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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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粮食收购、加工、运输、仓储、销售各个环节工作流程

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粮食五大环节,购、销、调、存、加。收购原粮要在当地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价标准进行收购。运输参考粮食运输规程,有铁路、水运、公路,涉及包装等行业标准。仓储在国家粮食局网站参考最新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销售分为两大类,原粮购销和成品粮销售。原粮的购销主要看客户类型和销区市场需求,成品粮销售相对模式化。加工环节要注意必须办理QS认证,生产线设计及设备安装、调试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理。基本就是这些。

如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5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做粮食收购仓库里需要买哪些设备?

入库设备:振动筛、(抛)送粮机或者传送带、麻袋封口机。检测仪器:容重器、水分仪、扦样器、样品筛这是最基本的。安全设备:鼓风机、通风道(分为地上笼或地下笼)、电子测温器、你的仓库熏蒸不知道是怎么投药的?是仓外管道投药还是人工戴防毒面具投药。整理粮面还要粮面整理的耙子或者专门的机器。压盖粮面的泡沫板或者塑料薄膜,都需要准备。 露天储粮还要雨布、钢板圈等等。小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话还要准备小麦硬度测试仪,很贵的!因为现在小麦的定等依据是硬度了。

2022开粮食收购站挣钱吗

挣钱。1、资源:2022年,农村普遍都是种植粮食的,资源非常,货源不会缺少,是非常适合开粮食收购站挣钱的。2、利润:2022年粮食收购的利润在3到5分,在农村里面低价买入,在再城市里高价卖出。

当前我国粮食收购政策为市场收购和什么收购

法律分析:由于今年小麦品质好,粮食储备企业、贸易企业、加工企业等均积极入市收购,而且市场化收购已经逐渐成为粮食收购市场的主导力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关于粮食收购方面的案例

贸易企业利用早籼稻期货案例分析 早籼稻贸易企业作为早籼稻产业链上的中间环节,一边连接市场,一边连接农户,既承受着稻谷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又面临着资金运转不畅的困境,可谓“本大利小,危机并存”!早籼稻期货的上市,将为早籼稻贸易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提供更多的选择,一方面,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以为贸易订单提供价格参考,另一方面,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可以有效地回避贸易环节中的价格波动风险。本文重点论述早籼稻贸易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如何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套期保值策略。 推荐阅读 ·《孙子兵法》期货道·多空的诀窍和忌讳 国内大豆利好数据虚高  国储拍卖再遭冷遇 豆市等待指引 市场供应宽松 棉价逐步回落 成品油价当调未调再遭质疑 国储580万吨玉米定向销售 钢价继续下跌空间有限 [国内期货行情] [持仓分析系统]   一、早籼稻贸易企业的现状和面临的经营困难  1.早籼稻贸易企业的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粮食收购市场完全放开,早籼稻贸易企业在整个稻谷产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成为早籼稻经营活动中的一支生力军。它们一边连接市场,一边连接广大农户,是粮食收购、存储和贸易加工环节中重要的参与力量。早籼稻贸易企业的构成也从以前单一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转变为国有为主、民营为辅、个体积极参与的多种类型并存发展的格局。  早籼稻贸易企业的一般经营模式为:现货市场(采购)—贸易企业(存储)—现货加工企业或者消费者(销售)。  2.早籼稻贸易企业面临的风险和实际需求  早籼稻作为重要的粮食商品,既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又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早籼稻价格既受自身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又极大地受制于国家相关粮食政策的约束。早籼稻收购市场也因此出现了“国家最低价收购”、国储拍卖和轮出“顺价销售”。在价格弹性与政策空间的相互影响中,早籼稻贸易企业赚取的利润空间相对有限,而承受的市场波动风险则较为明显。  收购环节:2004年国家开始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同时粮食收购市场完全放开,收购主体多元化,早籼稻收购市场竞争加剧,呈现出中储粮、地方储备、经营加工企业和个体粮商等多家收购的竞争局面,部分地区出现了抢购粮源的情况。在这个环节,如果出现货源紧张、收购时间短的情况,贸易商将面临收购量不足、收购成本提高的风险。  存储环节:稻谷在存储过程中对仓库条件的要求比较高(如占库容量大、通风条件好、运输方便等),而长期存储还会造成一些损耗和霉变,所以存储环节既占用了大量资金,又存在潜在的额外损失。  销售环节:如果需求疲软或者国储大量拍卖和轮出,高价收购的早籼稻将面临跌价和销售不畅的风险。  贸易机会:正常年份,由于早籼稻收购周期短,导致贸易周期相应较短(3—5个月),大部分贸易商在其他时间缺少商机,大量资金闲置。因此,需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远期贸易,延长贸易周期。  二、早籼稻贸易企业利用期货管理风险的案例分析  1.利用早籼稻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制定贸易计划  由于期货价格综合反映市场的预期,期货市场形成的价格具有权威性和前瞻性。利用期货价格走势能够指导贸易计划,安排相应资金。  如果早籼稻期货价格是上涨趋势,贸易商就可以正常地购销,中间跌价风险小,因此有必要尽早筹措收购资金,加大收购量,积极联系买家。同理,如果期货价格表现疲软甚至下跌,贸易商就需要尽可能地与买方签署好供货合同,约定相对有利的销售价格,在现货采购环节根据合同量采购,降低大量采购带来的价格下跌风险。  2.在收购量难以提高的情况下实现“虚拟采购”  在上文中提到,由于市场收购主体增多、收购竞争激烈,稻谷在某些年份会出现货源紧张的情况,导致短期内收购价格大幅上涨,同时竞相抢购也使贸易商很难采购到足够货源,这时合理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买入套期保值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例如,5月份某早籼稻贸易企业与南方某大米加工厂签署了在9月份以1950元/吨价格为其供货1万吨的合同。该贸易企业在签署合同后根据现货市场情况和期货价格走势综合分析,判断当年7月份早籼稻上市后价格有大幅上涨的可能,若以1950元/吨供货,在扣除收购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利润有限甚至亏损。因此,该企业总经理做出决策,在9月合约上以2030元/吨的价格买进1万吨早籼稻,这时现货价格为1840元/吨。  到了8月份,早籼稻大量上市,货源紧张,收购竞争激烈导致现货收购成本达到0.97元/斤,折合1940元/吨,这时,企业一边在现货市场以0.97元/斤的平均价格采购以满足给大米加工厂的供货,一边在期货合约上以平均2130元/吨的价格卖出平仓1万吨。套期保值效果如下:  本案例较好地说明:预期价格上涨情况下,贸易商通过买入套期保值投资策略可以有效锁定采购成本,满足购销合同的需要,实现理想贸易利润。  3.在价格趋跌时通过卖出套保管理库存,提高资金效率  对许多大型经营性粮食购销企业来说,如果库存过高,一方面需要付出高额存储成本,另一方面会大量占用资金,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因此,通过适当卖出套期保值与现货交割相结合,可以有效解决这一困难。  某早籼稻主产区县粮食购销企业与南方大型米粉厂签署了在来年3月份以1950元/吨价格供货2万吨的销售合同,该企业预计未来现货价格平稳或者有下跌的风险,决定对库存进行保值,其在期货上以2050元/吨价格卖出9月合约2万吨并进行现货交割。在未来有两种方式补回合同约定的现货:一种是在来年3月份合同履行之前,随行就市、以现货价格买进现货履约,另一种是在价格平稳或者下跌的情况下,买进来年3月份合约交割提货交付米粉厂。  在以上案例中,现货价格小幅下跌,我们对来年3月份合约的库存进行保值,现货节省成本=10万元×1+20万元×1=30万元;仓储节省费用=135万元×0.2×1+165万元×0.2×1=60万元(不考虑期货交割成本,期货交割后,节省仓储费用,按照每天0.2元/吨·天计算)。资金利息=2050元/吨×2×4.86%×150/365(按照半年期贷款利率4.86%计算,节省天数为150天)=81.89万元。整个过程中累计节省费用、成本171.89万元,折合节省成本85.95元/吨,相对价值2000元/吨的现货,回报高达4.3%。  第二种卖出近期交割,买进远期交割提货的情况一般是在近期价格较远期价格高,而且市场稳中趋升时才会采用,否则通过现货补库是最理想的选择。  4.现货销售不畅,通过卖出套保回避下跌风险  某购销企业有现货收购成本为1850元/吨的早籼稻1万吨,但行情不好,销售迟迟签不了合同,由于担心市场价格下跌,于是在11月合约上以2050元/吨价格卖出套期保值1万吨。  到了10月份,现货价格跌至1820元/吨,期货价格同步跌至2000元/吨,该企业卖出现货,买进期货平仓。

怎么找粮食收购商

一,本地国家粮库二,本地饲料生产企业三,本地粮贩。粮食收购商粮食收购市场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需要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市场,是粮食从生产者手中进入流通领域的最初市场2012年我国各类粮食企业收购粮食6275亿斤,其中国有企业收购2628亿斤,政策性收购749亿斤。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22日在2013年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说,2012年各级粮食部门认真组织政策性收购,积极引导企业自主收购,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全国粮食系统积极应对全球粮食减产和价格剧烈波动的冲击。全年投放政策性粮食365亿斤,组织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65亿斤,产销对接487亿斤,有效保障了市场供给,维护了粮价基本稳定,为国家控制物价涨幅,稳定通胀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介绍,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支持下,通过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我国从1955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购销由国家专营。从1997年开始实施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从2004年开始,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和严格市场准入相结合的原则,对粮食收购依法进行资格管理。

企业从事粮食收购需要哪些条件

需要理由: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1]》(国粮政[2004]121号)的规定,凡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企业,应当向国家粮食局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3、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与其设立时办理工商登记的机关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和程序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粮食收购证还需要办理吗

法律分析:粮食收购证许可已经取消。法律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严禁变相审批。2021年4月15日后,要不折不扣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变相搞收购许可,不得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粮食收购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如个人从事粮食收购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需要先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工商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向当事人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而且会在发放通知书后10日内向当事人发放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和办理的步骤如下:1、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你的店名);2、继续在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然后还有一些表格需要填写,工商部门会提供,负责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健康证,因为销售食品需要取得这个证件,  3、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再回去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要材料有: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以及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是租的,还有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务必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把经营范围写齐全,记得把店卖的东西告诉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帮概括一下经营范围,如果你开门营业之后,实际经营的范围超出了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就是超越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了,会被罚款;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务必记得去当地的地税、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需要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资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想搞粮食收购的生意 需要哪些方面注意的问题 越详细越好 要弄个粮库收购然后卖粮食 谢谢

申办对象资格:1、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具备条件:(1)全年收购原粮数量2000吨以上,加工、转化企业日处理原粮能力30吨以上;(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3)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1000吨仓容量以上的仓库,属租借的租借期限应为两年以上,并有1名以上具有粮食保管从业资格的人员;(4)具备国家规定的粮食检验设备和1名以上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或者持有委托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协议书。2、从事粮食收购的个体收粮户应当具备条件。应当具有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符合粮食储存要求的仓储设施,并具备相应的粮食保管能力。申办手续:《粮食收购许可证》申办条件须知:1、本人申请;2、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3、验资证明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存款证明;4、仓储设施和检验设备证明;5、经营场所证明;6、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检验、保管人员有效资格证件

粮食收购企业如何缴税

法律分析:民营企业收购粮食,需要到税务局申请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时开具,按13%的增值税税率抵扣;1、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1)军队用粮:指凭军用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2)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食。(3)水库移民口粮:指经县(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凭水库移民口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水库移民的粮食。3、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4、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5、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本通知所列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均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违反者取消其免税资格。粮食部门应向同级国家税务局提供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的单位、供应数量等有关资料,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税。6、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免税食用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私营企业符合第2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均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不能抵扣进项,一般纳税人销售粮油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对粮食收购点有什么扶持政策吗?

粮食收购市场的历史

我国从1955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购销由国家专营。从1997年开始实施以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从2004年开始,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和严格市场准入相结合的原则,对粮食收购依法进行资格管理。当年,我国正式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国家委托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公开挂牌,设点收购农民手中粮食;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停止收购,农民随行就市卖粮。

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2022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粮食收购管理,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  本办法所称粮食收购,是指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或者粮食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粮食收购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粮食收购有关的工作。第六条 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具备与其收购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能力。第七条 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将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房地址和容量等信息,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对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7日内进行变更备案。第八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按照国家粮食经营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在粮食应急状态期间,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的特别规定。第九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价格和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及时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  粮食收购者不得采取欺诈、囤积居奇等非法手段操纵粮食价格;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第十条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跨省收购粮食的,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第十一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制度,并将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的基本数据和情况按规定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粮食经营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低于3年。第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  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第十三条 粮食收购者不得将下列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一)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二)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粮食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污染监控,建立健全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发现区域性粮食污染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收购者的指导和服务,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引导其节约粮食、降低粮食损失损耗。第十七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收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粮食收购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三)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  (四)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  (六)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  (七)查封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场所。

遍地开花的粮食收购站,运作方式、利润以及风险是怎样的?

这些粮食收购站他们的运作方式其实非常的简单。

粮食收购点生意挣钱吗

具体要看收购规模,粮食储备。我们这里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及时的结算。也有一些粮食采购仓库,但利润不高 。谷物加工厂、饲料加工厂和啤酒厂的价格都很高,但它们经常印钱。 外国买家的价格和结算很好,但他们需要客户 一些公司以每公斤2或3点的价格收取利润。他们中的一些人有自己的股票来吸引生意。在某种程度上,粮食商人也是商人。他们买卖粮食,也是一种低买高卖的商业行为。即以较低的价格从农民手中购买粮食,再以稍高的价格卖给临时储购库或粮食消费企业。拓展资料1.在夏粮收购过程中,一些粮食贸易商以每公斤1.08元的价格从农民手中购买新小麦,然后以每公斤1.12元的价格卖给临时储存点或粮食深加工企业。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每公斤粮食的利润是非常有限的,但由于粮食买卖过程中的总基数很大,总的来说,很多人在卖粮食的过程中取得了可观的收益。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很多基层地区,农民虽然是良心种植的直接人,但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最大的,也很难赚到很多钱。 然而,许多量商虽然不重视粮食,很少耕种土地,但在粮食交易的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利益,比大多数农民生活得更好、更滋润。 2.我国放开了对个人购买粮食的购买许可证制度的要求,从那时起,任何人都可以在农村不受任何限制地购买粮食,即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粮食贸易商。 但是如何成为一个好的量商,尤其是能够赚钱的量商,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那么,做一顿普通的冷餐怎么能赚到可观的收入,主要有两种方法: 首先,从农民那里获得的普通好运,经过整理筛选后,将其卖到临时贮藏点。 二是农民购进的粮食要适时卖给粮食消费企业,提高质量,降低水分含量。 通常,量商从农民手中购买生粮时,给农民的价格相对较低,但如果将其卖给临时仓储收购站或粮体加工企业,销售价值就相对较高。3.因此,这里的高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价差,而这个价差就是许多粮食商人,即所谓的粮食中间商所获得的利润空间,利润率通常只有一、两分美元。然而,由于大量的粮食收购和销售的过程中,这通常是在10000吨计算,许多体积交易员交换大量的粮食贸易高峰期间每年粮食收购在美国,虽然利润每公斤粮食只有几美分或几美分,然而,由于收购量大,基数高,总体利润依然可观。

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

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为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粮食指植物可供人类食用的部分。狭义的粮食单指谷物(谷类),即禾本科作物的种子(以及例外情形的非禾本科的荞麦种子)。广义的粮食还要包括豆科植物的种子,以及马铃薯等植物可供食用的根或茎部。

小麦粮食收购价多少?

今年,三等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5元。这个价格与去年每50公斤118元略有下降,但也不能算低,今年不出意外的话,小麦已经是稳收了,每亩地还是能赚些钱的。了解到国有粮库收购价是1.17―1.19元之间,他打算有空时把麦子全部卖掉,然后给社员二次分红。

国家粮食收购问题

最低收购价就是为防止有私人大量囤积粮食,哄抬粮食价格,比如市场粮食很高时,政府可以按正常价格定量卖出粮食;每年粮食的储备粮,是按各县的数据,然后统计出来的;每个省、市,一般都有直属的储备库,一般收的粮食储备到这里;国有粮食企业主要是稳定粮食市场,然后在灾荒、战争等极端情况下,稳定粮食市场,防止动乱,稳定社会等作用。不明白继续问我哈,希望采纳,谢谢~~~

国家实行粮食收购是什么什么制度?

国家实行粮食收购是许可制度。在粮食收购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即向粮食生产者直接收购粮食,必须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才能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做到从源头把关,严防不合格的粮食经营主体进入粮食收购市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扩展资料:对被许可人许可条件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未履行相关义务,但实际已不从事收购或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的,可建议其主动提出申请注销收购许可证(说明今后如需要还可办理),填写《粮食收购许可注销申请表》。对已注销收购许可的,在粮食局网站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在收回的许可证上注明注销日期。注销许可的应及时通知工商部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粮食收购资格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答;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上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备与所经营的粮食规模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经营资金规模达到3万元以上;   二是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储能力达到50吨以上;   三是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拥有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开展检验工作的场地,设备包括定等、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的检验仪器,具有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和保管人员。对暂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

广西今年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

广西今年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这一政策旨在支持农民,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市场供应。补贴政策可鼓励农民增加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增加收入。同时,政府收购政策有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市场稳定,满足国内需求。保障粮食供应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这是政策的核心目标。

粮食收购政策有哪些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是为解决“工农”问题,实施工业反哺农业而采取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必要时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法律依据:《粮食收购条例》第四条收购粮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国家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制度,以保障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出售粮食,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得到适当的收益。保护价的原则由国务院确定,保护价的具体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定购粮食的收购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一)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参照市场粮价确定;(二)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不低于保护价确定。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留足自用和自储粮食后出售的余粮,按照市场价格收购;但是,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应当按照保护价收购。

粮食收购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是为解决“工农”问题,实施工业反哺农业而采取的重要手段。 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必要时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法律依据:《粮食收购条例》 第四条 收购粮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国家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制度,以保障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出售粮食,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得到适当的收益。保护价的原则由国务院确定,保护价的具体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定购粮食的收购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一)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参照市场粮价确定;(二)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不低于保护价确定。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留足自用和自储粮食后出售的余粮,按照市场价格收购;但是,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应当按照保护价收购。

粮食收购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停办收购许可呢,也没人查,但要办理执照,最好办理个许可证、现在不严格

粮食收购条件及规定

  粮食经营者需知:监管更加严格了呢!  从硬件上来说,粮食经营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粮食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收购、储存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粮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仓储设施条件,仓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运输粮食的车(船)应当完好,清扫干净并定期洗刷、消毒,非专用车(船)应有铺垫物和防雨湿设备,包装材料符合有关要求;  (四)具有必要的粮食质量安全项目检验能力,具体要求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粮食检验人员应当取得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强制检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怎么识别不合格的粮食呢?  除了上文提到的明显问题之外,消费者或者粮食收购企业可以要求查看粮食经营者的一系列证明。比如:查看粮食出库时的检验报告,这个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了必须重新检验;查看粮食的存储年限,一般小麦为5年,稻谷和玉米3 年,食用植物油和豆类2年。  对于那些被召回的粮食,怎么处理呢?  1先说对于粮食的处理吧  召回的粮食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可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经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符合饲料安全标准的,可用作饲料原料;不符合食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的,应当用作其他工业原料。  2再说对于责任人的处理  按照规定,除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警告、暂停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等处罚外,还要处以出库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你卖的问题粮食越多,罚得越高。

怎么找粮食收购商

1、通过搜索引擎中输入粮食收购商、粮油收购市场等关键词查找,也可以到相关的B2B网站上查找。2、向代理商咨询相关信息,代理商往往会知道当地的粮食收购商的情况。

粮食收购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粮食收购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供应,保护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小麦、玉米、稻谷以及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粮食品种的收购活动。第三条 收购粮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收购政策。  国家为掌握必要的商品粮源,实行粮食定购制度。定购粮的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农民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留足自用和自储粮食后出售的余粮,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敞开收购。第四条 收购粮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  国家对粮食收购实行保护价制度,以保障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出售粮食,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得到适当的收益。保护价的原则由国务院确定,保护价的具体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  定购粮食的收购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下列原则确定:  (一)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参照市场粮价确定;  (二)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照不低于保护价确定。  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留足自用和自储粮食后出售的余粮,按照市场价格收购;但是,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应当按照保护价收购。第五条 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批准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  国有农业企业、国有农垦企业可以收购本企业直属单位生产的粮食。  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饲养、医药等用粮单位可以委托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原料用粮;但是,只限自用,不得倒卖。上述粮食加工企业和用粮单位以及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单位都可以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购买。  粮食收购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只能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收购粮食,不得到外地向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直接收购粮食。第六条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规模的粮食仓储设施;  (二)有相应的粮食检验、保管专业人员;  (三)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并接受其信贷管理。第七条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粮食收购资金应当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和相应的存款专户,并实行专户专存,专款专用,不得多头开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第八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收购贷款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的原则,并根据粮食收购进度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时、足额供应粮食收购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或者违反规定迟延供应粮食收购资金。第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及时、足额拨补资金,用于下列补贴:  (一)省级储备粮食的利息、费用补贴;  (二)粮食收储企业因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致使经营周转粮食库存增加、流转费用提高,又不能通过顺价出售予以弥补的超正常库存粮食的利息、费用补贴。第十条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粮食,应当张榜公布粮食各品种、各等级的收购价格和质量标准。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粮食,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与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对粮食质量有争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第十一条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粮食,应当即时向售粮者本人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农业税外,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乡(镇)、村干部也不得在粮食收购现场坐收统筹款、提留款及其他任何税、费。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委托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代扣、代缴除农业税外的其他任何税、费。第十二条 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售粮食,必须顺价销售,不得低价亏本销售。第十三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粮食收购的定义

粮食收购需要出具粮食收购许可证。申请程序:1、申请者向国家粮食局提交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2、国家粮食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3、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证明。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5、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证明。6、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如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

(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50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40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和计量器具; 4、具有相应的粮食检验技术人员和保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年收购量50吨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3万元以上粮食收购资金;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储存不低于50吨粮食,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其收购品种、收购量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粮食收购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如个人从事粮食收购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参考以下步骤:1. 先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工商登记,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2. 工商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3. 拿到准予登记决定书后,10天内前往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具体办理流程可能根据当地工商局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了解具体情况。

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年收购量在50吨以上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备与所经营的粮食规模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经营资金规模达到3万元以上;   二是拥有或通过租借具有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储能力达到50吨以上;   三是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拥有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开展检验工作的场地,设备包括定等、水分、杂质等常规指标的检验仪器,具有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和保管人员。对暂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检验能力的机构进行检验。扩展资料: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3、粮食经营资金筹措能力证明;4、粮食仓储设施能力证明;5、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证明。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粮食收购许可证

国家实行粮食收购是什么什么制度?

税收

粮食收购点如何卖粮食

找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收购市场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需要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市场。粮食收购点找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是指烹饪食品中各种植物种子总称。

如何提高粮食收购量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把收购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及时开秤收粮,收储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采取维修改造、移库集并、储备吞吐、利用社会仓容等措施,扩大收储能力。积极做好资金信贷准备工作,确保“有仓收粮、有人收粮、有钱收粮”。二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提前做好预案启动准备工作,加强市场跟踪监测,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市场化收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粮食加工转化为引擎,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同时指导和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带头开展自营收购,激发市场活力。四是坚持为农宗旨,提高收购服务水平。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分析研判,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坚持早开门晚收秤,方便农民售粮。加强与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开展代储存、代烘干、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创新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方式。五是坚持争主动真落实,强化收购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严厉查处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涉粮案件,维护好收购市场秩序。粮食是指烹饪食品中各种植物种子总称,也可概括称为“谷物”。粮食作物含营养物质丰富,主要为蛋白质、维生素、膳食纤维、脂肪、淀粉等。古时行道曰粮,止居曰食。

现在还需要粮食收购许可证吗

**根据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不再需要进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也不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所有新增的从事粮食收购的市场主体不再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因此,目前从事粮食收购的市场主体需要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

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是多少年

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具体内容如下:1、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2、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第十二条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落实耕地保护优先原则,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稳定现有耕地面积;坚持以确保产能为核心,实施地力培肥、土壤改良、养分平衡、耕地修复等措施,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建立农业灌溉水源和设施占用补偿制度,推广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型农业,鼓励和支持非灌溉粮食作物生产,提高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对水土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调整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休养生息。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如下:一、经营资金筹措能力(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能够筹措经营资金。(二)个体工商户能够筹措经营资金。二、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拥有或者通过租借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粮食仓库,并符合下列条件:(一)达到防台、防汛、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二)具备合适的电源、水源、交通、通信等外部协作条件;(三)离开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在500米以外。三、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一)收购粮食所用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二)配备扦样器、水分快速测定仪、实验砻谷机、容重器、谷物选筛、天平、测温器等粮食检验、保管常规仪器,能够进行粮食定等、测水、检验杂质等粮食收购质量指标的检验;(三)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至少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人员各1名,个体工商户至少至少有1名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粮食检验和保管工作。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粮食收购资格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4)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新设企业提交验资报告);(5)粮食仓储设施产权证或有效租赁合同,并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6)扦样器、水分快速测定仪、实验砻谷机、容重器、谷物选筛、天平、测温器等粮食检验、保管常规仪器的证明材料;(7)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检验和保管人员的书面材料。《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粮食收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法律主观:经营范围 一 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 代理 (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经营范围二 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三 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四 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五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粮食收购发票有关规定

粮食收购发票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开具发票的主体:粮食收购发票由粮食收购企业开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法律法规,粮食收购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2、发票内容:粮食收购发票应当包括收款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同时,还需要在发票上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章,确保发票真实有效。3、发票管理: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的规范化、统一化和安全性。比如,应当对发票进行编号、登记、审核和存档等操作,避免发票丢失或者冒用等情况。4、税务申报:粮食收购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种,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还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发票和会计凭证等文件,以备税务机关进行审计和核查。

粮食收购属于什么行业

粮食收购属于农业行业。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粮食收购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对农民或农业企业的粮食进行购买或储备,从而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利益。

粮食收购与采购的区别

粮食收购和采购在定义和范围上有明显的区别。粮食收购是指为了销售、加工或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需要,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粮食收购需要鉴定质量、签订合同,并准备包装和运输。而粮食采购,是企业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这包括满足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例如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办公用品等。总的来说,粮食收购和采购的主要区别在于粮食收购是直接向生产者购买粮食,而采购是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