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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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网络监察部门"都具体负责些什么?

是浦江网络公安局吗?

新干部条例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干部选拔过程吗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于促进和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指哪些?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属下的其他事业单位。比如安全生执法检查队,应急指挥中心等。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的认识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更加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不断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设立了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了纪检、监察人员,没有配备的也由纪检、监察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本单位工作,加强和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该说,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包括了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那么,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发挥其监督作用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抓。一、从思想上着手抓监督认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两者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又相互促进。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作前提。如果一个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从思想认识入手,首先让大家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那么要想抓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恐怕有点难度。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还是要加强与政工部门的配合,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认识到位的基础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样的工作效果可能会更佳。二、从制度上着手抓监督机制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监督活动,必备的制度不可缺少。可以说,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大法宝,如果没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就无法开展工作,监督更是无凭无据。因此,要通过党委(党组)牵头,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涉及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这样,纪检、监察部门就可以用这些制度作为监督活动的主要依据,通过开展监督活动,促使大家自觉执行党的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三、从形式上着手抓监督工作创新。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监督活动中,最关键的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监督,同时,还要抓一些具体工作,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打造新的工作亮点。我们大埔检察院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大胆创新监督模式,针对现职纪检组长在办案科室工作时间较长、办案工作经验丰富的实际,院党组安排其协管反贪工作。一是发挥资深作用,在办案工作上传、帮、带;二是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三是发挥参与作用,在办案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四是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这样,有利于指导、参与和监督办案工作,使反贪办案收到较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认可,通过《简报》转发到各县(市)、区院进行推广。四、从措施上着手抓监督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上级决定、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抓好跟踪监督落实;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要抓好这些工作的落实,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依靠党委(党组)的重视和支持,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抓制度促监督、抓监督促行动、抓行动促落实。五、从做法上着手抓监督经验总结。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独特的一面,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原则性比较强,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难度也比较大,而且比较容易得罪人。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大胆探索利于管人、利于治人、利于监督人的队伍管理机制,对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谁知道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发挥监督作用

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更加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不断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从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设立了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了纪检、监察人员,没有配备的也由纪检、监察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监督本单位工作,加强和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应该说,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包括了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那么,纪检、监察部门应如何发挥其监督作用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抓。一、从思想上着手抓监督认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两者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又相互促进。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作前提。如果一个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从思想认识入手,首先让大家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那么要想抓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恐怕有点难度。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还是要加强与政工部门的配合,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认识到位的基础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样的工作效果可能会更佳。二、从制度上着手抓监督机制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监督活动,必备的制度不可缺少。可以说,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大法宝,如果没有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就无法开展工作,监督更是无凭无据。因此,要通过党委(党组)牵头,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涉及纪律和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这样,纪检、监察部门就可以用这些制度作为监督活动的主要依据,通过开展监督活动,促使大家自觉执行党的纪律,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三、从形式上着手抓监督工作创新。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监督活动中,最关键的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监督,同时,还要抓一些具体工作,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打造新的工作亮点。我们大埔检察院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大胆创新监督模式,针对现职纪检组长在办案科室工作时间较长、办案工作经验丰富的实际,院党组安排其协管反贪工作。一是发挥资深作用,在办案工作上传、帮、带;二是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三是发挥参与作用,在办案中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四是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的提高。这样,有利于指导、参与和监督办案工作,使反贪办案收到较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认可,通过《简报》转发到各县(市)、区院进行推广。四、从措施上着手抓监督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上级决定、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开展进行监督;受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抓好跟踪监督落实;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要抓好这些工作的落实,加强对这些工作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依靠党委(党组)的重视和支持,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抓制度促监督、抓监督促行动、抓行动促落实。五、从做法上着手抓监督经验总结。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独特的一面,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原则性比较强,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难度也比较大,而且比较容易得罪人。所以,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大胆探索利于管人、利于治人、利于监督人的队伍管理机制,对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做法要认真总结和推广,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是干吗的,隶属于谁,下面是谁?

平常说的纪委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组织,监察部门应该是指监察局,政府的一个部门,很多地方都是一套人马挂2个牌子。党委和政府是不一样的.党委是共产党的一个组织机构,政府是国家的组织机构。比如县级就有县委和县政府,对应的领导是县委书记和县长

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有什么区别

审计部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国家资金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审计的,它主要是针对经济活动的审计;其主要工作是对以下内容进行审计的: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瞀的执行情况和决算;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增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监察部门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其主要职能是:1、检查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2、巡视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受理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4、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赋予的权限,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5、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开展效能监察。6、受市纪委、监察局委托开展专项考核和检查。7、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通俗点说,审计是对钱的监督检查;监察是对人的监督和检查。

退休离任审计是否交给纪检监察部门

退休离任审不交给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退休离任审计通常由审计部门或独立审计机构负责,而不是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计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单位的财务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发现和防范经济违法行为,促进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审计部门的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都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其开展的审计工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为其他有关部门提供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则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公职人员的廉政和纪律情况,发现和查处腐败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邹海莉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来把握,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那么如何发挥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烟草行业发展的大局,推进和谐烟草建设呢?笔者认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十分工作重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四个纪律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服从于、服务于企业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应该始终把为公司政令畅通、为坚持专卖制度、为深化企业改革、为维护“两个至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要严明纪律,为政令畅通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要严肃执纪,为坚持专卖制度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专卖管理的执法监察,要与专卖部门加强协调,落实办案程序,强化监督指导,切实维护行业形象,维护专卖制度的权威性。   三要优化环境,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纪律保证。紧紧围绕上级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开展监督检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解决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严格自律,为维护“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查办“两烟”生产经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参与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烟草行业要从专卖专营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为关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检监察再监督为保障”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基本格局,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专卖管理监督和专项审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内部监管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强化对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工作的审计监督,严肃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才安排到重要岗位,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是坚持权为民所用,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决策监督机制。鉴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为更好地解决“注重自律”这一重大课题,要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为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奠定良好基础;要通过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再监督的职能;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思想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断强化全局观念、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自觉性,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   二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要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纪律,努力建设一支“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要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把“入口关”,录用干部坚持“凡进必考”,注意选调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并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四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坚持原则、拼搏进取、淡泊名利、积极上进、乐于奉献的精神,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我来说两句

企业监察部门职责在谁的受权下开展工作

企业监察部门职责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委的授权下开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一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在煤矿改革改制和发展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选题立项,针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行为及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各种漏洞,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清理不良资产与呆坏账、资金成本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物资采购供应、油品销售管理等;二是加强企务公开工作,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搞好效能监察

内容预览:1、正确认识效能监察是搞好效能监察的基础   1.1 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及其效率、效果问题的监督检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1.2 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这是开展效能监察的根本目的。早就有“无功就是过”之说,说明古代对官员是否勤政就很重视了。50年代初,搞“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其中反贪污是廉政监察问题,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就是效能监察问题。《监察法》也开宗明义指出,制定《监察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

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纪检监察部门有什么职责?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二、监察和纪委部门有什么区别?1、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2、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三、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四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怎么向纪检监察部门寄举报信?

向纪检监察部门寄举报信需要准确和详细的陈述被举报人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等方式进行。向纪检监察部门寄举报信是维护社会公正和权益的一种重要途径。如果想要向该部门寄举报信,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1. 通过邮寄方式:将举报信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到纪检监察部门指定地址。在信封上注明“举报信”,并标注收件人姓名和单位名称。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举报信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纪检监察部门指定地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举报信”,并在正文中详细说明被举报人的问题,提供相关证据。3. 现场提交方式:可以直接前往纪检监察部门提交举报信和相关证据。在提交时,需填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举报表》,并在表格中详细说明被举报人的问题,提供相关证据。无论是何种寄送方式,举报信都需准确和详细的陈述被举报人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仅是主观猜测或者无法提供证据,可能会影响举报的效力。如果要匿名举报,应该如何寄送举报信?如果要匿名举报,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信。在信封上注明“举报信”后,再写上“请勿透露举报人身份”,并不填写寄件人信息。这样,便可以对举报人身份进行保护,避免因举报引发的安全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寄送举报信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手段。在寄送过程中,需要注意举报信和证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对举报人身份的保护。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影响举报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法律分析:(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法律分析:(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二)制定和完善人民法院廉政制度,检查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三)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四)调查处理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及其他纪律的行为;(五)受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复议和申诉;(六)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七)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预防腐败工作,开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司法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教育。

政府采购过程中监察部门如何发挥监督作用

  政府采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工作因其透明,公开,公正,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政府采购工作也正因为需要透明,公开,公正,所以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笔者认为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监督到位:  一、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认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政府采购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克服那种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工作任务重,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无所谓的态度。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走出”现场监督的误区,以防监督的触角带有片面性,人为形成监察“盲区”,从而使监察工作丧失了质量和效果。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到采购当事人的方方面面,只有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方式,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位,对包括采购当事人在内的所有参加对象都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才能有效地规范好采购行为,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纪检监察部门却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仅仅理解成或操作成是“现场”监督,而实际上,大量的腐败行为或违法乱纪问题都是暗箱操作的,都发生在“现场”之外,如果一味地实施“现场”监督,就会形成监督的“盲区”,使监察工作失去了全面性,从而直接影响到了采购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认准”自己的监督对象,以防工作中越俎代庖,不得要点,造成重复、交叉式监督,降低了监察工作效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虽然都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执法的目的也基本上都相同一致,但他们的监督职责却各有“侧重”,并不“雷同”或重复,应当各司其职,在《政府采购法》的第六十九条也明确地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由此可见,监察部门实施采购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因此,其具体的监督措施就必须围绕这些监督对象去开展,而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着不少的监察工作人员,不做自己的“正事”,却插手介入了应由财政部门实施的或应由审计机关行政的职能之中等等,如参与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采购操作环节及资料的核实、对采购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实施了检查等等,从而使监督工作“越俎代庖”,该自己行使的监督职责没有做到位,不该自己实施的监督职能却“越位”行使,从而造成了交叉、重复式的监督,严重地扰乱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行使,降低了监督工作效率。    四、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认真“选择”监督角度,以规范执法,有效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各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同,其执法依据、执法角度就应该各不相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应该是从正面直接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应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入手,而纪检监察部门则应该是从侧面间接地实施监督,主要应从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去开展工作,通过对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的监督,剖析其行为是否已影响到了政府采购工作,从而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这些角度包括查访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工作人员是否接受了供应商等的礼品、礼金,或接受了有关方面的不正当权益;工作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等等。    五、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要“带头”执行党纪条规,严格履行监察职责,防止各种“走过场”行为。在众多人的心目中,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很容易给人一种公开、公平的感觉,因此,监察部门必须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实施执法监察,以防有人利用监察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来作“档箭牌”,暗地里却大搞舞弊行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本身要有一身“过硬”的素质和本领,目光敏锐,铁面无私,忠于职守。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察人员参与采购监督时,却既吃又喝,还拿取“专家费”等等,这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听人的心软等等,从而导致他们难以严格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相关的监察活动只能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效果。    六、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以形成打击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合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大家都很清楚,纪检部门主要是从“人”的角度去实施监察的,因为“人”是采购操作的实施“主体”;财政或审计部门则主要是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因为操作环节是容易滋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土壤”,他们的监督职责是不同的,而腐败行为总是同违法操作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想象,如果采购当事人存在或发生了某些腐败行为,就有可能会导致某些暗箱操作或舞弊行为的产生,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要与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相互协调与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只有这样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从不同角度,在更大的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行为的滋生与蔓延的目的。[稿源:红网][作者:李朝平]

监察部门究竟该如何实施采购监督

对此,笔者认为:   一、纪检监察部门要“走出”现场监督的误区,以防监督的触角带有片面性,人为形成监察“盲区”,从而使监察工作丧失了质量和效果。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到采购当事人的方方面面,只有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方式,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位,对包括采购当事人在内的所有参加对象都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才能有效地规范好采购行为,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纪检监察部门却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仅仅理解成或操作成是“现场”监督 ,而实际上,大量的腐败行为或违法乱纪问题都是暗箱操作的,都发生在“现场”之外,如果一味地实施“现场”监督,就会形成监督的“盲区”,使监察工作失去了全面性,从而直接影响到了采购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准”自己的监督对象,以防工作中越俎代庖,不得要点,造成重复、交叉式监督,降低了监察工作效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虽然都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执法的目的也基本上都相同一致,但他们的监督职责却各有“侧重”,并不“雷同”或重复,应当各司其职,在《政府采购法》的第六十九条也明确地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由此可见,监察部门实施采购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因此,其具体的监督措施就必须围绕这些监督对象去开展,而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着不少的监察工作人员,不做自己的“正事”,却插手介入了应由财政部门实施的或应由审计机关行政的职能之中等等,如参与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采购操作环节及资料的核实、对采购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实施了检查等等,从而使监督工作“越俎代庖”,该自己行使的监督职责没有做到位,不该自己实施的监督职能却“越位”行使,从而造成了交叉、重复式的监督,严重地扰乱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行使,降低了监督工作效率。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认真“选择”监督角度,以规范执法,有效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各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同,其执法依据、执法角度就应该各不相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应该是从正面直接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应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入手,而纪检监察部门则应该是从侧面间接地实施监督,主要应从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去开展工作,通过对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的监督,剖析其行为是否已影响到了政府采购工作,从而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这些角度包括查访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工作人员是否接受了供应商等的礼品、礼金,或接受了有关方面的不正当权益;工作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等等。   四、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要“带头”执行党纪条规,严格履行监察职责,防止各种“走过场”行为。在众多人的心目中,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很容易给人一种公开、公平的感觉,因此,监察部门必须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实施执法监察,以防有人利用监察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来作“档箭牌”,暗地里却大搞舞弊行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本身要有一身“过硬”的素质和本领,目光敏锐,铁面无私,忠于职守。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察人员参与采购监督时,却既吃又喝,还拿取“专家费”等等,这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听人的心软等等,从而导致他们难以严格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相关的监察活动只能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效果。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以形成打击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合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大家都很清楚,纪检部门主要是从“人”的角度去实施监察的,因为“人”是采购操作的实施“主体”;财政或审计部门则主要是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因为操作环节是容易滋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土壤”,他们的监督职责是不同的,而腐败行为总是同违法操作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想象,如果采购当事人存在或发生了某些腐败行为,就有可能会导致某些暗箱操作或舞弊行为的产生,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要与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相互协调与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只有这样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从不同角度,在更大的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行为的滋生与蔓延的目的。

监察部门究竟该如何实施采购监督

对此,笔者认为:   一、纪检监察部门要“走出”现场监督的误区,以防监督的触角带有片面性,人为形成监察“盲区”,从而使监察工作丧失了质量和效果。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到采购当事人的方方面面,只有以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方式,从多个角度、不同的方位,对包括采购当事人在内的所有参加对象都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才能有效地规范好采购行为,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纪检监察部门却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仅仅理解成或操作成是“现场”监督 ,而实际上,大量的腐败行为或违法乱纪问题都是暗箱操作的,都发生在“现场”之外,如果一味地实施“现场”监督,就会形成监督的“盲区”,使监察工作失去了全面性,从而直接影响到了采购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准”自己的监督对象,以防工作中越俎代庖,不得要点,造成重复、交叉式监督,降低了监察工作效率。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虽然都有权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执法的目的也基本上都相同一致,但他们的监督职责却各有“侧重”,并不“雷同”或重复,应当各司其职,在《政府采购法》的第六十九条也明确地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由此可见,监察部门实施采购监督的对象应该是“国家机关”、“公务员”,以及“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因此,其具体的监督措施就必须围绕这些监督对象去开展,而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着不少的监察工作人员,不做自己的“正事”,却插手介入了应由财政部门实施的或应由审计机关行政的职能之中等等,如参与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对采购操作环节及资料的核实、对采购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实施了检查等等,从而使监督工作“越俎代庖”,该自己行使的监督职责没有做到位,不该自己实施的监督职能却“越位”行使,从而造成了交叉、重复式的监督,严重地扰乱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行使,降低了监督工作效率。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自己的职能出发认真“选择”监督角度,以规范执法,有效提高监察工作效率。各执法部门的职责不同,其执法依据、执法角度就应该各不相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应该是从正面直接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监督的角度主要应从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等方面入手,而纪检监察部门则应该是从侧面间接地实施监督,主要应从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去开展工作,通过对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的监督,剖析其行为是否已影响到了政府采购工作,从而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这些角度包括查访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参与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工作人员是否接受了供应商等的礼品、礼金,或接受了有关方面的不正当权益;工作人员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等等。   四、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要“带头”执行党纪条规,严格履行监察职责,防止各种“走过场”行为。在众多人的心目中,检监察部门参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很容易给人一种公开、公平的感觉,因此,监察部门必须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实施执法监察,以防有人利用监察部门参与现场监督来作“档箭牌”,暗地里却大搞舞弊行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本身要有一身“过硬”的素质和本领,目光敏锐,铁面无私,忠于职守。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察人员参与采购监督时,却既吃又喝,还拿取“专家费”等等,这就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听人的心软等等,从而导致他们难以严格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相关的监察活动只能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效果。   五、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其他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以形成打击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合力,共同推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大家都很清楚,纪检部门主要是从“人”的角度去实施监察的,因为“人”是采购操作的实施“主体”;财政或审计部门则主要是对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因为操作环节是容易滋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土壤”,他们的监督职责是不同的,而腐败行为总是同违法操作联系在一起的,可以想象,如果采购当事人存在或发生了某些腐败行为,就有可能会导致某些暗箱操作或舞弊行为的产生,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要与财政、审计等执法部门相互协调与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只有这样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配合,才能从不同角度,在更大的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行为,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行为的滋生与蔓延的目的。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现代企业中的作用

1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企业管理中约束和规范作用 1.1 抓超前、抓教育,筑牢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企业党委、纪委坚持以人为本,把廉洁从业教育作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把廉洁文化教育作为廉洁从业教育的核心内容。一是将企业廉洁从业教育活动与企业的实际紧密结合,开展廉洁文化、廉洁从业教育,在企业人员集中醒目地段、重点教育对象的工作岗位及与供应交接等相关场所,建立廉洁文化标识标语、廉政建设专栏、廉洁从业承诺书等,展示廉洁从业理念,形成视觉冲击力。二是由企业党委、纪委等相关人员亲自指导,组织开展以廉洁从业教育为主题的座谈交流,进而强化了廉洁从业理念,突显了廉洁文化教育效果。三是着力构建“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廉政理念,以自尊、自重、自警、自励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作风正派、品德高尚、诚实正直、奉公廉政的员工。四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及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部门及重要环节岗位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等教育,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认识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在做人的基本原则上植育廉洁从业理念,筑牢拒腐防腐防线。1.2 建立制度,规范行为,夯实廉政建设基础 一是围绕“如何在突破发展中实现率先发展”主题内涵,结合企业“双基建设强化年”活动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规范、完善廉洁从业制度,增强对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的约束,打造廉洁型领导班子及员工队伍、创建本质廉洁型企业的廉政建设重要基础。二是结合企业当前“内扩、外延”的形势,通过召开会议重点研讨并制定了企业各级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守则》,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较好地约束规范了廉洁从业行为。 此外,企业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现在这个阶段,根据企业的要求,应启动全面廉洁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从“找、防、控”三个环节紧紧抓起,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更加注重超前预防、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更加注重过程监管、更加注重重点防控、更加注重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集教育引导、程序规范、全面预警、全程监督为一体的规章严密、作风严细、管理严格、常抓不懈的“三严一常”廉洁风险管控体系。切实夯实了廉洁从业、反腐倡廉建设基础,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1.3 加强监督,防范未然,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力 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是以预防违法为主。因此,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把工作加强在日常的监督上,要有计划、有安排的对企业进行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添加措施,以此达到真正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程序。有效将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中,这样一是能够加强效能监察,二是能够加强执行力度,三是能够使厂务公开监察,包括企业日常的投资项目、人事变动、招标程序、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应予以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减少群众因不必要的猜疑而出现不稳定因素。通过认真落实监督制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及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1.4 严肃查处,纠风惩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应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之中,严惩腐败行为,打击腐败犯罪。重点加强了供销部门管理,特别是过磅、售油、采购物品,物品验收等重要环节的管理。 2 发挥纪检监察对企业管理的再管理作用 纪检监察在企业管理中是很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这就意味着企业的行政管理者是纪检监察的主体,但是它的监察客体不直接表现为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的过程,这六大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才是它的监察客体的体现。这就促成企业纪检监察是对企业管理在另一层次上的再管理。 3 发挥纪检监察对企业资产的再监控作用 执法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的任务之一,而廉政监察和纪检监察也是企业执法监察的基本职能,前者是对企业管理者有无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而使资产受损或流失,惩办有罪者,促进管理者清正廉洁。而后者则是对企业管理者职责、能力、成绩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管理者为各自担负的资产保值的责任做出成绩。追究因失职、渎职而造成资产流产的责任,两者之和,必然大于一般行政管理者对资产的监控能力,以达到对资产的再监控。 4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企业纪检监察是对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再监督,无论是哪个环节,因为不管是财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还是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只要是企业的内部管理部门,都会依照自己的业务范围实施专业的监督检查,而企业纪检监察和业务监督部门虽然分工不同,却都有监督监察的责任,只是在监督监查上分不同层次。这种监督具有高层次性和综合性。同时,纪检监察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大,这种功能是企业内部其它监督部门所不具有的,是特有的优势。

行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邹海莉  如何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大局中来把握,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那么如何发挥烟草行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烟草行业发展的大局,推进和谐烟草建设呢?笔者认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十分工作重要: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四个纪律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服从于、服务于企业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应该始终把为公司政令畅通、为坚持专卖制度、为深化企业改革、为维护“两个至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一要严明纪律,为政令畅通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要严肃执纪,为坚持专卖制度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专卖管理的执法监察,要与专卖部门加强协调,落实办案程序,强化监督指导,切实维护行业形象,维护专卖制度的权威性。   三要优化环境,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纪律保证。紧紧围绕上级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决策开展监督检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解决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行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要严格自律,为维护“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提供纪律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查办“两烟”生产经营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参与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烟草行业要从专卖专营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为关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检监察再监督为保障”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基本格局,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专卖管理监督和专项审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加强内部监管的各项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强化对重大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工作的审计监督,严肃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才安排到重要岗位,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是坚持权为民所用,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要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监督的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决策监督机制。鉴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为更好地解决“注重自律”这一重大课题,要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为规范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奠定良好基础;要通过完善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再监督的职能;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加强管理、提高素质,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   一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要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思想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断强化全局观念、法制观念,提高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自觉性,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   二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纪检监察部门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机关内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行为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要围绕中心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纪律,努力建设一支“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要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严把“入口关”,录用干部坚持“凡进必考”,注意选调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并大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四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坚持原则、拼搏进取、淡泊名利、积极上进、乐于奉献的精神,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我来说两句

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如下:1、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分管单位额定标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实施全面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对管理的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情况,并做出严肃的处理方案。2、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职及廉洁从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视。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比较多,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是在分管的集团下属单位,当然也有特殊情况,这就需要根据情况去了解工作内容和职责。3、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管理和考察内控审计部的日常。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并不能确定,毕竟纪检监察工作内容过多,工作人员只有在工作的时候,才能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对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来讲,只要是领导派发的任务,自己就需要用严肃和认真的态度去面对。不管是什么工作,在领导发布工作任务之后,员工就需要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并根据真实情况,向领导反映自己的工作内容。

中央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职能是什么?有那些职责

监察局下设四个科室、一个中心,监察综合室、纠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一、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起草向市监察局和县人大、县政府的监察工作情况等汇报文件;负责监察局召开的专项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催办工作;负责以监察局名义与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联系;负责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和管理工作;承办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事宜。 二、纠风办公室 (一)刹风整纪,揭露惩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监督保障,督促检查部门、行业依法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综合治理,规范引导部门,行业优质高效服务,创建文明行业,树立行业新风; (四)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存在的“四乱”、“四难”问题,增强其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三、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起草有关工作总结、报告,编发有关简报等;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第二纪检监察室 分管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分管单位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它比较重要复杂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参加涉及分管单位的全县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综合、协调、指导分管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许昌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 宗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职责: (一)监察检查效能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指示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二)受理对全县效能监察对象有关效能方面问题的投诉; (三)调查处理全县效能监察对象有关效能方面的问题; (四)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及影响效能的相关事项。

国家地震局各级监察部门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健全举报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监察部制定的《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地震系统各单位及其监察对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向监察机关举报。第三条 各单位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地震系统各单位及其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上级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监察部门的举报工作。下级监察部门应向上级监察部门报告举报工作的情况。第四条 监察部门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谦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五条 举报工作实行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第二章 举报第六条 举报人可以采用电话、电报、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第七条 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监察部门或监察机关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监察部门或监察机关的正常工作的,依据错误危害程度或诬陷他人可能受到的处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八条 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对署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第九条 举报信函和向监察机关递交的举报书面材料,可以用汉字、少数民族文字、盲文或外文书写。第三章 举报处理第十条 监察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并向本单位全体人员公布电话号码,还可以设立举报箱。第十一条 监察部门接受举报人当面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第十二条 监察部门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有条件的可以录音。第十三条 监察部门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要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第十四条 不属于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当面或电话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或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可以协助举报人联系受理单位或报告有关领导后再处理。不属于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信函举报,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或部门处理,并酌情予以回复。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领导。第十五条 属于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步审查,直至立案调查。  (二)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或部门办理。  (三)对重要的举报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以其他方式处理。第十六条 监察部门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政纪处理的,应当作出初步审查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回告举报人。第十七条 经过初步审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依照《国家地震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对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举报事项,下级监察部门作出处理后,应当向交办机关报告处理结果。交办机关对报来的处理结果应当认真审核。对处理结果没有异议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予以了结。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通知承办部门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承办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交办机关报告处理结果。第四章 保护与奖励第十九条 向监察机关举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地震系统各单位及其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十条 监察机关的举报保密制度:  (一)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三)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银行里的事后监督部门与稽核监察部门有什么区别?

完全不一样。事后监督部门是纪检检查、审计等部门,就是定期去检查相关单位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作出评价。是后台部门稽核监察部门一般就是会计部门,当然有点也叫营业部、营运部,就是对每天或每笔业务进行复核的。是前台或中台部门

预备党员经支部大会决议转正后,上级未审批期间,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

等待纪检委调查结果。没有问题就批准,有问题根据纪检委的结论处理。

其他国家有没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当然有了,在发达国家,法制更健全,监察保障更到位。  劳动监察起源于19世纪初的英国工业革命时期,工业化大生产和工人运动要求政府为改善劳动者安全、健康和福利,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干预。从那时起至现在,劳动监察已走过了一百多年的风雨历程。  关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是国际劳工组织工作的一个焦点。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通过的第5号建议书(关于健康服务的劳动监察)是第一个专门有关劳动监察的文件。之后,在1923年的第20号建议书——“劳动监察建议书”产生,为25年后的公约奠定了基础。1947年,产生了第81号公约《劳动监察公约》,该公约是国际劳动标准中关于劳动监察问题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件。补充该公约的还有两个建议书,一是第81号建议书,是对81号公约的补充,对劳动监察的职责,对雇主与雇员在劳动卫生和安全上的合作,劳动争议情况和劳动监察的年度报告等作出了建议性规定。二是第82号建议书,是关于矿业和运输业的劳动监察问题。在1969年又通过了《(农业)劳动监察公约》和相应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对劳动监察的范围,劳动监察的内容、劳动监察的职能,劳动监察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世界各国也都在劳工部设立了专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日本政府为保障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律的执行设立了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劳动行政机关。这些机关主要负责调整劳动关系和监督检查劳动法的执行情况。日本设立了上下垂直领导的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最高的劳动行政机关是劳动省,它负责审查由劳动标准法和其他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劳动条件标准的执行情况。劳动省内部设立5个比较大的局,主要有:劳动政策局、劳动标准局、妇女少年局、雇用保险局和职业训练局。各都、道、府、县等地区均设有劳动标准局。各都、道、府、县辖区内都设立劳动标准监察署。主管劳动工作的大臣,如认为有必要时,还有权决定设立地方劳动局。由它管辖几个都、道、府、县的劳动标准局。各级劳动监察机关都受劳动大臣直接管辖,并设有劳动标准监察官和官员。各级劳动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审查工作地点和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工作记录和文件;向雇主和劳动者询问和了解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劳动法的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等。日本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立,是根据劳动立法的要求而设立的配套机关。如对劳动标准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由省劳动标准局、地方劳动标准局和劳动标准监察署负责的;对职业安定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省职业安定局和地方职业安定主务课及其所属的公共职业安定所负责。  俄罗斯也专门设立有对劳动法和劳动保护规则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有专门授权的,其活动独立于企业、机关团体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上级机关的国家机关;有工会及根据有关条例在其内部设立的技术和劳动权益监督机关。地方议会、国家权力执行和管理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劳动法执行情况实施部门内监督。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及其下属检察官对俄罗斯境内统一、正确地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最高监察。俄罗斯联邦国家工业矿山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及其地方机关(及工会的技术监察机关)负责对工业领域和某些工程项目中遵守安全生产和施工规则的情况实施国家监督。  新加坡根据工厂法的规定,劳工部长可任命一位主任检查员和他认为需要的此类其他检查员和官员。每个检查员的任命通知应在政府公报上予以公布,并规定了专职检查员的13项职权。而且每个检查员应持有一份他的任命证书,在检查工厂或者有关场所时,如果必要,应向该厂的占有人、工头或其他负责人员出示上述证书。新加坡又规定了现场检查及检查人员的权限、文件检查、安全检查等检查内容,相应规定了被检查人员的义务。  1971年美国劳工部为了加强国家监察工作,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它是贯彻实施安全卫生法,并进行监察工作的核心组织。该局的宗旨是:1、促使雇主和雇员减少工作场所的危害以及充实或改进现行的安全卫生计划;2、为获得更好的安全卫生效果,确立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既独立又相关的义务和权利;3、为了对工伤和职业病进行监督,建立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报告及档案制度;制定了强制性安全卫生标准,并有效地予以执行;督促各州努力建立并执行其各自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计划。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审查及重新制定标准和实施方案。在其工作的各个阶段,从标准的制定一直到标准的实施,保证雇主和雇员充分享受其权利。  现代世界各国在劳动立法中非常重视劳动监督监察,不仅有专门的规定,而且也扩大了监督的范围,从早期的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童工和女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监督,逐步扩大到劳动合同、工资、休息休假等方方面面,加强了劳动监察的力度,趋向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

郑州有多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16部24小时欠薪举报电话,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有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合法权益情形的,可以随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号码在这里!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0371)67439828;金水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3829975;二七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8700679;中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7003277;管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6353974;惠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3639806;上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8921624;郑东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7179830;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6785078;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7990789;航空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86198190;新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2693072;登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2862382;新密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9885431;中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2189492;荥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1)60257090。