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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科研院所招法学研究生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中共湖南省委党校、中共重庆市委党校、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科研院所优势大盘点1、录取率较高名校具备普通院校无法企及的硬件实力和软件资源。名校的学术资源、人脉资源对读研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会有很大帮助。因此名校每年的报考学生都是扎堆往上涌,而名校录取人才时是“优中选优”,所以考生能被顺利录取的难度非常大。相对于高校招生,科研院所的录取率就要高一些,而且录取程序也更为公正。这是因为科研院所大都没有自己的本科生,再加上大部分学生追逐名校而去,因此科研院所每年报考的学生相对比较少。此外,也正是由于报考的学生都不是自己的本科生,所以在招生时录取程序更为公正,类似于一般高校招生时偏爱招收本校学生的情况就不存在。2、培养侧重实践,实践经验更易提高。与一般高校的培养模式相比,科研院所在注重理论培养的同时,更加侧重实践操作。许多科研院所在进行研究生培养时,主要以承接项目的形式来进行培养,使学生能直接参与到项目中,锻炼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3、研究生待遇优越由于科研院所培养学生的经费大多是来自于所承接的项目,所以学生在读研期间相对于"半工半读",除了获得一些生活补贴之外,导师额外还会有许多补贴。有些科研院所,如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事实上就是大唐集 团的前身,在这些科研院所读研,就相当于已经在企业中开始从事研发工作了,生活待遇和补贴自然也就比一般高校高了。4、硕博连读的几率高有实力的独立院所一般都有相当数量的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如果有继续深造的打算,在研究所里一口气读完也不难,还可以留下继续做博士后研究。独立院所在实施硕博连读制度、提前攻博制度上相比高校也更加灵活,他们通常会鼓励部分优秀的硕士通过以上方式直接转为攻读博士学位。5、论文发表的机会多作为以科研为主的单位,许多独立院所并没有专门的教育经费,培养研究生的很多费用是由项目课题组和导师来承担的。因此,学生也主要通过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在实践中进行学习。在研究院所里,科研项目一般来说是充足的,学生的实践机会以及从中挖掘选题发表论文,甚至与项目组共同发表论文的机会也就相应多一些。6、利于积累人脉独立研究院所是行业中的科研单位,研究人员和行业圈子的联系和交流是广泛而密切的,在这里学习,就相当于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本行业的第一线,这对于积累行业人脉资源、增加实践经验和就业机会都是大有帮助的。7、出国深造的机会多研究院所能力图站在本行业科研领域的更前沿,它们与国外相关机构的学术交流和业务联系很紧密,许多导师也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这些条件可以为研究生提供许多参加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的机会,同时,还可以向学生提供或者帮助联系出国留学的就会。8、留校几率高在留校问题上,在高校里,门槛已经相当高了,不过在一些独立院所,因为实力、牌子、生源、宣传以及单位本身的行业性质等各种原因,硕士生还是有可能留下来做科研的,甚至可以拿到千金难求的一线城市户口。9、实力强悍独立研究院所是以科研工作为核心的单位,各种科研项目是它们的组成细胞,研究人员基本上以申请和开展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和发表科研成果为主要工作,凭借实力,他们拥有不少行业内的顶 尖科研项目和重点项目。学生在报考的时候可以把科研院校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条件,基于科研院所比较优越的学习和科研条件以及就业条件。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为科研院所量身打造的项目管理系统/平台_一站式科研服务平台

系统集成企业ERP系统一般是以业务型项目为主,部分研发项目,8ManagePPM是最匹配这个行业需求的,SaaS云端私有云部署,低成本,非常实惠。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8MSaaSPM能够帮助企业自动追踪最重要的业务,比如进度与预算、需求与质量、资源与绩效、合同与交付、客户参与及客户满意度等等,能让项目人员保持诚实,并让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数据实时自动跟踪,包括项目时间,成本,质量、绩效等数据,不再因为数据滞后影响项目的进展与质量。8MSaaSPM项目管理软件一方能够更快的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规避实施信息化时所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托管服务能够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无需增加IT投入,节省了企业维护软硬件的精力,具体服务如下:1、在线监控服务:服务状态监控,7x24小时监控应用服务是否正常在线,用户能否正常登陆系统,如果出现异常,那么会及时通过邮件、短信方式通知管理人员处理;系统资源监控,7x24小时监控服务器CPU、内存、硬盘、网络等系统资源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出现异常,那么会及时通过邮件、短信方式通知管理人员处理;2、数据备份:每日增量备份数据到异地存储上;每周全备份备份数据到异地存储;3、漏洞扫描:定期扫描Web应用以确定是否存在漏洞,并对威胁程度为中高级别以上的漏洞(如常见的SQL注入、跨站请求伪造CSRF)进行修复;4、操作系统补丁升级:定期升级安全风险相关的操作系统补丁,以确保操作系统安装了最新的安全补丁,确保操作系统安全。5、系统安全&网络安全评估:通过IaaS平台提供的安全评估中心进行系统安全评估与网络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科研院所项目管理软件

科研项目管理软件系统该系统为国内科研院所的项目管理和整体管理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能够对每个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通过统一的数据模型,提供了与项目相关活动的准确的各角度视图,使科研主管部门能够为项目分配合适的资源,确保项目执行并跟踪项目的成果,从而提升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及效率该系统主要面对科研院所的各级领导、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课题参加科研人员,通过对进度、资源、经费、成果等全方位的管理,不但方便课题负责人对自己的项目全面管理,同时便于各级管理部门及时掌控科研院所内部所有项目的情况,将项目的

为科研院所量身打造的项目管理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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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协议乙方一定是科研院所吗

不一定。产学研合作协议乙方不一定是科研院所,还有可能是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通常指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其实质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随着高校功能从人才培育、科学研究到社会服务的延伸,高等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强。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大学将被推向社会发展的中心,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对产学研合作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中,斯坦福大学对师生创业和建立学术界与产业界合作的积极支持,创造了“硅谷”的经济奇迹,使产学研合作在高新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成为推动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的一种最强劲的动力。

涉农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基本职能不包括

涉农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基本职能不包括文化传承职能,相关内容如下: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人口大国。中国的农业以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世界五分一人口而著名。中国一直把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看作是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中之重。而农业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就是在这个大环境下而设立的。目前农业推广硕士的教育已经有农业管理、农村发展等八个领域。这些专业领域的人才都是以后农村发展的支柱力量。所以农业管理硕士的发展前景十分美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创立于1957年3月1日,是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的任务,在解决农业及农村经济建设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以及科技兴农、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发展农业科技出版事业、开展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院的研究机构由建院之初的17个研究所(室)发展到现在的38个研究所(室),连同研究生院和农业科技出版社,共40个直属单位。专业涵盖农业资源、遗传育种、栽培、土壤肥料、植保、畜牧兽医、生物技术、气象、农业机械、环境保护、农业经济等。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其年度预算总额,根据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合理需要和财力可能,由科技部商财政部确定。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安排,要体现国家科技发展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的要求,坚持突出支持重点,科学公正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央组织科研院所(不含转制为企业的原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  (一)基础数据类:对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科技数据与资料的采集、鉴定、分析和积累等方面的工作。  (二)基础标准类: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家基础标准和计量、检测体系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三)种质资源类:对科技及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及具有我国自然、地理与人文资源特色的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种质资源及各类标(样)本的采集、鉴定、分析和保存等方面的工作。  (四)其他有关科技基础性工作。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按照批准的项目(任务)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支持方式;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为30~500万元;支持额度大的项目,要严格控制数量。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  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组织管理费。项目费主要用于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发生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原材料及标(样)本购置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相关业务费等,项目费由项目(任务)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组织管理费主要用于开燕尾服项目评审(评议)、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支出,支出预算经财政部核定后,由科技部具体管理和使用。第七条 科技部根据国家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结合国家财力可能,制定并发布年度《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第八条 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并经过科学论证。  (二)专项资金一般每年申报一次。各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重点》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报送科技部。第九条 项目的审批  (一)科技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以评审或评议方式进行审查,对专项资金项目及其预算提出意见。  (二)科技部根据评审(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并会同财政部审定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及其预算后,由科技部向科研院所下达专项资金通知。  (三)经批准的项目及其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十条 项目经费的拨付  专项资金项目及其预算确定后,由科技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第十一条 由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行使使用权。第十二条 项目形成的成果属国家所有。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验收。适宜公开的成果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为社会共享。特殊项目成果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及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承担单位根据确定的当年支持项目及其预算,制定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实施计划,严格组织管理,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专项资金要与其它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单独立项核算。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科技部报送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将作为以后年度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及资金的监督检查  (一)科技部、财政部对项目的工作进展、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行为,科技部将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根据情况采取取消申报单位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措施。  (三)项目(任务)因故中止,科技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发布《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在填写本预算表之前,项目执行人及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了解其它有关制度的规定。二、本预算表应由项目负责人会同申报单位财会部门共同编制。三、本预算表粗实线框内部分仅供科学技术部填写,其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逐项填列,不得漏项。没有的项(或不填的项)请画出“/”,以表示此项在编制经费预算时不予考虑。四、除填写本预算表外,应单独提交详细的预算编制说明书。五、项目预算要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试验方法、研究目标、研究周期、参加人员等内容认真编制。六、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本预算表。七、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人员费按申报单位现行工资标准编列,并按全时工作时间计算到人月。其中,对主要研究人员费用按姓名列示。八、设备费,指项目开发研究过程中所需的中小型仪器设备(单价在30万元以下)购置、商业软件购置和样品样机等试制费用。需购置的单台价值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在附表中列示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单价、拟购置数量、生产国别、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购置理由等。九、相关业务费,指为项目支付的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测试及化验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材料费,指项目开发研究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材料费用,大宗材料和贵重材料应单独列示。  燃料及动力费,指项目开发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水、电、燃料费等。  测试及化验费,指项目开发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测试与化验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差旅费及市内交通费用。  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各种费用,如购买图书资料、文献检索、专家咨询费等。预算说明书中应对其他费用的主要内容及金额详细列示。十、从企业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应在预算说明书中列示。十一、《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及其有关附表的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        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预 算 科 目  预算数批准数  备注  (1)(2)(3)(4)  支出预算合计                一、人员费               其中:项目负责人 附表l列示  主要研究人员          二、设备费               l、购置费                 其中:单价5—30万元的设备          附表2列示  单价5万元(含)以下的设备                 2、试制费               三、相关业务费               l、材料费         附表3列示 2、燃料及动力费                3、测试及化验费                4、差旅费                5、其他费用                 来源预算合计                一、承担单位自筹资金              二、从企业获得的资助(如果可能)              三、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如果可能)              四、申请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监督与检查  (一)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三)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除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承担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外,科技部还将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并根据情况采取取消申报单位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措施;  (四)项目因故中止,科技部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第十三条 在项目申报、审批过程中,一切接触申报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负有对申报项目保守秘密的义务。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发布《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其年度预算总额,根据开展社会公益研究的合理需要和财力可能,由科技部商财政部确定。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符合国家科技政策,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坚持诚实申报、公证受理、科学评估、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则建立项目与经费管理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并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中介机构在决策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评议和咨询作用。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含转制的原中央级科研院所)开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国家与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社会公益研究工作。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按照批准的项目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支持方式;每个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为30~300万元。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  专项资金按照课题制管理的要求,实行全成本核算。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组织管理费。  (一)项目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人员费、设备补助费、相关业务费和项目管理费。其中:  人员费,指为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人员所支出的劳务费用。项目研究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应将研究人员的人员费按照国家规定在预算中列支,并从原渠道列支,在专项资金中不得重复列入;没有事业费拨款的转制原中央级科研院所,人员费预算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  设备补助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小型仪器设备购置和试制费用。  相关业务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燃料、动力、测试、化验、差旅等费用。  项目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使用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的占用费、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项目管理费预算一般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为5%;项目承担单位为转制原中央级科研院所的,项目管理费预算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内。  (二)组织管理费,指科技部在组织项目评审(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所支出的费用,组织管理费预算经财政部核定后,由科技部具体管理和使用。第七条 项目的申报  (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过科学论证。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  (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一般每年一次。各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报《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第八条 项目的审批  (一)科技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申报项目以评审或评估方式进行审查,并分别对专项资金项目及其预算提出意见。科技部根据评审或评估意见进行综合平衡,会同财政部审定专项资金的支持项目及其预算。  (二)科技部根据审定的项目及其预算,下达《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并据此进行项目验收考核。  (三)经批准的项目及其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九条 项目经费的拨付  专项资金项目及其预算确定后,由科技部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第十条 由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国有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行使使用权。第十一条 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属国家所有。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验收。国家将汇总研究成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为社会共享。特殊研究成果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及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根据《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用途专款专用。  (二)专项资金要与其它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单独立项核算。  (三)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科技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

经贸部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98)

第一条 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动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参与国际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系指依法登记注册、资本属于私人所有或私人资本控股的生产性企业或科研机构(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申请资格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为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科研院所(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一)已经在科研院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科研院所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过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第四条 申报材料  一、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报告;  二、企业或院所章程;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二年企业检验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  五、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  六、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材料;  七、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八、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五条 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向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审批。第六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凭批准文件到海关、出入境检验、外汇、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后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分立、合并、变更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变更企业名称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报外经贸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注销的须报外经贸部备案。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经批准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如下:  一、可直接从事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在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可以经营本企业或院所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院所生产、科研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三、可以申请加入进出口商会,参加国家和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并得到国家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的指导。  四、在从事自营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可以享受与公有制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相同的待遇。  五、遵守国家有关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六、接受外经贸主管部门和进出口商会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七、积极出口创汇。第八条 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对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开展进出口业务,要积极支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第九条 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撤销自营进出口权的处罚。第十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要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到底是选择科研院所呢还是高校,该如何选择?

  择校是一大难题,到底是选择科研院所还是高校,很多考生在选报时难以定向。下面是  一、考科研所比考高校的优势:1、每月有工资,相当于已经工作,而且免学费,单位替交;2、毕业后进入工作快,而且在学习期间已经和要工作的单位有联系,日后从人际关系,还是研究工作都是很好的铺垫;3、先期的学习进入名校学习,后期的科研是真实的科研,从增加工程实力水平来说,更强;4、考科研院所的成绩要求比较低,一般过了国家线就肯定能上;5、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毕业后不用为工作发愁,已经签约,而且提前2到3年赶上就业形式,也就是2009年签约的时候是按照09年的待遇,而毕业则是2到3年后,其学位贬值不可预知,当然也有升值的可能,但是升值对于已经签约的同志也是试用的,这就是科研院所的保值增值啊。6、先期的名校学习可以接触不少名校学生,这是日后的人际资源,这种同学感情的人际关系优势,我就不用多说了,大家都很清楚,不仅仅在中国,国外也是这样的。  二、高校比科研院所的优势:1、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所显示的名气,高校比科研院所有名,虽然科研院所在名校学习,但是毕业证和学位证是科研院所的2、不用签约,毕业就是自由身,当然这也是双刃剑;3、如果上的学校还算可以的话,比较轻松,可以混到毕业证书,拿学位证,而科研院所可不行,如果要混,那以后的工作优势可就没有了。  三、报考科研院所和报考大学的研究生的总体对比:  这里我们首先排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这两家超级科研院所。大家都公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北大等超级大学处于同样的学术地位!这里我们还要排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军事医学科学院”、“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等等超级热门的科研院所。因为这些科研院所都比较难考,但是如果能考上,那么前途将不可限量。比如就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那么进财政部工作的机会就非常的大;就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那么进商务部工作的机会就非常的大;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在国内被称为“银行行长和银行家的摇篮”。  从招生人数比较:各大学招收的研究生多、各科研院所招收的研究生一般较少;  从报考人数比较:各大学报考的考生多、各科研院所报考的考生一般更少,往往需要调剂。  从科研条件比较:各大学的基础教育条件一般较好、各科研院所的专业研究条件一般较好。  从生活津贴比较:各大学的生活津贴一般较低、各科研院所的生活津贴一般较高,甚至很高。  从奖学金比较:各大学的奖学金品种很多、各科研院所的奖学金品种一般较少。  从生活条件比较:各大学学生都比较多,生活资源人均分配少、各科研院所的学生少,虽然资源少,但是人均资源相对比较多。  从生活丰富比较:各大学课余生活丰富、各科研院所的课余生活相对不那么丰富,但是很多科研院所都在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另当别论。  从毕业分配比较:各科研院所的毕业分配有其专业对口的优势。  国内很多科研院所规模不大,“名不见经传”,下面分别简略介绍一下: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唯一的材料研究机构,是国内最大的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之一。  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国内唯一专门从事航空制造技术和专用设备开发的综合性工艺研究所。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原机械工业部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 1999 年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我国以矿冶科学与工程技术为主的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研究与设计机构。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我国有色金属行业规模最大的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形成由12个全资子企业(公司),2个控股公司组成的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集团,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我国公路交通领域唯一一所交通部直属的科研机构。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我国煤炭行业唯一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和技术创新基地。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直属的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综合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隶属于国家测绘局,是测绘行业最大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 国土资源部属地质科研事业单位,下属7个研究所和几十个技术先进的实验室……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行业最大的多学科、综合性的科研机构。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由原钢铁研究总院联合原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共同组建,2006年资产总额66亿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级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隶属国家质检总局,是社会公益型科研单位、国家最高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的主要研究中心和航天器研制基地。神舟飞船的家!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直属的综合性、多学科、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我国规模最大、创新能力最强、多学科综合性现代农业装备科研开发机构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我国大气科学领域学科种类最多、规模最大的科研机构  四、一位中国科学院博士生的意见:  如果学的是理学,如果想真正学点东西长点本事的话,最好选择读中科院的研究生.高校在科研水平上真的不能和科学院相提并论,高校和中科院跟本就不是一个层次.至于工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我了解的信息不多,所以不敢妄加表态!  五、个人观点:  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挤高校,而轻研究院所,毕竟学习的目的是就业,而科研院所早入手,早就业的模式可以解决后顾之忧,我更看重这些,而且日后跳槽,学位更优于毕业的学校,毕竟日后都是三四十的人了,跳槽更多的看已经的成果和能力,而对于学历,可能更多的反应在工资的某一项加分吧!所以,对于想上研,而确实考高校有点难度的,或者上不了清华北大这样学校的,可以考虑下科研院所哦!  考研院校选择,其难度不亚于高考,甚至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了考研是否能够成功!所以,方向很重要!  

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方式有哪些?

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包含很多,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要想跟上时代的进步必须保持与科研院校的密切合作。主要的合作方式有:技术转让 ,委托研究 ,联合攻关 ,内部一体化 ,共建科研基地 ,组建研发实体 ,人才联合培养与人才交流。

为科研院所量身打造的项目管理系统/平台

通过OA系统的整合能力,集成ERP软件为企业打通信息流转渠道,以电子流程将相互关联的业务板块一一串联,全面实现业务智能管理过程,使用“四大板块”轻松化解承包项目管理难题:(板块清晰、互相关联、智能分析的承包项目管理系统)1、录信息OA系统与ERP软件的组合,把企业整个承包项目管理工作全部搬到一个电子化平台上执行。创建项目、提交项目申请、项目风险审核都在系统上有既定的流程可提,整个系统既能执行业务还能将所有执行过程、项目数据留在系统,业务和信息相互关联,存管、使用更智能。2、算提成把既定的核算标准借助电子系统设置为可执行的流程体系,OA系统流程的灵活体系会根据人员信息自动关联参与的项目、执行的任务等信息,帮助管理者核发、校验,减少人工误差、提高效率。3、管费用电子费控管理体系借助流程化的申请、报销、分发过程,帮助机构监控每一笔钱的去向。什么用途、收付进度如何都能及时监控;此外,把费控嵌入到财务申请中来,每一项报销、费用申请流程,都会根据部门、人员、组织的不同实现严格的费控,一旦出现超标,系统会自动发起二次审核并发出预警提醒。4、生报表任何维度的数据情况,都能在OA智能报表快速获取,省去了过去企业去收集、整理、统计、制图的繁琐过程,OA系统就能帮你智能的完成,数据高效利用,全面掌控业务情况。

为科研院所量身打造的项目管理系统/平台

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简称“RPMS”)是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各级领导、项目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研发人员的项目管理、流程管理、知识管理软件。系统主要功能包括“项目管理、研发费用管理、成果管理”三大核心模块,通过对进度、经费、成果等全方位的管理,方便企业全面管理研发项目,确保项目执行并跟踪项目的成果,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及效率,同时便于各级部门(管理部、研发部、财务部等)及时掌控所有项目的情况,将项目的各种信息结合在一起,自动为项目建立过程档案。软件从流程上可贯穿科研项目申报,从内容上规范内部管理,真正提高企业科研管理效率,而天翎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从贯标、咨询、落地为一体的一家专注于科技项目服务的公司。

科研院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于1996年颁发的《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科研院所在实行院所长负责制以及其他领导体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必须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在参与科研院所重大决策和管理、行使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健康发展。”第四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科研院所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要适应科技系统的特点;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科研院所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这些规定,适应于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一、科研院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科研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的基本任务是:充分调动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和政治文明建设;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科研院(所)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出效益。科研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科研单位,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选举出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院所党政工团领导干部组成,其中科技人员应超过半数。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问题经院所长、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职工代表大会应根据科研院所的中心工作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定期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此外,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经常性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科研院所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如下内容:(一)听取院所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科研院所发展方向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方案和重要改革方案,以及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三)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五)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责任目标审计相结合,评议、监督科研院所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六)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参与民主推荐或选举科研院所各级行政领导人员;(七)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事项。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院所、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要宣传、动员全体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完成科研、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目标,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院所长统一领导行政业务工作的权威,并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职工代表及其权利与义务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所有代表以处室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人数一般为全体职工总数的10%左右。代表中应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科技人员一般不少于60%。职工代表按业务、行政系统分别建立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职工代表团(组)长负责组织和承担本单位的民主管理任务。职工代表由所在基层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科研单位职工代表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是对职工代表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我国科研技术人员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各单位行政及其有关方面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人的质询;(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否则,依照《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五、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途径职工代表的活动方式和履行职责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各项民主管理活动。(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会前活动主要包括:一是熟悉材料,认真阅读院所长的工作报告和各项拟审议讨论的方案材料,了解和掌握大会中心议题;二是调查研究,围绕中心议题,广泛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加以综合整理;三是反映意见,将综合整理好的意见与建议,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反映给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四是提出提案,在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职工代表的提案。会上活动具体包括:一是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二是在预备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限换届大会)、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三是认真听取院所长或有关领导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方案、说明等;四是做好审议讨论发言的准备,有条件的要写出发言提纲;五是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在讨论会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六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充分思考,认真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参加选举划票时,如感到不方便,可以要求大会提供互相回避的条件。会后活动具体包括:一是向所在单位职工群众汇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对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收集周围群众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意见,向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反映;三是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二)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职工代表通过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来发挥作用的主要渠道有:一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积极组织和带动周围群众踊跃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二是及时反映科研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各种损害国家、单位和职工群众利益的现象提出批评,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纠正和解决;三是参加职工代表团(组)组织的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积极发现和提出问题,对重要问题做好记录,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协商解决;四是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小组组织的民主质询、民主对话及其他活动;五是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六是在二级单位和基层班组的民主管理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三)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职工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因此,要重视对职工代表教育与培训,重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加强对职工代表政治素质的培养。职工代表要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敢于秉公直言,为职工说话办事的魄力与勇气,具有参政议政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真正代表广大职工群众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其次,要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法律法规和理论政策水平。在审议重大决策、审查重要规章制度、审定生活福利等重要事项方面,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善于将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与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结合起来,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又符合本单位的实际,符合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再次,要使广大职工代表努力学习民主管理知识。民主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在我国的推进,形势飞速发展,市场瞬息万变。因此职工代表要加强学习,重视自己的知识更新,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的最新理念和方法,学习民主管理的基本理论、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当前民主管理的具体规定和特点,善于运用国外现代先进管理思想进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六、发挥好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者的作用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我国《企业法》也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向广大职工群众进行主人翁责任感的教育,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二)组织职工群众认真地选好自己的代表,组织和协助代表广泛认真地征集和整理提案;(三)会同行政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和建议;(四)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准备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材料;(五)主持主席团的选举并协助主席团主持召开好大会,做好会议程序的安排,组织小组讨论,安排大会发言,认真听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大会决议;(六)大会闭会后,组织和协助代表向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发动和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大会决议;(七)组织专门小组(或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议,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八)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九)搞好职工代表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当家作主的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能力;(十)受理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而提出的申诉、控告,接待和听取职工代表、职工群众对单位管理与工作的建议;(十一)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书档案工作;(十二)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职权及组织制度,应参照教育、科研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其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对应参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执行。

科研院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哪些?

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于1996年颁发的《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科研院所在实行院所长负责制以及其他领导体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必须从制度上保障职工在参与科研院所重大决策和管理、行使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健康发展。”第四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科研院所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要适应科技系统的特点;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科研院所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这些规定,适应于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一、科研院所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任务科研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的基本任务是:充分调动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和政治文明建设;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科研院(所)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出效益。科研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科研单位,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二、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选举出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院所党政工团领导干部组成,其中科技人员应超过半数。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问题经院所长、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职工代表大会应根据科研院所的中心工作和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定期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此外,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经常性或临时性的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三、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科研院所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如下内容:(一)听取院所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科研院所发展方向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方案和重要改革方案,以及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三)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五)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责任目标审计相结合,评议、监督科研院所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六)根据主管部门的决定,参与民主推荐或选举科研院所各级行政领导人员;(七)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事项。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院所、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要宣传、动员全体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完成科研、技术开发和生产经营目标,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院所长统一领导行政业务工作的权威,并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职工代表及其权利与义务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所有代表以处室或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人数一般为全体职工总数的10%左右。代表中应包括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科技人员一般不少于60%。职工代表按业务、行政系统分别建立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职工代表团(组)长负责组织和承担本单位的民主管理任务。职工代表由所在基层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科研单位职工代表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是对职工代表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我国科研技术人员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条例》的规定,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对各单位行政及其有关方面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行政领导人的质询;(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否则,依照《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科研院所的职工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技术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五、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途径职工代表的活动方式和履行职责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各项民主管理活动。(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会前活动主要包括:一是熟悉材料,认真阅读院所长的工作报告和各项拟审议讨论的方案材料,了解和掌握大会中心议题;二是调查研究,围绕中心议题,广泛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加以综合整理;三是反映意见,将综合整理好的意见与建议,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反映给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四是提出提案,在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职工代表的提案。会上活动具体包括:一是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二是在预备会议上,认真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限换届大会)、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三是认真听取院所长或有关领导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方案、说明等;四是做好审议讨论发言的准备,有条件的要写出发言提纲;五是积极参加各项议案的讨论,在讨论会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六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充分思考,认真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参加选举划票时,如感到不方便,可以要求大会提供互相回避的条件。会后活动具体包括:一是向所在单位职工群众汇报,宣传职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对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收集周围群众对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意见,向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反映;三是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二)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职工代表通过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活动来发挥作用的主要渠道有:一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积极组织和带动周围群众踊跃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二是及时反映科研和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各种损害国家、单位和职工群众利益的现象提出批评,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纠正和解决;三是参加职工代表团(组)组织的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积极发现和提出问题,对重要问题做好记录,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协商解决;四是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小组组织的民主质询、民主对话及其他活动;五是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六是在二级单位和基层班组的民主管理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三)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职工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民主管理的水平和质量。因此,要重视对职工代表教育与培训,重视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加强对职工代表政治素质的培养。职工代表要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敢于秉公直言,为职工说话办事的魄力与勇气,具有参政议政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真正代表广大职工群众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其次,要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法律法规和理论政策水平。在审议重大决策、审查重要规章制度、审定生活福利等重要事项方面,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善于将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与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求结合起来,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又符合本单位的实际,符合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再次,要使广大职工代表努力学习民主管理知识。民主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在我国的推进,形势飞速发展,市场瞬息万变。因此职工代表要加强学习,重视自己的知识更新,学习现代管理知识,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的最新理念和方法,学习民主管理的基本理论、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当前民主管理的具体规定和特点,善于运用国外现代先进管理思想进行民主管理的形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六、发挥好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者的作用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我国《企业法》也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向广大职工群众进行主人翁责任感的教育,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二)组织职工群众认真地选好自己的代表,组织和协助代表广泛认真地征集和整理提案;(三)会同行政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和建议;(四)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准备好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材料;(五)主持主席团的选举并协助主席团主持召开好大会,做好会议程序的安排,组织小组讨论,安排大会发言,认真听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大会决议;(六)大会闭会后,组织和协助代表向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发动和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大会决议;(七)组织专门小组(或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议,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八)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九)搞好职工代表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当家作主的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能力;(十)受理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而提出的申诉、控告,接待和听取职工代表、职工群众对单位管理与工作的建议;(十一)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书档案工作;(十二)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医院及其他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是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职权及组织制度,应参照教育、科研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其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对应参照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