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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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惩戒5年贷款怎么扣

等到惩戒期后,再扣贷款。银行卡被惩戒五年,用户无法再进行银行卡支付结算,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只能等惩戒期结束后才能使用银行卡。银行卡惩戒是一件较为严重的事情,一般是用户被银行系统监测到买卖银行卡,对此行为作出的惩罚。银行卡惩戒会限制用户的银行卡消费,不能使用移动支付,限制高消费等等。拓展资料1.2012年,国务院同意了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方案《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并将于2013年2月25日起全面执行,此次刷卡费率总体下调幅度在23%至24%。[1][2]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办法》界定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内涵和《办法》适用范围,对收单机构的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业务检查、交易监测、信息 安全及资金结算等环节的风险管理进行全面规范,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 卡片换芯 银行卡换芯是由于传统的磁条卡磁道信息易被复制而存在安全隐患。相比之下,芯片卡具备密钥加密技术,加密信息随机生成。2.中国银联资深风险专家王宇说,在全球范围内还未发生过芯片银行卡被复制导致伪卡欺诈的实际案例。 2014年10月31日前各发卡银行、收单机构将关闭境内POS渠道使用芯片磁条复合卡中磁条刷卡的功能,改为只能使用芯片进行交易;从2015年起,各家银行将陆续停发磁条卡,只发行芯片卡。 产生费用 数据显示,市面上有将近34亿张磁条卡需要更换芯片卡,而每张芯片卡的成本大约在10元左右,更换成本数以百亿计。业内人士认为,换“芯”的收费标准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部分银行在推行将磁条卡换为芯片卡的过程中,会向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额的工本费,此举引起社会热议。3.对此,中消协认为,银行卡换“芯”应由银行自担费用。目前各银行对换卡的收费标准相同,工行、民生等银行免费更换IC卡,其他多数银行的换卡费用普遍在10元至20元,也有银行称,换卡业务最高收费40元。

受到联合惩戒的严重失信行为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信用管理: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约束与全新驱动-工保网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要素,“信用”在改变市场交易方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塑造市场秩序规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健康、成熟的经济市场必然有着较为健全的信用管理机制,既为市场经济运行管理形成有效的内在约束,也健全补充着市场资源配置手段促进市场竞争,形成强大的市场经济发展驱动力。1、信用管理,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约束市场经济运行天然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风险”与“机会主义心理”两大缺陷问题,影响着市场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与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性。我国建筑市场经济运行管理,受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长期缺乏“信用管理”机制约束,市场存在严重的信用意识缺乏与失信行为严重问题。信用缺失与失信行为主要表现业主拖欠工程款、明示或暗示承包商垫资带资、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承包商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业绩作假、违法分包转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索取贿赂,出具虚假报告,暗箱操作……从这里来看,“信用”问题几乎存在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业主、承包商、供应商、农民工等各个建设活动主体,风险更是直接传导于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因此,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快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建设,通过多样化的信用管理机制与多环节领域的应用实践,探索发挥“信用管理”在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内在约束作用。随着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不断推进,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近年来也取得一定成果,包括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包括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评估、失信行为惩戒等。信用信息管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信用信息的管理范畴为“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通过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有效采集、整理、储存、共享、披露、使用等信用信息管理,一方面能够为市场交易主体的商业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减少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发生,对失信行为主体形成强大的市场诚信约束。信用风险评级基于建筑市场信用风险的复杂多变以及对各方活动主体合法权益的严重威胁,除了基础的信用信息管理,专业的信用风险评级也是防范与应对各类信用风险威胁的有效手段。信用风险评级包括政府部门监管评级与经由国家允许的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市场评级。其主要运行原理为,信用评级机构依据信用主体的金融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商业信用信息,以“诚信”“合规”、“践约”为核心评估指标,通过专业的标准、方法和模型进行信用分析评级。权威的信用评级结果与信用评级服务,能够帮助市场交易主体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有效规避各类信用风险,为项目招投标管理、企业投资、账款追收等活动提供支持。失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惩戒是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对打击失信行为具有显著效果,并且能够快速解决信用管理制度措施执行困难的问题。其机制原理包括失信行为认定、失信名单认定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包括优良行为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两类。目前国家和地方住建部门已明确包括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建筑市场活动主体作出失信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当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经认定存在特定严重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接受包括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行政限制和市场限制。2、信用管理,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全新驱动“信用管理”的制度作用包括两方面,其一是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约束,重点表现在规则、标准与约束(如上);其二则是发挥“信用”要素在市场交易与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重塑建筑市场竞争机制,重点表现在引导、规范与塑造。“信用”本身即是一种市场交易方式,并且在交易行为不断扩大中产生“价值”。如某一建筑企业拥有较好的综合企业实力并在过往的市场交易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口碑,那么该企业将在同类企业市场竞争中更好的获取发包方信任,拥有更多业务承揽机会。同样,即便在银行资金借贷、融通活动中,信用良好的企业也更容易获得资金借贷机会,拥有更高的银行授信额度。由此可见,“信用”要素在市场交易与金融活动中已形成真正的价值,能够为企业建立更好的发展优势,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在传统市场经济运行中,企业只有拥有厂房、机械、设备、资金等物质竞争要素才具备参与市场资源配置的资格,通过价格、业绩、资质实力等比拼实现企业存续与发展。但在缺乏有效信用管理机制的建筑市场环境下,恶意低价中标(价格)、资质挂靠(实力)、业绩作假(业绩)、偷工减料(质量)、以次充好(质量)、粗制滥造(质量)等不规范行为现象极易出现,将严重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失效。反观成熟的信用管理市场环境下,“信用”不仅成为可以影响企业市场竞争与金融借贷活动的重要因素,还因“价格”、“业绩”、“企业资质实力”这些竞争要素本身即存在“信用”属性,“信用”要素将对传统竞争要素产生规范与净化作用。避免如“低价中标”、“业绩作假”、“资质挂靠”、“偷工减料”等现象发生,引导、规范与重塑市场竞争,给予建筑市场经济发展全新的驱动力量。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对象。包括两类人: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是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二是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内容。最高法院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道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三是确定了惩戒的具体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四是明确了信用惩戒的实施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向签约各方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的企业或单位实时监控,进行信用惩戒。在媒体广为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构建、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五是规定了信用惩戒的动态管理。被执行人因履行义务等原因,其失信信息被依法从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后,最高法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单位解除限制。对新增加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法院应及时向各单位推送。六是规定了其他操作事宜。要求各部门积极落实《备忘录》规定,确保联合信用惩戒落到实处。联合惩戒的实施,不影响现有法律框架内,各级法院对个案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或进行信用惩戒。

求教高端惩戒骑或者NGA达人,3.35惩戒装备选择和输出手法问题

你的饰品是比较适合CJQ的了,抉择换成258级别的就是毕业装,4T10按照完美配装来看,再联系到你有瓶子,命中不缺乏,应该放弃手出4T10特效,手就用肠子出的板甲散件。戒指就用老三精准戒指和敏捷系声望戒指,披风选择裹尸布,老三敏捷急速暴击披风都可以。ICC没有CJQ适用的板甲鞋子,所以鞋子可以选择加精准的制皮鞋,武器方面,随便搞把264级别的也比251的剑柄武器好,毕竟伤害摆在那里,25ICC老一的吸血斧,10H老一的命中剑(命中可能会溢出),10H绿龙的精准锤子都是不错的武器,可以根据自己的熟悉需求,当然有钱做把影锋也是很好的。 手法问题,没有2T10情况下最优先十字军打击,然后神圣风暴审判奉献驱邪。有2T10特效神圣风暴和审判你自己看魔法值充足与否决定优先级,然后是十字军和驱邪。4T10特效个人感觉与2T10特效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需要刻意调整输出循环。(如果急速高平砍快或者RP好,2T10特效触发多的话就要多用审判,神圣风暴很耗蓝的,必须用大量审判回蓝),如果所有以上技能都CD中,就给自己一个神圣恳求或者小奶盾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正式施行,身为家长该如何配合老师和学校?

家长应该多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对孩子的行为负一定的责任,配合老师的惩戒工作,与老师共同培养孩子

教育部明确规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你觉得是否有必要?

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作为老师想管教学生是对于学生的负责,可是如果没有一个标准的话,很难区分是管教还是过度惩戒,支持这一规则的出台。

教育部有新出了哪些中小学惩戒教育规则?

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

远程研修中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什么?

远程研修中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一种教育管理工具,它的目的是维护课堂秩序,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教师惩戒权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它可以通过奖励和惩罚来影响学生的行为。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多方面的,它既有教育性的,也有实用性的。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应该满足以下原则:公正、合理、适度、生动。同时,教师惩戒权应该是一种综合性的措施,如果只依靠惩戒来解决问题,往往会起到反效果。在远程研修中,教师惩戒权的实施可能受到一定限制,但仍然需要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教师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在教育上注重引导,鼓励学生参与讨论,提供必要的帮助等等。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通过线上的评分系统或提醒机制来规范和管理学生的行为。总之,教师惩戒权的性质是多个方面的,它既是一种教育管理工具,也是一种综合性的措施。教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教育经验和管理能力,灵活运用惩戒权,从而达到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的目的。

惩戒教育好不好?

读过很多论述倡导惩戒教育的文章,唯独只有这篇用寥寥数语就全面、透彻、精准地论述必须要有惩戒教育的裨益。1.长期存在的有效手段被谈“惩”色变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而长期存在,但现在的教师谈“惩”色变,惟恐招来是非。因惩戒学生而引发的教师被投诉、被处分、被侮辱甚至被夺命的案例时有发生。所以,老师们这种自我保护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2.强调片面赏识教育会导致人格异化赏识教育是新课程倡导的理念,并成为当下教育的主流。然而,赏识教育不是万能的。面对知识、能力、性格、经历、背景各异,而且思想不断变化着的孩子,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并得到全面发展,纯粹的赏识教育无法独力胜此重任。片面强调赏识教育的功能,难免有矫枉过正之虞,甚至会适得其反:孩子容易变得自傲、自私、任性、蛮横,最终导致人格异化。3.受挫能力差是惩戒教育缺失造成的教育家玛莉琳·古特曼说:“那些小时候过多受到师长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入生活以后很可能会遭到更多的失望。”现在的孩子在温言柔语中成长,娇生惯养使他们不知天高地厚,再一味赏识下去,他们就可能找着不北了。不少在“赏识”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只能被赞扬,不能受批评;只知道享受权利,不知道履行义务。他们心理脆弱、受挫能力差,一旦遭遇挫折,往往会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来。这正好折射出我们教育的失败,而惩戒教育的缺失是最主要的原因。4.犯过错总是难免但不能总赏识赏识教育已流行多时,其负面作用也日益凸显。纯粹的赏识教育是不现实的,因为其前提是孩子无过错,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某些过错,我们总不能连过错也一块赏识吧?5.适当的惩戒比苦口婆心更有效教育家马卡u2022连柯指出:“凡是必须使用惩罚的地方,凡是使用惩罚能够有益的地方,老师就应当使用惩罚。”适当的惩罚,是必须的。孩子犯错,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有时还要施之以惩。犯了错就应该得到惩罚,就应该承担后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意识的强化,需要惩戒教育的参与。有时候,惩戒教育对于成长中的孩子具有赏识教育无法比拟的特殊意义。对有的“熊孩子”来说,他们缺少的不是赏识而是惩戒。适当的惩戒有时比苦口婆心来得更加有效,更能触动他们的灵魂,更能促使他们反思。6.赏罚综合使用教育效果会更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该赏就赏,该罚就罚。赏不是“灵丹”,罚也不是“毒药”,奖惩分明才利于孩子的成长。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单独使用不适合所有的孩子,两者要综合使用,做到赏识与惩戒相互融合、赞扬与批评交替运用,才能更好地达成教育效果。7.惩戒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戒尺在手,学生俯首”已成往事。但是,教育需要必要的秩序和教师的权威。没有惩戒,秩序和权威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当对有的孩子单纯讲道理难以奏效时,适度运用惩戒手段是必要的。惩戒也是爱的一种表达方式。通过一定的惩戒手段,可以让学生铭记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必要的惩戒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还可以产生警示效应。8.要制定中小学生惩戒条例“教育不能一味地让步,我们对孩子要真的负责”“不要迎合社会上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对于中国的教育我们要有一种极度的忧患意识,我赞成对孩子真的要严格”“教育部应该定出规则,对学生要有惩戒”“希望老师一手拿着胡萝卜,一手拿着大棒”。复旦大学钱文忠教授在“第三届新东方家庭教育高峰论坛”上真知灼见的演讲,值得我们深度思考!9.地方法规首提“惩戒”是良好的开端在孩子规则意识淡薄、道德素养低下的现实背景下,已被淡忘或摒弃的惩戒教育越来越受到重新关注。2017年2月通过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在全国或地方性教育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这可理解为该市教师行使惩戒教育权有了法理学上的依据。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能够推动教育生态的修复,促进中国教育的良性发展。 10.惩戒不是体罚利于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教师法》等法律明确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惩戒不等同于体罚,不能对学生造成身心上的伤害。惩戒教育既要利于教师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又要利于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权。因此,如何把握惩戒权的范围、惩戒的方式、惩戒的尺度,使惩戒教育做到科学化、艺术化,是值得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探究的重要课题。

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措施有

法律分析:1.对失信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3.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再次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延长公示期限;4.对负有责任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何加大失信企业约束惩戒,完善企业信用监管

一、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完善协同监管机制:1.是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政府部门在信用归集方面的职能分工。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注册登记和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进行归集、公示;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就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进行归集、公示。《意见》对上述职能划分进行了重申,指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对企业主体信息的归集职能,而其他政府部门履行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职能,进一步明确了两者之间的职能分工,有效缓解了因职能分工不明而导致的归集不足或归集重复现象的问题,扩大了信用信息公示的范围。  2.是强调各部门之间建立互联共享机制。《意见》改变了以往监管部门各自归集、分别公示的传统工作模式,要求各部门对企业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企业年报和自主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应当依法公示的信息进行全国集中、关联整合和统一公示。一方面,减少了企业因配合政府部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而耗费的时间、人力、财力成本,促进了商业化时代背景下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工作方式促进了政府监管方式的优化升级,实现了诚信体系从碎片化到完整统一的过渡,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二、以信息公示为手段,完善社会共治制度: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有效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在社会范围内的透明、公开、共享,其将政府部门履职和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充分公开,有利于充分调动包括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在内的各方力量,以信用评价为中心,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进而推进社会共治制度的构建。  其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奖惩信息均暴露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管理、规范经营提供了动力,有利于企业对自身信用社会评价的重视,促进企业自律。  最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将政府从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领域中撤出,转而依靠社会承担对市场中的不诚信等行为的主要发现、监管责任,促进政府由监管性政府和领导性政府向回应性政府和服务性政府的职能转变,有效减轻了政府事前监管的压力和成本,而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三、以信用监管为中心,建立联合奖惩机制:《意见》指出,对于违法市场主体要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的力度,可采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罚措施,同时建立跨部门的联动机制与惩戒机制,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需要政府许可或批准的领域审核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对在经营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主体予以限制,使得失信行为的惩戒实现强制力。  这种依托信息网络的联动式信用惩戒机制能够有效弥补传统监管模式的不足。传统的监管虽然也强调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戒,但惩戒力度有限,且更多表现为个案性的惩戒,企业刚惩戒完、整改完,又将原有的违法行为改头换面后故技重演,而其他市场主体对此并不知情而蒙受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破坏了市场秩序。在《意见》执行后,这一现象将得到明显的改观,企业受到的惩戒将通过联动网络而被所有与企业打交道的部门所知,使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中受到限制,惩戒将对企业造成持续性影响,“老赖”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逼迫违法企业积极整改不再重犯。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1、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2、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3、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4、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5、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五)课后教导;(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7、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8、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诫勉谈话有惩戒期吗?

干部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纪检部门找其诫勉谈话是给他一个改过自新,认识错误的机会,不是定性。要听其言,观其行,内部规定考察期,这样的干部,近期肯定影响晋升和表彰。诫勉谈话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仅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通俗讲就是有单位的人)的工作人员有违法或违反单位规定,尚不构成犯罪,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后只影响升职与年终评优,各有期限的,过了期限以后就不受影响。诫勉谈话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准备有违法违纪行为苗头、倾向的单位人员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醒、挽救的目的。只影响年终评优,不影响升职加工资。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一、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二、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三、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其目的在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警示,不属于组织处理。 诫勉谈话与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1、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五种。2、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方式。3、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三者关系: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因此,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诫勉谈话不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仅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通俗讲就是有单位的人)的工作人员有违法或违反单位规定,尚不构成犯罪,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后只影响升职与年终评优,各有期限的,过了期限以后就不受影响。诫勉谈话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准备有违法违纪行为苗头、倾向的单位人员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醒、挽救的目的。只影响年终评优,不影响升职加工资。

中小学教育有什么惩戒规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1、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2、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3、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4、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5、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6、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7、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9、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10、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11、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2、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13、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14、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15、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6、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7、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18、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19、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教育热点: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 ?

央视网消息:今天(2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教育部2019年11月22日《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全文: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第三条 (概念界定)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以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第四条 (职责要求)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教师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适当惩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支持教师正当行使教育惩戒权,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言行。第五条 (实施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育人为本。应当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符合育人规律,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二)合法合规。应当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遵循法治原则,程序正当、客观公正。(三)过罚适当。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个性特点、身心特征、认知水平、一贯表现、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实现最佳教育效果。(四)保障安全。应当事先了解学生行为动机、判断行为性质,并注意方式、场所和环境的安全,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第六条 (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六)课后留校教导;(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应当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要求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第七条 (较重惩戒)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现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教师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同意,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措施,并应当通知家长:(一)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二)承担校内公共服务任务;(三)由学校学生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四)在学校设置的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五)要求家长到校陪读;(六)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第八条 (严重惩戒)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屡教不改的,或者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或者有欺凌同学、辱骂殴打教师等恶劣情节的,教师应当提请学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教育惩戒:(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二)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三)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四)改变教育环境或者限期转学;(五)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学生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第九条 (强制措施)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学校。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违规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第十条 (制定校规)学校应当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教师实施学生管理和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实际,在校规校纪中规定本规则之外的其他适当教育惩戒措施,但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并听取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以及专家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听证。第十一条 (校规执行)学校校规校纪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执行。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讨论确定可采取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八条所列教育惩戒措施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必要的应当举行听证。第十二条 (帮教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注重惩戒与教育效果的统一。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学生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司法以及心理、社会工作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者构成犯罪但未受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应当依法协同、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进行管教、帮扶,并要求家长予以配合。第十三条 (禁止情形)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六)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四条 (教师权责)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三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对因重大过失导致学生身体伤害的,学校承担相关赔偿等责任后,可以向教师追偿。第十五条 (家长责任)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对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学生进行管束教育。家长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有异议的,学校应当引导家长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诉求;对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支持或者代表教师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 (惩戒解除)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教育惩戒或者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学校可以提前解除惩戒措施。学生被解除教育惩戒或者处分的,其获得表彰、奖励的权益应当予以恢复。第十七条 (校内申诉)学生及其家长对教师实施的第七条、第八条教育惩戒或者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委员会、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纪律处分或者处理措施的决定。第十八条 (救济途径)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第十九条 (指导监督)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的指导、监督,采取措施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权的意识与能力,并纳入师德考核范畴。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第八条所列教育惩戒的信息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可以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或者指导学校制定细则。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97.9%受访者支持对不文明游客联合惩戒,你支持吗?

我非常支持这个决定,我们确实应该对于一些不文明游客做出一些惩罚。

结合社会生活实际,谈谈惩戒失信行为的必要性

古语云:“诚者,天下之结也。”普通百姓尚以诚信交友,作为人民公仆,诚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不仅是为政之法,更是安身立命之本。失信等同于失心,失心等于失天下。在党群干群矛盾日益突出的当下,出台该规定极具划时代意义,用规定规范作为,用作为展现诚信。在社会生活,人人都应该讲诚信,以德服人,以德治人。遵守职业操守,践行为民服务承诺,守信于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常修为政之德,长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就是当代人的诚信。 以诚信立身,从思想建设出发,诚信做人、诚信为民。  诚信乃立身之本,人无信不立。讲究诚信一方面可以提升人民群众自身的思想素质和诚信建设,另一方面有助于取信于民,树立政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真正践行人民公仆的职责,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如此有章可循、有法必依,点赞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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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DjTKTkVdQfnKne9c4qT6Q提取码: c9na 《惩戒者 uc751uc9d5uc790》导演: 申东晔编剧: 申东晔主演: 杨东根、朱相昱、李泰林类型: 动作、惊悚制片国家/地区: 韩国语言: 韩语上映日期: 2013-10-30(韩国)片长: 104分钟又名: 惩罚者、复仇日、Days of Warth、Punisher人生坎坷的李俊硕(朱相昱 饰)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家里有病重的奶奶需要照顾,在所读的高中又饱受学习家境人气具出类拔萃的姜昌植(杨东根 饰)等人的欺负。他忍气吞声,默默按照昌植的指示做各种惹人生厌的事。然而昌植等人丝毫没有收手打算,他们变本加厉,残忍侮辱了俊硕的女友尹素恩,以致女孩自杀身亡。此去经年,孑然一身的俊硕四处求职,人生窘迫。在某个意外的日子里,他重逢造成其人生悲剧的昌植。此刻的昌植借助老爹的背景成为某地产公司高管,并且与美丽的女医生智姬(李素琳 饰)交往。已然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俊硕,展开了向昌植的报复行动……

漫威惩戒者有几部?

是惩罚者吧。。 一个两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