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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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教育乱收费投诉电话是多少?

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教育乱收费。 石家庄投诉乱收费电话12358。 教育乱收费是一个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么多年来,这一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导致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原因是什么。从根源上看,乱收费屡禁不止是由于教育投入不足。从1965年以来的40年,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教育投入增长速度都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也逐步提高,“目前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了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了4.1%。”而我国2005年,全国教育支出3951.59亿元,仅占GDP的2.16%。根据相关规定,教育投入不足留下来的缺口,应由地方政府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维持运转,只能采取收费,将相关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由公众承担教育投入不足的后果。这就意味着,乱收费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的利益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很难去真正落实治理乱收费的相关政策。治理对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力争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第一,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要求。第二,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第三,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现象。第一,大力推进公共教育协调发展特别是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和规范城市择校收费问题。加强管理、从严治教。第二,要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严禁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三,要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第四,提倡勤俭办学,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第五,在预防和教育上下功夫,真抓实干,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的落实。

老师在教育过程中被人举报说是教育乱收费回有什么处罚?

1、提倡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处理,但校方会关注被举报者以后的工作情况。2、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将会视情节轻重由校方或教育主管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同时退还乱收费款,特别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递交司法机关刑事处理。3、行政处分方式有:警告,责令书面检查,记过,撤销行政职务,辞退,取消教师资格等4、如果是党员,党组织还会按照党纪条例对其作出相关处分。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内容

一、主要任务(一)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结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地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统筹制订治理工作方案,作出统一部署。2014年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纳入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为对学校办学行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标本兼治的治理措施。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教育收费春季、秋季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清查;抓住寒暑假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凡是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二)强化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治理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巩固高校“点招”问题治理成果。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决不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学生。高校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原则、办法、标准和录取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凡出现“点招”问题,要严肃追究高校校长、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人的重要领导责任。加强自主招生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监管。要加强对高校招生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廉洁性、合法性及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考务安全保密、集体决策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要加强招生过程和招生结果的监督检查,在各试点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招生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自主招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以及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建立高校招生检查制度。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部门,组织专家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高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对于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电子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对于违规高校,给予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13〕15号)要求,将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力争2014年秋季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0%以上。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闻出版总署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2011〕1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新机制,及时出台或更新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坚决查处评议、选用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虚报印张、豪华印刷、侵权盗版、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订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监管各地要尽快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加强普通高中涉外办学收费行为监管。普通高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单方面引进国际课程,以课程改革实验班等名义举办“国际班”“国际部”的,所需费用纳入学校办学经费成本核算,不得向学生收取额外费用。(五)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合理的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时,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认真履行成本监审、听证、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的规定。各省(区、市)要规范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民办高校收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违反国家规定调整收费标准,或因程序不规范、信息不公开等因素引起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部门进行严肃问责。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和收费标准,切实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要求,不得举办课程进修班,经批准在办的课程进修班不得再行招收新学员,待已招收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即行终止。(六)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各级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开展督导评估;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加快建设涵盖学前至研究生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与各级各类学生学籍信息库有效对接。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为契机,集中开展受助学生信息专项清理核查,把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虚报套取、克扣冒领、贪污挪用、延缓发放等行为,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七)进一步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各地现行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通过发放收费政策一览表、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要严格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审批,禁止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二、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工作责任落实机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把治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监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起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纠正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商、信息发布、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形成责任明晰、协作联动、互相促进的治理工作格局。(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要抓住春季和秋季开学时收费的“高峰期”和乱收费的“多发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各级治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办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件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要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的直查直办力度,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治理工作部门要自觉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对于妥协通融、避重就轻、包庇隐瞒,导致教育乱收费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各地要结合年度治理工作任务,以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工作业务为重点,逐级开展面向治理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国考申论热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如何挖根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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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等教育乱收费行为被点名督办,有何警示?

这也是能够解释一些,其他学校在收费的时候一定要合理,不要去盲目的要求学生购买一些价格非常不符合的东西。

五年制教育乱收费吗

不会。五年制是指一种完成一项学习要求用五年时间的一种制度。五年制教育都是由国家检查实行的所以的并且还是实行学费补贴,多以五年制教育是不会乱收费的。

开学季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层出不穷,你有经历过吗?

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现象。因为我目前只在读初中。经历的比较少,所以没有遇到这样的现象。

教育乱收费

从总体上说,教育乱收费是指没有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行为。具体上讲,是指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的摊派和搭车收费。绝大多数教育乱收费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生存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或经济不够发达的城镇地区薄弱学校。在政府投入的教育经费不足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时,学校依靠向学生乱收费来维持办学的基本需求。二是“发展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指一些学校为达到现代化教育的基本条件,在没有政府教育经费保障的情况下,或个别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脱离实际搞豪华学校建设,而靠政府拨款和正常收费又无法维持,于是走向乱收费。三是“趋利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趋利性之间发生矛盾时,因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端正,一方面通过教材订购、统一着装校服、推销保险等代收费收取“回扣”,一方面通过办班补课、招收“择校生”、举办重点班等搞所谓“创收”,导致学校用乱收费来给教职员工发放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及劳务报酬。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有的地方政府默许学校“创收”行为,变相提高教职员工的工资或福利、补贴。四是“转嫁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政府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政府部门向辖区内的学校收费,有些是带有硬性摊派性质,实际上是挤占有限的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这些乱收费加重了学校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校将经费负担转嫁给了学生家庭。

什么是教育乱收费?教育乱收费有哪几种类型?

从总体上说,教育乱收费是指没有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教育收费行为。具体上讲,是指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的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同时也包括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的摊派和搭车收费。绝大多数教育乱收费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生存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主要发生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或经济不够发达的城镇地区薄弱学校。在政府投入的教育经费不足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时,学校依靠向学生乱收费来维持办学的基本需求。二是“发展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指一些学校为达到现代化教育的基本条件,在没有政府教育经费保障的情况下,或个别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脱离实际搞豪华学校建设,而靠政府拨款和正常收费又无法维持,于是走向乱收费。三是“趋利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在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的趋利性之间发生矛盾时,因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一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端正,一方面通过教材订购、统一着装校服、推销保险等代收费收取“回扣”,一方面通过办班补课、招收“择校生”、举办重点班等搞所谓“创收”,导致学校用乱收费来给教职员工发放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及劳务报酬。尤其要引起重视的是,有的地方政府默许学校“创收”行为,变相提高教职员工的工资或福利、补贴。四是“转嫁型”乱收费。这类乱收费行为,是政府向学校摊派、搭车收费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政府部门向辖区内的学校收费,有些是带有硬性摊派性质,实际上是挤占有限的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这些乱收费加重了学校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校将经费负担转嫁给了学生家庭。

什么是教育乱收费

教育乱收费是指在教育领域中,一些学校或机构在收费方面存在不合理、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学校或机构在收费时不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或者收取的费用超出了规定标准,甚至存在强制收费、乱收费、乱加收等行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给家庭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也损害了教育行业的形象和信誉。教育乱收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府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一些学校或机构存在漏洞和空子可以钻;二是一些学校或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比如虚报收费项目、乱收费等;三是家长缺乏相关知识和信息,容易被一些学校或机构的虚假宣传所蒙骗。为了解决教育乱收费的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收费标准和机制;同时,学校或机构也应该加强自律,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家长的信任和认可。家长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知识和信息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被不合理的收费所侵害。

教育乱收费怎么投诉

遇到学校乱收费,可以带着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遇到学校或者老师给学生补课、收了费不给收费收据的等问题,举报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教育部设立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家长对教育乱收费等违法违规线索进行监督举报,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

教育乱收费怎么投诉

教育乱收费可以向以下单位投诉:1.向教育局投诉,教育局会进行调查;2.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如果是营业部门涉嫌教育违规收费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

教育乱收费该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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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怎么投诉

教育乱收费可以向以下单位投诉:1、向教育局投诉,教育局会进行调查;2、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如果是营业部门涉嫌教育违规收费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如何治理教育乱收费

什么是中小学乱收费?乱收费表现形式有哪些?  所谓中小学乱收费,是指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擅自出台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中小学乱收费的形式名目繁多,花样百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特长班、补课班,乱发复习资料,收取借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为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为小集体谋取利益。  二、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  三、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学校为市场,以学生为盈利对象,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  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和部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群众举报教育乱收费有哪些渠道?哪些部门会受理群众的举报或投诉?  首先,要对教育乱收费进行具体分析,搞清楚什么是乱收费,其属于哪种形式的乱收费。一般意义上讲,我们通常所说的教育乱收费,主要是指中小学乱收费,当然也包括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乱收费行为。  教育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学校自身的乱收费。这类问题,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进行制止和纠正。另一类是指政府行为乱收费或社会上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各种摊派或搭车收费。这类问题,应向当地政府机关、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反映,要由政府出面进行制止和纠正。  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也可向当地物价等有关部门反映。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会及时严肃处理。  ●什么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主要原则、规定有哪些?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什么是“校务公开”制度?实行校务公开起到了哪些积极作用?  校务公开包括校内事务和校外事务的公开。校内事务,如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学管理、财务、后勤、职称评定、评模选优、住房分配等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公开,可以促进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学校决策的正确性与办事的公正性。校外事务,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招生政策与规定、入学条件、录取结果等通过设立公开栏、收费卡、召开家长会或校园网络、《招生章程》等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及其家长公开,可以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收费。  实行校务公开,是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一项重要监督措施,也是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校务公开确实密切了党群关系、师生关系,以及教育部门与广大群众的关系;完善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学校领导依法治校、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自觉性;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增进了沟通与理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学校与社会的稳定;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招生行为、收费行为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校务公开被群众誉为“阳光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教职工的称赞。  ●教育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有何意义、作用?  开展行风评议是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行风评议一般由政府牵头组织,各级教育、纠风、人大、政协、新闻等部门和单位参加。重点是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招生考试、收费、师德师风等。评议活动一般分为自检自评、群众评议、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开展行风评议,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从政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能大力提高各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约束机制;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的教育系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已开展此项工作。从实际效果看,开展评议活动对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有何意义、作用?  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是近年来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主要由省级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全省中小学收费行为进行验收评估,要求所有省、市重点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初中、模范中学必须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示范。并且不搞“终身制”,已达标的学校如出现乱收费问题,则予以降级、摘牌。  开展此项活动的积极意义在于,教育部门在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建立一种新的激励机制,并将之运用到每一所学校,推动学校进一步加强收费规范管理。  从实践看,自2002年开始,迄今已取得了初步效果。在专项治理上,它有助于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在规范收费上,有助于调动学校的积极因素,促进其增强自律意识;在监督上,引入教育系统以外的监督,有助于保证活动的质量;在制度建设上,有助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如江苏省常州市已命名10所学校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对其他学校起到了示范作用。  ●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哪些内容、意义和作用?  为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参加,于2003年5月19日建立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下设联络组和办公室,在教育部办公。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司局级干部组成;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和统一指导。它的建立,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从根本上对教育乱收费进行综合治理,有利于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标志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已经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从实践看,自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以来,全国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6月26日,国务院七部委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部署,随后在长春、贵阳、南昌召开了3个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进行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迅速行动,也相应组成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加大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报怎么写?

致各位有关单位:经过近期的工作专项督导,我们发现在教育行业中存在着乱收费现象,严重损害了广大学生的利益,损害了教育事业的形象。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乱收费现象的治理工作,我们提出以下通报: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对教育行业乱收费现象的认识和警惕,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乱收费的声音。二、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各级教育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强化对教育机构的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对存在乱收费问题的教育机构及责任人予以严肃查处,形成威慑效应。三、建立健全治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治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相关规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教育机构的信用管理和信息公示,增强市场透明度和公正性。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教育行业乱收费现象的督导和管理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共同推动教育行业的规范发展。特此通报。此致敬礼!XX年XX月XX日

谁知道兰考县教育乱收费的举报电话?

可以打12358举报电话,它是一个价格举报电话。

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

【 #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 整理的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1.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XX教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县教育局开展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2012年春季开学以来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一、自查内容   1、多年来,我校无择校乱收费情况。   2、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均在省定目录中并通过县教育局书刊代办站订购,无外购乱购问题。   3、我校无校内住宿生,不存在收取住宿费问题。   4、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均按县局要求执行,学生自愿、学校非盈利。   二、主要工作   1、校长在班子会上传达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精神,全体领导讨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具体措施。   2、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校长着重强调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意义,要求教师必须从讲政治、讲原则、讲人性的高度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义,彻底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   3、学校召开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题的全体学生大会。讲清学校规定及处理办法,对学生提出要求。   4、坚决实行“一费制”。收费公示,收费公开。   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制定了《XX中学乱收费处理规定》,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均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学校一旦发现查实,严惩不贷。   6、禁止搭车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聘请7名社会监督员。   7、学校下发了《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并设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8、全体教职工签定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9、学校领导先后举行了5次小型的调查,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积极行动,态度坚决,治理效果良好,   在社会上有较好的信誉。广大教师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事,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在我校切实落实。 2.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   根据社教监[20××]113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仔细对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对2015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检查专项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加强思想认识的提高   规范教育收费是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的一项政策性十分强的工作。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关心的热点,同时也是教育行风建设和办学体制改革的重点。因此,我校从清政廉洁的高度认识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县教育局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制止乱收费的规定,把收费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教师进行收费政策法规教育、依法收费教育,提高依法收费意识,增强政策和法制观念。明确要求各处室的领导和各班级的班主任老师严格依法收费,不能违规收费,凡发现违规收费,立即严肃处理。   2、组建规范收费领导小组   在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中,学校首先组建了规范收费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任组长,副组长是学校副校长和校工会主席,成员由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组成。校长职责是全面负责规范收费工作,纪检小组成员负责检查、监督收费工作。规范收费工作组做到收费工作职责分明。   3、完善制度,规范收费   学校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增强教育收费工作透明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每学期开学前规范收费领导小组都要组织班子成员及所有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   4、抓好学校收费管理检查报告制度   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学校本学期的收费情况作专项检查,再写出自查报告向上级部门作汇报,切实把好入学关口,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5、财务管理方面   本校每学期对学校收支进行公示,报账员为学校财务收支负责把关,学校不私设小金库,学校收支情况全部上报镇财务中心。   三、自查情况   1、通过自查,我们学校近年来收费中无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转学费、择校费、补课费、住宿费,也无违规举办过节假日补课班并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出现硬性摊派报刊杂志和教辅资料;从未出现违规收取上机费、实验费、饮水费等现象。   2、教材、教辅资料和作业本费。学校使用省、市、县规定的书目实行教材全免费,严格执行“一教一辅”,无额外征订课辅资料现象。   3、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政策。住宿生补助发放,做到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由学校一补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确定,班级和政教处审核后进行公示一周,发放时,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字领取。   4、全体教师无强行给学生推销各种课外学习资料的现象。   5、学校财务管理上,规范票据管理,凡不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进账。通过自查,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学习、研究、总结,将会把这项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3.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根据桥西区教文体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实际情况,以全校“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部署,并对校舍、用电、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进行了自查,现将我校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制度保障。   安全工作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一直以来,我校领导就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校长全面负责我校的安全工作,政教主任确定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安全责任制首问制度。   为了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班主任召开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形成安络保证安全:   1、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学生;   2、班主任——值日学生   3、学校——家长——学生。   学校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全校安全工作大排查,查隐患,抓整改,每个周末进行安全提示。各项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学生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认识,加强防范,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行规范管理。   1、加强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我校结合当前季节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常对师生进行冬季防火、消防、饮食卫生、交通、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安全教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规范值班制度规范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有学生的地方一定有老师的监控,打开校门迎进学生就不允许学校任何一个地方出现安全管理的空白。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值日教师的职能,每日早7:30,下午2:00值日老师和校长必须到岗,随时关注学生在楼道、操场的动态,杜绝在楼道、操场追、跑、打、闹现象。学生集会、做操严格按照规定路线上下楼,班主任老师跟班出入,禁止拥堵、奔跑。校长和值日教师、最后一节课老师在学校大门组织把学生送出校门。下午5:10值日教师负责清校后,做好一日工作记录。确保教学秩序有条不紊,认真填写学校工作日志和安全日志。   3、做好常规教学管理。做好师德教育和常规教育管理,保证学生上课安全,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每学期要实行家长评老师,老师评老师,学生评老师,规范教师行为,保证师生的教学秩序安全。   4、法制、消防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易发生火灾的地点及重点教室进行安全重点防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时检查与维护,还对学生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的系统教育。   5、交通安全常抓不懈。注重了交通安全知识的讲授,增强了学生交通安全的防范意识,形成了师生对交通安全相互提醒,相互督促的工作格局。到目前为止尚无一例交通安全事故。   6、设施设备管理规范。①检查了校内的花草树木,发现不利于安全的树枝、树木,进行及时的砍伐或移植。2010年4月我们遭遇了10年一遇的大风,将学生厕所石棉瓦刮坏之后赶紧组织教师将剩余的部分进行安全隐患排除,我们发现校园的树木下垂严重,很有可能刮伤学生,我们就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了修剪。②进一步检查了校内设施安全。   三、校内到校外,想方设法确保安全。   经查看,我校周边没有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门前200米没有营业性网吧、摊点等。   我们学校在防控手、足、口、病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好“十个关”,学生最多发病(季节性感冒)6名,随后逐渐减少,到昨天为止我校发病学生只有1名,但是我们仍然会严格执行学区的有关安排,继续做好防控工作,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工作。   “重安全,保平安”是我校长期坚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学校师生的平安,我们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由于全面工作常抓不懈,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得到切实保障。 4.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09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09]11号)的规定,进一部规范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区纠风办、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区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规定的要求,我园本着诚信、严肃、务实的态度,由领导朱红等人员的领导小组对幼儿园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对各项收费规范化进行严格的审视和管理。   我园是一所示范性幼儿园,现有4个年龄段(托班、小班、中班、大班)的12个班级在园幼儿300多名,历年来,幼儿园在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本园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此项工作并加强组织落实,经常与财务工作人员交流思想,理清思路,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收费制度及相应措施,为按时、准确收费并服务于每位幼儿家长得到了有力保障,切实有效的使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招生入园中,不提前预收各项费用,不存在违规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局票据规范操作,做到不该收的一分不收。让每位家长有目共睹。   我园一直以来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所有公示项目与标准都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如遇收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以便让家长明白了解,并且提供收费监督联系方式。每年新生入园前,召开家长会向每位家长告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范围与标准。   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园不存在强制收取有关代办性 生活用品与学生学习用品。在园幼儿使用校服、被服等是通过家委会讨论决定,区物价局备案,同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幼儿在园活动实际需求,家长自愿订购。我园还用公用经费每学期为每位幼儿提供各种读物,为幼儿、为教育提供良好的服务。   我园经教育局同意有出租出借与李惠宜教师培训中心,用于师资培训办公室,并按规定交纳一定比例的租赁税,不存在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违规办班等情况。幼儿园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证提供幼儿日常教学活动的有序展开。不存在违反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摊派服务性费用等。按工作要求,通过对本园的对照自查清理,目的在于进一步地加强监督,维护工作意见的严肃性,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治校,更好地提高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全面提升全心全意服务思想。 5.加强教育乱收费整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略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新学期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省、地、县、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机制改革的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二0一一—二0一二年第二学期曙光乡坐拱小学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中央“两免”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工作内容 1、组织各校点负责人专题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的精神。 2、根据中央、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目标责任书。 3、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不定期对各校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全面监督。 6、为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小学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校点治理乱收费负总责。 7、各校抓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将作为目标管理的要求内容接轨,由乡中心校负责进行考核。 8、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管理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无工作计划,不认真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学校及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无计划,未贯彻落实教育乱收费规定的,未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学校或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的。 2、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乱收费行为不予制止的,导致发生乱收费问题引起举报、上访的。 3、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订阅辅导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 4、“两免”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举报和上访的。 5、学校出现收费补课的。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微机费服务的。 第二学期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计划全文现在开始!根据国家、省、地、县、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推进义务教育机制改革的落实,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二0一一—二0一二年第二学期曙光乡坐拱小学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县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使中央“两免”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工作内容 1、组织各校点负责人专题学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的精神。 2、根据中央、省、地、县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目标责任书。 3、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不定期对各校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5、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全面监督。 6、为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小学在治理教育乱收费中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校点治理乱收费负总责。 7、各校抓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将作为目标管理的要求内容接轨,由乡中心校负责进行考核。 8、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管理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无工作计划,不认真按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学校及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无计划,未贯彻落实教育乱收费规定的,未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学校或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的。 2、对职责范围内出现乱收费行为不予制止的,导致发生乱收费问题引起举报、上访的。 3、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订阅辅导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 4、“两免”政策落实不到位,引起举报和上访的。 5、学校出现收费补课的。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微机费服务的。

什么是教育乱收费?

乱收费指的是某些机构、部门、人员以不符合正式法律法规的名目进行敛财的行为,在一般意义上,此词多指的是地方政府部门的越权行为。x0dx0a教育领域x0dx0a就中小学而言,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x0dx0a  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校中校”、补课班、乱发复习、辅导资料,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有的是为了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是为了交集体牟取利益。x0dx0a  二,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x0dx0a  三,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相学生证受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捐资助学款、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据部分省市教育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一半左右。近年来,一些基层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是一些地方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什么是教育乱收费?

学生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同意吗?不签字行吗?除非他不想上学了,到底是学生主动要订资料还是老师主动要求学生订资料?是老师进的资料吗?进100卖50老师是傻子吗?

举报教育乱收费电话是多少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每个省的举报电话不一样,以山东为例:山东省教育厅举报电话为:0531-819165160531-81916517举报邮箱为:xxwgbbjb@shandong.cn青岛市举报电话为:0532-85912178教育部相关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

浙江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如下:1、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2、严禁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3、不准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教费、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4、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5、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6、严格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7、收费时要开具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8、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9、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10、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