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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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类融资业务属于现金管理融资产品吗

不是。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并不是用现金,所以票据类融资业务不属于现金管理融资产品。

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下政府财政收支对超额准备金有怎样的影响?

1、超额准备金率的变化又会导致金融机构准备金率的变化,从而影响货币乘数,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2、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基础货币(即表中的储备货币)和国库库存余额(即表中的政府存款)同属于负债方,根据总资产∶总负债的恒等式,当其他项目保持不变时,基础货币和国库库存余额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即国库库存余额的变动将引起基础货币的反向变动,在货币乘数的放大作用下,进而引起货币供应量乘数倍的反向变动。

现金管理的方法都有哪些,有没有详细的讲解?

一般现金的话我都会选择存进银存钱罐或者密封箱里面。如果金额大的话可以存进保险箱里,或者给父母保管,东拼西凑的,到时候你就会惊喜的发现你还有一大笔钱。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否继续有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继续有效。2016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第三章 法 律 责 任第二十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内容的是(  )。

【答案】:D企业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包括专人管理制度、现金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谁有对公的中国银行《现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五天,但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帐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帐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帐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第二十二条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十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作为一个财务总监,改怎样制定企业的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该分离,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现金日记账应该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应根据经审核合法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入账;.  3.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应当日送存银行;  4.确定不同现金额度的不同审批权限;  5.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  6.不得公款私存,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  7..出纳办理收付款后应该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出纳人员收取现金后应该开出收款 收据;  8..出纳每月应该编制现金收支明细表上报,单位相关领导或指定人员要进行不定期抽查盘点。 9.制作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  10.制定现金存放安全保护措施,如财务室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险柜的保管管理制度等。希望对您会有帮助! 

现金管理必须做到什么?

B日清月结

事业单位出纳现金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事业单位出纳现金管理制度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基层工会支票和现金管理制度有哪些具体内容?

使用转账支票必须由经办人写明限额用途,经主管同意方可办理。使用支票做到年、月、日填写齐全,不发空头支票,特殊情况经批准。做到购入支票有登记,发出支票有签收。使用支票人在3日内应将支票根同发票一起送财务科报账,否则不再发第2张支票。如拖延不报,从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丢失空白支票造成损失,完全由借支票人赔偿损失。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款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白条子“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或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对库存现金的限额有何规定

法律主观:(一)现金收入管理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于次日送存开户银行。(二)现金支出的管理企业支付现金,必须在下列支付范围内:(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等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除上述规定的范围可进行现金结算外+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三)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库存现金是指留存在企业出纳员处的现金。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会根据实际需要,核定给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由于情况变化,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才能调整库存现金限额。(四)现金出纳业务手续企业的现金出纳业务应配备专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贯彻“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和会计档案的保管等。现金收付前应仔细审核收付凭证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是否符合财经制度的规定,是否有主管人员审核签章及经办人员和证明人员的签章,如不符合手续的,应拒绝收付。原则上以现金支出的情况,只限于小额的经费、薪资,以及其他必须以现金支付的款项,而其他的付款则以银行转账、支票、票据。=

按照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就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4、个人劳务报酬。5、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开户单位由于生产的发展和业务的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可以随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再行调整。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永久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对没有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

出纳人员怎样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出纳员身处管理现金和使用现金的“前沿阵地”,负有直接的、重要的现金管理职责。因此,要切实执行好现金管理制度。现行的现金管理法规是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同年9月2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件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1.要明确自己所在的单位是否属于现金管理的单位。《实施细则》规定:“凡在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据规定,各核算单位应对号入座;2.要明确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3.要明确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存、取现金的规定;4.要明确转账结算起点;5.要明确现金收支的有关规定;6.要明确单位管理现金的几个“不准”(即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或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单位发放购物券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7.要明确违背了现金管理制度的各种处罚,以提高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责任心。出纳员要自学遵守现金收支的在关规定: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单位的销货收入(业务收入),应于当日(有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次日)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时,应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款,不得直接支用销货款(坐支现金)。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的现金要纳入账内核算,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情况;二要做到把库存现金控制在限额之内,超过部分及时阉割存银行;三要消灭白条抵库,要求借用现金的条据经领导审批后记入往来账;四要执行现金管理中的诸项“不准”;五要在销售活动中对现金与转账结算一视同仁,不能只收现金,拒收票据;六要在单位购买专控商品时采用转账结算,不可使用现金;七要与银行往来中据实办事,不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利用账户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利用多头账户套取现金。

请问什么是现金管理?

会计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啥呢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现金的使用范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则,企业可使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则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比赛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花费以及国家规则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认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凡不属于国家现金结算范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2.现金的限额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核定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能依据情形适当放宽,能多于5天,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企业每日结存的库存现金不可以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3.现金收、支的规则(1)企业库存现金收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认送存日期。(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能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益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形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形通知银行。(3)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4)因采购地点不确认,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形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相关知识点,能了解查看:现金管理方法现金管理制度是啥呢知识点的详细解读,考试重难点分析尽在环球快问会计在线初级会计实务栏目。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啥呢

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包括:一、规定现金使用范围;二、规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及送存银行的期限;三、规定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不通过银行直接用于本单位的支出;四、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外出采购;五、现金管理上应严格遵守“管账不管线,管钱不管账,钱账分开管理”的原则,配备专职出纳员。同时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白条顶库”,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将公款私存等。

单位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包括?

现金内部控制.由于现金的流动性很强,国家对于现金的使用管理有较为严格的规定。企业与其他单位和内部职工的经济往来,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企业在经营中周转的现金,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收款、付款和库存现金的控制,以保证现金安全、完整和合理、有效地使用。现金内部控制现金是流动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可以直接用于支付或结算。由于现金的流动性很强,国家对于现金的使用管理有较为严格的规定。企业与其他单位和内部职工的经济往来,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在规定范围之外的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原则  1.岗位分工和职务分离  将涉及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不相容职务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  2.严格收支分开及收款入账  将现金收支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不得随意坐支。  3.实行支出款项的严格授权批准程序  严禁擅自挪用、出借以及其他不按规定支出货币资金。  4.实施内部稽核  通过稽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货币资金的管理。  5.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实行定期岗位轮岗制度,防止或减少发生人为的舞弊行为。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的合法、合理和正确    2.确保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的适当和及时  合理安排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算的时间,及时办理收付结算;适当选择现金收支的方式和银行结算方式,按各种不同银行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及结算程序合理安排款项结算;避免提前或逾期付款,避免逾期托收、误期拒付,避免银行结算方式的不当使用;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与完整  4.确保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录的真实可靠  三、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的方法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  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基本要求是实行钱账分管,使负责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岗位和人员与记录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岗位和人员相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现金管理有哪些环节,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什么

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并由出纳人员保管的现钞,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各种外币。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它可以随时用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日常零星开支,偿还债务等。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中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存款方式存储单位收入的所有现金应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存储在财会部门或开户银行,无论是收入的利息归单位所有还是归个人所有,都不能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能以“白条”抵库所谓“白条”,是指没有审批手续的凭据。因此“白条”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白条”具有很多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用“白条”顶抵现金,使实际库存现金减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足,还往往会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②用“白条”支付现金,付出随意性大,容易产生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问题,付出后不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便于进行财务管理。③“白条”一般不便于管理,一旦丢失,无据可查,难以分清责任,有时会给单位或个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不准设“账外账”和“小金库”“账外账”,是指有的单位将一部分收入没有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而是在单位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记录财务统管之外的收入。“账外账”有的是财会部门自己设置的,也有的是单位其他部门、小单位设置的。“小金库”又称“小钱柜”,是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情况下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相联系,有“账外账”就有“小金库”,有“小金库”就有“账外账”。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是侵占、截留、隐瞒收入的一种违法行为,为各种违法违纪提供了条件,危害性极大,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库存现金的清查为了保证账实相符,防止现金发生差错、丢失、贪污等,各单位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现金清查的基本方法是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进行核对,看是否相符。清查现金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借款或取款而没有按手续编制凭证的字条(即白条),不得充抵现金。②代私人存放的现金等,如事先未作声明又无充分证明的,应暂时封存。③如发现私设的“小金库”,应视作溢余,另行登记,等候处理。④如果是清查小组对现金进行清点,一般都采用突击盘点,不预先通知出纳;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时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款项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⑤清查时,出纳应在场提供情况,积极配合,清查后,应由清查人员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现金账存、实存和差异的金额及原因,并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⑥现金清查中,如果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更正,不得以今日长款弥补它日短款。管理制度编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第二章 现金支出管理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第三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1.具体做法是:(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第四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第五章 现金盘点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第六章 现金预算制度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企业真的能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管理吗

现金持有行为是一项重要的理财行为,它综合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战略和经营战略,并且与公司的治理状况密切相关,因此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乃至企业的核心内容。所以企业一定会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管理

如何看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条

现金管理规定是针对目前现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例如,随意使用现金、现金交易频繁;企业坐支现金普遍;白条抵库严重;无库存现金限额;私设小金库;开户单位间公开拆借现金;大额支现放任等现状,制定的管理办法,是企业内控制度对库存现金管理的要求。主要作用:1)把掌控现金流向、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现金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2)拓宽现金管理的对象,将包括个人在内的所有经济主体的现金活动纳入管理范围。3)完善现金管理的具体手段。提高了现金结算起点,使其达到基本满足现阶段国民经济活动正常现金需求的标准;适当扩大现金使用范围,适应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深化的需要;针对金融工具支取现金行为制定必要的规范和管理措施;增强可操作性。不知你要做什么?是论文还是作业?

现金管理条例中为什么要限定现金使用范围

加强现金管理/减少现金流通/节约造币成本

列车现金管理如何规定?

您好!关于公布《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现金管理的内容如下:第二章 现金收支管理 第四条 已成立资金结算(调度)中心的地区,各单位只能在资金结算(调度)中心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多头开户。第五条 各单位要与银行协商,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工资业务,以减少现金流量。第六条 运输进款现金和餐营收入按下列要求管理:  (一)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负责运输进款保管存汇及账表编报工作,必须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业务量大及现金数量多的车站、列车(客运)段应配备专职进款员,专职进款员不得对外直接办理客货运输及收付业务。  (二)运输进款要按规定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现金数量多时要增加送款次数。取送进款时,必须由公安人员护送。当地没有银行的车站,进款随指定列车交代缴站转存银行时,车站、列车、代缴站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和安全措施。  (三)各站、段必须建立运输进款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账目,保证账款相符。各级运输收入管理部门要经常对站、段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要加强对站、车进款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对列车上补票、餐营收入现金的管理,要求做到措施严密,责任分明,设备齐全。补票款金额往返程在五千元以上的跨局长途列车,在安全上无保证的要实行到站交款办法,局与局之间进行清算。  (五)列车乘警要把保卫列车补票进款、餐营收入的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检查督促有关乘务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负责制度。夜间和列车通过治安情况复杂区段时,要加强对存放现金部位进行巡视,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列车在终到站交款时,应由列车长和收款员一起将票款送到交款处,数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可由乘警护送,以确保安全。第七条 其他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与开户银行协商,确定送存时间,但不得超过第2天。第八条 各单位在办理结算业务时,不得填写空白支票。要严格控制收取外单位现金,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九条 各单位从银行提取现金时,要写明真实用途,同时,必须由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盖章后,才能向银行办理提款。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第十条 各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要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能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一律不准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或者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用途是否符合人民银行现金管理规定用途只能为什么津贴奖金差旅费备用金劳保福

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八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单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现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第三条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帐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第五条开户银行要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对现金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最新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账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第六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见第十一条第四项)。   第七条 结算起点为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入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第九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第十条 开户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商业单位也不得收取现金。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予以支付;   (四)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发放的货款,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贷款,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以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积极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开户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并按规定向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各级人民银行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同级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解决有关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各开户单位要向银行派出的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 各开户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第十九条 各级银行要支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财会人员,对模范遵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 0%处罚;   (四)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五)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六)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七)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八)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九)开户单位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十)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十一)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十二)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十三)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 %~50%处罚;   (十四)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本细则第二十条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处罚办法。所得的罚没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如对开户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各级人民银行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开户银行不执行或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细则,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查处;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直至停止其办理现金结算业务等处罚。   银行工作人员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开户银行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方便开户单位。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各开户银行业务费用中解决。   第二十五条 现金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银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各种问题,及时满足单位正常的、合理的现金需要。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各项规定同时废除,一律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为准。

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是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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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贷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露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  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五)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七)互相借用现金的;  (八)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十)保留账外公款的;  (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现金管理条例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该适当分离,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现金日记账应根据经审核合法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入账  3.现金日记账应该序时逐笔登记  4.库存现金应该当日送存银行  5.收入的现金支出应该当日送存银行  6.库存现金应该遵守银行规定的限额  7.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批准  8.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  9.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  10.不得私设小金库  11.现金存放应该有安全保护措施  12.出纳办理收付款后应该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  13.出纳人员收取现金后应该开出收款收据  14.出纳部门每月应该编制现金收支明细表

企业如何加强现金管理

  一、要全方位和全过程加强企业现金管理  (一)统管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资金,加强对企业分公司现金的管理  为防止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许多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现金管理的措施。可以借鉴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对自己的分公司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对各部门实行备用金制;严格分公司开立银行帐户的管理:“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都统一上缴企业总部统一划拨,分公司所需资金,则由企业总部统一审核和安排等。  (二)加强对往来款项和存货的管理,加速资金的周转  企业应下列措施,减少现金的流出,增加现金的流入,减少资金占压时间:  1.加强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的管理;  2.加强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  3.加强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管理;  4.加强存货的管理;  5.严格企业收款责任制,加快现金的回流,减少和控制坏帐的比例;同时尽可能利用商业信用,合理利用客户的资金.  (三)适当利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进行融资,增大企业的可支配现金量  当企业的现金并不充裕时,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通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对外采购中现金的支付;或者通过进行短期融资和中长期融资等方式,调节企业可支配现金流量。由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需银行动用现金,手续简便,近年来愈来愈为银行和大多数企业接受,成为企业进行现金管理,弥补日常经营用现金不足的重要手段。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需要以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做基础,企业一般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办理,根据企业实力、信誉和与银行关系的不同,保证金的比例一般在10%~50%之间,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  (四)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现金流量的管理和控制  传统现金管理中,仅仅注重了现金的统一调度使用,但对投资后的项目则疏于管理,使得许多投资项目变成了企业现金流量的无底洞。  二、周密计划,科学运作,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益  (一)利用银行不同期限的存款进行资金运作  7天通知存款是银行为吸收企业存款而推出的灵活便利的方式,开户方便,一次性存入大额款项后,针对分批动用的资金,只需提前7天电话通知银行,将该笔资金从通知存款帐户转入活期帐户,原有部分依旧按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其实,有的银行为了吸引客户,仅提前通知1~2天即可,对企业超短期富余现金,理财效益非常可观。  如企业月初取得1200万元资金,月末将全部支付出去,企业可以采用7天通知存款的方式。当天7天通知存款的年利率为1.89%,活期利率为0.99%,如果仅作为活期存款,当月利息仅为1200万元×0.99%/12=9900(元),7天通知存款的月利息为1200万元×1.89%/12=18900(元),月利息差为9000元。  另外,如企业现金富余达3个月以上,因各种限制,不能投资证券时,可以采取3个月定期与通知存款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安排资金计划时,将3个月以上的资金存入3个月定期账户,低于1个月的资金存入通知存款账户,目前3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利率为1.98%.这样,企业在几乎无风险的情况下,实现了资金收益最大化。  (二)依托证券一级市场进行资金运作  把企业短期资金投入证券市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购买高风险的证券,企业也可以选择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的办法。  具体操作如下:企业在证券公司开立资金帐户,当一级市场没有新股发行时,可按上面提到的通知存款或3个月定期存款方式进行资金运作;当一级市场有新股发行时,可利用银行的银证划款系统划转资金,申购新股。按目前的新股申购办法,资金至多占用期限为5天,企业损失的是活期存款利息,获得的是低风险收益。近几年,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中签率虽然有所降低,新股上市后的市场溢价也有不断下降的趋势,但年平均收益仍在5%~10%之间,远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当然,这种运作方式要注意以下问题:  1.新股申购有一定技巧,申购的时间要选择;  2.并不是所有的新股申购都能获利,增发和配售的股票申购要慎重,企业应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新股定价的研究或接受专业机构的建议;  3.中签后的新股上市后,要注意制订恰当的盈利目标;  4.要制订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投入二级市场购买高风险证券。  (三)购买国债  当企业的预计资金闲散资金较长时,除了在银行定期存款以外,还可以购买国债。国债有“金边债券”之称,购买国债不仅风险小,而且可以享受免利息所得税待遇。现在国家发行的国债多以记帐式为主,而且其流动性大为增强,企业急需资金时,可以到银行提前兑取,银行在兑付时,超过6个月后,一般会分阶段计算利息。国债票面利率本来就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考虑到免税因素,购买国债比定期存款更划算。  (四)委托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专业机构理财  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具有专家理财、内部控制严密、组合投资、规模效益等特点,在面对风险多变的证券市场和众多投资品种选择,他们往往比企业自身具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虽然新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出台以后,委托理财不能象过去一样承诺保底收益,但与企业直接参与二级市场投资相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仍是风险较小的一种选择。

关于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而是即用即支,事后核算。这样就使现金的使用得不到控制,加大了企业的开支。在现金管理中,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现金的收支预算管理。因为预算是现金管理的基础环节,现金预算可以使管理者了解企业未来的收入和支出的总体情况,以便在经营过程中及时控制或者补充资金,如果没有制定合理的现金收支计划,盲目使用现金,可能会造成现金结余过多,降低企业的收益;但是如果现金太少,又可能出现现金短缺。所以合理的持有现金,对提高现金的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但往往这是企业最容易忽视的,所以会使很多企业在需要现金时难以及时融资,造成现不足而陷入困境,甚至因此而倒闭。二是现金周转期的管理。现金周转期是指支付现金到收回现金之间的时间差额。现金周转期管理是中小企业现金管理的缺口,企业往往是现金充足时不注意控制支出,而在现金不足时想尽各种方法筹资,却没有掌握好现金管理的规律,没有对现金的周转引起重视。现金周转期的计算公式为:“现金周转期=存货周转期+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由于企业的现金存在周转期,企业需要筹集资金才能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如果企业的现金周转期较长,那么企业所筹集资金的成本就越高,所以企业应掌握好现金的周转规律,尽可能在信用范围内延长应付账款的付款期,而尽量缩短应收账款的周转期。总之,改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最根本的是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使企业管理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使财务人员既要做好企业的财务预算、核算和控制工作,还要尽可能利用企业的财务报表,做好财务经营分析,并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来,从单纯的“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从而能更好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出合理的决策服务。 一般来说,企业持有现金的主要目的是交易动机,而出于预防目的和满足将来需要则表现为一种完全储备,这种安全储备的持有,主要和现金流入和流出不能准确地预测直接相关,这样就会间接影响企业净收益,实践证明,企业现金持有量不足或过多,都说明现金管理不力,所以对现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有效设计和管理,使现金持有量接近于最优水平,就显得尤其重要,而搞好现金预算管理则往往可以达到此效果。众所周知,现金需要量的预测,能够保证企业某一时点或时段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而现金预算则真正动态地反映了企业的现金余缺,在现金管理上的巨大作用表现在:首先,可以揭示出现金过剩或现金短缺的时期,使财务管理部门能够将暂时过剩的现金转入投资或在显露短缺时期来临之前安排筹资。其次,可以预测未来时期企业对到期债务的直接偿付能力。再次,可以区分可延期支出和不可延期支出。最后,可以对其他财务计划提出改进建议。通过编制现金预算可以帮助人们有效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企业从容地筹集资金,从而避免需用资金时“饥不择食”,它是现金收支动态管理的一种有效方法。一个企业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来防止一时的现金短缺,但又不能把过多的现金置于这种没有收益的用途上。企业的财务经理必须确定一个需要保持的现金水平。为了使企业保持已确定的最佳现金水平,需要对未来可能的现金收支的数量和时间进行预测,编制现金预算。准确地预测未来现金收支将带来以下好处:1、可以在实际收支以前了解经营计划的财务结果;2、可以发现未来需要融资的时间和数量,而这样的融资往往需要提前几个月进行安排;3、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资金累积和闲置,减少企业的现金机会成本。

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

现金管理的管理制度

为维护单位正常财经纪委,保证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特制定现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年初由出纳人员根据一年时间内的现金需要量领取备用金。二、年度终了,备用金应全部归还财务室。三、现金支票印鉴必须分管,会计、出纳各管一枚,支票由出纳管理使用。四、现金收款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五、现金使用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个人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论文评选、体育成绩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1000元以下的开支。六、支付现金,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财务部门如何进行现金管理?

警告,年营业额500万以内的老板一定要看看!!!否则,你将有巨大的损失!!!亲爱的老板,你是否正面临以下问题:算不清账:很多老板不知道自己一年赚了多少钱,连销售额是多少也不知道,会计只提供一个大概的数字。资金周转慢:很多老板除了知道银行账户里有多少钱之外,根本不知道企业有多少钱?资金周转非常慢,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资金不知道去哪儿的情况。税务风险高:很多公司买卖发票、伪造亏损、虚增员工、分摊利润、做多套账、偷逃个税、套取出口退税等等。更有甚者因虚开发票问题而被税务稽查。成本浪费严重:因为管理比较粗放,导致企业人耗居高不下,在整体的运营过程中因缺乏数据管理而造成严重的浪费。做事无预算:很多老板经常头脑一热,拍脑袋决定,导致项目在运转过程中没有预算和税务规划而出现各种纰漏,最后拍大腿后悔。财务人员管理困难:有些老板不知道如何选用财务人员,也不知道现在使用的财务人员是否能胜任这一工作。有时候由于给自己服务的财务人员的失误,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自己也没办法知道。如果你的回答有一项是肯定的,那么,你务必要认真看完全部内容,因为它将帮助你解决这些问题!我是兰博财税的品牌合伙人和文涛!过去的8年里我们一直致力于解决宝鸡中小微企业的财税管理难题,无数老板因为我们的服务而实现了企业的税务安全。但这几年中,我发现有不少人因为使用的会计不深入相关的法律、财务、税务知识而被限制了利润增长空间,老板费心费血提升的营业额毁于一旦,所以我决定公开财税行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帮助大家建立企业的财务防火墙,保障财产安全,规避风险。不懂法务的危险:很多人根本不懂法律,虚开发票、用个人卡收款,公私不分,把个人费用放在公司报销,未按规定缴纳社保,或没有对员工的个税代扣代缴……殊不知,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继续下去,那么你过去赚到的钱可能会瞬间乌有,前面等待你的可能会是罚款或官司。不懂税务的危险:很多人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税务问题,采购或者进货的时候只看重价格,不是正规的也没关系,有没有发票也无所谓,只要价格低,其他的都不是问题。结果企业在税务这一块儿问题就不少了:由于缺乏进项发票,没有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要票比不要票损失更大。没有发票来体现企业的成本问题,公司的利润虚高,导致账实不符风险加重。不懂账务的危险:很多老板辛苦了一年,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连成本是多少也不知道,总账目上只有一个大概的数字,会计都说不清楚代表什么意思。殊不知,算不清账会直接影响到薪酬设计、绩效考核、员工分红等。如果会计给老板的报表老板看不懂,肯定无法在事业上做最正确的决策。不懂财务的危险:很多老板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最关注的往往是企业的业务(生产和销售),根本不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甚至对财务一窍不通,全靠会计的职业道德。业务只是一个企业的基础,能帮助你的企业赚到营业额。法务、账务、税务是保证,能确保税后最大利润是你的。如果一个会计,只懂账务、税务和财务,不了解业务和法务肯定会犯错误,无法帮助老板最大限度节省税钱。我的老师苏引华说:如果把企业看作一辆车,老板就是车上的驾驶员。驾驶员要想将车开得尽可能的平稳些、安全些,就必须时刻关注车上的各种仪表,比如:速度表、油表、水温表等,通过观察这些仪表来了解车辆运行的情况,以确保汽车安全行驶。“法务“就是安全驾驶的交通规则,就算你的车子再名贵、驾驶技术再好,如果违反了交通法规,一样要接受罚单。“账务”报表就像是汽车上的仪表盘一样,能够显示企业运行的信息,可以真实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税务”相当于你的车子所需的燃油,如果你不加油,车子总有一天会熄火;如果加错油,可能会导致发动机报废。我们将从法务、税务、账务三个维度帮助大家建立企业的财务防火墙,保障财产安全,规避风险。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财税行业的服务内容,以及你将从中得到的部分(仅仅一小部分)好处!第一部分:法务很多老板在设计商业模式时没有考虑法律法规,其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以及交易模式、筹划税收、协议合同等都缺乏法律依据,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埋下了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如何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减少浪费、提升经营绩效,是每一个老板在决策时最需要思考的要素。本模块主要为你提供:一、 财税改革的新形势下,合理的利用国家政策。二、 老板应该具备基础的财税思维,帮你管理好公司。三、 经营管理过程中不能碰的红线,让你远离非法经营和罚款拘留!第二部分:账务作为企业老板,你没有必要亲自做财务报表,但必须了解必要的财务、法务、账务、税务的相关知识,能看懂管理报表。企业的风险80%来源于财务风险,多半都是看不懂报表而错误决策的结果。只有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决策。没有合适的内控制度,产品利润再高、业务再好也无法有大成功。本模块主要为你提供:一、 进行业财税融合、破除糊涂账,解决账算不清的难题。二、 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科学的财务流程和易懂完整的管理报表体系。三、 体验随时可查的账务系统,协助设计公司的管理驾驶舱。第三部分:税务富兰克林说:人生有两样东西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交税! 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聪明者节税! 税务知识其实是非常专业的知识,很多财务人员都不见得懂多少,对老板当然不能要求太多。但是三大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一定要知道。因为你要明白,如果出了事,第一责任人永远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税即成本,税即风险。少交税就可增加利润,也可能涉嫌逃税!老板必须了解财税基础知识,配合会计做税收筹划合法节税,合理节税,降低企业税负比例,规避企业税收风险。既不违反法律,又能合理节税才是最理想的。所谓的合理节税就是:在法律规定认可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金。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降低企业税负的事前筹划,企业想要更远的发展,稳定的发展,必须选用懂税务事前、事中、事后筹划的会计。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减少税费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就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目的,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规避企业税务方面的风险,创造良好的企业税收环境。本模块主要为你提供:一、预防中小微企业运营中常见的税务风险,税务稽查的应对处理。二、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以降低税费和减轻税务风险。三、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最佳解决方案。第四部分:管钱公司小的时候一般都由老板或者老板娘亲自当出纳管钱,但公司规模大了之后,月收入、年收入越来越大,光靠自己一人把家是不够的(需要了解出纳知识,资金进出要分清公私)。怎么办?这时候的现金管理就规范化、流程化,一切都要按要求来。那要求的核心又是什么呢?本模块主要为你服务:一、防范资金链风险,以确保资金安全并提升资金运转效率。二、做好资金管理,规范转账流程,减少私卡收款和降低运营风险。三、建立控股公司和员工股权激励,在保持控制权的情况下吸引优秀人才。第五部分:管利老板了解财务是很有必要的,财务也不是做账、报税、算账那么简单,如果一点也不了解财务,做生意只能大概知道赚了还是赔了,赚了多少赔了多少是一个大体的概念,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预算管理是公司年度战略及公司绩效的重要指导。如果老板懂得预算管理,那么就可以从定目标到投项目,从执行到考核各个环节有效控制成本、降低费用,促进企业的规范管理。本模块主要为你服务:一、学会制作月度预算及年度预算,建立一套标准的预算管理体系!二、优化五大利润来源,降低成本,有效提升利润。三、开好业绩承诺会和经营分析会,通过财务管理倍增利润。第六部分:管人很多老板不知道如何选用财务人员,也不知道现在的财务人员是否能胜任这一工作。有时候由于使用的财务人员不合格或工作失误,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也不知道。如何建立一支强大的队伍?本模块主要为你服务:一、帮你构建一套适用的财务架构图以支撑企业的高速发展。二、建立一套科学的留人,育人的机制,提升人员的能力和忠诚度。三、明确工作岗位的任职要求和工作职责,提升团队的工作效率。 我们财税团队旨在帮助宝鸡中小微企业建立财务和税务的防火墙、保障财产安全、规避风险!为回馈兰博财税客户对兰博公司的信任,所以以上内容对兰博财税代理记账会员客户本人免费开放!也就是说:兰博财税代理记账会员客户可以免费咨询以上所列的任何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现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草案)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七七年颁发的《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严格货币管理,保证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现金使用,稳定市场物价, 提高管理水平,发挥银行对各项经济活动的促进和监督作用,维护财经纪律,打击城乡资本主义势力, 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 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高速度地发展,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一切国营企业、 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集体经济单位都执行本办法。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他们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具体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制定。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现金管理执行机关, 对执行本办法的单位 (以下简称各单位),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在中国银行和信用社开户的单位,分别由中国银行和信用社监督执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受人民银行的委托,监督在建设银行开户的基本建设单位执行本办法。  现金管理是国家的重要财经制度,各级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都必须严格地贯彻执行, 要认真负责, 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第四条 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单位提出计划,经开户银行审查后,报当地革命委员会批准。具体批准办法,由各地革命委员会确定。  各单位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三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以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限额核定后,不得超过。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应核定一个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商店、粮店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核一个定额,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各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调整一次。由于生产或业务的发展和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后,再行调整。第五条 各单位需要补充限额内的库存现金时, 除可用非业务性的零星现金收入补充外,均应向开户银行提取。第六条 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 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及对人民公社社员的分配和预支款;(二) 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费用,如各种抚恤金, 学生助学金, 退职、退休金,移民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其他支出;(三) 支付对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对社、队组织外出搞副业人员支付的生活费,按各地规定办理;(四)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的款项,以及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交售农副产品时所需的零星现金开支;(五) 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六)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第七条 各单位向银行送存现金,必须如实注明来源;支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用途不明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银行拒绝支付。第八条 各单位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将款项汇往采购地点,在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帐户,由银行监督支付。不准自带现金,也不准将采购款化整为零,通过邮局汇兑套取现金。  各单位在外地采购,因有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现金时,应由单位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并予开据证明,方可携带现金。  销货单位遇有采购人员持大量现金前来采购时,应当问明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拒售,并报告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和银行,银行根据县级以上政法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将款项冻结并进行调查处理。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款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不准私人借支公款; 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转帐凭证套换现金;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  各单位食堂使用的“食堂代价券”、“饭票”,只限在本单位使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服务行业经批准使用的理发票、洗澡券,各单位要严加管理,禁止流通和兑换现金。

6、现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现金的管理应遵守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内容包括:  一、规定现金使用范围;  二、规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及送存银行的期限;  三、规定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不通过银行直接用于本单位的支出;  四、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外出采购;  五、现金管理上应严格遵守“管账不管线,管钱不管账,钱账分开管理”的原则,配备专职出纳员。同时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白条顶库”,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套取现金,不准将公款私存等。

《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账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库存现金限额应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第六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户单位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见第十一条第四项)。   第七条 结算起点为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部分,根据提款入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查后予以支付。   第九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购销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的待遇;不得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第十条 开户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商业单位也不得收取现金。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必须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并按月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予以支付;   (四)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禁止发行变相货币,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发放的货款,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对于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由承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第十四条 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的贷款,应当通过银行以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客户提出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可以通过银行以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积极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要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开户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并按规定向其上级单位和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各级人民银行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同级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解决有关现金管理中的问题。   各开户单位要向银行派出的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 各开户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所属单位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第十九条 各级银行要支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财会人员,对模范遵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如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按超过额的10%~30%处罚;   (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   (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10%~3 0%处罚;   (四)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坐支额度和使用范围坐支现金的,按坐支金额的10%~30%处罚;   (五)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的,按借用金额10%~30%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处以罚款:   (六)保留账外公款的,按保留金额10%~30%处罚;   (七)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八)只收现金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按交易额的10%~50%处罚;   (九)开户单位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按购买金额50%至全额对买卖双方处罚;   (十)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十一)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十二)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按套取金额30%~50%处罚;   (十三)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按存入金额30 %~50%处罚;   (十四)发行变相货币和以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按发行额或流通额30%~50%处罚。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本细则第二十条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处罚办法。所得的罚没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如对开户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在10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各级人民银行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应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开户银行不执行或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本细则,由当地人民银行负责查处;当地人民银行根据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追究行政领导责任直至停止其办理现金结算业务等处罚。   银行工作人员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各开户银行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方便开户单位。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各开户银行业务费用中解决。   第二十五条 现金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银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各种问题,及时满足单位正常的、合理的现金需要。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各项规定同时废除,一律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为准。

对于现金管理的早收晚付有什么办法?

现金管理中的早收晚付是指企业通过优化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来改善财务状况,优化现金流量的管理。下面是几种处理早收晚付的方法:延长供应商的付款期:企业可以谈判与供应商延长付款期来拖延支付时间,使资金留在企业内部更长时间。提高客户的预付款比例:企业可以要求客户在销售合同签订后预付一定的钱款用于生产和交付产品。这样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率。改变产品结构或者经营方式:企业可以改变产品或服务的结构和经营模式,以减少库存和应收账款,并增加即时交易。这样可以靠近零应收延迟征款。建立优良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销售、采购、库存和收付款环节,避免资源浪费并保证及时执行,从而降低现金流波动。以上方法不仅可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还可以提高资金周转率和财务效率,有助于长期稳健的企业发展。

关于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贷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露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拓展资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已经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于2011年1月8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所修订。

财务现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财务现金管理办法:使用现金范围:(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二)出差人员差旅费;(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现金收付原则: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相关负责人审批的、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付款。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现金收入和支出: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现金报销时间规定: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出国人员个人购汇所借现金,应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还清。库存现金的保管: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人员处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为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可采用的现金管理方法的有( )。

【答案】:A、B、C、D为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可采用如下现金管理方法:(1)力争现金流量同步;(2)使用现金浮游量;(3)加速收款;(4)推迟应付账款的支付。

现金管理的原则为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现金管理制度规定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大家应该对公司法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公司法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总则一共有四条,这四条规定了财务制度的一个初步的规则,必须要遵循这个总则,公司全体员工也应如此,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资金的运转。

中国银行对公现金管理的现金池介绍有吗?

中国银行对公现金管理的现金池介绍:中国银行现金池产品包括:实体现金池,指集团内多个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通过归集方式实际转移到一个指定的核心账户中,可实现集团内部资金实时和定时归集下拨;虚拟现金池,指将集团内部成员的资金信息实时汇总,而实际资金只在每日末归集,由集团总部管理者对集中后的资金头寸进行统一管理;虚拟子账户,指集团客户开立一个实体账户作为主账户,下设若干虚拟子账户作为附属账户,资金收入全额实时归集,支出由主账户统一对外支付,实现零余额管理;虚拟账户,指集团客户开立一个实体账户作为主账户,在此主账户下设立若干虚拟账户以实时反映不同成员单位或不同部门的不同用途的资金信息;平等现金池,指现金池内所有账户地位平等,不指定主账户,通过约定内部往来规则实现现金池资金统一管理;对私现金管理,指对公账户主动归集对私账户资金的功能,可协助供应商收取经销商个人账户款项。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关于现金管理条例,有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x0dx0ax0dx0a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x0dx0ax0dx0a  1.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该适当分离,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x0dx0ax0dx0a  2.现金日记账应根据经审核合法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入账x0dx0ax0dx0a  3.现金日记账应该序时逐笔登记x0dx0ax0dx0a  4.库存现金应该当日送存银行x0dx0ax0dx0a  5.收入的现金支出应该当日送存银行x0dx0ax0dx0a  6.库存现金应该遵守银行规定的限额x0dx0ax0dx0a  7.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批准x0dx0ax0dx0a  8.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x0dx0ax0dx0a  9.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x0dx0ax0dx0a  10.不得私设小金库x0dx0ax0dx0a  11.现金存放应该有安全保护措施x0dx0ax0dx0a  12.出纳办理收付款后应该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x0dx0ax0dx0a  13.出纳人员收取现金后应该开出收款收据x0dx0ax0dx0a  14.出纳部门每月应该编制现金收支明细表

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哪些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指的是能够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理财产品,很多人把它作为活期存款的替代品,大家日常支付使用最多的余额宝就是一款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基金系:购买门槛低,起购金额1元,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2、银行系:1000元起购,包括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和封闭式超短期理财产品;3、券商系:1万元起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押物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日收回资金并获得收益;4、信托系:购买门槛高,100万起,分为开放式无固定期限型和开放式定期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特点1、流动性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交易比较灵活,能快速赎回,流动性强。2、风险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根据产品不同存在差异,但是都集中在风险低的领域,所以产品风险也比较低。3、收益稳定:大部分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稳定并且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收支和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第四条 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开户银行依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1] 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二)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第二十一条 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一)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二)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四)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五)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六)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七)互相借用现金的;(八)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九)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十)保留账外公款的;(十一)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第二十二条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按照处罚决定执行,然后可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同级人民银行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开户单位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011年1月8日删除)第二十三条 银行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现金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现金管理的目的,就是将现金持有量降到最低限度,并能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中国银行全球现金管理业务的收付款管理是什么意思

收付款管理是指按照集团客户资金管理需求,向客户提供合适的收付款服务,以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提供账户支付控制、为客户定制收付款信息加工服务。收付款管理产品包括:直接代理支付、间接代理支付、基本结算产品、代收代付产品、快捷支付产品、特定服务产品、托管服务产品等。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有哪些

理财产品是有很多的,新华大宗056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的

现金管理规定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大家应该对公司法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公司法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总则一共有四条,这四条规定了财务制度的一个初步的规则,必须要遵循这个总则,公司全体员工也应如此,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资金的运转。

上市公司现金管理是利好吗

部分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管理对公司算不上利好或者利空,中性消息,只能说明当前公司资金充足,但是投资到其他行业就属于利好,例如xx公司将公司的多少钱用于发展智能产业。丰厚的收益,丰厚的现金红利,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很好的公告,在这里将说明一点。还有很多其他的,不能统一,比如现在的高通,对于远材行业当然是好事,而对于下游没有提价能力的公司来说也不是什么好消息,说远。一般并购行业这样的公告,资产重组,一般都可以看成是利好消息,全员参谋。什么的,销量,大单,都好,加强公司的预期利润/公告之类的融资,个人认为平时可以看坏,为什么要配股,因为很多原因,这样的公司很多,奶奶下雪了,每到年底就知道股票,黄金找不到,因为公司的业务,现金流紧张,当然不排除公司为了长远发展而不发放现金,但根据成熟市场的做法,股东投资你的股票并获得现金分红是最基本的权利,他什么送股票都不耍花招,在这方面,香港上市的恒安纸业(心印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袋纸)可以算是所有A股上市公司学习的A模式,而且自上市以来,董事会每年都坚持现金分红,而不是某种形式的股份转让。好了,说了这么多,上市公司的公告太多了,环境不同,行业不同,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披露的还是看公告,未来业务好坏,慎重分析可以判断。拓展资料:定增是好是坏对于流通股股东来说,定向增发是好的。定向增发对上市公司优势明显: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游企业,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应;也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90%。对于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而言,上限可能好,下限可能好,判断标准是实施增发能否真正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能力。以及在增发过程中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如果上市公司针对一些有前景的项目进行定向增发。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或项目期限过长,会受到投资者质疑,如果大股东注入优质资产,股价可能会下跌。折后每股收益明显好于公司现有资产,每股权益可以带来公司价值的上升,如果通过收购、注入或置换上市公司劣质资产,则成为空头个人股东上市公司或以关联方利益的主要形式,如果在购买过程中。存在操纵股价的情况,例如关联公司有可能压低股价“以大幅降低增发标的的持股成本。以达到低价向关联股东发行股份的目的,如果拟公司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有大股东拉高操纵股价,使本次定向增发转为短期利好,单股定向增发配售套期保值 我们计算了2008年以来对机构投资者的247次私募现金配售:等价套期保值策略的表现优于不套期保值策略:盈利公司的比例从44.32%上升到54.55%。

什么是现金管理?国内银行是何时推出现金管理服务的?

目前对于现金管理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参考《现金管理:数字时代的网络金融服务》的相关定义:现金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针对企业资金管理需求而提供的一种数字化和网络化的专业金融服务,是帮助企业实现对现金流入、存留和流出等现金周转期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的技术、手段和方式的总和。早在1998年已经有银行开始试点推广现金管理产品,但是并未正式提出“这个概念”,也没有推出各自的现金管理品牌并进行相应的营销推广工作。直到2002年才在全国范围正式推广。业内公认的是,1999年花旗银行首先将企业现金管理产品带到中国,目前国内几乎全部的全国性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现金管理服务。在银行业内,现金管理已经成为银行争夺高端企业和机构客户的重要竞争工具。近几年来现金管理业务的在华迅速扩张,几乎全部的全国性商业银行都纷纷推出了自己品牌的现金管理产品,例如中信银行现金管理是帮助企业客户实现对其现金、银行存款及货币等价物等广义现金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而提供的系列产品和服务体系,旨在帮助企业客户获得和保持最佳现金流。中信现金管理的服务功能主要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以上信息参考《现金管理:数字时代的网络金融服务》及百度百科,希望能帮到你。

商业银行如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的放松管制和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优质企业“融资脱媒”现象日益突出,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通过积极发展现金管理业务,有助于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建立与客户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并逐步实现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改变目前规模有限,在息差收入上占比较高的现状。针对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灵活的自身特点和优势,目前可以应用现金管理业务的目标客户主要有以下几类。   集团型和连锁型企业客户。随着经营环境和经营观念的变化,国内许多大型企业集团和连锁型公司开始关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资金收益,这一切都迫切要求银行为其量身定制综合化、最优化和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方案,现金管理这一利润丰厚的中间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焦点。   政府机关、事业法人客户。此类客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可以决定某一行业或者某些行业的发展、某一或某些大项目的投向;客户信用良好,是非常优质的客户,一般只有存款和结算的金融需求,对其他金融产品的需求并不强;具有非常高的附加价值,通过与此类客户的合作,可以为银行带来大量潜在的客户和利润;对银行内部系统网络支持、银行服务效率、银行的品牌和形象等比较关注。   目前,政府部门与银行合作的典型形式是商业银行利用其强大的结算网络而为政府部门、事业法人客户提供一定范围内的代理收付款服务,这样的服务水准还维持上简单现金管理水平上。所以,这类业务还有很大的空间来提升银行的现金管理水平。   金融同业客户。随着商业银行经营领域的拓展,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比较优势来为银行同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专业的现金管理服务,使它们能够更专注于自己更有优势的业务领域。因为金融同业客户对现金管理也比较了解,所以这类客户可能会对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因为成本和比较优势的原因,他们主观上更情愿将现金管理服务外包给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提高自己的现金管理水平,针对每一类金融同业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其设计出更符合其利益的现金管理方案,从而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从目前银行与金融同业合作的情况来看,在现金管理上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为解决中小商业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遇到的问题,并结合自身优势和市场定产位,提出以下重点发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策略和途径。   转变经营观念,重视现金管理业务的拓展。中小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业务是当前以至将来的竞争焦点和手段,相比国内外先进银行,也不要盲目悲观,虽然在业务系统和产品方面与其他银行有差距,但只要集中力量重点发展现金管理业务,凭借综合实力和发展速度,完全有可能在现金管理业务的某一点(方面)或某个重点区域(客户基础好的分行辖地)取得突破,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同时,广泛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经验,关注国内外银行发展趋势,密切注视市场动态,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做好现金管理业务的创新,在条件成熟时,推出新型的、高档次的、高技术含量的现金管理业务产品,以使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发展逐步接近国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稳步推进现金管理业务的持续发展。   调整组织架构,建立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相互协作的营销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商业银行以产品为主线的管理模式,设立以效益考核为核心的专门现金管理服务部门,建立一个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的营销体系。在产品研发阶段,产品经理主要负责对客户需求的梳理、制定规划并参与研发工作;在产品的后期管理阶段,由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制定营销策划、产品分销渠道的管理、产品的销售支持以及产品的市场考评。产品经理、客户经理分工不同、职责明确,但二者又是相互协作的。由于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客户经理更强调对客户的纵向了解,并将信息反馈给产品经理,产品经理在客户经理的帮助下,加强对产品的纵向了解,二者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产品的推销。这种中小商业银行营销体系在扁平式架构下,相比机构庞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传递更加迅速,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上可以突出效率和速度。   建立和完善现金管理业务的管理机制,争取竞争主动权。首先,是建立客户综合贡献度评价机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缺少对客户综合贡献度的深层次分析评价机制。一般都是从日均存贷量、中间业务收入等存量指标审视客户价值,难以进行长期、规范和有效的客户跟踪分析和反馈,由于没有统一的客户管理系统和分析手段单一又使国内商业银行无法利用丰富的信息资源对客户需求潜力进行深度挖掘,特别是现有的或潜在的现金管理需求,来提供相应的现金管理服务。中小商业银行应该着手建立全面的客户综合贡献评价机制,使用客户信息系统对客户进行跟踪和分析。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业务考核和利益补偿机制。现金管理所服务的大型集团客户往往涉及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的横向业务协作,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是强调“主办行为主,相关分行配合”的原则,依靠行政管理方式多于市场机制方式,缺乏以利益为导向的考核和利益补偿机制,造成业务发展中利益分配的不均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现金管理服务的全面推广和深度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特别在向集团型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方案时,必须要有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   整合现有产品,提高银行综合竞争力。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现有的现金管理产品,虽然已经具备了账户实时查询、资金实时划拨和初步的资金归集等基本功能,但离客户个性化、综合化的服务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比较优势不明显,且系统的功能也相对单一。为此,中小商业银行必须树立起以客户的综合化需求为基础、个性化需求为核心的现金管理服务理念,满足客户最优化的需要,着手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整合现有资源,完成对资金归集和现金池两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产品的整体功能。从现金归集方面来看,虽然较多商业银行原有的网上银行网络已经初步实现了集团母子公司之间、主账户与子账户之间的归集,但是由于现有系统不完善和研发力量薄弱等原因,导致现金池很多功能难以实现延伸和优化,客户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例如当客户实现全国范围收款时,没能得到付款方的信息;现有的小额支付系统已经开通跨行或跨地区现金归集时,而网上银行却一直没有实现等。因此,亟待整合现有资源,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客户高层次现金管理的需求。   另外,在对现金池的管理方面:首先需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有效地梳理整合,为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产品服务模式;其次,在保证实现各子账户的零余额管理的同时,还需逐步提供虚拟现金池、投融资服务、集团内部结算和外汇衍生工具等高层次现金管理产品。   第二,解决好产品管理分散和营销分散的问题。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现金管理这条主线,将低层次、低效益产品与电子银行、银行卡、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等高层次业务进行有效整合和包装,集中力量做大、做强精品业务,使现金管理产品充分体现综合化、最优化和个性化的特点,从而全面提高中小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   强化品牌建设,全面发掘市场机会。众所周知,开发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是维护一个老客户的5~10倍,尤其一旦一家客户选定某一银行为其现金管理业务主要合作银行后,客户的大部分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都将依存这家银行,这也就是品牌忠实度问题。为更好地服务于优质客户,提升客户的忠诚度,中小商业银行整合相关产品和服务后,根据不同行业存在现金管理需求制定相关行业现金管理解决方案,加快打造极具市场冲击力的“强势品牌”,实现品牌增值和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并要注意品牌营销全国统一策划,统一宣传渠道。   中小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和地域优势,全面发掘市场机会,积极通过现金管理产品推介会、行业联谊会等方式,扩大成功案例影响面,打造强势品牌,同时善于把握渠道,选择合适的渠道宣传银行成功的现金管理服务案例,使宣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借助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进行宣传,举办企业高层财务人员财务管理研讨会,选取一家已接受银行现金管理服务的行业龙头,介绍使用现金管理服务后给企业带来的财务影响,并带动其他企业接受、认可并进而使用银行现金管理服务。   现金管理业务是一家银行综合实力的体现,在为银行带来稳定收益的同时,也是维系银企关系的重要纽带。中小商业银行需正视自身与国内外先进银行的差距,通过行业细分和产品细分的差异化发展策略,不断强化自身优势,才能在银行间的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指什么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条例,已经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可以自行找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

如何熟悉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

参考这个百度文档:http://wenku.baidu.com/view/247907e9102de2bd96058854.html

现金管理办法?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及其他单位一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接受开户银行对其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从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角度讲,也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把现金结算和现金使用压缩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从业务经营的角度来说,各单位必须保持一定量的现金以满足其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过多的现金,因为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现金是所有资产中收益率最低的,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用于购买短期证券等还可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现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过多地保留现金将降低单位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且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无须变现即可挥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偷盗、贪污、挪用的对象。因此,各单位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现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钱账分管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日清月结制度、现金清查制度、现金保管制度、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该适当分离,出纳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2.现金日记账应根据经审核合法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入账 3.现金日记账应该序时逐笔登记 4.库存现金应该当日送存银行 5.收入的现金支出应该当日送存银行 6.库存现金应该遵守银行规定的限额 7.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批准 8.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 9.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 10.不得私设小金库 11.现金存放应该有安全保护措施 12.出纳办理收付款后应该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戳记 13.出纳人员收取现金后应该开出收款收据 14.出纳部门每月应该编制现金收支明细表满意请采纳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有哪些?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指的是能够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理财产品,很多人把它作为活期存款的替代品,大家日常支付使用最多的余额宝就是一款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基金系:购买门槛低,起购金额1元,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有价证券的一种基金;2、银行系:1000元起购,包括开放式无固定期限产品和封闭式超短期理财产品;3、券商系:1万元起购,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押物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日收回资金并获得收益;4、信托系:购买门槛高,100万起,分为开放式无固定期限型和开放式定期型。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特点1、流动性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交易比较灵活,能快速赎回,流动性强。2、风险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根据产品不同存在差异,但是都集中在风险低的领域,所以产品风险也比较低。3、收益稳定:大部分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稳定并且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企业现金管理的目标是( )的平衡。

【答案】:B2021/2020版教材P160 / 2019版教材P153企业现金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在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之间做出抉择,以获取最大的长期利益

现金管理的成本包括什么?

机会成本,管理成本,短缺成本

我现在在做现金管理,请问我应该注意哪些,或提些f意见!!!谢谢啦!!!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 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 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 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 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 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 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 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 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 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 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 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内现金管理方式有哪些

“现金为王”一直以来都被视为企业资金管理的中心理念。企业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往往是决定企业存亡的关键所在。在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面临的生存环境复杂多变,通过提升企业现金流的管理水平,才可以合理的控制营运风险,提升企业整体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不断加快企业自身的发展。1背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人尽皆知的。当前不乏有一些企业刻意的追求高收益、高利润。因此往往会有这样一种错误的思想,认为企业利润显示的数值高就是经营有成效的表现。从而很大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利润中所应该体现出来的流动性。作为企业的资金管理者应当要能够充分、正确地界定现金与利润之间的差异。利润并不代表企业自身有充裕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现金流,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2简介现金流(Cash Flow)是指一段时间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是出售固定资产、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都会取得现金,形成现金的流入。而企业为了生存、发展、扩大需要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构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等,这些活动都会导致企业现金流的流出。如果企业手头上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面对这些业务的支出,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从企业整体发展来看,现金流比利润更为重要,它贯穿于企业的每个环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企业虽然帐面盈利颇丰,却因为现金流量不充沛而倒闭;有的企业虽然长期处于亏损当中,但其却可以依赖着自身拥有的现金流得以长期生存。企业的持续性发展经营,靠的不是高利润而是良好、充足的现金流。  传统意义上的现金管理主要是涉及企业资金的流入流出。然而广义上的现金管理,其所涉及的范围就要广的多,通常包括企业帐户及交易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额风险管理等。企业现金管理主要可以从规划现金流、控制现金流出发。3方法规划现金流主要是通过运用现金预算的手段,并结合企业以往的经验,来确定一个合理的现金预算额度和最佳现金持有量。如果企业能够精确的预测现金流,就可以保证充足的流动性。企业的现金流预测可以根据时间的长短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预测。通常期限越长,预测的准确性就越差。到底选择何种现金流的预测方式就要纵观企业的整体的发展战略和实际要求。同时企业的现金流预测还可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两方面的出发,来推断一个合理的现金存量。控制现金流量是对企业现金流的内部控制。控制企业的现金流是在正确规划的基础上展开的,主要包括企业现金流的集中控制、收付款的控制等。现金的集中管理将更有利于企业资金管理者了解企业资金的整体情况,在更广的范围内迅速而有效地控制好这部分现金流,从而使这些现金的保存和运用达到最佳状态。

以下哪些用途符合人民币现金支取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以下哪些用途符合人民币现金支取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企业现金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企业现金管理的目的:通过提升企业现金流的管理水平,才可以合理的控制营运风险,提升企业整体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不断加快企业自身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现金管理主要是涉及企业资金的流入流出。然而广义上的现金管理,其所涉及的范围就要广的多,通常包括企业帐户及交易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额风险管理等。企业现金管理主要可以从规划现金流、控制现金流出发。扩展资料企业现金管理产生的社会背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人尽皆知的。当前不乏有一些企业刻意的追求高收益、高利润。因此往往会有这样一种错误的思想,认为企业利润显示的数值高就是经营有成效的表现。从而很大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利润中所应该体现出来的流动性。作为企业的资金管理者应当要能够充分、正确地界定现金与利润之间的差异。利润并不代表企业自身有充裕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现金流,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 债务 、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 工资 。 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 借款条 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大家应该对 公司法 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公司法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总则一共有四条,这四条规定了财务制度的一个初步的规则,必须要遵循这个总则,公司全体员工也应如此,保障公司的财务安全和资金的运转。

请问使用中国银行跨行现金管理功能可以向对公账户转账吗?

中国银行跨行现金管理功能向对公账户转账:目前,中行跨行现金管理功能下允许客户输入对私及对公收款账号,但能否入账取决于收款行。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现金管理的四大原则

现金管理的四大原则如下:1、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3、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4、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6、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7、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现金管理简介:社会主义国家对一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使用现金的数量与范围进行控制与管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节约现金使用,稳定市场物价。在中国,实行现金管理,结合执行国家对信贷与结算的其他有关规定,可以使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民经济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与现金出纳中心,充分发挥银行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于防止与打击非法分子进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保卫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的现金管理始于1950年4月7日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1977年11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这是中国现金管理制度的基础。

如何改善企业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摘要: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许多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极其严峻的挑战,而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就是对维系公司运营资金的管理。本文以日用陶瓷行业冠福家用公司为例,对公司运营资金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了目前存在的运营资金短缺、资金运营效率低、信贷资金比重较大、运营资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并给出了应对现存问题的解决办法及建议。x0dx0a  关键词:运营资金管理 问题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x0dx0a  引言 x0dx0a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面对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的生存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运营资金,这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当前我国的股份公司普遍存在运营资金短缺等问题,这极大地限制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的发展。利润是企业在运作中之追求的最终目的,当然,公司的利润主要是通过依靠流动资金的周转来实现的,因此,运营资金是公司管理的核心,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1] x0dx0a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2日,主要经营日用及工艺美术品,加工、制造家用塑料制品、玻璃制品、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陶瓷制品原辅材料,并且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以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及工业设备领域内的技术研究、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研究开发等。 x0dx0a  一、冠福公司运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x0dx0a  2012年,全世界经济持续动荡,复苏十分缓慢,欧债危机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内的各种原材料、能源价格和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实体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持续影响,更使得居民的消费意愿回升缓慢,许多外销陶瓷企业业务回撤国内市场,更加剧了行业竞争[2]。公司在2012年度,加快销售渠道与终端的调整,减少直营店数量,将经营重点转向开发综商超市内的特渠店。公司销售渠道的调整导致部分门店关停等的损失使得2012年销售费用仍然居高不下;另外,银行借款的增加以及利率上升导致公司的财务费用也大幅上升,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的困难。 x0dx0a  (一)运营资金短缺 x0dx0a  公司要快速发展壮大必须依靠充足的资金,然而受外部经济形势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往往存在经营资金不足的困扰。当前国家紧缩货币政策、通胀压力加重,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销售利润低、垫资严重等因素使企业面临经营资金短缺问题[3]。此外,从公司自身经营方面,由于不断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如果投资管理不好,也会造成运营资金短缺情况。运营资金短缺会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x0dx0a  (二)运营资金运营效率低 x0dx0a  该公司运营资金效率低,存在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慢与商业信用使用差距较大的现象。一方面许多公司应收账款控制不严,账面应收账款较大,回收周期较长,呆死账发生概率较大。公司只注重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业绩增加,而忽视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减少实际现金流,降低了运营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对市场产品需求把握不准确,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滞销,或生产组织协调差,使原材料在某个生产环节上积压,使产品账面价值过高,而可变现能力差,使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慢。第三、商业信用使用率低,应付账款是一种无息贷款,合理利用应付账款会使企业发展速度加快。对于大型公司运用商业信用效率高,而对于众多中小公司来说应付账款受到限制,商业信用利用率很低,而中小公司又正是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x0dx0a  (三)信贷资金比重较大 x0dx0a  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优点是银行资金充足,实力雄厚,能为公司提供较多的短期资金。银行借款具有较高的弹性,可以随借随还。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限制条件较多。公司在信贷资金管理上往往存在误区,缺乏对运营资金管理规划,在不断扩大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存在资金的筹集与运用不匹配的现象,一方面大量向银行借款,另一方面没有合理安排运营资金的使用时间和使用需求量,使信贷资金在某一时点上闲置。这样会降低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了公司的资金成本,给公司增加了一定的财务风险。 x0dx0a  (四)运营资金结构不合理 x0dx0a  公司在运营资金短缺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公司固资资产投资规模,使长期负债比例上升,运营资金占用比例下降,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运营资金短缺,可能会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如果公司长期存在资金结构不合理现象,很可能会使公司资金链断裂,增加财务风险。 x0dx0a  二、上述问题的解决办法 x0dx0a  (一)完善金融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x0dx0a  在国家大的金融环境下,国家已经大力支持中小公司的贷款,以解决中小公司资金匮乏的状况。对于公司而言,应在运营资金的筹措方面实行多渠道融资。公司筹措资金的渠道除了长期筹资,还有短期银行借款、短期融资、商业信用、票据贴现、集团拆借、银行承兑等多种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筹资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关键是财务人员一定要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选择筹资组合,在尽可能多地使用流动负债的基础上,注意公司的清偿能力,保证公司的信誉,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收益。 x0dx0a  (二)合理确定货币持有量,提高资金利用水平 x0dx0a  关键确定合理的现金持有量,编制每年、月现金收支计划表。年度收支计划主要根据各销售合同付款条件确定现金流入量;根据各存货采购计划、劳务支出用量,以及预测的支付期间确定现金支出量,测算出现金盈余/缺口,如果盈余要编制盈余资金支出计划,主要由集团用于股票、债券的投资、其他公司资金拆借或用于扩大再生产。如果有资金缺口,要通过银行贷款、集团拆借、银行承兑式加以补充。月收支计划是根据每月具体资金供给、需求情况编制的。这样可以合理确定现金基本储备、安全储备和增长储备,提高资金利用率。 x0dx0a  (三)健全存货的控制与管理 x0dx0a  首先准确预测存货需求量,主要以销售量确定存货持有量。销售部门准确制定销售月计划;生产调度按需排产,编制月计划完工产品所需材料清单;采购部编制月采购计划单,三个环节协调配合管理者才能对实际存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为确定合理的订货量和订货时机提供依据[4]。其次,供应商与企业有效的沟通,供应可以根据需求时间进行排产,保证及时供货。   (四)加强应收账款全面的控制与管理 x0dx0a  首先,销售部要把清欠工作作为销售经理负责制的一项考核指标。其次,销售部做好结算工作,即使暂时无法收回欠款,也要做到结算手续完备,防止一旦发生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对已经确认的欠款,要及时签认,防止超过诉讼时效。第三、要严格控制合同的信用期,在签订合同时将信用条款写入合同,用法律形式约束对方,对于有的恶意拖欠货款,必要时停止供货,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第四、要建立专职清欠机构,聘请专职律师,认真研究、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发挥对集团整体清欠工作的指导作用。 x0dx0a  (五)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x0dx0a  公司要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盈利能力及将来偿还的现金压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比重,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时要维持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合理比例,实现节约资金与保持偿债能力的平衡公司应科学合理地规划运营资金和长期投资所需的资金需求量与使用量的比例,严格按资金计划使用长期投资,严禁由于长期投资资金使用不合理,而占用运营资金现象。同时加快运营资金周转周期,尽可能提高运营资金利用率,这样才不会因为长期投资增加而减少运营资金,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财务风险加大的现象发生。 x0dx0a  (六)加强采购供应管理合理利用商业信用资金 x0dx0a  当公司付款周期比收款周期长时,那么业务越多,从供货商那里获得的无息贷款也就越多,公司能更好运用运营资金。因此采购部门在付款时应注重本销售回款速度,既不损害公司信誉度,又能用别人的钱赚钱;另外要有稳定的供货商,建立长期合作。具统计,这种短期筹资在许多公司中占到流动负债的40%左右,它是公司重要的短期筹资来源。 x0dx0a  三、进一步改善公司运营资金管理的建议 x0dx0a  (一)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x0dx0a  公司人员对现金流管理的认识不足,往往忽视了现金流量表的重要作用,没有充分利用该表的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对于现金流管理的研究仅停留在公司运营层面,并没有被提高到战略高度。现金流管理的内容只是泛泛的涉及现金预算、日常流量控制等战术性管理,没有同企业的发展战略有效地结合起来。现金流量管理的手段也只是侧重于事后分析,而缺乏事中的控制,特别是事前的预测和安排。其考核与绩效评价体系仍是“利润导向型”,对于业绩质量问题重视远远不够,现金流的导向作用还很弱,所以,实践中对现金流量的管理存在着严重滞后性和被动性特征。只有在发不出工资、没钱购买原材料和交税的时候才关注现金流管理。要系统提升企业的运营质量,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还需要理论界和企业界的不懈努力。要从观念上确实重视现金流管理,充分认识现金流量管理的重要作用,并采取措施,构建现金流管理控制体系。 x0dx0a  具体的改进建议如下:首先要重视现金流量预算管理。以现金流入、流出控制为核心的企业财务管理,离开了现金流量预算管理,也就失去了管理的依据和管理重心。所有的企业都应该对未来的现金状况进行预测,具体编制时应根据生产、销售、投资、资产经营等部门的业务收支预算进行编制,不仅编制现金流量年度预算,更应重视现金流量月度预算的编制,以便及时做出筹资方案、资金调度和使用方案。其次,正确掌握现金流量风险的预警方法。这对于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实现风险事前控制是非常必要的。针对不同成因的现金流量风险,企业应采取不同的预警方法。再次,提高现金流的周转速度。现金流量的循环要占用一定的时间,而周转的时间长短会直接影响现金的运营效率和投资回收的安全性,并进一步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如果对现金流循环进行合理规划,缩短现金流循环周期,提高现金流的周转速度,就可以相应减少企业营运资金的占用量,避免现金的不必要浪费,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5] x0dx0a  (二)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x0dx0a  一是在赊销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为了扩大销量、打开市场而采用赊销的方式,还有在与客户往来的过程中的折扣问题,例如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等。盲目赊销容易导致呆账、坏账的发生,而且给予客户折扣对于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严重的情况下企业很可能被应收账款给拖垮。二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不健全导致应收账款催收不力,发生应收账款后,企业没有及时进行清算,催收,也没有定期与对方进行对账、核实,对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冲减坏账准备金不足。再加上业务复杂,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而且在内部审计中应收账款的问题不容易被发现,这很容易造成企业资产流失。从企业内部绩效考核方面来看,目前营销人员的工资是同自身的销量相挂钩的,似乎只注重销售额,销售人员也会为了提高自己的工资努力对外赊销,进而企业应收账款越来越多,再加上催收力度不够,坏账也越来越多,就会造成企业拥有高销售额但是低利润的局面。没有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或仅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如果出现回款不畅,就不能满足管理需要,从而导致企业存在大量的逾期账款,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而这些情况使得企业的营业周期延长,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循环,导致企业现金短缺。三是基础的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企业对于逾期应收账款应该加强催收力度,而最根本的就是企业在同客户签订合同时要有书面的协议,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保障自身的权益。而企业往往为了扩大销售量,特别是和经常往来的客户达成口头协议,而并没有在合同中予以反映,这往往导致了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6] x0dx0a  具体的改进建议如下:首先要加强对客户信用要求的审批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经营方向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展,新客户也会不断增加。新客户提出赊销的信用要求时,通常要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根据对客户进行调查所掌握的资料,由销售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后,决定是否进行给客户赊销,以及赊销金额的大小。对一次性赊销数额较大的,即使是老客户,也要经过重新的审核批准手续,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其次要加强应收账款的信息反馈管理。除了在会计账面上做好明确详细的记录外,还要对回收账款的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主要是针对那些赊销金额大或信用品质较差的客户,要及时了解这些客户偿债能力的变化。同时,对应收账款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定期地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所谓的账龄分析,是指已经发生的各账龄应收账款的余额占应收账款总计余额的比重。再次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责任管理。其责任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是企业销售部门的销售人员,因此应收账款的收款责任可具体地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在应收账款的回收问题上,要坚持谁销售,谁负责收账,并按回款额计发销售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对超过规定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一方面要督促销售人员及时催收,另一方面要制定适当的奖罚办法加以保证。企业财务部门也应围绕应收账款的责任管理制度,做好协调、督促工作,确保将企业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x0dx0a  总之,运营资金管理运营资金管理应是对销售工作的控制而不是限制,它在企业销售及采购业务中处于重要地位,对企业利润目标的实现会产生重大影响。其宗旨是促进销售部门减少销售风险,提高利润水平。所以,公司领导人应重视营运资金管理工作,强化营运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在充分考率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现金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企业现金管理的目标,是要在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之间均衡,以达到长期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资产流动性,是指银企业所持资产的变现能力;从流量状态考察,流动性是企业及时获得可用资金的筹资能力。  而持有现金,是对资金的变相占用,以现金的形式存在得资产,既不能像存款一样获得利息,也不能像债券股票一样获得收益,所以它盈利能力最差  补充:资产流动性与盈利的关系:资产流动性越强,资产的盈利性就越差,资产的流动性与资产的盈利性呈反方向变化。如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但同时又是一种非盈利性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收益;相反,固定资产的流动性很差,却是盈利性资产,企业的盈利还得靠这些流动性低的资产来创造。

库存现金管理的解决企业库存现金管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适当放宽现金使用范围,如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利、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和必须使用现金的允许使用现金。(2)调整增加结算起点金额,建立与通胀率挂钩的现金结算起点的调整机制,实行弹性结算起点金额制,或实行固定结算起点金额制,如可将原结算起点1000元放宽到5000—10000元。(3)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对开户银行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优惠条件吸引开户单位,由当地人民银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单位行政领导责任。(4)建议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单位用信用卡套取现金”这一内容,并在《实施细则》中同时增加相应的处罚内容。2、加强企业现金管理① 加强对企业单位大额支现的柜台监管审查,建立大额提现支现的登记申报管理制度,堵住大额支现漏洞。考虑是否可采用适当收费征税的办法来调节企业大额用现行为,对除工资、农副产品采购用现外,其他用现,按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用现手续费和用现税金,使企业用现比转账付出更大的代价,迫使企业自动放弃使用现金,主动采取转账结算方式。②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要坚持库存限额一年核一次的原则,并以一家主要开户行核定为准。③把控制企业坐支、套取现金、大额支现扩大消费支出作为现金监督管理的重点。④严格开户管理,坚决纠正无证开户随意支现现象。⑤当前企业和有关部门应配合中央认真抓好“小金库”清理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狠抓现金管理工作。3、强化宣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经济工作者对市场经济和金融经济改革知识,特别是对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学习,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工作。4、建立公平有序高效的金融环境按照市场经济和金融改革目标任务尽力统一政策,统一准则,逐步使各个金融单位走上同一起跑线;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这两套法律,它们为治理金融无序竞争提供了法律保证,并重在执行;中央银行的监管力量应以高起点的经济处罚作为当前的主要手段,从而使不正当竞争者得不到经济利益。疏通转账结算渠道,解决无故压单压票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现金使用,大力推行信用卡和支票结算业务,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转变结算方式,完善和扩大信用卡结算业务。5、健全监督体系即健全金融与社会两套监督体系。一、应着重加强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督能力,同时建立金融同业间相互监督制度。重点是强化检查和处罚,可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应高金额,能起到罚一警十的效果。二、对企业的社会监督考虑到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利益关系,其监督权应主要由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部门并联合社会审计机构去从严执行,对企业违犯现金管理规定也应处以重罚。同时,在企业内部应从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违犯现金管理规定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三、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由人民银行统一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监察、企业主管等部门配合管理,相互协调,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什么是对公现金管理业务的现金池?

中国银行对公现金管理的现金池产品包括:实体现金池,指集团内多个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资金通过归集方式实际转移到一个指定的核心账户中,可实现集团内部资金实时和定时归集下拨;虚拟现金池,指将集团内部成员的资金信息实时汇总,而实际资金只在每日末归集,由集团总部管理者对集中后的资金头寸进行统一管理;虚拟子账户,指集团客户开立一个实体账户作为主账户,下设若干虚拟子账户作为附属账户,资金收入全额实时归集,支出由主账户统一对外支付,实现零余额管理;虚拟账户,指集团客户开立一个实体账户作为主账户,在此主账户下设立若干虚拟账户以实时反映不同成员单位或不同部门的不同用途的资金信息;平等现金池,指现金池内所有账户地位平等,不指定主账户,通过约定内部往来规则实现现金池资金统一管理;对私现金管理,指对公账户主动归集对私账户资金的功能,可协助供应商收取经销商个人账户款项。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下列关于现金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C选项A,企业持有现金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交易性需要、预防性需要和投资性需要。选项B,企业现金管理的目标,就是要在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之间做出合理的选择,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及偿债的前提下,将现金余额降低到足以维持企业营运的最低水平,并利用暂时闲置的现金获取最大收益。选项D,出纳人员不得同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参见教材第173~174页。

我国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现金管理的重要性

现金管理重要性空前凸显     综观本轮危机,从美国雷曼兄弟的轰然倒塌,到国内众多外贸企业的悄然破产,资金链断裂都在其间扮演着夺命杀手的角色。正因为如此,"现金为王"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视为安度危机的不二法门。在试图留存更多资金的同时,企业开始考虑如何提高这些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的同时实现增值保值--现金管理业务因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所谓现金管理业务通常是指银行利用自身的网络系统,将传统的结算业务、投融资业务、账户管理等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加以组合,为不同类型客户设计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简单说来,就是由银行及专业机构帮助企业控制和整合现金,了解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头寸,从而提高其流动资金使用效率。     这一业务是在1999年由花旗银行率先引入中国的,期间虽有长足增长,但始终没能拷贝其在欧美银行中作为支柱型中间业务之一的地位。如今,情形正在发生变化。沈汉良认为,中国企业开始重视现金管理与其发展周期有关。一方面,企业由小到大,对现金管理的需求日益复杂。从只经营本地业务、只拥有单一账户的单细胞企业发展到一个在多地区运营、拥有多家子公司及多个账户的集团公司,其间涉及的现金管理复杂程度和风险控制难度往往超出企业自身精力或能力所及。另一方面,过去几年中国企业经历的是快速扩张期,源源不断的新订单使得企业全无流动资金短缺之虞。如今伴随金融危机的深化,市场环境江河日下,特别是外向型企业海外需求骤减,资金紧张的问题开始浮现,很多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重视现金管理。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在于( )。

【答案】:A,B,D,E现金管理是对现金和流动资产的日常管理。其目的在于: (1)满足日常的、周期性支出的需求;(2)满足应急资金的需求; (3)满足未来消费的需求;(4)满足财富积累与投资获利的需求。

现金管理的问题?

现金管理的问题需要有专业的知识,不过从小要养成现金转管理的一些习惯,这样对自己将来的现金管理最后有。

中行新企业网银现金管理是什么?

中国银行新企业网银现金管理介绍:“现金管理”是为集团/单位提供本外币、境内外、多样化现金池服务,通过集团内部高效的资金调拨、计价和利息分配,助力集团/单位实现账户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统筹收付,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支持现金管理客户通过iGTB Net(企业网银)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各类报告报表查询及流动性管理等操作。温馨提示:服务时间支持7×24小时。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包括

法律分析: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包括:(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企业运用现金管理目的?

  在现金的流动性与收益性之间进行权衡选择的过程,其目的是在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现金所需现金的同时,尽量减少企业的现金数量,从暂时闲置的现金中获得最大的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用来维持日常周转及正常商业活动所需持有的现金额,应付突发事件参考:http://www.dongao.com/zjzcgl/cwgl/201406/164308.shtml

现金管理的原则包括哪些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 (3)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个人储蓄存款存储。 (4)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6)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7)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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