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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单位证明

申请工伤单位证明   申请工伤单位证明,当我们在工作进行的时候造成对自己的身体伤害是可以判定为工伤的,工伤是需要公司负责的,工伤赔偿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以下分享申请工伤单位证明。   申请工伤单位证明1    职工工伤申请单位怎样写证明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被进入该公司,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申请工伤单位证明2    一、工伤证明怎么写格式   证 明 XXX,性别,XX岁(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XX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在岗期间,于20XX年X月XX日在办公楼内消防通道检修设备时,不慎滑落跌倒,于当日X时X份送往XXX市人民医院治疗,确诊为颅骨骨折。特此证明。XXXXX有限公司。20xx年x月x日。    二、工作证明造假有什么后果   办签证的工作证明不能作假,伪造相关材料属违法行为。   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在银行贷款或信用卡申请等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工作证明也称为在职证明,格式由所需证明单位的出据,出具证明的.个人只需在证明中填入个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申请出境时,必须据实回答办证部门或所在单位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户口证明;   2、填写出境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4、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1)出国定居,应提交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定居的证明或者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   (2)出国探亲访友,应提交亲友邀请证明;   (3)出国继承财产,应提交合法继承权证明;   (4)出国自费留学,应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保证证明;   (5)出国就业,应提交聘请、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   (6)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三、开工作证明的注意事项   1、在职证明一式两份,中英文各一份。中文版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正式的语言版本,英文翻译版附在中文版后面,以方便使馆领事人员阅读理解。   2、在职证明内容需要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在职证明书需要有公司抬头信笺纸打印,加盖公司红章,可以是人事部的部门章,也可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司抬头纸或手写证明则需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在职证明需任职6个月以上,如不足6个月,需补上前一职务的6个月以上的在职证明,调任期需在3个月以内。   5、如果是组团签证,同一单位的申请人要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   6、如果申请人是负责人自己,则需要其他负责人签名,本人签名无效。   7、如无法提供“在职证明”,请提供公司空白抬头纸四张,并加盖公司红章。   申请工伤单位证明3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vod0.8,vos0.6工伤构成几级

十级。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vod0.8、vos0.6属于十级伤残。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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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机构拒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用人单位补交工伤保险盒那今后工伤保险记扣拒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不理解这种问题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的申请书怎么写

不需要,符合原鉴定结论不服的,根据规定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再次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

法律分析: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7. 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工伤鉴定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信息;申请的原因;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工伤的伤害程度;目前的处理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签名、日期等事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申请工伤鉴定理由怎么写

对于 工伤 申请的鉴定理由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以下是一份 工伤鉴定申请书 范本,关于申请 工伤鉴定 理由怎么写的问题可以参照范文: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 身份证 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 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 劳动关系 ),在××岗位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在 地点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市××医院治疗,诊断为××,现已住院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元。 据据《 工伤保险条例 》及《 工伤认定办法 》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附:相关 证据 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月×× 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800字12篇

  栏目精选:“工伤鉴定申请书”,欢迎阅读。   当我们逐渐步入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时,我们在各种场合中都可能会遇到使用申请书的情况,通过申请书我们能更方便地实现自己的目的。怎么撰写一份优质合格的申请书呢?我们的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1)   工伤认定申请表式样及范本编号: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单位):XXXXX公司(单位盖章)或XX(个人)受伤害职工:XXX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劳动关系申请人地址:XX路XXX街道XX号XX楼邮政编码:55XXX联系电话:13XXXXXXXX填表日期:20XX年X月XX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   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2)   一、一般去做工伤鉴定只需要带上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病历资料、医院的证明等等,在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自己受伤前的时间、地点、受伤的经过写清楚即可;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   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3)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怎么写: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文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是x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   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   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xxxx年x月x日单位意见:xxx单位盖章:x年x月x日相关链接: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友提问:叔叔在上班的时候受伤,单位不愿意去申请工伤鉴定。   叔叔自己去申请,请问伤残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网律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文: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是x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   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   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签名):xxxx年x月x日单位意见:xxx...gt;gt;全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须知一、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接到工伤认定决定书60日(生效)后,方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申报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濮阳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gt;gt;全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一、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原件一份不退还);二、昆明市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三、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出院证、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月内开具);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叁份;五、每份鉴定交费300元。   昆明市因病非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报材料一、昆明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gt;gt;全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在199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这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二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下面介绍了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4)   申请人:陈__,男/女,汉族,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住____。   被申请人: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__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___公司于__年____月____日聘请申请人陈____到该公司从事_____工作。陈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作过程中,因_____导致陈____________,造成申请人陈__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_。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申请人: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5)   填报说明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9.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编号: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申请人:浙江省湖州市XXXX有限公司   受伤害职工:沈XX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劳动关系   申请人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XX镇XX路X号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电话:0572-XXXXXX   填表日期:XXXX年X月XX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6)   1、工伤评残申请书格式参考如下:评残申请书德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我叫刘**,女,1969年5月25日出生。   我于xx年7月18日5时30分许,在****厂上夜班,在链条工序负责挑瓶子、挪筐子。   事发时,一组链子断了,在维修工维修过程中,我又接着搬运酒瓶筐子(没有防护网,身后有台拖拉机),我转身时一抬脚,另一组传送链(这组传送链没有断电,正常运转)一下子把我的脚挤着了,当时把右脚的1、2、5趾挤下去。   于xx年9月23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德人社伤字xx年170号)。   经**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趾挤毁伤。   现特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起伤残鉴定申请,请予以批准。   签名:年月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7)   工伤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   工伤鉴定机构的职责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工伤鉴定机构及职责如下:   1、县(县级市)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及其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总之,应对在哪里进行工伤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8)   申请人:河南光速网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   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司百灵的伤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禁止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护理期作出鉴定,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的护理期评估意见超出了伤残鉴定的范围,违反有关法律规定   二、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   经过庭审质询,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意见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我们国家目前有任何规定允许交通事故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评定程序、评定依据及价值取向截然不同。本案的原告司百灵是交通事故受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评定评估以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为依据,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作为本案评估的法律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三、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司百灵百灵需终生护理的评估意见结论明显错误。   虽然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司百灵护理期的评估适用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但是根据此规范5.7-5.10之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均无护理依赖。在无护理依赖的前提下却做出司百灵需终生护理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   四、经过庭审质询本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首先,为确保本次鉴定的客观性,鉴定人应当分别接受质询,因为鉴定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与证人相同的证明意义和价值,不分别接受质询定会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其次,本案的鉴定人之一薛长年拒绝回答被告方的质询,这和只有一个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望贵院予以批准。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9)   申请人: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xx   被鉴定人:xx,出生于20xx年x月x日,住址:xx;联系电话:xx   请求事项:再次对被鉴定人王某左食指伤情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本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收到xx劳动鉴定委员会寄送的xx《鉴定结论通知书》,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特申请再次鉴定。理由如下:    1、xx    2、xx    3、xx   综上所述,我们依法xx《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规定,依法向贵委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申请,盼依法鉴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10)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接受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11)   ___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性别:男/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年_____月____日因工负伤,经治疗终结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综合评定结果为伤残____级。经我公司了解,患者现在恢复很好,和正常人没区别且正常工作,所以我公司对这次鉴定结果不认可,特向________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____________的劳动能力重新鉴定,望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篇12)   1、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由此可见,申请工伤鉴定的时效是一年,具体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超过一年怎么办,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非职工个人原因导致逾期的,职工可以继续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鉴定,即使超期也没有关系,只要能够出具证明。如果人社部门不受理的话,职工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没有工伤保险,只有雇主责任险怎么赔偿?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雇主,在保险期间,如果雇员因工作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保险公司将负责补偿应由雇主支付的经济赔偿金。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采取统括式,即被保险人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依法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的基本保障范围包括:1、被保险人雇用的人员(包括长期固定工、临时工、季节工、徒工)在保单有效期间,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赔偿责任。2、被保险人的有关的诉讼费用。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雇主自行确定或雇主,根据与雇员协商的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一次性给付受害人。如果购买的限额较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越高,反之亦然。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购买的赔偿限额。雇主责任险不单只负责赔偿员工医疗费、残疾津贴(如果达到残疾等级的话),还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至于赔偿对象方面,雇主责任险是赔给公司的,而工伤保险是赔给员工的,与工伤保险不尽相同。一般来说雇主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

什么是雇主责任险?发生工伤给赔吗?

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在责任事故中雇主对雇员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有关法律费用等,导致这种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但下列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战争、暴动、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

雇主责任险是否赔偿工伤

1.鉴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为被保险人(雇主)对其雇佣员工因公伤残、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因而对于属于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员工因公伤残、死亡的赔偿责任,由于其不属于雇主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继而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之保险责任范围。 (1)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不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关系处理上,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非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员工获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后,丧失了要求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用人单位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雇主责任险赔偿的是雇主实际承担的经济损失。 鉴于雇主责任保险的性质为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因而根据保险损失补偿原则,雇主责任保险赔付的是被保险人在前述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损失。据此,鉴于前述,被保险人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申请工伤保险赔偿,而被保险人并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而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之保险责任范围。 2.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应排除工伤保险责任所涵盖的赔偿责任,凡属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负责理赔,雇主不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应理赔。保险公司应按照雇主责任险条款赔偿不属于工伤基金赔偿范围而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险冲突吗?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规定赔付,二者互不影响。一、要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要先弄清楚各自主体的作用:社会工伤保险:是指我们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比如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我们作为劳动工作者应获得赔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雇主责任险:当工伤、职业病发生后,即使企业有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仍然需要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并负责经济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则可以有效的转移企业在工伤中的责任。当发生工伤后,赔偿款将直接发放给企业,再由企业赔付给员工,让企业的用工风险变得可控。二、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有什么区别:第一、 赔偿方式不同,主体作用不同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受到工伤伤害而无法自救的情况下获得赔偿。雇主责任险是为缓和劳资纠纷,保障雇主的利益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第二、 赔偿限额不同工伤保险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进行赔偿。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由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约定,并写在保险合同里,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金额支付保险金,也就是说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根据企业所投保的限额多少而定。第三、保障范围有所不同工伤保险在其它保障方面像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等都可以支付,但是像误工费,诉讼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是工伤以外的责任,需要企业来额外支付,只保工伤,工伤以外不保。而雇主责任险恰好做了一个完美的补充,像误工费,诉讼费用,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可以给企业一个风险转移的规避,还可以扩展至24小时意外非工伤保障。企小保线上免费系统便捷高效,出险后即可线上下载理赔材料,而且流程公开透明,所有材料有据可查。当然,我们的理赔老师也会实时关注和跟进您的投保和理赔流程,随时提醒您,保障每位伙伴都能得到7*24小时的保险专家级服务。

雇主责任险工伤赔偿比例

1、责任范围:雇主责任险<人身险。 雇主责任险是根据雇主是否要承担被保险人的死亡、 伤残 、 医疗费用 责任进行赔付;而人身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死亡、身体缺失或因 意外事故 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简单来说,你不是在工作时间或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工伤残疾或死亡,雇主责任险不用赔付而人身险可以赔。 2、 伤残等级 :雇主责任险>人身险。 雇主责任险一般采用劳动部门 十级工伤 鉴定标准,人身险一般采用保险行业七级 伤残鉴定标准 。从评残标准来看,雇主责任险要宽于人身险。简单来说,就是雇主责任险里的八— 十级伤残 ,在人身险里不属于伤残标准。 注:不论哪种伤残标准,都必须是以由当地人民法院认可的法医学鉴定中心、劳动部门认可的 工伤鉴定 医疗机构出具的 伤残鉴定 报告为准。 3、保障充分: 由于现在保险公司产品的多样性,一般被保险人会要求保险公司在人身险基础上扩展伤残等级,以达到最大保障的目的。 附:工伤十级标准赔付比例: 伤残等级 比例 一级 100% 二级 80% 三级 70% 四级 60% 五级 50% 六级 40% 七级 30% 八级 20% 九级 10% 十级 5%

雇主责任险是按工伤标准赔吗

法律主观:1.鉴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为被保险人(雇主)对其雇佣员工因公伤残、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因而对于属于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员工因公伤残、死亡的赔偿责任,由于其不属于雇主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继而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之保险责任范围。 (1)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不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雇主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关系处理上,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非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员工获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后,丧失了要求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用人单位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雇主责任险赔偿的是雇主实际承担的经济损失。 鉴于雇主责任保险的性质为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因而根据保险损失补偿原则,雇主责任保险赔付的是被保险人在前述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损失。据此,鉴于前述,被保险人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申请工伤保险赔偿,而被保险人并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而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之保险责任范围。 2.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应排除工伤保险责任所涵盖的赔偿责任,凡属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负责理赔,雇主不负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不应理赔。保险公司应按照雇主责任险条款赔偿不属于工伤基金赔偿范围而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工伤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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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工伤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最高院关于 工伤 的司法解释是对审理 工伤保险 行政案件的规定,必须结合《 社会保险法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9号 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 工伤认定 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 证据 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 刑事侦查 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 诉讼 前已经就是否存在 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事故 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 劳务派遣 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 医疗费用 除外。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颁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解释

法律主观:最高院关于 工伤 的司法解释是对审理 工伤保险 行政案件的规定,必须结合《 社会保险法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条例 》等法律 法规 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21〕9号 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 工伤认定 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 证据 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 刑事侦查 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 诉讼 前已经就是否存在 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工伤事故 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 劳务派遣 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 医疗费用 除外。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颁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郑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

  对于郑州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呢?我为你提供郑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加工伤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依据、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等。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   电话:0371-67971976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55号   电话:0371-67430777   郑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   电话:0371-67971976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55号   电话:0371-67430777   郑州市管城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132号   电话:0371-66362705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9   电话:0371-68700689   郑州市金水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2号附2号数码银座   电话:0371-63835406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11号   电话:0371-69690003   郑州市惠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电话:0371-63639802   郑州市中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5   电话:0371-61610310   郑州市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管城街47   电话:0371-66229036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132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二七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51号   电话:0371-68856911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中原分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伊河路96附近   郑州市上街区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登封路服装步行街路口附近   电话:0371-68923144   郑州市惠济区人劳社保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8号   电话:0371-63639207   郑州市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   郑州市二七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51号   电话:0371-68856911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北街9号王鼎国贸大厦3号楼7层   电话:0371-87520302   郑州市惠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与清华园路交叉口向西330米路北   电话:0371-63639957

郑州的工伤保险在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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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证明怎么写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 四、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60岁的老人还在上班,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对于这个员工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我的父亲给工地老板打工,在2017年10月十八日在他工地受伤骨折工地到现在老板没给任何赔偿借口他年龄超过保障一推再推不给解决我该找谁呢?

申报工伤怎么查询进度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以查询打开本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在官网首页中找到有“便民查询”,或“劳动鉴定”的字样,点进去后可以看到劳动能力鉴定。举例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打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找到“便民查询”,里面就有“劳动能力鉴定进度查询”,点击进入。2、在查询页面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验证码提交即可。举例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打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首页中找到“劳动鉴定”的链接,点击进入,登录后查询。2、登录时观察“温馨提示”,个人登录帐号是个人身份证,2014年以后新参保的用户的密码是个人社保号,2014年以前参保的用户的密码沿用旧网办密码。如图:参考资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直在工厂工作,接触汽车加注,得了会厌囊肿,算工伤吗

到规定的医院去做职业病鉴定。不算工伤,或许可以按职业病认定。

浙江政务网怎么增加工伤人员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方法如下:1、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并登录单位账号。2、点击上方企业人员名单。3、选择左下方新增,填写工伤人员的相关信息后,点击确认添加即可。

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工伤保险算社保吗

算。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工伤保险算社保,工伤保险,是指劳动人员在工作环境中或在其余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工作而患职业病或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暂时性甚至永久性的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

人社部 工伤认定办法 的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依法进行 工伤认定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 聘用合同 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七条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管辖 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 证据 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 诉讼 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二)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 工伤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十九条《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身份证 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样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一、济南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406室,济南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 处)。 河南省 工伤伤残鉴定 标准2018年 工伤死亡赔偿 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 抚恤金 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 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 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一级至四级 伤残赔偿 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 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 2、 伤残津贴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 退休 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 护理费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 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 医疗费 :应到 社保 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级至 六级伤残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 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 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合同解除 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 赔偿金 ,除非劳动者符合《 劳动法 》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 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 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 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浙人社发[2011]253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国务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工伤报销在哪里

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有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若还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利丰被马士基吞并员工发生过工伤怎么办

需要正常报销的。利丰被马士基吞并属于商业合并行为,不影响员工发生过工伤报销,需要赔偿。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由法律直接规定。

利丰被马士基吞并员工在利丰发生过工伤怎么办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合工资、年龄等综合计算赔偿。1、工伤建议先做工伤鉴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具体结果确定赔偿数额。2、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停工留薪的工资、交通费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出为限。3、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潍坊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温馨提示:工伤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缴费基数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平均基数 5449元/月最高基数 16346元/月最低基数 3269元/月缴费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胜利东街4919号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福寿西街2998号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凤凰街75号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益新街651号

工伤赔偿完两年后死亡赔偿金

一般情况,工伤赔偿完毕就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嘉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

嘉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山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矫形器|骨折|截肢_网易订阅关于重新印发山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我厅2013年印发的《山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鲁人社发〔2013〕37号)有效...手机网易网2021-12-28我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有了新标准!搜狐汽车_搜狐网最近我省调整出台《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的通知》,今天我们就共同了解一下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有何最新变化。(一) 明确了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划分。将...搜狐网2019-08-01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的通知_工伤赔偿法律网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鲁劳社〔2008〕13号)所附的《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与费用限额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和费用限额标准》...工伤赔偿法律网2014-01-13其他人还搜了工伤保险费用工伤辅助器具目录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9年辅助器具费用限额表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182018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工伤辅助器具费用标准-律师普法-法师兄工伤辅助器具费用标准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九百元到三万四千元。新的标准规定假肢类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包含手、肩、肘、腿、臂及足等三十九项,比之前的十二项增加了二十七项。并且根据相关器具的...法师兄2022-04-15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2020年嘉兴工伤赔偿标准,嘉兴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五)嘉兴市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高考知识网2022-06-22太湖县人民政府首页欢迎进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太湖县人民政府,盲人用户使用操作智能引导,请按快捷键Alt+M键;阅读详细操作说明请按快捷键Alt+问号键。太湖县人民政府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太湖县人民政府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三)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超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限额标准的费用;(四)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协议规定应当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负责维修、更换的费用;(五...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2020年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国家目录确定的配置项目基础上,制定省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适当增加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并确定本地区辅助器具配置...思而学教育网2022-02-04说说“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那些事儿_生活辅助器具配置是有限额标准的,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超目录或者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应该 到哪里去配置辅助器具呢?注意 工伤职工如需配置辅助器具,应到与社会...搜狐网2020-04-17相关搜索工伤保险费用多少四川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工伤辅助器具费用标准2019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工伤保险费用多少钱工伤保险费用怎么算工伤保险可以报哪些费用工伤保险费用怎么计算工伤保险属于什么费用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是

工伤申请进度怎么查询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般工伤认定期限为60日,如果超过60日还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则可以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局工伤科,也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

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禹州市工伤认定无需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审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许昌市人社局机构职能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许昌市工伤保险管理业务有许昌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经办,该中心主要负责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管理与服务工作,不负责禹州市工伤认定工作,应由禹州市人社局进行认定。依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机构设置《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原名许昌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成立于1999年6月,2005年6月更名为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现隶属于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药费统筹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计财科、基础管理科、征缴科、审核一科、审核二科、审核三科、城镇居民医保科、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稽核科共11个业务科室。

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禹州市工伤认定无需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审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许昌市人社局机构职能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许昌市工伤保险管理业务有许昌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经办,该中心主要负责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管理与服务工作,不负责禹州市工伤认定工作,应由禹州市人社局进行认定。依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机构设置《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原名许昌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成立于1999年6月,2005年6月更名为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现隶属于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药费统筹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计财科、基础管理科、征缴科、审核一科、审核二科、审核三科、城镇居民医保科、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稽核科共11个业务科室。

禹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禹州市工伤认定无需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审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许昌市人社局机构职能的规定,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许昌市工伤保险管理业务有许昌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经办,该中心主要负责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管理与服务工作,不负责禹州市工伤认定工作,应由禹州市人社局进行认定。依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机构设置《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原名许昌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成立于1999年6月,2005年6月更名为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现隶属于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市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经办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药费统筹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指导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计财科、基础管理科、征缴科、审核一科、审核二科、审核三科、城镇居民医保科、工伤保险科、生育保险科、稽核科共11个业务科室。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威海 工伤保险条例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6年威海市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威人社字[2016]20号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此为计发基数。根据威海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威海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494元。2016年我市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此为计发基数。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1日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工伤假 用英文怎么说

injury leave工伤假例句: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jury of uppers leave and yield of Winter WheatObjective to study the nursing for patients with acute craniocerebral trauma combined with optic nerve injury, inorder to reduce leave out diagnosis and increase early diagnosisrate.

企业工伤参保在浙江政务网的什么地方

单位管理中。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后定位到“杭州市”,选择部门窗口“市人力社保局”。当前页面下拉到底部,点击“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浙江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管理中,选择“参保单位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查看单位基本信息和人员清单。

周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hazk.lss.gov.cn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据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鉴定证明书);4、其它证明材料。参考资料: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正文县(市、区)职工工伤认定流程图网页链接

公司开除工伤员工后果是什么?

法律主观:劳动者在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动者的。一、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工伤待遇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当然需要先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 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书多久才能下来

法律主观: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的,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有工伤保险的,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索赔的。一、工伤认定书多久才能下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工伤认定流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我爸工伤、公司的赔偿金太少还说是保险公司的。我想起诉他按照法律应该怎么走流程呢?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

7级工伤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关于工伤我们都知道是劳动人员在工作过程受伤的专业话语。根据劳动法上的相关规定有工伤是可以得到一定赔偿的,当然了这个赔偿的多少要依据在认定的时候受伤程度是在哪一级别,不同级别赔偿不一样。一、各级工伤认定的标准1、一级工伤认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2、二级工伤认定标准二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工伤认定标准三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四级工伤认定标准三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5、五级工伤认定标准五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6、六级工伤认定标准六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7、七级工伤认定标准七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8、八级工伤认定标准八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9、九级工伤认定标准九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10、十级工伤认定标准十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希望上文的各级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英文怎么说?

问题一:工伤保险英文怎么写 Migrant workers inductrial injury insurance 问题二:“工伤”用英语怎么说 Regulation on 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 and the measures for the control of invoices were revised at the Wednesday meeting. 从上一句中我们可以看到,“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是“工伤保险”的意思。那我们平时所说的“工伤”就是“work-related injury”了。比如说: In chatting, he told me that his father died from a work-related injury, his mother was deeply sad.(在聊天中,他告诉我他的父亲因为工伤去世了,他妈妈极度伤心。) 问题三:五险一的英文翻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工伤保险(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和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Housing Provident Fund)。 “五险一金”的详细说明:wiki.mbalib/...%87%91 问题四:”工伤保险”怎么翻译啊?THANK YOU 工伤保险:work injury insurance 养老保险 pension insurance 工院保险 更专业的应该叫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 工伤保险:work injury insurance 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 生育保险:childbearing insurance Above is the 5 social security insurances 问题五:中国五大保险用英语怎么说? 养老 Endowment insurance 生育 Birth insurance 医疗 Medical insurance 工伤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失业 Unemployment insurance 住房公积金 Public accumulation funds for housing 问题六:诚求一篇工伤保险英文文献 25分 到百度文库里去搜wenku.baidu/...0&od=0 问题七:五险一金分别是什么,对应的英文怎么说? 五险一金/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养老保险:Pension Insurance 或 End盯wment Insurance 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 或 Health Care Insurance 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 或 Birth Insurance 工伤保险: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住房公积金:Housing Provident Funds ===== 其它: 社会基金:Social Insurance Funds 住院医疗保险:Hospitalization Medical Insurance 问题八:“五险一金”的英文翻译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社保基金:Social Insurance Funds 养老保险:Pension Insurance或Endowment Insurance 工伤保险:Occupational Injury Insurance 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或Health Care Insurance 住院医疗保险:Hospitalization Medical Insurance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或Birth Insurance 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 住房公积金:Housing Provident Funds 住房抵押贷款:Housing Mortgage Loan 问题九:谁知道"工伤"和"生育保险"用英文怎么说? 工伤保险 employment injury insurance; insurance against injuries at work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生育保险 Birth insurance ;maternity insurance

煤矿工伤,右小眼腿皮肤脱套伤半血管神经肌腱断裂能鉴几级伤残?

劳动者工伤右小眼腿皮肤脱套伤伴血管神经肌腱断裂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以及经过治疗之后的功能情况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我在2014、12、1日受的工伤,到现在已经有35天了,出院有14天了,受伤程度右手食指末节脱套伤

1、有骨折;2、关节功能丧失;3、末节离断。符合一项可以评10级工伤。【工伤10级】标准: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你的情况估计评不了级。不扣你工资,医疗费等报销,没有其他的补助了。。

工伤左手脱套伤,治愈后一直存在木麻感、这属于功能性障碍吗?

属于功能性障碍,可以评上伤残等级。

煤矿工伤,右小眼腿皮肤脱套伤半血管神经肌腱断裂能鉴几级伤?

  需要鉴定机构鉴定。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收入、住院情况等确定,可以把病历带来我看看,可以估算。 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您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女48岁,工伤!左手大拇指离断伤、左右整只手皮肤脱套伤,属于几级伤

丧失功能了,大约八级伤残,伤残赔偿金大约在15万元左右。

右手皮肤脱套伤,和皮肤挫裂伤,手背又植皮了,大概3*5cm,能评工伤十级吗?

亲生的太清楚你不了解你应该到那个,那种情况里面去,嗯他们专业的人去鉴定一下。

工伤左手手心一下脱套伤能鉴定几级?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工伤左手脱套伤,因为脱逃程度不同,构成的伤残程度不同,应按治疗后造成的瘢痕、、植皮、肌瘫力、功能丧失,部位缺失等情况评定伤残等级,有的可能不构成伤残,严重的如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可以评定为五级伤残。建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5五级5.5.1定级原则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5.2五级条款系列4)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13)一手功能完全丧失;5.10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25px2以上);7)手背植皮面积>1250px2,并有明显瘢痕;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工伤鉴定送到社保局好长时间了,怎么没反应?

根据最新的人社部工伤认定的规定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407/t20140717_136127.htm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还没有给予答复你可以向上一级社保局监查部门投诉!

请问有没有知道哪个网站有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工伤、医疗期、三期的等等,不仅仅是劳动法的。

你可以去百度查一下劳动法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