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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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寿路地铁口到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怎么走

长寿路站 乘坐 地铁7号线(花木路方向) 4站, 在 肇嘉浜路站 下车站内换乘 地铁9号线(松江新城方向) 3站, 在 桂林路站 下车(4号口出)至 桂林路田林路站 乘坐 113路 2站, 在 田林路桂箐路站 下车至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或者:至 安远路长寿路站 乘坐 40路 3站, 在 胶州路康定路站 下车乘坐 113路 16站, 在 田林路桂箐路站 下车至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级别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级别为正高级别。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称管理评审制度规定,职称为对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表述,由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的。研究员职称系列包括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研究员为科学研究机关中的高级研究人员,掌握着本学科领域内的国际国内最新进展,取得过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而且还要参与并完成国家或单位的重要科研任务,参与研究重要的国际合作项目。具体信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是什么级别

为正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职称管理评审制度规定,职称为对技术人员工作能力的表述,由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审的。研究员职称系列包括研究实习员初级,助理研究员中级,副研究员副高,研究员正高。研究员为科学研究机关中的高级研究人员,掌握着本学科领域内的国际国内最新进展,取得过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而且还要参与并完成国家或单位的重要科研任务,参与研究重要的国际合作项目。扩展资料:研究员职称管理评审要求规定:1、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其中,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2、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组织,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独立开展评审工作。3、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员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怎么样

好。1、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津贴为每月600元,此外还有困难生补助等各类资助。2、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培养费每年8000元,按3年收取。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欧洲研究中心

主任:叶江副主任:张迎红成员:张沛 龙静 方晓美洲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吴莼思成员:蒋晓燕 薛晨 牛海彬 张珺 楼项飞 张遥 刘欣 裘序东 曹嘉涵日本研究中心主任:李秀石副主任:廉德瑰成员:吴寄南 陈友骏 蔡亮世界民族、宗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俞新天国际妇女比较研究中心主任:张迎红世界与上海研究中心主任:陈东晓执行主任:汪蕾副主任:龚克瑜成员:潘文轩 季伊昕

中国结国际问题研究所 郭宪刚个人资料

郭宪纲,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国际问题以及国际形势的研究。1个人简介郭宪纲1982年毕业于山西大学,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学位。1988年入所。1994至1998年在我国驻伊朗大使馆工作,任一秘。200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现兼任《国际问题研究》主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研究领域涉及美国对外关系、美国中东政策、中美关系等。2学术成就学术论文1. “中国外交新亮点:与新兴国家的探索与实践”,《国际问题研究》2010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外交》2010年第4期全文转载,同时被译成英文发表在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2010 年第1期上);2. “美国迷失了方向——评保罗·克鲁格曼的力作《克鲁格曼的预言:美国经济迷失的背后》”,《国际问题研究》2009年第2期;3. “由脆弱趋向稳固的中美关系”,《国际问题研究》2009年第1期;4. “龙象共舞震撼全球——评译著《龙与象——中印崛起改变世界经济格局》”,《国际问题研究》2008年第6期;5. “透视东亚秩序转型的新视角——评《中国崛起与东亚秩序的转型——共有利益的塑造和拓展》”,《国际问题研究》2007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外交》2007年第8期全文转载,同时被译成英文发表在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2007年夏季号上);6. “韩美同盟寻求新定位”,《国际问题研究》2006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6年第8期全文转载,同时被译成英文发表在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 2006年夏季号上);7. “美欧博弈‘中东民主化"及其影响”,《国际问题研究》2005年第4期(《新华文摘》2005年第20期篇目辑览收录,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新思路》2005年第6期全文转载,同时被译成英文发表在在所英文刊物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2005年冬季号上)。8. “美国输出“民主”的第三部曲——评布什政府酝酿改造大中东的计划“,《国际问题研究》2004年第4期;9. “美国全球战略的调整及其影响”,载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主编:《2003年国际形势年鉴》,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10. “美国全球战略的重心转移”,《国际问题研究》2003年第2期;11. “白宫易主一年来美国外交政策变化及其走向”,载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主编:《2002年国际形势年鉴》,2003年;12. “反恐新阶段美国对外战略态势及其影响”,载周荣耀主编:《“9·11”后的大国战略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13. “美国反恐新阶段评析”,《国际问题研究》2002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2年第10期全文转载);14. “布什执政一年来对外政策变化及其影响”,《国际问题研究》2002年第2期。15. “美国大幅调整对俄罗斯政策”,《国际问题研究》2001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1年第10期全文转载);16. “现实主义——布什政府对外政策走向”,《国际问题研究》2001年第3期;17. “美国对古巴制裁已为强弩之末”,《国际问题研究》2000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0年第9期全文转载);18. “伊朗总统哈塔米开创外交新局面”,《国际问题研究》1999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1999年第12期全文转载)。19. “伊朗新总统及其内外政策走向”,《国际问题研究》1998年第1期;20. “冤家总归要聚头——美国调整对越南的政策”,《国际问题研究》1994年第3期;21. “克林顿政府的波黑政策”,《国际问题研究》1994年第1期;22. “美国对亚太战略的调整”,《国际问题研究》1992年第2期;23. “海湾危机与美国的政策”(合撰,第一作者),《国际问题研究》1991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外国政治、国际关系》1991年第5期转载);24. “Becoming a great power will never make China a global hegemon”, Europe"s World ,#16, Autumn 2010.时评文章1、 “国际问题学者谈:从鲍威尔访华看中美关系”,《瞭望》2011年第32期。2、 “错过中国就错过未来“,《世界知识》2007年第11期。3、 “Spain Rethinking European Alliance”, Beijing Review, No.14, Apr. 8, 2004.4、 “Without Saddan, Washington Is Still Plagued”, Beijing Review, No. 6, Feb. 12, 2004.5、 “第二次海湾战争是为了石油吗?”,《世界知识》2002年第21期。6、 “中国“威胁”美国吗?”,《环球》2002年第16期。7、 “伊拉克:布什为何举棋不定”,《世界知识》2002年第9期。8、 “白宫易主一年外交变脸”,《瞭望》2002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2年第4期全文转载)。9、 “恐怖袭击的延续效应”,《瞭望》2001年第52期。10、“美国转换中东政策”,《瞭望》2001年第45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政治》2002年第3期全文转载)。11、“美越关系:柳暗待花明”,《世界知识》1994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外国政治、国际关系》1994年第3期转载)。12、“日本‘脱欧返亚"——意在主导亚太经济”,《世界知识》1994年第1期。13、“东亚"和‘亚太"的范围究竟有多大”,《世界知识》1994年第1期。14、“波黑——美英法迁怒德国”,《世界知识》1993年第2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外国政治、国际关系》1993年第11期转载)。15、“扇形结构——美国介入太平洋地区的新构想”,《世界知识》1992年第4期。16、“酝酿已久的调整——美国在亚太的态势”,《世界知识》1992年第4期。17、“雁行结构——日本主导亚洲经济的设想”,《世界知识》1992年第4期。18、“白宫对柬埔寨政策的困境”,《世界知识》1991年第1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外国政治、国际关系》1991年第8期转载)。19、“手段和目的”,《世界知识》1991年第12期。20、“美国对柬埔寨政策的调整”,《世界知识》1989年第21期。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台港澳研究所

名誉所长:许世铨执行所长:严安林副所长:邵育群所长助理:张哲馨成员:周忠菲 童立群 郑英琴 季伊昕 俞新天 吴寄南 蒋晓燕 张建 名誉所长:周文重执行所长:李伟建副所长:吴莼思所长助理:张珺成员:于迎丽 张忠祥 张春 周士新 廉德瑰 钱宗旗 龙静 楼项飞 刘欣 名誉所长:魏建国执行所长:李新副所长:张海冰所长助理:叶玉成员:龚克瑜 刘宗义 薛磊 徐聪 查晓刚 陈友骏 潘文轩 蔡亮 名誉所长:陈健执行所长:叶江副所长:叶青所长助理:赵隆成员:于宏源 强晓云 程保志 祝鸣 张迎红 张玫 李宁 裘旭东 名誉所长:杨毅执行所长:赵干城副所长:张耀所长助理:牛海彬成员:俞正梁 马孆  张沛 方晓 金良祥 李秀石 江西元 薛晨 张遥 曹嘉涵 所长:陈鸿斌执行所长:汪蕾副所长:傅启敏 张沛所长助理:王伟华成员:鲍世奋 殷红 张建敏 鲁传颖 周一骏 樊文光

什么是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

美国具有保守色彩的重要战略和政策研究机构。素有“强硬路线者之家”和“冷战思想库”之称。现在在对外政策方面的主张变得比以前稍温和些。它的见解和主张,对美国制定战略和对外政策有一定影响,随着美国政治趋向保守,其影响将日趋增加。该中心主要得到以洛克菲勒为首的石油财团的支持。据保罗马.迪克森在《思想库》一书中称,该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为石油利益服务的一个政策研究中心。” 该机构建于1962年。创始人是前海军作战部部长阿勒·伯克海军上校、尼克松政府助理国务卿戴维·阿布希尔和前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查德·艾伦。该中心以维护美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主张强硬路线为宗旨,素有"强硬路线者之家"之称。主要研究政治与军事、国际资源、对外政策和第三世界问题。现有研究员人员200多人。每年经费约700万美元。主要来自私人和公司基金会、公司企业。中心主任是阿莫斯·乔丹。1977年后,基辛格和施莱格曾先后应聘担任高级顾问。定期出版的有《华盛顿季刊》 、 《华盛顿文集》和《重要问题丛刊》 。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组织机构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陈东晓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严安林 主任:杨洁勉 俞新天副主任:陈东晓 吴寄南成员:李伟建 李新  李秀石 马孆  吴莼思 严安林 叶江  叶青  周忠菲  赵干城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的发展状况

该所同国内以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100个重要研究机构和著名高等院校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举行各类形势讨论会和专题研讨会,邀请国外研究机构资深学者和知名人士来所进行学术交流,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派遣研究人员出国考察、讲学,出席各类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合作研究等。本所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79年起招收研究生,学制两年半,专业为国际政治和国际组织,研究方向分为美国、日本、亚洲、欧洲的政治经济和内外政策以及国际战略问题。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什么级别

正局级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的历史沿革

2000年11月16日国际问题研究院宣布成立倪世雄兼任院长,陈建安任副院长,林尚立兼任副院长最初成立的研究院由美国研究中心、日本研究中心、俄罗斯东欧研究中心、欧洲问题研究中心、韩国研究中心、北欧研究中心和拉丁美洲研究室等六个中心和一个研究室组成2003年12月,复旦大学任命龙永图为院长,沈丁立为常务副院长2005年1月,经学校批准,俄罗斯东欧研究中心改名为俄罗斯中亚研究中心2005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成立2005年8月,国际问题研究院设置独立行政办公室和专职行政人员2005年11月8日,北欧中心成立,杨福家校长任中心主任,正在访问复旦大学的挪威首相布伦特兰为北欧中心成立揭牌2007年6月14日,联合国与国际组织研究中心成立2007年6月14日,中国外交研究中心成立2007年6月14日,南亚研究中心成立2009年10月26日,巴基斯坦研究中心成立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考研分数线

335分。根据调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考研分数线最低为335分,单科最低分政治/管综46分,外语46分,业务课(1/2)均69分。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满分为500分,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成立于196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高级研究机构和知名智库。通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合作交流,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提升国家的软实力。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到底怎么样啊?有人说这个研究院很垃圾,学生都找不到工作,可是我看官网还是不错啊?

官网么,当然会是颂扬的话什么的。还有自己不努力,什么好的学校也白搭。自己努力的话什么学校都能放光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全国各地。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募集和管理国内外各界捐赠的资金,资助中国学术界对重大国际问题的综合性和战略性研究;提高研究人员对国际形势的分析能力和预测水平;加强同外国研究机构关于国际问题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必要的政治、经济信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企业和个人捐助。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外交部。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头条3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赞助我国学术界对国际问题研讨领域重大课题的研究;(二)支持在我国举行的重要国际问题学术研讨活动;(三)促进我国学术界同国外国际问题研究机构进行双边和多边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四)支持我国学术界出版研究国际问题的刊物和书籍;(五)支持国内有关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和其它有益于提高国际问题研究水平的活动;(六)组织讲座、研讨会,向企业界介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提供信息,为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七)按照捐赠者意愿,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它活动。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10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 热心于公益事业,尽心尽责,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与制定、修改、废除本基金会章程及规章制度;(三)参与审议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财务状况;(四)参与审议和决定其它重大事项。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三)接受理事会的分工并积极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各项任务。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6次例会。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记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连任。第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对本基金会的业务有较深的造诣和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三)要有一定组织策划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二)因犯罪被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四)曾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四)主持制定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五)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七)决定保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职权。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一)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二)国际友好人士及团体的捐赠;(三)基金存入金融机构的利息;(四)购买俩券和企业股票的收益;(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一)赞助我国学术界对国际问题研讨领域重大课题的研究;(二)支持在我国举行的重要国际问题学术研究活动;(三)促进我国同国外国际问题研究机构进行双边和多边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四)支持我国学术界出版研究国际问题的刊物和书籍;(五)支持国内有关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和其他有益于提高国际问题研究水平的活动;(六)按照捐赠者意愿,用于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它活动。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金额达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种类捐及投资活动。基金会所有投资活动,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制定的媒体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的处理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以本基金会名义转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似的研究机构或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4年9月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是复旦大学什么机构

就是学校内部设立的一个 研究机构 罢了。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的介绍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1,建于1960年,是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战略及我国对外关系的综合性研究机构。从战略和政策角度对当代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问题及中国的对外关系进行跨学科的研究 为中央政府和上海政府提供国际事务方面的咨询意见;通过共同举办学术研讨会、进行合作课题研究和互派访问学者,与海内外相关研究机构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加强相互了解;推动政府、媒体和社会民众对世界趋势及主要热点问题的了解。 我院现有研究人员和科辅人员共逾80人,其中30人为资深研究人员。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所长什么级别

副厅级,按中国的行政级别标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属于正部级单位,其下属的语言研究所就属于厅级单位,所以副所长就是副厅级啦。

国际问题研究的主要栏目

国际关系专论、国际政治专论、国际经济专论、国际安全与战略综析、热点问题聚焦、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理论探讨、新人新作、国内外学术交流动态、书评和简讯。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是211吗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不是211。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Shanghai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简称SIIS)是一个独立的科研机构,位于中国上海市。SIIS是由上海市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资共建的,但并不属于中国的211工程院校。211工程是中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的一项工程,旨在提升若干所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所以SIIS与211工程并无直接关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由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由来可以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初。当时,中国正面临许多重大的国际问题,包括与西方国家的外交关系、国际战略形势等。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研究这些问题,中国国家决定在上海设立一个专门的研究机构。1960年1月,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正式成立。最初,它是一个小型研究机构,致力于研究和分析国际形势、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等问题。由于其优秀的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SIIS在国内外迅速获得了声誉,并吸引了一批优秀的研究人员。随着时间的推移,SIIS逐渐发展壮大。在上海市政府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支持下,SIIS不断扩大了其研究领域和影响力。它参与了许多国内外重要的研究项目,并与许多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作为一个国际问题研究机构,SIIS的研究领域涵盖了国际关系、国际安全、区域合作、全球治理等多个方面。它的研究成果被广泛应用于政策咨询、学术交流和决策支持等方面。SIIS不仅是中国国内的重要研究机构,也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现在,SIIS已经成为中国国内外学界、决策层和社会的重要智库之一。它不仅为中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也为学术界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宝贵的研究成果和思路。SIIS在推动中国参与全球事务并提升国际影响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在其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致力于深入研究和分析国际问题,为中国和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学术贡献。通过其研究成果和国际交流,SIIS努力成为世界一流的国际问题研究机构之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介绍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前身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建立于1960年,隶属于上海市政府。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研究院分别被评为中国十大智库和全球十大智库,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2009年迁入位于田林路新址,办公环境极大改善,并由吴邦国委员长亲自题写院名。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是什么级别

正厅级别待遇1、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简称国研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专业研究机构,主要对当前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等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中长期战略研究,亦对国际事务中重要的现实和热点问题做出及时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参考。属于正厅级别编制;2、研究员本身只是一种正高级别职称,不代表级别,只是享受厅级别待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副院长都是研究员,所以他们都享受正厅级别待遇;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的历史沿革

1956年,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创设,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研究国际问题的专门机构,也是专门直属外交部的学术研究机构。2014年07月29日,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更名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务委员杨洁篪出席仪式并揭牌。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内研究机构及媒体代表参加了有关活动。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的介绍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简称国研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属专业研究机构,成立于1956年11月24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专门从事国际问题研究的机构。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共有研究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100多人,包括具有多年外交实际工作经验的外交官、著名的地区问题专家、学者以及经过高等院校专门训练的青年研究人员。国研院主要对当前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等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中长期战略研究,亦对国际事务中重要的现实和热点问题做出及时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供决策参考。国研院公开刊物有《国际问题研究》(中文双月刊)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英文双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