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经济学中产生框架效应的原因探讨 (二)关于框架效应的语义学分析 以上对“主体”、“客体”和“命题”进行区分之后,需要回答这一问题:当不同的命题指称同一客体的时候,它们是相同的吗?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指称的同一客体,不仅是指数学期望上的相同,而是严格意义上的对象上的相同。 在这个问题上可以看出,Frege(1892)关于命题意谓(Bedeutung)和涵义(Sinn)的划分作了令人信服的解释。弗雷格在1892年发表的《论涵义和意谓》及生前未发表的《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中,阐述了这一思想。 在数学中,a=a和a=b之间的差别,只是表达形式上的差别。前者使用相同的符号,后者使用不同的符号。由于它们表示相等的数量关系,所以可以用a代替b,或者用b代替a,等式仍然成立。但是在语言中要考虑语义的关系,就不像代数的等式中那样只考虑数量间的相等关系。弗雷格使用了几个例子来说明这一观点。 举例1:在图2中,“AE与BF的交点”和“AE与CD的交点”的意谓相同,即它们指称是相同的对象:点O。但它们的涵义显然不同,因为确定点O的.方法不同。 举例2:“昏星”和“晨星”的关系。在天文学上,昏星和晨星是天体测量的重要参照物。“昏星”具有我们在晚上看到的那颗最早出现的星的涵义,“晨星”有我们在早晨所看到的那颗最晚消失的星的涵义。天文学家发现,它们是同一颗星,即金星。弗雷格指出,“昏星”和“晨星”有着相同的指称,两者都意指金星,但两者的涵义却不同。比较a=b,晨星=暮星,当且仅当晨星和暮星表示它们所指的时候,这个等式成立。如果是表示涵义,该等式“晨星=暮星”不成立。 因此,通过对“亚洲疾病问题”的两种表述方式的分析可以发现,两个表达方式指称相同的对象,有相同的意谓,但两种表述方式的涵义是不同的。当且仅当两种表达方式表示它们所指的对象的时候,两者相同。如果是表示涵义,则两种表达方式不相同。实际上,在谈及框架效应时,我们不仅是在谈论两种表述的意谓,而且谈论到两种表述的涵义。首先有两种表述涵义上的不同,才进一步有了关于“积极”和“消极”的表述方式的区分。 (三)关于框架效应的语用学分析 以上在谈论“意谓”和“涵义”区分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从客体与命题的角度来思考。而从语用学的视角提出这样的问题:客体能否被主体精确地表述,或者说存在一种最客观最纯粹的表述。 对此,奥斯汀在语用学方面的研究给予一定的启示。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哲学家奥斯汀他在探讨语言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时提出:人说出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许多其他的行为。人们在交际过程中不单单是构造语句,而且是利用语句来完成各种“行为”。也就是说,语言不仅是用来描写和陈述客观世界的,而且也是一种行为。 本文从四个陈述句的区别上来解释奥斯汀的思想。这四句陈述句为:“我向你道歉。”、“我跟你打赌,今天下午有会雨。”、“我命名这条小狗叫u2018阿呆u2019。”、“我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在奥斯汀之前,人们把描述事实的命题称为陈述句。奥斯汀把这四句话分为两类,前三句是一类,最后一句是一类。当一个人说出“我向你道歉。”,这个人在做道歉这件事;当一个人说出“我跟你打赌,今天下午有会雨。”,这个人在做打赌这件事;当一个人说出“我命名这条小狗叫u2018阿呆u2019。”,这个人在做命名这件事,而当一个人说出“我走在回学校的路上。”,这个人试图在陈述这件事。反过来说,当一个人没说“我向你道歉。”,道歉这件事就没有发生;当一个人没说“我跟你打赌,今天下午有会雨。”,打赌这件事也就没发生;当一个人没说“我命名这条小狗叫u2018阿呆u2019。”,命名这件事相同未发生,而只有当一个人没说“我走在回学校的路上。”,走路这件事还是有发生的可能。当然,有人会说“我向你道歉”其实在描述这个人想要道歉的心里行为,但如果反过来想,如果一个人不真心实意地道歉,这个人也可以口头上说出“我向你道歉”这句话。 奥斯汀提出并不是所有的陈述句都具有描述功能这一重要的观点。有的陈述句是“执行句”,在执行“道歉”、“打赌”、“命名”等各种行为。在《怎么用语言做事》中,奥斯汀进一步把一切句子的功能都看作为执行语言的行为。因为陈述、描述、肯定、否定也是行为,与道歉、打赌、命名等并无本质区别。语言既然是一种行为,语言本身包含着行为的力量,奥斯汀把说话的力量称作“语旨力”(illocutionary force)。 因此,当用言语行为理论来分析“亚洲疾病问题”时,关于“亚洲疾病问题”的两种表述是由主体做出的。主体对客体进行表述时,同时首先是在执行一种行为。在执行的过程,产生了对同一客观的不同表述方式。并且,主体在对“亚洲疾病问题”的选项进行决策时,已经不是直接对客体的选择,而是对表达方式的选择。主体既创造出命题,又受到了命题的影响。因此,不存在所谓纯粹的最客观的表达,也不可能把所有的表达方式排个序,从中选出最好(中性、客观)的表达。 结论 传统对框架效应的研究注重对主体的研究,而忽视对语言本身的研究。通过以上对框架效应的语义学和语用学分析,笔者试图表明,框架效应产生的真正原因是语言。语言作为连接认知主体和认知客体的中介独立存在。语言并不是透明的和纯粹的。因此,在行为经济学研究中必须将语言作为独立的区域加以区分,形成一个既不同于主体也不同于客体的新的研究领域。 语言对于经济学的影响,不仅只是体现在“框架效应”之中,而是影响到整个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必须关注方法论的语言转向(1inguistic turn)。本文以图3表示传统经济学着重研究客体,到行为经济学着重研究主体,到下一个新的领域的研究方法转变。 参考文献 : 1.汉斯u2022Du2022斯鲁格著,江怡译.弗雷格.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Tversky A,Kahneman D.The framing of decision and the psychology of choice.Science,1981,211(本文作者:于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