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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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领导责任和督查考核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行绩效考核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程,认真谋划,深入研究,精心部署。一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切实做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三要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教育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大宣传教育资源,形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强大合力;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落实工作到位、指导工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落实责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要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认识,深入开展作风教育  教育是作风建设的基础,有扎实的教育才会有良好的作风。因此,深入开展作风教育,是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一是要把握作风教育的内涵。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因此,“为民、务实、清廉”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的主要目的和根本要求。二是要明确作风教育的内容。要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发展观教育。把科学发展观教育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结合起来,同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党的光荣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有效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要加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要把唯物史观教育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教育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以人民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要加强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教育。要把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教育与社会责任和岗位责任教育、党的思想路线教育、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要加强廉洁自律的人生习惯教育。要把正确权力观教育、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健康生活情趣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三)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形成一整套完善的“治官治权”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要紧紧围绕权力行使做文章,在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权力部门、重要岗位、重要环节上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特别要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当作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对重要领导岗位和直接掌管人财物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行为规范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切实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完善党纪执行制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建立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组织对党员的纪律考核指标,全面推行执纪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建立和完善党的领导干部在工作出现重大违法、严重滥用职权、严重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政治责任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党员违法失职、滥用职权、贪污腐化等应受政纪或刑事处罚的法律责任制度;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因轻微违法失职或官僚主义而向社会、公民、法人等赔礼道歉的道义责任制度。同时,制定的制度要政策分明、界线清楚、强化刚性、减少柔性,尽量不出现“不准”、“应该”等模糊词汇,使制定的制度鲜明准确、要求具体、便于落实,以减少实际操作中的弹性和随意性。三是要严格用人管人制度。要完善用人机制,端正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干事创业、心系群众、开拓创新、不事张扬、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的人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制定相应的具有预见性、针对性、配套性和实操性的管人制度,做到防范在先、未雨绸缪。如在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上,要建立健全诸如家庭收入申报制、金融实名制等相应的辅助制度,尽快改变愿报就报、不愿报就不报的无序状态。  (四)规范从政行为,畅通监督渠道  一是要规范从政行为。要严格规范执纪行为,做到明确执纪权限、严格执纪标准、强化执纪考核、落实执纪责任,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据党纪政纪规定的权限管理党内事务,既不允许越权乱作为,又不允许失职不作为,坚决纠正党纪执行中执纪不严、纪法不分的现象。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完善党内民主、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当前,尤其要尊重和保障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力,确保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权力的有效行使,对漠视民主、压制民主、打击报复,造成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要运用组织和纪律手段给予严肃处理;要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五)预防惩处齐下,加大反腐力度  预防和惩治好比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必须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主动预防,不断加强防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一是有案必查。目前,一些腐败案件可谓是盘根错节、错综复杂,如果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就会丧失良机。因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绝不允许图形式、走过场。要把干部作风建设纳入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切实做到奖惩兑现。省地县党委在纪委、组织部设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投诉电话,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凡是群众有投诉的,一律要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根据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凡是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要追究领导责任。二是有腐必反。当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寄予了极大的希望,只有取信于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此,对于那些以权代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以权谋私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任其行事、姑息迁就。三是依纪依法。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腐败分子不能迁就照顾,必须在提高腐败成本、加大反腐败威力、增强反腐败实效上下工夫,使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付出沉重代价、失去立足之地。  总之,只有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才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只有切实认清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坚持不懈地抓住教育这个基础、制度这个保证、监督这个保障、惩处这个关键,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负责、狠抓落实,才能取得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

行政领导责任的种类

法律分析:行政领导责任分为四种:(1)政治责任。(2)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4)道德责任。另一种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要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是受命执行某项具体警务工作、警务活动的临时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员。分管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分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成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或者是依照有关机关的决定代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职权,主持全面工作的其他领导。上级领导责任者,一般是指上一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必要时也包括主要领导。

21.简述行政领导责任的类型

行政领导责任分为四种:(1)政治责任。(2)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4)道德责任。另一种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的含义就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系统中的各级行政首长和行政领导集团通过决策、指挥、监督、协调等手段依法行使其权力,以完成行政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领导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层次、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整个行政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行政领导的作用主要体现三点:第一,行政领导以推动政务为主要工作内容,是政治领导的贯彻执;第二,协调统一行政活动;第三,对行政效能具有决定性作用,是公共行政成败的关键。行政领导的要素也有三点:第一,行为主体,即行政领导者,包括个体领导者和群众领导者;第二,行为客体,即行政领导者的部属和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象;第三,行为内容,包括决策、指挥、控制、协调、监督、检查等行政活动。行政领导具有政治统治、法定权威、公共服务等特点。而行政领导者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工作的官员。任何一个行政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职位、职权和职责,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这也就是行政领导的权利,行政领导的职权主要有:法定权力、奖惩权力、专家权力和归属权力。行政领导权力的四种来源中,法定权力和奖惩权力主要是属于权力性影响力,而专家权力和归属权力主要是来自对领导者的个性魅力的认同和信服,行政领导者依靠这些权力对其部属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行政职责是行政领导者在实行职权的过程中所必须尽的义务。各级行政领导都有具体的职责,一般说来,有以下共同职责,制定目标、制定规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这四点。行政领导者应当对行政组织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领导责任。按照责任的性质,行政领导责任分为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第一、法律责任有两方面意义:一是指通过法律、法规、规章等加以规定和认可的法定义务;二是指行政领导者由于没有履行或未完全、妥善地履行法律义务而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法律责任为法律明确规定,主要从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的追究主体以及责任的内容等方面认定。第二、行政责任是行政领导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未构成犯罪,依据行政法规规章等应当承担的后果,其追究方式是行政处分。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三、政治责任是行政领导者违反特定的政治义务导致的政治后果。如果行政决策、命令、指挥等行政领导行为有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虽不受法律追究,但也要承担政治责任。在代议制国家,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对政府首脑和部门负责人可以依法采取调查、质询、弹劾、罢免等追究方式。在实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政府组成人员对其主管的部门和事务的失误,要负单独政治责任,对政府的共同决策失误要负“连带责任”。可见,政治责任是一种信任责任,其内容和形式是宽泛的、非特定的,当执政党、议会、社会公众要求行政领导者承担政治责任时,其结果往往是行政领导者引咎辞职。第四、道德责任是行政领导者根据行政伦理的价值理念和行政伦理规范而承担的道德义务。它既是外在的制约机制,往往与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政治责任联系在一起,又是内在的自律机制,建立在行政领导者对其职责的高度责任感和负责精神之上。这四种责任既有其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要区分直接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上级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内部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者是受命执行某项具体警务工作、警务活动的临时负责人、现场指挥人员。分管领导责任者,是指对分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成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县(含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或者是依照有关机关的决定代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职权,主持全面工作的其他领导。上级领导责任者,一般是指上一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必要时也包括主要领导。

名词解释 行政领导责任

行政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其管辖的单位、部门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问题、错误造成事故或者不应有的不利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直接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就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具体内容:(1)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2)主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3)负责制定公共行政决策,决定公共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正确地选拔、使用人才。(5)负责对本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检查。(6)做好协调工作。一个大的公司或者是一个企业来说,是有行政领导岗位的,在这个岗位上面的人,应该是比较遵纪守法的,是应该公私分明的,是应该对自己的工作比较严谨的,还有就是对于自己监管的一些地方,也要做到非常的负责任才行,对于自己管理的人员,也应该是严格要求的,因为严师才能出高徒,这是亘古不变的现象和原理。其实,只要我们在公司上班,不管是行政岗位也好,其他岗位也好,都应该做到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的公司,然后自己应该做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将自己的工作处理的比较妥善,对自己的工作比较上心,这才是每个职场人应该做的事情。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什么的工作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安全责任事故领导责任的追究

法律分析: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责任事故领导责任的追究

法律分析: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有何依据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都是哪些人、

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共多少条

总共19条。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北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第一条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情况汇报。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级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部门统筹协调,老干部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三条 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联系一名离退休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在到任的一个月内要与本单位离退休干部见面,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建议。重视做好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第四条 在研究制定重大决策或重要改革措施、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要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在职领导干部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了解和有关政策把握。第六条 重视和支持利用社区资源做好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为离退休干部在居住地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第七条 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及时向离退休干部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坚持每年召开老干部座谈会。保证离退休干部按规定阅读文件。适时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第八条 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支部建设工作一同部署、规划、考核和表彰。第九条 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十条 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站、室)和老干部党校、老干部大学学习活动阵地建设 ,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第十一条 按照自愿、量力和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原则,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做好组织引导工作。第十二条 要认真落实离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在重大节日、生病住院时,要及时走访看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为离休干部进行体检。第十三条 要认真做好企业、易地安置和有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第十四条 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政治待遇等工作。第十五条 加强对老干部工作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保持老干部工作机构相对稳定,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服务性工作相适应。第十六条 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得硬、老干部信得过的标准,选好配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班子。要关心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重视对他们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广泛宣传老干部工作人员中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本《责任制》。每年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要将检查结果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内容。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局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第十九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北京市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废止。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尤为重要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上梁不正下梁歪。道理简单,落实困难。关键在于领导层没有切身体会,也没有被刺痛。

如何建立健全保密管理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

一、负责组织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等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制定本机关保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着重解决保密工作实际问题。三、结合机关学习,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增强保密意识,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保密工作。四、对机关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肃追究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配合上级认真查处泄密事件。五、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负责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请示、报告保密工作情况。六、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涉密载体、新闻宣传、对外提供资料、依法确定秘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和保密技术配备等方面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七、认真总结保密工作经验,大力表彰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向保密工作报送有关信息。机关保密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二、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办公场所负有安全保卫责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当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时,应挺身而出,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确保其安全。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做到先备案,后上岗;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物品,使用统一登记帐簿登记管理,做到专人专室专柜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核对,确保帐物相符。四、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物品保密管理实行分管领导和保密干部负责制,在使用、传递、借阅、销毁、清退、保管等方面负有直接责任。未经上级批准,不准擅自复制密码电报、涉密文件、资料。五、严格执行密码电报收发管理规定,杜绝密电明传、密收明复等问题的发生;对密码电报定期核查,确保安全。六、落实技防措施,计算机及信息系统配备国家保密技术产品,切实加强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防止发生泄密事件。七、对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非涉密存储介质统一进行登记、编号,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计算机做到专机专用,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联接;非涉密计算机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八、制定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法制观念,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九、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督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按照保密管理规定正确处理电报、公文,严防发生泄密事件。十、严禁使用手机等无线通信工具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十一、加强保密安全设施建设,对要害部位安装报警器、配备文件碎纸机、铁门、铁窗等安全防护设备,提高保密安全管理水平。十二、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本机关保密范围,落实定密责任人,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国家秘密;做好确定国家秘密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十三、机关党政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保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并解决好实际问题;机关保密组织健全,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及职责明确,做到保密工作领导落实、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保密学习教育制度一、结合机关政治和业务学习,适时安排保密学习内容,对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每年度达到一次以上,督促依法做好保密工作。对拟安排在涉密岗位的人员,做到先备案、培训,后上岗,并持证上岗。二、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新进工作人员在岗前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规定和责任,教育其自觉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三、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的保密学习适时进行检查,督促按规定完成保密学习任务。四、保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述职内容,督促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五、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保密学习教育计划,分阶段实施,采取专题教育、观看保密教育片、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保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保密工作氛围。文件资料收发管理制度一、收文1、机关公文实行保密干部专人接收和管理。保密干部收到文件资料后,应看清来文单位、标题和内容,使用统一登记簿准确登记,不得漏登、错登。2、收到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填写好处理单,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照批示意见进行传递、承办;保密干部对承办的公文应跟踪督办检查,严防丢失等问题的发生。3、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及时收回入柜,妥善进行保管;“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准在保密室外过夜。二、发文1、本机关的文件资料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应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机关发文要严格登记、准确注明文种、文号、秘级内容、份数、发往单位,做到手续清楚,去向明确。2、寄发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或指派专人专车递送,严禁托人携带或通过普通邮件寄发。三、管理1、文件资料及物品实行保密干部专柜专盒专室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物相符。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去与工作无关地方;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外出,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对携带的文件资料及物品应密不离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3、借阅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和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清退归还,防止发生丢失等泄密事件。4、机关除立卷归档和清退的文件资料外,其它所有文件资料不准变卖,一律送交市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统一销毁,不准自行擅自处理。制发“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本单位制发“三密”(“绝密”、“机密”、“秘密”简称“三密”,下同)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 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知识的学习,熟悉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和涉密事项具体内容,在起草文件资料时做好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定密程序严格审查和报批。二、 经保密审查和批准打印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上打印,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打印;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执行。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文件资料的左上角加盖文件资料发文顺序号。三、 寄发“三密”文件资料应通过邮政机要交通寄发,不准通过普通邮件和挂号寄发;派人送达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发往市内的“三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履行收文签字手续,不准通过文件交换站分发;在会议上分发的会议材料,应打印清单一并装入会议文件袋,会后由参会人员交本单位保密员登记保管。四、 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由发文单位保密员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组织对上年度的清退回收和关于审计,确保打印数与本单位存档数、外单位存档数、清退回收数帐物相符;收文单位对需要存档的“三密”文件资料,应打印存档清单交发文单位备案,发文单位在清退回收“三密”文件资料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无法清退回收的,应督促收文单位查找并报市国家保密局处理。发文单位对“三密”文件资料清退回收情况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涉密电子文件管理制度一、涉密电子文件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涉密信息记录。二、涉密电子文件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三、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涉密电子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电子文件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办理移交手续;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单位应当将涉密电子文件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单位或上级单位,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四、制作涉密电子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五、传递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履行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禁止在任何非涉密网络上传递涉密电子文件。严禁在非涉密机上处理或存储涉密电子文件。六、因工作需要携带存储有涉密电子文件的载体外出,应当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有二人以上同行,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七、阅读、使用、复制和销毁涉密电子文件,应经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复制的电子文件视同原件管理。八、保存涉密电子文件的设备,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由专人管理。九、涉密单位应该定期对涉密电子文件及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十、需要归档的涉密电子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不需要归档的,应当及时销毁。销毁电子文件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存储涉密电子文件的载体作为废品出售。(单位名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 信息公开原则推行信息公开,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得公开。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信息原则上都应当如实公开。如确实认为某项拟公开信息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须说明免于公开或暂不公开的理由,由保密审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认。二、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总的原则是“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拟公开信息必须逐条通过保密审查后才能进入公开程序。信息发布单位和发布人员按审查确认后的内容予以公开。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公开。对于是否可以公开界定不清或有争议的信息,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审定。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与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依法定密工作,准确确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并用以指导本部门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拟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使信息中该保密的能够切实保密,该公开的能够及时公开。三、 信息网上公开的保密管理措施实现网上公开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要加强对上网发布信息的跟踪检查,一经发现有涉密信息或重要的内部、敏感信息上网,应当立即删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迅速查明信息来源,并向市国家保密局报告。四、 信息公开的保密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把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新机制。要对信息公开中保密工作负主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分管领导和定密责任人进行复审把关,以最终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定密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各科室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指导依法定密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信息集中公开阶段有关目录、指南及内容的保密审核,发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有关科室暂缓公开;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全方位保密检查,及时发现泄密情况或泄密隐患,依法查处泄密事件。(单位名称)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 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保密法规知识,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具体内容,自觉做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保密工作。2、 单位建立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未经保密审查批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3、 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不得在非保密网络上发布。4、 经保密审查批准发布的信息要做好登记,注明发布时间、发布人、审批人、发布范围等,做到有据可查。5、 对拿不准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应报上级主管机关或市国家保密局审定,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6、 单位建立网络发布信息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信息造成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网络建设应按规定报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进行现场检测,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涉密网络建设应由有保密集成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2、涉密网络不得与互联网和其它公共网络联接,做到专网专用。3、涉密网络由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好使用情况记录。4、使用涉密网络时,应注意观察计算机的状态和提示,特别应注意系统文件的长度、日期有无变化,发现异常应先作好记载,并及时报告市国家保密局,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使用或检修。5、对涉密网络应作好有关软件的备份工作,不得运行来历不明、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6、对涉密网络的任何软件或硬件的改动,都必须征得市国家保密局的同意。7、对涉密网络不得尝试破解其它终端的口令及系统管理口令,不得试图进入未对用户开放的区域,不得攻击网上其它工作站。8、联网计算机网络应配备病毒防火墙等实时监测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9、在涉密网络上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绑定使用,不得在其它网络上使用。10、涉密网络维修、报废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并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专机专用,不得与内网和互联网连接。二、用于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应落实违规外联监控等加密措施。三、操作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安装软件、更改数据及程序。四、涉密计算机(含涉密硬盘、U盘、软盘、光盘)应统一登记、编号,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涉密计算机配置和变更情况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报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五、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绑定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六、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由保密干部现场监督维修或送到保密部门确认的维修点维修,外送修理前应拆下涉密计算机的硬盘等存储介质。七、编制程序、软件开发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操作。八、涉密计算机(含硬盘、U盘、软盘、光盘)报废应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批准,报废情况及时报市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备案,同时要将报废计算机上的涉密硬盘上交市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进行集中销毁处理。非涉密计算机及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1、非涉密计算机应统一登记、编号,落实专人管理,做到专机专用。2、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和机关内部敏感信息。3、非涉密计算机上不得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4、非涉密计算机,不得联入涉密计算机及保密网络。5、不得私自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规定以外的软件,因工作需要安装其它软件时须经领导批准。(单位名称)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保密责任书一、 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知识,熟悉本机关、单位国家秘密事项、工作秘密事项和内部敏感信息事项,自觉加强保密管理,履行保密义务,对党和国家的安全与利益负责。二、 按照保密管理规定使用和操作计算机,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不与互联网联接;不在公配计算机上处理私人信息;未经批准不准外来拷贝信息;涉密计算机设置开机密码并严格保密。三、 按照保密规定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做到涉密介质与非涉密介质不交叉使用;涉密介质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介质不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公配移动存储介质不在私人计算机上使用、不准拷贝私人信息。四、 加强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安全保密管理,经批准维修涉密计算机应在维修前卸下硬盘,在指定维修点维修。报废涉密计算机及其硬盘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交本机关、单位保密专管人员登记处理,不准擅自处理。五、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造成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泄密,接受党纪处分和国家法律追究。

特大交通事故领导责任

特大交通事故领导一般没有法定责任。遇到特大交通事故的追责原则为:1、报警,及时找交警处理,通过交警制作的责任认定书进行追责;2、协商解决交通事故;3、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追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如何落实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

 一要明责,解决好为什么落实责任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责任”的重大任务,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当前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担当起“两个责任”。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可以说,明确“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的理清和规范。第三,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两个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要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取得更大成效;牵住了这个“牛鼻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会更好形成,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目标才会得以顺利实现。第四,落实“两个责任”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实际需要。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两个责任”仍存在着对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这些问题不解决,“两个责任”就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正,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知责,解决好责任是什么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当务之急。  一要通过理清责任内容知责。一方面,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内容;另一方面,要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有针对性地行使权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知责。要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汇报会、研讨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大家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三要通过明确任务分工知责。要围绕市委“两个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实行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  三要担责,解决好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畏难、不怕事,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旗帜鲜明地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两个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推动源头治理、加强作风建设等九项责任,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的重要职责、分内之事,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六项责任,坚持做到“六问”(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对“两个责任”搞清弄懂了;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是否做到了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履行了领导责任;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把自我置于监督范围之内了;查处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亲自协调推动处理了;追究责任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全市党员干部要不断锤炼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担当的魄力和善于担当的素质,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属于哪一级党委的问题,哪一级党委要主动承担,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下级、推给别人。属于个人承担的问题,个人要敢于承担。要把全部心思和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投入到发展中,多琢磨事、少琢磨人,多想工作、少想名利,卸掉思想包袱,消除私心杂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  四要履责,解决好责任怎么落实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实际,一项一项抓好党委主体责任九项制度和纪委监督责任七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委“两个责任”意见落到实处。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要突出选好用好干部。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二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三要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四要切实加强源头治腐。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敢于担当,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五要带头廉洁从政。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不越“雷池”、不踏“红线”,不能用习惯代替政策,不能用感情代替规定,不能把要求当成摆设,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全市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履行纪委监督责任,重点是抓好当好参谋助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突出主业主责四个方面的工作。我市作为省纪委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四个试点市之一,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省积累经验、摸索规律。要坚持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评价等制度,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  五要问责,解决好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加强督导检查,科学量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要通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对乱作为的严肃惩治、对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教育干部、监督干部。二是要科学量化考核。要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要根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党组)负什么责任、纪委(纪检组)负什么责任、相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孙立坤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目标实现。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把“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张文深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一项一项跟踪问效。三要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在落实,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自己的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为反腐倡廉建设增添新动力、凝聚正能量。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或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什么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

 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党内监督和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如何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选好用好干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要是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在中心干部管理上,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制定《环卫中心干部培养、选拔、聘用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科级干部公开竞聘选拔上岗和年度述职述廉、群众测评等措施。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聚焦“四风”抓整改,坚决把纠正“服务群众不到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现实考验,在认识上更加深化,在行动上更加坚决,在措施上更加有力,在问责上更加严格,持续深入推进中心作风建设,不断推动环卫事业发展,提升职工群众对中心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是建立完善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首先,在全面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以清权、确权、分权、制权、示权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推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其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一方面抓好中心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规范权力运行。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依托党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动员群众力量一起防范基层存在的廉政风险。对科级干部继续加强廉政谈话、任前谈话、专题约谈、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等工作,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最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动态化管理。针对中心基建工程较多的情况,将基建工程管理列为重点防控管理内容,对垃圾楼升级改造、公厕改扩建、内部场站建设等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中心纪委加大监督力度,派专员参加工程建设例会,增强风险防范管理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四是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要完善党委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及时调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党风廉政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从责任主体上,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从责任内容上,明确把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好表率五个方面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纪委日常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在工作部署会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抓好责任制的延伸,各基层单位与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中心重点岗位的全面覆盖。  五是党委书记做好表率。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关键在“一把手”。作为党委书记,要履职尽责,明白自己的职责所系,牢记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这一基本原则。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特别是对“党委书记”的要求。作为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和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谋其政尽其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带头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一是选好用好干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要是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在中心干部管理上,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制定《环卫中心干部培养、选拔、聘用工作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科级干部公开竞聘选拔上岗和年度述职述廉、群众测评等措施。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的创造活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聚焦“四风”抓整改,坚决把纠正“服务群众不到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现实考验,在认识上更加深化,在行动上更加坚决,在措施上更加有力,在问责上更加严格,持续深入推进中心作风建设,不断推动环卫事业发展,提升职工群众对中心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是建立完善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首先,在全面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以清权、确权、分权、制权、示权为切入点和落脚点,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推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其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一方面抓好中心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规范权力运行。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依托党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动员群众力量一起防范基层存在的廉政风险。对科级干部继续加强廉政谈话、任前谈话、专题约谈、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等工作,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最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动态化管理。针对中心基建工程较多的情况,将基建工程管理列为重点防控管理内容,对垃圾楼升级改造、公厕改扩建、内部场站建设等工程的公开招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中,中心纪委加大监督力度,派专员参加工程建设例会,增强风险防范管理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四是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一方面要完善党委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及时调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党风廉政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从责任主体上,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从责任内容上,明确把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好表率五个方面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纪委日常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在工作部署会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抓好责任制的延伸,各基层单位与有业务处置权的岗位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中心重点岗位的全面覆盖。   五是党委书记做好表率。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关键在“一把手”。作为党委书记,要履职尽责,明白自己的职责所系,牢记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这一基本原则。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特别是对“党委书记”的要求。作为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和当好廉政勤政的表率,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谋其政尽其心;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带头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