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种

阅读 / 问答 / 标签

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公文文种)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公文文种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规范... 您好,现在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公文文种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规范性公文即就是规范性文件。 2、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3、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 4、但部分地区探索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初步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管理。 5、例如,我国唐代封建法律就有律令格、式之分。 6、现代则有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命令等。 7、与规范性文件相对应的是非规范性文件,它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发布的只对个别人或个别事有效而不包含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文件。 8、如判决书、任免令、逮捕证公证书、结婚证书等。 9、非规范性文件是适用法律所产生的文件,不是法的渊源。 10、现代则有宪法、法律、法令、条例、规章、命令等。 11、因此BC两个选项就是正确的。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文种是什么?

该类公文文种用“请示”。依据: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文种,用“请示”。

可用于表彰先进的公文文种有哪些?

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种类是这样规定的: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三)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向公众发布重要事项的公文文种有哪几种?

分类: 商业/理财 >> 商务文书 问题描述: 麻烦帮忙!急! 解析: 公告、公示、告示,三者的共同点都是要对外发布,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正式公文文种、主要用途上。 公告是正式公文的文种(正式公文文种必须有文件号)之一,用于 *** 或机关团体向社会公众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例如:《×××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公告》。公告与通告有所区别。通告主要是向社会发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例如:《×××省人民 *** 关于严禁吸食注射毒品的通告》 公示不是正式公文文种。它主要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拟任用情况,用于征求意见。通过公示后方可任用。例如:《×××局关于拟任命×××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公示》 告示是旧时的一种用法,布告的意思。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从范围看:公告面向国内外,而通告面向一定辖区范围的群众; 2、从性质特征看:公告内容属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重在知照性;通告内容专业性较强,或宣布行政措施,或告知具体事务,兼有知照和约束的性质; 3、从发布方式看,公告一般通过新闻媒介发布,通告采用在相关地区张贴或登报、广播的方式。 公告、通告与启事的区别: 1、前两者属通用公文,后者属事务文书; 2、前两者属、由法定机关单位制发,后者可以是机关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前两者有严格的制作程序,后者相对较自由; 4、前两者具有权威性和一定的强制性,后者有所陈请也只是希望参与或协助,没有强制约束作用。 如招生、招聘、更名、改号、迁址、开业、租赁等用启事。 综上,题目是正确的。

公文文种的分类有哪些?

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公文是指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各自正式规定的文种。(2012年新办法)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广义公文除上述法定文种外,还包括党和国家机关常用的应用文,其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函,种类繁杂。一般说主要有综合性工作总结、计划(包括规划、工作要点、安排、方案、设想等)、调查报告、简报、专用书信、讲话稿、讣告悼词、规章制度(如章程、细则、制度、守则)等。选择正确选择并在公文上标明文种,将会给公文的形成和办理带来便利,并有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我国行政系统通用公文文种体系中包括有: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报、公告、通告、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它们性质不同,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看作者的法定权限;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文文种

法定公文文种

法律分析:法定公文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15种正式文种,分别为: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行政公文文种有哪些

我国行政系统通用公文文种体系中包括有: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报、公告、通告、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它们性质不同,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看作者的法定权限;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行政公文种类有十五种,它们分别是,命令(令)、通知、通报、公报、公告、决议、决定、报告、请示、批复、通告、意见、议案、函、纪要。这些公文的种类和名称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拓展资料:由法定作者制发。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及其领导人;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行效用。法定权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能够对受文者的行为产生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影响。现行效用指公文在其内容所针对的现行公务活动中直接发挥实际效力具有依据和凭证功能。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常见公文文种写作范文3篇

一是要注重学习。首先要向富有写作经验的老领导学习。比如我之前的办公室主任是位老笔杆子,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写过的材料可以说要用麻袋装了。凡他写的材料领导一般一个标点不动。每次写完材料,我都是毕恭毕敬请他提意见,他也非常热心,有时直接修改。我自己做了十几年的材料工作,深深明白写公文做材料的不易,最近一年,我自己做了一个公文写作素材系统。包括了公文写作范例素材、总结汇报、材料汇编、发言致辞等等,全部整理微信里,大家可以微信搜索小程序:优米资料库,也是希望能给广大写材料的同道中人积累写作素材的便利,里面都是平时积累的各类金句,摘录的公文精华,无论是学习还是写作现用,800万字文档内容任何部门公文都能找到模板,关注我,让任何人都能成为一名优秀的笔杆子。二是要领会意图。在写领导讲话时,首先要吃透精神,即领导讲话的中心内容。领导交待时光听不行,一定要用笔记下来,才不致于写偏。其次要承前启后。同一内容的讲话稿既要看从前,又要关照到下一步发展,做到内容上的连贯。其三要紧扣当前单位工作重点,有助于指导和推动系统全面工作。其四要关照领导口味。有位领导喜欢结尾用三两句诗意的句子,既显得有水平,又有鼓动性,我就想方设法请来这些这样的诗句。花这样心思写出的稿子领导基本满意。三是要严格筛选。百度搜索想要撰写的材料内容很多,这给文秘人员既提供了方便,也出了难题。方便的一些紧急的、不太重要的材料可以节省时间,快速完稿。难题的是很多文稿有一定局限,不能形成完整的材料,甚至固化了写作者的思维。特别是一些重要会议,关系全局性的工作,材料形成后有一定的连续性,同一个关键词往往需要搜索10条甚至20条以上,经过严格筛选后,才能综合不重复、有新意的材料内容。尽管有些费事,仍然比苦思冥想来得快,且不会存在炒现饭的嫌疑。公文写作黙黙无闻,而且枯燥无味的确很辛苦,没有一个固定的成功模式。但要相信,一旦做成了笔杆子,离仕途也就不远了。不知我写材料的体会对你是否有所帮助?

实施意见、指导意见是法定正式公文文种吗?

意见是公文的文种之一,适用于对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对重要事项提出解决办法。个人认为,从力度上讲,意见弱于通知、办法、决定等。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表明的都是一种意见和建议。前者是宏观层面,后者是微观层面。前者是提要求,后者是抓落实。前者是定原则,后者是定方法。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因此我觉得两者有较大区别。实施意见是指导性的,为的是定措施、抓落实;而实施细则则是解释性的。

行政机关使用 ,党政机关不使用的公文文种 ( ) A命令 B决议 C议案 D公告

C 议案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对公文种类归纳为15种,其中:(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可见议案为行政机关特有,而党的机关不使用的文种。——另:您的提问中“党政机关”应为“党的机关”。

属国家行政机关法定公文文种的是

法律分析: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最新版本有15种,分别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比2000年8月的版本多了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公认的有决议、决定、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十四个文种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十一)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十二)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三)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简述党政18种不同公文文种的功能及其适用范围

18个文种是老说法了,2012年4月16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发布,所以现在是15个文种。(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属于法定行政公文文种的有哪些?

  法定行政公文种类:   一、公告、通告与通知  公告是“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的行政公文。通告是“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行政公文。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行政公文。公告,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重要事项公告、法定事项公告;通告,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制约性通告、知照性通告;通知,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发布性通知、转发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任免性通知。由此可见,公告、通告和知照性通知均具有“告知事项”的功能。  二、命令、决定与通报  命令是“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公文。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行政公文。通报是“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的行政公文。由此可见,命令中的嘉奖令、决定中的奖励决定和通报中的表彰通报均具有“表彰先进”的功能。  三、命令与通知  命令是“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公文。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行政公文。命令,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和任免令;通知,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发布性通知、转发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任免性通知。由此可见,命令和通知均具有“发布规章和人事任免”的功能。  四、决定、通知与意见  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行政公文。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行政公文。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行政公文。决定,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政策性决定、部署性决定、奖惩性决定和变更撤销性决定;通知,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发布性通知、转发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任免性通知;意见,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下行的指导性意见、上行的建议性意见和平行的协商性意见。由此可见,决定、通知和指导性意见都属下行文,均有“向下级布置工作”的功能。  五、函与意见  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行政公文。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行政公文。函,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商洽函、询问答复函和求批审批函;意见,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下行的指导性意见、上行的建议性意见和平行的协商性意见。由此可见,商洽函和协商性意见大多属于平行文,均有“向平级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协商工作”的功能。  六、报告、请示与意见  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行政公文。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行政公文。意见是“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行政公文。报告,根据其内容性质可划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和报送报告;请示,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请求批示性请示、请求批准性请示;意见,根据其作用可划分为下行的指导性意见、上行的建议性意见和平行的协商性意见。由此可见,报告、请示和建议性意见都属上行文,均具有“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功能。  七、函与请示  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行政公文。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行政公文。函,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商洽函、询问答复函和求批审批函;请示,根据其作用可以划分为请求批示性请示和请求批准性请示。由此可见,函和请示均具有“请求批准”的功能。  八、批复、复函、通知与报告  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的行政公文。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行政公文。函从行文往来上可划分为发函和复函。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的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行政公文。报告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行政公文。由此可见,批复、复函、通知和报告均具有“回复事项"的功能。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公文文种

法律分析: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七)意见。(八)通知。(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