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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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关于创新基层自治组织形式的例子,不太理解什么情况才算创新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不能创新,但管理形式可以。

夯实基层自治基础是什么意思

采取一些措施打下扎实的基础。根据查询夯实基层自治基础相关资料得知,夯实基层自治基础的意思是采取一些措施打下扎实的基础。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强化示范引领。

对街道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还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

1.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会议审批的有关规定,建立会议登记和审批制度。全区性会议要由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定,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统筹安排,需要各街乡委办局“一把手”参加的,由区委书记、区长批准。区委领导召开的会议由区委办统筹,报书记审批。区政府领导召开的会议由政府办统筹,报区长审批。认真执行周三无会日制度。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提倡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议。严格执行关于精简文件的各项规定,凡属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不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发文,也不再下发照抄照搬性的文件。严格文件发放的审批制度,控制文件刊物的印发范围。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保证深入基层的时间,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定于每周三、周四为各单位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服务的固定时间,4月8-9日为集中下基层调研服务活动日,区级领导和各单位要结合已确定的调研课题,深入联系点、帮扶企业,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研究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  3.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每位区级领导和各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各自分工与职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至少1-2个近期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在两周内要取得实际成效,成果要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4.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尽职、领导尽责”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报告单、督办单等形式,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各项工作尤其是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一、 指导思想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之风,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抓落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二、工作目标集中开展以思想教育、集中整顿、制度完善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活动,坚决不搞形象工程,多搞民心工程,切实防止“三个过度”,坚决反对脱离实际、夸夸其谈、纸上谈兵的作风,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以实干为先、以实干为本、以实干为荣,真正舍得在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下真功夫、实功夫、细功夫、长功夫,切实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具体要求(一)坚持科学发展,防止“三个过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情况反映通报、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事项公示听证等制度,注意倾听多方面、多阶层的意见,努力实现议事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监督经常化,防止过度超前。进一步理顺群众的关系,将工作重心放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和服务指导职能上,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防止过度负责。坚持量体裁衣,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使群众不断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二)尊重群众意愿,做好群众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到群众中去”贯穿工作始终,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谋福事。要切实解决农村“四大基础工程”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一时难以解决,甚至不合理的要求,更要努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群众接待日制度,拓宽利益诉求渠道。通过约访、主动下访、跟踪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最新动向,主动协调利益冲突,超前化解社会矛盾。(三)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继续保持敢于争先的锐气、自我加压的勇气、负重奋进的志气、团结拼搏的士气、跨越发展的豪气、勤政廉洁的正气,深入基层、“气”沉丹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坚持认真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决说得多、做得少、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实的问题;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克服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解决“造景作秀”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解决“齐步走”、“一刀切”的问题;坚持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不搞强迫命令,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解决代民做主的问题。四、工作步骤作风建设活动从2 月初开始,到5 月初结束,为期3 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对照检查阶段(2 月5 日至3 月5 日)要搞好思想发动,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采取发放意见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专题民主生活会与村民议事会、“两查两提升”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和“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相结合,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听取广大群众对产业发展、改善民生和改进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重点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形成自查分析报告。具体任务安排:要召开民情征询会或座谈会、开展民情走访活动、设立民情收集意见箱、公开民情热线电话。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问题找准找实;每个领导干部要联系帮扶贫困户2 户以上,每月开展民情调查5 天以上,并形成调查报告。(二)整改落实阶段(3 月5 日至4 月5 日)要依据查找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改进措施,认真研究制定好整改落实方案,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要切实做到“四明确一承诺”:一是明确整改项目。要搞清楚哪些是在作风建设活动期间可以解决的,哪些是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哪些是需要较长时间探索或需要上下联动才能解决的。二是明确目标时限。按照整改项目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逐项提出整改落实工作目标,尤其要明确一批在作风建设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重点问题,倒排时间,确定整改落实时效。三是明确并落实整改措施。对确定的整改落实项目,按照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逐项研究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四是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把目标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五是作出公开承诺。要将整改事项对外公示,对整改时限和效果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具体任务安排:要召开作风整改专题会或民主生活会,形成整改方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2 件以上。(三)总结提高阶段(4 月5 日至5 月5 日)要认真研究,建立完善加强基层基础和群众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工作责任考评体系和机关内部行政效能督查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活动结束后,要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开展好“回头看”活动。——建立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要将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走访群众、倾听群众意愿、帮助群众解决现实问题,要对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上报区改进基层工作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作风建设责任人报告制度。单位负责人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基层工作作风建设负总责,每年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抓作风建设的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基层工作作风建设情况。——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范围,对引发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当年度评先创优资格。——严格逗硬执行效能问责机制。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情况,经批评提醒,仍无明显改进,甚至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具体任务安排:要召开活动总结会,针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解决的实际问题,取得的实效,形成分析总结材料;要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工作长效机制,结合自身业务形成群众工作办事指南,并邀请服务对象、群众开展作风评议,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时间倒排表,将作风改进长期开展下去;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抓作风建设情况。五、组织领导(一) 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建的格局。成立改进基层工作作风领导小组,按照区委要求,把基层工作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拟定具体、实在、管用的实施方案,将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深入推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加强基层工作作风建设为主题,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或典型事例进行公开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强大整治氛围。要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参与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为评议代表,深入基层分阶段、分片区开展督促检查。(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机关办公场所、窗口服务单位为督查重点单位,以政令执行、履职尽责、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承诺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纪律等情况为重点督查内容,以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为重点督查对象,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通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我国的基层自治和民主制度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6)基本经济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四条 第三款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运用科学发展观,谈谈如何完善中国城市基层自治制度?

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所谓“基层”是指最低的层次,其突出特点是实行直接性管理,即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其一切管理活动都具有直接性而没有什么中间环节。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重要保证,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科学体系。基层民主制度表现为基层的政党、国家机构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直接行使管理权力的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自治理论与我国城乡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我国基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体现,其组织形式就是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这种群众性自治组织既是基层政权的基础,又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它们最直接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承担与当地人民福利有关的社会事务和按法律规定的自治团体应有的事务,同时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通过群众性自治组织,改变了政府包办群众性事务的传统做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从而有效地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向更高层次发展。二、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人们的生活,实行高度集权化的管理,基层民主制度未能得到应有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打破了等级制和依附关系,造就了多元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结构,创造了一种竞争、开放、多变和充满个体创新活力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了独立、平等、自由的社会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保基层组织和成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因此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也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性选择。1、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稳健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全体人民的广泛动员和积极参与,同时也要求对整个社会进行有效调控。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先行一步,可以用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在稳定和秩序中推进民主和自由,为推进更高层次的民主积累政治资源。2、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直接与社会成员接触的“窗口”,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民主是恰当而稳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一种可靠机制。基层如能实现较高程度的群众自治,使民众有序参与政治,不同利益主体互相协商,求同存异,对主要问题达成共识,就能使矛盾得到化解和较好的解决,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达到相对和谐的状态。3、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调动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动力机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制度形式保障了基层社会成员参与自治管理的平等权利,使社会的大多数成员能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整个社会具有和谐发展的生机和活力。4、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政府职能发挥的激励约束机制。从权力现象的角度来看,基层群众自治主要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活动。它是在政治管理系统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民众对于处于管理地位的政府的制约,从而监督规范了政府行为,确保政府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服务。总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利益整合的政治平台,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助推器,也是社会安定有序的保险阀。健全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巩固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地位,有利于反映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及运行机制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关键扩大基层群众自治,需要从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出发统筹发展,用精心的制度设计和高超的政治技巧,以最小的政治和社会代价,取得最大的民主效益。1、扩大基层群众自治,着眼于基本框架的搭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为主要内容,从而为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对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提供了基础平台。然而应当看到,目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展尚不完善,一些环节上的迟滞或缺陷,已经与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形成了突出的矛盾。以社区居委会为例,当前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在人、财、物、职责、运作、考核等方面全方位依赖政府。这种“政社不分”的管理体制使居委会成为政令通达、政务落实的窗口,而民主自治职能则被极大弱化。因此当前应着眼创新完善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议行分离”,逐步实现社区由行政主导型模式向自治型模式的转变。基本组织架构是: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居民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和政府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组成社区工作站,以及社区多种群团组织、民间组织组成,这样就构成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三驾马车”的组织架构。社区工作站承接原来居委会所承担的基层行政事务,也就是政府在基层的行政职能,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居委会则专门履行社区自治的责任,社区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承担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职能。同时缩小居委会规模,把居委会管辖户数控制在1000户左右,实行“一站多居”,一个社区工作站服务多个居委会。2、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致力深化基层民主的内容。群众逐步参与选举和管理,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大方向。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条件成熟的地方,根据居委会、村委会组织法,保障居民群众的选举权,不断扩大直接选举的覆盖面,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村委会。要将群众民主自治引向社会生活更多领域,特别是那些高度关注、发生利益冲突比较多的领域,如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小区建设等事项相关议题应交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居民会议、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进而逐步扩大参与主体、开拓参与途径、增加参与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3、扩大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提高制度化水平。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创新完善,使基层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重点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各项制度,依靠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如要完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等,把居民群众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时公之于众,接受居民群众监督,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组织居民有序开展与其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的监督评价活动,围绕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居民群众的监督权。要适应城镇化进程的要求,研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新途径等。4、扩大基层群众自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人手。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决定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因此要围绕群众高度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治安、环境、文化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5、扩大基层群众自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宏观事务的管理从分权趋向集权,对一般事务的管理从集权趋向分权。因此要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必须转变和调整政府职能:把本来属于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实实在在地归还给基层组织;大力培育非政府中介组织,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从财税政策上资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和福利性社区、村建设项目,使其有效承担政府和单位转移出来的社会事务及社会服务职能,满足群众多层次的需求。6、扩大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提高群众民主自治意识。要通过丰富健康的社区教育活动和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度。要进一步扩大各界人士、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中青年及外来流动人员代表的参与面,构建全覆盖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体系。总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实现形式,对促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