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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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的三个一是什么

一是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利用春节期间,在外的流动党员回家过年的契机,组织流动党员召开座谈会,会上大家面对面的交流,会上,社区党组织向流动党员通报了社区近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尽可能地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流动党员也谈了他们在外的所见所闻所感,并对党组织提出了宝贵建议。 二是组织开展党员培训会。组织了社区党员集中收看了电教片《忠诚与背叛》,会上大家踊跃发言,返乡党员向在座党员谈了自己外出的苦与乐、遇到的烦恼和困难以及惠民政策的咨询等。同时,也对社区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并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和需要,利用社区市民学校的教育网络化,通过QQ群、邮箱等网络平台对在外流动党员进行了《流动党员制度》

社区拒绝接收流动党员怎么办

可以选择重新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到所在社区党组织,或者是直接挂靠到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长时间不在本地社区居住或者是村里生活,想直接把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到镇里或村里是不允许的,因为他们没有资格直接接受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接就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3、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4、对于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 三、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有: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二、 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三、 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 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二) 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三) 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及商铺做一次入户访问,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四) 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 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受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 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三) 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四) 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五、 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一) 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流动党员有哪些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有: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外出6个月以上又返乡的党员属于流动党员吗

属于。根据2019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如何落定

你好, 1、向转入单位党组织提出转入申请,同意转入。 2、向办理《流动党员证》的党组织(即党员档案所在地)提出申请转出。 3、同意转出后,说明你要转入党组织的单位即可办理转出手续。 这样就可以,我是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不会骗你的。 祝你顺利。

流动党员证怎么编号

内容: 《流动党员活动证》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 回复: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组织关系在人事代理党委管理,现因各种原因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可持党员联系卡、外出工作证明及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等材料向所在总支或支部提出申请。各总支、支部审核后负责登记、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再由人事代理党委统一编号加盖印章后,发放。

党员外出打工 没有办理流动党员证 怎么办

按期找家人交个党费吧。现在这种情况特别多,应该是党员的关系跟人走,但是执行起来困难呀。

流动党员有没有投票权

流入的流动党员有表决权,与支部正式党员享有同等表决权。流动党员参加选举:办理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流动党员,应在转入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开具党员证明信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因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应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参加党内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出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扩展资料: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一、短期外出和长期外出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必须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二、《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四、《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五、《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广州流动党员

令人佩服的忠诚的党员。。。。。

流动党员容易被开除党籍吗

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党支部会议,建议这样做:1.将党组织关系迁到工作单位的党支部2.转到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党支部3.办理流动党员证,到现居住地过组织生活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是完全可以除名的。开除党籍并不意味着被开除工作。开除党籍是党内处分,而开除公职是行政处分。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开除党籍是党的一种纪律处分,被开除党籍后,不能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开除党籍不代表被开除工作,但是会影响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被开除党籍的,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并及时办理;同时,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工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标准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的级别,再降低二个级别工资档次。扩展资料:党员请注意 这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1、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等,开除党籍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严重者开除党籍通过网络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组织分裂党的活动的,开除党籍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拉帮结派导致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或开除党籍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6、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严重者或开除党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7、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严重者开除党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严重者开除党籍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9、擅自对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严重者或开除党籍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10、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重者开除党籍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我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了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流动党员证还需要去家庭所属社区街道党组织登记吗

应该不用去登记了。

如何正确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上的有关内容?求答案

有关党组织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所去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所犯错误等情况。

2022年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的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

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哪

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转移:*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向您所在的党组织咨询。

流动党员还能成为党员吗

流动党员当然可以成为党员,但需要通过正式的入党程序来完成入党流程。

所有的党员都有吗?流动党员证 又是怎么回事啊?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什么是流动党员?

1、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3、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5、《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扩展资料:1、流动党员工作、学习地点变化大、流动性强、联系方式变化频繁,是教育管理活动的难点所在。对此应根据他们所处的不同状态,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管理形式,以实现有效的管理。2、对不易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代理单位中的党员,则按工作、行业、毕业院校等相近要素组成党小组,由人才中心党员工作人员及在流动党员中挑选合适人员担任小组长,鼓励他们相互联系沟通,逐步形成流动党员自我管理的局面。3、党总支还根据《党章》、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党员须知》,发放到流动党员人手一份,并随时提醒他们学习执行。要求每一名流动党员经常到网上“流动党员之家”了解、学习党组织的新精神、新要求。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流动党员

流动党员证该如何使用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情况。

流动党员证怎么办理

流动党员证的办理步骤如下:1. 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2. 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3. 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4. 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在持证党员离开时查验、填写,主要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5. 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6. 党支部盖章或支部书记签章栏填写时,党支部有公章的须加盖公章,没有公章的可由支部书记个人签章。

流动党员证怎么办理

1、《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基层党委加盖印章后,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2、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3、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流动党员管理要求:1.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2.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在当地没工作可以办流动党员证吗

可以的,流动党员证是为了方便党员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什么情况下不可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文件、条例、办法没有规定的,不予办理

只有党组织介绍信,快到期了,还没办理流动党员证,该怎么办??

加分吧

浙江嘉兴流动党员该如何转籍?公司没有成立党支部,居住社区又不接收。

你的这种情况,作为流动党员可以暂时不转组织关系,使用流动党员证。向你现在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申请,他们会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证。你可以联系下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党组织,出示流动党员证,申请参与组织活动,并交纳党费。或者咨询当地党组织是否有流动党员党支部。

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党员介绍信在什么情况下有区别?

区别是流动党员活动证是你可以无论到什么地方,拿出流动党员活动证就可以参加当地党组织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党员介绍信只是证明你的身份是党员而已。

. 我的流动党员证丢失了怎么补办啊?需要什么证明不?

《党员证》作为党员身份的证明,实行专人专用。党员应严肃对待,妥为保管,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组织申明和补办。党员退党或被开除党籍,由其所在支部收回上交上级党(工)委。 部分地方为了管理需要,自行印制了党员证。《党员证》作为党员身份的证明,实行专人专用,由所属党委加盖公章、备案。党员应严肃对待,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抵押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组织申明和补办。党员退党或被开除党籍,由其所在支部收回上交,上级党委负责登记并剪角销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交纳党费、民主评议情况等事项,各支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以备组织考查。党员可以持证参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 中国共产党目前没有统一的党员证,党员身份的证明,在制度上靠的是入党志愿书、介绍信等文件,在制度外靠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来证明党员身份。但在历史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曾有过地区性《党证》《党员证》或《党费证》。中共中央组织部仅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的需要,统一制作并颁发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中国共产党目前没有统一的党员证,党员身份的证明,在制度上靠的是入党志愿书、介绍信等文件,在制度外靠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来证明党员身份。但在历史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曾有过地区性《党证》《党员证》或《党费证》。中共中央组织部仅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的需要,统一制作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正式党员转为流动党员怎么办理手续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党员需要去异地,可以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带上本人近期一张免冠一寸照片,到基层党委提供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然后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本人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地的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全没问题,祝好运!

党员证和流动党员活动证有什么区别

不清楚

流动党员有什么不好

流动党员不好之处有以下: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表述中的“较长时间”,原文件及相关文件中均找不到准确的界定。但从实践来看,应界定为3个月以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06年6月28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的精神,对流动党员发放中组部统一制作的《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2006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对式样及填写使用和印制加以说明,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式样执行。

社区突然打电话问我住哪里,说把流动党员证什么的,要登记是真的还是假的

社区打电话问你的住址和流动党员证等个人信息,可能是出于以下原因:1. 社区需要了解你的居住情况,以更好地提供社区服务。2. 社区可能在进行人口普查或统计工作,需要了解你的个人信息。3. 社区可能在进行一些调查或活动,需要你的配合和支持。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社区要求登记个人信息应该是真的,你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便社区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或支持。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泄露或滥用。

请问流动党员证在哪里办理?

如果你是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如果短期外出或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可以由A省关系所在支部的上级党委发放。流动党员证是为了方便党员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办理条件

我也是09毕业生,我也是刚把组织关系从老家转到工作所在地,只要工作单位有党组织接收就行啦,不用流动党员证。组织关系是跟着自己走的。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组织部门,可以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的党支部。

怎样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求答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有关党组织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所去地点变更等情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内容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在流动地点变更情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情况。

什么是流动党员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1)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2)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http://www.djcs.gov.cn/djinfo/asklist.asp?bz=%B5%B3%D4%B1%B9%DC%C0%ED#

什么是流动党员?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2006年6月21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二、对以上表述中的“较长时间”,原文件及相文件中均找不到准确的界定。但从实践来看,应界定为3个月以上。三、其他相关链接:(一)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1994年12月19日):《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1994年1月4日):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证怎么办理

1、《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基层党委加盖印章后,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2、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3、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流动党员管理要求:1.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2.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证该如何使用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原所在党组织应做到:(1)对外出党员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2)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3)党员返回后,认真查检《流动党员活动证》内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党员外出后不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党章有关规定办理。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应做到:(1)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不得借各种理由拒绝接收。(2)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作适当工作。(3)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有关内容。流动党员应做到:(1)外出前向所在党支部报告。(2)外出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接受外出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3)外出期间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组织查检,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什么是流动党员证呀

有可能是流动党支部发的证明其党员身份的证书,也可能是流动党支部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发的流动党员活动证。

流动党员容易被开除党籍吗

开除党籍不是闹着玩的!!!开除党籍不等于没有入党。开除党籍对于体制来说,相当于犯罪记录的。以前有种说法,叫做开除党籍可以抵一条命。开除党籍是党内最严重的处分。你可以看看,一些挥霍公款什么的案例处罚也不过是党内警告,对比你就知道开除党籍多么严重了。

流动党员申请怎么撤销?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办理流动党员证2、办理窗口:党政办窗口3、承诺时限:当场办结4、收费标准:不收费二、法定依据1、《中国共产党党的章程》2、《党员管理手册》三、办理程序1、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四、申报材料1、所在支部出具证明;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五、备注1、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2、身份证需查验明原件。

党员外出一定要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吗?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怎么参与组织生活

年月日,**党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畅所欲言,召开了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会上还选举了党小组长。

流动党员要办理

法律分析: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第三十三条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第三十四 条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证影不影响在村里当官

**流动党员证会影响在村里当官**。由于流动党员的流动性大,无固定地点,这会对村庄的管理和治理造成一定的困难,因此流动党员证会对在村里当官产生影响。

流动党员证到期了,长期不去理它,会怎么样呀

流动党员证到期后长期不去理睬可能会失去党员身份,从而影响个人的政治前途和职业发展。此外,这也会对党组织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和压力。因此,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党组织办理流动党员转接手续,以保障继续享受党员权益。

流动党员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流动党员证是为了方便党员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流动党员证有效期过期了

流动党员证是有一定有效期的,如果过了有效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解决:1.向目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进行报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从新办理流动党员证;2.或者向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从新办理流动党员证。

流动党员证怎么办理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未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1、《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基层党委加盖印章后,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2、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3、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4、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在持证党员离开时查验、填写。主要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5、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6、党支部盖章或支部书记签章栏填写时,党支部有公章的须加盖公章,没有公章的可由支部书记个人签章。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流动党员证怎么办理

一、流动党员证应该由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党支部登记发放办理。1、如果你是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2、如果短期外出或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可以由A省关系所在支部的上级党委发放。3、流动党员证是为了方便党员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你是6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二、办理程序1、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申请人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三、申报材料1、所在支部出具证明;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四、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1、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2、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外出6个月以上并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当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可以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对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转接工作。第三十三条 农村党支部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同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乡镇党委应当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党支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利用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等时机,组织其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教育培训。对政治素质较好、有致富带富能力的流动党员,应当及时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城市社区党组织对异地居住的流动党员,引导其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管理。对在异地定居的党员,引导和帮助其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流动人才党员党组织,理顺流动人才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和改进流动人才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第三十四 条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证该如何使用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情况。扩展资料:管理模式:流动党员工作、学习地点变化大、流动性强、联系方式变化频繁,是教育管理活动的难点所在。对此应根据他们所处的不同状态,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管理形式,以实现有效的管理。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总支根据流动党员的不同形态,进行分类管理。对企业主能够认同、生产经营稳定、党员数量较多的代理单位,通过宣传说服,动员他们建立党支部,鼓励他们结合企业经营开展活动。对不易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代理单位中的党员,则按工作、行业、毕业院校等相近要素组成党小组。由人才中心党员工作人员及在流动党员中挑选合适人员担任小组长,鼓励他们相互联系沟通,逐步形成流动党员自我管理的局面。对因工作或学习身在国外的流动党员,通过其亲朋或发电子邮件等联系渠道,及时通知他们到网上学习,了解党组织生活动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动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时在外流动党员怎么评定

(一)、灵活设置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党员在哪,我们就把党组织建在哪,灵活采取三种形式建立党组织,使流动党员在异地找到“家”。一是依托式。对外出流动党员比较多,且相对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依托政府驻外办事处、商会来建立党组织。二是区域式。对地点相对固定、区域相对集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书记人选的,打破乡镇界限,以市场工厂或党员集聚区为单位成立党组织。三是联合式。对分散在全国各地又暂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成立“外出党员联合支部”,并在相对集中区域建立党小组。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求本县流动党员无论是否接转组织关系,都必须加入流动地的党支部,积极参加流动党支部的各项组织生活。(二)、创新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机制,确保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一是在党员发展方面,赋予外出流动党支部发展党员权利,探索实行了“两票两权制”,即不管是正式党员还是临时流动党员,都有发展党员的工作权利,正式流动党员行使表决权,投表决票,临时流动党员行使评议权,投评议票,从而切实保障了流动党员发展党员这一民主权利,解决了外出人员中优秀分子入党愿望强烈,但又入党难的矛盾。二是在党员教育方面,实行“双向教育”,一方面,委托当地党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另一方面,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行前教育、巡回教育、邮寄教育和网上教育,解决了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性要求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应变性要求之前的矛盾。三是在党员管理方面,改变原来单一的党员垂直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在流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人事安排、党籍管理和党员发展审批由流出地党委负责,流入地党委负责对党支部进行日常工作指导,组织党员参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等,从而在点上、面上使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范围,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使流动党组织既有“婆家”,又有“娘家”,从根本上消除了流动党员管理盲区。进一步健全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切实保障党员在参与、管理、决定党内事务的各项权利。

流动党员怎么交党费

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一、原则:1、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流动党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自觉交纳党费,按照外出流动后的实际收入,根据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主动及时地将党费上交党组织。2、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在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3、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二、党费交纳要求:1、流动党员应自觉按月交纳党费或委托他人代为交纳,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交纳党费的流动党员,按党章规定处理。若因流动党员工作居住地分散、驻外出差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月交纳的,经党支部同意后按季度或半年交纳一次党费。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参考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流动党总支如实记录,并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记载盖章。3、对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党总支审核,可酌情减免收取。三、党费交纳方式:1、现金交纳:流动党员直接到当地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2、银行汇款:通过银行柜面或者网上银行转账,备注“某某某党费,XX年X月至XX年X月”。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流动党员可以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示范岗评选吗

首先要确认他是党员,如果是当然可以。

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如何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近些年,各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呈逐步加强的态势,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不少。一是流动党员数量大,去向难以掌握。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以肃州区为例,全区21000余名党员中就有4300余名流动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0.4%。这些流动党员遍布全国各地,大部分为“无序”流动,流向很难掌握。二是流动党员不愿亮身份,作用发挥不到位。目前,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无抓手、缺载体,对作用发挥好的流动党员不能及时表彰激励,对长时间脱离党组织、作用发挥差的不能警示告诫、及时清理,使党员存有亮不亮身份无所谓的心理。三是流出地党组织难管理,流入地党组织不愿管。大多数党员外出前和外出期间不向党组织报告,个别流动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常年不回家,无法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党员,外出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成为“挂靠党员”或“口袋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致使流出地党组织管不上,流入地党组织不愿管。四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繁琐,党员怕麻烦不愿接转。外出务工党员最终绝大部分会回乡创业,认为转出去还得转进来,转来转去太麻烦,致使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或干脆不转。同时,预备党员外出,党组织无法了解其日常表现,支部内其他党员也因情况不清难以发表意见,尤其是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不与流出地党组织及时联系,给外出流动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造成了部分预备党员的流失。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对外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识不足,部分流出地党组织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认识,认为管好“在家”的大部分党员就行,外出流动党员管不了也管不好,缺乏工作主动性。部分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存有畏难情绪,认为流入党员排查难、管理难,增大了工作量。因此,对流入党员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出现了工作上的“死角”和“盲点”。二是部分流动党员党员意识淡薄。外出党员跨地域流动,长期脱离党组织,接受教育机会少,容易导致组织纪律性不强,党员意识淡薄。有些党员抱着“党员不党员,只要能挣钱”的心理,外出期间不主动参加流入地党组织活动,对家乡建设也不关心。有的党员明显行为自由化,不愿接受党组织纪律约束,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看作是一种负担。特别是外出后,不愿暴露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向原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一味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先进性,成为真正的“隐形党员”。三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法单一。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法不能及时与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接轨,普遍沿用传统的集中教育管理办法,教育管理内容单一,方法落后,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部分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办法少、缺抓手,重管理、轻服务,一味地要求抓学习、讲奉献,不利于调动流动党员积极性。四是对流动党员的服务不到位。在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着“三多三少”:管理多、服务少,要求多、教育少,党员付出多、回报少,党员没有得到与群众相比特有的优势和实惠。外出务工流动党员亮出身份、接转组织关系后主要就是参加学习活动,响应党组织号召讲奉献、做贡献,缺少激励帮扶关怀措施,在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同时享受不到经济方面的优惠待遇,致使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愿主动接受管理。五是党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不到位。从当前来看,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由党组织书记亲自主抓,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由企业管理层人员兼管。随着农村、社区承担的经济社会职能不断增多,党员群体不断扩大,党组织书记抓党务工作的精力一定程度上被分散,党组织书记抓党员教育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在家党员,对外出流动党员、流入本地的党员不能统筹兼顾,有的采取放任态度,有的只能在返乡时取得联系。同时,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较少,经常性跟外出党员取得联系产生的电话费、资料邮寄费、交通费等额外费用大大增加,有些费用由党组织书记自己垫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员队伍战斗力的必需。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改进党员教育方式,解决流动党员“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流动党员常年在外、难以集中的特点,抓住流动党员离乡办理手续的时机,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实用技能、安全法规及外出务工时经常遇到的问题,使流动党员既能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又能通过培训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社会环境的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手段,建立流动党员手机短信平台,开通网上信箱,成立流动党员网络党支部,定期向流动党员发送学习资料,开展互动交流,加强党性教育。利用流动党员过年过节返乡探亲的时机,通过上门探望、“党员活动日”、短期培训班等形式,对他们进行“补课”。要认真抓好典型引路工作,发现培育流动党员先进典型,让他们现身说法,宣讲自己在外务工期间接受党的教育、参加党的活动、遵纪守法、钻研业务等方面的先进事迹,从而进一步激发流动党员参与基层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探索实行“双向管理”机制,解决“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的具体职责。以市(州)为单位,探索建立县(市)区流动党员管理互评机制,将结果纳入县(市)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对责任不落实的追究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责任。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纳入全省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流动党员在评优树模、考核评议中要征求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对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作用发挥不好的,取消资格。对流出地较为集中的,两地组织部门可签订流动党员互管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互通制度,共同对外出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三是健全完善服务体系,解决流动党员不愿亮身份的问题。流入地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免费服务热线、手机服务信息,设立流动党员之家,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引导等服务,协调用工单位对流动党员优先推荐、优先招聘,并设立党员奉献奖、党员敬业奖等,提高党员经济待遇。建立党员志愿者参与的救济救助团体,免费为流动党员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助、生活就济、子女就学等多方面的援助服务。流出地党组织要设立流动党员创业担保基金,回乡创业的流动党员优先享受小额贴息贷款,鼓励党员返乡创业、回报家乡。要探索推行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空巢老人代理服务等制度,解决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后顾之忧,使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自觉服从党组织管理。四是加强基础信息建设,解决流动党员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的问题。建立组织系统共享地全国性党员信息库,依托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平台,研发推广党员IC卡,象征党员身份,流动党员凭卡可到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和党组织参观学习、参加活动。建立组织、人社、公安、民政、工商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一并对暂住人口政治面貌情况进行登记,并录入暂住户口信息系统,及时掌握流动党员信息。会同劳动社保等有关部门,督促各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办理养老、工伤保险时,认真登记其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确保流动党员全部纳入管理。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流动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制定全省统一的流动党员管理细则和考评办法,制作流动党员服务手册,将务工信息、就业项目、法律知识和党员管理制度等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对流动党员进行统一管理,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动考核。积极争取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流动党员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流出地党组织要建立外出登记制度、行前教育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和活动证管理制度,保证流出党员管理不断线。流入地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就业培训、党费收缴、活动记载反馈等制度机制,确保流入党员服务不间断。积极创新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广泛组织开展“流动党员先锋岗”、“流动党员经营点”、“流动党员服务区”等主题实践活动,激发流动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上进心。同时,建议中组部积极总结各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归纳总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如何加强"两新"组织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渐完善,部分党员由于就业、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与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组织活动,随着社会流动日益频繁,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也出现了许多难题。如何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新时期党的“两新”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 首先,建立党员信息库,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建立健全全国党员信息库,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并为每位党员发放党员活动证,采用党员登记制度与流入地党组织相联系,实现党员去哪里,就在该组织尽义务、享权利,处处显现出党建的先进性。 其次,加强党组织建设,扩大流动党员管理覆盖面。一是采取定期主动联系党员的办法,利用返乡高峰期,组织学习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流动党员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将支部建在“两新”组织上等其他流动党员集中的组织上,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通12371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提供咨询服务,让流动党员在流入地方便的找到组织。三是组织开展适宜的组织活动,提高教育成效。教育内容应着眼于提高流动党员的素质能力,结合流动党员的学习需要,重点进行政治理论宣讲、创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流动党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最后,创新组织活动体系,建立流动党员利益诉求渠道。一是建立党内服务体系,主要负责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整合资源、组织协调、帮扶解困、教育培训及管理创新等工作,在基层组织建立起党员之家,构建组织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平台。组织党员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党员提高上岗信息、职业培训、信息交流等服务,组织和管理党员义工队伍,利用党员的专长开展义工活动,为党员和群众提供服务等。二是建立党内模范体系,为流动党员发挥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舞台,鼓励流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如引导和鼓励党员为家乡的发展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传送科技和市场信息。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外出流动党员返乡创业,带头致富。 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模范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加强研究对流动党员实行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努力探索适合“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途径、新渠道,与时俱进地抓好流动党员的工作。

如何管理好流动党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量的人才和劳动力的不断流动带来了相当数量党员的流动。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便成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笔者以为,在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今天,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尤为重要。 一、流动党员的特点 目前,流动党员的特点一是人数增加。比如深圳市现有流动党员3.36万多名,占深圳市党员总数的24%。二是分布面广。在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择业范围不断拓宽的形势下,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党员越来越多,全国各省份几乎都有流动党员。三是文化层次较高。现在的流动党员中除了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有不少是城市“白领”、企业管理层骨干、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等,相当一部分流动党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技术专长。四是思想较活跃。流动党员中不少人思想活跃,信息灵,路子广,凭自己一专多能的优势,自谋出路,去实现自身价值。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 目前流动党员管理主要有“四难”。一是去向难掌握。流动党员逐年增多,流动范围日益扩大,流动地点不断变化,工作岗位经常变动,客观上增加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难度。加上一些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导致了流动党员的去向难掌握,底子难摸清。二是关系难转移。有些流动党员在未设党组织的私企或外企务工,组织关系不知转到哪里,户籍地的社区党组织不愿接管或者是党员认为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仍远离工作单位,过组织生活不方便,因此成为“隐性党员”。三是管理难落实。近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都做了不少探索,但“管不到”和“管不住”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党组织设置相对滞后,管理方法不够灵活,不仅造成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而且造成一些预备党员转正难,一些流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难和在外出流动人员中发展新党员难等问题。四是作用难发挥。有些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些流动党员党性意识淡化,甚至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看作是一种负担,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很有限。 三、可资借鉴的有效管理方式 流动党员最突出的特点是流动性强、所在地不确定、活动性分散。要针对这些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比如:江苏省南通市提出,将流动党员管理和社区党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消除“空白点”。同时依靠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的合作支持,实行双重管理。湖南省提出,各级党组织要考虑整合资源,逐步将流动党员信息纳入微机,实行全国联网,进行动态管理。南京市和我省梅州市等地实行“两卡”(流动党员管理卡、流动党员联系卡)并用,将党员管理卡随身携带,与流入地党组织加强联系,实行原籍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齐抓共管,这样流动党员能经常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做到离乡不离组织。广州市私企党建工作引入了现代科技手段,运用“IC卡管理法”,使流动党员处处都能找到家,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难等问题。福建省上杭县采取“五个一”的联系方式,管好管活流动党员。即一人一卡(流动党员每人一卡);一委一联(支委成员与外出党员结对子);一季一访(每季度到流动党员家里家访一次);一年一问候(每逢“七一”,均发出慰问信);一年一评议(每年春节期间,对流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与此同时构筑“党员网上之家”,搭建交流与联系的平台。 这些方法都有可借鉴之处。笔者以为,条件成熟的,可采用“IC卡管理法”,既方便了流动党员找组织,又能使党组织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向和信息。条件未成熟的,可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既能证明党员的身份又便于党员过组织生活。总之,各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把流动党员这支队伍教育好、管理好、组织好、引导好,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三、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同时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五、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经商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应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或社区党组织。六、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七、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八、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九、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的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制度的通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近几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中央组织部1994年1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现就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通知如下:一、《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适用范围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委、总支或支部,下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外出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必须向村党支部请假,支部要依据党员外出有关规定及时将其外出时间、去向、从业内容以及组织关系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并按时呈报乡党委备案。二、党员联络制度支部要指定一名在岗党员担任联络员,负责联系外出党员。由联络员将党组织活动等有关事宜及时传达给流动党员,同时由联络员将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有关情况按期反映给支部,以便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制定对策。三、汇报制度外出而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每季度或半年应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学习以及工作等情况,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半年或一年要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同时本人也应经常与党支部积极主动取得联系,以便更好地开展活动。四、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要根据流动党员从业特点,结合党员的"尾级管理”,对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学习、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由定性的“软指标”变为定量的"硬指标”,提高目标管理的实际作用。五、党日活动制度对那些离土不离乡、离岗不离原所在党支部的流动党员要指定时间,按时让他们回来参加党日活动通过党日活动,强化教育管理,不断增强他们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六、民主评议制度利用大部分党员能够返回或相对集中的时机,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流动党员也要填公开承诺书吗吗?

对于民主评议党员的登记表和公开承诺书,具体填写要求可能因不同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流动党员也需要填写这些表格和文件,并将其提交给自己所在的党组织。至于是否可以采用电子档进行填写和提交,这需要根据各地党组织制定的规定来决定。如果党组织允许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填写和提交,那么流动党员可以通过网络等途径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以完成相关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需要真实、准确,且要保证完整性和可靠性。

流动党员转到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织全称应该写什么?

你可以先空着,肯定要盖支部章的,盖章时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