休息。曲小雪苏醒后,继续开庭。华盛顿三位大律师在法庭上全力以赴,轮番上阵,他们运用了丰富的法学知识,发挥了最高的论辩技巧,有时委婉动听,有时又咄咄逼人,仅以专业水准而论,不得不令人叹服。他们承认他们的当事人爱德华在与曲小雪发生口角时,对对方有过伤害,但这是无意伤害,并非有意伤害,所以解决这类民事纠纷最适合的办法是庭外和解。三位大律师还一再表示他们的当事人对庭外和解的诚意,也愿意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赔偿,凡此种种,也说得无懈可击。黑人法官最后宣布裁决结果:庭外和解。曲小雪愣住了,停了半晌,才大声地说:“不!”黑人法官说,这是最高巡回法庭的终审裁定,不能上诉。华盛顿的大律师马上表示,他们的当事人愿意赔偿5000美元。曲小雪还是坚决地说:“不!”华盛顿大律师又提出增加赔偿:5250美元。“不!”曲小雪仍不屈服,“我的价码不是钱,是要凶手爱德华向我道歉!”“曲小姐,”三位大律师连忙异口同声地说,“只要你同意庭外和解,可以道歉。”“我要他在法庭上,当着法官,当着陪审团,当着旁听席上的女士和先生们,公开地向我道歉!”“既然同意庭外和解,一切都应在庭外执行。在法庭上公开道歉没有法律依据。”黑人法官说。“如果不公开在法庭上道歉,我就不同意庭外和解!”曲小雪毫不退让。”“原告的无理要求已经超越正常的法律程序,本律师有权提出本案流审!”华盛顿的大律师钻到了一个空子。“请原告注意被告律师的意见!”黑人法官提醒曲小雪。“我注意到了。”曲小雪义正辞严,“请注意:为什么这么一个小小的民事案件,居然能引起加州民众和传媒如此大的关注。人们关注的是:为什么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案件,竟然请来了三个华盛顿的大律师,而对手居然是一个毫无任何背景的极为弱小的中国女孩。他们想知道美国法律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做到公正?权势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做到公正?权势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法官先生的判决?在本案中既然被告已经承认了对原告的蓄意伤害,可被告的律师又强迫原告庭外和解,法官也竟然同意,那么被告是否也强迫了法官呢?我想只要本案流审,明天的报纸和电台一定会很热闹。”旁听席上交头接耳,议论大哗。最后,黑人法官不得不重新裁定:“现在我宣布,被告爱德华先生无故伤害原告曲小雪小姐,被告赔偿原告5250美元,并当场向原告道歉。”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爱德华。爱德华不得不站起来,小声地说:“我无故伤害曲小雪小姐,我表示道歉。”“我听不见!”曲小雪说。“请爱德华先生大声一点!”黑人法官提醒爱德华。“我无故伤害曲小雪小姐,我表示道歉。”爱德华又用稍大一点的声音重复了一遍。“我要被告看着我说!”曲小雪仍不满意。“你既然已经听见了道歉,就不要再提出过分的要求了!”黑人法官说。“这不过分,看着人说话是起码的礼貌,更何况是道歉!”曲小雪据理力争。“这……”“爱德华先生,请你抬起头来,把你当初打我的勇气拿出来,看着我的眼睛,大声地向我道歉!”曲小雪愤怒地命令爱德华。爱德华完全被曲小雪震慑住了,他抬起头,不得不看着曲小雪,大声地说:“我向你道歉!”整个法庭一片欢腾。华盛顿律师连忙给曲小雪递上一张5250美元的支票。曲小雪接过支票,向全场抖了抖,义正言辞地说:“刚才被告不得不向我公开道歉之后,他们又非常及时地在法庭上给我这张支票,他们这样做,是想造成一种印象:这个中国人之所以旷日持久地坚持打这场官司,无非就是为了这张支票,让人觉得钱才是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也只有钱才能为这场官司画上句号。可你们错了!至少我这个中国人,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中国人都绝不会在你们的美元面前低下自己高贵的人头!我打这场官司,是为了讨回我做人的尊严!尊严!美元,在我的尊严面前一分不值。见鬼去吧!美元。”曲小雪说完将支票一点一点地撕碎,抛向法庭的上空。
2023-09-14 21:44:261

美国审判谁说了算

美国民事审判制度 美国联邦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三级二审终审制。一般民事案件由联邦地区法院作为初 审法院,当事人不服初审法院的判决,可以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如对法院适用的法律 有异议,可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司法审查的请求。 在美国法律中,民事案件是指公民、法人之间的索赔或者要求补救的纠纷。民事诉讼往往是 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或者不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由于美国是一个成文法 和判例法并存的普通法系国家,因此在民事审判制度中许多内容是由法院的判例所确认的, 而不同于其它成文法国家,凭借一部完整的民事诉讼法,确认该国的民事审判制度。从美国 的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和民事判例看,其民事审判制度大致如下。 (一)起诉与受理 如果公民或法人认为自己已经受到其它公民或法人的不法侵犯或损害,他就开始去聘请律 师,并向律师陈述自己起诉的理由及有关情况。在接受当事人的聘请之后,律师就开始着手 调查,会见证人,查看有关法令或法院的判例,以决定当事人是否有理由起诉。如果认为当 事人起诉理由充分,且又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律师便决定起草起诉书。 起诉书必须列举出明确的被告人,提出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律师必须选择适当 的法院进行起诉,原告律师还必须向法庭书记官提出关于要求发出传票的命令状,请求法庭 书记官发出传票,或通知、指示司法行政长官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司法行政长官将传 票送达被告人后,必须将传票的原本送返法院,并向法院说明送达传票的主要情况。送达传 票是向被告人发出的诉讼正式通知 诉讼就从提交起诉书和送达传票开始。 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法院必须能够对被告人实行控制,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必须 坐落在该法院的管辖区域内。也就是说,有些诉讼是采用属人原则,只要找到被告人并送达 传票的任何州的任何地区都可以起诉。例如,人身伤害案件,就是由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受理。 有些诉讼则采用属地原则,即这些诉讼只能在诉讼标的所在地法院受理。例如有关房屋买卖、 租赁所引起的诉讼案件。 在某种情况下,如果法院审判案件前当地新闻媒体或其它社会团体已对案件进行了足以 引起法官偏见的宣传,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变更法院的管辖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与另一方 当事人、或其律师有某种联系,足以影响法官进行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变更法院的管辖权。 (二)庭前准备 答辩。开庭前法官并不主动调查有关案件的详细情况,因此,原、被告人的律师就必须 搜集和整理好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材料,其中被告人的律师必须及时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人 的起诉书,被告人可以通过答辩状提出如下请求: 1、要求宣布传票送达无效; 2、要求法院去掉起诉书中不相干的、容易引起偏见的或者其他不恰当的事项; 3、要求原告人对诉讼请求作出更加详细的说明; 4、如果原告人在起诉书中没有说明法律上的正当理由,则只要求法院撤销该案件。 如果被告人没有理由提出以上四点请求之一,则可以通过答辩状作以下答辩:否认原告 人起诉书中所作的事实陈述;承认部分事实;或者全部承认但提出答辩的理由。当然,被告 人也可以提出反诉。针对被告人的反诉,被反诉人也必须提出答辩状。 证据的搜集。为了有利于法院对案情的全面了解,美国法律允许民事诉讼中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都可以采用对方当事人或其他证人的证词,其中院外作证书就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 据之一。所谓院外作证书,是指证人在法庭外,经过宣誓所作出的供法庭使用或供准备审判 之用的口头或者书面陈述。院外作证书对于不能出庭作证或者居住在外地证人证言的取得是 十分必要的,这种证言既可能是有利于当事人的,也可能是不利于当事人的。当事人希望获 得证人的证言,必须由想要得到这一证据的当事人向正在承办此案的法院申请发出委托书, 由法院将委托书发至证人所在地辖区的一名司法行政官员或一名律师,授权他(她)录取证 人的宣誓证词,然后送至法院。当证人不能亲自出庭作证时,他的宣誓证据可以在法庭上宣 读。如果证人已经提交了院外作证书,又亲自出庭作证,前后证词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否 则将会被对方当事人利用来攻击他(她)的信用,从而影响证人证言的效力。 除了采用院外作证书来证明自己的陈述或推翻他人的指控外,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 对方提出书面问题,要求对方宣誓后予以回答。调查证据的方法还有要求对方当事人出示相 关簿册、记录和文件以进行查证、接受体验等。 审前会议。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全部诉讼材料后,法院通过审前会议对案件进行预审。审 前会议性质与我国法院调解有相似之处。在预审中,双方当事人并不出庭,而是由双方律师 代理,他们在法官的参与下,对案件的某些事实往往达成一致意见。预审的目的是在不侵犯 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权利的前提下,缩短审判时间。因此,不少案件往往无须通过审判而在预 审阶段就得到解决。 组庭。如果在审前会议中不能解决诉讼,就必须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是在由选举产生或 任命的法官中由首席法官指定,主审法官在法庭书记官的帮助下,负责整个案件的审判工作。 如果有陪审团参加审判,主审法官必须对有关审判程序、证据及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作出 说明;如果没有陪审团参加审判,则主审法官还必须对案件的事实作出认定,并在此基础上 作出判决。 法庭书记官在审判前,根据主审法官的指示,给全体陪审团成员一份誓词。陪审团成员 在宣誓中保证,如果自己在被确认担任陪审员资格时,他将会如实地回答有关本人担任该案 陪审员的资格的任何问题。之后,书记官将从有资格担任陪审员的候选人员名单中抽出12 人担任陪审员。陪审员确认后,书记官要求所有被选出的陪审员宣誓:“正直、忠实地审理 案件”。 法庭笔录员负责记录法庭的一切程序及其证人的证言、律师对证据提出的异议及法庭作 出的裁决。 法警的职责是维持法庭秩序、传唤证人以及按照法庭的指示在陪审团可能不在审判庭时,如 退庭评议判决时,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和陪审团谈话或试图影响陪审员。(三)审理与判决 开庭。在法官宣布开庭后,由原告人的律师首先发言。他应当告知陪审团在本案中所要 陈述的主要事实,但这种陈述不带有辩论性质,如同我国民事诉讼中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 的律师也可以作这样的陈述,由于如果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放弃这种陈述权并不会造成在诉讼 中不利的局面,因此,在许多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开庭发言都没有作为必经程序。 出示证据。证据的出示是庭审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出示证据过程中,证人出庭作 证是出示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证人可以就事实问题作证,他可以告诉法庭他所看到的、听 到的、通过自己的感官感觉到的、闻到的或接触到的一切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律师还可以使 用证人在审判中鉴别文件、图片或其它物证。但是证人不能证明传闻的事实,也不允许证明 离题太远以至对本案的处理没有实际影响的事实。 法庭不允许律师向自己方证人提出倾向性的问题,即在提问中暗示证人所需要的回答内 容。如果一方律师提出了倾向性的问题,对方律师则可以提出异议。异议通常是“我反对那 一提问。因为它与本案无关,而且也不重要。”如果主审法官对异议表示支持,则律师必须 重新提问或者改变提问的措词;如果主审法官对异议表示反对,则律师可以继续提问,证人 也可以作出回答。 原告律师直接询问证人完毕后,被告律师可以就在直接询问中最初询问证人所涉及的任 何事项反询证人。反询证人的律师可以提出具有倾向性的问题,以提醒证人那些本来打算置 于不顾的事实。在对方律师进行反询完后,传讯证人一方的律师有权再次直接询问证人,再 次直接询问可主要是针对反证中出现不利种种问题,从而恢复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当然, 对方律师还可以再次反询问。在询问证人之后,律师可以提出反驳的证据,任何一方律师对 另一方律师提出的反驳证据都可以进行反驳。 在双方律师提供了全部证据之后,被告人律师可以提出抗辩或者请求指示裁决。如果抗 辩或者裁决请求得到认可,调查就到此终结;如果抗辩或者裁决请求被驳回,审判就会继续 进行。 辩论。在庭审终结前,双方律师还可以作最后的辩论。首先由原告律师作辩论发言,他 可以根据对自己一方最有利的观点就证据进行总结和评论,他可以论及某些事实并作适当的 推论,但不能超越该诉讼案件的范围,不能谈及未提示的证据。如果原告律师谈及了不适合 的事项,对方律师可以提出抗议;如果这种言论被认为可能带来严重的偏见,对方律师可以 要求法官指示陪审团不考虑这些言论;在某种情况下,他可以请求宣告这种审判终结,在近 期另择时间重新审理。被告人的律师接着作终结性辩论发言,他可以指出原告人陈述的事实 与理由的矛盾和不足之处,说明他的当事人在本案中不应或应负的法律责任。 判决。法官在辩论结束后,必须向陪审团宣读指令,在这些指令中,法官应当说明案件 中争论的焦点,并对一些重要的法律术语和表述词句加以确切的解释,并告知这些问题如何 解决,以及有利于原告人还是被告人。法官还应告知陪审团,在离开审判庭去作裁判时,必 须选出一位陪审团长,陪审团必须在各个陪审员作出判断的基础上进行决议。法官下达完指 令,法警带领陪审团到另外房间进行评议。任何人不准进入或者离开陪审团评议的房间,在 陪审团进行评议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陪审团进行评议,以保证陪审团评议客观、 公正。 陪审团的决议必须是在全体陪审团一致同意的基础上作出。如果陪审员不能在裁决上取 得一致意见,这个案件就有可能在近期内由新的陪审团重新审理。有时在评议过程中,陪审 团可以重新回到审判庭,就有关指令中的问题向法官提问。法官可以把先前下达的指令全部 或部分重新宣读一遍,也可以再下指令加以补充或阐述。陪审团作出裁决后,由陪审团长签 字后送到审判庭,然后由陪审团长当着法官、诉讼双方当事人和他们各自的律师宣读裁决, 也可以由法庭书记官宣读。 根据陪审团对案件事实的裁决,由法官作出判决。(四)上诉 不服初审法院的判决,诉讼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提出上诉 时,必须把初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记录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上诉法院。同时,上诉人在这段期 限内提交上诉状,提出他要求推翻初审法院判决所根据的理由和法律。被上诉人有权在规定 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之后,上诉人可以提出第二次上诉状,这次上诉状的内容也可以看成 对被上诉人答辩状的答辩。 在双方互相提出全部诉状后,上诉法院就可以受理上诉案件。上诉案件一般是分配给上 诉法院的一名法官主办,法官根据情况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口头辩论;双方当事人任何一 方也可以要求辩论。法院的全体人员都必须听取辩论,然后由全体法官对提出的争议进行讨 论,然后由主审法官写出处理意见。 如果有法官对上诉案件的处理结论提出不同意见,他们的不同意见将会被记录在案。上 诉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对案件的事实进行核实,往往是对原审判决中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作 出判断。如果上诉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在本案处理中没有错误,就应判决确认下级法院的判决; 如果上诉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在本案处理中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可以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或者按照上诉法院的意见修改或改判原审案件的处理决定。 上诉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除非案件判决本身涉及到所适用的法律可能存 在与宪法相抵触,从而由当事人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司法审查请求。否则,必须执行法院的 判决。 二、美国刑事审判制度 (一)美国刑事审判原则 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美国的刑事审判制度源于英国而又有所发展、有所突破,其刑事审 判原则在传统英国法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创新。美国刑事审判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 面。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美国的一项宪法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任何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 受搜查、逮捕、审讯和其他刑事惩罚。1868年生效的第14条联邦宪法修正案规定:“各 州皆不得制定或施行剥夺合众国公民的特权和特赦的法律,也不得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即行 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经过联邦最高法院100多年的司法实践,正当法律程 序原则已经成为美国刑事审判中的根本原则。依照该原则的基本精神,由无数判例所构成的 程序规则成为刑事审判制度的核心与准绳。该原则不仅是一项程序性原则,而且是一项实体 原则,在刑事审判中,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仅必须在程序上遵守该原则,而且在法律的 适用上同样必须遵守该原则。法律的内容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法院可以以此宣布该法 律无效,从而推翻原判决。 2、对抗制原则 对抗制是普通法国家在诉讼中采取的一种常见方式。美国刑事审判中的对抗制原则,是 指原告和被告在刑事诉讼中被认为是对立对等的两方,各方都有自己的利益需要保护。原告 一方,通常是州政府作为全州公民和受害人的代表,要尽量促请法院重刑处罚;被告一方则 要竭力为自己开脱罪责,避免处罚。两方的行为都是正当的,必须受到保护。根据这一原则, 双方都有权调查事实、采访证人、请教有关专家,自行决定在审判过程中出示哪些证据、传 讯哪些证人,以及如何解释有关法律使之对自己的案件有利。法官和陪审团作为案件的裁决 者,保持中立,在查看了两方出示的所有证据,并且听取所有证人的证词后,根据法律作出 判决。因此,在对抗制下,“事实”往往并不能决定审判的结果,只有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证 据”才能真正决定审判的结果。也就是说所谓的事实只有被允许作为证据引入到审判程序中, 才能成为事实,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 赞成对抗制的人士认为,对抗制最可能产生正确的判决。其理由是对抗制给予原被告以 同等的地位,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将会尽最大的努力把所有有关的证据都找出来,当所有这 些证据都展示在法官或者陪审团面前时,必然是关于案件真相的最完整的证据链。它既包括 全部不利于被告的证据,也包括全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此时,法官和陪审团就可以依据这 些全部证据作出他们可能作出的最公正的判决。而且由于这种审判制度避免了法官因既要采 集证据又要进行裁判而造成身兼两职的窘迫局面,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法官在听审完毕前产生 先入为主的情况。 对对抗制持批评观点的人则认为,对抗制的最大缺陷就是增加诉讼成本和降低审判效率。 3、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作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专制和司法专断的有力武器,同样是美国刑事审判中 的一项重要原则。所谓无罪推定,是指无论任何人虽然已遭拘禁、逮捕,或者起诉,只要未 经法院审判并被定罪,他在法律上的身份依然是无罪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对抗制是建立在 无罪推定原则的基础之上。因为实行无罪推定,所以需要采用对抗制,以保证原被告双方权 利地位的平等。同时,只有采用对抗制,才能使无罪推定的原则贯彻到底,贯穿于刑事审判 的全过程。总之,它们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这对被告十分有利。因 为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才能使被告定罪,取得诉讼的胜利。如果 将举证的责任加在被告身上,那么被告就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无罪。如果被 告举不出证据或者举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罪,他就有可能败诉。由于无罪推定原则 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原告,这样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原告就必须花很大的精力来出示所收集到 的全部有用的证据,以证明被告犯罪的成立。而被告却可以等在一边,谨慎应讼。而且,我 们知道,依照美国法律,法院对于刑事审判中的证据,要求十分严格,甚至于达到苛刻的程 度。这就是刑事审判中原告的证明责任,必须达到“证明至超越合理怀疑”的程度。 4、证明至超越合理怀疑原则 证明至超越合理怀疑原则是美国刑事审判中的又一项重要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 在一桩刑事诉讼中,检察官提供的证据仅仅能够证明被告“可能”是案犯,显然是不够的;检 察官能够证明被告“很可能”是案犯,也是不够的,即使此时甚至证据是清楚和令人信服的。 检察官的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到超越至合理怀疑的程度,对被告的指控方能成立,法庭才能 够对被告施加刑罚。换言之,一位常人在听完了检察官的指控和围绕这些指控所提出的全部 证据,并把被告的反驳证据考虑在内,如果他觉得自己对被告就是罪犯这一点仍然存在“合 理的怀疑”,那就不能够对被告定罪。至于什么是合理的怀疑,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解释, 实践中,往往由陪审团自己掌握。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证明至超越合理怀疑的程度 是对应用证据进行证明的一种极高标准和要求。由判例法所形成的这一重要原则,目的是要 使刑事审判慎之又慎,尽量避免冤案,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利益。 (二)美国刑事审判程序 总体上讲,美国的刑事审判程序大致相同。尽管美国联邦和州法院的刑事审判制度有所 不同,但是同一州内各级州法院的刑事审判制度没有差异。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取决于所控告 的罪行是重罪还是轻罪。即便如此,某些基本的程序还是相同的。下面,就美国刑事诉讼程 序中的基本步骤作详尽的论述。 1、刑事侦查与逮捕 刑事侦查与逮捕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进行刑事审判的前提。逮捕是刑 事诉讼的关键阶段,而在实施逮捕前经常要经过侦查阶段。美国联邦警察机构和各州警察机 构在刑事侦查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承担不同性质的刑事犯罪的侦查与审讯工作。联邦行 使警察职权的主要机构是联邦调查局,它主要负责调查、逮捕和审讯违反联邦法律的犯罪案 件。例如针对联邦政府的犯罪、跨国性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联邦利益的犯罪。州警察机 构负责地方治安,对违反州法律的犯罪案件,重到杀人、强奸,轻到交通违禁等进行调查、 逮捕和审讯。 警察着手对某一具体犯罪的侦查,首先必须据以一定的材料证明有犯罪现象存在。这些材料 可以是警察在活动中发现的,也可以是公民直接的指控或者其所提供的犯罪线索。警察侦查 的手段通常是勘测犯罪现场和寻找、会见证人及和嫌疑犯接触,从而弄清案件的真相。 在侦查的过程中,警察和嫌疑犯进行接触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接触时常会牵涉到刑事拘 留。为了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院要求警察局在一定时间内对嫌疑犯提出控告, 否则必须立即释放。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并不一定会发生逮捕,只有在发现有足够证 据证明嫌疑犯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时,才能行使逮捕权。逮捕必须合法。警察进行逮捕,分为有证逮捕和无证逮捕。无论是有证逮捕还是无证逮捕, 都必须有合理根据。法律上规定的合理根据,是指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处在那样一种特定的 场合,以公正而不带偏见的态度把一切现有的情况考虑在内,如果认为某人犯了罪,那他就 可以将那个人逮捕。虽然这个标准比较抽象,但它却是决定一桩逮捕是否合法的唯一依据, 进而还决定着因逮捕而发现的证据能否进入司法程序。可见,逮捕的合理根据往往成为众多 刑事案件争辩的焦点。美国的法院主要是联邦最高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通过判例, 围绕着逮捕的合理根据形成了一些重要原则。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在犯罪现场而没有直接 发现其有犯罪行为就将其逮捕,就是没有合理根据。同样,仅仅因为行迹可疑而遭逮捕也是 缺乏合理根据,例如不能因为某人出入于某地点或者某场合的不合常情而加以逮捕,即使先 有告密者的举报也不能构成合理根据。警察不能仅凭耳目的报告就逮捕某个人,他必须拥有 第一手资料,只有在根据自己的追踪侦查对举报予以证实后,才能将嫌疑人逮捕。逮捕证由 司法行政官员和法官在分析了事实而认为有正当理由证明被告人犯罪后,才能签发。逮捕证 应当写清被告人的姓名、身份,适当描述其外貌特征,注明指控的具体罪名。同时还应当注 明是以联邦还是州政府名义签发的,发到警察或由普通公民送达,证面经涂改的逮捕证无效。 一份逮捕证只能在签发机关辖区内使用,对重罪逮捕证的送达时间,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逮 捕,但对轻罪逮捕证送达时间,许多州规定只能在白天执行。 警察在执行逮捕任务时,可以不出示逮捕证,如被捕人提出要求,则警察应当出示,否 则被逮捕人可以提出指控。为保证逮捕活动的顺利进行,警察可以合理使用武力,但不能超 过正常限度。除了持证逮捕外,还允许无证逮捕,但对无证逮捕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无证 逮捕必须在以下两种情形发生时,警察才可以行使逮捕权:一是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属 于轻罪,且当时有警察在现场;二是警察有理由相信被逮捕的人已经或者正在从事犯重罪的 活动。 在美国,进入住宅进行逮捕和搜查较之于在公共场所的逮捕和搜查,要求更加严格。在 公共场所,警方只要有合理根据即可逮捕嫌疑犯,但在住宅逮捕人犯,则要求必须持有逮捕 证和搜查证。联邦最高法院认为,私人住宅作为个人隐私权的最突出最集中的体现,理应受 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美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在自己住宅内不受侵犯的权利不应受到破坏。而 且,需要进入住宅进行逮捕和搜查,一般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取得逮捕证和搜查证。警方进入 住宅逮捕和搜查,必须持证进行,同时还须事前通报自已的身份和要求进入住宅的目的。除 非遇到非常紧急的情况,警方才可以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进入住宅。 所谓非常紧急的情况,包括这样几种情形:有理由相信住宅内正有人要逃跑;犯罪正在 进行中,嫌疑人准备反抗,或者嫌疑人正在销毁证据等,此时,警方可以不受上述限制,破 门而入。 由于在刑事审判中,对警方通过搜查取得的证据用于法庭有很严格的要求。因此,对侦 查阶段搜查取证也规定了许多限制。即使是持证搜查,搜查的范围不得超出搜查证所确定的 界限。如果只有逮捕证而没有搜查证,或者逮捕是在无证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搜查的范围 仅限于被捕者当时能直接控制的范围。所谓能直接控制的范围,一般是指被捕者伸手可及的 范围之内。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之所以作这样的解释,是因为其一,可以防止被捕者随手拿 起武器进行反抗;其二,防止被捕者随手毁坏证据。如果警察在直接控制区以外偶然发现罪 证,那就需要适用“视野范围”的规则。即只要警察所站位置可以清楚地看到罪证,就可以扣 留作为证据,但不得故意寻找。法律对应用视野范围规则的一个重要条件是 必须是无意中 的偶然发现。如果是故意寻找所得,这样的证据便是非法证据,不能在法庭上出示。不过,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警察还是有权进行无证逮捕和无证搜查。已经为法院所确认的特殊情况 或场合包括:一是嫌疑犯即将毁灭证据;二是住宅内有人正在受到死亡和严重伤害的危险; 三是遭警察紧追不舍的罪犯逃入住宅内躲藏等。 人犯因犯重罪而被捕后,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登记程序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执行逮捕的 警察应当向监狱管理人员讲明逮捕的时间、地点、指控的罪名及有无逮捕证。人犯要交代自 己的姓名和住址。如果是无证逮捕的,警察应当说明正当理由。二是监狱管理人员有权对人 犯进行搜身检查,对人犯的证件、珠宝及其他贵重物品,应当开具收条;即使人犯在现场已 由警察搜查过,在移交监狱接受时还要受到搜查。三是执行逮捕的警察应负责向人犯说明他 有权聘请律师,告诉他有权保持沉默,并且应以书面形式将人犯已被告知这些权利记录在案。 四是录下人犯指纹,拍下人犯照片。五是告诉人犯提审时间、提审法庭的名称及地点。如果 人犯有条件取保释放,则允许他与保人或其他能为他作保的人取得联系,告诉人犯监狱的规 则。六是将人犯关进囚室,让其听候审判。如果人犯有病,则应送往监狱医院治疗;如具备 保释条件的,应办理保释手续。 2、起诉 刑事起诉阶段大致包括下列步骤,首先是保释。保释也称审前释放,就是在法庭正式开 庭审判前,在满足法官提出的一定条件的情况下,
2023-09-14 21:44:531

为什么刘鑫对救下自己的恩人的母亲,不仅没有感激,反而显示出丧心病狂的恶?

因为在她身上表现了人性自私的一面,明知危险就在门外,却把危险推给了别人,选择牺牲别人来保全自己。个人认为,这种人该被判死刑。首先,她面对朋友无情无义。说她无情,是因为她跟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朋友,被暴力的男朋友刺死在自己面前。当时既没有救助行为,事后面对朋友的母亲也没有道歉,悔过之心。说她无义,因为在危险面前,她完全置朋友于不顾,并不能同甘苦共命运。古人做朋友不讲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也就是生死与共。她却为了让自己活下来,把朋友推出去送死,毫无义气可言。其次,这个人极端自私,毫无感恩之心。刘鑫只在乎自己的生死,完全不顾及她这样做可能带来的危险后果,以及给朋友带来的伤害。如果说她只是因为胆小懦弱,一时做错了事。在悲剧发生之后,她对于江歌的母亲至少应心存愧疚和感恩,她却显示出了丧心病狂的恶。最后,奉劝孩子们交朋友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人的表面所迷惑,以免交到刘某这种自私自利,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的人。
2023-09-14 21:45:0215

为什么我现在没有一个人说我好,我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其实我对得起任何人,为什么个个都说我坏呢?

不能一概而论认为你不好的人你又何必在意,做好自己不是挺好吗
2023-09-14 21:47:022

美国法院中的陪审员起什么作用??

1、陪审员主要审查案件的事实问题,就是认定犯罪事实是否成立。2、而法院法官就是仅仅结合陪审员的的观点来依据法律作出判决。3、这就是判例法国家的特色。
2023-09-14 21:47:122

论国家司法豁免权

相关范文:关于证人作证豁免权目 录论文摘要一、证人作证豁免权的界定……………………………………………………1二、证人作证豁免权的体现……………………………………………………2三、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正当化分析……………………………………………4结 语…………………………………………………………………………6参考文献…………………………………………………………………………7提 纲一、证人作证豁免权的界定二、证人作证豁免权的体现(一)公务特权(二)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三)“亲亲相为隐”的特权(四)职务上的特权三、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正当化分析(一)证人作证豁免权的制度价值,在于它是对证人人权保障的体现。(二) 证人作证豁免权制度的价值,体现了对人文精神的关怀和亲情关系的尊重,以及对正常社会伦理道德观的维持。(三) 证人作证豁免权的制度价值,还在于它体现了对特定社会关系的保护和对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持。四、结语论 文摘 要证人作证豁免权是证人的适格性与可强迫性相分离的一种体现,它包括“公务特权”、“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亲亲相为隐”的特权、“职务上的特权”和“非法取得证据的排除”第五种情况;证人作证豁免权体现了对证人及其相关社会利益与特定社会关系的保护,是各种利益均衡的产物;我国有关证人作证豁免权的立法阙如,未来制定的证据法典应确立一套关于我国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法律适用规则。证人作证问题,是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中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在抱怨证人作证难的同时,却忽视了对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人们在一味追求证人出庭作证率的过程中,同时又淡漠了与此相关联社会关系的保护。因此,关注和重视证人权益,加强与此相关联社会关系的保护,实现利益价值选择的均衡,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其中,证人作证豁免权问题,就是一个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的问题。关键词:证人权利 证人作证豁免权 立法建议一、证人作证豁免权的界定豁免(Immunityty)一词,通常具有“免除”、“免去”的意思;相应地,“证人作证豁免权”(Immunityty of witness)的内涵,要比通常所说的“证人特权”(Pivilege of witness)或证人的“证言拒绝权”等含义丰富得多,它是特指对于负有作证义务的证人,在特殊情形时,法律免除其作证义务的权利。其核心内容在于:“一个证人可依法对已掌握的有关涉及案情的事实不予陈述,拒绝法庭对其进行的调查询问以及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1]而按照传统理论,证人的适格性与可强迫性是相一致的,或者至少是“相联系”的。[2]凡是证人,都有义务作证,这是我们的一贯立场,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就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真如此吗?笔者不以为然。因为证人的适格性(Competence)的关键,主要是解决证人能力或者证人资格的问题,也就是哪些人有权作证。一般认为,自然人只要具备四个条件,就有资格作证:(1)有感受和记忆能力;(2)能正确表达;(3)亲自耳闻目睹了案件事实;(4)理解宣誓作证的义务。而证人的可强迫性(Commpellability),是指对于适格的证人可以强迫其出庭作证,对于拒不出庭作证的,法律将给予一定的惩戒。在证人的适格性与可强迫性的关系上,一般学者认为,“证人的适格性是可强迫性的前提,不具有适格性的人,就不具有可强迫性;具有可强迫性者,必须是适格的证人。”这实际上是同义反复,而对问题的另一方面――“具有适格性的人,未必可以强迫作证”,却避而未谈。笔者认为这是不全面的,事实上,证人的适格性与可强迫性是可以分离的,“证人作证豁免权”就是这种分离的体现。另外,关于“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性质,有学者认为,它是一种“公法上的抗辩权”,并阐述道:“将证言拒绝权的性质界定为公法上的权利,其实就是将证言拒绝限定为法定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才有可能行使该权利。这样规定的目的,一可以排除证人等基于民事实体法上意思自治等原则将私法权利扩大为公法权利,二可以明确该权利的重要性质,禁止证人滥用该权利。”[3]笔者认为,这种将“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性质界定为“公法上抗辩权”的作法,有失偏颇。毫无疑问,证人作证涉及到公共利益,它具有公法上的属性,但同时它有时又会体现出私法上的特点,这在民事案件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在一货物买卖的合同纠纷中,某享有作证豁免权的证人,就可以通过与一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来决定是否放弃作证豁免权。因此,“证人作证豁免权”的任意处置性,一定程度上也显示了这种权利的私权性质。所以,“证人作证豁免权”――恰当的说,兼具公权与私权的特性。二、证人作证豁免权的体现证人作证豁免权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务特权证人有权就有关公务秘密的问题拒绝回答。例如,英国法律规定,本国国王(或元首)、外国国王(或元首)、驻外大使、高级专员和外交官,不能被迫作证;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72条、第273条和第274条对此也予以有条件的承认,该法规定“以官吏或曾为官吏的人为证人而就其职务上的秘密进行询问时,法院应得到该监督官厅的许可”,以内阁总理大臣、其他国务大臣、众议院、参议院议员或曾任其职务的人为证人,而就其职务上的秘密进行询问时,法院应得到内阁或众、参议院的许可。而在德国,以法官、公务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为证人时,询问关于职务上应守秘密的事项,以及许可其作证的问题,适用公务员法中的特别规定。我国台湾地区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获取的秘密予以特殊保护,免除其就此作证的义务,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二)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如果证人提供证言,有可能使自己或自己的亲属受牵连以至受刑事追究或被判有罪时,就可以免除该证人提供证言的义务。这一原则是被告人所享有的“拒绝自证其罪特权”(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的延伸,它最早起源于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后在世界各国中得到普遍确立。证人所享有的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不仅适用于民事、刑事审判程序、大陪审团调查程序(美国),而且适用行政的、立法机关的听证、调查程序。[4]这种特权的特点表现为:(1)在适用主体上,较为宽泛,既适用于证人,又适用证人的亲属;(2)在适用事由上,既包括有可能遭致刑事追诉或处罚的事项,也包括名誉上受损(Disrepution)的情形,还有财产上权益受损害的情况。可见,证人享有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对证人权益保障的力度是很大的。(三)“亲亲相为隐”的特权这是指夫妻之间或者特定亲等的亲属之间,不得就从对方获知的信息作证或作不利于对方陈述。如德国《民事诉讼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凡证人遇以下婚姻关系或亲属关系的,有权拒绝作证:1.系当事人一方的未婚配偶;2.系当事人一方的配偶,包括婚姻关系已不存在的;3.系现在或者过去是当事人一方的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或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或二亲等以内的旁系姻亲。而菲律宾新证据规则第130条第25条“父母子女的特权”中规定――任何人都不得被强迫作证反对其父母及其他直系尊亲属、子女及其他直系卑亲属。而当在一有数位被告的诉讼程序中,证人虽只与该数位证人中之一人有亲属关系,仍有拒绝证言的权利。我国台湾地区对有关身份关系的规定更为宽泛。[5]证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绝证言:1.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自诉人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三亲等内之姻或家长、家属者;2.与被告或自诉人订人婚约者;3.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自诉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现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诉人为其法定代理人者。香港《诉讼证据条例》规定,拒绝作证权主要体现在夫妻之间,任何诉讼事件,都不得强使夫或妻泄露婚姻期间所收其配偶之通讯。而在美国,婚姻特权包括拒绝提出不利对方的证据权和夫妻间的谈话守秘权,但能够证明夫妻间交谈内容的其他人,可以在法庭中予以披露。可见,赋予夫妻和亲属之间的作证豁免权,是世界各国证据立法的普遍趋势。这对于维持人们正常的伦理道德观,不无益处。(四)职务上的特权这是指证人由于职务上或业务上的保密义务而享有的作证豁免权,它是基于保护特定职务上的社会关系而产生的。至今,在美国享有作证豁免权的职务关系有:律师与其当事人、医生和病人、心理治疗人员与病人、神职人员与忏悔者、甚至新闻记者、告发人都享有特权(不得暴露提供情报人身份的特权)。而加拿大证据法第41条和42条,也分别规定了对因职业关系所获得的应当受到保密的事项以及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保密事项,证人享有拒绝作证权。综上所述,“公务特权”、“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亲亲相为隐”的特权、“职务上的特权”,是证人作证豁免权的重要体现。世界各国在此作法上可能有所差异,但立法中所包含的基本精神是相同的。三、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正当化分析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知道,证人作证豁免权是一种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它并不是不受限制的,而是要受到法官、相对人或社会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制约,世界各国在此问题上的大量“但书”规定,即是明证。应该说,国家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正义,普遍规定了证人负有作证的义务;为确保证人作证义务的履行,又都规定了当证人拒绝作证的,国家可以采取一定的硬性手段强制其作证,这种立法的补衷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现实中又是容易产生流变的。因为“这一强制性规定必然会对证人的自由权利构成一定的限制。尽管我们从确保社会公正的角度来审视这一规定,或者即便从一般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来看,都不会去怀疑立法的目的。然而,同样在证人权利和社会、法律利益的比较之间,在法律强制之下的证人作证对他们自身造成的损害也是令人十分惊讶的。这不得不使我们对良好意图支配下制定的法律在适用于社会现实时,法律的妥当性是否还能保全产生深刻的怀疑。”[6]毕竟,当我们在保护一种社会利益的同时,不宜忽视其他利益的保障,还应照顾各种利益的均衡,也就是说,当我们维护一项社会正义的时候,还应考虑这同时会不会造成另一种不公正?证人作证豁免权,就是这种利益均衡的产物。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克服片面强调证人作证义务所带来的消极影响而产生的,它珍重证人利益和与此相关的特定社会利益,它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它反对对证人动辄施暴(如惩处“藐视法庭罪”),更反对为了追求某种形而上学的“案件利益”,而牺牲更大的社会整体利益或者某种更值珍贵的社会关系。或者说,证人作证豁免权的目的,在于促进某种社会关系的发展。借用华尔兹先生的话说,这种豁免权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是:“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某些关系,宁愿为捍卫保守秘密的性质,基于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关系的重大情报(例如,很难想象有什么事情比‘律师――当事人"豁免权更能阻碍事实的查明)。”[7](P283)或许可以说,这正是证人作证豁免权的最大价值所在。应当承认,片面强调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的立法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很难靠“不公开审判”等一般制度性措施所能预防的。唯有彻底确立证人作证的豁免权制度,才能对此产生真正地制约。首先,证人作证害免权的制度价值,在于它是对证人人权保障的体现。这应该从宪法和宪政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因为任何人所享有的拒绝自证有罪的特权,表面上是个诉讼权利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和国家根本利益,它不仅适用于被告人,而且适用于证人;不仅适用于刑事案件,而且在“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程序中,只要某人的证言有被用来在未来的刑事案件中证明他有罪的倾向时,他也同样享有这项权利”。或者说,“如果某一证言本身就带有明显的对提供证言的人自证有罪的倾向,根据法律规定,毫无疑问,他享有拒绝自证有罪的权利”。[8](P428)“拒绝自陷于罪”的作证特免权,就是这种权利的体现。应当说,处于对立的诉讼结构中,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协助对方追究自己的责任。在美国,证人所享有的“拒绝自陷于罪”的特权,通常被认为是一项“基本的”、“非常重要的”权利,英国等国家的一些法学家也主张,这是最重要的个人特权之一。他们认为,“这项特权的确立,是为了纠正政府官员为取得证据不惜采取任何强迫手段,以使人受到刑事惩罚的传统做法,是为了加强政府官员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感。同时,证人享有此项特权,可以消除后顾之忧,毫无顾忌的提供证言”。可见,“豁免”的功能,就在于消除证人被刑事追究的危险,让证人大胆作证。而要做到这点,两项配套措施的实施尤为重要:一是罪行豁免制度(Transactional immunity),二是证据禁用制度(Use immunity)。前者是指如果某人对某事提供了证据,或者在此案相关的问题上作过证,则永远不再就此事对该证人提起刑事诉讼;而后者乃指,经许诺豁免而取得的证言或其他证据材料,以及以此为线索找到的其他证据,不得在将来任何刑事诉讼中作为于他不利的证据而使用。其次,证人作证豁免权制度的价值,还在于它体现了对人文精神的关怀和亲情关系的尊重,以及对正常社会伦理道德观的维持。证人作证豁免权制度,不仅保障证人的利益,而且还延及对其亲属的保护。这与我国古代所形成的“亲亲相为隐”原则非常类似,所谓“《春秋》之义,为亲者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对于共同生活的亲属,以及“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对于共同生活的亲属,以及“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或(及)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之间“有罪相为隐”的,“皆勿论”。应该说,除去其中封建性的东西,它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强制性的要求一个人揭发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或者配偶、子女,这在心理上是无论如何也很难接受的,即使这种类型内的人被强迫陈述时,对证言的价值亦不高,这种强行迫害家庭隐私的方式无法使其价值合理化。――由于每个人都是“血性动物”,具有情感,让一个人昧着自己的良心来指控自己的亲人,这无异于是对人性的摧残。倘若“亲亲不得隐”,那么必然是夫妻之间相互提防,父母兄弟之间相互猜疑,生怕有朝一日,现在的陈述成为不利于己的证据,正所谓人人自危,亲人之间的亲情、信任丧失怠尽,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很难维持。而这又必然会危及社会最基本构成单位――家庭的安定、团结和友爱,进而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与有序。鉴此,世界各国普遍规定了“亲亲相为隐”的作证特权规则,这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心声。最后,证人作证豁免权的制度价值,还在于它体现了对特定社会关系的保护和对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持。众所周知,一个有效运转,依赖于各个行业的存在与健康发展。但如果允许律师可以出示当事人的证据,医生可以透露病人的隐私,牧师可以告发忏悔者的罪行,这无异于监守自盗,其结果将是:当事人不敢请律师,病人和忏悔者不敢向医生与神父吐露真情,生怕他们哪天变成了“便衣警察”,转而告发了自己,这实际上将会使整个律师、医院、宗教等行业的存在与发展,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结 语笔者认为,今后我国的证据立法,“不应该单纯强调证伯作证义务,甚至过分强调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证人作证。相反,应该客观、冷静地看待证人作证义务与权利保障义务之间是否存在失衡状态,承认证人在符合法律精神前提下的拒绝提供证言的权利”。立法上应该有“证人作证豁免权”的一席之地。参考文献:[1]毕玉谦.民事证据法判列实务研究[M].北京:法律降福,1999.[2]常怡.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日〕兼子一,等.条解民事诉讼法〔M〕.东京:弘文堂,1986.[4]〔美〕乔恩.R.华尔兹.刑事证据大会〔M〕.何家弘,等.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5]崔敏,张文清.刑事证据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6]苛葛壮.刑事诉讼法比较〔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7]刘荣军.论证人的证言拒绝权〔J〕.法学,1999,(5):24-30.[8]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参考资料〔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3-09-14 21:47:213

在美国,法官是不是拥有很大的权力?

学会开始努力,学会坚信因果,也许是对的,遗憾的是,我们能够承担的只是有限的
2023-09-14 21:47:348

美国巡回法庭是干什么的

美国联邦破产法庭1日发布的一份时间表显示,目前正处于破产保护阶段的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将于明年申请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而之前一天,美国财政部正式要求通用汽车于本月10日之前完成出售部分资产的交易。种种迹象表明,通用汽车公司正在以超出此前计划的速度,全力推进其资产重组计划,以期早日脱离破产保护程序。最早本月脱离破产保护根据时间表,通用汽车展开IPO的时间将在“明年某个时候”,该材料同时显示,于6月1日申请破产保护的通用汽车可能最早将于本月脱离破产保护程序。美国媒体指出,通用汽车能否尽快走出破产保护程序,取决于联邦破产法庭能否在7月10日前批准将通用汽车部分资产出售给美国财政部的交易。对此,美国财政部官员威尔逊1日表示,如果本月10日前不能达成上述资产出售交易,美国联邦政府将停止向通用汽车提供融资,而目前美国政府承诺向通用汽车破产重组进程所提供的资金,只能保证该公司维持运营到8月底。无论是美国政府对于资产出售进程的态度,还是政府资金所能保证的运营时限,整个6月都在与美国联邦政府汽车特别工作组就资产出售交易进行磋商的通用汽车首席执行官(CEO)韩德胜心知肚明。正因为如此,他才在6月30日举行的听证会上请求联邦破产法官批准该公司向美国政府出售资产。此外,韩德胜还有可能同通用汽车公司的破产顾问们于近期晚些时候举行会谈,以便敲定该公司走出破产保护程序的更明确时间表。政府支持力度增大在此前的听证会上,韩德胜还曾提出,美国政府可能对通用汽车在破产进程中的行业地位感到担忧。他表示,通用汽车6月零售业绩虽然好于预期,但批量销售却不尽人意,原因是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批量买家由此普遍产生的担忧情绪。不过,韩德胜很巧妙地将优劣参半的销售数据转化为资产出售交易的推动因素,他指出,通用汽车6月销售业绩转好的部分原因在于市场预计通用汽车将迅速出售资产。与此同时,通用汽车还从同样处于破产保护状态的克莱斯勒公司遭遇的阻碍中间接获益。此前在5月中旬,有克莱斯勒的机构投资者因为对克莱斯勒与菲亚特结盟可能对其利益造成损害,而向美国第二巡回法庭申请冻结二者之间的交易。但该提议很快被美国两级法庭否决,交易因此变故而耽误的时间不足24小时。分析人士指出,与克莱斯勒公司相比,通用汽车还肩负着重塑美国企业偶像的重任,因此政府对其破产重组的支持力度将远超克莱斯勒。有了阻止克莱斯勒资产出售未果的先例,可能对通用汽车形成阻碍的团体也多数会选择知难而退;即使最终有类似情况出现,通用汽车所需要做的也只不过是重复克莱斯勒的作为而已。此外,通用汽车的主观努力也有利于交易的迅速推进。6月26日,在十多个州司法部长施加的巨大压力下,已同意向未来汽车事故受害者承担产品责任赔偿的通用汽车公司再次迅速作出让步,同意将其申请破产保护后的汽车事故受害者也纳入赔偿范围。美加政府2018年之前撤资不过,在诸多利好之外,通用汽车的破产重组计划也存在着不利因素,那就是美国政府按计划将在新通用汽车公司中获得的“大股东”地位。根据通用汽车6月1日申请破产保护时递交的材料,美国财政部将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向通用汽车提供301亿美元的救助贷款,这将使美国联邦政府在新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升至60%;加拿大政府也将对“新通用汽车”提供95亿美元的救助贷款,而其持股比例也将因此增至12%。目前,已有几位美国国会议员表达了对美国政府控股通用汽车的忧虑。有共和党议员提议组建一个独立信托机构,用于管理美国联邦政府在通用汽车公司的持股;更多议员则提议制定两国尽快撤资的时间表。据《华尔街日报》最新透露,美国政府已同意与加拿大政府协调双方出售通用汽车股权的事宜。其中,美国方面预计自己从通用汽车撤资的时间不晚于2018年,与加拿大政府的撤资时间表一致。此前在上月10日,美国联邦政府汽车特别工作组顾问罗恩·布鲁姆曾表示,美国总统奥巴马希望一旦具备可行性就尽快从通用汽车撤资。
2023-09-14 21:48:013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律所人员

余小倩(公司法务,合同许可(律所主任)王旭(高级合伙人)杨征--医疗部负责人(目前拥有执业律师30人,律师助理10人,行政人员3人) 我所在被评选为陕西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几年当中,在各项工作展开钟中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律协的指导下,全所律师在政治上坚定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工作当中,所处处以一个文明单位来严格要求自己,在业务上坚持组建专业团队,精心锻造专业品牌意识,奋力开拓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我所现有执业律师29人,实习律师3人,专职律师助理4人,行政辅助人员4人,全所共计40人,执业律师学历均已按要求达到本科,已取得和在读研究生7人。全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民事诉讼及经济案380件;刑案150件;仲裁50件;行政案4件;非诉讼50件;法律咨询5000多件次;其中为企业、公司、三资企业服务7件;接待来信来访3000多人次。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效果显著今年,全所在继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全所律师积极投身到学习宣传十七大精神活动中,不断激发学习的紧迫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正在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促进科学发展”的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水平、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更好的发挥律师在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增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责任感,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事务所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实际,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支部重视,领导到位,党员投入。 为使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支部召开了学习动员会、座谈讨论会、标准化党组织现场会、重温入党宣誓词、举办学习园地和知识讨论、请专家教授上党课、律师专家作辅导、参加英模报告会、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大墙(劳教所、监狱)、进院校活动、写心得体会、 同时设立意见箱、广泛发放征求意见表,并利用互联网交流学习心得,坚持集中学习和利用“双休日”及业余时间自学为主的方式,学好规定的文件,还设立了律师党员先锋岗,积极创特色,出亮点,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达到了在认识上有提高,思想上有收获,先进性有体现,收到了明显的实效。 全体党员发挥律师所的专业特长三进高校免费法制讲座、四进大墙免费为服刑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已与多所监狱建立起了法律援助的长效机制,根据需要定期到监狱向服刑人员举办法律讲座,面对面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全程免费为渭南第二监狱服刑的犯人李 刚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经过侦查、起诉、一审,使服刑人员在案件的程序和实体上主张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所里还组织召开四个村民小组专题调研会议,了解农村的土地征用、换届选举现状,给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如实书面反映目前农村的土地现状和社情民意。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综合处杨国锋同志对我所的经验作了进一步肯定:评价我所的做法是新意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探索,认为值得推广,这些做法对第二批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具有指导意义。西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白兴时同志对我们坚持做到了两促进、两不误、力求群众满意、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刑事辩护业务稳步上升三年中,我所刑事业务部的八名律师,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包括刑附民代理12件)150件。从总体上说成绩是主要的,如:由许小平、张举会两位律师承办的赵玉洁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赵玉洁一审被判处死缓,二审期间在许小平、张举会律师的极力辩护下,二审意见被全部采纳,最终改判为无期徒刑,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被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被告人王国营一审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二审期间,其亲属委托所主任许小平律师及胡超奇律师担任辩护人,省高院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提出的王国营具有立功情节的辩护意见,依法改判王国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孙西晓律师承办的张志武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被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法院采纳了孙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另外,还有张松岩律师承办的黄旭东贪污案,庭审中律师作无罪辩护,庭审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检察院的撤诉要求,并将被告人取保候审;还有邢敏安律师承办的陈铮旗等人的抢劫案、张举会律师承办的田栓让受贿3万余元案,李建民律师承办的刘铁挪用公款六十余万案,被告人均被从轻或减轻判处了缓刑;还有张举会律师和周永立律师承办的石伟强、石强军伤害案,公诉机关以重伤害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两位律师对受害人的伤情为重伤的鉴定结论提出了质疑,并要求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后,结论为受害人的伤情为轻伤,被告人也因此被降格并从轻处罚,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上述案件的成功辩护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具体上说,个别律师在处理个别案件与当事人的关系上欠妥当,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影响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刑事部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非诉讼部业绩取得长足发展过去的三年,在主任和其他合伙人的带领和帮助下,非诉讼部的业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回顾业务拓展情况,在以下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一、增加顾问单位的数量,提升顾问单位的层次。首先,非诉讼部除了保持原有的顾问单位继续续签之外,又增加了多个顾问单位,其中包括了世界500强的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在西安的销售公司,印尼著名的华侨企业林氏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安融侨房地产公司。经过我部及全所的努力,在顾问领域我们总结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服务方案,为推进全所顾问业务的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其次,与世界著名企业及大型跨国集团在西安的公司签署顾问合同,对全面推进我部顾问业务产生了极大地推进作用,由此又加强了我部乃至我所的顾问业务的良性发展,搭起了与世界大型企业及跨国公司更大范围、更高层面进行合作的桥梁,为提升业务量铺平了道路。同时非诉讼部也参与了多家顾问单位的竞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多参与的重大顾问项目有望继续加强合作。二、壮大非诉讼业务,强化专业特色的谈判服务。本年度除在顾问工作上大手笔进行运作外,还在本部的其他专业领域积极地开展探索,值得一提的是在非诉谈判上,非诉部在今年参与了西航发动机公司的重要项目谈判,全程参与并促成了英国伍斯特精密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沃卡斯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西安环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作、付款等多份协议的签署。帮助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长期遗留的付款方式问题,结清了此前产生的债权债务,使三方展开了进一步的合作。在参与的多起谈判中,我部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谈判经验,为以后在谈判领域拓展业务,积累和培养潜在客户提供了良好的接触平台。三、开拓非诉法律服务领域,突出律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特有的监管作用。今年非诉讼部接受了美国太阳自动化集团公司的全权委托,负责处理其在中国西安的全资子公司“太阳自动化[西安]有限公司”的发起和运作的监管事宜。从企业的设立审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预审、注册登记;税务财政机关的证照办理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律师全面介入,及时的处理相关问题,为企业的迅速合法成立及后期依法运营提供了法律保障。受到了其母公司领导层的高度评价,美国太阳自动化集团公司为此授权律师对企业经营进行直接监管,全程防范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及经营风险。公司法务部稳扎稳打一、专业培训使部门律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随着我所非诉讼专业业务的不断拓展,我所加大了专业业务培训,公司法务专业律师的业务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所派出二人次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新公司法适用、公司纠纷案件诉讼与企业改制案件审理实务高级研讨班”、另有一名律师自费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公司并购结构、流程管理及文件制作高级培训班”,经过专业培训,一方面学习了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使我所公司法务专业律师的业务素质得以有效提高,另一方面又使专业律师获得了发达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的先进经验。二、公司法务专业业务开拓已初见成效公司法务在本年度进行了两次有针对性的专业业务开拓:一是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CEO总裁班做了一场题为“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研究”的专题报告,既为树立我所综合大所的专业形象,又直接开拓了公司类业务。二是我所参加了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CEO学友会,成为该会的贵宾会员,通过该会提供的平台与部分企业建立了业务联系,培养了一些潜在的企业客户。三、公司法务的业务质量有所提高1、诉讼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我所在维持原有客户的基础上,通过老客户的宣传和介绍,有效地开拓了公司诉讼案件的代理业务,形成了业务开拓的良性循环。2、非诉讼专业业务的质量有所提高。公司法务部的法律事务逐步从一般的经济纠纷调解、公司设立变更、商务资信调查、重大项目谈判为重点,转移到以公司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重大活动见证、资产收购等业务为重点,在业务转型的过程中,我所得业务收入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建筑房地产部稳步转型三年来建筑房地产部所有律师的个人处理案件能力明显加强。对于疑难重大案件能够清新判断、准确定性、迅速做出处理方案,因此受到客户的好评。并且能够根据客户的需要和要求完成委托事项,处理案件近百起,没有客户投诉。个人发掘案源的能力加强,2003年以来,房地产建筑部律师自行发展案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结果。同时办理案件的类型有所变化,非诉的案件数量有所增加,诉讼案件的数量减少,服务于法人单位的案件增加,服务于自然人的案件数量减少。这样的案件结构说明,律师个人发掘案源的能力有了大幅的增加。新增了较多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和单位建了常年的法律服务关系。能够深入地了解单位的需要,为单位提供较好的法律服务。同时在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中,大部分是房地开发企业。这样的情况说明房地产建筑部的律师能够注重开发自己的专业,能够真正的做到业务分工,这是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知识产权部积极开拓新业务2003年来知识产权部开展了一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继续参与全国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项工作。1、编辑出版了载有我所和主任情况简介的全国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服务指南,进一步扩大了我所在全国各地律师界的影响,也使全国各地的一些潜在客户对我所有所了解。2、继续开展了著作权领域的维权业务。一是打盗版,重点是自学考试教材和一些全国性的资格考试用书的大盗工作。二是网上侵权。主要是一些网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擅自上传、在线播放、下载电影作品。对此,做了大量工作。二、继续与全国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成员所合作。参加全国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后,和全国各地许多律师事务所有了一定的业务往来,相互委托法律事务。目前为止,已有浙江、上海、福建等地律师事务所委托我所在西安进行调查取证和诉讼。医疗纠纷部发展高端客户业绩突出医疗纠纷部三年来在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数量方面有较大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全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业绩。一、 狠抓办案质量。律师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者,当事人聘请律师最重要的目的,还是要求律师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这也是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在竞争中能否取得优势的主要因素。医疗纠纷部从专业化入手,不断加强法学和医学理论知识学习,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所代理的案件胜诉率在90%以上,其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在全省范围内已经有一定的影响力。二、 发展高端客户,建立广泛的法律顾问单位。医疗纠纷部目前担任莲湖区卫生局、西电集团医院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中,为顾问单位在审查合同、代为诉讼、解决纠纷方面,切实履行职责,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取得了顾问单位的信任和好评。三、履行社会职责,普及法律知识。2006年7月份,受陕西省医学会的邀请,杨征律师为中华医学会和陕西省医学会联合举办的全国“医疗事故鉴定与赔偿操作务实”研修班讲课,在研修班上,杨征律师为来自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参会代表做了“医疗事故鉴定及其法律关系”的演讲,受到了陕西省医学会和与会代表的好评。2006年3月份,为西电集团医院举办了医疗纠纷防范的法律培训讲座,2005年5月份,为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举行了医疗和法律知识培训,全年培训人数达二千人次以上。综观三年的工作,我所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向兄弟律师所学习,学习一些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在今后,应当进一步充分发挥我所刑辩律师基本功较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的优势,在注意社会影响的同时,注意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向纵深开拓。各业务部将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争取大的、新的成绩。认真开展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在巩固已有业务领域和现有客户的基础上大力开发新客户和新的业务领域。在工作当中,我们还要无愧文明律师所的光荣称号,以文明律师所的要求来严格自己的每一项工作,一切为当事人着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我们的努力和贡献。
2023-09-14 21:49:081

香港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香港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一、诉答程序及送达所谓诉答程序,是指原告起诉和被告答辩的程序。在香港提起民事诉讼,可采取下列方式:1、传讯令状方式。几乎所有的涉及事实争议的民事诉讼,都必须通过传讯令状开始诉讼。有关合约、侵权,诈骗、,人身伤害侵权、信托等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争议均可通过传讯令状方式开始诉讼。2、原诉传票方式。该种方式仅在诉讼各方对案件事实没有或只有很少争议时适用。3、呈请书方式。以下申请必须以该种方式开始诉讼程序:  (1)质疑选举结果案件;  (2)公司破产或清盘案件;  (3)离婚、婚姻无效或司法分居案件;  (4)原诉动议。普通法国家有关行政诉讼包括在民事诉讼中,该种方式适用于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司法复核的程序。原告以上述方式提起诉讼后,即应向法院缴付令状存档费用,之后将已填好的表格交回法院登记处,从而完成起诉的过程。原告起诉后,应当在14日内向被告送达,送达应当由原告律师以邮寄、当面递交、投入信箱方式送达给被告,如被告系法入,则送交或留置在其注册地址即可。送达后,原告律师应当向法院递交一份宣誓文书。在原告送达后的第14日内被告律师必须填写送达认收书,表明是否想提出抗辩,并在14 日内将送达认收书交法院登记处存档,如被告未能在上述期间送达送达认收书,原告可向法院申请简易判决。被告在递交送达认收书期间届满后的14日内,还应当向法院递交抗辩书,抗辩书必须载明:被告反对原告起诉的理由,并可加入向原告提出的反诉。被告在上述期间未能提交抗辩书,其法律效果等同于未能提交送达认收书。原告可在收到抗辩书的14日内向法庭呈交答复书并送达给被告,回复被告的抗辩书,答复书内可列出补充事实。二、证据发现程序完成上述诉讼文书的交换程序后,当事人双方均须告知对方各自拥有的与案件有关的文件,以清单列出,并准许对方查阅原件。证据发现程序在香港诉讼法或者说普通法系国家有关诉讼程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当今普通法国家的诉讼中,证据发现程序关系到案件的输赢,所以当事人双方及其律师会在该阶段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证据发现程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靠当事人自觉执行的程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的律师不需要法庭的执行令状即可向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请求查阅其所持有的有关文件。香港的执业律师一般有着双重的身份,对当事人来说,其应当承担为当事人的利益辩护,替当事人保密的义务;但对于法庭来说,在证据发现阶段,律师被视为法庭的官员,有义务就案件事实问题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说实话。除非有关文书涉及国家机密或律师的工作成果,或有关文件与案件无关联,否则,如果律师故意替当事人隐瞒不利证据,会导致法官判决其败诉,相关律师亦会受到律师公会的纪律处罚,严重者会被取消律师资格。证据发现程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开始前对于案件事实及诉争的焦点问题有明确的了解,便于双方当事人提前进入和解程序。根据香港法庭的统计,大约有80%以上的案件在证据发现程序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会选择和解方式了结双方的纠纷。即使双方当事人坚持将争议提交法庭的正式审讯,并作出判决,亦令庭审过程不会因为诉讼突袭而变得不可预测。三、和解在香港,民事争议的和解并非由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在经过发现程序后,可自行选择进入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申请法官就和解的内容作出简易判决,也可以通过仲裁程序作出仲裁裁决,不管是简易判决还是仲裁裁决在香港都具有执行力。
2023-09-14 21:49:251

下沙和纳律所打离婚官司还行吗?有没有推荐的律师?

一近日,网传浙江杭州一律师以“招聘助理”为由骚扰实习律师。网传举报材料称,被举报人赵某江,男,现为京衡律师事务所(杭州)律师。2022年2月4日,赵某江在boss直聘上联系当事人,称需要招聘助理,约当事人于2月14日晚七点半在黄龙世纪广场的星巴克面试。当事人称,其提议在律所面试,赵某江坚持在星巴克。网传举报材料中,当事人称,当晚到达星巴克后,赵某江没有面试,而是提议到外面走一走,并将其带到一条灯光昏暗的小路上。“突然,他毫无预兆地抱住我,脸还想凑过来,我当时直接被他吓懵了。”当事人称,其回过神后立马挣脱,并大声质问,跑开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到距离不足200米远的北山派出所报案。6月7日,潇湘晨报记者拨打了前述举报材料中提供的赵某江电话,一名男子接听后称“不是(赵某江),打错了”,记者说明来意后,该男子表示“我不清楚”,并挂断电话。7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在京衡律师事务所官网未查询到名为“赵某江”的律师。不过,该律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赵某江确为律所的律师,记者提供的赵某江电话与其在律所登记的号码一致。此外,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网传情况,这几天我也没看到过他”。网传信息显示,赵某江在该律所的职务为执行与资产处置部主任,刑事执行部主任。6月7日下午,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于6月初接到有关“赵某江骚扰实习律师”的举报信息,并转给了负责处理投诉信息的领导。(以上转自潇湘晨报)二女实习律师:我被律所主任骚扰了曾经,刑法蔡雅奇老师发微博称收到一位女实习律师的来信:在跟律所主任独处时,遭到律所主任的骚扰。律所主任愿意送一束花当面道歉或者给2000块钱,以表示歉意。老师感叹:咱学法律的,真是太难了…这已经不是蔡雅奇老师曝光的第一起律所性骚扰事件了,没有见光的还有多少?三曾经,有一位北京律师发布的招女助理启示和开出的条件,被很多律师嘲讽是要求做情人,甚至称其为律师行业“潜规则”,真是愧对律师二字。2020年7月7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发布声明称:经与该律师事务所以及李某本人调查核实,并与爆料人(微信首发人)、该求职者(受害人)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调查组已初步查明有关事实并已立案调查。《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证法律正确实施,遵守职业道德。要知道,入职律师行业,都是要经过宣誓的。不能表面上公平正义、法律法规,私下里却是违法违规、鸡鸣狗盗吧?简直是害群之马!四遇到性骚然,记住以下的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坚决告他们!《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治安处罚法》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即以暴力、来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遇到性骚扰,一定要有证据意识,勇气是首要的。1、要固定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现实中,性骚扰往往都发生在四下无人的时候、相对隐蔽的空间,事后如果只有被骚扰一方的口述,骚扰者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否认。所以取得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非常重要!事实上,侵权人的事后自认也是很有利的证据!此外,如今四处都有监控视频,尽量在监控场所跟骚扰人进行理论纠缠,案发后第一时间向其提出抗议,表达不满,拍照取证现场的痕迹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路人等第三人帮忙作证。2、要固定受骚扰一方“不愿意”的证据。由于很多时候职场上的性骚扰行为人是领导、是长辈,被骚扰者碍于礼貌,拒绝得不够直接、明确。如果事发时你情我愿,事后再提出受到了骚扰,搞不好还会被反告侵害名誉权甚至敲诈勒索。所以,不愿意就必须大胆、直接、及时说出来,公开表达不满,以防落入维权不了反受控告的不利局面。3、证据要尽可能地完整。这里的完整,不仅是要能完整反映事件发生的经过,还包括证据形式本身的完整。比如,不少性骚扰图文通过微信或手机端信息实施,受骚扰一方不能仅仅保留某一条或某几条信息来予以证实,而应当尽量把双方的全部沟通记录保留下来,以便证明整个事情经过。要记住,经过截断、删减的电子证据,其证明效力也会大大减弱。最后,记住一点,发生性骚扰,错误不在你,而你的纵容和怯懦,只会让对方胆子越来越大,觉得你好欺负而得寸进尺,这样,不仅害了自己,更会让其去害更多的人。
2023-09-14 21:49:364

授薪律师工资待遇一般高吗?授薪律师可以一直干到合伙人吗?授薪律师可以自己接案子吗?有提成吗?

活动最后,功承创始合伙人迟日大律师代表保荐合伙人发言,他表示:“祝福晋升授薪合伙人的五位律师。五位的晋升,是能力得到认可的结果,希望你们继续加油。同时,这也标志着功承坚持公司化治理结构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功承合伙人晋升制度向大家敞开的宣誓”。同时他更希望,五位晋升合伙人的律师能够转变理念,深刻践行功承合伙人文化,能与所有人一起做事,一起谋事,一起成事。晋升并不仅是对目前能力的认可,更是对更高能力提出了要求,今后的工作中要勇于担当,用自己的工作与言行担当功承合伙人这个身份。最后,他对大家说,此次是功承的首批授薪合伙人晋升仪式,这就意味着今后还有更多的同事能够成为合伙人,希望大家做好准备,一起努力,坚定道路,携手共进,共襄百年功承。
2023-09-14 21:49:451

香港律师公证与大陆律师见证、公证有什么区别呢?

“香港律师见证”,它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香港律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比如说香港公司公证(又称香港公司律师见证),一般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址代表处、国内投资公司或者法律诉讼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使用等。一般最常见的是香港公司文书在大陆使用,这就需要办理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出具公证说明书,最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其实,两者比较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区别,国内现仍没有法定的律师见证制度,虽然也有律师作见证的,相比起来还是公证效力最高,且香港就有比较健全的律师见证制度。
2023-09-14 21:49:586

当然有钱人可以雇用名律师,钻法律的漏洞,比如说辛普森逃掉了杀人罪。吗

是啊
2023-09-14 21:50:294

为什么美国律师出身的总统这么多

能白呼
2023-09-14 21:50:392

美国那条相关法律规定了律师具有调查取证权

y
2023-09-14 21:50:503

ofo为何要举办万人承诺宣誓活动?

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忠实宪法、法律,严格执行《律师法》,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律师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勤勉敬业,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捍卫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人:
2023-09-14 21:50:592

品管部的生产安全职责是什么?

品管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生产部负100%责任;如果产品在包装好后,或者是入库后发现很多不良,这就是QC失职,如果某品管负责的产品总是客诉,这是QC的失职,品管的责任:预防,把关,改善。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文件及公司流程工作。杜绝批量不良!做品管,不是以总发现不良而感到高兴,应以发现不了问题而骄傲,当我们认真工作,发现不了问题的时候那说明产线,产品品质已经稳定,这也是我们的功劳@
2023-09-14 21:44:432

消费者信心指数是什么

消费者信心指数也有人称为消费者情绪,是指消费者根据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形势,对就业、收入、物价、利率等问题的综合判断后得出的一种看法和预期。在许多国家,消费者信心的测度被认为是消费总量的必要补充。消费者信心指数(ICS)是反映消费者信心强弱的指标,是综合反映并量化消费者对当前经济形势评价和对经济前景、收入水平、收入预期以及消费心理状态的主观感受,预测经济走势和消费趋向的一个先行指标,是监测经济周期变化不可缺少的依据。消费者信心指数由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构成。
2023-09-14 21:44:441

如何提振消费信心?

所在的城市为了提振消费都做了哪些举措?下面一起来看看吧。1、积极扩大就业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 府 促进就业方针,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支持个体私营等经济发展,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完善和实施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等相关优惠政策。建立适应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发展需要的信息网络。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推进离退休人员由社区组织管理。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市州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参保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运行机制,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3、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调整的市场化、法制化。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加强对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监管,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4、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质量努力改善城乡居民衣食住行条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生活环境。5、积极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结构,拓展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鼓励住房、汽车、通讯、教育、旅游、文化娱乐、健康安全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努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民消费水平。
2023-09-14 21:44:532

关于中国茶文化和日本差文化的区别

您好!简单来说:中国注重茶艺,日本重茶道,韩国茶礼。
2023-09-14 21:44:533

谈谈你对品质的认识?及如何做才算是一名合格品管.

  品管是“产品质量管理”、“商品管理”的简称,指产品质量控制的行为,也指质检工作岗位,或质检人员。  品管部是加工企业内的重要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控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生产质量监督,以及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局的接洽事宜。日常生产中,品管部监控工厂、车间生产运转情况的方方面面。  1. QC即英文QUALITY CONTROL的简称,中文意义是质量控制,其在ISO8402:1994的定义是“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  产品经过检验后再出货是质量管理最基本的要求。质量控制是为了通过监视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在企业领域,质量控制活动主要是企业内部的生产现场管理,它与有否合同无关,是指为达到和保持质量而进行控制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方面的活动。质量检验从属于质量控制,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活动。  2.有些推行ISO9000的组织会设置这样一个部门或岗位,负责ISO9000标准所要求的有关质量控制的职能,担任这类工作的人员就叫做QC人员,相当于一般企业中的产品检验员,包括进货检验员(IQC)、制程检验员(IPQC)和最终检验员(FQC)。QC最重要的职责在于对制成品(主要包括Raw material,in-process goods,finish goods,In-process audit)的监控,侧重于通过Sample Inspection来Detect defect。每个企业对这种岗位的具体要求也会稍有偏差。  QC旧七大手法  即:检查表、层别法、柏拉图、因果图、散布图、直方图、管制图。  推行QC七大手法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公司管理的先进程度。这些手法的应用之成败,将成为公司升级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几乎所有的OEM客户,都会把统计技术应用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方面,例如TDI、MOTOROLA等。
2023-09-14 21:44:553

电信光纤是什么材质的

细钢丝是保护光纤的装甲
2023-09-14 21:44:345

走一步再走一步的写作背景是什么?

走一步再走一步的写作背景是:1945年1月,在英格兰的沃顿空军基地。作为上尉飞行员的莫顿·亨特接受了一项任务,驾驶没有任何武器装备和防护设施的蚊式双引擎飞机深入到德军本土执行侦察任务。他觉得几乎无法完成任务,想象着飞机坐舱被炮弹击中,自己鲜血飞溅,连跳伞的力气都没有。第二天,莫顿·亨特驾机滑行在跑道上,他告诫自己,现在,只是起飞,飞起来就行。升到8000米高空时,他又告诫自己,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在地面无线电的指导下,保持这个航向20分钟,就可以到达荷兰的素文岛,这个,并不难做到,只要努力。就这样,莫顿·亨特不断告诫自己,下面,只是飞越荷兰,这并不难,然后,是飞临德国,根本不须想更多的事。而且,还有后方的无线电支持。就这样,一程又一程,这位上尉终于完成了任务。当他接受盟军的奖励时,他说,我之所以成为孤胆英雄,完全是因为我小时候一段经历的启示。一步又一步,终会达到自己的目的地。介绍:《走一步,再走一步》是部编本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的一篇课文,这个单元从不同方面诠释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从不同角度回答了“怎样走好人生之路”的问题。这篇课文记叙了我在父亲的帮助下一步步脱险的经历,告诉读者一个道理:“学会将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学会化整为零。”由一个故事引发人生感悟,引出一个道理,给人以启发和教益。
2023-09-14 21:44:321

求篇企业质检部的规章制度.

质检部规章制度.一、目的:使品管部管理制度化,明确化,规范QC日常工作中的一些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员工队伍,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品管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三、职责总 经 理——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及争争议问题的最终裁决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提报事项的协助处理品管部经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监督。品管部组长——负责对本车间范围所有人员的培训及监督执行。品管部各员工——负责执行本制度。四、制度内容4.1.0 出勤管理4.1.1上午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组长或主管主持,会议内容为:总结昨日生产情况,布置当日工作计划及注意事项,品管部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4.1.2未到下班时间末经班组长同意提前下班或是提前准备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依《员工手册》相关内容处理。4.1.3旷工按天数双倍扣罚全额工资,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4.1.4未经批准擅自不加班,3小时以下按旷工0.5天处理,3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处理。4.1.5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且需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不允许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4.1.6上班时间内未经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处以5-10元罚款4.1.7员工需外出时,需开出《人员出厂单》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早退或旷工处理。4.2. 0 作业管理 4.2.1每位员工必须在一周内熟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及 工艺标准进行检验作业。初次违规处以罚抄作业指导书2遍,二次违规处以10-20 元的罚款,三次以上的违规处以20-50元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直至开除4.2.2批量生产前,必须认真做好首件检验,如果未做首检就放行开拉生产,初次违规处以罚抄写《IPQC作业指引》2遍,二次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处以20-50元的罚款。如造成批量不良则处以1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直至开除。4.2.3人为因素造成材料或产成品报废、丢失的,则照价赔偿。4.2.4 IPQC/OQC/IQC未严格按照《IPQC/OQC/IQC作业指导书》作业、处理、反馈异常,初次处以罚抄写本工序作业指导书2遍;二次处以10-2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处以20-50元的罚款。4.2.5 各种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初次违规操作,处以罚款10-20元,并处罚抄写《设备操作指引》3-5遍;二次违规操作,处以罚款20-5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处以50-100元的罚款。造成设备重大损坏或不可修复的损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更高的罚金直至开除。4.2. 6 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表现或未按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任务者,初次违规处以20元的罚款,并处抄写本管理制度1遍;二次违规处以50元罚款,并处抄写本管理制度3遍;三次以上违规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且记小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并处不高于200元的罚金直至开除。4.2. 7 不得与其他同事争吵,不得辱骂同事,否则初次违规处以10-20元罚款,并处罚抄写本管理制度1遍;二次违规处以20-5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要求书面向对方道歉;三次以上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并视事情的严重程度,处以不高于100元的罚金直至开除。4.2. 8 各员工如果认为上司的工作安排不当、制度施用执行不当、滥用制度等行为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主管、经理、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司高层领导申诉。要求各员工先执行直接上级的处理意见,并禁止在车间内进行争辩,造成不良影响者,初次违规处以20元的罚款,并处罚抄本管理制度2遍;二次违规处以5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每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视事情的严重程度,处以不高于200元的罚金直至开除。 4.2. 9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擅自串岗、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初次违规者处以罚抄写本管理制度1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者每次处以10-20元的罚款 4.2. 10新员工在七天内工作技能如无明显进步表现者,立即辞退。4.2. 11工作过程中,如有怠工表现者,初次违规处以5-10元罚款,并处罚抄写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者,处以20-50元的罚款4. 3. 6S管理4.3. 1各员工应对各自的“6S”和责任区域负责,每日至少进行一次以上的清扫且随时保持自己工作台面及设备的清洁;若被检查为不合格,初次违规处以抄写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4.3. 2不许乱扔废纸、抹布、手套等杂物,清理废弃物时应按一般、危险和可回收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初次违规者处以罚抄写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4.3. 3经常维护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使用他人茶杯、等私人用品,初次违规者处以罚抄写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4.3. 4各工位的值日人员应认真打扫办公区域卫生,如果留有明显灰尘及垃圾立即重新打扫一遍,初次违规者处以罚抄写《6S活动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4.3. 5进出办公室门,轻拉轻推,不得用脚跺门,初次违规者处以罚抄写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者罚款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4.3. 6 员工进入车间后,必须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包括工衣、工帽、厂牌、防静电带、手套等,初次违规者处以罚抄写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5-1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规处以10-20元的罚款。4.3. 7上班前不得酗酒,进入车间内不得抽烟,违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二次违规者处以不高于100元的罚金直至开除。4.4.0 异常反馈与处理 4.4.1 进料或是制程中异常在上线或是开拉生产前末发现,待批量生产后发现有不良现象造成返工者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抄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20—50元罚款,三次违规处以50-100元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开除. 4.4.2 来料异常发现后不及时反馈,待上线后批量生产,产线反馈不良现象至品管部或是IPQC反馈不良,不良反馈后处理异常速度过慢或是根本没有处理者,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处分,二次违规处以20-50元罚款,三次违规处以50-100元罚款,记小过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直到开除. 4.4.3 制程异常反馈不及时,到出货时才反馈有问题,延误交期或浪费工时,初次违规处以10-20元,二次违规处以50-100元罚款,记小过一次,三次违规处以罚款100-200元记大过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直到开除。 4.4.4 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当值IPQC或是组长末能发现,主管或是其它部门人员发现此异常,且已量产需要返工,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处分,二次违规处以20-50元罚款严重警告处分,三次违规处以50-100元罚款,记小过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直至开除. 4.4.5 来料/库存/在线生产物料/成品检验当值IQC/IPQC/OQC标识不请楚或是没有标识导致生产混用物料/错用物料/不良品流出本公司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处分罚抄本管理办法3-5遍,二次违规处以严重警告罚款20元,三次违规处以20-50元罚款.直至开除.4.5.0 奖励与处罚4.5. 1.在当月符合1-6项条件的员工,可以参与月度优秀员工的评选或年度薪资调整,符合4-9项条件者参与月度优秀员工的评选或年度薪资调整视情况给予20-200元奖励(只需要满足其中作任何一项条件但本月无违纪处分)。 1)对生产现场之不符合项能及时发现、反馈及处理。 2)没有任何违纪行为,学习进步快,工作效率高;3)工作主动积极,团结同事,服从工作安排的。4)主动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误或不足,避免不良发生者5)爱护团体,工作态度积极,经常帮助其他同事或新进员工,工作成绩优秀者6)及时发现重大品质问题或隐患7)自发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认能降低公司生产与品质成本,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者8)能积极主动辅导员工操作,对生产中产生的不良,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修整,以做到减少报废损失提高生产效率者9)长期以来对工作任劳任怨,竭尽所能的去完成交代任务4.5.2.在一个年度中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或者其它奖项累计达3次以上者,可以推荐为年度优秀员工的侯选人员。4.5.3.鼓励员工提出对工厂的日常管理、质量改善、节能降耗、减人增效等领域的合理化改善建议,在评估其效果后,按《员工守则》给予奖励。4.5.4.犯错误员工可在当月通过突出表现,获得奖励以冲销其当月的相同等级的违规处罚。4.5.5.所有违纪员工必须按以上规定接受处罚,没有正当理由不执行者,处罚额度自动加倍,由管理部报财务部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4.5.6违纪人员受到处罚后拒不承认错误或是找借口推卸责任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处以严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4.5.7. 本管理办法中的次数累计以一个月为累计周期。以上处罚的同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4.6.0监督与检查: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管理部门可不定期派出监督人员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及时按规定对违规的员工执行违纪处罚的,或者发现滥用处罚,则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可处以10-50元的罚款。如出现品质问题有争议时,最终的裁决由品管部主管决策。4.7.0 本制度主管及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协商制定,报管理部备案,对制度或制度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品管部主管或公司高层领导投诉。 4.7.1本制度每半年需由品管部对其适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估,以确保本制度在现场得以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本制度中的相关管理办法如与员工手册有相悖之处,以<员工手册>之规定为淮.
2023-09-14 21:44:321

生产领班、生管、品管的意思

  一、生产领班指企业的管理层中班组的负责人,其主要工作是协调班级成员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换成企业的经营成果。生产领班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所辖组别的考勤、纪律、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合理安排劳动力。  2、经常巡视所辖范围的设备情况,有问题应及时报修并监督修理。  3、组织所辖组别员工擦拭保养设备,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4、教育带领员工遵守饭店各项规章制度,洗衣部纪律和岗位工作规程。  5、向主管汇报每个星期的洗涤化学用品的消耗量,并按月定期领取工作用品。  6、工作完毕,检查所辖设备、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情况。  7、监督员工对工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8、处理布草的洗涤、干燥问题。  9、协调好与其他工作组别的工作联系。  10、不断完善操作流程,岗位工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  11、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培养团队精神。  12、执行主管的其他工作指示。  二、生管对企业生产系统的设置和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又称生产控制。其内容包括:  1、生产组织工作。即选择厂址,布置工厂,组织生产线,实行劳动定额和劳动组织,设置生产管理系统等。  2、生产计划工作。即编制生产计划、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等。  3、生产控制工作。即控制生产进度、生产库存、生产质量和生产成本等。  生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规划并完成组织生产目标;  2、协调生产管理团队的工作;  3、指导完成生产线组装工艺,并进行产品调试;  4、主持编写工艺文件;  5、主持制定产品使用说明文档;  6、与其他部门协作共同满足现有及潜在的客户需求。  三、品管是组织内的重要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控制,质量体系建立和运行,生产质量监督,以及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局的接洽事宜。日常生产中,品管部监控工厂、车间生产运转情况的方方面面。  企业管理术语,是“品质管理”、“质量管理”的简称,指产品质量控制的行为,也指质检工作岗位,或质检人员,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阶段品管分为:IQC(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意思为来料质量控制),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意为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OQC(Outgoing Quality Control,出货品质管制)等。
2023-09-14 21:44:231

15种常见的消费者心理及对应的营销策略

消费者心理有很多种,网络上的很多文章也有相关的讲解,但是没有进行消费者心理的综合整合。文章中把常见的消费者心理进行了整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在这个顾客至上的年代,想要在销售市场上驰骋出一片新天地,销售者需要充分把握好顾客的消费心理。正所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抓住消费者的心实在是太重要了。从品牌、定位到差异化,从定价、促销到整合营销,莫不都是在针对消费者的心理在采取行动。现在的市场营销将越来越依赖于对消费者心理的把握和迎合,从而影响消费者,最终达成产品的销售。因而消费者心理是我们营销战术执行的重要一环,如何利用好潜在客户的消费心理,是我们进行战术制定的底层策略。如价格策略中,我们会利用消费者的“占便宜心理”。很多商家在新品推出后,先对产品进行一定幅度的提价,然后以周年庆、打折活动、会员活动等方式,让用户感觉到自己占了便宜。消费者心理有很多种,网络上的很多文章也有相关的讲解,但是没有进行消费者心理的综合整合。笔者在以下文章中把常见的消费者心理进行了整合,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我把消费者心理分成以下:恐惧心理、从众心理、权威心理、占便宜心理、贪婪心理、攀比心理、稀缺心理、沉锚效应、说服心理、损失心理、互惠心理、目标趋近心理、中间项心理、求实心理等十多项。1.恐惧心理人有对贫穷、肥胖、疾病、失去爱、年老、死亡、危险的恐惧,当我们面临这些恐惧时,我们会去寻求解决恐惧的方法。各大商家也通过引燃或者放大你的恐惧,来实现对商品的营销。北京雾霾非常大,一些口罩商家通过兜售恐惧:没有雾霾前北京的肺癌病例为1000例,有了雾霾后,每年增加50%,XXX口罩,通过10层过滤,净化雾霾,不进入人体,更安全更健康。商家曲解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的辐射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孕妇防辐射衣”卖火了。在淘宝上搜索孕妇防辐射衣,看看产品销量,看看产品详情,无不是在告知辐射的危害和放大你对辐射的恐惧。那么,商家该如何利用恐惧心理来营销呢?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找到用户的恐惧点。用户怕什么?在教育方面,孩子家长怕孩子落后于人;在女性方面,女性怕自己变得肥胖,怕自己随着时间流逝不在年轻;男性方面,怕自己性能力不行。这些都是最直接的恐惧。企业要找在这些消费者的恐惧。第二,给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孕妇防辐射衣”,直接告诉消费者我们针对孕妇,能够放辐射,简单直接粗暴。如天猫上的婧麒旗舰店这家店,口号是“防辐射、穿婧麒”。2.从众心理从众心理也叫羊群效应,经济学里经常用“羊群效应”来描述经济个体的从众跟风心理。羊群是一种很散乱的组织,平时在一起也是盲目地左冲右撞,但一旦有一只头羊动起来,其他的羊也会不假思索地一哄而上,全然不顾前面可能有狼或者不远处有更好的草。因此,“羊群效应”就是比喻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陷入骗局或遭到失败。消费者在很多购买决策上,会表现出从众倾向。比如:购物时喜欢到人多的商店;在品牌选择时,偏向那些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在选择旅游点时,偏向热点城市和热点线路。如天猫店“孕妇防辐射衣”的婧麒旗舰店,大销量在淘宝上拥有了非常好的排名,通过大销量和好评度,让每个进入店铺的人士进行非常高的转化。喜茶刚开始推出市场时,找了很多的兼职进行购买排队,很多消费者看到排队的人特别多,,然后也去消费者。这也是利用了消费者的从众心理。3.权威心理消费者推崇权威的心理,在消费形态上,多表现为决策的情感成分远远超过理智的成分。这种对权威的推崇往往导致消费者对权威所消费产品无理由的选用,并且进而把消费对象人格化,从而达成产品的畅销。常见的就是明星代言、网红直播、社群领袖、KOL等。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权威心理利用是《养生栏目》,养身栏目通过聘请国内知名的养生专家,进行养生知识讲解和养生产品推荐,很多中老年人都非常愿意购买这些产品。如婧麒旗舰店,他是这样利用你的权威心理的:2011年,全球领先的市场研究机构AC尼尔森,婧麒评为十大防辐射孕妇装品牌。2012年婧麒防辐射服在京东商城当当网和一号店等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排名第一位。2014年百度搜索风云榜最热门防辐射服品牌。2014年度防辐射服“全球十强品牌”榜首。这些数据的展示,都是告诉消费者
2023-09-14 21:4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