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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这一专业怎样

随着人类的发展,环境、资源等的问题愈来愈严峻,自然也就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如果学的好,用的好,不仅利己,还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可谓前途无量。但是要学好用好它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就业方向薪酬待遇

摘要: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胜任在与发展相关的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工作,以及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的工作 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加上深厚的发展经济学背景,使得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胜任在与发展相关的国际组织、非政府机构工作,以及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的工作。同时,学生毕业后也可以选择到国外名校继续深造。毕业生薪酬指数:1.毕业生1年薪酬指数:67%的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1年后的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20%。按照十分制计算,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1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65,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2.毕业2年薪酬指数:47%的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2年后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23%。按照十分制计算,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2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80,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偏上。3.毕业3年薪酬指数:34%的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3年后的薪酬在2000元以下,薪酬在3000元以上的比例为38%。按照十分制计算,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毕业3年后的薪酬指数为3.93,与其他专业相比,薪酬属于中等偏上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什么

  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什么?   快车教育,某名企人力资源总监曾先生表示,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在各级政府部门、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农林牧渔各业和各类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以及相关科研机构等部门工作。  那么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好不好?下面让快车教育我为各位看官总结一下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的主要课程、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的情况吧!   一、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管理学,国际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环境生态与自然资源概论,环境资源经济学,环境资源法学,环境资源管理,产业生态学等。   二、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发展经济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兼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环境与资源技术科学的交叉优势;   2、掌握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运用经济学的方法进行环境资源管理;   3、熟悉重要的国际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方面的经典文献,掌握国家环境资源合理开发与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政策与法规;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5、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以上是关于大学本科专业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学什么的分析情况,更多高考专业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分析资讯敬请关注快车教育职业规划频道。

环境资源保护具有哪些特征

法律分析: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2、综合性。环境资源法均拥有很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环境保护法、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3、科学技术性。环境资源法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市场资源属于环境资源吗

企业资源的分类: 企业的资源可以分为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企业的内部资源可分为:人力资源、财物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管理资源、可控市场资源、内部环境资源;而企业的外部资源可分为:行业资源、产业资源、市场资源、外部环境资源。 1、有形资源 主要是指财务资源和实物资源,它们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一般都可以通过目前的会计方式来计算其价值。 2、财务资源 是企业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的货币体现,具体表现为已经发生的能用会计方式记录在账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资金、债权和其他权利。既包括静态规模的大小,也包括动态周转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还包括企业获取和驾驭这些资源要素的能力和水平。反映企业财务资源状况的工具就是企业的一系列财务报表。在企业财务资源系统中,最主要的资源是资金。财力资源是企业业务能力的经济基础,也是其他资源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条件。 3、实物资源 主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物质形态的固定资产,包括工厂车间、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生产资料、土地、房屋等各种企业财产。由于大多数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大,使用年限较长、物质形态较强、流动能力较差,其价值大多显示出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一般特性(当然也有一些固定资产即使在折旧完毕之后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甚至会增值,如繁华地段的商业店铺等)。在传统工业中,固定资产是企业资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衡量一个企业实力大小的重要标志。 4、无形资源 主要包括时空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文化资源和管理资源等。相对于有形资源来说,无形资源似乎没有明显的物质载体而看似无形,但它们却成为支撑企业发展的基础,能够为企业带来无可比拟的优势。 5、时空资源 是指企业在市场上可以利用的,作为公共资源的经济时间和经济空间。时间资源(经济时间)是指人类劳动直接或间接开发和利用的自然时间或日历时间。空间资源(经济空间)是指人类劳动直接改造和利用的、承接现实经济要素运行的自然空间。“时间就是金钱”、“天时不如地利”等格言,分别说明了时间资源和空间资源的重要性。 6、技术资源 广义的技术资源包括形成产品的直接技术和间接技术以及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维修技术、财务管理技术、生产经营的管理技能。此外,技术资源还应包括市场活动的技能、信息收集和分析技术、市场营销方法,策划技能以及谈判推销技能等市场发展的技术。技术资源是决定企业业务成果的重要因素,其效力发挥依托于一定水平的财力和物力资源。 7、信息资源 信息资源是指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一切事物的运动状态和变化方式及其内在含义和效用价值。企业的信息资源由企业内部和外部各种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情报资料构成。信息资源在企业的资源结构中起着支持和参照作用,具有普遍性、共享性、增值性、可处理性和多效用性等特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就是运用信息资源使整体资源增值的最好诠释。 8、品牌资源 就是由一系列表明企业或企业产品身份的无形因素所组成的资源。品牌资源又可细分为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和企业品牌三类。品牌资源尤其是成为驰名商标的品牌(又称名牌)对企业经营成败至关重要,名牌对企业维系顾客忠诚、开拓新市场、推广新的产品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9、文化资源 是由企业形象、企业声誉、企业凝聚力、组织士气、管理风格等一系列具有文化特征的无形因素构成的一项重要资源。与有形资源比较,其缺乏直接的数量化特征,没有一个客观数据基础,是由一系列社会形象或文化形象的形式存在于评价者心中,与其载体密不可分,文化资源的形成与发展是其他资源效力发挥的累积结果,可以迁移到被兼并或被控股的公司和新成立的企业中,企业形象、品牌信誉等还可以从原来产品转移到新产品中。 10、管理资源 管理是对企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到企业既定目标与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它是企业众多资源效力发挥的整合剂,其本身也是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资源要素。直接影响乃至决定着企业资源整体效力发挥的水平。管理资源应包括企业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企业管理策略。 11、人力资源 是指存在于企业组织系统内部和可利用的外部人员的总和,包括这些人的体力、智力、人际关系、心理特征以及其知识经验的总汇。一方面,人力资源表现为一定的物质存在——人员的数量,同时更重要的是表现为这些员工内在的体力、智力、人际关系、知识经验和心理特征等无形物质。所以,人力资源是有形与无形的统一资源。它是企业资源结构中最重要的关键资源,是企业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的载体,是其他资源的操作者,决定着所有资源效力的发挥水平。 12、市场资源 是指那些不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但是在市场中存在,而且因为是企业强大的竞争实力、独特的经营策略技巧和广泛的关系网络而可以为自己所用的资源。在现代经济中,凡是具有经济效益和功能的市场交易都有价值,一般来说,市场资源主要有下列几种: 13、关系资源 是指企业因为与顾客、政府、社区、金融机构等个人或组织之间良好的关系而获得了可以利用的存在于企业外部的资源,这其中特别应该受到重视的是客户关系资源。企业与客户长期良好的合作而建立起顾客忠诚,这样客户就成为企业经营中获取强大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资源。 14、杠杆资源 指虽然不属于企业所有,但是企业可以通过OEM生产、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虚拟经营等方式为我所用的资源。OEM生产、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方式往往可以以较少的投入撬动较多资源为自己的经营服务,这种资源的利用方式与物理学上的杠杆原理非常相似。 15、社会资源 主要指社会中可供自己利用的,能为企业自身带来优势或经营帮助的事件或人物,特别是现实社会中的名人、名物和各种有影响的事件。现实经营中,许多企业不惜重金聘请各种名人为自己题字或者做宣传活动,就是利用社会资源的典型例子。 16、历史文化资源 是指各种历史名人、历史故事和文化传说等广泛存在于社会之中的文化资源。这其中的关键是要先人一步发掘和加以运用。有时候,历史文化资源就是由企业自身所杜撰出来的一些具有一定正面影响的神话文学故事等。 17、其他市场资源 是除了以上所涉及的可以为企业利用,并形成一定竞争优势或者为企业带来支持、帮助和利益的各种物质或精神形态的东西。所谓机会无所不在,关键是要看经营者眼界的宽广和策略的高低了。企业经营也是一样,只要善于开动脑筋,那么许多看上去原本毫无价值的东西也可以为我所用,比如垃圾,在废品收购公司也可以变废为宝。

在环境资源法中为什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才能保证有限的资源科学有效、永续利用;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才能科学规划、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3、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2019法考每日一练【环境资源法】-单项选择题6.21

一、单项选择题 1.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2015/一/30)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参考答案 1.【考点】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 【答案】C。解析: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改后有若干不同于旧法的“亮点”,这些“亮点”往往是考试重点关注对象。《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海产养殖户作为因石油污染受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推举赵某提起代表人诉讼,根据本条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个人不得提起公益诉讼。A项错误,不当选。 B项的社会组织在某省天洋市滨海区民政局登记,不符合上述第一项要求的在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B项错误,不当选。 C项的社会组织虽是外省,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环境公益诉讼不受地域限制,即环保社会组织可以跨地区提起公益诉讼。C项正确,当选。 D项的社会组织根本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D项错误,不当选。

民商法和环境资源法哪个好

民商法。民商法是现在目前比较热门的方向。经济法目前热一些,环境法相对冷一点,热的人报的多,竞争力大,冷的报的少,竞争力相对较小,环境法应该是有发展潜力的,不过经济法还是目前比较热门的方向,看怎么想了我建议学经济法比较靠谱,学经济法考会计资格证应该会容易一些吧,毕竟学会计是要学经济法的。

环境资源法公众参与原则的公众的概念

公众参与原则是明确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权利并保障公众行使这种权利的基本原则。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保持清洁、舒适、优美的环境,既是人们的愿望,也符合公众的利益。人们享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依法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同时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这都是公众参与原则的立法体现。  为了贯彻公众参与原则,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使公众和社会团体通过规范化的程序表达意见,对环境重大决策施加影响。

2019法考每日一练【环境资源法】-单项选择题7.6

一、单项选择题 1.由于某化工厂长期排污,该厂周边方圆一公里内的庄稼蔬菜生长不良、有害物质含量超标,河塘鱼类无法繁衍,该地域内三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8/一/28) 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 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1.【考点】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 【答案】C。解析: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都因化工厂的排污行为而使自己的人身、财产遭受侵害,其均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是适格的原告。A项正确,不当选。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B项正确,不当选。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又可以称为严格责任),而不是公平责任。C项错误,当选。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D项正确,不当选。 故本题选C。

环境法和环境资源法一样吗

不一样,中国有环境法体系(包括宪法1、环境保护法2、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促进法、噪声震动/无线放射等7项单项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构成),当然中国也有资源法(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等)。二者的概念在宪法层面是一体的,但在法律关系上前者更多的是规范人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后者则更多地规范人们如何正确获利(当然也有一定的责任的划分)。但相对独立的环境资源法还没有成体系出现。

可持续发展时期的环境资源法的主要特点

环境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 科学技术性、社会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首先,环境保护本身涉及方方面面。环境保护的对象包括所有自然或人为的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的手段需要应用物理、化 学、生物、电子等各个领域的先进技术;环境保护的监督对象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的监督单位除各级环 保局外,还包括交通、渔业、林业、矿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环境 法律责任执行的措施也涉及行政、经济、教育等多个方面。因此,环境法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的特征。其次,环境法多数条例的制定都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无论 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污染物的达标排放,还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都需在相应的环境科学技术的基础上实行。这 使环境法必然带有一定的科学技术性。第三,环境法具有普遍的社会公益性。因为无论是保证资源 的合理开发利用还是防治环境污染,都是为了谭护全人类的利益,保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第四,环境法还具有世界共同性。当今的环境问题已不是一 人、一地区、一国能解决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需要世界各国的全力配合、共同努力。环境保护的受益者也将是全世界而非某 一个体。最后,环境法还具有地区特殊性,这是由环境问题的地区特 殊性决定的。同一个环境问题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地理、地质、人文条件下可能必须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解决,这就决定了环境法也 必须因地制宜。

2020法考模拟题【环境资源法】的单项选择题(8.4)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专项评价 B.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 C.建设单位可以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技术单位为其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建设单位若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可以自行开展环评,编制环评文件 参考答案 1.【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难度】★★ 【答案】D 【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由此可知,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而不是环境影响报告书。A项错误,不当选。根据该条还可知,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B项错误,不当选。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本题C项中,审批部门下属的技术单位与审批部门存在着利益关系,所以不得委托其下属部门编制环评文件。C项错误,不当选。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此可知,建设单位若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自行环评,编制环评文件。D项正确,当选。

2019法考每日一练【环境资源法】-多项选择题7.3

一、多项选择题 1.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2013/一/73) 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 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 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 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 参考答案 1.【考点】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 【答案】ABD。解析:由于环境民事责任并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即使达标排污,只要从事排污行为并发生了危害后果,仍要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只要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即使排污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标准,污染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行为人不得以达标排污作为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A项正确,当选。 不可抗力是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题中的污染损害虽起因于连降大雨导致污水外溢,但并非属于采取合理措施而仍不能避免的损害,显然不属于不可抗力。B项正确,当选。 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一。本题中,死鱼原因被认定为疫病,则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所以C项依法成立。C项错误,不当选。 受害人的过错是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之一。但在本题中,若排污是鱼死的原因,则该厂因排污渠设计流量过小、连降大雨后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应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即使受害人未在大雨后采取合理措施有过失,亦不足以因此承担全部责任。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D。

2019法考每日一练【环境资源法】-多项选择题7.1

一、多项选择题 1.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一/73)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参考答案 1.【考点】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环境标准制度) 【答案】ABC。解析:《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是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等。A项正确,当选。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具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权限的国家机关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项正确,当选。 《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C项正确,当选。 《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D项中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而非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接受备案的主体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而非省级政府。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

国开环境资源法课程考核平时成绩写什么

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根据查询《环境资源法》显示,国开环境资源法课程考核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占100%,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写。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简述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的种类和罪名。

【答案】:(1) 环境资源犯罪又称危害环境犯罪、公害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多数国家称之为“环境犯罪”。由于在各国立法实践中,环境资源刑事立法的具体规定不完全相同,所以各国对环境资源犯罪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其范围的理解也有差别。根据我国《刑法》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环境资源法最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污染环境类犯罪和破坏环境类犯罪。(2) 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中设立专门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设立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或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和狩猎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破坏矿产资源罪和非法采伐、盗伐森林罪。

环境资源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 ) A.人与自然的关系 B.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C.环境资源法 D.环境科学

【答案】:ABC环境资源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从法律法规方面讲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法律部门,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环境科学与环境法学都是相互独立的一门学科,环境科学是指研究环境的运动变化规律及其与人类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人类社会与环境之间协同演化、持续发展的规律和具体途径。

环境资源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 A.适地范围 B.适人范围 C.适事范围 D.适时范围

【答案】:ABCD环境法的适用范围,是指环境法在什么范围内有效,根据环境法律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可以将环境法的适用范围概括为适地范围、适人范围、适事范围、适时范围。

环境资源法科学技术性产生原因有哪些

环境资源法科学技术性产生原因:1、科学技术性有许多法定化技术性规范、技术术语和专有名词。须反映生态规律、物物相关律、相生相克律、能流物复律、负载定额律。2、综合性是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国土整治法等的综合。主体综合性: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和未出生的后代人对象综合:自然环境、人为环境、地球生物圈等。手段综合:经济、行政、技术、心理、宣传手段。3、社会公益性由于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是人类共同生存和发展问题。不为任何一个阶级或者哪一部分人,是为全人类服务的。4、国际共同性由于各国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大体相同,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也基本相似,各国环境立法有很多相同之处。

环境资源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制度?其含义是什么?

(1)环境规划制度。环境规划是指为使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国家把“社会—经济—环境”作为一个复合生态系统,依据社会经济规律、生态规律和地学原理,对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研究而对人类自身活动所做的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事先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法律制度。(4)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排污者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5)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由排污者根据法律规定,向污染源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由环境管理部门审查监督的制度。(6)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放许可证,方可按许可证的规定实施该活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措施。(7)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污染严重的污染源,由法定国家机关依法限定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完成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措施。(8)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实施各种环境技术规范的法律制度。(9)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度。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制度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本辖区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所采取的一系列相对完整的强制性行政措施规则系统。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与环境资源法的目的之间有什么联系?

相互作用的联系。保护优先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等,是实现环境资源法目标的重要方法和原则,而实现环境资源法的目标又能进一步促进基本原则的贯彻落实,因此,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与目的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所以是相互作用的联系。

从法域上看,环境资源法属于( ) A.公法 B.私法 C.社会法 D.兼具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

【答案】:C法域是对法律进行分类时使用的概念,罗马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这种分类方法具有重大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所谓公法是指调整国家利益的法律,私法是调整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律,前者如刑法、行政法;后者如民法、商法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相互融合趋势加强, 出现了公法的私法化和私法的公法化趋势,于是一种新的法律——社会法开始出现,社会法的出现打破了传统法律的公、私二分法,法律可以分为公法、私法和社会法。社会法是指调整公共利益或者整体利益关系的法律;如环境资源法、社会保障法等。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

【答案】: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相互联系、影响和作用,它是环境科学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深刻理解和掌握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调整论的基础。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有:(1)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伴随着人和人类始终的一种客观存在的关系;(2) 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前提、相互影响的关系;(3) 人与自然的关系既具有不同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特点,又具有不同于物与物的自然关系的特点;(4) 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特点和状况除了取决于人之外还与自然有关,不能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物与物的关系或者理解为物与大自然的关系;(5)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是一种可以由人类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调整或协调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1)协调发展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2)预防原则。预防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的简称,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对环境问题防患于未然;对已产生的污染积极进行治理;在治理环境问题时,要正确处理防与治、单项治理与区域治理的关系。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手段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3)环境责任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又称开发者养护、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原则。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付费即排污者承担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失及治理污染的费用;利用者补偿即按照资源有偿利用的原则,通过征收资源利用补偿费等方式使资源利用者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破坏者恢复原则要求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负有恢复整治环境资源的责任。(4)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又称环境保护民主原则,是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有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的原则。(5)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原则指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管理工作之中,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逐步改善和提高本辖区的环境质量。

简述环境资源法的三大特征及对应原因?

环境资源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与传统的法律体系相比,具有以下三大特征:1、反应的对象广泛:环境资源法法律制度的主要对象是生态环境,包括水、空气、土壤、生物等各类环境要素资源。而不同于传统法律的客体局限,环境资源法主要涉及对于涉及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保护的问题进行立法管理。原因是,环境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越来越严重的生态环境状况对人类的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了威胁。因此,需要对环境资源的管理进行专门的立法和法律保护,切实保护地球家园的安全和稳定。2、立法的综合性和网络化:环境资源法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国家的具体情况,倡导经济、政策、技术等多方面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同时,环境资源法还是由一系列涉及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法规构成的网络。原因是现代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中,环境和资源管理的问题日益复杂,环境保护的问题是渗透到社会和经济各方面的。因此,需要对资源、环境与人文社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整合,网络法律制度的出现便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3、富含公益性法律特征:环境资源法一般都强调公共政策性、公益性、基础性、特别性和创新性,具有较明显的公益性特征。而所谓公益性是指为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而非各类私人利益的追求。原因是环境资源相对来说并不属于特定个人的私人财产,其被大众公道的权利便受到了需要保护。给予公益性特征的立法旨在强调其整体的利益,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在法律层面上规范其正确的使用方式,以促进生态环境的维护和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综上,环境资源法在制定、实施和维护环境资源方面所具备的三大特征,为现代经济和生态环境管理发展赋予了较大的法律保护权和基础制度。

试述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方法。

【答案】:环境法学是重视促进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新研究方法的探索、自然科学方法与社会科学方法及人文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研究方法之间的结合与互补的一门学科。总的来说,环境法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是理论联系实际,即从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环境的思想、关于法的理论和现代环境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分析环境法规和环境法律现象,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发展。具体来说,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有:(1) 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领域的运用。环境法学经常采用的传统法学研究方法主要有唯物辩证法、阶级分析法、经济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2) 以生态学方法为主的综合分析方法。生态学方法,又称为生态学思维,是用生态学观点思考问题、研究现实事务。以生态学为主的综合分析法,是指环境资源法学所采取的各种与生态学方法有关的研究方法。以生态学为主的综合分析法的基本要求是:结合环境法的特点,借鉴和运用现有各种研究方法;在借鉴运用现有研究方法时,注意发挥和挖掘各种研究方法的新意,即对各种研究方法实行生态化。(3) 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环境资源法学与许多自然技术有着紧密的联系,应该采用有关自然技术科学的研究方法。运用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来研究法学问题,提高法学研究水平,实现法学研究的现代化,是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方法的一个特点。

环境资源法律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1、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执政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又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环境资源法均拥有很强的综合性,它是在以往 环境保护法 、土地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开发整治法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综合。这种综合性主要表现在: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广泛、客体丰富、权利义务涉及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两大领域。其调整方法既包括行政的、民事的、刑事的各种方法。资源环境法的法律规范是有关法律规范、技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综合。 3、科学技术性。环境资源法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现代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生态问题;现代环境保护工作是一种科学技术性很强的活动;旨在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工作服务的环境法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 4、公益性。环境法主要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矛盾和关系主要以人的整体为一方,以自然环境为另一方。环境法所支持、保障的环境保护工作,基本上是一种公益事业,是人道主义性质的大业。 保护环境资源人人有责,在生活中我们的行为规范必须严格遵守环境资源法中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在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毕竟环境资源属于全民共有,而其立法又具有综合性、公益性的特点,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短期利益而有损于大家的集体利益,如果被发现的话将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试述环境资源法学和环境科学的关系。

【答案】:环境资源法学,又称为环境法学或环境保护法学,是指研究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的学科。它是在法学与环境科学相互渗透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环境科学的一个分支。环境科学的产生早于环境法学,环境科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是指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方法来系统研究环境问题的学科。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1) 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相互联系。环境法学是在环境科学产生并系统化之后应运而生的综合性、边缘性学科,因此环境法学的发展离不开环境科学。只有环境科学技术得到发展,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才能深化,才能更加有效的利用和改造自然,减少或者避免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环境法学才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现代环境科学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精确有效的监测手段,就无法制定有关的环境法规。与此同时,环境法学的发展也会为环境科学的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而促使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2) 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相互区别。首先,虽然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存在密切的渊源,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学科,环境科学属于自然科学领域,环境法学属于社会科学,具体而言是法学领域。其次,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的调整对象不同,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法律部门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环境的运动变化规律及其与人类社会活动之间的关系等。再次,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的主要任务不同,环境法学的主要任务是对环境法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进行研究,以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环境科学的主要任务至于研究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为国家制定相关的环境规划、政策及立法提供依据。除此之外,环境法学与环境科学在理念、研究方法、研究范式、理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

环境资源不了解的地方

部分城市污染严重部分地区酸雨强度加大 记者今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虽然在过去5年,有71%的公众认为自己所在城市的环境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但是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数据表明,中国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有六大“顽疾”影响着百姓的生活质量。 一是部分城市污染仍然很重。2005年共有522个城市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其中空气质量为一级的城市22个,占4.2%,二级的(适宜居住)293个,占56.1%,三级的152个,占29.1%;劣于三级的城市55个,占10.6%。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甘肃和贵州等省。 二是部分地区酸雨强度加大。2005年,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696个城市中,357个城市出现酸雨,占51.3%,其中浙江东阳市、象山县、安吉县,福建邵武市,江西瑞金市逢雨必酸。其中浙江省台州市、江西省贵溪市、广东省连州市,贵州省清镇市降水PH年均值小于4.0,酸雨污染最重。华东区特别是浙江省酸雨污染进一步加重;华南酸雨区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酸雨污染加重。 三是地表水中度污染。2005年地表水总体属中度污染,国家水环境监测网的744个断面中,优良类、污染类和重度污染类断面分别为36%、36%和28%。海河、辽河、淮河、黄河以及松花江水系的部分支流,特别是城市河段污染依然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等。 四是东海赤潮频发。2005年四大海域中,黄海和南海水质较好,渤海水质一般,东海水质较差。部分海域富营养化严重,赤潮频发。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 五是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超标。2005年,350个城市中,63.7%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优于城市居住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属轻度污染的占33.7%,中度污染的占1.7%重度污染的占0.9%。 六是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2005年,我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413万吨和2549万吨,均比上年有所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去年能源消费量达到22.2亿吨标准煤,比2000年增长了55.2%,导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失控。

生态环境 环境资源 生态因素 的概念

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就是“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的简称,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的第二自然) 力量(物质和能量) 或作用的总和。环境资源(environmental resources)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城市和乡村。 环境作为一种资源,它包含有两层涵义:一是指环境的单个要素(如土地、水、空气、动植物、矿产等)以及它们的组合方式(环境状态),可称其为自然资源属性。二是指与环境污染相对应的环境纳污能力,即“环境自净能力”,可称其为环境资源属性。生态因素: 1.概念:环境中影响生物的形态、生理和分布等的因素。常直接作用于个体生存和繁殖、群体结构和功能等。亦称环境因子、生态因子。 2.类型:包括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

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有什么区别

自然资源是可以被消耗的,如煤,石油环境资源是那些价值来自于其本身的存在的,如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或者适合某种作物种植的气候。

动物园里的动物为什么是环境资源

动物园中的动物不是环境资源的保护客体。属于环境法保护客体的可以是山林中的大熊猫,但马戏团的金丝猴、动物园的老虎、家养的小狗不是环境法保护客体。动物园的动物就像商品一样从其它地方通过合法手段买来的,然后供游客观赏,野生动物就是环境资源。

下列属于环境资源的是( )。 A.土壤资源 B.景观资源 C.水资源 D.气候资源

【答案】:BD自然资源可分为实物资源和环境资源两大类,在实物资源中,包括土壤资源、生物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而其中又可进一步细分,如生物资源可细分为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海洋鱼类等。在环境资源中包括:环境容量资源、景观资源、生态平衡自调节资源、气候资源等。

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的区别!

环境资源1.是有形载体和无形内涵的统一,环境资源以环境介质为载体,大气环境资源不是大气资源,而是指大气能为生产生活所提供的潜力。2.具有鲜明的社会特征。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是指国家在制定或认可环境法时希望达到的目标或希望实现的结果。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环境法规对法的目的有不同的表述方法。以我国现行法律为依据,可以将环境法的目的总结为: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这项目的在我国的《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均有明确的规定。2、防治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也称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资源法的作用,表示环境法存在的价值。可以从环境资源、环境保护和法律的重要性三个方面来认识。1、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资源工作发展的强大力量。2、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的法律武器。3、环境法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调控手段。4、环境法是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促进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倡导良好的环境道德风尚、普及化境科学知识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好教材。5、环境法是处理我国与外国的环境关系、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工具。

如何定义环境资源

环境资源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资源问题可分为二类:一类是指由于自然环境本身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也叫自然灾害,如火山、地震、洪水等,这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另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这被称为次生环境问题,又称人为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这两类环境问题有时交叉发生、协同作用,如大型水库往往诱发地震,滥伐森林往往引发和加剧水旱和火灾等。作为环境立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最初主要指第二类环境问题,后来逐渐扩大到第一类环境问题,但占据主导地位的一直是第二环境问题。 根据第二类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性损害;二是自然生态破坏,也称取出性损害、开发性损害或非污染性损害。

环境资源的主要特点

环境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它除具有区域分异性、整体性、稀缺性、多用途性等特点外, 还具有价值性、无阶级性和非排他、非竞争的公共商品性。环境蕴含着资源, 有资源就有价值; 环境是资源, 是资源就有价值。

环境资源保护名词解释

环境与资源保护,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含以下含义(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的法律规范(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被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资源的管理,比如控制能源消耗,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浪费,以及有效利用可再生资源。其次,我们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比如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减少垃圾的产生,以及植树造林。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社会环境的保护,比如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环境保护法规,以及加强环境教育。只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有效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比如,我们应该加强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以及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标。

自然环境资源包括什么

自然环境资源又称地理环境资源,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城市和乡村,是围绕人类的空气、陆地、水、能量和生命系统等资源的总和。与自然资源比较,特点相同,但范围较宽。1989年2月,中国国务院从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角度出发,确定将环境资源按类分别地由各部和国务院直属局分工合作负责保护,并明确要求将环境资源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结合起来。

环境资源指的是什么?

环境资源是指来源于环境的有社会价值的物料、服务或信息,包括人们在周围环境找到的任何有用的东西。来自于动植物的食物,用于烹饪、取暖和建筑用的木材以及金属、煤炭和石油等都是环境资源,即使是清洁的土地、空气和水也是环境资源,它们具有吸收社会废物的能力。太阳辐射的热量、湖泊、河流和海洋中的交通运输和娱乐、一种美的景致或一个新物种的发现均是环境资源。

简述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立这样的原则,是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的: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一般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不少环境要素遭到破坏后,要恢复正常极为困难,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所以要以预防为主;环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被发现,发病以后难以根治;环境受污染和破坏后,治理和恢复的代价很高;要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着眼于对新污染的“防”尚不够,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错了,铸成了事实,要想纠正就很不容易。现有还有一种现象,工业布局中搞地方保护,损人利己,如各地将污染工业安排在自己的下游或者主导风之外,只管自己的发展,不管别人、别的地区的死活(市交接边界、省边界),酿成跨地区污染纠纷,逃避监管,增加了处理难度。(4)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环境资源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公法、生态法和社会法

谈谈对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认识

看一下这个:http://www.yfzs.gov.cn/gb/info/xsll/2003-02/18/2231048442.htmlhttp://www.paper800.com/paper58/3AAA5460/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特点是什么啊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它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内在本质表现形式。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性、政策性、科学技术性与综合性四个方面。一、社会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1)环境要素具有共公产品属性。(2)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者或获益者群体具有广泛性。二、政策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政策性根源于国家和政府对环境公共产品和环境公共利益的自觉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 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三、科学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是由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四、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综合性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特点是什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它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内在本质表现形式。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性、政策性、科学技术性与综合性四个方面。一、社会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1)环境要素具有共公产品属性。(2)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者或获益者群体具有广泛性。二、政策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政策性根源于国家和政府对环境公共产品和环境公共利益的自觉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 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三、科学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是由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四、综合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综合性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特点是什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是它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内在本质表现形式。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社会性、政策性、科学技术性与综合性四个方面。x0dx0a一、社会性x0dx0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也称公益性)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最主要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社会性特征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1)环境要素具有共公产品属性。(2)破坏与维护环境的受害者或获益者群体具有广泛性。x0dx0a二、政策性x0dx0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政策性根源于国家和政府对环境公共产品和环境公共利益的自觉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x0dx0a(1) 政策的法律化与法律的政策化。x0dx0a(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需要根据环境质量的变化频繁修改。x0dx0a(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执行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影响。x0dx0a三、科学技术性x0dx0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科学技术性是由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决定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x0dx0a(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必须遵循生态平衡等自然规律。x0dx0a(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容以环境科学、生态科学为基础。x0dx0a(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实施必须依靠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科技手段。x0dx0a四、综合性x0dx0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综合性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采用的保护手段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x0dx0a(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公法与私法的融合。x0dx0a(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融合。x0dx0a(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融合。

能够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原则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有哪些?

  1.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这是一项为规划和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防止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性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初由《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我国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引进了这项制度,后来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都规定了这项制度,2002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发展了这项制度。根据该法规定,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二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对法律规定的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关于工业依业、畜牧业、林业艄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分别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定)  2.三同时(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这是我国独创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衔接的,预防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重要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这项制度的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排污收费  4.环境保护许可  5.限期治理  6.环境标准评价

如何认识环境问题的实质,有何重要意义?如何认识和理解环境资源观?

从环境问题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为的环境问题是随人类的诞生而产生,并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人类对环境价值的认识不足,缺乏妥善的经济发展规划。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制约因素,人口的增长要求工农业迅速发展,从环境中取得食物、资源、能量的数量必然要增大,其中一部分供人类直接消费,有的经人体代谢变化;废物"排入环境,有的经使用后降低了质量。然而,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如果人口的增长、生产的发展,不考虑环境条件的制约作用,超出了环境允许的极限,就会导致环境污染与破坏,造成资源的枯竭和对人类健康的损害。因此,可以认为,环境问题的实质在于人类经济活动索取资源的速度超过了资源本身及其替代品的再生速度,以及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的数量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已经作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提上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对于我们国家,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解决全国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政府面临的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 一、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政策的政策背景 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一的社会问题,它是与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类社会发展尤其是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的必然产物。西方国家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社会,他们已在偿还工业化起步阶段以来对环境欠下的债务。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经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过渡。我们决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该提前把环境保护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这既是历史的教训,也是我们面临的必然选择,在环境危机日益深化的情况下一种被动选择。因为环境问题已成为危害人们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1、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污染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它也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必然产物。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我国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相当严重。据统计,2004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2254.9万吨,比2000年增长了15%。在全国七大水系中,根据413个水质监测断面记录,只有41.6%的断面满足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比2000年下降16.1%,长江、珠江的水质较好,海河、黄河、淮河、辽河、松花江的水质较差,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2004年城市空气质量41.4%达到二级标准,比2000年的63.5%下降22.1%,*酸雨污染问题严重。城市噪声扰民较为普遍,7.3%的城市处于严重或中度污染水平。重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我国进入了一个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成为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因素。 2、生态恶化趋势加剧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与之发生联系的自然因素的总和,人类的活动必然对这些因素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目前,我国生态环境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土地退化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38%,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已达262万平方公里,并且每年还以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全国森林面积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8.21%,居世界第130位,人均森林面积列世界第134位,占国土面积32.19%的西北五省(自治区)森林覆盖率仅为5.86%,乱砍滥伐现象仍屡禁不止。草地退化、沙化和碱化的面积达1.35亿公顷,约占草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并且每年还在以200万公顷的速度增加。水生态系统失衡,2004年,全国有79个城市缺水,有2340万人口,1300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生物多样性锐减,野生动植物丰富区面积不断减少,乱捕滥猎和乱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国家生态环境安全。 3、入世给我国环境保护带了新挑战 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即通常所谓的入世。入世后,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发达国家会要求我们执行与之同样的高环境标准。[1]因此,WTO的一些绿色条款,有可能对我国商品出口造成影响,限制了国内那些不符合环境标准商品的出口贸易。这就要求国内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改善环境行为,以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但是,高环境标准又会导致产品成本增加,降低产品竞争力,阻碍其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因此,如何协调高质量环境保护标准与产品成本之间的关系,成为入世后我国环境保护政策面临的新挑战。 4、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举措 二、我国当前环境保护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分析 建国后相当一个时期里,我们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但是环境问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忽视环境保护,人类社会必将为自身的发展而付出代价。随着环境问题的凸现,国务院于1973年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全国开始“三废”治理和环保教育,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它具体包括三大政策八项制度,[2]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这三项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请登记与许可证”,“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等八项制度。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 环境保护政策是把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有效率的污染水平。[3]因此,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率的办法。中国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防止环境污染的产生和蔓延。其主要措施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2、谁污染,谁治理政策 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看,环境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又是一种共有资源,为了避免“共有地悲剧”,必须由环境破坏者承担治理成本。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即由污染者承担其污染的责任和费用。其主要措施有: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防治污染;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 3、强化环境管理政策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无法通过私人市场进行协调而得以解决。[4]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作用。污染是一种典型的外部行为,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环境保护中来,担当管制者和监督者的角色,与企业一起进行环境治理。强化环境管理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国家和地方监测网络;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三、政策科学视角下的 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是一项具体的政策,而是形成的一个完善的政策体系。下面笔者将从政策科学的角度对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做出具体分析。 1、在政策目标取向上,重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政策目标是政策所希望取得的结果或完成的任务。政策的目标取向决定了在制定政策方案过程中的价值抉择。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不仅考虑环境保护目标的需要,同时也注重环境对经济系统可能造成的负担。一般来说,我国环境政策的总体战略是“环境与经济协调型”的,而不是“环境优先型”的。这一特征与我国环境政策的政策背景相一致,我国正处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人们生活水平不高的国情下,追求“环境优先”的政策取向是不现实的。 2、在政策主体上,政府是政策的制定主体和执行主体。政策主体是指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的个人或组织。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各国的政策制定主体也有所差异。我国在以政府为本位的现实状况下,政府是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我国政府担当着环境治理的重任,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业虽然也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但由于环境保护政策已把权力基本上都授予政府,他们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缺乏多元参与的治理体系,是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因为政府理性是有限的,政府在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方面都有局限性,会面临决策失误和执行不力的困境。正是这些局限性为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空间。 3、在政策作用点上,注重同时从根源上预防和从后果上治理。我国“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政策表明环境保护政策既要处理已经出现的后果,更要采取措施预防新的环境问题。预防新的污染源出现,可以把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而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则是一种补救式措施。所以,在具体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把预防与治理二者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政策的作用,追求理想的政策效果。 4、在政策的实施机制上,管制性手段和诱导性手段相结合。管制性手段是政府直接利用政策干预环境保护,而诱导性手段是政府借助市场机制诱使企业因符合自身利益而保护环境。目前,管制性手段仍在我国占主导地位,价格、税收等一些起到诱导性作用的经济手段使用得较少。而管制性手段因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自利行为会呈现“软化”现象,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从长远来看,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是一种必然趋势。 四、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与政策建议 我国的各项环境保护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落实,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已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也得到一定遏制。这与各项政策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些政策成为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工具。以2004年为例,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全年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80079件,确定交纳排污费单位73.3万个,共征收排污费94.2亿元,当年办理环境设立项目323264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99.3%,“三同时”制度实际执行项目78907个,合格项目76038个,执行合格率95.7%,当年完成限期治理项目数22649项,关停并转企业13338个。*进入2005年以来,又先后有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河南冶金研究所焦作东方金铝公司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等一批项目因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被叫停,并责令限期整改。近期,因松花江污染事故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掀起了新的“环保风暴”。 由上可以看出,我国的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力度是较大的。其中,这与党和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环保意识的提高密切相关。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行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并对政策做出相应调整,是环境保护政策作用得以发挥的关键。 首先,有些政策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已经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任何公共政策都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生成和发生作用的。如果政策的环境变化,政策也要随之改变。我国正在经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而这个转变就是我国公共政策的客观政策环境,所有的公共政策都要与这一转变相适应,环境保护也是如此。我国从开始实行环境保护以来,制定了大量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它们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客观法理依据,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建立,社会经济的运行方式发生了很大转变,原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如“三同时”制度原本是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的重要措施。但这些管制性措施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硬的预算约束机制使企业投资于治理污染设施缺乏利益上的激励,加上政府企业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企业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着眼于短期效益最大化,而尽可能减少环境方面的投资,从而使“三同时”制度逐步失去应有的效力。 其次,有些政策未能充分体现价值规律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偏离了原有的目的。如排污收费标准应根据污染物的治理费用和社会损失费用确定,至少不能低于污染治理成本。但目前的排污收费标准偏低,仅为治理设施运转成本的50%左右,某些项目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致使许多企业宁愿交纳排污费而不愿进行治理。 最后,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定位不合理,弱化了其他治理主体的责任。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政府仍承担着主要治理者的角色。据统计,70%以上的环境保护投资是政府或公共投入,而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近60%的污染物消减和控制投资是由私人部门直接支付的。单一的投资主体造成我国环境治理经费严重不足,环境保护政策资源不足,影响了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认同。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对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从社会观角度,可持续发展主张公平分配,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资源的公平分配,当代人和后代人资源的公平分配;从经济观角度,可持续发展主张在保护地球上自然系统的基础上经济持续增长;从自然观角度,可持续发展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影响的综合体。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挑战,它谋求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这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进程要从现在运行的传统模式转变到一个新的模式,它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并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彻底摆脱贫穷、人口、资源和环境困难的唯一选择。在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以后,国务院组织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 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和行动方案,并已经开始了具体的行动,这表现出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心。

近期国家新修订和制定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发生的重大环境保护事件。

草畜平衡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9日颁布 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和管理办法 2005年1月7日颁布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2月23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颁布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8日颁布 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2005年4月25日颁布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2005年6月24日颁布 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程序的规定 2005年8月31日颁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05年9月19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2005年8月20日颁布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006年1月27日颁布 草种管理办法 2006年1月12日颁布 国家核应急预案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006年2月21日颁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2006年3月8日颁布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 2006年1月27日颁布 《环境信访办法》 2006年6月24日颁布 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 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6年7月6日颁布 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 2006年7月28日颁布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 2006年10月26日颁布 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1月4日颁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工作规则 2006年12月22日颁布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2007年04月11日颁布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07年07月25日颁布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2007年08月21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年10月28日颁布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与资格鉴定管理办法 2008年03月06日颁布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2007年12月28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颁布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90.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2005年3月3日颁布 91.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5年2月3日颁布 92.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 2005年1月15日颁布 93.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3月8日颁布 94.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I修正案和《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2005年3月31日颁布 95.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5年4月28日颁布 96.关于开展防井喷防硫化氢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05年6月17日颁布 97.关于饮食业单位排气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 2005年6月10日颁布 98.关于污泥排入城市下水道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2005年6月30日颁布 99.关于增加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内容、条件的通知 2005年7月13日颁布 100.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2005年6月36日颁布 101.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2005年9月28日颁布 102.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5年9月30日颁布 10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21日颁布 104.关于开展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示范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 2005年9月7日颁布 105.关于切实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 2005年8月25日颁布 106.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5年10月7日颁布 107.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 2005年10月11日颁布 108.中共中央宣传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的通知 2005年8月31日颁布 109.关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产设备试运行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5年12月30日颁布 110.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年12月16日颁布 111.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2005年12月13日颁布 112.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通知 2005年12月26日颁布 1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12月26日颁布 114.关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1月11日颁布 11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 2005年11月29日颁布 1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6年1月5日颁布 117.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2006年2月10日颁布 118.关于发布《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2006年2月21日颁布 119.关于发布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公告 2006年3月9日颁布 120.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通知 2006年1月23日颁布 121.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6年3月3日颁布 122.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8日颁布 123.关于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7日颁布 124.关于转发浙江省、福建省等部分地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2006年3月1日颁布 125.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7日颁布 126.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年2月24日颁布 127.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春季种苗花卉检疫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0日颁布 12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山西五鹿山等22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 2006年2月11日颁布 129.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 2006年2月14日颁布 130.“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 2006年2月6日颁布 131.关于学习和贯彻实施《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6年2月22日颁布 132.关于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2006年2月27日颁布 133.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年3月31日颁布 13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6年4月4日颁布 135.《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6年6月5日颁布 13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6年3月23日颁布137.《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 2006年4月29日颁布138.《“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 2006年7月4日颁布13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 2006年4月25日颁布140.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2006年5月23日颁布141.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2006年6月13日颁布142.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使用规则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 2006年6月28日颁布143.城镇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 2006年5月22日颁布144.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 2006年6月27日颁布145.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6年4月29日颁布146.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2006年6月1日颁布147.ISO14000国家示范区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颁布 148.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 2006年7月6日颁布 149.环境监察局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机构建设方案 2006年7月8日颁布 150.总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建方案 2006年7月8日颁布 151.总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建方案 2006年7月8日颁布 152.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2006年11月9日颁布 15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154.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2006年11月27日颁布 15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56.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 1986年11月12日颁布 157.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1990年8月15日颁布 158.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2007年10月09日颁布 159.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2007年02月01日颁布环保事件:2005北江镉污染事故重庆綦河水污染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2006松花江支流遭污染白洋淀死鱼事件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高原建起一条环保铁路剧组破坏环境事件甘肃徽县铅污染、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我国北方屡遭沙尘暴肆虐虐猫事件狩猎权拍卖事件我国发布第一份绿色GDP核算研究报告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各大城市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禁令http://mn.cug.edu.cn/case/200704/992.html2007北京上海标志性景观熄灯半小时喜马拉雅冰川消融首份长江保护发展报告发布太湖水污染事件江苏沭阳水污染2008“限塑令”全国展开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参考资料:环保法规检索

2005年1月至2008年8月期间国家新修订和制定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发生的重大环境保护事件。

上五年级<品德与社会>找

论述渔业对人类和环境资源的意义?

凡适宜于经济水生生物生存、繁殖和生长的海洋和内陆水域均属渔业环境。保护渔业环境的中心任务是采取措施防止、减少或消除对渔业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维持渔业资源的正常生存、繁殖提供有利条件。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后,水体污染日益明显。

什么是公共物品,并阐述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性质

公共物品就是国家建的,有要钱的和不要钱的两种

日本保护森林和环境资源,采取了哪些措施?

日本的森林资源覆盖率高达65%,一次性木筷全靠进口,并将使用过的一次性木筷回收,作为重要的造纸原料,生产新闻纸、复印纸,大部分以高价出口到我国。而我国是出口一次性木筷的大国,每年生产一次性木筷耗材130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2003年,日本专门制定了《环境教育促进法》,将环境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从小学到高中,环保都是学生的必修课。孩子们不仅在学校学习环保知识,学校还组织学生们走出校门,通过组织学生作垃圾问题的社会调查,参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等活动,增加孩子们的环保知识和意识。学校还定期与家长沟通,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环保教育。日本拥有很高的人均寿命和森林覆盖率,以及发达的环保产业、完善的环境法规体系、显著的污染治理成果。保护环境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循环经济理念更深深地扎根在普通人心中。

环境资源类有哪些专业

资源环境与安全类包括:农村环境保护、化工安全技术、大气探测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应用气象技术、大气科学技术、矿物加工技术、环境信息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工程地质勘查等。扩展资料其他专业:煤化分析与检验、矿井运输与提升、权籍信息化管理、煤层气采输技术、岩矿分析与鉴定、矿产地质与勘查、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与工程地质、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通风与安全、导航与位置服务、安全健康与环保、安全技术与管理、地理国情监测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矿业装备维护技术、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