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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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项目是什么意思

公建指的是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有以下几方面的注意事项:1、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2、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属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合称建筑。现仍未明确定义商住楼归属公共建筑还是居住建筑。商住楼有公共建筑的特性,又有居住建筑的功能,可理解为介于两者之间,可定义为“间居”建筑。“间”可表明时间上、空间上商业与居住功能不停的转换,“居”无论商业、还是住宅,居为最基本的特性,也是建筑最原始的功能;3、建筑要求,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其中突出的重点则是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和流线活动问题。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