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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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整改措施

  关于合同风险评估、防范工作整改意见 一、合同管理方面   【问题1】合同原件散见于各个部门。   隐患:合同原件易丢失,不利于合同部门对合同的整体管理。   建议:合同原件应该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除满足财务部门需要外,合同管理部门应保存完备的合同原件,其他部门需要备份合同,可以使用复印件。   【问题2】合同相关资料存放散乱,如:合同主体资信调查资料、授权委托资料、设备材料领用资料、合同结算资料与合同文本存放散乱。   隐患:合同资料易于丢失,不利于对整个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掌控。   建议:将合同主体资信调查资料、授权委托资料、设备材料领用资料(特别指工程劳务承包公司的月领用汇总表)、合同结算资料(特别指工程劳务承包公司的月结算资料与最终结算资料)与合同原件存放在一起,除满足财务部门需要外,统一由合同管理部门备存。   【问题3】合同台账登记不全。   隐患:不利于合同分类、履约管理,不利于项目领导掌控合同的履约情况。   建议:将合同按工程劳务承包、材料、设备、临建、临时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合同台账,标明履约情况。具体表格可以参照集团公司豫工集法[2015]75号附件1《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统计表》。 二、合同签订规范方面   【问题1】合同主体(合同前置的甲乙方)与合同签章主体(合同后置的甲乙方)不符。   隐患:因合同主体不明,导致合同无效,败诉风险较大。   建议:合同主体应以合同签章主体为准,严格一致,一字不差,更不能将合同主体的名字缩写。   【问题2】合同文本中表格有空项。   隐患:存在合同相对方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添加合同内容的风险,导致合同纠纷。   建议:将合同文本中表格的空项抹去或添加文字,作到无空项。   【问题3】合同文本无页码。   隐患:存在合同相对方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整页更改合同内容的风险,导致合同纠纷。   建议:在合同文本底端添加“第 页 共 页”字样,并且有“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字样。   三、合同履约方面   【问题1】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隐患: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不能以工程劳务承包队伍这种组织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属无效合同,法律不予保护。而在实际审判中,相关司法解释又保护工程法人(如我们集团公司)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事实劳务合同,即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组织的劳务队伍干多少工程,工程法人应支付多少工程款,这种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对有资质的工程法人极为不利。工程法人不但要对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还要对其纠纷(其组织内部的人员伤亡赔付纠纷、与当地的经济纠纷)承担责任,因此工程法人与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风险极大,不可控制。其次,违背了集团公司豫工集法[2015]117号文的禁止性规定。   建议:严禁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非法人组织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考虑到施工实际情况和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若不得已将工程劳务承包给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应让他们挂靠到有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问题2】合同相对方委托授权内容不明,授权 委托书 出现“我公司委托某某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宜”。   隐患: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不明,容易产生合同纠纷,合同履约风险较大。   建议: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应清晰明了,如授权签订合同、施工现场管理、办理结算,办理领款,办理领用材料设备等。在合同履行中,一定清楚协作队伍现场负责人的代理权限,哪些事情是其能签字的,哪些事情是其不能签字的,要求他根据其代理权限签字。   【问题3】合同相对方委托代理人转委托。   隐患:委托代理人转委托除非是紧急情况且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对转委托形成的民事责任是不承担责任的,除非委托人事后追认。转委托很容易产生合同履约风险,且不可控制。   建议:禁止出现转委托。   【问题4】材料设备领用单据上领用单位与合同相对方名字不符。   隐患:容易出现被领用的材料设备无人认账,产生合同纠纷,败诉风险较大。   建议:材料设备领用单据上领用单位一定要与合同相对方的名字严格一致,一字不差,更不能将合同相对方的名字缩写。对于已经发生的,且无法更改的领料单据,补救措施为:将领料单据按日期、签字人员汇总成表,催促相应合同相对方签章确认。要求:每月工程结算时间,将合同相对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设备根据领料单据汇总成表,经合同相对方签章确认后与工程量结算单据一同附入合同原件之后,统一保存。   【问题5】月工程量结算单据无合同相对方签章确认。   隐患:易出现因合同相对方授权不明产生纠纷。   建议:除合同向对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合同相对方还应签章确认。

销售合同管理规定

  如果销售代表不能让客户签订单,产品知识、销售技巧都毫无意义。不成交,就没有销售,就这么简单。成功的销售不可缺少一份有效完整的合同,那么下面是我整理的销售合同管理规定,就随我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销售合同管理规定一: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销货方:____(甲方)   购货方:____(乙方)   第一条 购销双方协商交易的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销售的商品,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乙方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包括名称; 数量;单价;总价;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 乙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乙方提货时应当验收货物。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乙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确定。   第八条 货款结算中,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内, 日内甲方查询到帐的,乙方可以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____,结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___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15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一般有那些

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合同法》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1、项目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各种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并负责起草《合同管理操作程序》和《施工合同结算工作程序》。2、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共同做好合同涸字过程控制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做好调研和对比分析工作,编写汇报材料上报主管部门领导,并保守秘密。3、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管理小组人员应参加合同评审工作,根据已订合同执行情况和经验,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正建议,并及时修正。保证《合同管理操作程序》的有效运行,复核合同全部内容,对可能引起纠纷之处应反复推敲,以免给合同的执行增加难度,及时填报《承包方履约能力评审表》,并保守秘密。4、合同管理小组人员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部人员,管理部人员和具体合同执行部门的相关人员等。5、合同管理小组对拟签订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质和信誉审查,填报承包方一般情况表上报领导审核。6、承包合同一般应技工料机全额承包形式签订,不允许订立“半包”合同,以及使项目成本无法控制的合同。7、承包合同中的主要材料应由项目部采购,不得由承包方自行采购。8、承包合同必须附有单价来源资料,订立的单价原则上不得突破项目责任成本或施工预算,个别突破的应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签订,并保守秘密。9、签订的承包合同尽可能参照国家建设部或交通部颁发的合同通用文本格式,并具备其相关通用条款。10、严禁承包方对承包合同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同时加强对承包方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11、对签订的合同项目部应定期检查其合同执行情况,在验工计价和合同支付等关键环节采取三级复核制度,并按要求填写《验工计价单》和《合同支付结算单》,经各相关部门签字,领导确认后才能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支付中应做好费用控制,严禁提前支付或不留保证金,以免给后续合同的执行造成难度、资金流失或失去合同执行主动权,增加合同风险。12、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归档和合同借阅管理,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合同调数日下步合同执行建议备忘录,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合同执行情况》汇报13、合同管理人员应注意索赔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及时将索赔工作和索赔结果向上级汇报;做好合同风险预测,防范不必要的索赔。l 4、在签订承包合同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违纪人员,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l 5、合同管理人员对承包人提出的合同疑问,应热情解释,以融洽与承包人之间的工作关系,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是什么啊?

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中国招标承包制的组织程序和工作环节主要有: ①编制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在招标申请批准后,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范围、项目、工期、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等) 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现场日期等。②确定标底。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按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匡算出工程总造价和单项费用,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等审定。标底一经确定,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如果有的招标单位不掌握和不熟悉编制标底业务,可以由设计单位和建设银行帮助代编,或由设计部门与建设银行联合组成招标投标咨询小组,承担为招标单位编制标底等项业务。标底不能高于项目批准的投资总额。③进行招标投标。一般分为招标和报送标函、开标、评标、决标等几个步骤。④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中按中标标函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包干合同。合同签订后要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可以将合同经当地公证单位公证,受法律监督; 也可以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行政监督

谁能推荐一个比较实用的企业合同管理系统?最好是网络版,免费使用的那种。

  极其流行,同样也是竞争力极其大的一种商业模式。虽然国内软件开发公司都发展壮大起来了,但是各地软件开发公司的实力及资质仍然参差不齐。  今天给大家谈谈app开发有名的公司,软件开发的公司有很多,但是实名的有多少呢?大家应该都不清楚吧,放心!看完这篇文章你绝对清楚!  系统软件开发有名的公司:  华盛恒辉:这家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软件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十余年了,在软件开发方面有很大的建树,拥有齐全的技术团队,所有的技术人员都是一线城市工作三年以上拥有丰富的开发经验,专门为企业打造品牌软件,提供一站式软件建设方案。非常不错可以去试一试。  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开发制作方案。在开发、建设到运营推广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我们通过建立对目标客户和用户行为的分析,整合高质量设计和极其新技术,为您打造创意十足、有价值的企业品牌。  在军工领域,合作客户包括:中央军委联合参谋(原总参)、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原总后)、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原总装)、装备研究所、战略支援、军事科学院、研究所、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一研究所、训练器材所、装备技术研究所等单位。  在民用领域,公司大力拓展民用市场,目前合作的客户包括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济南机务段、东莞轨道交通公司、京港地铁、中国国电集团、电力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国家发改委、中信银行、华为公司等大型客户。  五木恒润:这家公司也是实名的,也有自己的官网,在行业内也是属于拔尖的以来开发公司,公司也有技术开发团队和运营团队,据说技术人员也是只招收3年以上开发经验的技术,在实力这块也是不用担心。  五木恒润拥有员工300多人,技术人员占90%以上,是一家专业的军工信息化建设服务单位,为军工单位提供完整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会等上层机构,同时设置总经理职位,由总经理管理公司的具体事务。公司下设有研发部、质量部、市场部、财务部、人事部等机构。公司下辖成都研发中心、西安研发中心、沈阳办事处、天津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盈软科技:盈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提供: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这家公司也是实力比较强的开发公司,公司的小程序开发只做定制版的,没有模板开发。公司也有开发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开发经验。  欣芸科技:杭州欣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3日成立,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培训总结

那两个回答根本就不靠谱。这种总结,其实就是学习总结。是领导想看看你的学习收获。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培训概况:时间、地点、培训名称与主要内容、主讲人等。主要收获:分项列出你的所学,可以从培训内容中套用一些。一定要结合你的工作经验和实际不足:找出自己在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方向。

招标采购合同是什么?有哪些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要点?

招标采购合同是当事人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涉及各种合同风险管控,与合同履行效率和效益密切相关。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要点: 一、合同管理周期长。相比其他合同,招标采购合同(尤其是工程采购合同)周期较长。 二、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招标人、投标人等市场主体涉及众多合同,合同种类繁杂多样,合同管理必须处理好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各方面关系,通过合理的、系统化管理模式分门别类进行管理。 三、合同变更频繁。招标采购合同周期长、价款高、不确定因素多,导致合同变更频繁。 四、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要求高。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不仅要求管理人员熟悉常规法律法规,还须掌握招标采购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五、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涉及大量信息,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处理和利用,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更加有效进行合同管理。 六、合同管理效益显著。来源:保标招标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浅谈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以供参考。如何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减少工程变更和索赔,合理有效地控制投资,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本文针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如何规范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分析,包括正确区分概算投资控制与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关系;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规范争端解决方式。0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1][2]。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1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2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3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3.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3.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4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4.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4.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按程序进行合同管理,是合同中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需要的。按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实质上就是各方在履行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所以,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因素。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4.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5规范争端解决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虽然对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质量、计价、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已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同,在处理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时可能会产生争端。争端解决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如何规范争端解决方式,首先依据合同规定,正确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查明争端产生的原因;其次由争端的双方确定争端解决方式,按照双方达成的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争端解决首选方式应为协商。因为协商既节省费用和时间,又有利于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其次是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双方达成的协议去解决争端,维护各方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6结语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的改变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与管理要规范化。只有规范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责任、义务,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工程建设才能按期、保质、保量建成,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请那位师傅能告诉我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公司法务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2、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6、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8、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第四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第五条 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第六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第七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主要条款。第八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第九条 经办人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法务部。公司法务部应在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第十条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查人的审查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第十二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履行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第十三条 履行部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第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公司法务部备案。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法务部。第十八条 公司法务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第五章 责任与奖惩第十九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第二十一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第二十二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是(  )。

【答案】:D2021新教材P315页七、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管理;违约管理;工程保险;工程分包、争议的解决等。

基于Web的合同管理系统?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Web的合同管理系统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对合同数据的准确性、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业务处理的规范性有很高的要求.也正因如此,合同管理工作中繁琐的业务流程限制了管理人员工作效率的提高;另外,如何有效地利用庞大的合同历史数据,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决策支持也成为一项新的课题.随着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合同管理已逐步由传统的手工作业转化为计算机管理.初期的合同管理系统为文档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生命周期的过程记载,而后发展为数字化合同模型,对合同实行元素化管理,形成了规范的数据结构,可方便进行数据统计、比较和查询分析.技术架构也由单机模式逐步向局域网环境下的客户端/服务器结构过渡.由于合同管理工作的严谨性和不同企业、政府部门在合同业务的处理上存在的巨大差异,所采用的合同管理系统多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定制而成.例如:某军事单位针对其科研合同管理中具有高保密度的要求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开发了科研合同管理系统[1];江苏电视台根据广告合同业务量大和需要播出编排等特殊情况,开发了广告合同管理系统[2]等.上述系统采用的是基于C/S结构的合同管理系统.而针对一些公司企业规模大、部门地域分散的特点,笔者提出了基于Web的合同管理模式,以满足企业对信息灵敏度、规范化管理和辅助决策分析的要求.1大型企业跨地域合同管理的需求分析软件系统的设计与开发中,最重要是从用户的专业领域中整理出需要计算机处理的需求.在企业规模大,部门地域分散的特定情况下,下属单位可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形成内部独立的合同管理工作模式,这对整个企业集团合同管理的标准化造成了困难;而且基础数据存留在基层部门,将形成信息孤岛现象,造成信息不准确,利用率低等问题,合同数据传输的滞后也会对企业决策层的决策产生影响.除此之外,软件应用存在跨地域实施的特点使得软件开发人员必须要考虑应采用何种技术架构来解决软件系统与不同软件平台之间的兼容性问题,以及日后的升级、维护等问题.通过对某公司进行调研,可以总结该企业跨地域合同管理的需求如下:1)实现信息处理的标准化和数据化,在集团企业内部建立标准的合同管理流程和内容规范;2)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实现全企业数据集中管理,避免信息孤岛的出现;3)在合同生命周期内,实现数据信息跟踪管理,包括基本信息和履行信息的管理;4)实现合同的归档管理,以及合同数据查询、统计等处理功能;5)提供标准报表、自定义报表等多种格式的报表处理功能;6)对客户信息进行管理,在合同签署前为客户的资质评估提供数据支持;7)提供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法律法规和授权委托信息等资料的信息管理功能;8)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2基于Web的合同管理系统设计2.1Web应用系统的特点目前,很多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了C/S的系统结构,这类系统的优点是与大型数据库的联接紧密,数据处理速度快,系统安全性好.但应用C/S结构建设的管理信息系统专用性强,难以跨平台使用,开发周期长、生命周期短,系统维护和升级成本太高,系统只能在局域网的小范围内实现信息集成和信息共享,其封闭性限制了系统对外部资源的利用[3].而且,如果需要提供Internet/Intranet上的数据服务,旧的管理信息系统必须要以新的软件技术重新编写,造成重复开发成本高.随着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基于Web的信息系统对传统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C/S结构相比,基于Web的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如下优势:1)开放性:基于Web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做到开放式的、跨平台的应用;2)易于维护和升级:采用分布式多层应用技术,大大节省了用于系统维护和升级的时间和费用,也改善了C/S结构的延展性问题;3)标准化:基于Internet上的公开协议和技术标准(如TCP/IP,HTTP,XML,SOAP等)可实现应用系统在Internet/Intranet上的集成,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对于操作人员来说,客户端可使用标准化的浏览器软件,用户界面的操作简单易学[3-4];4)安全性:与传统的C/S结构相比,基于Web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端与数据库服务器之间增加了Web层服务器和其他的中间层服务器,使客户端和数据库服务器不直接相连,可有效地防止用户的非法入侵[5].此外,中间层为系统提供了基本的安全保护,并支持软件开发人员使用SSL(SecuritySocketLayer)对传输的资料进行加密解密.2.2合同管理系统的技术架构系统采用基于Web的技术架构体系,使用大型数据库MSSQLServer,以Delphi作为应用程序开发工具.在开发过程中,严格遵循了面向对象(ObjectOriented)技术原则,采用组件式(ComponentBased)开发,注重产品的技术架构(TechnicalInfrastructure)的建立,运用了WebService技术,能够有效的支持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和第三方的集成应用.图1为系统结构图.WebService使用了标准的输出接口WSDL(WebServiceDescriptionLanguage)为Internet/Intranet上的客户端提供服务,它不再注重以什么技术来实现Web解决方案.WebService将Web应用中以程序设计为导向的概念转换为以服务为导向的概念,其最有价值的地方就在于能够成为不同组件模型和异构系统之间的胶水集成技术.笔者所讨论的合同管理系统采用了WebService技术,为日后必然出现的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系统集成提供了技术保障.2.3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与报酬;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6].合同管理系统中所包含的合同基本信息元素最终要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背景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合同管理的业务处理中,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一致的合同编码规则,内容的规范性为构造数字化的合同模型,实现元素级的合同管理提供了方便.所讨论的合同管理系统包含了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分类(内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外部合同)、专业类别(买卖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其它合同)、管理方式(授权、审查、审批、局本部)、自定义分类、甲方/乙方、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合同金额、项目计划金额、签约时间、审查时间、计划履行开始、计划履行截止等42项合同基本信息.系统还包括了合同项目履行信息的实时跟踪和管理.合同项目的履行信息有:合同项目的收(支)情况、标的物交付进度、争议处理情况、合同变更信息以及资料归档情况等.项目实际履行数据与合同规定条款的对比可帮助合同管理者对合同履行情况全面、准确的把握.另外,示范文本、法律法规等辅助信息的便捷查询有助于合同的规范性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的记录和分析能够在客户资质评估方面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决策支持.2.4合同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型2.4.1客户端的主要功能客户端的Web页面分为合同业务客户页面和业务管理员页面.业务客户的Web页面实现了客户在线填写合同申请表、在线下载申请表和在线打印申请表的功能.业务管理员的Web页面主要包含5个模块,各模块的功能如图2所示.1)合同信息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包括了对合同基本信息和合同履行信息的管理,合同基本信息的数据项设置应根据企业不同的行业背景或者政府机构对合同管理系统的不同实施要求制定,并提供数据项的用户自定义功能以拓展系统的实用性.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包括了对合同履行进度、结算情况、变更内容、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完毕资料归档等情况的信息管理,并提供各项数据的对比分析功能.批量导入提供了传统的Excel表格在指定格式下向数据库的导入接口.系统提示根据系统管理员设置的提前天数,定期向用户提示合同收付款和合同到期期限等信息.2)报表处理实现常规的报表运算和个性化的自定义报表处理功能.对于大型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报表处理是一项十分麻烦的工作,基于Web的合同管理系统在统一管理合同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可以提供便捷的报表运算和分析功能.3)辅助信息实现了客户基本信息的管理,根据对客户的历史记录和目前运营状况的数据分析,提供对客户资质的初步评估;实现对合同示范文本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以规范合同文本的录入,方便用户对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的查询.4)系统管理系统用户的管理模块负责对用户的使用权限进行设置,权限分级管理对维护系统安全、正常的运行是非常必要的;拥有访问权限的用户可以通过系统数据设置模块,对合同管理的基础数据项进行设置.5)在线帮助利用Internet技术快捷方便的为各级系统管理人员和用户提供帮助信息.2.4.2服务器端的主要功能系统的服务器端负责接受和处理客户端发出的请求,并以Web页面的形式将处理结果返回给客户端.合同管理系统采用了分布式多层应用的系统结构,服务器端分为负责Web发布的Web服务器,提供Internet/Intranet服务接口的WebService服务器,存放主要的逻辑应用程序并提供事务管理功能的中间层服务器,以及负责数据管理的数据库服务器.主要功能如下:1)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验证;2)根据系统的分级权限设定,限制用户的使用权限;3)处理数据查询、数据修改、报表处理等客户端请求,返回Web页面;4)维护和管理系统数据库;5)运用中间层MTS(MicrosoftTransactionServer)所提供的交易管理服务,实现数据资料在操作过程中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保护;6)具备同时处理多个用户请求的事务处理能力;7)为数据传输和接收提供安全保障;8)提供标准的服务接口WSDL,可以在Internet/Intranet上实现与其他应用系统的集成.2.5基于Web的合同管理系统的安全性解决方案基于Internet的网络技术实现了各个终端跨地域的开放性互连和信息共享,但同时带来了严重的安全性问题.运行在互联网上的应用软件系统,其安全性可能将受到如下几种类型的威胁:数据被非法截获、读取和修改;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内部网络;用户被冒名欺骗.合同信息属于商业机密,因此基于Web的合同管理系统对系统的安全性有很高的要求[6],本系统采用了如下的安全性解决方案:1)信息资源的第一层保护手段应是在内部网和互联网的节点处设置防火墙,利用防火墙对网络和服务器上的某些流量进行过滤和保护,监视在互联网和内部网的数据交换过程中各类活动是否符合了站点的安全规定,这类活动包括电子邮件、文件传输、远程登录等[7].2)互联网环境下,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信息的泄漏,所以对浏览器和服务器之间传输信息的加密是极有必要的.利用Internet的安全标准-安全套接层协议SSL(SecuritySocketLayer),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实现客户端浏览器和Web服务器之间的信息以密文形式传输[8].3)系统的用户管理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综合运用了应用程序提供的基本安全控制功能,中间层MTS/COM+提供的组件、套件组件安全控制功能和数据库服务器所提供的资源安全控制功能,对用户权限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4结论1)在合同管理计算机化之前,必须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和内容规范,实现全企业合同管理的标准化;2)在企业规模较大、部门地域分散的情况下,为避免信息孤岛的出现,必须建立企业级数据库,应用Web技术设计合同管理软件系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信息传输的实时性;3)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构造软件的功能模块,系统共建立了17个子模块;4)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安全性.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三)结束语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是怎样的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1 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管理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管理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供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在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基础上,应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树立全局经济中,必须把“按图施工”转变到“按合同施工”,特别是在工程中使用非标准合同文本或本项目组不熟悉的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2 规范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3]。由于设计阶段的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中提供的施工条件及地质资料变化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工程实施阶段,正确区别和处理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及其导致的施工方案改变,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方法去处理,是合同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正确区分变化和改变的性质,是实施阶段成本控制的组成部分。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改变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例如: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或规模提供施工用地、施工道路、施工供电等,地质资料中提供的土石类别、断层范围发生变化等。当然,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改变、施工方法不当增加的工程投资、完善合同中施工方案不足或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企业原因延误的赶工方案等增加的费用,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例如:施工企业施工场地布置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征地范围、建筑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承包的场内施工道路、施工供电方案的改变等。在正确区分这些变化和改变的同时,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属于业主的原因引起的,就应按照变更或索赔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属于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或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就应由施工企业承担。不能把施工企业合同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流程改变作为合同外项目。如果业主随意改变合同中提供的条件,或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改变合同中的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可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或索赔。3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免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建成的关键。所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3.1 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性质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可能是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所以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如:由于施工企业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改变,合同中规定的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的总价承包项目的结构尺寸改变,合同单价中已包括的内容的改变,合同中隐含的工作内容的改变等属于不需要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施工企业由于投标报价中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偏低或不当提出的变更,设计、业主、工程师单位不应采纳这种变更。工程索赔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地质变化、业主的违约等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索赔,也可能是施工企业的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索赔。施工企业索赔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所以,处理工程索赔应正确区分索赔的性质,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3.2 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程序 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要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5]。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4 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相互联系、相互约束的三方,如何公平、公正处理三方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建成,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并将直接影响工程投资。所以,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在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项目管理专业中项目合同管理这个论文好写吗

很好写的....0引言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引用国际通用条款或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自觉按合同办事,对开拓和开放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创汇和节约建设资金,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2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65号令)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4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求一篇建筑法规论文 合同管理或质量安全 方向

探讨建筑企业合同法规【摘 要】 通过对中小型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针对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包括加强合同教育、优化企业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合同文本体系、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中小型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的中小型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外建筑企业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较低。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中小型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建筑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1、中小型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 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分析过去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双方既不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也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订立合同形同虚设,合同风险不言自明。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更有甚者,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不采取投标方式,而是采取行贿方式获得承包合同或是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有意哄抬承包价格。在获得承包合同后,有些承包商随意肢解工程,擅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从中牟利。 1.2 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很多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这类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同时,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也容易滋生各种腐败。 1.3 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中小型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凡此种种,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是当前工程款屡屡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却往往认识不足。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事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如何有效的控制与规避风险,这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首先要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尽量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索赔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会索赔,不敢索赔是中小型施工企业的通病,企业应提高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增加索赔条款的内容,详细具体地约定索赔的计算原则,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1.4 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中小型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甚至高中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中小型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2、提高中小型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2.1 加强合同教育,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 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中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结构,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与高等学校、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设立合同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等有效手段,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2.2 优化企业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中小型施工企业大多是一家独立法人,下属多家施工队伍,以内部承包或挂靠性质承接工程,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偏低,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或进行资产组合,并购联合,增强实力。或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向适应性强、小而专、小而精的有特色的企业组织形态发展,努力提高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由最高领导层牵头举办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会,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和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2.3 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教育和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建筑企业还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施工队和挂靠企业的合同,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管理的综合质量。同时建立企业的监督保障机制,监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2.4 建立和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不同建筑企业因其管理资源状况、历史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工作都具有其特色,即使是以同一标准文本为蓝本,在最终工程合同文本中亦会呈现出一定的独特性。因此,为简化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建筑企业有必要根据本企业合同管理特点和优势,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企业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管理组织中,处于自身管理范围之内的标准文本,如各种专业性分包工程标准文本、不同分包方式的分包招标标准文本等。同时,根据企业经营战略目标,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标准文本及其与各自经营地理区域内合同履约环境协调、适应性的发展变化,根据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积累的经验教训,及时补充和完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3、结束语 总的来说,中小型建筑企业的总体合同管理水平还十分落后。随着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的逐步接轨,建筑市场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建筑企业应重视和研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从战略高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分析,企业领导者在充分把握自身竞争优势力量、现有可利用资源状况、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应深入分析不同经济地理区域、不同工程类型的业主对建筑企业服务的具体要求,采取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战略。在企业内部,建筑企业应通过全面提高员工的合同履约意识,结合并突出企业自身的管理风格,树立企业与众不同的市场形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争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 李启明. 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2. [2] 胡季英, 关 柯, 李忠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 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4(3):35-37. [3] 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Z]. 1999. [4]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2. [5] 关 柯. 关于我国建筑业治本的两点建议[J]. 建筑管理现代化, 1999(3): 2-3.希望能满足哦!!!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责有哪些?

根据农业法的规定,农业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法规定的农业是大农业的概念。按照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工,农业部是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林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林业局。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业部的主要职责有十二项。与农村土地承包法关系密切的有如下各项(1)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2)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的法律、法规草案。(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4)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代表国家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6)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7)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有十项。与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密切关系的有如下各项(1)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拟定国家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央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国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红树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和管理;管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并向其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6)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7)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8)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农业部与国家林业局的上述职责,都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作为主管农业的中央部门,其工作主要是制定方针、政策及相关措施,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的管理。同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不仅限于农业部与国家林业局,也涉及中央其他部门。如作为土地的主要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对农村土地亦有管理职责,国土资源部下设耕地保护司,其职责是: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下设的土地利用管理司,也有拟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等职责。国家水利部门统一管理水资源,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特别是在“四荒”地的治理开发方面,作为生态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一直是由水利部归口管理的。因此,除农业部与国家林业局以外,各有关部门虽然不是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的主要管理部门,但也必须做好与农村土地承包有关的工作。

建设监理工程合同管理基础知识

建设监理工程合同管理基础知识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建设监理工程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施工合同的订立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付林、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他。   2、几个文件的含义:   1)、中标通知书:具体写明承包的施工标段、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和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名称。项目经理履行合同时必须到位;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仅是投标人置于投标文件首页的保证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按照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承诺文件;   二、 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   1、施工现场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   2、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和数量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属于发包人的责任;不利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5、物价浮动的合同价格调整:   1)、基准日期:通用条款中指的是投标截止日前第 28 天。承包人以基准日之前的价格编制投标报价,合同中调价公式中的价格指数来源于基准日的价格;基准日期后法律法规包含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成本发生约定以外的增减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调价价款:12 个月以内的简明施工合同没有调价条款;12 个月以上的施工合同应设有调价条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分担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公式法调价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按单价支付部分的工程款,总价支付部分不考虑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三、 明确保险责任   1、 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1)、办理保险的责任:标准合同和简明施工合同均规定有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   2)、如果采用平行发包的方式分别交由多个承包人施工,应由发包人投保为宜;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无论是由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办理保险,均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标。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 发包人的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发包人及时完成施工场地的征用、移民、拆迁工作;   2)、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发包人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但不对承包人据此判断、推论错误导致编制施工方案的后果承担责任;   3)、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   2、 组织设计交底   3、 约定开工时间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 合同履行涉及的几个时间期限   1、 合同工期: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完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2、 施工期:开工通知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是判定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的依据。   3、 缺陷责任期:自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起算,一般为一年。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有缺陷工程或部位,在修复检验合格日前已经经过的时间归于无效,重新计算缺陷责任期,但延长时间在内的缺陷责任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2年。   4、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起算。   二、 施工进度管理   1、 合同进度计划的"动态管理:承包人可以主动提交修改合同进度的计划报告;监理人也可以向承包人发出修订合同进度的指示。   2、 可以顺延合同工期的情况:   1)、发包人原因:   ①、 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②、 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③、 发包人延迟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   ④、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⑤、 提供图纸延误;   ⑥、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应正确区分气候条件对施工进度影响的责任;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停工是否影响总工期。   3、 承包人原因的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 3%;   4、 暂停施工:   1)、承包人责任的暂停施工:   ①、 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②、 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国产合同类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③、 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2)、发包人责任的暂停施工:   ①、发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停工损失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③、协调管理原因:如两家施工单位工序冲突,需要一家暂停;   ④、行政部门的指令。   5、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包括:承包人修订进度计划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而采取的赶工措施;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所需增加的合同价款;提前竣工应给承包人的奖励(建议为发包人实际效益的20%)。   三、 施工质量管理   1、质量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各自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   2、承包人的管理   2—1:项目部人员管理   1)、质量检查制度: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和专职质检员;   2)、规范施工作业的操作程序:加强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3)、撤换不称职的人员。   2—2:质量检查   1)、材料和设备检验;   2)、施工部位的检查:承包人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工序交叉检验制度,做好工程隐蔽前的资料检查;   2—3、现场工艺试验。   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试验   1)、与承包人的共同检验和试验:承包人递交共同检验报告,如果监理人无故不参加,承包人可单独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递交监理人签字后继续施工。监理人不得拒签。   2)、监理人指示的检验和试验:材料、设备和工程、隐蔽工程的重新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合格由发包人承担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4、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管理:发包人到货前 7 天通知承包人。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费用。   5、对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控制: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   四、 工程款的支付管理   1、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签约合同价是写在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内的固定价格,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价格是承包人最终完成区别施工和保修义务后应得的全部合同价款,只有在最终结算时才可以确定合同价格。   2、 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的款项:   1)、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暂列金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   3)、费用和利润: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的事件如果属于发包人也无法合理预见或克服的情况,应补偿费用但不计利润;若属于发包人应予控制而未做好的情况如图纸资料错误导致的放线返工则应补偿费用和合理利润。   3、 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承包人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   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进度付款的申请单:包括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变更金额;索赔金额;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本次扣减的质量保修金;   2)、支付证书: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如扣除质量不合格部分的工程款。   3)、进度款支付: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 施工安全管理   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授权监理人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工作的实施,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包人对施工现场几个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工程或者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以及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赔偿。   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合同约定的安全专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已包括在相关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商定或确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承包人对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3、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①、通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立即通知发包人;   ②、及时采取减损措施:事故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并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   ③、报告: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   六、 变更管理   1、 变更范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 监理人指示变更:   1)、直接指示的变更:属于必须实施的变更,如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无需征求承包人的意见,发包人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承包人完成。   2)、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的变更: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新增工作或改变合同文件中的要求等。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如果同意实施,提交书面变更建议书(实施计划、措施、竣工时间、费用);如果不同意,说明理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3、 承包人申请变更:   1)、建议变更: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提出可能降低合同价格、缩短工期或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   2)、要求变更:监理人提供的图纸或文件提高了工程质量标准、增加工作内容、工程位置变化或尺寸发生变化等主动提出变更建议。监理人与发包人沟通,14天内回复。   4、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 14 天内报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报价书后 14天内商定或确定价格。   5、 不利物质条件的影响: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不包括气候条件。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变更对待;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   七、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的管理:   1)、通知及采取措施: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部分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和有关资料。   2)、不可抗力的损失承担原则:   ①、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的设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③、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相关费用;   ④、停工损失有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迟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发包人承担。   3、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责任方承担。   八、 索赔管理   1、承包人的索赔:   1)、承包人在引起索赔事件发生后 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逾期作废;   2)、承包人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 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索赔通知书;   3)、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 42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接受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在做出处理结果答复 28天内完成赔付;不接受按争议解决。   4)、竣工阶段发包人接受了承包人递交并经监理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承包人不能再对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发生的索赔。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失去索赔权利。   2、发包人的索赔:包括承包人应承担的赔偿扣款和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发生索赔事件后监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没有天数的限制)   九、 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可以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   2)、对于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28天内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设备的订货合同或任何服务协议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 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   2、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违约情况: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持续时间超过 56天以上;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2)、发包人违约的处理   ①、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除了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无力履行的情况外,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通知后 28天内仍不履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暂停施工 28天内仍不纠正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②、 违约解除合同:属于发包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的情况。   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28天内应支付的费用:   ①、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②、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   ③、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发包人尚未支付的金额;   ④、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赔偿;   ⑤、由于接触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⑥、质保金和履约担保。   十、签订前管理   主要是对承包方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   1)必须有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并签发的,具有承包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资质等级证书。   2)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注册,发给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承包企业。   3)具有对拟发包的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能力,包括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4)财务情况。包括资金情况,特别是流动资金情况,以及近几年经营效益。   5)社会信誉,包括已承接的施工任务及完成情况、合同履约情况。   对承包方的资格预审,招标工程可以通过招标预审进行;非招标工程可通过社会调查进行。经过对承包方的资格审查,认为可以将建设工程委托其施工,就可以与其进行签订合同谈判。经过谈判后,双方对施工合同内容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就正式生效。   十一履行管理   发包方的履行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应尽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有权要求承包方履行合同。   2)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在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发包方主要行使工期控制权、质量检验权和数量验收。   3)按施工合同行使竣工验收权和履行工程竣工结算义务。   4)发包方的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建档保管。 ;

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合同,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不同的理解。广义工程合同是一个合同体系,是一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与建筑活动有关的合同的总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贷款合同、工程担保合同等,其合同主体包括业主、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材料设备供应商、保险公司等。狭义的工程合同仅指施工合同。

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一)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二) 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三) 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四、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 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二)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三) 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四) 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五)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六)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七)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八) 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九)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之如何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三)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四)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六)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七)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八)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九)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以供参考。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在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在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在房地产项目中,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尤为重要。只有加强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时刻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才能在合同双方发生严重分歧时,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从房地产项目涉及重要的合同—业主与承包商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出发,试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1.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设单位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3.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4.重视合同后评估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5.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市场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6.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标的、工期审计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③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对有违犯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和《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要点有: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它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经验一再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改革,必须坚持按国际通用条款管理项目,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管理项目,以强化合同管理为突破口。以法治理念为基础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灵魂。项目管理要贯彻合同管理理念,以信息管理为手段,协调项目各相关方的关系,有效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问题包括: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未来。合同管理的前提——重合同时代呼唤法治。法治有大法治,有小法治。小法治的集中体现就是“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法治理念,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世界贸易组织平台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国际工程(项目业主按照国际通行的程序和惯例,通过国际性招标选择、雇用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外承包商或国内外承包商联营体实施的工程。凡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大型工程都可能是国际工程)推崇建设合同为“建设宪法”,以合同管理为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最集中、最有力的例证。对中国建设领域来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必须练就精纯的“合同管理”理念,在“重什么样的合同,怎样重合同”这些基本问题上下大功夫。合同管理的价值——提高核心能力建立“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力的促进施工企业建立“以适应市场为先导,以项目管理为基础,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资产管理为主体”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施工企业核心能力和相应的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基础——优良的合同优良的合同法治的首要前提是制定良法;合同之治,契约之理的首要要求是成立优良的合同。良法要全面、严密、适变、通达;优良的合同也应全面、严密、适变、通达。“FIDIC合同条款”现在已经存在一种典范的标准化格式合同——1913年在瑞士洛桑成立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字母简称FIDIC,FederationInternatio- 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历时40余年,广泛借鉴,兼收并蓄,集思广益,融会贯通国际性工程施工合同条款而创造的“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FIDIC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孕育40余年,于1957年1月首版,现已发展到第五版。“FIDIC合同条款”是一种辩证的合同条款,拥有坚实的思维基础,是目前国际通行的格式合同条款,很值得借鉴。“FIDIC合同条款”的通用条款(generalconditions)、专用条款(ConditionsofParticular Application)比较:——内容上。通用条款,表达类级共性(目的、权力义务,责任奖罚、监督、裁判);专用条款,明确个级共性(类级共性的具体形态),补充个性。——存在上。通用条款,任何一个具体合同都不做任何修改的包涵这一部分;专用条款,进一步明确通用条款中较为不明确的部分,补充特点。——关系上。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者内容一一对应,条款号相同。二者体现了“个别→一般→个别”的个类辩证谋划方法。——适用上。严格的法治形态,合同之治,契约之理,规范化、标准化。总体上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结合适用,如二者冲突,优先适用专用条款。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FIDIC合同条款”——中国水利水电施工“FIDIC合同条款”,即2000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00年2月23日,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水建管(2000)62号)指出: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切实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工程招标投标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现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并对《范本》实施做了相关规定。各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合同条件》应按本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应用,《范本》的其他文件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使用,但不得违反《合同条件》中所确立的或隐含的公正、公平原则。若编制的上述文件内容与《合同条件》的规定不一致时,应以《合同条件》为准。《合同条件》分为“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1.“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2.“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3.除《合同条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编号的条款外,“通用合同条款”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得更动。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变更“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报送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应按水利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发包人应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公正地履行其职责。根据我国当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为确保工程按合同计划顺利开工建设,发包人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承包单位带资承建。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由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时通过编制工程的施工规划和资金流予以科学测定。其预付款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第一次预付款金额应不小于预付款总金额的40%。除某些小型工程设备(如观测仪器)可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外,永久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和施工设备原则上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今后为避免材料供应方面的责任交叉而增加合同管理的复杂性,不宜由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后向承包人供应。若确因工程的特殊需要,发包人可指定材料的供应来源。而由承包人直接与供货厂家签订合同,但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指定材料供应来源的相关责任。发包人应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价格调整问题,原则上应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应按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的原则确定可调因子、定值权重系数和变值权重系数。若确因工程的具体情况难于采用《合同条件》规定的公式法调价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详细规定双方可接受的科学操作的调价办法。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和索赔等均属合同有序管理的正常范畴,应认真按《合同条件》规定的程序公正、公平地及时予以处理以避免问题积累而增加后处理的难度。对于索赔事项还应及时作好当时记录以利于监理单位作出公正的决定。《合同条件》吸取了国际和国内一些工程解决合同争议的经验,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应建立合同争议调解机制,当监理单位的决定无法使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接受而形成争议时,可通过由双方在合同开始执行时聘请的争议调解组或行业争议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以寻求争议的合理解决。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分别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一方或多方的角度论述施工合同管理的要点及索赔的管理

你真是懒的彻底,连“本题不得分,60分”这话都有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法?

一、国家有关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国家有关机关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它履行施工合同的宏观管理,具体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二、合同当事人及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一)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1.发包人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发包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力,防止由于自身违约引起承包人索赔。2.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师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履行合同职责,行使合同权力,做好工程进度、质量及工程价款的管理工作,包括:(1)进度管理。(2)质量管理。(3)工程价款管理。(二)不可抗力、保险和担保的管理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保险虽然我国对工程保险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随着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推在着事实上由国家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的情况将会有很大的改变。工程项目参加保险的情况会越来越多。进行工程保险,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保险义务分担如下:(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3)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发包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3.担保在施工合同中,一般都是由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如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担保施工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从担保理论上说,这种保函实际上是一份保证书,是一种保证担保。这种担保是以第三方的信誉和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对于担保义务人而言,可以免于向对方交纳一笔资金或者提供抵押、质押财产。(三)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是指合同药定和发包人认可,分包人从承包人承包的工程中承包部分工程的存为,承包人按照有天规定对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是允许的。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分包人应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安全事故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四)禁止工程转包工程转包是指不行使行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手转包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工程转包,违反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应坚决予以禁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止。下列行为均属转包:(1)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提取回扣的行为;(2)承包人将工程的主要部分或结构技术要求相同的群体工程中半数以上的单位工程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行为;(3)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行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满分是多少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满分为110分,单项选择题占50分,多项选择题占60分,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一共四门,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三种,各科目考试题型及分值分布有所区别。监理工程师单项选择题每题一分,多项选择题每题两分,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题型分值分布:《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满分为11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分,多项选择题60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满分为11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分,多项选择题60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满分为16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80分,多项选择题8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满分为120分,考试题型为案例题。免费领取监理工程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ls/xxzl/n117.html?fcode=h1000026

市政道路工程业主与合同管理研究?

市政工程业主通过对合同的分类及相关法律体系的了解,在建立合同机制的时候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管理等方法来进行市政合同工程业主管理。论文主要从市政工程合同的分类出发,了解与其相关的法律体系及管理目的,并对市政道路工程提出了管理方法。1引言道路建设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或环境,还可以有效带动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在得到政府资金、政策的支持之外,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为了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作为市政道路工程主要的投资者、管理方和业主,只有完善管理制度,借助健全的法律法制体系,才能对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而进行管理的重点就是工程业主对合同的管理。2市政工程合同分类及相关法律体系2.1合同的分类199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正式在我国施行。《合同法》把合同类别分成15种,与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主要有: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1]。其中每个类别里又包含不同的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地勘察、设施、施工等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主要指工程的物资采购合同;技术合同则是指咨询及服务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建筑成品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委托合同则是指委托监理合同。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解决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冲突,业主需要和有关单位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协议内容的管理也属于合同范围之内。2.2合同的相关法律体系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在进行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的时候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和合同规定来进行。与其具有直接法律关系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合同法》。对合同做出一系列原则性、规范性标准的是《民法通则》;而《建筑法》则是对建筑活动进行的规范性约束的基础法律,市政道路工程及运行作为基本的建筑活动,必须要遵守《建筑法》的法律规定;对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财产进行约束和规范的是《合同法》,这是财产流转的基本法,无论是修订合同还是履行都应当以此为基本,遵守其法律规定。另外,还有《招标投标法》,这是对市场竞争进行规范的主要法律,借助法律可以使建筑市场达到公平公正的竞争目的,对市场竞争进行有效的管理。市政道路建设作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且必须公开公平竞争来确定承包单位[2]。除了这些休戚相关的主要法律,还应该遵守《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仲裁法》《保险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3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和任务3.1提高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作为市政道路工程的业主,主要任务就是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而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则是需要重点进行管理、体现工程管理水平的三大方面,而对这三方面的管理控制主要是通过合同进行的[3]。在合同中根据对这些控制目标的明细化规定,要求合同方在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对此进行约束控制。另外,若是能切实按照合同进行市政道路工程的管理,就能切实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保障从而实现进度和投资两方面的控制目标[4]。所以,市政道路工程合同能够促进市政道路建设的管理水平。3.2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的廉政性由于建设工程一般规模大、工期长、资金投入大,成为了经济犯罪的主要领域,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尽量规避这些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而想要做到这些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加强工程的合同管理。要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体制,公开招标、投标,将交易活动放在公开的环境,约束权利的滥用行为,对行贿受贿等贪污行为进行有力的打击。在大力推行廉政建设,加强合同约束体系的同时,防止业主和承包单位的贪污犯罪。4市政工程业主合同管理的主要方法4.1依法行事,严格要求随着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国家陆续颁布了《建筑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市政道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的法律也已经逐渐完善。在市政工程的建设中,市政业主一定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还要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合同来执行。一份合同的诞生,意味着对签署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具有约束力。所以,一定要依法按照合同行事,严格规范管理,从而促进工程的管理和建设。4.2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机制由于市政道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较多,而市政工程项目又比较多,所以,一定要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机制,配备合理的合同管理人员。众多的合同,必须要经过严格的管理和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控制。1)建立合同流转单制度,这是确保合同修订过程合法性的有力保障。一份合同一份流转单,流转单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批签字,合同经手人、相关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等。要严格把好合同关,防止等不正当交易的出现,从而使合同内容及形式的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5]。2)建立合同台帐制度,这可以有效防止合同的重复和遗失。合同台账制度需要分别建立收录和发放两个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记录。一般情况下,可以建立合同检查制度和报告制度,从而促进工程的管理。另外,还可以按照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分类,以及单个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合同内容做数据整理,通过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分析,为业主提供文字依据。这种统计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市政道路工程业主的管理水平。4.3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由于施工合同的内容繁琐复杂,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勘察设计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推行,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或单位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在具体实践中从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发,避免走错路、弯路;另一方面,可以加大行政部门对合同的监管力度,在遇到民事纠纷等事件时,便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范本签订合同的推行,促进了工程合同管理体制的发展与完善。4.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目标制度是管理中必须设定的,只有确定了管理目标,才能更好地进行管理。在合同管理中,也要确定明确的管理目标,也就是对预期结果、最终目的的设定。它可以与工程管理的目标相一致,也可以不同。它可以分解为投资的目标、进度的目标、质量的目标,也可以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总之,市政工程合同管理需要设立管理目标,并且应当落到实处。另外,还应当建立市政工程合同管理的评估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督促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从而推动工程管理的水平更上一层楼。5结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工程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在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中,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不断提升市政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从而促进道路建设工程乃至整个市场经济下工程建设的进步和完善。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第二部分 章节题库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第一节 合同法律关系第二节 合同担保第三节 工程保险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概述第二节 施工招标程序第三节 投标人资格审查第四节 施工评标办法第四章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第一节 工程设计招标第二节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第三节 大型工程设备的采购招标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概述第二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履行管理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第二节 施工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第四节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第五节 竣工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合同管理第六节 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第七章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第一节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概述第二节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设计施工阶段的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第八章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概述第二节 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第三节 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管理第九章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简介第一节 FIDIC合同文本第二节 英国与美国常用合同文本这个是合同管理的教材章节目录,我有电子书版的教材,有用的话去我网盘里面下载吧(yun.baidu.com/s/1pFV0s)望采纳!!!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投 标 函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的 ***(工程名称)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1137426 元的总价(大写: 壹佰壹拾叁万柒千肆佰贰拾陆元整)的投标价格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30 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款预付和支付条件。 5、除非另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项目管理专业中项目合同管理这个论文好写吗

很好写的....0 引言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引用国际通用条款或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自觉按合同办事,对开拓和开放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创汇和节约建设资金,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2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65号令)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性服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4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我国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是核心内容。

【答案】:D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我国建设领域推行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中,核心是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课程介绍

① 公司合同管理的介绍 当前公司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一种极不正常的需求现象,即许多公司重诉讼而轻专预防。这些公司常常会在诉讼属临门时不惜一切代价试图胜诉。实践证明,诉讼是公司解决危机与风险的最后选择,也是一种善后处理方式。胜诉需要坚实的证据基础和先在的许多严密管理制度和法律程序的保障,而出现问题的公司在此方面常处于劣势。因此当公司诉讼缠身企图寻求律师帮助时,也往往回天乏术。 ② 工程合同管理师的课程培训与考试 课程名称: 工程合同管理 课程简介: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业主(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承包商、监理等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熟悉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掌握工程合同管理的技能技巧。依据工程合同条款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成本)、安全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投资占我国经济建设投资的比重越来越大,面对知识经济全球化、产业国际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给建筑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依据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确保高效、优质、低耗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商共同遵守的规则和追求的目标,这就要求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工程合同管理的培训课程是专门为从事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作业技巧等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职业化课程。学员通过实训将到达工作轻松、目标明确、效率提高、结果良好的能力提升效果。 培训单位 培训单位:北京沃凯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百高建筑科学研究院 培训对象: 1.各建筑业社会团体、建设单位、施工、设计、勘察、咨询、监理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2、从事工程及工程经济相关的其他产业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3.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及学生 培训教材: 工程合同管理《岗位价值与职业道德》指定辅导教材 工程合同管理《基础理论》指定辅导教材 工程合同管理《实操技能》指定辅导教材 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分析与设计》指定辅导教材(高级必考) 课程设置: 工程合同管理《岗位价值与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实操技能》《工程合同分析与设计》各授课20学时。 培训计划: 每月15-22日在北京地区开课培训。 每月8-15日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开课培训(单双月轮流)。 每月23-30在东北、西北、西南地区开课培训(单双月轮流) 开班时间: 根据培训需求适时开班、可以随到随学。 报名方式: 北京百高建筑科学研究院 百高上海分校(暖通南社) 培训地点: 全国省级省会城市、企业集团内部集体培训 培训方式: 面授为主、网络远程为辅。 考核方式: 每年两次全国统一集中考试③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容简介 第一章 建筑市场与相关法规. 第一节 建筑市场 第二节 相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合同法律制度 第四节 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二章 工程招标投标概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工程招标 第三节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节 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的编制 第五节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六节 工程施工招标案例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三章 工程施工投标 第一节 工程施工投标报价的程序 第二节 工程投标决策 第三节 工程投标报价策略与投标技巧 第四节 工程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第五节 工程投标报价编制工作 第六节 案例分析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四章 国际工程承包 第一节 国际工程招标投标概述 第二节 国际工程招标 第三节 国际工程投标 第四节 FIDIC合同条件 第五节 国际工程承包案例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五章 施工合同管理 第一节 施工合同概述 第二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四节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节 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第六节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七节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六章 建设工程相关合同管理 第一节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第二节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管理 第三节 其他相关合同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题 第七章 工程施工索赔管理 第一节 工程施工索赔概述 第二节 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和原则 第三节 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和依据 第四节 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及索赔值的计算 第五节 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 第六节 反索赔 第七节 工程施工索赔案例 本章小结 思考题 参考文献 ④ 合同管理的内容简介 本书适用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广大考生。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⑤ 合同管理的简介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 、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内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容,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⑥ 项目合同管理的介绍 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内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容。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⑦ 采购合同管理的介绍 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经济合同法”保护和承担责任。 ⑧ 合同管理系统的介绍 合同管理系统,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利用现代企业的先进管理思想,为企业提供决策、计划、控制与经营绩效评估的全方位、系统化的合同管理平台。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宋春岩

书名: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21世纪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系列技能型规划教材)出版时间: 2008年7月出版 (2010年5月第6次印刷)定价:30.00元ISBN: 978-7-301-13581-5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本书采用全新体例编写。除附有大量工程案例外,还增加了知识链接、特别提示及推荐阅读资料等模块。此外,每章还附有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及综合实训等多种题型供读者练习。通过对本书的学习,读者可以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与索赔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具备自行编制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和拟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的能力。本书既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的教材和指导书,也可作为土建施工类及工程管理类各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教材,还可为备考从业和执业资格考试人员提供参考。 第1章 建筑市场第2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第3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业务第4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第5章 建设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和定标第6章 合同法律概述第7章 建设工程合同第8章 建设工程索赔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附录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书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1世纪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系列技能型规划教材》之一。为适应21世纪职业技术教育发展需要,培养建筑行业具备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与索赔知识的专业技术管理应用型人才,我们结合当前招投标与合同发展的前沿问题编写了本教材。全书内容共分8章,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场;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知识与具体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监理等主要招投标类型的特点、工作步骤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和编制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内容及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索赔的主要分类及方法。此外,为便于读者学习,还编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两个附录。本书内容可按照44~80学时安排,推荐学时分配:第1章2~6学时,第2章6~10学时,第3章8~14学时,第4章8~12学时,第5章8~12学时,第6章2~6学时,第7章6~10学时,第8章4~10学时。教师可根据安排的学时,课堂重点讲解每章主要知识模块,安排学生课后阅读和练习章节中知识链接、应用案例和习题等模块。如专业已经设置了《合同与索赔》课程,可以重点学习第1章~第6章,选学其他内容。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方式的限定条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有招标委托和直接委托两种方式。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否则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无效。  2.工程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根据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要求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设计要求”文件或“方案设计竞赛”文件;  ②协助建设项目业主组织方案设计竞赛或招标,参与方案设计的评选或评标;  ③协助建设项目业主与选定的工程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委托合同;  ④监督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协助组织并参与审查初步设计文件和概(预)算;  ⑤根据已审查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监督设计单位按委托设计合同的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图设计;  ⑥协助组织并参与审查施工图和概(预)算,使其满足“设计要求”文件的规定;如有规定,还应将施工图交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并取得批准;  ⑦签发设计费用支付凭证;  ⑧编写设计阶段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报送建设项目业主。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凡列入国家计划内的重点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签订合同。  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三,国家监督。合同订立后,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合同副本送交建设银行。依照法律程序领取建设拨款和贷款,进行转帐结算。改变建设工程计划、方案和工艺流程,必须变更合同或者另行补充合同的,除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外,还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对大型的重要工程,国家主管部门要直接参加验收工作。  第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连带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第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专业施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合同管理在施工中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3.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4.加强合同管理是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等等,业务面很广,我们只有抓住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1.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涉及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施工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2.工程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规范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认真检查工程施工中每个环节,现在总监对施工环节要做到不定期抽查。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3.工程付款控制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

工程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有哪些作用

  1、合同管理职能所体现出来工程建设监理的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放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  1.1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监理以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2合同管理具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2、工程建设监理在协调工程参与各方合同关系时所起到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作用和地位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工程项目,标的大、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合同尤为重要。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之间的关系。一旦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委托于建设工程监理那么监理单位要对建设单位的一些合同进行管理。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是难免的事情,这时,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应主动协调解决,达不成一致时请第三方调解解决,而当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   监理工程师在专用条款中应与双方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合同应采取的方式,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在这里必须注意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与施工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任务及答案

一、判断题 试题 1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狭义的建筑市场一般指有形建筑市场,它是以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2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建筑市场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其他产品市场。主要表现在:交易方式为买方向卖方间接订货,并一般以招投标为主要方式。(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3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建筑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建筑生产交易的各方。其中包括: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4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在我国,业主也称为建设单位,业主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是长期和持续存在的。(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5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是长期和持续存在的。所以不论是国内还是按照国际惯例,对承包商一般都实行从业资格管理。(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信息服务功能、场所服务功能、监督管理职能。(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7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7.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服务性机构,本身并不具备监督管理职能。(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8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8.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9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9.建筑业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资质等级。(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10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0.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仅是指对从业企业的资质管理。(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11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1.建设部颁布了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将我国的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序列。(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12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2.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工作环节包括:招标、投标、开标、决标、授标、中标、签约和履约。(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13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3.授标是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某投标单位承包建设工程项目。(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14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4.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15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5.建设工程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人(即业主或建设单位)。(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16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6.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17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7.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活动的中介组织。(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18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8.公开招标的优点是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缩短招标时间,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人的中标机会。(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19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19.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20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0.邀请招标的特点是能有效地防止腐败,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均等的机会,能最大限度地引起竞争,达到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目的。(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21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1.工程施工招标一般划分为成立招标机构、招标实施和定标签约三个阶段。(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22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2.招标准备阶段是指业主决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到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所作的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招标机构、确定招标方式、编制招标相关文件等。(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23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3.招标实施阶段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编制招标相关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召开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和定标。(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24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4.资格预审的评分标准必须考虑到评标的标准,一般凡属评标时考虑的因素,资格预审评审时可不必考虑。(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25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5.通过资格预审淘汰资格预审文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淘汰总分高的投标者。(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26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6.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也是订立合同的基础。(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27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7.投标有效期指从投标开始日期到选定中标人并签订施工合同为止的这段时间,这个期限应在投标须知内予以明确。(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28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8.所谓无标底招标,是指招标人不设标底或即使设置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准,招标人只提出评标的标准和方法,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主报价的一种招标方式。(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29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29.标底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招标工程的标底按定额编制,反映行业最高水平。(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30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0.编制标底时,首先要保证其准确,其次要做好保密工作。(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31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的计价方式。计价方式主要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同时规定合同价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方式。(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32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2.有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内涵的差别在于:一是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是否编制标底;二是评标时是否以标底作为基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考评。(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33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关于资金或者资金来源是否落实问题,可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34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4.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等。(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35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5. 建设工程项目标底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潜在投标人少的项目,军事保密项目等,一般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36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6.编制投标文件的核心工作是计算标价,而标价计算又与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密切相关,所以在计算标价前必须编制好施工计划。(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37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7.投标人收到招标单位的投标申请书,即获得工程承建权,称为中标或得标,表示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获胜。(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38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8.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只有一份,“副本”则按招标文件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正本与副本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39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39.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可以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改或提出保留意见。(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40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0.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要求填写的空格都必须填写,不得空着不填,否则被视为放弃意见;重要数字不填写,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41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1.投标标价的费用一般由工程成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其他费用和保险费等组成。(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42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2.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调整项目和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可以在中标后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43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3.降低预算成本的策略原则上适用于一切分期付款工程合同,但对单价合同最有效。(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44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4.开标的主持人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他们同时负责开标全过程的工作。(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45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5.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46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6.建设工程评标程序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47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7.详细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48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8.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49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49.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再发新的中标通知书。(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50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0.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51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52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能体现招投标宗旨,招标人可获得最为经济的投标,投标人可靠竞争优势获得承包任务。(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53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是: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于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普通招标项目,如一般的住宅工程的施工项目。(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54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由发包人与承包商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55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工程发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由发包人负责完成拟定的工程任务,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56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6. 按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57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7.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通常不将监理合同和物资采购合同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的范畴。(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58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8.单项索赔是指每一件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管理人员就针对该事件,在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件混在一起。(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59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59. 建设工程合同按承发包范围不同进行分类,可分为两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60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0. 单价合同具有合理分摊风险等特点,其适用范围较宽。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发包人基本上承担了全部的风险,承包商所得的报酬也就较低。(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1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1.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监理合同即终止。(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62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由发包人与承包商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一般是指业主或总承包商,他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但承包商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3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4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4.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5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5.在索赔中,单项索赔通常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太多的争议因素,索赔的成功率并不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用。(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错”。试题 66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6.在施工过程中最普遍的索赔形式是承包商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最常见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7正确得分 1.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7.工期索赔值的计算中,网络分析法是进行工期分析的首选方法,适用于各种索赔事件的工期索赔,并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试题 68错误得分 0.00/1.00 分未标记标记试题试题正文68.承包商在自己的索赔报告中对费用索赔部分进行详细计算,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分项计算法和总费用法。( ) 选择一项:对错反馈正确答案是“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是明确管理的概念,即什么叫做管理,管理是一种活动,具体地就是针对某个物体、形式、状态的形成与运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其所能获取的最大的适用性结果的实施方法和运作过程,达到我们所期待的最佳效果。有了概念,我们就能对合同内容的各个组成分项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各项切实可行的计划(施工组织),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与优化,获取最完美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包含哪些方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11、相互协作条款,等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每年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增强企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提的依法经营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项目质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样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2、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应当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但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特殊性、个别性,示范文本的内容不可避免的会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时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尤其是双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划分和处理方法,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纠纷的处理,索赔的计算原则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   3、加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理解条款的含义,确定能正确使用,为处理合同纠纷做好准备,特别索赔责任划分的条款,索赔的程序,索赔的计算原则。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涉及多个项目参与方,而建设项目又是特别的、大型的、专业性强、动态变化的,所以从企业管理人员至项目的合同管理员,都要正确的对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够的重视,不断的学习,增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完成。

强化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行为?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七大问题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避重就轻,转嫁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 “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造成了许多干扰,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由领导直接敲定给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的九点工作(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二)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三)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四)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五)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六)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七) 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八)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九)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档并妥善保存。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等。(2)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3)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鉴证、公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合同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备案。(4)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纠纷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方面、各有关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5)专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资料、补充协议、变更记录及与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来往函件等文件,随时备查;合同期满,工程竣工结算后,将全部合同文件整理归档。扩展阅读:合同管理,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的内容有哪些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矛盾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怎么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那么究竟怎么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保标招标网小编将具体解答!1.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体系。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因而必须按照施工合同建立具有责、权、利有机结合的成本控制体系,将三者进行有机的结合。以工程合同文件为基础,从物资采购、人员工资、各施工工序的合理衔接等方面安排并控制施工程序,从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3.在谈判签约阶段,重点是了解对方的信誉,核实其法人资格及其他有关情况和资料;监督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无效合同、不完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项目合同的鉴证、公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合同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备案。4.合同履约阶段,主要的日常工作是经常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如统计合同份数,合同金额、纠纷次数,分析违约原因、变更和索赔情况、合同履约率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有关合同履行中的调解、诉讼、仲裁等工作,协调好企业与各方面、各有关单位的经济协作关系。5.专人整理保管合同、附件、工程洽商资料、补充协议、变更记录及与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来往函件等文件,随时备查;合同期满,工程竣工结算后,将全部合同文件整理归档。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如何做好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管理求解答

工程实施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费用控制。合同控制有着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点是动态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实施过程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是呈波动状向合同目标靠拢,这就需要及时发现,并加以调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断变化,绝对不变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电源建设工程这种庞大而复杂的工程。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与总承包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这之间关系变得尤为重要。第二,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偏离,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要不断找出偏差,调整合同实施。作为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的实施要进行有效的控制,要对其进行跟踪和监督,以保证总承包合同的实施。此外,作为总承包商有责任对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第三,对合同实施过程加强信息管理。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难度与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而利润含量却不断降低,工程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度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对信息的处理还基于纸介质进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对总承包商来说,一方面这是由于项目自身的管理水准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要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明确信息流通的路径;二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三是加强对业主、监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对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有对方的签字,对对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时处理。三、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合同的特点之一。一般是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变更。分包合同的变更比总承包合同变更更频繁。这是因为总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分包合同采用的形式多样,有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等等。如电源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联系单是数百上千。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变更都可以作为合同变更的。如我项目部承建的某电厂合同中明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国家规定的动态造价指数上涨则对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甲方和乙方将协商确定对工程价款和合同工期的调整;对合同范围的变更,更是有专门的章节描述,对范围变更的定义、范围变更程序、价格的支付等等问题都有明确的条款。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这些变更最终都是通过各分包商体现出来。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四、合同实施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对总承包商来说,合同索赔同样有两个方面,一是与业主关系,一是与分包商的关系。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而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赔。施工索赔亦同时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层面。总承包商一方面要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向业主提出索赔的要求,减少工程损失;另一方面利用分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合理合法的分析,可能地减少分包商提出的索赔。对由于分包商自身原因拖延工期、和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及安全责任事故要按合同罚则进行反索赔。同时要按合同原则公平对待各方利益,坚持谁之过,谁赔偿。在索赔与反索赔过程中要注重客观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索赔管理中要注意一种现象,分包商在投标时为了获得工程,往往有意压低报价,中标后又期望通过索赔进行弥补。我们在工程建设中就碰到这类现象,某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额竟高达合同价的60%。对这类情况要作仔细地分析。总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工程。它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同点不同点

自从我国建设领域进行改革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经历了试点、发展和全面推行三个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004年11月16日,国家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项目试行办法》,标志着项目管理制度的出现。两套制度的管理对象相同、性质相似,在实践中如何融合?一、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比较1.相似点(1)范围。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并控制包含在项目范畴内的工作内容,并对其它项目管理过程进行指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与范围是在决策、设计、施工招标和施工等阶段进行"三控二管理一协调",这与工程监理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侧重于施工阶段。(2)时间。时间管理也经常被称为进度管理,它是控制项目时间的关键一环。与此同时,时间管理应通过确定、调整合理的工作排序和工作周期,在满足项目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使资源配置和成本达到最佳状态。项目管理的进度管理与工程监理在项目进度控制方面所提供的方法从总体上看是基本一致的。(3)成本。项目管理对项目成本管理的思路是非常清晰的,通常可以分以下四步进行:制定资源计划、成本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工程监理对投资控制的主要思路也是将实际支出与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再结合项目进度进行调控。这一基本思路与项目管理十分类似,但是,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同,特别是项目财会管理水平的差异,在实际运作中,要与其接轨尚需时间。(4)质量。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最为重视的一个方面,一般都是从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高度来控制和规范项目团队中各方的行为。项目管理在关于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中指出,其基本方案旨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在ISO9000和ISOI0o06质量体系标准与指南中提出的方案中相一致。因此,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指导思想是完全一致的。2.不同点(1)现阶段工程监理的范围仅限于项目施工阶段,而项目管理则强调全过程都可以介人项目。(2)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以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为主,投资控制往往由业主自己或委托别的造价咨询单位来进行;项目管理则涉及业主项目管理的所有方面,即投资、质量、进度控制。(3)与业主关系的定位不同,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是委托关系,监理单位是公正的第三方;而项目管理则完全代表业主利益,是业主忠实的顾问和助手。二、两种建设管理模式融合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由于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由来已久,无论从市场需求还是自身发展来看,项目管理制度的兴起不应以取代监理制度为前提,而是应努力实现监理制度与项目管理的融合,进而完成由工程监理制度向项目管理制度的过渡。近20年的监理制度的改革实践为创建项目管理公司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国条件较好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都希望能够全面地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达到项目管理的最优状态。我国政府对创建项目管理公司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指导。另外相关的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对项目管理公司的研究和推广,为我国现有企业培育和改造为项目管理公司莫定了较好的理论基础和社会环境。这些都为二者将来良好的融合打下了基础。既然是两种制度的融合,那么就势必会产生一些问题。就目前状况而言,建设监理制度将自己限定在工程实施阶段,而在全过程管理的其它环节,如投资决策、工程保修、项目后评估等阶段,监理则完全缺位。而项目管理在这些阶段的介入虽不会面临任何行业阻力,但业务开展将面临较大的市场阻力。一是由于目前市场需求以及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工程监理"几乎成了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代名词,由于大家的认识的惯性,可能造成监理公司在承接前期策划业务时出现不被接受的尴尬。二是"监理"一词虽然在行业内翻译为"ProjectManagement",但是许多外商投资项目却按照中文字面意思理解为"Supervision",这使得我国工程监理公司入世后很难与国外项目管理公司竞争。针对这些问题,下面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1.较浅层次的融合许多监理公司已经意识到与项目管理接轨的重要性,因此针对上述两点问题,将监理公司更名为项目管理公司,这有利于市场及相关建设主体改变对原有监理公司的认识;或是在保留原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监理公司的精兵强将拓展项目管理业务。这样既有利于原有监理公司保持较为完整的构架继续从事监理业务,也有利于项目管理公司不带包袱高标准地规划和操作。2.深层次融合(1)项目管理与建设监理弱势部分的融合在建设监理制度的某些环节,监理介人甚少,在部分环节的控制上有名无实,形成建设监理的弱势部分,如设计阶段的管理,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等。这些环节的市场需求是项目管理制度发展的契机,项目管理应代表业主,利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优势或独立开展工作,或对监理的工作进行指导,以项目管理理论形成对上述环节进行控制的操作流程,随着项目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化和发展,项目管理在这些环节上的特殊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将得以体现,转而成为项目管理的强势部分。(2)项目管理与建设监理的强势部分融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建设监理的强势部分,项目管理在这部分的介入应当慎重,取代监理不是明智的选择。对监理工作过多干涉只能导致职责和权力的交叉重叠,会使承包商无所适从,影响了监理现场工作的开展。项目管理不应把自己在质量控制的环节上和建设监理等量齐观,应代表业主对建设监理的质量控制进行宏观管理,以合同和组织手段支持监理的工作,以建设监理的成熟系统保证设计文件和规程规范的落实,实现项目管理和建设监理的融合。(3)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管理行业是智力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项目管理单位最主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工程咨询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人力资源将是项目管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影响成效的最主要因素,项目管理公司应该把人力资源建设当作重中之重,不能简单地把监理公司的人员全部转入项目管理公司,要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特点来组织公司的人力资源。我国目前监理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较多,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法律、经济和管理知识,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缺口很大。我国项目管理目前急需充实既能掌握和熟悉国家经济政策法规、又精通一定领域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熟悉市场调查和预测分析的人才,善于经济评价和风险分析的人才,具有技术创新意识的人才,熟练运用国际惯例、能够进入国际咨询市场参与竞争的人才。三、结语项目管理的兴起为建设服务业注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制度的完善和市场的接受还有个过程,项目管理制度应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实现与建设监理融合,兼容并蓄,取长补短,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的项目管理系统,最终结果不是项目管理取代建设监理,而是建设监理融人到项目管理中。

一建实务合同管理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建实务合同管理程序是:1、合同制定阶段管理 ,主要包括从承包商资质预审、编织投标文件等;2、合同实施阶段的管理,是指合同签订以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管理,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工作是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等;3、最后进行合同的确认、签署与存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有关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到目前为止已颁布实施了以下法律,从而奠定了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基础。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并从该日起施行。《民法通则》旨在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是订立和履行合同以及处理合同纠纷的法律基础。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和维修均应遵循该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同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4号公布,并从该日起施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正确运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建设工程中有关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工资、劳动安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及劳动争议解决等事项均应遵循该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仲裁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仲裁协会及仲裁委员会的规定,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庭的组成、开庭和裁决,申请撤销裁决,裁决的执行以及涉外仲裁的特殊规定等。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担保方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的有关各种担保基金及争端的处理均应依据该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并对保险合同,包括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做了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简称《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法》是建筑业的基本法律,其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等。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从该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合同法》中除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规定外,还载有关于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信贷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的具体规定。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施行。该法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内容,其制定目的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等。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内容包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矛盾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浅析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

浅论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管理 筑工程建设周期一般持续时间较长,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如政治、社会、经济、自然、技术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建筑工程的实施。同时,每一种风险因素又都会产生许多不同的风险事件。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如何减少和避免风险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是广大工程建设单位和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研究探讨风险对策即风险管理技术也就十分必要。风险对策一般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而风险转移又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形式。着重从保险转移入手探讨风险对策。 保险转移亦称保险,对于建筑工程风险而言,则为建筑工程保险。 1 、建筑工程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1.1建筑工程保险的概念 建筑工程保险是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 1.2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 建筑工程保险,是随着现代工业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承保范围广。传统的财产保险只承保物质标的,而建筑工程保险除承保物质标的,还承保责任标的,并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清理费用均予以承保,系综合性保险。 (2)被保险人范围宽。被保险人可以包括:①业主或工程所有人;②承包人或分包人;③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任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凡对保险标的具有利益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列明在一张保险单上。 (3)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 wxt" target=_blank>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2 、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 2.1保险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 2.2被保险人 建筑 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 www.fdcew.com/search.asp?Field=Title&Keyword= 施工&ModuleName=ewxt" target=_blank>施工单位,可分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 ④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等。 2.3投保人 在国外,建筑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者的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我国建筑工程保险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投保。 3 、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概括起来可分为物质财产本身和第三者责任两类。为了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三个部分。 3.1物质损失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及工地上的物料。建筑工程的保险金额为承保合同的总金额,即建成该项工程的实际造价,应包括设计费、材料设备费、运杂费、施工费、保险费、税款及其他有关费用。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和项目,指未包括在上述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中的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负责建筑的项目。该项保险金额应按这一部分的重置价值确定。 (3)安装工程项目,指未包括在承包工程合同金额内的机器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该项目的保险金额按重置价值计算,应不超过整个工程项目保险金额的20%,若超过20%,则按安装工程保险费率计收保费,超过50%,则应单独投保安装工程保险。 (4)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指施工用的各种机器设备。其保险金额按重置价值确定。 (5)工地内原有建筑物,指不在承包工程内,归所有人或承包人所有的或其保管的工地内已有建筑物或财产。该项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实际价值。 (6)场地清理费,是发生承保危险所致的损失后为清理工地现场所支付的费用。对大型工程该保险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对小型工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指不能包括在以上六项范围内的其他可保财产,其保险金额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七项保险金额之和,即可构成建筑工程险物质损失项目的总保险金额。 3.2特种风险赔偿 特种风险是指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风暴;特种风险赔偿则是保单中列明的上述特种风险造成的各项物质损失的赔偿。 3.3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采用赔偿限额,赔偿限额由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责任风险大小商定,并在保险单内列明。 4 、建筑工程 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4.1自然事件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4.2 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 4.3人为风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人为风险有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4.4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5 、建筑工程 保险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6 、 建筑工程保险的费率 6.1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 (1)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4)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6.2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 (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 (2) 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 (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 (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 (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7 、建筑工程 保险的保险期限与保证期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 7.1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7.2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终止有三种情况:保单规定的终止日期,建筑工程完成移交给所有人时,所有人开始使用时,三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7.3保证期 工程完成后,一般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间如发生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损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须负赔偿责任,这是保证期责任。保证期责任是否加保,由投保人自行决定,但加保则要加交相应的保费。 参考文献 [1] 马永伟。保险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2] 许谨良。保险学原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是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矛盾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矛盾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费一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   2、施工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甲方工程部及项目负责   人、监理、业主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   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七、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款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实际工程总价款以业主方:最终结算审计为准。   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业主批复工程量编   制工程决算报业主指定审计部门审计,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款扣   除甲方应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后作为本合同乙方结算价款。   3、管理费:甲方收取乙方完成工程量 %的管理费(不含税金、规费),   工程量以最终竣工结算业主方:审计结果为准。   4、税金及规费:税金、规费等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费   他相关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   缴。   八、付款方式   1、乙方的工程计量款支付等同于甲方与业主方: xxxx业主单位名称签订的单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具体支付方式为:业主方同步付款,每次付款的金额为乙方上报给监理、业主的的当期计量款资料,经   二、工程地点: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内部各项组织管理等   监理、业主审核签字后,业主的批复资金扣除乙方应交甲方管理费、税金、规费   等费用后的余额。   2、甲方管理费按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收取且在乙方工程完工时全部收完。   九、材料供应   1、乙供材须附合格证、质保书、送检合格证明书。   乙供材的质量控制由甲   方、监理、业主抽查。   2、乙方负责对乙方自购材的质量把关,并由乙方负责取样到政府指定的检   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应及时送达甲方及监理备查。   3、乙供材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   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   配件,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   质量保修期年。   2、项目经理须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与在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建造师证书,   且在建工程只能有壹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6 小时,负责处   理工程上有关事务,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以 元罚款。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   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按60%结算,余额作为甲   方损失补偿。   4、分项工序验收,必须经监理、业主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甲方平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   期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按已完   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60% 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6、乙方平时上报工程资料一式份,项目部留存 份。   十一、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甲   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   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   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若造成   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按元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   偿。   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连续两周不能按甲方确认的计划完成,或   进度滞后达30%)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   日内无条件退场,并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60% 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   损失补偿。   3、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食宿、工具、水电等施工   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予以协助。   十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应投入的人员,包括合法证件,特殊工种上岗   证报甲方审查、备案。   凡参加乙方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临时聘请或雇佣人员   等与乙方是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其培训、安全教育、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工资发   放等一切事宜,并负责因上述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失的   赔偿。   2、乙方要对进场施工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不准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   殴、偷盗现象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无论什么原因,除甲方对乙方处以 5000元/次的罚款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由事件带来的一切综合损失。   3、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由于施工过程防护措施不当和施工质量原因造成   人身生命或财产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制度施工,因乙方   不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童工及其他国家法规明令   禁止的用工,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规   定,做到标化管理,文明施工,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或其他需要,乙方人员   使用甲方标志时,负责保管、维护甲方设备,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标   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7、乙方须选择证照手续齐备的车辆,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   关。   十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2、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对外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4、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对本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且须提供专   款专用证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乙方在本工程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管、   督查,乙方必须配合。   十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承诺为完成该工程投   入不少于元的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已完验收   合格工程产值的60%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   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   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   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导致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6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4、在工程签证、结算等往来联系函中,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联   系业主,乙方与业主之间的往来文件对甲方没有约束力。   5、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   如乙方将   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   和经济损失,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30% 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   损失补偿。   6、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3 日内   进场维修,7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7、乙方承诺准备不少于 元解决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60% 予以结算   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8、乙方严禁以甲方名义发生一切与工程相关的经济往来,乙方承诺在对该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如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用工等,与甲方无任   何关系,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 30% 予以结   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十五、风险划分   在工程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材料设备及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十六、履约保证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的一周内即 年 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工作量达时一次性返还乙方(不计息)。   十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签章)   代表: (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字日期:   说明:附1、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2、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如果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乙方: (签章) 代表: (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字日期:    工程建设管理委托合同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亩。   工程总建设期: 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

怎么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识别与分析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固定价格合同,用于工期较短、较简单的工程。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式,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一是价格风险,例如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等。二是工程量风险,因做标期时间太短,投标单位无法具体计算工程量,只能凭经验估算,这是投标单位会处于两难境地。算高或算低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合同条款标准不明确带来的风险。工程项目由于具有单件性、生产和技术复杂性,决定了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细节问题,例如工程质量,若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 承包方很轻易造成拆除重建的返工损失,反过来说,建设方也可能会造成永久的质量问题,给以后的生产经营造成隐患。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无论是工程前期的招投标、中间过程中的变更,还是工程的洽商,这些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而且签署在后的高于签署在前的。假如在整个工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且不利于自己一方的条款,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工程作业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程作业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工艺和技术的复杂性, 经常涉及到工作量及其他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必须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否则,承包方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也要赔偿损失,且延误工期,更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工程款支付约定中的风险。工程价款的支付可分为四个阶段: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结算款和保留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甲乙双方矛盾存在的焦点,进度款的拖欠或提前支付都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假如此条款不明确,对日后合同的实施,造成经济纠纷和困难。2、工程合同治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在合同治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就是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分析的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措施,进行针对性防范。做好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工作,完善专用条款。目前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了企业发挥自身经营治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清单有漏项的风险;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 因此必须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利用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2)计费基数的变化。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还会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3)材料价格的变化。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治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订,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加强索赔治理,把风险损失减少至最低。索赔源自合同,终于合同。在项目治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布满风险的投资市场中,索赔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这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且普遍存在的合同治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正当的权利要求。3、加强企业合同治理的措施与方法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已面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项目竞争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渐减少,合同风险增大。市场竞争越激烈,要越重视合同和合同治理才能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1、建立企业的合同治理系统。  2、制定企业的合同治理制度,有了专门的合同治理体系,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同制度。 3、做好合同签订时的治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治理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治理。在合同签订时,每项条款都要想到将来的可操作性和有否非凡情况的产生; 合同当事人(甲方和乙方)都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公平合理、条款是否完整、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和隐含的风险,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文执行和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合同治理不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如何做好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管理

工程总承包在发达国家,以其业主倾向、资源配置、综合效益和发展趋势等诸多优势,逐渐成为工程发包的主流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则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当然就不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加强合同管理使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以及投资结构的多元化,使电源工程建设合同利润逐渐减少,而合同风险增大,合同条件日趋苛刻。不正确认识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的惯性,真正体现市场交易的精神和实质的合约并没有被引入交易过程。首先,合同与合同条款自身不够完善;其次,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往往重商务条款,对工期和造价的确定投入的精力多,而对性能考核指标的研究投入的精力少;再次,在电源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依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工程现场管理,对合同缺乏实质性的认识而带来一些纠纷,工程技术人员如果凭经验而未吃透合同精神,也同样给结算带来一些麻烦。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具体的执行者是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从项目经理、项目班子成员、项目中层到项目各部门管理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合同各条款,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项目经理、主管经理要向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作出解释和说明,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要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较详细的合同交底,实行目标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围以及法律责任。在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中,人们往往十分注重图纸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少出偏差。  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个方面关系,使总承包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协调会制度,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经常性的工作应订立工作程序,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使管理人员有章可循,也就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  第三,要建立文档系统。项目上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这些工作非常繁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由业主、分包商及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的。建立这些文档与对这些文档进行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四,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这些内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实施报告,如每月的工作量报表;在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其他情况等等,这些都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及总承包方的签署和认可。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二、加强合同实施过程控制  合同实施控制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实行控制的重要环节。  第一,对工程目标进行强有力的控制。总承包合同定义整个工程建设的总目标,这个目标经分解后落实到各个分包商等,这样就形成了目标体系。分解后的目标是围绕总目标进行的,分解后的目标实现与否及其落实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总目标的实现与否及其质量,这就是它们的辩证关系。控制这些目标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预定的目标。工程实施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费用控制。  合同控制有着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点是动态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实施过程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是呈波动状向合同目标靠拢,这就需要及时发现,并加以调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断变化,绝对不变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电源建设工程这种庞大而复杂的工程。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与总承包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这之间关系变得尤为重要。  第二,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偏离,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要不断找出偏差,调整合同实施。  作为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以及采购合同的实施要进行有效的控制,要对其进行跟踪和监督,以保证总承包合同的实施。此外,作为总承包商有责任对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第三,对合同实施过程加强信息管理。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难度与质量要求不断提高,而利润含量却不断降低,工程管理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度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地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对信息的处理还基于纸介质进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对总承包商来说,一方面这是由于项目自身的管理水准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响。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特点有哪些

综合性、时效性、复杂性。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可以保证并促进双方更好的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满足实际需求。所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合同管理是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一些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需要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来进行施工。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就是约束承包方和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本文主要探究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对参阅人员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经济合同,是建筑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指标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单位所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包商与雇主为了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力而签署的协议。是雇主支付工程款、验收工程质量、跟进建设进度的重要依据和法律文件,也是承包商获取工程款的重要凭证。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可以保证并促进双方更好的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满足实际需求。所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1周期长和连续性   工程建设项目是在某段时期内持续进行的一种的活动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一般而言建设工程持续的时间都较长。这也就要求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建设情况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管,以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1.2合同内容条款多且较为庞杂   建筑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个别性决定了其必然与其他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共性与其独特的个别性,这就要求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所具备的共性外还要根据每个项目的有特殊性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和作用,合同中除一些一般条款外还要设置一些特殊条款,这些项目往往会涉及保险、税收以及专利等问题,因此在签订项目合同时,要做好相关准备,避免出现不良后果。   1.3合同多变性较强   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为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有时会发生设计变更或修改合同条款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者要加强对项目变更的管理,并及时做好记录,为以后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1.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化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与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多个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来进行施工监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设备采购、原材料供应、保险、银行等诸多单位,为保障施工这些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疏导和管理。   2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认真了解合同法并对合同中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除此外还需要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以提升管理者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档案、合同章管理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如合同中的造价、合同履约率以及合同变更次数等。   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3.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当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部分建筑承包商为获取工程承包权,在接受雇主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保障自身利益,采用滥竽充数、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方法,将项目工程擅自转包给第三方,为工程建设质量埋下了严重的隐患;部分业主在跟承包商签订“原合同”的同时,还会在私下签订一些与原合同相悖的协议,这些协议往往会对建筑质量造成一定的威胁;有些工程合同双方虽然签订了,但在履行过程中双方都未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任意修改和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3.2不重视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些项目建设施工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未健全合同的分级管理、授权管理、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签订无专门的人员和部门,合同管理程序不严谨,部分单位不按合同规章管理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核的评估,导致合同的监督管理制度失效,产生相当多的工程质量问题。   3.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部分项目的合同管理机构   缺乏相应的人员来对制度进行执行,或者是未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管理知识的培训,导致合同管理人员仅仅将合同管理作为一项事务性工作执行,甚至合同管理的相关负责人也未得到正式任命只由一般人员兼任,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3.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部分项目合同管理相对来说较为分散,在合同履行中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对履行后的合同也未及时进行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方式较为粗暴。   4完善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4.1完善项目成本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施工成本责任管理制度,预先对项目进行预测,计划以及控制、核算等管理工作,并以此减少项目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的质量和时间成本下,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4.2建立健全项目工程合同交底制度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组织工程建设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对市场、工程、建设、经营、质量控制等部门的项目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建设周期以及质量目标等做详细的检查与交底。   4.3项目施工建设前期项目管理部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对没有成本预测报告的承包商,不予下发承包责任书,以此让公司和项目管理部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例如,某工程的中标价格为31140317元,扣除需相应上交公司的部分剩余承包价为26624817元,陈本预测为27970277元,实际亏损1345460元,如发生这种情况,就进行原因分析:市场竞争压力大、前期投入较大等,找到原因可据此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项目招投标力度,减少人工成本,在工程施工中良好的履行合同。做好项目成本预测,不仅不会亏损,还会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大量成本,这样项目管理单位还可以对工程成本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同时也为下一步的分解、落实、陈本目标和工程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   4.4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   4.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把合同管理作为市场竞争的主要内容之一,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加强对合同履约率的审查力度。   4.6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双方要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的审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矛盾发生的几率,并将合同纠纷率控制到最低,保证合同的全面认真履行。   4.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设   工程建设单位要提高对合同管理部门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授权、审查、履行、公正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章管理制度执行,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4.8严格控制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都会发生临时更改合同的情况,及时对合同变更的情况进行处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变更的合同条款要及时做好记录,并要求双方签字,以便留档保存。一般而言,一般的合同变更双方协调一致即可变更重要问题的变更则需要提前采取措施。   4.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我国的建筑承包商对工程索赔的认知还较为浅薄,欠缺推进意识,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建筑承包商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5总结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合同管理中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相关技能知识的培训,对建设过程中合同更改的部分要及时处理,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正常、合理化运转,减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孙中武,张芸.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陕西建筑,2012(12):124-127.   [2]唐群燕.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公路,2012(09):225-227.   [3]马海波.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J].隧道建设,2013(14):89-9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与 工程合同管理的区别

工程合同管理从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主要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方面。本书主要介绍工程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的合同体系、总承包合同管理、招标投票管理、勘察合同管理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的概念、施工合同的特点、施工合同的订立、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施工合同有关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中涉及的其它费用和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

简述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目标.

简述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目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合同管理的方向应该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一道施工管理的题目(施工合同价) 超支的部分,承包商自己承担,节约的部分,归业主,或者业主与承包商分享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由哪些文件组成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码字也不容易,有问题可以私信我,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一、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备注:如果合同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优先解释顺序为以上的顺序; 二、代理的概念: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该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所涉及的第三人。 三、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被代理人; 四、代理的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五、码字也不容易,有问题可以私信我,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方式有哪些(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试题) 跟风险管理肯定差不多了,另外就是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双方的风险范围及责任划分,风险不可过分的进行转移或回避,否则违反合同的公平原则,会导致此部分合同条款失效的 怎样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 1、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每年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增强企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提的依法经营思想,把工程合同管理放到项目质量管理、效益管理同样重要的位置。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2、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 合同文本的制定应当参照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是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但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特殊性、个别性,示范文本的内容不可避免的会有疏漏,所以在制定合同文本时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尤其是双方责任、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划分和处理方法,招投标的实质性内容,纠纷的处理,索赔的计算原则等,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 3、加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理解条款的含义,确定能正确使用,为处理合同纠纷做好准备,特别索赔责任划分的条款,索赔的程序,索赔的计算原则。 总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涉及多个项目参与方,而建设项目又是特别的、大型的、专业性强、动态变化的,所以从企业管理人员至项目的合同管理员,都要正确的对待合同管理工作,要有足够的重视,不断的学习,增强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把工作做在前面,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完成。 简述施工合同谈判的目的和意义 约束双方的行为,更好地完成工程建设。 怎样控制开发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与措施 合同管理中的“三大控制”项目管理者联盟 工期控制也就是施工进度的控制。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延误工期会导致经济损失;盲目地、不协调地追求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同样会导致不顾工程质量,损毁企业信誉的问题。所以,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材料供应以及移民征地等方面协调一致,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项目管理者联盟 程造价(成本)的控制是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成本控制同样是工程管理中的控制目标之一。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盈亏。合理地控制工程成本,可给施工企业带来最大的效益。进行工程成本管理,必须有明确的管理目标,才能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施工中计划与决策、组织与指挥是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调节与控制、监督与考核、激励与惩戒亦是投资控制中必不可少的措施。项目管理者联盟 质量控制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场经济的竞争,说到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质量的竞争。工程建设也不例外,施工企业的竞争是通过承建的工程质量来体现的。“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工程建设中的一惯方针。可以说,工程质量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因素。"在工程建设中,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是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头等大事。如果工程质量差,不但不能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而且还会因质量、安全等问题造成投资的巨大损失,影响投资收益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环境安全。施工企业重视工程质量,抓好质量,形象就好,信誉就高,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就有地位,企业就兴旺发达。否则,企业就要衰退,就要灭亡。mypm. 总之,工程合同管理中,“三大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过分追求单一目标都将导致不应有的损失。为了创造质量全优工程,不惜牺牲投资和工期代价,为了节约投资而偷工减料或工期“马拉松”;为了“献礼”而随心所欲缩短工期,造成工程质量严重缺陷,投资的巨大浪费都是不可取的。唯有将三者合理控制好,施工企业才能兴旺发达。工程合同管理就是要将工程合同中的三大目标控制好,实现之。项目管理者联盟 履行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最终得到合同利益。合同管理是从签订合同前就要开始了,1、合同前期核查基本情况。2、调查了解对方资信情况。3、双方协商合同条款内容,4、准备签订合同的必备资料和手续。5、签订合同后合同备案归档。6、监督合同履行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条款。7、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发现对方有故意违约或不能实际履行时应及时上报。8、合同履行过程手续是否完备。9、合同履行结束后制作合同归档报告上报审批后归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基础体系是什么 1、宪法及其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一样吗? 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合同法》对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的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 3、公平原则。合同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市场经济中形成的道德准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善良风俗是以道德为核心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等

工程合同管理步骤有哪些

法律分析:(1)落实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2)建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程序。(3)各阶段的施工合同管理的实施:1)施工合同签订前建筑装饰工程的合同管理:对施工合同可行性进行研究。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洽商时的合同管理:对合同中的条款逐条加以谈判,提出合理修改要求。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合同管理: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法条例》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

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作用有哪些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一、引言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 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二、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 建筑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 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 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 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 及时提醒承包商, 帮助分析查找原因, 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 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 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 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 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 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 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 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 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 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 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 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 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三、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有的还签定了“ 阴阳合同”, 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 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 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 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 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 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 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谁都可以签合同, 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 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 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 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 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 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 使招标过程更加严格、完善, 以便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3.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推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 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 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什么

法律分析: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管理:三、工程项目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四、各类合同的审批程序五、项目责任承包与分承包结算审核程序六、 各类合同的评价考核七、 各类合同档案的管理八、建立各类合同程序与责任追究制九、各类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双方(或数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该类合同包含:用地协议,代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审图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等。其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下面就发包人(业主)如何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以达到控制工程主要造价进行论述。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控制的主要依据。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具体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包括: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具体、明确的工程实施范围,工程数量,总造价的组成,计费方式及费率,浮动率,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工程的变更、签证等规定,工程结算、工期、质量的约定,检测、检验费,索赔、风险责任,保险,甲供材料和设备,分包工程等等。上述各项内容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全部、合理、科学地明确(涉及承包人自报项目除外),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所以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从施工招标开始。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涉及上述内容的合同条款,以及在什么时机向承包人明确这些条款。1.1 目前国家出台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中专用条款的内容是由合同订立各方协商确定为了使每一个投标单位都能接受相应的合同条款,就要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这项工作对业主来说,招标前的工作量是巨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的受益也是非常大的。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工程信息越多,工程造价就越难控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麻烦越大,因此业主要聘请高素质的代理机构来协助完成招标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1)最接近实施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中主要材料单价的确定及其方式、程序、时间;(2)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即计价方式;(3)施工合同包含的工程实施范围;(4)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计算基数、起扣点的规定,以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5)施工图纸的确定,设计变更程序及规定;(6)设计图纸或工程清单以外的工程计费方式,费率及费率的调整规定;(7)投标浮动率的适用范围;(8)提前或延迟竣工时间的奖罚条款;(9)质量优劣的奖罚条款;(10)检测、检验;(11)工程索赔;(12)违约责任、风险责任,包括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处理;(13)工程保险;(14)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15)分包工程,以及总包收取的配合管理法;(16)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规定;(17)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数额和支付时间。1.2 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在实际施工中笔者曾碰到一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100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400多万元,其中300多万元为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签证。所以对工程变更的签证管理非常重要,根据笔者的经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管理。(1)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2)管理各项变更内容,工程变更涉及诸多方面,主要包括:①业主对功能标准的变更;②现场地质条件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③由于业主原因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变更;④业主要求施工方案的变更;⑤由于审图或国家标准的改变而引起设计变更;⑥不可抗力的变更;⑦业主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技术资料的变更;⑧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如果在上述变更发生前就从组织上、技术上、经济上做好应对准备,则可将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造价达到有效的控制。2 合同实施中的管理根据施工合同的特点,一般工程项目实施时间都比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会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量大面广,之间关系又是相辅相成的,其中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如1 2所述在各环节把好关,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体明确规定,下面择几项予以解剖分析。2.1 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的合同管理材料价格市场异常波动对承发包双方都存在巨大的风险,比如去年上半年至下半年,钢材等主要建材出现了大幅上涨的异常波动。如果承包人的投标书和合同中材料价格是一包到底,风险将由承包人承担,而承包人见材料亏本已成定局,则会想方设法在其他方面挽回损失,甚至不惜降低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同时寻找一切机会向业主索赔,比如工程进度款、备料款不能及时到位,将导致承包人可购材料不能及时购进,其后因涨价购进材料而增加承包人成本。承包人会抓住业主的小小失误通过索赔又将风险转移给业主,所以业主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操作,避免承包人的额外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是很正常的,但是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较为少见,笔者觉得采取如下措施较为适宜。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划分: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然后对工程变更严格控制,切实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避免引起索赔,风险各自承担。如果工程量较大,而且工期十分紧迫,扩初设计一完成即开始招标的项目可采用综合单价合同,但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难度都要大得多,除按照笔者本文以上论述外再增加几项措施:(1)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即业主、承包人、投资监理、工程监理、审价、审计等单位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作用和地位;(2)在招标时确定相应主要材料的单价及相关规定;(3)对精装修等未确定的分项目工程在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列入,以后再根据此项造价进行设计、施工;(4)上述各方应及时对未计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2.2 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合同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而难度较高的工作。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的支付管理,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合同签订后应建立工程款支付计划台帐,并与工程的形象进度计划相结合;(2)按照合同支付计划,资金落实到位;(3)按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形象工程进度款以及届时扣减备料款;(4)竣工结算后的工程保修金的扣留以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归还或撤销。2.3合同中的索赔管理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一些投机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据笔者多年工程管理的经验,索赔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1)业主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应安排合理的时间,准备工作要充分,如施工招标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明确建造标准,尽可能避免施工中承包人的索赔;(2)按合同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场地,技术资料和图纸;(3)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4)业主督促工程监理完善项目施工中的所有原始记录;(5)业主代表和工程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避免影响施工进度;(6)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如设备选型、装饰材料的确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批复;(7)及时掌握市场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分析风险责任,研究分解风险责任的对策措施;(8)认真严格审核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报告,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反索赔。3 合同后期管理3.1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的提供内容: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业主。3.2 工程结算审价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业主(或业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业主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3.3 业主最后根据合同、审价报告支付工程款(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总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全过程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应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审计,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参考文献][1]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项目建设指南[M] 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2]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项目招标实务[M] 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3]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项目造价概述[M] 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4]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M] 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2.[5] 尹贻林,林中文,等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M]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6] 徐大图,林中文,等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哪些?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2、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3、“阴阳合同”充斥市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业主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私下与承包商再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形成了一份违法的合同。这种工程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的“阴阳合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将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进而给业主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4、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5、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于承包商来讲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6、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一些不法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质,专门从事资质证件租用业务,非法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7、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三)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伽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合同管理的作用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双方在相互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依法签订切实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相互监督,以确保合同顺利实施;三是合同中明确的规定了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四是通过合同管理,增强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合同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近年来,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合同一方的承诺不能兑现,造成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有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给合同管理带来麻烦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设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合同缺项、漏项和不平等条款的出现,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时企业资格审查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督促合同双方自觉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一)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的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使我们的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在: 1、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分非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试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法律主观:(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三)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五)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三大控制"的任务,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生命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而工程合同管理的生命期和项目建设期有关,主要有合同策划、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等阶段的合同管理,各阶段合同管理主要内容如下。,(一)合同策划阶段合同策划是在项目实施前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方案预先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设计,从合同管理的组织、方法、内容、程序和制度等方面预先作出计划的方案,以保证项目所有合同的圆满履行,减少合同争议和纠纷,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目标的实现。该阶段合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专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2、合同管理责任及其分解体系。,3、采购模式和合同类型选择和确定。,4、结构分解体系和合同结构体系设计,包括合同打包、分解或合同标段划分等。,5、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设计。,6、合同文件和主要内容设计。,7、主要合同管理流程设计,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设计变更、支付与结算、竣工验收、合同索赔和争议处理等流程。,(二)招标采购阶段合同管理并不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才开始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基本上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投标阶段应保证合同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性、合理性与可行性。该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严格进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依法组织招标。,2、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3、做好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4、合同审查工作。,5、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6、履约担保等。,(三)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阶段,包括履行过程和履行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1、合同总体分析与结构分解。,2、合同管理责任体系及其分解。,3、合同工作分析和合同交底。,4、合同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等。,5、合同变更管理。,6、合同索赔管理。,7、合同争议管理等。,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包括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培训合同管理人才等,从管理制度、人才和体系着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法律主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下文将为大家具体介绍。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为适应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市场和自身的发展,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增强实力,提高专业化和协作化水平。根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2、加强制度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建筑企业应结合工程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3、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应大力推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和建立合同管理系统,提高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4、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建筑企业对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采取相应的激励机制,使管理者还可以从降低项目运营风险中得到回报。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下面是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   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约定、等合同类文书均适用本制度。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等原合同的补充类文书是原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原合同,同样适用本制度。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标的3万以上合同的审批签署;   3.2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负责标的3万以下合同的审批签署;   3.3公司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3.1负责在有需要情况下介入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   3.3.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3.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3.4负责各职能部门/项目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3.5负责合同www.fdcew.com纠纷的处理;   3.3.6负责合同的档案日常管理;   3.3.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4 职能部门/项目负责各类相关业务的合同谈判。   4.合同的签订   4.1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签订,任何职能部门、项目、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4.2签订合同前须审查的资料:   4.2.1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4.2.2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如资产证明、信誉纪录、企业规模和状况、相关的资质证明等。   4.3合同的审批   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3.1具体权限如下:   4.3.1.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4.3.1.2 标的超过3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4.3.1.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4.3.2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相关职责部门、品质督导部、总办、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签署。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4.4.1.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4.3.2.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4.3.2.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4.3.3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视情况是否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4.4不得与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签订与法人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4.5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员工签订合同的,该员工为公司委托人。公司委托人,可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约。公司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公司负责。若公司委托人超出委托权限签约,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本制度有关规定严惩。   4.7合同的形式:除即时结算付清款项的合同外,一律采用书面合同,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4.8合同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4.8.1当事人的情况:记载清楚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个人的要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8.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说明材料如图纸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4.8.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8.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8.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8.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8.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职责划分   1.综合服务部   1.1代表总经理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2负责劳动合同的文本制作、签订、保管等具体工作;   1.3组织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等工作;   1.4负责对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或提供咨询服务;   2.用人部门负责人   2.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   3.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核;   4.公司总经理   4.1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终止的意见审批;   四、程序与内容   (一)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   1.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办理时间原则上为入职当天,最迟不超过入职后一个月;   2.除特殊岗位外,所有新员工的劳动合同均应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新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管理   1.根据劳动合同的类型,新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6个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   2.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综合服务部有权组织对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考核不能通过者,公司有权及时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三)劳动合同续签或终止   1.劳动合同的续签或终止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1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综合服务部应统计出待签人员名单;   1.2综合服务部应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就待签人员工作表现进行沟通,并就续签或终止达成一致意见;   1.3对符合续签条件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于原合同到期前35天组织用人部门及各相关领导审批,填写《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单》,审批通过后组织当事人谈话,对同意续签的员工在原合同到期前30天发放《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劳动合同续签的手续办理应于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完成;   1.4对不符合续签条件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于原合同到期前30天组织当事人谈话,并发放《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   1.5对个人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综合服务部应了解具体情况,视情予以挽留,对决意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按合同终止方式处理;   1.6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应综合考虑续签人员原合同的期限、在司连续工作的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期限、已签定固定劳动期限合同次数等因素最终确定;   1.7对劳动合同终止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1.新员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用人部门需给出书面意见;   2.对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或岗位要求的已转正人员(经培训或调动工作岗位后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领导与综合服务部研究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必要时,用人部门应书面提出不符合的说明;   3.对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组织当事人进行谈话,并发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   4.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综合服务部应组织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视情予以挽留,如员工决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按公司离职手续规定办理;   5.对劳动合同提前解除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1.员工职务、薪酬、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法定保护内容发生变化,应履行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2.对需要进行劳动合同变更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组织当事人进行谈话,就变更的具体内容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发放《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后回收存档,相应的变更手续应于谈话后一周内办理完毕;   3.对不同意变更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会同用人部门解释,打消当事人顾虑,对决意不同意变更的人员,综合服务部应充分了解情况,并将情况上报公司领导研究决策;   4.对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变更请求,综合服务部应详细了解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于受理后一周内反馈。   (六)劳动合同档案管理   1.劳动合同的文本按部门分类保存,并建立劳动合同登记台账以便查询。   2.劳动合同应随时保持更新,对已过期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替换。   (七)劳动合同的书写规范   1.劳动合同中书写的字迹应清晰明确,不得模糊不清或涂改;   2.劳动合同中"任职岗位"的填写统一分为三类:"管理类"、"技术类"、"非技术类"。   3.劳动合同中时间的填写应准确,前后一致,合同签署日期不应超过生效日期的30天。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

采购过程与合同管理

篇一:   问:   采购业务流程与管理制度?   答:   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满足公司飞速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财务部在李总的指示下,在项目部、采购部等部门的配合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三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生产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负责办理。  (三)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作业。  第四条 采购方式  一般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三)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五)采购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采购申请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项目部、行政管理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具 体 实 施 细 则  第六条 采购报销流程图  ......  第七条 请购与采购  (一)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物资需求情况,填写请购单(即采购单第一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交给采购部门审核。请购单应有部门经理签字。  (二)采购部门收到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时,审核后如确有必要购买,由采购经理签字,再请总经理予以批示。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即采购单第二联)后,应按照上述总则操作,货比三家,选择出合适的供应商后,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  (三) 采购单一式四份,第一联即使用部门提交的请购单,第二联即采购部门使用的采购申请单,第三联交给财务(采购员核销时),第四联交给仓管员(以备验收)。  第八条 验收与入库  (一)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要及时组织质监部门、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前的清点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首先比较所收物资与请购单、发票账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然后检查物资有无损坏、使用性能优劣。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的人员应对已收物资编制一式两联、事先编号的验收单进行签字,作为验收和检验物资的依据,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仓管员。  (二)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报告结果(主要是验收单)对合格货品进行入库,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仓管员签字。不合格品由相关采购员办理退货事宜。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本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给财务,第三联交给采购员。  第九条 付款与核算  (一)预付款采购  1、按合同约定需要预付购货款的,由采购员提供采购申请单、合同复印件、付款通知书(注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办理付款批准手续后(付款通知书须由总经理签字),交公司财务部门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2、货物及发票已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发票及清单核对无误后,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财务做账。  (二)现款采购  采购员必须凭有总经理签字的借款单向财务部借款,采购回来后,采购员持购货发票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由质监部门、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开出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注名:供货方名称,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用途签字)。入库单必须通过采购员、保管员签字。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然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后付款采购  采购员粘贴好报销票据(采购申请单、入库单、购货发票、购货合同),财务部审核后由总经理签字。供应商需要结款时,由财务将款项汇出。  (四)货物已到发票未到,验收合格并与购货合同核对无误后,如供货方要求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付款通知书支付不超过货物总价值80%的货款,待发票到后再付清余款;发票已到货物未到,不准支付购货款。采购业务完毕后,财务部门要催促采购员及时结清购货结余款,不留“尾巴”。  (五)物资采购必须取得发票方可报销,如无特殊情况,发票应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浅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也不断得以发展,而施工合同管理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项重要环节,管理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最后竣工结算的质量,从源头上为资金合理支出把好关。如何依法管理好施工合同已成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作一番探讨。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建设单位(发包人)和施工企业(承包人),作为建筑产品的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因为各自在市场中追求的利益不同,决定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立场也必然不同,必须在合同中最大限度地约定符合各自利益的合同条款。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已基本采用招投标的办法,但是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应不断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使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可以规范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的行为。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标文件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编写,并代理工程的招投标准备工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是由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投投标工作完成之后与承包商签订。这种时间与空间上的错位往往容易造成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沟通和理解的不一致,为承包商事后索赔创造了可以利用的空间。二是合同条款存在不公正性,合同中应约定而不约定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合同不能有效约束承包商的行为。最终给政府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签订不仔细。四是主观上故意性。由于利益的驱动,有的建设单位“默许”承包商对“低价中标”的工程通过合同的修正来达到“高价索赔”的目的。甚至有的建设单位,直接在合同条款中作出一定的让步。二、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分为行政部门管理和当事人管理两个层次。行政部门分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当事人的管理分为发包人的管理和承包人的管理,发包人的管理又分为发包人签订管理和履行管理。(一)行政部门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二)签订管理施工合同签订管理分为签订前管理和谈判签订管理两个阶段。1、签订前管理在发包人具备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发包人主要是对承包人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预审。发包人只有经过对承包人各个方面的预审,对承包人有了充分了解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才有可靠保障。对承包人的资格预审,招标工程可通过招标预审进行;非招标工程可通过社会调查进行。2、谈判签订管理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谈判管理的两个程序。谈判是发包人经过对承包人资格预审后,认为可以将建设工程委托其施工,就可以与其进行签订合同的谈判。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即“要约”和“承诺”过程,也是一种谈判方式。在谈判时,对合同内容要具体,责任要明确,对谈判内容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要有准确的文字记载。经过谈判后,双方对施工合同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文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施工合同即正式签订完毕。(三)履行管理发包人在合同履行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施工合同内规定由发包人负责的工作,是使合同最终实现的基础,发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有权要求承包方履行合同。2、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在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发包人主要行使工期控制权、质量检验权和数量验收权。(1)工期控制权。工期控制总目标,是使建设工程按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如期竣工,投入使用。(2)质量检验权。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是使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3)数量验收权。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承包人按月或分段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验收工程量,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3、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工程竣工验收权和履行工程竣工结算义务(1)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竣工验收证明;验收不合格,向承包人提供修改意见,由承包人修改后,再组织验收。有保修期的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包人还要进行施工合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合同履行的重要步骤,也是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最后阶段。在工程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和施工合同内规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拨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和拨款完毕后,施工合同即履行完毕,终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保修期的施工合同,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在保修条款内仍存在权利和义务关系。三、加强合同管理措施通过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难看出,虽然从制度、操作等各个方面,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作出了一定的规定,但仍存在一部分合同管理方面的缺失。我们应该针对出现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方案,从而使财政建设资金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使用。1、明确规章制度。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应作出细致、明确的规定。2、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尤其是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了然于胸,并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作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3、财政部门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期对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应配合建设单位,组织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和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5、制订相应的补充条款。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将会发生的情况作出充分预见,制订出一套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特点的补充条款,尤其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条款应细致、明确,并有利于节约财政建设资金。6、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合同交底”工作尤为重要。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园林行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园林管理制度一、苗圃管理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必须达到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必须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必须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二、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希望能帮到你

项目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培训总结

那两个回答根本就不靠谱。这种总结,其实就是学习总结。是领导想看看你的学习收获。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培训概况:时间、地点、培训名称与主要内容、主讲人等。主要收获:分项列出你的所学,可以从培训内容中套用一些。一定要结合你的工作经验和实际不足:找出自己在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改进的方向。

能源合同管理与智慧供冷的区别?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智慧供冷类似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一个模式,不用按空调主机,只需要付费用冷的模式,挺好的,用多少给多少,又不用初投资。广州华德公司的一个商业模式,建议了解一下。中央空调的初投资是比较高的,如果能按新模式来计算,是很节约成本的。

如何规范合同管理?

只能说大原则: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法律人员和档案人员,制订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合同规范化的培训,完善合同登记和保存制度,建立合同执行的责任制。

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维护我校正当权益,加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促进我校科研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订立的,以科学技术为标的的横向技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含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合同,涉外科技项目、军工科技项目除外。具体执行单位为我校各院、系、所等单位(以下简称“执行单位”),具体执行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   第三条 凡我校横向技术合同统一归口清华大学科研院科学技术开发部(以下简称“开发部”)管理。   第四条 各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履行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横向技术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清华大学具有事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校长)授权开发部负责人为授权代表人,负责全校横向技术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授权代表人变更时,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开发部委托各执行单位负责横向技术合同的管理,同时开发部负责人委托各执行单位科研负责人为被委托人,负责本单位横向技术合同的签名和相应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订立合同是法律行为,合同条款必须完整,技术内容清楚,技术指标明确;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可按照推荐文本起草合同。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被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开发部审核。开发部认为必要时,可在审核中邀请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参加讨论;涉及技术许可和所有权转让的合同,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重大合同须经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八条 各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展横向技术合作,应以清华大学为一方当事人,按照《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批程序》和《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定规则》等规定订立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和被委托人分别签名,最后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章),统一加盖“清华大学合同专用章(科技)”。   第九条 无授权代表人签字(章)和“清华大学合同专用章(科技)”的横向技术合同,清华大学不予承认,一切后果由合同签订人承担。   第十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原则上由开发部统一办理。   第十一条 由学校批准具有合同签署权的校内有关单位,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自行审核所签合同,应当定期将合同签订情况报送开发部备案。   第十二条 为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涉及排他(独占)的技术转让(含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必要时报送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十三条 涉及技术秘密的,一般在签订合同前可与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订立合同时含保密条款。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在订立合同时,应由学校相关机构核定密级,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合同中需要委托外单位开展科研项目而签订技术支出合同的",应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必要时报送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三章 横向技术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后,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各执行单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出现重要情况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开发部;情况严重时,应及时上报科研院主管副院长或院长。   第十六条 依法生效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或解除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执行单位审查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开发部审批,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或终止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发生纠纷时,由执行单位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将协商情况书面报送开发部。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完成表》,将验收证明及有关材料报送开发部。    第四章 横向技术合同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开发部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横向技术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起草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向项目负责人及执行单位解释;   (二)合同审核、变更和解除等相关合同管理;   (三)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四)协助处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办理仲裁和诉讼校内相关手续;   (五)合同的文本及资料管理,重要文件建档、归档;   (六)按照规定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七)办理技术合同认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及备案;代收代缴印花税;   (八)办理申请立项、投标审批等业务;   (九)其他合同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的洽谈、拟定、审核、履行、管理等事宜。被委托人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的承担能力、完成时间、成果归属、违约赔偿、争端处理及对方条件等内容。   第五章 责 任   第二十二条 若对方违约,执行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方违约给学校造成损失,因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因未及时处理的,应当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若我方违约,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开发部通报,由项目负责人、执行单位会同开发部协商处理。   我方违约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无法承担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执行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引起纠纷,在仲裁或诉讼期间,视具体情况可以暂停项目负责人订立同类项目合同,必要时可暂停该项目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侵犯学校权益、破坏学校声誉、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当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科研院科学技术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991年3月19日清华大学第15次校务会议通过的《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广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协议,包括以下类型:  (一)城市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承包、托管、出借、买卖、担保、物业管理等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海域、滩涂、矿藏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四)借款、资助、补贴等合同;  (五)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六)招商引资合同;  (七)其他政府合同。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订立、履行和管理政府合同的活动。  因应对突发事件而采取应急措施,订立政府合同的,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市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以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下属单位为一方当事人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合同,应当报市政府工作部门审查。第五条 政府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遵循合法、审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政府合同管理遵循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和事后法律监督、补救为辅的原则。第六条 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市政府合同的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实施本规定。  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全程参与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政府合同的磋商、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第七条 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订立政府合同,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订立合同;  (二)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合同担保人;  (四)承诺合同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出的不合法要求;  (五)在合同中约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内容。第二章 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 起草政府合同时,应当优先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国家、省没有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的,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组织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 市政府合同示范文本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牵头制定。部门合同示范文本由各工作部门组织制定。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由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第十条 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原则。第十一条 部门合同示范文本应当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未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不得使用。  部门合同示范文本报送审查时,应当一并提交制定示范文本的说明和背景材料。第十二条 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部门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是否会产生法律风险,对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产生不利影响;  (二)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合同示范文本的用语是否准确、严谨;  (四)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对纠纷解决方式有规范的约定;  (五)合同示范文本中是否含有其他不合法内容的条款。第十三条 制定和审查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必要时可以听取公众、社会组织的意见,保障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  涉及专业技术领域的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委托、邀请专家学者、专业机构参与制定和审查。第三章 合同的磋商和起草第十四条 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  采用政府采购或者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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