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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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主要有:1、给予残疾人技术、资金、场地方面进行扶持;2、对于申请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士,有关部门可以优先颁发营业执照;3、如果是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士单位的产品;4、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来拓宽残疾人就业方法和渠道,开发适合残疾人办公的岗位。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的目标及措施是什么?

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的目标及措施是如下:1、建立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2、引导农民从事农村开发性生产和扩大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3、机械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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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是

地区准入政策。就业准入政策属于大学生就业政策。大学生就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政策,具体如下: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2、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3、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1、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2、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人下条件:(1) 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2)属于困难家庭;(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国家出台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主要有哪些

大学生到西部就业的好处  1.得到更大的施展本领的舞台,容易得到重用。  西部地区人才奇缺,掌握了现代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在西部地区很容易找到发挥自己特长的岗位,实现人生的抱负。  2.增长阅历和见识  西部地区有优美的风光和丰富的历史文化沉淀,在西部地区接受锻炼,可以大大增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为自己的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3.的就业机会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支持下,西部将会给年轻人提供就业的机会。  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国家出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1.根据人事部2002年4月27日通知,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和档案可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转回原籍,由工作单位或原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协助其落户手续。对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适当提高工资标准。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2.为鼓励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工作,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工作,户口可落在北京,并建立《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就业联系卡》,在西部工作满三年后可随时申请回北京。回京后,凭卡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推荐工作。  3.国家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业。为此做出的规定包括:坚决清退农村中小学不合格的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纳大学生任教;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原则上要求大学学历以上人员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要安排到西部地区基层单位锻炼一至二年。  4.西部地区相关省市也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以吸引优秀人才到西部就业、创业。例如重庆推出20条新举措,重点是改革户籍管理和放宽出入境证照政策。博士、硕士和双学士学位的人员,到重庆工作可随时落户。  陕西等省市也为优秀专科生、本科以上毕业生提供先落户、后找工作等优惠政策。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2.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3.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扩展资料:大学生就业政策就业政策的直接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二是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问题。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国家出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1.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2.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3.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1—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将享受哪些鼓励政策? 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下同)批准的收费项目。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同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劳动或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以解除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将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 劳动、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集体户口、人事代理、存放人事关系等服务,同时还将为这些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解除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理权益。 ●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就业困难的高职(大专)毕业生? 对就业困难的高职(大专)毕业生,教育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领域中,力争使80%以上的毕业生能够拿到“双证”。培训的有关费用主要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对于高校生活困难毕业生,国家出台了哪些救助办法? 对高校生活困难毕业生实施临时救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高校毕业生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切实保障高校困难毕业生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普通高等学校生活困难毕业生实施临时救助办法: 凡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就业且生活困难的,由高校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所在地民政部门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享受临时救助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一年后家庭生活仍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社会救济。对于滞留高校尚未办理户籍迁移的高校困难毕业生,民政部门不予受理。 高校生活困难毕业生申请临时救助,按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批程序办理。高校生活困难毕业生应当向户籍迁入地所在的申请审批机关出具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享受临时救助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就业或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应及时取消对其的临时救助。 ●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落户限制等阻碍人才合理流动的障碍是否已解除? 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消除人为限制毕业生跨省就业的障碍,近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 1.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的规定,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多招聘高校毕业生。 2.取消对接收高校毕业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费、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费、出系统费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政策。 3.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省会以上城市也要根据需要,积极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有关手续。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对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其落户手续。 【自身权益保障篇】 ●毕业生在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选择,双方以平等、公平的态度参与其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要有一个互相了解、互相选择,最终作出决定、签约的过程,这个过程最终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为标志,在此之前,双方都有选择的自由。因此,要在合适的时机签订就业协议。有的毕业生与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但还想再权衡一段时间,这是可以的,但是不宜观望太久。 ●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毕业生签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同时也是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北京市属单位还应经过北京市人事局的审批,还有一些省市也有类似规定。 签约的一般程序为: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学校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协议书生效。 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为有效地维护毕业生的合法利益,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在签约前最好向单位了解工资待遇、福利、保险、服务期等情况。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要承担什么责任? “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所以,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因特殊情况,不得不解除协议,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一定的违约金后,方可另行择业。 ●怎样正确对待签约时用人单位的补充条款或协议?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除了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外,还常常会附加补充协议或增加某些条款,个别用人单位可能还会要求毕业生另外签订单位自己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印制的协议书。一般来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主要是用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等具体问题的。 对于毕业生来说,较为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1.毕业生进入单位前的有关问题,如毕业生离校前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毕业生必须获得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毕业生自荐材料中所反映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的记载相符等等; 2.毕业生进入单位后的有关问题,如到单位报到的时间以及所需材料,毕业生必须通过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单位提供给毕业生的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等等。 事实上,补充条款或协议中的有些内容,具有毕业生进入单位后需要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的性质,因而毕业生原则上应该接受并按单位的要求予以办理。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签署这些补充条款或协议时,一定要对其进行仔细研究,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老师咨询,以免因某些条款的不合理而损害自身利益。 ●遗失《报到证》怎样申请补发?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高校毕业研究生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十分重要的衔接手续,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毕业生的有关手续。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意外遗失《报到证》,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上报学校,由学校到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去补办。户粮关系遗失的,按照上述规定和户粮关系补办的有关规定到学校户粮管理部门办理。由于遗失证件而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毕业生的户口关系如何转移?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毕业生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怎么办?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应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若属因学校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不能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属于毕业生本人身体有病而提出退回的,若是学生在校期间就有传染病史、精神病史,用人单位不知道,待毕业生报到时才被发现的,应允许提出退回;若是报到后才患病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生病的毕业生怎么办? 学校应在毕业生离校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 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参加考研的毕业生如何就业?毕业生可否出国? 考研毕业生择业时应在协议书中向用人单位声明并协商解决。毕业生可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地方政策篇】 ●辽宁:政策细化财政支持到位 辽宁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从人事、户籍、税费、贷款担保、财政补助、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42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这些政策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所享受的所有收费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各级政府单独设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担保纳入各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辽宁省财政为此安排5000万元专项经费。 二是取消落户限制,变审批制为准入制,建立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 三是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减少招生直至停止招生,并相应减少教育经费的投入,2004年已有就业率明显偏低的205个高职专业停止招生。 四是对主动到辽西北地区和贫困县的乡镇、村工作并扎根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见习期,可提前定级。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解聘不合格教师,空出岗位用于安排高校毕业生。 五是制定和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给予志愿者每月600-800元生活补贴,对2003年选派的516名大学生,辽宁省财政已拨专项经费500万元。对服务期满扎根当地的志愿者,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对主动到辽西北贫困县、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减免助学贷款的政策。 六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岗位津贴补助,省财政已安排专项经费120万元。 这些政策的出台受到毕业生的热烈欢迎,极大地推动了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0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5%,比上一年高出10个百分点。(本报记者 汪瑞林) ●甘肃:结合实际推进政策创新 地处西北不发达地区的甘肃省,从本省实际出发,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提出了8项政策举措。 一是打破毕业生就业区域界限,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在省内外自主择业。二是淡化择业期限,毕业生什么时候落实就业单位,就什么时候办理就业手续。三是改进就业手续办理方法,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发《择业通知书》。四是进一步改革事业单位毕业生配置办法,实行录用、聘用多种形式的用人机制。五是出台了《甘肃省非国有制单位接收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暂行办法》,引导毕业生到非国有单位就业。六是采取激励政策,吸引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甘肃省财政每年划拨50万元经费,专项用于这些毕业生的奖励和安家费。七是“走出去,请进来”,促进毕业生就业。开展高校与地方、高校与企业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活动,组织高校到省内外,与用人单位共同探讨落实毕业生就业的方法和途径,多形式、多渠道推荐毕业生就业。八是公务员招考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2003年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1515名。(本报记者 牛喜林) ●江西:发挥政策引导调控作用 日前江西省委、省政府专门就大学生就业提出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与政策引导。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规划,统筹安排;建立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就业文件,建立省级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制订了高等院校选派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 二是拓展就业渠道。江西要求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公务员考试录用、人才流动开发等方面的政策向毕业生倾斜。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省际间、区域间的合作,立足江西,开拓长江三角洲和闽东南地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全省统一的驻外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站。 三是开展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有计划地在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进“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程”,使多数毕业生在毕业时能拿到“双证书”。 四是建立以省级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为中心、各设区市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为监测点的全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网络,定期向社会发布毕业生就业供需形势预报,对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及时发出预警。 五是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确定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估高校办学质量和考核高校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就业率偏低的高校,区分情况,减少招生、控制招生或调整增幅;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严格控制或减少招生规模;对连续三年至7月时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控制其专业总数,每设一个新专业的同时,撤消一个旧专业。(本报记者 徐光明) ●武汉:8项政策为毕业生铺路 未就业毕业生可获得11项免费服务,毕业生创业可获小额贷款,到西部就业可在汉落户,经选拔赴基层的毕业生可直接录为公务员……近日,武汉市人事局公布的《2004年武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向广大毕业生们传递了这些利好消息。该政策规定: 武汉市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博士研究生,可按照市政府的政策,申请享受博士资助经费,资助期为三年,每月1500元—2000元,目前已资助107名博士研究生。 在武汉市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本科以上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单位、专业、时间的限制,放开吸纳,随到随办,不存在任何障碍。 对因工作需要接收的非武汉生源专科毕业生实行准入制度,特别是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海峡两岸高科技产业园的企业,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不出园区。 对符合武汉市人才储备条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并愿意留在武汉工作的非武汉生源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可先接收入户,后帮助推荐就业,并在两年储备期内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推荐就业、办理入户、档案保管、党组织关系接转、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代办养老保险以及就业指导、专业技能培训等11项服务。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中小企业就业,经选拔到农村、基层锻炼2—3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录用,充实到市、区、乡机关工作或留在基层工作。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地区工作,对武汉籍的到西部工作的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往工作地,也可留在武汉市,属郊区生源的毕业生户口可留在城区。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政府人事部门及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人事代理社会化服务及协调帮助解决相关的问题和提供保障。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工商部门1年内免收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科技、人事部门给予适当扶持

大学生专项就业政策有哪些

1、升学扩招吸纳行动。教育部已经安排硕士研究生扩大招生规模18.9万、普通专升本扩招32.2万。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第二学士学位进行扩招;2、充实基层专项计划行动。“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实施规模。将招收40多万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配备;3、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行动。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进精准征兵、精准动员,进一步落实好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4、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行动。努力开发适合毕业生的科研助理岗位。有关部门将推动全国城乡社区和基层卫生部门新增岗位优先招录毕业生;5、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行动。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有关部门将落实一次性补贴、返还失业保险等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6、持续开展网上就业服务行动。进一步开展好“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央企“抗疫稳岗扩就业”“国聘行动”“千校万岗”线上招聘会等,为企业和毕业生提供全天候不断线、不打烊的就业服务。同时,在高校开学后,有序恢复校园现场招聘活动;7、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支持计划,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好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引领大学生投身“双创”;8、开展重点帮扶支持湖北行动。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央+地方”促进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个一批”政策,将实现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的全覆盖;9、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对全国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将实行分类帮扶和“一人一策”动态服务。设立“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进行录取。具体表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几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2022年就业政策有哪些

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2.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3.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扩展资料:大学生就业政策就业政策的直接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二是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问题。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简要分析现今大学生就业政策

简要分析现今大学生就业政策介绍如下: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将是有利条件。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5、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6、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7、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8、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9、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10、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11、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12、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大学生专项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专项就业政策有: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具体表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几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请问,国家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对指导大学生就业有哪些具体作用呢?作用大吗?请回答得尽量通俗些。很感谢!

说实话,没啥实质性用处还是自己听听老师和同学的经验告诫结合自身体会慢慢来

2023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

2023年就业局势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继续实施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推动财政、货币政策支持稳就业,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运行同步恢复。调整优化即将到期的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突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岗扩岗支持。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的重大项目落实。着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就业增长点。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创建一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各类创业推进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2022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1、要加紧落实稳企业稳岗位各项举措,采取更多市场化办法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双创”支持力度,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更大发展,为毕业生创业和灵活就业搭建更广平台。2、扎实做好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加大对疫情严重地区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倾斜帮扶,为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平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3、有效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基本前提就是把底摸清。通过加强教育与人社部门信息衔接、部署街道社区走访摸排、畅通服务登记渠道等方式,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清单,无疑是一个良好开端。只有切实建立好清单并使其发挥作用,才能根据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在西北就业会返学费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600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600如下:一、岗位信息服务1、教育部会同社会招聘服务机构推出“24365校园招聘服务”,举办各类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可用学信账号登录“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或微信搜索关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并绑定学信账号,获取求职意向登记、岗位一键搜索、职位精准推荐、在线求职应聘等一站式服务。2、各地各高校不定期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各地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及其网站,获取信息服务。二、就业指导服务1、教育部推出“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通过新华网、央视频、学习强国、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平台,围绕就业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教育、求职择业指导、行业发展趋势等主题,帮助毕业生答疑解惑。毕业生可通过“24365就业资讯”公众号获取课程直播信息,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学职平台版块回看课程。2、组织开展“宏志助航计划”,教育部推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类网络课程,帮助大学生拓展职业视野、了解行业发展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学生可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宏志助航版块进入。符合条件的在校生还可在高校报名参加线下培训。3、各地各高校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活动,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毕业生可以在各地各高校的就业指导部门获取指导服务,也可通过“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公众号访问“我的辅导员”与辅导员关联,获取辅导员帮助指导。

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就业创业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政策,包括鼓励大学生创业、提供就业培训、设立就业服务中心等。优惠政策:政府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会保险优惠、住房补贴等。招聘政策: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也会有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如给予优先录用、提供培训、设立专门的招聘渠道等。就业指导政策:政府和学校也会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服务,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就业市场和职业发展方向。总之,大学生就业政策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政府、企业和学校等各方面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大学生可以通过了解相关政策和服务,更好地为自己的就业和职业发展做出规划和决策。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政府官方网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等政府官方网站都会发布大学生就业政策相关的信息。就业服务中心:各高校和就业服务中心都会提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可以直接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职业指导机构:一些职业指导机构也会提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社交媒体:通过关注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社交媒体账号,可以及时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最新动态。专业媒体:一些专业的就业、职业发展媒体也会关注大学生就业政策,通过阅读相关媒体的报道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影响。总之,了解大学生就业政策的途径多种多样,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指导机构、社交媒体、专业媒体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专项就业政策有哪些

你好,根据国务院36号文件,新的就业再就业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一个指导思想,四项基本任务,五大政策支柱,十项政策措施”,即“14510”。 一个指导思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四项基本任务:一是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二是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三是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四是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五大政策支柱: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再就业;三是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四是规范就业管理,加强失业调控;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2

国家实行什么的就业政策

国家目前实行的就业政策有:第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第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第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喊指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第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陪唯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第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根据我国《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芦渗培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什么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年的单位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特殊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符合享受该补贴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就业政策有哪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者招聘,择优录用。三、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的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几类

大学生就业政策以下几条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大专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大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扩展资料: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2.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3.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扩展资料:大学生就业政策就业政策的直接目标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二是解决新生劳动力的初次就业问题。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大学生十大就业政策是什么

大学生无论是就业还是创业,都有一定的扶持,具体就看所在的城市,每个城市有所区别。如果在校没有任何实操,也没有兼职,副业计划收入三倍多于平均薪资的。建议优先就业,边开启副业。 双腿走路,保下限时争取上限无限宽广。以下核对了政府门店网,确属实。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1、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1、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2、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3、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4、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总结 :扶持还是挺多的,但主要还是靠自己有过硬的职场技能,如果还没毕业,可以现在就准备起来。

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 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此项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 ( 大专 ) 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 “ 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 ” ,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 ( 大专 ) 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收集最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

收集最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如下:1、一次性求职补贴。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大学、各类非学历教育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2、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培训补贴;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5、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6、就业见习补贴。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和老工业基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7、创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8、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简述目前针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关于简述目前针对大学生就业政策回答如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国家实行什么的就业政策

国家目前实行的就业政策有:第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第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第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第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第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根据我国《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当前国家就业政策有哪些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国家对就业出台的政策有:1、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2、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3、选聘招录优惠政策;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5、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政策如下: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政策具体如下: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是什么

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是:1、就业形势: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众多,国民教育水平较低,就业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2、就业政策:(1)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2)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3)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拓宽就业渠道。(4)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就业途径。(5)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6)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中国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中国政府坚持通过发展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城乡经济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大学生就业政策

大学生就业政策: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将是有利条件。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5、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6、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7、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8、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9、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10、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11、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12、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我国当前的就业政策有哪些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者招聘,择优录用。三、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的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最新就业政策有哪些

最新就业政策如下: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 1 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大学生的就业政策有

大学生的就业政策如下:1.鼓励和支持创业就业。国家在政策上多措并举,鼓励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同时也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2.支持就业培训和岗位安置。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技能和竞争力,并积极为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提供岗位安置服务。3.实施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贫困毕业生等弱势群体加强补助和优先就业政策,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就业。4.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国家通过立法措施完善就业保障制度,加大打击“黑色劳动市场”和侵犯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行为,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5.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国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招聘、推荐及社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作用,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等。大学入学方式按照层次通常有多种:专科和本科层次-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三校生)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为主,还有高中保送、大学自主招生、单招。往届中等学历毕业生多以成人高考、国家开放教育、网络教育(普通高校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是其特殊的一种教育形式,介于成人与普通之间”、本科学习阶段需参加全国公共课统考,方可电子注册)等多种入学方式。

就业政策

1、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2、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3、选聘招录优惠政策;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5、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促进入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率利用可以有以下几方面:1、促进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使劳动力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动,达到高效率配置;2、通过市场机制提供产业发展信息、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就业;3、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或再教育等手段,开发劳动力潜能,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与技能;4、通过考核、行业准人等手段,保障就业人员的质量;5、通过有关法律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合理使用就业人员以创造更高的价值。毕业生就业政策具体如下: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补贴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国家就业政策

国家就业政策如下:就业政策(employment policy)是指政府和社会群体为了解决现实社会中劳动者就业问题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方案及采取的措施。(一)政府工作报告。1.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 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 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 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2. 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 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 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 1000 万人,要加 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 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 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 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使用 1000 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 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此次通知,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 断线就业服务、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四个方面保障大学生顺利就业。重点就业政策。(一)提供就业创业补贴。1. 灵活就业社保有补贴。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 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2. 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 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 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3.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4. 场地有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 30% 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5. 首次创业有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6. 创业贷款有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 20 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 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300 万元。7. 税收有优惠。毕业年度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12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 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8.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中国2011年的就业政策

中国2011年的就业政策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 、农技 、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 、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 二、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三、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五、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本人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此项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七、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等职业学校(大专)毕业生,使大批动手能力强、 适应性较好的高职(大专)毕业生有用武之地。对就业困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

当前国家就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大学生就业政策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册厅穗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伏芹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扩展资料: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州卜会的稳定。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什么?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如下:一、升学扩招吸纳行动。教育部已经安排硕士研究生扩大招生规模18.9万、普通专升本扩招32.2万。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第二学士学位进行扩招。二、充实基层专项计划行动。“特岗教师”计划将增加招募规模5000人,今年招募规模将达到10.5万。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实施规模。将招收40多万毕业生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配备。三、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行动。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进精准征兵、精准动员,进一步落实好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四、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行动。努力开发适合毕业生的科研助理岗位。有关部门将推动全国城乡社区和基层卫生部门新增岗位优先招录毕业生。五、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行动。国有企业今明两年将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有关部门将落实一次性补贴、返还失业保险等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

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要点有哪些

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要点有哪些如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升学扩招吸纳行动,充实基层专项计划,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持续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重点帮扶支持湖北,助力脱贫攻坚,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升学扩招吸纳行动。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学生和高校招生人数之间的不均衡,为此,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行扩招。二是充实基层专项计划行动。充实基层,主要招募特岗教师来扩大“三支一扶”或者是“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的实施规模。并且还会扩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队伍。三是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行动。现在为了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会更加大力度推进精准征兵,并且还会落实好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四是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行动。努力开发出更适合毕业生的岗位,推动城乡和卫生部门来招收毕生。五是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行动。国有企业近两年即将扩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有关部门还会落实优惠政策。

简述目前针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目前针对大学生就业政策介绍如下:一、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将是有利条件。二、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5、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6、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7、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8、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9、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10、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11、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12、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政策具体如下: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就业政策

关于就业政策分享如下:就业政策(employment policy)是指政府和社会群体为了解决现实社会中劳动者就业问题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方案及采取的措施。就业政策是使失业人员和新生劳动力就业的根本手段和政策手段。所谓失业是指劳动者由于某种原因失去了原有的职业。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失业的严重性在于失去工薪收入,严重影响生活依赖的物质来源,导致生活贫困。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讲,失业者将直接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从一种角度说来,对政府当局不满、刑事犯罪率增高、家庭矛盾增大、社会人际关系紧张等都可能与失业率过高有关。另外,对于国家来说,失业率过高说明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严重问题。由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失衡所导致的失业率过高,说明经济发展中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因此,劳动者失业问题是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客观现实问题,解决失业问题也就成为政府就业政策的目标之一。仅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失业是自建国时起就一直存在的问题,解决失业问题也是政府一贯的政策目标。自建国以来,中国曾经出现过三次较大的失业高峰,由此也导致政府不断出台以解决失业问题为目标的政策。从历史与现实来看,各个阶段就业政策的有效实施必须依靠各种手段的综合使用。而不同政策手段的使用,又都与既定社会条件下就业政策的具体目标紧密联系。在任何社会条件下,保障充分就业的根本手段则是努力发展经济。

就业政策

1、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2、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3、选聘招录优惠政策;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5、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促进入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高效率利用可以有以下几方面:1、促进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使劳动力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动,达到高效率配置;2、通过市场机制提供产业发展信息、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就业;3、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或再教育等手段,开发劳动力潜能,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与技能;4、通过考核、行业准人等手段,保障就业人员的质量;5、通过有关法律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合理使用就业人员以创造更高的价值。毕业生就业政策具体如下: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6、临时生活补贴。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补贴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国家对于大学生就业方面有哪些就业政策支持

国家对于大学生就业方面有多项政策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国家提供了各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如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和技术咨询等。2.税收政策:为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社保和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用人所得税优惠、残疾人就业扶持金税前扣除等。3.公共就业服务:国家建立了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咨询、职业规划等服务。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计划:国家专门为高校毕业生设立了就业创业支持计划,通过补贴企业实习招聘、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和资金扶持等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5.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政策措施,如职业培训、再就业补贴和创业扶持等。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鼓励和支持创业就业国家在政策上多措并举,鼓励大学生创业,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如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同时也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2.支持就业培训和岗位安置国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技能和竞争力,并积极为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提供岗位安置服务。3.实施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贫困毕业生等弱势群体加强补助和优先就业政策,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就业。4.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国家通过立法措施完善就业保障制度,加大打击“黑色劳动市场”和侵犯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行为,维护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5.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国家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招聘、推荐及社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作用,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等。大学入学方式按照层次通常有多种:专科和本科层次-应届高中毕业生(含三校生)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为主,还有高中保送、大学自主招生、单招。往届中等学历毕业生多以成人高考、国家开放教育、网络教育(普通高校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是其特殊的一种教育形式,介于成人与普通之间”、本科学习阶段需参加全国公共课统考,方可电子注册)等多种入学方式。

就业政策都有哪些

就业政策:(一)政府工作报告1.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 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 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 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2. 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对 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显提 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今年高校毕业生超过 1000 万人,要加 强就业创业指导、政策支持和不断线服务。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 就业保障,促进农民工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 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强双创平台服务能力。加强灵活就业服务,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 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使用 1000 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 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此次通知,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 断线就业服务、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四个方面保障大学生顺利就业。重点就业政策(一)提供就业创业补贴1. 灵活就业社保有补贴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 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 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2. 到偏远一线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可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 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本专科学生每人 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3. 困难毕业生有补贴对来自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属于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4. 场地有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 30% 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5. 首次创业有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社部门申请。6. 创业贷款有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 20 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 据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300 万元。7. 税收有优惠毕业年度内及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12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 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8.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

国家目前实行的就业政策有:第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第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第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第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第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根据我国《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就业政策都有哪些

就业政策涵盖了广泛的措施和计划,旨在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和提高就业质量。一些常见的就业政策包括:1.促进经济增长:通过鼓励投资、提供财政支持、减少税收负担等措施来推动经济增长,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2.培训和教育: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教育机会,以提高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3.创业支持:提供创业指导、贷款支持和市场准入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创业者创造就业机会。4.劳动力市场调节:制定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5.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引导投资、发展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等措施,促进经济的地区平衡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就业差距。6.社会保障和福利: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福利政策,提供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等,为失业者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保障。

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是什么

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是:1、就业形势: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众多,国民教育水平较低,就业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2、就业政策:中国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中国政府坚持通过发展经济、调整经济结构、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城乡经济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扩大就业规模,努力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1)通过发展经济扩大就业。(2)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容量。(3)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拓宽就业渠道。(4)发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增加就业途径。(5)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6)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劳动再就业政策

法律分析:就业社会政策,又称劳动就业政策,常简称为就业政策。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合理分配就业机会、解决失业问题和保护劳动者权利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 它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在特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实行的以促进劳动就业、加强就业管理为主要形式,旨在解决就业问题,从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劳动者个人需要的一种社会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就业政策: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2.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3.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取消落户限制

就业政策4.0的颁布实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那些福

从1.0到4.0,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关注点,内涵也在不断地拓展提升。1.0版,关注的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2.0版,已涵盖了所有就业群体,期间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法》,纳入法制轨道。3.0版的贡献在于围绕稳定就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更加积极”的特色。4.0版,则围绕着如何进一步促进就业,特别是着力促进创业出台了一整套政策。对话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信长星   “劳动年龄人口的减少是供给高位上的放缓,劳动力规模依然庞大。这就好比登山,纵然从珠峰下降到大本营,从8844米降到了5000多米,也还身在高原,何况目前还是刚刚离开珠峰。”    一问  从1.0到4.0,就业政策咋升级  记者: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您将其称作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的4.0版。从1.0版到4.0版,积极就业政策经历了哪些变化?  信长星:我是借用了4.0这样一个概念,目的是使人们对新一轮积极的就业政策及其发展脉络有一个概念化认识。中国积极就业政策是2002年出台的。2002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中国积极就业政策的体系框架,可以称之为中国积极就业政策1.0版。2005年—2008年对就业政策进行延续、扩展、调整和充实,并将促进就业政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了2.0版。2009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打出一整套政策组合拳,形成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也就是3.0版。这一次新推出的是4.0版。  从1.0到4.0,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关注点,内涵也在不断地拓展提升。1.0版,关注的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2.0版,已涵盖了所有就业群体,期间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法》,纳入法制轨道。3.0版的贡献在于围绕稳定就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更加积极”的特色。4.0版,则围绕着如何进一步促进就业,特别是着力促进创业出台了一整套政策。  记者:您认为4.0版最大的亮点在哪里呢?  信长星:最大的亮点是突出了创业,把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更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这与我们就业方针的调整完善是一致的。过去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党的十八大将其增加5个字,将最后一句改为“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新一届政府进一步提出要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积极就业政策4.0特别强调“创业”,是对新时期就业方针的细化和具体化,也是对“双创”的具体化。  记者:很多人认为,创业比就业更难,往往很难通过“帮助”“扶持”而创业成功。当前鼓励创业,积极就业政策4.0版主要从哪些环节着手?  信长星:创业的主体是创业者自身,政策的重点主要体现在清理障碍、营造环境上,让想创业的人能够顺利地投入到创业中来。  先要清障减负做“减法”,通过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措施,实现“放水养鱼”。比如,此次《意见》要求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放宽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展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人员范围,推广中关村示范区3项税收试点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  还要搭台助力做“加法”,通过提供创业平台、资金扶持等举措,提高创业成功率。《意见》明确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过去的5万、8万、10万不等,统一到10万元,并支持发展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并将资金补贴等政策延伸运用到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支持各类创业基地发展,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二问  “招工难”“就业难”并存,结构性矛盾咋化解  记者:近两年,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这种“两难”并存的根源主要是什么?  信长星:一方面,不少企业反映常年存在缺工问题;另一方面,一些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知识群体则反映工作不是很好找,结构调整中产生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则相对更困难些。“两难”并存,其根源在于劳动力需求和供给不匹配,是经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在就业领域的一种体现。  从需求端来看,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期和产业链的中低端,市场中增加的岗位大部分是制造业、服务业一线普工和服务员,同时我国又是制造业大国,需要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而从供给端来看,每年新成长劳动力中高校毕业生将近一半,农民工群体中新生代已占主体,他们的求职愿意、能力素质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另外也要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结构深刻调整,产业快速变化,而人的变化是一种慢变量。实现职业转换需要一定的教育培训,就业观念的转变也会有一个过程。从中长期趋势看,结构性矛盾将会逐渐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而国际经验告诉我们,治理结构性矛盾比治理总量矛盾难度更大,耗时更长,技术要求也更高,须综合施策。  记者:积极就业政策4.0版,从哪些方面化解结构性矛盾?  信长星:化解结构性矛盾,应当从改善需求和改善供给两方面着力。改善需求,主要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迈进。改善供给,主要着眼于提高劳动力素质。此次《意见》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出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并强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这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主要途径,也是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从产业迈向中高端和建设制造业强国的需要出发,应当合理确定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重视加强技工教育,培养大批技术技能型人才。  此外,改进就业服务也是缓解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手段,其功能主要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促进对接。《意见》强调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这都有利于促进供求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问  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增长咋稳定  记者: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有所减少,当年减少345万人,2013年减少244万人,2014年减少371万人。再加上现在各地出现的“招工难”,有人觉得就业已经没有总量压力了,面临的是“人口红利”消失的问题。您认可这一点吗?  信长星:2012年起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开始有所减少,但必须看到,这种减少是供给高位上的放缓,劳动力规模依然庞大。2014年末劳动年龄人口为9.16亿人,今年需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约1600万人。这就好比登山,纵然从珠峰下降到大本营,从8844米降到了5000多米,也还身在高原,何况目前还是刚刚离开珠峰。  就业总量压力将长期存在,促进就业仍是经济增长的底线。在经济新常态下,GDP增速放缓,要保持就业稳定,就必须让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良性互动”。  记者:就业4.0新政中有哪些有助于“良性互动”的措施?  信长星:《意见》突出了“就业优先”的理念。我理解,就业优先,就是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摆在优先位置;就是要把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采取措施努力稳定就业局势。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意味着首先要根据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需要,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中央在研究确定年度GDP目标时,都把满足就业需要作为确定GDP增速的一个重要考量。二是需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发展新兴产业、服务业,推动产业在区域间梯度转移,创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三是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投资、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四是应实行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效果的评估机制。《意见》在这些方面都进行了明确。  记者:这是不是也有利于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  信长星:根据“六普”数据测算,2020年之前,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年均仍在1500万人以上,到2030年之前,劳动年龄人口将一直保持在8亿人以上。应该说,我们的“人口红利”还是存在的。而随着教育的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创新驱动的实施,“人才红利”潜力更大。  另外也要看到,劳动力供给特别是青年劳动力确实有所减少,同时劳动力结构也有新变化,不利因素是劳动力大龄化趋势明显,有利因素是青年劳动力素质将不断提高。这种变化,将为转型升级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支撑,但若把握不好,也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结构性矛盾,未来一个时期的就业形势仍将十分复杂。  因此,“良性互动”既要通过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反过来,也要通过促进就业,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人才资源,发挥我们的人口红利,尤其是要充分释放人才红利,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国家实行什么的就业政策?

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规范高效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努力为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扶持,成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部分地区、部分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证明材料偏多、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影响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等享受政策的获得感。

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什么方针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的方针是:1、.劳动者自主择业 2.市场调节就业 3.政府促进就业

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

国家目前实行的就业政策有:第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第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第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第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第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根据我国《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涵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

就业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国家扩大就业实施什么的就业政策

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强化各类政策协同机制、优化社会资本带动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就业形势综合监测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我国现行的就业政策是什么

有后台的就可以上不管有没有学历还是没有学历有钱和权就是就业```中国的不管哪个方面就是都输给别的国家

我国当前的就业方针和就业政策是什么?

1、就业方针: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劳动者自主择业”指的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他们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和就业;通过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实现供求双方相互选择;通过市场工资价位信息,调节劳动力的供求。“政府促进就业”指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2、就业政策: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指的是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贸易、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完善促进就业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扩展资料:二十一世纪前期,中国解决就业问题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的需求,满足广大劳动者参与劳动和提高收入水平的愿望,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通过发展经济、改善结构带动大量就业岗位的开发,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带动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开发,使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合理利用。创造更加良好的劳动者自主择业、自由流动、自主创业的环境,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政策和制度,健全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保持就业渠道通畅。将社会失业率和平均失业周期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够得到平等就业机会或处于积极准备就业的状态。到2020年,就业总量达到8.4亿,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水平;大部分人有机会就业,少量失业者基本生活有保障并为就业做准备,社会总体上处于比较充分的就业状态。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今天发布(附全文)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措施是什么?

针对当前就业难的现状,我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创业就业良性循环。多省认为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如上海强调,要全面推进技能提升行动,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贵州省指出,实施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和“雁归兴贵”行动计划,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江苏省表示,落实好援企稳岗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大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就业形势稳定。各省市区表示要实现创业就业良性循环。如湖北省提出,要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和政策帮扶;黑龙江省表示,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扩大就业的支撑作用,运用“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山西省也提出,要创新“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甘肃省提出,用好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扩展资料:在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劳动力就业既紧密联系着社会供给也紧密联系着社会需求。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扩大产品的生产,将增加社会供给量,而就业者本身又是消费者,通过就业获取的工作报酬中又有相当的比例汇人社会消费需求。失业率过高,劳动力大量闲置,一方面必然降低社会供给,另一方面也会因为劳动者工作报酬的减少而降低社会消费需求。因此,就业问题也是供求总量平衡的重要问题。政府就业政策的有效实施,将对社会供求总量的平衡起到调控作用。

当前国家就业政策有哪些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国家对就业出台的政策有:1、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2、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3、选聘招录优惠政策;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5、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就业政策的作用:1、规定稳定的就业规则,通过法律规章的实施保障求职者公平竞争工作岗位;2、促进经济发展,为初次就业和再就业的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解决劳动者生存发展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来源;3、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4、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5、就业政策的实施使劳动者充分就业;获得满意的工薪报酬,安心于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实际上也就从最基本的方面保障了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的就业政策: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运用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落实学费补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拓展基层就业空间。提供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二是强化招聘组织。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高频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组织有需求的青年参加学徒培训、新职业培训,增强他们的经验和技能。三是强化困难帮扶。对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策”,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一些长期失业青年将实施就业启航计划,开展实践引导和分类指导,组织他们尽快就业。四是强化权益维护。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就业歧视、“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合法权益。五是简化就业手续。取消公共机构就业协议书签章,取消毕业生到公共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延长档案转递和落户办理时限,推进体检结果互认,方便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

国家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一、扩大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规模1、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同比预计增加18.9万研究生计划增量,重点投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而且以专业学位培养为主,以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为主。2、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同比预计增加32.2万专升本的计划增量,将投向职教本科和应用型本科,主要向这些学校增加名额,向预防医学、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倾斜。二、引导基层就业,扩大选拔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教育部门将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中也指出,“扩大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三、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支持大学生创业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深入挖掘互谅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鼓励大学生创业。四、扩大重点领域招聘,尤其是中小学教师招聘鼓励各地加大重点领域招聘,比如中小学的教师,特别是急需教师的高中和幼儿园,需要开辟更多这样的岗位。同时要落实应届公费师范生全部入编入岗。为解决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分别从基层招录、重大项目校企合作、新经济环境下的就业、大学生创业、引导大学生参军入伍、扩大招收教师编制、以及持续推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等7大措施,将针对大学生就业问题逐一开展。在自身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各位应届生也要做好积极的就业准备,机会在眼前,就看你是否能够抓得住。

国家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1.得到更大的施展本领的舞台,容易得到重用。  西部地区人才奇缺,掌握了现代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在西部地区很容易找到发挥自己特长的岗位,实现人生的抱负。  2.增长阅历和见识  西部地区有优美的风光和丰富的历史文化沉淀,在西部地区接受锻炼,可以大大增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为自己的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3.的就业机会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支持下,西部将会给年轻人提供就业的机会。  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为了吸引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国家出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1.根据人事部2002年4月27日通知,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和档案可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转回原籍,由工作单位或原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协助其落户手续。对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适当提高工资标准。人事部还要求各地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及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2.为鼓励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工作,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工作,户口可落在北京,并建立《北京生源毕业生到西部就业联系卡》,在西部工作满三年后可随时申请回北京。回京后,凭卡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推荐工作。  3.国家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就业。为此做出的规定包括:坚决清退农村中小学不合格的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纳大学生任教;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原则上要求大学学历以上人员担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从应届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要安排到西部地区基层单位锻炼一至二年。  4.西部地区相关省市也制定了不少优惠政策,以吸引优秀人才到西部就业、创业。例如重庆推出20条新举措,重点是改革户籍管理和放宽出入境证照政策。博士、硕士和双学士学位的人员,到重庆工作可随时落户。  陕西等省市也为优秀专科生、本科以上毕业生提供先落户、后找工作等优惠政策。

国家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国家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包括延迟就业政策、优惠政策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1.延迟就业政策针对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延迟就业政策,允许毕业生自愿申请延迟就业,取得退役军人和出国留学等相关证明的毕业生可以申请短期延迟就业。延迟期间,毕业生可以在家陪伴父母、自主创业等,有效地解决了初次就业难的问题。2.优惠政策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面向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比如建立起中小微企业毕业生补贴机制、支持毕业生和农民工大学生入驻湾区或高科技园区、提供跨地域求职见习和定向培养、学历双证“兑换”等多种措施。在实践中大力推广和落实,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并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3.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了激发大学生创业创新和就业动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比如实施“互联网+”人才计划、鼓励大学生走出校园到基层、农村、西部地区等就业,同时开展一系列青年创新创业活动。这些措施全面加强了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创业园体系的建设,从而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发展空间,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拓展知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大学生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各级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和支持措施来促进毕业生更好地就业和创业,在积极应对就业压力的同时,也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平台。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2021年5月13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规模909万,同比增加35万。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第十条规定: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升学扩招吸纳行动,充实基层专项计划,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持续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重点帮扶支持湖北,助力脱贫攻坚,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升学扩招吸纳行动。由于现在越来越多的学生和高校招生人数之间的不均衡,为此,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行扩招。二是充实基层专项计划行动。充实基层,主要招募特岗教师来扩大“三支一扶”或者是“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项目的实施规模。并且还会扩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队伍。三是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行动。现在为了扩大毕业生参军入伍,会更加大力度推进精准征兵,并且还会落实好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四是大力开拓科研、社区、医疗等基层岗位行动。努力开发出更适合毕业生的岗位,推动城乡和卫生部门来招收毕生。五是推进企业稳岗扩就业行动。国有企业近两年即将扩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规模,有关部门还会落实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